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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经济学论文(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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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经济学论文(实用11篇)
2023-11-12 02:43:26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经验和教训的积累和总结,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怎样写一篇简洁明了的感谢信?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如何应对信息爆炸时代的信息过载和信息安全问题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以下是宗教领袖对于信仰和和平的呼吁,希望人们能够和谐共处。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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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经济全球化成为一种蔚为大观的大趋势,当前世界工业发达国家都进入了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高级阶段。第三产业的兴旺发达是现代化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引进第三产业概念以来,第三产业我国迅速发展起来,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渐加大。然而,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还是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我们要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让我国在经济全球化的世界之林屹立不倒。

一、产业间协调性不高和各个市区之间的产业连接不够等问题成为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因此,青岛市在未来经济的发展中,应调整和优化市内四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之间的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各个产业的联系与对接,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

关键词:第三产业;青岛市内四区;产业发展研究。

引言。

21世纪,在许多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第三产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目前,美国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在全体就业人数中占70%左右,西欧、日本、新加坡等国占50%上下;除阿尔巴尼亚外,东欧各国占40%以上。然而,我国第三产业的比重为15%左右,不但比越南、印度低,而且低于马里、埃塞俄比亚和苏丹等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一些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50%-60%,而我国只占20%左右。因此,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是我国的当务之急,只有把第三产业全面、迅速地发展起来,才能使整个国民经济从总体上“活”起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地改善人民生活,同时也会广开就业门路。

青岛作为首先开放的城市,借助良好的国际经济交流形式,在第一、第二产业发展成熟之时,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初显端倪,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改善了社会生活服务。在过去“十一五”发展过程中,青岛市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和李沧区着重发展品牌经济、会展经济、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商贸流通及各种服务业,并成功打造了市南区国际化的经济贸易、四方区和市北区浓厚的文化基地和李沧区繁荣的旅游和工业生产基地等。由上面可以看出,第三产业在青岛产业布局中占有越来越多的空间,在全市经济生产总值中占有极大的比重。然而,青岛市第三产业的发展中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在区域经济发展的潮流中加强各区之间产业的联系、如何调整和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成为青岛市在“十二五”发展中的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同时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一、青岛市第三产业的发展状况和成就。

机和朝气的新城区,重点发展科技与信息服务、文化创意、金融保险服务、中介服务、现代物流等五个第三产业门类;李沧区东部发展为青岛的cld(中央生活区),是2014青岛世园会的主办地,中部商业发达,成为与市南区相媲美的青岛两大购物中心之一,西部工业基础雄厚,集中了青岛市近百家大中型骨干企业,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形成了以化工、建材、机械、针织服装、食品加工等行业为支柱的综合性加工工业体系。

下表是青岛从2002年到2011年三次产业的结构和产值: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近十年青岛市生产总值稳步上升,尤其是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态势非常好。2011年比上年增长1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6.38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3150.72亿元,增长11.6%;第三产业增加值3158.50亿元,增长12.4%。三次产业结构为4.6:47.6:47.8。可以很清楚的看到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为青岛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未来青岛向国际化大都市的转型仍要依托第三产业的发展,因此,在青岛“十二五”规划中,对第三产业发展空间的研究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各市区第三产业的发展与成就。

1、市南区。

市南区自2008年奥运会之后,酒店业、航空运输业、零售业、国际会展、国际旅游业及体育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得到迅速发展。今年来,市南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繁荣、平安、洁净、温馨、诚信市南的总体目标,迎接挑战,抢抓机遇,科学谋划,依托区位优势,扎实推进,全面发展。市南区如今已经拥有金融服务业、物流业、分销业、社会事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房地产业、旅游业、信息咨询服务业和软件信息产业等九大第三产业,占全区经济的绝大部分。2011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gdp)634.21亿元,增长12.1%。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63.05亿元,增长11%;第三产业增加值571.16亿元,增长12.2%。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达到90.1%,比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

2、市北区。

市北区自1946年成立后,针对城区经贸发展特点,制定实施了“商贸兴区”发展战略,并确定了“一园二街二线三区”的全区经贸整体发展布局,着重将第三产业放在重点发展产业的地位上。一园即市北区工业园,建成后的市北区工业园将成为市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和工业生产区;二街即青岛科技街和青岛地下中心商业街,成为市级科技开发、科技成果交流核心和集商贸、娱乐、饮食服务、交通于一体的大型地下综合服务设施;二线即市北区商贸走廊一线和308国道加工仓储一线,建设成为集购物、饮食服务、旅游娱乐于一体,在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繁华商业街和全市重要的物资仓储基地和市北区加工工业基地;三区即辽宁路科技商业区、台东商业中心区和敦化路特色商业区,三区建设成为涵盖商业、文化、餐饮、金融和贸易等设施的综合商业区;青岛文化街和青岛婚纱街等文化产业也在市北区有较好的发展。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13%。区级财政收入实现16.8亿元,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04亿元,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5亿元,增长25%。实际利用内资34.6亿元,增长18.5%。实际到账外资完成1.3亿美元;外贸出口总额完成12亿美元,增长30%。

3、四方区。

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2011年与2008年对比,第三产业产值比重从55.37%上升到59.90%,上升了4.53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的比例从2008年的44.6:54.4发展到2011年的40,10:59.90,第三产业在经济建设中起到了巨大成效。

4、李沧区。

李沧区积极融入青岛市新一轮战略布局,确定了“拥湾枢纽,生态商都”的区域发展定位和“一极两轴三区四带”的战略布局,成为现代化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发展的热土。李沧区发展生态商住区,并获得巨大成效,充分发挥该区域“两山一水”的生态优势,重点发展中高端房地产、商务商贸、生态旅游、高端产业。拥有维客集团、北方国贸、利客来集团三大商贸集团,西部工业基础雄厚,集中了青岛市近百家大中型骨干企业,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逐步形成了以化工、建材、机械、针织服装、食品加工等行业为支柱的综合性加工工业体系。并且依托青岛世博园会发展旅游业,促进第三产业经济的发展。

2011年全区完成生产总值247.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3.2%,增速市内四区第一,高于全市平均增速1.5个百分点。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128.5亿元,同比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118.8亿元,同比增长19.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十二区市第一,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9个百分点。全区二、三产业结构由2010年末的55.3:44.7调整为52:48。

三、当前青岛市第三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分析。

有很大的挑战,第三产业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

4.6:47.6:47.8,第三产业的发展距离杭州差了1.5个百分点,青岛的第三产业发展还有很长的路。杭州第三产业的发展在以服务业和旅游业发展的带动下,实现了迅速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达也加速了杭州朝着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步伐。青岛在未来“十二五”大发展中,应该借鉴杭州发展的成功范例,合理调整第三产业的布局,给与第三产业更多技术和政策上的鼓励,推动青岛的大发展。

