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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 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题目(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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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 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题目(4篇)
2023-01-03 18:36:2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为壮大甲方技术队伍,乙方同意将本人获得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提供给甲方用于办理房地产评估机构,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时间、方式、费用

1、挂靠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壹年。

2、挂靠方式为乙方将自己的注册房地产评估师资格证提供给甲方用于办理房地产评估机构,由甲方代为保管和续费。

3、年挂靠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资格证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办理乙方证书变更注册、续期注册、执业年检、工作业绩资料申报、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其中的一切费用。

2、甲方使用乙方的执业证书期间,不得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执业印章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3、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报名及学习费用;必须乙方本人到场学习的,往返差旅食宿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执业证件待合同期结束后返还。

5、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等工作时,如需要乙方配合,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为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甲方负责办理注册手续,如注册不成功,甲方5日内应及时将收到的证书等原件返还乙方。乙方按100元/天计算赔偿费用后(日期按合同签订日起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止计算),余下金额退还给甲方。

7、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证书信息,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

8、协议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三、证书及印章保管

完成注册后,乙方同意将证书原件和印章交由甲方管理至合同期结束,甲方应妥善加以保管。

四、协议书解除

1,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如果甲乙达成协议不续签,甲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乙方解约,并无条件为乙

方办理变更到新单位注册所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手续,并邮寄给乙方。如果乙方不邮寄或因主管部门必须乙方到达甲方所在地转出,乙方往返差旅食宿费由甲方负责,同时还应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证等),不得无故拖延和继续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注册不成功;

(3)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聘用工资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办理变更所需的一切手续。

2、如果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协议期满、双方又没有续签协议的,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变更注册的,视为甲方故意刁难,在聘用期满后无法将资格注销或变更注册到其他公司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按人民币100元/日计算,至甲方出具相关资格注销或变更注册资料为止。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证、职称证、印章、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资格证、注册证、印章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自对乙方产生影响之日至证书补办交付乙方之日,甲方按100元/日的标准支付乙方违约金。甲方应负责配合乙方补办且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餐费、住宿费、误工费等);

(2)毕业证书和执业证书因甲方原因丢失或损毁,由甲方负责,乙方补办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执业证书被吊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贰拾万元整。

4,乙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同甲方协商转注,如提前解聘,须赔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圆整。

5、甲方必须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同乙方协商解聘,如提前解聘,须赔付乙方违约金叁万圆整。

6、乙方虽为注册在职,但不坐班,但应配合甲方相关年检签字报告数量要求及相关检查必需到现场的事情(甲方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费用由甲方支付)。

7、乙方如果没能及时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其他原因的,导致甲方不能成立公司和注册成功的,乙方及时退还甲方所付金额。

六、本协议条款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本协议所指金额均为税后金额,如本协议发生缴税情况,均有甲方承担。

七、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格式可采用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原则上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约定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代表人: (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出租与承租坐落于北京市区街座层室(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该房屋

1.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面积(含共有共用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应包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规定的设备、设施及甲方提供的装修、家具,该房屋平面图、装修、家具及房屋状况见本租约附件一。

第二条 租赁用途

乙方同意只将该房屋作住宅之用,乙方如确需改变该房屋用途,应提前一个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起租日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起租日为年月日,甲方于起租日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期为年,自起租日起计算。

3.续租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约自动终止。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约。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即(大写)币万仟佰拾角分;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 税费

如因该房屋租赁而发生下列税费,由双方分别按以下约定承担:

1.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2.因办理该房屋租赁登记而发生的房屋登记费、房屋租赁手续费和房屋租赁凭证工本费等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有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

1.除租金外,乙方同意按其实际使用量依《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乙方须在收到缴费通知单后 0日内缴付。

2.乙方并同意向该房屋的物业管理部门按其所签订的有关协议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七条 付款方法

乙方依本租约将应付的租金、押租、市政设施使用费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开支均以币种存入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乙方须遵守甲方有关该账户的所有书面指令。

甲方指定银行为:

开户行:

账号:

户名:

第八条 保证金

1.租金保证金(押租)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租金的押租,计人民币元。

2.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本租约签订时,乙方并须向甲方支付元作为市政设施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的保证金。

3.上述保证金均由甲方保管至租赁期满,倘若乙方违反本租约的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根据本租约规定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于扣除次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权在扣除相应数额后,将租赁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要求补足,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 5日内应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九条 房屋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须保持该房屋包括主体结构、排水系统、各种管道、电线、电缆及其他各种设施均处于完好、清洁及可供使用的状态。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该房屋内部结构、设计,但甲方不合理地拒绝发出此同意除外。

