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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归宿长篇散文简短(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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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归宿长篇散文简短(优秀9篇)
2023-11-18 05:36:47    小编:ZTFB

总结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基础,让我们对过去的经验进行反思和总结。在写总结时,要注意用简练的语言准确地概括所总结的内容。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份高效学习的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一

嗯...天亮了!她舒展手臂伸了个懒腰,张开双眼在那张舒适的大床上依恋的翻滚了下起身缕了缕凌乱的长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望着窗外泛红的阳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今天又是一个酷热天。已经九月中了秋老虎的光临让天气变得似乎越来越热。她趴在窗台上,望着窗外的山林,无可否认,这里的空气的确很好,很清新!远在大都市的家就不会有这样的空气!

她叫依依,一年多前在网上认识了他,也曾经婉转的拒绝过他,可偶然的机会,让他们又重新认识了对方。五个月前,她来到他所任职的,一个很偏僻的乡镇来与他生活在一起了。

他是一个警察,从小就出生在这山林,虽然曾经在城市去学习,但学成之后仍然是反乡工作,对这片山野来说,这里是他的根。

一阵微风吹来,轻掠起她的长发,连睡袍也随之舞动起来。观摩窗外,茂密的蒲公英引起了她的注意。像这样多,长得如此密集的蒲公英她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见到,以前曾也见过蒲公英,不过那是在她很小的时候,在学校的操场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也就零零散散的长着一两株,而且所剩无几的蒲公英被当时的她,和她的几个小姐妹当成宝贝一样的珍爱!每天下课后,她们就结伴来探望她们的宝贝,尽管如此,她们的宝贝还是越来越少,到最后,白色的蒲公英稀少得濒临绝种的时候,她小心的剪下了,保存在一个很精美的小盒子里,然而,她却不知,她小心的保存却毁灭了蒲公英的一生,改变了它一生的命运!

也许,这就是它们的命运。在风的带动下,它们遍布整个山林,在落下之后生根发芽,孕育更多的“子女”或许,有的甚至长留空中,倚风飞舞。越过山林;穿梭城市;展望江河。或许也有些因跌落江河而结束了此生的命运。不过,或许未能像其他“兄弟姐妹”一样落地生根就结束了命运,但起码它经历了不一样的蒲公英生涯,看来似乎也很精彩!

在这里的5个月里,让她感受到了从没感受过的农村生活,乡亲们的团结,隔壁邻居的热情是在她生长的那个大都市所感受不到的另一种氛围。起初刚来的时候,她其实并不爱他,只觉得从平时的聊天中,感觉和他还算投缘,于是抱着旅游的态度来到这里,从小生活在城市,偶尔也想换种环境,去感受一下乡土气息,所以,她来了。

对她的'到来,他热情的接待,且因为依依从小的生活环境与当地的差异,所以他事事迁就,他的迁就和关心,他对她的爱慕让她看在眼里,曾经也无数次的听说被爱是幸福的,也常常在心里告诉自己,试着去接受他的爱!于是,慢慢的,她开始接受并享受着被爱。

徐徐清风穿梭于炎热的天空,她湿润的大眼圈中停留下的蒲公英,寄托着她的梦任轻风的摆布起起落落,飘落红尘......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二

秋日在林间散步,无疑地走进一片人迹杳见的阔叶林中,满地铺满了厚厚的落叶,黑的、褐的、灰的、咖啡的,以及刚刚落下的黄的、红的、绿的叶片,在夕阳的光照里,形成了一片绵延的泼墨彩画。

树叶虽然凋零了,却自始至终都是如此美丽。

那彩叶,使我忍不住坐在一个树头上,轻轻地赞叹。

突然看见,一片枯叶在层层叶片蠕动着。

凝视,才知道是一只枯叶蝶。

枯叶蝶是在枯叶堆中寻找什么呢?这个念头使我感到兴味盎然,静静地观看。没有想到,枯叶蝶就在这个时候颓倒,抽出了几下,不动了。

枯叶蝶竟然就这样死去了。这一生都在型塑自己成为一片枯叶的蝴蝶,最后怎的化为一片枯叶。如果不是我亲眼目睹,相信无人能在一大片枯叶里,寻找出一只蝴蝶的尸身。

我把枯萎的蝴蝶捧在手上,思及枯叶蝶是一生站立或者飞翔在枯叶与蝴蝶的界线上。如果说它是执著于枯叶,那是对的,否则他为什么从形状、颜色、姿势都形成一片叶子;如果说它是执著于蝴蝶的生命,那也是对的,拟似枯叶只是为了保护它内在的那一只蝴蝶。

如今,他终于打破界限了,他终于放下执著了,他还原,而且完整了。

我们谁不是站立在某一个界限上呢?很少有人是全然的,从左边看也许是枯叶的,从右边看却是蝴蝶;从飞翔看是一只蝴蝶的,落地时却是枯叶。

在飞舞与飘落之间,在绚丽与平淡之间,在跃动与平静之间,大部分人为了保命,压抑、隐藏、包覆、遮掩了内在美丽的蝴蝶,拟态成为一片枯叶。

最后时刻来临,众人走过森林,只看见枯叶满地,无人看见蝴蝶。

禅行者一旦唤醒内心的蝴蝶,创造了飞翔的.意志,就不再停止飞行,不再压迫内在的美丽。他会张开双眼看灿烂的夕阳,他回大声念诵十四行诗,他会侧耳倾听繁花的歌唱,他会全身心进入一朵玉兰花香。

最后,或许也会颓倒在一片枯叶林间。

他内心的蝴蝶却与初生时,一样美丽。

如果内心的蝴蝶从未苏醒,枯叶蝶的一生,也不过是一片无言的枯叶!

