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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的设调研报告范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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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的设调研报告范文(通用9篇)
2023-11-12 21:59:02    小编:ZTFB

报告可以是对某个项目、调研或研究成果的总结和呈现,有助于分享经验和知识。报告的撰写还要注重文风的统一和整体效果的协调,注意段落过渡和段落结构的合理安排。报告是一种重要的工作能力,希望这些范文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一

乡镇是我国政府管理“五级结构”的最末端机构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责。有道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足见乡镇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乡镇管理是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乡镇组织依法管理乡镇范围内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乡镇,工作着力点也在乡镇。乡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水平,直接关系着一个县区、一个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统的七所八站。站所一般3—5人。

乡镇管理属于基层管理的范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乡镇管理的综合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管理对象和内容十分庞杂。每一个乡镇都设有党、政、武、企、群众团体等机构,领导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工作。

第二,从管理方法的运用上看,乡镇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把各项工作加以综合,采取综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才能把各项工作推动起来,从而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三,从管理职能上看,由于乡镇工作的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综合协调和合作是非常必要的。乡镇党、政、经各部门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才能使乡镇管理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

乡镇处于我国政权系统的最基础一级,乡镇管理处于广大农村第一线。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职责,具体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具体化,把方针、政策、法律、规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因此,乡镇管理必须直接面对乡镇各个部门或行业,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要求。

综上所述,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政权的运作和管理特征集中体现为: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政机关的指令和要求都要通过乡镇来贯彻执行,并具体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除村民自治组织外,它没有下属行政组织,基本上是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

不象县以上领导机关那样功能完备、机构齐全。

乡镇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职能越位。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的事。二是服务功能错位。上级将名目繁多的指标分解下达给乡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有些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乡镇领导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落实各项指标上,没有足够精力为农民服务。三是社会职能缺位。尤其是免征农业税后,由于财力制约,大部分乡镇只能维持工作运转,无力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影响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整体水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的职权为七项。但在实际工作中,前乡镇承担的工作内容十分庞杂,可概括为八大类近50项,乡镇工作事无巨细,包罗万象,面广、量大、事杂,将有些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能纳入乡镇管理范围,将有些应由农民做的事情由干部来做,成为“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较严重,有些应该做的工作没有精力去做,而有些不该做的工作却疲于奔命。

站所的设置大而全,而且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乡镇不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站所设置千篇一律,这种状况增加了财政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划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管,又受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机配合与协作,形不成人才、资金、设施、技术的优势互补。同时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管理型的干部多,服务型的干部少;“万精油”式的干部多,掌握专业技能的干部少;生产型的干部多,经营型的干部少,制约着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得着的看不见”。由于乡镇和站所主管部门权责重叠交叉,乡镇责大权小或有责无权,县直部门权大责小或有权无责。《宪法》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没有赋予乡镇政府执法资格疑似乡镇在法律规定方面职权残缺,存在着“责任大、权力小”和“任务多、要素少”的现象。如禁止农用车载客、安全生产、农村环保等,乡镇没有执法管理权,但工作还得干,只有“违法行政”。由于职能的弱化,工作手段和方式只能靠单一的教育和说服,而现在利益多元化的状况下这种手段是越来越不被认可,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管理。

在对经济发展的协调中,最常见的是作为为企业发展征地的主体嵌入,让群众理解为的负面行动,阻力前所未有,《物权法》出台更加剧了企业征地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对立,单有的说服已经完全丧失了功能并且容易让乡镇政府卷入具体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质疑,甚至卷入法律纠纷旋涡,难于在对经济的发展支持与老百姓的利益维护中有所作为,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用的信誉危机。

财权、物权为在县区业务部门,事权留在乡镇,存在着“见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见不到人”和“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造成乡镇职能虚化,责任增大,自主权缩小。一些站所上划后,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肢解了乡镇政府的行政职权,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同时,乡镇政府往往包办了企业、事业单位的事;党委政府也很难把党务和政务分开。条块分割,权责分离,乡镇政府很难统筹、协调,不能有效地配置管理要素,进而充分履行职能。另外,有法律地位但没有执法权。

乡镇财政实际上是转移支付财政,自身没有财政能力,收钱无门,挣钱无路,要钱无缘,要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在苦恼。由于债务较多,负担较沉重,偿还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乡镇的正常管理工作。同时,乡镇偿还能力有限,主要依靠县区财政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并且为了发展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旧债尚未还清,又累欠新债,有的乡镇不得已向社会集资,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贷。花钱去路多,收钱来路少,乡镇领导穷于应对,甚至无可奈何,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服务活动和事业发展。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能归咎于哪级组织、哪个领导,其成因是复杂的。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大,经过20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农村管理体制、管理对象、管理任务、管理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既有现实的原因,又有历史的原因;既有社会条件的原因,又有自然条件的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资金等管理要素匮乏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工作的原因,又有上级组织的原因。这也是目前需要认真思考并逐步进行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大量涌现,乡镇管理必须创造性地回答和解决农村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二