2、各区的产业不够集聚,产业与产业之间联系不够紧密。

就四方区而言,服务性产业和传统工业基地都比较分散,各产业之间联系不够密切,没有主打产业,文化产业、金融保险服务、中介服务和现代物流等几大产业发展又不够成熟,在产业经济中又缺乏连接,各产业处于孤立的境地,这样不利于四方区整体经济的发展。市北区的商业区发展的比较小有规模,然而两大商业区之间相对分散,文化产业也没有成为主打产业。市南区,作为青岛市政治、经济贸易和文化的中心,商业贸易、旅游发展、国际会展相对其他三个区要成型很多,可是各个产业相对都比较孤立,应该加强各个产业之间的联系,使产业形成一条产业链、产业网,以应对未来国际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将会面对的问题。

3、市区之间的产业未形成链条,区与区之间缺少交流。

青岛市的产业结构还有待完善,各个市区之间的产业联系不够密切,如四方区和李沧区,发展的基本是不同的产业,这样不利于两个区合作,在经济区域化的浪潮中,区与区之间的团结协作发展才能带动城市经济的发展。总之,在各市区的小系统中均形成了“小而全”的产业经济框架,未充分发挥其比较优势,这将不利于青岛市的整体产业布局和专业化分工协作,从而降低了区域的综合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四、对青岛市第三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推动第三产业合理发展,构筑青岛市产业经济发展新格局。

青岛市内四区,以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服务、旅游、生态产业、文化产业等为代表的重点产业正在成长迅速,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个多领域支撑的新型产业格局正逐步形成。在“十二五”规划建设过程中,我们务必要做好调整和优化第三产业的空间布局的重要任务,合理的在市内四区之间构建一个产业集群的相互连接的经济区域,为青岛实现国际化都市做好准备。

1、稳定提升金融、文化产业、商业贸易和旅游等支柱产业。

在市南区着重发展金融、旅游产业,四方区着重发展文化产业和服务业,李沧区着重发展商业贸易和旅游产业,市北区着重发展文化产业和商业贸易。在着重发展特色产业的同时,将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形成各个市区内产业集聚、各个市区间产业相互连接的产业发展格局。

市南区在发展金融和旅游产业的时候,会带动其他服务型产业如酒店餐饮业、航空运输业和零售业等的发展,这样各个产业之间的连接将会稳固产业发展空间格局。将市南区打造成为青岛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中心。

四方区在发展服务业的基础上,着重发展文化产业,建立门类较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形成以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为代表的核心文化产业群,以休闲娱乐、广告会展为代表的外围文化产业群,以文化用品、设备的生产制造和销售为代表的相关文化产业群。

周边地区商业贸易的发展。其次,依托青岛文化街和青岛婚纱街发展文化产业,与四方区的文化产业相互相应,共同构建青岛文化之都。

李沧区根据自身具有的资源,发展商业贸易,与市南区形成两点青岛最大的贸易中心,带动李沧区其他产业的发展。借助2014年青岛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的契机,发展一条由十梅庵梅园、玄阳观、仙姑塔、明真观和大枣园牌坊组成的旅游链条。

2、加快发展国际会展、现代物流和商务服务等潜力产业。

依托奥帆基地这个国际交流的舞台,通过举办国际交流展,使青岛的文化、经济和政治与国际接轨,有助于青岛市向国际化都市转型。

四方区继续发展物流产业,借助优越的传统工业和便利交通的优势,加快四方区经济产业的转型。

在市南区香港区、市北区台东区和李沧区中部商业贸易中心的快速发展中,商务服务产业也将会被带动起来,因此加快商务服务产业将会是产业更加聚集化和市区间联系的更紧密。

(二)、优化第三产业内部发展,构筑青岛市特色产业集聚功能区。

在“十二五”经济发展时期,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的主要思路是:以“梯度分布、专业集聚、功能耦合、内联外引、南北均衡、东进西优”为原则,根据“优化疏解青岛市内四区功能核心区,完善提升城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建设城市发展新区,适度开发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要求,倾全市之力,集聚国内外资源,打造以市北区为中心的科技区、以市南区为中心的现代商务中心功能区、沿海文化旅游功能区、以市北区为中心的金融街金融产业功能区、以李沧区为中心的制造业功能区、临空经济功能区等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成为体现青岛市势能优势,最具经济活力、市场竞争力、产业辐射力的战略增长极;同时形成若干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集聚区。

青岛市要在“十二五”建设中,集中精力发展第三产业并优化三次产业的空间布局,构筑青岛市产业发展的新格局,推动青岛发展成为第三产业高度发展的国际化大都市。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有关活动的,均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运营单位落实安全运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发展改革、规划、公安、消防、园林绿化、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法律规定和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第二章建设与运营的衔接。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建造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运营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和相关资料,对设备、设施进行调试和安全测试,并会同运营单位组织试运行。试运行期不得少于3个月,并不得载客。

第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试运营期间,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和运营状况进行安全监测和综合验证,试运营期不得少于1年。试运营期满,设备、设施保持正常稳定运行状态,可以投入正式运营的,运营单位应当在投入正式运营30日前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运营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和人行过道。禁止在地面轨道线路弯道内侧建造影响行车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种植影响行车安全的树木。

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第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下列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作业: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五条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第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在不停运的情况下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运营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地下管线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第十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服务标准。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服务标准的要求,安全运送乘客。

第二十条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运营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运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运营工作;。

(五)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方案和特殊情况下的运营组织方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运营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运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运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列车驾驶员应当遵守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驾驶中不得从事与驾驶列车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地面行驶中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按照预案和操作规程要求行驶。

第二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二十六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列车车厢内及轨道线路、隧道应当配置报警、紧急照明、防护、救援、灭火等设备,设备应当处于完好状态。

第二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在轨道线路、隧道及车站站台、站厅、疏散通道、出入口、通风亭、列车车厢内及其他运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类导向、疏散、提示、警告、限制、禁止等安全标志;定期对各类安全标志进行检查和维修,保持完好。

第二十九条电力、电信、供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用电、通讯、用水等需要。

第三十条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无法恢复运行的,应当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

第三十一条因气象、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引起客流量上升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疏导乘客。

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五)损坏车辆、隧道、轨道;。

(六)损害和干扰机电设备,架空电缆和通讯信号系统;。

(七)翻越、毁坏隔离围墙、护栏、护网和闸门;。

(八)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九)损坏、擅自移动安全标志;。

第四章应急和事故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运营单位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方案,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运营单位应当完善应急处置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先期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九条遇有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危及运营安全的紧急情况,运营单位有权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确保安全运营。

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发生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部分线路或者路段运营,但应当向社会公告,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突发事件后,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以及电力、电信、供水等单位,应当按照相应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保障,尽快恢复运营。

