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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优秀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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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优秀14篇)
2023-11-19 00:35:2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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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一

青春时期的我们正处于情窦初开的年龄,在这段时期,我们的校园生活会增加了那么一段与爱情相关的经历,也因为那些经历让我们的校园生活更加的难忘。以下为几则与校园有关的爱情故事。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

夕阳的余晖透过洁净的窗户打下一束束光芒,这时的阳光是温柔的,让人从心里觉得静谧,不忍再去留恋外界的喧嚣繁华,只想静静的倾听阳光所带来的心情物语。总是喜欢倚窗而坐的我看着书上定格的柔美光圈,心里不禁想起曾经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的那个少年,虽说我用自己璀璨的青春去想念他,可带来的总是一场关于成长的忧伤。

这个少年,他的出现让我的人生充满了温暖,他的笑让我永生难忘。现在的我再也找不到这阳光了,但我的青春却没有因为失去他而再次黯淡下去,反而渐渐葱茏起来了。

我忘记了这个少年是何时出现在我的眼里的,也忘了他是何时让我记住他的。那时的我仿佛与世隔绝,每天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学习成绩也马马虎虎过得去。我在班里是那样的平凡,平凡的如尘土一样不引人注目,而我也慢慢习惯了这种慵懒、安逸,恰是他的出现让我惊觉原来自己一直是在浪费青春。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我的光碟里,那次上地理课,开始觉得好奇就跟着老师听课,后来的结果却是在老师口若悬河的讲话下败了下来。我承认自己的想象力很差,在老师给了精确的经纬度之后,我就开始在脑海拼命的想着那个蓝色的地球仪,可任它在我的脑中转多少圈,我也不能找出准确的位置来给这个可怜的经纬度安家。一种挫败感涌上心头,我再也没有心情听老师讲课了,百无聊赖中掀开了一本买了好久而始终未落一笔的英语参考书,拿出附在书后的录音光碟当镜子照。每一我无聊的时候总拿这张光碟消遣时间,我喜欢用它把全班照个遍,然后看光碟里呈现出好多同学因听不懂老师所讲内容而表现出的迷茫表情,这样会让我很惬意,因为这样至少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不懂老师在讲什么,而我比这些“不懂装懂”的人还要悠闲快乐些。当我的光碟里出现他的画面时,我停顿了下,是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吸引了我,虽说只是一个侧面,可偏偏又长的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光的活力。我想努力看清他的正脸,可因为角度的问题,不管我怎样晃动手中的光碟就是看不见。

午后的阳光静静的穿过窗户,带来了祥和的气息,仍然不断的移动着光盘的位置,仅为了看清他的正脸,却让阳光有了可乘之机打在光碟上在教室的天花板上折射出一块亮斑,这亮斑在我的手里不停的跳跃着,费了很大的力气还是没能如我所愿。反而给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结果,我制造出的光斑严重的影响了老师的教学。因此被老师“请”了出去,站在教室外面的我反而没有感到丝毫羞愧,对着窗户正大光明地看我光碟里出现的那个少年,尽管看得还是侧面,可我的心里却无端多了一份甜蜜。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他施了魔法,再也不是个沉默的姑娘了。过去的那个我开始脱胎换骨,我开始制造每一次和同学说话的机会,可每次谈话的内容总是拐弯抹角的打探着他的消息,每知道一点我都欣喜万分。我在心里独享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以人之忧为己忧,以人之喜为己喜,还会偷偷地在光碟里看他的侧脸,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祈祷。

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能和他一起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去看大海,这个愿望便成了我不断前进的动力,他的优秀让我产生了畏惧,可这个愿望却让我战胜了自己。我重新拾起丢下已久的课本没日没夜地学习,放学了还追着老师问问题……所有一切能让我变得和他一样优秀的机会我都不放过,同学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当我感到力不从心时,我就会想想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再用光碟偷偷地看一看他,光碟中他流露出的青春活力,把我的青春也一并染绿了。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蜕变的和他一样优秀,可我还是不敢和他说话,只是会对着光碟中的影像漠然的流露心语。

高三悄无声息的来临了,我没有感到一丝紧张,还是静静的守护着自己秘密,我以为我会用自己的青春来陪伴着这个秘密成长,也曾幻想过高考之后和他填同一个志愿。可所有的美好都被他不带一声告别的离去打碎了,直到我的光碟里再也出现不了他俊朗的棱角,我才相信他转学了。

从此在我的青春里再也寻不到他了。

他离开之后,我的光碟就被尘封在书中了。

一年的时光就这样慢悠悠的晃过去了,我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消沉下去,只是默默地接受青春的洗礼。当阳光在我的书上时,我只是会习惯性地抬起头看天空,偶尔会想起他。

高考完之后,整理自己的书桌时,在书本中最不起眼的地方拿起了一本泛黄的日记本,我知道这是他的,还记得这是学习委员发作业时不小心将他的本子掉在了洒了水的地上,他将本子弃置在垃圾桶里,我在没人的时候卑微的将它拾起,收拾干净放在最隐秘的书本之间。从此它便成了我的日记本,再无人的时候我总会将心中秘密向它诉说,内容多是与他和自己的青春有关。在他走后我就再也没有动过它,只是将它藏在书本中想努力的忘却。

当我重新拿起这本曾经既属于他又属于我的日记本时,突然发觉这本子重了很多。轻轻用手一抖,随之落下一张和我曾经用来偷看他的光盘和一面精美的镜子,我以为那张光碟是我放错地方了,于是就打开了英语参考书却看到我的光盘依然躺在那里,不待岁月的任何雕琢。心中的迷惑顿感而生,当我在往前翻着日记本时,他熟悉而又刚劲的笔迹映入我的眼帘,我用品味青春的的格调来品读着他留给我的文字。

看完之后,泪打湿了我的双眼,所有的一切都昭然在心,唯一不解的就是他什么时候做的这些。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不知这忧伤是他在我流金的岁月里中途退出造成的,还是青春本应如此。

仅有的一段情毕业了。

时间快的都来不及回忆,回忆那些点点滴滴的日子。仿佛一个昨天,一个明天。昨天我好像仿佛看到自己在军训,我拿起镜子仿佛又看到现在的我为了找工作而奔波。我们都在学人生,回头发现自己长大了,成熟好多。刚开始大家聚在一起都很好奇,开心对周围的人和事充满了好奇感期待感。后来大家聚在一起,真的很难得。

谢谢你们教会了我很多,谢谢你们带给我的感动,那些都深埋在我的心底。还记得那时候我晚上不睡觉睡的很晚,整天上课喝着中药,使整个宿舍都弥漫着刺鼻的味道。还记得有个计算机的男孩喜欢我,那段短短的故事。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放学他在路口等我,我们就沿着路一直往下走,没说几句,而我同桌则跟着我在后面悄悄的跟着我像个偷窥狂。后来的后来也没有发生什么,后来在12月12日他发说说说爱情来得快,也去得快。只有java是永恒的。

后来当我在放学路口看到他的时候,他都是躲着我的。有谁会了解到我上这个大学是最辛苦的,幼师专业学习那么多课,整个课堂整个气氛都是疲倦的。有时候我很不安,望着安静的的教室,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教室,不知道同学们在想什么。什么画画,跳舞,唱歌,钢琴,写字,各种学。我是我们班唱歌最差的,弹钢琴也是。曾经我为了一个人学了半学期的简笔画,每次画画我都是特别慢几乎都快哭的状态几乎快抓狂了。

再后来我当了小组长,这个小组长特别辛苦。每天审新闻稿,发照片有时还被辅导员骂。想想心里真的很委屈。看着记忆一丝一缕的聚集起来,成长就像神秘的果子。有的人歇斯底里,有的人想放声哭泣。有时候感觉自己是那么的疲惫不堪,好无助好孤单。突然想起一句话,每当你想放弃的时候,想一想是什么支撑你一路坚持。现在我们都是成人了,现在的我们是很年轻,不要深感满足,觉得自己很厉害,这样做就行了,那么从此以后这个人就在决定,那里就是山顶的瞬间,往后的人生就只有走下坡了。人怎样才能做到一个人呢,为了做自己而不在意其他的眼光,这是一种勇气。

我们都在成长,无论我们属于哪个组织,而和谁在一起,到头来自己永远都是一个人,生存单位终究是以个计算,一个人表示我们必须自己负起所有责任,我们有理想,我们有时不想妥协所有事,受不了领导的唠叨,想得到自由,喜欢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成为了奴隶。习惯性的每天重复生活,每天受那么多气,自己没想法吗,不愿做自己吗。问你怕不怕,听不惯,看不惯,受不了,放不下。

如果我离开家了,我能想象到一个又一个漫长的农村之夜,父母是怎样的孤独。我突然明白,他们内心的那种难过。他们穿的朴素,那天我听到父母在抱怨生活,明明活的很累,却拼死挣扎乐观的活着。感觉人生太荒谬,尊严不及一口饭,该看的都已看看透。在这个世界上到处可以看到富有才华的穷人,他们才高八斗,但往往不懂人际关系落个穷困潦倒,有许多没才的只是靠沟通能力就成功了。有的人看不到奔波劳碌,就成功了,他们能够猜透别人心里需要什么,每个人活着都是孤独的。那些年,这个青春已过去了。

我决定去哪里,未知。我总是独立的去判断事物,太多杂七杂八的事想的让我难以入睡,有时再问自己这就是成长吗,这就是21-22岁吗。不敢相信,有时候感觉自己掉进黑洞,无力反抗,无法翻身。从前,现在,未来,突然觉得人生好奇妙,它是个变数。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风吹走吧。相信总会好的,相信所有阴霾都会走的。所有的不安烦恼都会过去的。不管怎么样,为了以后加油。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二

让你哭,让你笑;让你喜,让你忧。爱情好像就是有这种魔力,它灌注在你生命里的每个瞬间,每份每秒都能触动着你那颗敏感的心。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大学校园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大四那年,他们相爱了。他们爱得很深,一个发誓今生非你不娶,一个发誓今生非你不嫁。

但很快的,他们就面临着毕业。她生活在城市,而他则长在乡下。多少大学里的爱情,就因为最终的天各一方,而成为一场春梦。但他们没有气馁,而是互相打气,说要坚守这份纯真的爱情。

毕业后,她回到了父母身边。临走,她劝他,跟她一起留在城里,她的父母可为他安排好一切,她的父母都是高干。但他拒绝了,说他要一个人去南方,用自己的实力去证明自己,然后再回来娶她。

南方虽好,但那儿的人才多如牛毛,一连几次跳槽,他都没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渐渐地,冬天来了,他的心情也随着寒冷的来临而日益悲凉。好一段。

时间。

他常一个人踯躅在深夜的街头给她打投币电话。她总是温柔地听他诉说鼓励他再说些。

甜言蜜语。

情话。

每次,只要一听到她的声音,他的心头便豁然开朗。

又一个夜晚,天空飘起了细雨。小雨缠绵,他想起了一个人在外漂泊的孤单,想起了一次次的失败,想起了家中的父母,想起了天各一方的她,禁不住热泪长流。

飘雨的大街,寂静无人。他来到投币电话亭前,拨下那个熟悉的号码。

电话通了,她说:“我正坐在床上看书等你的电话哩,没想到你真的打来了!”

一股暖流涌上他的心头,他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这几天,天气反常哩!你那里呢?”

“很暖和,今天是大晴天呢,你是不是很冷啊?”

“嗯,有些。”

“那你把话筒放在胸口上,我给你呵口气,让你暖和暖和!”

他果然听见了吹气的声音。从前在校园里,她对着他易生冻疮的手,总是这样呵气给他取暖。

呵了好久好久,她说:“回吧!外头冷,别冻坏了!”

“不,现在我不冷了。我手里有一大把硬币,不打完,我是不会走的!”

然后,就是他们两人的絮絮叨叨。电话打完,他呵呵一笑:“这下,我该走了。”

第二年春天,他的事业有了全面的转机。就在那个春天,他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新婚之夜,她问他:“你爱我吗?”

“爱。”他说,“在南方那段难熬的日子,你知道我靠什么支撑吗?声音,是你的声音。整个漫长而又寒冷的冬季,我一直都靠你的声音取暖。是你的声音,给了我生命里的阳光,让我一生一世都离不开你。”

大三那年,女生宿舍楼扩建,我们一群人被安置在男生宿舍顶楼几个空闲的寝室,原来的每个寝室8个人,现在变成了12个。而更尴尬的是,新进的4个室友当中竟有蒋涵函。

蒋涵函可是学校里的名人,人称“八面玲珑美校花”。不仅长得漂亮,弹得一手好钢琴,而且舞功了得。

我们深知:一片绿叶与一丛绿叶的区别在于,一片绿叶势单力薄,一丛绿叶却相当养眼。若这绿叶之上开出一朵红花,抢眼的便是那红花了。而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子,又有谁愿做别人的陪衬呢?所以,我们悄悄回避着蒋涵函的美丽。

蒋涵函似乎并不知道我们对她的故意疏远,每次出门之前,总要问一遍:“你们走不走?”而我们则假惺惺地笑:“你先走,我们再等一等。”有几次,蒋涵函当真坐下来等,眼看着上课的时间要到了,我们心里急得不行,却依然要装作很悠闲的样子,弄弄随身听,拨拉拨拉玩具熊,直到蒋涵函边看着手表边说来不及了,走出寝室一会儿,我们才呼啦啦地跑出去。

虽然我们尽量保持着与蒋涵函的距离,但“白天鹅”的光芒还是暗淡了“丑小鸭”的虚荣。男生们很快知道了蒋涵函就住在这栋楼上,楼道里时不时就会传来变了调的高音:蒋涵函,我爱你!蒋涵函听多了听惯了一样安之若素,该干什么干什么。大家的心里却被一份莫名的嫉妒撩拨得痒痒的。

一天晚自习回来,大家各忙各的,脚底下同一个方位寝室的男生却突然来了兴致,挤到窗前,开始高喊蒋涵函,有两个色胆包天的,竟然探出半截身子来,费力气地扭转了180度,仰着脸等待着美女现身。蒋涵函悠闲地嗑着瓜子,任凭那些声音在夜色中激昂地回荡。

可是,有人不舒服了。对面的王阳“啪”的一声合上书,随手拾起一副耳机塞住了双耳。王阳也是风头正劲的女孩子,文学社社长,才华横溢,“女人要靠实力说话”是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不知是嘲讽蒋涵函还是向大家暗示她才是实力派。韩晴是王阳的死党,正在洗衣服,听见“战斗的号角”,也开始卖力地揉搓起来,弄得水花四溅。上铺的娟子不断地变换着坐姿,殃及下铺来回晃动还吱呀作响……蒋涵函看出了苗头,起身抖抖瓜子皮碎屑,拿了脸盆走了出去,让我们这些想看热闹的人多少有些失望。

一会儿工夫,蒋涵函回来了,佝偻着腰,涨红着脸,吃力地端着满盆水,径直走到窗前,还没容我们多想,“哗——”整盆水瀑布一般直泻而下,只听一声惨叫,楼下顿时便没了声音。寝室内,我们面面相觑,随后一阵爆笑。

泼水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楼下的男生们开始了更为“恶毒”的报复行动。

不管是午休还是夜里,我们脚底下开始强烈“地震”,“咚咚咚”的声音不绝于耳,真是难以想象,那些男生们是如何让他们的屋顶这样精彩至极的。只是,我们根本无心欣赏,只想睡觉。“震”了几天,我们都成了“大熊猫”,上课更是无精打采,几次都被老师旁敲侧击地批评。王阳又开始抱怨起蒋涵函:“红颜祸水,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蒋涵函倒不生气,依旧漫不经心地嗑着瓜子。

“地震”又开始的时候,蒋涵函习惯性地打扫打扫身上的碎屑,在床下皮箱里翻出一双精致的红色皮鞋。没有音乐,蒋涵函却开始了舞蹈。轻盈而灵活的舞步舞出清晰响亮、铿锵有力的节奏。原来她还会跳踢踏舞!

