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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 关于索道的论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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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 关于索道的论文(七篇)
2023-01-03 16:24:54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一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

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

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

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二

订立合同双方: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1.站台票:每张1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5元,其他每张1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2元,2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5元。

5.货签费:每个0.25元;安全标签费:每个0.2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5元;装车后,每票次10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5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2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2元,每件重量以20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500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500千米时,每增加500千米增加一日,不足500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精选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三

同志们:

一、提高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最为宝贵的。做好客运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构建和谐、平安,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基础、是根本。从我县客运工作的现状来看,县交通局在公安交警、安监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客运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客运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百姓出行更加便捷安全,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群众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群众的要求明显提高,再加上我县目前客货运市场、车辆维修行业和车辆检测行业监管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及部分道路路面较差、安保设施不够完善的现状,决定着我们必须增强工作责任感,把握新形势,理清新思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客运安全。

二、排除安全隐患,夯实群众安全出行的基础。

一切事故都是长期安全隐患与偶发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从涉及客运安全的源头抓起,从每一项工作的细节抓起,全面推进客运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大家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车辆安全。县交通局要加大对车辆维修、检测行业的监管,及时调整管理思路,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病、危”车辆上路,确保车辆有良好的技术状况投入营运。县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要严格日常监管,坚持从严管理,同时,要加大巡查力度,密切关注途经我县的外地危化车辆,加强教育、检查,确保安全。

二是客运秩序。县交通局要在县公安交警、安监等单位的配合下,严格依法办事,强化依法行政,督促各营运企业切实按招标文件执行,并加强车站管理,确保客运市场安全有序,确保群众安全方便出行。县公安交警要加大路面巡查,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客运车辆司乘人员的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农村线路“空白点”。要坚持堵疏结合,因地制宜,重点探索对不具备客运许可条件而实际上日常搭载人员较多、行驶频繁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监管办法,加大监管力度,尽快改变“以许可代管理”、“未许可就不管理”的现象。要在20xx年春节前完成有关试点工作,根据路面状况选择安全、经济、实用性客车,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方便山区群众的出行。

四是路面安全。要抽调高素质工作人员,投入到一线工作上,加大道路巡查力度。尤其是在天气条件恶劣等特殊时期,更要扩大巡查范围,增加巡查密度。发现塌方、危化运输物掉落等紧急情况时,要迅速沟通信息,及时设立警示标志标牌等,并积极组织各种力量进行抢修、疏通等,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是事故黑点。对省市确定的事故黑点,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尤其是车辆驾驶人员及时掌握信息,要采取设立安全标志、完善安保设施等有效措施,把各事故黑点整治到位,确保行车安全。

六是渡口安全。虽然我县的渡口不是很多,但一定要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加强对渡船的安全检测,加强渡口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渡工持证上岗,决不能因为汛期结束了而放松了对渡口的管理,决不能因为责任书签定了而放松了对渡口的监管,要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有效的措施确保我县渡口的安全运营。

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县客运安全有序。

县交通局等单位要制定完善北京奥运会期间客运安全工作方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以春运的要求来抓好特殊时期的客运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具体来说:

一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谁负责、对什么负责、怎样负责。有了制度,采取可行有效的措施来落实,才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和根本保证,也是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最终目的。各有关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制落实到位,形成以制度管理安全生产、以制度管理工作人员的良好局面。特别是要强化各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后果的,不仅要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要严格车辆准入制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客货车要坚决清除出运输市场,禁止参加营运;对不按规定进行维护、车容车貌差、设备设施不全的车辆,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同时,要加强对客货车辆维修、检测企业的监管,确保维修、检测企业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车辆维修质量,提高车辆检测的技术含量。

三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要充分考虑、估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坚持下移工作重心、前移工作关卡,增加一线监管、工作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要增强服务意识,坚持融管理、监督与服务为一体,切实维护群众及企业的合法权益,力所能及帮客运企业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四要强化教育和考核工作。要认真对照招标文件,严格对各客运企业进行工作考核,并督促各客运企业切实按招标文件执行,使各企业切实做好提高车辆营运班次密度、消除营运线路“空白点”等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方便出行。

精选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四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客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旅客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乘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旅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

