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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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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通用14篇)
2023-11-19 07:42:42    小编:ZTFB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筛选和整理所学知识。切记总结不是简单的复述,而是要进行思考和分析。总结范文中的语言简洁明了,逻辑清晰,易于理解和接受。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一

完善的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繁荣的重要基础,是保障社会经济良性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民商法和经济法作为重要的法律部门,是保障我国市场经济活动有效开展和进行的重要前提。民商法注重社会公平,讲究个体条件平等,可提供自由的市场交易环境,提升个体效益;而经济法重视社会整体效益,采用经济法手段进行经济干预,从而实现市场的持续发展。

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针对我国的市场经济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不是纯粹的市场调节经济,同时也不属于单纯的国家干预经济,属于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这两者之间相结合的混合经济。这种混合经济的两方面产物,不仅具有着差异性以及不可替代性,同时也具有协调以及互补性。这两者之间各自有各自的分工,并且又相互配合。

1.主体意思限度不同。

针对民商法而言,作为私法进一步的要求任何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只能按照自己个人意志对行为内容进行决定,对任何形式下的意志强制进行有效的排除。例如: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识对法律进行选择,看其适用于否。在进行诉讼提起以及责任追究的过程中,是需要当事人对权利进行主动行驶才能够实现的。而针对经济法来说,它主要是从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出发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以社会整体平衡以及收入分配公平这些公共利益的体现作为调整的主要目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利用,对于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市场一定给以限制,主要表现为:个人自由争取社会整体利益进行限制,对社会发展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扩宽。实质就是经济法产生的过程以及经济法发展的过程,也就是法律从个人权利本位进一步到社会权利本位的过程,但是针对社会权利而言,本位所需要实现的法律手段就是限制个人的权利。

2.稳定性不同。

民商法在一定程度上把市场经济中最一般的要求对市场经济活动中较为基本的主体民事主体的资格以及身份进行确定,对民事主体基本权利范畴进行有效的确定,并且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定,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经济法中的大多数内容,例如:鼓励外商进行投资的法等,对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预测,对计划法进行引导,国家并且以法律强行的手段对原有私法财产进行改变,如:国有化法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都不具有长期的稳定性。

3.效率价值两者的表现是不同的。

效益在一定程度上是效率的低级层次,效益以及效率这两者之间不仅有个体之分,同时也有整体之分,民商法进行保证的主体驱利性,在一定程度上是低层次的效益追求,是个体效益和个体效率,但是它们的追求不一定就会对整体的效益以及效率进行提高,在经济法中的效率价值主要就是整体效益和效率。

4.目标内容不同。

民商法的方法论及其个人主义的观念是其具有个人本位的特性,这些表明民商法除了重视个人经济的短期利益之外,还鼓励积极追求更大的自身财富,就像个人主义倡导的:人是一种具有自我意志的高级动物,可以自己决定利益的选择。所以,民商法更加重视个人的利益,追求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经济法与之相反,其所注重的是整体的、长期的.利益效果,经济法认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部分,只有社会整体强大,个人利益才会提升。因此,经济法注重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长期发展,其目标是实现全人类的大发展。

5.权利保护的特点不同。

作为民事主体自然人以及其它一些组织合法民事权利在一定程度上都会受到民法的保护,不仅组织不能够进行侵犯,其个人也不能侵犯,对所有人赋予同等的权利和义务。经济法主要是从国家角色、企业角色以及个人角色之间的不同进行区别的对待,也就是按照市场主体的经济境遇以及地位的不同,对其赋予不同的权利以及义务,主要表现在:垄断行业中企业与普通行业企业、消费者等。

1.两者在调整对象交叉。

在当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和国家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市场调节以及国家干预过程中,其覆盖面会对全社会进行涉及,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以及国家干预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及于整个市场,因此,和市场调节能够相对应的民商法以及国家干预发所对应的经济法,在调整的过程中,其范围必然会有一个交叉。也就是民商法对微观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经济法不仅对微观经济进行调整,同时也能够对其宏观经济关系进行调整。

2.取向相对来说比较趋同。

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法的根本取向,民商法和经济法同样如此。民商法赋予各个市场主体同等程度的保护,同时给予每个人相同的权力与义务,而不会受制于不同市场主体关系强弱影响。而经济法却会根据不同市场主体的不同实力给予不同力度的权力与义务保护。虽然民商法与经济法分别个人权利和社会权利为主,但个人本与社会共处于同一个整体之中,两者相互交叉而又趋同,都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公平的共同目标而努力的。民商法和经济法两者在维护社会平等中各自扮演重要的角色,各自维系各自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更好地维护不同市场主体的不同权益。在这个市场经济日益繁盛的时代,民商法和经济法是规范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他们相互依托共同肩负起构建和谐市场的重任。

3.职能能够互补,要素通用。

针对民商法而言,它是市场经济常态性法律,它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其任意性的规范,对无形之手的要求进行体现,对市场机制的内部化进行不断的强调,市场主体的能动性进行充分的发挥,同时也具有一些强行性规范,对市场主体进行导向,并且能够对市场规则自觉的遵守,不仅能够对市场的竞争有促进的作用,同时还能够追求经济效益。经济法它属于市场经济非常态的法律,一般情况下,能够通过强行性规范,对市场机制的外在化进行不断的强调,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具有干预性规则、整体性规则以及政策性规则等,对市场的失灵进行有效的解决,对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起着促进的作用。在民商法以及经济法中,有些要素不仅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用,同时还能够在一定条件下通用。

三、结语。

针对经济法而言,它属于一种新兴法律部门,由于其发展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短,在其中有着比较多的问题值得去探讨以及研究。民商法和经济法接触相对比较近的法律部门,因此,他们之间必然有着一定的联系。民商法和经济法它们就像一对同胞兄弟,它们之间不仅有着共同的血脉,同时也有着不同的性情。由于微观上利益的实现以及宏观利益的平衡,在一定程度上让他们各司自主,各得其所。他们的利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也为社会文明提供法律保障。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二

[摘要]随着几十年的发展,我国高校新闻传播教育已经与我国整个高等教育事业和全国新闻传媒业的生存与发展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本文从新闻传播学的发展特点入手,提出了现阶段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教育特色的研究,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

新闻传播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突出和重要,高校新闻传播教育为新闻传媒业的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巨大、直接与明显。新闻传播事业在中国,已成为联接新闻信息产业和以高科技为特征的传播技术产业的桥梁,不仅有其经济效益,而且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我国新闻传播事业的迅猛发展,给中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的研究带来了重大的契机。

1、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相互融合。传统的新闻学研究有较强的实用性质,但理论色彩较弱。传播学被引入新闻学界以后,许多传播学的理论假设和研究方法已成为新闻理论研究的一部分。新闻学研究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学报,它包括广播电视、网络传播等各种传播媒体或形态,而且涉及了大量的非新闻类的媒体传播的内容,以及广告、公共关系、媒体经营的研究等等。

这种融合不仅是原来两个学科的融合,而且与传媒活动相关的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例如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人类学、法学、经济学等等,也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新闻传播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中。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相互融合,新传媒的研究发展迅速。

2、传媒经营、新闻法治与职业道德成为新闻传播学的研究热点。近年来,中国的传媒处于大整合的时期,各媒体不再仅仅是党的机关报或国家的广播电视台,也是经济实体和利益单元,报业和广电业的`集团化,传媒之间的竞争内地传媒与境外传媒的竞争,都要求各媒体的负责人懂得传媒经营。把受众接受传媒作为消费行为的研究,将传媒娱乐视为经营策略考察也纳入了传播经营的理念之中。

随着中国传播业近几年的急速膨胀,传媒每日每时与社会发生互动,矛盾冲突的频率上升,新闻官司增加,社会对传媒职业道德不规范的指责增多。因此,传媒业自身的法治建设和职业行为的规范化,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近几年,该研究扎实而有成效,涉及新闻官司的各个方面,从各种新闻侵权现象到著作权问题,从隐性采访到隐匿权、更正与答辩,就论证的范围而言已经相当全面而完善。

3、舆论监督的内涵发生变迁。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广播电视,特别是电视(包括卫星电视)的发展速度和规模空前。有的学者从行政、综合市场、专业市场三个角度看中国电视产业的市场格局,指出中国电视产业的三人发展趋势:政府导向让位于市场导向;民营电视业将成为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电视资源要素的流通和集中同时进行,形成区域性传播中心。

目前,舆论监督成为与新闻理论、新闻法治和职业道德相关的一个重要学术课题,并涉及到了社会学、政治学和公民权利的研究等等。中国的新闻学从传统的党报理论转向一般新闻学理论,其背景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环境变化,“舆论监督”的内涵发生了变迁。

二、现阶段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教育特色的研究。

中国的新闻传播教育已具备相当的规模与条件,也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只要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看问题,坚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办实事,中国新闻传播教育的新局面一定能够开创。

首先,要充分依托自己学校的特色,根据自己学校的性质地位和特点来办专业。这样才能把专业和学校紧紧融合在一起,充分集中和整合学校的所有学科的优势,扬长避短,突出自己专业的特色。比如一所体育学院的新闻传播专业,就正好从体育上做文章,努力探索体育新闻办学的途径,着重在培养优秀的体育新闻从业人员上突出特色。

其次,要充分考虑自己学校所处地区、城市的特点,发挥地区优势,突出地区特点,在区域文化、社会、经济发展上做文章,紧密与当地党政部门和新闻传媒单位结合,办出自己的专业特色。如一些地方民族大学的新闻传播类专业,就可以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有优势,在民族新闻的教学与研究中独树一帜,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做出有特色的突出贡献。

第三,要充分调动本专业教师的积极性,发现与培育教师们有特点的教学与科研新经验、新成果,不断努力在新闻传播领域的某一方面、某一项目、某一课题上,做出新的突出的研究成果,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培育出特色。

第四,突出特色,还要善于和勤于在办学中不断总结与积累经验,每学期、每学年都要认真回顾一下在办学中哪些事情是做得好的,哪些地方还有不足,师生们的反映如何,新闻传媒界和社会的反响如何,从而去发扬和推广好的办学方法、模式与经验,克服与改进不足之处。

