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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点半的英文怎么写 十点半用英文怎么表示(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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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点半的英文怎么写 十点半用英文怎么表示(6篇)
2022-12-31 05:20:40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10点半的英文怎么写一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合同:

一、甲方将车辆的各种修理、维护、装潢、车辆年审和其它有关的汽车保养维修服务项目定点至乙方维修。

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送修手续:

1、甲方出具《送修车辆表》一份,如增加或更换车辆,须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填写“送修单”,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辆号码、送修项目,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如路上施救等特殊情况由甲方驾驶员以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主管领导并取得同意后方可维修,并补办“送修单”。

2、乙方依据“送修单”送修项目进行维修,并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征得甲方主管领导同意方可维修。

四、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工时费、材料管理费;

2、人工工时单价:元/小时;

3、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

五、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车辆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1、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20xx0公里或100天;

2、二级维护:5000公里或30日;

3、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维修:20xx公里或10日;

4、材料配件:一年(易损件除外)。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在交付竣工车辆时,由乙方技术人员和甲方驾驶员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驾驶员在结算单上签字。

2、结算方式为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凭甲方驾驶员签字的结算单和“送修单”在每月末向甲方结算。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质量保证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4、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至乙方维修。

5、必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送修车辆出示“送修单”。

2、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3、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约行为。

4、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5、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保证维修质量。

7、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8、已竣工车辆,乙方应打印“结算单”,注明竣工时间、维修项目、材料价格和管理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和期限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延迟支付,则以当月维修费用为基数,按每月1%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假冒伪劣零配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配件;

c、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d、乙方经营条件、场地、技术人员等发生变动时而不及时告知甲方的。

十、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或增加条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年月日

关于10点半的英文怎么写二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注册地址:

(甲方)就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 (包号) (种类) 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c-f05126)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

1.2“印刷品的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印刷品的印制、供货、运输、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印刷品的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定点印刷厂招标项目招标文件》(gc-f05126)。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定点印刷厂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126)。

3.合同的组成

3.1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在对于采购方更为有利的前提下,以签署时间在后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定乙方为合同期内定点印刷厂。乙方可以承接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用户的 (种类)印制及相关服务。

4.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印刷品供应及有关服务。

4.3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提供咨询、制定采购需求。

4.4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如乙方在供货合同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时,以供货合同为准。

4.5办理印刷业务程序

4.5.1用户按照采购中心规定的采购程序可以自行选择乙方为承印单位。

4.5.2乙方根据用户的印刷要求报价,经用户确认后,乙方与用户签订印刷项目服务合同。印刷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具有押金性质的任何费用。

4.5.3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毕后,乙方必须将版样送交用户校对确认,用户校对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开机印刷。

4.5.4印刷成品经用户验收、签字确认后,乙方与用户办理结算手续,并以乙方自己的名义直接为用户开具合法的发票且加盖乙方的公章。。

4.6费用结算方式。乙方根据承接的印刷业务,为用户开具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定点印刷电子验收单》(以下简称《验收单》)。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

4.7验收标准。印刷品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用户要求,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

4.8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8.1甲方的权利

4.8.1.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8.1.2有权对印刷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所发现的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4.8.1.3因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及/或因乙方印刷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甲方或用户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甲方或用户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赔偿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经济损失,乙方承诺将不予推卸地、及时地、直接地承担全部及/或任何相关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第三方的相关的全部及/或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4.8.1.4受理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8.1.5甲方对用户印刷费的拖欠不承担任何连带及/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乙方若主张或要求其印刷费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用户主张或要求。

4.8.2甲方的义务

4.8.2.1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名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据此认定甲方印刷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4.8.2.2尽力协调乙方与用户在定点印刷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解决和处理印刷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予以协调。

4.9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9.1乙方的权利

4.9.1.1依约收取印刷费。

4.9.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印刷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并且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其它要求。

4.9.1.3乙方有权对用户在印刷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甲方协助处理或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

4.9.1.4对有充分理由和证据确信其印刷经费未落实或印刷经费不足的印刷业务,有权拒绝承印,但应将有关情况详细书面记录以备查,作为乙方针对可能发生的相关违约指控的抗辩依据。

4.9.2乙方的义务

4.9.2.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印刷业管理条列》(国务院20__年第315号令),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4.9.2.2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9.2.3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印刷质量,按照印刷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印刷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4.9.2.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所有印刷品的内容,都要给予保密,对印刷的所有工序指定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印刷内容不外传,印刷文件不带出厂外。印刷完成后,对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种材料要及时当用户面销毁,并对储存在电脑里的文件进行永久删除。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9.2.5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应保证至少一人专门负责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印刷事宜,包括联系、出厂验收等,印刷品出现质量问题联系人应付连带责任。

4.9.2.6对的印刷品做到优先排版制版,优先印刷,优先装订,优先免费送货。

4.9.2.7原则上按国家统一的公文格式和标准印刷,若用户有特殊印刷要求,应积极配合,满足用户需求。

4.9.2.8加强对接单、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包装、运输、验收及存放的全程管理,做到每个环节不出差错,确保错漏率为零。

