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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红楼梦的英语(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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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红楼梦的英语(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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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进步的催化剂,快开始写一份吧!总结是对过去所学所做进行提炼和归纳的过程。总结范文中的经验和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总结的意义和作用。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一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

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注释。

1、开辟鸿蒙,开天辟地以来。鸿蒙,传说盘古开天辟地前的浑沌状态。

2、奈何天,无可奈何的日子。

3、遣,排遣;愚,我;衷,内心深处的情怀。

4、金,金钗雪里埋,指薛宝钗;玉带林中挂,玉,指林黛玉。和其他红楼梦中女性。

赏析。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

一开始便是情字何其重要,那鸿蒙便是情。演红楼梦也从这个,情字入手,更加证明“宿孽总因情”了。谁为情种?试问世间谁是痴情的。

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

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

金和玉从最宽泛的`意义上来说,可以包括正、副、又副十二钗,甚至是整个贾府及与之相关的青春女性,但是从其特指意义上来说,却是指两对金玉,即宝钗、黛玉和湘云、妙玉,怀和悼的些微差别正说明了小说中,四人结局的差异,也就是宝钗、湘云健在,而黛玉、妙玉早亡。

中国曹雪芹英国霍克思。

撰写《红楼梦》这部旷世巨著的曹雪芹,堪称中国文学史的奇才,数十年来无数作家学者都把这部经典名作奉为圭臬,推崇备至。

70年代著名学者胡菊人先生在其专栏里就写过这样一段话:

“在技巧上我们可以说自清末至'五.四'直至今天,在中国而言,无人能与曹雪芹并肩。他的技巧,尤其在肌理上,细心研究,令人惊骇,以为是神鬼写下的文墨。”

曹雪芹如果九泉下有知,欣悉二百余年后西洋竟然出了另一位奇才,连大学教授的高职也辞去,在家中孜孜不倦十五载,把他的作品全部译成蟹形文字,介绍到西方国家,必定会含笑引为同调!

这位西洋奇才就是前英国伦敦大学的教授霍克思(davidhawks.)。

这里介绍霍克思译红楼梦,是希望大学翻译系的同学能观摩汉英翻译的极品,同时更为望各位忠实读者能欣赏地道中文与地道英语的讲写之法,从而提高研习中英文的兴趣。

且看曹雪芹怎样写林黛玉细读《西厢记》的:

“从头看去,越看越爱,不顿饭时,已看了好几出了。但觉词句警入,余香满口。一面看了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记诵。“曹氏这种芊绵绮丽的文字,同样值得默默记诵。大家不妨试译这段短文,下文我会摘录霍氏的英译供你们观赏研习。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二

心中有圣人。

我自逍遥立于世,

何须红尘来知晓。

大家好,在下姓张名建辉,号逍遥。生于农家,故无字。

在下通过经典影视剧87版《红楼梦》来浅谈如何使用“万福礼”。

“万福礼”争议颇多,在此,在下不进行过多争议的解读,阳明学派的知行合一不是用来纸上谈兵的。

今之所讲乃以推广普及华夏礼仪为前提,依据前辈所拍摄87版《红楼梦》内的“万福礼”行礼动作为样本,以【则天大圣皇帝】所制定的'女子相见礼为规范。

礼仪名称:万福礼。

动作规范:正身直立,上身微前倾,双手合拢在胸前,微曲膝,稍作鞠躬虚坐之势。

使用场景:

一、女子相见之礼。

二、女子着汉服在非正式场合与诸同袍相见之礼。

三、在特定场合使用的特定礼仪(例如:儒家礼仪、文化活动等中女性执事所用之礼)。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三

一、青春王国里的贾宝玉——贾宝玉一出生,背负着家族好几代做官的荣华富贵,一方面养尊处优,另一方面,也过早承担了父祖辈功名烜赫的压力。以今天青少年的心理角度来看贾宝玉,这个十三岁的男孩子,正是读初中的年龄,身体刚刚发育,对大人加在他身上的世俗功名价值充满了叛逆。他不断试图要从男性追求权力与财富的虚假价值中逃脱,宠爱他的母亲、祖母、姐姐、妹妹,甚至和他一起长大的丫环,构成一个纯女性的世界。他因此形成了一个偏激的反男性主义观点。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一段话常被引用,也被用来证明贾宝玉的怪癖。

但是,《红楼梦》是一部批判现实的小说,作者对男人构成的政治官僚系统、虚假的礼教,深恶痛绝,连他自己的父亲“贾政”也不例外。有人认为贾政这个名字正和俗语中的“假正经”相合,作者对男性官场的反讽不遗余力。从这个角度来看,十三岁的少年贾宝玉渴望活出他自己,渴望摆脱大人加在他身上的虚假价值,他如果活在今天,同样会讨厌政治人物“浊臭逼人”,讨厌学校的教科书,讨厌短视功利的考试,讨厌现实社会为了权力与财富的尔虞我诈。

贾宝玉,这个十三岁的少年,感觉着刚刚长成了的身体,感觉到生命的美好。他渴望单纯的爱与被爱,他渴望可以在同样未被世俗价值污染的同伴中保有一生一世的纯洁。

《红楼梦》一开始,贾宝玉身边的十二金钗,几乎都在十五岁以下,史湘云、林黛玉、探春、迎春,都比贾宝玉小一两岁,惜春最小,只是八九岁的小女孩,大宝玉一岁的是宝钗,大约十四岁多,王熙凤也不会超过二十岁。年龄对阅读《红楼梦》是一件重要的事。《红楼梦》的主要人物,事实上全部是青春期的少女,围绕着青春期的贾宝玉,结构成一个美丽的“青春王国”。

贾宝玉认为男人“浊臭逼人”,他指的男人是长大做官以后的男性,丧失了人性的单纯与梦想,日日沉沦在权力争夺与财富贪婪中,贾宝玉便以完全叛逆的姿态标举出他自己的生命体格。

贾宝玉是十三岁的少年,他的生命像一朵春天正待开放的花的蓓蕾。贾宝玉又是女娲炼石补天神话的洪荒时代留下来的一块顽石。贾宝玉以人的形象来经历人世间的繁华,他又要在领悟了一切爱恨缠绵之后,重新回到大荒山青埂峰下,回到一块顽石的初始。顽石是开始,也是结束。

我们自己身上,常常有两个不同的自我。一个耽溺情爱,眷恋繁华,纠缠牵挂不断的自我;另一个解脱生死,领悟无常,来去无牵挂的自我。

二、贾宝玉是叛逆的青少年——青春是不受拘束的生命形式。青春有着一方面往圣洁发展,另一方面耽溺沉沦的各种可能。十三岁,身体刚刚发育的少年,他感觉到生命奇妙的变化。他对生命充满无知,也充满了好奇,他尝试探索身体的各种可能。

《红楼梦》一开始就用诗句描述了贾宝玉的状态: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许多人认为贾宝玉是曹雪芹写自己的少年自传。如果这个猜测正确,那么这一首自述性的诗句似乎充满了对自己的批判与自责。我们总是以为“叛逆”是对他人的背叛。但是,从《红楼梦》来看,曹雪芹真正叛逆的竟是自己。潦倒不通世务,愚头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许多的自责、许多的惭愧、许多的忏悔,使《红楼梦》充满了少年青春不可解的感伤与孤独。青春期的生理变化,的确使许多青少年“无故寻愁觅恨”,身体上刚发育的种种,使敏感的心灵悲喜交加。

写青少年的感伤忧郁,是文学上常见的主题;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即是一例,但写得最好的,其实是《红楼梦》。贾宝玉其实正是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年龄,对人生似懂非懂,他很想像一个大人,用理智的价值去规范自己的生活,但他又常常情不自禁,会耽溺在感官的世界,好奇地探索自己还十分陌生的身体。他遇见了表妹林黛玉,直截了当便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大人们都骂他“胡说”,因为林黛玉生长在苏州,他们是第一次见面。但是读者知道,他们真的见过。在神话的世界,宝玉曾经是一块石头,黛玉曾经是一株绛珠草。石头日日用水浇灌绛珠草,绛珠草才活了下来。

