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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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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汇总9篇)
2023-11-19 17:44:44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自己思考的结果进行整理和表达,是思维的延伸和发展。在总结中,可以通过列举具体的案例或事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文献资料,供大家参考。

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篇一

城市自来水是城市的命脉,自来水的水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子孙万代身体健康的大事。国家有关部门曾多次组织对城市供水管网中的水质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从出水厂到管网水,再到用户的自来水龙头,水质下降情况是存在的。水质调查中选择了有代表性的居住小区的给水支管和用水点的水样进行了实测,并和部份城市卫生防疫站监测资料进行了汇总。汇总资料表明:在用水点处的水质,35项指标的全年综合平均总合格率和四项指标的全年综合平均合格率为90.95%和80.94%。较出厂水的水质对应下降了8.44个百分点和17.79个百分点。四项指标中总大肠菌群和游离余氯平均值已不符合标准要求,浊度和细菌总数平均值已接近临界指标值。反映有机污染物情况的氯仿、四氯化碳和出厂水相比较分别增加了96.20%和88.07%,高锰酸钾指数和亚硝酸盐两项指标和出厂水相比分别增加了139.80%和187.50qo.平均值均已超标。所以城市供水到居住小区支管和居民用水点处。水质已明显下降,多项指标的平均值已超标。分析居住区饮用水质二次污染的原因大概以下几种:即输配水管道内的腐蚀、沉淀及粘垢、防腐衬里层渗出对水质的污染、余氯量对水质的污染、外界因素的影响对管网水质的污染、管网管理不善造成管网水质的污染、调贮水设备形成的二次污染。本文现就防止居住区水质二次污染所应该采取的技术措施与同行们共同探讨。

1提高出厂水水质,消除输配水系统的二次污染隐患因为水在管网中发生腐蚀、结垢和沉淀,和出厂水的水质关系密切,是出厂水带来的隐患。如果出厂水是不稳定水或水中含铁置较高,或者水厂常有出浑水现象等。水在管道流动过程中发生腐蚀、结垢和沉淀等现象是难免的,这就要求提高出厂水水质。改进净水生产工艺,有可能的话应采取水质稳定性处理。用石灰调节出厂水ph值,降低水的腐蚀性。

1.1生物处理和活性炭吸附能提高水的生物稳定性。生物处理给水有很多优点。包括对微污染物的去除,减少氯的用量,减少消毒副产物的形成,去除有利于细菌再生长的有机物等,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池和生物流化床等。常用于饮用水的预处理,生物处理对去除水中的有机物是非常有效的,它对aoc的去除率可达到90%以上。水中常见的一些化工污染物。如芳香烃,氯苯,酚和氯化脂肪族在生物膜法中都能得到降解。研究表明,在混凝沉淀之后进行生物处理可保证获得生物稳定的`饮用水,对水中的致突变有机物也有一定的去除作用,大大提高了饮用水的生物稳定性。使管网水具有更长的保质期。以活性炭为代表的吸附工艺是对付有机污染物的有效实用技术,其比表面积大,对色,嗅,味,农药,氯化物等都有良好的去除率。而且还能吸附水中的微生物。有研究表明,生物活性炭技术对酚的去除率达80%。对氯化物的去除率是65%,对铁、锰和铜等重金属的去除率可达80―92.5%。

1.2消毒剂的合理选择。近年来的研究已表明,氯胺在控制生物膜方面比自由氯更有效果。即使自由余氯为34mg/l,对铁管上生物膜的控制效果也不大,而余氯胺浓度只要大于2mg/l。就能成功地减少活菌计数。这是因为和氯胺发生化学反应的化合物类型受限制较多,因此它穿透生物膜层的能力强。使附着的微生物失活,而自由氯的反应速度快。在它穿过生物膜以前就被消耗掉了大部分,因此氯胺的消毒效果比自由氯好。但有研究表明,氯胺的浓度要在某一临界值以上才能有效控制铁管上生长的生物膜。资料说明:要使附着的细菌失活,/l,是必要的。

2采用新型给水塑料管材,在居民区,用水主要集中在几个时间段。其余时间水在小口径配水管及户内管中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有利于微生物随机碰撞后发生粘附并稳定增长。使管道在较短时间内即出现腐蚀。考虑到小口径配水管和户内管对压力要求不高,可采用新型给水塑料管材,如硬聚氯乙烯(upvc),高密度聚乙烯(hpde);交联聚乙烯田ex);聚乙烯(pb);丙烯晴一丁二烯一苯乙烯(abs);氯化聚氯乙烯(cpvc);铝塑复合管(:pex-al-pex);改性聚丙烯(ppr);钢塑复合管等等。这类管材内壁光滑,耐腐蚀,无污染,适用于建筑物内冷水、热水和饮用水的系统,可令用户高枕无忧。

3提高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档次,加强运行管理,尤其要重视定期清洗消毒工作,有关贮水材料的腐蚀控制,贮水量的适时调节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4定期监测水池水质,观察水池底部和周壁污泥积累情况并及时清洗,若水池容积大,在较长的水力停留时间内,可能发生比较严重的底泥淤积。并在下层形成厌氧环境使硫酸盐还原菌等厌氧菌增殖,同时出现硝化和反硝化等过程。因而定期监测清洗对优质供水和管道维护是必要的。

5保持经济流速,居住区输配水系统的腐蚀与水在管道内的流态密切相关。保持经济流速不仅能降低能耗。保证供水压力,也可有效控制腐蚀的发生。在对整个输配水系统进行评价时,应设法改造缓流区等易出现水质问题的区域,在全范围内平衡供水。

6供水部门必须重视居住区输配水系统的腐蚀问题,在腐蚀严重区,应经常进行冲洗工作,冲洗过程中适当增加消毒剂用量,以杀死冲洗后重新悬浮的微生物。推荐在冲洗后投加腐蚀抑制剂,促进管道内表面保护膜的形成。若积累的腐蚀产物引起管道输水能力严重下降,应有计划地进行刮管衬里。

