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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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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模板13篇)
2023-11-18 04:13:38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需要我们充分考虑目标、资源和时间等因素。最后,制定方案后还需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培训,确保方案能够得到顺利执行和实施。下面是一些精选的方案范文,希望对你的方案制定有所帮助。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一

20xx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xx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xx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xx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二

北仑区东泰河整治工程工程位于北仑城区,整治范围全长6275米。整治内容为:全线河道清淤、河岸基础处理、岸墙砌筑、局部截弯取直等。本工程共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桩号0+000~1+917);二标段(桩号1+917~3+710.5);三标段(桩号4+242.5~5+568);四标段(桩号5+568~6+807);我公司投标标段为四标段,整治范围全长1239米。

工期。

2.1、施工总进度安排。

2.1.1年7月20日竣工。

2.1.2地进行。

2.1.3高施工强度,本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竣工,即工程于3月1日开工,至207月20日完工,总工期为140日历天。

2.1.4进度安排要点。

北仑区东泰河整治工程工程四标段,全长1239m,工期紧,施工强度高,且受汛期影响较大,为优质快速完成本工程的建设任务,施工总进度安排考虑如下:

2.1.4.1、一旦中标,立即组织施工队伍与机械设备进场,进行施工前的建设工程准备工作及临建施工,为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创造良好的基础。

2.1.4.2、本工程重点放在河床清淤工程、挡墙及基础工程上,为加快施工进度,该工程实行分段流水作业,平行施工,以提高效率。

2.2、工期保证措施。

2.2.1。

2.2.1.1、按照工期要求,分阶段制定施工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工程和难点项目如河道清淤、岸墙砌筑、土方开挖与填筑等做好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充分利用本公司施工经验丰富的有利条件,缩短流水作业的流程,努力加快每个环节的施工进度,确保总体工程进度。

建设工程。

设备、劳动力安排、施工质量和安全措施等内容传达到每个职工,使每个职工心中有数。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施工,因地制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发挥职工的积极性,集思广益,应用和研究新技术、新工艺,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2.2.1.3、正确对待工期与质量的关系,把工期、质量、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奖罚分明,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2.2.2、积极开展技术攻关。

2.2.3。

2.2.3.1、经理部,选派技术力量较强、从人员落实和机械设备配备上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2.2.3.2、在科学合理进行施工安排的基础上,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最大限度地保证本工程施工的技术、管理前场施工人员的需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到位,以优势的力量,抢时间,争速度,争取提前实现进度目标。

2.2.3.3、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备足备件,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保证正常运转。

建设工程。

2.2.4、从材料供应上保证。

2.2.4.1、经理部统一安排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领导和协调材料供应。对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要预先落实到位,确保工程需要,坚决杜绝停工待料现象的发生。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视材料的性质和价格,分别采用外购和当地采购的办法予以解决,并作一定数量的储备。

2.2.4.2、各种材料在使用前都需预先取样检验测试和配料试验,合格材料要预先签订协议落实到位,要有计划地组织材料物资到场,确保不因材料物资问题贻误工程进度。

2.2.5、从安全生产上保证。

2.2.5.1工的顺利进行。

2.2.5.2。

②施工期按时收听、收看天气预报,提前落实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机构人员,配备抢险队伍,物资材料,做到有备无患。

2.2.6、从资金落实上保证。

在工程施工前期,除业主支付的开工预付款以外,本承包人将投入一定数量的自有流动资金,确保前期工作的顺利展开。

建设工程。

志的有力保证,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2.7、从后勤生活上保证。

加强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障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搞好职工食堂,防病治病,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出勤率,以确保工期。

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做好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协调工作,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使工程施工进展顺利。

2.3、施工强度与投入的人力、物力、设备协调3、4、5月,2004年6月9日为重要节点,此节点已全部完成岸墙150人,从而保证了安全渡汛。

工程质量。

3.1、质量等级。

织、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3.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3.2.1质量保证体系。

3.2.1.1三检制。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三

(2015年7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维护河道河势稳定,保障河道防洪、通航和涉河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适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第三条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开采。河道采砂应当总量控制、科学规划、有序开采、严格监管、确保安全。

第四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税务、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河道采砂管理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和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第六条河道采砂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规程规范编制,河道管理及执法能力建设等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七条对河道采砂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受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人员给予奖励。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征求同级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等相关部门意见,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省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所管理的水利工程河(渠)道内的采砂规划,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经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九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当符合河道防洪、通航和涉河工程安全及水生态环境建设和河势稳定的要求,并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河道整治、航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等专业规划相衔接。

