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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 关于扫黑除恶的感悟(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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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 关于扫黑除恶的感悟(7篇)
2023-01-01 07:07:53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一

镇村分别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镇上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村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台账等档案资料,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3次,参会人员达100余人次,多次传达省、州、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并对镇、村扫黑除恶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各村层层传导,定期进行情况汇总,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开展自下而上、条块结合的全面排查,要全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对本辖区内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镇扫黑办每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和涉黑涉恶线索汇总上报,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等突出问题。聚焦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民生工程中的涉黑涉恶线索,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易发地带的排查整治,推动落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坚持打早打小,形成压倒态势,持续发力,最大限度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

在国道沿线、村活动室、群众聚居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电子标语和举报电话,悬挂横幅20幅,张贴扫黑除恶宣传公告共12张,制作宣传展板7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填写问卷调查600余份,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7个,公开中央、省、州、县、镇、派出所举报电话6个,力争做到专项斗争家喻户晓。

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群管控,不断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有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的服务管理工作,把预防犯罪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或者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在基层开展扫黑除恶是党中央的一项伟大部署,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集中打击与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逐步把扫黑除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避免集中打击过后又出现反弹的局面。

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二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过大力宣传,让全x广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感受到党中央加强社会治理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行动自觉,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氛围,真正使黑恶势力无处逝形。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4、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通知》;

5、公安部关于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精神;

6、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精神。

7、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排部署精神。

在人流密集的场所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发放内容不同的宣传资料。

活动集中宣传时间定在x日至x日。

1、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落实扫黑除恶的各项任务。

2、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本次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穿始终,在宣传时间、宣传内容、宣传重点上科学安排,确保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参与率、知晓率。

3、建立机制,立足长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宣传工作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机制。

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三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九大以来,镇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以建强基层组织为着力点,以农村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分别是:

河南省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狄治民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97年至2017年,狄治民依仗家族势力,暴力破坏选举,违规发展党员,长期把持操控村级政权;随意殴打辱骂村民,敲诈村民财物;利用手中权力包揽村里大小工程;长期霸占村小学操场,导致学生多年无法上体育课;坐地起利,随意设卡强行收取过往车辆“补偿款”;以停电相要挟,强行向施工方供应劣质砂石,从中谋利;以债务纠纷为名,强行私扣施工承包方车辆,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归还;多次威胁围攻乡政府、烟站工作人员,破坏烟叶收购秩序;以取消低保相威胁,强迫贫困户为其劳动,动辄拳脚相加;到贫困户家里“理直气壮”地拿走上级送的慰问品;弄权使绊,村民到村委盖章办事被迫向其送烟送钱;虚报冒领、侵吞克扣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村卫生室改造、人畜饮水工程、粮食补贴、村保洁员工资等各项惠农扶贫资金;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捞取盗取政治荣誉。狄治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案涉及的56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其中,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红武,县林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韦晓乐,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孙海报,兴华镇原党委书记任元生等4人在先后担任兴华乡(后改为兴华镇)党委书记期间,以及洛宁县公安局景阳镇派出所原所长蒋小军、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指导员付建伟等2人在先后担任兴华镇派出所负责人、所长期间,因包庇、纵容狄治民涉黑犯罪团伙,同时因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洛阳市政协副主席、洛宁县委原书记孙君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宁县委书记张献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综治办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长沙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单大勇违规与案件当事人文烈宏接触,向其通风报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周符波、单大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涉嫌犯罪的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以来,惠州市以严少亮、张伟良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多次制毒贩毒、聚众斗殴、引发命案,并与该市以张奋强、吴新明为首的另一涉黑犯罪团伙争夺地盘,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有的民警甚至长期充当该犯罪团伙“保护伞”,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其中,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惠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收受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收受吴新明钱款,未采取有效抓捕措施,致其长期潜逃在外。其他民警存在索取、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贿赂,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帮助违法嫌疑人减轻、逃避处罚等问题。刘来发、曾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违纪违法民警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至2016年,时任永福县政协主席的刘永祥长期与该县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李佳及其成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在当选政协委员、协调工程项目等方面为李佳等人谋取利益,收受李佳39.15万元;出资入股李佳经营的安棉采石场,并获利40.65万元;接受李佳请托,为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李佳涉黑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向司法机关打招呼,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电子商务中心原主任梁志刚等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5年7月至2016年,梁志刚在担任日照市东港区贸易办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主任、区商务局执法科科长期间,利用职权长期为张守刚、张守玉兄弟涉黑犯罪团伙实际控制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违法行为提供保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梁志刚在生猪屠宰活动监管过程中,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方鑫食品有限公司人员参与、配合执法,违反规定由该公司折价处理查处的肉品。将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就餐、加油、车辆维修等费用共计20.25万元在该公司报销,其中梁志刚个人以电话费补贴的名义报销2万元。收受该公司经理所送现金1万元,放任该公司人员暴力执法,致使多名猪肉经营业户被殴打。梁志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为该涉黑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从曝光的这五起典型案例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有的庇护、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惩治不力、疏于监管、失职渎职,客观上助长了黑恶势力的蔓延坐大。这些问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严重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特别要压实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的直接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把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紧密结合,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惩治。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全国扫黑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或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介入、同步跟进,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确保除恶务尽。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因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以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在深挖问题线索上想办法,在信息共享上做文章,在协同办案上下功夫,在专项督导上齐用力,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要推动以案治本,对于典型案件,既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深入剖析、堵塞漏洞,不断扎紧制度的篱笆,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专项斗争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同志们,我们要严格落实上级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一是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和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三是全体共产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共产党人的使命和担当,勇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锋。