3.乙方须对其本人、家属、朋友、访客对该房屋或设施造成的损害负责。

4.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决定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应按其接收时的状态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正常损耗除外。

第十条 电话线路及电讯费用

1.甲方将提供条电话线路并负责所有安装费用。

2.乙方须准时缴付电话或其他电讯服务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保证、权利与义务

甲方保证:

1.甲方保证其为该房屋合法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出租已获必要的政府批准;

3.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利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未受到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任何限制;

4.甲方保证该房屋如为共有房屋,则该房屋出租已取得其共有人同意;

5.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

6.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7.甲方保证该房屋未作全部或部分抵押,或虽已作抵押,但该房屋出租已经抵押权人同意。

甲方权利:

1.甲方可在租赁期满以前3个月内,陪同意欲承租该房屋的人员,在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该房屋内进行察看;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在此已作出授权而届时无需另行通知,即可由物业管理公司至少以中断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热力、电话供应等方式敦促乙方更正其违约行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若本租约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5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屋,则作乙方放弃权利处理,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4.甲方有权授权代理人并由甲方授权的代理人代为交付该房屋、收回房屋、收取租金及行使甲方赋予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依据租约规定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负责于本租约签订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登记;

3.甲方将依据本租约规定及法律规定缴纳其作为该房屋出租人应缴付的税费;

4.该房屋的自然损坏应由甲方负责修复,但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如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则修缮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该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按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如发现该房屋及设施有任何损坏或险情,须及时通知甲方或管理公司,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或险情扩大,并予以积极配合;

3.乙方未明确续租或购买该房屋的情况下,乙方应允许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内在适当时间,并提前通知的条件下带有承租、购买意向的人参观该房屋;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转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或共同使用该房屋;

5.乙方应按本租约规定正当使用及妥善保管该房屋及有关设施;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改建、加建供排水设备、电线、水管、燃气管或安装任何设备、装置以致需要额外的电线、燃气总管道、水管,也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保证该房屋及其出租的合法性和适租性而引致乙方正常使用受到干扰或行政处罚等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逾期天仍不能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解除本租约或要求将起租日顺延相应天数。在乙方选择解除本租约的情况下,甲方须于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日内将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利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返还给乙方,并将所收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作为甲方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对该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检查或因甲方延误该房屋维修而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乙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即提前收回该房屋,无论自用或者转租,均按违约处理,违约金相当于个月租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如乙方逾期20日仍未缴纳前述违约金,或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保证金,则除按本租约规定向甲方补交保证金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2.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或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3.乙方自行转让该房屋,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与他人互换使用该房屋的,除乙方因此所得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租约。

4.乙方违反本租约规定的其他义务且经两次书面通知后未纠正,甲方即有权解除本租约或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欠付租金、费用)。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解除本租约时,甲方应将所收乙方款项扣除乙方应支付的租金、费用、赔偿、违约金(按个月租金计)后在本租约解除后日内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应收取的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十四条 转让与转租

1.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继承的,该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本租约的规定;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将该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该转租的租金收入不得低于本租约规定的租金标准;

4.转租契约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租约规定的终止日期,但甲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转租契约生效后,乙方享有并承担转租契约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但乙方仍应履行本租约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6.转租期间,如本租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则转租契约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契约变更与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租约: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租约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终止的。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租约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将该房屋擅自转让、转租、转借或擅自与他人调换使用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该房屋的。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租约或不能按本租约约定的条件履行本租约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租约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租约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议决定是否解除本租约,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租约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租约。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本租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租约而发生的或与本租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以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自动履行,仲裁费用由仲裁庭指定方承担。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租约项下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通知方式进行。通知可以传真、邮寄、面交方式送达本租约之首所列双方地址。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面交方式送达,则以接收方收到的时间为送达时间;如以邮寄(包括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以寄出后 5日为送达时间。

3.本租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租约正本一式四份,由甲方及其代理人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有关各方签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三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建设厅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请买卖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l、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但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由双方自行决定交易资金支付方式,也可以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根据合同约定条件,划转交易资金。

3、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按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将自行承担,而与产权登记部门无关。

以上提示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

卖方签字: 买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卖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居 间 方: (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屋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房屋基本概况