第十条河道采砂规划包括下列内容:(一)砂石储量、分布与补给分析;(二)禁采区和可采区;(三)禁采期和可采期;(四)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开采控制高程,开采长度、宽度和深度;(五)采砂方式和可采区内采砂机具的控制数量;(六)沿河两岸堆砂场的控制数量及布局;(七)弃料处理和现场清理、平整要求;(八)采砂影响评价;(九)规划实施与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下列区域为禁采区:(一)河道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库枢纽、水文观测设施、水环境监测设施、涵闸以及取水、排水、水电站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二)河道顶冲段、险工、险段;(三)桥梁、码头、浮桥、渡口、航道、过河电缆、管道、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四)饮用水源保护区;(五)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湿地公园;(六)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第十二条下列时段为禁采期:(一)主汛期;(二)河道达到或者超过警戒水位时;(三)依法禁止采砂的其他时段。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应当严格执行。确需修改时,编制机关应当按照原规划批准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告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和禁采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情、工情、汛情、航道变迁和管理等需要,确定并公告河道采砂临时禁采区和临时禁采期。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和当年水情、工情、汛情、航道变迁、砂石资源分布和补给的实际情况,编制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经批准的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并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向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河道采砂权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并采取措施防止形成砂石市场价格垄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河道采砂权出让时,应当根据河道采砂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出让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

河道采砂权出让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七条取得河道采砂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有许可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河道采砂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村民因生活自用少量砂石需到河道采挖的,凭当地村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后,免办河道采砂许可证,在河道采砂规划规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采挖。采挖的砂石不得销售。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村民自用自采的情况向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河道采砂申请书;(二)营业执照;(三)开采的总量、地点、控制高程和范围(附范围图);(四)符合要求的采砂设备和采砂技术人员证明材料;(五)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清理、平整方案;(六)采砂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者相关材料;(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利用采砂船舶作业的,还应当提供采砂船舶、船员的有效证书和证件。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河道采砂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补正内容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二十条经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有许可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发放统一印制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不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同意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河道采砂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悬挂在采砂现场或者采砂机具上指定位置,副本留存备查。

第二十二条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继续申请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者累计采砂量达到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时,应当停止采砂作业,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或者注销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倒卖、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河道采砂涉及通航水域、通航安全等的,还应当到航务(海事)管理机构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五条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缴纳河道砂石资源费。

村民因生活自用自采少量砂石的,免收河道砂石资源费。

第二十六条河道砂石资源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应当及时足额缴入财政。河道砂石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解缴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现场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河道采砂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做好采砂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现场监管,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配合监督检查,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和河道采砂权出让合同的约定采砂作业;。

(二)不得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作业;。

(四)不得破坏河势稳定、损坏水工程、恶化通航条件、破坏水生态环境等;。

(五)在航道和通航水域内采砂的,应当服从通航安全要求,并在作业区设立明显标志;(六)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第二十九条采砂船舶应当依法取得船舶检验、登记证书,配备足额适任的船员。采砂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合格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

在航道和通航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采砂船舶,应当遵守有关通航安全规定,严禁向航道和通航水域抛弃废弃物,不得妨碍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

采砂船舶、机具在禁采期应当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停泊、停放,不得擅自离开。

第三十条河道采砂作业结束后,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平整。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执行已经批准的河道采砂规划、擅自修改河道采砂规划或者违反河道采砂规划组织采砂的;(二)不按照规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三)不履行现场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责,造成河道采砂秩序混乱、通航条件恶化或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四)不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征收河道砂石资源费的;(五)截留、挪用河道砂石资源费的;(六)其他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未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河道采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并按下列情形处以罚款:

(一)非法开采砂石量一百立方米以下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非法开采砂石量三百立方米以上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在采砂现场或者采砂机具上指定位置悬挂河道采砂许可证正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伪造、倒卖、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伪造、倒卖、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不依法缴纳河道砂石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以河道砂石资源费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并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采砂船舶、机具在禁采期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泊、停放或者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航务(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平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现场清理、平整,所需全部费用由从事河道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以所需费用二至五倍的罚款。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诚信信息平台,对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河道采砂行为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滞洪区等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等行为。

本条例所称采砂机具,是指采砂船舶、抽砂浮动设施、挖掘机械、吊杆机械、分离机械以及其他现场采运砂石相关的机械和工具。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四

为规范河道清淤、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深入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关于加强执法监管的有关要求,立足“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目标,构建政府负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运行通畅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巩固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河道清淤疏浚和采砂工作,依法打击违法采砂行为,防止出现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杜绝各种巧立名目、规避监管的采砂行为,重拳打击各种盗采河砂行为,确保河道清淤,采砂管理秩序良好,河势稳定,维护河道良好水生态环境。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级河长为副组长,水务所、安监站、自然资源所等为成员单位的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水务所,办公室主任由张向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一)整治范围:全镇所有河道清淤疏浚工程、采砂标段、堆砂场、砂场运输车辆等项目和场所。

