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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路设计理念分析论文通用 公路设计结论(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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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路设计理念分析论文通用 公路设计结论(3篇)
2022-12-28 03:59:48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现代公路设计理念分析论文通用一

自20xx年建德市全面开展下山移民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把下山移民列入了为农民办10件实事之一,按照“迁得下、稳得住、富得起”要求,大力推进下山移民进程。通过五年的项目实施,下山移民群众在生活环境、生活水平、住房条件、子女教育、生活方式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改变,成效显著。但由于政策制度、帮扶力度、移民素质、集体土地产权等方面原因,造成已经下山的移民在生产、生活、就业中目前主要以耕种自己的责任田及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维持生存,下山后,失去了赖以谋生的农业土地资源,同时,由于体力、文化素质等各方面原因,很难找到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加上市场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加大了下山劳动力就业的风险,一部分移民下山后,由于无一技之长,难以找到一份合适工作,经济更加困难。

3、移民生存压力较大

原住深山区的村民,大部分经济基础原就非常薄弱,下山搬迁虽然有政府的部分资金支持,但大部分移民都需要自行支付10多万元建造房屋,这笔钱对原本缺乏收入来源的高山村民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费用,较大比例的移民在下山后都背负较多的债务。下山后,无任何生产资料,连吃的粮食、蔬菜都要购买,子女教育支出加大,生活成本压力骤增。

二、帮助下山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建议

1、加大对下山移民的技能培训。

以培训为着力点,以就业为根本,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通过农技培训班、企业订单式培训等,帮助他们掌握高效农业的种养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并提供外出务工信息服务,把农民引向市场,去从事二、三产业,为下山群众解决具体就业难题,实现农民脱贫致富。

2、扶持下山移民创业致富。

下山的移民离开祖祖辈辈生活和生产的地方,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开始一个全新的生产和生活,这个适应过程实质上就是创业过程。政府要在移民创业政策上予以倾斜,支持下山移民发展个体、来料加工等。特别是要大力培育来料加工经纪人,带动不能外出的一些老弱病残农民和中老年妇女创造增收的条件。金融部门应降低信贷门槛,鼓励和扶持移民发展生产,努力增加收入。

3、加大移民原承包土地的流转力度。

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抛荒,充实移民经济收入。另一方面可以满足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需要。

推荐现代公路设计理念分析论文通用二

自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以来,市公路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同时,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结合实际,找准着力点,建立惩治腐败体系,切实把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成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三年来,我局完成乡乡镇镇通油路 718.8公里,增加通油路的乡镇 15个,正在施工的通油路乡镇项目 14个,里程达 219.7公里,力争今年底全市基本实现乡乡镇镇通油路的目标。三年来,完成国债项目14 个,扶贫项目1个,完成工程投资2.8亿元,没有出现一起“暗箱操作”,没有一名干部违规违纪,工程既快又好,合格率达100%,优良率达80%以上。最近,该局荣获市构建惩防体系特别奖、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大,工程项目多,滋生不廉洁的环节多,加强廉政建设的责任重大。为此,该局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把倡廉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惩防结合,预防为主。

学廉。局党委一班人想方设法,利用讲课、办班、观看电教片,廉政教育进驻工地等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局长、王庆祝亲自讲廉政课,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要牢记两个“务必”,时刻保持清楚的头脑,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局纪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前移监督关口”的方针,以教育、保护、挽救干部为目的,对少数党员干部在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个人进行诫勉谈话,播放《廉政风采》专题电教片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该局经常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及参建人员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及《惩防体系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管理办法》,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牢固树立“立党为公,修路为民”的思想观念。

守廉。加强农村公路的廉政建设,抓好思想教育是关键。尤其是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该局自上而下开展了以“修好路、用好钱、促发展、守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同时,利用正反典型对参建人员进行针对性教育,有效提高了参建人员的自我预防能力。市局与分局,分局与施工队伍,参建单位与责任人,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

