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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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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实用10篇)
2023-11-24 04:43:32    小编:ZTFB

方案的制定是一个策略性的过程,它需要我们对问题的全面了解和深入分析,从而找到最适合的解决方案。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变数,并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一个好的方案不仅需要满足基本需求,还需要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可持续性。在编写方案时,应当注重文字的准确性和条理性,以便他人可以快速理解和接受。如果你正在为制定方案而犯愁,不妨看看这些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启示。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一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耕地保护的意识。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国土、农业、财政所、纪委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乡耕地保护暨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镇的耕保工作。同时,建立了《镇基本农田保护考核奖惩办法》,形成了全镇土地耕保的强大合力。

二是制止耕地闲置、抛荒。结合土地流转的政策,将无力种植的用户荒地向耕种大户转包,从而杜绝了耕地闲置、荒芜现象。

三是规范用地管理,无论是农民建房或场镇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按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土地巡查制度,组建了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信息员的基本农田保护巡查队伍,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对巡查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在巡查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一点不少,质量一点不降。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做非农用地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二

今年以来,我镇根据省、x市相关文件要求,狠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道明镇xx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的道明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镇长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我镇确定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工作,并对真实性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对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予以调减。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填报、核实后,经我镇政府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x天,公示格式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

我镇政府建立、健全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分户表、汇总表信息齐全、数据来源准确。对列入补贴的农户做到了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确保补贴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亩,补贴户数xxxx户,元,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完成。

此次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负责补贴面积的填报、核实工作,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村级组织技术力量薄弱,没有国土等权威部门的介入,易造成村级组织对应调减的耕地面积造成界定不清的情况出现。建议由国土等权威部门介入耕地面积的核定,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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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三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范围、依据、标准和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方法等内容和要求仍然按照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桂财农〔20xx〕94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区政府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内的补贴项目实施,负责明确补贴标准、审批资金分配方案,协调组织核实补贴面积、兑付资金、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

(二)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商财政局制定年度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牵头做好补贴项目实施绩效评价、信访受理、总结等工作;

配合财政局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检查指导等。

(三)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兑付情况审核、旬报等工作;

负责补贴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专账管理;

牵头开展补贴工作的培训、资金检查等工作;

配合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报江州区政府审批;

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补贴政策绩效考核、信访受理等工作。

负责补贴工作的培训、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三、主要任务。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不属于补贴范围。促进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使政策目标指向更加精准,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更加一致,进一步拓展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政策空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用途不改变、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依据。鉴于江州区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存在由于缺乏工作经费、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农户信息漏缺重复等诸多困难及原因,截至目前还存在部分标段农户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完善,档案材料整理归档等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结合江州区实际,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仍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国有农场职工补贴对象为已与农场签订了耕地承包协议的职工,若已经承包了耕地,但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或已丢失协议书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职工与农场签订的耕地承包协议必须上报所在地农业农村、财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补贴发放的凭据。乡镇政府、农场具体负责对辖区内的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各乡镇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华侨农场要将农户补贴原计税耕地面积进行汇总,于2021年5月20日前分别上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三)补贴标准。2021年江州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计发依据统一以“计税耕地面积”为主要依据。根据各乡镇、街道、农场登记、审核、汇总上报的面积,经江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再确定江州区统一的补贴标准。

出现资金结余的,可以作为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继续统筹安排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五)补贴发放。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四是鼓励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层结构,提高蓄水保墒和抗旱能力。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2021年4月10日前)。

本工作方案印发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按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补贴面积核实、录入(2021年5月10日前)。

二是农户信息录入,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要收集所辖各村的农户信息、补贴面积(已核减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经审核确认,录入“农民补贴信息系统”。

(三)补贴面积公示、汇总、上报(2021年6月10日前)。

由各乡镇、街道办、农场负责补贴面积的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2),在《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对录入的农户信息进行综合性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登记表导出,生成每个村组的农民补贴情况公示表(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核减面积等内容),公示说明及公示表加盖乡镇、街道办、农场公章后,由乡镇、街道办、农场组织人员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重新核实和调整,并及时更新农补系统数据。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以正式红头文件呈报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上报文格式详见附件3)。

(四)补贴面积审核(2021年6月30日前)。

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江州区国土资源局、统计局部门参与对补贴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要对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农场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五)补贴面积资金分配报审和批复(2021年7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的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由江州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江州区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财政局联合行文报江州区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江州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农业、财政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以确保公示内容、审核批复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六)公示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2021年8月10日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收到补贴面积批复文件后,以乡镇、街道办、农场名义,对所辖所有村张贴补贴标准和资金发放公示(公示格式详见附件4)。

(七)发放补贴资金(2021年9月30前)。

江州区财政局或乡镇财政所按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审批批复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款发放到农户的“一卡通”账户。整个发放程序要严而有序、公开透明。

