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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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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通用15篇)
2023-11-24 11:18:56    小编:ZTFB

学习方法的总结是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我们应该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如何有效解决问题和冲突感恩是一种美德,我们应该常怀感恩之心,感激身边的一切。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一

从青霉素里苏醒了过来,

细菌,病毒,病原体,

只需要我们轻轻地一刀下去,

死神恐惧出了一身冷汗,

淋漓而去。

原来,

我们是天使,

是健康的主宰,

是灵魂的锻造师。

人类将地球的安全都寄托。

给我们,

并且命名为药片。

我们责任之重,如天宇抗在肩,

唯握着刀,握着戟,握着日月颠倒。

之星,捍卫生命史诗。

所有的人,

都是医生了,

小病直接点我们的套餐,

来一包阿莫西林,

头孢也行。

先锋一号不咋样,

那就来个甲硝锉吧!

我们是座上宾,

更加成了守护神。

我们拥挤在各位的肠道里,

衍生了变异的抗原体。

为了消灭它们,

我们可以在里面胡作非为,

甚至在柔弱的肾脏上雕刻出危险的花纹,

直到那些柔弱的纸张遽尔破裂,

散成了衰竭症。

主人们才会叹息命运多么不幸,

渐渐步入黄昏。

我们是药片,

是治病的急需品,

但不是营养品,

为何人们这么钟情我们?

有一点头疼脑热就一大把地抓取,

为何医生更加如此大剂量的使用,

就因为我们是衣食父母?

为了治病,

我们是群策群力,

为了健康,

你们还是需要靠自己。

切记,

是药三分毒,

毒死人不偿命。

幻想,

那是一种如何的境界?

是朦胧里的人在焦灼如何面对生活,

还是牛羊依然悠闲地泅水而渡。

是白天变得冷冷清清如薄雾里清洗着衣物,

更或者是那条小河瘦的`如同蚯蚓挣扎在沙丘饥渴。

太阳都半个了,

剩下的半个是不是给上帝之手割了去,

放在天锅里炒着荷包辣椒,改善天使的生活?

在幻想。

我何时成了半个,

是不是昨晚梦里不小心给手术刀劈开?

人间有那么多的手术刀,

割裂了许多人的肚皮,还有手和脚,

锋利里藏着血,

血里爆发着死亡的召唤,

传说手术刀可以将病情加重,

那是恐怖的一把刀啊!

半个太阳颤栗地苍白了脸,

流淌着出白云,黑云一片片。

半个太阳还在幻想,

我们人类也就跟着恐惧。

莫不如不幻想,

太阳还是一个好,

不要切割成两半成了祸患。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二

去年四月里的一天,也即的4月14日。我至今都不能忘记那天,自己竟有些煞有阵势般地跑起步来。

起初,连我自己都未必十足确信(我从那天第一次开始跑步,从此几乎也不间断地跑至今天),只是在自个还未“正式”跑步前的一些日子里,也仅是随口说说,并不见得要付诸行动而已了。至今想来,我与跑步或许还真的有些缘分的。

追溯起来,那会,自己在老家渭北的农村刚好也念初中。那是自己人生经历中,也算第一次比较正式地参与跑步这件人人似乎皆可的事情了。我记得,那时,节气似乎已经进入冬季。就在那些让人感到寒流刺骨的日子的一天,我所在的那所乡中学,也举行了历年少有的一次类似冬季越野跑的比赛。虽然当时的场景,经过漫长时间地冲刷,岁月沧桑地磨砺,也变得记忆模糊和不清。跑步这件事,却是最初也印在了自己脑海中。我还记起,那天,自己还在究竟要不要参加这场跑步的赛事,而显得正在举棋不定的时候,算是在我的一位还算沾点亲的老师(是我大姨父的亲兄弟,其实我从来都对他没什么好感而已)的言语鼓动下,我也鼓足勇气似地参与了这次比较长距离地奔跑的赛事。那次过后,跑步这件事好像也从此在自己的生涯中消失得无影无踪,那么有些遥不可及了。那天的最终结局,可以想见的,我肯定只是默默地跟在一大帮跑步的人群屁股后头,也跑着“玩”了一回似的,就草草结束了那天寒冷中的一段并不长距离的跑步。今天看来,大约只有数公里距离,不过从位于村东头的那条公路某处作为起点,再到这条村级公路快接近108国道地方算作终点。我却感到从未有过的`气喘吁吁和累人。由于当时我远离父母,仅是在爷爷的照顾之下,衣着难免也穿不出“样子”。记得那天,自己竟然也耍了一会二杆子似的,有些瘦削的双腿,也仅仅只穿了一条显得单薄凑活的裤子(那时还不知道有专门跑步的衣裤),跑起来之后,我才感觉异常的腿部寒冷和跑步过程中的寒风侵袭。基于那时,也不像现如今我对跑步这般的由衷热爱和坚定执着,以及由此体验到跑步看似不起眼却带给我无限的乐趣。那段作为我中学学生时期难得的,也是唯一的一次跑步经历,也很快消失隐匿在自己的记忆当中。

有一次,那是自己在读师范期间,一次体育课上的达标考核,跑步是当时每一位学生必选的项目。那次的跑步,也让我历经了些“艰难”才最终跑到了终点,也勉强地通过了那次体育考试。

那是在一所大学进修的间隙,有一天的午后,那时天气也已比较热,忘了是在几月份了。我吃完饭以后,感觉无所事事,似乎就在一瞬间,脑海突然就冒出了想要出去疯跑一回的念头,想来一切也全无事先就准备好的,记得那天之前,除了平时喜欢读书以外,对跑步的诸般事情也从不涉及。就那样难以抑制地想要奔跑的激情或冲劲,自己终于沿着城市的一段交通线路跑了一程。我是从离那所进修的大学最近的永定门跑起,甚至不顾道路上的车流熙来攘往,近乎陶醉在自己的些许疯狂行为中。当我也无视一切,似乎略带发泄地跑毕过后,只感到有些疲惫与燥热,几乎也令人光顾城市傍晚夜景到来前夕的同时,亦感到一股从内心涌起的深刻寂寞与茫然。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而对我来说,书籍不仅是我进步的阶梯,也是激励我健康成长的养料。

从小,我就是个小书虫。从六岁开始就喜欢上读书,当时读童话书,《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这些书都快被我翻烂了;后来读少儿类故事书,《窗边的小豆豆》《绿野仙踪》,这些书都是我的床头必备品;现在我爱读富有哲理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名人传》,这些书都是我的最爱。可是,家里书架上的书已经满足不我了,于是,我课余时间投向了图书馆。

说起来,我与图书馆之间还有一段美妙的故事呢。

我回头望望身后的图书馆,在心中大喊图书馆你等着,我明天再来,图书馆在夕阳中似乎在朝我微笑。

如果把书比作阶梯,那么图书馆就是通往阶梯的大门;如果把书比作营养,那么图书馆就是充满营养的养料。

图书馆,我离不开你。书籍,我爱你。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四

我喜欢风筝。

小的时候,我不知为何总是莫名其妙地讨厌春天。看到万物复苏,大地渐渐散发出春芽的气息,池塘的冰冻渐渐消融如薄薄的水晶糖片,甚至忍不住伸出通红的小手儿捞出几块插进嘴里,龇牙咧嘴嚼碎咽肚,浑身打几个冷战,冰透的感觉真爽。但仍然不喜欢春。因为我觉得,春会越来越热,而且没有绿叶成荫子满枝的喜悦。唯一让我心动的是能在高高的蓝天上飘逸的各式各样的风筝。

可惜,我自己做过的风筝从来没有飞上过高天。后来忙于功课和生活,就渐渐把风筝淡忘了,直到我有了孩子,看到别人的孩子在风筝下奔跑、欢呼、大笑,我又找回了当初要放却没有放成风筝的渴望。

如今我不再讨厌春,而且特别喜欢享受春的温柔。和煦的绵绵的阳光,带着时浓时淡各种花香嘘面的微风,在碎玻璃一样的湖面上跳跃拍翅的野鹜,春雨过后清淡的草香花香,如烟的杨如雾的柳,澄明透亮的蓝柔情似水的绿。风筝在这样的温柔里出现,格外动人心魄。

在明媚里,在忙碌的东风里,风筝们漂浮在半空中摇摇摆摆,将自己轻盈的身躯舞成一个个跳动的`音符。

风筝是孩子们的梦想。孩子仰望着老鹰、燕子、蜻蜓、蜈蚣们自由自在出没翻卷着雪浪花的碧海里,又看到金鱼展翅飞到了不可思议的高天上……孩子们可以随心所欲,希望它们高飞就把轮盘放几转牵线松一送,希望它们接地气就狠劲向怀里扯两把轮盘拧几下做个结。