第四十二条城市轨道交通发生运营安全事故后,运营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发生事故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置,尽快恢复运营,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第四十六条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构成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按照消防、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四十九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依法应当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6月1日起施行。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三

2.1要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统一进行规划和布局,通过科学调查和论证,选择最优的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的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在对农田水利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全面考虑的同时,还要对水利工程所带来的影响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考虑,不能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对水利工程可能会对生态环境带来的深远影响不顾,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我们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履行好对社会的责任,从而造福子孙后代,使其具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2.2要因地制宜符合区域特点。为了能够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能够发挥出其重要作用,则要具体规划过程中需要根据本地的特点,做到因地制宜,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综合分析。特别是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所可能会对生态环境因素所带来的影响更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和评估,针对当地农业实际发展的需要及农业生产的特点来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选址及施工等进行具体的规划和设计,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能够与当地的生态环境相协调,二者能够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共同协调发展,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共赢局面的实现。

2.3加强管理减少破坏行为。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需要加强管理工作,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工程管理部门都要对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破坏的行为进行制止,严禁故意或是直接排放施工废弃物的行为发生。同时还要提高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还要培养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以身作则,将保护环境作为自身应该具有的义务。对于日常工作中表现比较突出的个人要及时的给予嘉奖,起到烘托气氛的作用,带动周围的人群积极的投入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为提升农田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利的条件。

2.4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在农田水利与生态环境之间协调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从农田水利部门自身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同时相关的职能部门还要加强监督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大执法的力度,从根本上杜绝污染现象的`发生。对于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和废物行为而污染水环境行为的单位,要加大惩罚的力度,一定要从严治理,时刻敲响生态环境保护的警钟,督促各个生产单位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2.5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要建立并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并要认真实施。对农田水利工程要实行“谁危害,谁治理、谁补偿,”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从各个方面逐渐改变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使生态环境与农田水利工程和谐发展,恢复生态环境的平衡的同时又可以促进农业经济、农业生产的良好发展。

2.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当前社会的发展更注重节约和环保,这就需要人们对爱护和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建立生态保护机制,合理利用水资源,充分的发挥出农田水利工程的重要作用,确保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结语。

为了促进农田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应该在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时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评估,同时还要努力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文明施工,降低可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破坏性影响,确保农田水利工程整体效益的提高,使其能够更好的推动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的综合发展,确保农田水利工程能够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陈兵。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j].中华建设,(04)。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四

1.1对农田、草地、林地的影响。在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不论其规模大小都会占用一定的土地和水域面积,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占地和清地,避免不了会对大量的草地、农田和林地造成破坏,导致区域动植物之间的平衡性受到较大的影响,使自然界中的食物链受到破坏。

1.2农田水利工程对水域的影响。在农田水利工程施工建设时,会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工业废水及灰尘噪音产生,污水不经处理直接被排放到渠道中,从而导致水质受到一定的污染。施工中的垃圾被倾倒到河道中导致河道受阻。而且在施工过程中土壤和植被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导致大量植物死亡甚至个别物种消失。因此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不仅会对水中生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而且还会对区域性的生态平衡带来较大的影响。

1.3农田水利工程对水环境的影响。目前农村一些水库的建设都是在现有的河流基础上进行的,但在水库建成运行过程中,不仅水流、流速、流量和水温会发生改变,而且水流会由流动状态变为相对静止的状态,导致河流规律发生了较大改变,从而导致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呈下降趋势,对河流自我恢复能力产生较大影响,水流自洁能力下降,有机物及有毒物质超标,严重破坏水环境的平衡。

1.4对陆生动物的影响。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由于会对水域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而且还会对草地、农田和林地等植被带来影响,这样在水域周围陆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会受到破坏,会对本地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导致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导致食物链受到破坏,从而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平衡性带来较大的影响。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五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城市建设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各种资源、资本进行聚集、重组和市场化运作,才能实现城市发展资金运作的一种良性循环的态势。经营土地是经营城市的核心和关键,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所以,把握和运用好土地经济和经营城市发展的规律是经营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要经营好,就必须先经营好土地。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经济的发展由原来的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并逐步与国际经济运行方式接轨。同时,土地经济理论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科学的重要内容。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主要手段的经济运行方式。它要求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城市经济的发展来管理城市,这是城市发展管理理念上的一次再提高。而经营城市正是在这种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形成的。所谓城市发展与土地经济的关系,也就是土地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在经营城市的发展中,市场经济是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价格信号,引导人们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社会最需要的、使用效率最高的生产单位上去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而土地经济是人们依据经济观点或运用经济学原理研究,解决如何分配和利用土地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研究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土地的关系及因利用土地作为财产和收入来源时所发生的人与人的关系。

通过多年的实践人们发现,土地经济和市场经济在经济理论上具有四个共同的基本属性:一是中枢性。市场上联最高经济调控中心,下联企业和每个经济细胞。市场参数是宏观决策的基本依据,市场信号是企业决策的重要基础。整个经济运行,其一要以市场为中枢而开展,没有了市场的元素,经济活动将难能存在和发展;其二是利用土地在地域上的特殊性带来经济上的效益,处在不同地域的土地具有不同的经济价值;二是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无论是土地经济还是市场经济,都要靠市场的需求来推动。即通过需求信号,由千百万个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经营需求做出决定,通过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来实施。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环境和条件需要通过供求关系的变化来体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要通过价值规律进行调节与分配,市场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基础,它控制着市场经济的平衡,控制着土地价格的平衡。三是竞争性。市场就是战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突出特点,同时也是土地经济的突出特点。竞争对商品当事人既是动力又是压力。平等竞争的条件是通过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育来实现的,市场竞争以严酷的损益,激励劳动者千方百计地提高劳动效率,迫使经营者不断地采用最新技术和经营管理。使得整个市场经济位于一种良性的发展态势,使得土地利用率达到最大量化。四是开放性。市场是向所有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购买者开放的,是向不同企业、向国内外开放的。开放是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只有开放才能搞活市场,才能使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时事需求并行,使一个城市的发展不时地站在一定的高度上向前发展。而土地正是在经营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是开放性经济中招商引资的一种手段。

无论是土地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两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市场经济如何发展直接影响着土地在市场上的价格,直接体现土地利用率及土地在区域上的等级划分。然而,土地经济中土地价格的高低,也直接体现该城市经济发展的层次,在土地经济中土地如何合理分配上和供求关系上,直接影响着该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影响着一些与房地产相关企业的发展,当然也影响着地域经济的运行和发展。