考廉。该局每年都要组织科级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和理论考试。各分局还将考试范围延伸到纪检监察干部及农村公路参建人员,其考试成绩作为其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高速公路建设,一度成为产生腐败问题的“高发区”,农村公路建设也不能松懈。如何使参建人员不触腐败这根“高压线”,该局为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着力夯实管理基础,不断完善和健全各种廉政制度。

项目法人制。农村公路建设,不论是国债项目,还是扶贫项目,业主均成立了项目管理部,项目部主任均由法人代表担任,为第一责任人。

质量监理制。该局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实行质量监理制,目前都是由社会中介组织赣西监理公司负责,选拔素质较高的人到工地担当现场监理。

招投标制。实行工程招投标,是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护公平竞争的一种有效制度,有利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建设市场体系。该局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不论是施工劳务分包,或是筑路材料,还是机械设备,均在市公路局纪委及有关科室的监督下,实行“公开、公平、公正 ”的招投标,一律实行“阳光操作”。中标后,还派员实地考察材料供应商及厂商的生产及供应能力。

质量终身制。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交纳5%的质保金。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除没收质保金外,还将列入施工单位“黑名单”, 永远取消投标资格,从而杜绝了“豆腐渣”工程。

合同管理制。农村公路承建方中标后,该局均与业主签订施工、廉政合同,对廉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进行细化量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建立“廉政档案”,对发生的违规单位和企业实行禁止进入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资金管理制。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国债、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一律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在全局倡导精打细算,励行节约的良好风气。如宜丰分局过去熬沥青时,使用柴油,不仅价格贵,而且市场供不应求。后改用再生油,价格比柴油便宜一半多,去年仅此一项就节支上十万元。

计量支付制。对已完工程资金拨付,必须有完善的计量支付证明材料和施工、监理、业主项目负责人、业主单位行政领导的签字,工程计量实行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业主复核的“三堂会审”制度,不得预支透支工程款。同时,加大审计力度, 在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审计,特别是国债资金项目严格做到不经审计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近年来,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该局为使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环节,确保工程廉洁,制定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的监督措施。

严格招投标。对5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备及筑路材料的招投标,由市局纪委、监察、工程、机务等部门派员指导,监督招投标,严格执行“专家评标,业主定标、纪检监督”的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招投标行为,廉政监察机构及时纠正,为使招投标公开,市局规定法人代表、分管工程领导不得参与专家评标组,并要求招标单位不得泄漏标底,不得有意压价或附加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回扣、佣金或其他好处。否则,以违纪违规论处。

派驻纪检廉政监督员。为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管,各分局对每个工程项目都派驻了纪检廉政监督员。监督员参与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工程变更、计量、结算 、验收全过程的监督,负责接待群众信访及对举报问题的调查与处理。

严格质量管理。腐败往往产生“豆腐渣”工程。工程质量的优劣,往往是廉政建设的“晴雨表”。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该局建立了“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每个项目都派驻了现场监理。业主、设计、监理各方都要交质量风险抵押金。奉新分局在接手地方施工的奉高线路基工程后,全长加铺了一层混合料,还达不到弯沉值要求,只好又铺下6000立方米混合料,仅此项增加工程支出20余万元。为了使路面质量对得起子孙后代,“宁可亏自己,不愿亏质量”。该局参与施工的职工,还以50%的施工津贴作质量抵押金,待工程两年验收后,再返还其施工津贴。

开展工程执法检查。该局每年都要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内容有:工程项目是否立项,资金是否到位,招投标是否严格 ,质量安全是否监管到位,工程变更、工程计量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齐全,环保措施是否落实等。工程执法检查结果作为工程评定优、良、差等级的主要依据,并列入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为强化全局参建人员执行惩防体系实施方案自觉性,该局明确规定各分局“一把手”为农村公路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将惩防体系内容列入单位和个人的年度目标考核,与奖金挂钩,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到位,管理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实行纪律与经济处罚,有效地强化了全局参建人员的责任意识。

缴交廉政保证金。施工单位中标后,要按工程承包经费的1%上交廉政保证金给业主,待一年完工后,若工程合格又未发生廉政问题则可退还。否则,作为罚金予以没收,上交纪检、检察部门。

