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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写作材料摘抄 写事作文素材摘抄(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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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写作材料摘抄 写事作文素材摘抄(四篇)
2022-12-31 11:24:5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各类写作材料摘抄(推荐)一

关于对同志的嘉奖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xxx,xxxx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在他的带领下,公司主打产品药用基橡胶瓶塞成功销往xx集团、xx集团、xx制药、xx制药等全国各大药厂,并外销出口欧盟、东南亚地区。xxx5年3月,该公司成功实现“新三板”上市,为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做出了先进表率。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决定对xx--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xx--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xx市人民政府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了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行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告,下面是通告的详细内容。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了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以及国家、省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和适用范围

自11月20日起,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机构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承担土地、房屋、林木和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其所属的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土地、房屋、林木和林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具体工作。

三、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大厅业务受理范围及办公地点和咨询电话

(一)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行政服务大厅负责朝阳、南关、宽城、二道、绿园区范围内不涉及房屋的国有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及信息、档案查询,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集体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土地信息、档案查询;

朝阳、南关、宽城、二道、绿园区国土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林木、林地和不涉及房屋的集体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

各开发区国土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不涉及房屋的土地和林木、林地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阳服务大厅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自然人和不动产坐落于朝阳区、宽城区、绿园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定着物为房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含存量房转移登记中的司法机关裁判、企业改制和拍卖业务)及信息查询,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九台区)地上定着物为房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档案查询。

(三)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经路服务大厅负责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自然人和不动产坐落于南关区、二道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定着物为房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含存量房转移登记中的司法机关裁判、企业改制和拍卖业务)及信息查询。

(四)服务大厅办公地点及咨询电话: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国土行政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咨询电话:0431-88779532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景阳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10550

档案业务咨询电话:0431-81810371

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经路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

咨询电话:0431-88730920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康路1178号

咨询电话:0431-85251607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南关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咨询电话:0431-85260091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宽城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1777号

咨询电话:0431-89991021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二道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乐群街2887号

咨询电话:0431-84638004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绿园分局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洛阳街1155号

咨询电话:0431-8781283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咨询电话:0431-84858678

长春新区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湖大路5799号

咨询电话:0431-81335744

申请办理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的要件、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可点击长春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者长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网站()查询。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咨询,可拔打电话:0431-8080。

四、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项说明

1. 月20日前由国土、房产、林业部门受理的各类登记业务,仍到原部门领取登记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年11月20日起新受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按照规定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2.原登记机构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登记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3. 国家规定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暂不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给予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仍由原部门负责办理;过渡期结束后,统一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4. 房产、土地、林业各部门应当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后,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原房屋、土地、林权登记证书、证明和登记专用章的清理及销毁工作。

2016年11月16日

精准扶贫督查情况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我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由区四家班子有关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区督考局、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五个督查小组,于6月21-23日对全区20个乡(镇)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现场应知应会测试、听取汇报、查看档案、进村入户核查、产业项目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乡(镇)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结果反映,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能重视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到位,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有创新有亮点,精准帮扶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精准脱贫工作方案,特别是今年预脱贫摘帽的“15+5”的贫困村均制定有2016年的脱贫计划或工作方案。根据“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结合兴宾区实际,按照“321”的要求,即处级干部至少结对联系3户贫困户,科级干部至少结对联系2户贫困户,一般干部和村委干部至少结对联系1户贫困户。明确工作职责,上下联动,组织机关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进村入户,集中精力抓好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