(二)整治步骤:专项行动从20xx年1月中旬开始,为期4个月,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20xx年1月中旬)。镇政府结合实际,全面部署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作出具体安排。

2、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1月中旬至20xx年2月中旬)。全面排查整治阶段要重点把握三个环节。

(1)审批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运砂车辆证件是否齐全、司机是否持证上岗等,采砂作业单位是否具备从事采砂、运砂作业等资质。

(2)监管环节:重点排查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疏浚物的处置是否合法合规,河道采砂、清淤是否设置公示牌、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深度、超量开采,有无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采砂,砂石和清淤物料是否按照批准地点堆放,运砂车辆是否超限超载运输,河道清淤、采砂是否污染水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等。

(3)打击整治环节:重点打击无证开采河砂、借“清淤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清淤疏浚工程和采砂标段超时间、超范围、超量开采,以村民自建房屋为名进行非法采砂、“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对非法采砂行为要真正做到联防联治,露头就打,依法严惩。

3、巩固提高(20xx年2月中旬至20xx年4月15日)镇河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执法有效经验做法,防止出现时紧时松、虎头蛇尾的现象,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

(一)各村委会: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清淤、采砂整治主体责任,加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制定本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二)镇、村级河长:镇、村级河长要把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

镇级河长:将所挂河流河道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并监督检查村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

村级河长:将辖区内河流清淤、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巡河履职工作范围,负责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发现水事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汇报;配合上级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满协助执法部门对河道清淤、采砂整治工作进行调查处理。

(三)水务所:

(3)负责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遇到的突出问题上报镇政府和县级河长办;

(4)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平台优势,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案查处。

(四)派出所:

(2)负责对违法采砂的组织者及违法采(运)砂逃逸者、暴力抗法者、涉及违法采砂黑恶势力等进行打击、追查和处理;对违法改装、套牌的运砂、采砂车辆等作案工具及时进行查处。

(3)负责查处交通道路上运砂车辆违法超限等行为。

(五)自然资源所:协助水务部门对河道范围内违法采砂行为进行查处,对砂石渣料堆放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监站:

(1)负责农用拖拉机的管理工作,对河道周边村庄无牌无证的采砂拖拉机及时进行查处;

(2)会同水务部门对由河道清淤、采砂活动引起的污染水质、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要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推动生态文明思想落地见效的具体行动来开展。各村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细抓实,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治理主体责任。特别要发挥镇、村两级河长作用,要将打击违法采砂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各村要建立河道采砂清淤巡河问题台账,每月20日前上报至镇水务所,水务所要根据各村上报的问题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并一一落实好整改要求。

(二)加强沟通协作,树立“一盘棋”思想。村级河长要与镇级河长加强沟通配合,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做到上下沟通,左右联动,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强力推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由镇成立督导组,对各村、职能部门开展清淤、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对典型非法采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各村和职能部门要强化政治监督,严肃追究问责,绝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建立问题清单及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该上报的上报、该处置的处置、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该移交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坚决移交,绝不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紧硬”,见实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信息沟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一是深入村组对村民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让知法懂法守法。二是各村委会要与镇水务所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三是各村、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材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等)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规范砂石市场秩序,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河道采砂经营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采砂集中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意义。

河砂作为河床的组成部分,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河砂可以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是保护堤防与河岸的重要屏障。合理、规范采砂既可以疏浚河道,修复和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又可以产生经济价值。为此,必须做到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有序开采。全县河道采砂主要用于保障本县群众生产生活用砂需要和项目建设用砂需求,从严控制砂石外销。

二、整治目的。

按照“政府主导、国有公司统一开采经营”的模式,逐步关停取缔各乡(镇)支流河道采砂,今后不再对外许可审批,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逐步使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整治要求及任务。

(一)服从规划。坚决服从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需要,服从旴江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生态修复为根本目标,以河道疏浚为主要方式。坚决服从河道采砂规划,实行河道采砂“五定”原则,即:定点、定船、定人、定时、定量。

责任部门: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

(二)规范管理。加强和规范河道砂石开采、运输、销售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

1、乡(镇)支流采砂整治。从20xx年10月开始,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水利、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安监等部门抽调干部组织联合执法检查队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各乡(镇)采砂点进行采砂总量核准,达到开采总量的依法关停。未达到开采总量的严格按照河道采砂要求规范采砂行为,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关停。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安监局。

2、强化采区管理。采砂区所在乡(镇)政府应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协助县政府和县水利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采砂船舶管理、采砂纠纷调处、采砂区现场监督等工作,配合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打击辖区内河道偷采盗采行为。砂场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40%由受益财政奖励给砂区所在地乡(镇)政府。

