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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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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优质15篇)
2023-11-18 08:36:1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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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一

3.见证人员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和承担相应见证试验的检测机构。填写并报送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告知书。

6.见证人员应对取样送检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试验人员或取样人员应当在见证记录上签字;

7.见证人员应核查所见证的项目、数量、比例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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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二

近日,笔者结合业务督查工作,对基层单位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两年来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汇总,发现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在基层定位不准,和实际业务工作严重脱节,有出现跑偏的迹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供全省消防同仁商榷:

一、基本情况。

自下半年全省部署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以来,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全省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较好地完成了省局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据统计,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除杭州、宁波外)送检见证取样样品28686批次(收取检验费5142余万元),发现不合格材料5325批次,较好地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装修材料的使用,有效地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为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年来,全国已有数十个总队、支队前来参观交流工作,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工作已成为**总队的一张金名片!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工作定位有偏差。部分单位领导对见证取样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对见证取样工作是贯彻落实《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重要措施,也是省局党委对预防和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从源头上控制易燃、可燃材料在建筑装修工程上的大量使用,提高建筑物抵御火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的重大决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将这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片面理解为是总队推出的创收手段,从而导致部分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只关心收费指标任务的完成,对社会单位的一些动态和反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有的送样单位也认为是消防部门变相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安消防机构尤其是消防监督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在个别地市甚至发生了社会单位向有关物价、纪检部门投诉的现象。检测工作定位上的偏差,从根本上动摇了这项工作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空间!

(二)检测工作程序不规范。

一是告知程序不规范。有的大队把空白告知单直接给建设单位,任由填写和取样,不过问实际取送样过程,从而造成送检样品与现场实际施工的装修材料不一致;有的大队告知单有涂改和不盖公章现象,导致窗口受理人员不能确认受理,影响单位送样。二是告知取样不科学。有的大队未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照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告知取样,导致送检材料与工程实际装修材料不相符,有的`样品根本未在工程中使用,有的样品同一批次型号规格取样送检多批次,去年有个别工程就pvc阻燃套管要求送检25批次;三是告知人员业务不精,告知不明确。个别支、大队审核告知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出现告知样品的燃烧性能等级不能与规范要求相一致,导致有的单位送检样品根本达不到告知的等级要求;有的告知样品规格数量错误,达不到检验要求,导致样品不能及时受理,影响单位送样;四是责任不落实,个别的受理点责任不落实,送样单位样品送到支队受理后停留时间过长,有的甚至造成样品遗失,不能及时送样,从而影响检测周期,造成送检单位对检测产生抱怨。检测工作程序的不规范,直接导致检测工作内部和外部的极度混乱!

(三)检测工作与监督检查工作严重脱节。

加强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是消防工作“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的具体落实,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内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开展定性、定量的火灾燃烧机理分析,是科技强警的必由之路,也是总结火灾教训得出的必然结论。但是,在开展见证取样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操作不规范,而且缺乏装修工程施工检查,工程验收中的抽样检验等监督手段,导致部分送检材料与实际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不一致,从而达不到开展见证取样真正的目的和效果。同时,部分认识到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检测工作重要性的基层支大队,有心想开展监督抽样,强化装饰材料的监督,但由于往返路途时间、检测周期等不便因素,也都心有余而力不足,明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诚信不够,也只好望而兴叹!检测工作与监督检查工作严重脱节。

(四)检测工作当前模式与业务拓展已不相适应。

检验404批次;社会委托检验61批次,火灾物证鉴定26批次;其它检验11批次。检验业务量大,涉及范围广,受理检验流程复杂,检验周期长、任务重,针对自身检验能力,目前已超负荷工作才能完成当前的检验任务,而且现有检验都是仅限于实验室内部。因此,现行的由省质检站一统天下的模式对业务拓展尤其是建筑工程现场检测已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打算。

(一)加强站点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消防质检网络。随着消防质检工作的全面展开,省消防产品质检站在检测能力、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所遇到的瓶颈问题愈来愈突出,已远远满足不了当前工作实际需求,特别是今后,随着阻燃产品标识工作的全面推广,质检站的监督辅助功能将愈发明晰,质检站作为一线监督检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平台的定位也将更加明确。

因此,在全省各地设立质检分支机构,并按《**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开展计量认证,独立开展见证取样检验、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厚度和膨胀性能、建筑工程给水网管水压测试等检测业务已是当务之急。省质检站在帮助、指导各地建立与检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将一般性的如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交由当地负责,同时集中精力,重点加强拓展自身的消防产品和建筑构件检测,强化对各地质检工作的指导、监督、仲裁等职能,初步建立以省质检站为中心的全省消防质检网络体系。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三

