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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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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范文(实用16篇)
2023-11-20 04:27:56    小编:ZTFB

通过总结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未来的挑战和困惑。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多参考一些优秀的案例和范文,从中学习和借鉴。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些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一

在盐业依法行政工作期间,严格依照盐业政策法规及后续新盐规,依法治盐,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坚持不懈地治理和打击制贩假盐违法犯罪行为,为盐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盐业依法行政工作。

欢迎大家阅读。

1997年,党的xx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保障。党的xx大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xx大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标志着盐业管理与盐业执法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盐业管理部门作为依法成立、履行盐业市场管理的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如何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建设,完善对盐业行政执法权力的规范与制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盐,笔者对此作一粗浅思考。

盐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计划管理的行政权力。盐业部门既是盐业市场管理部门,同时又是食盐专营企业,除中央层面政企分开外,各省、市、自治区都是执法与经营合二为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企合一。盐业行政权力来自于政府授权,就是依据盐业法规的规定,管理盐业市场,这种行政权力不同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法定权力或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对盐业市场实施行政管理的目的是对食盐进行专营,对小工业盐进行计划管理,以保障食盐安全,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人口智力,提升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它的依法行政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有法可依。盐业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盐业法规和规章,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是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盐业地方法规、规章是主体。我国盐业属于行政法规的有:国务院1990年3月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1994年10月颁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6年5月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991年9月原轻工业部颁布的《盐业行政执法办法》,3月国家计委颁布的《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属于司法解释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省、市、自治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完善了地方配套的法规、规章。除此之外,还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所有行政执法机关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也是盐业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可见,我国盐业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为盐业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制基础。

2、盐业行政的职权法定。

《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目前是国家发改委盐管办,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目前各省、市、自治区一般是盐务局或盐管办,是各级政府授权的盐业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包括独立行使盐政执法权,对盐业违法行为调查、询问、取证权,对涉案盐产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及运输工具的检查权,对盐业违法行为批评、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生产、运销、购进的原盐、加工盐,没收其非法所得等权利。国家盐业法规、规章赋予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盐业管理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授权,可以行使,但不得放弃,这种权力既是职权,更是职责,所以各级盐业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代表国家对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如不履行,就是失职,就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是行政不作为。

3、盐业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盐业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盐业行政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一方面实行罚缴分离,另一方面实行分级管理和层级管理。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盐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和盐政执法公示制等,对自身的盐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做到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此为内部监督。各级政府和上一级盐业主管部门是盐业违法案件复议部门,负责对下一级盐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还参与当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此为外部监督,通过内外监督相结合,使盐业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盐业行政的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盐业行政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的计划管理(其目的是防止对食盐市场的冲销),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实现了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但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盐业行政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的问题,影响了盐业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主要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我国现行的盐业管理法规大多发布九十年代初、中期,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现行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在运行了十余年之后,需要对盐业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如《盐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私营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发盐资源,但事实上,在生产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资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统天下,可让民营资本进入盐业生产;还有,随着小工业盐市场的逐步放宽管理,为有效制止小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对食盐专营的管理有必要上升为法律,因此亟须制定一部《食盐专营法》;甚至出现了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盐业公司卖给私人的违法行为,也必须从法律上予以明确制止。

其次,在盐业法规的制订过程中,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规条文规定不具体,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如在碘盐零售许可证问题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对无证户的处理不明确。二是某些法规条文规定较含糊,没有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盐业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如目前比较普遍的碘盐零售户不把私盐放在店中,而是放在家中或是寄存在他人家中,盐政执法人员因无权到店主家中或他人家中检查,难以依法处理,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规定,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地方法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盐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国家盐业法规体系作了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有将食盐专营扩大化之嫌,在两碱(纯碱、烧碱)工业盐放开经营,一些地区对小工业盐、多品种盐实行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四是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着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一是由于各地盐政执法人员大多不是科班出身,素质参差不齐,人数又比较少,盐业市场管理幅度较大,特别是人民群众素质提高后,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顾及下级机关脸面,怕得罪或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即群众痛恨的官官相护。三领导自身素质不高或本身不正,无法履行监督职能或自己的屁股红堂堂,造成当地盐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办事乃至违法办事而得不到及时纠正。四是由于垂直管理,有所在地政府监督不能而上级又监督不到的现象。

三、完善盐业行政管理的思考。

当前,加强盐业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盐业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盐业行政管理涉及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盐业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必须在法制建设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wto,wto对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影响已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如何运用盐业法律武器,完善盐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捍卫食盐专营制度,已是摆在我们盐业人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

加快盐业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提高全民盐业法制意识是盐业依法行政的基础。首先,作为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盐政执法人员的盐业法制水平要提高,要从思想上重视、从制度上入手,全面提高盐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如对现有在职人员,有计划地进行法制培训、学习、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待遇挂钩,以增强责任心,提高积极性。

其次,在盐行业内部普及盐法,自身要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不能一方面你查处别人违反盐业法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你自身也在违反盐业法规,如不按计划调运,将不合格盐产品供应给消费者等。要不断提高盐业各级领导干部和盐政执法人员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在全行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最后,强化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知识宣传,营造食盐专营氛围是盐业依法行政的关键。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运用现代宣传工具如网站、宣传画册、墙体标语等,同时,结合5.15消除碘缺乏病日,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联合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提高民众的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意识,使之具备较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食用合格碘盐,从而减少盐业违法案件发生,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不违法的社会氛围。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要做到自身的盐业行政行为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根据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内部各项。