一切都那么童话。

妻子为我和儿子买了一只三角形状的风筝,它拖曳着一条长长的飘带尾巴,在地面稍有风起就不停地摇头摆尾。儿子等不及了,他看到高深的蓝天上已经筝筝日上。我赶紧将手中线盘旋转,若有若无的丝线扑簌簌的没落着。我的风筝飞了起来,可是它只能飞过一棵树那么高,牵线限制了她飞拔的高度。儿子裂口笑了,那么兴奋。虽然我的风筝飞得不高,可确确实实飞到了人们的仰望里。不过,儿子见自己的风筝飞不高,有些泄气,他告诉我,希望我的风筝可以飞到太阳的身边,和别的风筝一样,俯瞰着地面上奔跑的孩子、花狗、绿草和翠树。

我为此续接了很长的线。但第二次,儿子上课没有来。我想试试,以后给孩子带来惊喜。那天,我独自将风筝送入了云端,看到它确实飞到了太阳的身边,惊喜万分。它若隐若现,超尘脱俗,可根儿却攥到我手掌中,那种掌控的感觉无比舒畅。正在我飘飘乎忘乎所以之际,突然,风筝在一阵强劲的风力下猛地挣脱我的手掌樊笼,向着西边的太阳飞去。那长长的牵线就离我头顶一尺,我撒腿拼命直追,扎煞着双手去抢那牵线头,却总是差一步。眼看着它甩着龙须一样的牵线,呼呼越过一片汪洋的水面,飘过一片高地,向西方的太阳怀抱投去。

我没能追回我的风筝,很沮丧,我让儿子愿望落空了,很自责。我电话对妻子说放跑了风筝。妻子笑了笑。

几天后,妻子又给我买了一个风筝,还是三角架构,拖着长长的飘带尾巴。

儿子却不再喜欢和我一起去放风筝。我想一定要给儿子一个惊喜,就有空独自去放。几次,都没有达到理想的高度。

在我央求下,妻子和儿子陪着我放了一次。可是那次,风筝折头掉在了树冠上,牵线缠缠绕绕,费了半天力气,剪得一段段才把它从树冠上硬生生拽了下来。

我把一段段牵线打结连了起来,可是这些结就是拧在我心中的结,怎么也解不开了。

我又去试着放飞它,它始终没有飞到我梦想的高度,我始终没有给孩子带来惊喜。

我还想给孩子带来惊喜,可是后来我病倒了,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大约风筝对我欠缺缘分,它不是我真实带给孩子的梦想。

但是我依旧喜欢风筝,喜欢它童话的梦。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五

我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接触“车”,记得那是八二年上四年级的时候,老父亲不知从哪里买回一辆旧自行车,那种二八加重的,有点破,自行车架都被花塑料皮缠绕着,后架上还有不少铁丝拧着,看上去真的不堪负重,可父亲却擦了又擦,像宝一样爱护有加!

每当看见父亲骑着自行车的背影,我心里直痒痒,直到后来,每次等父母亲下地干活走了,我便偷偷拿出来,那个重呀真是没法子提,弱小的身体根本就无法驾驭,可就那样翻来覆去,跌倒爬起来不知多少次,她终于乖乖的了。心里那份窃喜真的无法形容!就这么偷偷摸摸的大概半年有余,终于有一次约了同学骑车去镇上,到底没有行车经验,遇到三轮车一紧张便载倒了,本来身体不好的它被我这么一折腾车轮不能运转了,只好推着车子回家悄悄的放下再不吱声了。

直到过了十几天,父亲要去镇上买东西,才发现车子坏了,这下完了,我在母亲的大骂中畏畏缩缩的承认了,母亲那时候是千吩万咐的不让骑的,那一次我被打了,也是记忆当中母亲打的最厉害的一次,我心里明白,因为那辆车是我家最值钱的唯一一件东西。

可记得父亲却没吭气,只是边修车边问我:“闺女,学会没有?",看父亲没生气,我大胆的.说:“会了,只是遇到车心慌”,父亲忽然乐了,还一个劲儿夸我:“不错嘛,不见学就会了”,母亲看见父亲和我有说有笑的居然连同父亲一起骂了。

这辆自行车一直默默的陪着我读完初中,她在我的生命当中真的起了不可小觑的作用!说白了,她帮我实现了上中专的梦想!

直到九三年结婚,我的车子终于发生了重大变革,整整十一年,由原来二八加重型换成了轻便型凤凰牌车子,这车子比起那辆来说,轻便、好骑、好看,好像那时候买还得走后门。

记得那一年,这辆车子是我们夫妻去县城的重要交通工具,老公骑着带着我,在那尘土飞扬的山路上,几乎感觉不到累,直到现在,那种情形任然记忆犹新。它也很辛苦,陪着我走过了我刚刚参加工作的五个年头,功劳也算不小,终于在我搬迁新居的九八年她退居二线回老家了。

接她班的是一辆捷安特,我也终于从二八车子飞跃到了二六,还是九十年代最流行的车子,不过对于别人来说一点也不值得羡慕,那时候我们单位的同事已经骑嘉陵摩托车了。但那辆自行车我从98年骑到了2003年,家里才买了那辆80嘉陵摩托车,我的捷安特才在地下室小休。

摩托车的生涯苦短,大概不到一星期,记得那一天骑着进大门时跑出个小孩,我一慌被打拐上大门了,都躺下了车子还在那里哼哼呢!我站起来车子不管便回家了,最后还是老公把车子给请了回来!这次意外对我车旅生涯起了划时代的意义!

我终于又从原来的蓝色捷安特换成了现在一直骑着的粉色捷安特,记得那一年是雅典奥运会,至今十一年了,我的车旅生涯再没有飞跃过!

现在每当和同学们在一起,都会鼓励我去学开车,我总是笑而不答,对于车,我是真的不敢想,对那些机械东西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有些恐惧。说实话,有时候真的羡慕开车,特别是下雨天的时候,自己总是被那些疯狂司机开着车溅一身脏水,然后自己郁闷、无语!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六

喜欢的它的简洁,喜欢它的明了,喜欢它的深邃,喜欢它的干练整洁,喜欢它的烂漫,喜欢它独特的风格。所以就喜欢收集一些名家对散文的文字。

老舍在《散文重要》中说:散文是加工过的语言,讲话与散文原是“一家人”。自古以来,还有这样一位诗人,诗极其精彩,而写信却糊里糊涂的,所以只要写好了散,写评论,报告,信札,话剧等等就是顺手成章的事了。秦牧在《散文领域――海阔天空》中说:散文这枝花,现在自然也和“文学树”上各个枝丫的花一样都在开,但这花开得还是不够绚丽,我们现在所读到的散文,精粹警辟的,谈笑风生的,亲切感人的,玲珑剔透的,少之又少。

一切的'散文形式都应该提倡的,各种形式都该尽量具有丰富多彩的内容。除了先进的思想是长期具有生命力的东西之外,内容和形式的老套单调,任何时候都是文学创作中必须避免的毛病。

生存的散文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来,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这并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养,是劳作是战斗之前的准备。

鲁讯《南腔北调集》中说:一切优秀的文学作品都有赖于作者具有先进的思想,深厚广泛的生活知识,储备的词汇这些最基本的条件,如果是一方面存在缺陷,就一定给作品带来瑕疵,以至失败、错误。

散文无论篇幅长短,思想是一切的灵魂,在先进、成熟的思想指引下,丰富的生活知识,大量的词汇就能活跃起来了。要使文笔锋利、简洁,非得对于语言文字有高度的敏感和驾驭能力不可。

用一般的语言,而不敢写出具有个性的见解具有独特风格的语言,而没有独特风格的文学作品,往往是缺乏生命力的。

徐迟在《说散文》中说:散文即要讲究文体,又要讲究风格,它不讲究散漫,而讲究精炼,它不讲究繁杂,而讲究集中、齐整、洁净。

所以,读一篇好的散文读就像品一杯酒,意犹未尽,绵软醇香;读一篇好的散文总是能让文中的文字敲击心底,溅出许多美丽的小花;读一篇好的散文如喝了一杯清泉,甘洌纯净,沁入心脾,涤荡心灵。

我爱散文,这辈子要与散文结缘,永不言弃,绝不后悔!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七

“传说在太平洋西南部海域有一座海,因海里有大量珊瑚,因此叫珊瑚海。而海里的每一个珊瑚,都像一个孤独等待爱情的女孩,守候着她的有缘人的到来,哪怕只是轻轻的一眼。”

第一次看到这个美丽的传说,珊瑚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她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林夕。并且执意要改名为珊瑚。林夕只是笑笑,然后说,真是傻y头。。。珊瑚就在他的怀里撒娇:“我就是傻呀,我傻得可爱呀!”