2.要求承运人提供与车票等级相应的服务并保障其施行安全;

3.因承运人过错发生身体损害或物品损失时,有权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义务:1.支付运输费用;

2.遵守国家法令和运输规章制度,听从铁路车站、列车工作人员的引导,按照车站的引导标志进、出站;

3.爱护铁路设备、设施,维护公共秩序和运输安全。

二、承运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按照公告的标准收取客票价款和行李、包裹的运费等有关的费用;

2.按照有关规定查验旅客客票和检查限运物品及危险品;

3.对于托运的旅客行李,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的,有权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义务:1.按照约定向旅客提供运送工具,并保证旅客于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座别搭乘列车和按时到达目的地;

2.为旅客提供必要的方便。在运送途中,承运人有义务为旅客提供必要的设施和生活服务;

3.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4.将旅客托运的行李,包裹安全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

第五条 车票

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同时也是旅客加入铁路运输伤害强制保险的凭证。旅客应当根据自己施行的需要买票。

车票分为两种:

1.客票:包括软座、硬座。

2.附加票:包括加快票(特别加快、普通加快)、卧铺票(高级软卧、软卧、包房硬卧、硬卧)、空调整票。

车票票面主要应当载明:

1. 发站和到站站名;2.座别、卧别;3.路径;4.票价;5.车次;6.乘车日期;7.有效期。

第六条 儿童票

身高1.1至1.4米的儿童乘车时,应随同成人购买座别相同的半价客票、加快票及相应空调票(简称儿童票)。儿童票的座别应与成人票相同,其到站不得远于成人车票的到站。超过1.4米的儿童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以免费携带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一名。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单独使用卧铺时,应购买全价卧铺票,有空调时还应购买半价空调票。

第七条 加快票

旅客购买加快票,必须有软座和硬座客票。发售加快票的到站,必须是所乘快车或特别快车的停车站。发售需要在中转换车的加快票的中转站还必须是有相同等级快车始发的车站。

第八条 卧铺票

旅客购买卧铺票,必须有软座或硬座客票。乘坐快车时还应有加快票。卧铺票必须和客票的到站、座别相同。但中转换车的旅客,卧铺票只发售到换车站。买卧铺票的旅客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应在买票时向车站说明。

持卧铺票的旅客,提前乘坐其它列车到中途站时,应另一方面行购买发站至中途站的车票。

如在列车开车1小时后卧铺仍无人使用时,列车长可将该铺加行出售。持票旅客再来卧铺时,应要求安排同等席别的其他铺位,没有空位时,应编制客运记录交送旅客,到站退还卧铺票价,核收退票费。

为了维护卧车的正常秩序,每个卧票只能由持票本人使用。成人带儿童或两个儿童可共用一个卧铺。

第九条 站台票

进站接送旅客的人应购买站台票。站台票当日使用一次有效。随同大人进站身高不够1.1米的儿童及特殊情况经车站同意进站的人员,可不买站台票。未经车站同意无站台票进站时,加倍补收站台票款。

第十条 伤残军人半价票

现役革命伤残军人,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役革命伤残军人,凭省、市、自治区民政部签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

第十一条 学生减价票

正规院校(不包括各为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和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城市,自费回家或返校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特证”的学生证和小学校的书面证明,每年可买四次从院校到家或从家到院校包在地车站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

学生从实习地点回家,或从家去实习地点,凭附有“减价优待证”的凭证和院校的书面证明,可购买学生票。

应届毕业生从院校回家,凭院校的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新生入学凭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华侨、港澳学生如回家时,车票购买至边境车站,如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购买学生票。

下列情况均不能购买学生票:

1.学生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退学、休学、复学、转学时;

3.学生从学校到家或从家回学校时。

第十二条 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车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

2.在购票地退还联程票和往返票时,必须于折返地或换乘地的列车开车前5天办理。在折返地或换乘地退还未使用部分车票时,按本条第(1)项办理。

3.旅客开始施行后不能退票。如因伤、病不能继续施行时,经站、车证实可退还已收票价同已乘区间的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计算;同行人同样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 站台票售出不退。

由于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价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十三条 乘车条件