镇在发展文化产业,打造文化特色品牌,提升文化竞争力,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方面作了一些努力和探索,虽有了一些可喜的变化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河包镇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文化基础设施现状。

(二)文化资源现状。

1。物质文化。河包镇具有独特的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可谓中西文化集汇一体。一是报恩塔。始建于南宋绍兴二年(公元1132)的报恩塔,又名白塔寺的白塔,距今800多年历史。该塔于1992年3月被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因该塔年久失修,自然风化严重,塔身西、南面通体裂纹最宽处达18公分。市文物局于20xx年进行过一次修缮。现正在申报成为国家文物。二是斜塔。其倾斜角度约为30度,远远超过著名的意大利比萨斜塔的清代年间的斜塔,目前正在申报成为县级文物。三是真原堂。这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法国人修建的一座25米高的砖木结构双钟楼的教堂,占地2300平米,是大足、荣昌天主教又一活动场所。并于20xx年申请成为县级文物,正在申报成为市级文物。此外,还有明朝景泰七年塔等文物。

2。非物质文化。河包镇非物质文化也较丰富多彩。其民间歌谣具有浓郁地方特色,代表作品有:《姑娘出来收衣裳》、《稀烂背篼眼眼多》、《送郎》、《天阴落雨又落沙》等;同时河包人民还创造了肉龙、儒龙、火龙、小金龙、草把龙、板凳龙、亭子戏、缠丝拳、小洪拳、纸扎工艺、车灯舞、高跷狮子舞等。其中肉龙是河包镇人民独创的一种民间舞蹈,它是耍龙舞的一种,具有浓厚的喜庆色彩。1984年,河包肉龙代表xx县参加xx市舞龙比赛并获得金奖;20xx年,河包“肉龙”代表xx县参加xx市元宵节龙舞汇演,获二等奖。肉龙被收入《中国民间舞蹈集成》一书。

(三)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目前我镇正在以金凤山公园为开端和依托,以报恩塔、斜塔和真原堂等文物古迹为亮点,着力打造河包镇金凤山生态旅游观光园。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更多的人投入到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列中来,采取各式各样的措施确保文化遗产的完整。

二、文化产业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专业人才队伍。一是乡镇文化站建设比较落后,设施设备简陋;二是缺乏高水平的文化经营人才和文化专业人才;三是老百姓保护传统文化的意识薄弱,对文化产业发展认识不到位,阻碍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没有较系统较完整的文化产业规划。虽然我镇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有着优秀文化所赖以生存的优良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但文化产业的定位、发展规划尚未形成。对我镇的文化产业的优势和劣势分析不透彻,应该走怎样的发展道路缺乏深入的探索。没有围绕文化产业进一步充分挖掘文化旅游内涵,也没有打造出一个强有力的支撑品牌来充分发挥我镇的独特文化资源优势作用,更别说引入企业投入来发展文化产业。

(三)对文化产业培育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文化市场活力不明显。从目前的体制和情况来看,文化事业的发展紧紧依靠镇财政的支持,而没有市、县财政的支持,导致公共基础文化设施不齐全,缺乏人力、物力、财力和场所等。对文化产业的开发、舞台精品艺术的打造及文化人才的激励等方面经费无保障,导致传承、深入挖掘、整理、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困难重重,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经营性文化产业一片空白。我镇目前从事文化信息方面的企业仅一家小网吧,其它有些零星的照相馆和打印部,规模和效益之小几乎可以略为不谈。

(五)缺乏综合性的文化体育广场。目前河包镇正在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广场事宜,此广场占地20亩,功能设施齐全,资料已报市体育局。目前正在设计平面图和效果图。

三、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

(一)科学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发[20xx]3号文件精神,按照“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创建多元化投资机制,开发特色文化资源,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市场建设”等要求,认真分析我镇的文化资源优势,理清我镇文化产业发展思路,指导和引领全镇文化产业发展。

(二)培育壮大特色文化产业骨干项目。我镇应重点培育和发扬光大肉龙表演,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留住精英,引进战略伙伴。依托报恩塔、真原堂、斜塔、景泰七年塔等几个市、县级文物,打造河包旅游亮点。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加快实施文化产业重点工程,推进城镇和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积极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建设项目,并不断完善文化功能配套设施,提高管理和使用水平。