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任务时,首先应有建设单位书面委托检测合同或口头委托协议,同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5、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如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工程受监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四

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送检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了检测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给工程结构留下了质量隐患,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文件和技术法规,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11号]就此问题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第3.0.3条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它除了与检测单位有关外,涉及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还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因此,执行好这一制度必须相关单位都能理解好这一政策并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将见证人员的配置和相关工作纳入到资质管理中去;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逐步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改变目前存在的“好制度落实不好”的现状,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样品只要在现场的母体中提取即可,忽视了样品的提取要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检验批的要求,最终导致一个小区几栋甚至十几栋的建筑共用一份检测报告的现象时有出现;对在现场交付的产品,见证人员要确保样品抽取能在现场随机进行,但由于见证人员工作不到位,使得见证送检的样品与现场的实际产品质量不一致,特别对门窗等现场组装的构件产品尤为明显。

(3)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有关规定,每项工程的见证人员至少配备1-2人,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小区或复杂的建筑物,还应根据建筑物的数量或不同的工种适当增加见证人员。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一个较大的小区只有l一2个见证人员,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是现场负责人或是监理总监。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4)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和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这从制度上保证了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对见证人员工作的监督,但由于有此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精力有限等原因,真正按规定做此项工作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很少;而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甚至为了满足于客户,默许见证工作中见证人员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尽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只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代表性的检测样品不具有真实性,检测的再准确也是徒劳无效的,若其如此,工程质量何尝能够得以保证。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榆”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汪资料。

(2)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提高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规定现场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均须持有见证取样上岗证,各地区承担见证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机构要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中发现的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见证行为,检测机构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不得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章。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于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4)建立见证取样送榆工作台帐。建立工作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帐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5)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章或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汪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五

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近年来对所检测样品严格遵守见证取样制度,为了使见证取样制度更积极有效发挥作用,我中心具体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各单位工程在材料送检前其监理单位必须到我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监理单位需提供监理公司对该单位工程任命的组织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填写见证取样人员(监理)备案书和有见证人员(监理)备案表。其中监理单位见证人员备案书各专业见证人员签字均有本人亲笔填写,以便与见证取样记录上的笔迹进行核对。

第二、每组样品从取样到委托检测均在监理工程师本人的全程监督下完成,监理工程师需认真填写每组样品的见证取样记录并签字盖章,每次送检时,监理必须同样品一同到本中心,经我中心收样人员与样品进行核对无误后,才能正式委托检测。我中心材料收样人员还对到场监理进行见证取样过程口头提问抽查。

第三、经我中心收样人员对样品及相应的委托单、见证取样记录和来样样品核查无误后,见证人员对样品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由见证人员在见证人员对使送样品确认单上签字盖章。

第四、监理单位组织机构中人员如有变动,变更后人员需提公司相关证明文件,监理工程师证件并由本人重新填写见证人员送检备案书,经我中心备案通过后方能进行见证取样工作。

我中心对见证取样制度严格把关,所检测样品见证取样率达百分之百,确保样品从现场取样到委托检测检测过程均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完成,切实做到“样从现场来,样按规范取”,保证了样品从取样到检测的真实性、规范性,为施工现场材料严把质量关。

虽然我中心对见证检测试验做了一些把关,但还是存在不足之处:

第一、随着建筑市场和建筑规模的不断扩大,监理单位也随之不断增多增大,监理单位为满足市场需求,任用见证监理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一些监理人员只经过简单培训后就上岗,对相关见证取样的标准规范掌握不到位,对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工作不能监督到位,还有的监理单位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

第二、随着建筑结构形式的不断增多,国家和地区相关规范标准不断更新,传统材料以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一些工程采用新材料、新工艺,一些监理单位对新标准方法宣贯不到位,造成了施工现场见证人员对新材料,新工艺加工的材料取样不了解,不能有效进行监管。

我中心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按照盟质量监督站和盟质量检测中心要求,严格按照有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委托样品进行查看,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把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关,争取做到来样样品与施工现场使使用的样品一致。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六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控制工程总体或相应部位的施工质量,通常要依据有关的技术标准,用规定方法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构件抽取必须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测检验,并根据其结果来决定所代表部位的质量。这是控制和决定施工质量水平所采取的重要技术措施。试件、试块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是保证这一措施有效的前提条件。因此,施工检测应当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所谓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法定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