综上所述,我国高校新闻传播教育是一项正在蓬勃发展的事业,其前景十分广阔、光明。但同时,也面临着十分激烈的挑战与竞争。常有一句话叫“不进则退”,实际上现在的情况是,进步慢了,也是后退。因此,我们一定要以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精神,努力发展新闻传播教育。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不断推进教学科研改革,为培养更多优秀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新闻传媒人才,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宋兆宽.关于新闻传播学教学问题的思考[j].教育与职业,(1).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三

3、民生新闻报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4、浅谈中美新闻教育的源流关系--以“密苏里模式”对中国新闻教育的影响为例。

5、“互联网+”时代新闻档案管理与创新。

6、勇于担当坚持创新--浅谈市县电视台新闻节目的创新。

7、小议电视新闻制作的逻辑结构。

8、从两张新闻图片的热转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

9、浅谈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情绪管理素质。

10、如何把好手机报新闻的采写关。

11、新闻采访写作课教学改革初探。

13、网络时代新闻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4、新闻真实性受到电视新闻娱乐化的影响略论。

15、农村广播新闻节目的采编概论。

16、浅谈电视新闻深度报道。

17、试论新闻策划的重要性。

18、如何写好有思想有温度的新闻稿件。

19、浅谈电视新闻的编辑艺术。

20、新媒体条件下的新闻道德标准与监管体系。

21、我国报纸新闻客户端演变格局探析。

22、如何进一步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自身素质。

23、英语新闻访谈中跨文化语用失误分析。

24、浅析读图时代新闻摄影的隐性失真。

25、浅析新媒体时代新闻摄影教学的开展。

26、浅谈微媒体环境下新闻评论教学模式创新。

27、心理学视角下的新闻采访方法探讨。

28、影响公众:会议新闻政治信息的修辞表达。

29、大数据时代下的新闻的挑战与策略。

30、论新媒体时代下新闻摄影记者的生存与发展。

31、试论网络新闻评论区里的负面言论。

32、无人机新闻--新闻采编新趋势。

33、浅析如何平衡新闻自由与隐私权保护。

34、电视新闻的舆论导向作用管窥。

35、论新时期新闻传播的转型及其价值取向。

36、民生新闻主持人的语言素养。

37、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新闻的生存与发展。

38、浅析我国电视新闻发展的现实困境。

39、电视新闻主持人语言风格初探。

40、新媒体时代广播新闻的优势与创新。

42、探析虚假新闻传播形成原因。

43、浅谈法制新闻报道的新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44、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之我见。

45、探析社会新闻吸引读者眼球的策略。

46、如何在新媒体时代做好电视新闻的采编工作。

47、做好作风“走转改”提升新闻亲和力。

48、探讨广播电视新闻编辑技巧。

49、如何解决法制新闻传播中的道德问题。

50、网络非编在新闻制作中的使用体会。

51、经济新常态下地方党报做好经济新闻的思考。

52、报纸编辑的基本规范及新闻专业学生采写实习研究。

53、电视新闻播音的审美特征分析。

54、电视新闻播音技巧的培养。

55、网络新闻自由对社会道德的冲击与消解。

56、论新闻档案的价值及开发利用。

57、打造主流经济新闻突破党报现实困境。

58、体育新闻报道过度娱乐化的成因与对策。

59、负面新闻对旅游目的地认知形象的影响。

60、浅析新闻记者职业道德的建设问题。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四

民商法属于针对社会经济发展主要法律的一种,人们对于民商法存在两种不一样的看法。在构建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仅仅观察到其存在的先进性,站在这个角度觉得民商法文化几乎不存在缺陷。站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视角,民商法过分对于个人主义进行保护。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改革持续深入,其促使我国逐渐重视对于民商法方面的探索。这种在法律中表现的文化形态,属于社会环境表现的一种,还可以依照其构建一种相应的社会秩序。而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讲,民商法太过注重对于个人主义的保护,忽略了对于社会主义的保护,具有较强的局限性。因此,下面将进一步探索民商法文化的先进性与局限性。

一、现代民商法的先进性。

(一)现代民商法在社会文化性方向的进步性历史的发展进程,同样也是社会文化进步的历程,而在此过程中,民商法同样也在不断发展成熟,并且形成固有的文化历史沉淀基础。从18世纪的初次工业革命作为起点,社会资源被重新配置,社会分工产生变化,民商法正是产生于这个巨大的.背景之中。民商法出现最初是为了解决人们在劳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冲突与矛盾,以此确保人们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因此对人们的切身利益提供了保护。可以说,民商法在不断的发展进程中,一直遵循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思想,发扬着责任精神,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民商法视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步标志。因此民商法能够代表社会文化方向的进步,符合自由精神。

(二)现代民商法的高度适用性。

当前市场竞争环境日益激烈,部分商人罔顾职业道德,为了谋求一己私利,在竞争中使用非法手段,伤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而这种现象导致市场经济环境的复杂性。实际上竞争是市场经济环境所追求的主要目标,但是良性竞争的环境对于产品质量的提升、工作效率的进步等,具有十分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是恶性竞争则会导致市场经济体制受到损害,且人们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为了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现代民商法需要针对当前时代背景和环境,包括商人以及普通市民等不同角色,因此必须要具备充分的适用性。

(三)现代民商法在文化层面上的先进性。

从文化层面上而言,现代民商法具有先进性特点。首先现代民商法趋于自由与平等,力求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并将其视为最为根本的目标,同时在文化层面的先进性体现在现代民商法具有严谨性和逻辑性,在法律制度的制定以及修改方面提出严格的标准。因此可以得到结论,当前社会环境的的稳定发展与进步与现代民商法所提供的制度上的保证密切相关,是推进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二、现代民商法的局限性。

(一)现代民商法局限性与成因。

在我国发展的过程中,逐渐的坚强了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逐渐的建立出了很多的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了民商法,该法律的制定,是在我国现行经济文化体系的基础上而制定的,因此,其就具备了我国现行经济文化体系中的一些缺点,从而使其发挥出的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从法律制度的角度来说,民商法的颁布,是为了达到维护私权的目的,而在法律法规中,平等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不仅要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得到良好的保护,而且还要对人民财产进行保护。但是在实际当中,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当中的弱势群体,处于较低的地位,较高地位的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往往会对人民的利益造成侵犯,从而也会是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解决现代民商法局限性的对策。

在民商法建立的时期,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使其在竞争的过程中更加自由。但是,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更多的是对利益的保护,从而弱化了对人民群众的保护,导致其利益收到了损失,因此,为了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就要将其进行完善。最重要的就是在对弱势群体方面的改进,在改进的过程中,要将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考虑进来,从根本上对其进行解决,从而将私人化的问题彻底的解决,在民商法应用的过程中,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置到首要位置上。并且,还可以加强对相关方面的立法,对其进行强制性的约束,从而使民商法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现代民商法对于市场经济的进步与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就现阶段而言,现代民商法具有局限性和先进性两方面特点。因此为了进一步发挥现代民商法所具备的优势,应当充分认识到所具有先进性,并且对于其局限性有着清晰的认知,并了解其产生的根源,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策略,真正发挥出现代民商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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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五

摘要本文归纳了近年中国大陆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中存在的九类问题,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对于社会科学成果的一系列评估标准。作者认为,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需要借鉴这一评估标准,以提高论文质量。中国大陆的大学新闻传播院系要求论文以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获奖、来自较高的课题级别等等作为学术评价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关键词学术论文评估标准。

近年中国大陆招收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数量急遽增长,重点大学新闻传播学系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已经与本科生相当;而研究生导师,即使破格提拔,增长也是有限的。初带研究生的生手导师较多,如何保障研究生的教学质量,特别是毕业论文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这里谈谈常见的论文写作中问题,以及评估论文学术水平的标准,交流一下,供同行们讨论。

我近年评阅硕士和博士论文近百篇,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九种:

一,将论文写成教材或普及读物。虽然处于学习阶段,但硕士、博士论文无论如何属于学术论文一类。而现在一些论文,有的很像教材,将某一论证对象从定义、重要意义开始说起,方方面面都讲到,讲完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的很像普及读物,对某一别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外国的),方方面面做了介绍,介绍完全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一篇关于探险报道的硕士论文初稿,从什么是探险、什么叫探险报道、探险和探险报道的历史开始写起,然后是详尽的关于探险报道的写作要领、注意事项,直至采访时要穿什么衣服等,全写到了,相当全面。写完了,文章结束。另一篇关于世界性通讯社的博士论文,叙述了各大通讯社的历史,只在各章最后有一数百字的段落“论证”几句,论文就算写完了。没有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发现,也没有研究的新视角。这样的论文每年所展比例不小,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将论文写成了工作经验总结或理论宣传文章。可能有的作者在读研前是做宣传工作的,或者担任领导干部的文字秘书,这种工作经历使得作者写的论文,文字流畅,话语是成套路的,诸如:在……形势下,在……领导下,为了……,以……为基础,以……为指针,做到打实几个重点……、突出几个……、落实几个……等等。读了文章,好象在喝白开水,除了有些词句漂亮外,实际上并没有提出新观点、新发现、新视角。例如有一篇关于舆论监督的论文,作者为了在第一章显示论证的理论性,三个小标题分别是:舆论监督是……生命、舆论监督是……旗帜、舆论监督是……保证。但是舆论监督本身到底是什么,反而没有说出来。因为作者真心诚意地以为,这就是“理论”论证,报纸上理论版确实尽是这类“理论文章”,有些还是级别较高的党政领导人的文章。有一篇论述某报纸论文,本来是可以写成学术论文的,但是作者陷到这个媒体里太深,进去出不来了,没有站在客观的立场用学术眼光来观察问题,当谈到这家媒体存在的意义时,小标题是“……的理论意义”,内容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分别为该单位的题词。作者误以为,高级领导人题词,就是“理论”。