14.请写出文中作者对枯叶蝶的情感变化过程。(3分)。

――――。

15.从下面两句话任选一句,仔细品位加点的词语在句中的作用。(4分)。

16.禅行者跟一般人相比,有哪些不同?试作简要概括。(4分)。

17.作者说“如果内心的蝴蝶从未苏醒,枯叶蝶的一生,也只是一片无言的枯叶。”这句话用了什么手法?请结合全文说说你对这句话的理解。(4分)。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三

夜晚的火车站灯火辉煌,人群中多了警卫,空气被喇叭发出的安全警示所占据,每个人的脸上堆积的不是疲惫,而是一种置身世外的冷漠,行李像一块块巨大的岩石停靠在座椅,应和着窗外夜空的星辰,发出流水般冰冷的光。然而这一切营造出来的不是庄严和肃穆,不是离家与归家的期待与彷徨。我坐在人群中,似沉入一片深海,看海面上演的各种浪花与浪花的分离与融合。我极力将自己抛到半空,不再去体验各种悲欢离合,就像此刻冬夜里盘旋的星辰,以至高的角度看着这拥挤的人群,虽昌林在信里说过“所有的离去都是它应有的归宿”,然而当相聚和分离在短时间内反复上演,就像看了百场绚丽的烟火晚会后落寞离场,连空气也充斥着人情的惨淡。

和昌林的相遇是巧合,也或许是我们约好在这一天的鹤归园相见。我从西安坐火车到洛阳,为的是大学毕业那年在鹤归园埋下的一个盒子,钥匙在抽屉里放了三年,这一天是当年约定开启的日期。到洛阳时已是下午五点,当时天色将晚,西天的晚霞也渐渐隐去,冬日的鹤归园因这傍晚的苍凉而愈加勾起我消逝已久的凄清与悲凉之感。凭着微弱的光寻找湖心亭左侧门对应的那棵柳树,然而我将周边所有的树都寻遍了,也未发现那棵垂柳,只有几株稀稀落落的小松树作为仅有的装饰掩人耳目。

三年了,那棵柳树大概是被砍了。我颓唐得坐在湖心亭的石凳上,呆呆望着暗淡的湖水。我想起柳树还在的时候,冬日的兰湖虽没有春夏时的活力,然而湖面上漂浮的片片枯黄的柳叶像为湖水织就的鹅黄毯子,在夕阳映衬下反射出金黄的光,一种静穆的萧瑟沉沉的落入心底。我想起了文景,其实从打算重回故地时我就一直惦念着他,总抱着一种或许可以再见的憧憬,虽知道他今年已是去了英国留学,心里却总是忐忑不安,大概是因为一丝残存的愧疚。

举行大学毕业典礼那天,文景没来,也或是他来了,而我没能在千百人中找到他,总之没能当面跟他说一句毕业快乐。那天下午将给文景写好的信放进他送我的木盒里埋进了鹤归园,发信息告诉他我走了,鹤归园里有我留下的最后一点念想。只是我没告诉他三年后我会再回来,如若信还在,便将它带回。

然而如今我找不到盒子的位置,凭着残存的记忆在周边刨了几个小土坑,却也毫无收获。当喇叭里响起闭园的消息时,我暂且放弃了寻找,带着失望却又有些许的庆幸打算离开。可是昌林出现了,像是凌晨藏蓝天空里划过的一颗流星,细微得只有虔诚者才看得到。当时他从我身边匆匆而过,而我从纷纷出园的一群游客中叫住了他,不是我知道他的名字,而是他恰好回头了而已。我愿意相信一些莫须有的东西,正是因为它们的存在,这个世界才不只由山川树木花鸟虫鱼组成,还有使这个世界更加充盈、使万事万物的存在有它的价值和意义的一些东西。就像我们从万万人中与一个人相遇,无论亲人爱人友人陌生人,此刻我们的生活有了交点,哪怕只有这样一个交点,也会萌生出多少的感慨。

我问昌林这里的柳树哪里去了,他说前年秋末砍掉了。我问他原因,他说一到秋天风一吹,柳树的枯叶就飞得满园都是,打扫费时费力,于是就将柳树换成这四季常青的小雪松了,他说他不是不喜欢雪松,只是更爱秋天鹤归园的柳叶罢了。我点点头表示赞同,尤其是叶子落在湖里的样子更美。他一下子握住我的手,眼睛里闪闪发光,他说他家就住在鹤归园附近,从小就在里面玩,像家里的后花园一般,没事就在里头看书晒太阳,只是这花园不是他做主,他甚至于懊恼自己竟无力留住园里的柳树。

昌林问起我与鹤归园的渊源,我说大学期间时常与朋友一起在此举办小型的诗歌活动。昌林拉着我的手说他知道,甚至也曾挤在人群中看过我们朗诵诗歌,只是对我不曾有些许印象,我开玩笑说我是幕后策划人。就这样和昌林绕着街头走到了夜色降临华灯初上,大多时间是在聊诗歌。我看得出来昌林很喜欢诗,然而当我谈及诗人的生与死时,他却沉默不语,一个人慢慢向前踱步。

我说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休息了。昌林似乎想起些什么,问我是否认识文景。我呆呆点了点头,夜晚的风吹得有点冷,眼睛里生出些许冰凉的泪。昌林说前年鹤归园挖柳树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在,父亲回到家里带回一个盒子,说是从柳树底下捡回来的,上面似乎刻有两个人的名字,而他只能将就认出文景二字而已。我说另外一个名字是清兰,从柳树底下挖出这个盒子才是我来洛阳的目的。昌林说盒子他从未打开过,在书柜里放了两年。

我又看到了这盒子,像是远别重逢的亲人,抚摸着它满是皱纹的脸,在柳树底下安睡的日子证明着它的沧桑,还有时光雕刻出来的沉重。写给文景的信还在,我们在海边捡的贝壳在河里找的石头也在,还有几年来他写给我的信,信封上绑着一枝干枯的满天星。就在几秒钟的时间,脑子里不知闪现了多少个我始终不愿意回忆的场景,文景又从那一片茫茫白雪中向我走来,脸上一抹安静的笑。我也笑了。昌林看着我,问我是否愿意分享与文景的故事,他说他曾为这盒子想了许多个故事。我点点头,默默打开给文景写的最后一封信。

