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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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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精选8篇)
2023-11-12 08:19:21    小编:ZTFB

总结是一次探索,它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和他人。怎样提高总结的质量和效果?透过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总结的不同风格和差异化的写作技巧。

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篇一

在高二那年的暑假,别来无事,我和老爸帮着他一朋友更新屋内装潢,老爸的朋友说:“德叔的二儿子死了。”

德叔是我们镇上的医生,邻近的孩子没经过他手照拂的恐怕没有,而孩提时体弱多病的我,对他更是熟悉。

德叔的二儿子和我年纪一般大,我俩第一次见面时是在八岁那年,刚好循着我一年一次的重感冒发烧。在我倚着老妈打着点滴时他也和他母亲进来了,不过他是被拽着耳朵进来的,他母亲进门就提着大嗓子嚷开了:“老德,看看你儿子,不学好又去游戏厅了。”德叔铁着脸,一言不发地观看着病人的状况,而医生的妻子张嘴就开骂,骂她的儿子不学好,骂他不好好读书整天胡混,词语的粗秽诙谐惹得病人和家属们哈哈大笑,连老妈也含笑盈盈的,但我却觉得并没什么值得哄乐的,打骂孩子好像是成年人一乐趣,那些教育仿似可以闹出很多笑话来,所以他们才肆无忌惮的放声吧。

我看着医生的儿子,目光夹带着怜悯,而医生儿子鼓着通红的眼球环视四周哄笑的人,像拓版书籍一样打量着每个人脸上细节,当他与我四目相对时却怔住了,可能是因为我除了他父亲外独一不笑的人,但随则他眼里迸出了更大的怨怼,那怨恨仿似要把我的脸剥出来印在自己脑海里一样,虽然此时我如病猫一样,不过仗着他父母在场我也瞪着眼睛回敬了他,然后我们像林木间两个老虎的偶遇,而它们都是在追寻着另一个母老虎的气味而来,为了夺得最终荣誉与后代的保留权,我们都不甘示弱。

我俩的第二次偶遇情况大抵有些不同,那时我正好复读六年级,刚好脱离了病猫行列长得膀大腰圆的,偶遇的地点是游戏厅,不复当年的医院,可是我俩之间的恩怨尚在,不要言语挑明我俩默契地坐下了拳皇的机台前,按着键钮摇着小杆互相厮杀,噼里啪啦的声响引人瞩目,仿似有仇的不是我们俩而是那台机器一样,在最终胜负还没有判定时,在母老虎还不属于我抑或他时我俩被游戏厅的老板赶出来了,老板大骂着:“你们两个兔崽子是来拆老子店的吧,以后敢来这里看我不弄死你们。”看着老板比我长得更膀大腰圆,我俩只得忍气吞声,悻悻而逃,那母老虎最后也没属于我抑或他,却被老板占据了。

第三次偶遇在我逃了补习班混入网吧的时候,他刚好在里面出来,我俩相视一笑,当年恩仇一朝泯,然后我请他上了网,他请我吃了杯面,末了他对我说:“以后再到医院报我名号,让我老爸给你打折。”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惦记着那段无妄的仇恨在诅咒我,所以当时我是哈哈大笑着说:“好的。”

第四次,我俩没有第四次的偶遇,然后老爸的朋友就对老爸说:“德叔的二儿子死了,泅水淹死的。”

他死了,我不知道他的葬礼,也没人告诉我他的葬礼,他还没告诉我他的名字,也没要我前往吊唁,他就死了。

父亲的朋友再说道:“记得前年德叔花了大价钱买了两棵三十多年的榕树种在门口,我们邻近的人都去劝阻不要,告诉他榕树不容人,他呵呵着说不迷信,可是他二儿子死了第二天他就把两棵木给砍了,你看,那句话就灵验了。”

抽展的榕树让我想起中学。中学大门内,那棵榕树就伸展着枝叶向我们投来一片庇荫,因为过于茂盛所以春日新抽的枝桠让我无从分辨,而夏日的青葱又好像无从说起,深秋尽管落叶,但对于春夏的抽展,落下的概而只有九牛一毛,那份庇荫好像从未衰减,哪怕在寒冬刺着生冷的风。

在我中学报到那天我和东少就蹉惊它的庞大和茂丰,东少对我问道:“你说这要多少尿才灌溉得出来?”我回答说道:“大概够把全学校的人淹死了。”他点了点头。

中学里只有一个校工兼理保安,那是一个温和而又不失幽默的老头,他姓梁,故而我们都叫他梁叔。梁叔和学生关系很要好,好到只要我和东少在上课时嚷了一声梁叔他就开门让我俩往网吧混去,也好到我迟到捧着河粉嚷了一声梁叔他就拿着酱油开门然后我们就地而吃,吃饱了他就拍拍我的肚皮说:“回去好好上课。”然后我复了一句:“好咧。”

中学时男孩大抵发育了,而女生也大抵发育完成,发育中的男生精力都旺盛的无处发泄,所以常常一大队一大队的聚在榕树下,不知道先是哪队的人起的头,指着另一对带头的人喊道,“弄死他们!”然后两队就开始“厮杀”了起来,但奇怪的是,榕树不容人这句话在中学里从不应验,最多的也就是一两个打到头破血流老师就上前来喝止了,可是不抵用,那些老师也不敢上前去制止,怕那些曾经不小心的得失让学生记仇趁机殴打上一顿,这事也有前例。不久校长也来了,拿着喇叭恐吓着处分,却还是不抵用;这时梁叔姗姗而来,他扯着粗犷而不宏亮的声音嚷道:“差不多就好了,消停一下,回去上药去。”然后那些斗殴的人便一哄而散了。老师和校长都无可奈何,只是训导主任上前埋怨道:“梁叔,既然你的话抵用,为啥你先前不出来?”然后梁叔就假痴不癫的说道:“哪敢上前,哪敢上前,你们的话都不抵用,我怕他们揍我咧。”这时校长铁青着脸一言不发便往着他的校长室走去,像国王凯旋而归再复国土又是另一番风景。发育完成的女生喜欢在晚自习后坐在榕树下,携着早上斗殴的某个男生耳鬓厮磨,而我和梁叔两人看着发愣。有顷,梁叔问我:“小子,想着什么呢。”我答道;“明天没钱吃河粉了,都被网吧坑光了。”

“哦。”梁叔答道。

“那你想着什么?“我反问道。

他缓了一缓,悦慰说道,“想我家婆娘咧,想她沿着村尾的那条田埂扛着锄头大步往家里回喊着‘老头你又回来了’。”然后在我脑海里浮现出张飞对着长板桥大喝:“曹贼老头,你又回来了。”陷入浮现时梁叔转看着我,说道:“发楠,你这孩子不同,聪慧,就是不爱学好,这可不行,多读书才有出路。”我呐呐的点着头。

到了第二天,我在换下的旧衣服里还是翻出了一块钱来,只得捧着一份河粉愧疚着往学校赶,想着今天不能和梁叔坐在一起侃大山吃河粉时心里泛起一阵莫名的怅然,然后不知怎的我竟想起了昨天晚上梁叔和我说的那一席话,多读书父母也和我说过,老师也和我说过,但是他们的话语中总会夹带着愤怒和失望,而梁叔不同,他的话里带着感喟和不舍,又夹带着莫名的期许。

不觉间到了学校,我把铁门拍的轰响,嚷道:“梁叔,开门啦,开门啦,迟到了。”可是在保安室里出来的不再是梁叔,是一个彪型的汉子,黑黢的.皮肤上挂着和大榕树的深绿一样的军衣,那种浓绿都沉重而化不开的颜色,他睁圆着眼睛扯着公鸡提鸣的声音说道:“嚷什么,嚷什么,都迟到了还嚷嚷。”我愣住了,待他打开校门口的铁门后我蔫着声音问道:“梁叔呢?”那汉子瞪了我一眼,把我吓得脖子一缩,随则他哈哈笑了起来:“都说着学校的毛猴会打架,怎么都这么没种,来了就问梁叔呢,梁叔被辞了!梁叔呢。”我迫切的问道,“他怎么被辞了?”那汉子盯着我手里的河粉,再瞥了我一眼,一把夺了过去,蔑然说道:“校长嫌他管制不严,天天让你们群架斗殴,还放你们这些毛猴迟到早退,就辞了。”他翻开袋子,看了一下缥缈的烟气在还温热的河粉上攀爬而出又瞥了我一眼继续说道:“这次就放了你,以后你还迟到就别想着进来了。”