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础,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经济政策及市场的需求都影响着土地经济中土地管理、土地利用、土地分配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代,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其配置形式主要是由行政划拨,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需要。随着城市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土地经济的概念在地位上和作用上得到显化,土地管理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日程,使土地作为一种资源来管理,充分体现了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的身份。目前,我国各地区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并实施土地的招标拍卖,形成了政府垄断土地的一级市场,这正是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所形成的一种管理手段。这种管理手段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能够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其作用表现在:一是能够盘活城市的存量土地;二是为城市建设融资;三是控制房地产盲目开发,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四是通过对企业的收购补偿可以使下岗职工的生活得到保障;五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做了妥善的安置。前些年由于城市要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就增大,政府对土地的利用和开发又不能实行一定的控制,形成一种多渠道供地的形势。这样就造成很多开发企业在这种形势下大量屯积土地,以求得在土地上获得利润,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房地产公司蜂拥而上,盲目开发,造成大量房屋积压,这边房屋还没有销售出去,那边又在搞开发,形成房地产市场的膨胀式恶性循环,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所以,要经营好城市土地城市政府必须遵循市场规律,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提高经营城市土地的艺术,降低经营城市的成本,保证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稳定运行,促进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实践证明,调整好土地经济与经营城市之间的关系是城市发展的关键。在探索的过程中,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原理,遵循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理论、从理论再到实践的原则。几年来,通过我国各地方利用土地搞发展的实践可以明确看到,经营土地和经营城市在实践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无穷的潜力。特别是当前国家发展小城镇建设的决策,将农民集中居住,既拉动了城镇经济的发展,又使土地达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这一决策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伟大实践中新的里程碑。

还应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城市建设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对构成城市空间和城市功能载体的各种资源、资本进行聚集、重组和市场化运作,才能实现城市发展资金运作的一种良性循环的态势。经营土地是经营城市的核心和关键,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所以,把握和运用好土地经济与把握和运用好经营城市发展的规律是经营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要经营好,就必须先经营好土地。只有经营管理好土地,城市政府才能更好地履行建设和管理城市的职能,才能使经营城市的发展获得更为合理的空间和更加雄厚的物质基础。

[1]刘文俭,张传翔.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与城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现代城市研究,2006(5).

[3]朱莲,张文科,陈龙高.镇江城市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9).

提要本文以镇江1997~2006年土地利用变化及市区经济发展相关数据为基础,结合运用spss统计软件建立数理统计模型,定量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镇江城市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的相关性,建设用地与地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产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呈显著正相关性,与一二产业产值呈负相关性,对外交通用地、居住用地与固定资产投资存在显著正相关性,绿地与地区生产总值、三产产值存在显著正相关性。

关键词:经济发展;土地利用;镇江。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a。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作为人类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其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要求我们必须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体现了人地相互作用的主要过程,区域经济发展要以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重要支撑,土地利用类型与结构差异影响和制约着区域经济的发展格局。近年来,随着镇江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逐年增加,土地矛盾日益突出,本文对近十年镇江市土地利用情况与经济因素进行分析,意在找出其中存在的关系,为镇江市土地利用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一、镇江概况。

镇江市位于江苏省长江三角洲,长江下游南岸,地处长江与大运河交汇处。全市土地总面积3,854.11km2,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76%。其中,市区1,082km2。镇江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全市土地面积中丘陵、山地占51.1%,圩区占19.7%,平原占15.5%,水面占13.7%。全市河流60余条,除长江干流外,全市还兼跨太湖水系和秦淮河水系,水资源总量丰富;矿产资源丰富。

镇江市辖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三个市,设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和镇江新区。2006年底全市共有51个镇(街道)。其中,镇41个、街道办事处10个。全市总人口为289.8万人,其中市区总人口为102.72万人。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021.52亿元,市区生产总值达455.77亿元。

二、镇江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现状。

镇江城市土地总面积1,082km2,其中建设面积90.12km2,从表1可以看出,1997~2006年间,镇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增加了3.73个百分点,属于平稳增长,其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仍然是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具体来看,首先是工业用地从1.53增长到2.74,增加了1.21个百分点;其次是居住用地从1.05增加到1.94,增加了0.89个百分点;对外交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也有一定增加,而仓储用地和绿地用地比重变化都较小。(表1)。

近几年,镇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据统计,200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1,021.52亿元,其中市区生产总值达455.77亿元,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34,293元,其中城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40,083元。全市第一产业生产总值为41.54亿元,市区为9.44亿元,占全市的22.7%;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为618.63亿元,市区为279.51亿元,占全市的45.2%;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为361.34亿元,市区为166.82亿元,占全市的46.2%。三大产业结构由1997年的9.3%、57.3%、33.5%调整为2006年的4.1%、60.5%、35.4%,第一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逐年减小,呈平稳下降趋势,第二产业所占比重保持稳定,总体呈现小幅上升趋势,第三产业所占比重总体呈缓慢上升趋势,三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

三、镇江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关系分析。

土地利用变化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受到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众多因素的同时影响。而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具有决定性影响,是土地利用变化的主要因素。实践表明:经济发展是一种长期的结构演进过程,这种结构演进过程不仅体现在gdp不断增长和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而且也体现在自然物质投入方向和利用结构的不断变化。

城市用地规模与区域经济、城市化进程有着密切的关系,城市土地利用状况的指标体系构建主要选取能够反应镇江经济状况对土地利用数量和类型变化产生影响的因素,本文选取了区域经济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相关经济发展指标来进行分析。(表2)。

1、镇江城市建设用地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影响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因素不会是单一或者唯一的,而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考察建设用地数量与经济发展增量之间的相关关系,以镇江城市建设用地为因变量,以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自变量,运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得出结果如表3、表4所示。(表3、表4)。

由分析结果建立数学模型关系式为:

y=26.183-1.212x2-0.417x3+0.114x4。

+0.022x5+7.0610-6x6。

式中:y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x2、x3、x4、x5、x6见表2所示。

得出相关系数r为0.985,判定系数r2为0.969,达极显著水平,f=25.256,方程通过显著水平为0.05的f检验。从以上数学模型可知,城市建设用地量是随着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增加而增加的;随着第一产业地区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加而减少的,建设用地量受一二产业产值的影响很小。固定资产投资、第三产业生产总值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推动了建设用地面积的增加,而建设用地的增加也必然带来更大的投资和经济效益。

由于数据原因,这里对镇江城市建设用地与市区生产总值的关系做单独分析,2002~2006年,镇江城市建设用地与市区gdp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r=0.982,判定系数r2=0.965,f=83.353,t=0.003,通过a=0.05下的t建立t检验和f检验,模型关系式为:y=12.028x-640.403(y为市区gdp,x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回归模型呈显著相关性,表明建设用地量的增加必然推动工业、建筑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地区gdp的增长,而经济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也带动了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