7推广使用耐腐蚀强的水龙头和阀门,水龙头、阀件是输配水系统内腐蚀最严重的部位,因为同时存在着水腐蚀和气腐蚀。材质损耗速度快。为了防止水质在用户终端恶化,应推广使用耐腐蚀强的水龙头和阀件。

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篇二

1.1功能性的滞后。

我国有很多单位居住区,建筑时间较早,建筑比较集中单一,功能上严重滞后,已经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居住区设计上功能滞后主要体现在:建筑没有景观,公共空间的缺失,居住区往往是空间狭小,居民比较多,基本上没有公共空间可用,建筑之间没有绿化设计;其次,建筑格局设计相似,形势大体一致,这样的设计格局导致居住区景观单调而乏味;第三,居住区内空间内部杂乱,由于景观设计的缺失,使得景观空间比较狭小,居民随意堆放东西;第四,停车空间不规范,随着居民使用车辆的增加,对停放车辆的空间要求越来越多。

1.2不重视环境景观的生态效率。

过去的居住区建设规划中没有把绿化规划进去,缺乏绿化走廊和大面积绿化带,居住区里存在空间狭小,不能设计绿化带等现象。通过我们实地调查研究发现,居住区环境设计主要是体现在;首先,居住区内的大面积种植草坪,全国各地居住区都是一样的设计模式,不考虑本地的天气和实际情况等;其次,居住区内绿化树种选择的比较单一,这样的设计往往体现居住区的整齐性,但是,树种的单一,就不能保证绿化的稳定性;第三,目光短浅,大量栽植,为了快速见效,居住区内种植快速生长的植物,这样的设计可以达到景观效果,但是没有考虑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第四,缺乏人性化设计,居住区缺乏为居民服务的设计内容,忽视了居住区的`安全性问题,没有考虑健康性和关怀性的设计。

二、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

2.1功能定位。

一个良好的居住区环境生态建设功能必须完善,运用多种设计手段对居住区内环境景观进行鲜明的设计,他提高居住区形象,多利用居住区环境设计融入现代高科技的元素,现代人生活所需要的太阳能、多媒体观看设备,游乐场、游泳馆等,居住区要同时具备文化展示功能,要定期对居民进行文化宣传工作。

2.2设计原则。

我们现代居住区建设与设计要因地制宜、因环境制宜而进行规划,结合本地的文化和气候进行认真设计,塑造出地方特色的居住区。居住区设计要考虑人文关怀,就是把人与自然、人与人居住和谐的一方面体现出来,满足现代人热情与回归自然的渴望,在居住区内景观的栽植要一些多样性,乔、灌、草结合配置,在植物栽植上注意本地季节上的变化。在居住区设计上要求注意时空艺术原则,设计上要抓住人的视觉错觉,景观设计上要体现植物、动物、假山等,把这些具体的设计按照时空艺术原则进行排列,时空艺术性可以使我们在仅有空间环境中感知不同的景观形式,感受不同的景观特色。

三、结语。

通过对我国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的研究,分析居住区内景观设计的多方面影响因素,并就现阶段存在的设计问题提出一些整改方案,居住区景观环境是居民赖以生存的大环境,景观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居民的健康和心理承受能力。所以,现代化的居住区景观设计要分析居民的心理需求,居住区内的居民活动的方式和行为方式,景观设计要满足不同人群的锻炼、娱乐、休闲等功能,只有做到上述这些要求才能符合现代人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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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篇三

当前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及相关技术引起广泛关注。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是在现代社会经济和科学发展过程中,为了解决大气环境问题而设置的课程,其课程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环境专业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

一、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的主要特点是内容多,理论性强,工程性較强,教材内容较多。目前国内各大高校主要选用郝吉明与马广大编著的《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我校环境科学专业也把它作为教材,其主要包含13个章节。在进行教学改革前,教学安排单一,教学方法较为陈旧,授课以讲授式为主,理论较多、知识点分散。学生对具体污染控制技术理解不够,应用能力差。针对以上问题,我校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教学等方面作了以下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厘清课程思路,优化课程体系。

1、划分内容模块。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内容较多、知识点分散,学生对内容结构理解不清晰,抓不住重点。为了理清课程思路,把课程内容串联起来,我校将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内容划分为四个模块,然后把各章节内容划分到各个模块中。

(2)颗粒污染物控制技术:包括粉尘的性质、颗粒捕集理论、除尘装置;

(4)综合型污染控制:包括城市机动车污染控制、全球性大气污染问题、净化系统的设计。划分模块后,学生对课程的整体内容清楚后,再吃透每个模块的知识点,有利于对整体内容的归纳和掌握。

2、丰富教学形式。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原来安排60学时,其中理论42学时,实验12学时,自主学习6学时,自主学时流于形式,只安排学生自学的内容,并不设置教学任务。改革后安排总学时为66学时,其中理论42学时,实验12学时,pbl学时6学时,自主学习6学时。课堂教学形式多样化了,pbl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教学方法,在除尘装置、硫氧化物的污染控制、固定源氮氧化物的'污染控制三个章节开设(每个章节安排2学时),由教师提出问题或提供案例,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加深对理论内容的理解。自主学习结合网络课程,由教师布置问题,学生在网络学习后进行解答,答题情况计入平时分,以加强学生对自主学习的重视,使其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3、优化教学内容。

我校使用的教材教学内容相对陈旧,暂时又没有合适的新教材替代,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尽可能紧跟学科动态,把最新的污染现状和污染治理手段补充到课堂中来;或者结合自主学习的方式,要求学生要求学生对某一个模块进行综述。比如当前pm2.5是目前人们普遍关注的大气中的主要颗粒物,且危害较大,而教材还停留在pm10的阶段。教师可以把pm2.5产生的来源、形成机理、危害、防治手段等内容补充进来。