1.旅客应按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座别和铺别上车,并在票面规定有效期内到达到站。

2.旅客如在车票票面指定的乘车日期、车次于中途车站上车时,未乘区间的车票票价不退。旅客可在中途停车站下车(市效票除外),也可在车票有效期间内恢复施行但中途下车后,卧铺票即失效。

3.旅客在乘车途中,车票的有效期终了,要求继续乘车时,应在有效期终了站最近前方停车站起,另行补票,核收手续费。定期票可按有效使用至到站。

第十四条 车票签证

旅客如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车次乘车时,在不延长客票、加快票有效期间和列车有能力的条件下,可办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车手续。办理改晚乘车签证手续时,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往返票、卧铺票不办理改签。

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票费等。

旅客在中转下车和中途下车恢复旅行时,都应先行到车站办理签证手续。

第十五条 变更路径

旅客在车站和列车内可要求变更一次路径,但须在车票有效期间内能够到达到站时方可办理。办理时收回原票,换发代用票,原票价低于变径后的票价时,应补收新旧径路里程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原票价高于或相等于变便的径路票价时,持原票乘车有效,差额部份(包括列车等级不符的差额)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变更座别和铺别

旅客要求变更座别、铺别时,由票价高的变更为标价低的不办理。由票价低的变更票价高的,应换发代用票,补收变更区间的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

第十七条 越站乘车

旅客在车票到站前要求越过到站继续乘车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列车应予以办理。核收越站区间的票价和手续费。办理时换发代用标。不足起码里程时,按起码里程计算。遇到下列情况不能办理越站。

1.列车严重超员;

2.乘坐卧铺的旅客买的是给中途预留的卧铺;

3.乘坐的回转车,途中需要甩车。

第十八条 检票、验票和收票

为了维护秩序,保证旅客安全,旅客购票上车时,必须经指定的检票口进站。车站对进站人员持用的车票、站台票经确认后打票验标记。对出站人员的车票、站台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中途下车和换车旅客的车票不加剪也不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卡片式车票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撕交给旅客;计算机票、代用票、区段票应撕角后交给旅客。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出站人员的站台票应将其副券撕下。

在列车上或到站发现未经车站剪口和应答而未签证的车票应补剪、补签,并核收手续费。但对已使用到站的车票不再补剪、补签。乘坐卧铺车旅客的车票,由列车员代为保管并发给卧铺证,下车前交换。对于持用减价票和铁路签发的各种乘车证的旅客,检票时应对照减价凭证和规定的相应证件。

第十九条 丢失车票处理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应另行买票。在乘车中丢失车票,应从发现丢失车票的车站(如不能判明丢失站时,从列车站发站起)补收票款,核收手续费。

第二十条 不符合乘车条件的处理

对于下列不符合乘车的旅客,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外,还必须加收应补票50%的票款。

1.旅客无票或持有失效车票乘车时,应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从列车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每次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后20分钟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坐区间的票款差额。

5.旅客使用半价票没有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补收全价票价与半价差额。

第二十一条 杂费

1.站台票:每张__________元。

2.手续费:列车上补卧铺每人每张__________元,其他每张__________元。同时发生时,按最高标准收一次手续费。

3.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__________元(不足_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元计算)核收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以下的票价不退。

4.送票费:送到旅客所在地每人次__________元。

5.货签费:每个__________元;安全标签费:每个__________元。

6.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装车前,每票次__________元;装车后,每票次__________元。

7.行李、包裹查询费:当行李、包裹交付后,旅客或收货人还要求查询时,每票次__________元。

8.行李、包裹保管费: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每日每件__________元。如超过每件规定重量时,按其超重倍数增收。

9.携带品暂存费:每件__________元,每件重量以__________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10.携带品携运费:从站台搬运到广场停车地点(由火车、汽车搬上、搬下车时,每搬一次另计一次搬运作业),每件次__________元,每件重量以__________千克为限,超重时按其倍数增收。

第二十二条 车票有效期间的计算和延长

1.客票的有效期间按乘车里程计算:__________千米以内为二日,超过__________千米时,每增加__________千米增加一日,不足__________千米的尾数也按一日计算。