第一次见面是在铺满落叶的秋天,淡淡的夕阳斜照在珊瑚年轻的脸上,白t恤蓝裙子,一双白色平底鞋,一路洒满青春。是的,回忆就是那么美好。林夕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画面,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很熟悉。他就这样呆呆地看着珊瑚的背影,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里。

“也许你就是我的有缘人,我在海里等待了太久,只为你的到来”,珊瑚总是对林夕说着这些矫情的话,从不觉得疲倦。在她的世界里,天是那么蓝、云是那么白、草地是那么绿,花儿那么美,连黑夜都那么灿烂。

珊瑚总是那么没心没肺,和林夕在一起的时候,她大声地唱歌,大口地吃冰淇淋,屁颠屁颠地帮他洗衣服,总是在夕阳西下的傍晚时分,拿着一瓶可乐在篮球场边为他加油呐喊,哪怕林夕总是被盖帽和被抢球,甚至犯规被罚下场。但在珊瑚看来,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这她的快乐源泉。她像个小孩,撕心裂肺地笑,肆无忌惮地奔跑,她想早日到达那个叫做“海枯石烂”的地方。

2、冬去春来花儿不再。

如果秋叶不会掉落,冰雪不会融化,快乐不会停止,如果一切美好可以延续下去,那么故事就不会有续集。

末秋初冬,落尽了一段繁华。当春天到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林夕约珊瑚来到他们初见相见的`地方,一样的地点,一样的夕阳,可是一切都像被洗礼过一样,那么狼狈,了无生机,当初的美好荡然无存。

“为什么要分手?”珊瑚打破死一般的沉默,她的语气是平静的,却又平静地可怕。

“我不知怎么解释,总之我可能无法给你带来幸福。”林夕的眼神很迷离,像言不由衷。

“跟你在一起,我很幸福,很快乐,你已经做到。”珊瑚仿佛一下子长大了,变得那么智慧。

“你很幸福,可我呢?”林夕背过身,不敢面对珊瑚的眼睛。

“总有一天我会知道答案的。”珊瑚转身离开,那么平静,那么倔强,连眼泪都那么听话。

3、破茧成蝶。

许多年以后,珊瑚大学毕业了,工作了,并且有了不错的收入。在电台工作,在夜深人静时刻倾听别人的情感故事和悲欢离合,慢慢地她对爱情变得麻木,有一种看破红尘的清高。自从离开林夕之后,她非常努力地让自己坚强和成长起来。爱能成全一个人,那就是让这个人变得成熟和强大。这几年她习惯了这样孤独而宁静的生活,没有人能走进她的心,像冰封了一样。她渐渐练就一种超凡脱俗的本领,无欲无求,甚至想过遁入空门。

直到有一天,彻底地打破了这种宁静。。。。。

“您好!这里是倾城之恋热线,请问这位朋友怎么称呼呢?”珊瑚工作时总是面带微笑,语言温柔而亲切,给人一种温暖向上的力量。

“主持人你好,我叫林夕。。。。”

电波那端的声音如此熟悉,虽然过了许多年,但珊瑚还是瞬间认得他的声音。磁性、温柔、又略忧伤。。。。这么多年来,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他打电话来干什么?是不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情?还是只想听听我的声音。难道他一直都想念和牵挂着我?这么多年来,他在哪里?他做什么工作?这些年过得好吗?珊瑚甚至后悔自己当初那么恨心绝情地把关于他的一切删掉,包括电话、qq、msm、邮箱,甚至连同他的朋友都断绝关系。。。。

珊瑚愣住了,她沉浸在无限的凌乱的回忆和思绪里,不知所措。。。。

“喂,主持人。。你在听吗?”像多年前他深情地呼唤她。

珊瑚此时还没回过神来,等她回过神后,却慌乱地将电话挂断,回忆像喷泉般涌出来。

她向领导请了假,她撒谎说身体的毛病突然发作,必须要回家休息。

躺在宽大柔软的床上,呆呆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她想起了自己多年前默默在心里许下的一个诺言:一定要找到答案!

她也知道这只是当初年轻气盛的气话,多么幼稚和傲气,这个诺言在这几年的奋斗中渐渐地模糊,可是现在却瞬间清晰和强大起来,越来越强烈。。。倔强的珊瑚决定要去实现当初自己的话,再走一回青春路,为年轻再付出一次代价。于是她找到了他的电话。

“我在另一座城市生活,你这几年过得好吗?”电话那头的林夕还是一如往昔的深情问候。

“我要去找你,实现我当初的诺言。”

4、纵使相逢应不识。

就这样,珊瑚来到了他的城市。灯火通明的城市,昏暗的咖啡店,气氛很暧昧。

“我说过,我一定要知道答案的。”

“什么答案?”林夕面对眼前珊瑚,仿佛变得很陌生。她变了,成熟、时尚、有韵味,再不是以前那个可爱又有点任性的小女孩了。

“为什么要和我分手?”珊瑚的眼神像当初般坚定。

“你这是何苦呢?过去的事就算了,不要提了好吗?”

“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是不是有什么事?为什么不能跟我说?我愿意和你一起承担。”

“这事藏在心里这么多年,我一直想把它忘记,但是我不甘心,我死不瞑目,哪怕要死,也得死个明明白白。”

他们拉拉扯扯了很久,珊瑚似乎还是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夜深了,珊瑚累了,她说要回去宾馆休息。林夕说送她,珊瑚执意一个人走。珊瑚知道,自己还是爱着林夕的,不然不会冰封心田这么多年,不然不会听到林夕的声音那一刻不知所措,不然也不会千里迢迢地跑到这个城市,虽说是要兑现自己的谎言,其实心里是想见林夕。但是她知道他们不可能回到过去,也不可能破镜重圆,她害怕情欲的心再次被撩动。。。

5、梦断珊瑚海。

第二天,珊瑚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偶然遇到了一个同学,终于知道了答案。

没有苦衷、没有误会、没有难言之隐,更没有绝症,答案就是:林夕爱上了别人!!!

就是这么简单明了,可她却自欺了这么多年。总以为他一定是很爱很爱自己,就像歌曲里所唱:“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她觉得林夕一定是个好男人,为了心爱的人放弃一些东西;她觉得这样的爱很伟大,她觉得这才是真爱;她觉得他肯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离开她,所以她才会那么平静地离开,不哭不闹,一直等他,给他足够的时间;她一直存在着一个幻想,总有一天,误会会解开,苦衷会消失,他们最后一定会幸福快乐的在一起。

收拾好行李,珊瑚像战败的俘虏一样,仓皇而逃,她第一时间离开了这个城市。那些美好的幻想,在轰隆隆的飞机起飞声中,渐远、消失、灭亡。。。。

珊瑚又想起那片珊瑚海,还有那个美丽的传说。

“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我们的爱,差异一直存在,回不来。风中尘埃,等待竟累积成伤害。。。。”

飞机起飞了,泪终于滴落在空中。

据说有一种爱,叫无辜的爱情。

你可能没有做过什么,也可能不小心做多了些什么,却无辜地被大爱一场。你可能试过比阴谋还要阴损地暗示:这是不可能的。也可能在手足无措之间,没有在适当时机狠下心肠,知道距离渐拉渐近,也就抱有侥幸之心,怎是别伤人太重,说不定对方会在长期感到没趣之下知情识趣,渐行渐远。

无论最初是手不够狠、口不够直还是心不够硬,天下没有请不走的人,也没有不能扫尽的兴。对方站得远远地张望,那叫防不胜防,倘能长期在你身边出没,一定是你刚好也有空档;如非新近被甩,就是空窗期太长,你也乐得有个说说话的对象,从此就开始了所谓因为寂寞的一段无辜之爱。

是的,单恋能成双,你一定有责任。你一定有贪恋过被单恋的虚荣,觉得自己原来也很重要,被重视的快感已是蒙蔽了热闹与热情之别。你一定有多亏过对方,在你不想独自看戏吃饭时,他及时报到,而你为报恩,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容许对方还有下次。

被爱本该是好事,有人关心陪伴支持,又不用经过苦心经营才得到手,何乐而不为?问题就在那个“乐”字,你换到的是关心陪伴支持,但是中间夹杂着享受不来的爱情,便难以乐在其中。被爱了一段日子,即便不是要回馈对方,明知爱也被爱才是最快乐的事,你抱着一个双赢的希望,也得试爱一下,一下再一下。

就这样,你才正式成为无辜爱情的受害者。他像你微笑,你克服了抗拒之心,很用心地陪他笑,要过了很久,才发觉那是陪笑,因为你暗里开始觉得独个看周星驰会笑得更诚实。

他每份礼物也让你觉得应该要感动,但怎样入戏,那也只是感激。你为了不伤人,买礼物时也带着上班时想点子的心情,要还对方一个惊喜。

他在众人面前给你夹菜,第一次你尝到了最典型的幸福,第三四次你惊觉那双筷子来自谁都一样,只有你爱的人夹给你的菜才不一样。他用爱证明了你爱的不是他,尽管你也以为模仿爱而不自觉把对不起变成口头禅。

他偶然闪过不太好看的脸色,你便怀疑他看出了你爱得勉强,也知道他何尝不是被你的脸色牵动着全身的神经。你很用力地抱着他,以为正在表示爱得着紧,最终竟发现那么用力,是憎恨他为什么爱你而你又爱得比单身还要寂寞,寂寞还不能抱怨。因为这种寂寞,会带来内疚,怪责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

