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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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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通用12篇)
2023-11-12 08:41:10    小编:ZTFB

总结是知识沉淀的过程,也是对过去的回顾和对未来的规划。总结不仅要注意结果,还要关注过程,分析原因和产生的影响。通过阅读总结范文,我们可以拓宽思维,启发自己更深入地思考问题。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一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加班、请假、休假等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属公司原则上根据本制度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制订考勤休假管理实施办法,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生效实施。

第三条、职责

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下属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负责公司总部及总部直属单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是本单位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本制度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纪律管理和请休假申请审批,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一条、考勤管理原则

1、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保持良好的出勤习惯是员工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义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奋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严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约束员工的行为,在强调严肃紧张的工作纪律同时,公司更强调以工作结果为导向,强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实行灵活多样、适当弹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条、工作时间

1、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时间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作息时间按照总部人力行政部发布的作息时间通知执行。其他特殊岗位因工作特点需要执行不同作息时间的报人力行政部审核确定。

3、公司总部范围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特点,自行制订适合本单位运营需要的作息时间,并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4、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保障员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时间。

5、因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经特别审批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如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外勤人员等。具体适用人员范围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经总裁审批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6、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标准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重要前提,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及以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为基础自行安排弹性的上下班时间,但原则上要保证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总的工作时间。

第三条、考勤登记方式

1、考勤登记可采用指纹打卡、电子卡(纸质卡)打卡、签到考勤、记录考勤等方式。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考勤条件自行决定采取的考勤登记方式。

2、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相关人员担任考勤员,负责统计检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请休假资料等日常事务,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统计报表。

3、长时间出差至其他下属单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区域各单位之间相互调派的人员,其工作时间和考勤登记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执行,并接受当地人事管理部门的考勤管理监督。

4、执行指纹打卡或者电子考勤卡考勤登记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时间前、下午下班时间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时间作为有效的考勤时间,午休时间不计入考勤时间。

第四条、外出登记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相关业务(1天以内),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2、员工次日需直接外出办理业务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登记备案。

第五条、出差

1、员工因公需要长时间出差异地办理业务(1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出差审批权限报直接上级、上级领导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2、《出差审批单》作为报销出差费用的依据,因公短时外出不超过1天的但有差旅费用需要报销的应按照出差审批流程办理。

3、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依照实际出差公务时间和往返票证时间进行综合考勤,出差期间和出差旅途往返时间按照标准工时计出勤,不计算为加班。

第六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记,平时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按照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但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业务需要弹性安排上下班时间,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须按时出勤的情况,如参加重要会议、培训、接待重要客户等指定出勤要求时,必须按公司要求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户开发、业务洽谈、业务办理等需临时外出办公(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外出登记审批手续;临时自行调休(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必须报备直接上级领导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4、如当月未请休扣薪假,则当月按标准全勤天数计算考勤,并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不执行加班规定。

5、申请休产假、婚丧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过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发起请休假申请流程,履行相关手续。

6、如有无故缺勤、迟到、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外出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7、人力行政部将不定期确认与更新不定时工作时间职员名单,如有与本规定不符合的行为及表现,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不定时工作时间资格。

第七条、考勤异常

1、实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员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记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定期检查员工考勤打卡数据,统计考勤异常记录,并将考勤异常记录及时通知员工。

2、实际到岗工作但遗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发紧急情况等导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处理。

3、因遗忘等考勤异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经查实后可不予处罚,但每月累计不超过5次。

4、员工本人在出现考勤异常情况后3日内填写《考勤异常确认单》,发起考勤异常确认流程,由证明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审核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由考勤员更正考勤统计记录可以视为正常出勤。

5、对因请假、外出、出差手续办理不全造成考勤数据异常的,员工需补齐相关手续。

第八条、迟到:如员工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后60分钟内到岗,按迟到处理。

第九条、旷工: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者指定的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过有效批准而未到岗工作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

1、未经有效批准无故早于规定的时间下班的;