这种情况与中国大陆的新闻工作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宣传、商业公关与新闻报道混同有关,每年在论文中这种类型的所占比例也较大。除了学生的问题外,这与部分导师本身就在具体的新闻工作领导岗位,对于学术研究不够熟悉也有关。因此,需要强调区分学术研究论文与政治宣传、企业公关文章,有时它们都叫“理论”,但所指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三,论文中缺乏基本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一些论文,分析太缺乏本学科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仍然在使用诸如“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中学时代学的大众哲学常识,来“分析”问题。不能说他们说的不对,但是实在没一点学术研究的味道。这种情况到了写论文的时候再纠正,已经晚了。这反映出研究生的学科基础理论教育较为薄弱。从入学就应加强学术理论思维的训练,将文科的基础知识打牢,真正懂得什么叫“研究”。

四,论文的理论前提不可靠或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即使行文、具体论证和结构不错,由于论文的立论不成立,全盘皆败。例如一篇论述古代文论对现代写作启示的论文,将韩非谈到“文章”如何的一段文字作为“纲”,展开来写。显然,作者误将引文中的“文章”的概念理解为现在的“文章”(先秦文献中的“文章”是“文采”之意)了。这个理论前提一错,后面再怎样写都没什么意义了。另一篇论文,阐述舆论学的发展历史,谈到18世纪西方第一部使用现代“舆论”概念的著作,根据别人的介绍,将作者对舆论的划分(“公意”与“众意”),抄写中误为“众意”与“民意”,没有再看原著,就论证起这两个抄错的概念含义如何不同。一开头就出现这种理解错误,后面的论述自然跟着错。

这与学术研究存在不同意见是两回事。不同学术争论是正常的,但是基本的事实,包括事实本身和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公认的原因,总要正确。理论前提起码能够自圆其说,也就是能够“成立”,不然就没有共同的讨论基础了。

五,把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作为理论依据。不少作者在讨论论文的基本概念时,并没有理论根据,常把字典、词典作为论据,试图证明什么。我们写的是学术论文,不是小学生学习一个字词时查字词典那种情形。为了理解一个概念,论述中可以涉及这个词汇的语法构成和意义解释,但这只是这个基本学术概念的技术性解释,读者将等待着关于这个概念的真正学术性阐述。然而,常常查了字词典后,关于基本概念的解释就算完成了。现在新闻传播学文章中常出现“××性”的概念,创造和使用很随意,缺少科学内涵,这是造成论文学术价值评价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六,不会写绪章。任何文章总要有一个开头,学位论文的开头通常要求有一篇绪章(叫序、序言、前言、绪论、绪章等等均可),这篇绪章的任务是交代自己的选题、论文的主攻方向、文献检索过程和情况(即前人这方面已经做了些什么)、自己的论文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或所有整理)、使用的研究方法、论文大致的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关于论文的问题。但是现在不少论文的绪章,写什么的都有,或是感谢之类,或者是发表感想,像散文而不是论文。对绪章提出一定的规范要求,就是逼着作者必须考虑自己是否做了文献检索,论文是否提出了新观点。

七,忽视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往往有这种情况:论文的“参考文献”没几篇,但是文章却提出了大胆的假设,说得头头是道。这是由于知道得太少,胆子越大的'缘故。这样的论文中通常矛盾很多、别人(但是作者不知道)已经论述过的东西较多(但是往往有明显漏洞),可是作者自己感觉良好。

“参考文献”不是论文的形式主义的部分,而是论文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可以考察作者在写作这篇文章时看了哪些东西,这些东西是否本学科的代表作,也可以从侧面考察学生的治学态度是否严谨。如果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没有开列出几篇东西,已开列的也不是代表作,而且编排没有规范,那么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这篇论文的水平高不了。

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即不少论文的选题与导师或其他相关老师的研究没有直接联系,或者他们的论著并不是学界的代表作,学生却千方百计要引上几段,有些引证的内容就是大白话,谁都会说,甚至连导师论著中的“俗话说……”都引上了。

九,写作中缺少“假设论敌”的意识。于是,写作时只考虑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一面,有意无意地回避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这很容易被别人抓住作者论证中的缺口。如果每论述一个问题,自己多想想,别人会就这个问题给我挑什么毛病,如果每一个问题在写作时都这样自我提问,文章就会论证得较“圆”,逼着自己治学严谨些。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估体系”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建议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些研究所采用“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指标体系”[2],对学术论文进行较为科学的评估。若了解了其结构要素,我们在写作论文时就会有一种学术标准进行自我衡量,以保证论文至少像个论文,多少有些创造性。

社会科学成果评估体系是由一系列指标构成的。首先考察论文的规范性。这里的规范性,不仅指引证的规范,而是指研究者对研究资料的占有、分析深度、遵循学术引证规则这三方面的情况如何。是否充分占有资料,这本身就是论文的最大规范问题。不充分占有资料,特别是不占有最新的资料,无法保证观点的创造性,有些结论可能是许多年前就已经有的了;或者造成论文低水平的重复。这种情况下当然仍旧可以写上许多话,但这无论如何算不上有水平的论文。

这三方面的论文“规范”,从一开始就将那些不占有研究资料而拍拍脑子随意想出若干“××性”,或随意地从个别事例推出整体的文章,从学术论文中予以排除。资料的占有和分析,实质上是要求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有所了解,或对现实有所了解,防止研究者因某些局限而忽略必要的事实,疏漏某些可能的逻辑关系。当然,这些关于论文的规范性考察,并不等于论文就具有科学性了,但是它会影响到论文结论的科学性;而且,规范的论文也能够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较为清晰的学术发展脉路。

第二,对论文的难度作出评估。假如第一关过了,可以认定算是学术论文了,那么马上就面临第二个问题,即这篇论文实际付出的精力有多大?一般地说,付出精力大的研究,其成果的质量也较高。这里的指标有两项,一是论文的规模,一是论文的复杂程度。

这里的“规模”,不是指参与人数的多少,而是指研究本身所要操作的概念、事实要素或实证研究中的变量等的多少。需要处理的因素越多,规模越大;反之越小。这是考察作者研究能力的一种指标,并非文章越长规模越大。有时一篇论文并不长,但是需要很多论据,必须论证得当,它的规模就属于较大一类。例如关于北京“新疆村”的研究论文,涉及人口、经营规模、材料来源、语言和文化生活、社会管理系统、雇佣关系、同胞关系、家庭、生育、宗教、民族政策、法治、饮食等等,必须处理这样多的因素。因此,可以认定该项研究的规模较大。

这里的“复杂程度”,不是指涉及面大(有些选题涉及面较宽,但是逻辑关系简单,分析起来并不困难),而是指需要处理的因素之间逻辑关系复杂。有些看起来不大的选题,如果其中要说明的各种关系较难把握,那么应当说其复杂程度较高。例如“我国的地下色情产业”这个社会学选题,它似乎算不上重大选题,但是真正研究起来,要处理的各种因素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关系越复杂,需要运用的知识量、知识深度、研究能力等的要求就越高。

第三,对论文的研究成份进行评估。一篇论文,不一定完全是研究性的,有些成份属于是在普及某些知识,或者仅仅提供了一些资料。根据智力对材料加工程度的差异,研究性质成份是指论文中提供了新的认识的那部分。

因此,需要先对论文的研究成份的多少下一个判定,这里提供了四种选择:25%、50%、75%、100%。看来还是简单了些,但重要的不是划分研究成份占多少的讨论,而是要在观念上学会区分研究、普及、资料这三种不同的成份,努力使自己的论文增大研究成份。一般地说,硕士论文如果有50%属于研究成份,可算是相当不错的了。这里需要说明:并非只要属于研究成份就好,同样属于研究成份的部分,水平高低差异很大,这里还要有其他的衡量标准。

第四,考察论文的科学性,即可靠性。这需要根据对论文研究性、普及性和资料性成份所作的划分,分别评估。如果确定成果全部或部分属于研究类,就要首先对成果研究部分的科学性进行评估。这里有五项标准。

1,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的可靠性。提出这一对论文的基本要求,在于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论文中具体概念没有发现不成立,论据也颇有力,论证不能说不严密,方法也有效,但是由于理论前提不可靠,实际上一切皆不能成立。例如若有人提出“太阳黑子活动决定经济发展”的假设,这完全可以通过计量经济分析证明该假设成立,而且在统计学上确有明显性。但是这在经济学方法论上是完全错误的,错就错在没有可靠的理论前提。

2,概念使用的科学性(明确、严谨、有效)。概念是任何论文的基本单元,将概念的“明确、严谨、有效”要求联系在一起,是针对这样的情况:概念需要很好地反映特定事物的范围或本质,仅仅做到“明确”是不够的。有的很明确的概念,不具备处理、解释其定义范围内事实的能力,不能有效地说明结论。一些文章中常见的脱口而出的一连串“××性”,就属于这种情况。

3,论据(理论或事实)的可靠性和充分性。这里的“可靠、充分”是对论据说服力的衡量标准。“权威人士”的话,可以作为辅助的论据,但不宜单独作为论据,就在于它虽然通常是可靠的(这里是指真实),但不能作为“充分”的论据。

4,论证逻辑的严密性和完备性。这里实际上涉及两个标准,一是具体论证中要做到滴水不漏;一是论证的整体充分,没有空缺。

5,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这里的两个标准,前者是指所采用的方法是科学的。例如考证某一事物为历史上的第一,方法上就要保证是对全部资料进行了检索和分析,而不是只依据部分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实证调查的推论,则不能超越原抽样的总体范围,否则便不可信。所谓“有效”,是指所采用的方法正好能够说明作者要证明的论点。显然,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在于它是否复杂和新鲜,而在于能否有效地说明论点。

当然,并非每种研究成果都适用于这五项,前四项一般适用于理论型论文;实证型论文需要重点考察第五项,而前几项可能不全适用于对它的评估。

文-社会科学论文不是“社会价值”需要的“主体”。因此,这里涉及学术价值的前四项较为具体,关于社会价值的后一项相对抽象。

1,问题提出或选题对学科发展的贡献。某个学科的学术发展,提出问题本身如果带有启示作用,常常有力地推动学科整体的发展。为什么说论文的选题很重要,原因也于此。

2,所提供的新事实、新知识对学科发展的贡献。这是针对某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的论文的,它们通过研究可以发现新事实或提供新知识,例如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等方面的论文。新闻传播学的论文中,有一部分也需要用这个标准衡量。