勉强尝试爱上一个人,原来都是伪装,连自己都给骗过了的,就跑去结婚。对方白白爱你一场,你也白白假装爱了一场。完事之后,被爱者却比施爱者更难受。被爱的人享受不到爱,得到的都是没有想过要的,在过程中步步为营,搞不好还背上伤害人的罪名;反而施爱的,早豁了出去,他得不到你,也得到你发自好心的模拟的爱,也好算是红利了。

最无惧的爱是他付出而不求回报,因为与你有关的快与不快也是回报。最无辜的是你,到手的快乐于你无益反而有碍,所有不快乐却与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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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八

从我降生那天起,你就陪我一起流浪,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多少年了,每到夜晚,那间小小的茅草屋就收留我,在那里,我会做着博大而宏伟的梦。那纯粹的夜,沉默和空旷让我很累,很累。

你呢?谁收留过你。

你似乎永远不累,在我的头上,洋洋自得地唱着闪光的流浪歌。

我当然知道,你总是抹去昨天繁杂而川流不息的记忆,装做很萧洒地挥霍着你的光和热,这样的挥霍,却让万物有了永恒的轮回。

而你,有时却躲在黑色的云雾里,为自己的得与失偷偷地哭泣。因为,你失掉的是燃烧自己,而你得到的还是燃烧自己。直到有一天我的出现,扯下一片白色的云,轻轻地为你揩去脸上的泪滴,这时,宇宙中才有了你和我的笑声,于是,我们开始一起流浪。

这时,我才知道,你早就对岁月有了钢铁一样的承诺,从来没有动摇过,这让我有了些许嫉妒。而我只能以怀旧的名义悼念失去的日子,然后重新抬起头,注视着你,并义无反顾地走进你的生活轨迹,不在意你的过去,只在意你的现在与将来。

于是,我紧紧地扯住你的意念不放。尽管北方很北,南方很南,我实在难以挣脱你的轨迹,另辟蹊径。我想,我的这一生,即然在你的轨迹上复活,就要在你的轨迹上死去,这是爱的定律。

在你的面前,我真的不知道,用什么样美丽的慌言来装饰自己,因为,你的光辉能洞穿我的骨髓,可是,我却用一片简单的树阴欺骗了你。尽管你知道,树阴下的我是那样的渺小,是那样的丑陋。但是,你还是把你的光和热袒露给我,因为,我给你的誓言和赤诚,就如你给岁月的`承诺一样坚如钢铁!四季不变,永远轮回。

在你走过的轨迹上,我常常看到你丢掉温暖,却拾起寒冷而执迷不悟。你在一夜之间,或者酿造酷热,或者酿造严寒,自己认为很神秘,当人们把你的这种神秘划为四季的时候,你是那样的体无完肤,没有一片彩色的云为你遮挡羞愧的面容,而你却仍然昂首阔步走在自己的轨迹上。用这样的姿态,自认清高的嘲笑地上的人们。却不知人们悠然自得的手摇折扇,或者穿起厚厚的棉衣,那也是在无声的嘲笑着你。

你用光的重量,压实了秋天,也压弯了秋天里我的脊背,如田间里那株不太成熟的谷穗,我没有怨言。

所以,请不要把我仍在季节的拐角处,让我在无所适从中死去,就让我扯住你光的裙角吧,带着我一起流浪在又黑又白的宇宙中,穿过流星雨,穿过月光的波涛。

我仍然在你的面前凉晒自己的情感,毫无保留,小心翼翼,唯恐醒了你闪烁着光彩夺目的美梦。

当你下起太阳雨的时候,请不要下的太急,不要下的太快,这样会伤害了别人,也会伤害了自己。

当你化做风霜雨雪的时候,我只好撑起那把无奈的破伞,穿起露着败絮的棉衣。

当你病态地红着脸走进西边的地平线,我心急如火地仰望着你,我此时的心情,同你一起烧红了西天的云彩。

我常常梦想着有谁能打破,一个天上一个地上永恒的格局,那时,我们流浪的足迹就会重叠在一起,我们就会创造只有我们两个人生活的第五季。

你的光华永恒!我的血液永恒!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九

书可以使人变得聪明,书可以陶冶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里,演绎着大千世界的真善美、正与邪,书寄托着前辈们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

在图书馆看书有着得天独厚的一面,白天,一缕缕暖暖的阳光洒在地板上,我一个人静静地在书中徘徊,要是在雨天,雨水在窗外织成帘子。“滴答滴答”,别有一番朦胧诗意。

我拿起了向往已久的《中华上下五千年》,坐在靠窗的椅子上津津有味地欣赏起来,四周寂然无声。当我翻开目录,看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种种故事时,彻底沉醉其中了。当我正在三国时期见诸葛亮智斗司马懿、独守空城时,突然一个小朋友拉着我的衣袖说:“哥哥,帮我拿下上面的'书,可以吗?”我见小朋友那么渴望知识,二话不说帮他取下了书,并邀请他同我一起阅读。当我们沉浸于书的海洋中时,一阵着急的喊声惊扰了我们,原来是那位小朋友的父亲。接着,他向我道了歉,我见他一手拿着书,一手紧牵着那位小朋友的手,我也就没说什么了,微笑着告别了他们。

时间转瞬即逝,不一会儿到了傍晚。在图书馆我学到了许多知识,对文学领域产生了兴趣,也被那对父子对知识的热爱所感染。这真是一次奇妙的体验啊!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十

我的童年是在穷困的岁月中渡过的,上下学的路上挖野菜是常有的事儿,因此想闻一点儿荤腥味儿恐怕只有等到过年了。

记得那是我十岁左右,正是长身体的时节,总是嘴馋,父亲看到我可怜巴巴的样子,就说:“我教你钓鱼吧,掏黄鳝也可以,你想学哪样?”我说:“两样我都喜欢。”于是,我先是在一个春天里学会了钓鱼,等到父老乡亲开始将稻田里开满紫色花朵的草籽用犁铧翻过来,然后将稻田里放满水淹没草籽三、两天之后,就是我准备下水掏鳝鱼的时候了。

我早早备好了掏鳝鱼的钩子。其实是用一根硬实一点儿的铁丝,大约相当于现在妻子打毛衣用的针那样粗细,将其一端用火烧红后,用锤子轻轻地砸,边砸便慢慢地转动着,就在这砸、转几个来回之后,其粗细到若缝衣的大针一般,然后将最尖端放在石板上,沾上水磨砺得锋利了,再找一个缝隙,将这锋利的一端插入,只轻轻一使劲儿,就弯成了一个钩子。当然,最后别忘了在另一端弯一个圈儿,便于黄鳝上钩后用力拉动。看着这明晃晃的钩子,心里一阵欢喜,眼前似乎有许多鳝向我游来,手上磨钩子磨出来的血泡泡也不痛了。

待周六日的早上,去肥沃的土里挖出一小瓶儿肥肥的,灰黑色的臭蚯蚓来,一个装鳝鱼的塑料袋子是必不可少的。

一种急切的'心情,一阵匆匆的脚步,呼吸着田野里浓郁的掺和着野花野草味道的乡土气息,来到灌满水的明晃晃的稻田埂上,把脱掉的露脚趾的鞋子用绳子绑在在腰间,钩上穿好臭蚯蚓,哗啦啦地下水了。

掏黄鳝,之所以为“掏”,不是钓,就因为鳝白天会在水线以下的洞穴里养精蓄锐,夜晚才从洞穴中出去觅食。因此,找到适宜鳝居住的房子而不是螃蟹或者水蛇的房子是关键。这是有了经验之后才领会的。还有一个掏鳝的秘诀----一季能确切地记住一二十个真正属于鳝的房子,就基本不需要盲目地找了,隔个三、两日之后,还会有新的鳝来“鹊巢鸠占”,就这么几十个洞穴来回的交错着地“掏”,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当然,偶尔也会有傻傻的水蛇住进去的时候,我就曾经遇到过几次,鳝钩刚进去,一条水蛇就仓皇都窜出来,幸亏我是男子汉,只是一惊而已,又继续我的掏鳝“水程”,一路时或有各种水鸟相伴。腰酸软了,直挺在田埂上,看天上悠悠的白云,现在想来还真有点儿田园诗意的味道。

鳝,从颜色上区分,有两种:一种是通体为灰黑色的,一种是全身为金黄色的。老人告诉我,这种鳝能医治腿痛病,当然,我是不懂的,但我明确地记在心里,因为我知道,父亲常年有腿疾,每遇冷、凉就会隐隐作痛,看到父亲的微蹙的眉头,我就知道他内心的苦。自此以后,通体金黄的鳝总在我眼前一闪一闪的,每次鳝被钩子拉出时,我第一眼就格外注意它的色泽,偶尔见是金黄色的,心里就会砰砰地跳个不停,生恐脱了钩。这金黄色的鳝,像是怜悯我似的,每次总是乖乖的被我安心地放进袋子里。回到家后,三几条的攒着,母亲就会单单的给父亲炖汤喝,父亲总是把鳝肉拨拉到我碗里,其实我也总是用馋馋的目光看着父亲。我、父亲、母亲吃着饭,一句话也没有。几年下来,我再也没有看到父亲那痛苦的表情和眼神了,不知是这金黄色鳝鱼善意的关照,还是父亲用了其他的办法,不过,我曾见过父亲喝过用甜刺牙根熬制的汤。