2、城市居住用地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居住用地面积不断增加,以镇江城市居住用地为因变量,以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区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为自变量,使用相同的原理,建立数学模型如下:

y=4.777-0.044x4+0.002x5+1.5710-6x7。

式中:y为城市居住用地面积,x4、x5、x6见表2所示。

相关系数r为0.969,判定系数r2为0.939,f=31.044,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f检验。可以看出,居住用地量是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的,随着第三产业的增加而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受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影响。其主要原因在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住房用地的需求增加,用于房地产投入的资金也不断增加。增加住房面积、提高居住水平,充分显示了经济发展对居住条件的显著改善。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是相辅相成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镇江市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变化,已逐步由过去的必需型消费转向发展型、享受型消费过渡阶段,随着镇江经济的继续持续增长和住房需求的增加,居民在房地产方面的投入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3、城市对外交通用地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以镇江城市对外交通用地为因变量,以市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一二三产业生产总值为自变量。建立数学模型如下:

式中:y为城市交通用地面积,x2、x3、x4、x7见表2所示。

相关系数r为0.961,判定系数r2=0.923,f=14.914,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f检验。由模型可以看出,对外交通用地量随着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产值的增加而减少,随着第二产业产值和市区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增加而增加。近年来,镇江第二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因此对外交通用地面积不断扩张,出现了用地比重持续增大的趋势。现代化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交通运输业是镇江建设发展的重点和用地大户,城市工业和建筑业的飞速发展离不开城市对外交通用地的扩张,而对外交通用地量的增加加速了经济的发展,并带动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4、城市公共绿地面积与经济发展相关性分析。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因子之一。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分析镇江城市绿地规模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定量关系,建立数学模型为:

y=-17.351+1.118x1+4.627x4-0.113x5。

式中:y为城市公共绿地面积,x1、x4、x5见表2所示。相关系数r=0.988,判定系数r2=0.976,f=80.503,通过显著性水平为0.05的f检验,方程总体相关性较高。结果表明:城市公共绿地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性;表明城市公共绿地面积随全市生产总值的增加和第三产业产值的增加而增加,而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很小。

由于发展城市绿地,不仅可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存生活环境,而且通过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旅游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以及创造更好的外商投资环境,可间接地对城市经济的发展产生显著的促进作用,表现在全市生产总值逐年增加和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保持稳定增长的状态。

四、结论。

综上,镇江城市土地利用类型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工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对外交通用地,第三产业的成长壮大更是需要依靠绿地和居住用地。土地利用类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并制约着区域经济发展的方式、方向和速度,如果土地利用类型适应经济结构,将促进经济发展;同样,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必然推进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与调整。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六

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至今已带领我国社会经济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但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建筑行业带来的污染也同样关系着我国民众的身心健康,因此合理的对建筑行业施工工序进行制定是建筑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自步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一直在关注建筑业建造的建筑物的节能效果,为合理节约我国的能源消耗,并且控制我们身边环境的迅速恶化。本文对这两个问题的关联性展开探讨,并分别对这两个问题之中存在的客观因素进行分析。

1使用传统施工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

1.1传统施工技术施工时具有环境污染的特性。

伴随着我国民众对生活舒适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建筑在能耗上也远远超过过往的能耗标注,在我国南方地区因为和北方地区地域上的差异,南方地区居住的人们经常性使用空调等智能供暖设备并随之造成大量的电能量消耗,其对环境的影响可想而知,而在我国北方地区这种情况则要明显改善很多,北方的四季气候较为明显,并且冬季可依靠地热或暖气渡过寒冬,在北方居住过的人们都了解北方人在冬天的取暖方式主要是利用燃烧燃料来取暖,而非南方地区的电力取暖。

因此,在建筑设计上北方的建筑明显要比南方某些地域的建筑在结构上要复杂很多,其中供暖设施就是其中最大的不同点。我国北方地区的建筑物一般要长于南方的建筑物,这其中的里有主要是北方的墙体在建造期间为了应对北方的气候加入了墙体的保护措施,该措施在保护墙体的同时,也起到了延长建筑物寿命的作用。因此南方的部分建筑设计师应从建筑的布局以及构造重新入手对建筑的节能设计,相信这个问题在我国建筑行业未来的不断发展下会有更好的改善。

1.2传统施工技术易现污染。

针对建筑施工下环境的污染问题,这里着重说明的建筑物建设进程期间的污染状况,施工方应综合分析整体的施工工序,并针对工序问题进行汇总处理,其中比较明显的问题施工方要进行重点标注,而对于一些比较明显的问题施工方要立即采取措施给予解决。一般来这类问题的出现是由于施工技术以及施工方对建筑的能源处理不恰当所造成的,因此我们从客观的来说应重点针对建筑的生态环境进行其评价系统的制定,并依据此系统对建筑的部分结构进行评定,其评价机制越是详细建筑的节能措施实施工作在之后越容易实现,此评价系统还被作为建筑生态环境的技术核心被应用于建筑工地中,其利用智能化的方式实现了绿色施工的可持续发展,并与创通施工技术形成了两种对立的体系。

1.3传统技术产生废气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在我国环境影响建筑风格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我国科研人员就建筑施工中出现的'这一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并且对建筑工地的节能建筑建造效果给予了与之对应的建造基准,我国今后的节能建筑的建造标准都是基于这个一标准。在这一有力标准机制的实施下,我国早年间建造的大部分建筑物都是不合格的,因此针对这些不合格建筑,我们可以对其进行后期的建筑补救,合理运用这项补救措施,可有效改变我国建筑行业的现状。

2基于节能理念的建筑施工技术研究。

2.1节能理念施工技术对施工现场的控制。

节能理念施工技术的应用中所包含的评价策略主要分为两大类,对施工工序规划以及建筑用施工图纸的设计,将二者进行适当的结合并制定出建筑施工的审核机制。其审核机制只要源于施工方被授予的能源节能效果,在这一机制中的系统具备了一定成都的一致性,其本身就如同生态环保原理一般。在机制的实施下施工方不仅更易归纳施工现场的评定系统,并与此同时提升了建筑物的节能效果。

2.2节能理念的施工技术对施工环节进行控制。

在分析的基础上,得到居住小区内的噪声分布,可以看到,颜色愈深的建筑所处的声环境越差,在没有采取设防噪绿带等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其临街一面的室外噪声级不能满足居住ix:室外自天低于ssdb、夜晚低于45db的国家标准。为此,笔者对合理降噪提出了建筑群空气流场的分析标准,仍以前述居住小区为例,这种高层建筑、多层建筑混合存在的小区,其建筑群内部的空气流动情况对其微气候有着重要的影响,局部风速太大可能对人们的生活、行动造成不便,也有可能在某些地方形成旋涡和死角,不利于室内的自然通风。因此,业主提出在规划设计阶段预测居住小区内的空气流动状况,以对小区内微气候作出合理的评价。