坐在教室里,我第一次明白了离苦,也明白了所谓的分别无需再见,但那些记忆会每天在你心头里翻滚而遏制不了,最终会流淌在你的血液之中逼上你的脑门冲击你的泪腺化为泪珠。再想着我的河粉,突然不甘充斥了我的脑门,迸发无可遏制的怨怼来,我唤来了东少,两人气冲冲的想着找他算账去,一报夺我河粉之仇,那仇恨比两个将要争取后代权的狮子还要深厚凝重,他抢去的是一个饥饿的雄狮口中的那块肉,我们要让他后悔;但去到校门口后,见到的是他举着一根高压电棍,对着早我俩到了的一群毛猴趾高气扬地笑他们“没种”,那根电棍噼啪做响,真似一只毛猴在嘲讽着我们一般,突然我想起当年三万的八国联军掠夺一个腐弱的大清皇朝,而那些皇城守军虚张哗然便卷着自身家产落荒而逃,那是怎样的一番悲宏而凄惨的水彩画。

后来每次迟到我都会自觉往网吧里走,抑或没钱了,就去游戏厅希望能再次偶遇医生的儿子,但每次满怀期待,却又满怀失望而归。学校里大抵发育的男孩,他们也不再在榕树下斗殴了,因为那么一次,两人一言不和扬起了拳头,便在那个汉子的电棍下颤抖而分,那些赶到的小伙伴们皆缩头怯退,一次短兵相见就戛然而止,留得一场虎头蛇尾闹剧被校长看在了眼里,他在校长室内,含笑盈盈,像看着凯旋的将军为他收复了失土又是另番风景一般。接着他对着下面俯首称臣的老师说道:“下面说说早恋处分问题吧。”继而之,那些发育大抵完成的女孩便不复在榕树下莺莺燕燕了。

在我中学毕业后的翌年,再次路过校门时才发现不知何时那棵大榕树已经被砍除,整个校园骤然显得空旷无物,视觉一片光明,但我蓦然觉得,那个年少晃烁的岁月,却被盖上一抹阴霾,怅然若失。

榕树正是不容人,所以它看着年少的毛猴一届一届的毕业,读入别的校园,或者混杂于社会,再抽出新的枝叶,看着一届一届的稚童入学,看着他们年少无知,看着他们懵懂成长,而它的伸展最终也没覆盖了谁的人生,只在那段发育和大抵发育中的年月中蓦然觉得,我们都长大了。

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篇二

享有“酒圣”之誉的霍飞第一次醉倒了。

待他醒来的时候,骆小燕正好带着恋人赵为峰来到他的房间。“你们好!”霍飞礼节性地向他俩表示问候,因为酒力未完全消退,头还绞痛,说话之时,不禁轻哼了一声:“唉哟”,骆小燕看着他虚弱的身子,走近去用手摸了摸霍飞的前额,然后用热水热了张脸巾,盖在他的额头上。

“何苦要这样。”骆小燕说。

“不要紧,关系不大,谢谢你!”霍飞感到全身一下子舒服了许多,赶紧答道。

“不要做这样的傻事。”骆小燕劝慰他。

霍飞转过头来,看见赵为峰满身不自在的样子,立刻领悟到了什么,显得束手束脚起来。赵为峰由进门时的彬彬有礼而变得淡然无语,他拿不出更多胜利者的豁达的表情,霍飞看得真切,凭他灵敏的感觉,无形中触念到了某种含义,心里甚不是滋味。

霍飞和骆小燕在同一个线组上班,一年前,霍飞从其它线组分到骆小燕所属的采写组,当组长。由于霍飞还没找对象,单身一人,因此关系较好的金鹏出主意说:“你同线组的骆小燕可以,赶快抓紧。”起初,霍飞并不太留意骆小燕,认为她长得虽然可以,但也不算蛮舒服,现在金鹏叫他“赶快抓紧”,霍飞便开始有意识地观察和注意她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摸底,霍飞了解到骆小燕要求非常高,追她的人都一个个败下阵来,扫兴而退。由此霍飞从内心对她产生了好感,觉得她确实具有一般女孩不能同一而语的优点和美德,他认为这个妹子有那么能干,思想品质也好,性格典雅,每天业余时间都是在宿舍里看书、织毛衣,不像其他一些女孩子,有空就搓麻将,逛大街,上舞厅,是个大家闺秀,将来一定很持家,就这样,霍飞打心里喜欢上了骆小燕,脑子里每时每刻浮现出她的身影,在霍飞眼里一向是“一般化”的骆小燕此时是那样的漂亮动人,白晰的脸蛋,喜人的辨子,苗条的身材,轻盈的步伐,简直就是一朵水中花,碧水风荷般的气质,多么清秀,而且嘴巴又甜,笑脸弧又好,一脉温情于斯,霍飞真是越看越悦心。

霍飞动了追骆小燕的念头。他做好了一些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准备工作,写了一封长长的情书,并心想,不管怎样,先投石问路,向她表白一番,无论她态度如何,总算有了个开端。他千瞄万准,找了个空档,敲响了骆小燕的房门,一阵静坐之后,霍飞暗自掏出那封情书。

“骆小姐,有个男孩写了封信给你。”霍飞没说是自己写的。

“我不看。”骆小燕没少接这种信,已很厌烦了。

“他叫我一定要交给你,”霍飞自顾把信塞到她手中,并叮嘱说:“你一定要看,并给他一个回信。”说完急忙走了。

或许是方才太紧张,霍飞走出房门后全身打了个冷颤,不禁下意识地用双手夹紧了身子。不过没过多久,他又美滋滋了,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两边嘴角泛起浪花状的旋涡,庆幸这个开头还比较顺利,心里想着明天上班的时候,骆小燕脸蛋红扑扑地微笑着答复自己。他这个人就是这样,常常想出一些美好的事情进行自我安慰。可是,第二天上班时,骆小燕连往日的笑脸都没有了,而且还处处回避他,像是有点拘他似的,霍飞立即明白了几分,但他转念后一想,可能是我平时对她不太热情,她不相信我的感情,也或许是太突然,女孩子一时还不好意思,多给她点时间让她考虑。

霍飞碰了一鼻子灰后,对骆小燕关心有加,事事为她着想,处处为她开脱,偏爱之心张眼可见。一次,骆小燕因为回家办事没及时赶上来单位的班车,缺勤一天,按规定,应作旷工处理,但做为组长的霍飞不但没做旷工考勤,相反还作满勤上报,以前曾有旷工记录的人不服,告到了主管副总那里,霍飞在主管领导面前解释得脸不变色心不跳,说什么骆小燕哪天哪天加了班,这次算是互抵云云,弄得领导也不好再追究。另一次,骆小燕因工作不小心,与同线组的妹子小陈发生了口角,并且还产生了肢体接触,按理说,骆小燕先动手“指”责对方,不对,但霍飞却批评小陈说:“你语言出口太恶,是逼着她出手的,你错在前面,此事你就不要做声了。”小陈心知他的意思,看在他是组长的份上,也就没再怎样,含含糊糊了结了此事,这样,骆小燕“梅开二度”,两次轻而易举躲过了麻烦,平平顺顺下了地。过后,别人都说霍飞脑子活,有协调能力,骆小燕也对关系要好的同事说,霍飞这人处事还有几分小聪明嘛,难怪同线组的人都说他精于世故,老谋深算。霍飞知道骆小燕对他有好评之后,更加积极主动,竭力抓住一切时机,挖掘深度。一天加夜班,尽管外面刮着狂风,天公愁眉苦脸,下着大雨,霍飞还是利用一个班中小憩的时间把她约到大门边,急于把情感表达。

“小燕,我是真心的,我的心完全被你占据了。”

“组长,谢谢你的好意,我现在不想找男朋友。”

“为什么?”

“因为我说已经找男朋友了,别人都不会相信,只好这样说。”

“根据你的诚实为人,我相信,可是你也可以多选择一次嘛。”

“那不是太‘花’了?一个女孩子是不应该那么‘花’的,尤其是好女孩。”

“那根本就不算……”霍飞的话还没说完,骆小燕扭头就跑了,还抛出一句:我会记着你的话的!弄得霍飞好久都独自呆在那里。

说到“花”字,他猜测到骆小燕是在说他。以前,他曾与移动电台一个姓徐的女孩有过初恋,经过交往,霍飞嫌她太过于自我表现,行为轻佻,女侠气太重,不娴静,有欠贤淑,不中意,于是分手了。分手倒还不要紧,可闲话就来了,别人说霍飞是个“花花公子”,太“花”心,加之那女孩哭哭啼啼地在背后造谣,而且还有一些多话水的人在旁边帮腔,说得霍飞一字不值,因此霍飞的“名气”就此打开了。霍飞对那些闲话很烦怒和委屈,可事情已经到了那种地步,他也申辨无力了,他只得相信“身正不怕影子歪”,心想,“我霍飞虽和她有过一段‘光辉历史’,但我并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只是出于互相了解的目的同她接触,也没什么出格和越轨的地方,问心无愧,任你们说去。”诚然,这只是霍飞单方面的想法,站在别人的角度,别人怎么看,怎么想?不是已经给了他一顶“花”帽吗!

