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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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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模板8篇)
2023-11-13 13:11:09    小编:ZTFB

经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不足。总结时要注重提炼核心内容,不要太过于泛泛而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一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纪检监察建议包括哪些内容。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二

(2012年4月22日根据录音整理)。

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张正耀。

今天,很高兴同大家一起来学习交流。去年,我有幸参加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指导工作,与11个省级试点单位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同时,与市、县的试点单位也有一些联系,他们虽然不是省级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但工作中也有不少创新。现在,我结合去年全省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的实际,就以下9个问题与大家作一个交流。

我为什么一上来说这个问题呢?因为在试点工作中,有些同志不知道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有的说,我们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多年,现在怎么又来搞廉政风险防控?有的说,我们建立健全惩防体系,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纲要和五年规划,怎么又来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所以,很有必要说说这个问题。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联系起来看,他们之间是有机结合、密切相关的。

先说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系。大家知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被称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龙头工程。十多年来,我们注意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经验,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水平。我们现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举一个例子,我们曾到河北省卫生厅去参观,他们从厅长到副厅长对所主管、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清清楚楚,讲的头头是道:我分管哪几个处,这几个处容易在哪些环节出现问题;针对这些环节,采取了哪些防控措施,哪些防控措施已经到位、哪些防控措施成效还不大;下一步,我还有什么打算等等。厅党组每一位成员都是如此。这就给我们一个启示。我们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负起“一岗双责”。但是,不客气地说,现在有一些单位“一岗双责”远远没有落实。有的单位甚至领导班子成员出了问题,作为班长他也觉得你是你、我是我,好像自己没有责任。有些领导班子成员所分管的下属单位出了问题,有的人都“进去”了,他还感到与他关系不大。我们现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落实“一岗双责”。在开展试点的时候,我们有的部门纪检组长说,廉政风险防控好是好,但是这项工作搞起来以后,工作量太大,象个绳索把我们自己套住了,我们纪检组怎么能搞得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单位的领导班子。就是说,廉政风险防控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而不是说这项工作只是你纪检组、监察室在那里做,我们要在这方面履行组织协调,抓督查、抓落实这方面的职能。你不能大包大揽地说廉政风险防控都是你纪检组、监察室的工作。我们走在前面的有些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占多少分值,这样就把廉政风险防控具体化、硬化。这就使廉政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

再讲廉政风险防控与惩防体系建设的关系。廉政风险防控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与惩防体系建设不是两回事。惩防体系是惩防并举。大家知道,我们的《实施纲要》是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而且现在把惩防体系上升到整个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就是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就是落实“更加注重预防”,实际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也体现其中。因此,我们不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惩防体系建设人为地割裂开来。对这个关系,认识比较清醒的部门、单位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就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而且有些工作具有自己的特色。今年是实施2008至2012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同时还要谋划未来五年的工作规划。在这个节骨眼,我们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就更有特殊的意义。

以上,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这么两点,就是要求我们理直气壮地抓好廉政风险防控。有的不敢抓,因为思想上没有正确认识。思想认识不坚决,工作态度就不坚定。现在,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省委10号文件),并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动员。我们是具体操作这项工作的,要应声而起,立马行动。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没有坚定的态度,回去以后就很难组织好、指导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这个问题,与第一个问题是密切联系的。刚才说过,我们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党委(党组)、单位领导班子。大家注意看,这次发给大家的资料,有《安徽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资料选编》,封面落款不是省纪委、省监察厅,而是“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什么这样?就是要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前不久我们召开的廉政风险防控新闻发布会,是以什么机关发布的?就是以“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布的。我们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动员会,为什么要放在省政府的廉政工作会议上?虽然是减少会议,但更重要的体现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在去年试点工作中,有的单位不注意这个问题,虽然召开动员大会,由市委书记或厅党组书记或厅党组书记、厅长作动员报告,但动员会开过以后,好象就没有党委、党组什么事情了,都是纪委、纪检组在抓,结果工作到了一定程度,就难以深入。我在马鞍山的时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的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现场会,都是让书记、局长来参加的,纪检组长虽然也参加,在汇报情况时候,我们都要求一把手来汇报。就是要突出实施主体的作用。今年全省普遍推开展政风险防控,将来我们开展检查督查,一定要注意发挥实施主体的作用,要让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人汇报。我不是说要提高接待规格,不是这回事,就是增强他们实施主体的意识,主要是为了推动工作。

既然党委、党组是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主体,我们一定要注意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这一点很重要。去年刚开始试点的时候,有些单位工作推不动,我们到一些厅局去调研,要求他们组织突破。怎么突破?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找风险。省住建厅厅长李明同志把个人的廉政风险防控方案拟出来后,首先挂在机关内网上公示。作为厅长、党组书记,他的防控方案出来了,领导班子成员纷纷行动起来,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就方便多了;既然领导班子带头了,抓处室的、抓二级单位的,就好办了;处长副处长带头了,工作人员也就好办了。这就发挥了领导的带头作用。试点工作是这样,现在全省全面推开还是这样。领导班子的带头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带头参与。大家在单位里都有这样的感觉,一项活动只要领导参加,你就不好不去。如果领导都有这样那样的事情不去参加,处室也会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想参加。这里,一定要把领导的带头作用发挥好。

二要有效协调。有些工作光靠纪检组是有难度的。要把困难向领导及时汇报,请领导出面协调解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从表面上看只是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实质上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规范。这势必会涉及到某些权力事项的整合、部门利益的调整,在一个单位内部有可能会涉及领导分工、人员调配等。对这些敏感问题,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调、主动过问、及时解决。对涉及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重大问题,各级指导协调小组要及时加强研究,妥善协调解决。

三要敢抓敢管。少数单位有这么一种情况,历任领导对个别人不敢碰,叫“刺头”,平常不敢去碰。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对这样的问题,通过廉政风险防控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用制度和机制来加强管理,一次不行两次,时间一长就会逐步解决这个问题。从试点的实践来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通过全面排查风险点、公开了过去藏在下面的一些问题,让苗头性问题自然浮出水面,为我们严格管理、有效处置、履职尽责提供了一个很好平台。对已经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化解,才能避免“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现象的发生。实践也证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敢抓敢管,正气才能压倒邪气,才能受到群众的欢迎,赢得干部职工的支持。