3节能理念是今后建筑生态环境的重点推广对象。

3.1使用节能理念排除施工现场的非人为因素。

施工现场中包含着一系列非人为因素,这些因素主要是由地理环境的气候所造成的,通常我们会针对空气流速的分布图对天气进行判断,其中冷色就代表着气温及将下降,这时的户外天气通常表现在无风且天空万里无云。我们都知道气流对风速的影响非常大,气流的流通速度加快代表着风速和风力也随之加强。据我国相关科研人员您的研究表明,建筑施工现场的气流将会对施工现场的建造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在南方的春季和北方的冬季建筑施工工作者都会停下手里的工作,这个举动的主要原理就在于在这样的气候下进行施工建造会严重影响工程的建造质量。

3.2使用节能理念的施工技术防止施工现场。

结合建筑群空气流动分析,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笔者预测居住小区不同位置小范围内的逐时气温,同时进行比较并给出评价。所得结果既可供居民选择适合个人习惯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出参考意见,同时也能为改善居住小区热环境指明方向。某居住小区中不同位置的热岛强度变化情况。其中的原因在于居住小区建筑布局合理,建筑间距选择合适(天空视角系数较高而利于长波辐射冷却天且集中绿地多,绿化好,并或多或少地采用了人工水景布置准得其与空气的热湿交换加强,有效地降低了空气的温度)。值得一提的是,环境最好的区域均为小区居民日常生活、起居、休憩、娱乐等活动的主要场所,该区域内的健康适宜的温度环境将极大地利于居民的室内外的生活质量的提高。

4结论。

我国为加强建筑行业的建设工作,在政府的不断鼓励下以综合相应的评价机制系统,对我国还处于建设当中的工程项目进行与之相应的评价系统的制定,并根据其具体情况逐渐进行完善,在建筑环境和节能效果综合评价理念的应用过程中,我国目前已经彻底明晰了建筑生态环境中所包含的真正内涵,并及时进行了建筑节能概念的推广工作,为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做除了一定程度上的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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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罗毅.以科技、人文、创新理念构建绿色节能生态住区[j].建筑节能,,31(21).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七

城市化是当今世界上重要的社会、经济现象之一,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经济技术进步的必然产物,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走向现代化的必经阶段[1].城市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然而城市化在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其中生态环境问题尤为突出.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比如城市中人口密度的增加,人类对自然资源过度消耗,交通拥堵,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的恶化制约着城市化的发展,由此可见,生态环境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基础,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相关学者通过数学方法构建数学模型对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2-15]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之间是一种相互矛盾相互胁迫的关系,城市化规模的扩张和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生态环境的支持,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城市化的规模和水平.著名经济学家grossman和krueger使用计量经济学方法,以发达国家的统计数据实证检验为依据,揭示了大多数污染物质的污染程度随人均收入的增加呈倒“u”型的演变规律,由此提出了著名的库兹涅茨曲线(ekc)的假设[2].黄金川、方创琳[3]根据grossman的环境ekc曲线,采用数学方法分析了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耦合关系,推导出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交互耦合的数理函数和几何曲线,并说明交互耦合过程的四个阶段.乔标,方创琳等[4,5,6]以河西走廊地区的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交互耦合关系为例,分析了干旱地区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之间交互胁迫、动态演变的关系,阐述了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协调之间的规律性变化.刘耀彬等[7-13]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耦合特征和内在联系,证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离不开生态环境作为基础,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制约城市化的发展.安瓦尔・买买提明,宋建波等[14,15]利用数学理论,在构建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分析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根据协调度模型对城市的和谐发展程度进行计算并通过评价结果将研究区划分为不同等级类型.

本文以安徽省17座地级市为研究对象,建立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利用模糊数学中的隶属度对城市化与生态环境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和谐度判别模型,确定各城市的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的等级,对结果进行分析,以期为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之间和谐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分析从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度来分析,可以将安徽省各城市按和谐度分为基本和谐、和谐、良好和谐的城市三类,如图1.以下是具体分析.

2.2.1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良好和谐的城市马鞍山和铜陵的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分别为0.631和0.622,是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良好和谐的地区.

马鞍山和铜陵两座城市的地理位置优越,位于长江中下游,毗邻长江三角洲,自然矿藏资源丰富.依据地理位置和矿藏资源,经济发展起步较好早,发展水平较高.近年来,国家提出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皖江城市带应运而生,两市位于城市带主轴线上,坚持产业结构调整,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所有制结构和国有经济布局,努力提升经济活力,快速发展经济社会,不断增强综合经济实力.两市在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循环经济开发区建设,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依据城市规划纲要,不断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扩大市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改善了空气质量和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城市社会经济水平发展,政府有了社会经济的支撑,可以拿出更多的人力物力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水平,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营造一个宜居的城市环境.最后,这样的良性循环发展会使得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度不断提高.

2.2.2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的城市合肥、芜湖、淮南、淮北、黄山五座城市的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分别为0.549、0.531、0.484、0.448、0.416,处于0.4到0.6之间,是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的城市.

合肥作为安徽省省会城市,芜湖是安徽省的经济、文化、政治次中心,两市同时也是皖江城市带的“两核”,是我省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最具活力和潜力的两大增长极,是承接产业转移的核心区域,是国家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核心城市.两座城市有着优越的区位优势和发展前景,在国家新的经济政策下,正加快产业转移步伐,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社会经济水平有了显著的发展和提高;淮南、淮北是安徽省北部重要城市,有着丰富的煤炭矿产资源,煤炭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黄山是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自然旅游资源是重要的经济支撑.三座城市依靠地区的矿藏资源和旅游资源,利用区位优势,不断提高经济水平,逐步加快城市建设速度.

上述五座城市作为安徽省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近几年,城市社会经济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各地政府根据地区环境的不同,因地制宜,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摒弃老一套“先破坏,后治理”的发展路线,逐步加大了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加强管理经济开发区“三废”排放量,将排放的污染物控制到最低.开始将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注意在减少环境破坏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逐渐认识到只有有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才会有更宽广的发展空间.政府城市建设规划观念的改变,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使得上述城市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处于和谐发展的水平,需要继续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建设适于人居和投资的良好环境.

2.2.3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基本和谐的城市蚌埠、亳州、池州、阜阳、宣城、安庆、滁州、六安、巢湖、宿州十座城市的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分别为0.372、0.361、0.360、0.359、0.346、0.346、0.318、0.313、0.311、0.296,处于0.2到0.4之间,是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基本和谐的城市.