霍飞回过神来,越想越觉得有必要跟骆小燕解释一下,表明自己是清白的,可这种话很难为情,怎么好开口?就这样,骆小燕嫌霍飞不专一,而霍飞呢,虽说有苦衷,却无从跟她说起,所以俩人的内心都有顾虑,关系一直不明朗,时隐时现。有时骆小燕对霍飞很热情,有时却又很冷淡,随着时间的推移,霍飞喜欢骆小燕已成为单位里公开的秘密,一些跟霍飞经常来往的女孩看见他的力量有点不够,便暗暗在旁边为他敲边鼓,“小燕,其实霍飞这个人相当不错的,人又聪明,又能干,各方面都可以的。”

“这个人我比较欣赏,但我已告诉过他,我现在不想找,尤其不想在本单位里找,所以暂时不考虑这个问题。”

“在哪里找不是一样,只要他人不错,对你好就要得了。”

“年轻人,不要过早儿女情长,而要趁大好时光,有所作为,再加上这里人手多,房子紧张,以后各方面蛮作难。”

“你也不小了,谈恋爱不一定影响工作,有时反而有促进作用,至于住房,以后上面总会想办法解决的嘛!”大伙都这样开导骆小燕。

后来,这些话传到霍飞耳里,他仔细一分析,认为骆小燕不是在说真心话,可能是不太喜欢他,因为真心喜欢一个人,是不会太在意他的条件的。但是,说骆小燕不喜欢他嘛,好像又没道理,你看平时上班,骆小燕那双眼睛时时刻刻都在注意到他,而且业余时间也经常打听他的消息,特别是他怎样评价她,她反应最敏感,霍飞一句话,够她想半天。有时霍飞跟她怄气,她也最起劲,他一个脸色不好,她跟着睛转多云,她一般不轻易跟异性赌气的,可是在霍飞面前又那么会赌,不是有人说女孩子跟人赌气,那是最在乎别个吗?“到底是什么意思。”简直把霍飞搞“晕”了。霍飞心想,算了,感情方面的事勉强不得,既然没有缘份,也不要强求,把她彻底遗忘,不理她,以后看具体情况再定。

霍飞听见骆小燕这样说他,不但没有消沉,反而挺高兴,他认为骆小燕对他有性格和表情上的要求,这是出于某种意义上的挑究,这说明他还是有希望的。于是,霍飞对她的态度又大为改变,说话温和得体,做事认真仔细,而且一碰见骆小燕就满脸笑容,尽说俏皮话逗她开心,凭霍飞的聪明劲,也果真收到了不少成效,骆小燕说他好话的时候也多了起来,“霍飞和笑星名嘴样,人挺开朗,幽默风趣,蛮有意思的!”霍飞听后心情像吃了蜜糖般,甜融融的,飘逸如云。但他同时也意识到,已经很久没去骆小燕的房间玩了,“何不趁着这把火,去好好玩一次,看看她动态如何?”。

一个晚上,“呼……呼……”的冷风吹得人们都早早地关门坐在房间取暖,霍飞买好一袋零食向着骆小燕的房间走去,冷风无情地割着他的脸和手,使得他感到全身冰凉,不由得身子颤抖起来,一只手尽力地拢紧衣物。敲开骆小燕的房门,恰巧她正留守在宿舍,霍飞为她拿出糖果,倒上开水,甚是殷情。

“小燕,我们能不能好好谈谈。”一阵相对无语之后,霍飞先打开了话闸。

“谈什么?”她故装糊涂。

“各方面都可以谈。”

“那我们谈工作吧,你反正是组长,交流一下思想对线组的工作也有好处。”

“谈我们之间……”

“我们同事、兄妹之间天天见面,彼此都很熟悉,没什么新鲜事,有什么好谈的。”骆小燕抢先避开主题。

“小燕,我是清白、纯洁的,请你相信我。”霍飞直抓主题不放。

“是谁诬蔑你了吗?那你告诉我,我帮你去说清楚。”骆小燕很沉练。霍飞知道再谈下去也是没用,伸手把桌上的vcd机打开,影碟机里传出了张学友的《情网》:“情愿就这样守在你身旁,情愿就这样一辈子不忘……”,这歌声唱出了霍飞的心声,他用柔顺的目光看着骆小燕,骆小燕抿嘴一笑,回敬了他一个笑脸,那桃花般红润的脸颊充满风情,绽出动人的妩媚,令人怦然心跳。他看着这张笑脸心里好怕,怕的中间夹着几分嫉妒,他怕得不到她,怕得不到这张笑脸,而留下终生遗憾;同时嫉妒将来得到这张笑脸的人,嫉妒那人的福气,一世快乐神仙。因为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霍飞带着失落的'心态离开了骆小燕的房间,外面的冷风呼呼地刮得更大了,可霍飞丝毫体会不到它的冷意,头脑里只是浮现出骆小燕的身影,她的音容笑貌已完全占据了他的全部大脑和心灵,“剪不断,理还乱”,霍飞直觉得全身心都已经非常倦累。

过了一段时间,一天快下班时,骆小燕笑容可掬地径直朝霍飞走来。“霍大哥,今晚到我那里去玩,我请客。”霍飞以为她是开玩笑,反问道:“你请我做客?”,骆小燕答道:“是呀,请你做客,而且就请你一个。”霍飞的心里乐开了花,骆小燕平时总称他为“组长”,这一次,一声“霍大哥”把他的心都叫酸了,他回味着骆小燕那可爱的笑脸和亲切的话语,心里甭提有多高兴,他来到理发店,把头发好好地修理了一遍,再穿上自己最满意的服装,洋洋自得,他仿佛看见骆小燕在灯下与他窃窃私语,相依相偎,温情地说,霍大哥,我爱你,我们进入生活,进入角色吧。他想入非非地觉得骆小燕已经是他的人了。他把这个喜讯告诉了亲如兄弟的金鹏,表示不忘他的提示之情,金鹏会心地说,希望就在眼前,好好把握。

晚上,霍飞带齐了一大堆骆小燕平常喜爱吃的水果零食,满心幻想地冲着她的房间走去。路旁的路灯时明时暗,白色的灯光微微发黄,像是一粒杂物掺进了灯管,使它无法发出全部的洁白光亮。霍飞三步并两步地来到骆小燕的房前,刚到门边,只见骆小燕正在与一个男孩亲热地呢喃细语,那语气温柔婉转,所言的内容丝丝入扣,轻重度非比寻常,已远远超出一般朋友间交谈的程度,其情境缠绵悱恻。看到霍飞的到来,骆小燕敏捷地站起身,笑语盈盈地招呼说:“霍大哥,进来呀,不是说我请你的客吗,干嘛要你带那么多东西。”骆小燕很是客气。

“霍大哥,我来介绍,这是我的男朋友,姓赵,叫为峰。”霍飞走进屋,刚一坐下,骆小燕就急忙介绍道。

“他……他……是……”霍飞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形惊愣了,不知是因为没有心理准备,还是因为有点不相信,适才还满心欢喜的他竟然有些不知所措。

“你好,霍总,听小燕说你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小伙子,我很敬仰,所以特地要小燕叫你来玩,能交个朋友吗?”赵为峰风度翩翩的向霍飞问候道。

“你……好,能与你交……交朋友,我很高兴。”霍飞带着凉了半截的心情,吱吱唔唔,他只觉得天旋地转,胸口极闷,透不过气来。

“我在化工局工作,虽说是任文秘,可惜胸中无才,听说霍总笔头过硬,业务娴熟,文采飞扬,以后各方面还请多多指教。”赵为峰虚怀若谷,谦虚大度,很显然他还不知霍飞是他的敌手,正在追求着骆小燕。

“没有,没有,过奖了!”霍飞不好意思地答道,他心里清楚,赵为峰称他“霍总”是在给他戴“高帽”。骆小燕见他俩正在寒喧,便顺意说,为峰,你与霍大哥谈吧,我去倒些茶水来,说完便拿着几个杯子走了。霍飞的心里此时像捅漏了的马蜂窝,又乱、又痛、又急,一种难以名状的涩味涌上心头。他强行镇住自己,努力使自己平静些,用一种狡黠的目光仔细打量着赵为峰,只见他人倒还是气宇轩昂,目光犀利,活脱脱一股读书人的气质,给人的第一印象就表明他为人比较敏锐,似乎还真有一点“山登绝顶我为峰”的风格和气概,虽然他说话谦逊平和,但霍飞还是觉得此人潜在着一种凌傲的本质,一种“过来人”的预知感随即弥漫了霍飞的脑海。

正当霍飞盯眼看着赵为峰的时候,骆小燕端着几杯热茶走了进来,本已无心再玩的霍飞见状,立即说,小燕,我走了,不打扰你们了。骆小燕和赵为峰都劝他:“初次见面,何不多呆一会儿。”霍飞摇摇头,执意朝门外走去。