“姐妹们,让我们同仇敌忾!”看着她一脸故作认真的模样,我掀起被子,同她一起跳起来,脚底下却总嫌沉闷。蒋涵函停下来,“看我的。”从包里掏出几枚硬币,又从王阳那里要来双面胶,蒋涵函麻利地将硬币粘在鞋底的不同部位。还真管用,脚底下顿时响亮起来。“还有谁想学跳踢踏舞啊?”女孩子从来都经不起新奇的诱惑,大家纷纷翻身下床。穿着自制的舞鞋,像蒋涵函一样高昂着头,挺起了胸,噼里啪啦地跳起来,那感觉俨然是一个个骄傲得不可一世的公主。

那是我们第一次打破了“白天鹅”与“丑小鸭”的界限,心甘情愿地跟在蒋涵函后面,笨拙却无比欢快地舞蹈。

转眼间,即将毕业。大家东奔西跑忙着找工作,蒋涵函却满世界地翻裙子。除非上舞台,平日里,蒋涵函一向都是牛仔裤配t恤的打扮。

毕业晚会的当天,蒋涵函终于找到了喜欢的裙子。那是一条浅绿色圆领长裙,没有多余的点缀,穿在她身上,却使她显得清新脱俗,犹如仙子一般。我们不再吝啬自己的称赞,发自内心地簇拥着蒋涵函。

“我喜欢他三年了,明天他就要去西藏了,以后不知道还会不会再见面,我想在他临走之前向他表白,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遗憾了。”蒋涵函红着脸,低声说。大家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追她,而她却始终没有男朋友。

那天的晚会,丁力强没有去。因为路途遥远,他已经坐当天的火车走了。我们看着蒋涵函,她依旧一脸笑容,寻不到悲伤。

斟满了酒杯,任离别的感伤肆无忌惮地蔓延,大家互道着珍重,在十几只酒杯相撞的一瞬,酒水四溅,溅到了蒋涵函的长裙上,我们惊呼:“那可是一千多块买的啊!”蒋涵函淡然一笑:“没什么,反正这一辈子就只穿这一回了。”

我们沉默。红色的液体在长裙上一点点浸润开来,蒋涵函的眼里一片湿润的晶莹。

三年后,在另一座城市,偶然邂逅王阳。王阳和蒋涵函早已从“对头”变成了莫逆之交,这么长时间以来,在大家都忙着工作、生活而淡忘了友谊的时候,她们却始终都在联系着。王阳告诉我,蒋涵函在毕业两个月后就去了西藏,如今,她和她的“王子”已经结了婚,并且就要生小宝宝了。

难以想象,漫天风沙之中,娇小柔弱的蒋涵函如何晒黑了皮肤,吹皱了面容。只是,那一刻,在繁华的都市,因为生存而早已麻木的心底,突然掠过一阵温暖。蒋涵函终究是蒋涵函,那个八面玲珑、勇敢无畏的美校花。她以我们意想不到的方式,收获了爱情,参悟了生活。

他一个激灵跳起来,翻开我的包包辣手摧花,发现不下十张的精美卡片,慌不择路地从沙发直接滚爬下来榻榻米:咱老人家不是回首往事一时感叹吗?那加菲猫嘛!咱们买一个大大的放家里,任由你打骂不怒,啊,不,你抱着它打骂我,打不还手,骂,还不还口!

不是想跟他吵的,就是吵了一顿,吵了就哭了,一大早眼红红肿肿的,不知道是跟兔子还是熊猫做了亲戚。看看,阳光晒到棉被上了,他似乎醒了,见我怎么都不肯说话,只得转过去瞟着天花板。看到他眼里的深深歉意,我的火气其实也降温不少了。

他笑嘻嘻地扔掉东西飞快地转过头说:“还有最重要的那件东西没带呢。”我没好气的叫什么重要东西关我什么事!他一把搂住我,就是你啊!“童小格,我对你登山不起什么作用!”我又恼又喜。“我们去钓鱼,不去爬山了!”他霸道地吻我一脸口水,边收拾鱼竿小水桶边说:“傻瓜,这叫装蒜钓美人鱼,你懂不懂?””你居然叫本小姐吃蒜头!“我一粉拳擂过去,哼哼。

没事闲逛,经过内衣店,琳琅满目,精致可人的小杂物吸引所有小女子的眼球。店面是步行街的店,人多的是,女人更是占了几个大棚的鸭子一样拥挤,评头品足,或简单或诱惑,或优雅或鲜艳,如同店里的女人,娇美如花,各不相让,那是属于女人的一角风景。

我一派野蛮风范连拉带推把他扯进去,很惹眼的配搭,他看着一圈女孩子的目光“擦”地看过来,红透了耳朵,眼睛一直一直瞪着天花板的小灯饰看。我偷笑,不管不顾,一脸幸福地一直问:“这件好吗?这个你喜不喜欢?”一件件性感美丽的内衣风飘般在小男人眼皮底下展现,他咿咿呀呀的应着,好啊,好啊,你喜欢咯。眼睛瞪得更圆,恨不得要跟天花板接吻的样子,笑死。

“昨晚又栽了几张人民币?”醉到第二天晚上才醒过来,我扯着他的左边耳朵一边怒气冲天地审问。

“两,两张。”他抱着一丝侥幸,努力眨巴眨巴着眼睛表示狗狗般的忠诚。

“我说你就是笨嘛!猪朋狗友一大箩,每次出去先被人灌两杯就倒了,任由他们拿你的皮夹挥霍,无限供应啊!笨芋头!笨头笨脑的芋头!”“芋头?”他来不及细想芋头先生的性格特征跟偶有什么联系,就头偏左边的“哇哇“大叫起来,右边耳朵发着高烧,高于刚才左边耳朵2厘米的距离。

“老实说!几张?!”偶圆杏美目似烈火燃烧,直逼此人眉间,他的眨巴眨。

巴顿。

时失去效力,汗!可怜兮兮地红了眼睛还赔着笑:“是,是三张!铁定是三张了,不骗你。”痛得眼睛很有点热泪盈眶的样子啦啦,刚好赶鸭子上架来利用利用,不用白不用!

“相信我了吧?放手好不好?以后不出去了,打死都不去了好不?否则天……地……山……水……”他赶快誓言旦旦、指天划地一番,虽然都做不到。偷偷看我,暗喜,看来脱离险境“指秒可待”也。“哎呦!我的妈呀!”伴随着他哀叫连天的呼声,已经发红的双耳同时“嚓”地被提到海拔的高度,颇有猪头高昂的气势。

“你要找死啊!敢连续说两次谎话!!”只见本mm惊堂木一吼一拍,牙齿恨恨地切切地响,他后背冷汗涔涔。

“你出去的时候皮夹有5张大人民币,等的士司机拖你回来的时候还是我给的钱!你皮夹里的零钱连给乞丐都不够!你这个笨蛋!!呆鹅!大头鱼!!就差没被人骗色了!!”

呜呼哀哉!天网恢恢啊,血流成河,阴谋尽露,声势如洪……还有什么词没?

犯上遇人不淑、抗拒从严、知法犯法兼笨头笨脑等十大罪状还不早早认错耍小聪明干吗呢?只得自认倒霉,乖乖的边摸着耳朵转换高难度角度呵气减少痛苦,边忠实地做了一夜的守门员兼解说员,哄得口水沫都没了,还得答应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才艰难地获得了吃午饭的位子。

此人忙着狼吞虎咽地塞满嘴巴,皮痒的好像记起什么似的随口问:“唔,那个,我的哥们都被女朋友骂猪头,你骂的芋头啊大头鱼啊是什么意思啊?”

偶的筷子正插着一块鹅肉往嘴巴送,头一歪,向他瞪了一眼,口齿不清地居然也理直气壮:“我又不爱吃猪头,拿它来骂干吗?哼!”他恍然大悟,扫视了一下餐桌,哭笑不得,说清了原来都是他mm爱吃的菜啊!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三

那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季节,我开始注意一个高我一届的男生。

那时候我每天很早便去上学,男孩的家就在路边一幢旧楼的二楼,从路边可以看见他那个装着淡紫色百叶窗帘的窗户。每天我骑着自行车经过都要隔着马路远远地观望,一直到扭回头也看不见为止。当柔柔的灯光从百叶窗中渗出,弥漫着氤氲的色彩朦朦胧胧地将天地吻合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想走进那个房子瞧一瞧,看一看,他在干什么;又想男孩走出阳台对我笑笑,说:“喂!等一下,我们一起上学。”每天我都这样幻想着,幻想着这个不可能出现的情形。一个又一个飘雪的冬日早晨,那窗子散出的暖暖灯光总会成为我不变的期盼。

那是一个不善于掩饰,也不会掩饰的年龄。说不清的理由,我却把这份期盼尘封在只有自己知道的角落里。心中一直有个强烈的愿望,希望能有一张与男孩的合影。男孩的成绩很好,每个学期都是年级的第一名,而学期末学校会给各年级的第一名来一张大合照。想不到,这个愿望竟成了我学习的动力,我拼命地学习……那个学期我就拿到了第一名,在那个令我激动万分的时刻,我悄悄站到了男孩的身边,终于有了一张与他的合影。照片上的我只及他的肩,我笑得很甜,男孩也笑了,是阳光灿烂的。他眼睛不大,但在两道浓浓的眉下显得很亮。我将照片看了很久,然后将自己和男孩剪下来把它贴在一张素雅并缀着满天星花纹的信纸上。我让照相馆的师傅将它翻拍、放大后,夹在了一个带锁的。

日记。

本里,上面写满一个女孩初次的呓语。

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男孩,关注他的一切。而后我与他有了淡淡的接触,也知道了他那颗善良包容的心。一切就如此淡然,之后我们分别考上了两个不同城市的大学。

在青春流转的大学,虽然不乏男同学的青睐,但我知道他们不是我想要的,究竟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很迷惘。再次打开那本带锁的小日记本,看着我与男孩的那张合影,我终于决定给他写一封信。

“曾经认为自己苦苦追寻不舍放弃的是最初的那一段美好的心情故事,走过之后才发现自己错了,其实内心深处真正在乎的是最终的人。”我在信的第一段写得很含蓄很朦胧,出于矜持,最后我还是把那个“人”字去掉了。

那年晚春我的生日,他来信了,信中夹寄了一张相片,竟然就是我们高中时的那张合影。他和我一样,也把它剪了下来放大。“你有一双很大很美的眼睛,以前只要触到你的目光我就会心动不已……”男孩在信中说。

男孩成了我的男友,但他一直不知道我也有一张同样的照片,他说我给他的那封信让他揣摩了好几天,终于他决定用那张合影冒一下险。

我们热烈地爱着,我们也拥有了许多的合影。

他的生日快到了,我将日记本的小锁打开,再次凝望了好久那张照片,然后将它装进了信封,郑重写上了他的地址。

这个学期,我明显地感觉到了李增的异样,至于在哪里,也说不清楚,虽然他平素就爱摆个笑脸,可是我总觉得那笑脸的背后藏着无数的阴谋。

其实不是我疑心太大,对李增那些伎俩,我可是从小看到大的,谁让我们自小是一个大院里长大的呢。

论聪明,我对李增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打破沙锅问到底地问他不停。可论成绩,李增每次都在成绩公布出来后的时候在我屁股后一路小巴结,不是拿冰淇淋来诱惑就是送我一套我早已想要的火花,为的是让我故意在父母面前把自己的成绩说得低一些,增大此次考试的难度。虽然每次我都十分恼怒李增的卑鄙,可是一想到冰淇淋吃在嘴中冰凉甜美的感觉我就顾不得了自己要减肥的宣誓,至于那美艳的火花我就更不能放弃了。

从幼儿园到中学,我和李增就在这互相追逐中一路成长,可恼的是他一直和我伙同一个学校,更甚的是,每次分班,都毫无例外地把我们划在一起。这个样子,无论如何我都在父母眼里树立不成乖乖女的形象。

淑女不成,索性就做假小子,我把一头长发剪成短短的男孩头,夏日里也只穿牛仔裤和球鞋,与李增勾肩膀搭背互称哥们儿,父母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不求上进,终日和李增厮混在一起,好在他们一直了解李增的品性,对我的现状也不加太多干涉。当然,最重要的是,我的成绩一直是我最坚强的后盾,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告诉过李增,其实每次我告诉父母的都是我的真实成绩。

中午放学的时候,和李增一块回家。他气急败坏地告诉我,课间的时候,他一个人在倚着栏杆想问题,不料有水滴在头上,伸出手想试试是不是下雨了,结果一口痰吐在他手上,他愤愤地蹦起来,正欲发火,一抬头,楼上两个漂亮的美眉正尴尬地对着他傻笑,对不起,对不起,头点得跟鸡吃豆的样子。我笑得嘴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活该李增,谁让好奇心那么大。岂料他并不气恼,花痴般地咧着嘴,那可是两个漂亮的美眉啊。

一下子,我明白了李增的异样,敢想这小子到了春心萌动的年龄了。我强忍住笑,拍拍他的肩膀,老兄,美女的痰也格外的香啊。说罢,捧着肚子就跑。李增显然被我的笑弄得很没面子,伸出手在我身后像狼一样扑来。

班里也时不时地传出某某恋爱的消息,情爱有时像挂在树上的青果子一样诱惑着我们,明知道其实的味道是又酸又涩,可是仍是忍不住地摘下来品尝。

关于爱情,我懂的不多,言情小说倒是没少看,只是,书中那种心动的感觉一直不曾出现。所以,爱情于我,只是一个完美的梦,不睡眠,自然也不会有梦境。何况,像我这样一个胖嘟嘟的假小子,有谁又会把我放在眼里呢。

课间去卫生间,不留神听到两个女生的对话,说xx班的李增挺帅气的,人聪明,篮球又打得极好,另一个女生就插嘴,你是不是暗恋他呢,人家身边可是有红颜知己呢。

冲水出来,遇上两个女生的目光,彼此觉得很不自然,我知道,她们口里的红颜知己一定是我。在这个校园,只有我和李增整日打打闹闹地纠缠在一起。

我有意地疏远李增,为的是不想莫名成为别的女生攻击的目标。心里却觉得难过,难道男生女生在一起就一定是谈情说爱。找不到答案,我陷入困境。

女生中谈得来的朋友很少,多数都觉得我的成绩好认为我傲气不好相处,其实我一直在渴望友谊,回首上学的这些日子,我竟然把大半的课余。

时间。

和李增消磨在一起。我感到一丝丝失落。

李增再拉着我一块回家时我故意说要留下做功课,他好心地要等我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除去李增,我希望能有更多的朋友。

我的努力始终都是白费功夫,很快,有传闻说李增和我分手,说我应该有自知之名不应和李增这样的帅哥纠缠在一起。我倍加地孤独,大把的时间投入在功课上。然而,功课愈好,我愈有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很快,高中的日子结束了。高考的时候,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理想的大学。父母的脸上洋溢着七彩的光芒。我表面上应承着别人的祝贺,可是内心里又有谁知道我的苦恼。

去班主任那里拿通知书,碰上了久不见面的李增。知道他高考后就去和母亲一块渡假了,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见我,愉快地迎上来。我的泪滑落出来,这么多年了,酸甜苦辣,唯有李增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快乐时陪我欢歌,悲伤时给我振奋。

他一脸愉悦地扬着手中的通知书,我们还是一所大学。我有些惊呆,半天愣愣地反应不过来。他拉起我的手,俯在我耳上,我来告诉你一个秘密。

原来,每次考试都是他故意把题目做错,是为了看我把冰淇淋吃得满面都是,他喜欢我拿着火花雀跃,其实他并没有收集火花的爱好。他装作可怜只为我得意洋洋地挑起眉毛,在他面前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我惊跳起来,拳头软软地打在他的背上,始终,我是超不过他的,想起了以往种种的不快,心里黯然。

李增搂住我的肩膀,我还知道你为了怕别人把你和我凑成一对而故意疏远我,我现在就去告诉他们,我和你就是一对,这是上辈子就注定的事实。

我的脸红彤彤的,这突如其来的爱情让我来不及惊喜,只觉得眼前一片眩晕。

我拔起腿就跑,我可从来没想过会接受你的,再说,这样平淡的爱情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找到书中描写的那种恋爱的感觉。

李增站在后面大叫,我一定会追上你的。

嘻嘻,让他追去好了。我没有告诉他,其实,我也是很喜欢他的哦。

那年,她和他正是最美丽的季节,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

英语。

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的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

数学。

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的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的非常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的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刚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的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到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了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帐。

不久,他给她寄去了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他一眼,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了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她选择了放弃,但放弃的结果却是男人嫌她是块过时的布料,根本不想做成衣服来穿了。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她更英俊更挺拔,好像二十多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

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桑,给他增加的确实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淬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的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他买给她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这样黯淡了,如他和她的爱情,已经是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当年那两万块她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一句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四

十八岁那年,我读了一所艺术学校,也就是那一年我认识了胡成成,而我们的相遇也发生了一段故事。

我和胡成成是一个班上的学生,也不知道因为性格还是因为什么,我们俩总是在一起玩,所以我们也就成了好朋友,也可以说是无所不谈吧!