我们是否也曾经在一生中遇见过同样的事,一个人,第一次见面,觉得熟悉,觉得以前见过,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我们能想起来的事,只是此生而已。前世的记忆,我们都记不得了,但似乎存在身体很隐秘的地方,使你看到一个人,似曾相识,一下子所有的记忆便回来了。

十三岁的男孩子,认识了一个觉得以前认识过的少女,可能问她什么?读什么书?看什么电影?闲暇时去哪里玩?上哪些网站?或者,更重要的,是什么“星座”?十三岁的贾宝玉如果活在今天,大概会问一样的问题。但是在三百年前,他看着林黛玉,只是笃定地说了一句:“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贾宝玉十三岁,认识了好多长得又漂亮,心性又聪明细致,书读得极好,举止又高雅有品位的少女。他平日叛逆顽皮,但只有林黛玉一出现,他忽然领悟有一个人是在前世见过的,这一世她就等在这里,宝玉在人世繁华中的叛逆刹那间便有了领悟。大人们常常无法懂得这种少年的心事,因此,父母、老师常常不知道年轻的孩子发生了什么事。

三、贾宝玉的第一次性幻想——《红楼梦》的第五回写宝玉醉酒后困倦的慵懒。贾宝玉在宴会上喝了酒,觉得倦怠,想要睡午觉,秦可卿就带宝玉去了一间书房,宝玉不满意,他讨厌正经八百的书房,秦可卿就把宝玉引入自己的卧房。古代的礼教甚严,论辈分,宝玉是叔叔,不应该睡在侄子媳妇的卧房,旁边陪侍的老妈妈也都阻止,但可卿不在意,她心目中宝玉还是小孩,十三岁,的确又像大人又像小孩。

宝玉入梦了,伴随着许多古代传说中的美丽女子,一起进入他生命里第一次性的、欲望的深处。武则天、赵飞燕、杨贵妃、西施、红娘,都是古代青少年“性”的幻想对象,在封建礼教的严格戒律下,《太真外传》《武后野史》这类描述情欲的小说野史也都列为“禁止的书”。十三岁的贾宝玉显然偷看了不少“禁止的书”,而他第一次性的春梦,自然也出现了这些平日在理知世界不会出现的人物。近代西方心理学,如弗洛伊德,在二十世纪初提出了“梦的解析”,认为日常生活被理知压抑下去的自我,会在梦中出现。因此,梦可能是更真实的自我,是更本质的自我,是平日自己或许也不敢面对的自我。警幻仙姑在梦中向宝玉说:“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宝玉听到自己是“天下古今第一淫人”,当然大吃一惊。《红楼梦》的第五回写十三岁初发育的贾宝玉的“性”,写得如此真实,使宝玉在梦中无从逃避。警幻因此把自己的妹妹,乳名兼美,表字可卿的女子许配给宝玉,宝玉便在梦中与叫作“可卿”的女子发生了性的关系。

在秦可卿的卧房衾褥中的做梦,梦到发生性关系的女子名字也叫“可卿”,“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秦可卿在现实中是宝玉的侄儿贾蓉的妻子,宝玉虽爱慕可卿,却不敢有非分之想,“不正当关系”的礼教戒律下,贾宝玉却在第一次的春梦中与可卿发生了性的关系。宝玉从梦中惊魇,大叫:“可卿救我!”秦可卿在室外,听到宝玉叫她小时候的乳名,“心中纳闷”,因为她的乳名在贾府是没人知道的,宝玉怎么会在梦中叫出?《红楼梦》把现实与梦境错离纠缠在一起,分不出梦与现实的界限。梦本来是一种真实,现实人生也如梦似幻。宝玉惊醒,迷迷惑惑,若有所失。

宝玉最贴身的丫环袭人,大约也是十五岁左右的少女,过来替宝玉换衣裤,却在系裤带时,伸手到宝玉的大腿处,摸到冰冷粘湿一片。袭人吓了一跳,不知道是什么,她悄悄问宝玉:“是怎么了?”宝玉红了脸,捏了捏袭人的手,袭人聪明,也比宝玉大两岁,立刻懂了,脸上羞得飞红,但还是追问了一句:“那是哪里流出来的?”

《红楼梦》写十三岁少年第一次的性幻想、第一次的梦遗,写得如此真实。在一个对身体充满了禁忌,避讳一切情欲与性的讨论的社会,《红楼梦》为少年的身体欲望打开了一扇窗口。

贾宝玉和林黛玉爱情故事的发展,第二十三回是个关键。从这一回开始,宝玉和黛玉、宝钗以及迎春、探春、惜春、李纨等,奉元妃之命都搬进大观园住了。人物活动的场景发生了变化,其对人物心理的影响,自是明显。大观院虽非繁杂的市井社会,但也绝非“闺房闭处”。

首先是宝玉的心理变化。刚搬进大观园的时候,宝玉每天和姊妹们在一起,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或作画吟诗,以及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顽得十分快乐。还写了好几首四时即事诗,在外面流传。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宝玉忽然不自在起来,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出来进去只是闷闷的。实际上是青春的躁动,是情和性的觉醒所引起的苦闷。

书中对此有所解释,这样写道:“园中那些人多半是女孩儿,正在混沌世界,天真烂漫之时,坐卧不避,嬉笑无心,哪里知宝玉此时的心事。”说明宝玉开始有“心事”了。恰好宝玉的小厮茗烟是极聪明的,便找来古今小说、各种野史给宝玉读。然而那些肆意描写爱情的野史小说,对于一个青春躁动的少年,不是情感的冷却剂,而是点燃爱情之火的膏油。于是,有了宝黛共读《西厢》的特殊场景。

宝玉笑道:“妹妹,你说好不好?”林黛玉笑道:“果然有趣。”宝玉笑道:“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林黛玉听了,不觉带腮连耳通红,登时直竖起两道似蹙非蹙的眉,瞪了两只似睁非睁的眼,微腮带怒,薄面含嗔,指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好好的把这淫词艳曲弄了来,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我告诉舅舅舅母去。”说到‘欺负’两个字上,早又把眼睛圈红了,转身就走。宝玉着了急,向前拦住说道:“好妹妹,千万饶我这一遭,原是我说错了。若有心欺负你,明儿我掉在池子里,教个癞头鼋吞了去,变个大王八,等你明儿做了‘一品夫人’病老归西的时候,我往你坟上替你驮一辈子碑去。”说的林黛玉嗤的一声笑了,揉着眼睛,一面笑道:“一般也唬的这个调儿,还只管胡说。‘呸,原来是苗而不秀,是个银样蜡枪头’。”宝玉听了,笑道:“你这个呢?我也告诉去。”林黛玉笑道:“你说你会过目成诵,难道我就不能一目十行吗?”