“以后多联系,多往来,感谢光临。”赵为峰赶至门边。

“霍大哥,为何要这么急着走?”骆小燕也紧接着问。

“小燕,我不想撕碎我的心,”霍飞像是噙着眼泪,说话有些哽咽,“我还会找你谈谈的。”霍飞说完快步走了。

霍飞走后,赵为峰显得满脸莫名其妙,骆小燕告诉他说:“为峰,霍大哥平时对我很好的。”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骆小燕将“很好”二字说得特别重。

赵为峰微微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了什么,自言自语地说:“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他的脸色也慢慢阴郁了下来,有些不悦。

却说霍飞离开骆小燕的房间后,脑袋嗡嗡作响,昏然沉重,一种恼怒的痛苦感油然而生,他感到骆小燕愚弄了他,带着嘲笑的用意请他做“客”,她这个“客”请得已经全然变成了另外的“克”,使人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可毕竟是自己深爱的人,他却又怎么也恨她不起来,煎惑之中,向来善饮的他带着难言的心情不自觉地走进了酒店。酒过三分,他才猛然回想起,早上,他看见骆小燕和赵为峰并肩走着,亲热劲不同一般,他开始还没在意,认为那只是她的兄长,或者别的什么名堂,没想到晚上竟成了“男朋友”,霍飞无奈地使劲摇头,想使自己清醒些,然而随着酒量的增多,眼前却越来越模糊。

霍飞醉倒后的第三天,也就是赵为峰离开的那天,霍飞带着一封长长的信再次来到骆小燕的房间,想约她出去走一走,并说有很多的话要讲。她说:“没有必要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霍飞无奈,只好又掏出那封信交给了她。信中,霍飞劝她多考虑一下再作最后的选择,并把自己对赵为峰的印象及看法都说了出来,告诉她,赵为峰这个人他觉得总还是有些危机感,虽然外表文弱,但内心那股目空一切的性格非常的明显,叫她认真思考思考。翌日,骆小燕给了他一个回复,这一次,骆小燕像是作最后的交待似的,说得特别多:“霍大哥,你的一片好意我心领了,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为峰是个懂道理、讲良心的读书人,人很老实,心地也好,将来不会无情无义跟我分开的,我感到能拥有幸福的未来。我们俩人之间虽然不能结合,可也算是比较有缘份的,我永远会记着你的情意,让我祝福你今后找一个比我强得多的好女孩,随时欢迎你来玩……”霍飞拿着这颗软硬掺半的钉子,心里凄楚难堪。“完了,一切都完了,好难得爱上一个人,就这样失去了,就这样擦肩而过了,叫我情何以堪!”他喃喃低语。“‘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我和她虽算有点缘份,但却来得那么微弱,还不足以达到婚恋的程度,情爱之事不便强求,随它去吧!”霍飞很快又这样理智的想到。

冬去春来,四季更替,转眼又过了数月,霍飞已渐渐淡忘了那些事,也很少注意骆小燕了。突然有一天,消息一向灵通的金鹏拉住刚刚到班的霍飞说:“霍哥,你有没有发现,骆小燕近几天脸色苍白,看上去好憔悴,而且有时上班还流眼泪呢。”

“啊,有这种事?那可能是因为工作量太大,过度劳累,她吃不消罢。”霍飞回答说。

“吃不消?那她以前为什么吃得消?”

“这……”

“我告诉你,我听人说她和化工局那个赵……赵什么名字分手了,所以才被打击成这样子。”金鹏小声唏嘘。

“这怎么可能?当初我提醒她的时候,她不是那么自信地说有幸福的未来吗?”霍飞实在不相信,心里这样思量。也就在这一天,霍飞同时收到一封来自化工局的信,他一看信封的落款署名是一个“赵”字,便立刻知道是赵为峰写来的,赵为峰在信中说,霍总,小燕是个好女孩,可是不适合于我,请好好珍惜。短短几句,使霍飞立即相信他们确实分手了,当他见到骆小燕的时候,小燕泪流满面地说,霍大哥,我没脸见你,说完大哭了起来。霍飞心中此时像打翻了五味瓶,情感潆洄,真不知该说些什么,切切是“才下眉头,却上心头”,他内心被击起了千波万浪,是幸灾乐祸,还是深表同情,他自己也不清楚,整个身心充满着矛盾。

黑夜之中,霍飞在小区的林荫道上,带着复杂的心结独自转悠,他的心情一刻也没有平静下来。四周,兴致的蟋蟀在肆无忌惮地畅鸣,那欢快的叫声此起彼伏,像是相互在传递各自的爱意,将心底蓄蕴已久的絮语尽情地诉说,置身于这一片静谧的风月之地,似是在参加情人节的心灵之约,不时领略到玫瑰的气息,它们滔滔不绝地谈述心声,毫无保守地表露对对方的倾慕,唯恐有一点遗漏,俨然一场“赛歌会”,你方唱罢我登场,其气氛之浓郁,妙不可言。听着这些浪漫的“天籁之音”,霍飞惆怅地自我嘀咕道:“你们倒是在热恋,都有知音……”他只感到一种失意的愁绪在心海翻腾,无比伤怀,同时,更有一种声音亦在他的心里乱吼:“你算什么男子汉,这么徘徊不定,你如果真的喜欢她,应在她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他想去找小燕,重叙旧话,表达慰藉,但又有顾虑:“值不值得?如果小燕还是以前那个含苞欲放的花蕾,只是付出一点表皮的东西,还值得考虑。如果她已经……我是不会去捡那种破烂的,那不是太没意思,令我怎么见人?怎么向亲朋好友作交待。”他的内心激烈地进行着自我较量,他自己骂自己道,唉,霍飞呀霍飞,还说你如何如何喜欢她,从你这些想法就可以看出你不是完全真心的,如果你真心喜爱她,应该能从内心同情和原谅她这些事。霍飞苦笑了一下,可他立马又返过来一想:“难道真心喜欢,就连她的爱情是否纯洁、是否清白都不过问吗?不,不能不顾。”霍飞六神无主,左右不是,他这时最关心、最想知道的是骆小燕现在究竟依然是“货真价实”的“正品”还是已经为“假冒伪劣”的“赝品”。他自己也不明白,到底是因为他太喜欢骆小燕,还是因为他的私心太重,才如此在乎她的“身质”。骆小燕在他的心目中,应该像一朵花一样,别人不曾去碰,完美无缺,他才会心满意足,如果已有“缺陷”,就算得到了,也会心有余憾。“还是找小燕谈谈再说,一来可以安慰安慰她,二来也可以了解一些情况。”霍飞这样决定。

一个温馨的晚上,霍飞走进了骆小燕的房间,房间里的布置是小燕听说霍飞要来而特意安排的,与以前完全是两样的格调,灯光柔和,摆设讲究,颜色搭配得体,很有情意绵绵的意境。桌上,瓶子里插着一束大白花,花的外围稍呈黄色,而且残缺了一个小角,可花蕊却洁白无损,像是在被人采撷过程中,只是不小心碰伤了一点点边角,花的中心部位却完好如初,它像是在向霍飞暗示着什么,精明的霍飞此时也产生了一丝丝灵感。

“小燕,明天我们上街去玩,好吗?我请客。”

“嗯……”

第二天,霍飞和骆小燕双双走在繁华的街头。

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篇三

关于散文随笔,其实更多的表达的是一种心情。下面是随笔网小编为你整理的“一作家说散文随笔的写作”,希望你们喜欢!谢谢!