3,所获得的新认识新结论对学科发展的贡献。这是针对另一类论文的,它们主要在观念领域有所创新,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对世人和学科有启迪作用,例如哲学、文论、政治学、法学、方法论等方面的论文。新闻传播的论文中,有一部分需要使用这个标准。

4,所提供的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学科建设的贡献。这是针对所有论文的。我们很难要求每篇论文都能提出新观点、新事实、新知识。但不少论文的研究视角较为新颖,或者研究方法与众不同,给人以启示,那么这类论文也应该肯定它对学术发展的贡献。

5,论文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在这里的含义是:对论文所取得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作用的可能性作出综合判断。这只适用于纯应用性的论文。

一篇学术论文,如果在以上五项中有一项能够作出一些贡献,应该是很成功的了。因此,在衡量自己成果的价值时,要有自知之明,感觉在某一项可能作出些贡献,就努力在这方面下功夫,争取有所收获。全面追求“贡献”或追求很大的“贡献”,很可能结果是完全没有“贡献”。特别在自我感觉非常好时,更需要正视这五项衡量的标准。

第六,关于论文中普及性成份和资料类成份的评估条件。普及性知识和资料类成份,并非没有价值,但不应在学术论文中占主导,不然,就很难说是论文了。如果自己的论文中有普及性和资料类内容,也要尽可能使之可靠和严谨。下面是关于这两方面的评估标准:

对论文普及性成份科学性的评估条件:1,对原成果概括和转述的准确性。2,介绍阐释的清晰性。

对论文普及性成份的价值评估条件:1,对开拓学术视野的贡献。2,对解决某一具体学术问题的贡献。3,论文普及性成份的社会价值。

对论文资料类成份科学性的评估条件:1,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2,资料选取的必要性和充分性。3,资料处理的科学性。

对论文资料类成份价值评估的条件:1,对开拓学术视野的贡献。2,对满足学术研究需要的贡献。3,论文资料类成份的社会价值。

“核心期刊”发表、评奖、课题来源能否作为论文的衡量标准。

现在中国大陆有新闻传播院系的大学,对教师的论文和硕士、博士论文的衡量标准中,发表在所谓“核心期刊”上,或者评委成员大多认为达到在这些期刊发表的水平,或者发表的东西获得了什么级别的奖,或者研究本身是某一级别的课题的一部分,会在论文的评价上给予特别看待。有的学校硬性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才能够作为毕业、晋升的条件。新闻媒体给予了报道,往往也会加重对论文评价。这些衡量标准,在现在中国的国情下,是不科学的,也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

由于现有的国情,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的新闻报道或评价,以及课题来源等不一定来自科学共同体(指本学科最具权威的专家组)的判断和决定;目前中国大陆的学术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并不是科学共同体公认的,它们的认定受到较多的非学术因素的制约;学术评奖中或多或少地存在非学术因素,某些有价值的论文,恰恰可能存在争议,而评奖通常给予了争议较小的;课题来源和级别只反映政府管理机构对社会科学的需求和导向,难以证明论文的学术价值;媒介的报道或评价不能反映论文的价值,因为记者的评价是非专业的。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这一评估体系,暂时不采用这些间接指标。

学术同行引用频率本应当成为评价论文的重要标准,但鉴于目前中国大陆人文-社会科学界尚无社会科学引证系统(例如美国有《社会科学引证索引》),并且研究者尚未普遍遵循研究规范,现在暂时也没有将同行引证作为评估标准。

既然现在不少大学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要求获奖、要求较高的课题级别和媒介报道等等评价要素,论文的作者很难不去追求。但在舆论上,我们需要做一些工作,至少在认识上要清楚,这些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回过头来再看这一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体系,也不是十全十美的。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可以解决一般情况下对论文的评估,效果是令人满意的。但这要以社会环境整体宽松、人们的心态较为正常为前提。如果只允许一种意见存在并且人们都一致赞同这样的做法,或者人们普遍地处于某种激昂和偏执的状态,再完美的评估方案也会评出十分荒谬的结果,因为可能会出现密尔()所说的“多数的暴虐”现象[3]。另外,为了保证这一评估体系的公正,需要评委的数量相对多些。如果委员人员太少,每个评委的权重就会过大,自然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1]参见丁学东《文献计量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参见卜卫、周海宏、刘晓红《社会科学成果价值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3]参见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其他参考书目:

(1)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林学谛著《环境、交往与思维》,福建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3)金观涛、华国凡《控制论和科学方法论》,科学普及出版社1983年版。

(4)m.尼尔.布朗《走出思维的误区》,张晓辉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

(5)金观涛、刘青峰《论历史研究中的整体方法/发展的哲学》,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

(6)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李银河编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7)柯惠新等《调查研究中的统计分析法》,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8)李茂政《论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方法论的相容性及内在联系性》,《第二届两岸传播媒体迈向二十一世纪学术研讨会论文集》p169-180,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1999年编印。

(9)陈力丹《硕士论文写作》,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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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六

3、传播学视域下跨境电商平台上广西特产英译初探。

4、国家传播学会重庆论道。

5、符号学转向:互联网语境下传播学研究的新走向。

6、传播学研究的科学取向与“人”学迷失。

7、传播学视域下音乐理论教学发展研究--评《音乐传播学理论教程》。

8、传播学视域下网红经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0、传播学视域下电影《我和我的祖国》走红原因探析。

11、传播学视角下电影翻译中的文化意象分析。

12、教堂空间与谣言生产:明末清初反教谣言的传播学分析。

13、融合创新与文化重构--对近年几档电视戏曲栏目的传播学思考。

14、融媒体时代运动员“网红”现象的社会传播学解读--传播游戏理论。

15、全球南方、社会主义探索与批判传播学新想象--中印比较三人谈。

17、中美主播约辩事件的传播学解读。

18、传播学视域下音乐教学理论的发展研究--评《音乐传播学理论教程》。

19、数学与传播学的渊源探讨。

20、基于社会网络分析的新闻学与传播学核心期刊互引研究。

21、传播学视阈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国际话语体系建构。

22、浅谈微博语言的特征--微博语言的传播学分析。

23、从传播学视角探析ip剧的火爆现象--以《亲爱的,热爱的》为例。

24、交通天人:商周时期巫文化演进的传播学考古研究。

25、传播学视角下的严复编译研究--以赫胥黎的《天演论》为例。

26、传播学视阈下典型的英美音乐剧歌词定位与探索。

27、传播学视野下的电影《侠女》的影像符号探析。

28、毛泽东诗词英译的副文本研究--传播学视角。

29、依托竞赛平台的传播学实践课程教学改革。

30、传播学视域下明星“人设崩塌”的原因分析。

31、基于cdio教学模式的传播学实战化教学改革探讨。

32、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传播学再解读。

34、从传播学视角浅析博主“@老师好我叫何同学”走红缘由。

35、传播学视角下的知识付费平台传播模式探析及展望。

37、大众传播学视域下高校微信公众平台的建设。

38、传播学视角下高校公共体育教学改革研究。

39、基于学科融合背景下的舞蹈传播学构想。

40、传播学视阈下纪实文学翻译中译者的历史认知研究。

41、基于传播学的中国当代文学“三阶段译传模式”

42、传播学视域下探析“吃播热”现象的原因。

44、人工智能与计算传播学。

45、传播学视野下的马术翻译探究。

46、核心价值观日常生活融入的传播学策略。

47、用传播理论进行传播学教学改革的探讨。

48、传播学视角下国企网页英译评析--以重庆国有制造业企业为例。

49、理论谱系与本土探索:新中国传播学理论研究70年(1949-)。

51、关于中国传播学研究国际发表的几个事实问题--与韦路教授商榷。

52、学术公众号运营现状的调查与分析--以新闻传播学学术期刊微信公众号为例。

53、中国传播学ssci高被引论文现状与提升策略研究。

54、传播学视域下的app社交表情符号情感化研究。

55、传播学视阈下的湖湘名人著述译介研究。

56、传播学视角下公共演讲策略的有效运用。

57、传播学视域下甘肃天水社火舞蹈的传播价值与途径。

58、传播学视域下中日“佛系”文化差异的探析与反思。

60、当下传播学课程教学面临的挑战及其应对。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七

摘要:民商法学学科创立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时期,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民商法学固然几经风雨,几经磨练,但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逐步生长为学术界享有很高名誉、在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力气。但是由于中国本身的历史背景和现存国情特性,使得民商法学的开展具有一些共同的特性,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简单的论述。

关键字:民商法学;名誉;影响。

1、前言。

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近年来,经过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中国近代民商法学的框架体系曾经确立,呈现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的民法学者和民商法学研讨成果。但是由于民法典及各民商法律颁行时间不长,学术研讨总体上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各范畴的深化发掘、研讨还不够,仍需深化究,积极探究。

2、民商法学研讨特性。

民商法学与民商事立法研讨相伴开展。随同着我国变革开放的开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树立,迫切请求构成与之相顺应的、完备的法律体系,而制定与完善民商事立法,更是非常重要的任务,应着手进行落实施行。传统民商法理论的研讨与理想需求的探究相分离。在我国民商法学与民商事立法研讨问题上,面临着一个极端理想的棘手问题,这就是:民商法的法律文化传统底蕴相对缺乏,与民商法立法的急迫需求之间存在着矛盾。这就招致民商法学的研讨,呈现了与其他法学研讨范畴所不同的境况,首先,急迫需求尽快补足传统民商法理论研讨中的空白局部,为民商事立法提供指导性的理论根底和立法根据;再次,还应该研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和理想请求,提出契合我国国情和与社会实践相分歧的民商法理论,而不是千篇一律,没有表现出中国本身的特征。理论的创新与国外民商法立法及理论研讨成果的自创同在。鉴于我国历史本源的缘由,商品经济开展相对相对滞后,以及长期来实行高度集中的方案经济体制所具有的局限性,使得我国民商事立法及民商法学研讨远远落后于世界上许多经济兴旺的国度。但是有一点我们是应该肯定的,那就是由于市场经济关系在法律调整上具有共通性,带来了民商法特别是商法理论及规则上的共同性或者分歧性,从而使各国商法立法及理论互相融通。

