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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 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题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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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 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题目(六篇)
2023-01-01 16:37:5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精)一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房屋租赁民法典效力】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属于违法建筑的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租赁民法典风险】在现实中,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我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来办理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实践,针对一些容易被当事人忽视,而又可能引起争议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希望能为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供法律帮助。

一、无效租赁合同及其处理按照《民法典》第61条和《民法典》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确认无效后,其处理上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顶。承租方实际使用房屋的,出租方不返还租金,作为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使用房屋的损失。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签订租赁合同前,双方应尽职调查,避免签订无效合同。以下介绍几种常见的无效合同。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有这么一个案子,某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给某公司,双方约定了租期、租金及违约条款。承租方进入后对大厦进行了装修。几个月后,承租方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其已经收取的房租,及该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赔偿其损失。经查,房产公司系大厦的建设单位,该大厦尚未办理整体验收手续。另外消防支队同意大厦投入使用,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未签发。法院认为,依照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大厦不具备出租使用的条件房产公司将房屋出租给时,没有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也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根据我国《消防法》的规定,消防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因此房产公司将大厦出租行为,违反了《消防法》的规定。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和《消防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和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为依据。由于《租赁合同》违反了上述两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这里定义的违章房屋是指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或不按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建筑的房屋。违章房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建造人未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即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不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而且侵害了他人或国家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二是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尚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建造房屋。这种情况下,建造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用于出租,则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虽然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下,建造人可能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后,还可以取得建筑物的合法所有权,但租赁合同双方毕竟要承担无效合同的风险三是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租赁合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用途都有严格的规定,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依据我国《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违章房屋的建造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也不能享有合法的使用权。违章房屋出租,作为承租一方防范的唯一办法就是租赁前认真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照,没有产权证或与产权证登记不符的房屋不能租赁。当然,个别承租人出于其他目的明知是违章房屋仍要租赁的,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或要求出租方提供担保,但这种风险未必能规避。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租赁房屋”。因《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该条为强制性规定,因此按《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律师意见: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问题网上看到一个案例:张_将自有的200㎡商业用房出租给李_经营饭店,双方签订________年期租赁合同,并对租金、支付及合同解除等条款做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李_依约交付了租金并装修了房屋,开始营业。因该房屋地理位置好,生意兴隆。半年后,市场租金普遍上涨,张_有些后悔,于是以租赁合同未经备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那么,租赁合同未经备案是否无效呢

1、关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法律规定根据《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它权利义务,并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该条规定以“应当”对登记备案加以规定,立法宗旨在于要求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因此确认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该条规定是否为强制性法律规定。《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是鉴于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公安部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可见出租私人或单位所有房屋用于他人居住,既要到房管部门,又要到公安机关登记。笔者认为,未办理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认定租赁合同有效。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出租人交付房屋,承租人交付租金,合同即生效。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便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登记备案的合同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理论上属于对抗要件主义,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依据《民法典解释》第9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因此《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不应成为强制性规定。现实中由于法律宣传及管理环节薄弱,以及当事人嫌手续麻烦及规避一些税费,公民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对法人间的少一些,但出于交易安全的必要,律师建议租赁双方应进行登记备案,以减少合同风险。