2、未经批准或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

3、以办理业务的名义外出而实际未办理业务或处理私事的;

4、迟到时间单次超出规定上班时间60分钟以上的;

5、未经批准超出事假规定时间不到岗工作且未补办请休假手续的;

6、无故不打卡或进行考勤登记且无法证明到岗工作的;

7、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者提供虚假请休假证明材料的;

8、未办理请休假手续或者请休假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离岗休假的。

第十条、考勤纪律

1、员工应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处理好个人私人事务,打卡签到后即进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有计划的开展一天工作,自觉遵守办公行为管理规范,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办理外出登记、出差和请假休假手续,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勤奋工作,不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中间溜号,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得提供虚假考勤休假资料。

3、员工如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人事档案;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以及优秀员工的评定、晋升、加薪等待遇;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态度恶劣的可给予停职、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4、员工如因违反本制度受到处罚的,累计书面警告达3次者,第4次直接记过;累计记过达3次者,第4次直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

5、员工未按时出勤导致延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考勤处罚规定

1、对于在公司总部工作的员工,每月迟到累计不超过5次且累计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的可免于处罚,迟到的员工应自觉按迟到时长顺延下班时间。

2、每月迟到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进行考勤处罚,每累计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缺勤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如有效审批的加班时长,可以加班时长与迟到时长按照1:1的比例相冲抵可免于考勤处罚。

3、每次迟到时长超过10分钟且每月累计次数在6~8次的,每次予以书面警告一次;累计迟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记过一次;累计迟到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4、每月漏打卡累计次数在6~8次的,予以书面警告;累计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记过;累计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5、如员工迟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记打卡为由申请考勤异常以逃避考勤处罚的,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论处,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二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程序内容。

4.1病假。

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

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

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

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无薪病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4.2年假。

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

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

年假遇节假日顺延。

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

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时终止,不再累计。

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4.3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要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

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

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

4.4婚假。

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

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

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

4.5产假。

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

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

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

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

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

4.6丧假。

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

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

4.7补休假。

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补休假。

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

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

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

4.8公共假日。

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

五一节:一天。

新年:一天。

春节:三天。

国庆节:二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

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

4.9事假。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事假。

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

4.10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日期:1-3天

(包括3天)3-12天。

(包括12天)12天以上。

批准人:直属上级、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

4.11请假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报主管、经理批准后,送至人力资源部。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三

为落实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三条当年进入集团工作的员工假期标准。

(一)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二)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制订本部门(单位)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二)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四)各部门(单位)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五)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六)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茂华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要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管理,通过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以实现年休假的目的。

(一)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二)公司实行休假期间旅游补助制度。

1、对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的员工,由公司发给旅游补助。旅游补助的计算方法为[3000元+(x-5)×300元],其中x为应享受的休假天数。

2、已参加其它各类休闲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旅游补助;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3、凡应休年休假假期已经全部用于抵扣病事假的,仍享受旅游补助。

4、对因工作本年度未能享受休假的员工,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相应的旅游补助和300%日工资的报酬(以月岗位工资为标准除以21.75天计算)。

五、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自二oo八年一月起执行。20xx年度《员工年休假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七、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四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2、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含奖金)。

1、员工在公司转正后满一年的,方可休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满1至3年的,年休假记为3天;已满4至6年的,年休假记为5天;;已满7至10年的,年休假记为7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最多不能超过15天。

2、自20xx年1月1日前入职并符合转正后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正式实行期间,年休假计算按照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国家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或请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1、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因个人原因不愿续订,且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不满10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由本公司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双方不愿续订的,年休假天数按“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除以12个月乘以当年工作月数”来确定。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员工年休假进行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过公司同意可以在次年度的前3个月内安排,行政部备档。

3、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经过部门经理、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4、员工所请的事假、病假可以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抵消,年休假抵消完可再算余下的事、病假天数。