“文景:

终于,毕业了。自从与你分开后,我就盼着毕业,因为怕再看到你。然而当这一天真的来临,我又像一般四处寻找你的身影,连我自己都笑话自己。

文景,你知道的,母亲于我来说意味着什么。那天你提到结婚的事情,我很开心,真的,有一个我爱的男人打算与我一起生活,这样我的生命一定会归于圆满。然而我们之间的阻碍太多,距离是一回事,重要的是母亲需要我的照顾,她希望我能担起这个家的责任。

我知道那天不该对你大发脾气,你说凡事都会有解决的方法,只是我没有办法等你。跟你提分手是我的错,你答应分手是你的错。无论如何,今天我从这洛阳城回去,将一切都留在这柳树之下。如若你看到,烧掉或带回,任你。

——清兰”

我以为不会再看到这封信,没想到时隔三年又回到我手中,虽其间又经历了许多变化,然而结局终归是一样的。我与文景是大学校友,在学校的诗社里认识的。只是毕业之时他考取了云南那边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下来后他向我求婚,你知道吗,当时我感动得一塌糊涂。只是最后我说这件事需要与母亲商量。我知道文景很失望,然而从小到大,我习惯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考虑到母亲。

我是由母亲带大的,家里的条件其实并不怎样好,这是文景知道的。他知道我身上担负着与一般男人同样的责任,所以他才会在毕业之时向我求婚,我知道他的良苦用心。只是母亲需要我照顾,需要我在毕业之后能够马上成家立业,而不是要等文景研究生毕业之后。母亲担心我与文景两个人离那样远,谁能保证将来必定能在一起。如果我等他等不到呢。其实我何尝不担心,大概就是如此,我才会愈加害怕。就这样拖了半年之后我跟他在电话中提分手,他没有挽留我。

毕业以后我便回到西安工作,母亲总担心我的婚事,隔三差五要我去相亲,而我忙着工作,能够推脱的便推脱过去。我似乎还念着文景,然而我又恨他当时的不挽留。直到后来无意中听大学诗社里的朋友说,文景那段时间出了车祸,在重症监护室里住了十多天。原来当我跟他电话里提分手的时候他还在医院,腿上还打着石膏。他之所以答应分手,是他不敢确定自己的身体情况将来如何。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已是文景发生车祸一年以后,听朋友说他现在身体已恢复,那时我便下定决心去云南找他。

我提前几天将一周所有的工作做完,请了假去昆明找文景。那时我没有想过以后,只是觉得我们俩还不应该结束,或许是差了一个短暂的结尾,来弥补大学毕业时的遗憾,也或许是差了余生,来弥补整个一生的缺憾。到了文景所在的学院楼下,我发信息跟他说五分钟后文学院楼下见。就像我们还在读大学时一般,中午下课我会提前发信息告诉他五分钟后文学院楼下见,中午想吃酸菜鱼。我怕回忆过去,却总是无意中在现实里重复过去的事情。与文景分开后我依旧会在花瓶里插上几束满天星,在它们开到最盛的时候从花瓶里抽出来,分成几小束用毛线绑在一起,倒挂在墙壁上。这是他教给我的做干花的方法。与一个人相处得久了,原本是他的东西最后也会深入到你的骨髓,成为你的日常,似乎它从你出生之日就跟着你一般。

文景见到我便问中午还吃酸菜鱼吗,我看着他,他还是那个文景,只是右眼眼角多了一条细微的疤。他用手指弹了我的脑门,又问我是否还吃酸菜鱼,我点了点头。我还未张口问关于他的事情,他便像是刚会说话的哑巴似的,一个人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他说新学校很棒,导师很好,同学也好,重要的是酸菜鱼做得超级好吃。我问他身体怎么样,他说每天早上跑步锻炼身体。我说车祸。他沉默了许久才说已经恢复正常了。我便没有再问其他。

吃饭时他说硕士读完后打算去英国读博,我笑着说可以在伦敦眼看烟花了。其实当文景说出他以后的打算之时,我便明确的知道了我们的结局。我说我是和同事一起来昆明出差,顺道来看看他,明天就走。他带我在学校里转了一圈,分别之时我笑着跟他说去伦敦眼别忘了拍照片给我。他说一定。后来我们便没有再见过面,然而对他的些许愧疚还在。有时也会想如果当时我说我是专程来看他的,是因为听了他车祸的消息太过于担心而临时订机票过来的,我们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只是我实在没有心力再去折腾,没有我,他的未来会毫无牵绊。

我的故事讲完了,也或许它还在继续,只是未来究竟怎样,没有定论。昌林说这个故事比他编得要好的多,他以为定是一双男女爱得死去活来最后双双赴死这样的故事,我笑他是鸳鸯蝴蝶小说看得过于多了。我坐在昌林书桌前的椅子上环顾四周,发现除了窗帘是绿色的,其余墙壁书柜桌椅全是古旧的木黄色,给人一种稳重的古朴,却觉得这不应是一个年轻人的房间。我走到窗边轻轻拉开窗帘,打开一点子窗,一丝丝凉气进到屋里来,便觉清爽许多。昌林说他平时很少开窗。

我重新坐下来说想听听他的故事,他准备说盒子的前生后世,我说我是想听他的故事,与这盒子一般的故事。他搔着头,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翻开一本书又合上,这样反复两三次,最后从床底下一个破旧的箱子里翻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递给我,上面写的是“红日集”。我小心翻看着小册子,生怕这牛皮黄的纸张在空气里破碎。这是一本诗集,大概是作者自印,扉页用钢笔写着“山野童叟”,字迹古朴圆厚又透着些许灵动。我说署名“山野童叟”的这位诗人,他的诗我倒也读过几首,只是从未听说过他还留有这本《红日集》。我问昌林他在哪里的旧书店买到的,他说“山野童叟”是他的祖父。