2.卧铺票按指定的乘车日期和车次有效,其他附加票随同原票使用有效。

3.各种客票和加快票的有效期间,从指定乘车日起至有效期间最后一日的24点止计算。

4.改签后的客票提前乘车时,有效期间从实际乘车日起计算;改晚乘车时,按原票指定乘车日起算。

遇有下列情况,四站可延长车票的有效期:

1.因旅客满员、晚点、停运等原因,使旅客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不能到达到站时,车站可视实际需要延长车票的有效期,延长日数从车票的有效日期终了的次日起计算。

2.旅客因病,在客票有效期间内出具医疗单位证明或经车站证实时,可按医疗日数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能超过10天。卧铺票不办理延长,可办理退票手续;同行人同样办理。

第二十三条 车票票价的计算方法

1.车票票价根据发、到站间的运价里程,按旅客票价表计算。棚车代用客车时,客票票价按硬座票半价计算。棚车小孩客票票价按棚车客票半价计算。棚车加快票按普通加快票计算。

2.享受减价优待的学生、伤残军人乘坐市郊、棚车小孩客票票价半价计算,不再减价。

3.计算旅客票价、行李包裹起码里程为:客票按20千米;包裹100千米。

第二十四条 旅客携带品范围及超过范围的处理

1.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特殊区段另有规定者除外);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携带品的长度和休积要适合于放在行李架上或座位下边,并不妨碍其他旅客坐和通行。携带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的总和),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2.凡是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爆炸、易烯、自然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等),国家限制运输物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动物以及损坏和污染车辆的物品(如:鸡、鸭、鹅、狗、猪、猴、猫、蛇),都不能带入车内。但在保证安全和卫生的条件下,可携带下列物品:

(1)安全火柴20小盒,气体打火机5个。

(2)不超过20亳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烫液。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民兵、公安人员和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3.对超过免费重量的物品时,其超重部分应收四类包裹运费。对不可分析的超重、超大物品,按该件全部重量补收上车站至下车站四类包裹运费,危险品交最近前方停车处理,必要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有必要就地销毁的危险品应就地销毁,使之不能为害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收危险品时,应向被没收人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五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托、承运双方各执一份

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精选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五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出租车辆的管理,维护双方的经营权益,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企业形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作方式

(一)乙方将车牌贵ju ,座位 5 座,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辆原值 万元的出租车一辆承租给乙方进行经营性营运。

(二)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按月收取租金 元,管理费500元、卫星定位监控设备维护、流量等费用 150 元,共计 元。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金 万,合同终止后甲方审查乙方有元违约,违规、违法未处理,以及事故不理赔的情况,并在扣除应抵款项后退还乙方(安全风险不计利息)。

(三)出租车燃润料、轮胎、电瓶、保养维修工料费、行车杂支、折旧、驾驶员工资(包括社保、工伤、医保等)、国家有关税费等使用费由乙方全额承担。其中车辆保险必须由公司按瓮安县出租汽车投放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保额统

一、足额投保,乙方必须于保险到期前 10 天内将当年保费交到甲方财务由甲方办理保险。

(四)乙方使用、喷涂甲方出租车标识、车身颜色 ,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损伤规程和服务标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 甲方拥有车辆产权,享有出租车经营效益以及政府下拨的出租车燃油补贴。

二、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期限:双方可根据情况协商延续本合同。

三、安全生产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及驾乘人员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及 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二)为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避免机械事故,乙方必须到甲方所属的维修厂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以保证出租车的技术状况和车身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三)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行车,如聘用副 驾驶员的,必须督促副班驾驶员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不得逼迫、指使、纵容驾驶员发生违法行车行为。

四、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都要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瓮安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文明服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拥有出租一车载广告收入等附加产值。

2、负责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制定人员、车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考核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甲方有权制止和处理乙方各种违规行为,乙方违规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及时协助办理相关劳动手续,有偿提供车辆经营所需的出租车辆车发票。

4、组织乙方进行有关业务、法规、政策等安全学习及职业道德培训。

5、负责对乙方服务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检查、考核和对违纪违章行为按甲方规定进行处理。

6、督促乙方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设施,并对出租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办理出 ,索赔等善后事宜。