宝玉借《西厢记》里的词语“触景生情”,黛玉同样借《西厢》的语词“对景取譬”。两个人明显是断章张生和莺莺的“绝妙好词”,权作自己谈情的古装道具。虽说“通”的是“戏语”,彼此情感的互动却很真切。但又不敢真实面对自己的情感,只好用假意来掩饰。两假相遇,遂生紧张;虽然紧张,却很好看。不用别人多置一词,他们自己就化解了自造的矛盾。《红楼梦》把儿女之情事,真的写绝了。你看宝玉赌的那个誓,不仅黛玉,我们读者看了不免也笑了。

“西厢戏语”的主动方面是宝玉,但得到了黛玉的热烈回应。

《红楼梦》读者一般不大注意,就是宝黛“西厢戏语”之后,黛玉的情绪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主要表现是,只要宝玉不在,她就感到闷闷的,很不舒畅。恋爱中的男女,由于彼此情感的吸引,总是不愿意分开。哪怕短暂的分离,也会引起思念,甚至产生情绪的烦恼和精神的孤独。

第二十五回,贾环推倒烛台烫伤宝玉的面孔,黛玉前去看望。书中说:“林黛玉见宝玉出了一天门,就觉闷闷的,没个可说话的人。”接着写黛玉要看烫得怎样,宝玉躲着不让看。因为宝玉知道黛玉有喜洁的毛病。黛玉明知宝玉的用意,还是要看,说:“我瞧瞧烫了那里了,有什么遮着藏着的。”一面说,一面凑上来,强搬着脖子瞧了一瞧,还问疼的怎么样。这在黛玉,可不是寻常的举动,说明她和宝玉已经“痛”连于心了。

但书中说林黛玉坐了一会,就“闷闷的回房去了”。紧接着还有一段要紧的文字写道:“却说林黛玉因见宝玉近日烫了脸,总不出门,倒时常在一起说话儿。这日饭后看了两篇书,自觉无趣,便同紫鹃雪雁做了一回针线,更觉烦闷。”连续使用“烦闷”、“闷闷的”、“更觉烦闷”一类字样,把黛玉因爱而生的苦闷心理,作了不加掩饰的描写。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四

香菱,是《红楼梦》中的人物之一。在小说中,香菱是薛蟠的妾,众所周知,在封建社会里妾的身份并不高,在正经主子的眼中,妾其实也是一名奴才。然而,香菱却有着一个奇特的身世,这个身世更让读者为香菱感到惋惜。

香菱的身世可谓坎坷。香菱原本姓甄,原名为英莲。香菱出生在一个大户人家——甄家之中,父亲是当地的一个名门贵族,而母亲封氏则聪慧贤淑,夫妻两人恩爱多年,可惜直到后来才生下了香菱这个女儿。原为甄家独女的香菱更是受到父母的疼爱,视如掌上明珠一般,家中一切其乐融融。可是这一切的幸福都在元宵那夜结束了,香菱因为家仆的疏忽,被人拐骗,年幼的香菱自从离开了父母的身边,堂堂一个大户小姐从此沦为了别人的妾,受到他人的打骂。香菱的身世无人知晓,可怜她大家闺秀出生,却自小离开父母,在他人的眼色下过日子,虽然后来香菱被薛蟠扶为正妻,可是却因为难产而离开了人世,香菱至死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世。试想一下,如若香菱自小能在甄家中成长,那必定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与环境的熏陶,也会是如同大观园中的其他各位小姐一般知书达理,才华横溢。可惜的是,命运对香菱如此不公,让她没能在甄家中成长。

香菱的身世让不少读者为香菱落泪,但是香菱却是一名十分乐观的女子,她以乐观的性格笑对一切挫折。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五

1987年首播的央视版《红楼梦》是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根据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摄制的一部古装连续剧。由王扶林先生导演,周汝昌、王蒙、周岭、曹禺、沈从文等多位红学家参与制作。该剧前29集基本忠实于曹雪芹原著前八十回,后7集夏金桂撩汉、司棋之死、海棠花开、贾宝玉丢玉、林黛玉焚稿、薛宝钗出闺、惜春出家、获罪抄家、雪地里披着大红猩猩毡斗篷出家等主体剧情仍采用程高本后四十回,另外抛弃了宝玉中举、兰桂齐芳、家复中兴的小团圆结局,并根据脂批和红学探佚学研究成果对香菱之死、探春远嫁、贾母之死、巧姐获救等情节进行了修改,又重新创作出狱神庙探监、凤姐死于狱中、湘云流落风尘、贾府家亡人散等剧情。该剧播出后,得到了大众的一致好评,重播千余次,被誉为“中国电视史上的绝妙篇章”和“不可逾越的经典”。

姑苏城仁清巷内的葫芦庙住着一名叫贾雨村的穷书生,他受乡宦甄士隐的资助,上京赴考,中了进士,做了官。只因他贪赃枉法,不上一年就被革了官职。他来到扬州,做了巡盐御史林如海的幕客,教林黛玉念书。过了一年,林如海的妻子去世,林黛玉由贾雨村护送,到了京都荣国府。贾雨村因此得到黛玉舅父贾政的帮助,不上两月,便复职选任金陵应天府,从此,官运亨通。

京都贾家是显赫的贵族,有荣国府、宁国府两座府邸。黛玉住进荣国府后,外祖母贾母疼爱她,与表兄贾宝玉相处得也十分亲密,晚上住在一起,白天也一道玩耍,过后不久,薛姨妈带着儿子和女儿薛宝钗进了荣国府。

薛宝钗比贾宝玉年长一些,有一只能同宝玉的通灵玉配对的金锁。她到贾府后处处随分从时,不像黛玉孤僻自傲,所以很快就得到了贾府上下的喜欢。黛玉对此很苦恼,常与宝玉发生口角,暗中伤心落泪。

元春回家省亲,赐省亲别院名为“大观园”,对园内房舍也赐了名称,并叫宝玉和众姐妹搬进大观园。大观园外,贾府上下安富尊荣,荒淫享乐,但经济状况已大不如前。

大观园的生活表面上看十分平静,姐妹们成天吟诗作画,猜谜逗趣,实际上危机四伏:丫鬟金钏不堪羞辱跳井自尽;贾宝玉不愿意作仕途文章,遭到父亲贾政的杖责;王熙凤遭人嫉恨重病缠身;尤二姐被逼无奈吞金自杀。邢、王二夫人后又听信谗言,将大观园大肆抄检一番,从此群芳流散,大观园一片萧条,宝玉不免时时幽叹伤感。

南安郡王出征被虏,南安太妃倚势将探春认作义女,代替郡主去和亲。宝玉送别探春,又被父亲贾政命令去西海沿子见识一番,不料途中遇盗,下落不明。黛玉闻得此信,哭得肝肠寸断,病势日重,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宝玉回来,泪尽而逝。黛玉逝后,宝玉和宝钗奉旨完婚,但宝玉意中只有一个林妹妹,二人虽相敬如宾,“到底意难平”。

贾家终因官场争斗被政敌击败,贾府被抄,王熙凤、贾宝玉等人下狱。贾母在打击中去世,从此贾家全面败落,史湘云流落烟花巷,凤姐的女儿巧姐嫁到平民家庭做了普通的农妇。一朝显赫的钟鸣鼎盛之家,顷刻间大厦倾倒,只落得“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角色介绍。

演员欧阳奋强。

贾宝玉是一个又奇又俗的人物。他的性格主要特征是叛逆,他的行为“偏僻而乖张”,是古代社会的叛逆者。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他痛恨“八股”,辱骂读书做官的人是“国贼禄蠹”,懒于与他们接触拜会。他不喜欢所谓的“正经书”,却偏爱于“杂书”,钟情于《牡丹亭》、《西厢记》。他还对程朱理学提出了大胆的质疑,认为“除《四书》外,杜撰的太多了。”这充分显示出了他是君主专制制度的“逆子贰臣”。

在他的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无疑就是与林黛玉的相爱了。这场恋爱,一方面开始于叛逆的性格,另一方面又促使了他的叛逆性格的最终形成。这是他生命史上最大最重要的叛逆行为。宝、黛不但要求婚姻自主,而且在恋爱中背离了传统社会的人生之道。他们在反叛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导致了两人的悲剧结局。

演员陈晓旭。

林黛玉,金陵十二钗之冠(判词与宝钗合二为一,故不究一二)。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今世为巡盐御史林如海与贾府千金贾敏的独生女林黛玉,少时其母因病辞世,外祖母怜其孤独,接来荣国府抚养,后又因其父林如海思虑过重也因病身亡,黛玉便一直居住在荣国府。她生性孤傲,多愁善感,才思敏捷。和神瑛侍者的转世贾宝玉真心相爱,有共同的价值观、爱情观,但这一段爱情因悲剧性的家族命运而遭到扼杀。主张红楼梦是反封建爱情小说的红学家认为,黛玉是宝玉反抗封建礼教的同盟军,是自由恋爱的坚定追求者。林黛玉之于曹雪芹,意味着女性的最高价值。