第二条 房屋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屋产权及面积现状,并确认该房屋是以现状出售,该房屋产权现状为:

1、该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没有法律、法规规定限制交易的情形,卖方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和处理。

2、该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 。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屋。见附件。

3、该房屋之上存有租约,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月,押金为 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买卖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与承租人的租约:

(1)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2)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押金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4、买卖双方对该房屋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己的还是其他人的)迁出的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第三条 房屋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 元(大写人民币: ),该价格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设备 等物品(包括内容可另立附件)。

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各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存或支付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房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2)分期付款:

①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②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③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扣除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3)抵押贷款:

①甲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将首期款(不含定金或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交付于 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②其余款¥ 元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银行办理贷款,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其余款¥ 元由甲方委托丙方于 年 月 日前或 通过【 担保有限公司】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 贷款。(甲方应于签订该合同之日起 日内提供贷款所需的所有资料,所需资料三方可另立附件。)因甲方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 日内补足并交付于 或【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4)其他: 。

第五条 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1项与第2项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用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其他: 。

第六条 产权过户办理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到房管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丙方协助办理。

第七条 税、费支付

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

1、买方支付 ;

2、卖方支付 。

(按照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的税费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住房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八条房屋交付:

乙方应当于 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4、 。

5、 。

第九条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甲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其他:

第十条 佣金:

该房屋经撮合成交后,丙方应收佣金共计 元(大写: ),三方约定佣金按下列方式支付:

1、 方应在 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2、 方应在 支付佣金¥ 元(大写人民币: )予丙方。

3、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违约约定:

1、买卖双方约定,除第十一条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计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有居间方的,同时由违约方支付 元佣金给丙方,并支付本次交易已发生的所有费用。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丙三方约定,因甲、乙双方相互或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丙方利益的,由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计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丙方;因丙方与他人私下沟通,损害另一方利益的,由丙方和其他责任方分别按照房屋成交价的 %,计 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若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十四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各方免责: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变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提交___ 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各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当事人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电 话: 电 话: 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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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房地产税务筹划论文四

一、都市风景,唯有华夏。

二、诚信赢就未来品质赢天下,诚信铸永恒。

三、秉守诚信,标新品质。

四、华夏地产,产自华夏。

五、蓄势华夏,同筑明天。

六、砖筑温馨家园,构建和谐生活。

七、华夏地产,圆你琼楼玉宇梦。

八、华夏地产,落地生根长住久安。

九、选择华夏,诚信你我,安心住家。

十、创华夏大地,传华夏真情。

十一、俯瞰华夏大地,独享青青家园。

十二、用良心选料,以诚信筑造。

十三、爱筑,无止境理想安放这里,未来无限可能。

十四、煌煌华夏,诚信天下。

十五、有华夏地产,就有温馨家园。

十六、华夏地产,情暖万家。

十七、以诚信做人,以品质立世。

十八、居住美好,华夏骄傲。

十九、缔造人间宫阙,享受轻松生活。

二十、携手华夏地产,温馨生活相伴。

二十一、信·立华夏,筑·福万家。

二十二、我们的家园,让华夏来建造。

二十三、拥有华夏方产,人生与众不同。

二十四、华夏地产,“铁”的打算。

二十五、华夏地产,誉满华夏。

二十六、广厦万间,华美中国。

二十七、诚信守护者,品质老实人。

二十八、百年华夏地产,千秋楼盘永筑。

二十九、华夏地产:建广厦,益万户。

三十、好房子,会呼吸,华夏造。

三十一、蓄势华夏,共建明天。

三十二、恒信为本,轩而为民。

三十三、情系中华,厦满神州。

三十四、华夏房地产,神州美名传。

三十五、华夏品质,地产首选。

三十六、华夏有地产,地产选华夏。

三十七、用心筑就好房蓄势华夏,共创未来。

三十八、华夏出精品,诚信得民心。

三十九、融注专业,缔造永恒。

四十、华夏地产,筑福万家。

四十一、构筑希望,华夏的承诺。

四十二、温馨家园,华夏筑造。

四十三、立足五湖四海,成就华夏大地。

四十四、安居不一般,请选华夏地产。

四十五、华夏文明华夏,华夏文明。

四十六、温馨家园,倾心打造。

四十七、温馨的家,尽在华夏地产。

四十八、筑好房,住好房华夏家园,等您回家。

四十九、华夏,用品质说话。

五十、专筑家,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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