规章制度。

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盐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盐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因为每个具体的盐政案件都要靠盐政执法人员去实施因此要把好入口关凡进必考不合格者坚决拒之门外;立足当前尽可能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选拔到盐政执法岗位不能把老弱病残或其他部门不好安置的人员安排到盐政执法岗位。同时抓好岗位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制度化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的管理盐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特别是在脱装后必须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执法种类、执法区域履行职责以严肃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甚至与私盐贩子内外勾结的执法人员中的败类坚决清除出盐政执法队伍保持盐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三是实行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如对盐政执法人员到达发案现场时间盐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荐优、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各类行为依法追究案件承办人员、分管领导甚至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必要时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因本人原因导致的相关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错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盐业法规全面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一是落实层级管理。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约、约束机制,即在行业内,县一级对市一级负责,市一级对省一级负责,省一级对国家负责;在单位内,具体承办案件人员对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对主管负责人负责,主管负责人对上一级机关负责的机制。二是实行官员问责制。即当某地食盐市场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重大的违法违纪事件,借鉴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模式,由上级主管或分管领导承担责任。三是建立备案制度。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行上级备案监督管理。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内部健全法制机构,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在内部实行较大案件通案制度,大、要案不搞一人说了算,实行集体研究定案。另一方面完善外部检查监督机制,当地人大、检察院等法制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有计划地对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以加强对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自身的约束。当地政府法制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制度,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实行公开,将盐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盐政执法公示制以及社会服务承诺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盐业体制改革”,进而“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方案》出台众望所归,对此新时期的“盐铁新论”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参与其中,为推进盐业体制改革,促进盐行业的发展,遏心尽力,也是盐业人走进新时代的一项利国利民且利企利已的光荣使命。昨天下午5点过从中国政府网见到文本,与大家一样以急迫的心情加紧“挑灯夜战”通读学习,为进一步搞好盐政本职工作做好盐改新政贯彻上的工作准备。现与盐政同仁共同理解和交流初学心得体会一二三四五:

一、对“关于食盐专营制度保持不变”指示的具体实施理解。

通过“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具体实施食盐专营。“盐铁新法”之食盐专营制度螺旋式循环变革前行的着力杠杆点,则是采取现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共享食盐批发环节专营的革命性措施,在业内开展资本重组和有序公平竞争,促进“实现产销一体”,同时递进改进工业盐供销管理深化至“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一并推出“取消食盐准运证”给力。这供给侧结构性变法于盐业的“盐铁新法”,终结了几千年来盐商独占食盐批发运销和据“盐引”运盐的历史,赋予保持食盐专营制度的“技术改造”内涵,为可持续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及中国盐业生产力长远的整体发展,提供了最优厚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盐业管理体制”系列政策制约及保护的盐业生产关系新基础。

※名词解释摘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食盐专营制度。

1、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

2、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坚持批发专营制度,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

3、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由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盐业与公安、司法、卫生计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同时,“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

(二)两项食盐专营行权取消,对照《食盐专营办法》,除已取消“国家对食盐生产、分配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方案》决定从20xx年1月1日开始“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这也是简政放权的大势所趋。

(三)《食盐专营办法》的专营三脚鼎立基本支撑许可体系取消了其一,《方案》决定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取消食盐准运证”,对照“20xx10征求省意见稿”新设取消食盐准运证行政许可项目,减少盐业主管最大的一项频繁行政事权,有利于促进创造条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四)《方案》体现了盐改对现有业内产销企业的保护和支持。

1、“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

2、“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3、对社会第三方企业进入食盐产销实行两鼓励,“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

4、在“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方面,在“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允许各类财务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向优势企业增加资本投入,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或公开上市等方式融资,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引领行业发展。”的同时,对中盐系企业“将解决中央盐业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范围统筹考虑”,及或对地方盐企由“各级政府要落实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5、盐业公司承担的“抽肥补瘦”补贴边远、少数民族地区食盐的社会责任,改由政府部门分别承担,在“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划定边远贫困碘缺乏地区,做好动态监控,适时调整帮扶地区范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证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人口能够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并建立与社会救助标准、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保障标准。”的同时,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安排好政府食盐储备、边远贫困地区及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碘盐供应财政补贴”。

引人注目的是,“取消食盐准运证”和“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而后又“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新的盐业生产关系下如何搞好盐政监管?《方案》提出了推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亦是《方案》增强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的重要手段,“对有违法失信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此举对法人“行业禁入”经营死刑的利剑高悬,将促使全社会经营盐的企业积极主动的诚信守法,履行经营产销合格盐产品承诺,自觉做到工业盐及非食用盐直接对口专卖不冲销食盐市场,也改变了盐政执法从行政处罚为主走向信用联动监管与行政执法并重的格局,开创伦理教育与违法惩戒相结合的新局面。

特别关注的是“20xx10征求省意见稿”提出的“充分发挥商贸、供销社、邮政等流通体系作用”,改为“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肯定现行食盐产销企业对碘盐加工供应的作用意义重大。

二、工信部主管盐业及食盐监管的责任加大。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国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保证盐行业发展稳定。”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并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食盐“最低库存具体标准”。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制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规范条件”。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食盐供应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

(六)工信部作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精神,抓紧对现行盐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清理,按程序提出立改废建议”。

(七)工信部作为有关部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要抓紧研究制定食盐生产及批发企业规范条件、食盐储备、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干预等政策措施,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三、省及各级盐业主管机构和盐业协会的职责明确。

(一)“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的职责,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食盐管理与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二)“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要变的方向,是“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研究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特别提示的是“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的两翼与“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单翼的区别,“食盐供应安全”即食盐专营流通管道的监管始终是盐业主管范围,近期及长远都不涉及移交的问题,这或是《方案》不再直接提“政企分开”,而是很有讲究的提出“研究”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职能“剥离”,“创造条件”移交仅是“食盐质量安全”单翼职能的源因所在。

(三)采取保持价格基本稳定措施,对食盐零售价格“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各级价格管理部门配合。

(四)监督检查食盐储备,“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对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审核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根据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规范条件,“省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依照新的规范条件对现有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重新进行严格审核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六)采取食盐市场应急措施。“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盐供应。

应急预案。

并向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紧急突发情况下由盐业主管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七)监管食盐产销企业信用行为。“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

(八)监管碘盐和非碘盐供应渠道。一是“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有效拓宽碘盐供应渠道,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二是与有关部门一道“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提高孕妇、儿童和碘缺乏地区群众的科学补碘意识。”

(九)作为“地方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根据省级政府工作安排,一方面分解承担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盐业体制改革负总责”的政府主管部门责任,参与本省实施盐业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具体。

工作方案。

”制订或提出部门有关意见;另一方面就“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参与并提出“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的相关建议意见。

(十)作为“地方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承办部委盐业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落地实施措施;同时依照“盐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清理,按程序提出立改废建议”要求,按照《方案》及其部委配套文件、国务院后续对三个盐业行政法规有关“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及或“立改废”的决定,跟进办理涉及现行地方性盐业法规、政府盐业规章、盐业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的盐务工作。

此外,中国盐业协会及各地盐业协会的中介作用得到明确:

(一)组织食盐供应稳定供应的持证食盐产销企业的储备库存标准订立工作,“完善企业食盐储备制度,限定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其中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库存具体标准由行业协会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对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配合食盐产销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并“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各级盐业协会要发挥好协调沟通和行业自律的作用。”

四、初读《方案》遇上“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理解难题。

(一)“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有关地方性盐业法规、规章设定的两碱工业盐。

合同。

备案、工业盐及其他盐产品的准运证及或放运证明制度,因此相应全部取消。“及盐产品”内涵,在落地实施中也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其他盐产品适用食盐专营管理的课题,如协调处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监管等争议可能在此原则下找出结论。

(二)“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并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三)“工业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一方面,从权责一致的来看,全段整体似为规定了“工业盐生产企业”仅由其“生产和销售”工业盐的隐涵?明确了工业盐生产企业“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守法经营工业盐的主体责任。如此的话,前项仍需细则明确,诸如是否需要设置工业盐生产企业委托盐业公司、其他社会第三方代销工业盐的规则及或禁则等,以此公示社会,对业内、对各级政府和“先照后证”监管部门及或对现有或准备盐改方案公布后“大干一场”非食盐分销的业外人士,有所交待。

当然,地方政府对工业盐监管的责任不可或缺,《方案》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盐业体制改革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仍需在这一块实施,指定盐业主管机构与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协作监管工业盐也是必要的。

(四)“质检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

对照“20xx10征求省意见稿”的“各级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两碱工业盐和小工业盐生产、流通的监管,督促落实生产经者的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在《方案》正式文件中表述为质检、工商“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查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产品”,由此专项定义范围的“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结合工信部《方案》确定的监管职责,盐业主管机构对工业盐也要承担供应监管的责任。

上述问题,及或关联地对“从事工业盐不诚信销售时冲销食盐市场的违法行为”、是否与专营食盐失信一样给予斩立决式的“市场禁入”并注销经营资格,或有可能待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并做好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确保食盐安全和市场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来解惑!

※数据警示!《中国盐业年鉴(20xx)》资料(20xx年原盐生产9210,原盐存量2308,原盐销售8060-食盐销售量1037-小工业盐销售量281=两碱工业盐及其他用盐及或出口盐销售量6742万吨。20xx年1-8月进口原盐425万吨,出口原盐40万吨)显示出,全国盐业年近7000万吨工业盐:1000万吨的食盐。

一般而言,工业盐及非食用盐当量巨大,在市场上两者有10倍以上经营利差且品质各异,可能冲击食盐市场安全的隐患动能不可小视,也是多年来地方盐政加以管控的重点。

放开盐产品运输管制后,广义思维地方政府盐政监管履行食盐安全责任角度的愿景,可能包括三者兼顾:

首先解决管制基础问题,可以在涉及在理论上实践中技术标准及或法制规定内强制规定,促使低成本且行业自律的产出无毒无害可安全食用且能达到食用盐gb2721新标理化指标的工业盐出厂,这样来根治工业盐及非食用盐可能带来危害身体健康的隐患。

其次妥善常规管理问题,可以通过严格的行政监管手段,分类规范和管控碘盐和特需未加碘食盐的产出购进及销售,杜绝非碘盐进入食盐市场,妥善处理非碘盐危害,实现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的目标,这样来监管解决提高中华民族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问题。

最后重拳制裁制贩假盐,维持好食盐专营秩序与管控工业盐并重,维护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的合法权益,防范工业盐及工业废渣盐冲销食盐市场的行为,进而对非碘盐流入制碘地区和非食用盐、制贩假食盐以产销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论错并追究行政及刑事责任,如失信制贩假盐者禁入盐市场,并对在食盐市场上制贩100公斤左右假盐的单位法人及或个人责任者座牢一年,看还有谁来前赴后继制贩假盐!

前者,已有食盐(非碘食盐)、工业盐更新标准施行在即,工信部还有一公示在案,但力度显为不足。中者,食盐加碘量标准随时调整且《方案》已经明确了维持现行模式并加强监管的主要原则。后者,有关案件已经出现协会网也以转载。以上愿景行不行,能否实现并如何深化,在《方案》已经指明“坚持依法治盐。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方向,结果有待后来实践来分解!

※《方案》第8项规定:“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执行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要求,并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督促检查。”

根据《方案》,省级地方性盐业法规、规章设定的两碱工业盐合同备案、工业盐及其他盐产品的放运证明制度,全部取消无任何疑难。问题是执行时间,一般性简单地理解是“文到之日执行”,但结合《方案》“主要原则”研究制定“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有关管理办法”,由省级政府在“落实细则”和“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也就是需要必要的准备工作时间,这项“切实执行放开”具体时间当由省级政府确定。因此,现行工业盐合同备案和放运监管仍继续执行至省政府有关落实细则确定的时间为止。

兼顾食盐准运证的明确取消时间,工业盐全面放开的时间应予同步,省级局可以统一的口径是:“省内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的落实细则和相关管理办法省政府将按《方案》组织制定,目前对工业盐仍按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管,省盐务局正在起草相关意见稿,建议省政府20xx年1月1日按《方案》全面放开工业盐管制。”

研究取消食盐准运证的问题。《方案》对取消食盐准运证的时间规定的明明白白的,具体执行就是了。《方案》第16项规定:“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取消食盐准运证”。省内放运省内外干线运输的食盐准运证开具至今年年底,相应电子政务平台检查同步。之后,对食盐运输监管,按一般性盐政检查实施,采取事后抽查并记录的形式展开。

五、如何搞好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间的盐政工作。

盐政执法当以《方案》的出台而进一步加强,切不可“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要认清《方案》勾划的盐业主管机构职能和盐改过渡期间及改后盐管宏观环境,严格依照盐业政策法规及后续新盐规,依法治盐,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坚持不懈地治理和打击制贩假盐违法犯罪行为,为盐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有了原则规定。

1、从20xx年1月1日开始“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对生产企业“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

2、对批发企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这一方面,省级贯彻将会从规范食盐市场秩序作手,对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分销食盐范围作出相应界定。