3、明确审核权限。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购砂需求,对个人及工程建设用砂出具审核意见,并指定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

(1)个人用砂审核。乡(镇)政府对农民(城镇居民)自建房或装修用砂进行审核(县城规划区内到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核)。购砂人需凭个人身份证明、县国土部门《土地审批表》、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到所在乡(镇)政府(县城规划区内到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购砂核准单》,核准的购砂量依据建设部门的核算标准。购砂人再凭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采砂场(或配送点)进行购买,城投采砂场(配送点)根据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核准量进行开票售砂,销售砂量应与《购砂核准单》相一致。县城规划区内居民零星装修用砂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直接配送。

(2)项目建设用砂审核。建设单位先凭招标文件、开工通知书或项目主管部门的《购砂核准单》以及相关县直部门会议纪要到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购砂核准单》,园区项目建设由项目建设单位到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具《购砂核准单》,具体用量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把关。混凝土搅伴站用砂由县工信委根据用量审核单出具《购砂核准单》,建设单位凭《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采砂场(或配送点)进行购买。城投采砂场根据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工信委开具的核准量进行开票,销售砂量应与《购砂核准单》相一致。

3、优惠居民用砂。城乡居民(农民)按市场价,先凭乡(镇)政府或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具的《购砂核准单》到县城投砂石公司的采砂场(或者配送点)按市场价购砂,待房屋建设完工(或装修结束)后,再由县城投砂石公司根据原购砂核准单位开具的《购砂补贴单》对超过过筛砂56元/立方米、统砂50元/立方米的溢价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县城规划区内居民装修用砂由县城投砂石公司直接配送至相关住宅小区楼下。

4、加强运输管理。县城投砂石公司要积极探索组建砂石运输车队,并按照河砂装载需要对车辆进行改装,引导个体司机自愿加入专业运输车队,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组建并投入运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砂石的运送。

责任部门: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5、加强内部管理。县城投砂石公司应加强人员队伍管理,强化廉政教育建设,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加强风险防控,重点强化砂场现场人员管理,发现问题要从重从快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纪检、监委要不定期开展检查监督。要尽快建立完善砂场信息化(购砂审核联动平台)平台建设,配合治超加强源头管控,依法缴纳税费,加快采砂船舶(或租约船舶)办证工作,落实城乡居民优惠用砂政策。

责任部门:县城投砂石公司。

(三)价格并轨。推进我县砂价与周边地区平均价格并轨,按不超过xx市砂石销售价格的90%的标准,确定我县砂石销售价格(其中,过筛砂80元/立方米、统砂70元/立方米),从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新定砂石价格含砂场上车费用,砂场不得再另行收取上车费用。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县政府为砂石价格调整机构,价格调整周期原则上确定为每两个月一次。由县建设部门定期发布重点工程用砂价格信息。

责任部门:县建设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四)严格执法。

1、加快采砂船舶、采砂人员办证。县城投砂石公司要加快完善采砂船舶登记、办证,为采砂人员办理相关从业资格证工作。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砂石公司。

2、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现场管理人员违规卖砂,虚开证明倒砂。个人或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虚开证明参与倒砂、卖砂,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相关规定从重惩处。坚决打击河道采砂过程中涉黑涉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21日——9月30日)。制定整治工作实施细则,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和动员大会。在县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发布公告,在采砂场周边村、镇,城区重点路段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支持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20日)。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责,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要求,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10月21日开始)。各地、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总结和推广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完善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效,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和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广昌县河道采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水利局、县城投砂石有限公司、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工信委、县公路分局、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大队、县税务局等及各乡(镇)、工业园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由刘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祖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详见附件)。

(二)加强执纪监督。县纪委、监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插手或参与砂石开采、经营谋利等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对不作为、怕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问责。

(三)注重政策衔接。要认真贯彻落实抚府办发[20xx]47号文件精神,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四)实行全县联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县实际,强化举措,集中人力和物力开展河道采砂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规范全县河道采砂秩序奠定扎实基础。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六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_________________。

河道清淤合同。

五、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自年月日开始至年第一文库网月日全部完工,工期天。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总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小写元)。

八、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

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书或开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和批准。

3.甲方应按本合同所明确的付款办法,按时付款。

4.甲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

乙方职责: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保证按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

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由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

3、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工程施工,甲方不结算已经施工部分的费用。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积极做好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本合同未涉及内容,经双方协调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部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七

通过我街道组织专门人员对河道现状进行调查,认为河道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1、垃圾清理:20xx年4月16~20xx年4月30。