我还记得,第二天就是我的生日了,我们俩一起去散步的时候胡成成对我说,阳阳,以后我们还是少在一起玩比较好,免得同学会说闲话,听到这句话后,我哭了,然后就走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哭,我想那是的我已经爱上他了吧!

回到寝室后,我很不开心,室友们问我,为什么不开心,我没有说,睡觉的时候我偷偷的躲在被窝里哭了,哭着哭着就睡着了,迷迷糊糊的时候我听到电话响了,一看是他打来的,他让我走到寝室门口,我走出去后看到了寝室门口的荷花池周围点满了蜡烛,而荷花池里还有一个桃心,我很开心,他在电话里对我说,他喜欢我,那是他给我的生日惊喜,我答应他了,此后,我们每天都在一起上课下课,每天都很开心,他也时不时的给我准备惊喜,逗我开心,可是,好景不常,最终还是发生了一个让我们怎么都想不到的事情。

那天,学校放假,我回家了,没想到的是在回来的途中,我出了车祸,眼睛瞎了,当我知道自己以后再也不能看见的消息后,我不敢接受,我觉得那一切都是假的,是我在做梦,只是梦还没有醒而已,可我不相信又能怎样,现实是残酷的,我几乎想到了***,而我就再也没有去到那个学校,就连一句保重的话都没有说,我就在他生活中离开了,并不是我想要离开,因为此时的我已经再也配不上他了,我不想连累他,我更不想成为他的包袱,可是,在我的内心是多么的伤心和绝望,因为我再也看不到了他为我准备的惊喜,再也听不到了他对我说的甜言蜜语,更加的看不到了他那张熟悉的脸。

从那以后,爸妈就带着我去了其他地方看病,医生说我的眼睛并不是不能治好,只是需要换眼角膜,可是,当时我们家那里有那么多的钱来给我治病,所以,我选择了放弃。

我们家也搬家了,因为我给我爸妈说,我想换个环境,好好的养身体,离开后我和他彻底没有了联系,那段时间我好伤心,天天一个人躲在家里,爸妈也看到我那样也很担心我,我的人生,我的未来,甚至还想过和他的以后,都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爸妈还是依然没有放弃治好我眼睛的希望,曾多次劝我,让我去做手术,可我还是坚决不同意,我知道家里的情况,我不想再连累爸妈,就这样过了两年,我以为他已经忘记我了可是,突然有一天,爸妈叫我,说是我以前的同学来看我了,爸妈扶着我走出来,走到客厅,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他说,阳阳,你还好吗?那个声音让我仿佛回到了两年前,回到我们在学校的日子,多么熟悉声音,多么久违的声音,那一刻,我即高兴又难过,高兴的是那个人还没有忘记我,我日夜想念的他现在就在我面前,我难过的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我呆住了,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后来还是妈妈拉了我衣服一下,我才回过神来,我马上往我的房间跑,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是个瞎子,可是,现实里我依然是个瞎子,我摔倒了,我也很伤心的哭了,这么几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当着爸妈的面哭过,因为我要坚强,可是因为他的出现我还是控制不住哭了,在我内心是多么的想看看他现在的样子,看看他有没有瘦,问问他过的好不好,可我说不出口,我怕他伤心,我叫他走,我叫我爸妈把它赶走,我不想让他看到我现在这样,以前他常常会说我的眼睛很漂亮,他很喜欢我的眼睛,因为我的眼睛又黑又大,现在的我好自卑,想到这,我慢慢的站起来,走到了我房间,把门关上,我不想再见到他,他没有走,他给我爸妈讲了我们的故事,爸妈也很感动,还说现在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他给我爸妈说他像照顾我,还求我爸妈让他留下,最后爸妈被他的痴情打动让他在我们家住下了,虽然他住在了我们家,可我还是故意躲着他。

有一天,我正在房间听着弦子的那首(舍不得)时,妈妈进来了,妈妈好像很伤感,我好像还听到了妈妈在哭,我很着急,问妈妈怎么了,妈妈很久才说,他在给成成打扫房间时,看见了他的病历表,他得了癌症晚期,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最后晕倒了,醒来后,我发现有人拉着我的手,我正要说话时,那边已经开口了,是成成,他说,阳阳,你要吃点水果吗?我知道此时的他,内心是多么的脆弱,可他还在装作若无其事,我再次哭了,我一下抱住了他,哭的好伤心,任凭眼泪打湿着他的衣裳,成成说,阳阳你不能再哭了,医生说你的眼睛需要休息,不然会更难治的,我一下把他推开,我说,你得了这样重的病这么也不告诉我,你这么还来找我,不去看病,你怎么这么傻,他很久才说,阳阳,我知道自己的病已经不能再治好,我把我的眼角膜换给你,两年前,你一声不响的就离开了我,当时你走后,我非常伤心,我到处找你,我以为是你变心了,后来才在你亲戚那里听说,你出车祸,眼睛瞎了,听到后,我一切都明白了,之后一直找你,可你又搬家了,后来还是在你好朋友那里问到你的现在这个家,才找到你的,他说,阳阳,你听我说,我爸妈已经带我去了很多地方看病,医生都说我的病发现得太晚,已经不能治好了,我也很家里人都说好了,爸妈也很同意我的做法,她们也支持我的,而且这样的话,你们也可以节约一笔费用啊,后来爸妈来进来了,都来劝我,几天后我答应了,在成成走的时候我们同时进了手术室,他告诉我,让我以后不要哭,因为现在我的脸上不止有着我自己的眼睛,还有着他的眼睛,他让我好好的活下去,好好的发展未来的路。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五

儿时,你小巧玲珑我玉树临风。

这年,你以优异的成绩{所就读该校}落榜了{省重点高中}。

今年,轮到我考高中了。成绩突出的我令父母老师紧张不已。在一次母亲与老师的撮合下,你答应辅导我复习!你总是孜孜不倦地为我讲解,我却总爱目不盯地望着讲解中的你!

今天,你已远去不知在何方我却还有许多话不曾讲……。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六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七

年少不懂爱情,醒时不相信爱情。

如果有人问我,什么时候会遇到爱情?我会说在你全然不知的时候。

明确知道自己喜欢他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是震惊和苦涩。

我觉得不可能,我的眼光怎么那么差?明明比他好的那么多。

从喜欢到表白我用了半年时间,换来了你三分钟的迟疑和一句“我可以做你蓝颜知己”。

人总得为表白失眠一次,不管是精心准备前,还是失望而归后。

表白之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混在相熟的人群里。

你是否知道我一直都在低头看路,只是留心听着你和他们的谈话?

你还是那么神情自若,只有我觉得像是低到了尘埃里,可是那上面从没开过花。

02。

我相信有些人第一次见面就会红着脸,那时还是初中生,并没有在意。

几年后,那种脸红变成了自在,你成了我的依赖。

前所未有的信任和依赖。

你从什么时候变成了比普通朋友更好的朋友呢?记得吗,是你先招惹我的。

我们在各自的城市,各自的大学聊着共通的大学生活。我学的专业是你喜欢的,如此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

我高中时候过得很压抑,大概太久没有被人理解过了,所以你说了一句“我知道”我就感动了。

你说和我聊天很舒服,这大概是这么多年来,你唯一一次夸我。

从此,你是我最频繁骚扰的一个人。

03。

我把你的手机号设置成了亲情号码,每个月有100分钟的免费通话。

每个月像是完成某种仪式一样,我每周和你通话一次,大概100分钟会恰好用完。那是我平凡生活里最大的欣喜。

后来遇到一些事情,我会情不自禁地打电话和他分享。有需要做决定的事情,我会征求他的意见。

我以为这很正常,他是个能给我带来快乐的朋友。

后来有一次看他发的qq状态,说是又遇到了那个女生。

我的心情一下子低沉下来,从外面回到教室,仿佛有什么变得不一样了。

04。

后来我试着调侃他,问他那个女生是怎么回事。他避而不谈,什么都没说。

后来有人点醒我说依赖就是爱啊,我像是被雷击中了一样,瞬时蒙了,又觉得莫名地委屈和难过。

那之后,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和他每周通话,甚至每天都会骚扰他一下。有好几次,“我喜欢你”这几个字都好像要脱口而出,都被我生生咽下了。

放假的日子,反而更没有理由联系。但是我憋不住了,有一次和他聊天到晚上十一点,不知在什么情境下,我向他发送了“我好像喜欢你了”这几个字。

之后我把手机放在怀里,闭上眼睛,不时拿出来看,就这样我等待了最漫长的三分钟。

等到了他的婉拒和那个暧昧不明的“蓝颜知己”。

如果是现在,我希望感情在那一刻就戛然而止,因为当时并没有那么痛苦。

05。

后来,我想挽回关系,不那么尴尬,跟他说我是不理智才会那么说的。

我渐渐克制自己,每次想给他打电话都会犹豫很久。很多时候,我还是播出了那个写有他姓名的号码。

可是他每次说话都很自若,仿佛真的完全没有发生过,我也就不那么别扭了。

我们认识那么多年,其实他总共只给我打过三次电话。一次他说正在忙,晚上打给我。一次是圣诞夜,还有一次是考完四级的时候。

就算当时不懂爱,也知道他并不喜欢我。可是我真的喜欢他埃。

我愿意和他的朋友交朋友,读过他大学室友在人人网上写他的文章。

手机上添加了上海的天气预报,只因想知道他那里的阴晴雨雪。

那时候仿佛看过的书都读懂了我的心情。读张爱玲会哭,读萧红会哭,读匪我思存哭,读辛夷坞会哭,读桐华的也会哭,甚至上微博上的零点话题也会让我彻夜难眠。

我读过那么多书,没想到有一天会那么迫切地想去了解一个人,想参与到他的.生活里。

06。

大三快结束的时候,周围很多同学都在准备考研。他们有向往的大学和专业,可我只想去他的城市。

决定好报考的学校和专业,我打了个电话给他。那之前我们已经有三个月没联系了。他劝我换个学校,因为太难。我说你学校的那个专业又不好。

以前听过怎样才能放下一个人的偏方,就是把他的声音做成闹铃。

那次通话的时候,我录下了我们的通话。后来我听了一次就对他死心了。

不是被他的声音烦死,而是为自己的卑微不值。从录音里,我听出了他的不耐烦,更听见了自己小心翼翼地拼命找话题。

那时候,我虽然悲伤,但还有自己想追求的梦想。

07。

我每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图书馆看书,一直坐在对面的女生成了我的好朋友。我们会轮流帮忙占位子,会一起吃饭,会讨论想考的学校和专业。学累的时候会讲笑话,我和他半年都没有联系,内心慢慢变得平静执着。

那年的国庆节期间,我打开手机看到前一日他给我的留言。脸开始发红,心也平静不下来。他竟然给我留言,以前从来没有过。我甚至有点受宠若惊。

我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直到吃饭的时候才回复他。他留言说的是他被报送本校读研,我想冷漠地回复他,却发现他打出的每个字都令我欣喜,莫名的欣喜。

我突然意识到我还在喜欢他,这让我感到悲哀而绝望。

本以为心如止水,却发现暗流涌动。

08。

那之后的一个星期,他又像突然从我的生活中蒸发了一样。

他的一举一动都能令我经历大悲大喜,我不想这样。

第二天上午十点多才起床,我在路上遇到一位同学,她说,你是要考研的人吗?不会现在才起床吧。我不置可否,径直走向食堂。

那时我们认识8年,从此不愿再有交集。

也许我是后知后觉,一个多星期后,心会不时的绞痛。原来心痛是真的,是生理上的难受。此后这种悲伤难过又蔓延了两三年,直到慢慢变淡。

09。

他静静地躺在旧友群里,我看着他和他们聊天,只是看着。

又一年,我第二次考研,我知道自己一直静不下心来学习,其中最大的干扰就是对他的怨恨和愤怒。那时候我唯一的梦想就是考上研究生。

早已经删除的手机号码,却被我不假思索地拨了出去,而我从来没有刻意记过那些数字。

还是记忆中那个随性的声音,仿佛只有我经历过几番风雨。

他依然像多年前那样,问了一下我的学习和生活。我见他不会主动提起,就说“我以前真的喜欢你,你不要回避好吗?”那边沉默了半响,才说话。

我根本没注意听他说了什么,因为从他开始说话,我就拿着手机蹲在地上哭。他见我很久没有回应,开始不停地叫我。后来我只听到他说,“如果你考到上海,我们就在一起。”

那一刻我没有感到一丝恋爱的喜悦,只是沉重的悲哀。

我说,“我没那么喜欢你了,给你打电话只是想说我原谅你了。”

10。

我还是接受了他说的在一起,世界仿佛都变了一个样子。

那时候还是喜欢他,忽视了他对我说的每一次喜欢,前面都会加一个条件。我像是他的退而求其次,从不曾参与他的英雄梦想。

那时候还是喜欢他,乐此不疲,经久不息。

可是,那之后我依然活得像只单身狗。即使我说,我们是不是该聊聊天了,他依然会以忙为由消失了。

我都不知道算不算是分手,我跟他说,我们不要在一起了,没必要互相耽误。他回复:“好”。

后来我翻遍了他朋友圈发的内容,原来他早已经不是我想象的样子。

把他屏蔽过、拉黑过,在各种纠结后,我把他删除了,不声不响,不再留恋,连吵架都不想。

后来我还是没有考上研究生,可是这种打击都不及他给予我的折磨。

我大概遇到的是假爱情,请下一次让我看到爱情真正的样子。

我不再爱你,像风走了八千里,你还在原地。

我不见归期,你不问悲喜。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八

夕阳的余晖透过洁净的窗户打下一束束光芒,这时的阳光是温柔的,让人从心里觉得静谧,不忍再去留恋外界的喧嚣繁华,只想静静的倾听阳光所带来的心情物语。总是喜欢倚窗而坐的我看着书上定格的柔美光圈,心里不禁想起曾经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的那个少年,虽说我用自己璀璨的青春去想念他,可带来的总是一场关于成长的忧伤。

这个少年,他的出现让我的人生充满了温暖,他的笑让我永生难忘。现在的我再也找不到这阳光了,但我的青春却没有因为失去他而再次黯淡下去,反而渐渐葱茏起来了。

我忘记了这个少年是何时出现在我的眼里的,也忘了他是何时让我记住他的。那时的我仿佛与世隔绝,每天沉浸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学习成绩也马马虎虎过得去。我在班里是那样的平凡,平凡的如尘土一样不引人注目,而我也慢慢习惯了这种慵懒、安逸,恰是他的出现让我惊觉原来自己一直是在浪费青春。

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是在我的光碟里,那次上地理课,开始觉得好奇就跟着老师听课,后来的结果却是在老师口若悬河的讲话下败了下来。我承认自己的想象力很差,在老师给了精确的经纬度之后,我就开始在脑海拼命的想着那个蓝色的地球仪,可任它在我的脑中转多少圈,我也不能找出准确的位置来给这个可怜的经纬度安家。一种挫败感涌上心头,我再也没有心情听老师讲课了,百无聊赖中掀开了一本买了好久而始终未落一笔的英语参考书,拿出附在书后的录音光碟当镜子照。每一我无聊的时候总拿这张光碟消遣时间,我喜欢用它把全班照个遍,然后看光碟里呈现出好多同学因听不懂老师所讲内容而表现出的迷茫表情,这样会让我很惬意,因为这样至少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不懂老师在讲什么,而我比这些“不懂装懂”的人还要悠闲快乐些。当我的光碟里出现他的画面时,我停顿了下,是他灿若星辰的眼睛吸引了我,虽说只是一个侧面,可偏偏又长的棱角分明充满了阳光的活力。我想努力看清他的正脸,可因为角度的问题,不管我怎样晃动手中的光碟就是看不见。

午后的阳光静静的穿过窗户,带来了祥和的气息,仍然不断的移动着光盘的位置,仅为了看清他的正脸,却让阳光有了可乘之机打在光碟上在教室的天花板上折射出一块亮斑,这亮斑在我的手里不停的跳跃着,费了很大的力气还是没能如我所愿。反而给了一个我意想不到的结果,我制造出的光斑严重的影响了老师的教学。因此被老师“请”了出去,站在教室外面的我反而没有感到丝毫羞愧,对着窗户正大光明地看我光碟里出现的那个少年,尽管看得还是侧面,可我的心里却无端多了一份甜蜜。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他施了魔法,再也不是个沉默的姑娘了。过去的那个我开始脱胎换骨,我开始制造每一次和同学说话的机会,可每次谈话的内容总是拐弯抹角的打探着他的消息,每知道一点我都欣喜万分。我在心里独享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以人之忧为己忧,以人之喜为己喜,还会偷偷地在光碟里看他的侧脸,在心里默默地为他祈祷。