因此我猜昌林也写诗,然而他却立马将这册子安置在箱子最底层,就像刚刚我们同看诗集的那一小段时间是我凭空想象的一般。他说自从他的祖父去世之后,家里人便不准他读诗,更不许他写诗,家中书柜里祖父的藏书通通被父亲卖到了旧书店。他是从小跟着祖父一起学诗的,无论是唐诗宋词还是现代诗,都是跟着祖父一天一天读出来的。只是突然有一天祖父失踪了,父亲说他死了。直到长大后他才听说祖父是自杀的,因为一个女人。

昌林说父亲不在家时他曾问过母亲关于祖父的死,母亲说那个女人是祖父年轻时最深爱的,他们也是因为诗歌走到一起。当时祖父在南京写诗已是小有名气,在报纸上时有发表,便会收到一些读者的来信,那个女人便是其中一位。祖父对她印象深刻是因为她对于诗有她自己独到的见解,他们常常会在信中就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当在信中分辩的不可开交时他们便在私下里见面了。以前那个时代一见钟情的人居多,他们以学问至上,便不顾及其他许多不必要的事情,于是见了一面,谈了问题,便在一起了。

直到祖父到了该娶妻的年纪,太奶奶在老家已是给他选好了准备过门的媳妇,命他年底回家成亲。祖父回信说娶妻的事不用老人家操心,没想到太爷爷一封亲笔信将祖父从南京招了回去。祖父被迫与此前从未见过面的女人成了亲,然而第二天他就搭火车回了南京。然而当那个女人听说祖父成亲之后,只丢下一封信便默默离开,信上只留了一句“一生一代一双人”。祖父曾满南京的找她,却始终没有见到她。最后他在报纸上登了一首诗,是为她而写,大意是说此生不能在一起便等来世。直到前年祖父知道她去世的消息后便也相继离世。这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昌林说他的父亲对祖父的死没有一丝的哀痛,然而他却从未因此对祖父产生任何偏见,虽然这对祖母并不公平,但在他心里祖父依旧是那位敢爱敢恨的“山野童叟”,即使在绝望之时也能在诗里大声说出“太阳啊/你的光芒是春天的雨露/跳跃在百尺黑发间”这样饱满的诗句!

昌林的眼睛湿润了,我感慨于老诗人的诗句和他一生中所秉持的矢志不渝的爱情。我相信老诗人对那个女人的爱已不仅仅是男女之间的情爱,其中更多的`是他们彼此作为知音而成为各自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浆向蓝桥易乞,药成碧海难奔。若容相访饮牛津,相对忘贫。”纳兰的词曾作为那个女人对昌林祖父的离别之语,现在读来才能体会到里头的深情与苦痛。年轻时他们成为彼此的遗憾,而这遗憾需要在离开尘世之后才能弥补,这是他们生前约定好的。我可以想象年轻或年老之时他们在一起读诗的模样,像黛玉和宝玉在树下读《西厢记》一般,那样一种弥漫着安静祥和的氛围。昌林说我是个过于理想化的人,我承认,因为未来的不可预料,暂且将所有的浪漫和美好塞满过去或未来又未为不可,虽然现实往往是差强人意。就像以前我时常憧憬和文景结婚以后的生活,然而我的幻想还未结束,现实就已经在步步紧逼了。

我和昌林靠墙坐在地板上,沉浸在共同的悲伤之中。窗外一棵榕树残存的几片枯叶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橘色的光,我忽而想看看冬天夜晚的天,看看落在上面的星辰。昌林说他从未在冬天看到过星星,我笑着说小时候在家里过年,母亲在冬夜带我去看戏的时候要走好长一段路,我不听话她便叫我看天上的星星。那时我知道冬天夜晚的星星是最多最亮的,像母亲在烧饼上撒的白芝麻,沾上白糖熬制的糖稀,星星也甜的发香。然而当我们准备出去的时候,外面下起了小雨,无奈刚刚调整好的心态又归于颓唐,昌林说下雨了就不能看星星了吗,他不相信。

昌林拉着我的手走进淅淅沥沥的小雨中,他说要为我读一首诗,是他写的,我在雨中默默地点头,我知道这是他口中的星星,也是我心向往之的星星。

“我爱看树枝上的鸟/看它的羽毛在阳光里/染上花的芬芳/看它花蕊般绽放的小嘴/吐出动听的羽翼/我爱它/我为它开了一扇窗/却叫它失了广阔的天/我担心/当绿叶再伏到我窗台/问鸟儿的踪影/我该如何回答”

我喜欢昌林的诗,与“山野童叟”的诗一样,真挚得似一潭清澈的溪水,情感的血液在语言的血管中流动,对于大自然的热爱便是对这世界的热爱。这是他们的心。我和昌林在冬夜的雨中散步,身上被雨淋湿了,而心里是热的,因为雨中的诗是不可多得的浪漫。自从工作之后,生活里便少了仪式感,很少会突然萌生出一些想法来浇灌干枯的生活。雨中的诗更是奢望。

昌林说这是他第一次将自己的诗读给别人听,因为除了我没人知道他在写诗。我问他写好的诗稿如何安置,他说在箱子的最底层,与祖父的《红日集》放在一起,如果哪一天被父亲发现,便将它们一起付之一炬。我同情昌林的处境,想尽我一己之力帮他保存诗稿,却发现我作为一个陌生人依旧是无能为力。

昌林说以前在鹤归园没能听到我读诗,希望在这夜雨中能一饱耳福。我站在一棵大树底下,踩着一块高高的石板当做戏台,我大声朗诵,风声雨声是最动听的配乐。

“我在满是雨水的火车站/看遍地枯萎的玫瑰/一朵花是一把红沙/流失得悄无声息/不哀叹也不祭奠/我赞美过玫瑰的红/也留恋过它的香味/想怀抱一束穿过人群/却抵不住血液和水的相互吞噬/就在我狭小的车厢里/留一朵不败的玫瑰/香气绕进血管/隔着皮肤/闻一种刻骨铭心的味道”