2、河岸违章拆除:20xx年5月1~20xx年5月31。

3、清淤疏浚:20xx年7月1~20xx年10月20。

4、截污纳管工程:20xx年4~20xx年10月30。

(一)河面保洁及垃圾入河管理、

三是增设沿河垃圾屋等垃圾收集硬件设施,进一步健全沿河垃圾收集系统、

(二)违章占河管理、

一是发挥河道协管员的巡查监管作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占河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三)污水管网后期维护管理、

一是做好截污纳管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管网顺利移交创造条件、

二积极配合市排水公司加快污水管网的移交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已建排水管网发挥效益、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八

20xx年,xx河道管理所在处两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科室职能,紧密结合全处河道管理工作的实际,以落实河道管理岗位责任制为目标,加大水事执法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正确引导干部职工围绕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创一流”科室为目标。自觉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促进了广大干部、职工政治上的认识、思想上的升华,理论上提高,激发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政治责任感。在业务知识上,组织职工进行《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洹河管理办法》等水行政法规及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自觉灵活地运用到日常河道管理中。

(二)、落实岗位责任制,结合本科室实际,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河道管理做到细化量化。具体做到“五定”:定人员,定目标,定措施,定任务,定责任。“四严”:严格落实河道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日志制度,严格落实处各项规章制度。克服闲、懒、散现象,正确履行科室管理职能。制定科室周、月工作计划。人员科学分工:将工程管理、河道度汛、水事案件、文字资料、安全生产等工作落实到个人,使科室内外管理树立大事有人抓,小事有人管的良好氛围,为争创河道处一流科室作出新的努力。

(三)、完成xx河道度汛工作,为切实做好xx河道安全度汛工作,我们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科学制定《20xx年xx河道度汛。

方案。

》,为了确保把度汛。

方案。

做细、做实,使其更具可操作性,根据xx河道实际情况,参考省、市有关资料,制订完善了《20xx年xx河道度汛方案》,同时要求龙安区、开发区报送《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度汛方案》,要求石武客专项目部报送《河道建设项目跨汛期度汛方案》。《20xx年xx河道度汛方案》对xx河道河道、低洼易涝区及城区基本情况、防洪任务、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明确。明确了各种洪水状态下的防御措施。为xx河道安全度汛提供了技术支持。

汛期,我所加大查险力度,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要求,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要求河道人员明确职责,做到巡查有记录,处理事情有结果,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检查工作。

从四月初开始,我所针对汛前检查中所发现的跨河建设项目破坏的堤防、在河道范围内非法设障、不履行审批手续乱建、乱倒等水事违法行为进行了的治理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治理整顿,加强了河道水事案件的跟踪复查,对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起到了促进作用。针对文峰区段xx河道京珠高速公路桥段缺口这一防洪隐患,我所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确保在主汛期到来之前修复缺口。7月14日,xx河道京珠高速段堤防缺口修复完成,为xx河道安全度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完成了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年度督导工作,为加大城市水系建设三年规划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督导力度,我所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配合、协调、通力合作,协助解决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建设单位实行每周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意见,形成一个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指定工程技术人员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是否按照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规划进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截至11中旬,xx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龙安区段和开发区段共计完成土方开挖13.4万方,堤防填筑1.2万方,护坡1.6678万方,完成投资2135万元。

(五)、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改善xx河道水事环境,维护水利形象。

4、查处了杜官屯家具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厂房的违法行为。

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过程中,我所河道管理人员发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对每起水事违法案件认真调查,轮流对违法施工现场进行蹲守,严格禁止违法施工,全年累计在违法施工现场蹲守多达50天,直至水事案件得到解决。期间河道管理人员拒绝了多次当事人的吃喝拉拢,经受住了多起违法事主的打骂威胁。圆满完成了蹲守任务。

针对上述所查处案件的特点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努力将水事违法案件控制在萌芽状态,以维护河道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六)、完成第十八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三届中国水周的宣传工作。3月22日世界水日我所根据处统一部署,对沿河村庄、单位开展了水法规的宣传活动,行程遍及xx河道全段,共发放传单20xx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余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群众不断树立水忧患意识,自觉履行起水资源保护义务,努力创建节水型社会,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七)、完成了xx河道违障建筑物的普查工作。九月份,我所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通知精神,开展了xx河道20xx年来建成的违障建筑物的调查登记工作。xx河道沿岸的违章建筑物多达30多处,其中20xx年后建成的的违章建筑物就有12处,河道管理人员克服了人员少、没车辆等困难,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完成了任务。在调查过程中有些群众不理解,认为我们对违章建筑物的调查登记目的是为了以后要他们拆除,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调查,面对这种情况,河道管理人员一次又一次的登门耐心的向他们解释,打消了他们的顾虑,最终完成了河道违章建筑物的调查登记。