(四)积极引进和培育文化人才。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人才是关键。目前,农村文化专业人才不足,文化创新、经营管理人才奇缺。树立人才是文化资源第一要素的观念,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推荐选拔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三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我县从20xx年首先在xx镇和xx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xx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我县辖xx个乡镇、x个垦殖场和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x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x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x人。其中:管制x人、缓刑x、假释x人、暂予监外执行x人、剥夺政治权利x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x人、农业户口x人,男性x人,女性x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x%。年龄分布为xx岁以下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至xx岁x人,xx岁以上x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20xx年起,xx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x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第xx条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管制、拘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社区服刑罪犯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管理。现行刑事法律与《通知》规定的冲突,直接导致了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这种分离的状态又使得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20xx年前后看,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x到x名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x—x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20xx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x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x人,桐木司法所x人,鸡冠山司法所x人,最多的xx镇司法所x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x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xx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xx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xx人,要对xx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xx%,但是我县xx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xxxx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x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xx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xxx人,占总数的xx%。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x到x人的司法所是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四

我镇人大主席团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11个建制村,乡镇人大代表54名,其中党员代表33名,占代表总数的61%;非党代表21名,占代表总数的39%;妇女代表15人,占代表总数的28%。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

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

三、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

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

3、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人大开展好工作。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三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人大的职权,把人大工作搞好。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五

乡镇干部交流是指对在乡镇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的有计划调换职位岗位。干部交流工作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人事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体现。实践证明,实行干部交流,有利于干部成长,有利于队伍建设,有利于事业发展。根据区委组织部《20xx年全区组工调研重点课题实施方案》的要求,8月中旬,我校抽调骨干教师组成调研小组,对独山、单王、石婆店等乡镇进行了一次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xx年7月底,我区22个乡(镇)街共有一般干部104人,其中男性83人,占79%,女性21人,占20%。30岁以下34人,占32%;31-40岁5人,占4、8%;41-50岁34人,占33%。大学学历47人,占45%;大专学历28人,占27%;中专学历29人,占28%。

本次调研活动中召开座谈会三场,发放问卷调查表50份,收回有效问卷调查表48份。

从座谈和调研情况看,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干部交流非常必要,约占85%;61%的被调查者认为交流干部的年龄应年轻一点,最好在35岁以下;56%的被调查者认为,交流干部应该以副科级职务为主。

(一)认识方面:

1、提拔交流满意,平职交流不满意。

2、乡镇交流到区直单位满意,区直单位交流到乡镇不满意。

3、事业企业单位交流到公务员单位满意,公务员交流到事业企业单位不满意。

4、普遍存在想调入到经济条件好的乡镇或靠城区近的乡镇工作。条件差的乡镇交流到好的乡镇满意,条件好的乡镇交流到差的乡镇不满意。

5、对一般干部交流的目的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往往只从狭隘的利益出发,愿意接收保留素质好、能力强的一般干部,而从本乡镇推荐交流出去的一般干部往往是“差”的、“弱”的或者有“毛病”的干部,将干部交流调整当作对干部的一种组织处理,给干部交流调整涂上了消极的色调。

(二)组织领导方面:

1、区直单位与乡镇副职双向交流太少。

2、条件好差乡镇之间干部交流力度不大。

3、对交流干部的跟踪、培养和提拔力度不够。

4、干部交流缺乏正常化、制度化。

5、有一定程度上的不正之风,存在用人不透明、不公正现象。

6、干部交流缺乏人性化,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同志关心照顾不够。组织领导对交流干部的夫妻分居、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家庭住房等实际问题解决的不够。

(三)工作方面:

1、区直单位交流到乡镇的干部没有乡镇的工作经验,往往只顾自己的分管工作,不理解乡镇的工作难度,只会发号示令,不大符合实际。

2、交流频繁会影响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存在临时观念,工作不够认真。同时领导干部交流频繁对乡镇的连续稳定发展不利。

3、发展思路好,情况熟悉,群众拥护党的领导干部交流走了影响当地的发展。

(四)家庭生活方面:

1、部分离家较远的交流干部,家庭父母子女难以照顾,给家庭生活带来不便,工作不安心,存在间断性,工作时间得不到很好保障。还有的乡镇住房困难。

2、不同乡镇待遇不一样,影响交流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其家庭生活。特别是从经济发达的乡镇交流到贫穷乡镇的干部,福利待遇相差很大,心理上存在不平衡。

3、偏远乡镇交通不便,特别是副职以下干部,双休日下班回家的交通难解决,并且交通花费较高。

4、干部交流对女同志困难很大,家庭照顾不上,子女缺乏管教等。

活力出自流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也是干部成长的一条重要规律。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虽然有情况熟悉,便于开展工作的一面,也易形成固守老套套、老框框,视野不宽,对新情况、新事物缺乏敏感性,产生自满情绪和惰性,工作干劲下降等不利因素。其次,有些干部工作时间长,在工作过程中得罪了一些人,造成工作在本地难以开展,实行干部交流调整,改变工作环境,使他们跳出原有的工作圈子,尤其是人情圈子的束缚和影响,更有利于开展工作。其三,干部交流调整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效途径。经过干部交流调整可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改善文化层次、合理搭配专业特长,解决男女比例、干部老化、工作懒散、内部不团结等弊端,整合优化人力资源。因此,加强干部交流调整对干部队伍建设是有益的。针对我区乡镇干部交流的现实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工作顺利进行。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交流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广泛的宣传,以最大限度地帮助广大干部提高对干部交流工作的认识,从而自觉接受组织安排,以高昂的斗志和崭新的精神面貌迎接新的工作考验。