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能和他一起在春暖花开的时节去看大海,这个愿望便成了我不断前进的动力,他的优秀让我产生了畏惧,可这个愿望却让我战胜了自己。我重新拾起丢下已久的课本没日没夜地学习,放学了还追着老师问问题……所有一切能让我变得和他一样优秀的机会我都不放过,同学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当我感到力不从心时,我就会想想心中那个美好的愿望,再用光碟偷偷地看一看他,光碟中他流露出的青春活力,把我的青春也一并染绿了。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蜕变的和他一样优秀,可我还是不敢和他说话,只是会对着光碟中的影像漠然的流露心语。

高三悄无声息的来临了,我没有感到一丝紧张,还是静静的守护着自己秘密,我以为我会用自己的青春来陪伴着这个秘密成长,也曾幻想过高考之后和他填同一个志愿。可所有的美好都被他不带一声告别的离去打碎了,直到我的光碟里再也出现不了他俊朗的棱角,我才相信他转学了。

从此在我的青春里再也寻不到他了。

他离开之后,我的光碟就被尘封在书中了。

一年的时光就这样慢悠悠的晃过去了,我没有因为他的离去而消沉下去,只是默默地接受青春的洗礼。当阳光在我的书上时,我只是会习惯性地抬起头看天空,偶尔会想起他。

高考完之后,整理自己的书桌时,在书本中最不起眼的地方拿起了一本泛黄的日记本,我知道这是他的,还记得这是学习委员发作业时不小心将他的本子掉在了洒了水的地上,他将本子弃置在垃圾桶里,我在没人的时候卑微的将它拾起,收拾干净放在最隐秘的书本之间。从此它便成了我的日记本,再无人的时候我总会将心中秘密向它诉说,内容多是与他和自己的青春有关。在他走后我就再也没有动过它,只是将它藏在书本中想努力的忘却。

当我重新拿起这本曾经既属于他又属于我的日记本时,突然发觉这本子重了很多。轻轻用手一抖,随之落下一张和我曾经用来偷看他的光盘和一面精美的镜子,我以为那张光碟是我放错地方了,于是就打开了英语参考书却看到我的光盘依然躺在那里,不待岁月的任何雕琢。心中的迷惑顿感而生,当我在往前翻着日记本时,他熟悉而又刚劲的笔迹映入我的眼帘,我用品味青春的的格调来品读着他留给我的文字。

看完之后,泪打湿了我的双眼,所有的一切都昭然在心,唯一不解的就是他什么时候做的这些。

青春的回忆是淡淡的忧伤,不知这忧伤是他在我流金的岁月里中途退出造成的,还是青春本应如此。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九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最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最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最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最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最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窗外阳光灿烂,碧树上洒满金辉,轻风吹动,满树的金辉摇摇欲坠。阿杰就坐在窗边,戴着耳机。

“你在听什么?”乐瑶走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杰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摘下一只耳机告诉她,是一首轻音乐。

“好听吗?”

阿杰递过耳机,乐瑶把它放到耳边,音乐缓缓从耳机传入耳中。轻盈、跃动的音符,给人一种坐在树下看白云悠悠飘过蓝天的感觉。

“很有味道。”乐瑶把耳机还给阿杰。

阿杰接过耳机,正准备重新戴上,却又突然停下来,问道:“找我有事吗?”

乐瑶思忖片刻,说道:“是这样的,艺术节快到了,我准备组建一个合唱团,现在缺男生,你能加入吗?”

阿杰笑道:“当然可以啊!”

得到这个回复,乐瑶非常开心:“太棒了!那就这样定了。不过以后可能就要辛苦你了,我们会在每天晚饭结束后抽空进行练习,地点就在音乐教室边上的小教室,你一定要来哦!”

阿杰点头,又戴上了耳机,继续听歌。

吃过晚饭,阿杰从食堂前往音乐教室。夕阳下的操场,有人踢球,有人跑步。几个认识阿杰的男生纷纷向他招手。

“踢球吗,阿杰?”

阿杰笑着摆摆手。

在走进小教室前,阿杰就已远远地听到里面传来的钢琴声,琴声悠扬悦耳,他不禁加快了脚步。

敲开小教室的门,里面已经坐了七八个人,人手一本乐谱,轻声哼唱着。乐瑶坐在钢琴前,美丽的双手正在黑白键上优雅地弹奏着。

“你怎么也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友好地响起。

“阿凯,你也在啊!”阿杰报以微笑。

然而阿凯并不领情,他走到乐瑶身边,把乐谱还给乐瑶,然后转身离开。门被“砰”的一声关上,大家都不明所以。

“怎么回事?”乐瑶问道。

大家都摇摇头,唯独阿杰若有所思地看着地板,一言不发。乐瑶察觉阿凯和阿杰之间似乎发生过什么不愉快,但还是决定排练后再问。

“艺术节的预选赛就在下周五,所以时间非常紧迫,而且这次选的是首法语歌,我知道这对大家来说难度很大。每一句歌词我都有注音,希望大家回去以后多加练习,争取尽早克服语言上的困难。”

练习一直进行到晚自习来临前,由于大家对歌曲不熟悉,所以进度缓慢。

乐瑶很着急,因为阿凯的缺席更是让整体排练效果雪上加霜。回教室的路上,乐瑶向阿杰问起了他和阿凯之间不愉快的原因。

阿杰讲述了整件事的过程,原来他俩的矛盾源于一场球赛。那是一次校际足球联赛,关乎学校能否晋级到决赛。双方冒雨苦战,各进一球,踢得难解难分。这时,阿杰和阿凯发起一波攻势,原本有机会踢进一球,却在阿杰传球过程中发生失误,不仅错失了进球良机,还被对方抓住防守漏洞,反攻进一球。比赛结束后,大家的情绪都十分低落,阿凯对阿杰大发雷霆。在众人的劝阻下,阿凯才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但他依旧对此事耿耿于怀。此后,阿凯对阿杰态度一直非常冷淡。

“原来如此。”乐瑶暗暗决定,一定要帮他们化解矛盾。

乐瑶主动找到阿凯,希望他能够回到合唱团来。在她的再三劝说下,阿凯同意了,但他提出了苛刻的条件:有阿杰在就没有他,有他在就不能有阿杰。

乐瑶把阿凯的想法告诉了阿杰,阿杰觉得自己可以做出让步。

“他都这么说了,那我就退出吧。”

“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吗?”

“难道你有更好的办法?”

“都是男生,直接面对吧。青春嘛,谁没有过一两次失利!我们不怕平淡收场,只怕不敢放手一搏,不是吗?”

金色的落日染红了天边的云彩,白天的辉煌很快就要归于夜晚的平静。

阿凯和阿杰面对面站着,乐瑶离得远远的,不去打扰他们谈话。

“阿凯,上一次,是我的错。那一球我害怕自己踢不进去,所以放弃进攻,转而传球,可我却失误了。”

“你没必要就这个向我道歉。”

“阿凯?”阿杰一脸疑惑。

“我气的是,你为什么在丢球后不去努力追击;在被反攻后,又为什么只是一脸沮丧地站在原地。我们没有赢,是事实,可我们输了自信,输了斗志,也就提前输了比赛。”

阿杰终于明白了阿凯生气的原因——一个乐瑶和阿凯都懂的道理。

阿杰握紧了拳头,认真地说:“我明白了,明年,我们从头再来!”

听了这话,阿凯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在阿杰肩头擂了一拳,最后以一个有力的拥抱告别了彼此的不愉快。

之后每一次合唱练习,大家都拼尽全力,几乎克服了语言上的障碍,只等待预赛的到来。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乐瑶换上了演出服装,信心满满地看着大家。

“闭着嘴都能唱!”

乐瑶笑了,提醒道:“那可不行,一定要放开嗓子,唱出感觉来!”

“下面有请二班为我们带来《放牛班的春天》的主题曲《眺望你的路途》。”报幕员的声音清晰而洪亮。

灯光暗了,音乐响起,大家的心也逐渐平静。在钢琴的伴奏声中,合唱团的每一个人都忘我地歌唱着,拼尽全力去争取一个完美的结果。

预赛结束后,乐瑶、阿凯和阿杰三人相约去操场散步。

阿杰忍不住问乐瑶:“不留在那儿等待最终的评定结果吗?”

乐瑶反问:“你觉得呢?”

“我们用心努力过、全力付出过,就算平淡收场又如何?”阿凯拍了拍阿杰的肩膀。

三人相视一笑。

“对了,上次你听的那首歌叫什么来着?”

“《在洒落阳光的树下》。”

“很好听,我很喜欢。”

“是吗?下次有机会一起交流一下。”

“好的,没问题。”

阳光下,三个朝气蓬勃的身影,慢慢走远。

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他的爱,却不一定能得到他费尽力气的爱的等待。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1黑暗火锅。

当十二月的第一场雪来临,吴紫涵跟着室友去与邻校男生联谊。他们约好在男生寝室吃顿黑暗火锅——这是对方提出来的古怪玩法,就是关起灯加料,把夹回碗里的菜吃完,不管对方买来的是何种食材。

路过菜市场,室友们在里头兜了一圈出来,各自拿着猪血、黄鳝、鱼腥草等自以为难以下咽的东西。

喂。吴紫涵问道,难道你们不怕被自己夹进碗里吗。

她才不管对方耍出什么怪招——她买了自己最喜欢吃的肥羊肉片,和室友的一起放进那个黑色的大塑料袋。

到了对方寝室,开门的是**仲式蘑菇头的许峥,他一脸诡异地站在门口,看着女生们进去。

第一锅料的味道类似豆沙与海鲜的混合物,双方勉强吃完,第二锅则饱含臭豆腐与甘笋同煮的脚臭味,吴紫涵夹到了一块蛇肉和半片没有切过的猪耳朵,这还算是幸运的,室友最讨厌形状丑陋的菌类,偏偏捞到一大把滑腻腻的猴头菇。

下了最后一轮料,室友叫了起来,这是什么,怎么咬不烂啊。

不会吧,吴紫涵咕哝,按规则不允许放非食材进去的。

灯开了,大家看见她筷子上挂着一个米白色带着蕾丝边的大毛球。

那是我的发夹!

吴紫涵失声叫了出来,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在与许峥的短暂对视之后,她终于按捺不住向他扑了过去。

我知道是你干的!

没错,在进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许峥好像碰了一下她的后脑勺。

好吧,我请你吃饭还不行吗。他无比可怜地举起双手,说出如上顺理成章的句子。

2绅士女郎。

黑暗火锅以吴紫涵大发雷霆收尾,她不仅没有答应许峥的请求,还恼羞成怒掀了桌子。这下联谊的计划完全被她打乱了。室友质问吴紫涵的时候,她还在大喊大叫。

你们根本就不知道那个发夹对我有多重要!

是,每个人都有点自以为重要得不得了的东西,就算在别人眼里,那也许是个可以随时扔进火锅的破玩意。

那个发夹上的毛球来自她以前养过的一只兔子,当然那只叫小白的兔子现在已经不在而且不在的原因是被一辆卡车碾过,毛球就是它尚算完好的尾巴。吴紫涵为了纪念这只陪她度过高考时光的兔子,略显变态地把毛球做成了发夹。

而现在,那个毛球被火锅一烫,始终弥散着一股肥羊肉的味道,吴紫涵一闻就牙痒痒。

或许更倒霉的事是许峥喜欢上她了,他每天骑着自行车到吴紫涵楼下唱《没那么简单》,不得不承认,他的蘑菇头和黑框眼镜确实像个小清新的音乐人,可他一遍又一遍的歌声终于引来了宿管大妈的扫帚。

这个人一点儿王子的优雅也没有。室友每次见到许峥都撅一撅嘴,小涵啊,他真是配你不上。

作为以上事件和言论的结局,吴紫涵和她的博士师兄在一起了。他们吃饭逛公园看电影各几次之后,刚结束学期论文写作的许峥又出现在楼下。

其实之前的吴紫涵很犹豫——师兄每天在实验室里对着电脑和瓶瓶罐罐,像个与世隔绝的科学怪人,可与行为吓人表情夸张的许峥相比,他实在是太像地球人不过了。

就这样,戴着瓶底眼镜的师兄提着一瓶白酒走向刚在宿舍楼下摆好板凳和吉他的许峥,他说嘿,你信不信你再骚扰我的妞我就打爆你的头。

他话还没有说完,许峥就冲了过来把酒瓶往自己头上一砸。

趴在宿舍窗上的室友之一差点晕过去,而吴紫涵想到小时候看过的那个拿啤酒瓶子砸自己脑袋的流氓兔。

师兄脸上溅满了鲜血,他看着许峥瞪得大大的眼睛,默默地,迅速地离开了。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逃跑太丢脸,又或者是觉得自己没必要和一个亡命之徒较劲,师兄没有再继续约吴紫涵,这真悲哀,更悲哀的是当她发觉自己已经习惯某个人可怕的大喊大叫,他却忽然消失了。

你们一定都听过那个女郎和绅士的故事,高傲而美丽的女郎让绅士以在楼下站一百天为代价赢得她的芳心,而他只在楼下站了九十九天就撤了。

尊严也好,耐心也罢,或者他只是单纯地看烦了那个女郎的美丽,他想想,其实也没有那么美丽。

3哎呀抱歉。

一年以后,吴紫涵毕业。她进了一家旅行社,这里的男女比是一比九——当男性比例过高,这世界就会溢满粗鲁的光棍气息,而只要女人多起来,一幕幕狗血的宫闱大戏便陆续上演。

为了一个长得像憨豆先生的会计,两个女业务员翻脸在办公室里打了起来,其中一个本想掏出水果刀威胁对方,可不小心把长得像定时炸弹的创意闹钟拿了出来,那大义凛然的董存瑞姿势把围观的女孩们吓得抱头鼠窜。

喂,你说那会计有什么好。室友聚会上的吴紫涵喝得有点醉,怎么那两个人那么喜欢他。

女孩们一起去江边放烟火,赤橙黄绿青蓝紫,她们在火光的间隙里看见不远处一个男孩被一个女孩强吻。

是许峥!吴紫涵你快来看!