3、从20xx年4月27日工信部消费品司联合中国盐业协会在京召开食盐批发和生产企业规范条件和信用管理工作座谈会,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做好盐业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工作的函》(讨论稿),已有明确的“进入方式”及“备案”项层设计,有待配套文件正式出台。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强调依法治国,以法律为准绳,加强和规范政府行为。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切感受到了依法行政给社会带来的变化和好处。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行政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基石,它为每个公民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依法行政能够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例如,依法行政确保了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保障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依法行政更加重要,在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中充分发挥了作用。

其次,依法行政能够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政府的公信力直接关系到政府的执政合法性和稳定性。只有政府依法行政,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依法行政能够保证政府的公正公平,杜绝任性妄为、滥用职权等不良行为。政府依法行政,不仅能够提升政府的形象,更能够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经营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我见证了政府依法行政给人们带来的信任和尊重,这也增强了我对依法行政的认可。

再次,依法行政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个国家的发展基石。依法行政能够建立起一个公平正义、秩序井然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一个和谐稳定的基础。依法行政从制度层面保证了权益的平等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预防和解决了许多纠纷和冲突,给社会带来了更多的安宁与稳定。在我的工作中,我亲身感受到了生活的便利和社会的平稳,这让我更加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最后,依法行政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依法行政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更应该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只有每个人都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才能够构建一个法治社会。作为一名公民,我会珍视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并积极参与到依法行政的建设中来。同时,我也呼吁更多的人一起行动起来,共同营造一个依法治理的良好环境。

综上所述,依法行政不仅仅是一种原则和理念,更应该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依法行政是保障公民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只有全社会共同致力于依法行政,才能够构建一个法治社会,实现国家的繁荣和民众的幸福。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倡导依法行政,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三

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利、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依法行政的。

吧。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的措施,目的就是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途径。对推进依法行政,本人有这样几点思考。

第一,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提高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依法行政,靠的是各级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他们是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其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推进。因此,要花大力气加强对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

第二,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规范行政行为。要依法规范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规定其行政权力、责任和义务,使其实施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行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当行为要有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追究制度、行政行为纠正制度、对被管理者损失的补偿制度等,督促其依法行政。

第三,要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完善监督制度。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使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也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四,要推进依法行政,还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的历史,缺乏法治传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国家。要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花大力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使法律深入人心,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大环境,使依法行政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基础。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20xx年,**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两次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各级领导干部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意见》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制定了《**市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并抓好监督落实。编制了《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全面规划。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组织推荐了我市的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建议名单,报省政府表彰。我市有4个单位、10名个人被省政府分别评为20xx-20xx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数量为设区市之最。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上犹县干部多次为党校学员讲授依法行政知识。印发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0xx年学法安排,各主讲单位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始终保持有三个单位待讲。9月23日,市长办公会组织学习《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市长对贯彻落实《办法》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掌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分管市长不仅要自学,还要指导和监督各自所分管的行政执法部门的同志,带着问题和要求去学习;落实好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检查报告和信息公开等措施,将各种执法行为置于法律监督之下,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四)努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的沟通联系,在上半年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等到我市进行调研时,充分反映我市希望尽早取得地方立法权的要求。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体现了我市多年来努力争取的成效,使获得地方立法权即将成为现实。充分发挥国务院法制办对口支援上犹县的优势,成功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将**市确定为调查研究联系点。积极争取、承接国务院法制办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任务,从市县法制办、市直执法部门、驻市高校遴选人员成立课题组,深入县(区)和市直(驻市)部门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加快推进支柱产业立法。为发挥法律法规的引领、保障作用,推动稀土、脐橙两大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成功申报《江西省稀土管理办法》、《江西省赣南脐橙保护办法》为省政府立法项目,并积极做好两个立法项目的组织起草、送审工作。主动加强与省有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对两个文稿进行讨论修改,确保立法质量。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民主法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市政府法制办为专项小组联络员单位。为加强对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宏观指导,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了《关于深化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意见》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20xx年。

工作计划。

》,把编制法治建设规划、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列入民主法制领域改革重要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扎实推进。

(二)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20xx年,我市市县两级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组织专门力量,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规范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市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市政府设置33个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xx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从大力简政放权、创新审批机制、大胆先行先试、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强化改革保障等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22项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衔接上级取消类项目13项(含3个子项),衔接下放我市项目121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编制了市本级保留实施的350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大力简政放权,除国务院、省政府明确要求必须由市级审批的事项外,其余全部下放给县(市、区)。在瑞金市开展省直管县试点。对具备条件的县(市)和示范镇,分别给予部分市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激发基层活力。

(四)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为江西省首个同步出台《办法》和《目录》的设区市。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目前,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共计6大类59款331个项目。今后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补充。

(五)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市本级和兴国县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市政府下发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

工作方案。

》,完成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的推荐遴选工作,成立了以市政府领导为主任,人大、政协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专家学者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待机构编制落实后即可挂牌运行。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市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文稿和重大。

合同。

协议,都要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同时,对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在省内各设区市中率先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与此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法律审核把关工作责任制》及《重要协议合同法律审核把关要点》,建立完善了法制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责任,确保审核质量。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28件,审核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29件,参与处理市政府及部门具体涉法事项81件,确保了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了《**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以及参与人数众多的重大文体、商贸、庆典活动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石城县曾想引进一个上亿元的氢氟酸项目,该项目在短期内能够迅速拉动税收增长,对县里经济发展有很大的作用,但评估小组在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发现该项目很有可能带来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最终这个项目被否决,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三)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8名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20xx年,按照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力争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全覆盖。市本级聘任17名法律专家和执业律师,在省内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为法治建设和市领导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新规。《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今年出台后,我市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办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及对执法监督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举措,全面推动《办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办法》在加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符合依法行政要求的法治专门队伍,修订完善了培训考勤、考试规则和监考员守则等培训考试制度,重新编写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试工作,对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办证,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市本级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执法人员1034名。在考试中,对37名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作了补考处理。

(三)严格重大执法行为监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工作方案》,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工作进行了自查和抽查,配合市纪委、监察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检查问题,对宁都等4个县和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进行了抽查,对抽查情况予以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加强重点执法领域和重大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几点意见》,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3个市直部门报备的14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审查。加强重大政策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审查重大政策文件23个。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选、重点单位评查及案卷抽查,对存在问题的案卷制发行政执法监督。