演员张莉。

薛宝钗,金陵十二钗之冠(判词与黛玉合二为一,故不究一二),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大方典雅,举止雍容。她待人处事十分圆滑,上面的疼爱,下面的敬重。她对官场黑暗深恶痛绝,但仍主张贾宝玉应致力于仕途经济,有所作为。

她有一个“不离不弃,芳龄永继”的金锁,据说是初生时一个癞头和尚给的。而王夫人与薛姨妈为了家族利益,便以此为由,极力促成“金玉良缘”——宝玉与宝钗的婚事。因《红楼梦》80回后的篇章已失落无考,宝钗真正的结局也无考了,而因第五回有宝玉游太虚时听闻的曲文,后世推测,“金玉良缘”的结局应是“终身误”。

演员邓婕。

金陵十二钗之九,贾琏之妻,金陵四大家王家的小姐、贾家的媳妇,王夫人的内侄女。她精明强干,深得贾母和王夫人的信任,成为贾府的实际大管家,支撑着贾府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吃穿住行,老死病辞。为人处事也十分圆滑周到,图财害命的事也是干过的。但世人只道凤姐之毒辣,却很少体味凤姐心中之苦,王夫人为了自身利益把她娶到贾家,后因有了更亲近的宝钗又要拿她的权,这是不用八十回后的篇章也能猜到的,又有丈夫怨恨,下人忌惮,自然是“生前心已碎,死后心空灵”。

演员李婷。

贾代善之妻,出嫁前为金陵世家史侯的小姐。在贾家从重孙媳妇做起,一直到有了重孙媳妇。她凭着自己的精明能干,才坐稳了贾家大家长的位置。她喜欢众孙女,溺爱孙子宝玉,从前80回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贾母是支持宝黛爱情的,但高鹗续本中却说贾母并不支持宝玉与黛玉的爱情。她的思想也受到了宝玉和黛玉的影响,有了一些前卫的想法。总之贾母能受到众人的尊敬,说明她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且她是有能耐的。

演员郭霄珍配音张卫宁。

演员东方闻樱配音刘柏弘。

金陵十二钗之四,贾政与赵姨娘所生,贾府三小姐。她精明能干,个性刚烈,有“玫瑰花”之诨名。抄检大观园时,她当众扇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她对贾府的危局颇有感触,用兴利除弊的改革来挽救。改革虽成功,但无济大事,后远嫁海南。

演员胡泽红配音于晓林。

金陵十二钗之八,宁国府贾珍的妹妹,贾府四小姐,爱好绘画。因父亲贾敬一味好道炼丹,母亲又早逝,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身边长大。由于没有父母疼爱,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抄检大观园时,她狠心撵走丫环入画。四大家族的没落,三个姐姐的结局,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入庵为尼。

演员周贤珍配音李林。

王夫人是中文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她是故事主角贾宝玉和十二钗之一的皇妃贾元春之母,贾政之妻,是荣国府掌权管事的家长之一。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六

《红楼梦》是我国18世纪的一部著名长篇小说,这部经典名着受到诸多外国学者的推崇,被译作多种语言发行。其中,霍克斯与闵福德的英译本thestoryofthestone采用了自己独特的方式进行了翻译。本文对其译本中多处独创性文体排版,从意义、形式、以及文化批评三方面对其进行赏析。

一、审视角度。

译者面对翻译对象应如何审视,主要有三方面:语言事实,形式(包括修辞手段或者文体特征)和精神气质。于是,与之相对应的翻译批评与赏析层面分别是:意义批评,形式批评,和文化批评。在翻译时强调语言事实的翻译我们可称其为语义翻译,语义翻译是英国翻译理论家peternewmark提出的两种翻译模式之一。对于一部译作的分析,看其语义翻译得是否与原文接近,从翻译批评与赏析层面,对译作的分析就是意义批评与赏析。翻译活动面对的是语言和文化的双重障碍。就语言而论,当语言表达形式(语音、词汇、句法和修辞等)的特点本身作为信息的内容传达时,翻译时强调形式,就是为了凸显某种语言的语言形式功能,比如说中国诗歌的诗性功能。在翻译时,译者有时会采用修辞手段、特殊文体甚至创新的排版印刷格式等手段来增强译文的艺术效果,发挥吸引读者的功能。第三个视角,从精神气质方面审视翻译对象侧重的是文化特质的翻译。由于文化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语言的交流,因此中西方文化在文化内涵、生活方式、认知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会对翻译产生重大影响。看一部译作是否译出了原作的精神气质,就是看它能否将原作的文化很好地传达出来,而对其进行赏析是则要从文化批评角度着手。对一部译作的批评与赏析应该是多角度的.、多方面的,可以对译者的行为和活动进行批评与赏析,还可以对翻译理论的研究进行批评赏析,也可以对翻译的文体格式等进行批评赏析。

二、霍克斯在翻译《红楼梦》这部杰作的时候,建构了自己的独一无二的的翻译本体。

三、霍译的《红楼梦》有令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就与小说正文内容有关的文字排列和印刷效果而言,与原书那严谨呆板的中文版式相比,为了体现英文新颖活泼的文体风格,霍译中诸多格式的变通更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力,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在中外文化有着很大差别的前提下,他充分发挥译者的主动性,创造性地运用各种手段,尽其所能将中国文化进行介绍和宣传。本文仅对其两处特殊的格式变通译法进行了一番赏析,对于霍克斯其他地方独特的译文,我们也不能忽视,像他所作序言,以及根据小说故事的内容自然分卷,并根据各卷内容另行命名,甚至各卷又加了前言,这些体制上的变通,都说明了霍克斯在翻译《红楼梦》这不具有世界意义的文学巨着时用心之多,他倾其所能传译出这部艺术杰作中的一切思想和艺术的东西。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七

陈晓旭的第一段姻缘开始于她在鞍山话剧团工作期间。一进入话剧团,陈晓旭那楚楚动人、弱不禁风的古典小美人模样,就让许多小伙子爱怜顿生。其中有一个高大魁梧男人走进了她的生活,他就是后来在《大宅门》中饰演白家二爷的毕彦君。

一天,毕彦君在《大众电视》上看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中央电视台筹拍电视连续剧《红楼梦》,正在挑选饰演宝、黛、钗等角色演员的消息,便兴冲冲地告诉了陈晓旭,但她一点都不想去。

他急了,生怕她使小性子,失去这个难逢的机会,说:“你的外形、气质、爱好都接近林黛玉,而你又喜欢《红楼梦》,理解林黛玉,难道你就不敢去拼一次?”