2、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法律手续⑴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⑵双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到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____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⑶在市、县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三、房屋维修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民法典》第220条规定,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民法典》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_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_,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服务,并同意张_的装修方案,将原卫生间拆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现下水不畅,楼下住户发现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维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实际简单进行了处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在楼上楼下用户强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构造或是拆除装修进行彻底返修,承租人坚持当时改造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并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同意承租。因此双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这是一个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返修争议,由于当初对改变房屋构造的后果双方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向这样的案例还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阳台窗探出,因物业或楼上住户要求必须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责任承担问题。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对添附物或改善物处理做约定是最好的。上述处理原则只具有一般性,每个案件都是有其独特性,不能一概而论。现实中也存在承租人恶意添附的情况。本文定义的恶意添附是指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装修,但对添附处理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承租人主观上存在利用“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的规定,以期在租赁合同终止时获得更多补偿的行为客观上进行为牟利而乱添附。通常承租人会采取在装修时就出具一些伪发票证明自己购买的质次价低的添附物价值很高或是将一些没有价值的产品故意进行添附来讹取补偿等手段,造成出租人不堪补偿的严重后果,侵犯出租人合法权益。因此,在订立合同或者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与对方明确约定添附物种类、价值及补偿标准等,并对装修过程进行尽职调查,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问题租赁期间,房屋遇到拆迁的情况大量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么如何保护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现实中,有些合同约定房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返还剩余租金,承租人腾退房屋。虽然拆迁不能完全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但这种约定从法律上应认定是有效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些合同对此没有约定,遇到拆迁问题时就容易产生争议。下面我们了解以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按照《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可以看出在拆迁行为中,房屋承租人是独立于被拆迁人存在的,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2、承租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享有权利国务院颁布的《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31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市____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拆迁人或被委托的房屋拆迁单位,须严格遵守房屋拆迁有关规定,在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后做好下列各项工作:“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向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宣传解释并现场公示有关政策规定及拆迁事项”第38条规定,“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租赁房屋,被拆迁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属于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20%支付给被拆迁人,80%和增加的建筑面积补贴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属于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的30%支付给被拆迁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因此如果出租人隐瞒了出租房屋的事实,单独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从而使承租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追偿应得的补偿部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并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应该按约定处理。因此,这就需要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此作出明确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或者遭受财产损失。

五、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

1、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________年1____月国务院发布的《____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买出租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从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定权,即无须当事人约定,承租人当然即享有的权利。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不是其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的一种现实权利,只有当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才能在同等条件下由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的权利。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现实中常出现的问题是在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此情况____区分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一是善意,即受让人不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其购买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租赁合同如经过备案,承租人可依法对抗受让人,申请撤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如租赁合同未经过备案,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权利。赔偿范围是因对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确定违约赔偿标准是必要的二是恶意,即受让人明知房屋被出租的事实而购买,那么承租人可依法行使撤消权。

3、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和继承优先购买权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但根据《____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第3款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民通意见》第119条第1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凭期间,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即如果承租房屋是供家庭共同使用的,则承租人死亡时,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应视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按《民通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民法典》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在放弃优先购买权后享有继续承租权,即“买卖不破租赁

关于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精)二

浅谈新形势下的廉政文化建设什么是廉洁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是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特征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一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统一;廉政文化体现的是一种信仰、一种行为规范、一种生活方式;廉政文化是我国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廉政文化建设旨在教育全社会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形成崇尚廉洁、贬斥腐恶的社会评价,努力营造清正廉明、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奋进取、无私奉献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

高校廉政文化是"以校园为主要活动空间,以领导为关键、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全体师生员工对廉政的道德化认知、廉政素养和道德价值取向,是廉洁从政的先进思想道德观念及其指导影响下形成的廉政制度、工作规范、组织、体制、机制、校园风气和意识形态的总和。

从根本上讲,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教育作用

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廉政文化活动通过理论研究、文学创作、艺术表演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借助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能够借助新兴媒体对党政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教育,便捷的掌握相关的廉政知识,形成"廉美腐丑"的价值观念,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校园服务、学习生活中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诚实守信,廉洁奉公,进而在外部条件上保证高等学校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进行和开展。

(二)约束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种合力的作用,受到各种社会因素和政治因素的影响,当然也受到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而且廉政文化建设属于一种无形的力量。廉政文化属于绝大数人认可的行为规范,是绝大数人接受的价值观,它可以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告诉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廉政文化这一无形的力量,属于一种软手段,假如一个人的行为违反了大家认可的价值观,廉政文化就会发挥相应的作用,他会受到来自他人的舆论鞭挞和来自自己内心的良心谴责,从而迫使其纠正不当行为,有效地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三)辐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高等学校正从昔日的象牙塔走到社会的中心,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高等学校承担着培养人才、创造知识、服务社会的历史重任,被人们称为"精神的灯塔",大学校园的廉政文化不仅直接对社会产生辐射作用,而且通过源源不断的毕业生对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有其特殊性,要求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真正掌握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状况。在校园内,以廉政建设为主题,开展主题教育,宣传廉政知识和廉政理念,重点学习廉政制度,通过校园文化载体,把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与廉洁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文化活动,使廉洁、诚信、守法等观念植根于广大师生的头脑之中,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一)构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系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具有战略性的远见工程,真正涉及到高校的各个方面,作为学校领导,必须从关系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全校层面上提高认识,做到层层分工、责任明确,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廉政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长远规划和工作安排,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学校的日常工作,狠抓落实。建立由纪委牵头,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进而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并不单单是某些部门或者是领导干部的事情,它是一项全校性的活动,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都要参与其中。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要针对不同的对象,按照不同内容、形式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使领导干部达到"权力与服务"的统一,教师达到"教育与育人"的统一,学生达到"学习与做人"的统一。

