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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净化工艺设计的要点论文汇总 天然气净化工艺流程图(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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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净化工艺设计的要点论文汇总 天然气净化工艺流程图(五篇)
2022-12-29 01:23:50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天然气净化工艺设计的要点论文汇总一

乙方:

为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管道建设的需求,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天然气管道,为保证沿线企业、建设工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协议

乙方:

为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管道建设的需求,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天然气管道,为保证沿线企业、建设工程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的天然气管道须遵守甲方管辖界区内所执行的规范、标准及管理规定。

二、乙方在化工园区的建设必须依照甲方审批认可的方案建设进行,甲方将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予以监督,以保障乙方建设管线区间周边甲方已建管道和建构筑物的运行安全。

三、由于甲方的进一步开发而需要对乙方已实施的天然气管道实施保护时,遵循以下原则:

1、为确保安全,甲方在进一步开发过程中不能直接在管道性中线上方两侧各5米范围内建设永久性建筑。

2、甲方在需管道保护范围内建设道路、管道等设施需要对管道实施保护的建设工程,甲方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需要实施保护的天然气管道的范围,以使乙方有充足的时间准备相关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乙方将在甲方需求的合理期限内,自行完成相关天然气管道的保护工作。

四、加强管道保护巡查,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管道、设施的损坏、环境污染,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损失和善后处置工作。因不可抗力导致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对方损失(由乙方管道输送的介质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处罚和处置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管辖界区内铺设的天然气管道发生故障必须及时通知甲方,需进行检修、维修、改造和进行特殊作业时须得到甲方的工作许可,办理作业许可证。

六、乙方负责建设项目的政府行政许可(安全、环保、消防等)工作。

七、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成果一套(格式的电子文件)。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天然气净化工艺设计的要点论文汇总二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 签署:

(1)卖方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买方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 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模版二: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每一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以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 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 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年,或 (b) 连续 日,经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买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精选天然气净化工艺设计的要点论文汇总三

托运方:x有限公司

承运方:

签订日期:20xx年八月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托运方和承运方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液化天然气运输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托运货物

1. 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2. 托运方交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 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第四条 运输计划

1.运输计划: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0:00之前,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控中心,托运方调控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2.运输计划传送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包括传真、电话、网络、电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统。

3.日常联系:双方应各自设立有人24小时值班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协调确定月承运量和监控协调月承运量的执行。双方应在运输起始日开始的十日前将各自设立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正常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等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运输价格

报价表

承揽运输量及价格:

1、乙方承诺组织运输槽车 辆, 保证承揽运力 吨/天。

2、参考行业内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后确认价格执行。

3、运输的公里数需双方确认同意后执行

第六条 交付和计量

1. 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定的接收站点。

2. 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围内时,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2.1. 如超过正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装气量),lng计量按卸气量计算,超出部分托运方以运费形式支付给承运方。

2.2. 如超过负二百公斤范围时(卸气量装气量),lng计量按卸气量计算,损失由承运方按照出厂价在运费中扣除。

第七条 结算

1. 托运方指定承运方给托运方客户配送lng,承运方和托运方及托运方的指定联系人每月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25日为结算日,结算日后5个工作日内承运方将开具相应的运输发票给托运方及其所属公司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

第八条 付款

运费由承运方与托运方或托运方客户定期结算。依照的双方对账签认,承运方开具运输发票,托运方依据接收的运输发票结算运输费用,或者协调托运方客户按时结算运输。

第九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按装车磅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托运,托运方应向承运方明确货物运达地点,如运达地点发生变化时托运方应提前通知承运方。如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卸气地点卸气,托运方有权拒绝支付本趟运费,并追究因托运方没按指定地点卸气而造成限气或断气的一切损失。此外,对于因托运方变更运达地点而产生额外运费由托运方承担。

2.托运方为承运方指定的接收站点必须具备使车辆调头、倒车、会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3.托运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协调各用气单位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4.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的承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或完不成托运方预算当月运量,托运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车辆到达托运方装卸地点后,因托运方装卸站点不能及时安排装卸车而造成车辆滞留时,压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出时间按待装待卸收取费用(计算方法:按照200元/小时,),压车时间的确认需要接收场站的现场人员签字。超过12小时,托运方接收站点向承运方支付压车费按台班计算,按每台班20xx元人民币/天.车的标准支付压车费;承运方向托运方接收站点开具运费发票

第十条 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托运方的要求做到及时的运输和交货。保证全年运力平稳、有序,在冬季运力紧张时,不得擅自给其他企业、个人承运,如发生冬季运力紧张,无法保证lng正常外运的情形,将赔偿托运方的损失,托运方有权取消其承运权

1. 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托运方的货物安全到达,由于承运方责任导致货物损失,承运方必须按价赔偿给托运方。

2. 承运方统在运输天然气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与托运方无关。

3. 承运方所属车辆,应统一安装托运方要求的gps监控系统。未征得托运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托运货物运往其他接收站,违例事件一经发现,托运方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索赔及处罚,取消承运方的运输资格。

4. 承运方统一管理为托运方服务的其他运输公司的车辆。保证为托运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类证件,做到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 承运方发生组织架构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约定运输任务的执行;如若确实无法保障执行的,承运方必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托运方。

6.承运方应负责运输货品的安全,由于突发性事件引起承运方的运输车不能按托运方的运输计划到达指定的接收站时,承运方应提前5个小时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提前确定应对措施。