陈晓旭外柔内刚,终于被他激出了不服输的劲儿。她头一甩:“当然敢!”由此走进了《红楼梦》剧组。现在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陈晓旭仍然充满了感激之情:“是他发现了我潜在的素质,没有他,我真不知道将来会怎样。”这就是他们甜蜜的初恋。为了给这段感情一个完美的结局,离开鞍山之前陈晓旭与毕彦君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红楼梦》拍摄结束后领取了结婚证。

“红楼”热后离了婚。

《红楼梦》热播后,陈晓旭凭着“林黛玉”一角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但红楼一梦醒来,她发现自己正迷茫在北京的街头———《红楼梦》的起点太高,让她再也无法超越,她的演艺生涯似乎只是为了林黛玉。

“那是我生命中的苍茫时刻。虽然我是众人眼中的明星,但没有导演敢请我演其他角色。陈晓旭的名字被林黛玉取代了。”

屋漏偏逢连阴雨,接着,迷惘无措的陈晓旭还遭遇了婚姻危机。

因为真正走入婚姻生活以后,陈晓旭才发现有很多东西是自己以前从来没有发现的,曾经让她仰视和依赖的恋人渐渐失去了光环。

为此,两个漂泊在北京、都在为生存拼搏的年轻人摩擦越来越多,敏感脆弱的陈晓旭常常为一些在毕彦君眼里毫不起眼的小事生气,生气后又喜欢闷在心里,她认为只要毕彦君是真爱自己的,就应该能够体察,同时又在发现毕彦君的种种缺点后无法包容,以至于毕彦君不堪其累,两颗心渐行渐远,最终只好心平气和地为两人的感情画上了一个句号。

二任丈夫很阳光。

此后,陈晓旭独自漂泊北京,她走穴、闲逛、学英语,两三年里搬了七八回家。1991年,后来成为陈晓旭第二任丈夫的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的学生郝彤即将毕业,为了完成毕业作品,他和同学找到陈晓旭,希望她在作品里面扮演一个角色。

第一次见面时,陈晓旭觉得身高一米八三、帅气阳光的管给人非常温暖的感觉,但她仍然以一贯的冷淡高傲面孔示人,婉言谢绝了他们的邀请。郝彤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和同学三顾茅庐,最终以自己的`真诚打动了陈晓旭,她同意出演。

在拍戏的过程中,陈晓旭除了认真工作很少主动跟人搭讪,使得郝彤他们觉得她是一个“冷血动物”,拍戏之外很疏远她。其实细心的陈晓旭注意到这些学生拍摄经费非常紧张,每天都吃最便宜的盒饭,心里颇为心疼,只是不喜欢表达而已。

拍摄完毕,郝彤拿出千辛万苦东拼西凑来的几千元钱给陈晓旭作报酬。她觉得学生太不容易了,没多要,就拿了1000元,剩下的全还给他们了。这一举动立刻把郝彤打动了:“咦,这人还有热心肠!”后来,郝彤就经常找理由与陈晓旭见面,随着接触的增多,两个人越走越近。

开公司首挣3万元。

就在那一年,郝彤得知长城广告公司要对外承包,因为他自己刚好从北京电影学院摄影系毕业,身边有几个学美术的同学,就想拉着陈晓旭一起承包广告公司。陈晓旭一片懵懂,犹豫不决,跟着郝彤去与长城公司谈,结果人家一眼认准了她:“委托法人只能是一个,我们不了解别人,但是了解林黛玉。”陈晓旭就这样签字画押了,尽管还不懂什么叫代理什么叫制作,更不清楚每年能不能交上10万元的管理费。

公司初创,顶着“长城国际广告公司制作总部经理”头衔的陈晓旭,手下除了几个大学生外,几乎一无所有。没有办公地点,没有资金,一切要从头学起,从头做起。她拿出了自己仅有的3万元积蓄,磨破了嘴皮子,在京都假日酒店赊账租了一间房子,每天优惠价100元……幸运的是,一个月后,正当酒店催交房租时,吉林一家药厂听说公司总经理是“林黛玉”,便给了他们一笔业务。20多万元的代理费,按15%提成,公司挣了3万元。这一场及时雨让陈晓旭激动得直掉眼泪。

全家住一套大房子。

1992年,陈晓旭把父母接到北京,跟父母、妹妹、妹夫和他们的小孩都住在一套大房子里。终于实现了家人团聚的心愿。

1995年,陈晓旭和五粮液的合作让她的事业步入了快车道。“名门之秀,五粮春”这句话就是陈晓旭的原创。经过多年打拼,陈晓旭领导的北京世邦,已成为一家年营业额近两亿元的4a广告公司。

但不久她就发现物欲的增长,并没有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真正的快乐。她变得越发忙碌和烦躁,很少有时间和父母相处。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父亲母亲不知何时开始衰老、虚弱了,好像随时都有离开的可能。而与郝彤结婚后,也同样面临着两个人性格的摩擦,这促使陈晓旭彻底明白:无论和谁结婚、无论之前有多相爱,只要来到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就必须要双方都更加宽容忍让,真诚地去彼此调整和适应。

新加坡拜师受皈依。

她偶然在朋友的车上听到净空法师讲解的《无量寿经》的录音带“突然我的心明亮了那个世界仿佛印证了我从小到大对清净仁爱世界的无限向往。我对经中所描述的一切没有丝毫怀疑就像有人将你心中多年描绘的蓝图突然呈现在你面前那样惊喜、感激。”

两个月后,她听说净空法师在新加坡讲经,便立即办理了签证,飞了过去。“看着老法师慈祥光明的面容,我感到自己与佛法很早就相识了。我问老法师:‘我可以做您的弟子吗?在我心里,您早已是我的师父了。’第二天,师父为我和妹妹传授了皈依。我们从此踏上了学佛的道路。”

其后每天早上,法号“华严居士”的陈晓旭以诵读《无量寿经》作为一天的开始,在入睡前读诵《地藏经》,来检讨和忏悔自己当天的过错,替一切正在造罪业和受苦的众生忏悔,祈愿他们能和自己一起断恶修善。

“白天的工作很繁忙,我会在午休时静坐30分钟恢复体力,效果很好。失败和成功就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从中学到了什么,智慧是不是增长了,灵魂是不是长高了,道德是不是提升了。学习在我的生活中占着很大的部分。以后,我希望自己能做更多的有关智慧、道德、教育的公益事业。”

“我的人生目标是:在我寿终正寝之前,能够把人生真正地想清楚,觉悟,并且在有生之年,把自己以前所犯的错误全都赎罪,然后做一些好事。”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八

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以自己和亲戚家庭的败落为创作素材的,因此带有一定的回忆性质;但他创作的《红楼梦》是小说而不是自传,不能把《红楼梦》作为曹雪芹的自传看待。

《红楼梦》总的主题思想是反封建主义,在这个总主题下,作者通过贾宝玉、林黛玉两个典型人物,对当时现存正统的封建社会秩序都表示反对,因而这两个典型就成为封建社会的叛逆形象。

在曹雪芹的笔下,象征着封建社会的荣国府和宁国府,就是腐败不堪的两个封建贵族大家庭,作者借用柳湘莲的话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这是作者对这个封建大家庭的总抹一笔,是最尖锐深刻的揭露和批判。读者可以看到,这两个封建官僚家庭里的大大小小的主子们,除了享乐,除了做那些见不得人的肮脏事外,没有一件正经的事干,而且他们勾结官府,草菅人命。在曹雪芹的笔下,连当时的封建朝廷都不过是“见不得人的去处”。贾妃回府,只是“满眼垂泪”,“呜咽对泣”,其他的人也都是“垂泪无言”。作者笔下的这幅省亲图,除了虚有其表的空排场外,动到真情实感的就是这一副哭泣的场面。

作者通过贾宝玉,反对“文死谏、武死战”,说“有昏君方有死谏之臣”。骂那些官僚是“国贼禄鬼”。说孔孟的经典之作,也不过是“杜撰”的。作者还通过探春之口,说:“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者,窃尧舜之词,背孔孟之道。”说理学大师朱熹的话,也不过是“虚比浮词,哪里都真有的?”大家知道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在清代是封建法规的准绳,是治国之大纲,人人违反不得的,而曹雪芹却用这些亦庄亦谐的话,来加以轻蔑和否定。

贾宝玉特别反对“仕途经济”,即让他走读书做官的道路。这“仕途经济”,是历来封建政权得以世世延续的根本制度,也即是众所周知的科举制度。曹雪芹通过贾宝玉反对“仕途经济”,无异是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封建政权的基础。

《红楼梦》里作者着力描写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及其悲剧。这个爱情故事具有深刻的内涵,与以往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有所不同。首先,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不是一见倾心式的爱情而是在长期相处共同生活中产生的爱情。这样,这种爱情也就有了生活和思想的基础。其次,他们的爱情是以共同的生活理想和社会理想为基础的,这就是共同的反封建的思想。这是他们爱情牢固的基础。薛宝钗就是因为缺少这一点,贾宝玉终于选择了林黛玉。第三是他们的个性气质相投,贾宝玉崇尚自然天真,喜欢自由,摆脱封建思想和封建礼法的束缚,摆脱世间一切俗套,追求个性的自由和解放,这恰好符合林黛玉的个性和脾气。而这正好说明他俩所共同追求的是个性解放!