在试点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工作方案中有宣传发动阶段,动员会也开了,但宣传发动不深入不细致,结果后面的工作就比较难干。你要他查找风险点,他不想查、也不会查;你要他定风险级别,他避高就低、避实就虚;你要他制定防控措施,他随便给你搞一两条,有的人甚至于一条防控措施都没有。我到基层单位去看,有的表格上“风险级别”、“防控措施”栏目都是空白,单位分管领导竟然签“同意”。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宣传发动相当重要。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启动阶段重点要排除“无关论”、“无用论”和“形式论”等消极观念。要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有权力必有责任,用权力必有风险”,确立“从政有风险,防范除隐患”、“早防早受益”这样的积极防控廉政风险意识。

宣传发动的重要作用,还不仅仅在启动阶段。廉政风险防控是要人人参与,而不是人人过关,是自我受教育、人人学会自我防范风险、保护用权履职安全。在风险排查阶段,重点要排除“抵触论”、“旁观论”等消极思想,要克服这样的一些认识,破除“排查我的风险就是和我过不去”、“风险点多就意味着问题多,风险等级高就意味着问题大”等错误思想。有些单位在试点中推不开、推不动,就是因为干部职工有这样的认识:“我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评我先进,还要我查找风险点,而且还把我的风险点等级定这么高。”他认为查找风险点就是跟他过不去,把风险和问题划上了等号。“你把我这个岗位搞了4、5个风险点,其中还有高等级风险点。这说明我工作没做好、我的问题大,对我不信任。”这些认识是错误的。那我们要告诉他,所谓风险是发生问题的可能性。我们之所以要搞廉政风险防控,就是使这种发生问题的可能成为不可能,使“风险点”变为“安全点”,不是跟你过不去,不是说你有几个风险点就有几个问题,不是说你有几个高等级风险就说你的问题大,必须要消除这样的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找准找全风险点,才能防控住风险”、“进行点对点防控住风险,才能远离风险”,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在风险监控过程中,重点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树立“不自满、不懈怠、不惜力”,让防控廉政风险自觉意识转化为廉政风险防控的行为习惯,把意识变为行动。实际上,排查风险的过程、参与防控的过程,就是我们增强风险意识的过程。排查风险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化解处置的过程。只有深入彻底,全员支持,才能防止出现“少数人忙得团团转,多数人站在一边看”现象。

要把宣传发动贯穿全过程,一要分段发动,二要不断发动,三要有效发动。要注重宣传典型。既要运用正面典型来推动工作,也要运用反面典型,特别要利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来警示、提醒大家不要犯类似的错误。既要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也要批评曝光一些不规范、不正确的做法,以引导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整体工作的深入。除此之外,我们要注意宣传一些创新方法。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运用网络手段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之前,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这些准备工作做得好不好,是我们能不能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和前提。这里,有两个方面要重点说出来——清权确权、规范流程。有的地方未搞清权确权,一上来就直接查找风险,后来证明准备工作不足,需要补课。去年8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北京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贺国强同志把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性工作来强调,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就是说,清权确权、规范流程不是我们要不要搞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好的问题。比如说,我们有一些处室未清权确权就开始查找廉政风险,还说:我这个处室过去就是这样干的,我的前任就是这样干的,是按照惯例进行的。这根本不是不进行清权确权的理由。我们提出依法不依例、职权法定,现在的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有没有授予你这个职权,你过去是这样干的,但是现在还能不能这样干?这次培训,还专门安排法制办、政务公开办给大家说一说,之所以这样安排,就是要让清权确权、规范流程这项工作引起大家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做好。

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这样的一些笑话:不该办的事办了,不该上马的项目有人批了,还美其名曰“提高效能”、“为基层服务”。结果有关部门一查,他没有这个权力,他批的是无效的。从这个角度上说,还未清权确权就去排查风险点,这样的排查不缺乏基础吗?既然缺乏基础还硬要去做,还“提高效能”,这不是问题更大吗?有的人最后被查处时为自己叫屈,“不知道是越权了!”“不知道这个事情不该办!”在清权确权中,要对照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和确定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各类权力事项,切实摸清各类权力底数。在此基础上,分项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办理主体和法律依据。

这是讲清权确权,在此基础上还要规范流程。他有这些权力,怎么行使这个权力?要在流程上做文章。我们讲的规范流程,实际上是明确流程、优化流程和再造流程的过程。首先把流程固化下来,绘制出流程图。这些流程还要分外部流程、内部流程,外权内权相对应。按照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部门、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职权制定相应规范。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权力运行程序和分权示权控权的权力制衡机制加强监督和制约。这样,使权力行使有固定的“路径”,给权力套上一定监督措施,不能让权力随意扩张和越界行使。让每一个权力行使人都要明白“我有哪些权力、我的权限在哪?行使权力的流程有哪些?”通俗地说,就是要明白“哪些事我能做,哪些事我不能做,能做事应该怎么做”。这样理清职权、明晰职责、规范流程,才能为下一步风险排查和防控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内部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上,我觉得要注意这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二是高效,三是便民,四是实用。

前面我们讲了,通过清权确权把职权明确了,通过规范流程把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出来了,在这个基础上,再去查找风险点,查找这个“点”是在哪一个权力当中、在哪个流程当中出现问题、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应该怎么去防控?所以,廉政风险防控一定要在“点”上作文章,因点定级,逐点施措。在试点中,我们到一些单位去看,有的就忽略这个重要的方面。他们没有找到这个“点”,更谈不上在“点”上作文章。