建议书。

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深入案件现场勘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县(区)和市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举办了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组织县(区)法制办和市直单位有关同志,专题学习研讨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认定被征地农民“知道”征收土地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意见》作出解析,印发至各县(区),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能力。今年,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6件,立案受理95件,不予受理9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2件;目前审结80件,其中维持62件,撤销及责令限期作为12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1件,通过调解终止审理4件。

(二)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综治办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全面梳理市政府行政调解依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加强行政调解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市政府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了行政调解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市政府法制办、市综治办加强对重点单位行政调解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行政调解机构、场地、人员、制度及专项经费“五个到位”。据统计,20xx年全市行政调解主体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21165件,其中行政争议2520件,民事纠纷18645件,涉及金额2.69亿元,调解成功17863件,调解成功率84.4%。

(三)依法开展信访复查复核。在信访复查复核中,坚持用法律观点研判案情,分析事实证据,提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努力处理好维护行政机关公信力和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两者之间的关系。对发现行政机关行为有错误的,依法提出纠错意见;对信访人诉求无理的,注重从法律角度做好说服解释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全年共处理市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案件54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四

*市*管理委员会依法行政情况汇报近年来,管委为更有效担负起资源保护和旅游管理的神圣使命,始终把严格执法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坚持依法行政,致力建设服务型法制部门,在组织建设、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加强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执法调研、落实管理职能、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完善组织建设,明确执法权限,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管委围绕青岛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市”的目标,将依法行政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努力建设法制。成立了由管委主任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管委办公室作为法制机构,负责执法行政工作的推进,使依法行政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初,机构改革完成后,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成员,按照新的工作分工,组织各部门对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积极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明确执法权限,将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层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建立相应执法评议制度,形成了责任清楚、目标明确,逐级负责的执法管理体系。做到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二、以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切入点,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管委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一是专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靠上抓,及时安排部署行政许可法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采取外请专家和内部宣讲的方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做到每次培训有主讲、有问答、有交流发言,极大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检验学习成果,利用计算机考试系统对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测试,并将测试成绩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三是按照全市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部署,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查。立足行政许可程序的科学、规范,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和政务公开制度,致力推行电子政务,强化人员培训,将行政执法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效能行政执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运用科学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系统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管委积极健全执法监督及执法监督网络建设,从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一)完善法制工作机制。对重大法制工作事项列入行政办公会会议议程,由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法制工作会议,总结执法经验,分析典型案例,纠正执法中的偏差和不足。(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根据青岛市规范性文件规定,从文件规划、起草、审查、审议、公布、存档、清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形成完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机制。将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文件,由办公室及时提报市法制办审核,定期组织对文件进行清理,形成制度,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机制的建立,使监督工作由事后变成了事前、事中的全程监督,开辟了监督的新途径。(三)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制定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取考核组主考、部门间互评的.评议考核机制,充分体现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促进部门之间进行业务交流,又使各部门间在交流中找到差距,激发进一步做好法制工作的积极性。四、以扩大宣传力度和深度为着力点,努力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开展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建设部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依法治景进程的推进,管委立足对外、对内宣传,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工作。对外,通过与周边村庄召开可持续发展座谈会、组织经营业户、讲解员培训班,开展护林防火宣传,组织普法专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思想认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组织开展“靠山、用山、爱山、护山”宣传教育,并把国家对风景名胜区的有关政策法规印制成册,分发给内村庄、单位和农户。20年底,在北九水游览区评选73户“爱山护山”人家,使共爱山川意识深入人心。对内,编写发放《干部职工知识读本》,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在《信息》中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对涉及执法焦点、难点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这一法制宣传教育平台的建立,进一步拓展了执法工作的视野。五、以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调研为突破口,高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强化依法行政,管委对适用于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摸底调查,针对现行规章对管理权限规定不完整或不明确的方面,加快政府规章制定进程。目前,风市场准营制度已经列入青岛市政府立法计划,调研工作正在进行。同时,根据全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在风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调研工作,多次协调省、市的法制部门,组织调研,着力解决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和执法机构膨胀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探讨建立“精简、统一、效能”的综合执法新体制,为风景名胜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六、以依法加大综合整治为总抓手,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和秩序围绕旅游秩序整治工作的焦点、难点问题,管委立足机制创新,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起综合执法新机制,为科学执法、优化旅游秩序和环境提供重要保证。(一)坚持规划先行,为依法治景提供科学依据。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对保护工作造成的冲击,及时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召开规划修编联席会议,征求各方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向市领导汇报进展情况,为规划修编工作按计划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规划范围内海岛资源、文物资源的普查,为资源保护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依法查处和制止资源破坏行为。在规划建设中,管委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予以拨回,对不服从规划,违法占地私自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先后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拆除违章建筑50余处,建筑面积达2300余平方米;从社会上首批招聘10名热爱、责任心强的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义务监督员,为资源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三)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创新讲解员管理机制。充分借鉴外地风的成功经验,对从业人员实行总量控制,从严进行资格审查,将讲解员数量由过去的360人削减到现在的180人;统一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完善服务质量反馈机制,建立起文明、健康、有序的管理模式。同时,联合各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私拿回扣、索要小费、强迫购物、无证导游等违规行为,树立了讲解员队伍的新形象。(四)坚持建管分离的原则,全面提升旅游商品市场监管水平。建立市场准入和联席办公制度,与经营业户签订文明经营责任书,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营造守法经营、文明诚信的良好氛围。按照“控制总量,适当集中,提高档次,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开展旅游商品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坚决取缔有碍观瞻的市场摊点110余处,从严治理游商浮贩、乱设摊点、欺客宰客等现象,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秩序。(五)把封建迷信活动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欺客宰客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封建迷信活动在一定范围内蔓延的趋势,管委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次组织开展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封建迷信和黑导、野导拉客现象,累计捣毁封建迷信场所20余处,有效地净化了旅游环境。(六)切实加大监督巡查工作力度,创建“平安”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同辖区派出所110警车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和预防苗头性因素;成立专门督查队伍,出台《旅游秩序督查办法》,切实加强了对辖区内饭店、车辆的检查、监控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闯卡行为,联合交通、交警进行集中打击,收到较好的治理效果。七、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围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管委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经验交流,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水平。在完成82名执法人员审验执法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青岛市法律知识培训,又有121人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围绕规范约束执法行为,制定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并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将督查结果与执法人员及所在部门月度和年终考核挂钩,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管委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不足,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围绕法制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推行。争取将与管理密切相关,特别是管理工作所急需的行政处罚权集中由管委会行使。二是积极推进规划修编工作,界定保护范围,明确分级管理区域,完善分级管理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保障。三是继续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完善执法体系,进一步落实执法职能,大力查处破坏资源、扰乱旅游秩序的行为,营造良好的保护和发展的软环境。四是进一步强化机构建设,完善各类执法相关的制度,建立执法顾问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机制,搞好新颁布的法律宣传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五