2、明确原则,形成制度,确保乡镇干部交流调整有序进行。干部交流调整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预期效果,必须坚持明确的指导原则,即:严格程序、依法办事的原则;合理流动、人尽其才的原则;分期分批、适度调整的原则;突出重点、抓好后备的原则和多方兼顾、主动关心的原则,使干部交流更加规范。同时要建立起一整套相对完整的制度来做保障。因此,要着眼逐步建立干部交流调整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议制定《裕安区干部交流调整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干部交流调整的原则、范围、对象、程序及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使干部交流调整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3、突出重点,选好对象,确保干部交流的实效性。干部交流的根本目的在于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年龄、知识和能力结构,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这就要求在实施干部交流的过程中,必须突出重点,确保被交流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能有所收获,建功立业,同时也不影响其原单位的工作效能。

机关综合部门一些管钱、管物权力相对集中的岗位上的干部的交流。

在交流方向上,要重点抓好干部的横向和纵向交流。增进机关与基层的沟通、理解和工作的协调共振。让一批年轻干部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成长,培养他们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特别是加强向偏远乡镇交流,将发展快的乡镇经验传授到较差的乡镇,以达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带动差的乡镇经济快速增长,促进平衡发展。

在交流属性上,要重点抓好回避交流和换岗交流。这种交流可以使干部尽快摆脱各种复杂关系的干扰,放开手脚大胆工作,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得到更多的、比较全面的锻炼。

4、全面清理,规范手续,严格控制区直机关借调乡镇工作人员。区直机关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既占原单位编制,又占岗位,削弱了乡镇工作能力,给乡镇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压力。并且被借调的人员大多是乡镇工作扎实、能独挡一面、年轻的骨干。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借调人员清理工作,对借调人员进行分类分析,对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由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办理手续,进一步完善干部借调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对借调人员的考核管理。

公开、透明发放,提高干部的积极性,鼓励一般干部到边远乡镇工作。对少数家庭、身体等方面确有实际困难的干部,根据工作表现和干部培养需要又必须交流的,应考虑尽量就近交流,并对其家庭生活等实际困难给予关心和照顾,以便其安心工作。

8、严肃纪律,严格要求,确保乡镇干部交流调整落到实处。

干部交流调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组织工作。在干部交流调整调配过程中,各级党组织都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每个层次、每个环节都要做到“集体讨论,会议决定”,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不能搞本位主义。交流调整方案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并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交流决定的要给予免职或降职处分。确保干部交流调整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使我区干部交流工作更好地服务和服从于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六

**县地处**处,距自治区首府**公里。全县区域面积**平方公里,下辖*镇*乡,*个村委会*个社区居委会,人口*万人,其中农牧民*人,劳动力*人。近年来,为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县民政局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软、硬件建设,完善管理工作机制,理顺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实现了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20xx年上半年共办理结离婚登记*对,其中农牧民*对,占19.6%,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一)农牧区中“闪婚”现象较以往有增多趋势。其特点表现为“三快”即认识快、同居快、分手快。青年农牧民大部分是在各种聚会上认识后,到男方家暂时同居,有的是外出打工认识后同居,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领取结婚证,因这种同居关系缺乏起码的婚姻基础,维持不了多长时间便分道扬镳,有的女方还在同居期间怀孕,无颜回家,在社会上流浪。

(三)婚姻登记中存在“两多”现象。即草率结婚、离婚的多;遗失婚姻证件,要求重新出证的多。

(四)农牧民群众普遍认为由县级婚姻登记机构统一登记管理所辖区域的模式,既增加农牧民群众的婚姻登记成本,又带来不便。认为采用分散登记,定时上报,定期检查,集中管理的方式比较恰当。

(五)婚姻登记机关、计划生育和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缺乏协调性。

(一)积极动员民政、妇联、卫生、司法及村委会全方位、多渠道继续加大对“一法一规定”的宣传力度,特别要针对偏远农牧区,把禁止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禁止第三者插足、未成年人私奔,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办理婚登记手续同居等作为宣传重点,尤其要将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今后的生活带来的诸如落户难、子女入学难、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等一系列连锁问题和对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到位,逐步引导各族基层农牧群众树立健康、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理念。

(二)进一步牢固树立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宗旨,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本着便民的原则,将办理婚姻登记权力下放至乡镇,以方便农牧民群众就近进行婚姻登记。