三、创新教学方法、强化内容理解。

1、归纳总结法。

本课程由于章节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记忆困难,知识点掌握不牢。为了强化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教师采取归纳总结法,首先结合模块划分的方法对全书的内容进行归类,化繁为简;其次,对于每节课、每个章节的知识点进行小结,帮助学生抓住重点;最后启发学生如何进行归纳,比如除尘装置分为几类,每类代表性的除尘器是什么,每种除尘器的构造、除尘原理、影响因素、设计选型,等等。

2、联想记忆法。

课程各章节之间都存在联系,如果孤立地学习每章内容,最后知识点无法融会贯通,也无法较好地记忆记忆每章的内容。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所讲章节的内容和前后章节的联系,采用联想记忆法,使学生不但对前面的知识点进行回顾,而且要掌握所讲章节的内容。如在讲到除尘装置时就要结合前一章颗粒污染物控制技术基础中颗粒物的性质和颗粒物捕集的理论基础来介绍;在介绍硫氧化物的污染控制和固定源氮氧化物的控制时,就要结合燃烧与大气污染的内容,以及燃烧过程中污染的形成来讲授。联想记忆法能够帮助学生不断回顾总结,加深记忆。

3、比较记忆法。

无论是授课过程还是课后习题的回答情况,学生对污染控制方法部分的掌握情况较差,主要体现在除尘装置、硫氧化物的污染控制、固定源氮氧化物的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城市机动车污染控制等章节。学生反映控制方法过多,而且比较难理解,抓不住重点,对于控制方法的具体应用条件不理解。教师针对以上问题采取比较记忆的方法,比如对除尘装置中各除尘器的除尘机理、适用条件、压力损失、投资费用等方面进行列表介绍并举例,要求学生在实际应用中能够学会选择除尘器。对于硫氧化物污染控制的内容布置作业题,要求学生针对所有脱硫方法的原理、适用范围、优缺点等进行比较,达到完全掌握的目的。

四、重视实践教学,理论联系实际。

本课程的实践教学主要体现在实验、实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本科毕业论文等四个方面,由于实验条件的限制,只开放四个实验,主要包括环境空气中tsp、pm10的测定,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测定,机动车尾气中co浓度的测定,袋式除尘器的运行状况及性能测定。

实验内容虽然都是监测性实验,但是可操作性强,而且监测与生活相关的大气污染指标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学生也比较感兴趣。我校联系省环科院、市监测站作为实习单位,在实习内容的安排上也设置了大气污染的相关监测内容,培养了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教师指导学生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共4项,主要包括:彼岸室内空气净化盆栽坊、绿居室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海口市冬季pm2.5中重金属含量分布特征、海口市冬季大气颗粒物重金属含量分布特征,使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得到了锻炼。同时,设置大气污染的相关课题作为学生的毕业论文题目,使学生更加系统地研究相关内容。

五、结语。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作为高校环境科学和环境工程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学生打好基础至关重要。高校通过对课程改革的不断探索,可以化繁为简,并帮助学生找到正确的学习方法,使其更好地掌握所学知识,从而培养出更多创新能力强、实践基础扎实的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吕辉雄,黄荣,蔡全英。“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教学改革与优化[j]。中国电力教育,(30):104—105。

[2]林静雯,冯治宇,王英刚,等。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教学改革[j]。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6(4):510—513。

[3]牛显春,周建敏,钟华文。具有石化特色的大气污染控制工程教学改革研究[j]。广东化工,2010,37(5):273—274。

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篇四

人类需要呼吸新鲜空气来维持生命,每天空气都会成千上万次地有规则地通过我们的鼻腔进出我们的肺。而洁净的空气对于生命来说比任何物质都重要,人在5周内不吃饭,5天内不饮水尚能生存,而空气仅断绝5分钟就会死亡。可见空气是人类和其他一切生命有机体一刻也不可缺少的生存条件。然而现在的我们却对空气多了一份恐惧,那污染严重的“毒气”时不时的让我们担忧:是否会有可怕的化学物质通过呼吸进入我们的体内,日积月累,给我们带来难以预料的后果。

所谓大气污染是指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自然界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其含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大气质量发生恶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地点或地区,如排放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活火山、自然逸出的瓦斯气,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地方。人为污染源则又可按不同的方法分类:按污染源空间分布方式可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区域性污染源;按人们的社会活动功能可分为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等;按污染源存在的形式可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

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和人类健康威胁较大且绝对排放量较大的废气主要包括:含nox、so2、p、as、ph3、co、hf、c2hcl3、c2h3cl3,等污染物的有毒气体及其他气体。

1.3原因分析。

1.3.1地形和气候因素是影响大气质量的基本原因。

地形地貌和气象条件特殊,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和扩散。以兰州市为例,全市总的地形特点是以西北的祁连山余脉和东南部的马卸山脉为最终点,相向成阶梯形,逐渐下降到以中部西东流向的黄河及其支流冲积而成之河谷川地为鞍底,形成一巨大马鞍形,相对高差为2181m。另外裸露的谷侧山峰对谷间大气有明显的加热效应,由于山峰表面吸收太阳辐射温度升高,其表面温度高于空气温度,造成超绝热温度递减率,白天山峰对谷顶空气加热,谷底空气温度较低,形成脱地逆温.夜间谷间辐射,冷空气沿坡面下滑,形成夜间谷间辐射逆温.山谷盆地日间的脱地逆温层,以及夜间山谷冷胡效应形成的逆温层,是造成山谷大气污染的根本原因。