教师是主角。要以教书育人为重点,侧重于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培养教师育人为本、立德树人、严于治学,敬业奉献、恪守学术规范的精神品质,使教书育人真正落到实处。

学生是主体。要以诚信做人为重点,侧重于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大学生的廉洁意识。结合德育工作,开展廉洁教育和道德规范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引导大学生诚信待人、诚信处事。

(三)处理好廉政文化建设与廉政制度建设的关系

廉政文化与廉政制度相辅相成,没有文化的引导和支撑,制度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没有制度的规范,廉政文化也难以得到保障,单纯依靠思想道德教育和人的自觉性进行反腐倡廉工作肯定是乏力的。因此,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离不开制度文化建设。

(四)拓展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平台

首先,创新教育形式。高校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要积极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觉悟。此外,还要增加党校培训、教师培训和新任干部培训的反腐倡廉政策宣讲和教育内容,扩大教育宣传面。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资源,例如宣传栏、校报、校园网站、广播、电视等校园媒体,及时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进展、成效和经验,大力宣传廉洁从政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并通过开展廉政文化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文艺汇演、书画展、唱廉政歌曲等形式,使广大师生在活动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

其次,拓展教育渠道。廉政文化建设之中,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资源和校外资源,如何让把两者有效结合起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此,要积极创造条件,拓展校外资源,将廉政文化进学校与廉政文化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组织参观革命博物馆、革命老区、反腐倡廉展览、参观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而提高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

总之,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关系到党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高校廉政文化建设要常抓不放,要狠抓不放,要常态化、长效化,要当作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来完成。在高校建设中,除了抓好教学以外,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关于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精)三

为更好地研究、使用小学语文“统编版”教材,研讨语文教学中学习活动的有效设计和实施,9月29日,宁波特级教师协会第五届“学术基地”送教暨余姚市泗门镇中心小学第八届“诚意课堂节”活动在我校顺利开展。

  上午9:05,由严清清老师执教的《盘古开天地》一课拉开了诚意课堂节语文专场的序幕。严老师教态自然,语气亲切,笑意盈盈。在她的引领下,学生从落实字词,到概括内容,再到通过关键词句品味语言的魅力,在多种形式的朗读中逐渐深入文本,仿佛置身于奇妙的神话世界中。

戚文亚老师为我们带来了《美丽的小兴安岭》一课。戚老师声音洪亮有力,课堂生动有趣,展现了扎实的教学功底。她带领学生走进小兴安岭,领略春天的秀美风景,感叹于物产资源之丰富,细细体会大自然的意韵。

  紧接着,浙江省教坛新秀、余姚市骨干教师谢宏达老师为大家带来了《慈母情深》的说课展示。谢老师的教学设计紧紧围绕单元主题展开,由预学导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字词,在朗读中概括标题,梳理内容,研读场景,感受情深,最后联系生活,迁移练笔,不但注重知识的传授,更体现了对学生阅读、写作等能力的培养。

而余姚市骨干教师王娜炯老师则结合两堂课为我们带来题为《有机融合 整体推进 提质增效》的观点报告,王老师结合课例从“融合已有内容,具化学习活动”、“融合课后习题 整体有序推进”、“融合形式调整 呈现多重功能”等三个方面浅谈我校在教研组中推行的“让作业本与学习活动有效融合 促进学生语文素养提升”的主题研讨活动,让听课老师们对课堂教学前的准备及设计理念也都一清二楚。