依法行政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政府治理的基本要求。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法律意识的普及以及社会的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要求政府在行政管理中充分发挥法律作用,为人民群众保障基本权利和利益。这篇文章将围绕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概述和个人体会进行阐述,探讨依法行政的意义和方法,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启示与帮助。

依法行政工作是指政府机关在本职工作中,尊重和遵循宪法、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权力,行使公共权力,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依法行政工作包括法律法规制定、部门间的法律协调、法律咨询、公共法律服务、法律监督、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等方面,涉及行政管理的各个方面。依法行政工作不仅体现了政府的权力和威信,更为重要的是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第三段:体会一:依法行政必须保障法律权利和人权。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首要任务。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我们会以来访的委员会、法院、公安局等,真正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如在环境方面,我们将强排污和企业环保标准等问题上的立法与执法紧密结合,着力打造严格、高效的排污检查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我们要充分发扬宪法精神,通过依法行政来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以推进社会的繁荣和发展。

第四段:体会二:依法行政需要加强执行力和监督机制。

依法行政需要较强的执行力和监督机制。在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科学的侦查方法,不得强制、欺骗、威胁、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同时也要加强执法过程的监督,保证执法程序的程序及执行的法律、法规一致性以及执法人员的执法合法性和文明执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五段:结语。

最后,我认为依法行政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工作,显然不能一蹴而就。但政府应该树立正确的行政理念,制定科学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用好制度的支持,保证依法行政的推进。对于每一位领导干部和行政工作者来说,他们都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思考,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为人民群众服务,推动依法行政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六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并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的措施,目的就是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途径。对推进依法行政,本人有这样几点思考。

依法行政,靠的是各级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他们是行政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其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推进。因此,要花大力气加强对行政主体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

要依法规范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规定其行政权力、责任和义务,使其实施行政行为有法律依据,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其行政权力,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的.义务。对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不当行为要有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追究制度、行政行为纠正制度、对被管理者损失的补偿制度等,督促其依法行政。

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使行政主体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也使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的历史,缺乏法治传统、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的国家。要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就必须花大力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使法律深入人心,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大环境,使依法行政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基础。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七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是党和政府的基本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参与了相关的依法行政工作,让我深刻领悟到了其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法治意识的提升。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意识到法治在推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中的关键作用。法治是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基础,是确保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稳定和有序运行的必要条件。因此,只有在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依法行事,才能够有效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打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法治社会。

二、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

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广泛掌握法律知识,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在日常工作中,我注重加强与法律有关的知识点的学习,在工作中不断地积累实践经验。并且积极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和适应能力,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需要积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和处理危机事件,避免损失的发生。当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事件时,需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常识,运用经验和判断力,及时做出对策,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以减少损失或避免不可估量的后果。

四、培养沟通合作能力。

依法行政工作还需要强化沟通和合作能力。除了强大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还需要擅长与各方面沟通协作,协调各方面之间的关系,进行团队协作,推动工作的开展。通过合理的协调和沟通,最终能够推动各种经济、政治、文化等等环节的顺利发展。

五、强化责任心。

作为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的一名干部,我们必须做到行动严谨,把握企业法律法规,同时自觉接受上级机构的领导,保证自己的工作成果守法、合规。要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做到依法行动,以促进所在地区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依法行政是一项不断发展和推进的事业,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提高。这些概述的心得体会将成为我日后从事依法行政工作中不断努力的方向,为实现中国梦的全面实施做出应尽的努力。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八

根据陇依法组发号《关于xx市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县总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政府,结合实际,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指标,不断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现将2015年度责任指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是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因此,今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力度制定措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各项工作,印发西政办发〔2015〕82号《关于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于10月底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编制了清单目录。明确了政府权力,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政府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督,并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集体讨论,形成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健全了行政决策制度,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成立了法律咨询委员会,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县涉及城市建设中的具体工作方案,如《城南道路建设房屋拆迁方案》、《棚户区改造补偿工作方案》等,都是严格依法依规制定公布后实施的`,召开听证会,进行事前评估,从根本上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政府决策准确高效化、科学化、法制化,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抓源头,不断改进制度建设。

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责任和时限要求,并按时审查报备,凡出台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经法制局按程序把关,几年来从未出现过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的文件。

四、加强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适时将在西和公众信息网发布并实施。7月份出台了20xx年《案卷评查工作方案》通知,对全县公安局、交通局等21个单位的450多份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评查率达到了98%以上,通过评查,纠正了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责令其进行纠正,效果比较明显。9月份由法制局xx县检察院沟通联系召开了一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系会议,不断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九

xxx市民政局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着眼构建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有较好法律制度为保障,政府责任明确的社会救助体系。仅去年,就有近130万人(次)的各类困难居民得到不同程度救助,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我们的做法是: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依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自觉性。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两个观念:一是责任法定的观念。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是国家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生存权、发展权等各项权利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内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的制度设定并组织实施,是贯彻落实宪法要求的一项基本职责,是法定的责任,绝不是对困难群众的“施恩”和“恩赐”。二是权利法定的观念。公民在遇到各种困难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宪法确定的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歧视困难群众申请、无视困难群众要求的做法,都是与宪法格格不入的。

结合xxx地域特点,把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形成创造性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一大特点。两年来,我们积极会同市法制办对《xxx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更加合理可行地计算家庭收入,突出分类救助,施行渐退制度等,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会服务等做出详细规定,既强调了权利义务对等,又倡导了尊重劳动的风尚,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肯定。去年9月,市政府还出台了《x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出了统一规范。与此同时,市政府还先后颁布实施了《xxx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完善我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连同《xxx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其他已有的规章制度,基本覆盖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救助内容。