1.3.2城市建设是影响大气质量的重要原因。

根据对主要大气污染的分类统计分析,其主要来源可概括为下列:。

(1)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交通运输等。各种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排放量虽仅占大气污染总排放量的1/5左右。但由于排放点比较集中。浓度较高,所以对工矿区或局部的大气污染较为严重。(1)燃料燃烧。在一些城市,天然气在居民的生活中还没有普及,煤仍然是人们的首选燃料。而在燃煤市场上,高硫煤仍占主导地位。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人们不可能放弃廉价的高硫煤而去购买环保型的低硫煤;这就造成so2的大量排放。

(2)工业生产过程。由火力发电、金属冶炼、玻璃与食品加工等生产过程和燃料燃烧过程中所排放的煤烟、粉尘及废气等造成的大气污染。1948年,在美国发生了“多诺拉事件”就属于此等案例。多诺拉位于孟农加希拉河流经的马蹄形河谷中,两岸耸立着百米高的山丘。在盆地中,建有大型冶炼厂、硫酸石和炼锌厂。10月27-31日,多诺拉市被强逆温层控制,多种污染物混合累积在逆温层下,几天内有6000人住院,20人死亡。

(3)交通运输。近些年来,交通运输发展迅速。特别是近年来,私人轿车的数量急剧增多。但是,交通运输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汽车的尾气中含有大量的co,对人体的危害极大,特别是一些柴油大货车和冒烟车辆。排放的尾气中夹杂着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是导致疾病的重要因素如1952年的“英国伦敦烟雾事件”。

(4)市政建设。城市马路普遍存在道路斜坡问题,即马路两侧的人行板道明显高于路面而且与路面垂直,呈“凹”字型。致使马路上的灰尘不能吹走,而且越积越多,这也是引发扬尘天气的直接原因。

(5)工业布局。工矿企业的分散性使城区的大气污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6)生活污染。人们由于生活上烧饭、取暖等的需要,燃烧燃料向大气中排放煤烟及垃圾焚烧等所造的大气污染。这种现象现在更多的存在于山区。

(7)农业。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及农田产生的甲烷气体,通过挥发而进入大气中,可污染大气、降水成分。

(8)军事或科学实验。核试验、原子弹爆炸、航天器的废弃物及毁坏后的碎片垃圾等,可造成大气层的严重污染危害。此等污染一旦形成,危害极难清除,对人体健康侵害极其严重。

(9)绿化。一些新兴的工业城市,绿化还没有跟上工业发展的步伐。只有政府、一些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内部绿化已基本达标,而整个城区的绿化却远远达不到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的途径很多,主要有调整能源战略、采用清洁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合理使用煤炭资源、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应用绿色植物净化大气等。

(1)调整能源战略,采用清洁能源。大力开发水利资源,有步骤地发展核能,努力利用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清洁能源。我国水能资源仅开发5%,还有95%待开发,大力开发利用水利资源是调整我国能源战略、改变能源结构的首要任务。

(2)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是实现清洁生产、减轻大气污染的重要途径。

(4)依法强化城市大气污染管理,进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5)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搞好规划布局,特别是工业布局,对一个城市的大气状况十分重要。在布局工业时,应将工业生产均衡分布,不要集中在局部或少数大城市。如此单位面积上排放的污染物少,易于自然净化。另外,厂址的选择也应与该厂的性质相符,如生产有害气体的工厂应布局在居住区的下风向。

(6)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植树造林,绿化环境。绿色植物可以使大气中的氧气不断得到更新,以此调节空气成分,净化大气。大批植树造林,充分利用森林及绿色植被对温室效应的调节作用。扩大生物链中的碳量,使大量碳不能转化为co2进人大气中;适应气候变化,培育出适宜气候变化的农作物新品种等等,种种措施都能减缓温室气体对环境的影响。

2.2对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大气中的有害物质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地区污染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尽相同,因此,在进行大气质量评价时。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检测的大气环境指标。大气中常见的污染物有总悬浮颗粒物、降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烃、铅、氟化物、臭氧和苯并芘。颗粒物质的测定:颗粒物质是大气污染物中数量最大、成分复杂、性质多样、危害较大的一种,它本身可以是有毒物质,还可以是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运载体、催化剂或反应床。在某些情况下,颗粒物质与所吸附的气态或蒸汽态物质结合,会产生比单个组分更大的协同毒性作用。所以,对颗粒物质的研究是控制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内容。大气中颗粒物质的检测项目有: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及粒度分布的测定、降尘量的测定、颗粒中化学组分的测定。其中。颗粒物浓度的测定最常用的是重量法。二氧化硫的测定:大气中的含硫污染物主要有h2s、so2、so3、cs2、h2so4和各种硫酸盐。它们主要来源于煤和石油燃料的燃烧、含硫矿石的冶炼、硫酸等化工产品生产排放的废气。作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指标之一,二氧化硫在各种大气污染物中分布最广、影响最大,因此,在硫氧化物的检测中常常以二氧化硫为代表。大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可分为化学法和仪器法两类。化学法中最常用的是saltzman法(gb/t15435-95)、酸性高锰酸钾溶液氧化法、三氧化铬-石英砂氧化法。其中saltzman法仅适于测二氧化氮的含量,酸性高锰酸钾溶液氧化法和三氧化铬-石英砂氧化法可以检测大气中氮氧化物总量。

2.3综合整治。

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是根据城市大气质量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功能区划并按拟定的环境目标计算各功能区最大允许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制定污染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的治理应根据城市的能源结构与交通状况确定首要污染物即浓度高、范围广、危害大的污染物。便于治理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主要是由采用落后燃烧方式燃煤和汽车尾气引起,由此而来的首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和总悬浮颗粒,因此规划的远景目标应该是改进落后的燃煤方式,提高燃烧效率,尽量使用气体燃料、型煤、太阳能、地热等无污染或少污染的能源,实行区域集中供热、消灭千家万户的小烟囱,提高道路硬化率,通过强化污染源治理和提高污染控制技术等手段创建无烟控制区。调整工业布局,根据大气自净规律科学便理的利用大气环境容量;强化污染源的治理,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通过技术和行政的手段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提高城市绿化率、选择抗污染性好的树种,大力发展植物净化。