在中国的婚姻史上,以以上三个原则作为婚姻选择标准,这在古代是绝无可能的。实际上曹雪芹在这里已经提出了一个现代婚姻的原则。而这一原则到今天在全世界也还没有真正能实现。因为这一原则是具有超前性的,是人类自身的文明和发展的一个进步。

以往我们研究《红楼梦》,较多地注重《红楼梦》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和揭露,很少注意它新的社会理想和生活理想,现在看来这未免有点片面。曹雪芹对封建社会的批判无疑是深刻的,但他同时又提出了新的生活的理想。在曹雪芹笔下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描写,实际上就是曹雪芹新的社会理想和生活理想的反映和追求。曹雪芹的批判是属于他自己的现实社会的,而他的理想却是属于未来社会的。

曹雪芹通过贾宝玉还提出了反对封建的等级制度,主张自由和平等的要求。特别是曹雪芹通过贾宝玉提出了重女轻男的主张,甚至说“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见了男人“浊臭逼人”。孤立地看这句话,似乎不可理解,但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的封建社会,一直是男权社会,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贾宝玉的这句话,无疑是对男权社会的一个否定,是对男女平等的一种矫枉过正的呼吁。

贾宝玉的这种反封建思想,究竟是什么性质呢?有人认为是封建的民主思想,我认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封建的民主思想是对封建统治有利的思想,贾宝玉的思想是对封建社会的叛逆,是与贾政所代表的思想对立的,所以贾政说贾宝玉弄到后来要“弑君杀父”,因而要趁早打死他。这一情节,把贾宝玉和贾政所代表的两种思想的对抗性交代得十分明确。何况在乾隆时代,中国从明代开始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经济,已经有较大的进展了,自觉或不自觉地反映这种新的生产关系的思想家在明代后期已经出现,这就是激进的初期民主主义思想家李卓吾。而《红楼梦》的思想显然是受他的影响的。所以从《红楼梦》所反映的反封建的内容来看;从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内涵来看;从贾宝玉与贾政的思想冲突的实质来看;再从《红楼梦》的思想渊源来看,我认为《红楼梦》的民主思想,已是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民主思想。这种思想是与封建正统思想对立的,是具有历史的进步性的。只不过,它是借用一个特殊的典型形象并用特殊的语言方式来表现的,与哲学语言的直观性不同罢了。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九

据陈林考证,曹雪芹生于1725年6月6日,死于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梦阮、芹圃,号芹溪居士、雪芹。他是清代文学家,能诗善画,有深厚的文学艺术的功底和广博的文化修养。以往推测曹雪芹生于1715(冯其庸根据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推测)或1724(周汝昌根据敦诚“四十年华付杳冥”推测),死于1763、1764、1765,推测的根据是曹雪芹朋友的诗和脂批。陈林的考证,直接来源于《红楼梦》,可信度更高。但依据雍正二年的曹頫奏折,即甲辰1724年,如果曹頫是曹雪芹的父亲,他此时任职已是第十个年头了,逐渐长大成人,从婚娶已毕,已有“妻孥”之语看,曹頫十八岁或十九岁结婚,十九或二十岁有孩子。因此,我们认为曹雪芹生于1724年6月6日的可能性也很大,他的朋友敦诚在甲申开年的第一首诗《挽曹雪芹》:“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锸葬刘伶。故人惟有青山泪,絮酒生刍上旧坰”。“四十年华”对应1724年更合理。据周汝昌考证,曹雪芹生于1724年6月6日,也可以参考。

陈林认为,曹頫的第二个孩子是曹雪芹,也是有可能的。曹雪芹是否死于1763呢?据吴恩裕先生考证,敦敏,字子明,是清太祖努儿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的五世孙,理事官瑚玐的长子,生于雍正七年(1729年),大约死于在嘉庆元年(17)。他弟兄共五人,二弟敦诚,字敬亭,号松堂,生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死于乾隆五十六年;三弟敦义,五岁就死了;四弟敦祺,卒年四十一岁;五弟敦舒,四岁卒。敦敏著有《懋斋诗钞》,这本诗集中的作品都是按写作的时间先后编年顺录的。在癸未年的春天,敦敏写了一首《小诗代简寄曹雪芹》:“东风吹杏雨,又早落花辰。好枉故人驾,来看小院春。诗才忆曹植,酒盏愧陈遵。上巳前三日,相劳醉碧茵。”周汝昌认为,敦敏在癸未年的“上巳前三日”(即三月初一)还邀请曹雪芹去赏花饮酒,曹雪芹怎么可能死在前一年的除夕呢?而且敦敏在甲申年春天又写有一首《河干集饮题壁兼吊雪芹》:“花明两岸柳霏微,到眼风光春欲归。逝水不留诗客杳,登楼空忆酒徒非。河干万木飘残雪,村落千家带远晖。凭吊无端频怅望,寒林萧寺暮鸦飞。”周汝昌先生又指出,敦敏的弟弟敦诚在《四松堂集》底稿本上写有一首《挽曹雪芹》的诗,这首诗注明是写于“甲申”年。甄治国先生《〈懋斋诗钞〉编年研究》一文肯定了敦敏《小诗代简寄曹雪芹》这首诗写于癸未年的说法,但是认为这首诗作于癸未并不能证明曹雪芹死于癸未除夕。

甄先生认为,曹雪芹肯定死于“壬午除夕”,但是敦敏两兄弟都不知道,这与辛巳秋敦诚访鸿上人而鸿上人“已茶毘数月矣”何其相似。雪芹已逝而敦敏两兄弟不知,有敦诚《挽曹雪芹》“一病无医竟负君”之深感愧疚之憾句为证,癸未上巳日饮集松堂而无雪芹亦可为证。这个判断是审慎和合理的。加上陈琳的考证,曹雪芹很可能死于1763年2月12日。

敦诚《鹪鹩庵杂诗》中,保留有另外两首《挽曹雪芹》,一是“开箧犹存冰雪文,故交零落散如云。三年下第曾怜我,一病无医竟负君。邺下人才应有恨,山阳残笛不堪闻。他时瘦马西州路,宿草寒烟对落曛。”诗题下有“甲申”字样,即乾隆二十九年。1980年第三期《红楼梦学刊》发表的梅挺秀的《曹雪芹卒年新考》一文,提出了新说。作者认为甲戌本第一回关于雪芹卒年的那段批语是由不同部分组成的,具体说是三条批语,应作如下标点分段:“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认为甲戌本上的这段脂批由不同部分组成,“今而后”起提行,和前边有所分别,过去就有人提出过。但把“今而后”前面的批语也分解成两部分,以“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单独作一条批语,则是梅挺秀先生的创见。就是说,他认为“壬午除夕”四个字是批语署年,而不是雪芹逝世的时间。过去把这段批语标点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

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是误断。“壬午除夕”应上属,绝不该下属。实际上,按过去下属的读法,语意上是有毛病的(未必):一会说“哭成此书”,一会又说“书未成(可能指印成书---解读者)”,理解起来确有困难。只不过自从胡适1928年按下属标点以后,人们习以为常,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致使以讹传讹,讼案迭起。现在梅挺秀先生发现了这个问题,这是对红学考证的一个贡献。作为旁证,他提出壬午年是畸笏集中批《红楼梦》的一年,庚辰本的第十二至第二十八回,署“壬午”的批语有四十二条之多;而且按记时习惯,有的直接署年月,有的则写季节,如“壬午春”、“壬午季春”、“壬午孟夏”、“壬午夏雨窗”、“壬午孟夏雨窗”、“壬午重阳”、“壬午重阳日”等。那么,“壬午除夕”是批语署年而不是雪芹逝世的时间,应无疑义矣。