4.9.2.9对已制版印刷的菲林和ps版要妥善保管,第二次同一印刷项目不得收取制版费。不允许使用再生ps版。

4.9.2.10妥善保管印刷合同、验收单及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4.9.2.1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搞好定点印刷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4.9.2.12建立定点印刷档案制度。定点企业必须将有关政府采购的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备查用。

4.9.2.13建立网上填报制度。每次项目结束三日内上网填报《定点印刷电子验收单》,经采购人和采购中心确认无误后打印,一式四份(采购中心、承印单位、用户、审计部门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作为政府采购的凭证。每季度结束前5日内向甲方报送本季度合同复印件及《定点印刷电子验收单》原件并在网上填报《定点印刷业务季度报表》。

4.9.2.14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按照与用户签署的合同及其他承诺服务内容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上门服务,到达现场不超过4小时。

4.9.2.15本次招标项下的任何合同均应当符合有关环保、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及/或中标人/乙方已清楚本次政府采购招标中的政府或其部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使用人等,均已尽声明、提示、审慎核查等注意义务及相关责任,若仍发生任何相关违反法律、法规之情形均属投标人及/或中标人/乙方单独之因素、原因、责任。投标人及/或中标人/乙方在相关的投标活动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其投标及/或签署、履行合同均意味着其已承诺,任何情况下,均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且应当独立承担全部及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对招标人、采购人或任何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5.违约责任和监督管理

5.1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印刷合同规定的印刷项目和期限完成印刷。逾期未完成的,乙方应按与用户签订的印刷合同规定,给予用户经济赔偿。

5.2因印刷质量给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3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印刷品丢失、泄密等事故,甲方或用户将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4乙方接受用户印刷委托后,不得转厂印刷。否则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予以处罚。

5.5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收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6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7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5.8监督管理

5.8.1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今后参加定点印刷厂投标时的评标依据。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对乙方实行履约管理,甲方接到投诉,经过合适确定为有效投诉的,将视情节轻重,从保证金中每次扣除5000-10000元违约金。受到用户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有效投诉累计达到五次的供应商,甲方将扣收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定点印刷供应商资格。

5.8.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

1、乙方每被用户有效投诉一次;

2、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

3、交付印刷品返工两次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印刷业务的;

5、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印刷品,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5.8.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按服务承诺或合同规定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印刷业务两次以上的;

2、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纸张;

3、未按规定给予优惠或擅自提高印刷品的价格;

4、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5、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被甲方、用户或第三方所发现的;

6、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合同的行为;

8、本合同有效期内,并非严重而仅属于一般的累计有效投诉达到五次的;

9、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印刷行业经营资格的;

10、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印刷厂定点资格的。

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印刷厂,除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外,三年内不得参加定点印刷招投标活动。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须交纳规定数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收或经协商抵扣或用于赔偿甲方及/或用户及/或第三方损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前一条款所指规定数目的,乙方应当在该等情形出现之日起三日内将其补足。

7.3若经双方一致确认并不存在依约应当扣留的事项,则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若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若依据合同属于乙方与用户之间的争议则应当按照乙方与用户之间的协议的约定方式处理,甲方并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对甲方提起。

10.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若甲方不反对则可以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__年9月1日到20__年8月31日。如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通过甲方的考核,并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内提出下一年度的其他优惠条件,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可持续有效。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以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守约方可以通知对方合同终止履行,同终止履行并不影响相关的赔偿及违约金责任。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2一年内用户对乙方并非严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的。

11.3.3一方存在一种其它严重违约的情形。

11.3.4合同约定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李

地址: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经各方加盖公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20__年9月1日到20__年8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或虽没有作为附件但应属于合同组成部分的相关有效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乙方在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可以被甲方视为无效。

17.5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关于10点半的英文怎么写三

甲方(送修方):

乙方(承修方):

一、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二、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到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三、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及道路救援等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四、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五、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七、送修手续

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 “车辆维修申请单”(以下简称“维修单”)。维修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八、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九、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十、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13付款。

13.1、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13.2或者经双方协商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统一开发票经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十一、质量保证

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十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十四、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5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十九、.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10点半的英文怎么写四

托修方(下称甲方):

承修方(下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20xx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 总成修理100日或20xx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执行费用月结,每月( )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3、乙方提供收款发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10点半的英文怎么写五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将所用车辆委托乙 方维修保养工作,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维修服务合同:

一、 甲方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求援和专项修理工作。

二、送修手续:

1、 甲方须按要求填写《送修单》,并经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送乙方;

2、 乙方根据“车辆送修单”的要求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并在《送修单》上注明工时费、配件价格及完成时间,并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车辆的交接手续后进行维修;

3、 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给予答复;

4、 车辆维修完工后,乙方应当通过电脑认真填写维修结算单,甲方接车人应对修复车辆认真检查,试车,符合要求后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将车辆交给甲方;