20__年9月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资料分为专项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得承担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

质董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七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平阴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综合楼。

2、工程建设地点:平阴县锦东新区东北部,函山路以东、振兴街以南区域。

3、建设规模:7505.32m24、工程类型和特点:本工程为平阴县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为7505.32m2,建筑层数为7层,局部8层。楼体东西长69.54m,南北宽16.62m,高32.75m。结构及建筑部分:主楼为框架结构,部分剪力墙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填充墙为加气混凝土砌块;基础形式: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局部柱下条形基础。外墙面为石材幕墙和玻璃幕墙,内墙及顶棚为乳胶漆,屋面防水为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地面砖楼地面,部分花岗石楼地面,门为成品实木门,窗为pa隔热铝合金窗。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及消防部分、空调部分、强电部分、弱电部分、安防部分。

5、建设单位:平阴县人民检察院。

6、设计单位:济南长清建筑设计研究院。

7、施工单位:济南铸诚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工期目标: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26日,总日历天数375天。

9、投资目标:工程总造价14452661.11元。

10、质量目标:优良。

11、安全目标:市安全文明工地。

1、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建筑工程监理见证取样规定》。

1、工程项目总监对本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工作负全面责任。

2、监理工程师按专业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施工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样工作,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3、监理见证取样及送样过程视为旁站监理过程,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对建筑材料进场和各种试件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4、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和相关施工试验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监理见证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四、见证取样内容及要求。

(5)暖卫、电气、给排水工程建筑原材料;(6)合同约定需复试的建筑材料。复试报告取回后,承包单位应及时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项目试验结果和结论,确认符合要求后,将报验资料、附件及复试报告一并整理登记存档,并复核建筑材料实际进场数量、牌号与复试报告相一致,均无误后签发认可文件,准许使用。

(二)本工程施工试验、检验试件成型及抽取的监理见证存样、送样项目:

1、钢材的焊接、试件的抽取(分不同焊接型式、规格、级别);

2、砼标养试件、砼同条件及实体检测试件的成型、抽取及养护条件;

3、砂浆试块的抽取和成型及养护条件;

4、砼现浇板厚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5、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

6、外墙外保温的试验;

7、水泥浆料保温、对保温性能试验、试件的抽取与成型;

8、规范及合同要求的其他施工试验。

以上各项目监理见证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抽样人员一同进行抽样,进行见证取样成型过程,并一同送样。

五、资料整理及相关问题的处理:

(1)建筑材料台帐登记,由专业监理编制登记;

(2)各种试块、试件的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及复试结果应登记台帐管理,台帐格式为自编制,应包括序号、抽样部位、设计强度、成型日期、试验日期、龄期、试验结果等子项。台帐设置应从委托试验单签认时开始登记,在复试审核后登记完成;(3)复试和试验不合格的处置:

各种建筑材料、施工试验经复试审查确认为不合格的应依据国家验收规范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水泥:安全性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视为不合格;

2、钢材:复试结果不合格,可进行二次加倍取样再进行复试,合格后可用于工程,不合格的必须强制退场不准用于工程。凡是规范允许二次加倍取样再行复试的建筑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按规范进行二次复试。

3、钢筋焊接试件:必须在已焊好的接头中,随机抽取。如一次送样复试不合格时,可按规范规程加倍抽取样品再行复试,如二次复试还不合格时,判定此批接头为不合格,全部废除。

4、砼、砂浆试块:如送实验室试验,其结果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实体检测,由委托的实验室进行。对于拆模用于强度参考的砼试块,应要求承包单位制作不少于两组试块,如一组试验不符合拆模强度要求时,推迟日期后,再进行一次送样试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最终确认允许拆模的依据。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八

c.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d.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e.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f.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g.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h.用于承重的钢结构试件;

i.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

配件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数量按每批数量的3%抽取,且不少于一组(件)。

a.用于水暖安装工程的管道、阀门;

b.用于电气安装工程的电线、电缆、开关、插座、配电箱(盘)。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九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杜绝“仅对来样负责”而不对“工程质量负责”的不规范检测报告,根据建设部建监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建监(1996)488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试验室,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职责。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所有检测机构,对外试验室和企业内部。

二、见证人资格:

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编写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负责对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并指导各区、具检测分中心开展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同时,向质监站递交书面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每单位工程见证人不少于2人。书面委托书同时递交给该工程检测试验单位,以便于检测单位和质监站检查有关资料时核对。

2、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务必有见证单位见证人在旁见证。见证人有职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齐将试样送检测试验单位。