有的单位是因人定级,不是因点定级。这里,我先说人与风险点的问题。某局在风险排查登记表姓名之后有一栏“风险等级”,局长在“风险等级”一栏直接写上高等级风险。这是不妥的。风险点不是风险人,我们是给风险点定级,而不是给人定级。这个局长有10个风险点,其中有2个高级风险点;另外一个局长有15个风险点,可能有8个高级风险点。你给一个人定高等级风险,怎么制定防控措施呢?怎么进行监控呢?下面,再说岗位与风险点的问题。我这个岗位可能有4个风险点,那就要把每个风险点逐一找出来,名称、发生问题的原因、等级、防控措施,可能一个风险点对应有4、5条防控措施,就在表格栏目里一一标明。有的单位设计表格是一揽子,防控措施7、8条对应前面所有风险点,这怎么能行呢?表格设计一定要科学。关于风险排查,我具体说这么几点:。

第一,廉政风险排查,应做到“实、全、准”。“实”就是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扎实,根据工作职责和岗位特点,按照权力运行流程,一步一步查、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查深、查透、查清具有岗位特征的廉政风险点,使找出的风险可预见、能防控。“全”就是廉政风险点排查要全面,不漏、不缺、不少。不能只上报公开不重要的、而把重要的隐藏下来。不少干部都知道哪些权力、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但是他就是不愿晾出去,晾出来以后接受监督就不自由了,就捞不到好处了。于是,他就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随随便便找几条来应付过去。所以,要认真做好指导和审查工作,不能报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你报你的、我定我的。表格填了报上来,你讲是低等级,我看到不合适就直接在表格上改。这样不行,还是要通过他自己来改。每个人必须清楚自己有几个风险点、是什么级别、如何去防范。如果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不是走过场、搞形式是什么呢?安徽师范大学某部门一开始排查报告没有风险,经审查退回去重查,发现几个无关轻重的,再仔细核查后不仅发现了不少风险点,还发现了以前不为人知的管理漏洞。其中之一就是排查出来200多套700多间学校周转房问题,涉及到广大青年教师切身利益。以前有多少房子大家谁也不清楚,什么样的人在使用谁也说不清,很混乱。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全部对外公布,按程序解决了新来教师住房问题,受到学校上下一致好评。廉政风险防控不是单纯的一项工作,是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安徽师范大学就是和学校管理有机结合的。我们到一个县,县里汇报说,要求高等级风险点只能报5个,中等级风险点只能报10个,各单位整齐划一。县里作这样的要求,不是实事求是。应该是有多少风险点就查找多少风险点,该定什么级别就定什么级别。

第二,廉政风险排查,应把握四个环节,即“找、亮、问、审”。“找”,就是岗位、处室和单位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逐一制定具体防控措施。“亮”,就是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大家评议。“问”,即把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审”,就是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将岗位和处室廉政风险点、廉政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提交给专家评审组或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审核确定,要防止避高就低现象。

第三,廉政风险排查,应注意处理四个关系,即主管风险与客观风险、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个人风险与单位风险、一般风险与高等级风险的关系。这次省委《意见》里没有写主观风险,不是说主观风险没有,只是主观风险在实际操作上难以把握。风险防控是一个大概念,虽然说各种风险都要抓,但这里是指廉政风险防控。如办公室文件泄密、驾驶员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都只能属于业务风险,而不是廉政风险,不能把业务风险等同于廉政风险,不能把所有的业务风险都纳入进来。我们在试点中发现有的单位没有个人风险,以领导班子风险取代领导成员个人风险,以处室风险取代处长、副处长等个人的风险。这也不行。单位风险不能代替个人风险。从主要责人到分管负责人,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风险防控方案,而且都不可能是一样的,因分管领域、工作职权不一样。如市里的一个副局长可能分管的不太重要,风险点较少、风险等级可能较低;而同样在这个局里,有一个副调研员分管的工作很重要,他风险点可能就较多、风险等级就高一些。所以,人为的规定副局长、副调研员有几个风险点、是什么风险等级,那是不妥的。同样如此,作为副局长,张三可能有3个风险点,李四可能有10个风险点。领导班子中的某一个风险点,不只在一个副局长个人风险点体现出来,可能会有3个副局长都涉及这个风险点,因此这3个副局长的个人风险防控方案里面都应该标明。领导班子每个风险点要在班子成员的风险防控方案中体现,领导班子风险必须与班子成员个人风险点有所呼应。厅长、局长的廉政风险点,不是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廉政风险点的叠加,因为有的高等级风险点主要由副职承担。这说明,风险查找是比较复杂的,关键是怎么把握好,不能简单从事。一般风险和高等级风险点管理问题,要重点加强对高等级风险点管理,有的单位还对高等级风险的管理专门制定办法,如马鞍山、铜陵专门对此做出具体规定。

是要怎么样借助外力,吸收服务对象、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以及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这项工作,把工作开展得扎实一些。坚持条块结合,就是要加强“条条”与“块块”之间的沟通交流。去年试点期间有的省直部门在厅机关开展的同时推动系统全面开展,条块互动,如国土厅、住建厅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于“逐点施措”,就是要求防控措施一定要具体。试点期间,我们发现有的防控措施太原则、太笼统,如“加强学习”、“遵守法规”、“接受监督”。这是不行的。防控措施要具体,要针对风险点采取个性化措施,这个点有哪些措施,那个点有哪些措施。这里面要下大功夫。

还有一个要说的,有的地方填报风险防控表格里的廉政承诺语言,不是个性的而是格式化,所有语言一看就不是自己的语言。这个不行,廉政承诺一定说自己的话,写出自己的决心。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是贺国强同志去年8月30日在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上提出来的。我们现在的廉政风险防控,一个单位排查出那么多风险点,怎么去加强防控?科技反腐的最大应用,就是建设电子监控系流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电子监察确实能发挥一定的作用,在某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推进科技监控方面,外省市有不少成功经验。河北省石家庄市利用互联网构建了实用管用的外网、专网、内网“三网监控”体系。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科等防控下一步怎么搞,目前是一个难点。江苏省昆山市建立综合行政电子信息监察平台,对全市行政审批、政令督办、信访办理、土地出让、环保执法等重点领域行政行为和关键权力环节,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前不久,我们到蚌埠市交通局参观“现场执法电子监控”,有这个监控和没这个监控,效果就是不一样。现在我们讲“制度+科技”,这不是口号,这是必然趋势。