3、争议议题。

1、侵权法。

侵权法曾经开端在立法机构运作,但是相关学者们还是以为应该设计债法总则,来维护债法体系的`完好。当今社会,侵权法的填补损伤反射了传统侵权法的预防功用。一些学者以为行政法规不应该规则详细的侵权义务,而有的学者以为要充沛发挥保证财富权侵权义务制度,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完成资源的优化配置。

2、物权法。

物权法中提到的对等维护准绳充沛表现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物权法的特征,是详细中国特征的。根据我国宪法有关规则,物权法中的对等维护准绳必需遵照我国宪法,同时也要契合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我国的物权法的特征是确立了不同类型的一切权。在国有财富问题上,有学者提出,维护国有财富的关键是要处理国度的一切权问题,国度内部问题和监视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全不是物权法的管理范围,是迫切需求单独对它们进行立法管理的。同时在物权法中有关注销内容要简化,有关担保物要扩展范围,在竞争动产担保物的时分应该采取“先公示者优先”的次第准绳,同时引进自救系统。

3、与总则相关的其他问题。

我国的传统习气有着很深入的“法律伦理主义”,要想树立“民族性”的品德,就应该试着去摒弃历史惰性、注重道德规则、强调个人社会义务感、伸张个人信心等,有人以为所要表达的意义就是客观的立场来施行于共时观,是分离特定的行为展开的。相关学者对传统的法律行为类别提出疑问,这些学者以为无因行为要想成为一个区别于其他行为的法律行为范畴,就应该而且必需树立在物权行为理论的框架之下。而且我们所说的强行法其实是指公法上的,而自治标准属于私法上的,一旦违背时,最多就是“不生效”,而不是“无效”。民法也不能分开行政规章和中央性法规而单独应用。我们必需对违背和违法在实质上进行区别看待,不可混为一谈。

4、公司法和破产法。

《破产法》对职工在企业破产时的保证机制进行了明白论述,这表现出了不同利益的诉求,是让人欣喜的。新的破产法同时对产权和契约从经济学层面进行了剖析。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程序为主导型的破产程序,将大大改动以前的企业清算主导型破产程序,这是一个破产程序理念的提升,也是制度的改善。

5、总结。

史上任何一个国度在其现代化过程中都不可遇到的,其法制现代化进程中交错着的文化碰撞和理念争锋或许也是史无前例的。为此,中国的理论研讨和民事立法要以中国本身的国情为根底,同时不时吸取国外优秀的研讨成果,同时又必需在契合时期肉体和可持续开展的根底上不时创新,这将是民商法学源源提高的推进力。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八

摘要本文归纳了近年中国大陆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中存在的九类问题,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对于社会科学成果的一系列评估标准。作者认为,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需要借鉴这一评估标准,以提高论文质量。中国大陆的大学新闻传播院系要求论文以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获奖、来自较高的课题级别等等作为学术评价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近年中国大陆招收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数量急遽增长,重点大学新闻传播学系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已经与本科生相当;而研究生导师,即使破格提拔,增长也是有限的。初带研究生的生手导师较多,如何保障研究生的教学质量,特别是毕业论文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这里谈谈常见的论文写作中问题,以及评估论文学术水平的标准,交流一下,供同行们讨论。

我近年评阅硕士和博士论文近百篇,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九种:

一,将论文写成教材或普及读物。虽然处于学习阶段,但硕士、博士论文无论如何属于学术论文一类。而现在一些论文,有的很像教材,将某一论证对象从定义、重要意义开始说起,方方面面都讲到,讲完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的很像普及读物,对某一别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外国的),方方面面做了介绍,介绍完全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一篇关于探险报道的硕士论文初稿,从什么是探险、什么叫探险报道、探险和探险报道的历史开始写起,然后是详尽的关于探险报道的写作要领、注意事项,直至采访时要穿什么衣服等,全写到了,相当全面。写完了,文章结束。另一篇关于世界性通讯社的博士论文,叙述了各大通讯社的历史,只在各章最后有一数百字的段落“论证”几句,论文就算写完了。没有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发现,也没有研究的.新视角。这样的论文每年所展比例不小,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1][2][3]。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九

摘要:近年,新闻传播学成为考研的热门学科。本文通过对新闻传播学硕士培养的内涵与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探析新闻传播学研究生培养的意义。

新闻传播学硕士是一个介于学士及博士之间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新闻传播学要求本专业硕士具有新闻传播学领域的基础、独立的思考能力。世界上最早开办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课程的是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其专业涉及新闻的各个领域,毕业生在美国乃至世界各主流媒体十分活跃。而我国新闻传播学的研究本身起步较晚,无论是学科研究还是人才培养,都是在借鉴西方模式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新闻传播学研究生学制一般为学分制,学时为三年,前两年是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习时间,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通常可以修完绝大部分学分;第三年用来完成毕业论文、毕业实习以及求职。毕业后获得文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中国的新闻传播学研究生培养开始于1978年,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次招收一批新闻学硕士研究生,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批自己培养的高层次的新闻教育人才。经过几代新闻人数十年的努力后,当前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培养已经初具规模,形成了自己的模式,逐渐规范化。

(一)人才培养的多元化。

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培养注重多元化。近年来,跨专业报考新闻传播学硕士的人数比例逐年上升。跨专业学生在接收新闻传播学相关理论知识的同时,也可以将这些理论方法与自己本科专业所学的专业知识相结合,进行深入的辩证思考与分析。在学科交汇处提出新的理论设想,进而取得新的研究成果,促进学科融合发展。当前,业界需要这样既具有新闻专业素养又拥有其他领域专业知识储备的复合型人才。结合近几年状况来看,部分新闻从业人员也开始选择读研深造,他们的加入为新闻传播学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战案例资料。

(二)课程设置重应用性。

由于基本专业的特殊性,新闻传播学在人才培养上更加注重实用性、应用性。在专业课程设置上,比起本科阶段来更加注重的是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学习,并且在进行了系统的概论学习后,细化专业学习。应用型课程的设置将当下新兴的科学传播技术和先进的新闻传播理念引入课堂,弥补研究生在实践能力方面的短板,以更好地进行学术研究,使学术研究贴近实际生活,实现学术成果对实际生产力的转化,促进新闻传播理论更好地应用到实际的新闻业务中。这也能使研究生毕业后更快速地融入专业工作,使研究生教育与时俱进。

(三)注重思维及能力培养。

与新闻传播学本科生相比,新闻传播学研究生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强化对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塑造,通过研究和讨论,引导学生对理论进行思考,结合新闻业务案例进行研究。在这一过程中,锻炼学生自主思考的能力,使学生建立逻辑思维能力,辩证地理解新闻传播理论,进一步研究新闻业务,发展学科理论学说。研究生教育需要从学术层面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在深刻理解新闻传播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对学说进行发展或批判。研究生教育精且细,才能形成理论架构的系统搭建,逻辑思维的准确塑造,科研能力的着力培养。在不断训练的过程中获得的能力,是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的基础。

(一)促进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发展。

我国的新闻学和传播学研究均起步较晚,我国的新闻传播研究基本是在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过程中结合实际的新闻传播事件进行的,主要是对新闻业务和新闻事业发展的探索。其研究实用性质较强,相应的理论色彩就比较弱。传播学引入新闻学界后,经过一代专家学者的探索,将二者磨合,新闻学和传播学已经彼此交融,传播学的研究方法和批判思想已经成为新闻学研究的一部分。新闻传播学研究生教育更加强调学科的融合,将二者的思想理念与研究方法融汇,以传播学的研究方法探索新闻学研究。研究生教育就是在着力培养一群从事新闻传播学术研究的人才,培养其科研能力,鼓励热心学术的学子攻读博士学位,成为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储备人才。

(二)提升新闻传媒行业的竞争力。

从新闻传播业界的角度看,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对我国新闻传媒行业的推动作用也是相当大的。新闻传播学术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将新闻传播学术理论转换为新闻传媒行业的生产力,促进我国新闻传媒传播能力的提升,扩大我国新闻的传播影响范围,提升我国新闻的传播影响力,提高我国的国内外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国现当代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新媒体的出现、社交媒体平台的强大给新闻传播力的提升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在这样一个形势多变的'环境下加强我国的新闻传播力,需要学界的研究者们不断提出新问题和新视角,反复地进行研究,探讨出最好的方案、办法。

(三)符合研究生自身发展的需要。

随着本科毕业生数量的逐年增加,本科毕业生就业的压力持续增长,而本科文凭的竞争力却未曾增长。这使得本科毕业生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越发处于劣势地位。就目前的状况来看,硕士研究生在就业时相较于本科生会更有自信心、更有竞争力,部分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对高学历人才有更多的需求。尤其是西部地区、基层单位,研究生的优势较大。在工作中,学生在研究生阶段所接收的教育和培养出的思维能力能促使其在事务处理上看得更远、考虑得更周到、处理得更妥帖,这种能力使研究生在工作发展上有着足够的后劲。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无论是从个人还是从行业,甚至从国家的角度来看,都十分重要。国家传媒影响力的拓展、新闻传媒行业的发展以及新闻传播学硕士研究生本身的发展,都离不开科学、规范的高等教育,需要高校和专家学者们对新闻传播学研究生教育予以重视,完善学科教育体系,丰富研究生教育内容,鼓励学生刻苦钻研学术,促进新闻传播学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十

摘要:传播学是一门应用性的教育学科,也是一门基础性的学科,没有理论基础的传播学是不成立的。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着社会发展的脚步,人们对于教育的多方面越来越重视。传播学的教学也不再像以前一样,只是单纯地进行教育,而是在教学的过程中渐渐融入了对学生批判性思维的教育。传播学是一个具有社会现实意义的学科,若是没有一定的基础,是很难进行教育的,传播学的教育意义也会被削弱。目前,传播学在教育过程中非常重视对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在教育过程中正在逐渐向学生灌输这种批判性思维。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十一

摘要本文归纳了近年中国大陆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中存在的九类问题,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对于社会科学成果的一系列评估标准。作者认为,新闻传播学硕士和博士论文需要借鉴这一评估标准,以提高论文质量。中国大陆的大学新闻传播院系要求论文以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获奖、来自较高的课题级别等等作为学术评价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关键词学术论文评估标准。