有人认为,这样一来,原来卒年两说种种争论不休的问题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就是说,雪芹是卒于乾隆甲申年春天,敦诚的《挽曹雪芹》及挽诗的两篇原稿如诗题所标,都作于甲申,是雪芹死后送葬归来就作的。张宜泉的《伤芹溪居士》也是甲申年雪芹死后不久作的,所以诗中有“琴裹坏囊声漠漠,剑横破匣影锘锘”句;如果写诗时间很晚,他就看不到这种景象了,也不至于“怀人不见泪成行”那样的伤痛。起句“谢草池边晓露香”已点明时间是在春天的一个早晨,当然是雪芹逝世那一年即甲申年的春天,不可能是第二年或第三年的春天。连甲戌本那条“泪笔”批语,看来也是靖本的准确,时间是“甲申八月”,而不是“甲午八月”,因为如是十年以后的甲午下批,感情未必那样激动。而敦敏的《小诗代柬寄曹雪芹》确实作于癸未,那时雪芹还健在,敦氏兄弟邀请他前去赏春饮酒,完全说得通。至此雪芹卒年这段公案,可以宣告解决了。梅挺秀的《曹雪芹卒年新考》发表后,《红楼梦学刊))1981年第二期披载了徐恭时的《文星陨落是何年——曹雪芹卒年新探》一文,表示同意梅文对脂批的分解和“壬午除夕”系批语署年,做了大量补充论证,使此一卒年新说更加坚实,并具体推断雪芹卒于乾隆甲申年仲春二月十八日春分节之际。本来壬午也好,癸未也好,甲申也好,相差不过一两年,即使没有确定下来,也不影响对曹雪芹生平的理解和对《红楼梦》的评价,但对红学考证来说,确定不下卒年总是一件憾事。现在确定下来了,即曹雪芹卒于乾隆甲申(1764年2月12日)春天,红学爱好者可以无憾了。因此,经过综合考虑,我们采纳曹雪芹生于1725年6月6日,死于1764年2月12日或春天。但是,材料都是间接的,推论都有合理性,还是不能最后定论。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十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举世公认最伟大的中国文学家之一。可惜的是他生前和死后相当一段时间却寂寞无闻,没有任何传记材料留下来,以致今日对他的生平只能知道零星的片段。

曹雪芹的先世本是汉人,但在很久以前,就加入满洲旗籍,成了爱新觉罗氏的皇家“包衣”(奴隶)。随清人入关后,逐渐晋升为皇家亲信的官吏。曹雪芹的曾祖父曹玺的妻子是康熙皇帝的保姆。康熙登基后,曹玺任江宁织造(专做供应皇家的事物),直至病故。康熙又命其子曹寅(曹雪芹的祖父)任苏州织造,后又继任江宁织造。曹寅幼时做过康熙的伴读,既是康熙的臣仆,又是朋友,深得康熙的信任。曹寅极为显赫,康熙六次南巡,曾四次以曹家为行宫,曹家此时发展至鼎盛时期。正因为曹家的先世与清王朝的政治经济都有较密切的关系,又有着文学方面很深的家学渊源,这些都给曹雪芹以深刻的`影响和熏陶,为他创作《红楼梦》提供了条件。

曹雪芹生于曹氏家族衰落的前夕。在他少年时代,继承康熙皇位的雍正皇帝就把曹家的第四任织造曹兆从江宁革职抄家,遣回北京。到了乾隆时期,曹家可能又遭天灾人祸,彻底结束了曹雪芹无忧无虑的贵公子生活。而曹雪芹的这段不同寻常的经历,对他创作《红楼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于是,他把荣、宁贵族生活的描写,熔铸在《红楼梦》深刻的艺术形象创造里。

曹雪芹在落魄的生活中,却一直顽强坚持着《红楼梦》的写作。成为千古遗憾的是,曹雪芹过早地被贫苦夺去了他富有才华的生命,而没能完成他这部呕心沥血的杰作。曹雪芹四十几岁就死去了,身后留下一个新婚不久的妻子和几束残稿,连埋葬的费用都是他几个好友资助的,而他创作的《红楼梦》,却在他死后三十年,排印问世,风靡全国。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十一

新版的红楼梦推出之后,网上的评议有褒有贬,在播出之前,我很期待。在看了高达118万亿人民币的新红之后,不禁怀念起87版红楼梦。

依稀记得初看87版红楼梦,第一眼看见的是勇晴雯病补雀金裘的情节。说实话,并没有多么好的背景音效,但就是给你一种用言语形容不出的韵味,深深地吸引了我的眼球。那年我十岁,从那以后,我每天定时定点地守住央视八,等待观看。

或许是陈晓旭让我喜爱上了林黛玉,继而爱屋及乌,抑或是沈从文指导的服饰引起了我幼小的好奇心。总而言之,我喜欢上了87版红楼梦。

新红为什么频频遭吐槽?不仅仅是因为“天价”和“铜钱教教主”的服装设计者,而是它没有演出原著的韵味,没有刻画出人物的那种形象,没有演出曹雪芹的本意,文化底蕴也不是很高。

反观我怀念的'87版红楼梦,由周汝昌、曹禺及沈从文等多位红学家参与创作,后四十回没有采用高鹗续作,而是根据前八十回的情节,综合多年红学研究成果,重新构建这个故事的结局。

在主题曲方面,郑绪岚演唱的枉凝眉给你一种空旷、忧伤的感觉;再加上片头的背景:一块大石头,一片大地,配上伴奏的强感,真的是给你一种震撼人心、空灵的感觉。仿佛你看到这儿就看见了宝玉最后的踏雪声中消失在天际。

在人物形象方面,陈晓旭就像是为了演林黛玉而降生的一样。凄美、哀愁、若柳扶风,甚至是林黛玉的矫情小性与率真诚挚都被她刻画的淋漓尽致。不是无可挑剔,但却是无法比拟。再看欧阳奋强饰的贾宝玉,演出了雍容风度,演出了对林黛玉感情的那种真挚,也演出了书中描写的“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的贾宝玉面容。当真是极好。

在故事情节方面,大体上并无遗漏,剧情条理明晰,在细节上也排的得当。例如在几大块上,挑最有特色的来说:林黛玉的埋香冢、泣残红,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勇晴雯病补雀金裘,贾二舍偷娶尤二姨,详略得当,又有故事情节。

在结局方面,充分体现了悲剧色彩。林黛玉一缕香魂随风散,薛宝钗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史湘云流落人间烟火青楼之地。大观园诸芳流散,“花招绣带,柳拂香风”之美再无。宝玉心如死灰,丢下金锁,白茫茫大地中响起雪声,消失在天际。深刻点明了封建社会中吃人的本质,揭露了“封建制度必然灭亡”。

写到这里,仍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真的是爱煞了87版红楼梦。在偶像剧、韩剧、娱乐性节目泛滥的年代,这种经典名剧被雪藏,是文化上一种失败。真心喜欢87版红楼梦,真心怀念87版红楼梦。

介绍红楼梦的英语篇十二

在《红楼梦》的翻译过程中,涌现出许多优秀的翻译家,如日本汉学家大高岩、饭冢郎、立间祥介、志村良治、武部利男、松枝茂夫、绪方一男,前苏联汉学家里弗京、缅希科夫,前捷克斯洛伐克汉学家奥·克拉尔,德国汉学家弗兰茨·库恩,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思等等,对于一部中国的古典小说,从1892年,“东京才子”森槐南作为日本第一位《红楼梦》翻译者将《红楼梦》第一回楔子译成日文,到1980年,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思完成了80回本《红楼梦》的翻译和出版工作,为什么会吸引如此多的外国汉学家来关注?德国汉学家弗兰茨·库恩说:“《红楼梦》的内容是迷人的,它的人物描写是生气勃勃的和充分个性化的,它的故事背景是令人难忘的。”我想这可以作为一条初步的注脚,至于大高岩被称为“红迷”,松枝茂夫认为“《红楼梦》堪称中华民族的大杰作”,更能得到“外邦之人管窥《红楼梦》”的一些启示。