3、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在理解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试验委托单(附件二),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

4、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应在试验报告单备注中,注明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姓名。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和工程受监质监站。

四、罚则。

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试验单位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者,将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本规定从一九九七年五月一日起开始实行,思考到见证人员培训工作量大面广,“见证人员证书”制度从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十

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市场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监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不定期地开展见证取样培训班,加大对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规定凡是现场见证人员均必须有监理见证取样上岗证,确保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2,2加强中间审核,推进监理见证工作的规范化。

另外,检测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将收样、验做到两条线,实行“盲样”运行,进一步提高材料检测的公正性。

2.3加强过程管理,推进见证取样工作的一体化。

为了防止施工单位避开监理单位见证人员送样,检测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检测委托单上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人员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和监理见证人员签字就不收样。检测报告取回后,须经现场监理见证人员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存档。使监理见证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2.4加强监督管理,推进监理见证工作的长效化。

严格见证检测制度,进一步加大执行的力度,将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等工作纳入到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备案和日常管理中,应将监理见证人员的数量、技术配备和承担的项目建设工程量结合起来,纳入宏观管理之中。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监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纪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标注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名字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证资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十一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号:_____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试验室: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检验试样具有代表性、真实性,确保工程质量,特委托(单位)__浙江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_等同志为我单位建设的.玉洞大道(八尺江八鲤工业园)四标段(k18+560-k20+)道路、排水工程工程项目原材料取样送检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具体负责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

见证人情况如下:

姓名宋耀灵职称助工职务_______电话_________见证人证书编号桂。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十二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火材料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应当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见证取样的防火材料主要包括:阻燃剂、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按规定应当进行见证取样的材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的防火材料进行取样,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行为。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抽查时,应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有关文书中应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防火材料名称、批次及燃烧性能要求等。

第六条建筑内部装修工程中使用的不同规格型号不同批次的防火材料应分别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第七条取样的样品应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在场监督的状况下,按照《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检测分类表》(见附录2)中规定的样品规格和数量随机抽取,并将样品当场封装,加贴见证取样封条(见附录3)。

第八条取样时应填写《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见附录1),对所取样品的使用部位、样品批次、规格等进行记录,有关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第九条取样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同时提交《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并确保样品的运输安全和包装的完整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共同对样品的代表性和实际现场使用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在受理样品时,应辨别样品的包装、封条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有关样品,以确认取样是否有效。

第十二条检验机构理解见证取样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出具检验报告,并确保数据的客观性、公正性。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建筑内部装修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核查防火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将见证取样检验报告附卷存档。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十三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杜绝“仅对来样负责”而不对“工程质量负责”的不规范检测报告,根据建设部建监(1996)208号《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建监(1996)488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试验室,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职责。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所有检测机构,对外试验室和企业内部。

二、见证人资格:

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编写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负责对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并指导各区、具检测分中心开展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同时,向质监站递交书面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每单位工程见证人不少于2人。书面委托书同时递交给该工程检测试验单位,以便于检测单位和质监站检查有关资料时核对。

2、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务必有见证单位见证人在旁见证。见证人有职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齐将试样送检测试验单位。

3、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在理解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试验委托单(附件二),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

4、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应在试验报告单备注中,注明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姓名。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和工程受监质监站。

四、罚则。

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试验单位凡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或者玩忽职守者,将按有关法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本规定从一九九七年五月一日起开始实行,思考到见证人员培训工作量大面广,“见证人员证书”制度从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十四

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送检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了检测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给工程结构留下了质量隐患,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文件和技术法规,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就此问题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3条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它除了与检测单位有关外,涉及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还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因此,执行好这一制度必须相关单位都能理解好这一政策并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将见证人员的配置和相关工作纳入到资质管理中去;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逐步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改变目前存在的“好制度落实不好”的现状,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样品只要在现场的母体中提取即可,忽视了样品的提取要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检验批的要求,最终导致一个小区几栋甚至十几栋的建筑共用一份检测报告的现象时有出现;对在现场交付的产品,见证人员要确保样品抽取能在现场随机进行,但由于见证人员工作不到位,使得见证送检的样品与现场的实际产品质量不一致,特别对门窗等现场组装的构件产品尤为明显。

(3)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有关规定,每项工程的见证人员至少配备1-2人,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小区或复杂的建筑物,还应根据建筑物的数量或不同的工种适当增加见证人员。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一个较大的小区只有l一2个见证人员,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是现场负责人或是监理总监。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4)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和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这从制度上保证了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对见证人员工作的监督,但由于有此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精力有限等原因,真正按规定做此项工作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很少;而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甚至为了满足于客户,默许见证工作中见证人员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尽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只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代表性的检测样品不具有真实性,检测的再准确也是徒劳无效的,若其如此,工程质量何尝能够得以保证。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榆”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汪资料。