(八)、发表信息4期;。

(九)、做为我处建设成就的窗口之一,我科室迎接上级考察多次,较好地向上级单位展示了我处良好形象。

(一)、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重参与轻理解,虽然制定了学习。

计划。

但执行时还缺少针对性学习的系统性不够;从学习内容来说政治学习较多业务学习偏少。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差距对政策性的东西不能完全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去。

大的不便。

20xx年我们决心在处两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大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xx河道管理所工作实际,加大河道管理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确保河道正常运行和防洪安全,我们的总体思路是:

(一)、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水事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全面提高职工素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突出解决职工队伍中处理实际问题不强的的问题,使河道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正规化的规道。

(二)、严格执行河道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政策性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河道处各项荣誉和利益,加强科室管理,健立健全科室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真抓实干,牢固树立以处为本、以所为家的思想,争创处一流科室。

(三)、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河道巡查和维护力度,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强化河道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正确履行管理职能,确保河道防洪渡汛安全。

(四)、加大水法规宣传,提高防汛和水患意识。广泛宣传《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对水事法规的理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对河道内非法排污、乱倒、乱种等现象进行一次彻底摸底排查,积极配合局水政执法大队对无证、无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坚决给予处理或取缔,努力将各类水事违法活动消除在萌芽状态。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九

为解决甲方承包河道需要,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下太镇新联村高坎村民小组与同志经过充分考虑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并一致同意对河道达成如下承包协议条款:(下以甲、乙双方为称)。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界址及时限:。

1、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将村的河流承包给乙方,河道界址为:东于界,西于界,含河面、防洪堤、坝、滩涂等,全长约米。

2、双方议定:承包期限定为3年,

二、双方原则。

1、在各自的'权利范围内承担相关责任;。

2、在地位平等基础上,协商解决未尽事宜。

三、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乙方付甲方每年河道承包费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2、帮助乙方做好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与本村村民相关利益事务的协调工作。力尽所能为乙方实施河道开发、综合利用等项目工程。

3、在河道承包管理期间,乙方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积极协助甲方做好防洪抗旱工作。不以任何借口影响甲方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以及用水秩序,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资源。

(石、沙)开发权,并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承包开发、综合利用等,甲方不得干涉。甲方不得再于任何单位与个人、集体签订协议,否者,一切事务责任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负。

2、乙方依法可以融资、扩股,与其他人签订协议。

四、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双方议定在项目实施期内,如单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另一方可依法终止协议。

2、甲乙双方应守信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村委会各执存档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议执行中如有分歧或纠纷由公证依法处裁决。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十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及工农业的快速发展,河道人为破坏的影响较为严重,垃圾的倾倒及污水的排放,使当前河道中的水质不断恶化,不仅水生物在不断的减少,而是河道淤堵的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防洪功能的发挥,同时大规模的采砂活动,使河道堤岸失稳的情况严重。同时由于雨水多少的原因,也会导致河道内发生洪水及泥石流灾害,或是河道干涸,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产用水需求等。这些情况的存在,使河道治理更具有迫切性,因此,需要对河道进行有效的治理,从而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使河道的功能性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十一

根据《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围绕本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对对口xx镇专项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启动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聚焦全区中小河道,综合施策、重拳出击。下决心打赢黑臭河道整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短板,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全面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青浦、全面建成更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创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新生活厚植生态环境优势,凸显“绿色青浦,上善之城”城市新形象。

1、总体目标。

20xx年底全区中小河道、断头河基本消除黑臭,实现“三个明显提高”:河道水质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水平明显提高、公众获得感明显提高;20xx年全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重建河湖健康生态环境。

2、主要任务。

根据《xx区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本区列入国家和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8条段,总长度54。36公里,均为镇村级河道。其中国家考核的黑臭河道共5条,7。84公里,全部位于xx镇。市级考核的黑臭河道共23条,46。52公里,集中在赵巷、徐泾、华新、白鹤、香花桥5街镇。

3、整治措施。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水岸联动、重在治岸”的基本原则,结合“五违四必”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域化推进、系统化治理,推动水岸“违建全拆、污水全截、河道全疏、水系全通、河岸全绿、水体全活”,有效解决河道黑臭问题。

4、验收标准。

黑臭河道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二、监督内容。

按照《xx区民主党派专项监督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九三学社xx区委对xx镇开展对口监督。xx镇共有5条,7。84公里河道,列入国家住建部黑臭水体。分别为杨巷港、康家桥港、姚河浜、骑龙港和苗泾港。监督内容包括:

1、本区域中小河道整治目标任务;

