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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如何写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探析的论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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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如何写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探析的论文(五篇)
2023-01-02 06:46:1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如何写一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xxxx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xxx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xx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xx年6月开工。xx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关于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如何写二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学习后对《刑法》的认识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法规﹑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学习后对《民法》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学习后对《劳动法》的认识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

其内容主要包括: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而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在学习了这些法制知识后,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文教育和关怀的校园里,是多的幸福和畅快啊!衷心希望我们学校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可以进行下去,让我们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当代大学生!

关于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如何写三

调查报告的种类很多,大致可分为典型经验的调查、揭露问题的调查、历史沿革的调查,新情况新事物的调查,以及基本情况的调查等。其中常用的调查报告有两种:

1、群众来信的调查报告。是对来信反映的情况或揭露的问题进行核实。包括调查了哪些人,所调查问题的真实情况以及对来信的处理意见。

2、典型的调查报告。包括典型经验、典型事件的叙述和分析。

调查报告的一般写法:

标题。直截了当地把调查的问题写在标题里,如《关于╳╳╳问题的调查报告》。

概况。交代所调查问题的基本情况,点明调查的结论。

调查内容。写清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及产生的影响、后果。可以按时间顺序写,也可以按问题性质从不同侧面来写。

结论。对事实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

最后写调查人姓名及整理调查报告的时间。

写调查报告应注意。要深人群众,深人实际从各方面了解有关情况,包括直接的、间接的、正面的、反面的。要尽可能掌握大量的事实材料。要对掌握的材料作认真的分析研究,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得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要如实反映调查情况,要具体,不要空洞。要简明,不要繁琐。要有点有面,要有观点,还要有说明观点的典型材料,不要笼统浮泛,不要以偏概全。要有叙有议,不要罗列现象,也不要空泛议论。要注意观点和材料的统一。要善于运用一些统计数字,还要善于运用群众生动活泼的语言。

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其特点是具有写实性、针对性、逻辑性。

根据调查报告的要求,对我校学生调查报告格式做如下要求:

一、标题要求

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

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

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陈述式如《东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如《高校发展重在学科建设――××××大学学科建设实践 调查》等。

二、列出调查的主要内容,格式如下: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对象:

调查方法:

调 查 人:

调查分工:(以小组形式调查的要求,小组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报告正文。

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关于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如何写四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我是来自大二__班的学生___,今天很感谢有这样一个站在这上面演讲的机会,让我可以分享我的大学生活。那么今天我所演讲的题目是《我的大学生活》。

我们进入到大学,大学里的所有事物都是崭新的,我们接触到的东西也会与高中是截然不同的样子。大学生活是那样的丰富又多彩,但是同时也蕴含了太多让你忘记自己想要做什么的因素。如果不规划好自己在大学里面的事情,最后肯定会虚度光阴的。就我的大学生活而言,我一开始就有去定一些目标,把平日里的生活弄的很充实,不然在你没课的时候就会很无聊,玩一整天的手机是很不值得的。我在大学里的生活是下面我所规划的:

一、大学活动很多,选择自己喜欢的参加

刚进入大学,在一个月的军训结束之后,就是学校各种的社团和活动以及院的活动。就我个人已经体会过来说,我建议选校的就不要选院的活动参加,因为他们一般都会撞时间,一个人根本就搞不了,像学生会、志愿者协会、体育委员会等,只要选其一就行,不要贪多,多了反而给自己添麻烦。除了这些锻炼自己能力的活动以外,还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社团参加,社团活动一般都不跟主活动撞时间,并且有时间可以选择,纯粹就是给自己的爱好再添一项而已,不会有其他因素去干扰,完全就是自己喜欢就行,而且还是给大学你的生活添加色彩的一种,生活不会无聊,有很多跟你一样的小伙伴陪你。

二、学校图书很多,一定要去多看看

学校的图书馆一般都不小,大多数的书都是有的,不仅仅是课外一些阅读的书本,还有很多关于所学专业的书都有,可以满足你的“阅览群书”的愿望。各种各样的书籍在你眼前跳跃,这对于你在大学的生活来说可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一笔。你知道大学的课就那么多,很多都要靠你自己去学习,所以图书馆是一个你学习的好选择。

三、专业知识基础要打好

我现在已读大二,经历一年的学习,知道在大一如果专业基础要是不打好,后面的学习可是很吃力的,因为我现在就有一点吃力了。专业在前期都是一些理论知识,但是理论不学好,后面的实践你就一定跟不上。所以一开始就要注重专业的学习,再说了,我们来学校学的就是你的专业,其他课是给你调剂的。

同学们,大学虽美好,但是也一定要去好好珍惜,在你的大学生活里要隆重的画上你喜欢的样子,才不枉费你来大学一遭。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已结束!