一个室友的叫声把吴紫涵从酒意里拉了出来。那一刻,许峥可怕的蘑菇头变得惊慌失措,而强吻他的女孩只是瞟一眼她们,就拉着他离开了。

为此,吴紫涵想起来很久以前她压在抽屉里的一封情书,那是许峥写给她的,可她从来没想过要打开。

因为他一点儿也不重要。

他说,不要嫌我不够好便不靠近我,我会为你写歌为你戒烟也要变成一个好孩子。

他在信封的背面画一个大大的眼镜蘑菇头,信纸的下半部用双面胶贴了一张民谣演出的门票。他怎么会知道自己喜欢那个乐队呢,吴紫涵有点后悔当初的不曾在意。

让她更措手不及的是竟然也有人爱他如同当初他的狂热,要知道,他看上去多么平凡无奇。

吴紫涵骑着自行车去郊外听一场演出,看见了她本该在一年前就看见的歌手,他结婚了,看上去比以前成熟一点,但娃娃脸依旧。

除了自己写的歌,他只翻唱年轻女歌手的曲目,他说,哎呀抱歉,我的少女情怀一两天改不过来。

有哪个少女没有固执情怀。

4第一百天。

我喜欢你。

吴紫涵在记事本上写下这么一句话,她凝视蓝天几十秒,又低下头仔仔细细地把那一行字涂掉了。

对,她喜欢蘑菇头,喜欢他像**仲那样唱歌的时候把嘴张得大大地像《我爱你》mv里的那只猩猩,甚至渐渐地并不反感兔毛发夹上留下来的羊肉膻味。

吴紫涵叹了一口气,决定睡一个午觉。

如果醒来时还不到三点,她就给许峥发个短信,问他愿不愿意再唱一次《没那么简单》。

此时的许峥坐在ktv包房发呆,他不想坐在这里接收那个女孩抛过来的媚眼,她这几天竭尽所能讨他欢喜,让他想起过去自己做出的种种傻事情。

那一天的吴紫涵睡过头了,许峥最后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包房,他打了个盹,梦见自己扛着吉他奔向一个似曾相识的女生宿舍。

傍晚,干燥了一个春季的天空下起小雨,吴紫涵伸了个懒腰,走向最近的一家便利店。

许峥正在收银台为刚买的饮料结账,他看见她,连忙扭过头,装作毫不在意地哼起歌来。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面,或许是见了也没有再认出来。

但至少最后那一天,吴紫涵清楚地看见许峥扭过头不去看自己,他哼着《没那么简单》,一只手亲昵地挽住旁边脸上涌现惊喜的女孩。

她终于确认绅士不再等女郎了,第一百个白天即将到来,他太疲倦,以至于不再渴望她的爱情。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十

和他认识是在大二的上半学期。因为我读的是专科,在入学前爸爸就给我一个任务:让我考上本科。为了能考上本科,我发奋读书。看到大学校园里一对对情侣手拉手散步,我也觉得寂寞,好像生活里缺少点什么。我的长相不算出众,但自认为还不丑。追我的男生也有几个,但是我一概回绝了,因为我不想因为谈恋爱而影响考本科。

但爱情这东西就像命运,“半点也不由人”,该来的时候想挡都挡不住。他出现了,我是在自习室看到他的。我们互相对视的那一刹那,竟然都不自在起来……原来目光的碰撞也能产生火花?我觉得好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的长相。如果说他就是我多年来一直在梦中出现的那张脸吧,这话又跟没说一样。为了形容的方便,我就说他长的特像梁朝伟吧。或许事实上他和梁朝伟并无多少相似之处,但梁朝伟一直是许多女孩心中成熟男人的代表,当然也是我心中成熟男人的象征了。

一个女孩子,突然遇到一个似曾相识的人,是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见钟情了啊?我当时就有了一种预感,我和他之间会有什么事发生。

从那一次见面之后,接来下的若干个晚上,我都去自习室,都能看到他。他开始给我递纸条,我们就这样相爱了。后来才知道,他是体育系的学生,也是大二。但他不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男人,他很爱读书,尤其是小说。在我看来,他比中文系学生的知识面还要广博。

他是那种有点贪恋女色的人,他给我讲他以前的风流史……但是,他从不勉强我。他好几次提出要和我发生关系,从未谈过恋爱的我很怕,真的害怕,我不同意,他就不再勉强。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这么帅,喜欢他的女生这么多,他还能为了我忍着,他对我一定是认真的。

我对他也格外地好,他爱抽烟,我就给他买“红塔山”,他身边的兄弟都非常羡慕他,他们都知道我对他是真的很好。每晚我们在一起,一直到晚上11点,他送我回宿舍,然后在楼下,给我一个醉人的吻,我就依依不舍地上楼,梦想着在他的臂弯中甜蜜地睡觉。

那天他对我说,如果你可以接受高校同居的现象,那说明你有更大的空间去接受新事物。他甚至认为高校同居是人性的反映。我的脑子就混乱了。经不住诱惑的我最终还是还是听从了他的建议,在校外租房同居了。

后来,我就看到他经常和一个漂亮的女生在一起。我找他理论,他说是那女生追他的,他只是想陪她玩玩。我气得要打他。他劝我冷静。于是把我拖回我们的“家”。然后给我跪下,求我原谅。我虽然任性,但看到这样,想到一个同学经常遭他男朋友的毒打,我满足了,原谅了他。其实,认真想起来,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怕“老婆”了。

有一次,他还举胡适的例子说,胡适就是怕老婆的男人,所以做他的老婆一定很幸福。胡适的朋友从巴黎给他寄了十枚硬币,上面有“p.t.t.”字样,胡适大喜,灵感突发,发起组织一个“怕太太协会”,只招十名会员,以此十枚“p.t.t.”硬币作为会员证。胡适还主张新时代的男人要“三从四德”。“三从”就是:“太太命令要听从,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四德”就是:“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

我被他的甜言蜜语逗笑了。最后,我还是忍不住想说,爱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的好,谢谢你在我的生命里出现,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值得抱怨的了。有爱就有痛,我心甘情愿。

当我们都面临毕业的时候,我因为荒废太多学业,没有考上本科,父母要我回老家了,而他的工作也没有任何着落。有人说,大学的毕业典礼,更像大多数校园情侣的一次大规模的集体失恋仪式。当爱情被现实逼迫着做出选择时,我们曾经的山盟海誓渐渐地化为乌有。

为了面包,我们得放弃爱情了。当我终于鼓起勇气说分手的时候,他很平静,竟没有半点留恋,我知道以他的外表和口才,他身边不会缺少女人的,也许他早就等我说分手的话了。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十一

我叫耐冬。

出生的时候,据说是五十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我娘说我的身体小得像一只青蛙,她担心我耐不过那个寒冬,所以取名耐冬。

小时候我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小朋友,比如我六岁那年,小姨生了一个小娃娃,皮皱巴巴的,像个小老头,我觉得怪可怜的,就把我觉得最好吃的分享给她。

可是,我娘胖揍了我一顿。她从“小老头”嘴里拼命地掏出两粒瓜子的时候,我已经委屈得号啕大哭。这只是我若干捣蛋事件中的九牛一毛,我娘心态也很好,她常常眼不见心不烦,因为她每天都忙疯了。

她是片场的布景师。所谓布景师,就是给拍摄现场做背景的人。我娘比较实在,她说自己就是搞装修的。我常常就这么混到片场里,去看人演戏。十七岁那年,我遇见一个男孩,我发誓那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像从画里走出来的。

可是,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眉眼疏朗,放在人堆里总是耀眼的那一类,所以我不应该想不起来,除非他曾经只在我面前闪过0.1秒。

那一场戏,男孩要对爸爸说,你说过不会离开我们。然后开始飙泪,15秒的特写镜头,打在他脸上,真是一张精致的小脸啊,眼泪说来就来,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豆子似的砸在手腕上。

我悄悄地对我妈说:“这个男孩真是天生的演员。”

我妈有些无奈地看着我说:“你是天生的吃货。”

但现在懒得跟我妈争辩,我已经开始神游了,这么好看的男孩子,在哪里见过你?

[比。

数学。

题更死脑细胞]。

片场之后的第五天,我居然在巷口遇见了他。

那天傍晚的云烧得通红,就像我那一刻的脸。我已经无法抑制心跳加速,眼巴巴地看着他走进了我所住的一单元7楼,原来那儿住着一对夫妻,后来搬走了。没想到新的邻居竟然是他。

一个月后,我发现我连他的名字还不知道。

十七岁时喜欢做的事情都很矫情,比如开始有了一本带锁的。

日记。

本。于是我开始学着写一些矫情的句子,比如这句“他的出现就像是生命里的小灯火,把我暗淡的心房照得通亮,像盛夏的花房。”后来我的。

作文。

经常被当成范文朗读。可惜我每日照镜子,脸上的痘痘从未有好起来的迹象。我第一次发现,成为一个缺心眼儿的吃货,真的很无趣。

直到有一天,男孩被一只狗追着,他脸色苍白地朝我飞奔过来,不幸的是,狗还是冲他屁股咬了一口。我当时恨不得手里有一根打狗棒,只可惜地上只有板砖。我用板砖击退了疯狗,男孩虚弱地冲我笑了笑:“我会死吗?”

他慌乱地催促我:“还不去医院,我真的会死吧?”

我心里想笑,没见过这么怕死的男生。等把他送到医院,他看到针头就差点儿晕过去了。这怎么办,狂犬疫苗得打好几次呢。从医疗单上看到他的名字,说:“原来你叫贝俊驰哦?”

他点点头。我忽然对这个人的好感蹭蹭地又往上涨,有没有一些人因为一个特别的名字而喜欢上?我知道这名字来自《滕王阁序》里的“雄州雾列,俊采星驰”。他的父母一定花了很多心思在取名上,哪里像我的老妈,耐冬,耐冬,可笑死了。

自从这次狗咬事件后,贝俊驰终于知道那个看起来瘦弱的姑娘其实很爷们,我由此得上女汉子的称号。

可是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开心?

他是艺考生,每周三次表演专业课,和我并不同校。每天我都早起,等在楼道里,装作和他巧遇的样子。对于暗恋这件事,应该是比数学题更死脑细胞的事情。

有一天清晨,我问他:“好像从没见过你妈妈呢?”

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地叹气说:“她病了。”

[重新振作起来]。

听到那个噩耗的时候,正是暑假。据说夏天的江水也很冷,贝俊驰的妈妈从桥上跳下去的那一刻,不知脑海里想到了谁。

后来我见到他妈妈生前的照片,那真是一个美人。就算不再年轻,那宁静清雅的神态也叫人难忘。

我记得那个清晨,太阳升起,江水是金色的,我们在闷热的风里望着对岸,贝俊驰哭得没有声音。那是我第一次面对这样一种死亡的方式,我根本理解不了。贝俊驰在妈妈最后的遗言里看到,她只是忍耐不了长久以来的病痛。那是怎样一种疼?好像没有尽头,她不想再拖累别人,也不想一次又一次被人拉进医院,这样的活法对于一个曾经很美的人来说,是没有尊严的吧?这些都是贝俊驰对我说的,他深深地懊悔,没有看出妈妈轻生的苗头。我很想给他一个拥抱,任何安慰的语言都是苍白的吧。

整整一个暑假,贝俊驰都很消沉,他每天睡到中午,爸爸做好的饭菜已经摆在桌子上,吃完了再接着睡,再到傍晚,爸爸下班回来,他就吃一点晚饭,然后走到江边去。

我悄悄地跟了他好几次。七夕那天晚上,很多情侣到江边放孔明灯,孔明灯一盏盏慢慢地往上升,对岸的月亮照着江面,对幸福的人来说,这江水的声音是美妙的伴奏,而对不幸的人来说,这江水明明在呜咽,在哭泣。

要怎么让一个悲痛到极点的人重新振作起来呢?我觉得这么下去迟早要出事。所以,我想带他去乡下。我对我娘说:“乡下的外婆一定很想我吧?”

我娘特别直接地说:“贝俊驰这小孩真可怜哪,你和他去乡下散心也好。”

“我觉得您简直是我肚里的蛔虫。”

“有你这么跟妈说话的吗?”冷不丁我额头上就吃了一记爆栗子。

大概也的确在家闷久了,贝俊驰答应陪我去乡下玩。那是我们记忆里最美的一个夏天,每日在桑葚树上采果子,紫色的浆果落在地上,被踩爆了的果子留下深深浅浅的颜色,荷塘里满满的都是莲子,用一个澡盆就能下水,我连人带盆都翻到水里。这一幕终于让贝俊驰扯动了一下嘴角,他笑出一个有些像哭的笑来。已经很不错了,我想。

在乡下的最后一夜,我们爬上了山顶,在那里见到了城市从不会有的萤火虫洞。我想只有在童话里才有那样的地方,头顶星星点点的闪耀,像银河,我觉得美呆了。我们等待萤火虫越聚越多,最明亮的时刻来到了,屏住呼吸,我忽然觉得想哭。回头望望贝俊驰,他眼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这样的美景是该与最亲密的人一起分享的,可惜有些人终究是看不到了。

[你也容易快乐]。

到了高三开学,贝俊驰的培训课越来越重,他很多次跟我说:“继续考下去究竟有什么意思呢?”

如果最爱的人走了,就连梦想也变得不重要。原本他想考上电影学院,做演员,这同样也是妈妈年轻时候的梦。我无论如何都不希望看到他放弃。

所以我做出了人生当中第一个大决定,我也要陪他一起考电影学院。

贝俊驰和我娘听到这个决定的第一反应是不同的。贝俊驰说了一句:“你疯了呀!”我娘思忖了一会儿说:“女儿啊,你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漂亮。”

“漂亮?”

“活得有梦想才漂亮。”最后我娘笑嘻嘻地说。

后来,我娘靠着多年布景师积累的小小人脉帮我找了一个老师,每周三次课,培训费也着实贵得吓人。我常常担心支付不起,而半途而废。我娘就宽慰我:“放心,跟老师打了八折!”

我突然发现,我娘其实是一个很有深度的搞装修的。有时在家里练习,她还会指导我,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吗?贝俊驰刚好上楼路过,隔着铁门哈哈大笑,我跑过去问:“我演得好不好?”

见过猪跑的娘也得瑟:“我真懂的,演戏嘛,第一课就是释放天性,你演一只猪看看。”

我冷汗都冒了出来。事后,贝俊驰悄悄地跟我说:“耐冬,你真幸福。”

“你知道我娘经常跟我说什么吗?她说,容易快乐是一种美德。真的,她就是那样一个人。”

“所以,你也容易快乐。”

“所以,你也可以。”

他微笑着看着我,那笑容就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酥酥麻麻,内心像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我们的专业考试就在那年冬天。贝俊驰和我一起坐上那趟列车,向北驶去,西伯利亚的寒风南下,我们从南至北,一路迎风而上。这于我,是一次意义非凡的旅行,陪着他去完成梦想,我的人生不会再有第二次。那是17岁的一次考试,我充满着莫名其妙的信心,尽管我接受培训的时间并不长,因为有喜欢的人在身边,我就什么都不怕。

[从此心里再无第二人]。

我们和别的考生一起租了一套房子,很久以后,考试的细节已经不再记得,只记得那些疲惫和傍晚经过城门时所见的暮色。在这期间,我们经历的那些放榜时刻,紧张,焦虑,让人绝望的是几乎都在最后一关没过。

考试全部完毕的那天,我们在深夜的德胜门下声嘶力竭地唱,清冷的大街上只有我们还在做着这样的行为艺术,喝几口啤酒,打着喷嚏向夜空喊:“我们还有机会吗?!”

贝俊驰哈着气,眼睛亮亮的,对我说:“回家吧。”

这个问题我问过我娘:“为什么男生动不动就要打架?为什么男生喜欢一个人就偏偏装作欺负人家?为什么男生喜欢那种很多男生都喜欢的女孩?”……那时候我是一个好奇宝宝,化身十万个为什么,我娘用过来人的口气跟我说:“男生就算到了五十岁,他心理年龄也比不过同龄的女人,换句话说,男人的本质都是孩子,都很幼稚。”

“无论他的事业有多。

成功。

在生活上他始终需要一个能照顾他们的女生。”停了一会儿我娘特别不忿地说“你爸就这样一辈子都让人操心!”

好吧,贝俊驰其实也挺让人操心的。

艺考结束后,开始文化课。我反正已经彻底放弃了,以前学习底子还不错,赶一赶还是可以的。但贝俊驰就差了,他恨不得我每次的英语考试匀出一半分给他。他拿着考卷来问我:“你们学校的考题有这么变态吗?”

每天他揣着一个脏兮兮的书包,来我家书房一起做作业,他爸爸也很支持,因为自从他在老家的招生考试过了以后,我们一起去吃了一顿饭,他爸爸说着说着声音就哽咽了,大概想到了离开的阿姨。后来他特意请我帮贝俊驰补习,我掩藏着兴奋,从此以后,每天就能见到那个英俊的少年。我扑通扑通的小心脏好像一直处在亢奋的状态,放学的时候我快步蹬车,整理了一天的笔记一定很管用,还有,还有让我娘准备半只西瓜,我要和贝俊驰一人一只勺,舀着吃。

这画面一定预谋在我脑海很久了,所以真的出现时,我有一种不真实感。第一天补习,我们都小心翼翼,第二天补习,贝俊驰已经嬉皮笑脸地喊我:“老师,我不会。”

当一个英俊的男生,表情带着点儿撒娇又霸道的意味时,我觉得杀伤力飙到了峰值。

从此心里再无第二人。

[请眷顾我爱的人]。

十七岁的爱或许可以相约去疯狂,也可以沉静在心底。

我不想那么快告诉他,显然他现在对做演员的兴趣更大,他笨得要死,又那么脆弱,要是文化考试没过,他可能一蹶不振。

高考那天我们在不同学校考试,出发前在楼道里碰见,他突然伸手搭在我肩膀上,大喊:“小宇宙快爆发吧!”我吓了一跳,他笑得像个小孩子,身手敏捷地跑到我前面说,“加油啊!”