8、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甲方垫付有关费用的,保险赔付后,甲方有权将保险赔款抵扣甲方垫付的费用,造成甲方车辆和其它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9、受理乘客的投诉,经查实对有责任的乙方按规定给予处理。

10、负责对乙方服务质量、行车安全、车客车貌、车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乙方对车辆的保养及维护,甲方有权对不按期进行二级维护的车辆进行强制维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甲方有权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监督,达不到运行条件或不适应出租车市场需要的车辆,甲方有权提前更新,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办理,反之,甲方终止本合同。

12、甲方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乙方正常经营,但受其它干扰,发生经营纠纷,应及时报告,属甲方职权范围内的,甲方尽快解决,如不属甲方职权范围内的,甲方报请有关予以协商解决。

13、甲方可根据市场或国家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合理调整合作方式,投入车型,乙方应主动配合。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及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自觉履行安全职责,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在每月 5 日前足额交清当月管理费,在保险到期前10日内交清下一年度车辆保险费,逾期交纳的承担违约责任,车辆保险脱保的一律不准运行。

3、要求甲方有偿提供营运所需的乘车发票。

4、必须积极参加并服从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甲方的各项任务(如“整脏治乱”、社会公益活动、指令性运输任务等)。完成行业管理部门和甲方开展的质量信誉考核等活动。

5、及时协助甲方办理车辆营运手续,禁止私自将出租车交由他人驾驶。乙方需临时请驾驶员代班,必须经甲方审核、培训、考试合格,办理代班手续后方能上岗。代班驾驶员的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代班驾驶员在营运中违法违规和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严禁擅自将出租车转到其他公司(含自行组建的出租车公司),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7、乙方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的所有设备,设施齐全有效,搞好日常保养维护,严禁私自改变车辆装置结构,严禁车辆带病营运或发生标志脱落残缺现象。

8、乙方必须按国家和甲方的规定,按期对车辆年检(审)和维护,因逾期未按规定年检(审)和维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9、为确保行车安全,出租车必须按时维护、月检,并按规定每三个节度强制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车辆二级维护与维修必须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工时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在外维修,或不按规定维护及修理,发生机械故障或因自购配件发生意外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予办理相关索赔事宜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停车地点必须安全可靠,发生被盗或火灾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优质服务指标。

(1)车容车貌。头座套每周必须清洗更换一次(特殊情况头座套被污损的,乙方必须立即更换)。保持车内清洁无积尘、无异味、前后挡风玻璃下不堆放杂物、轮胎无积泥、漆身完好光亮。

(2)遵守出租公司服务承诺,文明驾驶,礼貌待客,行车途中不抽烟、不拨打或接听手机、不吃零食、着装整洁。

(3)经营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载、不拼客。经营中确保计价器、卫生定位监控器的使用正常,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修复或更换后方可营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安全生产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甲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好事故的善后事宜:发生交通事故不经公安部门勘验处理,造成后果一律由有责任的乙方负责;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后所欠的差额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受理经济损失的,甲方对乙方有追偿的权利。

(2)、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无故不到者按甲方规定处罚。

(3)、乙方按规定配备灭火设备、三角木、安全锤、防滑链的监督和检查。

13、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如因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或出现各种营运纠纷、困难等,有意见或建议,应直接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化解矛盾,依法解决应办理的事情,对无理的诉求,应自行化解,不得违反《信访条例》的规定聚众上访、闹访,不得发生堵车、罢运等妨碍运输秩序的行为。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的变更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均不得无故随意解除或擅自变更合同条款,遇国家税、费等政策调整时,甲、乙双方可按税费调整的幅度提出另行《补充协议》进行调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

(2)非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乙方在经营中的质量信誉考核达不到标准;

(5)发生一次较大交通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6)违反《信访条例》,参与擅自停运、罢运、聚众闹事、集访、群访、堵车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不听劝阻继续参与的;

(7)发生辱骂、殴打乘客等恶性服务质量事件;

(8)、年内发生违法行车行为达三次以上(含指使、强迫本车其他驾驶员);

(9)途中甩客、宰客,损害旅客合法权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10)私自改变车辆经营性质或擅自将车转到其他公司的;