2.4利用气象条件防治大气污染。

在污染源变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大气污染状况主要取决于气象条件。污染物在大气中的稀释和扩散受气象条件的支配非常明显,因此,利用气象条件来制约污染源是防治大气污染现实而又有效的途径,而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则是其中的关键。气象部门在防治城市大气污染方面。不仅仅只限于提供大气污染预报,还可以为政府规划部门搞好城市建设的合理布局和城市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雾是加重大气污染的重要气象条件之一,而降水可以冲刷大气中的污染物。所以气象部门可以通过人工增雨、增雪、消雾等技术来净化大气、消除污染。

3结语。

我国目前人均耗能水平还很低,仅为世界人均的l/4,能源消耗量也将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在近期内,我国的能源结构仍将以煤为主,煤炭消耗量的增加将加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程度,而大幅度提高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的投资困难较大。因此,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发展趋势不容乐观。根据我国多年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在工业污染源或固定源的污染未得到根本控制之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治理还必须以命令控制型和法律、法规手段为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环境经济手段无疑是我国环境政策的发展方向。

大气污染不仅对人体健康有害,更严重的是大气成分、比重的改变已引起了全球气候的变化,造成了全球性的危害。在这样的形势下,采取措施改善大气状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必然。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为人民创造一个清新、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我们必须对大气污染采取有效措施:

我们同顶一片蓝天,我们同踏一片土地,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保护环境是我们的职责。我只希望,将来的我们能生活在一片可仰望星空的蓝天下,可以自由呼吸,只希望我们所在之地永远不会是卫星上看不到的城市。

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篇五

摘要:

根据大气污染控制工程课程的特点和实际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高校可以划分内容模块,丰富教学形式,优化教学内容,并采用归纳总结法、联想记忆法、比较记忆法等教学方法加强学生对内容的掌握,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

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四章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保护。

第五章监督管理与社会参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实现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土壤污染,是指因人类活动或者自然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进入土壤,致使有害成分的含量高于土壤原有含量,引起土壤环境质量恶化,影响土壤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现象。

第三条土壤污染防治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和措施,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经济政策,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改善土壤环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开展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由政府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工作的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三)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

(四)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土壤环境质量信息;。

(五)批准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控制计划或者修复方案,并监督实施;。

(六)编制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调查处理土壤污染事件;。

(七)依法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监察执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行政、农业、林业、卫生、旅游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共同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土壤资源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及相关关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土壤污染;造成土壤污染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产业的发展,提高土壤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媒体应当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拓展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途径,引导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标准,建立健全本省土壤环境保护有关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规定。

省人民政府对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本省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

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标准应当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的需要,及时修订并公布实施。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五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每年至少调查一次,农产品产地和修复后的污染地块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每三年至少调查一次。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监测能力建设,鼓励、支持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服务。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和水行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规范,建立统一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布监测信息。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环境承载能力,编制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土壤环境功能的类型并划定土壤环境功能区,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

第十五条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保护需要和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制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土壤环境的生产项目名录,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限期淘汰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土壤环境的工艺和设备,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结果,确定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名录,并及时更新和公布;高风险行业名录应当包括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矿山、煤炭、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和电镀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名单,对其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处理情况进行重点监测、监控和监督检查。

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和监测规范,每年对其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开展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如实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推行土壤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土壤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的统一规划布局,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配套建设污水和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立从源头到末端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控制体系。

对排放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批准后,方可分类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

第十八条实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制度。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清洁生产绩效评价,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十九条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当包含对土壤环境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评价及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对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土壤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区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其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二十条禁止直接向土壤环境排放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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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号)。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实现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土壤污染,是指因某种物质进入土壤,导致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现象。

第三条土壤污染防治应当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和措施,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改善土壤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财政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益、排污费等,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完善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有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引导村(居)民保护土壤环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土壤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鼓励土壤污染防治产业的发展,提高土壤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全社会都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养成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土壤污染。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媒体应当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增强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拓展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途径,引导公众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应当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参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日常工作的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协调机制,研究、协调、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三)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四)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土壤环境质量信息;(五)批准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控制计划或者修复方案,并监督实施;(六)编制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调查处理土壤污染事件;(七)依法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督查、执法;(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土壤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基层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的调查、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以及已污染农产品产地土壤的治理,承担农产品产地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复垦等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交通运输、水行政、林业、卫生、旅游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壤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共同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实行行政首长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制和土壤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内容,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标准,建立健全本省土壤环境保护有关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规范。省人民政府对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本省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标准应当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和维护公众健康的需要,及时修订并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体系,组织环境保护、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制定监测规范,建立统一的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布监测信息。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普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每年至少调查一次,对农产品产地和修复后的污染地块等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每三年至少调查一次,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档案。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环境承载能力,编制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土壤环境功能的类型并划定土壤环境功能区,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等,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

第十六条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一)进入可能造成污染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二)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土壤污染事故隐患;(三)责令停止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四)依法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五)发现污染土壤环境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重大土壤污染事故的处理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应当实行挂牌督办;对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公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应当约谈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需要和土壤环境功能区划,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的经济政策,公布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土壤环境的生产项目名录以及限期淘汰的工艺和设备名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限期淘汰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土壤环境的工艺和设备,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