放心,贝俊驰,我昨天找了一个算命先生,他说我们都会心想事成。我在心里想着。其实我顺便还去寺庙里拜了一拜,不是为考试去的,我在佛祖面前很坦诚,佛祖啊,我只有一个心愿,就是希望我喜欢的人从此以后都是一个幸运的人。

幸运女神啊,请眷顾我喜欢的人吧。

不是考得不好,是我自己不满意。我想学新闻,可是我分数不够。所以我决定复读。我娘说:“有必要吗?女孩子的时间可耽误不起。你想考表演,我依了你,现在又想做记者,你到底喜欢什么啊。”

“真实的梦想是记者啊。”我说。我娘顿时两眼放光:“你去考表演就是为了贝俊驰?!”

我点头。我娘戳着我脑门说:“笨蛋。”

由此我娘开始了“女大不中留”之类的唠叨。我把房门一关,开始复习高三的功课。人生有时真奇怪,你若执着一些你认为更有意义的事情,越有人反对,越觉得这事儿得做。

于是,我去了复读学校,贝俊驰打电话到我宿舍,我正在做题,他那边喧嚣得很,声音特别兴奋地说:“听到了吗,我在迷笛音乐节啊,现场太棒了,你以后一定要来!”

那是怎样的世界,我无从想象。挂了电话以后,突然就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有点落寞,我现在就像奔跑在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上,我拼命追赶,却总差那么一点点。我的感受无从对他说起,他或许也不明白。

这一年,我18岁,却忽然以为自己很老很老。

[我就真的晕倒了]。

再一年,我终于考上梦寐以求的学校。在北京见到贝俊驰的时候,他的样子差点儿让我认不出来了。

“喂,你现在很潮啊。”我不得不承认我是突然掉进了孔雀栏的小猪。

灯光淡淡地照在他的眼睛上,我知道传说中会放电的眼睛是什么样的了,含情脉脉,好像一双眼睛就讲了一大段旁白。我的傻气可想而知,我愣在那儿,差点儿喜极而泣。

贝俊驰说带我在北京转转,那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了吧。整个人都好像踩在棉花上,我脑子里总是冒出来四个字,苦尽甘来。我熬得那么辛苦,就是想有一天来到他所在的城市,然后对他说,我喜欢你。这么赤裸裸,真的好吗?我真的一刻都等不了了,我娘如果知道我这么不矜持,她可能会杀了我。

一声清脆的铃声响起,贝俊驰接了电话:“喂,佩佩……”

人生有时真奇怪,在某些事情上,老天也许故意捉弄你,导致你选的时机永远都不对。

他放下电话笑嘻嘻地说:“我女朋友真麻烦,晚上一起吃饭吧。”

我想说不,我想就地打滚撒泼。我想变成那种很讨厌的女生。我想张口大骂“你他妈为什么跟别人好了!”。

世道真不公平。我觉得我在内出血,我可能需要来一辆120救护车,或者让我穿越回过去,在那个时空里,我抓紧一切时间机会对他说那四个字。

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北京的秋天真美啊,我有一种眩晕的感觉。

然后,我就真的晕倒了。

[更有趣的事]。

醒来的时候,贝俊驰睁着亮闪闪的眼睛看着我。

“医生说你可能太过紧张又遇到突发事情,所以一时吓倒了。其他没检查出什么毛病。你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了?”

我没理会他,只在心里庆幸这个医生不会读心术。分别的时候,我们站在大马路上,他要往东,我要往西。我突然有一丝预感,有些话可能这辈子都说不出口了。

我们回到各自的学校后,也很少见面,穿越大半座城,很是麻烦。主要还是繁杂的学业,还有一大票上进好青年的追逐,让我疲惫啊。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不管你长得什么样,大学第一年,总归都有一群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男生来对你好?打水,打饭,占座,递水,抄功课。到第二年,对你好的男生可能减去一半,到第三年,对你好的男生只剩下一到两个。到第四年,你若还是一副爱谁谁的欠揍样子,对你好的男生全走光,一个都不剩!相信我。

因为我就是那个死样子,身边一个男生都不见了。有一次,我生病,去开水房打水,遇到以前一个对我好过的男生,他正挽着一个小学妹的手。那画面是这样的:男生的位置是彩色和光明,我拖着我的残腿,战战兢兢,抖抖霍霍,我的位置是黑色暗淡。

这大概就是爱情最残忍的一面了。

我唯一庆幸的是,我终于去了一家报社做实习记者。新鲜人最可怜,穷,累,没自信,存在感薄弱。而这时的贝俊驰已经开始有剧组找他了。那段时间,我跟前辈出去采访,雨天,暴晒,尘土,样子残了不少。每天下班回家,已经很晚了,随便煮一锅大杂烩,青菜,丸子,年糕,再打开小电视机,如果房间里没有一样能发出声音的东西,我可能会因为孤单而厌世。

于是,每天盯着电视机直到睡去,终于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贝俊驰,他演一个妇产科医生,初出茅庐,性格活泼,握着别人的手说,恭喜你呀!你老婆刚刚为你生了个大胖小子!

我就乐了,我从心里笑出了声。

我觉得没有什么比看贝俊驰演戏更有趣的事了。

[这个人很陌生]。

慢慢的,生活看起来有了些颜色。

我被分配到娱乐版做了一名正式记者,而贝俊驰也终于签约了新公司,一副要砸千金捧红他的架势。他实在太幸运,很快就崭露头角,演了小医生的角色之后,就被某导演看上了,还没毕业就接了一部大制作的片子。那部片子又让他有了众多女粉丝,微博上每天喊着要看他的美照。表妹都电话来了好几次,啊啊啊,我和同学都好喜欢他,快帮我弄一些签名照回来吧!

如果我有那么容易见到他,我可能也会要他一百张签名照拿去卖……前辈跟我说,娱乐记者得有“捕风捉影的敏捷,天马行空的想象,固若金汤的脸皮,扭转乾坤的文笔。”我还在锻炼我那固若金汤的脸皮,所以很多次我想打电话给他,我都不敢。我好像已经习惯了在屏幕上看到他,如果面对面,我可能还是会紧张得流汗。

奇怪,年纪越大,我对待感情的脸皮越薄了。

直到有一天,有人爆料贝俊驰的母亲自杀的事情。消息很快在网上传开,有人说他很。

励志。

有人说他家世背景不一般我急忙打电话给他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

当听到报纸也要做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还跟老大吵了一架。

“你们到底有没有想过他的感受?那么小面对母亲去世,他很脆弱,很不容易才走到今天,又旧事重提,又在他心上划上一刀?”

那时老大已经知道我和贝俊驰的关系,他根本没有在听,反而非常兴奋地跟我说:“你一定还知道他很多事情!”……后面说什么,我已经听不清了,我想起小时候,傍晚开始下雨,我打着伞下楼倒垃圾,回来的时候,发现楼道口的阴影里坐着一个人。他耷拉着脑袋,全身都湿了,我坐在他身边,不知怎么安慰他,只好小心翼翼地将手搭在他肩上。他就说,陪我去江边看看吧。

母亲刚去世那几日,他每天都要去。想到这些,我就想快点找到他,不知道他现在该如何承受。

后来,我给他发了很多短信,直到他看到,才约了我去一家咖啡馆。可是,我也许又做了一些不合时宜的事情,就像表白一样时机不对,贝俊驰跟我说:“他知情这个爆料,只是娱乐圈里一次刻意的市场策划罢了,就是我们常说的……炒作。”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依然亮闪闪的,态度诚恳,表情严肃,看起来不像假的。那么……他这么聪明的人,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大概是我操心了。我心里在苦笑,原来我才是这世上最傻的。他的脸看起来还是很忧伤,他甚至又掉了几滴眼泪,说:“过去的事永远都在那儿,永远都很伤感。”

可是,我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很陌生。

到底是我过于沉浸在曾经的纯真里,还是别人走得太快?我忽然想起以前在微博上看过的一个小段子。

于是我对他说:“我给你说一个笑话吧。”

“作文课,有小朋友这样写道:二十年后的我工作就是买彩票,今天买彩票中了五万明天买彩票中了十万后天中了一百万。老师刚想教育他人生中有比彩票更有意义的事,小孩抬头就是一句:老师,我爸爸昨天买彩票中了五百万,明天要去杭州领奖。于是老师无语凝噎,也去买了张超级大乐透。”

“呵呵呵呵,好笑吧。”我说完自己笑了半天,贝俊驰一脸疑惑地看着我,他不知道我要说什么。

其实我也不知道。

那天,我们分别了。在电视上看他会让我没那么尴尬。很久以后,我接到表妹的电话,她现在17岁,到了当初我爱上贝俊驰的年纪,她和我一样,也和我不一样。她对我说,姐,我很喜欢贝俊驰啊!你带我认识他好吗?!

好像他们这个年代的人,无论是为了好玩还是动了真情,都会这么直接张扬,好像也没什么不好。

可惜,我还是更擅长默默地去爱一个人。

贝俊驰,这么多年,为你做那么多的事,我以为你还是曾经那个懦弱的男孩,到今天是迷失还是入世,我不知道。

大概不肯变的人只有我,只有我心底那份已经看起来不合时宜的爱。

可能那天我想说的是,人生中有比买彩票更有意义的事,那就是爱你。而对你来说,时光把你催化成了另外一个人,运筹名利是比买彩票中奖更有概率的事吧。

但,因为宽容因为爱,永远不怪你。

余瑜望着眼前气急败坏的男人,不禁笑出声,土生土长的水乡男子,责备起人也略显可爱。男人见她笑得灿烂,先是一愣,随后惊恐地退后两步吼道:“小姑娘啊!掉进水里的是你男朋友!”

男人是余瑜那个团的导游,举着小旗带着喇叭,刚才透过喇叭那一吼,十米内的游客纷纷停下来盯着余瑜窃窃私语。余瑜手里还抱着一件白色t,拿着一个磨损厉害的摩托罗拉平板机,她耸耸肩对导游说:“我不认识他。”

“吵架了也不能这么胡闹啊!”导游眼中分明是一副“我懂”的神色,此时被认作是余瑜男友的男生也刚刚触到水边石阶,利落地跳上了岸。他抖了抖身上的水,像是一只呆萌的萨摩,自顾自从余瑜手里拿过t和手机就走开了,导游脸色不善只能教育余瑜几句。

回想起刚才那一幕,还真是狗血。杨晨宇走在她身边,不屑地看着她左拍右拍,却始终一句话也不对她说。余瑜心想这人真怪,花钱出来玩还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可他越是这样余瑜就越想和他说话,于是就在拍了n张照片之后收起相机感叹道:“这里的水真绿。”

见对方没有丝毫理睬自己的意思,于是加上两个字:“是吧?”

杨晨宇这才看了她一眼,然后令她永生难忘的一幕发生了!他迅速脱掉上衣,连同手机一起丢给她,几步跑到水边一下扎进水里。导游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朝岸边游了过来,见是有惊无险所有人都当是小情侣之间的小玩小闹,可余瑜知道她和杨晨宇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所以那时候在余瑜的心里,杨晨宇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神经病。

和杨晨宇绑在一起的日子也才刚刚开始,空调大巴里杨晨宇坐在她身边还是一言不发,导游正在统计晚上分房间的事。余瑜观察过了,这个团里只有她和杨晨宇是单独的,于是想等导游过来的时候解释清楚他们并非一起,她可不想跟他安排到一个房间。

就在导游朝他们走过来的时候,杨晨宇突然对她说:“我晚上不住酒店,就算被安排到一起也无所谓。”

从下飞机到坐大巴,杨晨宇虽然没跟余瑜说几句话,却始终跟着她,分好房间之后,所有人都更加笃定他们是一对小情侣。余瑜拿着房卡开了房门,发现杨晨宇还跟在身后,立刻警惕起来问道:“你不是不住吗!”

杨晨宇望着她那模样嘴角一扬,学着导游温柔嗲气的调子说了句:“你想得美!”

余瑜这才知道原来他也会开玩笑。杨晨宇进去把背包丢在沙发上就出了门,走两步突然又折回来:“那个,自己晚上锁好门。”

那天晚上余瑜失眠,睡了不到三个小时就被闹铃叫醒,匆忙洗了把脸到楼下餐厅,用过早餐之后杨晨宇才回酒店。兴许是经过一天的相处,第二天的行程里杨晨宇也偶尔跟余瑜说两句话,晚上的时候他依旧把背包扔到沙发上,刚要出门余瑜喊住了他:“能不能带我一起去?”

住宿的酒店在开发区,周围略显荒凉,余瑜不想像昨晚一样蹉跎。杨晨宇也没拒绝,她就带了些钱跟上他,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就放心地跟着他一夜未归。后来杨晨宇打趣说她轻浮,末了又认真问她为什么如此大胆,余瑜轻描淡写,喜欢呗。

【让他念念不能忘的女生,竟是她的宿敌】。

那晚杨晨宇坐在清吧一角,自顾自喝了许多酒,余瑜也是那时候验证了她的猜测,杨晨宇失恋了,而且很可能是被甩的那个。

那天陪在杨晨宇身边的除了余瑜还有两个男生,其中一个叫七喜的男生告诉余瑜,和杨晨宇相恋多年的女友不能忍受异地恋的辛苦,选择结束,一劳永逸。杨晨宇就是在这时面色微红朝他们走来,揽住余瑜的肩膀对七喜不悦道:“你对她说这些干吗?”

七喜立刻露出戏谑的笑,直呼原来如此。另一个叫做马克的男生也如梦初醒般抬起了头,正撞上余瑜无措的目光,随即又懒洋洋垂下了眼眸。

一个礼拜后余瑜和杨晨宇在机场告别,虽然互留了号码,可相遇总是不经意才让人流连,余瑜以为他们不会再有交集。直到新学期的第二个礼拜,余瑜收到杨晨宇的短信,才知道他来到a市,要她去车站接他。

余瑜站在人群涌动的车站一眼就看到那个皮肤白得病态却还穿着明黄t装阳光的杨晨宇,他没有任何行李,不像过客,衣冠楚楚,也不像流浪。天空很晴,a市难得达到三十五摄氏度高温,余瑜早已汗流浃背,身旁的人却依旧清爽如冰。逛了大半个校园余瑜终于无力道:“校园有什么好逛的?”

杨晨宇说:“这就是你生活的地方吗?”

余瑜一怔,却又发现他仿佛是在对空气呓语。吃晚饭的时候杨晨宇竟然指定了要去吃三食堂的酸辣粉,她从不吃辣便看着他吃,兴许是太辣了,杨晨宇的眼睛都有些红。

晚上的时候校门口围了一圈人,地面上铺满了蜡烛和玫瑰,被簇拥在中间的女生眼睛晶亮,显然被感动不轻。这场景见多了,余瑜倒是没什么感触,反而是杨晨宇停下了脚步。余瑜过去喊他,他仍旧一动未动,半晌才吐出一句:“是不是这样就会让女生感动?”

余瑜随便敷衍了一句:“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她没想到,杨晨宇竟然真的那样做了。杨晨宇在女生公寓楼下,像所有那个年纪的男孩子一样近乎鲁莽傻气地做着那些浮夸的傻事,余瑜在阳台上看到了马克和七喜的影子,她随手拢了拢头发穿着拖鞋就跑了下去。

杨晨宇没看到她,倒是马克沉着脸把她拽到了一旁,他近乎命令的口吻告诉她,离杨晨宇远一点。余瑜突然觉得好笑,便质问道:“陈晨是你亲姐姐还是你亲妹妹啊?”

陈晨的拼音缩写是cc,地面上的花瓣铺成的形状也是cc,她是杨晨宇等待的那个女主角,计算机院的才女。

余瑜认得她,不只因为她才气远播。那次上公共课,老师出了一道编程题叫同学上去写,余瑜就是那个倒霉被叫上去的同学。在讲台上煎熬了两分钟后老师还没有饶过她的意思,就在这时有一个清亮的女声响起:“老师,我想试一试。”

余瑜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叫做陈晨的女生一脸骄傲地与她擦肩而过,轻轻扔掉粉笔,毫无漏洞的几行代码已经写在了黑板上。也就是从那时候起,余瑜被人戏谑为无脑美女,与陈晨狭路相逢总是黯然败北,而陈晨则因才貌并重所有事都做得越发风生水起。

如今余瑜才知道,让杨晨宇念念不能忘的女生,竟是她的宿敌!