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或者一时难有上位法作为依据的,我们力求以文件来规范,先后下发了《xxx市市内四区特困居民突发性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这些文件严格按程序制发,出台前经过充分酝酿,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困难群众的意见,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集中了各方智慧,实行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着力创新管理体制,建设“救助平台”,是我市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第一个平台是在市政府建立了特困居民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这一平台重在研究社会救助政策,协调社会救助行动,互通救助工作信息,指导推动救助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发挥作用时,有分有合,既强调部门职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又强调互相衔接,各项政策配套。第二个平台是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这一平台主要是依法直接为困难群众办理各项社会救助事务,告知政策法律依据、救助标准和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汇总救助信息。在这两个平台上运行的社会救助体系,较好地贯彻了法治原则。救助对象面向全体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公民受助权利的平等;既解决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又帮助解决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体现了权利的广泛;救助资金以财政为主承担,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救助的落实在基层,体现了便民利民的原则。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我们确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印发了相应的文书格式,并要求各地予以重视,为困难群众提供行政救济。

虚心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救助,是我们依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一方面,我们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近年来,各级人大和政协高度关注社会救助工作,市一级涉及社会救助的建议提案每年都有10余件,视察调研每年有三四次。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上门听取意见,能办即办,一时难以实现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其中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及时吸纳到立法建议和各项政策文件中。同时,我们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迅速进行整改。另一方面,我们勇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一是通过规范审批和发放程序接受监督。乡镇、村(社区)审批低保对象均实行公示,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的发放都按国家规定进行公示,并发放《灾民救助卡》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做好信访工作接受监督。妥善办理社会救助的来信来访,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对象,督促当地尽快解决;对过高的要求,耐心进行解释;对举报虚报冒领的,认真核查,据实处理。三是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将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册下发,并在民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和谐xxx”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增进干部对法律和社会救助法规的掌握。增加法制工作经费投入,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其对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引、提醒作用。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以法律的强制性来推进涉及全市城乡困难居民、需要较多资金支持的社会救助制度。三是积极完善社会救助领域的法规。对目前还无法可依的社会救助工作要积极展开调研,为市人大、市政府早日立法创造条件。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平台。督促县以上各级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运转,乡镇(街道)和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夯实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基础。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十

“十五”期间依法行政规划“九五”期间,全系统上下认真贯彻实施《武宁县“九五”期间依法治县规划》,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和促进了全系统各项建设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的实现。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促进全系统政治稳定、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化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综合协调地推进普法、行政执法以及各种类型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使我县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依法保障和促进全系统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依法调处各种社会矛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建立良好法律秩序,规范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我县得到正确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依法行政,全体干职工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治理不断深化,全系统各个方面的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二、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一)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素质。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义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干职工的法律素质,培养大家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树立崇尚宪法、尊重法律、维护法制的.良好社会风尚。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wto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与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每年要确定4―6个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增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依法治理进程。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找准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的结合点,提高全体干职工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推动系统社会治安的进步。(二)突出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1、认真做好地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低触和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要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2、各单位要强化法制建设,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界定职责权限,并自觉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和群众监督,重视舆论监督,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认真执行《行政监察法》和《行政复议法》,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3、扩大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凡具有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应向社会公示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对其实施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为,凡不涉及国家秘密的,都应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4、进一步建立建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制度和执法工作考核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逐步形成持证上岗、定期轮岗、不合格者下岗直至辞退的管理新机制。(三)深化依法治理,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1、继续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构筑和完善以依法治理为主体、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为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依法治理工作格局,推进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进程,提高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2、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认真制定和完善依法治理实施方案。依法建章立制,把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生产经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3、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增强依法治理效果。找准、抓住影响和制约本系统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三、保障措施1、建立和完善由局总支统一领导,各单位分别实施、分类管理的依法治理领导机制。各支部要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依法治理工作职责,逐年确定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2、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划,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并认真实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意见。各单位要做好工作情况的总结汇报,做到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一

9月27日,傅思明教授用了大量鲜活的案例、生动的语言给西城研修班的学员上了精彩一课。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并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展。从基层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体会主要有三点: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中国是一个讲究人情的国家,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有很大的生存空间。权大于法、情重于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时有发生。比如在讲座的不少案例中,行政领导现场办公,当场拍板,当机立断,这种做法在表面上表现出领导者处事果断、执行力强、为民请愿,但事实上很难让人信服其依信行政。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大敌。因此我认为,当前基层行政机关推行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转变和克服人们思想观念上的错误认知,真正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党章》规定的根本宗旨。在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必须把这些根本要求作为对行政机关人员最基本的思想要求和自觉行动。

二、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区县和街道最基层做起。

区县和街道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也是依法行政的最直接体现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是由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来处理和化解。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因此,我认为必须把加强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如何确保基层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除需要改变人的思想观念等内在因素,也需要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程序是行为的方式和步骤,实体是行为的目的或结果,两者密不可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就如设计与工艺的关系。完美的产品设计需要严格的工艺来实现,脱离了工艺的约束,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能是一堆废铁。同样,没有公正的程序,也不会有公正的实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仅要遵守或依据实体法,而且要遵守程序法的规定,这一点是我们很多基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欠缺的,其具体表现为这类事件在基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经常发生,说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太注重行政程序,特别是不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与违反实体法从表面上看虽有不同,但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都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基层推进依法行政,我们绝不能把其当作一句时髦的口号,而是要从观念、组织、人员、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强化认识和正确把握,并真正的贯彻执行,才能切实实现从人治行政向法治行政的全面深刻转变。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二

在基层锻炼是成长为合格公务员的前提,我理解在基层工作有这样三点意义:

1、通过基层来了解和熟悉社会,掌握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乡镇其实就是整个大社会的缩影。在乡镇工作,有利于理清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工作程序及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加强对事务的协作解决能力。

2、掌握社会的真实情况,真正理解并有效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在基层,切实的了解百姓的所思、所需,在微观上深入了解调查最基层群众的喜怒哀乐,在将来的工作才能少走弯路,少出偏差。

3、通过基层工作锻炼意志、磨练品行,培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公务员担负着改革开放、富国强民的伟大使命,需要较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只有面对着社会的惊涛骇浪,体味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培养出过人的体能,坚毅的品格,周到细致的办事能力,遇难则上的精神面貌,才有可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二)、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体系。

“社会政治学”这个学科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我们以前所接触过的知识,它是国家公务员的主修课程,我们却对它知之甚少。我们要不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知识结构与体系。