(八)完善档案管理(2021年10月20前)。

各乡镇、街道办、农场上报补贴汇总面积的正式文件,补贴资金拨付凭证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江州区政府负总责,成立江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州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江州区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局、统计局、审计局、农商行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江州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监管。

1、各乡镇严格核实农补补贴面积,不得虚报漏报。对虚报漏报、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由纪检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对失信者采取惩戒措施,取消其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资格。

3、因露天焚烧秸秆或违规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农药等投入品,受到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和江州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处罚的农户,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三)做好绩效考评工作。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农民切身利益。4月8日,韦庄镇召开20xx年农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部署会,各村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要求,通过“三项举措”,扎实做好20xx年农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对20xx年耕地地力补贴的标准、对象、范围进行全面培训,并通过召开村组会议、微信群宣传、村务公开栏等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上级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广大农民群众,让群众了解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鼓励群众种粮积极性,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是发放标准认真执行。为确保全镇耕地地力保护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韦庄镇镇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相互协调合作,逐一认真核实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并统一政策口径,严守工作纪律,确保不漏一户、不错一户,保质保量抓好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三是发放程序严格遵守。严格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在全面征询各村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将所有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统一发放,并将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发放金额等信息及时在各村公示栏集中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五

我镇辖10个自然村,一个居委会,85个村民小组,5400余户22000余人。为了使耕地保护工作落实到村社到农户,形成保护耕地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年初镇三级干部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了县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宣讲耕地保护政策,要求村两委召开会议,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职责,同时与各村组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聘请村有威望有责任心的同志为国土资源信息员、专门负责本村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利用现状动态信息和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报告破坏耕地、违法占地的行为,并首先加以制止。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进行广泛的宣传,发送宣传资料5000余份,取得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同时政府组织力量不定期的开展耕地保护巡查,发现情况立即制止纠纷。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六

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横州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20xx年以来,全市累计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8565.96万元,涉及耕地面积87.96万亩,21.3万户农户受惠。

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横州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制定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发放工作流程和保障措施等,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补贴资金精准高效发放到位。

横州市严格工作流程,把好“村级登记、乡镇审核、市级确认”三大关口,将符合补贴标准的农民都纳入补贴范围,做到不重、不漏。三级公示,内容公开精准。严格县(市)、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张榜公布,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面积核定不走偏、不走样,补贴公平公正落实到位。

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封闭运行,高效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作用;补贴资金执行“一折通”统一发放和实名制管理,及时录入农民补贴网数据;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加强对耕地补贴面积及数据的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全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有效杜绝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农民收入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横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该市计划播种粮食111.61万亩,其中计划播种早稻39.75万亩。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七

为保护广大种地农民切身利益,引导农户主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县财政局与农业部门紧密配合,多措并举促进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圆满完成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

据了解,补贴标准每亩95.61元,补贴金额10389万元,惠及农户近16万户,于20xx年6月28日通过“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通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将有效提高农业生产力,激发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保障种粮农民的利益,避免土地资源浪费,增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真正实现“藏粮于地”。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八

近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陆续对相关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开展了调研,调研情况通报指出,截至10月中旬,黄埔区已100%发放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且已完成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保障农户切身利益,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区农业农村局强化落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前部署。为确保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及20xx年补贴申报,我局提前部署,科学筹划,及时印发了《黄埔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做好20xx年度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黄埔区农业农村局转发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内容及节点计划,要求各镇街安排专人负责,把握时间节点,提前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程序执行,确保全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培训,夯实基础。从20xx年度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全面实行线上申报审核。我局加强培训指导工作,确保线上申报工作顺利过渡。一是积极参加线上培训。我局组织各镇街相关人员参加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线上录入审核工作视频培训,了解新系统的'操作流程。二是下沉基层开展线下培训。我局到新龙镇开展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镇街及村社经办人的业务能力,为顺利推动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督导,确保进度。加强补贴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督导各镇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节点计划开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增强服务意识,通过电话、现场、网络等方式与镇街业务经办人加强沟通,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及时为各镇街业务人员解读政策、答疑解惑,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督促镇街加快推进,确保补贴发放及申报工作按时完成。

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加强宣传指导,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九

为保护农业生态资源,自觉提高耕地地力,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益,按照名农发〔20xx〕29号文件通知要求,马岭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现工作,通过加大宣传,走访入户,认真核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及补贴发放银行账号,根据家庭情况对分户、户主变更、销户等情况进行变更,做到应补尽补、该减则减,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严把公开公示关,明确以行政村为单位,将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等详细信息在村务公示栏及时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

截至目前,马岭镇涉及4180户14966.94亩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合计1461521.69元补贴资金已经发放到位。

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通用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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