(二)精准帮扶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均已到位,大部分第一书记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自己挂点的贫困村屯情况都基本掌握,较熟悉实情。在入户调查过程中,群众知晓率较高,日常工作表现出色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有:高安乡高连村第一书记、凤凰镇武宜村第一书记、三里村第一书记;正龙乡屯口村第一书记、蒙村镇洪江村第一书记、南泗乡下莫村第一书记、石陵镇上球村第一书记、桥巩镇毛塘村第一书记、良江镇松柏村第一书记和权村第一书记等。二是各乡(镇)作战图大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从基础设施建设到产业发展、贫困人口分布标识清楚,没有漏项、漏村、漏户、漏人等现象。做得较好的有七洞乡、石陵镇、高安乡、陶邓乡等四个乡(镇)。三是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好。录入系统户表、村表、屯表、移民搬迁等数据准确、完整,采集的信息和录入信息高度一致,准确率高,如城厢镇、石牙乡。四是工作务实有创新。为更好推进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各乡(镇)在严格遵守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工作的程序基础上,群策群力,在一些环节上也进行工作创新,以点带面,取得良好成效。凤凰镇政府积极与银行洽谈,为贫困户申请小额信贷做好准备,鼓励武宜村贫困户利用山地优势,种植林木,勤劳致富;高安乡依滩村鼓励农户自主开办小型养殖场,并初见成效;桥巩镇毛塘村的帮扶单位即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与广西育茂农业有限公司洽谈合作,免费赠送贫困户每户1—4头小乳猪,年底前由育茂农业公司以每头2500元的价格向贫困户回收,积极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七洞乡产业扶贫(种桑养蚕),初具规模,已给贫困户带来实际收入,发展前景较好。

二、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一是部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工作的思路不清、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二是在测试应知应会过程中,仍有部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扶贫助理及工作人员、第一书记和村委干部对贫困户脱贫标准的“八有一超”、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十一有一低”的要求和内容都不清楚,答题效果不理想;三是部分乡(镇)扶贫专职人员配备不足或业务不熟悉,使精准扶贫工作进度缓慢。

(二)对结对帮扶干部满意度测评效果不理想。多数乡(镇)部分群众对脱贫的标准和帮扶的相关政策知晓率低,对帮扶的单位和干部不熟悉,不满意,给今后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材料归档不够完善。在前期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的信息采集表中,一乡(镇)仍存在诸多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数据不一致,不按照督查文件中的档案目录整理归档,没有把档案材料分类装订成册。

(四)作战图制作不规范,内容有错漏。大部分乡(镇)在制作作战图时,没有按照要求制作,形式不规范,内容不统一,规格参差不齐。战图上的数据、文字不够准确,帮扶需求、帮扶措施逻辑不符,如帮扶需求写低保,帮扶措施又填产业扶贫,“八有一超”攻坚项目没有及时跟踪、及时更新,造成脱贫计划和攻坚情况不明。

(五)帮扶联系卡问题多。各乡(镇)帮扶联系卡制作模式不统一,所写内容有差错。同时仍有一些贫困村帮扶联系卡没有上墙。

(六)“雨露计划”宣传有待加强。大部分乡(镇)、村“雨露计划”宣传不到位,未能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七)部分第一书记履职能力不强。有的驻村第一书记对自己的职责不够明确,工作态度不够端正,怨言多,积极性不够,没有紧迫感,未能积极与所挂点贫困村的贫困户之间进行交流,为贫困户谋划脱贫的主动性不够,群众对第一书记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很低。甚至个别乡(镇)的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没有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必须以本次专项督查为契机,逐一对照贫困户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整改清单,举一反三,加快落实整改,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坚决打赢我区“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开局之战。

(一)整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政策宣传要到村、到屯、到人,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工作的知晓率,便于群众监督。

2.加强领导,靠前指挥。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亲自过问,做好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人员具体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自上而下的层级管理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层层负责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3.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要加强对各村的督导力度,督促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搞准精准扶贫工作,确保贫困对象准确无误、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真实可靠,加快工作步伐。

4.强化考核,严格奖惩。把脱贫攻坚的实绩,作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区直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奖惩制度,对在帮扶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领导班子予以问责,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整改时限。此次整改必须于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并撰写整改落实情况汇报(乡、村级作战图拍照片上传至区指挥部办公室邮箱),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兴宾区精准扶贫指挥部322办公室。汇报材料电子版发到区精指办邮箱:xxxxxxxxxxx@。