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四

为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稳定。根据县委《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深龙教通[2018]117号文件精神暨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同校园欺凌暨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通过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彰显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开展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防止黑恶势力向校园渗透,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通过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校园欺凌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师生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 副 校长执行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常事务。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学校要通过张贴、散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电子屏、专栏、教师、家长微信群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人人皆知,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深入排查摸底,发现案件线索

从即日起,学校要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能力。

(四)突出工作重点,精准防范打击

学校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形成校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报告、整治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通过排查整治发现在校学生同校外不法青少年勾连线索,发现长期游荡在学校周围、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线索,主动提供摸排出的案件线索,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渗透,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学校案件线索的排查,主动配合政法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工作。

(二)通畅信息报送

学校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报送机制,确定专人,快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推动。

(三)加强督导考核

教育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学校综治工作年终考核,结合校园欺凌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适时开展督查。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为切实加强对xx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黎中元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四龙、黎柳平、郑登高、谢勇波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股室长及司法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由李勇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主动配合公检法,落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力争通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上下不懈努力,杜绝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确保律师依法参与辩护,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和在押吸毒人员发挥有益作用。

(一)加强对律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规范律师代理行为,不断提高律师办案质量和效率。及时教育指导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要讲整治、顾大局、守纪律,忠诚履行律师职责使命,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涉及扫黑除恶案件情况的请示报告制度,督促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完善案件结案审查、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主任是案件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立足防微杜渐抓早抓小,提前遏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担责”的原则,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不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的律师,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的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简称“两类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依法落实涉黑涉恶“两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监管制度。要完善与zd相关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迅速处置突发事件。一是努力实现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衔接,加强对刑满释放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严格审核,逐步建立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领导小组,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二是树立治本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发挥好刑罚执行的作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

(三)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为基层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的信息资源优势,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一)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即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黑恶势力。

(二)充分认识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更高品质生态文化活力xx的重要保障。要把专项斗争作为一件大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三)基层司法所结合实际,建立和落实责任制。

(四)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的,排查发现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

不积极协助办案单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致使案件办理受阻的,并视情节依纪依法予以处罚。

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六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本人深入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资料,现将对照检查汇报如下:

(一)政治站位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不深不透不到位,学习总是停留于表面不能将相关精神深入的贯彻到工作中,存在学习、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二是组织发动群众还不充分,持续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方法手段需进一步创新,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难以取得群众的信任,引导群众参与斗争的方式较为单一,总是以宣讲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二)依法严惩方面

一是在专项斗争中宣传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乏味。宣传方式不灵活,内容较生硬,不够“接地气”,宣传形式单一;二是主动排查意识不强,对涉黑涉恶问题排查分析不深入,存在“坐等线索”现象,有安于现状的思想。

(一)理想信念的根基筑的还不够牢,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筑的还不够牢固,还缺乏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有时也会以事务性工作繁忙为由,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存在现用现学、急学急用的现象。

(二)在推动专项斗争中,虽然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意愿和关切,但有时还是不自觉地把重点放在更好完成上级要求上,没有完全把群众现实意愿最为开展专项斗争的第一信号,没有完全站在人民的角度开展具体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意识

按照中央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推进工作落实,学深悟透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依法严惩方面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要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常识。面对面向基层群众讲解扫黑除恶政策要求,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揭发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重要意义心得体会汇总七