5、 《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和《配件材料清单》,并输入电脑,根据送修单,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结算清单,乙方以正式发票作为甲方报销凭证和结算依据。

三、 维修费用

1、 维修费用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材料管理费等;

2、 材料管理费收取比例为乙方的材料进货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

3、 乙方的工时单价参考福建省交通厅颁布的《福建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维修计算方法的通知》中的定额工时;

4、 针对事故车辆,经保险公司认定不能给予全额赔付的事故车辆,维修费用中差额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5、 甲方车辆因故障抛锚,乙方应及时安排施救,收费标准如下:**区范围内50元/次,*区内100元/次,超出*区范围以4元/公里计算费用,如遇我厂无法给予故障车辆拖车,拖车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支付给拖车公司。

四、 质量保证

1、 乙方为甲方所购买的和更换的所有配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第7号令《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工作规范》(文号:闽运管车辆[20xx]6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维修质量。

1)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2)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3) 机动车辆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五、 结算方法

1、 结算方式是按月结算。具体结算方法由乙方在《送修单》、《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资料进行办理结算手续。若甲方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内结清维修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该单位的车辆维修保养业务;

2、 车辆维修费用的结算一般采用转账方式办理。

六、 甲方的权利

1、 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 对已完工的车辆,如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在质量保征期内,按乙方承诺的车辆保证期或质量保证里程执行;

3、 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乙方违约行为。

七、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必须将待修车辆送到乙方维修场所维修;

2、 必须及时接收已完工车辆;

3、 必须及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八、 乙方的义务:

1、 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 必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3、 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4、 保证维修质量,并为每部定点维修车辆建立维修档案;

5、 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配件,不得以次充好。

6、 已完工车辆,乙方应使用电脑打印维修结算单,注明完工时间,维修项目、工时费用,维修材料配件费用;

7、 所有更换的维修的旧材料甲方可自行带回单位处理,如超过一周乙方不予保留。

九、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是否延长期限。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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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塘峡又称夔峡,西起奉节白帝城,东至巫山黛溪,在三峡中以雄著称。郭沫若有诗云:“若言风景异,三峡此为魁”。峡口夔门南北两岸峭壁千仞,如刀砍斧削一般,江流汹涌于宽仅100余米的狭窄江道之中,呈现出“众水会涪万,瞿塘争一门”的壮观景象,所以自古有誉道:“夔门天下雄”。顺江而下,迅流湍急,云天一线,船过其间,游客会有“峰与天关接,舟从地窟行”之感。

古人云:“便将万管玲珑笔,难写瞿塘两岸山。”瞿塘峡内,南岸有“瞿塘碑壁”、“孟良梯”、“凤凰泉”、“犀牛望月峰”等壮观景色;北岸有“七道门”、“风箱峡”、“瞿塘栈道”等奇丽景观。

瞿塘碑壁,有“巍哉夔峡”和“夔门天下雄”等摩崖石刻。最早的《皇宋圣德中兴颂》碑,为南宋赵公硕所书。还有冯玉祥将军所书“踏出夔巫,打走倭寇”的题刻。

在北岸的绝壁上,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古栈道遗迹,头顶是悬崖欲坠,脚下是汹涌江涛,这就是古时船夫拉纤,军事运输和客商行贾的惟一通道。崖壁栈道上有清人所刻“开辟奇功”、“天梯津”8个大字。栈道旁是七道门深洞,洞深100余米,峭壁岩之间,有一天窗面对大江。登天窗仰望,双峰插云,蓝天一线。向下俯视,江水奔腾,飞舟似箭。入洞观景,钟乳林立,如飞禽走兽,栩栩如生。

凤凰泉在白盐山的绝壁下,有一高十多米的石笋“凤凰”,羽毛丰润,色彩斑斓,引颈向上,似吸吮着从岩隙中流出的清泉。

孟良梯在白盐山的绝壁上,乃自下而上呈“之”字形排列的正方形石孔,孔宽八寸、深一尺,孔距三尺,一直到山腰。传说是宋朝的孟良思念老令公杨继业,欲将葬于望乡台的老令公尸骨盗运回乡,半夜驾小舟入峡,凿孔攀援而上的遗迹。实际上,这些石孔是古人架木为梯的栈道或是药农攀援采药的遗迹。孟良梯的宏伟险奇,不能不叫人叹服古人征服大自然的气魄和智慧。

犀牛望月峰上,有一块奇特的巨石,形若一头犀牛回首挺角,望着初升的明月。

风箱峡处于一段石壁上,在近100米高处的崖隙间,放着几口木匣,形如风箱,故名风箱峡。相传是鲁班的风箱,实则为安葬死者的悬棺。

在夔门的悬岩绝壁脚下,险峻礁石上,竖立着两根粗大的铁柱,这便是“铁锁关”古迹。史书记载:唐天元年(904年),张武在此“作铁链,绝江中流,立栅于两端,谓之锁峡”,后来宋朝守关大将徐宗武在此立两根铁柱,高2米,横拦江铁链7条,长90多米,用以锁断长江,故此处又称“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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