我说这首诗是在从昆明离开时写的,很久以前的诗了,现在读来更觉矫揉造作。昌林说他可以想象我当时的心境,好像周围所有的一切都死掉了。他说他喜欢我的天真,即使在绝望之时也要去回想曾经的美好,去憧憬未来的希望。

雨停了,冬天的雨在夜晚愈加显得凄冷。已是深夜十一点钟,时间在过去的时空里转了一圈又回到原地。到了该离开的时候,我跟昌林告别,感谢傍晚的相遇,感谢他帮我保管盒子,感谢能再次读到“山野童叟”的诗,感谢他在雨中点亮的星星,感谢。声音里有些许颤抖,我自来不擅长离别的场景,尤其是与陌生人。因为是两个陌生人的相遇,所以这所有的一切才显得弥足珍贵。昌林说就像我今天在人群中叫住他一般,这是缘分,缘分这东西从不可强求,如若哪一天他在人群中叫住我,希望我不会惊讶,就像今天的相遇一般。我点点头,转身离开。

回到预定的旅馆,关掉灯躺在床上,眼泪落在枕头上。我忽然感觉这世界空得只剩下我一个人,和昌林在一起的场景不断在脑子里回现,我甚至于想这世上的缘分不多,错过便就成为一场空。我不知昌林对我秉持着一种怎样的情感,或许他遇见过很多像我这样的陌生人,也或许这么多年来他只对我说过他的故事。然而我又细细回想昌林最后说的那句话,就让我们成为彼此心中美丽的存在,这是他的浪漫主义,也是我的理想化。因为这段时间只关乎我们,没有工作没有家庭没有世俗,只有我们各自所热爱的和仇恨的。虽就此分别有太多的不舍,可人与人就是如此,我和昌林之间可维系的东西实在太少。既然如此便不可再优柔寡断。

而对于文景,我想着要慢慢释怀,我总不能活在过去的遗憾里。我想起昌林的祖父留有遗憾的爱情已经归于圆满,他们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去弥补遗憾。然而我和文景的遗憾不知会如何弥补,既然如此就暂且将它置于天上地下,留这中间的空隙继续生活。明天晚上从这里回去,无论多少悲欢离合,都会成为过去时空里鲜活的景和现在时空中暗淡的光。

我从床上下来,打开厚重的窗帘,雨后的月从云里露出头来,月光照进屋里来,似是一层冰。我伸手轻轻触碰凉凉的月光,一种神圣的仪式感油然而生,古往今来这样的月光被多少人触摸过,又有多少人秉持着与我一般的心境去寻找冬天夜空里的星星,在永恒中体会世间的悲欢离合,人情冷暖。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四

很多人最后不是不爱了,而是知道就算爱也不会有结果。有些人不是不想忘,而是知道就算忘了心里还是给那个人留下了一个位置。一张照片一个背影都会让你想起那些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一句简单的问候都有可能让你好不容易才建起的防线轻易破碎。你以为自己已经忘掉的某个人还是会出现在你的梦中,你在梦中看着他不知所措,醒来后看着漆黑的夜又说不出一句话。

刚开始以为你们可以和别人不一样,你们可以就那样一直下去,就算偶尔也会发生小的摩擦,但只要其中有人先低头就又可以像开始一样在一起,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闹。直到后来发现怎么突然你们之间好像有了某种隔阂,矛盾越来越多,开始还会努力解释,后来不那么想去解释,最后就成了一个不想说一个不想听。开始你们觉得自己离开了那个人就好像鱼离开了水一样难受,对方就是食物,对方就是空气,可后来渐渐地又发现好像离开了那个人自己也可以活得很好,好像没有彼此生活也没多大的变化,每天依旧还是吃饭睡觉,开始变得可有可无。就这样你们也成了其他人眼中的别人。

一段感情的开始就是一个人去习惯另一个人出现在自己身边,而一段感情的结束就是一个人去习惯另一个人消失在自己的身边。可往往是只习惯了那个人的出现,而没能习惯那个人的消失。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忘了自己,忘了自己本来就有的东西。比如说自信与尊严。在一个人离开以后也容易忘了自己,忘了自己以为放下了的东西,比如说想念与回忆。但最后总会给你留下点什么,好让你明白原来有些东西是记不住的,而还有一些东西忘不了的。也似曾想过和好,可总是在拿起手机的那一刻犹豫了,看着手机上那个熟悉的号码却再也没能有勇气按下拨通键。也可能不是没有勇气,而是不知道自己还能以什么身份去问候去关心。

身边有很多对恋人,有的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有的坐在阳光的树荫下,有的正在说说笑笑,也有几对可能正在进行冷战,有的是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有的是牵着手正在感受眼前大好青春。沐浴在爱河中的两个人时喜时悲,各种温柔体贴,各种揣测与不安。好在那些好像一伸手就能握住一大把的时光对于彼此应该都是快乐的。

有时候看着经过自己身边的他们,我不知道他们是谁更爱谁,不知道在他们还没有遇上之前又是陪在谁的身边,是否曾经为爱所困被情所伤过。但那一瞬间的微笑在说此刻的他们是幸福的。爱就是一瞬间一瞬间的进行叠加,直到能感受它的存在,直到可以看见它的轮廓。身边时不时开过一辆自行车,后座上的女生牢牢用手抱着前面男生的腰。坐在公园里看到一个女上坐在男生的腿上,用手环住男生的脖子头挨着头正在说着什么。我不知道坐在后座上的那个女生是不是真的喜欢她抱住的那个男生,也不知道坐在一起的那对男女是不是能走到最后,但那一刻他们其中有一个一定是在爱的。

一开始我们都有在很爱,可后来我们又都还是选择了分开。看过朋友之间的聚聚散散,感受过自己的离合悲欢,原来我们曾经也都有爱的狼狈,爱的颓废。最近在荧幕上演的《左耳》,还有以前的《同桌的你》《匆匆那年》,这些电影都很火,只因在里面能够看见我们当初的样子,看着他们好像就能想起自己当时的场景,在一起的那些画面随着电影一幕幕在眼前一闪而过,有过神伤,还夹杂着一丝丝落寞,和里面的人物一起哭一起笑,完全就是在经历一场回忆的历练。