(11)其它严重违反行业管理法规和甲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乙方违反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被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采用公告或按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地址邮寄通知乙方。

4、在合同期内,乙方合同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30天前书面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处理。

六、合同终止

(一)乙方违法违规,不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终止。

(二)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延续。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双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公平合理计算相关费用,结清债权债务后,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期交清本月应交的管理费,每超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10元,超期达15日的,公司将强行中止该车营运,超过1个月仍拒不交纳所欠管理费的,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追偿期所欠费用,并通报行业管理部门与其他出租车公司计入黑名单库。

(二)因乙方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城市公共客运经营管理规定,使甲方受国家行政机关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罚的,甲方将按企业的管理规定再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其他约定

1、为贯彻国家环保政策,逐步推行车用天然气,双方服从政府的安排,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前。双方进行经济结算,结清债权债务,将车辆过户出公司,然后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自行承担其在经营活动中违法乱纪所产生的全部

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4、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条款具有约束力,如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失效,但本合同执行期间未执行完结的债务事宜然依然有效,直到债务结清。在合同履行期间,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

6、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 提出民事诉讼时,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管辖由瓮安县人民法院受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精选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六

20xx年是安全生产年,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行管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安全目标,强化安全理念,创新安全管理内容,追求安全管理效果;在加强“驾驶员、车辆”两个源头管理基础上,从基础资料管理,隐患排查入手,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重点做好春运、五一、国庆黄金周、各种专项安全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安管人员共同努力下,安全形势继续稳定好转。20xx年安全工作可以概括为坚持“一个方针”即:“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一个理念”即:安全是效益,安全是形象,安全是稳定的理念。坚持“一个原则”即:“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积极作为和应急有效”为原则;抓好“一项基础”工作即基础资料管理工作;形成“三个中心”即安全管理中心,事故预控处理中心和车辆技术管理中心。通过以上种种措施,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完成了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目标。

20xx年安全工作安排

20xx年在全体安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客运公司安全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不足的地方仍然很多。20xx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技术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在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和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使企业的技安管理工作更扎实有效,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确保企业安全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狠抓源头管理,严把制度落实。

以前,一提到源头管理,各级安全人员首先想到的就是“人、车”两个源头,通过抓人的管理,来达到车辆技术安全,运行安全。在20xx年12月29日周董事长提出“三个源头”概念后,就要求我们不断转变安全观念、创新安全观念。例如:客运公司对源头管理基本依靠各兄弟汽车站来实现,由于各站均为兼

职人员在管理,无法全身心投入到这项工作当中,可否考虑客运公司现有人员或重新在当地招聘人员进行驻站管理,从而使客运公司真正实现对“人、车”源头的管理到位,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搞好安全要紧跟不断涌现的新变化,新问题而创新观念,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来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当然,光有制度不行,还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规范制度、狠抓落实,全面构建“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晰、保障得力、监督到位”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来确保制度的落实。

二、确立全员抓,抓全员的安全观。

安全工作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乎企业兴盛衰亡,关乎干部的政治生命,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关乎经营户的身家性命,需公司上、下、经营户、驾驶员全员参与、群策群力,才能从根本上做好此项工作。因此要教育全体职工、经营户、驾驶员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不断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真正树立起抓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问责的安全观,营造“全员抓、抓全员、齐抓共管”的安全氛围。

三、加大安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安管人员和司乘人员的素质。

客运公司由于新聘人员较多,加之我本人也是从20xx年5月中旬才接触安全管理工作,所以存在业务素质普遍偏低这一缺点,只有不断通过培训、学习来吸取、掌握相关知识从而提

升自身业务素质。20xx年要进一步强化技术安全培训工作,使安管人员和司乘人员对应知、应会、应用的安管制度,法律、法规、标准、技能更加熟悉,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

四、抓好重大节日及专项安全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安全宣传工作,提前部署,严格监控,严查违章、违纪行为。尤其是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进行处罚,绝不姑息。

五、严格执行驾驶员聘用制度,严把驾驶员聘用关,所有驾驶员重新进行审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坚决予以辞退。

六、加强安全基础资料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基础记录。严格执行每月1-5日自检自查工作,检查标准采用20xx年集团公司安全检查相关标准。