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全省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地在全面推开的过程中,可重点抓一些联系点,并将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不能因为我们去年在全省搞试点了,今年就不要搞示范点了,不搞联系点了。在你那个地方还要搞,这就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打造示范点,一定要注意具有典型性。不同的方面、不同的类型,要选择不同的示范点,这样才能以点带面来分类指导。只有分类指导,才能整体推进。打造示范点,一定要从重点、难点入手,越是重点、越是难点,你在他那里建立联系点,打造示范点,他取得经验才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这里,有必要对去年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的单位说几句。正因为你走在前面,先试先行,那么现在全省推开?又给你提供了新的契机,你要利用这个契机做好两件事:其一补缺补差。应该说,我们任何试点单位都不是完美无缺自的你可能在这个方面有特色、有成效,在其他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怎么去进行补缺补差?要根据省委10号文件的要求,根据形势的发展,去补课、完善。其二,巩固深化。就是继续努力,进一步探索,使你的做法更具特色、更有成效。

我们有些试点单位,上面抓的比较紧,他的二级单位却比­较松;委局机关抓得比较紧,系统比较松;联系点比较紧,面上工作比较松;开始阶段抓得比较紧,后面的防控乃至于监控、处置比较松。这些都是我们要注意的问题。要防止和克服“四紧四松”的问题,必须加强督查指导。今天大家来的,都是纪检监察战线的,监督检查本身就是我们的强项。我们怎么把监督检查的经验运用到廉政防控当中去,怎样来有效地指导我们廉政防控,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课题。我觉得要处理好力度与进度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来加快我们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就是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进展适度调整,确保工作质量。现在,有些实物工程是“豆腐渣工程”,有些软性工作也是“豆腐渣工程”不切实际地提出要求,非要在多少天之内赶成什么样,结果无质量可言。所以,我们既要加大力度,又要确保质量,处理好力度与进度的关系问题。宣城市在推进会、调度会上把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点名道姓地提出来,对工作的推动作用相当大。省水利厅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就推倒重来。这些做法,值得借鉴。

省委10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廉政风险的三个机制,即风险防范、风险监控、风险处置机制。这三个机制,与贺国强同志去年8月30日在北京现场会上强调,“建立廉政风险的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结合的一个机制”,正好吻合。这“三个机制”,侧重点不同,作用方式不同,却又彼此关联、逐层递进。我们觉得,这个机制是一个完善的机制,这个机制是一个特色的机制,这个机制也是一个长效的机制。

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要做到三个结合。第一,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廉政风险防控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应该是在促进科学发展上,这就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我们的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第二,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相结合。防控廉政风险,既要严格自律,又要加强他律;既要有效防险,又要及时控险。防控廉政风险,要加强阳光监控、重点监控、制度监控、科技监控。防控廉政风险,要及时做好问效、问责和预警处置工作。这方面,还要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深入探讨。第三,动态调整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关于动态调整,有的可以随时调整,比如说领导人变动了,廉政风险防控方案也需要及时调整。这个调整不仅仅把领导人名字换掉就行了。不是这样简单的。可以结合过去的方案,研究一下有没有什么个性化的要求。廉政风险点应随着分工的调整及时进行调整,张三走了,他所经办的事现在交给李四,那么在李四的方案里就要增加、补充。还有就是每年一小调或每两年一大调,这也是一个动态调整。这样就使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长效化。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三

按照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要求,现就支队当前存在的廉政风险分析汇报如下:

一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有待细化加强。自去年中央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来,总队、支队严格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但不论是从基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来看,还是从执行主体责任情况来看,都存走形式,轻落实的情况,不会抓的问题没有消除,不愿抓的情况反复发生。部分单位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直接一字不差、照抄照搬支队清单,甚至把纪委监督责任也囊括进去,这不仅是工作上的不实不细,更是思想认识上的极度偏差。

二是党委议廉和分析报告制度流于形式。去年总队党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中指出,支队部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实不细,走形式不到位。但不论是从今年的责任制考核还是落实分析报告中,各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将议廉工作与业务工作混为一谈,党风廉政形势分析报告仍存在从网上下载,出现“医院”“学校”等字样,甚至2020年度四个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内容雷同。反映出个别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是重要岗位廉政风险仍然存在。重要岗位廉政风险始终是支队实现立标示范战略目标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和最大挑战。首先是消防监督领域,执法过错和执法程序不规范的情况没有得到有效根除,山阳大队、镇安大队在执法案卷网上抽查中被总队在通报并责令支队进行追责问责,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也是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反映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部分单位并没有取得实效,三令五申的问题死灰复燃,特别值得关注和纠治。其次是审计遗留问题整改,各级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高,问题整改缺乏主动性、持续性,在检查验收前突击整改,整而不决,屡改屡犯问题较为突出。基层大队普遍存在建设项目完工后迟迟不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个别项目甚至存在超期达两年才向支队报请开展结算审计工作;大队向支队报审后,报审资料不按时提交,拖延时间甚至长达一年,导致支队审计工作不能及时按照程序开展。最后是项目招投标方面,总队去年在审计和巡察时都指出了支队基层单位在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问题,但始终没有的到高度重视,甚至有些单位单纯的把招投标程序和资料归整,当成一般性的工作来对待,在项目招投标中走程序,走过场,到了巡察、审计的时候才开始亡羊补牢。既没有做好项目审计前置,也没有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发挥督促检查作用,出了问题就是推到项目管理公司身上。反映出部门单位和分管项目建设的领导业务素质能力和思想认识态度上还存在着偏差,留下了廉政风险隐患。

四是“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小问题”、“微腐败”。各类节假日是“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易发、常发时段。隐形“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消防执法干部抽高档烟、和高档茶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八小时以外”出入与身份不符的娱乐场所;部分大队灭火救援指挥车未进行规范涂装,与地方普通车辆无异,公车私用风险苗头一定程度存在;节假日期间,个别基层单位存在违规接待队伍内、外部人员,运用行政执法权协调旅游景点免票、酒店免费住宿等行为,对消防救援队伍形象造成一定影响;利用公款违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仍有滋生土壤,成为队伍当前亟待剔除的沉疴积弊;支队机关和基层单位账目显示0接待,明显与实际工作不符,存在着转移支付或变相支付的廉政风险。