下午,来自慈溪市鸣鹤小学的慈溪市骨干教师岑克平老师为我们带来了一堂精彩纷呈的作文课——《我的心爱之物》。岑老师通过课前谈话快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自然地导入课堂;展示学生的心爱之物,在交流中明确写作要点;教师的示范点拨与学生的自主练写、修改、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其后,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张晨瑛老师为大家带来了讲座。张老师从语文老师的人文关怀谈起,探讨一节有效的语文课中,课堂作业本应该发挥的五点作用:物化目标;成为学生学习的支架;丰富学习活动的资料;改变学习方式;改变课堂教学结构。接着,张老师结合上午的教学案例,从教学目标、教学过程、学情分析等角度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她指出,教师应注重学生个体的练习,对段、句的学习不可割裂,课堂中应注重维护好情感的流动场等等。在座的老师们受益颇深,感触良多,对于语文课堂中教材的处理、学情的把握、课堂作业本的利用等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最后,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余姚市小学语文教研员陈燕老师对本次活动作了简要小结。陈老师要求每位语文老师在教学时多思考“为什么要这样做”,多想想教学活动的学理;思考统编教材系统,将这些理论知识用于实践教学中。

语文教师想要在专业上有所成长,不仅需要满腔的热情,更需要脚踏实地,有计划、有目的地努力,不断学习、持续发展。送教活动对泗门镇各学校及第四区域语文老师们来说,是一年一度的听课盛宴,更是一次极佳的成长机遇。相信在聆听了今天的盛会后,老师们一定会带着思考,关注学情,探寻高效的语文教学课堂!

关于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精)四

今天为大家整理资料,有兴趣的不妨来看看,希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要求: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关于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精)五

浅谈小学英语教学论文

小学生能否学好国际音标?我一直在尝试教英语课文的过程中让学生学会音标。音标的学习是英语学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怎么样能够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掌握英语的发音对英语教学非常重要。教师必须谨慎对待,认真地从教学入手帮助学生用正确的方法学习英语。

一、自然导入、正面迁移

音标概念的导入要自然,教师可采用启发诱导的方式,让学生联系像所熟悉的汉语拼音注音一样,英语单词可通过音标拼读出来,并且像汉语拼音有前韵母与声母之分一样,音标有元音与辅音之分。教师可以在第一个学期教学26个字母的同时,从归纳字母读音入手,开始逐步接触音标,讲解一些简单的发音要领。例如:在教字母发音归类时,教师就跟小朋友玩一个司令和小兵的游戏。先把五个元音字母aa ee ii oo uu选出来做司令,然后根据每个字母的发音分别帮他们找到自己的小兵,或者把字母卡片发给小朋友,让他们找到自己的司令。小朋友们一边读,一边找,玩得不亦乐乎。可正当玩的高兴时,小朋友们为难了oo和rr怎么办?不知道何去何从。这时教师才告诉他们,原来他们一个是光杆司令,一个是光杆小兵。学生在哈哈大笑的同时,也对字母的发音有所领悟,而且记忆犹新。

二、趣味教学、摆脱枯燥

单纯的音素认读,记忆和反复拼读练习确实比较乏味。如果教学中穿插些趣味活泼的游戏,就能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来加快认读,促进记忆,熟练拼读。

1、摘水果游戏?教师先在黑板上画一棵果树,树上挂满了果子(苹果、梨、芒果等),每个果子上都写有一个单词,如pen,desk,big,this等,再画几个篮子,每只篮子都画有一个音标,[e],[i]等,然后找几名学生上前面来,把果树上的果子摘下来,将含有相同元音的单词放入相应的篮子里,如:将写有pen,desk的果子放在贴有音标[ e ]的篮子里,将写有big,this的苹果放入贴有音标[ i ]的篮子里,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读出音标,最快最准确的.获胜。

2、看音标抢读单词游戏?将全班分成若干小组,然后教师逐个出示一些单词的音标卡片(如[ keik ]),学生们举手抢答,教师让最先举手的学生读出该单词,拼出来并说出词义,读得对、说得对的给该组记分,得分最多的组为优胜。

