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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票管理细则(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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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票管理细则(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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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票管理细则篇一

为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待内容。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需要而支付的各种交际应酬费。

1、就餐招待,包含菜、烟酒、饮料、水果等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2、住宿招待。

3、娱乐招待。

4、礼品赠送。

二、招待原则。

1、实行定额预算审批制度。预算额度内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报销,超预算的且未事前得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2、实行提前申请审批制度。需事前通过邮件向对应的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提出申请。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通过邮件形式申请的,可先通过口头申请,后补邮件。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无需提前申请。

业务招待申请邮件格式:

邮件标题:业务招待申请。

邮件正文需注明以下内容,范例如下:

招待对象:含公司名、姓名、职务。

招待理由:

陪同人员:

预计花费:

3、重大会议或特殊情况的招待,报运营部副总,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不在预算范围内。

4、超出预算的情形,需事前向运营部副总提出申请(邮件),再报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则后续予以报销,未审批通过或事后提出申请的,若实际已发生则由个人承担。申请邮件中需告知已产生招待费合计、已招待对象、超预算原因及预计超支金额等。

三、业务招待费预算(就餐+娱乐)。

1、以全年6000万销售额预算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全年预算为12万(即2‰标准)。

2、总经理业务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5000元/月。

3、商品部业务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2500元/月。

4、商务部业务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1000元/月。

5、运营部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800元/月。

6、保障部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800元/月。

四、就餐招待标准。

1、接待政府类相关部门的领导及随行人员,接待标准为3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150元/人以内。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领导及随行人员,接待标准为15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100元/人以内。

3、公司管理层人员的会议聚餐,标准为80元/人以内。

4、总经理接待的人员不受招待费标准限制,仅受招待费预算限制。

5、陪餐人员控制在1-3人,最多不超过5人。

五、住宿招待标准。

针对需要由公司安排住宿的情形,接待标准如下:

六、礼品赠送。

凡涉及礼品赠送的,除市场部准备的公司礼品之外,其余均需向运营部副总提出申请,报董事长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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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票管理细则篇二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的高档消费。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1、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到本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业务招待费可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业务招待费可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的抢险抢修以及救灾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1、计划财务部根据年度业务招待费计划分期将指标划拨到行政部。计划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2、行政部是业务招待费的管理部门,并根据制度和核定的计划指标严格控制使用。

4、行政部每年对本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由行政部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统计表,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

1、行政部负责日常招待物品的采购,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凭发票到计划财务部出帐。行政部负责建立招待物品的领用台帐。

2、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可到行政部事务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800元,需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行政部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

4、有关来客就餐的标准和申请程序。

(1)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级别、事由等分别安排。就餐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签字,在行政部办理来客就餐手续。

(2)上级部门以及兄弟单位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其标准由接待部门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3)上级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会议如需安排食宿的,可由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同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4)因本企业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招待标准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付款通知单”经行政部主任、公司领导签字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5)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在抢险、抢修、救灾过程中需用餐,由行政部按工作餐标准及现场处理人数通知食堂送达。

(6)因重大突击项目必须连续工作而影响正常就餐的,按工作餐标准由项目经管部门填写申请,经行政部主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到行政部办理有关手续。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就发生的招待用费一律自理。

(3)食堂每月持就餐申请单到行政部办理付款手续。

(4)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

六、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行政部。

费用发票管理细则篇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xx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xx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六条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税务机关应当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取消其印制发票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第八条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其形状、规格、内容、印色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九条全国范围内发票换版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票换版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十条监制发票的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下达发票印制。

通知书。

被指定的印制企业必须按照要求印制。

发票印制通知书应当载明印制发票企业名称、用票单位名称、发票名称、发票代码、种类、联次、规格、印色、印制数量、起止号码、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

第十一条印制发票企业印制完毕的成品应当按照规定验收后专库保管,不得丢失。废品应当及时销毁。

第三章发票的领购。

第十二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第十三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第十五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领购方式是指批量供应、交旧购新或者验旧购新等方式。