第十九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结果,制定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名录,并及时更新和公布;高风险行业名录应当包括有色金属、制革、石油、矿山、煤炭、焦化、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和电镀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名单,对其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处理情况及其用地和周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监控、监督检查,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如实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推行土壤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对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依据国家规定实行土壤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二十条实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制度。支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清洁生产绩效评价,提升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轻或者消除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配套建设污水和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立从源头到末端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全过程控制体系。排放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分类进入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含对土壤环境质量可能造成影响的评价及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对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土壤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区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停止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二十三条禁止直接向土壤环境排放有毒有害的工业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物质。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土壤污染:(一)优先选择无毒无害的原材料,采用消耗低、排放少的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生产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和低残留或者无残留的工业产品;(二)及时处理生产、贮存过程中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或者废物的扬散、流失和渗漏等问题;(三)防止在运输过程中丢弃、遗撒有毒有害原材料、产品或者废物;(四)定期巡查维护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及时处理非正常运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采矿企业应当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选矿工艺和运输方式,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减少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废物的产生量和贮存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企业应当每年对矿区开展一次辐射环境监测。矿业废物贮存设施和矿场停止使用后,采矿企业应当采取防渗漏、封场、闭库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环境。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机制,采取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生活垃圾实行填埋、焚烧的,应当采取耐腐防渗、除尘等无害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土壤。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卫生防护带。卫生防护带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各级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污泥处理处置标准和技术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土壤环境。产生、运输、贮存、处置污泥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处理处置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污泥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

第二十七条从事放射性物质、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环境。

第二十八条从事加油、洗染和车船修理、保养、清洗以及化学品贮存经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油品、溶剂等化学品挥发、遗撒、泄漏污染土壤环境。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支持企业、组织和个人开展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交易、信息交流及回收利用。从事废旧电子产品、电池、车船、轮胎、塑料制品等回收利用活动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应当采取预防土壤污染的措施,不得采用可能污染土壤环境的方法或者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可能发生土壤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土壤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做好应急准备。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壤污染物含量达到或者超过限值的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单,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污染地块的污染情况通报土地权属登记部门;土地权属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通报之日起十五日内载入土地登记文件档案,并为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风险评估,提出控制地块名单和修复地块名单。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需要实施污染控制或者修复的土壤面积、范围、措施、期限和用途建议等内容。污染地块的控制和修复,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无法确定污染责任主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承担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责任。

第三十三条土壤污染控制责任人、修复责任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制定土壤污染控制计划或者修复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土壤污染控制计划或者修复方案,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公开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监督实施。开展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及其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第三十四条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竣工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土壤污染修复责任人应当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修复。验收合格后应当将修复结果载入土地登记文件档案。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农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经济和信息化、卫生等部门对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排查,掌握其特征污染物、原排放方式、扩散途径以及敏感目标等,建立已搬迁、关闭企业原址场地的潜在污染地块清单,并及时更新。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污染地块的具体情况,划定并公告土壤污染控制区,采取下列管控措施,减轻土壤污染危害或者避免污染扩大:(一)设立明显标识物;(二)设置围栏、警戒线等,疏散居民或者限制人员活动;(三)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限制生产或者停产;(四)责令移除或者清理污染物;(五)调整土地用途;(六)其他必要措施。土壤污染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无关的建筑物、设施,以及其他可能损害公众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土地利用行为。

第五章特定用途土壤的环境保护。

第一节农产品产地。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耕地、园地、牧草地、养殖业用地等农产品产地土壤实行优先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结果和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将农产品产地划分为清洁、中轻度污染和重度污染三级,设立标志,统一编号,建立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清洁农产品产地实行永久保护,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对中轻度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对周边地区采取环境准入限制,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二)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三)采取农艺调控等措施控制重金属进入农产品;(四)实施轮耕、休耕。对重度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一)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料用草;(二)不适宜农产品生产的,由政府依法调整土地用途;(三)调整种植结构或者退耕还林(还草);(四)实行土壤污染管控或者修复。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土壤环境保护的实际,在农产品产地外围划出一定范围的隔离带,采取植树造林、湿地修复等生态保护措施,预防和控制土壤污染。在隔离带内,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建设,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有色金属、制革、石油、矿山、煤炭、焦化、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和电镀等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和项目。对本条例实施前在农产品产地及其隔离带范围内建设的影响土壤环境的企业和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关闭或者搬迁,并依法予以补偿。

第四十条禁止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下列农业投入品:(一)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三)不符合标准的农用薄膜。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含除草剂)、化肥、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计划,定期公布农业投入品禁用目录,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农业生产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改善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一)按照规定的用药品种、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农药残留污染土壤环境;(二)减量使用化肥、农用薄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三)及时清除、回收农药、肥料的包装物和残留、废弃农用薄膜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因地制宜设置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点,健全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从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有机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指导农业生产者调整种植结构,通过政府补贴等经济政策,推行秸秆还田、轮作休耕等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的措施,对生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有机肥、缓释肥的企业以及从事有机农业、生态循环农业活动的生产者给予扶持。

第四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测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未达到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限期予以改善。在农产品产地范围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污水、污泥。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实施农产品产地和水产品集中养殖区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防止兽药、饲料添加剂中的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污染土壤环境。从事畜禽、水产规模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和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或者达标排放。

第二节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设用地中的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结果,确定建设用地用途,实施分类管理。

第四十七条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使用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未按照规定进行评估或者经评估认定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不得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服务、商业服务用地使用,相关部门不得办理供地等手续。

第四十八条新增建设用地和改变现有建设用地用途的,在办理用地手续前,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评估结果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现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在办理相关规划和土地手续时,转让方应当提供具有法定资质机构编制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有土地出让、划拨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和报备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章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

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公开与发布制度,完善社会参与程序,为公众参与和监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便利。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编制本部门的土壤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土壤环境信息公开指南应当明确政府土壤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内容、申请程序和监督方式等事项。