精选各类写作材料摘抄(推荐)二

(一)课程概括

这学期我们学了一门新的课程--《经济应用文写作》,此课程是由郑云翔老师主讲的。本书介绍了经济应用文写作的基本知识,讲解了写作基础知识、行政管理文书、日常事务文书、经济活动文书、会议活动文书等内容。明确以实用性为目的的写作。同时借助一些真实的事例、文书等办公文件集中的反映了实用性、真实性、思维的逻辑性等特点,要求学生要有严谨的思维逆向能力与较强的写作能力。

(二)教师教学模式分析

《经济应用文写作》在课程教学上要求比较严谨、思路要清晰,借助的事例要有鲜明的代表性,老师的教学模式上分为两种不同的方法相结合。在课程的实践活动中,老师注重启发学生的自主思维能力,将课程安排的知识与培养学生能力相结合。例如在求职信和应聘信的写作上,我们是用一次课堂模拟应聘面试的实践活动来突出展示的;在商务谈判方案的写作上,老师当堂课就要求我们根据活动的要求,分组进行商务谈判等等。在每次实践活动之前,老师都会先说明下一节课的实践活动任务,要求同学们提前去准备资料,也会根据不同实践活动可能出现的问题情况适当给同学们一些建议,但更多的是,鼓励同学们自己用心去准备,并在准备的过程中学会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而相对于理论知识,老师在授课形式中,以课堂理论讲授为主,主要突出文体的写作特点、格式的要求,穿插事例分析,最后再布置作业简单一线教学模式。郑云翔老师再运用独有的语文课堂朗读法,在每节课堂上要求学生朗读课程的重点内容,让学生明白声音在文字表达里也可以充当一种艺术,从而用声音来表达情感,言为心声,进一步体会语言的心境。并借助这种独有的朗读法让学生们深入尝试“读出事例的本质”,让学生结合自己的鉴赏与之相体验,激发不一样的想法。

(三)学生学习态度分析

实际上,对于一门课的学习,学生更多的是带着应付式的态度去学习,也许是现代应试教育的深根蒂固的影响,也许是学生们体验不到经济应用文在现实生活的作用,因此同学们在对待这门课的学习上,普遍积极性不高。但郑云翔老师尝试从不同的角度去促发同学们的思维,调动同学们的课堂主体位置,让学生带着每节课的问题去深入学习。此外,每节课老师都会借助一些有代表性的例子去引出文章中的重点,也会安排一些实

践性较强的作业给同学们练习。特别是在第一节课学习时,老师就用了话题:我的人生规划、人生中最想做的十件事、这学期的学习规划等来让同学们对写作有初步的认识,也借此鼓励同学们思考当下的学习生活态度及未来的努力方向。同学们对这门课的兴趣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第一次课的学习与培养,学生明白老师的教学思路和方法,与让老师明白同学们的学习态度、兴趣同等重要,只有从双方面的想法出发,才能有所学习,有所探讨。

(四)从双方面分析总结

《经济应用文写作》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科目,在现代社会中也占领重要的位置,在公司的各种文书中都突出其鲜明的特性,固有的文体格式、严谨的语言组织能力等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老师在教学模式上也要不断的创新,改变一味的教学灌输法。特别是在理论知识的讲解上,要有适当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兴趣。

1、在教师教学的立场上

如何培养学生的经济应用文写作兴趣,提高学生的积极性。1、老师要让学生明确经济应用文写作在现代社会的重要作用,其次在授课的过程中,不断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给予充分的指导。2、注重课堂写作训练,把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应用文写作还要培养学生的写作能力和创新思维习惯,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采用问题主导教学的课程组。提倡“提出问题--引导学生思考--讨论解决方案--对比论证--得出结论”的思路。此方法可以比较适用行政管理文书中的报告的写作、请示的写作、批复的写作、函的写作等。再则遇到相类型但本质不同的文书写作,例如“请示”与“报告”时,就可以运用文体格式要求进行对比,引导学生明确其中的区别。这样的方法不仅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训练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与分析解决能力。