一句最近很火的话“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其实又哪有什么爱对爱错呢,不过是两个人刚好遇上,既是爱情又是青春。一开始谁都不知道眼前的那个人是不是对的人,于是我们只能放手赌一把,赌他是自己的真命天子,赌她是自己的一世红颜,而这赌就是自己的爱与青春。最后的输赢谁也不知道,赢了固然是好事,一旦输了就只能愿赌服输,输掉爱情换回一段青春年华。

爱是有颜色的,有金色,有粉红,有亮丽的黄色,有纯净的白色,有灰色,还有一些有些透明。爱是有味道的,有酸甜有苦涩,有的狠辣,有的麻味十足。每个人就像是一道菜,有的刚好是你喜欢的色泽与味道,有的尽管很好看很好吃可就是你的胃却接受不了。

我么都患有某种程度上的'胃病,不是你的菜吃了终究会造成伤害,轻则肚子会疼,重则食欲不振再无吃它的欲望。有时候我们又都好像没有在乎的太多,明明知道自己不能吃太辣的东西,可还是忍不住喜欢上了火锅,后果就是吃的上火,接下来就是难受的日子,但下次还是想吃。就像明明知道爱某个人会受到伤害却还是要去爱,哪怕每一次都会很痛。

离开,等待,离开一个人,等着另一个人。离开曾经爱过的他,等一个爱你的自己。有些时候我们需要去习惯一个人的日子,就算也会感到有些孤寂,就算总是一个人承载着回忆,但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你们没有过去后来也失去了在一起的未来,共有的只是那么一段时间,正是因为有了那么一段时间所以以后没有在一起的未来里有了另一个人的痕迹,你不会告诉任何人,只不过是想默默地记住那些刻在特定时间了的文字。

时间久了,也有那么一瞬间想谈恋爱,也可以像别人一样成双成对的出现在朋友的面前,可以一起去看电影,可以一起吃饭一起压马路,也想找个人陪在自己身边,高兴时一起分享伤心了会有人愿意听你倾诉。可随着一天天长大你发现再也不能说喜欢就能喜欢上一个人,有时候你知道那不是对的人,所以你宁愿选择孤单,渐渐地你也知道什么叫做宁去勿滥。

有人说当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就去追,就算最后爱错了也不愿意什么都不做从而留下遗憾。说着是这样,可很多时候说了并不一定就能够去做。就像暗恋一样,可能到了最后那个人也不知道你曾喜欢过他,你也有可能一直都不知道其实也有一个人在一直喜欢着你。毕竟不是所有爱都适合说出来,有些话留在心中可能更美更动人。爱过后离开的人,成了朋友,成了陌路,曾有过的缠绵甜蜜突然没有了落脚处,你看着来时的路在眼前变得模糊,你看着在未来的你们迷了路,你们彼此笑笑算作最后的道别。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五

上大学的那一年,我认识了吉他。

当我轻轻地拨动每一根琴弦时,我被那美妙的声音打动了。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开始学习吉他,心想有一天能抱着心爱的吉他,自弹自唱,抒发内心的情感,唱出心中的歌。

大学生活结束了。我来到一个小镇,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弹吉他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终于,我的梦想变成了现实。一些简单的流行歌曲,我可以流畅地弹唱下来。兴奋之余,我开始学习乐理知识,购买更多的吉他书籍。

我发疯一般地练着吉他,感染了周围的每一个人,更多的人走进了吉他的世界。渐渐地,我成为很多人的焦点,他们很喜欢听我弹吉他,更想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弹好吉他。

培训班如期开始了。我和学员们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在那些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我忘记了忧愁,丢掉了烦恼。我只有一个目标:“把吉他的魅力更好地展现给每一个人。”

生活是残酷的。为了生活,我到处奔波,放弃了我原来的目标。

十几年一晃而过,当我再次抱起久违的吉他。一切地一切都变得那么陌生,一颗浮躁的心难以平静下来。我开始慢慢地接近她,希望她能抚平我内心的躁动。

我的心渐渐平静。隐约中有一个想法变得越来越强烈,“用音乐来表达自己的思想,用音乐来冲刷我们内心的污垢吧!”

站在窗前,望着远方的天空。我的心变得不再平凡,也许我最终也会淹没在茫茫人海,我试着让不平凡的心变得平凡。

这时,我想起了一句话:“一个人不管走多远,最终都要在艺术中找到心灵的归宿。”我的心灵不再漂荡,就让它在音乐中慢慢升华吧!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六

每一个母亲曾经都是一个漂亮的仙女,有一件漂亮的衣裳。当她们决定要做某个孩子的母亲,呵护某个生命的时候,就会褪去这件衣裳,变成一个普通的女子,平淡无奇,一辈子。

-----------题记。

她是一位母亲,是一个为生计疲于奔走的的女人。

初见她时,读到的是一抹浅浅的笑靥,略带着淡淡的忧郁,总感觉有很多的无以言说,却还是不得不去面对的无奈。作为母亲,她没能在孩子最需要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而到了今天的无法驾驭;作为女人,她没有能力在孩子最脆弱的时候给他完整的家,而到了今天的无法沟通。也许每个人都会说,这很悲哀;但我想说,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因为,从她的眼神里,我读出了作为一位母亲的愧疚,也感觉到了一种隐藏于心底的深深的母爱。

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当没有温暖可言的时候,也许任何的弥补都是苍白的。

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有的也是最平凡的工作,辛辛苦苦一路奔忙,为的只是给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却忽略了孩子最需要的东西。对于一个能吃的饱穿得暖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也许不再会是物质上的满足,而是精神的给予。这点正是她所不能做到的,她和孩子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很久才能见上一面,见一面时间也不过是一天之久,除了能多说几句话之外,什么也做不了。而孩子也只是默默地来,默默地去。久而久之,孩子陌生了,不渴望了,冷淡了。而母亲也因此而伤心了。