五是贯彻落实工作纪律方面。一是防疫纪律形同虚设。支队纪委在今年年初重申了防疫严明疫情防控工作十项纪律,但随着国内疫情持续平稳,部分指战员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态度也转而随意,对出入营区人员的体温检测制度落实不好,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防疫措施不严格,留下了安全风险隐患。二是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着重视不足、进度不一的问题,巡视巡察反馈的管党治队的问题有所松懈,业务性问题仍然没有根除,在总队巡察“回头看”前问题仍没有做到全部清理,问题反复、死灰复燃是下一步纪委监督的重点;三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面对总队立标示范战略目标,个别指战员仍存在精力外移,“混日子”的心态仍然没有完全扭转,部分重点工作推进缓慢,自选动作没有形成经验制度,指战员主动靠前工作,拿出商洛经验、提出商洛方法的手段和能力相对单一,“陕西分争先、商洛怎么办”的大讨论需要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四是在队伍管理方面。对外交往、违规出入境、涉赌涉贷、涉黄、涉负面舆情等问题易发多发,对队伍的安全稳定造成了不可忽视影响。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四

金寨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黄遵碧、汪永芳、程晋江等近日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发现:。

一、家庭教育缺失极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通过对村街、社区的调查了解到,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都有着家庭教育缺失这个共同的起因。表现在:父母外出打工对子女无暇照顾,使得留守儿童极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诱惑和影响;单亲家庭或者父母残疾对子女无力照顾,使得子女无人管教、放任自流,父母对子女过于溺爱,没能给未成年人很好的教导,使得子女胆大无畏。

二、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等场所是危害未成年人的“第一毒瘤”。

动漫城、网吧和游戏厅星罗棋布,监管部门对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严,整治不够彻底,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整天沉迷于此,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极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而且黑网吧已有向农村蔓延的趋势。

大部分中小学校没有校车,学校周边道路拥挤,未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暑期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玩水溺死现象难以杜绝,学校周边小卖部、食杂店出售垃圾食品现象较为突出,部分学校食堂卫生条件差,大部分学校没有门卫或者警卫,存在社会不法分子滋扰学校、学校和教职工财产被盗、学校学生被殴打现象。

四、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新形式。

在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流动人口和信息交流加快,导致未成年人生存的社会大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人员利用未成年人实行愉窃、抢劫、贩毒等案件有所上升。

五、健康的户外娱乐场所匮乏。

留守儿童活动室和农家书屋的作用没有很好的发挥,没有完善的社会实践基地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脱节,而与之相反的是不良环境场所盛行,在节假日期间,难免吸引部分未成年人进入。

建议:。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目标管理。

立足我县实际,在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牵头组织带动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民政、执法队、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和单位系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细化各部门考核指标,提升整体工作合力,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路子。

(二)做好法制宣传,增强责任意识。

建议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列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效果,形成更加浓厚的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氛围。继续实施法制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入户活动,量化法制副校长的考评机制,出台管理办法,促其屋职常态化;重点加强对农村、学生家长和经营场所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力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三)加大监管力度,净化社会环境。

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对无证经营的地下网吧坚决取缔,对依法登记的要严格管理,推进“星级网吧”评比活动和“公益性绿色网吧”的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适时开展“警校共建”工作,严肃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出现“黄、赌、毒”现象,整治音像、出版物市场,从源头上杜绝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音像制品、出版物流入未成年人手中;加强对校园周边商店的整治,查处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规范经营秩序,倡导健康消费。

(四)坚持教育为本,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质。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坚持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相结合,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的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鼓励家长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培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和方式,掌握科学的方法和知识,以健康的思想和良好的品行,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

(五)突出重点群体,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

加强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护,重点跟踪管理留守儿童和特殊未成年人的入学情况,防止因失养、失学、失教而流向社会;整合资源,建立健全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公益助学活动,进一步降低农村初中辍学率,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教育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切实担负起教育引导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家庭责任,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纳入到创建“文明户”、“党员示范户”等活动中。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五

目前,我县共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监督xx个部门(单位),通过近几年努力,派驻监督工作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工作规范性明显提高,各单位的风险防控体系逐渐健全,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改观。但是,具体工作开展中,也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难题,具体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首责意识还不够强。有的派驻机构对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的认识还不到位,监督重点有偏差,注重具体人和事,停留在“就事论事”层面,没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没有从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高度开展监督工作,没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执纪监督理念转变不到位。执纪监督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以至派驻的职能作用不能全面发挥。主要表现有:一是纪法不分。执纪变成执法,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二是履职错位。指导变成参与,把本该交给主责部门和机关纪委的事项,依然以惯例为由,以指导为名,不同程度地参与进去,导致监督上角色错位。三是认知偏差。派驻机构干部在监督中顾忌多,存在不敢监督、监督职能弱化的问题。

(三)执纪审查能力参差不齐。面对纪律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派驻机构在执纪审查上还存在诸多与新形势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有:一是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的意识不强。对于信访反映的涉及权力运行方面的问题,仅仅局限于查清问题,不善于运用纪律检查建议方式提出预防性对策或制度性建议。二是运用“四种形态”方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尚未形成常态。对于一些尚处在萌芽状态或出现违纪苗头的问题听之任之,派驻机构既没有主动提醒和警示,也没有要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其约谈,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落实上打了折扣。三是派驻机构干部开展执纪审查还存在本领恐慌。对《准则》和《条例》未能深入掌握要领,查处违纪案件时证据意识和党纪条规运用水平不高,执纪监督中对问题线索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有待提高,等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派驻监督的本质是政治监督,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监督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派驻监督工作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二是要认识到派驻机构是派出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本质是上级监督,而不是同级监督,代表纪委监委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切实放下和坚决打消不敢监督的思想顾虑,大胆监督、果断监督、勇于担当、秉公执纪执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一要加强协作,丰富监督手段。要加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纪检监察组与机关部室之间的交流协作,探索开展派驻机构联合监督机制、交叉检查机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派驻监督“有效覆盖”。二要探索运用“大数据”监督手段,通过利用信息共享等机制及时掌握被监督单位相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探索充分调动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力量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立体化监督,形成各方发力、同频共振的监督网络。