2、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

3、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

4、本区域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

三、监督形式。

1、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以及社会调查等形式了解核实情况和工作进展。

2、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区委、区府决策部署,以及水务、环保等条线工作要求,向相关街镇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

四、成果要求。

1、形成一份调研检查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整治调研检查报告。

2、形成一份监督报告。xx镇中小河道综合监督情况报告。

3、推荐社内专家学者2名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一)准备阶段。

时间为20xx年12月。

1、成立工作组。

成立以主委为组长,分管副主委为副组长,若干社员代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背景资料收集与学习。

收集包括以下背景材料。

(1)中央深改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3)xx区中小河道整治配套政策;

(5)xx镇5条黑臭河道情况资料。

(二)调研检查阶段。

时间为20xx年1月—20xx年7月。

内容:

1、中小河道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方案制定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控源截污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沟通水系、河道疏浚、堤岸整治、生态修复等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开展河道长效管理方案制定情况。

2、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情况调研检查。包括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整治成效。

3、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情况。包括执法监管,动态管理机制,长效养护管理,引清调水,鼓励公众参与等方面。

4、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有关政策保障和执行情况调研检查。包括贯彻落实“河长制”,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政策保障机制。

形式:

1、开展政府职能部门调研检查2次。计划安排在1月份1次,7月份1次。

2、召开2次座谈会。参加对象包括政府职能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居委会等有关人员以及社会代表人士、群众等等。计划3月份开展1次,6月份开展1次。

3、开展2次社会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计划3月份1次,5月份1次。

4、现场走访。计划每月至少安排1次现场走访,工作组联系街镇水务所进行。

5、个别访谈。对若干名代表人士进行个别访谈。

6、查阅资料。结合部门调研检查进行。

(三)成果整理汇总阶段。

时间是20xx年7月-20xx年8月。

1、撰写调研检查报告;

2、撰写监督检查报告;

3、梳理汇总书面意见和建议;

4、梳理汇总相关文字、影像、调查表等材料;

5、推荐1~2名九三学社专家学者参加区级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十二

20xx年在系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和街道、社区的积极配合下,严格按照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所实际,以城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河道长效管理为重点,积极开展水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全所上下团结一心、开拓奋进,保持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我所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现将今年的河道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河道保洁管理和生态调水方面。河道是城市的生命之源是城市生态系统和景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对河道的生态恢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xx年我所管理着城区80条122公里的河道,面对艰巨的河道保洁任务,我们不畏困难,根据创卫水环境要求和各段河道的不同特点,我所及时调整河道巡查、检查方式和管养标准,以快速解决问题为前提,落实专职河道巡查员,对河道保洁、工程设施养护等进行全面巡查,每日7时至17时间采取不间断巡查,做到对重点区域所有河道水域及陆域污染物的及时发现与及时处置;在5月至11月绿萍、水葫芦、蓝藻等水生植物宜发生大规模滋生与爆发季节,适当增加巡查与及时处置。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巡视督察,有力推动了河道长效管理工作。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巡查检查情况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做到检查有重点,落实有措施,解决有效果。今年8月份根据市政府“一把扫帚扫到底”的要求,将城市河道保洁工作移交给城管局。9月份以后,河道保洁正式移交给城管局,我们配合城管局对河道保洁做了大量分内分外的工作,为创卫工作作出了水利人的贡献。

在做好河道保洁工作的同时,为提高内河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我们充分利用东门泵站、国庆新村泵站以及新区活水泵站科学调度提水冲污,每天结合外河水位及天气情况白天提水7至8小时,泵站几乎满负荷运转,经统计全年共提水2737万立方米,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城区的水质。汛期在做好生态调水的同时抓好防汛工作,在城区防汛小组的领导下,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在汛前严格按照防指的要求,对防汛设备进行安全检查,5月份检修保养了全部6个泵站及启闭机,保持机械、电气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在暴雨来临之前,及时降低内河水位提高河道的调蓄能力,降雨后及时启动排涝泵站排水,保证了城区安全度汛。防汛期间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2、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方面。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城区59条河道环境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十大工程。59条河道未砌筑石驳墙,部分河道水生植物多,暴露垃圾多,河道淤浅、坝埂阻水、水系不畅,脏乱差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城市形象。对照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要求,我所按照“先急后缓,由内向外,分类整治,整体推进”的要求,从保持水面无水生植物、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清除河道内的渔网、鱼簖及栅栏,保持水流畅通;拆除坝埂、疏浚河道、沟通水系,提高河水的自净能力几个方面对城区河道全面进行整治。