5、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员工休假而产生的顶岗问题。

6、离职再入职员工按照新入职员工标准享受年休假。

2、超过2天以上须经所在部门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到行政部备档方可年休假。员工请年休假需按以下规定提交书面申请。(附表)。

3、在同一时间段每个部门请年休假不能超过1人(市场部以各店面为单位),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应提前向行政部报备,经审核通过方可按照年休假计算。

1、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可累计到次年前三个月内休完,此后再因工作原因未能安排休假的,可按照员工当年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公司已安排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作自动放弃年休假,工资报酬为0。

2、各部门要在月度值班表上做好员工当月的年休假记录,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报告本部门年休假情况并报行政部备案。

1“累计时间”指的是员工在本公司的全部工龄,工龄按个人在本公司的工作档案记录为准。

2、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若员工在下一年离职的,将按照员工离职当年事假处理。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五

酒店为完善请、休、销假制度,统一审批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2、下列日期为假日,但因需要可制定正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

(2)假日若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3、员工请假分下列几种:

(2)婚嫁:员工结婚可请婚嫁3天,晚婚假加3天(含假期路途);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含假期路途);

兄弟姐妹结婚可请假1天;

(3)产假:员工生育可请假75天,小产7天,晚婚晚育加15天

配偶生育可请假1天

(4)丧假: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3天;

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3天;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一天;

4、假期薪金

(1)病假:丧家三天超时扣薪金;

(2)婚假:婚假三天超时不计薪金,产假按工资标准计发50%薪金;

5、请假及核准权限

(1)休假一天以内,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交办公室备案;

(2)部门经理请假,一天以内报总经理批准;

(3)产假、婚假、丧假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办公室核准;

(4)轮休完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12、酒店员工依本制度所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可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直至辞退。

13、受到批准的请假均不计工资,扣发全勤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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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六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基本定义

迟到:上班时间仍未到岗。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者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照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日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所有考勤按照法定工作日计算,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入职后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是双向选择,员工与公司都可随时解约。

4.试用期可提前转正,前提看个人能力及工作态度。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打卡。

公司标准工作日为:

1.周一至周五全天。

2.国家双休制。

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九点-下午六点,中午12点-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含用餐时间)

3.因工作岗位不同,法定节假日,请假,休息应处理好自己负责店铺所有事物。

(一)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二)事假

1、基于人性化管理,公司允许每人每月有2次(含)迟到机会,累计不超过20分钟。每月允许请假30分钟(单次),不扣除工资和全勤奖金。

2、迟到超过3次者(含3次),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50元,以此类推并累计,不享受当月全勤奖金。

3、请假1天以内的,需至少提前一天在公司企业微信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需至少提前3天,在公司企业微信审批通过后填写请假条。

4、非整天的请假时间按照小时累计,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满8个小时为1天,不满8个小时的,按比例扣除当月基本工资,并扣除全勤奖金(周五,周一不允许请假)。

5、如临时有事不能提前请假的,应通过公司企业微信进行审批。无故缺勤视为旷工,按日工资三倍扣除基本工资。连续旷工3天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公司无需发放底薪及提成。

(三)病假

1、病假需在到岗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例,无证明这按事假处理。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基础工资的50%发放,不享受全勤奖和其他福利待遇。

2、月病假3天以上的,需跟老板协商处理。

(四)婚假

根据最新国家法定婚假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不含节假日和公休日),持证给假,按结婚证日期三个月内享受,婚假须连续一次性休完。

(五)产假

(1)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基础工资的80%发放,不享受全勤奖和其他福利待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7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3)男员工配偶生育时,可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六)丧假

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离世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3天。

(七)工伤假

经权威医院和机构核定后公司与发生工伤员工协商处理。

(八)年假

对于入职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员工,享受3天带薪年假;满3年的员工,享受5天带薪年假;5年以上,享受10天带薪年假。