3、找朋友游戏?将学生分成两组,教师发给学生每人一张单词卡片(如this),在另一组必定有一人持有一张含相同元音音素的单词的卡片,(如sit),游戏开始,教师说一个音素,如[ i ],手持含有此音素的单词(即this和sit)的两位学生应迅速站起来,并读出这两个单词,最先站起来的人得分多,后站出来的得分少,没站出来的得零分,得分多的组获胜。

4、bingo游戏?这是一个训练学生写音标的游戏,每个学生准备一张纸,并在上面画一个井字,将纸分成九格,然后教师随便念九个学过的音标,学生边听边将音标写在格子中,随便填在哪格里都行,学生填好后教师再打乱次序逐个念九个音标,学生一边标号边喊“bingo”,最先喊“bingo”并写得准确的获胜。

三、教会学生查词典,熟悉音标

“磨刀不误砍柴工”,学生学会了查词典,如虎添翼,学起来就更加自由了。他们可以从词典上发现一个新单词的多种意思,这样满足了他们的好奇心,又拓宽了知识面。有时会话教学中的三会词,就可让学生当堂通过查词典自己独处,并告诉他们“这是你们自己学会的”。还可利用课堂和课外经常进行查词典比赛,而且在班级里开辟“小词典”栏目。根据课堂教学内容,每周扩展四五个单词。如:教到动物,就出kangaroo,snail等词。查查练练,不必要求学生记忆。学生对此很感兴趣。学会查词典后,教师还可提出提前预习的要求,这些活动不仅开拓了视野,而且培养了学生学习英语的良好习惯,为今后进一步学习外语打下了良好的预习和自学的基础。

四、强化音标教学

1、保证时间:每个学生早读课上大声朗读音标,然后再对学生说一些有规律的单词的读音,让学生们根据读音猜出单词的拼写,让学生们感到背单词是件很容易的事。比如说:date,face,car,park,cap,hat。

2、对音标的掌握必须人人达标,利用时间逐个检查。平时在默写单词的时候,注意两者之间的联系。

3、进行分层次教学,对那些畏惧学音标的学生给予帮助和辅导,以消除他们的畏难情绪,使之尽快赶上队伍。

4、有些学生一开始就没有掌握一些音素的准确发音,长此以往,特别是对发音相近的词,不能正确辨别一些容易混淆的音素,如:dash;—dash;—letter——little。这时,我们就要多加练习,我们可以根据教学的内容设计一些语音障碍。

5、我们可以给学生归纳一些音标发音规则,便于他们预习课文或

做练习,如:字母组合“oo”在k,d,t前一般发短音,除food,noodles等发长音[u:]。room,sitting—room,dining—room中字母组合“oo”发长音[u:],而classroom, bedroom, bathroom中字母组合“oo”发短音;字母组合“er”在单词结尾一般发短音,而“her”中“er”要发长音;单词中元音字母加辅音字母加“e”,元音字母一般发本音,而“e”不发音;单词结尾加“s”的发音规则又有:①k, p + s, s 发②t + s, ts 发 ③d + s, ds 发 [dz ]④s, x, ch, sh + es, es 发 ⑤y 变 ies, ies 发 [iz ]⑥其余单词结尾 + s, s 一般发 [z ];还有像字母“n”的发音规则等等。

五、归类记忆、音形对接、程序化学习。

将学习的单词分好类,比如学水果,我们就把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较高的水果全部集中起来。利用读音规则,大小卡片,口诀、歌谣,词串等进行快速记忆。就好比吃葡萄,一吃一串,学生一记记一串。辅音字母与辅音音标基本同形,怎么读就怎么写;怎样写就怎样读。我们只要掌握元音字母、字母组合的读音,常用单词基本上就可以做到听音能写,见词能读。

听到/p/马上就会写出来字母p,见到字母p马上就知道读/p/,出现频率比较高的16个,怎样读就怎么样写的辅音字母。

/b/ /p/ /m/ /f/ /d/ /t/ /n/ /l/ /g/ /k/ /h/ /r/ /v/ /s/ /z/ / f d t n l g k h r v s z ust,看到字母m,s,t就直接对应/m/,/s/,/t/,不用去考虑,直接就读出来。我们只要知道u的发音在闭音节中发/λ/。must的读音就马上出来了,音形对接在配合开闭音节,单词记忆就易如反掌。