关于翻译和研究《红楼梦》的外国汉学家,对中国文化的理解是“大师级的认知和思考”的当属大卫·霍克思。且看他在《红楼梦》英译本《引言》中的话:“《红楼梦》是中国文学中一部伟大的世俗小说,它叙述了百年望族贾家的盛衰。书中两位主角宝玉和黛玉活动的背景,是一幅用幽默、实际生活细节和优美诗词织成的绚丽的锦绣,正确地反映了中国家庭生活的繁文缛节。此外,书中还常常暗示,人间以外存在着另一理想的王国。”大卫·霍克思的理解如此独到且鞭辟入里,所以其英译本《红楼梦》至今在西方世界拥有独一无二的经典地位是不无道理的。

在这里,难以将大卫·霍克思耗费十年的心血逐一通过译介学的理论和王国维“隔”与“不隔”的观点展现出来,姑且挂一漏万,仅从他翻译《红楼梦》的过程中对书中人名的处理,稍作浅探。大卫·霍克思在处理形形色色的《红楼梦》人物时,为了使英语读者理清故事中的人物,采用了四条“基本原则”:第一是将贾府里的主人名字全部冠上汉语拼音;第二是将丫鬟的名字译出相关的汉语意义;第三是将戏子的名字全部法语化;第四是将道士、和尚、尼姑的名字全部用拉丁文来表示。关于第一种处理,我国第一部《红楼梦》的英文全译本翻译家杨宪益先生也遵循的是这一条原则。关于第三种和第四种处理,因与本文少涉,故不作论述。在此,就“将丫鬟的名字译出相关的汉语意义”做一下讨论,看看能给我们怎样的启示,由于《红楼梦》中丫鬟众多,丫鬟的名字众多,因此仅举袭人、晴雯、麝月为例,结合译介学的理论和王国维“隔”与“不隔”的观点,看一看大卫·霍克思对于人名的翻译是传统的“信、达、雅”,还是“创造性的叛逆”;也如王国维《人间词话》:“问‘隔’与‘不隔’之别”。

一、创造性的.叛逆。

从春秋时代的“译者,舌人也”到英国蒲伯被劝不作翻译再到清末民初林纾因翻译而羞恼,直至20世纪60年代,罗兰·巴特宣称“作者已死”。我们可以看到关于译介的这样一条轨迹:翻译——翻译性的创作——创造性的叛逆。大卫·霍克思就是这样一位翻译《红楼梦》的译者,并且是一位充满创造性的叛逆的译者。所谓“创造性的叛逆”即是翻译文学对源语言文学的一种再创造行为。在这样一种再创造行为中,个性化翻译正体现了他“将丫鬟的名字译出相关的汉语意义”这一作为译者鲜明的个性特征,也由此体现出了《红楼梦》原书中“丫鬟的名字”与“译出相关的汉语意义”在美学思想层面的“隔”与“不隔”之别。

二、“隔”与“不隔”

三、似桂如兰花袭人。

大卫·霍克思将袭人译为“aroma”。aroma,《新英汉词典》(增补本)中解释为,其一芳香、香味,其二(艺术品的)风味、韵味。袭人从“花气袭人知昼暖”中走来,大卫·霍克思当是知其真意的,故而将“袭人”这一动宾短语独译为名词而非其他。“芳香”:看似笼统,实则考究,因为集众丫鬟之香于一身而成其芳,“芳”乃是一种品行一种人格,如此堪配对人和气、处事稳重的袭人。由此观之,译袭人着眼“花气”便是“不隔”,着眼“花气袭人”便是隔矣。正如袭人的判词所云“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桂”之芳香,“兰”之芳香,怎如“温柔和顺”之“芳香”。亦如其画所写“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写满曹雪芹之悲叹,又必是“一簇鲜花”方可了心中挚爱之情。至于,大观园的十二个女戏子中芳官、蕊官、葵官、菂官俱有香名,然“aroma”单属袭人,其余再不可得。

四、霁月难逢真晴雯。

大卫·霍克思将晴雯译为“skybright”。skybright,意为晴空。关于“晴雯”的“雯”,《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解释为“云形成的文采”。《三坟·爻卦·大象》中有“日云赤县,月云素雯”。“skybright”在意义上等于“abrightsky”,同时“bright”还有诸如“晶莹的”、“伶俐的”等意义,并不意味着“skybright”这个译法的完美。在这里,大卫·霍克思确实是做了简单化的处理,甚至可以理解为是他的一种“迫不得已”的误读。且看晴雯的判词“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jian,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既然“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又哪来的“晴雯”?再看其画“既非人物,又非山水,不过水墨滃染的满纸乌云浊雾而已”。如此人物,如此山水,哪来的“晴雯”?由此观之,将“晴雯”译为“晴雯”便是隔矣,将“晴雯”译为“非晴雯”便是不隔。

五、冷月无声始麝月。

大卫·霍克思将麝月译为“musk”。musk,《新英汉词典》(增补本)中解释为,其一麝香,其二麝香植物。由此看出,“麝月”之“月”这一义素缺失了,但是缺失自有缺失的妙处,一如“此时无声胜有声”。且看《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的解释除了“麝香”,还泛指香气,如杜甫《丁香》诗:“晚堕兰麝中。”这便使人想起,袭人出嫁后云:“好歹留着麝月”一语,我们知道麝月的脾气秉性与袭人相似,且是陪伴宝玉做完红楼一梦的最后一个人物,尤是袭人的影子。如此,袭人着一“芳香”,麝月着一“香气”,自是褒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散如“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何苦“波心荡,冷月无声”。由此观之,译“麝”而眷香便是不隔,译“麝”而顾月便是隔矣。

六、结语。

关于翻译,其实学界有的专家是不主张的,甚至有人认为文学作品是不能或者无法翻译的。即使是在翻译理论研究的早期,原文——译文之间绝对的二元对立观念也认为“原文相对于翻译,是主人,是原创性的、自主的、建设的、阳刚的,而译文则是从属的、次要的、模仿的、破坏的、阴柔的”。但是,一个国家文化进步发达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世界著名典籍在该国有译本。并且,不管是在“通过交往实践从‘他者’身上看到‘自我’,并以自我为尺度去看待‘他者’,从而形成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方面,还是在“促进文学、文化和文明共同体的形成”方面,或者是在“促进人类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翻译的作用都尤为重大。这促使我们重估翻译的价值,大卫·霍克思在翻译《红楼梦》的过程中,对人名的处理正符合了本雅明提出的“译文标志着作品生命的延续,翻译点燃了作品永恒的生命和语言无休止更新的火焰”。大卫·霍克思的翻译有异于众多翻译家的创造性的叛逆,使我们进一步思考四川大学曹顺庆教授在《比较文学教程》里的追问“决定译者采用某些翻译策略的原则是什么?翻译技巧是如何被用来服务于某种特定动机的?”至于上文提到的袭人、晴雯、麝月,不管是“隔”还是“不隔”,不管是否尽善尽美或者是如曹雪芹原书那般字字珠玑,但是既然作为一种翻译,翻译即是另一种表达,表达当然存在不尽完美的地方,这也正如吉林大学吕明臣教授所说:“表达是提示,不一定是全部。”所以,关于《红楼梦》的译介,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去关注和探讨,关注跨语际翻译过程中发生的种种语言变异现象,并探讨这些变异的社会、历史以及文化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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