【被爱久了自然溺毙】。

那天陈晨依旧高调拒绝了杨晨宇,人群散去余瑜走到杨晨宇旁边,他垂着头蹲在街灯下,马克的脸在昏黄的光线下像雕塑一般肃寂,余瑜看了他一眼,蹲下去轻轻抱住了杨晨宇。

那天之后余瑜才知道马克和七喜其实也住在a城,还合开了一家很火的网吧。杨晨宇失恋后自己报了一个团,走的地方都是高三毕业那年和陈晨一起去过的,他们放心不下,索性一路跟随。

四个人坐在路边摊,或许想要逃避,原本酒力最好的杨晨宇反而第一个倒下了,七喜酒意正酣话匣子便扬洒洒打开了。七喜说高中三年见证过的最轰轰烈烈的事情之一就是“双晨恋”,红榜稳坐第一的学霸女陈晨喜欢上沉默寡言的体育生。木讷的杨晨宇不会讨好女孩子,可他发现每次篮球赛,足球赛,只要他表现出彩陈晨都会特别开心,于是就更加拼了命去训练,以为这样就能讨得她的欢心。

高考前一个月陈晨过生日,那天杨晨宇把自己录制的视频和做的关于两人点点滴滴的ppt放到u盘里,两人在一起三年,u盘上刻着3years。可是那天……七喜说到这的时候突然看了马克一眼。

马克在网吧和人吵了起来,被揍进了医院。七喜和杨晨宇一起去了医院,等想起来陈晨生日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二点,手机没电,充好电才发现三十几个未接来电都是陈晨打来的,最后还有一条短信,字里行间充满失望难过却舍不得提“分手”二字。

第二天杨晨宇找到陈晨想解释清楚并把u盘给她,谁知道陈晨一接过u盘,就狠狠扔进旁边的人工湖。七喜说他们学校的人工湖水很绿,又深,u盘一进去就见不到踪影了,余瑜突然就想到那天杨晨宇纵身一跃跳进乌镇碧绿的水中。

后来杨晨宇跳进去找到了u盘,同时他的危险行为也被学校给了记过处分,只是u盘坏掉了,所以杨晨宇就挂在脖子上,没有跟陈晨提起。

那次他们还是和好了,七喜说:“可是这样的事情多了,陈晨总觉得杨晨宇不在乎她,终于决定分手。”

那天晚上余瑜回到寝室,打开电脑进了杨晨宇的空间,终于明白了他每一条状态后面的cc是何含义。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余瑜的手机突然振动一下,她低头看到是室友给她传了一个贴吧链接,点进去就看到两张照片,一张是昨晚杨晨宇在女寝楼下被陈晨拒绝的照片,一张是他们四个在路边摊的照片。照片不甚清晰,楼主的标题是“直播昨晚表白事件”,大家都知道女主角是陈晨,可还有眼尖的人一眼看出路边摊的四个人中有余瑜,一时间余瑜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陈晨在三食堂点了碗酸辣粉,排队的时候竟看到杨晨宇也端着一碗,她冷哼一声:“杨晨宇,你何必呢?”

他每次来都只吃陈晨曾提过的酸辣粉,就算表面装得再无谓,内心的放不下依旧昭然若揭。余瑜坐在不远处看着那个腰杆笔直身高一米八的男生仿佛突然就弱了下去,他的脖子上亮闪闪的,余瑜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走了过去。她接过杨晨宇手中的酸辣粉,笑道:“买好啦?好饿啊!”

余瑜从没想过她会大口大口吃下酸辣粉,杨晨宇杵在那里神色复杂地看着她,终于看不下去抓住她的手:“别吃了……”

他去他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旅行,他吃她最喜欢的那家酸辣粉,他如此卑微,余瑜不忍心让他输得太惨。七喜说以前做这些的都是陈晨。那年她喜欢上篮球队最厉害的杨晨宇,想方设法进了校拉拉队,终于让他注意到自己,所以格外珍惜。

陈晨是卑微久了学会自救,杨晨宇是被爱久了自然溺毙。

【如果这样你还能骗自己他已经忘记了我】。

那天吃了一碗酸辣粉之后,余瑜的嘴肿了一圈,她是辣椒过敏的体质,杨晨宇知道后十分内疚,要请余瑜吃饭。

余瑜坐车到了马克和七喜开的网吧,看着网吧的名字突然就怔住了,良久才回过神。恰逢七喜从里面出来,见她魂不守舍笑道:“你发什么呆!先进去坐一会儿,他们都在里面呢。”

马克和杨晨宇并排坐着,见余瑜来了杨晨宇的手还在键盘和鼠标上翻飞,却还是笑着回头看了她一眼说:“给我十分钟,这局很快搞定。”

马克却始终头也不抬,七喜笑道:“他就那个鬼样子,一打游戏就专注得不行。”

余瑜的嘴唇还是有些肿,杨晨宇点了些清淡的菜,七喜突然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喊道:“杨晨宇,你那个u盘项链呢?”

这一问杨晨宇的笑容立刻就僵在了脸上,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尴尬神色,只好打哈哈说忘记戴了。

余瑜弯腰在洗手间用冷水拍脸,碰到嘴唇还火辣辣地疼,她一起身那个u盘项链从领口滑了出来。一出门就撞到了马克,他的眼睛像是什么都能看穿,余瑜这次没等他质问便先下手为强,唯我独尊的口气:“你又想说什么?还是要我离他远一点吗?”

马克却没说话,只是盯着她脖子上露出的一截链子,余瑜视若无睹地走开,走出两步听到马克细微的声音:“对不起。”

那时候余瑜觉得或许马克是有些喜欢陈晨的,那种喜欢不需要占有,可是十足的偏袒。

几天前她为了帮杨晨宇解围吃光了一整碗酸辣粉,没过多久嘴就肿得吓人,杨晨宇立刻带她去了医院,医生告诉杨晨宇她过敏,杨晨宇望着她的眼神就复杂起来。

抹了些药,杨晨宇陪她走在街边,一句话脱口而出:“你是不是喜欢我?”说完仿佛后悔似的扯开话题,“你感觉好一些了吧。”

余瑜一张嘴吐字不清,嘟囔着:“杨晨宇,你要是觉得愧疚的话,就把那个u盘项链送给我吧。”

她以为杨晨宇会拒绝,谁知道他竟然真的就解下了项链给她戴上。那天之后杨晨宇来学校看她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虽然什么都没表示,可是余瑜依旧感到,有些东西不太一样了。

直到陈晨来找她。

那时候许多人都知道曾经在女寝楼下和陈晨公然表白的小帅哥和余瑜走得很近,明里暗里嘲笑余瑜什么都不如陈晨,就连男友都是人家不要的,余瑜沉得住气,却是陈晨先忍无可忍。

陈晨的意思很明确,她依旧喜欢杨晨宇,当初提出分手也不过是无法忍受他一次次把她排在朋友的后面,现在他想挽回,她经过慎重考虑,也想试着接受。

陈晨说:“他的手机依旧是三年前我送给他的那个,他穿我喜欢的明黄色,吃我喜欢的酸辣粉,就连每次挑座位,都是挑我喜欢的天蓝色座椅,如果这样你还能骗自己他已经忘记了我,那你的无脑真是名副其实。”

【以至于后来他的诸多不好也无法将此抹煞】。

余瑜来到那家叫做“矢志不渝”的网吧,远远看着马克一张扑克脸盯着屏幕,恍然就回到一年前,她提着炒饭来找他,等到他打完一局才来理睬她。

陈晨找过余瑜的事被杨晨宇知道了,他心急火燎地找到她,看着她脖子上挂着的u盘项链还在,先是松了一口气,随即支支吾吾地跟她说抱歉。

他跟她说对不起,又说自己不够朋友,竟然为了能时常见到陈晨而让她陷入如斯境地。他想要回那个u盘项链,他说不想让人误会,尤其不想让陈晨误会。

杨晨宇告诉她那次一起旅行交学生证的时候他无意看到余瑜竟然和陈晨是一个学校一个学院的,他一心只想让陈晨回心转意,才刻意接近她。

余瑜听完浅笑一声,轻轻摘下u盘项链放到他手心里,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我以为只有我才会做这种傻事呢。”

余瑜大一那年期末考java上机的时候第一次遇到了马克。他与她隔着一个座位坐在一排,脸上露出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茫然,丝毫没有求助于人的意思。

她认得他,同专业大二年级的降级生,大挂五门专业课,如果降级之后再挂一门就要退学。上机考的内容就是做一个动态网页,她自己一早就准备好放在了u盘里,只需要稍微调试一下就可以,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才闲来无事想要帮他吧?可是后来马克笃定地对她说“你就是对我一见钟情了”的时候,她也找不到借口反驳。

马克的头发微长,冷漠的一张脸偶尔会做出类似嘟嘴的卖萌表情,余瑜明明不喜欢头发长又装冷酷的男生,却偏偏对马克上了心。

她用了半个小时把自己那个网页做了些改动,调试好了之后保存,把u盘扔了过去,刚好砸到马克的手。看到马克用了u盘,余瑜才开始专心调试自己的程序,几分钟之后叫老师来打分。

考完之后余瑜看了眼马克,还是那副表情坐在那里,收拾好包出去的时候却被马克轻轻拽住,余瑜四处张望了一下小声说:“都调试好了,你只要运行就可以了。”谁知道马克却说:“怎么运行?”瞬间让余瑜无语凝噎。

马克虽学业不精,却是院辩论队的大将,院辩论队的二辩是一个长相极其漂亮的学姐,总是和马克出双入对。或许就像马克说的,余瑜对他一见钟情,多少次他逃课,她帮他答到宁愿自己被记旷课。每一次辩论赛都想方设法弄到门票,只为在观众席远远看着他,这样的余瑜怎么也不会想到,马克也会看到她。

一次辩论赛结束,马克没有像往常一样跟着队友去庆祝,却径直朝她走过来,余瑜手心浸满了汗。马克把java考试她借给他的u盘递给她,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庆祝。

辩论队的庆功宴,唯独多了她一个外人,除了二辩学姐以外,人人笑容玩味了然于胸的样子。后来玩真心话大冒险,有人迂回地问了马克一个问题,是喜欢学姐还是学妹,马克肆无忌惮地盯着余瑜,嘴角扯出一抹弧度:“当然是学妹。”

后来马克送余瑜回寝室,自然而然握住她的手,那片刻悸动让她铭记,以至于后来他的诸多不好也无法将此抹煞。

马克的校内,qq密码都告诉余瑜,他对她没有秘密,即便没有任何秘密,她依旧感觉马克离她很远。马克很遭女孩子喜欢,余瑜每次登录马克的校内都会有十几个同校女生申请加好友,可是她永远也不必担心,因为马克的心里只有游戏。

余瑜记得有一次联络不到马克,手机关机,一连几天都没来上课,他室友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就在余瑜不知所措的时候,陈晨告诉她:“你不妨去网吧看看啊。”

陈晨的旁边站着二辩学姐,她们看着她,如同一场盛大笑话,关于马克根本就没把余瑜当回事的消息慢慢就传开了。

余瑜果然在网吧找到了马克,他把所有钱拿来打游戏,余瑜劝他上课他也不去,于是她只好每天在食堂打好饭给他带来,只有等他游戏打够了才会理她。

终于有一次,当马克心满意足地退出游戏,发现余瑜手里提着冷掉的炒饭,眼泪大滴大滴地砸到地上,她对他说:“如果那么讨厌我的话,就分手吧。”那是唯一一次马克轻轻抱住她,语调耐心像哄小孩子似的对她说他错了。他说,余瑜你别哭,你一哭,我就觉得难过。

【他终于走到了阳光底下】。

杨晨宇拧着眉一言不发,余瑜若无其事地笑道:“那天之后,他就消失了。”

知道马克退学的事情之后,余瑜就再也没有打通过马克的电话,有人说马克的爸爸办好退学手续之后就带他回了老家。

余瑜说:“那天你跳下水把手机放在我这里,我不小心按到了,屏保是你和七喜马克的合照,一年了,我再见到马克就是和你去清吧的那次。”

杨晨宇张张嘴,什么也说不出来,余瑜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容明媚:“你看这个世界多公平,我们都被骗了。”

七喜知道这些事之后跑来学校找过余瑜,他一拍大腿:“呀,我怎么忘了马克曾经也在a大念过书!”

那年马克并没有如传言那般随父回家,而是留在了a市,只不过扔掉了手机卡,再也没联系过余瑜。七喜说马克打工赚了些钱,加上家里给添了不少,想找他合开一家网吧。说到这里七喜一挑眉:“你知道吗,矢志不渝这个名字可是他强烈要求的。”

渝和瑜同音,可是一想到过去的那些经历和马克的不告而别,矢志不渝听起来更像是讽刺。

余瑜再次接到马克的电话,语气颇有些曾经沧海的味道,一年前她对他带着浓重的恨意,如今早已忘却了当初为何爱恨都那么用力。

马克的样子没有丝毫改变,个子不太高,脸却出奇地好看,沉默良久他才探问道:“这周末我要去参加一个网游竞技比赛,你能不能来?”

余瑜的目光注视着他的小腿,马克有些不自在地挪了挪,只听她说:“我会去的。”

那天杨晨宇和陈晨坐在一起,陈晨挽着杨晨宇的胳膊一脸甜蜜,她像是撒娇似的对他说:“那时候余瑜和马克可真是爱得轰轰烈烈呢。”

余瑜没有说话,专注地看着马克。第一次带着欣赏的心态看马克打游戏,他的动作娴熟,眼神专注,真就像七喜说的,他在游戏的时候,有睥睨天下的气势。

那场全国的网游竞技赛,马克一路过关斩将,从分赛区到全国的决赛,拿到了冠军。庆功宴上他被人群簇拥着,眼神却好像四处搜寻,余瑜别过脸逃出包房。

高三那一年在网吧,马克的小腿被一群人打伤,即便恢复良好,也不能再进行剧烈运动。七喜告诉余瑜,其实高中三年,马克最喜欢的不是打游戏,而是篮球。马克的篮球技术很棒,虽然个子不高却经常挑战校篮球队的成员,他和杨晨宇也是不打不相识。

后来马克的腿没有办法继续打球,也就是那年疯狂迷上了网游。七喜说:“如果他要你去看他比赛,请你千万别拒绝,因为那是他唯一可以向你展示自己的方式了。”

那场比赛的视频传上网之后,马克突然就火了。连带着他身上背负的故事,被梦幻化,传奇化地呈现出来。他英俊的面孔和因意外被迫放弃挚爱的篮球,他只念了两年的大学,在人生的最低谷如同凤凰涅槃,这一切都让那些女粉丝疯狂着迷。

一次网上访谈,好多男孩子说希望成为像他那样的人,马克说,游戏带给了我成就感,却没带给我幸福感,一路走来,只有我自己知道失去远比得到的多,如果可以,我会选择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随即发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说,你们都不要学我,我是反面教材!

后来又有人提问,矢志不渝网吧的背后是否有什么故事。马克只回复,都过去了。

余瑜看到这里嘴角不自觉微微上扬,那个偏执的马克,曾经如同苔藓一般照不到阳光的男孩,终于走到了阳光底下。

【我们做对了很多事,错的只是意气用事】。

那次在马克的庆功宴上,余瑜还是被他逮到,马克第一次亲口告诉她,网吧的名字就是为她而取,矢志不渝也是他想做的事。

很多事情倾其一辈子可能也只够力气做一次,就像曾经余瑜会想方设法为见到马克一面制造一个机会,如今却也只是通过七喜了解到杨晨宇又在哪个比赛中风头尽出,杨晨宇又得到了什么称号。她不会再带着忐忑又期待的心情去现场,那样任何一个可能被他发现端倪的契机她都绝对规避。

那次余瑜告诉马克,无论如何,她都变不回那个只要见到他就心满意足的余瑜了。

访谈之后余瑜收到了一封邮件,发信人是马克,看完之后余瑜视线模糊,就如同那一年提着冷掉的炒饭站在马克的面前,所有软肋都毫无遮掩。

陈晨喜欢杨晨宇那么些年,然而每次他都把朋友摆在第一位,他不是心里没有她,只是每每辜负总不懂得解释和安慰。陈晨教会他被爱也不该有恃无恐,他懂得这个道理后却没办法学以致用。

那年陈晨也把马克喜欢余瑜的事情告诉了杨晨宇,她对他说,马克退学了不想拖累余瑜,才不告而别。

杨晨宇以为自己才是多余,以为只要各归其位就会岁月静好,可是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也会痛,有些豁达不过是自作聪明,画蛇添足。吃辣过敏却还为他奋不顾身的人,早已经在他心里生了根。

马克把这些事情告诉了余瑜,他已经可以放下,她却无法平静。

七喜新开了一家餐厅,打电话给余瑜告诉她一定要来,鬼使神差地,余瑜脱口而出:“杨晨宇会不会来?”