利用母语正迁移,联想法,顺口溜,拟声法,配对法,手势法等帮助学生快速学会48个英语音素。

// /n/ /?/ 妈妈,奶奶,再去掉韵母,然后eng,就发出这三个音了。

一个淘气的小小朋友,惹得妈妈,奶奶不高兴了,交妈妈,奶奶时,他们没有答应,只是eng了一声,这是小朋友乐坏了,于是就有“妈妈,奶奶,eng,我也乐呵若”。

小学阶段学生的学习动力主要来源于教师和家长的认可。音标的学习又比较枯燥,因此教师应该把握住每一个有利于音标教学的时机,对学生的每一个进步都应该及时发现并给与表扬肯定。每个孩子都喜欢听表扬,听到表扬就精神振奋。即使是一朵小小的红花,一张小小的贴纸,都能让一个调皮的孩子在40分钟的课堂上表现得非常完美。表扬时不能笼统带过,而应该让学生感受到教师对学生的诚恳及对音标学习的重视,让学生对音标学习形成一定的观念,并能够自觉地把音标学习纳入英语学习的一部分。老师在课堂上练习一次,下节课再强化,会发现知道的小朋友会更多。其次,阅读练习也是必不可少。在孩子们认识完他们的区别后,让小朋友读一读,读给同桌听,读给老师听,从而加强孩子们对单词的音、形、义的理解,真正做到带着思考读,读而会意。总之,教是为了不教。利用“拐棍”是为了今后能丢掉它。因此,利用国际音标教学,培养学生学习外语的自学能力,将会使学生受益终身。

关于浅谈个人理想的思修论文(精)六

摘 要:高中数学是检验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一门重要课程,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高中数学的教学观念、教学目标、教学方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想提高高中数学教学质量,就要求教师对教学方式等进行不断反思和创新,从而不断地提升高中数学教学的质量。

关键词:高中数学教学;反思;探讨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高中数学教学理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高中数学教学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教师要想提高高中数学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对于数学学习的热情,就必须对高中数学教学过程进行很好的反思,提出有效的教学策略,这样才能够不断提升高中数学教学质量。

随着时代的发展,高中数学教学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教学过程中,逐渐从以教师为教学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教学中心,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教师必须要正视这个教学潮流特点,实现教学观念的转变,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学会去思考,通过加强对知识的理解和探索,从而帮助教师能够在教学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做出科学合理的解释,正确地认识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高效率的教学方式加以解决。

教学方式是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途径,在高中数学教学活动的开展过程中,教师必须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不断更新教学方式,针对新的教育背景,将知识实现全面教育,在教学过程中,注重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认识能力,能够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方式,在学习过程中,需要学会去创新,加强和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认真和学生进行思想讨论,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提升高中数学教学的质量。

教师在选取适合高中数学的教学方式过程中,需要做好课前准备,根据所学习的不同内容,比如,理论性较强的概念学习、实践性较强的空间图形认识和学习等,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选择适合的教学方式,比如,对于实践性较强的空间图形认识和学习等教学指导过程中,可以以建模教学和学习方式来开展数学课堂教学活动,在这样的课堂上,学生必须要充分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无形中提高我国数学教学的质量。

在课堂教学中,学生需要对课堂问题进行很好的回答,教师可以结合新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等对学生的回答或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很好的延伸和拓展,让学生能够主动去了解更多的语文知识和内容,比如,教师可以设置问题情境,让学生充分地进入到情境中,然后进行思考,主动去探求问题的解决方式。对于一些学习较差的学生,也能够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下不断去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有助于改善学习现状,这样学生既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同时也能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满足。

高中数学教学过程中需要经常进行反思,通过对教学方式、教学观念、学习方式等进行反思,能够帮助教师和学生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从而有助于进一步把握教学目标和学习目标,顺应时代发展,逐渐提升高中数学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周忠良。浅谈对高中数学教学的反思[j]。教育教学论坛,20xx(13):1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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