(三)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干部活力。一是加强选人用人管理,把品行好、业务优、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到派驻机构中来,并有计划地选调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纪检监察业务的干部,统筹考虑派驻机构人员的结构配置和梯队建设,从源头上优化和加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养力度。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要制定适应新时期派驻机构特点的交流轮岗、提拔任用制度,打通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切实提升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积极性。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六

 以“降消”项目为重点,加强全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普及新法接生,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全面推进全县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在乡村两级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今年我院完善了妇幼卫生和降消项目例会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要点的安排,每月召开由各村妇保人员和院领导参加的妇幼卫生例会,同时进行业务培训,全年共召开例会12次,培训2期,共有28人次参加。加强县对乡,乡对村妇幼卫生工作督导,建立和完善了妇幼卫生基本资料和督导记录,规范了妇幼卫生季度报表时间,从而使妇幼卫生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逻辑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

为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我院开展了全方位、多渠道和多层次的健康教育,把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场所,家庭成员为主要对象的健康教育做为工作的重点,一方面采用在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悬挂健康教育宣传栏、深入全县访视对象家中“面对面”宣教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另一方面把我院健教室做为常年开展健教工作的阵地,开展了以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为主的健教工作,为门诊咨询及孕期检查的孕妇及陪员播放光碟,现场咨询。第三,以“三下乡”活动为契机,在主要街道进行健康教育和义诊咨询话动,共发放健教材料3种共计1400份,悬挂横幅2条(次),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20多条(张)。通过卓有成效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健教覆盖面达到了85%以上。

我院坚持以“一法两纲”为依据,以降低孕产妇和7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住院分娩率,保证母亲安全为目标和任务,开展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孕产期保健,加强了“三级网络”建设,形成“乡村两级”联动,兼顾网底的保健服务格局,提高了保健质量。

1、妇女保健。

我乡15岁以上妇女总数4452人,其中15—49岁育龄妇女2935人,产妇总数99人,活产婴儿100人,孕产妇系统管理人数99人,住院分娩99人,住院分娩率为100%,新法接生99人,新法接生率100%。为了加强孕期保健,提高住院分娩率,早期对高危孕产妇进行筛选,实行专案管理,从根本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今年我院乡妇幼专干、村妇保人员把工作的重点延伸到每个孕产妇家中进行保健服务,使母婴安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控制妇女病患病率,提高我乡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我院今年对1466名已婚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健康教育与保健指导,其中患*炎119例,治疗119例;宫颈炎78例,治疗78例,其他妇科病323例,治疗323例。

2、儿童保健。

我乡0—7岁儿童692人,其中0岁儿童100人,5岁以下儿童510人,3岁以下儿童314人,其中低体重儿出生数4人,低体重儿出生发生率0。4%,围产儿死亡总数0人,完成了616例儿童(285名散居儿童)的健康检查。

3、降消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通知每个在县域外分娩的产妇持相关证件到县妇幼保健站领取项目补助资金。做好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本年度我乡县域外出生25人,至目前为止已报账24人(其中二次补助8人),金额1。465万元,其中一例患者家属相关发票遗失,没有办法补偿。

1、因所辖范围较大,交通不便,不能及时的进行产后访视工作。

2、部分孕产妇保健意识淡薄,对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不重视,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底。

3、0岁组儿童保健工作滞后,因家长对保健不理解,导致部分儿童保健工作跟不上要求。

二0**年工作打算。

1、二0**年母婴保健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法两纲为依托,努力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两个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进一步保持和发扬团队精神,加强妇幼专干与村乡妇保人员队伍建设,使我乡妇幼卫生工作跃上新的台阶。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七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市政协联谊委组建专班,到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等部门听取情况汇报,并到市妇幼保健院实地考察,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近年来,我市逐步建立起以市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以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保健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体系。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履行部分管理职能,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妇幼卫生技术指导和培训。镇、村卫生机构承担着妇女儿童保健相关服务以及为辖区孕产妇和0-6岁儿童立档建卡,健康体检和随访服务,建立各项台账,完善居民健康档案等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及流动人口提供基本的妇幼卫生服务。综合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儿科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提供技术支撑。2019年全市健康管理孕产妇总数为6321人,其中早孕建卡6225人,0-6岁儿童65692人,5岁以下儿童52564人,3岁以下儿童28955人。

(二)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初见成效。

落实“两癌”免费检查。从2012年开始,市妇幼保健院承担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宣传、组织、筛查、数据上报、信息反馈和随访等工作。8年来,共筛查乳腺癌58478人次和宫颈癌55787人次,确诊乳腺癌10例,宫颈癌8例。达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的目的。

夯实“两免”服务,优生优育关口前移。市妇幼保健院在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前医学检查部,为群众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对适龄对象集中开展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免费提供孕前、孕期咨询、保健指导等服务。并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对象及时随访,提供正确的医学指导意见,提高优生优育率。

注重群体保健,关注幼儿生长发育。市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各托幼机构按照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等7个方面进行实地评估,督促各园所开展日常晨午检、传染病预防、伤害防护等工作,保障在园儿童生理和心理行为健康发展。

全面开展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一系列妇幼健康重大项目服务,累计20余万孕产妇儿童受益。

(三)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面摸排,建档立卡强服务。提高孕产妇早孕建档建册率,规范服务流程。免费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的较低水平,各项指标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突出重点,高危人群早干预。在妇幼健康系统管理工作中,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建立高危专案,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做好红色标识并上报。由专人负责协调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规范和完善各项随访、转诊制度。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9年2.69/10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17‰和3.76‰。