每次掏鳝回来,父亲总是问我掏鳝的经过,我就说:轻轻地弯下腰,把鳝钩轻轻地转着圈儿伸进去,用另一只手的手指弹响水声,鳝会醒的,见有美餐呈上来了,就一口死死的咬住不放,并且还转动着钩子,似乎要连同钩子一起吞下似的,你也随它转动着往外拉动,待身子出来三分子一,就用食指和中指环状用力地扼住它……父亲听了,点点头。

鳝掏多了,母亲总也不舍得做了吃,存在一个陶制的大坛子里,放在阴凉处,攒够了十斤、八斤的,母亲就送到离我们寨子六里以外的一个小街市上卖掉,换回生活的必需品,我所见过的第一双凉鞋,就是妈妈买了鳝之后,给我买的,穿在脚上,曾经到处臭美了一阵子。

直到现在,我仍旧记得母亲做鳝的方法,我知道那是做菜缺油的缘故,用油烹炒做梦也不敢想,但母亲那种做法的味道似乎仍在舌尖,我现在也曾用母亲那种做法做过,却不是原来滋味。其实,就是将鳝切成段后,用面搅拌,在热锅里剪成金黄色的样子,再用水煮而已,自然是没有任何调料的。这样的岁月直到我在县城里上了高中之后,就成了记忆。

鳝,我的解释为,名为鱼,其实为善之虫。它全身都是宝,肉极其细嫩、鲜美,把它的血液涂在纸上,晒干后敷在皮肤的创口,很快就能止血,皮可以做鼓面等。

那些年,每在春末夏初,鳝总会为我那个困苦的家带来一些慰藉。现在每见到鳝,内心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和敬畏,进而,眼前就会浮现出母亲用面煎制鳝的情景,还有那通体金黄色鳝鱼的可爱的样子…..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十一

他生于1936年,小我一岁。

我早就知道他的大名,但他那时并不晓得我,因为他是在台上早就露脸的人。这“台”,叫电台,是陕西人民广播电台。他做播音员,天天播新闻。可以在大喇叭里随时听到他那声如洪钟的大嗓:“……以上新闻,是由林凯播送的!”每播新闻后,必播这句话,听的多了,也就记在心上了。林凯,一个响亮的名字!

时间大约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初。当时,我在西安师范学院(即后来的陕西师大)做助教。

1961年末,我被调到陕西省音乐家协会,住在西安市药王洞的福音里。与文艺界、新闻界的交往,日渐频繁。由于音乐节目播出的原因,常出没于北大街的省电台。虽然接触的多是文艺部的杨文忠等音乐人,但由于办综合晚会之需,就与播音大家有了交往。记得第一个认识的是丁涛。因他1966年在人民大厦礼堂举办的“歌唱党的好干部焦裕禄同志音乐会”上朗诵过我写的一首诗(《桥》)。但正因于此,我也见到了叱咤于舞台风云的林凯,与我平时听到的那个“响亮的名字”对上了号。一位高个头、具有内在刚性和韧性气质的人!

那时,林凯与丁涛齐名,常在电台轮番播音,也常在晚会上同台朗诵。是在文艺界以朗诵而享有盛名的主持人!是新闻界两颗闪闪发光的明星!

但后来与我关系最密切的,却是林凯。

大约是七十年代初,我在省文化局文艺处兼管外事,常陪外宾参观“八路军办事处纪念馆”,从而认识了他的妻子李萍女士,一位善良、细心、忠于职守的人。那时,她做讲解员,声音甜美,讲解精到,深受参观者的好评。由于我那时住在尚朴路的省文化局家属院,与他们住的省电台家属院近在咫尺,我和妻子扈蕴敏就成了他家的“座上客”。因了爱好文艺及语音学的兴趣使然,与林凯君,便有了更为密切的交往。常常走动,谝闲,就像走亲戚一般。

一件事,令我难忘。

1976年春,我妻不幸患了癌症,要到北京治疗。当我提及此事时,林凯急匆出语:“你们就住在我北京的`家!”这一慷慨之语,好使我感动!当我有点犹豫时,他却说:“那是我母亲的房子,她在外工作,房子是空着的!”说话斩钉截铁,干脆果断。

我们居然在那儿拖儿带女地住了下来。是北京鼓楼西大街一座不大的古式建筑。由这里去医院,交通方便;门前不远,就是风景秀丽的什刹海,我们常到那里散心游玩。在此,住了两三个月,解决了我们吃住的最大难题。此后,每每见林凯,必道一声谢,他是予我有恩的。尽管妻子后来去世,但林君赐给我的,却是他北京旧居所给予我的温馨回忆,是终生难忘的回忆。

我常想,我与林凯先生有缘,既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又有着相同或相近的经历,有着共同的文艺爱好与追求,从而相互地照应着,帮扶着,朝前艰难地行走着,是朋友间的相互信任,也是一种天赐的友情之福!

社会发展很快,机关移位也很快。不晓得何时,我们居然断了线。是在人民大厦礼堂的又一次演出,把我俩的手又牵了起来。他在台上演出,我在台下观看,是多年不曾看过的演出。

9月13日晚,他参加了一些单位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周年而举办的“陕西红色文化节”演出。

演出结束,当我向正在谢完幕的他招手的时候,他竟飞快地跳下台与我拥抱,欢言,像两个失散多年又突然见了面的孩子。但相互对望,已都成了两鬓斑斑的老者。是悲,是喜?似乎都有些茫茫然的了。

激动得我连夜写了一篇名为《国庆六十年》的文章。我说:“一些参演的艺术家与我一样,也都消瘦了,衰老了,嗓音变化了。我一边看,一边想,想他们的过去,想他们的成长,想他们的艺术成就、艺术个性和叱咤风云的青春奉献。张克瑶、林凯、貟恩凤、钱志鸿,还有年轻点的刘远、麻小燕、海茵、包志坚、白萌······还有未登台的贺艺、孫韶、白秉权……我不时地呼唤着他们的名字,并诵读着他们的为艺和为人……”

我特别为林凯写了一段:“想不起何种原因,与林凯竟多年未见。当我们握手拥抱之际,是噙着泪花的。压根儿不知,他现在竟然是位大名鼎鼎的古玩收藏家和鉴赏家了!演出结束,他下台送我一本画册,是《暮老文藏拍卖专场》,惊得我目瞪口呆!暮老者,林凯也!封面上一个括弧里的注释,解开了我所疑惑的“暮老之谜”。刹那间,即回赠他一册我不久前出版的《绿叶》诗集,仿佛他也有点诧异,只说“回头慢慢嚼吧!”同在西安,近在咫尺,多年竟渺无音讯,如隔海之人。莫非我们真的都“暮老”了?老得暮气沉沉、昏脑健忘,竟连多年最相好的老朋友都遗忘了?!……但,这会儿毕竟见面了,弥合了,醉倒了!我满心的欢喜。”

至此,我便与他接上了头,又是亲戚似地往来,又是热情的絮叨,又是相互的扶植与支持,就像我们青壮年时期那样,以至更甚,更烈。

某日,他与我去茶张村视察一群青年举办的“非遗保护展示”……。

某日,我们同去汽车城接受“西安电视台”记者的采访……。

某日,我参观了他在小东门举办的“暮老文藏展”……。

金秋某日,他光临寒舍,亲送请柬,约我参加他的金寿庆典。

我去了,只见宽敞大厅,亲朋满座,学子云集,笑声朗朗,好不热闹!

先是参观“暮老藏品展”,接着是饮寿酒,大联欢。

“不易哦,艰难哦,成果丰盈哦,意志坚强哦,身体健壮哦,场面气派而红火哦!”我在心里不住地赞叹着他。激动得我不停地拍照,摄像,记录了这个带有“小结”意义的时刻。回来后,用了一周时间,剪辑、制作了六集节目的光盘。

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为了实现我晚年的一个夙愿,我扶植一些有志于非遗保护与发展的青年,正在筹备成立了一个名为“陕西秦域文化传播中心”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得到他的鼎力支持。20中心成立那天,他兴致勃勃地到场助威。面对100多位与会者,他慷慨陈词:“对这样的组织,我不仅要支持,还要积极参与!为什么?是因为这个中心的领导成员,绝非我们这样的老朽,而是一群年轻的精英!我们面临的是什么文化?是只有五百年西方文明的‘普世价值’在冲击着我们!”他大声疾呼:“希望寄予青年!”为了表达他支持和参与中心工作的心意,他送给中心一件具有象征意义的珍贵文物“老子骑牛”,希望青年们为保护、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而努力。他那气吞山河、具有豪放诗情的发言,震撼了整个会场,引起大家一片热烈的掌声。

由此,凡陕西秦域文化传播中心举办或参与的非遗保护活动,都有他的奔波健影,都有他的呐喊之声,如去周至南集贤参加西安鼓乐活动,去芙蓉园参与端午节活动等。

后来,他设了邮箱,办了博客,我们可以在网上天天留言,时时叙谈的了。

而今,他在博客发表的那篇《从“秦域文化中心”出炉之刻想到的……》,使我百读不厌,体味无穷。老报人杨玉坤说他“德高望重,字字珠玑,很给力!”年轻人“一叶知秋”则说“不能辜负老人家的期望,我辈当努力!”