我小的时候,盼望着过年。从农历的腊月二十三开始,接下来的每一天似乎都是色彩斑斓的,都散发着温馨绵厚的香味儿。村里的老婆婆坐在厚厚的蒲团上教我们唱着童谣:“二十三,祭灶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蒸馒头;二十七,杀只鸡;二十八,贴画画;二十九,去买酒;年三十,包饺子;大初一,撅着屁股乱作揖。”这首童谣像是我们村里人的过年指南,农历二十三的时候就吃灶糖、祭灶神,二十四的时候就忙着用笤帚打扫屋子,二十五的时候就准备过年吃的豆腐,二十六的时候家家户户蒸枣花馒头、蒸萝卜缨包子……千百年来,太阳沿着亘古不变的轨迹东升西落;冬去春来,人们世世代代遵循着这样的过年流程过年。

腊月二十三是小年,也叫祭灶日,这一天也是我的故乡鲁湾逢集的日子。集市上人山人海,热闹沸腾。我紧跟着父母,看到卖灶糖的嚷着要买灶糖,看到卖鞭炮的嚷着要买鞭炮,看到卖苹果的就嚷着要买苹果……父母一一应允,还会给我买崭新的袜子、鞋子、帽子和衣裳,从头到脚让我焕然一新。父母平时省吃俭用,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他们平时不肯买水果,不肯买猪肉,不肯买衣裳,到过年的时候却显得慷慨大方。赶集回家的时候,我们像一只只袋鼠抱着大包小包的年货,跌跌撞撞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父母一年四季在农田里忙碌,只有到过年的时候他们才好好享受几天好日子。他们也总是把最好的东西给孩子。

年华依旧。散落曾经,你说雨中的风。是你曾经追逐的梦,而冬天的雪。是你曾经散落的花,花开有别。言过其辞。多年以后,每到雪花飘落的季节。都会想起那个曾经的画面,既唯美而又纷飞。既伤感而又无言,一场大雪。一场落花,托清风捎去了思念。托无言凝固了沧海。托花开美丽了过往,时而雨。一路一花开,一路一菩提。今生的遇见,相逢的花开。

走过一段路,总会看一些风景。停留一段时光,总会留下一些故事。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知道每一个故事,总有一个美丽的结局。

我们这一群疯孩子从小卖铺里买来麻雷子、拉炮、摔炮装在口袋里,在村巷里跑着玩耍,随手将一个摔炮摔在地面上,噼啪一声锐响,吓得鸡飞狗跳。我们玩累了,就在街上挖几个小圆坑,玩弹玻璃球的游戏。至今我已经忘记了玻璃球游戏的规则,但是记得自己输了就将玻璃球送给赢了这场游戏的小伙伴。长大了之后,我发现成人的世界有很多充满玄机的游戏,比儿童的这种游戏更残酷,更深刻。一旦我们在游戏中失败,输掉的不会是玻璃球这么微不足道的东西,可能是长年累月的心血,甚至是所有的自由与幸福。

二十七的早晨,父亲就开始了杀鹅宰鸡。我们一家人在院子里追捕着一只大公鸡。我们对它围追堵截,累得气喘吁吁。它喔喔叫着,四处乱窜,竟然展翅斜飞到东屋的屋檐上。我们高喊着拿起石砾、木棍砸它。它惊慌之下跌进了屋檐下的水缸里。父亲眼明手快,两只手伸进水缸里紧抓着它的翅膀。只见它气息衰弱,一副就擒受死的模样。父亲让我从厨屋拿来菜刀递给他。他一只手提起菜刀,一只手将大公鸡紧按在地,雪白的刀刃在它的脖颈上狠狠剁下去。它顷刻间身首分离,艳红的鲜血滴在铺着残雪的地上,像是落谢的花瓣。它的身子没有了脑袋仍然在地上动弹几下,吓得我脸色煞白。我皱紧眉头,感觉这一幕过于血腥与残忍,就暗暗发誓以后不再吃鸡肉。

父亲烧了一桶热水,将鸡毛褪尽,又把猪肉、猪下水冲干净,然后放进地锅,再舀几瓢清水,撒上一层白盐、秦椒、生姜、茴香等。灶膛里的劈柴冒出熊熊火苗,像是一条条馋嘴的舌头吞噬着乌黑的铁锅。一股股鲜润香醇的煮猪肉的香味儿从热气氤氲的铁锅里涌流出来,像波浪似的把整个村庄淹没。

故年走远,人故未来。走过一段是相知,走过一年是相交。在生命中,有些人一起走。在年华中,有些人分开走。在相遇的渡口,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没了,有些陌生人。走着走着就在一起了,有些人我始终不知道。会在哪里相聚,又会在哪里提前离开。

生命的短暂,相遇的珍惜。所以相遇就是缘,相识便是份。生命中。时间是一场盛宴,爱情是一场坚守。时间走过的雪月,是年华似水中。那一曲独听静好,爱情是一场相遇。一场落花,同样是一场聚散。人生因情而美。岁月因爱而坚守。

二十八是贴年画的日子。母亲将面粉抓进铁勺里用沸腾的热水搅拌,做成黏黏稠稠的糨糊。父亲在堂屋门口分出每扇门的对联与门画,并用毛刷涂上糨糊。哥哥站在木椅子上贴年画,让我把涂了糨糊的年画递给他。父亲说贴了年画,就等于请来了手持刀枪剑戟、斧钺钩叉的门神,债主不能进门要账,妖魔鬼怪、魑魅魍魉也躲得远远的。

我抬头望着威武凛然的门神,心想门神是从天宫来到人间的,一定神通广大,法力高强,就痴想让他们教我几招法术,让我能够像孙悟空一样腾云驾雾,叱咤风云。我望着木门两侧贴好的红对联念。一副对联一共十四个字,很多字不认识。我断断续续地念完后,哥哥哈哈大笑,说我念得狗屁不通。父亲说:“他比去年念得好。去年一副对联只念出四个字,今年念出了八个字,明年应该能念得囫囵。”大后年贴年画的时候我才把一副对联念通顺。

大年三十那天下午我们一家人坐在厨房包饺子。母亲和面、擀面皮。哥哥烧火。父亲和我坐在馅盆前包饺子。哥哥看着我包的饺子大笑,说我包的饺子有的像死鱼,有的像肥猪,有的像笨鸭子,丑极了。父亲从口袋里掏出一枚一分的硬币,然后包进饺子里,说:“今晚谁吃着这个饺子,谁就最有福气!”天擦黑的时候,此起彼落的鞭炮轰炸着村庄,空气里弥漫着丝丝缕缕火药味儿。母亲将包好的饺子下到沸水咕嘟咕嘟的锅里。

父亲用铁锨在院子里撒下一层沙土。那些沙土是农历二十五用拖拉机从村头的沙岗上拉回来的,弥散着一丝丝清新淳美的气味。至今我也琢磨不透大年三十村里人在院子里撒下一层沙土的奥妙,大概是除旧迎新、接福纳祥的寓意。我踩在新鲜湿润的沙土上,将一挂红红的鞭炮用竹竿挑起。哥哥从灶膛里取出一根火棍将鞭炮点燃。一阵噼里啪啦的炮响之后,母亲已经将一个个冒着热气和香味儿的饺子盛到了白瓷碗里。

红尘相遇,年华已老。岁月花开多少不在,古往今来相遇是一件既微妙。而又神圣的事情,红尘的情网中。有前者因聚散而离开,后者才因前者的离开。而深深的相遇,曾经有人说过。有缘份相遇的人。无论彼此绕开多大个圈,也会在某个不经意间。彼此依然可以重逢相遇,其实这种故事。只是说说而已。故此,却有很多人相信。从而走进缘分的刹那。

大年初一的早上我们不能懒床,要早早起床,并且要自觉醒来,家长不能喊醒我们。天蒙蒙亮的时候村里的鞭炮声如同雷震。我惊醒之后一骨碌从被窝里爬起来,揉揉双眼从父亲的香烟盒子里抽出一支香烟噙在嘴边,开门挑起一挂长长的鞭炮,用烟头引燃鞭炮,随后一阵鞭炮声,烟雾腾起,浓烈的炮药味儿在院子里弥漫。吃过早饭之后,大人们三五成群去给家族的长者拜年,要磕头作揖。我和小伙伴们无拘无束地玩耍,拿着压岁钱到小卖铺换成了玻璃球、泡泡糖和鞭炮。

我独坐在沙发上回味着被岁月冲淡的年味儿。我似乎闻到了灶糖的甜香,闻到了枣花馒头的香味儿,闻到了煮猪肉的浓香,闻到了猪肉白菜馅饺子的美味儿,闻到了鞭炮的气味儿。

红尘陌上的花开。似比相见又恨晚的聚散,相遇过早前方的路人,便会成为身后的过客。相识过晚倾城清风的颜美。便会与你擦肩,来不及仰望。说不出再见,从此山隔一河。却天涯此岸,回眸仰望已是曾经沧海,百花残月之冬。相遇有缘,离花漂过。景色的相遇正如那份。一直落在思念里的寒冬,无论冰川怎样刺骨。雪花怎样漂过,一颗执着的心。一直苦苦寻找。天暗未明微落的天空却被大雪覆盖,热血的少年。曾经的意志,却从未止步。从春天到寒冬。从寒冬到天荒,一直守护着这份。从未揭开的思念。

“月光光,水光光,小桥流水在村旁。清粼粼的溪水哗啦啦的唱,照着姐姐洗呀洗衣裳。洗得白,浆得黄,打扮细伢得上呀上学堂。”明雨回忆着曾躺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用稚嫩的声音学会了这首歌谣,唱着唱着妈妈的身影就走进了她的脑海里。家乡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熟悉,一切又是那样的亲切。