(一)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依然薄弱。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妇幼保健机构精准化、高效化的服务和医疗治疗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妇幼保健院作为我市唯一的妇女和儿童保健服务机构,医疗用房布局不合理,发热门诊、孕产保健等科室布局不规范,就诊流程不畅通,无三区两通道,业务用房面积和硬件设施达不到2016年国家新出台的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要求。无法面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保健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目前,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工作因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等因素尚未落地。

(二)妇幼保健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不稳,编制不足。

我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一部分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另一部分从事临床业务。目前基层医疗机构保健和临床工作性质和薪酬待遇不稳定,一批有工作经验、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妇幼保健人员改行或转临床岗位,存在重临床、轻保健的现象。

产儿科人员短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产科、儿科大夫的需求呈增长趋势,人手紧缺问题更加突出,国家出台系列产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地方难以实施推广。

基层妇幼人才缺乏。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的工作、生活比较艰苦,且待遇难以保障,外出学习机会少,部分有事业心、要求上进的保健人员不安于现状,想尽方法跳槽,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人员流动大、力量薄弱,导致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不是缺空就是每年重新配备,乡村妇幼保健工作连续性失衡,基层工作难上加难。

我市妇幼保健院核定事业编制135名,实有在编人员180人,临时聘用人员168名。受编制数的限制,在招聘与引进中难以吸引高层次人才,只得通过协议用工解决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影响工作质量,因待遇上的差别,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积极性较低。

(三)群众自我保健意识淡薄和就医认识偏差问题依然存在。

妇幼保健意识亟待提高。因对现行妇幼健康政策和自我保健知识的了解不多,群众在按时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期检查和疾病筛查方面还缺乏主动性。部分群众仍将婚检与一般健康体检混淆,认为自己身体健康而拒绝参与婚检;部分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淡薄,缺乏对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正确认识,甚至讳疾忌医,不配合参与“两癌”筛查,为个人健康埋下隐患。

分级诊疗制度急需完善。由于缺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任和儿童常见疾病常识,多数家长在儿童就医时,会直接选择儿科专科或三甲综合医院就诊,导致优质妇幼健康服务资源需求过度集中,也造成儿童就医难、住院难等问题。

(四)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妇幼保健服务项目落实难度大,基于妇幼保健的公共卫生属性,财政投入是该项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市财政局2020年拨付儿童健康管理、计划免疫、孕产妇健康管理专项资金641.26万元,妇保院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经费101.06万元;涉及重大公卫的项目投入816万元;对妇保院按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体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2020年财政拨款1166.22万元。目前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多,涉及人口广,大部分农村流入城市人口没有建立健全的信息,城市辖区管理提供服务难度加大,部分重点健康服务项目得不到落实,存在服务质量普遍不高等问题,打造智能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全生命周期为妇女儿童提供智能化健康服务迫在眉睫。

市政府于2016年把妇幼保健院的迁建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建议加快妇幼保健院征地工作,争取相关部门与单位大力支持与配合,开辟迁建项目绿色通道,完成土地预审、环评、稳评、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省级政府专项债券,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为妇幼保健院迁建工作提供便捷与支持。

建议在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统筹兼顾儿科、妇产科和妇幼保健综合功能,解决家庭化病房“一床难求”的状况,以温馨、高端、优质、惠民的服务环境和模式,为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把新市妇幼保健院打造成为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中心和妇女儿童保健中心,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全方位提升。

(二)探索完善妇幼保健服务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一是重新核定人员编制。贯彻落实《省编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试行标准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编制暂按辖区人口的1/15000左右核定;其他人员编制总体暂按核定床位数的0.6—1倍核定,其中实际开放床位数小于核定床位数的,暂按核定床位数的0.6—0.8倍核定”规定,重新核定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编制数量。优先扩增基层妇幼保健人员编制,巩固三级妇幼保健网底。

二是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组织人员编制和项目、建设经费,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拨款标准,建立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以服务数量和质量为核心的考核激励机制。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教育和卫生部门探索妇幼保健专业人才培养新模式,通过联合办学、订单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打造一支既懂业务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专业型、实用型人才队伍,使人才用得上。

(三)积极畅通妇女儿童健康工作部门协作渠道。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健康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畅通卫生、民政、教育、医保、人社等部门间合作,明确解决收费标准、医保准入、群体保健等突出问题的对策。探索“妇幼健康教育宣传新机制”,改变以往单一的医院宣传模式,由卫生、妇联、宣传等部门以巡诊、义诊等方式和官网、官微等新媒体途径,倡导群众培养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配合参与各项妇幼保健服务,形成全社会关注并支持妇女儿童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鼓励倡导民间资本以社会办医形式参与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面对全市妇幼健康服务资源总量不足的现状,可进一步拓展财政投入与民间资本的合作渠道,吸引更多优质民间资本参与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支持民间资本以社会办医形式开办妇产和儿童专科医院。

员工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篇八

税务稽查作为一种行政执法活动,具体包含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结案等工作环节,其中税务稽查审理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的必经程序。从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内容和性质上看,税务稽查审理可以理解为税务机关及其专门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取得的稽查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法判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处以何种行政处罚或者作其他处理的审查判断过程。加强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对于保证税收执法的合法性、正确处理税务违法案件、健全税务稽查机制及促进专业化分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有助于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保证税务稽查职能充分发挥,还可以促进稽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从而逐步规范税务稽查具体行政行为,避免、减少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发生。

初,顺义地税局稽查局正式成立。为构建起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稽查办案管理模式,稽查局内部设立了四个职能科室,即立案科、审理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使得税务稽查工作更加专业化。其中,审理科作为专业审理机构,主要负责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和税务检查业务的培训辅导。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审理科认真落实“五重”“五做”的总体要求,以做强稽查为目标,认真梳理、完善各项业务流程,制定了岗位工作标准,明确了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其次,在科内推行了层级负责制,成立三个审理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形成了组员、组长、科长一一对应的关系,有效提高了审理工作质量。再次,及时组织召开重大案件审理会议,对涉及偷税、抗税、罚款额度较大、案情较为复杂的案件进行集体审理。此外,还加强了对科内人员的培训,强化了对稽查办案人员的指导。通过采取上述举措,近一年来审理科共审结案件120件,发挥了税务稽查审理的作用,税务稽查审理质量逐步提升,为全面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水平奠定了基础。