第十六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领购簿的内容应当包括用票单位和个人的名称、所属行业、购票方式、核准购票种类、开票限额、发票名称、领购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第十七条《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使用情况是指发票领用存情况及相关开票数据。

第十八条税务机关在发售发票时,应当按照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购票单位和个人开具收据。发票工本费征缴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

合同。

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种类、对象、内容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办法》第十八条所称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保证人同意为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的,应当填写。

担保书。

担保书内容包括:担保对象、范围、期限和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担保书须经购票人、保证人和税务机关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所称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是指由保证人缴纳罚款或者以保证金缴纳罚款。

第二十三条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具体范围由省税务机关规定。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四条《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第二十五条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十条《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称规定的使用区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区域。

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第五章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二条《办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发票换票证仅限于在本县(市)范围内使用。需要调出外县(市)的发票查验时,应当提请该县(市)税务机关调取发票。

第三十三条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罚款额在20xx元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决定。

第三十五条《办法》第四十条所称的公告是指,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发票违法的情况。公告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营地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具体情况。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19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修改为:“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决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费用发票管理细则篇四

为规范公司业务费用的报销,加强对票据取得、审批、报销和费用支付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的费用发票是指公司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形成的发票。

三、取得发票的规范要求。

经办人取得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合理、准确。具体要求为:

1.发票正上方必须套印“税务局监制”章,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xx省网络在线通用发票、正上方均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省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椭圆型章,如果取得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具的收据,收据正上方必须套印“财政部监制”章,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部队住宿的收据等。

2.发票上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如果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还必须加盖税务机关的代开发票章。

3.经办人取得的发票名称必须是公司全称,多字、少字、错字均为不合法票据,

4.票据应一次套写完成,不能有涂改、后填现象,项目。

填写规范,大小写金额相等,客户名称、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齐全,字迹工整,禁止使用繁体字,错别字。

四、开票范围及项目:

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开具和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票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公司不予受理。

需开具发票费用项目如下:

1.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如乘坐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车票)、手续费、住宿、饮食等。

2.招待费:是指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3.交通费:是指在交通行使过程中所发生的规范行为所产生的费用。

4.运输费:指在两地间运输某种具体产品时产生的费用。

5.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6.培训费: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7.邮电费:是指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费用。

8.维修费:是指对各种资产进行维持和修理所产生的费用。也就是说维修费是指对各类设备及资产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答理时所产生的费用。如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电脑、传真、复印机以及电器等各类财产的维修以及购置的修理配件。

9.咨询费:是指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从咨询人员或公司获得意见或建议而支付的报酬。

10.会议费:是指因为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租用会议场所费用、会议资料费、交通费、茶水费、餐费、住宿费等。

11.租赁费:指企业为租赁设备、房屋等而发生的所有现金流出量。

12.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出,以及日常印刷支出等。

13.劳保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而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等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14.广告宣传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15.技术服务费: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等所提供的劳务而产生的各种费用。

16.展览费:是指因参展而发生的费用。一般为展位费。

17.招标费:是指因招投标而发生的费用。

18.水电暖费:是指用水、用电、用暖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发票具体开票内容及开票类型如下:

1.招待费:(开票名称)餐费、烟、酒、茶、礼品等,可以按购买实际物品名称开具。(注:开具为“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更佳)。

2.培训费:(开票名称)培训费、培训费收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专用)、资料费发票;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3.咨询费:(开票名称)咨询费;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4.会议费:(开票名称)会议费;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租赁费:(开票名称)租赁费;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6.办公用品:(开票名称)办公用品;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明细)。

7.劳保费:(开票名称)劳保用品;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明细)。

8.广告宣传费:(开票名称)广告费;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9.展览费:(开票名称)展会费;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10.快递费:(开票名称)快递费;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11.制作费(含印刷):(开票名称)印刷费、制作费;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12.邮电通讯费:(开票名称)电话费、手机费、邮电费;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13.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开票名称)办公耗材、办公维修及零配件;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费用发票管理细则篇五