(2)情景教学模式。则是以案例或情景为载体引导学生自主探究性学习,以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在合同和协议的`认识与写作。老师让我们在课堂上模拟商务洽谈。分别按学号来进行选题,其中4位同学两两相对模拟洽谈双方,1位同学模拟洽谈记录员。借助这一课堂学习环境中的情景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同时,在我们进行商务洽谈的过程中,遇到不懂或不理解的地方老师会及时进行指导,或者小组内部之间通过交流的商榷和讨论。

2、在学生的立场上

老师在备课的过程中要理解教材,哪些是学生必须掌握学习知识,需要通过怎样的方式让学生更好的掌握课程知识。同时,老师要提前去深入实际,了解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也许只有真正了解了学生,才能有针对性地提问,恰当地把握问题的难易度,使老师提出的课程问题提问更加有效。

教学活动是师生的双边活动,但有时由于教学双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同,有些课程内容在教师看来比较容易,但从学生的角度看可能存在较大的难度,由此可能会出现的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接受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教师应站在学生的

立场去思考,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帮助学生实现由难到易的转化。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我们的教学活动都应围绕学生这个主体而展开。

(五)个人学习体会

从陌生、高难度的一门实用性的经济应用文写作中,使我收获最多的就是自己能清楚的认识到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回归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是对一门课最好的诠释。从最初在写作上出现的语言苍白,组织语言写作能力的不足,总会出现断断续续的思维想法,或者是自己第一次学到这样文体格式固定、针对性较强等诸多限制的原因,使自己不怎么感兴趣,但随着深入的学习,渐渐明确应用文在现代企业文书的重要性和老师的细心教导后,自己慢慢的也找到各类文体的写作思路,虽还是觉得内容很枯燥,写起来难度大,但用心去学,去思考,总会有另一种收获的。

以下附上我本学期的写作作业:

我的人生规划

一 策划目的:

我的人生需要在有目标、有方向中自由穿梭。对我而言,大学的意义就在于自我召唤,找到一生可以努力的方向,做自己喜欢的行业与自己擅长的领域。同时,在大学即将毕业时,能充分的认清自己的生活定位,与为之可以终生奋斗目标的。

二 总体目标:

虽然我现在拥有的学历是大专,所学的专业是工商企业管理,但我的人生规划目标是:当一名历史老师,加入义工社,成为一名有责任和爱心的人。

三 人生规划的意义:

我想要过有意义的生活,首先必须对自己的生活乃至人生有一个清晰的目标和前进的路径。正如歌词中所说的,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你想要一个正确的生活方向,都要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磨练和经营。其中重要的是:我必须要对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有着清晰的认识和正确的规划。有了目标,沿着规划好的路径脚踏实地地前进,才能达到成功的终点。

四 个人分析:

(一)现在的状况:

本人现在就读于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虽然在学习本专业的成绩上表现不错,但我在高中到现在就十分喜欢历史,也一直视历史教育为以后的奋斗目标,同时,在高一和同学的自主组织到偏僻的山村给一些家里无法供钱上学的小孩补习,也定期去孤儿院和老人院那里给予点滴的关怀。所以,在现在的大学里,除了学好本专业知识外,

也时常去旁听历史课和参加学院青协的家庭服务队。我想过有意义的生活,给身边的人带去不断的关怀与爱心,一直是我以后的人生规划。

(二)个人做事风格分析:

有奉献精神,比较容易接受新的知识,不断通过自学扩宽各个领域的知识面。为人真诚,无论是对家人还是身边的其他人,努力学习,善于思考。但意志力不够坚持,对一件事恒心不足。

五 未来规划

(一)前三年的短期规划:

1 学好相关历史教育课程并回顾巩固之前学的知识。

2 提高师范技能水平,争取获得相关奖项。

3 做好自学本科的相关准备,了解各大高校的自学考本科信息。

4 争取机会参与教学实践,能找到一份历史教育的实习工作。

5 工作期外的时间去孤儿院做义工,帮助更多的孩子。

6 认识更多的朋友,不断的在他们身上看到值得学习的东西。

(二)具体实施:

1 学好本专业的同时,课余时间多去旁听历史教育的相关课程,遇到难题及时向老师请教,或者到图书馆去查相关资料。

2 坚持每天早读和晚上自习的习惯。

3 不断加强教材与实践课程想结合,并不断向同学和老师相讨论,培养自己的教学能力

4 加强普通话和计算机等方向的深入研究。

5 有意义的进行一两次远途旅行。

(三)长期规划:

1 取得自学本科证,成为一名有创新教育特色的历史老师。

2 拥有自己的爱人和家庭,有一个温馨的家庭。

3 不断用自己的行动去感染更多的学生去关爱和帮助需要的人。

4 掌握更多领域的知识,对教育不断深入的摸索,拥有一个良好的团队和和谐的信赖关系。

(四)具体实施:

1 坚持阅读,常作笔记,练习写作。通读教材和通史,认真反思,不断提高教学起点。

2 不懈探索,追求个性化教学风格。结合实际情况和自己的教学特点创立自己课堂教学的基本模式。

3 与更多热爱相同的兴趣的人一起做公益。

4 和爱人和家人去想去的地方旅行。

六 结束:

其实想要过有意义的人生,就一定要有明确的目标和不懈坚持的动力。不断的了解身边的亲朋好友和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不管生活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都能认真的对待。同时,不断的培养和扩宽自己的知识面,在困难面前努力站起来。还有,关爱家人与朋友,更好地了解他们。

精选各类写作材料摘抄(推荐)三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c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

“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所签订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本合同的受益人与本合同的委托人为同一人。

“自益信托”:指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指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特别委员会”:指根据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本信托计划项下设立的,为应对_________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异常问题而设立的特别议事组织。

“《特别委员会规则》”:指受托人为特别委员会成立、运作而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该规则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附件,构成本信托计划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信托计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运用于专项受让aaa公司/集团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权,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为受益人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资金的用途

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计划,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以_________经评估并经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股权受让价格,aaa公司/集团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所取得的总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

第四条 受益人

本合同项下信托为自益信托。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本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_元)。

3.委托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资金专户。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规定缴付上述信托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另行与其他投资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 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全部交付之日止。但自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开始之日起60日内,本信托计划所确定的信托计划资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规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的,信托计划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全部的信托资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和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2.本信托计划的成立:本信托计划于信托计划资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个工作日(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成立日”)成立。信托资金在委托人的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与信托财产一起支付给受益人。

第七条 信托生效

本合同项下信托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之日(以下简称“信托生效日”)生效。

1.委托人已按照第五条的规定,足额交付信托资金;

2.本信托计划成立。

第八条 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第九条 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信托财产的范围

1.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按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管理和运用。受托人对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应单独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并建立单独的会计帐户进行核算。

2.信托财产的范围,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3.信托计划资金;

(2)受托人以信托计划资金受让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3)前述(2)项股份产生的各项红利及其他权益;

(4)_________清算时,受托人作为股东所取得的清算财产;

(5)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6)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十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享有的一般权利如下:(a)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b)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c)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向受托人提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的请求;(d)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e)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除上述一般性权利外,委托人在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项下,享有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规定的条件,向本信托计划项下特别委员会委派成员的权利。c类信托合同委托人所委派的特别委员会成员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特别委员会职权范围内,享有表决权、批准权和否决权。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信托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

(4)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接受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约束,同意按照该规则规定,委派代表参与特别委员会;

(6)向本信托计划项下受托人提供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资金,通过另行设立资金信托的方式,满足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变现;

(7)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以_________股东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规定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权利;(b)根据_________章程的规定,通过_________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选举、罢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c)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d)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_________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和对_________的业务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的权利;以及(e)《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

(4)根据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进行权利质押,但根据本信托计划和相应资金信托合同规定,及为实现本信托计划项下受益人的信托利益所必须的除外;

(2)根据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本信托计划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财产管理报告和信托财产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5)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限制

受益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分配请求权。在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的分配。

2.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在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前,不得对特定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享有要求任一个普通受益人或全体普通受益人等比例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b类信托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信托受益权的权利;