而我呢?觉其“说了我多年反复求索的悟道之语”,被感动得沉吟了一首我心中的诗:

欢欣暮老说秦域,

慷慨激昂鼓与呼。

文化开河承古典,

艺术掘宝现金玉。

犹听远虑一席话,

胜似精读九卷书。

且看青年骑战马,

持刀佩剑赴征途。

他的所言所行,给了我一股子催马奋进的力量,在捍卫民族文化的天地间,我们一定会引导青年们“持刀佩剑赴征途”的!

我对林凯先生的深刻印象是:他既是一位忠于职守、热爱民族文化的爱国者,又是一位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的优秀的共产党员;他既是一位家传式的收藏爱好者,又是一位对其精心研究的学者和鉴赏家;他既是一位正统诗歌的传承者,又是一位好诗文的“有声艺术语言”的“鼓吹者”;他既是一位坚定的传统文化的保护者,又是一位力主改革、图谋发展的文化人。

这些,都可从他办的“林凯(暮老)博客”及“《林凯暮老新观察》、《林凯暮老随心录》、《林凯暮老文物一席谈》等专题中清晰地看出。

他不趋炎附势,随波逐流,而是一位有理性、有主见、有独立、独创精神的勇士。

他虽年已至“暮”,但其思想、心绪却曾未现“老”。他虽已退休,但理想、追求却依然如故,就像他去年独步攀登喜马拉雅山一样。

据理直言,一身正气,是他的文风;一针见血,褒贬时事,是他的秉性。光明磊落,真诚待人,是他做人的原则。为此,我敬仰他!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十二

因此,我一直梦想着去学开车,可总觉得开车很不安全,又有速度恐惧症,唯恐自己驾驭不了这个“庞然大物”。

几年前的一个暑假,曾信心十足地和朋友一起到驾校看过别人学车的场景,自己就蠢蠢欲动了,可是一问价钱,有些贵了。最主要的是一想到天气这么炎热,每天还得顶着烈日遭那个洋罪,要被晒成“黑锅底”,于是就吓得落荒而逃了,第一次学开车的梦便破产了。

每日上班,家离学校很远,从城东到城西得穿越一座城。尤其是刮风下雨天,挤公交那难受的滋味自不必说,越是逢年过节的或是周末的时候,坐车的人排长队,等得人心焦。记得有一年春节回老家,我和爱人孩子在冰天雪地中足足等了一上午,等坐车回到老家时已是下午了。这时候,我就不由得奇想:要是自己会开车就好了,一顿饭的功夫就早到老家了。

特别是这两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眼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都学会开车了,一到假日个个忙着自驾游去了,唯独自己是个车盲,要么自己蹭别人的车坐,要么坐挤公交车。思来想去,我还是觉得不甘心,自己又不缺胳膊少腿的,求人不如求己,于是我又重拾信心,满怀希望地走进了驾校大门。

当我推开驾校报名处的门时,看到里面黑压压地挤满了前来报名的人,只见一位扎小辫的漂亮女孩子正坐在电脑前敲击着键盘。我怯怯地走上前去,弱弱地问了一句:“老师,现在报名要交多少钱哪?”

“一个价,2200元。愿报就报,不报给别人让地儿。”那位驾校的女孩子头也不抬地答道。

天哪,连驾校的服务人员说话都这么冲啊!可是没办法,谁让自己有求于别人呢。

我咬咬牙,一狠心就交了2200元,心想:“只要能学会开车,花多少钱都值了。”交完学费后,在驾校的安排下,我从城东又跑到西郊车管所排长队等候体检,主要检查是不是色盲,四肢是不是灵活,等我再拐回来交表时,整整一个上午就过去了。顾不上吃午饭,我匆匆地赶回报名处将体检表交给那位老师,他递给了我一本书,叮嘱我自己回家自学科目一的内容,七天后去驾校考试。丝毫不敢怠慢,几天时间里我就把书反复看了好几遍,又做遍了所有的习题,考试那天,驾校的一辆大车拉着我们这些刚报名不久的新学员向太平岗飞驰而去。

我跟随着众多学员走进了待考大厅。考官是位男警官,表情冷峻,非常严厉,他让你站哪儿你得站哪儿,一不如他的意,他就会大声训斥。这时待考大厅里已坐满了男男女女,个个脸上表情显得很严肃。因为考试从题库里抽,随机性很大,我心里就默默祈祷:但愿自己能抽到简单点的题,轻松过关。等了近两个小时,终于轮到我们这一组进去考试了,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走进了考场。

“某某某,56号机器!”听到考官的呼叫,我连忙走到规定的机器旁,一个挡板正好挡在下巴这儿,估计是怕作弊,我把电脑上方的摄像头对准自己的脸,然后深呼吸了下,直到上方显示屏上出现了我的脸,我才开始点开题目答题。

一开始题目相当简单,我应付自如,可中间有一道题却卡了壳,到底是选“a”还是选“c”呢?我纠结了几秒钟,一闭眼,胡乱选取一个自己认为是正确的,哇,幸运过关!难道电脑不报对错吗?最后一道题,我故意选了一个错的答案,本来可以考一百分的,我只考了个99分。回来的路上,我和同伴们一起拼车到市里,同车的另外三个伙伴都说说笑笑,不用说是过关了的,只有一个男孩子显得非常沮丧,原来,这是他第三次考试科目一,他每一次都不看书想混过关,结果每次都失败而归。

我在家又等了十多天,驾校那位老师打电话通知我,可以去学科目二了。

到了驾校练车场,我一看,好家伙,驾校每位教练带的学生有三十多个,一个上午才能摸上两把车,一把五分钟的时间,下午时间就更短。第一次坐车上,海教练坐在右边座位上,他两眼平视前方,我却紧张得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双手死死地抓住方向盘,结果是刚起步就熄火了。教练是个急脾气,不等我说声对不起,他就罢免了我的驾驶权,直接把车开了回去。一路上不搭理我,最后很不耐烦地说了一句:我最不喜欢教师和医生学车了,笨得木头疙瘩似的。我觉得他只是说说解恨的话罢了,结果,一下车他满面笑容地对另一个教练说:“张教练,我给你送个学生。”也不问我的意见,把我直接送给张教练了。好没面子啊!我当时就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出个样子让海教练看看。

张教练倒是很热心,也很有耐心,在他的教导下,慢慢地我找到了练车的感觉。无奈学员太多,摸车的机会并不多,怎么办?急于求成的我决定:晚上下班后再包一个小时的车。一个新手练一个小时的车,是很累人的,脚下一会儿刹车一会离合,手忙脚乱的。

常言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嘛,我想,只要用心,就没有做不好的事。

无论天气多么炎热,都不能成为自己不去练车的理由,坚持就是胜利。假期里,我每天都会坚持去练习。一开始,我老是找不准点,但我并不气馁,那股不服输的`劲头上来了,去了两三天后,我开始越来越有信心了,越来越迷恋上练车了。你别说学开车还是真是个熟练活,熟能生巧嘛。可是,驾校规定下午只让练两个小时。一有空,我就和别的学员一起到别的驾校去包车练。

人一旦迷上一样东西,就像是走火入魔一样,白天黑夜琢磨的都是它,甚至连做梦都在学开车。有一次回老家,看到路边上有一家驾校,里面停了不少车辆,我就有了进去练车的强烈冲动,心想:我要是能进去练两把就好了。

暑假里在驾校练车,冒着晒成黑炭的危险,但痛并快乐着。最重要的是,在这里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大多数是在校的大学生。小孩子学起东西来就是神速。大家练车的时候互相指点、交流学车心得、传授自己的经验。在等候自己上车的时间里,大家就海阔天空地闲聊着,一个假小子模样的胖胖的女孩子性格特别活泼,她说话时表情很丰富,连说带比划的,常常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我以为她练得很不错了,可考了两次科目二都没有通过。看来,科目二不是一般的难考啊!