一、办事处所有行政支出一律执行财务“一支笔”制度,同时必须有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任全部签字后才能到财务报销。

二、严格执行有关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保证人员工资和单位正常运转必需的开支。

三、正常的费用报销必须有正规的机打发票,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相符,印章齐全,不能涂改。自开出发票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销,跨年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对个别确实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应根据支出用途据实填写支出报销单,并由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四、各科室因业务和上级部门检查需接待的,需事先请示领导同意,发票必须写明招待事由,报销发票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三天内到财务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五、本单位人员因公出差及办公事需借款的,应据实认真填写借款单,由分管领导审签,主任确认后,到财务部门预借。

借款人须在公务办完后7个工作日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除特殊情况外)否则前款不结清,后款不予办理借款手续。按规定一次或分次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六、对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办理政府采购的项目,应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七、财务报销时间:每星期二、四两天。报销超过3000元以上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门。借款500元以上的,写明用途,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主任签字后,到财务预借。

八、工程借款必须有工程预算、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才能借款,预算交财务一份存档,否则财务不予办理借款。

九、对外付款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尽可能用转账支票支付,保证现金流量支出减少。

十、为了更好的建立健全会计管理档案,各科室如有需要复印的发票和单据,应在报销前自己科室复印好留存。否则,装订后的票据查阅复印必须经书记、主任同意后,才能复印办理。

费用发票管理细则篇六

1.申请奖学金:美国大学奖学金的发放数量和种类是全世界最多的。很多大学在研究生的奖学金的发放上很舍得,笔者最多的学生曾经或得24000美金/年的奖学金,少得也有8000美金/年呢。对于不同大学及专业发放奖学金,还是有技巧规律可循的。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联系我,我帮你评定一下目前的情况及推荐学校。

2.校内打工:校内打工热门的工作为校图书馆管理员,学生会工作等,每周工作时间为10-20小时。申请研究生的学生,一定要结合自己所学专业来选择学校,不一定非要去中心地段,但要选择方便将来就业的地方。

3、衣食住行。

衣:你可以去一些工厂直销店(outletstore):有些是有瑕疵商品,或工厂退货的店面;有些则是工厂将其销路较差,或过期滞销商品以直销方式减价出售,这些直销店所经营的物品,价格大概只有平常货品之七折、五折甚或更低的价格,也因此在选择时便应精挑细选。仔细选购,仍能值回票价。特价商店(thriftshops):通常由慈善组织,如goodwill,salvationarmy经营,他们收集民众捐赠的书籍、衣服、瓷器等,加以整理清洗后,以特价方式卖出,所得再捐给医院、学校或其他单位。这些商店虽为二手货,但实用且价格低廉。

食:饮食费如果你选择每天都在餐厅吃饭,过不了多久你就会发现兜里的银子所剩无几,不如在出国前学点烹饪的手艺,一来可以剩下不少饮食方面的开支,另一方面也为那些受不了“垃圾食品”的学生们找到营养搭配的新方法。在美国的超市中,不加农药和激素的有机类食品还是很受中国留学生欢迎的(要比普通食品贵20%—30%左右),如果购买的量不是很大,而且能够保证经常自己做饭,一个月的饮食费就可以控制在300美金以内。另外美国的超市差不多每天都有各种促销活动,提前“侦察”好哪种商品有折扣,并且在折扣期购买商品,同样也可以省下不少银子。