她一个女孩子家,在月光照得如同白昼的夏夜里,萤火虫散在草丛里飞来飞去,闪闪烁烁,枝条在轻风中摇曳多姿,风声贴在耳畔轻轻吟唱。明雨和村中几个女孩子,手拉着手,围了一个圈,小手一齐举起来,大家尽兴地唱起来了:“莲花莲花几时开,一月不开二月开。莲花莲花几时开?二月不开三月开。莲花莲花几时开?三月不开四月开。莲花莲花几时开?……”歌声从村的东头飘到村的西头,一直飘到夜半时分,余味犹尽。

春天里,火红的桃花,雪白的梨花,粉红的杏花,金黄色的油菜花,这里是花的海洋。明雨摘几瓣花,放进小小的布袋里,把它埋在树下,学做林黛玉来一曲《葬花吟》,歌声余音缭绕。夏日里,明雨在湖面上掠起白色的浪花,游弋在家乡的荷花深处。秋天,明雨在田野洁白的云彩里,来回弯腰慢步,享受着采摘棉花的喜悦。冬天,织一片梦的衣裳,安上飞翔的翅膀,与湖中的天鹅,与天地共舞。

明雨告别了那魂牵梦绕的家乡,告别了最可爱的玩伴,故乡的一草一木,只能铭刻在她美好的记忆深处。她随着父亲,全家人一起到九江生活,这年明雨才十五岁。

“莫愁前途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同学是夏天的风,盎然激情火热心肠;同学是秋天的风,硕果飘得万里送爽;同学是冬天的雪,晶莹剔透洁白无暇。明雨想起那朝夕相处的同学,情情相依,情情相浓。时间虽已久远,至今回味起来让她感动不已,感恩之心,终生难忘。

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篇四

有一些喜欢写作的人,他们写着诗,写着散文,写着小说,甚至没有想过要去投稿,要去寻求发表。我挺喜欢那样的一些喜欢写作的人,他们喜欢阅读,有点儿文艺范儿,性情平和,淡泊名利,人也往往是面容可亲的,和他们在一起很舒服。他们也往往会喜欢和我在一起,虽然通常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在网上聊天的时候也并不多。

谈起写作,我总是有话说,有不少话说,对他们。和他们相比,我是热爱、酷爱,把写作当生命的人了。他们也有些认可我的样子,觉得自己怎么就没有我那样的状态——把写作很当成一回事儿呢?他们也会有困惑,会觉得写作缺少意义,但那样的时候也不见得多。那时,我便会告诉他们说,不管写得怎么样,写下去就好。能写到七十岁,八十岁最好,我们要争取写下去。我会说,想一想啊,我们有写作,总归是与别人有了些不同啊,这不是挺好吗?我会说,也可以考虑投一投稿啊,发不发是别人的事,投不投是自己的事。能发当然好,不发也没所谓啊。我会说,争取三年五年出一本书吧,自费也好,送一送朋友。我会说很多很多我想对他们说的。

我尊敬那样爱好写作的人,是打心里尊敬。我觉得写作这样一个爱好,是顶好的一个爱好,他们因为爱文学,而理解了我这样的人,理解了很多别人不一定能理解的人。因为爱文学,他们总是显得与众不同。

然而,终是有不少爱好写作的人渐渐的不写了,我真为他们惋惜。

写作,在我看来,可不一定非得要成名成家。

写作,在我看来,是一种修为,一种乐趣,一种自我的对话,一种诗意的活法,一种有精神追求的表现。

我向那些爱好写作的人致敬,我也希望他们能坚持写下去。

作者:徐东。

公众号:青羊上山。

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篇五

山东是孔子的老家,这边喝酒的规矩也最讲究。就是变着法的让客人喝,各种各样的理由,防不胜防的套路,反正就是让你觉得不喝都不行。

一般来说,酒桌上设置主陪、副陪,甚至三陪、四陪,对应的也就有主宾、副宾和三宾、四宾。“无酒不成席”,别看这个普通的座次礼仪,喝起酒来威力就显现出来了,主陪先提议三杯,一般主陪就是陪客一方年纪最大或者官最大的,酒席刚开始,大家都不好意思驳了主人面子,那得喝!

不过山东人喝酒耿直,客人喝多少,主人就喝多少,杀人三千、自损八百的情况常有,“要让客人喝好,自家先要喝倒”嘛!

前几天,吉林延边的几位客人来我们这里参观。我们都以为东北人能喝啊,就提前上了战术,轮流上!这几个东北哥们第一次来,感觉挺激动的,喝到最后反客为主,频繁主动敬酒。谁知一个客人突然一倒,喝休克了。最后不得不直接给抬回宾馆去了。

其实很多地方都有喝酒的规矩,所谓入乡就要随俗,但是你真随俗那就意味着你得让人抬回去。因为大部分喝酒的规矩都是为了劝酒设置的。

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第一次去河南出差,他们喝酒有个规矩,那就是待客要上鱼。等鱼端上来,转盘一转,头三尾四。就是转盘停下来的时候,鱼头对着谁谁先喝三个,鱼尾巴对着谁谁喝四个。我在想,要是再狠一点应该加一句:“背五肚六”!

我们这边的青岛,是个啤酒王国,喝酒自然就和啤酒有关,大碗扣小婉,大碗装啤酒,小碗装白酒,一起喝。这很考验酒量,因为掺着喝最容易醉。

当然劝酒有很多种,有一些就是仗着官大钱多年龄长,故意灌别人酒。“会喝酒、好办事”。我们很多人也就不得不迁就领导,希望领导能念及“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古训给咱办事,就是喝出胃出血也得喝。“酒杯一端、政策放宽,哧溜一响、好讲好讲,筷子一提,可以可以”也就这么来的吧。

下级和上级喝酒,那就更没话说了,“酒品即人品、酒瓶即水平”,咱得在领导面前好好表现啊。就像老百姓传的:“不会喝酒,前途没有;一喝九两,重点培养;只喝饮料,领导不要;一喝就倒,官位难保;一半就跑,升官还早;全程领跑,未来领导。”

我听说一个笑话,有个领导在酒桌上喜欢劝酒:上来就是“我提议干三杯酒。第一杯,谁要不喝,我就是谁爹!”大家一听,谁愿意当儿子,赶紧干杯。

“第二杯,谁要不喝,谁就是我爹!”谁敢当领导的爹啊,再干杯。

“第三杯,谁要不喝,就喊已经喝的人爹!”继续喝。

往往喝酒要的就是个气氛,酒过三寻,其实就没什么正事可聊了,荤段子上阵,变着法子劝酒。平时木讷寡言的,也开始口若悬河,妙语连珠。

女人劝酒最狠,拒绝不了。“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我给领导倒杯酒,领导不喝是嫌我丑”。你说喝不喝?女的要是再放得开,那就更无敌,和领导碰杯:“领导在上我在下,您说几下就几下”。遇到这样的,我就只能说:“你大点口,我全进去”。

喝多了自然也就闹笑话。山东人喝酒出洋相简直就是家常便饭。一次一个女领导喝多了,站在桌子上朗诵诗歌,中途还忘词了,急忙拿出手机查。一次是济南一位美女记者来我们这边采访,她不懂得拒绝,山东这边的习惯是客人不喊停,那么我们就不停地开酒。“客人喝酒就得醉,要不主人多惭愧”嘛。开始我们还以为她酒量很大,结果酒席没散,她就在地上打滚了,吐得满地都是,头发上也是,而且她还滚来滚去。

有一次,一哥们不知是心情太好还是太不好,从刚开场就开始猛灌,和谁都一口见底。结果菜还没上齐就不行了,闷声不响趴在桌子上,和死狗一样。大家也没管他,继续吃吃喝喝。一会儿上了一盘大龙虾,在九双眼睛的注视下,摆到了这哥们的面前。这时,他突然醒了,猛地一抬头,大家都笑:敢情你等着吃虾呢!

谁知这时天下最恶劣的呕吐事件发生了!只见他腮帮子一鼓,噗……。

还有个哥们儿,在饭店吃饭时中途去厕所,回来后很神秘地告诉我们:“这家酒店的生意太好了,连厕所里都摆着两桌!”大伙正奇怪的时候,一群人冲了过来,揪起那哥儿们就要打。

我们问:“他又没惹着你们,你们打他干什么?”

“我们吃饭吃得好好的,这家伙跑到我们包房里撒了泡尿就走。”

“人在世上走,哪能不喝酒?”能不能喝酒并不在于酒量的大小,关键是自己的胆量。有很多喝酒的场合,靠的是一种胆量、拼的是一种气势。“浊酒一杯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山东人要的就是这个劲!

实践证明,胆量与酒量是成正比的,往往每醉一次,酒量就前进一步。酒是粮食精,酒比油要贵,是个好东西。遗憾的是,我喝了十几年的酒,还没有体会出它好在什么地方。

男人喝酒,其实是一种追求被认可的行为。“男人不喝酒,交不到好朋友”。一个男人要是没有了饭局,那也就是快要被淘汰出局了。有很多新朋友都是在酒桌上认识的,一桌子人一坐下来,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好像在哪喝过酒?”这就是“酒肉穿肠过,朋友心中留”!