税务稽查审理是一项对税务稽查材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对案件进行定性处理的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还有一些问题不利于审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

1、审理方式多局限于书面审理,影响审理工作准确性。税务稽查审理大部分是对纸质报告进行审理,依据稽查实施环节取得的案件资料进行判断。由于缺乏与纳税人直接沟通,难于掌握稽查案件的全面情况,加之检查实施人员对案件的理解以及工作水平存在个体差异,因而对案情的描述、资料的取证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这就会造成审理案头材料的局限性,制约审理工作有效开展,从而影响审理定性工作的准确性。

2、审理报告程式化,不能反映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内容。实际工作中,案件一般要经过“送审-退回补正-再送审-通过或退回”几个步骤,而审理报告格式固定,对于经过几次反复最终通过的案件,审理部门只能用“你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施检查,所查违法事实清楚,数据计算准确,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意见妥当”等格式化用语在审理报告中体现审理结果,而对于审理往复过程中的审理意见或建议却难以反映。

3、对法律边缘性的问题缺少探讨解决机制。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法律边缘性的问题,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各方认定所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不统一,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1)法律、法规、规章效力等级不同、内容冲突。(2)立法的原则性与执法的复杂性之间存在差异。即各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都是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领域的特点制定的,对于执法中所遇到的实际情况,特别是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难以面面俱到的予以规范。(3)审理人员与税务稽查人员存在个体理解差异。随着经济形势的日益变化,各种经济现象错综复杂,人们的知识结构、理解程度有所不同,对于同一问题的看法、意见难于统一。上述因素的存在,使得审理过程中的争议时有发生,但是目前没有相应的问题探讨解决机制,掣肘了税务稽查审理工作。

4、新系统功能不能完全满足审理工作的需要。稽查系统分为案件登记、案件实施、案件审理、执行和结案等环节。目前,稽查案件资料需要纸制资料和电子资料并行使用,系统只具有文书上传和处理结果录入功能,缺少数据计算及文书制作功能,无法满足审理工作的需要。

5、对同类案件缺乏归纳、,规范指导作用不够。当前工作中,税务稽查审理对于税务稽查案件的把关意识较重,审理人员将过多的精力集中在个案审理上,对于某类案件缺乏归纳、总结、分析,未形成相应的指导意见,审理的规范指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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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理力量相对薄弱,审理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我局审理工作为例,审理人员主要负责审理所有稽查案件并制作《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等法律文书。从审理工作量上看,每个干部平均都要负责3个以上检查组查处的稽查违法案件,还要完成执行环节各种文书的'制作以及处理结果的录入,加之稽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对于同一案件在理解上往往存有差异,致使一些案件难于一次通过审理,增加了审理工作的难度;从审理内容上看,具体包括审查整个稽查案件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取证的合法性、证据的针对性、充要性、相关性,审查案件定性处理的准确性和引用法律依据的正确性,审查稽查执法文书的规范性。这就要求审理人员具备法律、税收、财务等综合知识,但目前审理人员所具备的具体稽查工作和法制工作经验较少,也没有经过系统全面的稽查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够完全满足以上工作要求。

1、扩大税务稽查审理概念的外延,使“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税务稽查工作过程。狭义上的税务稽查审理可理解为税务机关及其专门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处以何种行政处罚或者作其他处理的审查判断过程。而广义上的税务稽查审理可理解为是对税务稽查整个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审查,把税务稽查执法过程看作是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取证过程,并对其进行内部司法审查的一系列活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扩大税务稽查审理的外延,依据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到相互把关,相互纠错,互相制约,互相完善。如,案件实施环节是对案源选取环节的把关,审理是对案源选取和实施环节的把关,以此类推,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审理过程,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2、将审理工作前伸和后延。审理工作前伸,就是对疑难案件的实施检查环节进行指导,特别是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案情分析会,通过实施人员介绍情况,共同进行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使问题得以解决。审理工作后延,即审理工作对执行环节存在困难的案件实施跟踪指导,同时对已结案案件涉及到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归档等进行检查。

3、严格落实《税务稽查调查取证管理办法》,做好查前、查中的证据分析。广泛详尽地占有案件资料是开展审理工作的前提,因此,稽查人员必须按照《税务稽查调查取证管理办法》严格取证,同时结合实际,归集整理出案件的基本证据,认真分析,才能更加有利于审理工作的开展。

4、提高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审理工作对审理人员的要求较高,审理人员要精通税收业务、相关法律等知识。因此,从事审理工作的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及时将所学理论联系审理工作实际,善于总结经验和方法,同时牢固树立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另外,稽查审理部门要积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围绕业务问题及政策问题进行探讨,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以提高办案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别是对大案、要案或者疑难案件,审理人员应介入案件分析会,加深对案情的了解,提高审理工作的针对性。

5、强化审理的审查、监督、评价作用。工作中,税务稽查审理需要对实施稽查人员提供的案件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判断稽查实施环节对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公正,是否符合法律依据,对于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全、定性不准确、法律依据不足等情况,有权要求稽查人员重新稽查或改变原有结论。基于审理的这一职能,要强化其具有的审查、监督、评价作用,促进稽查人员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6、建立和完善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底稿制度。针对目前审理报告程式化所带来的不足,应建立和完善审理工作底稿制度,对审理工作过程进行记录。这样既有利于案卷使用者了解案件的整个处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工作责任。

7、建立业务探讨机制。对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问题,邀请主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稽查实施人员参加讨论,明确案件查处工作重点,找出疑点、解决工作难点,提高稽查效能。

8、建立稽查局内部岗位轮换培训制度。为了使审理人员能够熟悉实际稽查工作程序,掌握稽查工作技能,提高审理工作水平,一方面,可将审理人员定期派到检查实施单位进行实践。另一方面,可抽调检查实施单位的业务骨干到审理部门,学习案件审理的方法、技巧、工作重点,进一步掌握取证、执法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从而提高审理与稽查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升稽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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