关于大学生法制教育探究论文如何写五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下午好!

不知道你们是否听过这个故事。说是唐太宗贞观年间,长安城西的一家磨坊里,有一匹马和一头驴子。它们是好朋友,马在外面拉东西,驴子在屋里推磨。贞观三年,这匹马被玄奖大师选中,出发经西域前往印度取经。

20xx年后,这匹马驮着佛经回到长安。它重回到磨坊见驴子朋友,并谈起这次旅途的见闻:浩瀚无边的沙漠,高入云霄的山峰,晶莹的冰雪„„使驴子听了大为羡慕。驴子惊叹道:“你有多么丰富的见闻呀!那么遥远的道路,我连想都不敢想。”

“其实,”老马说,“我们跨过的距离是大体相等剐,当我向西域前进的时候,你一步也没停止。不同的是,我同玄奖大师有一个遥远的目标,按照始终如一的方向前进,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个广阔的世界。而你被蒙住了眼睛,一生就围着磨盘打转,所以永远也走不出这个狭隘的天地。”

是的,我们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在相同的时间里,我们是像马一样有目标地一直向前走,还是像驴子一样绕着圈地原地打转呢?再缩小来看,大家都是四年大学,在这四年里,你是有着明确的目标勇往直前呢?还是没有目标,浑浑噩蚕,就像顺口溜里唱的一样,“起床从不叠被,学习从来不累,常常夜不能寐,思考谁最般配,明知不学不对,仍然喝酒聚会,考试啥也不会,重修不过就退”呢?

我也曾有过这样的迷惑,那是我刚入大学的时候,没了高中时简单而直接的目标——考上大学,我在自由的近似无人管的大学里,几乎迷失了方向,甚至迷恋起网络游戏。直到一节宪法课,老师问我们:“如果理想是心灵的一盏灯,你们的灯是什么?是考公务员当官?做律师挣钱?还是为法制的进步而学习法律呢?”

当时,我们都沉默了。我想起了我的父亲。父亲是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经历过豆腐加白饭的求学生活后,他却在毕业时,放弃了在城市工作的优越条件,回家乡做了一名教师,一干,就是二十年。年幼的我不懂父亲的选择。直到有一天,我翻出了父亲的工作日记。父亲写道:“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这里更需要我,所以从回来了。”

那一刻,我读懂了父亲,读懂,他心中的那盏灯——他与许多那个年代的大学生一样,无私奉献,以建设家乡、普及教育为己任,一直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至今。如今,我们已经长大,那我们的理想是什么呢?于是,我踏上了自己的寻灯之路。

我从法律的书海里寻找。从古代的巴比伦法典到当今的法律法规,法律一直在用最严谨的语言,讲述着公平与正义的故事,记录着社会的梦想。渐渐地,我迷恋上了这样的语言。 我到前辈那儿去寻找。去听学者讲座,与学长辩论。当看到他们会为明确一个法条而废寝忘食,会因争论一个案件开一夜的卧谈会时,我找到了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信仰和精神,也确定了自己前进的方向。

我也从实践中去寻找。署假回家时,我做了一名普法志愿者,到村里去出板报,封田间去做调研。我为自己学以致用而快乐,也为看到许多人因不懂法造成的悲剧而难过。我才懂得,让全社会的人都懂法、守法,是构建和谐社会最有力的保证。

渐渐地,我找到了心中的那盏灯。这个社会需要法律,更需要普及法律的人。我告诉自己,我要成为共和国的一名法官,做法律的守护者,做法律的探索者,做法律的传播者。 老师、同学们,今天,当我提着一本本厚如砖头的法律课本穿梭于教室、图书馆的时候,当我迈着自信的步子走上每一个舞台的时候,我并不害怕其中的艰苦,更不畏惧将来的艰难,因为我知道:我找到了我心中的那盏灯,那盏灯照亮了我的大学,也将照亮我的未来,而我要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奋斗。

老师、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找到心中的那盏灯吧。然后用我们的热情、热血来守护那盏灯,用我们的刻苦、努力来燃烧那盏灯。当所有的人都拥有了理想,当人与人都在为理想而奋斗,当所有的灯都在心间靠拢,我们拥有的就不只是一份充实的生活,国家拥有的也不只是一个个拥有理想的奋斗者,而是一个由个体组成的为着理想共同进步的和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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