(三)进一步组织协调好民政、户籍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在办理结婚证、身份证等方方面面形成统一的,环环相扣,密切衔接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在统一协调中运作。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七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进行帮助和继续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各界解决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各项帮教措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镇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为了更好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镇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各社区、居委会以及*牧场都成立了帮教小组。截止今年上半年,*镇共有安置帮教对象*人,*人接受帮教,*人脱管,*人重新犯罪。已解除帮教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现帮教对象共有*人生活困难。

总起来看,随着*镇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安置帮教工作方式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进步。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各居委会与当地派出所衔接不好,居委会的帮教工作很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安置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基本上自谋职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还有待落实。

(三)在帮教方面,尽管各社区、居委会的帮教小组成员已经尽了很大努力,但对其帮教对象做到“三包”“五清楚”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

(四)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档案资料不足、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刑释解教人员中流动人口的管理还存在死角,刑释解教人员脱管*人中,有*人去向不明,其中*人是流动人口。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历史上,我们的行政机关重管理轻服务,对刑释解教人员重点针对其重新犯罪后的处罚力度,而在工作上往往忽视对其思想生活上的帮教,预防和减少其重新犯罪的动因。

第二,*镇的基层司法所刚刚建立,许多工作还需进一步开展提高。过去司法助理员都是兼职人员,对司法工作存在着业务上不是很熟悉,其本身工作又很繁忙,往往对安置帮教工作做得不是很细,历史上欠帐较多。

第三,*镇经济发展还相对滞后,现阶段就业压力很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更加困难。由于经费有限,司法所办公条件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待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统一协调好安置帮教工作。只有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才能统一协调好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社区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与民政部门协调好,落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

(二)认真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所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实施机关,把司法所建设抓好,才能通过司法所具体实施好安置帮教工作。

(三)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大安置帮教工作的培训力度。相关工作人员对安置帮教工作从思想认识上重视起来,才能保证开展好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置率和帮教率。现阶段,我镇经济情况,很难做好,由政府直接安排安置工作。可考虑给予一定优惠条件,鼓励私营企业,农牧场主雇佣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八

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着实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而乡镇机构改革又是最关键的一步。底xx市完成了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全市乡镇街道区划调整后,又顺利完成了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目前,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效果怎样?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还存在哪些问题和矛盾?我们最近到全市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与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干部和事业站所负责人共200余人座谈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有了一些了解和认识。

我市现共有1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38个行政村,32个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机关行政编制为249名,后勤事业编制18名,财政所行政编制51名,编制合计318名,实有人数376名。乡镇街道“七所八站”事业单位共有120个(不含学校、卫生院和国土建设站),事业编制共347名,实有人数为346名。自以来,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后机构设置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有:

(一)机构精简到位,机构设置规范。全市乡镇街道在近年的机构改革和调整中,由的18个乡镇街道机构,减为现在的15个乡镇街道机构,精简17%;内设机构由126个减少为现在的83个,精简了34.1%;每个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除财政所、中小学和卫生院以外)由原来的10个减为8个,精简了20%。在机构改革和区划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工作中,我市按照清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把职能重复、交叉或相近的机构合并,提高了工作效率。如将乡镇事业单位的农技、水利等站合并为农业水利服务站。初步实现了精简、高效、规范的目标。

(二)人员编制压缩,人员结构优化。乡镇街道机关行政编制由327名减为249名,减少65名,编制压缩了23.9%;乡镇街道事业机构编制由566名减为347名,减少219名,编制压缩了38.7%。全市乡镇街道领导职数的配备,按照三类乡镇不超过9名、四类乡镇不超过7名的标准进行配置。15个乡镇街道共精简领导职数17名,精简14.8%。与此同时,乡镇街道干部在年龄、文化、专业等方面初步得到了优化组合,人员结构比较合理。

(三)政府职能转变,关系初步理顺。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主管”的原则,界定了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职能分工,强化了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初步理顺了市直主管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管理体制的关系。确定各乡镇站所共设8个,各街道站所共设8个。其中农业水利服务站、动物防疫站、农村合作经济与统计管理站、文化体育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所等5个站所的人、财、物权均放到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市直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依法监督。乡镇街道林业管理站、国土建设管理站、广播电视服务站则实行市、乡镇街道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自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完成乡镇街道区划调整后机构设置工作以来,尽管取得了以上的成效,但随着政府职能不断转化、市直一些部门职权重新回收和免征农业税等情况的变化,我市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矛盾,主要是:

(一)乡镇机构职能承担过多与职权过小的矛盾。在管理农村公共事务时,乡镇机构承担了过多的职能。过去,要粮、要钱、要命(计生)被看作是乡镇机构的中心工作,通过多年的改革与努力,这些职能已经减弱,但乡村社会的许多公共事务还压在乡镇机构头上。维持乡村社会治安,发展乡村基础设施,调节民间纠纷,发展各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和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农业生产,推动农村政治活动等等,都是乡镇机构躲不开的任务。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票否决”和“帽子工程”也越来越多。如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交通整治、国土执法、城建规划等工作。然而,乡镇机构却没有相对应的职权或职权过小,工作难度相当大。如修通了乡村公路后,交通安全出了问题的“板子”是打在乡镇的,而乡镇机构都没有道路交通的执法权,对于车辆超载、人货混装等问题的处理,只能说服教育,没有行政制止手段。村民的车辆即使在国道上或市区街道出了交通安全问题,帐也算在乡镇,有的乡镇就是这样被亮黄牌和“一票否决”的。这些情况使乡镇十分压头。一些乡镇的党政一把手把乡镇机构这种状况,概括为“职责比天大,权利比针小”。

构或专职人员,是上级领导考虑资金拨付的重要原因。签于这种情形,乡镇机构为了扩大资金来源,维持机构运转,不得不“建庙招和尚”。如乡镇机构改革后,各乡镇机关只设一个综合性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而实际上,各乡镇机关为了应对上级各部门的工作和利于资金的争取与拨付,一般还另设农业组、综治组、计生组、财税组等,人员不够,还得从“七所八站”长期抽人,与乡镇机关干部捆绑在一起。尽管如此,工作经费或项目资金也难以按正常标准和时间内得到拨付。因此,不少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说:“乡镇做为一级政府,却没有一级财政。所以,经费、资金问题成了乡镇的头等问题。每年我们至少有一半的精力要花在找钱上面。不然,就很难正常运行”。在针对乡镇街道的273份调查问卷中,有69.5%的乡镇街道机构人员包括乡镇党政干部认为,目前乡镇街道机构运转上突出问题是:财政投入不足,经费渠道不畅,乡镇街道负债较重。据调查统计,截止底,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债务总额为2547.64万元。其中,工程道路欠款267万元,银行借款631万元,单位和个人借款80万元,欠市财政周转金580.64万元,欠市财政资金447万元,其他欠帐542万元。这些债务中,有因上级下达的建设达标的硬任务而形成的债务;有各乡镇街道在经济发展中因历史遗留而形成的债务;也有自身管理不善、控制不严、超越自身财力乱贷乱借乱花钱而形成的债务。由于负债较重,财力薄弱,各乡镇运转十分艰难。以丹青镇为例,市财政除工资外全年拨付相关经费38万元,而全年除工资外的日常办公、计育、接待、中心工作及乡、村干部福利等必须开支共计75万元,缺口达37万元。其他乡镇年均缺口资金也在30万元左右。因此,乡镇主要领导通常要花费1/3以上的精力筹措资金,加之每年还要花费大量精力应付各种检查、评比和会议,导致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履行职能。

(三)市直主管部门与乡镇街道责、权、利的矛盾。我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和机构调整后,初步理顺了市直主管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管理体系的关系。将农业水利服务、动物防疫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管理、文化体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5个站的人、财、物、事权均放到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乡镇林业管理站和国土建设管理站则实行市、乡镇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模式。后,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的5个站中,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动物防疫站的人、财、物权先后实际收归市直业务部门;乡镇广播电视的财权、物权也在市广电局系统资产重组的改革中划归广电网络公司。还有乡镇派出所等实行“条条管理”,仅把事权放在乡镇。由于责、权、利不能统一以及人、财、物、事权的剥离,使乡镇街道在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方面处境尴尬:

一是想要的人调不进来,调进的人又对不上口;

二是仅事权放在乡镇街道,实际工作中要钱没钱,要人没人,多是乡镇街道自己临时调配。所以乡镇机关人手十分紧,只得打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主意,把他们一起纳入干部统一管理。

三是人员管理难到位,工作推进力度小。如退耕还林是许多乡镇的一项重要工作,具体应由乡镇林业管理服务站推进,但林管站是以市管理为主的机构,其人员也不由乡镇直接管理。由于责任落在乡镇政府身上,所以这项工作从头到尾,都是乡镇政府组织干部直接具体抓落实。又如遏制和减少农民占用田地修建房屋的行为,是乡镇国土建管站的一项重要职责。但责任实际也同样落在乡镇政府身上。对这种“以条为主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乡镇很难管理和调遣。一些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无奈的说:“有利、有权的上收了,包袱甩给乡镇背,人权、财权、物权收回去了,事情和责任却留给了我们”。

(四)乡镇机构满编与“政策性超编”的矛盾。“严格控编,空编进人”是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市在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是卓有成效的。无论是乡镇机关行政编制,还是乡镇事业机构的事业编制,总体上都是按编进人和异动,没有超编现象。然而,一些原允许设有“金库”的乡镇,因有自己的财政,在人员异动特别是在安排复退军人等“政策性超编”问题上比较有弹性。起我市取消了“金库”乡镇,这部分“政策性超编人员”因一时纳不进市财政,已成为原“金库”乡镇的严重负担,也给乡镇街道撤并后带来了比较严重的遗留问题。