(三)、以青年应有的热情和激情投入工作。

种种由改革而引发的历史巨变,给我们呈现出一副多么蔚为壮观、精彩纷呈的时代画卷。在如此泥沙俱下、变幻莫测,饱含着民众呼求和预示着民族命运的现实面前,任何一个对人民的希望和社会的未来保持一份清醒和责任感的青年,尤其是我们走上公务员岗位的青年,在这种汹涌澎湃的社会现实面前,都会深深的受到感染并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四)、以稳定的情绪,脚踏实地地工作和锻炼。

在一般的工作中要踏踏实实的开展工作,就要心平气和,宠辱不惊,任世俗之诽难,听人情之变化,自心安而理得,便心旷而神怡,去繁华之纷扰,尽全力以工作。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三

1、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依法行政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市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也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2、依法行政是政府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目的是切实保障公民权利。依法行政,本质上是规范、约束、监督行政权力。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3、依法行政体现在六个方面: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

4、依法行政是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二、影响依法行政的因素及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

1、政府机关内部职责分工不清影响依法行政;

2、行政体制下的“唯上”工作机制导致知法违法;

4、在有些领域还存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

5、行政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

6、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7、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的主体(公务员群体)依法行政观念淡薄,甚至有些主体都不合法。

三、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思考。

(一)切实增强xx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1、树立法律的权威,解决“权大于法的问题”;

2、树立xx意识,民本观念和服务理念;

3、树立诚信意识,实现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

(二)澄清模糊认识,树立长期奋斗的理念。

1、解决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过程,不能操之过急;

2、处理好合法、合情、合理的关系及法律、道德、信仰的关系;

3、坚持立法宗旨,处理好良法与恶法的关系;

4、加强依法行政的教育培训和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学法、知法、用法,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的有效性。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十四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管理事务时,以法律为依据,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深切体会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价值。下面我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体会,谈谈我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没有法律约束,政府的权力就难以得到规范和制约。依法行政可以保证政府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使政府的权力在一定的范围和规则内发挥作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使公民对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有更多的信任和满意,为国家治理提供可持续的动力。

其次,依法行政是行政效能提升的必然选择。依法行政要求政府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合法、公正、高效的工作。通过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法律,政府行政机关能够保证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行政成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依法行政还能使政府行政机关更加规范,减少不必要的干预和审批,释放企业创新创业的活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效能。

再次,依法行政需要公务人员具备专业素养和能力。公务人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效果。公务人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做到手中有法、心中有规,以法律为准绳,合法、公正、高效地履行职责。同时,公务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方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支持。

此外,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依法行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政府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使每个公民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尊重法律、依法行事。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可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执行的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是行政效能提升的必然选择,需要公务人员具备专业素养和能力,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只有在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实现依法行政的良好发展,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将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学习和能力提升,坚持依法行政,为实现依法行政、服务人民、建设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五

依法行政作为一种重要的政治思想和法律原则,从它的提出、形成、发展前后经历了三百余年,其内涵和外延也经历了一个变化发展过程,我认为这其中对法的解释也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理论和实践。但法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作用始终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概念,换言之,“为政遵循法律,不以私意兴作”一直是依法行政的精髓所在。

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做好本职工作。

(一)、深刻认识基层锻炼的重大意义。

在基层锻炼是成长为合格公务员的前提,我理解在基层工作有这样三点意义:

1、通过基层来了解和熟悉社会,掌握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能力。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乡镇其实就是整个大社会的缩影。在乡镇工作,有利于理清各部门的具体分工、工作程序及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加强对事务的协作解决能力。

2、掌握社会的真实情况,真正理解并有效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只有在基层,切实的了解百姓的所思、所需,在微观上深入了解调查最基层群众的喜怒哀乐,在将来的工作才能少走弯路,少出偏差。

3、通过基层工作锻炼意志、磨练品行,培养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公务员担负着改革开放、富国强民的伟大使命,需要较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只有面对着社会的惊涛骇浪,体味过生活的酸甜苦辣,才能培养出过人的体能,坚毅的品格,周到细致的办事能力,遇难则上的精神面貌,才有可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二)、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体系。

“社会政治学”这个学科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超出了我们以前所接触过的知识,它是国家公务员的主修课程,我们却对它知之甚少。我们要不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的知识结构与体系。

(三)、以青年应有的热情和激情投入工作。

种.种由改革而引发的历史巨变,给我们呈现出一副多么蔚为壮观、精彩纷呈的时代画卷。在如此泥沙俱下、变幻莫测,饱含着民众呼求和预示着民族命运的现实面前,任何一个对人民的希望和社会的未来保持一份清醒和责任感的青年,尤其是我们走上公务员岗位的青年,在这种汹涌澎湃的社会现实面前,都会深深的受到感染并全身心的投入其中。

(四)、以稳定的情绪,脚踏实地地工作和锻炼。

在一般的工作中要踏踏实实的开展工作,就要心平气和,宠辱不惊,任世俗之诽难,听人情之变化,自心安而理得,便心旷而神怡,去繁华之纷扰,尽全力以工作。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县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及相关资料。通过系统地学习培训,我增强了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理论素养,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懂得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法规,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争做廉洁从政的排头兵。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我们必须做知法、学法、守法的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办事能力。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树立国税良好形象。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同时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良好的法制观念是廉洁行政执法的前提。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税收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管理,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税收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

(五)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做好领导干部工作。当代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一个单位事务的管理者、领导者,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这是当代领导干部最本质的角色定位,最能体现领导干部的存在价值。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努力成为优秀领导者的同时,还应当努力成为广大人民心声的代言人和忠实的公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坚韧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积极和谐的身心素质和较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

(六)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要以廉政模范人物为“镜”,经常对“镜”自查、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依法行政工作心得体会篇十六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环节,对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地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坚持执政为民,勤政爱民的执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l、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2、行政决策基本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畅通有效。3、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4、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5、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根据我镇依法行政五年工作目标和镇政府所属各部分的职能,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l、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2)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3)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总结推广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建立合理有效的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加强财政保障制度建设。(4)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程,着力推进“网上办公”和政务公开化,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3、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1)推行和完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制度,确保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民主化、科学化。(2)建立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成本效益分析、定期清理、定期评估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4、建立和完善政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重点完善信访制度、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能力。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1)认真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2)建立、完善和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3)加强和改进面向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四、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我镇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各办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要求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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