更让她伤心的是,孩子不再学习,开始沉默,对任何人的劝诫都漠然视之,我行我素。甚至别人欺侮他,排斥他,他都没兴趣理会。在她面前,孩子从不提任何事,也很少说几句入心的话,她很心疼。面对孩子的沉默,她也沉默了。

其实,孩子的改变是从跟他父亲那年开始的,放在一个管理松懈,不入正规的私人学堂,助长了他那种因家庭欠缺而造成的心里逆反,尽管这样,他的父亲也从不过问。而她,对这一切无从知晓,因为离异,她无权过问。她只有和孩子见面的一点点自由,而孩子的改变确实让她的内心大为震撼。

她不顾一切费尽周折给孩子转了学校,非但没有得到孩子父亲的赞许,反而让父子俩对她有了更多的不满。孩子不愿意离开那么自由的地方,他没有感激母亲,反而对她逆反有加。这些,她都默默承受着,她不为其他,就为孩子能做好人,有个好出路。

来往于两个城市之间很辛苦,但这个纤弱的母亲凭着自己的`拳拳爱子之心,一直坚持着,她想要看到孩子重新改变,她从不多言,但她用行动证明着。女人的肩膀不是很强大,但依然能撑起一片爱的天空,对于孩子来讲,也是一种幸运。

如果孩子可以,能多看一眼母亲的眼,也许,他会深深懂得那一眸的深潭里蕴藏的是多么浓烈的爱意。在那一眼的沉默里,装的满满的都是爱。

不由得又想起了那个美丽的传说:每一个母亲曾经都是一个漂亮的仙女,有一件漂亮的衣裳。当她们决定要做某个孩子的母亲,呵护某个生命的时候,就会褪去这件衣裳,变成一个普通的女子,平淡无奇,一辈子。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七

人们常说,故乡是入世之源,根之所在。

我的故乡在名叫陇东的一个小地方,在那里,父老乡亲立着是树生存的方式;活着是庄稼繁衍的状态。立着和活着,都是生命的宣言。

一株小麦,一棵玉米,或一苗瓜秧,都是赖以活命的口粮。还有炊烟是他们生命中最紧密的旅伴,永远裹着五谷的香味,让我们一生都很幸福,也很温暖。

现在,如果有人摘下故乡的一朵花,就会有一句歌谣渗出血来,就会有一个音符如断脐一样的疼痛。故而,我的诗篇是未完的`泪水;我的眷恋是绿色的闪回。

常常在梦里,我与一缕炊烟对视,与一群鸟儿歌吟,与煤油灯在窗外描画着庄稼的影子,与老黄狗在影子里寻找着陈年旧事。总想让飒飒的秋风时而飘来留念的芳馨,让暖暖的日月交替导演着村庄的悲喜,让四季耕耘着茂盛与凋零的土地。

我那痴迷泥土、崇拜庄稼的父老乡亲,多像生生不息的昆虫,为了有丰满的炊烟、奔跑的镰刀、灼热的阳光和成熟的庄稼,在贫瘠的黄土地上生死轮回,让一些有限的生命驻足或者飘移,都是萌动着的欲望和智慧,至直有很多思想的昆虫在日月的光影里舞蹈或者燃烧,尸体和灰烬在灵魂的黄土上吐艳争芳。还有那些站立的,在风霜雨雪中努力挺直腰杆,坚守着心中最后那口井、那块地和那垄庄稼。

曾有五谷种子在黄土的子宫里转换着自己的角色,庄稼像一个成熟的女人,怀孕的身子压弯了一个个季节,即使风从诗经中吹来,虽带着呻吟和分娩的血丝,总有土地着繁衍着亲情、友情和爱情,以及村庄的粮食、骨肉和血脉。

从而,我写了一些关于故乡的文字,不想被爱丢弃。不管是旅踪走笔,还是梦回故土,即使我的一双眼睛,已被油灯照暗了;一瓶墨水,把我的头发啜饮得花白了,我也不想被爱错过。

如今,我的村庄已成城镇,钢骨水泥长在我记忆中熟悉的部位,但我仍能闻到亲切的汗香,听到掀心的呼唤!

在我走后的日子里,却不想让檐角那一抹枯黄的孤独,因为骤冷或骤热,惊心般的苏醒,空负两行清泪。让那些微雨、落花,以及干枯的枝桠,和无巢的鸟一起,把白天哭成黑夜。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八

我犹如一片孤独的云,游离于这如海市蜃楼般美丽的城市。是的;城市有城市的好,它是承载青春梦想的天堂。城市也有城市的美,它是经过精雕细琢的整形美人。每每我徘徊于人潮汹涌的大街之时,总觉得自己是这高贵美人怀中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孤儿,一个被遗弃的孤儿。我甚至感觉到它在用高傲的目光在鄙视我,我的心在微微颤抖。

晃晃中我想到了故乡;朝思暮想的故乡。朦胧中我看到了老家门前的那棵老树。虽历经风雨但它依然坚守着那块未被贪欲沾污的故土。我也看到了袅袅升起的一楼楼晃动的'炊烟。它似乎在向游离于城市的游子招手,期待游子早日归来。故乡的一切对于游离于城市的游子来说,它就像一根绳子,永剪不断的绳子,它把故乡与游子之心紧紧连接。世间的路有千万条,但起点只有一个,终点也只有一个,在我离开故乡的那一刻,我带走的是身躯,却把灵魂留下。

我留恋家乡的稻田;长满稻谷的稻田,田间还有几头牛在聚精会神地吃草。这一切在远处青山的衬托下,显得是如此美丽;协调!我最惦记故乡的屋檐,屋檐上秋天全是落叶,春天会传来阵阵动听的燕鸣。屋檐下门口那对火红的春联,看出了穷人家来年的心愿。从早到晚春燕就围着屋檐上下纷飞,总是和谐地同屋主人好好地过日子,时时刻刻缠绕在游子之心的就是这屋檐。