7. 根据托运方的运输计划,承运方有义务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内予以反馈,并服从托运方的调度计划安排,对于不能满足托运方计划的情况,必须给予书面答复。另外,对于托运方安排的紧急二次调运,承运方有义务积极协助执行。(具体事宜双方协商确认)

8. 承运方司机与车辆应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法规要求,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恶劣天气、道路维修等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返回,或车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二级维护、罐体检验等导致承运方每天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达不到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情况除外,但要以卫星系统信息为准,并且承运方要尽努力为托运方提供支持,以减少上述事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 承运方有义务对车队驾驶员进行槽车安全操作培训,并对驾驶员行为规范负责,如若发生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的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10. 承运方应向托运方提供以下资质证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 营许可证明文件③行业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牵引车及槽车行驶证(复印件)、罐体使用证及槽车压力容器使用证(复印件)、⑦驾驶员及押运员相关手续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托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因承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托运方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则受影响一方应尽快重新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三条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满的1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款的约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给该方主管、董事、雇员、关联机构、提供给对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或答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但该方也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协议签订后,托运方的各所属公司与承运方在本合同项下,签订lng运输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章):x有限公司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乙 方(签章):*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精选天然气净化工艺设计的要点论文汇总四

卖方: 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___ 年 ___ 月 ___ 日于中国 ______ 签署:

(1) ___ ,其注册地址为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___ (“卖方”);

(2) ___ ,其注册地址为 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___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___ 至下一日的 ___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___ ,交付压力为 ___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___ 。(适用于新项目):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_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年 ___ 月 ___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___ 年 ___ 月 ___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___ 年___ 月 ___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___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___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___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___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___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___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___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6.2 气款结算)同oxian条件均已被满足或放弃,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___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___ 年 ___ 月___ 日起至 ___年 ___ 月 ___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______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___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___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______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 ___ 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___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___ 年,或 (b) 连续 ___ 日,经提前 ___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___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___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 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

买 方: 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

精选天然气净化工艺设计的要点论文汇总五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遭受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紧急处置体系,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公司内部的雨雪冰冻灾害救援工作,合理配置各类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因雨雪冰冻灾害而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公司安全平稳运行,促进企业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应对冰冻雨雪等灾害性天气与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行以及影响职工身心健康的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安全与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

1.4.2加强督查、主动防范的原则;

1.4.3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

1.4.4快速高效、果断处置、全力抢险的原则。

2.1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由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组织,统一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岳阳县华润燃气公司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如下:

总指挥:刘拥军

副总指挥:许小星、都小燕

成员:周倩倩、章洪、伍亮、杨润娥、龙于廷、张正高。

2.2主要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企业重大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对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根据灾情变化研究抗灾救灾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各单位在灾情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应急组织机构各级人员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3.1信息传递

应急响应后,各级部门及时准确向应急组织机构汇报灾害情况,在应急总指挥的领导下组织救灾工作。

3.2值班制度

生产中心值班人员在应急响应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3现场指挥

现场应急指挥和协调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3.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各类应急组织机构抢险救援人员必需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各单位根据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配备应急工具及安全防护装备。

4.1应急反应原则

凡气象台发布大雨、大雪等紧急情况时,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状态,发生雨雪冰冻事件时,事发单位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

雨雪冰冻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2应急反应措施

4.2.1应急指挥组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雨雪冰冻事件的处理。

(2)根据雨雪冰冻事件处理需要,调集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划定控制区域:根据事件的发生情况,对事件发生区域进行封锁。

(4)保证安全生产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止灾害性天气的多项具体措施的落实。

(5)定期与季节性相结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事故隐患和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方案。

(6)做好生产装置、办公区域的抗灾能力,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

4.2.2应急措施

(1)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准驾人员低温冰冻天气的驾驶培训教育,切实做好公司在用车辆的防滑措施,确保低温冰冻天气出行注意事项,包括出行前检查轮胎、制动、灯光等装置;行车通过冰雪湿滑路段,严格控制车速,不可紧急制动、急打方向;减速行驶或乘坐公共交通汽车出行等

(2)切实加强气源应急保供。针对上游天然气供应趋紧的

情况,运行部要按照“保民用、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提早

部署,通过积极筹措气源,分级制定响应,争取多方支持等措施,上下联动,24小时坚守,确保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市民安全过冬。

(3)切实加强设备防冻保养。场站要强化设备巡检的执行力度,对场站设备和所有的调压设备进行全方位维护和防冻保养,把各类设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加强所属区域内的管网设施巡查维护力度,对沿线阀门井、调压箱、出地管防护设施等逐个进行检查;清除井阀室内积水以防冰冻;确保调压箱内压力表、阀门等设施完好,小区出地管防护设施完好齐全,严防路面冰冻危及到燃气管道安全。

(4)切实加强低温用气告知。客服部在入户安检时,要对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仔细查看压力表、紧急切断阀、计量表、软管等燃气设施是否因受冻破裂损坏,同时告知用户严寒天气燃气设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4.2.3医疗卫生机构

做好雨雪冰冻事件引发的人员伤害的救治工作。

4.3突发雨雪冰冻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雨雪冰冻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彻底消除后方可终止。

5.1技术保障

5.1.1急救机构

公司应加强雨雪冰冻事件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制订雨雪冰冻事件可能引发的各种危害的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雨雪冰冻事件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2物资、经费保障

5.2.1物资保障

要建立处理雨雪冰冻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2.2经费保障

公司要保障雨雪冰冻事件应急处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

5.3通信保障

雨雪冰冻应急组织应保障通讯畅通,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雨雪冰冻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的雨雪冰冻事件应急预案。

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雨雪冰冻事件的应急演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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