(五)乡镇干部与市直部门干部待遇不均的矛盾。乡镇工作量多,任务繁重,条件大多艰苦,作为与市直部门干部同吃“财政一锅饭”的乡镇干部,理应享有同等的待遇。但由于种种原因,一是乡镇干部没能象市直部门干部那样享受住房政策待遇。在住房问题上,乡镇干部不仅连续3次错过相关优惠政策(房改房、货币化房改、集资建房),而且没有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政策。对此,基层干部意见很大,许多人“奋斗一辈子,老了无房子”。据对全市14个乡镇街道的586名干部职工的调查统计,共有278人无房,无房率高达47.4%。二是养老保险金欠交严重。由于历史原因,所有乡镇均存在欠交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问题,导致他们不能顺利办理退休手续及退休生活无保障。据统计,全市各乡镇共有99人欠交养老金182万元,滞纳金559.8万元。三是提拔交流机制不活,工作积极性不高。通过调查走访,乡镇街道干部普遍反映事业上“出路少、希望小”,政治前途渺茫。一方面,乡镇街道干部年轻时苦干几年指望得到组织提拔。另一方面,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由市直单位选拔下派比例过高,如全市15个乡镇办事处现任30位党政一把手中,从市直单位选拔下派的24人,占80%,让一些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优秀青年干部失去成长机会,也不同程度地影响这些干部工作积极性。乡镇干部还普遍认为目前的干部交流机制不活。首先是纵向交流有限。对大多数基层干部而言进城希望不大,除换届时有极少数人调入市直部门外,大部分人一辈子工作在乡镇,其次是横向交流机会少。突出表现在经济条件差和边远乡镇干部难以交流到经济条件好或城郊乡镇。特别是编制已下放到乡镇的七所八站干部的交流几乎为零。据对14个乡镇街道(镇溪街道办事处除外)586人的调查中,内未交流的244人,占41.6%。未交流的263人,占44.9%。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不管是理顺条块及行政层级之间关系,还是划分财权、物权、人权、事权,或是界定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或是解决乡镇基层干部待遇,都应坚持这一原则。如市直部门将一些职能、事权下划到乡镇机构时,还应适度下放财权、物权和人权,让人、财、物、事权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管理的乡镇街道事业机构,其人员和业务经费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的考核、调配、晋升要充分听取服务区域乡镇街道的意见;所在乡镇街道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事业站所人员的管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强化对乡镇街道事业站所的管理和指导。这样才能确保乡镇街道机构有效运转和乡镇街道干部积极性的充分发挥。

(二)合理设置乡镇街道机构,人员编制“弱减强增”,在编制总额内适度调整。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扩大乡镇街道事业机构的规模。比如按行业跨乡镇街道设置区域性的中心机构,或是在整合现有乡镇街道事业机构的基础上,按相近专业综合设置有关事业机构。对于职能弱化的机构,在撤并同时可以考虑减少编制。如当前和今后乡镇财政所人员编制平均每乡镇2—3名就能正常运转,过来的情况是每个乡镇平均4—5名,多的超过7名。现在完全可以减少,将编制人员调剂到需要加强的机构中去;乡镇计划生育办机构和人员可与乡镇卫生院合并,乡镇卫生院加挂计划生育办牌子。农业技术推广、安全生产监督、矛盾纠纷调解这类实际不断强化的职能,可以考虑适度增加编制。

(三)建立科学的公共财政制度。任何财政资金的使用方案,必须由相应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减少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对资金使用的自由裁量权。通过这样的制度,减少乡镇为争取资金而发生的“跑部钱进”的现象,增大乡镇机构在使用资金上的自主权,让乡镇领导干部将主要精力用在履行职能上。就目前来讲,一是逐步加大对乡镇街道转移支付力度。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合理测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工作正常运转等基本财政支出需要,市财政要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逐步加大对乡镇街道的投入,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合理界定乡镇街道财政支出责任,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对于上级政府委托乡镇街道承办的事务,要对口安排足额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共同受益的项目或事务,要充分考虑乡镇街道财政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资金负担比例,不能把压力都推给基层;财政预算方面,在乡镇街道工作运转支出需要没有保证的情况下,财政资金对其他领域的投入要适度调减,更不能挪用于其他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加强收支管理,分类扶持,逐步消化债务。要强化乡镇街道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政府一支笔、财政一本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浪费和损失;要政府根据各乡镇街道的欠债情况和还债能力,本着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每年安排适当资金专门用于乡镇街道还债,同时,建立还债奖励机制,鼓励乡镇街道筹资还债。

(四)通过积极发育农村民间组织,简化乡镇机构职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是乡镇机构的主要职能,在农村税费改革不断深入,免征农业税的今天,这些职能更加突出。如果注重积极发育农村民间组织,包括农民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由这些组织承担一部分公共管理工作,甚至一些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经营,也可以完全依靠农民自己的组织来实现。有了这些民间组织的介入,乡镇机构的职能就可以大大简化,其工作人员也可以大大减少。现在一些发达地区就是大量依靠民间组织来处理农村公共事务的,很值得借鉴。