接下来开始包车练习半坡起步,不知道是不是力气用得不对,总是定点时拉不稳手刹,结果是车往后溜,一会儿就累得满头大汗。那会儿,真想打开车门把脚当作脚刹。一个小时的练车,半个小时都没有敢往上爬,就想放弃了,可是,我那股不服输的劲头又上来了,“别慌,一定有诀窍。”我深呼吸了下,仔细琢磨了教练的嘱咐,“定点、拉手刹、找半连动、然后松手刹加油门。”一气呵成,汽车终于被我控制住了,不再后溜了。我终于战胜了自己,顺利地将车子驶上了坡顶,那一刻,心里真是佩服自己。

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眼看就要开学了,我决定考一次科目二试试,碰碰运气。同去的三个都是在校大学生,上午的考试中,他们三个顺利通过测试,而我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在耐心等待着。中午只吃了一口馍,下午两点钟开始考试了,我被排在第四个,五号车。我平静了一下自己的心情,从容地走上车,第一项是倒库,顺利通过,没想到在侧方时,车一下轧住了线,我的心一下子沮丧到了极点。那边的考官叫我把车再开回起点,重新再来一次,只有这一次机会了,我这次只有破釜沉舟了。开车稳步向前走,倒库、侧方、直角、s弯,眼看着顺利过关上坡定点时,没曾想车突然熄火了。我一想完了,这下死定了。管他呢,赶快打着火再说。一会工夫我就把车开过了高坡,当听到了考官宣布本次考试过关的消息,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竟然过关了,好意外啊,我高兴得对考官连声说谢谢,当我出来签字时,手还在不停地颤抖着。一会儿,看到一个女孩子低着头哭着出来了,原来,她这是第三次考科目二了,这回又没有考过去。

为了激励我学好车,驾照还没有拿到手,爱人就先给我买了一辆车,让我吃了颗“定心丸”,愈发信心满满了。放寒假的第一天,我去驾校问学习科目三的地方,他们选择了南郊的一个人少的路段上。第二天,下了一场大雪,冻得我浑身直哆嗦,一上午我只有两次上车的机会,后来干脆去考点包了两次车,一次一百元,虽然有点贵,但有机会得到老师的真传,值!

常言道: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有许多学员不注意细节,刚上车就“下课”了,自己“死”在哪儿了都不知道。科目三考的是“真枪实弹”,要经过一个红绿灯路口,得提前防备着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不定什么时候会猛地窜出一个人来,对我们这些新手来说,真是一场严峻的考验。如果你反应迟钝的话,让考官给你踩刹车,那你就直接“下课”了。我小心翼翼地开着车顺利返回,到达结束地点领边线时,又出了点小状况,我一激动停车有点急了,离边线就有点远,被扣了十分,还好勉强过关了。

考科目四那天,我运气还算不错,上午第二轮就轮到我考试了。我全神贯注地盯着屏幕,唯恐错过了一道题。哎,百密总有一疏,一不小心又点错了一道题,但最终还是顺利过了关。功夫不负有心人,四科全过了,就意味着我在驾校顺利毕业了,可以拿到毕业证了。终于等到了领证那一刻了,那种激动兴奋的心情,不亚于中了百万福彩大奖呢!

本以为拿了本本,就可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可真的上路操练才发现,在驾校学的那只是小儿科,路上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全靠自己的灵活应变能力了。记得那天女儿要上学,非缠着我开车送她一程,真是赶着鸭子上架哦,看着女儿那期盼的眼神,我只好应诺了下来。这可是我第一次单独驾车上路,启动车后,我心里就好像揣着个小兔子,怦怦地跳个不停,把速度调到最低档慢悠悠地开着,本来半个小时的路程,我却耗费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车开到了女儿的学校大门附近,找了个宽敞的地方,脚用力踩刹车,车子戛然停止,这才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一颗悬着的心才落了地。当松开方向盘一刹那间,发现手心里满都是汗珠子,女儿看我这个逄就嬉笑道:“妈妈,你开车好慢啊,这是蜗牛的速度啊!”“哎,慢就慢吧,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第一,乖乖,你就凑合着坐吧!”

回想这四个月的学车经历,尝遍了酸甜苦辣,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才能深深体味到。学开车,有汗水,有心酸,有苦恼,更有喜悦和收获……学开车,是我人生中最刻骨铭心的一段经历,我发现自己骨子里竟有着一股坚韧的毅力,让我一次又一次地超越了自己、战胜了自己。在人生路上,当遇到挫折时,一定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我坚信:踮起脚尖就更靠近阳光,离成功就更进一步!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十三

胖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病。

从我生下来那一刻,仿佛就注定了我这辈子是个胖子。我妈说外公看到我第一眼内心是拒绝的,嘴里碎碎念:别家孩子生下来都那么可爱,我外孙怎么是这样的呢。

小时候的记忆其实已经慢慢模糊,但是在漫长的岁月里,我还是留下了几张珍贵的照片,也同时留下了我从小就是个胖子的证据。

在初二以前,其实我根本没有意识到我是个胖子,但是那一年,那是神奇的一年,我由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成长为了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是的,那年开学班上转来了一个很好看的女生,年纪轻轻的我哪见过这么好看的妹子,所以很快就喜欢上了她,在喜欢她的过程中我发现了我是个胖子这个令人悲伤的事实,但是由于我们学校小到连操场都没有,所以运动减肥不现实,只能靠节食减肥,于是我不吃早饭,晚饭选择性不吃,然后很久以后,不仅没有瘦,反而有点水肿,同时成绩还下降了,但是我显然不是一个轻易放弃的人,为了我喜欢的人,这点饿算什么,这点分数算什么。

我默默地坚持着,我坚信水滴石穿,坚持一定会胜利,果然,终于到了初三,她有男朋友了。

在暗恋的泡沫碎了以后,我果断放弃了减肥,然后拼命的吃,化悲痛为食欲,一天五顿,与此同时拼命学习,然后我带着一身肥肉走到了高中。

高中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面,我都不知道在干嘛,以至于现在回想那一段时间,没有任何印象。

我不运动,不玩游戏,不怎么学习,不怎么看小说,也没有喜欢的女生可以惦记,所以那是一段神奇的岁月,我就像一个时间的旁观者,一切都与我无关。

记得那时每天晚饭都是一份蛋炒饭,不同的是加五个蛋,为什么会加五个蛋,其实是一件很搞笑的事情,默认是加一个蛋,但是我根本看不见蛋,于是让老板加两个,还是看不见蛋,就这样,一直加到了五个,这样雷打不动一直吃到了毕业,那时的物价还很便宜,加五个蛋也不过六、七块钱,同时每天晚上10点下晚自习还会在学校门口的'一家简陋大棚里面的饭店打包一份分量很足的盖浇饭,老板是一个和我爸岁数相近的中年大叔,菜丰富到令人发指,后来我再也没吃过那么良心那么好吃的盖浇饭。

所以现在看我高中那段时间的照片,胖的不忍直视。

这样胖到了高三,突然我发现喜欢上了班上的一个女生,但是一看我的体重,表白完全没希望,于是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二次减肥计划。

还是熟悉的套路,早饭不吃,晚饭选择性不吃,晚上还去跑步,很久以后,还是熟悉的结果,没什么用。

眼看着就要毕业,再不表白就没机会了,于是就表白了。

结果显然不怎么美好,被拒绝了,但是我并没有放弃,此后一直惦记着她,也默默地对她好,这时发现压根用不着刻意不吃饭什么的,每天控制不住的想着她,茶饭不思,相思催人瘦,我真的瘦了。

后来她成了我的初恋,有她的那段日子,我确实不怎么胖。

到了大学,和她分手后,我迅速的又胖回去了。

大学我的体重是最有意思的,在胖和瘦之间来回切换,天热了每天都坚持跑步,但是一个冬天又胖回去了,如此往复,乐此不疲。

值得一提的是大学期间我又发现了一个令人悲伤的事实,那就是我瘦了其实也丑。

再后来就是现在了,工作以后,每天其实吃的很少了,但是体重仍然顽固的停留在130+。

而我身边的同事,每天吃的比我多,还嚣张的吃夜宵,但是体重就是不涨,所以再次验证了胖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不治之症,而跑步对我来说就像是一种缓解的药。

最近我又开始了跑步,这么多年,能让我坚持跑步的动力其实就两个:无聊打发时间、遇到喜欢的女生。

所以这次是为什么,你猜呀。

在这里,我得强烈的吐槽一下胖。

胖其实很不好,衣服特别难买,穿什么都不好看,且买家秀和卖家秀相差太大了,所以我从不发带图的评论,我这么良心的卖家哪里找。

胖坐着很不舒服,我的工作注定是要一天到晚坐着的,太胖了怎么坐都不舒服,想翘个二郎腿都很艰难,且坐下后大腿明显肥了一圈,严重影响公司形象。

胖严重影响我找对象(胖:拉倒吧,别甩锅,这个锅我不背)。

胖严重影响拍照体验,我用我的血泪史证明了胖子千万别拍照,辣眼睛。

胖子在泳池边很尴尬,看着别人的各种腹肌,我只能躲在一边默默的颤抖。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十四

前几天去老宅子里看望奶奶,她果真是弄来了两只猫。记得奶奶前段儿总是埋怨:“家里没有猫,老鼠简直是要翻天了!”奶奶说:“这两只猫是你姨奶家的小表姑送来的。”奶奶只是用绳子拴住了一只,另外一只却也不跑,人来了它只是躲在离那只小猫不远处的地方,探头探脑,偶尔再奶声奶气地喵喵两声。我问奶奶:“为什么那么偏心?只拴了住一只呢?”奶奶却说:“它俩一公一母,只拴住一只,那只就不会跑了!你放心吧,我会轮流的拴住它们的。”我知道奶奶不是狠心,不给它们自由,而是奶奶养过好多猫,好不容易养大了,能抓老鼠了,一跑出去,就会被心怀鬼胎的人打残,打死。