第五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污染状况。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土壤环境保护的决策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土壤环境保护有关标准的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控制计划、污染修复方案等与公众土壤环境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当公开,并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生产经营者遵守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承担土壤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情况分类记入环保诚信档案。环保诚信档案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财政支持、政府采购、银行信贷、外贸出口、企业信用、上市融资、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三条对污染土壤环境或者不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激励措施,鼓励第三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土壤环境监测、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市场化机制。

第五十五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众健康、公共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提起土壤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和因土壤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应当在确定污染源、污染范围以及污染造成的损失等事故调查方面为其提供支持。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提起土壤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和因土壤污染受到损害请求赔偿的经济困难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土壤污染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要求污染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

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未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对任期内不依法履行职责,使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并依照规定追责。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普查、调查的;(二)未依法实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的;(三)未按照规定监测、监控和督查的;(四)违反产业政策批准项目建设、造成土壤污染的;(五)应当停止审批新增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未停止审批的;(六)违法批准土壤污染控制计划或者修复方案的;(七)违法批准占用农产品产地的;(八)违法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的;(九)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五十九条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未按照规定对其用地及周边土壤进行监测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依法确定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监测,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未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条建设项目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成后擅自拆除、闲置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正,并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法生产、销售本条例第四十条所列农药(含除草剂)、肥料、土壤改良剂、添加物、农用薄膜的,由农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有关资质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农业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告违法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违法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含除草剂)的;(二)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的;(三)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农用薄膜的;(四)在农产品产地范围内,使用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污水、污泥的。

第六十二条土壤污染控制责任人、修复责任人未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活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依法确定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活动,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三条第三方在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土壤环境监测、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土壤污染控制或者修复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从业信誉不良的环保诚信档案;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有关资质证书。

第六十四条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条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篇八

【关键字】大气污染;城市;治理措施。

近些年来,我国大部分城市被雾霾席卷,有的城市甚至遭遇6级以上的严重雾霾。随着城市大气污染的加剧,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城市空气质量,严重威胁着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也给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观念敲响了警钟。因此,要分析导致城市大气污染的原因,然后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为人们创造宜居城市。因此,本文首先分析大气污染的概念和成因,接着就如何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展开论述。

一、大气污染的概念以及成因。

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要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就要分析成因,制定完善的大气治理措施,改善空气质量,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空气环境。

所谓大气污染是指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或自然界向大气排出各种污染物,其含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使大气质量发生恶化,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健康、设备财产以及生态环境等遭受恶劣影响和破坏。污染源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是指自然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地点或地区,如排放灰尘、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污染物的活火山、自然逸出的瓦斯气,以及发生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地方。人为污染源则又可按不同的方法分类:按污染源空间分布方式可分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区域性污染源;按人们的社会活动功能可分为生活污染源、工业污染源、交通污染源等;按污染源存在的形式可分为固定污染源和移动污染源。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污染了大气环境,导致城市雾霾现象不断加剧。下面就针对大气污染的成因展开论述。

(一)燃料燃烧。随着工业行业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的能源和燃料,尤其是在工矿地区和工厂比较集中的崎岖,污染浓度很高。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有的企业没有采用新的节能技术,仍然采用高硫煤作为燃料,尤其二氧化硫,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污染。还有一些化工企业,产生了大量有毒气体,造成了严重空气污染,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二)交通运输,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交通行业的迅速发展,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出现成倍的增长,不仅造成了交通的阻塞,而且车辆排放的尾气,同时夹杂着大量的可吸入颗粒,对大气产生极为严重的污染。

(三)生态环境破坏。随着人口不断增加,需要更多的生存空间,就会无休止的破坏自然环境,出现很多滥砍滥伐的情况,植被遭到破坏,增加了水土流失,导致有的地区出现扬沙和扬尘,对人的身体也会造成损害。

(四)工业布局不合理。在有的城市,是依托资源建立起来的,但是整体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区空气污染严重;还有的新型的城市,没有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环保绿化没有跟得上城市发展的步伐,绿化标准远远达不到城市实际发展的需要。

(五)环境意识薄弱,经济发展没有做好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在很长一段时期里,一些地区的政府部门只顾盲目的追求区域的经济发展,在进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或者在进行城市或者产业规划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对大气环境保护的内容,造成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快速发展。这造成的环境危害和损失是难以挽回的。

为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协同其他部门,认真分析大气污染出现的原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城市发展,制定出长远的控制防治规划,为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下面就如何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展开论述。

1.做好大气防治的措施。

就目前而言,治理大气污染的途径和方法很多,具体包括调整能源战略、采用清洁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合理使用煤炭资源、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应用绿色植物净化大气等。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要使用清洁能源,比如风能、太阳能以及水能。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要不断采用高新的节能技术,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煤炭燃烧方式;还要健全城市大气污染管理法律,对大气污染进行监控。

随着城市空气污染不断加剧,大气含有很多有害物质。因此,为了更好的控制空气污染,要根据大气污染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大气常见的污染物主要包括悬浮颗粒、浮沉、可吸入式颗粒、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铅、氟化物等。

2.综合整治方法。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要制定完善的大气污染整治计划,控制好最大排放量和削减量,从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同时要根据城市发展结构和交通情况,确定污染城市大气的污染物,做到有的放矢和对症下药。因此在实际治理过程中,要改进落后的燃料方式,广泛普及气体燃料、太阳能以及地能等能源,通过综合治理的方法,建立无烟控制区;另外,要做好城市发展规划,调整工业布局,加强城市空气污染源的质量,降低尾气和废气的排放量;还要做好城市绿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净化城市空气。

3.利用气象条件防治大气污染。

在污染源变化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大气污染状主要取决于气象条件。在实际过程中,污染物在大气中的稀释和扩散受气象条件的支配非常明显,因此,利用气象条件来制约污染源是防治大气污染现实而又有效的途径,而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则是其中的关键。气象部门不仅要提供大气污染预报,还可以为政府规划部门搞好城市建设的合理布局和城市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所以气象部门可以通过人工增雨、增雪、消雾等技术来净化大气、消除污染。