七、加强gps监控力度,充分运用gps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重点监控特殊气候下车辆的运行情况和省交管局、省运管局联合出台的22时以后所有七座以上营运客车暂禁止驶入高速公路运营、23时至次日凌晨5时暂禁止营运客车驶入公路运营的规定。对于监控中发现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要按照重点监控、短信提示、电话警告、经济处罚和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监控人员上班期间做非工作分内之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客运公司20xx年11月7日安全例会之处罚规定严格执行。

八、强化机务技术工作:

1、按照规范的技术流程检验车辆,严防车辆机械事故发生。

2、严格二维制度,搞好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督管理、强制维护。

3、健全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4、进一步做好不合格车辆的清理整顿工作。

精选客运索道技术论文2简短七

20xx年第一季度,我站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以春节旅客运输工作为重点,克服困难,务实重干,主副业经济指标较往年同期有了较大提高,确保了零事故发生,使车站各项工作有了较好开局。

(一)以抓好“春运”工作为重点,确保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每年的“春运”工作是我站客运工作的重点,我站始终坚持把春运工作当作全年工作的核心之战、关键之战,坚持提前客流预测、提前组织筹划、提前制定方案,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全天候、全时段在岗在位,倾全站之力做好“春运”工作。期间,我站强化城区各配载点服务监督功能,严格落实兑现经济目标责任制等措施,第一季度我站客运共发送班次1.5万个,完成客流量25万人次,占年计划的102%,同比增长1.1%;实现客运周转量1510万人公里,占年计划的101%同比增长1.5%;提取代理费48万元,占年计划的102%,同比增长1.2%。同时,我站整洁的环境卫生,良好的客运秩序,热情、细致、周到的服务受到广大旅客的好评。

(二)抓副业,多种经营稳定发展。我站服务公司按照

“提高效益、巩固实体、灵活经营、稳步发展”思路,结合车站现有场地、经营实体条件,通过规范合同操作,积极引进新客户等方法,保证租赁(承包)费目标任务的超额完成。第一季度共收缴租赁(承包)费9.1万元,占年计划的115%,同比增长11%。

(三)抓安全生产,以安全稳定促发展。我站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做好了1.5万个班次客车的例保例检工作,确保了进站客车病车不出站不上路。二是狠抓安全制度的落实。抓好了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等“三不进站”和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门检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的“五不出站”制度的落实和日常台帐登记工作;三是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印制安全知识题集,举办消防演练、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使全站职工达到了“三懂”(懂火灾危险、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车站辖区内第一季度安全零事故发生。

因受主观和客观原因的影响,车站工作目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客运主业因受移民迁安后人口减少的影响,流量与往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小,影响各项客运指标的完成和经济效益;二是客运市场缺乏规范管理,客车违规经营现象严重。客运企业与客运经营者之间、客车与客车之间、县域与过境客车之间矛盾尖锐突出;三是改建项目需地方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解决部分资金,缺口较大,自身无法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项目进展。

(一)强化经济目标管理,确保全年经济指标完成。客运主业在巩固保持第一经营态势的基础上,通过抓‘五一’黄金周、站内外经营秩序,提高城区各配载点配客监督功能,拓宽客运业务和延伸服务项目等增加经济、社会效益。多种经营通过强化经济责任制、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充分利用车站位置、场地、人流量大的信息、资源优势,发展新项目,实现收入新突破。

(二)抓好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明确给车站的“三关一监督”安全工作职责,搞好对进站旅客的“三品”和进站客车的安全检查,杜绝旅客携带“三品”和超员、超载客车出站。结合车站人流多成份复杂的特点,加强与公安和综治部门的联络,通过人防技防措施,对车站治安状况进行经常整治,建设平安车站。

(三)对车站进行改造升级,提升车站服务水平。在争取省市相关部门对车站改造项目后期资金扶持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县政府给予地方政府配套部分资金补助,以确保前半年完成改建项目总工程量的100%,尽快改善车站整体形象,提升服务水平。

(四)建议政府部门对客运市场进行整治,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在抓好内部管理的同时,建议县交通、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对当前我县城区客运市场经营中存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净化客运市场,确保我县城区客运市场有一个良好的营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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