蚌埠、池州、宣城、安庆、滁州、巢湖五座城市,近年来,凭借自身的'区位优势以及国家政策的扶持,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有所提高,城镇建设步伐有所加快.然而,生态环境建设却跟不上经济建设的步伐,相对滞后,环图2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随人均gdp变化图fig.2harmonydegreeofanhuiprovincebetweenurbanizationandeco-environmentanditsevolutionwithgdppercapita境问题较为突出.政府应利用当前的良好时机,在发展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不能涸泽而渔,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亳州、阜阳、六安、宿州四座城市,经济水平在整个安徽省排在后几位,处于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经济水平的较为落后,当地政府正努力为招商引资而出谋划策.企业的进驻,工厂的建造,必然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破坏.环境污染监测力度以及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不足,也是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因素.

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成为上述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看到生态环境的破坏会影响经济水平的发展,应当认真对待处理这些问题,从而更好的促进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

2.3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与城市人均gdp的关系由图2可以发现,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与人均gdp之间存在线性关系,随着城市人均gdp的增长,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整体上呈现出增长的变化趋势.

3结论与讨论。

(1)运用模糊数学理论中的隶属度,建立了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判别模型,结合和谐度等级划分标准,可以将安徽省17座城市分为良好和谐、和谐和基本和谐三种等级.安徽省总体上处于较为和谐的状态,但空间上存在区域差异.

(2)安徽省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与城市人均gdp之间存在一种较为明显的线性关系,即随着城市人均gdp的增长,城市化与生态环境和谐度整体上呈增长的变化趋势.

(3)由于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系统复杂性程度比较高,其评价因子众多,某些因子随着年际变化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给评价城市化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度带来了一些困难.结合更多的评价因子,完善城市化与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及和谐度判别模型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参考文献:。

[1]许学强,周一星,宁越敏.城市地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grossmang,kruegera.economicgrowthandtheenvironment[j].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995,(110):353-377.

[5]推进珠海市西部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思考.

[7]论我国城市化发展的意义.

[9]中国经济可持续的源泉探究―基于城市化的引擎作用分析.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八

陈炜。

通过本次的学习,我对低碳经济有一定的认识,并且知道了碳生活是一种非常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节水、节电、节油、节气,可以帮助我们将低碳生活变为现实。现在我们国家对全世界公开承诺减排指标,决定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低碳时代已经如约而至,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低碳就在我们身边。

低碳生活是一种非常环保、文明的生活方式。节水、节电、节油、节气,可以帮助我们将低碳生活变为现实。

现在我们国家对全世界公开承诺减排指标,决定到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低碳时代已经如约而至,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低碳”就在我们身边。夏天,我们在家用空调时,不要长时间开着,用了几个小时后,就关掉,再开电风扇。这样就能省50%的电;在冰箱内放食物时,食物的量以占容积的80%为宜,用塑料盒盛水制冰后放入冷藏室,这样能延长停机时间、减少开机时间,更节电;用微波炉加工食品时,最好在食品上加层无毒塑料膜或盖上盖子,这样被加工食品水分不易蒸发,食品味道好又省电;开车时尽量避免突然变速,选择合适档位,避免低档跑高速,定期更换机油,轮胎气压要适当和少开空调。短时间不用电脑时,启用“睡眠”模式,能耗可下降到50%以下;关掉不用的程序和音箱、打印机等外围设备;少让硬盘、软盘、光盘同时工作;适当降低显示器的亮度。

另外,将普通灯泡换成节能灯,尽量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公交车出行,随手拔下电器插头……你看这些看似不经意的小事,都是在为“减碳”做贡献。我们应该从节电、节水、节碳、节油、节气这种小事做起,低碳生活是我们要建立的绿色生活方式,只要我们去行动,就可以接近低碳生活,达到低碳生活的标准。“总之,低碳生活,既是保护环境,也是拯救自己。”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九

摘要: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顺应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潮流,对于推进武汉经济圈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区域市场、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五个一体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早期介入,在强调可持续发展和预防为主的同时,充分考虑了战略开发的全局性影响、累积性影响和附加性影响,使宏观、抽象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贯穿于实际开发的全过程,成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制度保障,保证了武汉经济圈的健康有序发展。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上的大城市包括特大城市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纷纷联合,建立起大都市圈或大都市连绵带,即发育形成城市圈经济。城市经济圈的整体发展,可在区域范围内调整资源配置,一定程度上克服单个城市在资源、市场容量等方面的不足,完善单个城市的发展,实现共同增长。武汉作为我国中部最大的城市,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支点作用,是东西互动、南北联动,共同推动我国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纽带和桥梁[1]。经过5年6次申报,武汉城市圈于200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

但在世界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中,20世纪60年代以来,出现了严重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引起人们的反思,进一步激起了人类生态意识的觉醒,西方的环保思想从“末端治理”、“生产过程控制”过渡到“源头防治”,对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的评价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的法定要求。70年代中期开始,全球环境问题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危害性增加,人类开始由仅仅关注局部环境问题扩展到关注区域或全球性环境问题,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的范围开始由项目层次的环评逐步上升和扩展到战略性的区域规划和政策层次的环评。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战略环评)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关注。从90年代开始,我国认识到开展战略环评的重要性,先后在《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及《中国21世纪议程》等政策文件中提出,开展对重大政策、法规进行环评。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确定了战略环评的地位。2006年6月,我国首个省级行政区战略环评——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纲要战略环评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评审,自治区政府据此对内蒙古“十一五”规划相关目标、重点项目及产业布局等进行了调整。2006年6月22日在北京成立了战略环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门审议各类开发建设规划环评文件,开展经济发展政策和各类规划的环境影响研究论证。随后,在2006年8月,我国首个城市总体规划战略环评——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纲要战略环评也通过了专家评审。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的政治报告。这实际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理念在生态与经济发展方面的升华,是强调在产业发展、经济增长、改变消费模式的进程中,尽最大可能积极主动地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因此,积极开展战略环评,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决策链的前端,综合分析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对各类重大开发、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进行更为合理的战略安排,对于促进武汉城市经济圈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战略意义。

战略环境影响评价(strategic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sea)是指对政府及其部门的战略性决策行为(包括政策、规划和计划)及其可供选择方案的环境影响和效应进行正式的、系统的、综合的环境影响评价,为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规划和计划等提供信息上的技术支持,以避免或尽可能降低由于决策失误带来的不良环境影响,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系统可持续发展。sea强调早期介入,充分考虑战略开发的全局性影响、累积性影响和附加性影响等因素[2],强调可持续发展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是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从宏观、抽象概念落实到实际、具体方案的桥梁,是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制度化保障。

sea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69年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nepa)中。这个法案明确要求,“所有的联邦政府和机构对那些可能显著影响人类环境质量的法规和其他主要联邦行动的建议都必须准备一份详细的关于环境影响的报告(eis)”,其中,就规定了联邦政府对于政策、计划、规划等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义务。如今,美国政府已经编制了好几百部战略环境影响报告。加拿大在1990年以内阁决议的形式要求所有联邦部门对其提交内阁审查的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政策与规划议案实施战略环评。另外,加拿大政府对其wto多边贸易的谈判政策进行了战略环评,且积极推动wto多哈会谈中将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内容列入议题。欧洲委员会于1985年颁布《环境影响评价法令》(eiadirective)强制要求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环评之后,又陆续发布文件强调战略环评的必要性。1997年,欧盟发布《战略环境评价导则(草案)》,要求其成员国最迟在1999年底前开始实施。2001年末,欧盟《战略环境评价法令》(seadirective)正式批准实施。在亚洲,韩国环评法要求国家及地方政府在制定实施各种政策与计划时必须进行战略环评。日本出台了一整套“计划环境评价体系”,专门用于区域开发计划中的战略环评。香港则从1989年的空港计划开始实施战略环评,迄今为止已完成十几个发展计划战略环评。