(2)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提高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规定现场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均须持有见证取样上岗证,各地区承担见证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机构要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中发现的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见证行为,检测机构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不得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章。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于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4)建立见证取样送榆工作台帐。建立工作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帐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5)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章或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汪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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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模板怎么写篇十五

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取样送检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取样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了检测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给工程结构留下了质量隐患,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更好地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检验制度,从而能取得真实代表质量特征的有关数据,科学评价工程质量。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从而确保工程质量。国家也颁布了相关文件和技术法规,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测的管理工作,建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设部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就此问题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3.0.3条以强制性条文形式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公正性,它除了与检测单位有关外,涉及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还有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因此,执行好这一制度必须相关单位都能理解好这一政策并配合支持这项工作。同时,在当前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应将见证人员的配置和相关工作纳入到资质管理中去;质量监督机构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应逐步将现场见证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内容加以强化。改变目前存在的“好制度落实不好”的现状,使见证取样工作真正能够按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样品只要在现场的母体中提取即可,忽视了样品的提取要符合有关的技术标准或规范的检验批的要求,最终导致一个小区几栋甚至十几栋的建筑共用一份检测报告的现象时有出现;对在现场交付的产品,见证人员要确保样品抽取能在现场随机进行,但由于见证人员工作不到位,使得见证送检的样品与现场的实际产品质量不一致,特别对门窗等现场组装的构件产品尤为明显。

(3)见证人员的配置还与工程建设量有一定的差距。按照有关规定,每项工程的见证人员至少配备1-2人,对于规模较大的建筑小区或复杂的建筑物,还应根据建筑物的数量或不同的工种适当增加见证人员。目前,有些建筑工程现场见证人员数量远远不够,一个较大的小区只有l一2个见证人员,且其中一个持证人员还是现场负责人或是监理总监。特别是近一两年,建设工程规模越来越大,有些监理单位由于见证人员的数量不够,将某一见证人员的证书复印多份在其监理的各个工地使用。这从根本上不能满足检测见证的有关规定。

(4)检测机构对见证人员的核查流于形式。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向质量监督部门和该工程委托的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书》,这从制度上保证了质量监督和检测单位对见证人员工作的监督,但由于有此施工现场建设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精力有限等原因,真正按规定做此项工作的建设或监理单位很少;而有些检测单位在接受见证样品委托时不认真核查见证人员证书及封样的有效性,甚至为了满足于客户,默许见证工作中见证人员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导致见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得不到保证。

针对目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监督管理,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去。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尽管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只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中一个环节,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代表性的检测样品不具有真实性,检测的再准确也是徒劳无效的,若其如此,工程质量何尝能够得以保证。因此,建议在监理单位资质年检和日常管理中,相关主管部门须将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和承担的建设工程监理量结合起来;质量监督部门将施工现场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作为质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将见证人员的数量、见证记录的内容、见证取样的方法等列为监督的重点,对未加盖“见证取样送榆”章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的质量保汪资料。

(2)进一步在制度上明确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加大见证人员培训考核的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并提高施工现场见证人员的`配置数量,规定现场一线的质量管理人员均须持有见证取样上岗证,各地区承担见证人员培训和考核的机构要加大培训考核的力度,确保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规范检测机构的行为,使其严格把关、认真履行见证取样核查的职责。对审核中发现的无证上岗、委托他人见证、借用他人证书、样品监护不力以及封样措施不可靠等现象,应该做好解释工作、敢于拒绝接样、并在必要时通报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见证行为,检测机构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不得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章。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加大查处监理单位对于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免费论文,见证取样。。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还应检查检测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

(4)建立见证取样送榆工作台帐。建立工作台帐是加强见证取样送检管理的有效措施,通过工作台帐可对见证人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又能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质量监督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台帐上应注明项目名称、见证人名称、见证材料和试块数量、使用部位、见证日期、见证人签字、检测结果、不合格材料处理情况等。

(5)实施见证取样网络化管理。为了控制施工单位瞒过监理单位送样,可要求在检测委托单上必须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和见证员章或签字,规定无监理单位公章就不收样;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明确在见证取样时必须要有质保书和注明本批材料的数量;试验报告出来后,须经监理主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存档;以此使见汪取样工作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到检测机构,均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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