一年之间余瑜也辗转知道杨晨宇和陈晨始终没有在一起,余瑜猜他也一定知道她和马克也没有水到渠成,可是他们都默契十足,谁也没有联络谁。

七喜听到余瑜那样问仿佛一切明了:“当然了,大家好久没聚一聚了。”

余瑜来到餐厅的时候七喜笑得牵强,她不明所以,走到包间,一进门便看到杨晨宇。

杨晨宇坐在餐桌前,他身边有一个空位,余瑜跟大家寒暄过后就坐下了。刚落座,就有人问杨晨宇:“什么时候走?还回来吗?”

杨晨宇毕业后留校当体育老师,被分配到了另外一个城市的分校,一个礼拜后就会离开a市,余瑜终于明白七喜那牵强的笑容。杨晨宇说大概会留在那里发展,偶尔也会回来看一看。

那一刻余瑜突然想问他,可不可以不要走?可恍然间发觉那些可以荒诞有无限可能的岁月早已过去,她又有什么资格和立场,去要求他为她驻足。

她也不会知道,那顿饭杨晨宇笑得妥协,桌下的掌心却早已布满指甲的印痕。

余瑜也曾想过,或许她拿出曾经对待马克的那种奋不顾身去对杨晨宇,又或许她肯承认自己的画地为牢只是一腔执念,也许她还有机会,替他吃辣,为他过敏。就像七喜说的,你们都是胆小鬼,从不愿意承认过去的誓言只是空头支票,可很多事情并不是非黑即白,当年那些喜欢是真的,如今这些喜欢也是真的,错的只是意气用事。

余瑜想起有一次她偷偷去杨晨宇实习的学校看他,在校门口听到两个可爱的女生兴奋地议论:“新来的实习老师太帅了,篮球也打得好呢!”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十二

林小白说我是多米诺骨牌的那年,我初二。

我到现在都记得当时我考了班级第二十名,全校第三百三十一名,而林小白全年级第一。我站在光荣榜下发呆,而林小白照旧帮我把自行车推了过来。

我和林小白是以小学并列第一考进初中的,那时候分班我和他却分到了不同的班级。但是林小白每天都会问我上课上到哪了,我们俩也每天在我家一起做作业,写完作业林小白就回到隔壁他家了。我们俩如果像是童话故事里应该有的结局是我们一起努力学习考进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然后毕业结婚,一辈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童话故事之所以美好就是因为不存在,我和林小白之间的故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偏离了正轨。

那晚写作业的时候,我看着林小白的侧脸发呆,正在思考着我的林小白怎么那么厉害全年级第一呢!这时林小白突然抬起头来问我:“你知道多米诺骨牌吗?”

我摇摇头。

“你现在就像是多米诺骨牌了,倒了以后就很难扶起来,并且全部都倒下来了。”林小白挺严肃的看着我。

我知道林小白是在批评我学习成绩下降了,我也明白我没有林小白那么自律,初一开始我便和班上的女同学开始看搞笑的漫画以及青春小说了,那些写着矫情却温暖的爱情小说吸引了我。也因为这些,我开始将自己幻想成为言情小说的女主角,林小白毋庸置疑就是我的男主。

那晚林小白逼我交出了所有的言情小说,并且让我做完一本厚厚的数学资料。

堕落像是一张网拉着人往下坠,试图过挣扎的我却忍受不了诱惑再次失败了。我的成绩越来越差了,林小白周末的时候会帮我辅导数学,可是我根本听不下去,盯着林小白的侧脸发呆,渐渐陷入了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

中考成绩下来了,我的成绩只够去一所普通的高中,而林小白进了我们这边最好的高中。我们俩开始了一个城市的东西异地恋。我除了周末都看不到林小白,而林小白也没有联系我。

那是个手机还是奢侈品的时代,我因为爸爸在外出差给我买了一部手机,每天就给林小白宿舍楼下的便利店打电话,林小白一开始接到电话很开心,后来他总是在电话里说自己学习很忙并且让我好好学习,我也觉得厌倦了,便不再频繁的联系林小白。

高中生活比初中精彩得多,由于初中所在的地方是小县城不比城市里发达,所以到了城市里的我便如同脱缰野马一样和宿舍几个女生每天逛街买东西。我的心思没有放在学习上,而放在了打扮以及交朋友上。

高二那年暑假,林小白问我想要考哪所大学,我摇了摇头。林小白当时说他要考清华,他让我努力学习考北大。林小白告诉我北大是所有文科生的梦中情人,所以他让我努力。我点了点头,可是在林小白说北大之前,我还不认识它。

高三开始的时候,我努力让自己好好学习,可是前两年落下的太多了,而且培养了懒惰的坏习惯,我每天努力学习会儿就忍不住玩会儿手机,或者和宿舍的姑娘聊会天。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匆匆而已。

我盯着短信开心的笑了起来,我依旧幻想着可以在今天人品爆发奇迹出现考个北大给林小白看看。就像我以前看的言情小说女主角一样,总有解释不清的好运气。

林小白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在外婆家开心的过暑假呢!他声音很低,听起来有点不高兴的对我说:“帮你查了,刚过本科线。”

我听见这个消息觉得特别开心,我竟然考上了本科。然后天真的问道:“你呢?和我一样考上了么?”

“我,考上了。”林小白没说话了。

后来我才知道林小白真的考上了清华,而我仅仅过了本科线,勉强填了省内一个最差的大学。

高考完那个暑假,林小白没找我,听他父母说他去北京的舅舅那里了,说是要打暑假工勤工俭学。我很意外这些他都没有告诉我,甚至开始和我断了联系。

我曾经无数次的打了他电话,得到的都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我也曾无数次假装去隔壁林小白家送东西,问他父母他的电话,而他父母也表示他没主动打过电话,都是通过舅舅联系家里。

后来我也曾像是所有言情剧里的女主一样在深夜躲在被子里哭泣,我想不明白为什么我的林小白不愿意理我了,甚至消失在我的世界了。

我也曾经偷偷买过火车票,一个人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到了北京,可是我在清华的校园里逛了一天也没有看见林小白。

我知道,他把我扔了。

因为我是他所鄙视的多米诺骨牌,倒了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后来我只见过三次林小白。

第一次是大一寒假,林小白听我妈的话来车站接我回家,我看着越来越高越来越帅的林小白,一瞬间却觉得陌生而遥远。林小白叫了我名字陆然,而不是老婆。我们一路走,却没说什么话,其实都明白自从高考完那个暑假以后就没联系了,而十几年的感情也已经消失不见了,说来也可惜,感情原来也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得彻底。

只是,这场感情里我输得比较狼狈,连句分手他都吝啬的不说出口。

第二次见面是大四,家里托关系给我找了份工作的时候,林小白正被高中学校聘为老师也回到了家。一切仿佛是回到了原点,我们俩又在家了,又住在隔壁。可是我和林小白渐渐像陌生人一样不说话了,我们俩父母以为我们俩长大了害羞了知道男女有别了,虽然劝我们俩多走动走动,但是我们都明白我们俩已经没有可能了。

最后一次见林小白是在今年春节的时候,林小白带了一个乖巧的女生回家碰上了出门倒垃圾的我。我看着林小白牵着那个戴着眼镜的女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见那个女生没有我漂亮的时候,我竟然会觉得我赢了。可是心却悄悄凉了起来,酸到快要窒息。我突然想到初二那年林小白也这样牵着我走遍这座温暖而熟悉的城市,那时候我们俩小小的,心里却装着整个世界。

他的整个世界是这个五彩缤纷的花花世界。

而我的整个世界却只有这么一个他。

后来,我带着行李离开了家乡。我不知道是为了躲避林小白,还是为了给自己更好的未来。

但是——。

如果你遇见了林小白,帮我告诉他,我不是多米诺,我已经学会独立了,一个人好好努力,弥补这些年的遗憾!

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十三

完整的故事是,他喜欢她很久了,像很多落俗的人物设定,他天生腼腆,她惹人喜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只是默默地关注她,在很多次擦肩而过的时候幻想着能跟她打个招呼,但从来没鼓起勇气迈出相识的那一步。

每当和哥们儿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不自觉地谈到她,哥们儿们总是连鼓励带怂恿,直到他信誓旦旦地表示回家就写好台词,第二天一准儿表白。但是隔天再碰头,他拿出来的永远是皱巴巴的白纸一张。因为每天晚上坐在书桌前,只要想到表白这两个字,他就立刻焦虑症上身,脑子里近乎空白。

终于,哥们儿们受不了每天观摩暗恋的戏码。于是那天中午,他们在女生来之前提前包圆儿了饮料窗口所有的冰红茶,肉疼地各自抱回了宿舍,只剩下一瓶塞给那男生。一通威逼利诱之下男生终于答应配合演出,可惜上了台他还是胆小地提前落跑,幸好在隔壁桌观战的哥们儿们急得几乎要拍案而起的那个刹那,女生追了上去……后来,他们无数次彼此嘲笑说,虽然脚本写得不赖,但没想到男演员怯场,以至于差点儿白花了那一箱冰红茶的钱。

蓝颜知己。

完整的故事是,蓝颜知己喜欢安倩很久了,只可惜她已经名花有主,单纯地把他当成很要好的朋友,而他也甘心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尽可能提供安慰和支持。这一次她和男友的冷战闹得比以往都严重,他也自私地想过如果他们分手自己是不是可以和她在一起?但是看到她连日不开心的样子,他真的不忍心。于是情人节这天,蓝颜知己让自己的室友给安倩送去了那个礼盒,并约了她的男朋友来咖啡厅聊聊。为了不让先到的男友生疑,还“串通”了店主骗他这一切都是为了另一对儿情侣准备的,直到男友看到自己的安倩,才明白这一切都是蓝颜知己的一番好意。

蓝颜知己不免有点儿难过,但他安慰自己说,至少下一次见面,他会看到她带着自己送的项链,笑得一如既往地灿烂。

自产自销玫瑰花。

那一年的情人节,我们一大票朋友约好了那天组织一项特别有意义的活动——卖花。我们要以这个别出心裁的方式,在这个重要的节日里,为促进消费做出自己的贡献。花是批发来的,前一天晚上一枝一枝包好,第二天上午一大捧就这么上街了。浩浩荡荡地吆喝着“买花送棒棒糖”,十几个姑娘小伙儿一路走在闹市街上,成了一道风景。不一会儿就赶上一个大客户,一下买走了几十枝。大家激动地讨论起这一捧花卖完,晚上到哪儿去大吃一顿庆祝这个自食其力的集体情人节。没成想叽叽喳喳的讨论引来了城管,一时间大家七嘴八舌混乱地解释着他们不是卖花的,而是在进行一次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趁着城管还没回过神来迅速地撤退进附近的肯德基。

连带午饭,这一躲就到了下午。除了一票朋友中的一个男生自产自销一朵玫瑰,整个下午我们都没有开张。在男生收起那朵花的时候,朋友们又是起哄又是讯问,大家纷纷责怪男生有了喜欢的人还藏着掖着,真是不够朋友。我突然很想知道,这个从来没出现过的女生是谁。

卖花是行不通了,于是剩下的时间里,大街上出现了一群人,看到路上的情侣,就冲上去问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答对“情人节”的,免费送花送棒棒糖。天一点点暗下来的时候,我拦住了一对老夫妇,看着老人迷茫的眼神,微笑着告诉他们,今天是情人节,是一个对自己亲密的人表达感情的节日。当老爷爷把玫瑰花递给老奶奶的那一刻,大家禁不住都欢呼起来,这喜悦的情绪伴随着每一个人延续到了晚饭,除了我心里仍旧惦记着今天这个日子,他那朵玫瑰花会送到谁的手上。

赵雯出国快一年了,颠倒的时差让两个人每天只有那么几个小时的聊天时间,还经常处于“你困他乏”的状态。屋漏偏逢连夜雨,大情人节地赶上房东要她搬家,一人在外,一切都要靠自己。当她终于把几大箱子的东西搬到新窝,精疲力竭地看着乱糟糟的房间,心里涌起一阵无依无靠的难过。再想起身边异地的朋友们陆续都分手了,她几乎开始相信朋友说的那句:“距离从来产生不了美,只能产生距离。”

当天晚上,赵雯打开视频,看到他睡眼惺忪,信心更是down到零点。他一边儿吃着橘子,一边儿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着。以前孩子气的他总是能逗她开怀,但今天,他没心没肺的样子让她窝了一肚子气,就在火山几乎要爆发的时候,她突然发现他手里拿着橘子,嘴张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她不耐烦地问:“你干吗呢?”他张着大嘴像含着热茄子似的挤出几个含混不清的字眼:“视频……卡住了……”然后继续保持不动。她忍不住扑哧一f乐了。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叫做“表演一个卡住了”的情人节礼物会比之前那些香水、饰品更打动她。也不确定是不是凭借着这个傻乎乎的礼物,他们撑过了异地的那一年。

回国后,赵雯和男友手拉手参加了各路聚会。她总是讲起这个特别的情人节礼物,以证明“异地恋的上辈子是折翼的天使,至于异国恋的,就得是上辈子挑断手筋脚筋那种!”但是故事的最后,她总是带点儿骄傲地说:“如有雷同,都是兄弟,翻版随意,欢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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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爱情故事如何写篇十四

喜欢上你,是初中的事。大概是因为经常和你做同桌,所以喜欢你似乎也那么理所当然。

怎么说呢,其实你并不成熟,并不温柔,甚至孩子气。你也问过我,我到底喜欢你什么,可是我回答不出来,于是我也经常问自己,我到底喜欢你什么啊?直到现在,我仍然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理由,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喜欢一个人不需要任何理由吧。

我以为初中毕业后我们就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哪怕高中我们仍在一个学校,因为我们再也不是同班同学,所以我再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和你打招呼。

我以为这样就是最后了,可是我却轻视了自己对你的执着。我开始找你聊天,我对自己说,对周边的所有人说我只是把你当作弟弟,当作一个可爱的弟弟。我对所有人都被动,唯独对你主动。我心想,我对你主动大概只是因为得不到,所以才会不甘,所以才会主动联系你,我一直这样说着,似乎自己也这样相信了。

可是现在想想真的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天真,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得不到也好,不甘也罢,我不能否认的是我始终惦记着你。

哪怕一次一次的被你的冷淡所伤,也尽管我想过放弃,骄傲如我,有什么理由要惦念着你?可最终却还是厚着脸皮一次一次地主动找你聊天。也许你是被我骚扰得不厌其烦,也许是被我的执着感动,不管是哪一种原因,而结果就是你也开始会和我聊天了,开始讲我认为的你的心里话了,那种感觉,大概就是苦尽甘来吧!

即使后来我们关系越来越近,我也从不敢奢求我们会在一起。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即使飞蛾扑火。也大概是因为你稍微对我好了一点,我便觉得我于你而言是不同的,说不定,说不定我还是有机会的。

没完没了。

从这一次后,我暗暗提醒自己以后绝不能再提这类的话题,可是,我最后还是把仅剩的尊严也输得一败涂地。

2月13日,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样的魔,鬼使神差地说,“我们要不要一起过情人节?”你说,“开玩笑哦1还配了一个十分尴尬的表情。我说,“嗯,你觉得是开玩笑就是吧!我睡觉啦1是的,我落荒而逃。我鼓起所有勇气,结果换来一句“开玩笑”。

最后一次联系仍然是我主动,即使经历了那么令我难受的事情。我心想,不管怎样开学还是应该和你说一声吧,于是我再次丢掉所有尊严。“喂,我开学了,明天就走。”你说,“哦。”然后我就不知应该再说什么。大概是你也觉得自己回答的有点太过简洁吧,于是又补了一句,“那么早啊?”我说,“嗯,学校规定的。”你说,“我们还有十多天,不过我倒是想早点开学。”我说,“为什么?”你说,“学校比家里好玩点。”我说,“哦。”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联系。

等待太久太久。

我终于克制住自己找你聊天的冲动。可是没想到我昨晚居然梦见了你。是的,时隔那么久,我居然梦见了你,醒来时仍觉得满腹惆怅。

在梦里,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我们彼此深深爱着,可是我最终仍然被捉弄着。

似乎这就是我们注定的结局吧,我喜欢你,从初中到大学,可是我们注定无法在一起,即使是在我的梦里,我们仍然是有缘无分啊!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缘浅是我与你,情深是我。

在梦里,我们即使相爱也仍旧无法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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