喝酒以后关系也近了,胆子也大了,一些以前不敢说的,现在有胆量去说了,可以敞开心扉、忘乎所以了。酒过三巡后,常听有人狮吼:“酒壮英雄胆,不服老婆管”、“东风吹,战鼓擂,今天喝酒谁怕谁?”、“感情铁不铁?铁!那就不怕胃出血!感情深不深?深!那就不怕打吊针!”。

喝酒,要的是一种境界。高手追求的是不醉为最高。其实,我感觉喝醉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人活着偶尔还是要醉一醉的。当然“舍命陪君子”,炎龙是不提倡的,常做出“感情深、一口闷”的壮举,身体肯定受不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连干三杯酒,你说苦不苦?”

只要身体还允许你喝,能喝就喝一点,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咱在这个世上,只是个小人物,醉了也不会耽误什么国家大事儿。人活在世上不容易,苦闷的时候喝点酒,解解愁;高兴的时候喝点酒,助助兴;朋友相聚喝点酒,谈谈心;一个人的时候喝点酒,品品味,各取其乐。

男人不敢喝酒,很多压力来自老婆,回去晚了吵闹不说,还得睡客厅。日本有个现象:如果男人晚上回来得越晚,说明他越有能耐,老婆就越是敬畏;如果下班后直接回家,说明这样的男人是没有出息的,多令中国男人羡慕啊。正所谓“革命小酒天天醉,喝红了眼睛喝坏了胃,喝得群众翻白眼,喝得单位没经费,喝得老婆流眼泪,晚上睡觉背靠背,一状告到纪委会,书记听了手一挥——能喝不喝也不对,我们也是天天醉!”

其实也有不想喝的男人,但是上了酒桌一般就由不得自己了。如果你说,“我感冒了,不能喝酒”,人家会说,感冒更要喝点白酒消消炎;如果你说,“我实在是不会喝酒”,人家会说,那就喝点啤酒吧;如果你说,“我中午喝高了”,那更加会引起公愤:“就你有酒喝,我们大家都没酒喝。显摆啥个呢?”最后就是不管你想不想喝,只要坐上了酒桌,就不能考虑胃的感受了。大家都举起杯来,你不喝你就是煞风景,不喝就是不给人家面子。你的胃是胃,别人的胃也不是铁做的。何况这时有人正起哄:“感情深,一口闷;感情浅,舔一舔;感情厚,喝不够;感情薄,喝不着;感情铁,喝出血”。话说到这份上,哪怕是一杯剧毒的农药,你也得把它吞下去。所以,最后往往是“不去不去又去了,不喝不喝又喝了,不醉不醉又醉了”。

喝酒嘛,不就这点事!现在党员都在搞查问题促整改,我自己也查了下,发现存在的问题就是好喝酒,分析其中的原因就是酒好喝,经验体会就是喝酒好,整改措施还得是酒喝好,下一步努力方向就是喝好酒。

不说了,喝酒去!

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篇六

享受阅读的人,也许都对文字有着独特的钟爱。我从小就比身边的孩子耐得住孤独,把一个下午或是半个假期时间都泡在书籍里。尽管那时候由于条件拮据,孩童时期的书籍也只是一些童话故事、学习报、作文报刊之类,可依然激发了我天马行空的想象,觉得能写出文字、书籍的人是非常厉害非常了不起的。所以在最早时期,从组词造句到写小作文的练习,我不仅能够得心应手,而且有时还比较享受。我总是能在别的小伙伴们抓耳挠腮应付字数之时,洋洋洒洒写下一句句一段段文字。在被老师表扬被同学们艳羡的自我陶醉里,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笔下那些勉强而生硬的文字,缘于从书籍汲取的营养――多是根据脑海里存留的阅读痕迹进行生搬硬套瞎编而成。

偶尔当我那稚嫩而刻板的小文被发表于小学生作文报,小小的荣誉也会让我悄悄地激动好一阵子,也更激发了作文的兴趣。我在别人的赞叹声中不动声色略感羞涩,心里却涌起了层层叠叠的浪花。

直到青春期,随着阅读视野的提高,越来越觉得,能写一手好文章,是多么骄傲而幸福的事!于是,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却只能深藏于心羞于启齿的梦想――成为一个作家。深知这过程的不易,以及天赋、悟性及文字功底,都不是一朝一夕依靠勤学苦练所能得来的。有些东西,并不是仅仅因为喜欢和崇敬,就能够称之为梦想,当然也不敢妄想成真。

也曾绞尽脑汁搜肠刮肚,却无法把心里想表达的东西用文字的形式华丽有力地展现出来,多数时候笔下仍是一些干巴巴、了无生气的枯燥,始终驾驭不了手中的拙笔。对别人的美文美句永远只是顶礼膜拜,而永远无法望其项背。一次次地读着抄录着满心的爱着,失落着与文字终是无缘。

后来,有了qq空间,有了微博,有了网文,看东西写东西更便捷了,也不知不觉地催生出一批批网络写手。以前只能通过书面投稿来检验水平的,通过网络有了更广阔的平台,也激发了一些热爱者的创作热情。而我,就是其中一个。

起初,喜欢在qq空间写点心情段落,心血来潮时还会写一两首小诗。每发表一篇费尽多日心机堆积出来的日志,就觉得无比成就。尽管现在看来,那些破东东毫无水准无病呻吟,有着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当时却是宝贝般地一遍遍看着回味着,极大地满足了小小的虚荣和成就感。

记得那时为了发表日志,常常会先写在纸上,一边想一边修改直至完成,有时还会从一些美文里借鉴模仿,东拼西凑甚至抄录几句,苦于写不出优雅的句子,而美文里一些漂亮的句子刚好很贴合我的心情,于是就“盗用”了。然后再挤一点时间挤一点伙食费去网吧,把写好的纸稿用键盘敲下来。有网友问我是不是写手时,我一边否定着一边跟他们大谈文学谈写作类话题,颇有点哗众取宠的骄傲。

我在别人赞“好”时,更加“恬不知耻”地“无病呻吟”,甚至“模仿摘录”。现在想来,深感羞赧。

不过,qq空间在那几年里确实带给了我很多快乐。似乎找到了一片可以任意抒写的园地,也是心灵的驿站。那些或悲伤阴暗或模糊不清或凌乱无绪或拧巴不堪的一篇篇文字,也让我一点一点地认识着自己,进步着成长着,也在一点点地不经意间提高着书写能力。

随着年龄增长,最初的热情也渐渐地被生活趋于平淡,当一些思想的灵光转瞬即逝,就又有了想要抓住的冲动。于是逐渐开始在网上写文。忐忑等待中看到自己的“初级作品”被发表出来,不禁沾沾自喜,原以为离梦想没有边际,那时仿佛又看到了它的曙光。于是再接再厉,不知从哪来的灵感,也不再像学生时代一样拘泥于各种书写形式,而向往更为自由的散漫的自我构架。不再为了哗众取宠而刻意雕琢堆砌、遣词造句,明白了真正好的作品是朴素的真实的,简单却有力度,而并非华词丽句的空泛组成。当然,也不会再拿别人的文章进行模仿或摘录了,因为发表出来的东西,必须每一个字都是自己原创,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时间久了,就发现其实是个门槛低、写手水平良莠不齐、监管不力有点混乱的网站,就不想只局限于在发文了。

来到江山网,才知道自己的水平有多烂。初来时发现江山网的文章质量过硬,人才如林高手如云,原来我还是个初级小菜鸟,自己的那些小自豪原来如此不值一提。

有时觉得很用心的文,却没有预想的效果那么好,也会不免失落,独自读着自己发表出来的文章,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一般,怎么都是喜欢怎么都不嫌弃。

现在再回过头去看自己的那些文章,才觉得确实很一般很笨拙,很多不足之处,才知道还需磨练。有所发现,说明也在进步着。

写作过程中,虽然有所煎熬,也有过糗事,但终归有过享受和热爱,如明媚的阳光,带着对梦想的追随,曾温暖过生命,如此,便好。

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篇七

一直对钢笔情有独钟。

七八岁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秋天栗子采收的季节,父亲带我到秦岭山里村子上的林场,将捡拾的一布袋足够我背动的栗子,让我跟着村子上的人先背回家。回家后,哥哥正和小伙伴商量着将自己捡拾的栗子,拿去离村子不远处的五一纸厂卖。我也就兴冲冲背起自己那一小布袋,跟在他们后面去了厂区。下班的工人们一个个从我们面前走过,等待了半天,终于有个阿姨上来看中了我的栗子,给了我一块钱,买走了我的栗子。我握着那一块钱,兴奋而惶恐。死活不肯给哥哥,到傍边的一个商店里,挑选半天,花六毛钱买了一支像小玉米棒形状的钢笔。笔体是黄灿灿的一粒粒的玉米,笔帽是绿色的玉米壳形状。那是我今生第一支钢笔,是我用卖栗子的钱亲手买到的钢笔。虽然回家后让母亲一顿数落,说那些栗子远远不止卖一块钱。但我依然是满心欢喜。那支钢笔伴随我整个童年的学习生涯,让我每每写字用到它都不由自主的沾沾自喜。

初中快毕业时,因突发急性阑尾炎,我被老师同学连夜送到县医院。认识了那时在医院实习的老公。出院时,他送了我一支钢笔,鼓励我好好学习。那是一只通体雪白的钢笔,包尖。写起字来流畅,舒服。我视若珍宝,用了好多年,换了好多次笔尖。直到儿子上初中,因为有了儿子淘汰下来的许多钢笔,才让这支白色的带有历史足迹的钢笔光荣下岗。

今天,是第105个母亲节。快递送来包裹,打开一看,竟是儿子送我的一支精致的钢笔!黑色带暗纹的笔体,两端是金色的包边。手感舒服,书写轻盈流畅。让我爱不释手,更是莫名感动。这真是一份贴心的礼物!