住:住宿费住宿费用上也有“大学问”,国外留学的住宿形式无外乎住校内和校外两种。住校内图的是方便,可以晚起些也一样来得及赶上上课时间。但是享受了便捷就要付出“代价”,大多校内的宿舍价位都在700-800美金/月。这无疑是笔很大的开销,所以很多学生都选择去校外住。校外的房子又分为apartment(一幢楼里有不止一个家庭)和house(一幢楼里只有一家人),几个同学共租一套apartment是中国留学生们常见的住宿形式,费用可以控制在250-500美金/人/月左右。或者共租一个房间,就像咱们的国内的学生宿舍一样,这样节省的花费则是相当可观的。

费用发票管理细则篇七

为加强并规范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管理,以“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格控制,超标自负”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待内容。

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需要而支付的各种交际应酬费。

1、就餐招待,包含菜、烟酒、饮料、水果等用餐时的所有费用。

2、住宿招待。

3、娱乐招待。

4、礼品赠送。

1、实行定额预算审批制度。预算额度内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报销,超预算的且未事前得到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2、实行提前申请审批制度。需事前通过邮件向对应的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提出申请。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通过邮件形式申请的,可先通过口头申请,后补邮件。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无需提前申请。

邮件正文需注明以下内容,范例如下:

招待对象:含公司名、姓名、职务。

招待理由:

陪同人员:

预计花费:

3、重大会议或特殊情况的招待,报运营部副总,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不在预算范围内。

4、超出预算的情形,需事前向运营部副总提出申请(邮件),再报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则后续予以报销,未审批通过或事后提出申请的,若实际已发生则由个人承担。申请邮件中需告知已产生招待费合计、已招待对象、超预算原因及预计超支金额等。

1、以全年6000万销售额预算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全年预算为12万(即2‰标准)。

5、运营部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800元/月。

6、保障部招待费预算为不超过800元/月。

四、就餐招待标准。

1、接待政府类相关部门的领导及随行人员,接待标准为30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150元/人以内。

2、接待有关业务单位领导及随行人员,接待标准为150元/人以内;非领导人员,100元/人以内。

3、公司管理层人员的会议聚餐,标准为80元/人以内。

4、总经理接待的人员不受招待费标准限制,仅受招待费预算限制。

5、陪餐人员控制在1-3人,最多不超过5人。

五、住宿招待标准。

针对需要由公司安排住宿的情形,接待标准如下:

六、礼品赠送。

凡涉及礼品赠送的,除市场部准备的公司礼品之外,其余均需向运营部副总提出申请,报董事长决议。

费用发票管理细则篇八

总则:为了规范销售人员的日常行为,加强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现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人员出差类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联系业务当天等返回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联系业务超过24小时无法返回者:

3、私事:请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时应凭借出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凭借请假条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员需派车时按具体情况由公司安排用车。

四、具体管理:

1、因公出差,要求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注明出差路线,事由、出差计划及出差费用计算。

2、销售人员出差必须经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出差费用规定:

1、出差费用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费等。特殊情况的费用需要应酬的费用需向公司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及报销。

2、出差时间超过24小时的按一下的标准报销及补贴。

3、住宿补贴,一线城市180元,二线城市160元,三线城市140元,县级市120元。

4、乘坐火车时间低于5小时不得乘坐硬卧。

5、电话补助按销售制定的报销,超出部分自负。

6、出差人员选择交通工具为长途汽车。火车。

7、上一次出差回来后的出差费用没有报销结算完毕的,不再准申请下次出差费用借支手续。

8、住宿费用按照标准入住,报销时必须有住宿发票,超过标准费用自负。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要向公司出具借据,待出差回来报销后归还,保证借支报销平衡。

六、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及礼品费(正式发票或盖章收据,并注明项目名称。)。

2、业务招待费用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支出,

七、手机号管理。

1、开机时间必须是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

2、月度手机连续停机、关机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当月的话费补助。

八、销售人员的自觉性:

1、销售人员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须有明确性,要把工作落实到实处,销售部负责人将不定期跟踪监督其出差情况,将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2、出差人员出差后需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出入平安。

3、销售人员出差回来后认真完成出差报告,总结出差成果,有针对性的进行陌生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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