年假原则上一次性休完,需至少提前一周申请审批,不得与节假日连续请假,特殊情况的需提前向公司说明。年假期间店铺邮件和订单需正常处理,维护店铺绩效,遇到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九)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司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填写书面申请。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公司负责人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上级,以保证及时进行工作对接和相关资料存档等。

3.本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没有提前申请自动离职者不给予发放薪资。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凡既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七

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人事管理、行政管理及其劳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法定节假日是指我国现行休假制度规定的带薪节日和休息日。法定节日假包括:元旦(1天)、农历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清明节(1天)、三八妇女节(女职员半天);法定公休假为周六、周日。

第三条婚假:1.员工结婚给予3天假期,达到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再增加婚假7天。2.员工休婚假期间,其标准工资照发。3.员工结婚男女双方在异地者,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具体参照出差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第四条丧假: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死亡,给予丧假3天;职工亲属在异地死亡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费自理。职工在治丧期间的标准工资照发。

第五条产假:女职工生育子女期间享受产假。员工计划内生育产假90天,含产前假期15天,属晚育者,另有晚育假30天。如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给予15天假期。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六条看护假:员工配偶分娩期间,可给予看护假10个工作日。护理假期间标准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经批准停止工作或不能正常工作需治病、休养者可享受病假。

第八条员工休养病假1天以下者需经部门经理批准,1-3天者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员工休病假7天(不含)以内,标准工资照发。7天(含)以上者,发放标准工资的60。

第十条员工因个人私事,经批准休假的,一次事假不得超过3天。(含)事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其他工资按实际天数扣除。

第十一条员工请事假1天以内者,经部门经理批准,2天者,经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总部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请事假须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一年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15天,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或凭医院出具的工伤休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休假,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标准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7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所有带薪年假可以在年度内一次性或分次累计使用,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

第十五条职工凡与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公婆除外)不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工作满一年者可享受探亲假。符合上述要求的员工每年享受两次探亲假,由个人申请在法定假日自行安排并上报综合管理部,公司按同等级别出差标准实报实销往返路费。当年不用,次年不予累加。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八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国家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二、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节育手术假以及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五、外省调入及省内机关、事业、企业之间调动(录聘用)的人员,当年在原单位未休年休假的,由调入(录聘用)单位按本办法规定安排年休假。

六、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按工作日分段安排,除特殊情况外,分段安排要从严掌握。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原因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不得跨2个年度安排。

七、机关、事业单位要尽可能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充分保证工作人员得到休息,以利于他们的身体健康。各单位领导要关心落实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待遇,保证他们的合法权利。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除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外,其余的200%在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内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八、工作人员日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261天。全年工资收入计算方式为: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应发的基本工资、我省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前款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合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九、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十、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达到或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汁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当年已享受了年休假的,翌年不享受年休假。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参考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应在每年的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表,确保工作人员能够按时享受午休假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以上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十三、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十四、工作人员确因工作原因当年不能休年休假的,要填写《工作人员不能安排年休假申报表》(附后),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单位土要领导由上级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本单位公示后,作为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依据。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控制不能休年休假的人数,坚决杜绝变相发放补贴情况的发生。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一经发现变相发放补贴现象,要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领导及直接涉及人员的责任。

十五、本实施办法自20xx年起施行。

十六、本实施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九

一、 本制度参照常林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员工。

二、 本制度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使用,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 请假手续办理

(一) 要求

1. 员工请假时,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在上班时间前通知主管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并在休假3日内及时补办相关休假手续,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本人填写《调休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休。

(二) 法定节假日

1. 现执行法定节假日明细:

2. 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支付当日岗位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再补休;

3. 原则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线的生产操作岗、生产支持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岗位),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 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加班的员工,将不予认可; 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员工,将予以安排调休,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计超15天以上者,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员工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类。

1. 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超3天后,按事假对待。

2. 住院治疗:

次医疗期内的医药费用单据。

(2) 需住院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住院医治的职工,如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疗”的待遇。