由于加强了监管,广大参建人员自觉做到了建设工程清廉。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一年就有30余人拒贿10多万元。通过建立反腐倡廉“防火墙”,有效地预防了公路建设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该局对各分局正副科级干部,分局对各参建人员中的正副股级干部,在自行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发动群众对其民主评廉,在工地设立廉政举报箱,向社会公布廉政监督电话及投诉电话,开辟了网络廉政论坛,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对农村公路建设廉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市局构建惩防体系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市局纪委、监察、人事、劳资、工程、财务、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廉政建设检查组,对各分局的农村公路建设、机械设备管理、筑路材料采购、工程发包、劳务分包、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奖金核算等分成5大管理16个关键环节,进行测评,发动群众,展开民主评廉,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使受测人“红红面,热热耳”,洗“热水澡”,练“健身操”。年度测评结果作为考察、奖惩干部的依据,记入干部廉政档案。

从起开始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以来,我局至今没有发生一起腐败案件,真正达到了“工程优良,干部优秀”的目标。农村公路建设为全市经济的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现代化交通运输条件。但毋须讳言,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战线拉得太长,廉政建设及工程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

1、施工队伍良莠不分,参差不齐,有的借用资质参与招标,有的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有的筑路设备配套不全,有的不按规范施工,有的还存在偷工减料现象;

2、由于农村公路建设点多面广,线路分散,监理人员相对较少,质量管理难度较大;

3、工程计量手续繁杂,资金拔付不能及时到位,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仍然存在;

4、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除国债资金、扶贫资金投入外,还需地方配套资金。由于我市经济发展欠发达,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社会筹资较为困难,如路基拓宽,征地拆迁、路基土石方工程及垫层这一块都由地方资金解决,由于地方财力有限,路基土石方及垫层工程资金投入不足,因而路基及垫层“五度”达不到技术要求,将影响路面质量。由此种种,将影响农村公路建设的健康发展。上述问题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为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不断总经验教训,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机制和有效措施,以促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健康稳步发展。

推荐现代公路设计理念分析论文通用三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执行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执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xx年修订)》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补充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在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五十三条后增加三条:

第五十四条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社会公众股东表决制度。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帐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偿还其所欠本公司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所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第五十五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第五十六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 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五十四条修改为第五十七条,以下各条顺延。

2、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十一条:

修订前:第六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三十日的起始期限时应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修订后:第六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三十日的起始期限时应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第五十四条所列事项的,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3、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修订前:第六十三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修订后:第六十六条 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日期、地点、方式和召集人;

4、修改《公司章程》第四章第一百一十八条:

修订前:第一百一十八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注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权的比例,表决方式以及每项提案表决结果。对股东提案做出的决议,应列明提案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修订后:第一百二十一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以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说明;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人数、所持(代理)股份及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以及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出席会议情况;

(三)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四)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以及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对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应当列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应当说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对于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提案,应当专门作出说明;提案未获通过的,或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说明。

(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十四条所列事项的,公告股东大会决议时,应当说明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并披露参加表决的前十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若股东大会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应当披

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5、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四十八条:

修订前:第一百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修订后:第一百五十一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6、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条:

修订前:第一百六十条 独立董事在任届期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前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要求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

修订后:第一百六十三条 独立董事在任届期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前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

7、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二条:

修订前: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二条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修订后: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8 、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四款后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

修订后:第一百六十八条

(五)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五、第六款顺延为第六、七款。

9、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八条:

修订前: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事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修订后: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10、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六十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一百七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七十条修改为第一百七十四条,以下各条顺延。

11、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七十一条:

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七十二条修改为第一百七十五条,以下各条顺延。

12、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八十二条后增加一条: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董事(含关联董事)就将该等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股东大会对该等交易作出相关决议。

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八十三条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七条,以下各条顺延。

13、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百零六条:

修订前:第二百零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修订后:第二百一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14 、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百零七条:

修订前:第二百零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本章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修订后:第二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15 、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百零八条:

修订前:第二百零八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部门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修订后:第二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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