到目前为止,已完成51条75公里,正在实施的3条4公里,准备实施的3条3公里,预计春节前整治结束。有2条河道在拆迁开发地段暂缓实施。本次河道环境整治共疏浚土方22万方,拆除坝埂6处,拆除违章搭建30余处,清理渔网渔簖379个,清理三无船舶17条,清理河坡垃圾2.48万方,清理水生植物35.1万平米,整治河坡32公里。通过河道环境整治,改善了环境,净化了水体,得到了实效。

3、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面。为创建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河道管理所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下设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所长与每个职工签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责任书,落实各级责任。创建中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组织职工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通过创建,我所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民主,人际关系和谐,内外环境优美,职工文明意识增强,形成了上下统一、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11月份,顺利通过省水利系统文明单位的考核验收。

4、职工管理方面。在河道日常管理中,我们借鉴城市园林绿化、环卫等管理模式,将城区河道分为不同的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河道管理目标责任制。采取定岗位、定人员、定责任、定目标的方法,实行不间断的打捞河道漂浮物。同时组织人员,加强考核督查,确保目标落实到位,做到垃圾水草不积累、不过夜,保持水清、岸洁的良好环境。

5、安全工作方面。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年初组织了全体泵站运行工集中进行专业培训,重点学习了机械、电气的操作规程以及灭火设备的使用,培训结束后对他们进行了考核,通过培训每一名操作工能够正确操作全部泵站。以后每月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学习,在学习中互相交流共同提高。我们还安排安全骨干参加市安监局及水务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使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在抓好安全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要求所有值班人员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完善交接班手续,并与他们签定了安全生产和管理责任书,确保安全运行无事故。对水面保洁职工在使用保洁船时要求他们穿救身衣作业,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督查。我们坚持每周一下午召开工作例会,每次例会都要讲安全,把有关安全文件及时传达到每个职工,让他们始终绷紧安全这跟弦,全年我所没有出现一次安全责任事故。

6、水工程管理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涉河工程建设项目增多,与此同时未经审批进行违章施工的现象越来越多,通常有沿河埋设电缆、铺设管线、搭建临时建筑、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各类废弃物等违章现象时有发生,给河道管理来一定难度。为确保河道行水畅通、河面清洁,我所派专人负责,结合河道保洁人员,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全年共及时制止了10起涉河违章施工行为,其中按程序移交3起。

河道管理工作原有的传统作业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管理的需要,水工程及泵站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不能完全满足需要,需对现有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补充专业管理人员。

1、进一步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完善河道管理制度、巩固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水清、岸净”的城市水环境,提高我们的城市形象。

2、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职工管理,把我们的河道管理队伍打造成“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有较强凝聚力的队伍。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简短篇十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核心,以“整治农村卫生,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全面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建立农村环境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全镇xx个行政村,重点为县城城中村、公路沿线、工业园区附近及重点景区等。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镇政府所在地街道、集市以及小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村要建设固定垃圾点,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有垃圾清运车辆,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暂不具备处理条件的村要进行简易填埋处理,并及时覆土进行绿化。

3、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镇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

2、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村组街道要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村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镇村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每村新栽果树和绿化树不少于1000株。

2、各村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村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照明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黑板报、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镇政府所在地、农村集市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清理河沟、水沟内的污水、淤泥、生活垃圾,并修建排水、排污管道和渗水井,保证生活污水排放畅通。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在村内适宜位置确定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村内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大力推行改厕、改圈、改厨、改院等“四改”工程,有条件的。农户要改建水冲厕所。

2、要推广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加强大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设备,厨房合理设置通、排风口。

3、对庭院内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此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3日—9月8日)。

召开全镇包村干部及各村村主任动员大会,发放xxx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集中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9日—10月31日)。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分步实施。

确保新产垃圾及时清运,特别是基层建设年帮扶村、新民居示范村、省级幸福乡村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方位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力争最短时间内达到村落庄整治的目标,同时按照“四清四化”(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标准,取缔沿路的违法违章建筑,实现无乱泼污水、无乱堆杂草、无粪土乱占街道、无禽畜散养现象,进一步规范村庄环境卫生,使公共场所更加干净、整洁,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

2、窗口地段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20日):加强各村卫生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及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通干线两侧的环境卫生治理,开展集中清理活动,特别是省级幸福乡村、基层建设年帮建村、城中村、重点景区周边要以“四化一处理”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3、集贸市场整治行动(9月9日—10月31日):重点检查农村集贸市场,对占道、占路的市场进行统一管理,突出集贸市场、早晚市场卫生保洁和日常管理。

4、环境保洁整治(9月9日—10月31日):建立街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清倒池以及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管理规章,完善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

5、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镇真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来。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各项事宜。各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挂帅,小组长或代表参加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组织村民积极参与,确保环境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包村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到所联系的村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镇对各村的工作进度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落实。镇党委、政府将组织镇内联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活动结束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先进村进行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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