(3) 由于急诊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在病休3天内补办,方可按病假对待,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4) 医疗期:

c.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 薪资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a. 本企业工龄20年及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b. 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90%;

c. 本企业工龄10年及以下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d. 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救济费。

4.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工伤假。

1. 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在8小时内将《安全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填写《工伤责任认定表》。事故发生部门24小时内将《工伤责任认定表》分别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记录的,不予发放工伤工资。

2. 工伤医疗期薪资:

(1) 休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福利补贴不变,但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为了便于执行,工资标准参照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如果员工的岗位工资低于社保缴纳基数,则执行员工的岗位工资。

(2) 休工伤假满6个月但未超医疗期,因工伤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间依据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期间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每次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 复工后,因工伤复发再休假时,应到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不够评残标准,不再享受工伤假,按病假对待。

4.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超过二十四个月仍不能工作者,参照事假标准执行。

(六) 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款,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享受法定的产假。

1.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须凭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节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请产假除按规定的第一款要求审批外,还须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4.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自生育起1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明确开始及结束时间。

6. 产假薪资

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后,于2个月内提交相关生育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女职工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的家属如无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关资料,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一部分生育医疗费。

(七)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1) 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4) 在校实习生、刚工作未满一年的。

3. 相关规定:

(1) 职工依法享受的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2) 各部门在当年度内须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员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内员工因故需请事假的,须在年休假休完的条件下申请。

(4)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2条列举的情况之一,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内可以承担1次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回家往返路费(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驻地200公里以上),报销标准参照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

5. 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八) 婚丧假

1.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况需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休假。

4. 凡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假期为3天。

5. 需去外地参加丧礼可算上来回路程,婚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十

一、适用范围:。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

2、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

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若上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次年开始安排休假。

2、员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调整休假计划。

2、各部门应严格年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如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

3、年休假最少应以1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

4、年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

5、员工上年度没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过期作废。

6、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执行。

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十一

为落实和完善公司员工的年休假制度,加强对年休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与公司签订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其他人员年休假办法视具体情况在劳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5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0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享受休假15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不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

(一)上半年进入的,当年可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二)下半年进入的,当年不享受第二条所列假期标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休假,既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制订本部门(单位)当年的员工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计划安排要充分考虑岗位与人员的配置情况,::科学安排、认真实施,应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成等现象。

(二)员工按计划准备休假时,需提前两周递交书面申请。公司领导层及部门经理休假须经总裁签字批准,普通员工休假须经部门经理和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批准后的休假申请应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员工休假前,应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在休假期间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早九点至晚九点时间段内联络畅通,以确保休假期间紧急工作不被延误。

(四)各部门(单位)要为员工休假提供方便。对确因工作关系不能按计划安排休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批准后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五)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人力资源部及各部门(单位)要进行年休假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履行手续。

(六)要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用,在病事假发生当月,由个人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获批准后予以抵扣相应休假天数;不抵用休假的病事假应严格按《茂华集团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要切实加强年休假的管理,通过必要的行政和经济措施,以实现年休假的目的。

(一)员工在批准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影响。

(二)公司实行休假期间旅游补助制度。

1、对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的员工,由公司发给旅游补助。旅游补助的计算方法为[3000元+(x-5)×300元],其中x为应享受的休假天数。

2、已参加其它各类休闲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旅游补助;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3、凡应休年休假假期已经全部用于抵扣病事假的,仍享受旅游补助。

4、对因工作本年度未能享受休假的员工,其规定的年休假假期可给予相应的旅游补助和300%日工资的报酬(以月岗位工资为标准除以21.75天计算)。

五、集团各子公司的年休假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规定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休假管理制度范文简短篇十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员工参加工作累计已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2)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也不给予补助。

(3)员工年休假期间外出休假,不报销往返路程费及其它费用。

(4)员工可用年休假充抵本人发生的事假或病假。

(1)本制度未尽事宜,经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可以补充。

(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北京有限公司。

附件: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务。

休假期间联系电话。

拟休假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部门意见。

领导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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