近年中国大陆招收新闻传播学研究生的数量急遽增长,重点大学新闻传播学系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数量,已经与本科生相当;而研究生导师,即使破格提拔,增长也是有限的。初带研究生的生手导师较多,如何保障研究生的教学质量,特别是毕业论文的水平,已经成为一个现实的问题。这里谈谈常见的论文写作中问题,以及评估论文学术水平的标准,交流一下,供同行们讨论。

我近年评阅硕士和博士论文近百篇,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九种:

一,将论文写成教材或普及读物。虽然处于学习阶段,但硕士、博士论文无论如何属于学术论文一类。而现在一些论文,有的很像教材,将某一论证对象从定义、重要意义开始说起,方方面面都讲到,讲完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的很像普及读物,对某一别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外国的),方方面面做了介绍,介绍完全了,文章也就结束了。有一篇关于探险报道的硕士论文初稿,从什么是探险、什么叫探险报道、探险和探险报道的历史开始写起,然后是详尽的关于探险报道的写作要领、注意事项,直至采访时要穿什么衣服等,全写到了,相当全面。写完了,文章结束。另一篇关于世界性通讯社的博士论文,叙述了各大通讯社的历史,只在各章最后有一数百字的段落“论证”几句,论文就算写完了。没有提出自己的新观点、新发现,也没有研究的新视角。这样的论文每年所展比例不小,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将论文写成了工作经验总结或理论宣传文章。可能有的作者在读研前是做宣传工作的,或者担任领导干部的文字秘书,这种工作经历使得作者写的论文,文字流畅,话语是成套路的,诸如:在……形势下,在……领导下,为了……,以……为基础,以……为指针,做到打实几个重点……、突出几个……、落实几个……等等。读了文章,好象在喝白开水,除了有些词句漂亮外,实际上并没有提出新观点、新发现、新视角。例如有一篇关于舆论监督的论文,作者为了在第一章显示论证的理论性,三个小标题分别是:舆论监督是……生命、舆论监督是……旗帜、舆论监督是……保证。但是舆论监督本身到底是什么,反而没有说出来。因为作者真心诚意地以为,这就是“理论”论证,报纸上理论版确实尽是这类“理论文章”,有些还是级别较高的党政领导人的文章。有一篇论述某报纸论文,本来是可以写成学术论文的,但是作者陷到这个媒体里太深,进去出不来了,没有站在客观的立场用学术眼光来观察问题,当谈到这家媒体存在的意义时,小标题是“……的理论意义”,内容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分别为该单位的题词。作者误以为,高级领导人题词,就是“理论”。

这种情况与中国大陆的新闻工作一定程度上等同于宣传、商业公关与新闻报道混同有关,每年在论文中这种类型的所占比例也较大。除了学生的问题外,这与部分导师本身就在具体的新闻工作领导岗位,对于学术研究不够熟悉也有关。因此,需要强调区分学术研究论文与政治宣传、企业公关文章,有时它们都叫“理论”,但所指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三,论文中缺乏基本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一些论文,分析太缺乏本学科和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仍然在使用诸如“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等中学时代学的大众哲学常识,来“分析”问题。不能说他们说的不对,但是实在没一点学术研究的味道。这种情况到了写论文的时候再纠正,已经晚了。这反映出研究生的学科基础理论教育较为薄弱。从入学就应加强学术理论思维的训练,将文科的基础知识打牢,真正懂得什么叫“研究”。

四,论文的理论前提不可靠或是错误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即使行文、具体论证和结构不错,由于论文的立论不成立,全盘皆败。例如一篇论述古代文论对现代写作启示的论文,将韩非谈到“文章”如何的一段文字作为“纲”,展开来写。显然,作者误将引文中的“文章”的概念理解为现在的“文章”(先秦文献中的“文章”是“文采”之意)了。这个理论前提一错,后面再怎样写都没什么意义了。另一篇论文,阐述舆论学的发展历史,谈到18世纪西方第一部使用现代“舆论”概念的著作,根据别人的介绍,将作者对舆论的划分(“公意”与“众意”),抄写中误为“众意”与“民意”,没有再看原著,就论证起这两个抄错的概念含义如何不同。一开头就出现这种理解错误,后面的论述自然跟着错。

这与学术研究存在不同意见是两回事。不同学术争论是正常的,但是基本的事实,包括事实本身和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公认的原因,总要正确。理论前提起码能够自圆其说,也就是能够“成立”,不然就没有共同的讨论基础了。

五,把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作为理论依据。不少作者在讨论论文的基本概念时,并没有理论根据,常把字典、词典作为论据,试图证明什么。我们写的是学术论文,不是小学生学习一个字词时查字词典那种情形。为了理解一个概念,论述中可以涉及这个词汇的语法构成和意义解释,但这只是这个基本学术概念的技术性解释,读者将等待着关于这个概念的真正学术性阐述。然而,常常查了字词典后,关于基本概念的解释就算完成了。现在新闻传播学文章中常出现“××性”的概念,创造和使用很随意,缺少科学内涵,这是造成论文学术价值评价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六,不会写绪章。任何文章总要有一个开头,学位论文的开头通常要求有一篇绪章(叫序、序言、前言、绪论、绪章等等均可),这篇绪章的任务是交代自己的选题、论文的主攻方向、文献检索过程和情况(即前人这方面已经做了些什么)、自己的论文在哪些方面有所创新(或所有整理)、使用的研究方法、论文大致的结构,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关于论文的问题。但是现在不少论文的绪章,写什么的都有,或是感谢之类,或者是发表感想,像散文而不是论文。对绪章提出一定的规范要求,就是逼着作者必须考虑自己是否做了文献检索,论文是否提出了新观点。

七,忽视论文最后的“参考文献”。往往有这种情况:论文的“参考文献”没几篇,但是文章却提出了大胆的假设,说得头头是道。这是由于知道得太少,胆子越大的'缘故。这样的论文中通常矛盾很多、别人(但是作者不知道)已经论述过的东西较多(但是往往有明显漏洞),可是作者自己感觉良好。

“参考文献”不是论文的形式主义的部分,而是论文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可以考察作者在写作这篇文章时看了哪些东西,这些东西是否本学科的代表作,也可以从侧面考察学生的治学态度是否严谨。如果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没有开列出几篇东西,已开列的也不是代表作,而且编排没有规范,那么一定程度上可以判断,这篇论文的水平高不了。

有一种不好的现象,即不少论文的选题与导师或其他相关老师的研究没有直接联系,或者他们的论著并不是学界的代表作,学生却千方百计要引上几段,有些引证的内容就是大白话,谁都会说,甚至连导师论著中的“俗话说……”都引上了。

九,写作中缺少“假设论敌”的意识。于是,写作时只考虑有利于自己观点的一面,有意无意地回避不利于自己观点的材料。这很容易被别人抓住作者论证中的缺口。如果每论述一个问题,自己多想想,别人会就这个问题给我挑什么毛病,如果每一个问题在写作时都这样自我提问,文章就会论证得较“圆”,逼着自己治学严谨些。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科学成果评估体系”

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建议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些研究所采用“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指标体系”[2],对学术论文进行较为科学的评估。若了解了其结构要素,我们在写作论文时就会有一种学术标准进行自我衡量,以保证论文至少像个论文,多少有些创造性。

社会科学成果评估体系是由一系列指标构成的。首先考察论文的规范性。这里的规范性,不仅指引证的规范,而是指研究者对研究资料的占有、分析深度、遵循学术引证规则这三方面的情况如何。是否充分占有资料,这本身就是论文的最大规范问题。不充分占有资料,特别是不占有最新的资料,无法保证观点的创造性,有些结论可能是许多年前就已经有的了;或者造成论文低水平的重复。这种情况下当然仍旧可以写上许多话,但这无论如何算不上有水平的论文。

这三方面的论文“规范”,从一开始就将那些不占有研究资料而拍拍脑子随意想出若干“××性”,或随意地从个别事例推出整体的文章,从学术论文中予以排除。资料的占有和分析,实质上是要求对前人的研究成果有所了解,或对现实有所了解,防止研究者因某些局限而忽略必要的事实,疏漏某些可能的逻辑关系。当然,这些关于论文的规范性考察,并不等于论文就具有科学性了,但是它会影响到论文结论的科学性;而且,规范的论文也能够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较为清晰的学术发展脉路。

第二,对论文的难度作出评估。假如第一关过了,可以认定算是学术论文了,那么马上就面临第二个问题,即这篇论文实际付出的精力有多大?一般地说,付出精力大的研究,其成果的质量也较高。这里的指标有两项,一是论文的规模,一是论文的复杂程度。

这里的“规模”,不是指参与人数的多少,而是指研究本身所要操作的概念、事实要素或实证研究中的变量等的多少。需要处理的因素越多,规模越大;反之越小。这是考察作者研究能力的一种指标,并非文章越长规模越大。有时一篇论文并不长,但是需要很多论据,必须论证得当,它的规模就属于较大一类。例如关于北京“新疆村”的研究论文,涉及人口、经营规模、材料来源、语言和文化生活、社会管理系统、雇佣关系、同胞关系、家庭、生育、宗教、民族政策、法治、饮食等等,必须处理这样多的因素。因此,可以认定该项研究的规模较大。

这里的“复杂程度”,不是指涉及面大(有些选题涉及面较宽,但是逻辑关系简单,分析起来并不困难),而是指需要处理的因素之间逻辑关系复杂。有些看起来不大的选题,如果其中要说明的各种关系较难把握,那么应当说其复杂程度较高。例如“我国的地下色情产业”这个社会学选题,它似乎算不上重大选题,但是真正研究起来,要处理的各种因素间的关系非常复杂。关系越复杂,需要运用的知识量、知识深度、研究能力等的要求就越高。

第三,对论文的研究成份进行评估。一篇论文,不一定完全是研究性的,有些成份属于是在普及某些知识,或者仅仅提供了一些资料。根据智力对材料加工程度的差异,研究性质成份是指论文中提供了新的认识的那部分。

因此,需要先对论文的研究成份的多少下一个判定,这里提供了四种选择:25%、50%、75%、100%。看来还是简单了些,但重要的不是划分研究成份占多少的讨论,而是要在观念上学会区分研究、普及、资料这三种不同的成份,努力使自己的论文增大研究成份。一般地说,硕士论文如果有50%属于研究成份,可算是相当不错的了。这里需要说明:并非只要属于研究成份就好,同样属于研究成份的部分,水平高低差异很大,这里还要有其他的衡量标准。