(五)严格控制编制,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注重人员交流。对于乡镇机构编制管理,要始终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编,把好关口。乡镇街道机构全面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其人员异动,包括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调任,都在编制数和领导职数内进行,做到空编进人,满编不办进编手续。要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注重乡镇机构人员的岗位交流、异地交流,特别是要为乡镇一般干部和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提供交流的环境和机会,以利于他们的成长和锻炼提高。要让乡镇干部享有市直部门干部同等的待遇,切实解决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的后顾之忧。

乡镇的设调研报告篇九

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县人大会的指导下,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有所探索,有所规范、有所作为,有所进取,有所形象,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保证。

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

1、机构健全、领导重视。全县共有七个建制乡镇。高亭、东沙、岱西、岱东、长涂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联络员各一名;衢山镇、秀山乡设专职主席、副主席、联络员各一名。今年四位乡镇人大联络员调配了大学生公务员,二位联络员兼任政府办副主任。这样的配备,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总体来说比较重视,每年都听取人大工作的汇报,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帮助人大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书记办公会、党委会、镇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都请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列席。

2、乡镇党委研究人大工作。乡镇党委要将人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大多乡镇党委每年都有几次听取或专题研究乡镇人大工作。人大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2—4次,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涉及有关重大问题时能及时向党委报告,需要党委统筹协调的,也得到了党委的支持,基本能保证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经费得到保障、办公条件不断改善。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一般采用报帐制。目前,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都配备了专用电脑,为日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有的乡镇按照“目标同一,工作同向,奖惩一致”原则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分工负责制,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监督与服务并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我县经济比较落后,xx年全县生产总值才27亿元,县级财政收入1亿元。自从县委号召跨越式发展和“四个岱山”建设以来,各乡镇人大把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维护稳定、创建和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大事来抓,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建设的最佳契合点。

一是各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实行监督的基本做法:

1、召开主席团会议,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重点对政府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实事工程、民生问题等重要事项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促进了政府有序、高效运作。

2、督促政府抓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建立会议办理、现场办理、评估办理等制度,大多乡镇采用答复时面商和办结前面商的“二次面商程序”,使代表建议满意率和办理解决率逐年提高。

3、组织各种层次的视察活动。突出重点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生态绿化、转产转业、生产安全、农贸市场等方面开展视察。选择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对政府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承诺服务的监督有针对性。如岱西镇人大把盐业享受柴油价补贴问题以建议形式,通过代表提交到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上;还把盐业盐民生产问题的调查报告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盐业局后,引起省里对盐区生产建设的重视、达到原盐价格提高的效果。

二是各乡镇人大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主要体现:

1、切实履行职责,审议、决定乡镇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重大事项,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顺利进行。扩大知政知情渠道,积极采取“政府实事工程,大家提、大家议”的活动,并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为地方发展进言献策。

2、服务中心工作,始终与党委同心同调。主动推进政府工作,做好维稳工作:如衢山镇人大在鼠浪湖岛整体搬迁中做了大量工作;长涂镇人大在金海湾大型工程建设中,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秀山乡人大在常石集团和惠生集团落户中负责民生协调工作;高亭、东沙、岱西镇人大做好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等。

3、鼓励人大代表招商引资起作用、帮困扶贫献爱心、经济发展作贡献。据近二年初步统计:各级人大代表在县乡两级招商引资工作中受表彰达20多名;有80%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建立帮困结对户;在全县重点骨干企业老总中人大代表占50%以上;在“创业创新”评选全县十大人物中人大代表占6名;在县第三届专业拨尖技术人才和优秀实用人才榜上人大代表占10名。

4、协助企业转型升级。各乡镇人大经常组织企业代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企业学习考察,仅去年长涂镇组织代表到上海、南通等地和企业考察;衢山镇组织代表到舟山的金塘、六横船舶企业考察,东沙镇组织代表到宁波北仑港物流企业考察等,为本地企业代表借鉴创业创新经验提供平台。可以说,这几年引进全县港口企业落户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各乡镇人大及其代表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到20xx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84.2亿元,财政总收入7.5亿元。

(三)民主法制意识加强,依法治县治乡工作逐步推进乡镇人大在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治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卫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普法工作的落实。

2、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督促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各乡镇人大多次牵头举办《生产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讲座,并开展对执法部门督查。

3、有效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乡镇人大着力对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渔业生产安全、教育卫生、农民负担、职工维权等方面要求有关部门述职、组织代表评议,如去年衢山镇人大对设立不久的交通、建设、渔业分局提出了14条整改意见、各分局有了压力,就产生动力,促使工作有很大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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