我时刻无不牵挂着抚养我长大成人的父母双亲,皱纹已经不知从何时起布满了他们历经沧桑的脸。生命在岁月的长河里,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老去。我想起了一路成长的每一段艰苦岁月。想起了随同父母到田里干活的岁月,更想起了父母为供我们读书而节衣缩食的岁月;一切仿佛就在昨天。是父母培育了我对故土的情感,是故土启发了我变得坚强。

落叶归根我真的老了吗?我把青春献给了城市,把血汗献给了人民币。然而内心依旧孤独,邻居之间依然陌生。房子再大它留不住心,道路再宽也留不住人。我不管走多远;哪怕是天涯海角都会回来,因为我的心在这,我的情感在这,我的灵魂在这——故乡,我灵魂的最终归宿。

归宿长篇散文简短篇九

早上起来,刷刷手机,屏幕上沸沸扬扬的,全是父亲节快乐的信息。内容吗,有赞扬,有奉承,也有勉励和鞭策。当然了,褒多贬少,更多的是调侃而已。老爸辈自然也是沉浸在赞扬声中,心中美滋滋的,有点乐不思蜀的味道。然麻木的我,虽说已无所谓什么节日,总以为吃喝拉撒干活,过自己的日子,平安就好了。可是,忽然间却有了一个臆想,这老爸辈最后该去哪?也就是男人的归宿。

从小就喜欢看《动物世界》,听着赵忠祥那浑厚的声音,欣赏着一组组震撼的镜头而长大的。记忆中,摄影师为我带来了那个世界里无数精彩的景象,很多很多不为我所知的故事。在荒野的非洲大陆,在恶劣的生存环境里,不同的种群无论如何挣扎,都在演绎着生生不息的'硬道理。适者生存,强肉弱食,血雨腥风是生命得以延绵不断的法则。在这个广袤的土地上,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吃肉的只靠血盆大口,靠利爪,靠犀利的眼睛;吃草的长有一付炫丽的菱角,却摆脱不了忙于奔命的魔咒,早早晚晚逃不了成为它人腹中餐的厄运。也许,这碍事的尖角,面对威胁也就摆摆架势,派不上什么大用场,用于争风吃醋吧,还是不错的。动物世界里,狮子应该是它们的王者。壮硕的狮王,是何等的威风,一头长毛,金黄的鬈发,只要一声长吼,四面回响,无不为之颤抖;他迈开步子,威风凛凛,铿锵有力,睁着一双大眼,炯炯有神,当他高昂着头,狰狞可怕。在它的领域里,一览众山小,蓦然回首,三妻四妾,儿女成群。更为重要的是,繁衍的后代清纯的是他的基因,雄性最高的专横跋扈不过如此吧!难怪乎,人类的帝王,也沉溺于这种追求。

然而,威风八面的狮王也有落幕的一天,当某一天外来的挑战者把老狮王撂倒,领地里的妻妾便归属了新王。落败的狮王,就不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那么简单,而是败寇不如狗,可是还端着狮王架子的狗,也只能是死路一条。其实,这不过是为了狮子种群基因朝更好更强发展的选择。老狮王奉献了他最强壮的青春,延续了最强的后代,奉养了妻妾儿女,当它老迈了,落魄了,也就已经没用了,自然界赐予它的也就是个“死”字,悲乎!在这场血琳琳的轮回中,唯有母狮得以善始善终,一代代坚守着那片土地,啃吃着源源不断的,有着菱角的新鲜肉,只是城头变幻了大王旗而已。

我在想,造物主早就为天地万物设定好了轨迹,给雌雄界定了不同宿命,生死自有缘由。首先,欲取之先与之,给雄性一点虚荣,一点甜头,一点威风,雄性便在荷尔蒙的驱使下,头脑发热找不到北了。在威武八面中,或者披着鬓发显摆,或者扛着菱角耀舞扬威,可折腾完了,掏空了自己所有的气与血,耗尽了一起可利用的资源时,自然被无情的抛弃,消灭;雌性,虽然显露的是内敛、忍耐、服从,我们以为可怜兮兮的,其实,她们却用睿智的韧性,伺机张开大嘴,磨尖利爪攫取所需,自然,一代代安稳地站在了生存链的顶端,享用着领域资源。故而,最后的王者,永远是雌性啊!

人类,有着动物的本性,也有着文明的思维,要不怎么是万物的灵长呢?可无论如何发展,我们还是藏存着动物的痕迹,生存法则自然也影响着每个人的行为。沿着历史的长河,帝王是何等威风跋扈,人民何等卑微苦难,可是,又有那个帝国不被推翻,不被遗弃;孱弱的人民,悲苦屈辱,可却一代代繁衍生息,子孙延绵。回到普通百姓,男人年轻时威风八面,折腾一生,可到头来,儿女们更多凝聚于母亲身边,有听说孤老头没听说孤老太的。而当年威风的老男人,也就变得依依诺诺,回归到了母系社会,认知了自己不过是打工的。也许,这就是刚柔相济的道理吧。

雄性的悲哀,在于肩负着传播基因,开拓疆土的天命,必然会耗尽生命的最后一滴血。雌性的聪明,在于为了自己的后代得到最好的养育,懂得索取最多的资源,控制雄性最多的精力。如此一来,一场演不完的雌性大戏,便在世间愈演愈烈了。延续到人类,男人走出门要履行天命,走入家门肩负责任。而在文明的束缚中,要做到顶天立地,谈何容易啊!也只好违了天命,保存一息的安稳罢了。而女人,伸出利爪,攫取着食物,张口怒骂着老公,我终于明白为何女孩子爱留指甲,爱张口数落人了。

所以,我们常常会以为,这是个男人世界,其实,那不过是上苍给予男人的一点噱头,诱惑你腾跃之心,掏空你,泯灭你。我惊讶的发现了男人的归宿,可造物主的安排,你又有它途吗?我战战兢兢着自己的未来,悲凉着韶华倾负,唯有安分守己,求得一丝的怜悯,还在这片土地上蹭点残羹,以求苟延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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