随着时代的发展,电子产品的广泛应用,许多人已经不再用手写东西了。即使写,也是有了更多的选择。中性笔方便不用吸墨水,铅笔可以随时摖涂。毛笔可以修心养性。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钢笔。喜欢用钢笔记录我的喜怒哀乐,当我的心迹通过钢笔流向纸间的时候,我的欣喜和满足是发自肺腑的。我也喜欢,写字的间隙,吸取墨水的欢畅。吸饱墨汁的钢笔如同我的好友伴我左右。我离不开钢笔,手握钢笔书写,我内心是踏实和喜悦的。我对钢笔的挚爱,将会伴我一生。

作者:贾炳梅。

公众号:前沿作家。

散文随笔写作范文范本篇八

前几天回家,听到本家的一个侄子出了车祸离世。心里顿时一紧,接着又生出一丝悲凉。他才三十多岁,正是人生的美好年纪,却溘然而去。留下悲痛的父母和妻儿度完余生,那终究会是个什么样的生活?或许只有他的亲人能够深切的体会。

想当年,他的父亲也即我的远门堂哥,在生了两个女儿之后,终于盼来了儿子的诞生,而且还是一对双胞胎。那时他是多么的快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当然,堂哥高兴的心里或许也有一份压力,只靠种地养活一大家人,那种负担自不必说。他心地善良,待人诚恳,与乡亲邻里关系都极好。他虽然是我的堂哥,但年龄却与我的父亲相差不了几岁,因此有很多相同的话题,常常在农闲时在我家里跟父亲闲坐聊天。他很热心,会帮助大家修理缝纫机等很多家用机具,还是个很幽默的人,肚子里有许多故事,其中那“小锅墩上学”就讲的很有趣,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还讲邻村的关于双胞胎的趣事。说是一个双胞胎父亲对来村里炸馃子的人说,他的孩子七八岁了,却可以吃一斤的馃子。卖馃子的觉得不可能,就打赌说,如果孩子能一次吃完,就免费给他吃。那个父亲听后就回家把一个小男孩领过来,孩子吃了一半说要喝水,父亲对卖馃子的说,回去喝完水就回来接着吃。卖馃子的同意后,等过了一会儿,那个父亲带着孩子又过来接着吃,居然把馃子吃完了。这使卖馃子的感到惊讶,按常理说一个小孩应该吃不了那么多,可是居然吃完了。说过的话自然要算数,也就不会收那份馃子钱。但那孩子的父亲还是把馃子钱付给他,并回到家里,把另一个孩子也领过来。他们长得一模一样,穿的衣服也一样。不仔细分辨,是根本看不出来的。卖馃子的这才恍然大悟。说完这个故事后,他的脸上带着微笑,那是一种发自心底的幸福。因为他也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而且长得白白净净,很招人喜爱。我想,即使他那时生活有些紧迫,但心里是充实的,生活的动力是满满的。因为他要为自己的两个儿子操心打算了。

二十年后,他的儿子青春年少,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在努力为儿子结婚成家后,老两口也算是熬出了头。两个儿子比父亲要强,一个比着一个,争先恐后要把那小日子过好。几年下来,一个买了联合收割机,一个买了长途货车,他们各自又重新建造了房屋,生活的'水准早已超过了父母当年的水平。堂哥倒是个想得开的人,像城里职工一样六十岁退休,就不再种地了。有两个儿子养活,还有女儿不时地前来看望,这生活也算得上一种满足了。可不成想,在人生暮年的时刻,他的一个儿子却以这种方式突然离去。这对他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打击。虽然,他还有一个儿子,可当他看到这个儿子时会不会勾起对另外一个的思念。这恐怕会成为他晚年里一道不能平复的伤痕。

人这一生发生意外本是难免的。但我还是想了许多,听说我的这个侄子是在山路上拐弯时开的太快造成车毁人亡的。如果他能在头脑里多一些安全意识,或者在生活中多一丝沉稳,也许就会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市场经济时代,人们太在意物质的享受了,以至于有不顾一切的念头。只要看到有一分的利益也要争取拿到它。这往往就会导致不能冷静,而一浮躁冲动,人就容易出问题。所以,自古至今圣贤先哲都强调修身养性,可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年轻时往往精力旺盛,很多事情收不住,可到老了问题想通了,精力却跟不上了。所以“此事古难全”。这是每个人需要终身思考的问题。

还有一件关于我邻居的事。他比我小一两岁,开了一间门市,平时见面打个招呼,精神焕发,喜欢骑个摩托,常在外面喝个酒,生活好像很惬意。两年前,他喝酒出了车祸,差一点见了阎王。做了几次手术,像个植物人躺了两年,他的妻子需要照看门市,他的父母年过花甲,却还要日夜不停地照顾他。他的父母很友好,不论什么时候都是笑眯眯的,如果不知情的话根本看不到他们家里有这样的境况。我见到在他的家门口香炉里会经常烧几柱香,香烟弥漫整个楼道,应该是他母亲在祈祷上天保佑他吧。将近七十岁的父母昼夜不停照顾他,想一想,吃喝拉撒,擦洗喂药,恐怕比重新养育一个小孩子还要艰难。可那是他们儿子的生命,他们纵然吃再多的苦也心甘。还有他的两个妹妹,常常来帮助父母照顾他。我常常为他感动,为他的家庭感动,他有如此亲人照顾,看似不幸,却又非常幸运。他们为了他的生命付出了多少心血和汗水。或许上天眷顾,他居然慢慢恢复过来。由当初的蹒跚走路,到现在的基本正常。他已经变了一个人,每次见到他,他都会微笑着和我说话。再也没有当初的那种风光之气了。倒像是个自在的顽童,常常在小区或附近拾捡一些废品,积攒多了送到收购点去卖。他说那是在锻炼身体。那些曾经的朋友聚会,吃吃喝喝恐怕是再也找不上他了。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另外一个影子。他已经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当我们来到这个世上,生命的警钟就时常敲响,只是我们不曾注意,或者会不以为然,认为它离我们很远。十多年前,就有身边的同事或朋友因各种意外早早离去,那时我还不够警觉。直到前一段时间,当听到一个中学同学猝然离世,这才又一次触动我的神经。他本是个很优秀的人,从一名农村子弟成长为部队院校的一名军官,在诗词歌曲方面也有一定的造诣,他是我们同学中的佼佼者。然而似乎天妒英才,在四十多岁的年纪,他却因病离我们而去。正是因为人生相识相知的缘分,我们才会有如此的感慨,这一个个警示启发着我们,生命可以创造灿烂,却又如此脆弱不堪。人生苦短,人生无常。每个人要怎样生活,或许都有自己的答案。或许说,每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都会产生不同的认识。只是有时,当生命猝然停止,很多人还来不及思考就要与这个世界告别时,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有灵魂的遗憾。

人生需要奋斗,但首先要学会尊重生命,崇尚生命。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如果生命没有了,建立在生命基础上的一切理想奋斗和事业都会戛然而止。所以生活是一门很深很深的学问,这里有个度的问题。古人讲: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人生又何尝不是呢?把生命的这张弓没拉开或者拉过了,那就会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效果,甚至会产生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悲剧。人生需要走一走停一停,或者像那弹簧一样,给些压力,但又不能给得太狠了,要学会放松一下,回顾一下,回味一下。总之,人生就在收放之间。一味的压或放都不是生活的最佳方式。

生命诚可贵。生命的意义固然不以长短来衡量。但如能以一颗敬畏之心来对待生命,爱护生命,在这短暂的几十年里,不论是海阔天空还是如静若湖水,只要把生命活到极致,才可以称得上真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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