第四,考察论文的科学性,即可靠性。这需要根据对论文研究性、普及性和资料性成份所作的划分,分别评估。如果确定成果全部或部分属于研究类,就要首先对成果研究部分的科学性进行评估。这里有五项标准。

1,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的可靠性。提出这一对论文的基本要求,在于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论文中具体概念没有发现不成立,论据也颇有力,论证不能说不严密,方法也有效,但是由于理论前提不可靠,实际上一切皆不能成立。例如若有人提出“太阳黑子活动决定经济发展”的假设,这完全可以通过计量经济分析证明该假设成立,而且在统计学上确有明显性。但是这在经济学方法论上是完全错误的,错就错在没有可靠的理论前提。

2,概念使用的科学性(明确、严谨、有效)。概念是任何论文的基本单元,将概念的“明确、严谨、有效”要求联系在一起,是针对这样的情况:概念需要很好地反映特定事物的范围或本质,仅仅做到“明确”是不够的。有的很明确的概念,不具备处理、解释其定义范围内事实的能力,不能有效地说明结论。一些文章中常见的脱口而出的一连串“××性”,就属于这种情况。

3,论据(理论或事实)的可靠性和充分性。这里的“可靠、充分”是对论据说服力的衡量标准。“权威人士”的话,可以作为辅助的论据,但不宜单独作为论据,就在于它虽然通常是可靠的(这里是指真实),但不能作为“充分”的论据。

4,论证逻辑的严密性和完备性。这里实际上涉及两个标准,一是具体论证中要做到滴水不漏;一是论证的整体充分,没有空缺。

5,所采用的研究方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这里的两个标准,前者是指所采用的方法是科学的。例如考证某一事物为历史上的第一,方法上就要保证是对全部资料进行了检索和分析,而不是只依据部分资料得出这样的结论;实证调查的推论,则不能超越原抽样的总体范围,否则便不可信。所谓“有效”,是指所采用的方法正好能够说明作者要证明的论点。显然,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不在于它是否复杂和新鲜,而在于能否有效地说明论点。

当然,并非每种研究成果都适用于这五项,前四项一般适用于理论型论文;实证型论文需要重点考察第五项,而前几项可能不全适用于对它的评估。

文-社会科学论文不是“社会价值”需要的“主体”。因此,这里涉及学术价值的前四项较为具体,关于社会价值的后一项相对抽象。

1,问题提出或选题对学科发展的贡献。某个学科的学术发展,提出问题本身如果带有启示作用,常常有力地推动学科整体的发展。为什么说论文的选题很重要,原因也于此。

2,所提供的新事实、新知识对学科发展的贡献。这是针对某一类人文-社会科学的论文的,它们通过研究可以发现新事实或提供新知识,例如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等方面的论文。新闻传播学的论文中,有一部分也需要用这个标准衡量。

3,所获得的新认识新结论对学科发展的贡献。这是针对另一类论文的,它们主要在观念领域有所创新,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对世人和学科有启迪作用,例如哲学、文论、政治学、法学、方法论等方面的论文。新闻传播的论文中,有一部分需要使用这个标准。

4,所提供的分析角度或研究方法对学科建设的贡献。这是针对所有论文的。我们很难要求每篇论文都能提出新观点、新事实、新知识。但不少论文的研究视角较为新颖,或者研究方法与众不同,给人以启示,那么这类论文也应该肯定它对学术发展的贡献。

5,论文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在这里的含义是:对论文所取得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作用的可能性作出综合判断。这只适用于纯应用性的论文。

一篇学术论文,如果在以上五项中有一项能够作出一些贡献,应该是很成功的了。因此,在衡量自己成果的价值时,要有自知之明,感觉在某一项可能作出些贡献,就努力在这方面下功夫,争取有所收获。全面追求“贡献”或追求很大的“贡献”,很可能结果是完全没有“贡献”。特别在自我感觉非常好时,更需要正视这五项衡量的标准。

第六,关于论文中普及性成份和资料类成份的评估条件。普及性知识和资料类成份,并非没有价值,但不应在学术论文中占主导,不然,就很难说是论文了。如果自己的论文中有普及性和资料类内容,也要尽可能使之可靠和严谨。下面是关于这两方面的评估标准:

对论文普及性成份科学性的评估条件:1,对原成果概括和转述的准确性。2,介绍阐释的清晰性。

对论文普及性成份的价值评估条件:1,对开拓学术视野的贡献。2,对解决某一具体学术问题的贡献。3,论文普及性成份的社会价值。

对论文资料类成份科学性的评估条件:1,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2,资料选取的必要性和充分性。3,资料处理的科学性。

对论文资料类成份价值评估的条件:1,对开拓学术视野的贡献。2,对满足学术研究需要的贡献。3,论文资料类成份的社会价值。

“核心期刊”发表、评奖、课题来源能否作为论文的衡量标准。

现在中国大陆有新闻传播院系的大学,对教师的论文和硕士、博士论文的衡量标准中,发表在所谓“核心期刊”上,或者评委成员大多认为达到在这些期刊发表的水平,或者发表的东西获得了什么级别的奖,或者研究本身是某一级别的课题的一部分,会在论文的评价上给予特别看待。有的学校硬性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才能够作为毕业、晋升的条件。新闻媒体给予了报道,往往也会加重对论文评价。这些衡量标准,在现在中国的国情下,是不科学的,也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据。

由于现有的国情,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的新闻报道或评价,以及课题来源等不一定来自科学共同体(指本学科最具权威的专家组)的判断和决定;目前中国大陆的学术刊物是否“核心期刊”,并不是科学共同体公认的,它们的认定受到较多的非学术因素的制约;学术评奖中或多或少地存在非学术因素,某些有价值的论文,恰恰可能存在争议,而评奖通常给予了争议较小的;课题来源和级别只反映政府管理机构对社会科学的需求和导向,难以证明论文的学术价值;媒介的报道或评价不能反映论文的价值,因为记者的评价是非专业的。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这一评估体系,暂时不采用这些间接指标。

学术同行引用频率本应当成为评价论文的重要标准,但鉴于目前中国大陆人文-社会科学界尚无社会科学引证系统(例如美国有《社会科学引证索引》),并且研究者尚未普遍遵循研究规范,现在暂时也没有将同行引证作为评估标准。

既然现在不少大学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要求获奖、要求较高的课题级别和媒介报道等等评价要素,论文的作者很难不去追求。但在舆论上,我们需要做一些工作,至少在认识上要清楚,这些标准是存在缺陷的,不能全面证明论文的价值。

回过头来再看这一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体系,也不是十全十美的。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可以解决一般情况下对论文的评估,效果是令人满意的。但这要以社会环境整体宽松、人们的心态较为正常为前提。如果只允许一种意见存在并且人们都一致赞同这样的做法,或者人们普遍地处于某种激昂和偏执的状态,再完美的评估方案也会评出十分荒谬的结果,因为可能会出现密尔()所说的“多数的暴虐”现象[3]。另外,为了保证这一评估体系的公正,需要评委的数量相对多些。如果委员人员太少,每个评委的权重就会过大,自然影响评估的公正性。

[1]参见丁学东《文献计量学基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参见卜卫、周海宏、刘晓红《社会科学成果价值评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版。

[3]参见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

其他参考书目:

(1)马克斯.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李秋零、田薇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版。

(2)林学谛著《环境、交往与思维》,福建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3)金观涛、华国凡《控制论和科学方法论》,科学普及出版社1983年版。

(4)m.尼尔.布朗《走出思维的误区》,张晓辉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4年版。

(5)金观涛、刘青峰《论历史研究中的整体方法/发展的哲学》,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88年版。

(6)艾尔.巴比《社会研究方法》,李银河编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7)柯惠新等《调查研究中的统计分析法》,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8)李茂政《论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方法论的相容性及内在联系性》,《第二届两岸传播媒体迈向二十一世纪学术研讨会论文集》p169-180,南京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年编印。

(9)陈力丹《硕士论文写作》,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版。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十二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只要是《海商法》没有明文规定的,便遵照民商法理论来审理海事争议案件。本文从海商法与民法的密切联系作为切入点,依次从海商法迟延交付、承运人留置权等多个货运法角度探讨民法和海商法之间的融合。

一、概述。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每种法律制度都调整特定的对象,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根本依据。民法是私法,它所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1],而对于海商法的定义,人们众说纷纭,可以说,《海商法》所调整的关系是纵横交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条:“为了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法。”从这条规定来看,海商法作为民法的分支,其所调整的领域主要包括海上运输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以及与船舶有关的社会关系,主要为财产关系,也包括人身关系。

海商法与民法相比,具有明显特点,海商法虽然以海上运输和以船舶有关的特定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但其内容却涉及民法当中的各项基本制度3。海商法中包括了与物权法相关的船舶自物权与他物权,与合同法相关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侵权行为法相关的船舶碰撞,特殊的时效问题以及一些涉外法律适用规定。这种包容性是其他部门法所不能做到的,这体现了海商法与民法的亲密关系,体现了二者的融合。

二、海商法与民法之间的融合。

(一)海商法与合同法承运人留置权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第87条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没有付清,又没有提供当担保的,承运人可以在合理的限度内留置其货物。”这条规定有一点颇具争议,就是对“其”的解释,到底是指债务人所有还是与债务人有牵连关系即可,在学界争议极大。

为此,我们引入《合同法》第315条的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使用的是“相应的”一词,即该条款注重的是货物与债务人之间具有的牵连关系,而不一定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我认为,对于海商法承运人留置权问题应该融合入合同法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了法律规定承运人,留置权的目的,也符合利益衡量所要求的法律原则。更能满足实践的要求[2]。加之我国已经逐渐注意了善意留置权制度的合理性,《海商法》第25条所规定的船舶留置权也没有要求标的船舶必须为债务人所有。所以,在承运人留置权问题上,应当融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二)海商法中对迟延交付的规定与民法中相关规定的融合。