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足迹书写着自己的历史。在经济浪潮汹涌澎湃的今天,许多人正在以无私的工作态度和忘我的敬业精神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无声无息地奉献着,他们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也没有世人皆知的名誉,但却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塑造了一种不平凡的敬业精神,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付出了满腔热忱,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去学习和赞扬,而我的梦想就是成为这样的人。

我叫,男,出生于年,至年月成为警察,我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身上责任的重大,为此,我始终坚持不断从身边的人和事学习经验,提升自己的工作实力,到如今我已在这个岗位上奋斗了个年头,也已经成一个业务新人成为了如今可以独当一面的人民警察。正是凭着这份认真负责、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的态度,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获得了上级领导的认可,荣获了年等称号,参与了起扫黑除恶行动,抓获犯罪人员人。

一位成功学的大师说过:“认清自己在做些什么,就已经完成了一半的责任。”2005年7月,当我踏上的岗位时,与激动相伴的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立志要继续发扬“三干一吃亏”——肯干、能干、带领身边人一起干,个人勇于吃亏的作法,认真履行个人职责。

枪患是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威胁着群众的生命安全,但凡涉及枪支的案件,无疑使得抓捕工作的危险性大大提高,随时面临着生命危险,但在选择走上这个岗位时,也注定会时刻面临这样的危险。2012年7月5日,在我局负责的辖区内,益阳与邵阳两帮社会闲杂人员,因毒品交易中出现的金钱问题牵扯,导致双方谈判失败,发生大规模团伙暴力犯罪,双方在大打出手的同时,还发生了枪支械斗,给社会治安工作带来极大的影响。为及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我根据上级安排参与抓捕工作中,案情错综复杂,工作异常繁忙,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将犯罪人员逮捕,我多次在接获消息后,出差到各个地方参与调查。由于对方持有枪械,使得我们的抓捕工作非常危险,我们在外围小心翼翼摸索,无论是山上还是铁路边,任何复杂地段都可能成为我们的蹲点位置,加班、分析、调查、跟踪、抓捕、审讯⋯⋯很少能睡上一个囫囵觉。在此期间,我辗转得知母亲生病,但为了能够还社会安宁,我怀着对母亲的歉疚毅然选择继续坚守在岗位上,终于在我们的携手作战、密切配合下,2012年月日,成功抓获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各类自制枪支、枪管支及枪支零配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更是新案件层出不穷,为此,加快专业学习成为了较为迫切的问题,我通过大量阅读法学书籍,利用网络平台扩大眼界和知识范围,并不断将理论知识充分结合到工作中,逐步提高自身分析判断案件的综合能力,坚持以化解、疏导为最先宗旨,并时刻保持与团队的共同进步,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及服务能力,使案件保持在高质量高效率的水平上。2011年5月31日,郊区白关镇两辆摩托车相撞,双方争执不休之下,叫来近20人,引发群体性斗殴,在获悉后我及时来现场协调处理。由于两帮人员均来自周边乡下,不仅人员较多且民风非常刁悍,使得抓捕工作遇到较大难度。为此,我积极参与到劝解工作中,结合所掌握的知识,文明执法,向参与犯罪人员详细讲解群体斗殴的严重性,成功劝解部分犯罪嫌疑人使其投案自首,大大降低了案件的危险性。同时结合所掌握的犯罪嫌疑人信息,将抓捕工作延伸开来,迅速完成了此次事件的犯罪人员。

古人云:“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在许多人眼里,警察这个岗位,拿点回扣,捞点益处是很平常的事。但是我时刻牢记“廉洁”二字,防微杜渐,坚持以洁身自好加固防腐思想,坚守对岗位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不怕得罪人的观念,坚持同不廉洁的行为斗争。一是加强个人修养。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操守、重品行,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二是严格廉洁从业。我始终牢记自己的岗位职责,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从业,坚持做到不谋私利,克己奉公、不怀私心,公道正派、不徇私情。

昨日的成就已经成为记忆的珍藏,明天的辉煌才是我新的渴望。我将以“迅猛不失章法,高速不失稳健,创新不失本分,激情不失理性”的气势,牢记宗旨,求真务实奋力赶超。乘风破浪正当时,挥楫击流为明天。我相信自己心中将永燃火热的激情,任由时间消磨永不熄灭。循着坚实的足迹,书写壮美的人生。将一个个平凡的日子细心打磨,串联成璀璨的记忆。正确认识自己所承担的职责,敢于担当,用火一样的激情去谱写人民警察的光辉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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