略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咨询委员会。这是中国战略环评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具体行动,更是政府职能从重项目审批向重规划调控转变的一项重要改革探索。2007年11月3日,“战略(规划)环评在中国”国际研讨会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潘岳透露,《规划环评条例》的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正在修改审定中。近两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通过区域限批等手段,开展了内蒙古、新疆、大连、武汉等10个典型行政区,铁路、石化、铝业等3个重点行业和湖北省“十一五”规划纲要、重庆市三峡库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纲要等8项重要专项规划的规划环评试点。

1.2战略环评是规避环境风险的制度手段。

目前,我国面临着经济高速增长和环境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面临着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对人类生存环境构成的重大威胁。由于我国在过去制定重大经济政策时很少考虑可能将产生的环境后果,以至于在执行的过程中引发了大面积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至今遗患无穷。例如,现有的大都市由于在规划中没有充分考虑环线路网带给城市交通、市民居住、环境安全的负面影响,如今已造成了大都市交通长期拥堵不堪,城市布局像“摊大饼”一样无限扩张,加剧了城区内空气污染和热岛效应。再如,中西部省区在做能源、电力、重化工基地建设规划时,由于没有考虑到发展这些重污染行业必会与脆弱的生态环境产生尖锐矛盾,尤其是区域内有限的淡水资源根本无法支撑如此规模的开发活动,现已造成了几代人都难以恢复的生态问题[4]。而近日引起广泛关注的厦门海沧空间布局失调等问题又是一个深刻教训。因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是必然选择。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战略环评是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优化产业和区域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规避环境风险的制度手段,是现阶段促进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与合理开发,实现科学发展的最有力保障之一,是一种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其中的工具。

面对当前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积极地推进战略环评,加快建立健全战略环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集体智慧,为规划环评审查提供咨询,审议各类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专题调研、考察及相关学术交流,开展经济发展政策及各类规划的环境影响研究论证,并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的角度对各类重大开发建设战略和规划进行研究,将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决策链的前端,推动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使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国土利用格局等成为工业化和城市化决策和国家决策的科学依据,充分发挥从决策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近期,战略环评专家咨询委员会将对天津滨海新区、成渝经济区、广西北部湾地区、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产业布局问题以及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有序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十五”以来的投资、能耗、排污、治污等情况,预测其发展前景,使环境保护能积极介入,超前谋划。这必将带来国土整治规划与产业发展战略的重新制订,也必将带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新政策[5]。

2武汉城市经济圈透视。

2.1武汉城市经济圈的含义。

设以武汉为核心的中部城市经济圈;远期阶段将向中部其他大中型城市拓展,建设长江中游和中部地区最大、最强、最富有活力的城市经济圈。武汉城市经济圈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经济圈”,是国际经济一体化、区域化发展的结果,是走向国际型城市圈竞争的试金石。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十

摘要:

本文着重对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以及建筑行业的发展现状进行说明,提出我国建筑行业在节能设施建造上的环保理念及应用方法,针对我国未来的生态环境环保进行关于其发展策略的讨论,并对建筑的传统节能理念进行阐述。

关键词:

城市经济学论文篇十一

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第四条第四款改为第五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运营条件,确保安全运营。”

四、第五条改为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不得侵害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影响他人出行。”

五、第六条改为第八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规划、建设,应当考虑安全运营的需求,并预留换乘和疏散空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应当确定列车运行、调度指挥、运营辅助系统、安全防范和检查系统、维修保障系统、换乘和疏散系统、人员组织等内容,并经过运营安全评估,系统功能应当符合安全运营需要。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当听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第七条改为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其他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相连接的,连接部分的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要求。”

七、第九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规划、消防、土建、人防、供电、特种设备、工程档案、建筑节能、无障碍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运营设备、设施等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移交运营单位投入试运营。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八、第十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中的“影响行车瞭望”改为“影响行车安全”。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已有树木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运营单位应当会同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制定解决方案,由树木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依法进行修剪或者移栽、更换树种。园林绿化、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指导、协调,并加强监督管理。”

九、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下列范围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

(一)地下车站与隧道周边外侧五十米以内;。

(二)地面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以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以内。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问题。”

十、第十一条第一款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严格控制下列可能影响安全运营的作业:

(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

(二)敷设管线、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

(三)其他大面积增加或者减少载荷的作业。

“确需进行前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方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过论证的安全防护方案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一、第十一条第二款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经许可从事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的,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安全防护方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出现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形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许可作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作业跨越、穿越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当会同运营单位评估作业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产生的影响,并将评估结果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评估影响运营安全的,作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运营单位在不停运的情况下对城市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的,应当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地下管线敷设在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的,其权属单位应当加强管线的巡查、维护和管理,保障管线安全运行,避免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十五、第十三条改为第二十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建立安全运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六、第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的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定期对包括车辆在内的安全系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和改造,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

十七、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六条,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厅、站台、车厢、疏散通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卖艺、擅自摆摊设点以及其他影响通行和救援疏散的行为。”

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二条:“禁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对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人员的携带物品可以实施必要的安全检查措施。

“实施安全检查措施期间,不接受安全检查的,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操作规范,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并依法处理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带工作证件;。

(二)文明礼貌,尊重受检查人;。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范;。

(四)不得损坏受检查人携带的合法物品;。

(五)发现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十、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进入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

(五)不得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反复纠缠、强行讨要以及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影响乘车秩序的行为。

“运营单位应当明示城市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制度,发现第一款第(五)项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对于不听从劝阻,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十一、第三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三条,其中的“事故责任由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事故调查结论和伤亡鉴定结论由公安机关依法出具。”改为“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二、第三十四条改为第四十四条,修改为:“运营单位应当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运营单位证明伤亡是乘客故意、重大过失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十三、删去第三十五条。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轨道交通进行扩建、改建和设施改造时,未制定安全防护方案的。”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文字、部门名称和条、款、项的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修改后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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