我国《海商法》对于货物迟延交付的规定有着明显的漏洞,我国《海商法》第50条第1款规定: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何为“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如果承托双方迟迟不能达成共识,并且承运人违反直航适航义务,进而迟延交付给货方造成损害,货方如何以法律为依据向船方索赔,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合同法》第290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可见。承运人在运输期间的适当履行,表现为其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其义务和在合理的期问履行运送义务两种情况。但对于《合同法》第290条和《海商法》第50条的关系,学者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海商法》与《民法通则》、《合同法》是普通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海商法》对于迟延交付已有明确的规定,故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法律适用原则,《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理应不予适用,《海商法》所规定的迟延交付的文字意义极其明确,不具有扩充解释的空间,对其进行司法解释无异于二次立法,不符合立法原则和程序”。[6]也有人认为,《合同法》第290条应该适用,因为《海商法》第50条并没有对迟延交付进行确切定义,所以,《合同法》的规定仍然可以补充适用[7]。

此外,从举证责任上来看,在货物迟延交付上,海商法的规定也不尽完善。

我国合同法采取严格责任原则,如果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则货方在此情况下,只需证明承运人的迟延交付、自身遭受损失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可。

我国海商法未对货物迟延交付举证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海商法迟延交付的规则基础是过错责任制度,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迟延交付损害赔偿的货方,应该在以下范围内举证: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自身有损失、前述二者的因果关系、承运人具有不可免责的过错。我们知道,对于免责条款的举证,海商法第51条第二款规定:“承运人依照前款规定免除赔偿责任的,除第(二)项规定的原因外,应当负举证责任[5]。”但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并不适用于迟延交付,在迟延交付的举证问题上只能参照民法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由于在运输途中,货物在承运人的掌控之下,让货方寻找证据,证明承运人的过错是非常困难或者成本极高的,这对于货方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这明显违反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4]。

笔者认为,对于迟延交付问题,下个明确的定义是必要的,我国立法机关应当着力完善迟延交付制度的立法。如果基于目前的状况,我认为应当采取海商法合同法相融合的方法应对。

三、结语。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私法的基本法是民法,即《民法通则》。民法的原则性规定和各特别法的具体规定,共同构成了民法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有合同法、担保法等。而海商法的以问题为中心的、非逻辑化的、灵活的、唯用性的法律思维不同于民法思维具有特殊性;海商法以效率优先、航运秩序的倾向性保护、对契约自由的限制为其独特价值取向:海商法有其所独有的各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既要看到海商法与民法原理的冲突,又要看到海商法的特殊性;既不能盲目地排斥其他法律的适用,也不能用其他法律代替海商法的适用。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等。民法学(第二版)[m]。法律出版社,2008.

[2]傅廷中。海商法论[m]。法律出版社,2007.

[3]司玉琢。海商法(第三版)[m]。法律出版社,2012.

[4]司玉琢,__文。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johnfgeofgoodsbysea(seventhedition)。

[6]周琦,林源民。从承运人迟延交付的几种常见情况看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的缺陷[a]。海商法研究(总第3辑)[c]。法律出版社,2000.

[7]张文广。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确定标准之不足[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8(00)。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十三

3、新媒体环境下传统报业的困境与坚守。

4、新媒体、社会资本与农民工的工作搜寻——基于长三角四市的调查分析。

5、新媒体时代的“未来考古”——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中国传媒变革。

6、中国新媒体发展状况、特点和趋势。

7、掌握新媒体舆论战场的主动权——习近平关于新媒体时代青年思想引导的重要论述。

8、基于新媒体的网络舆情政策化议程设置研究——以多源流理论为视角。

9、新媒体时代全球智库社交网络影响力探析。

10、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

11、学术新媒体环境下用户信息偶遇要素及内在机理研究。

12、基于新媒体技术和思维的学术期刊影响力提升理论研究。

13、新媒体环境下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

14、新媒体在健康传播中的作用及评估。

15、语用学分析:政务新媒体研究的一种路径。

16、语境对政务新媒体表达模式的影响——以政务微信为例。

17、政务新媒体的社会语境与语言选择。

18、新媒体语境下孝观念的当代呈现与话语建构——基于微博数据的nvivo分析。

19、认知美学视域下新媒体艺术的“亚审美性”

20、新媒体时代新闻学子专业承诺及其与新闻教育关系的实证研究。

22、新媒体时代高校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要素整合的视角。

24、科学的缺位:新媒体环境下的中国气候传播——以在线视频分享网站为例。

26、新媒体视阈下高校图书馆用户的个人信息管理影响因素研究。

27、20新媒体研究热点、新意与趋势。

28、“知识变现”:从app“分答”看新媒体产品盈利模式创新。

29、新媒体背景下纪录片的发展创新研究。

30、我国地方政府政务新媒体的创新策略探究——以河南省商丘市政务新媒体为例。

32、新媒体给现代舆情管控带来的挑战——基于反沉默螺旋理论。

33、如何制作高水准的新媒体产品——以央媒新媒体产品为例。

34、新媒体在江苏入境旅游市场营销中的应用及趋势。

35、新媒体时代视觉材料与目的地形象关系研究。

36、新媒体创新指数构建与案例考察。

38、新媒体时代阅读推广活动实证研究——以大连外国语大学图书馆为例。

39、新媒体语境下的新闻生产:主体网络与主体间性。

40、新媒体时代新闻写作的变化趋势。

41、新媒体时代目的地形象的解构与重构。

42、新媒体时代目的地形象研究的几点思考。

43、新媒体时代的旅游目的地宣传和营销。

44、新媒体环境下我国科技传播能力的实证分析。

45、新媒体用户微作品版权保护研究。

47、从“报网互动”到instantarticles——“新媒体与新媒体合作”取代“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

48、学术期刊与新媒体融合的关键与进路。

49、新媒体环境下科研信息行为与特征分析。

50、新媒体资本准入制度:传媒产业立法的核心。

浅谈民商法硕士论文通用篇十四

批判性思维是在20世纪被明确定义,并渐渐开始流行于各个国家的教育中。自从引进之后,我国就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具有批判性的教育进行了很多的探索。现在,批判性教学已经成了很多课题的重要形式。

一、传播学教学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现状。

第一,现在的传播教学比较重视传播学的理论知识,但是对于批判性的研究并不是很重视模式。在现在的传播教学中,主要的教育模式还是传统的教育模式,重于形式主义。虽然批判主义渐渐地被引入传播教学,但是受到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效果并不显著。加之现在的传播教育比较重于形式,但是相应的研究少之又少,所以学生并没有充分地掌握实际的传播技巧,不能很好地将传播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第二,对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不重视。由于长期的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学生对于学习方面的技巧掌握比较呆板,思维不够创新与灵活。教师长时期地根据教材进行教授,进行教材式的知识传输,对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培养并不是很重视。不光是在传播教育中,在很多的教育中,教师都只是对教材的知识进行机械传输,根本不会想到创新,学生在接受知识方面也比较缺乏批判或是怀疑的态度,很多的批判性思维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被掩盖。

第三,传播教学中对批判性的教学不够重视。我们所学的传播性的学科实际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包括政治、经济、金融、科学、法律等。从学科上区分,也有传播心理学、社会学、生态学等,涉及各个领域,并且还在向更多领域拓展中。现在的传播学已经不仅仅是大众心理的新闻传播了。传播学对于批判性的教育并不是很重视,但是,传播学的学习本身就是有批判性的,正因传播学涉及了很多领域,社会的批判性和创新性才非常重要。现在的社会强烈呼吁学生们进行批判性的学习,呼吁创新教育的形式。进行批判性的教育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动力,是社会发展的能源。现在的`传播学教学要求学生在学习时要有一定的严谨性、深刻性以及批判性。

二、改善传播教学批判性教育的策略。

调查表明,现在的大学生对于传播学的批判性教育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且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但是在这方面还需要一些改进。现在的传播学迫切需要加大批判性教学的力度,进行创新性的教学。

第一,在进行传播教学的过程中,开展课堂性的讨论。笔者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现在的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非常享受课堂中的讨论以及辩论的环节,对于课堂上批判性思维的辩论非常感兴趣。在这样的基础上,教师应该为学生营造一种轻松愉悦的氛围,积极组织一些批判性的话题进行讨论,采用对话式的教学方式,细心地为学生讲解辩论中的误区,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充分利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讨论。传播教学中少不了对语言的组织以及辩护,在进行批判思想的教育时,一定要重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第二,通过教学案例进行分析。很多的研究显示,现在传播学的学生对于批判性的教学比较喜欢,对于教师讲解的案例都非常感兴趣。针对这一现象,教师应该积极地将案例融入教学中,大量利用教材以外的实际材料进行教学,让学生多了解社会上实际发生的案例,对重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教师要引导学生从多方面分析问题,探讨问题,发现问题并且解决问题,对事物有自己的想法、判断和见解。

第三,为学生营造比较轻松的学习氛围,进行批判性的学习。学习环境间接地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情绪。教师应该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不管是在课堂上,还是在平时生活中,都要对学生进行指导,关心学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鼓励学生学习。在传播性的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教师就是学生的导师,不管是在学习上,还是在教学中。学生对于事件批判性的探讨离不开教师的正确指导以及对事件观点的矫正。教师可以防止学生进入批判的误区,及时提醒学生自我反省,学生也能及时指出教师观点中不对的地方,积极地与教师进行探讨。

第四,改变传统的教育模式,转变教师在教育中的地位。教师在教导的过程中,要将学习的主动权交还给学生。在进行传播学教学时,教师要放平心态,积极地应对学生批判性的思想辩论。教师应该积极地将先进的辩论题材传递给学生,引导学生理性批判。在教导学生的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地面对自己的错误,与学生一同进步。传统考核的方法以考试的形式进行,教师应该创新考核的方法,进行开放式的考核,鼓励学生自主作答。

三、结语。

在进行传播教学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顺应了现在经济形势以及传播学的发展形势。现在的传播学形式不似以前那么单一,对于学生思想的要求也在逐渐增长。开展具有批判性的传播教学,是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重要手段,对于学生养成批判性反思的行为习惯有重要作用,也利于学生累积传播学的社会实践。

参考文献:

[2]武宏志.批判性思维:多视角定义及其共识[j].延安人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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