大气污染论文范文如何写篇九

“雾”是指在水气充足、微风及大气层稳定情况下接近地面空气冷却至一定程度时空气中水气便会凝结成细微水滴悬浮于空中使地面水平能见度下降现象;“霾”是指因大量烟、尘等微粒悬浮使大气层形成浑浊状态天气现象。雾与霾主要区别在于水分含量大小,水分含量达到90%以上叫雾,水分含量低于80%叫霾,80%—90%之间是雾和霾混合物(但主要成份是霾)。

2、雾霾组成成分。

细颗粒物即pm2.5是形成雾霾天气最大元凶。pm2.5包括固态和液态两种形态,主要来源于两个一是各种污染源和发生源向空气中直接释放细颗粒物(包括烟、粉尘、扬尘、油烟、油雾和花粉等);二是部分具有化学活性气态污染物在空气中发生反应后生成细颗粒物这些前体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碳氢化合物和氨等)。

细颗粒物化学成份十分复杂,由于其表面积大,pm2.5比tsp和pm10更容易吸附有机物、硫酸盐、硝酸盐、铵盐、碳、各种金属化合物及病毒和细菌等微生物。由于细颗粒物长期悬浮于空气中难以沉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降低空气能见度。

二雾霾天气危害。

雾霾天气中pm2.5粒径小比表面积大富集空气中各种化学物质以及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其通过呼吸系统被人体直接吸入沉积到肺泡甚至于可通过肺直接吸收而到达体内其他器官对人体产生危害。其对人体危害主要表现在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及生殖系统。

pm2.5能在肺泡区沉着溶入血液作用于全身不溶性部分沉积在肺部诱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疾病;pm2.5刺激肺内迷走神经造成主神经紊乱从而波及心脏并可直接到达心脏发生心肌梗塞;pm2.5可引起血液系统毒性造成血栓形成还可能造成凝血异常血粘度增高导致心血管疾病发生;pm2.5上附着了很多重金属及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易导致胎儿发育迟缓直接影响胎儿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潘小川调研结果显示pm2.5超标后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医院心血管急诊及死亡率要增加6%-7%高血压病急诊要增加5%左右,除此之外pm2.5所携带重金属和苯系物增大了患癌症风险。

三雾霾成因分析。

雾霾发生有两个条件一是长静风、逆温极端不利气象因素使大气逆温层以下污染物难以稀释和扩散;二是较大污染物排放量即细颗粒物排放量较大在对外扩散时污染物浓度大大超过环境容量而实现空气自净,因此雾霾污染产生根本原因还是由细颗粒物排放造成。

细颗粒物污染问题复杂性远远高于传统工业污染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在环境领域反映是长期积累环境问题集中爆发它涉及面广、成因复杂来源广泛与社会生产、流通、生活和消费活动都有直接关系。

以北京市pm2.5来源为例煤炭燃烧占17%工业喷涂挥发占16.3%工地扬尘占16%机动车排放占22%以上农村养殖、秸秆焚烧等占4.5%此外区域外输入细颗粒物占20%以上。

总之细颗粒物污染是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在环境保护领域突出体现其根本原因是社会性与产业结构失衡、能源结构单一、产业布局不合理、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环保等都有密切关系。

四雾霾防治。

雾霾发生意味着严重空气污染而空气是人类生存必要条件为避免或减轻雾霾对人群产生污染影响就必须防患于未然将预防雾霾发生作为首要任务而把个人防护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由雾霾成因分析可知雾霾是不利气象因素与大量污染物排放共同作用结果而在目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尚无法对气象条件进行有效干预因此说解决雾霾污染问题只能依靠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也要全方位地控制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行为不断减少各种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排放量。

多年来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建立了较为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在应对传统工业环境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实践证明在雾霾来临之时采用通常、局部、阶段性治理措施如公务车停运30%、建筑施工场地暂停施工、重污染企业暂时关闭或限排等等均收效甚微因此可以说防治灰霾污染是一件涉及各个行业、千家万户和每个社会成员社会工程仅仅依靠某努力是难以奏效必须采取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综合治理措施既要抓住重点又死盯领域要全面推进多点开花减少污染物排放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要从根本上消除雾霾污染问题必须抓住主要根源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产业布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等采取措施:

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彻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大力发展资源消耗少、能源消耗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环境友好产业和服务业。

二是要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实行煤炭总量控制提高风能、生物质能源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在特大型城市核心区实行无煤化。

三是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制定并实施大型排污企业搬迁规划严格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缩短市民出行距离减轻社会交通压力。

四是合理规划道路网络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防治和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量。

五是改变不良消费习惯广大社会公众作为社会生产最终消费者其消费习惯、消费取向对生产者有着至关重要影响力公众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都在以各种直接或间接方式影响着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个社会成员都既是环境保护受益者又是环境污染制造者更应该治理污染积极参与者因此公众必须实行环境友好型消费方式形成有益于环境生活习惯。

总结:

“没有过多的耐心和勇气去等待那呼啸后的晴空,只能选择默默的承受;朦朦胧胧的阳光偶尔若隐若现,莫名地胸口压抑,却也只能被迫的浅浅呼吸,想逃?没有什么可望的出口!想飞?哪里去找万能的翅膀!”

这是一位深受雾霾困扰的母亲替她孩子讲出的心声,感人而又震撼,为了后人,我们责无旁贷。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雾霾污染治理是循序渐进过程决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树立信心、明确目标多部门精诚合作、公众广泛参与、全社会进行长期不懈共同努力。

伦敦经过近三十年减排治理摘掉了雾都帽子,伦敦样本是很好的历史教材,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并且要在日常多下点功夫,不急于求成,而是稳扎稳打,如此一来,在众人长期的坚持下雾霾一定能够彻底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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