4.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益人应根据本信托计划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推介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用、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6)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7)信托报酬;

(8)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9)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10)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信托存续期间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 信托报酬

本信托计划的信托报酬总额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其中第一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由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并受托人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取。第二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托报酬为_________万元,由受托人分别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满一年和两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取。

第十五条 信托收益

1.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的来源:本信托计划项下的总信托收益,为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托计划资金和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后的余额。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为总信托收益减去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应分配的收益后的全部剩余信托收益,按照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由本合同受益人享有的收益。

2.受益人的实际信托收益取决于_________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和用于分配的利润数额,以及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收益的分配情况。

第十六条 信托收益的分配

1.信托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数量:本合同项下信托收益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受托人应当按照本合同信托资金额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向本合同项下受益人进行信托收益分配。

2.信托收益分配的领取和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托人于_________利润分配实施后十五日内,向本合同受益人进行分配。受托人在信托收益分配之日,将受益人应得之信托收益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

1.信托存续期间的信息披露

(1)在本信托计划推介期间,本信托计划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放置于受托人营业场所,委托人可以查阅。

(2)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每半年制作信托资金运作及收益情况表、信托财产风险状况动态分析报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项说明,在委托人、受益人要求查询时,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在受托人营业场所进行查阅。

(3)在本信托计划成立每满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年度管理、运用报告书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以下列方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a)受托人营业场所存放备查;(b)在受托人网址_________上公告;(c)来函索取时寄送。

(4)受托人在实施本信托计划过程中发生信托目的不能实现、因法律、法规修改严重影响信托事项时,应在知道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形式通知委托人与受益人。

2.信托终止后的信息披露:受托人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编制信托财产清算报告,并以本条第1项第(3)小项规定的方式报告委托人与受益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

第十八条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

1.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和受益人信托财产的分配:本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财产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归属于受益人。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和信托计划的规定,负责信托财产的保管、清理、变现、确认和分配。在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后的剩余部分,归全体特定受益人,由受托人按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期间:受托人应于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终止后40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信托财产分配日"),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

3.信托财产的分配方式:本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以股权方式,向受益人进行信托财产分配。对特定受益人,应采用股权的方式进行分配,在满足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财产分配权后剩余的_________股权,受托人应当按照特定受益人信托资金占c类信托合同信托资金总额的比例,直接分配给各个特定受益人,并负责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4.在本信托计划终止后,直接分配_________的股份时,_________股份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5.信托终止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受托人应当于本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受益人应分得的_________股份过户至受益人名下,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过户手续。

第十九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之受益人,不得以本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偿还债务。

经受托人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第二十条 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

1.对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

(1)信托期间,本信托计划项下之优先受益人有权按照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过受让其信托合同的形式,受让其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优先受益人请求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时,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转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向受托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2)在信托终止前2日,本信托计划项下优先受益人应当将其全部信托受益权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义务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由受托人负责落实。上述转让不收取转让手续费。 2.对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受让:受益人有权按照本合同和本信托计划的规定,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或其指定的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受益人要求普通受益人向其转让信托受益权时,普通受益人有义务转让上述信托受益权。上述信托受益权的转让价格,为转让的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资金额,与以该合同规定的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实际持有期未支付信托预期收益之和。受让方应当按照转让的信托合同信托资金额的0.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第二十一条 优先受让权第二十二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_________的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本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任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终止信托。

2.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3)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4)当_________净资产下降到本信托计划成立时的70%或以下时,特别委员会作出决议,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由受托人贯彻实施;

(5)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3.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因受托人解散等导致受托人不能履行受托人职责时,在经委托人认可后,由受托人在解散前选定新受托人。新受托人继续履行受托人职责。

第二十四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本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六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整体性

本信托计划(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本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本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本信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在签署信托合同后,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对本信托计划项下各类信托合同(包括a类、b类以及c类信托合同)当事人之权利、义务,并确认上述权利、义务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对本信托合同的违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本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且均无异议。

第二十九条 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条 合同签署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持_________份,受托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精选各类写作材料摘抄(推荐)四

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指_________公司。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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