两只小猫总是怕人似得,也不往我们身旁依偎,连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它们也不敢靠近。我轻轻地走到一只猫跟前,伸出手想要抚摸它,却突然停下了。我怕脏!我怕它身上的细菌沾到我手上,洗也洗不净!,我更怕它会突然抓我,咬我!我还得去打预防针。我只能又远远地退回到一边,静静地望着它那一张小花脸,和那总是无辜的圆眼睛。我知道,这辈子我当真是失去了与猫的亲昵与信任了。

每次看到猫,我总是会忧伤的恍惚一下的,因为我也曾是那样的爱过猫。这一下的恍惚与忧伤,就像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曾经那样迷恋的一样东西,在不知不觉之中就不再喜爱了!是没有力气再喜爱了?还是厌倦了?其实自己总也是想不明白的。

记得小时候,跟奶奶去外曾祖母家。外曾祖母满头银发,总是抱着一只白猫,拿着扇子,躺在摇摇椅上晃着。那画面,就像记忆中的哪一段童话故事似得。常听奶奶说:“你外曾祖母疼那只猫就像疼自己的孩子一样,她们每天都同吃同睡,她不舍得吃的都拿给那只猫吃!”

回到家里我就跟妈妈闹着,我也要有一只猫。奶奶就说:“你外曾祖母家的猫快生了,等小猫出生,满月了就给你抱回来一只!”眼看有希望了,我只能怀着欢喜而迫切的心情,左等右等。

我记得那是一个夏天,奶奶终于抱回来了一只小白猫,似乎跟它母亲长的一模一样,浑身的毛长而雪白,一只眼睛是海蓝色,一只眼睛是橙黄色。我喜不自禁,它简直太美了,像一只柔弱的小精灵。我抱在怀里,摸了又摸,甚至把它贴在我的脸上,去蹭它的柔软。它虽是有些惊慌,却也不恼怒,爪子上锋利的指甲是轻蜷着的。

我拿许多好吃的,嚼碎之后再喂给它,也许是刚断奶,又想妈妈,它吃得并不开心。到夜里它叫的更厉害了,就像是一个着急吃奶的婴儿,再哭泣着呼唤自己的母亲。我总是从睡梦中惊醒,把它抱在怀里,轻轻地抚摸它,再喂给它一些吃的。也许是它感受到了我的爱,很快就乖巧的睡着了。

为了能够给小猫一点补偿,我最后决定在水井旁把小猫安葬。我所有的好朋友都来了,弟弟也愧疚的参加了小猫的葬礼。小猫满身都是屎,我自然是嫌脏的,就用雨布垫着把它拿起来,又小心地把它裹好。这雨布就算作小猫的棺材了,然后就把他轻轻地放进挖好的小坑里,学着大人们的样子,给它堆出个坟的样子来。又做了花圈,烧了纸钱,每个人还落了几滴泪。开始的时候,我还时不时会蹲在小猫的坟前,发会儿呆,缅怀一下有它的日子的那种快乐,后来我就渐渐的淡忘了。

大概是一个秋天,不知爸爸从哪儿弄来了很多菊花,栽满了整个院子。最后一株它决定把他栽到水井边,结果却不小心把小猫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尸体挖出来了。我虽不敢再看,却哇哇大哭起来,逼的妈妈不得不再要来一只小猫,来断绝我对那只小猫的思念。

后来的这只小猫,是妈妈从外婆家抱来的。她也浑身都是雪白色,但两只眼睛都是橙黄色的,并没有起初的那只猫那般惊艳。但我仍旧是喜欢的,看它也全身雪白,像一团白雪球儿,突然就想起要给它取一个名字来,那就叫它白雪吧!这名字即响亮又不失浪漫!渐渐的大家也都叫它白雪,它自己似乎也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它在贪玩时,你若唤它的名字,它就孩子似的跑到你跟前,伸出一只抓子,轻轻挠你,依偎你,我们之间似乎真有一种心灵相通的东西。

其实现在想来,对这只猫的回忆都淡了,淡的辨不清真假,淡到又要自责自己的不够长情。又觉得好像是在原路返回寻找着一个丢失的东西,却又突然记不起要寻找些什么了。只是记得那时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漂亮的樱桃树,它总爱寂寞地爬上爬下,又转回头瞧我目光里对它的注视。只记得它睡着时的呼噜声,妈妈说那是在念经。妈妈对它也是孩子一般地疼爱,它爱吃红薯,我们虽不爱吃,却还特意每天为它蒸些红薯,它当真是成了我们家的一员了。

妈妈知道我是爱猫的,有一天傍晚我放学回来,妈妈就笑着逗我:“丫头,你看,我又给你变出一只白猫来!”我当然是不信的,却果真是有两只白猫,猛然一看却是一样,但仔细分辨,另一只虽也是可爱,却不如我的白雪清秀文雅。也许是认生,它瑟瑟地躲在凳子底下,一双无辜又憨厚的大眼睛,似在打量着我。我轻轻抱起它,对它逗弄起来,它倒也不排斥,乖巧地窝在我的怀里,白雪看我对这个外来客如此亲昵,竟也跳到我怀里来,逗得大家都笑了。妈妈说这只猫是阿姨送来的,她知道我爱猫,就特地送来一只来与白雪做伴。白雪是母,恰巧它是公,倒也般配了,我们就给它取名白梅。从此这两只猫就占居了我大部分的童年生活。我画了许多猫贴在我卧室的墙上,人来了都要赞美一番,我也自然洋洋得意。虽然上学总是很忙碌的,但我总会抽出些功夫来给两只猫洗澡,夜晚就跟它们同睡一张床。每个早上我跟弟弟起床吃妈妈做好的早餐,两只猫就会任性地分别跳到我左右的肩膀上,妈妈也会给它们分上一份香甜的红薯。

在我的记忆中,不记得我的童年是从哪一天开始的,亦不记得是从哪一天结束。日子一天一天似在重复,在我上初中的那天,终于决定将白雪送给了外曾祖母,她是比我更爱猫的,我自然是放心。而关于白梅,我却怎么也想不起关于它的结局。究竟是我厌倦了它们,还是不得不做出选择,到如今我自己也难以给自己一个解释了。我记得大概是我初三那年去我姨奶家又见到了白雪,那时候外曾祖母已经去世了,白雪也只得转交给了姨奶。白雪已经老了,它已经生产过好几次。也许是在乡下,也许是它再得不到,当初我对它那般的宠爱,浑身的毛也不再雪白,泛着旧旧的微黄,它那一双水灵的眼睛也浑浊到辨不清我是谁了,它只是那么冷漠地望了我一眼就径自走开了。我愣愣地望着它冷漠地背影,它轻轻离去地脚步似在踩踏着我疼痛的心房。我匆匆消逝的童年是它稍纵即逝的一生,我知道,从此我与猫再无缘了,永远只能两两相望,互不亲昵,互不相懂。每次再看见猫,我总会再想起我的白雪和白梅,深深地,却又无能为力地。

关于我与林凯散文汇总篇十五

如果我是一棵小苗,书就是给我无限养分的养料,;如果我是一条小鱼,书就是给我无限氧气的大海;如果我是一只小鸟,书就是给我无限空间的蓝天。

现在,我是一名四年级的小学生,书是我成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在书中,我知道了“白雪公主”、“灰姑娘”和其他脍炙人口的中外童话,也懂得了“雨后为什么会有彩虹?”“天空为什么是蓝色的?”等自然现象。可以说书给了我无限的知识与快乐。

书给了我快乐。书的海洋,也就是快乐的海洋。从前,一直是妈妈买书给我看。可是,总是看了这一本,没有下一本。对我这么爱看书的孩子来说,没有书就等于没有饭吃,所以我经常“挨饿”。可是,自从2012年我们县图书馆的建成,我和妈妈几乎每周都会去一次。

记得那次是我第一次去图书馆,妈妈带我参观了整个图书馆。我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许许多多崭新的、五彩缤纷的图书整齐地摆放在书架上,每一本都散发着浓浓的`墨香。我止住脚步,停留在一排书架前,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轻轻的翻开,真好看! 我如饥似渴地读着,完全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直到图书馆即将闭馆的时候,一位阿姨走过来告诉我,我才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这时,妈妈走过来,只见她拿出一张图书卡,高兴地对我说:“看看这是什么。”我一把抢了过来,哇!太好了,原来是图书借阅卡!欣喜若狂的我连忙挑选出几本自己心仪的书,带着好心情和好书回家了。

从那以后,去图书馆几乎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只要一没有书看,我就会和妈妈去图书馆搬回许多书。读着这些书,我仿佛置身在快乐的海洋。随着我的成长,我对书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去图书馆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我们好读书、读好书,才能积攒知识,使自己得到进步;才能开拓视野,离梦想越来越近。让我们给梦想插上智慧的翅膀,徜徉在图书的世界里,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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