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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噪音管理规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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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噪音管理规定(八篇)
2023-01-05 01:14:3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噪声管理制度范文(精)一

乙方:

为加强工程的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遵循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就本工程大坝安全监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施工范围及内容:

1、施工范围: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大坝及其基础安全监测仪器设备采购检验、率定、埋设安装、施工期和移交前观测、维护及观测资料整理。

2、工作内容:

①主要包括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监测、自动化系统等监测项目,其所需埋设安装的主要监测设施有竖向位移标点和工作基点、水平位移控制网点、竖直传高、多点位移计、测斜仪、测缝计、裂缝计、测压管、渗压计、量水堰、温度计、四向应变计组、无应力计及自动化系统等。;

②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施工、完工、维护和缺陷修复; ③为完成本工程项目需要提供的技术及劳务;

④为完成本工程项目和新增项目的施工、完工、维护和缺陷修复与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应包括在上述工作中。

三、施工工期:

磨坝峡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施工工期:

1、以上工期不得以安全或交通等管理要求而延期,并不得以此为由进行索赔;

2、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并自行承担因赶工所增加的费用;

3、除不可抗力及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每

4、乙方拖延工期后,应按甲方的要求无条件增加施工人员及为赶工所需的其它资源投入,以满足工期要求。若乙方仍然没有扭转拖延工期的能力,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为此增加的所有赶工费用及对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遵照执行。

四、计价方式:

1、本合同的施工项目按固定单价承包(具体承包项目单价表见附件);

2、本合同施工单价已包含了合格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施工期间各项目的所有工序内容,人员设备进退场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单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3、本工程的承包单价中均已考虑了由于地质条件、施工环境、施工调配、施工中断等各种不可预见的干扰因素的影响,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向甲方提出任何方式的工期补偿和经济补偿。

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结算方式分为四次,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计划支付给乙方预付监测仪器设备购置款约占合同购置费的20%,其余按甲方结算方式进行支付;

2、第二次付款,依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月由甲方工程技术办审定的工程量按其合同的50%进行结算。此次结算与业主结算保持一致。并在结算中扣除第一次预付款。

3、第三次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后,再按合同的20%给予结算支付。

4、第四次,甲方按月在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10%的工程款作为质量安全保证金。待乙方工程完工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本合同保修期为半年),待乙方缺陷修复后费用无息退还。

六、材料供应与机械设备:

1、本合同施工的主、辅材料及监测仪器设备,均由乙方按合同技术指标要求自行购买。不符合合同技术要求或有损坏乙方负责购买更换,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2、乙方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小型机器具自己提供,乙方需用大型设备须经甲方办理设备使用手续,甲方按其设备台班收取费用,在乙方结算报表中扣除,使用完后及时归还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机械设备用于工作面以外的其他部位,或调离本工程如有此类事件发生,按设备原值3倍进行罚款。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范进行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造成设备及人员损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

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技术和劳务人员,并经甲方生产主管的认可;

4、乙方加强安全技术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及事故的发生。

七、技术规范及质量检查及验收要求:

1、技术标准和规范

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对于所有仪器设备的采购、检验(率定)、埋设安装和观测及其他施工,都应遵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本卷所规定的技术规范执行。若国家或部颁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为准。承包人应自费取得这些技术标准和规范。本合同必须遵照执行的现行技术规范,主要有:

1)《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dl/t5178-20xx;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xx;

3)《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xx;

4)《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设备基本技术条件》sl268-20xx;

5)《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技术规范》dl/t 5211-20xx;

6)《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dl/t5209-20xx;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8)《工程测量规范》(50026-93);

9)《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d/t16818-1997);

10)《国家三角测量规范》(gb/t17942-20xx);

11)《岩土工程用钢弦式压力传感器国家标准》gb/t13606-92;

12)《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规程》gb/t22385-20xx;

13)《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检验测试规程》、sl 530-20xx;

14)《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安装标准》sl531-20xx;

15) 大坝仪器设备安装计划。

2、监测仪器设备的提交、验收

(1).采用的进口监测仪器设备,其生产厂家必须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所生产的仪器设备有在不少于3个岩土类工程中使用实例,并且已经满意运行了五年;采用的国产监测仪器设备,其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有效的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岩土

(2).本项目所有监测仪器及相应的电缆等主要设施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施工图纸、甲方及监理指示采购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精度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提交仪器设备的同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制造厂家名称、地址;

2).仪器设备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仪器设备的出厂率定资料;

4).观测数据的计算方法;

5).仪器使用实例的资料。

(3).仪器设备验收

1).乙方应要求生产厂家在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出厂前,检验全部的仪器设备和附件,并提供检验合格证和厂家的率定资料。

2).仪器设备运至现场后,甲方应会同项目监理、业主以及乙方对厂家提供的全部监测仪器设备及附件进行检验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方可使用。

3).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对业主提供的全部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校正或率定;测试报告在埋设安装前28d报送项目监理审查。

3、质量检查和验收

1).乙方应按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对业主提供的全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校正和率定,并将包括仪器设备的检验测试报告提交甲方。经乙方检验和率定认为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和材料,承包人负责更换。

2).仪器设备埋设安装完毕后,乙方应会同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立即对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经甲方质检人员和监理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对本观测项目进行完工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完工资料。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移交前的照看、维护工作。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2).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和文件(包括修改通知),进行技术交底;

3).负责提供主要控制点坐标及放线、测量监测等工作;

4).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无偿提供使用生活用水、生活用电、住宿房间。

5).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6).合理安排施工计划,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设施;负责技术、文明施工管理;

7).及时组织工程的单项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根据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整理竣工资料;

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任何人员。

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按生产计划的需要在各施工单位之间进行调剂,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2、乙方职责

1).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提供相关等级资质;

2).为完成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设备、材料及第三者责任投保、暂住证由甲方办理。乙方将其施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及时提供给甲方综合部备案,如不及时提供无论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施工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并对安全问题负全责;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生命财产损失的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由甲方给予补偿,剩余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监测仪器设备采购、仪器设备安装前的保管、检验、率定、埋设安装和维护,施工期和移交前的观测及观测资料的整编,观测仪器设备和观测资料的移交,并为甲方委托的后续观测人员接收观测工作提供免费培训和必要的条件等。

4). 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由监测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操作工人组成。乙方在其驻工地的工作人员中至少应有一位经过甲方批准的监测专家具有五年的水电工程监测仪器设备安装和观测的经历,被推荐的监测专业人员简历应在观测仪器设备开始埋设安装前30天报送甲方审查。乙方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由从事过安全监测设施的施工、观测及资料整理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并对本工程的特点、施工程序有充分了解的人员担任,能对中型水电工程监测仪器设备的测试、率定、安装、监测、维护以及观测数据的整理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把关,负责全部仪器的率定、埋设安装、观测及资料整理等项工作。

5).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应确保按施工图和项目监理指示进行全部仪器设备的埋设安装(包括损坏或失效后及时修复或更换,使其具有正常测读功能的仪器设

6).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相关会议,认真执行监理和甲方发出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指示;积极协助甲方作好对业主及监理的检查工作;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自费返工,直至甲方、监理、业主满意为止;对所聘人员进行法纪、法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做好环保工作;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若发现违反此规定,甲方将责令其退场,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生活、住宿、上下班交通安全等;进出场人员的差旅费、设备转移费、饮食;及时支付所聘人员的劳动报酬,杜绝农民工因工资拖欠问题上访、投诉等事件发生,若有此类事件发生,对甲方造成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负责在施工中与其它施工工序之间的配合协作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额外支付费用的要求,所有一切费用(包括施工配合费)均已包含在相应单价中;及时汇报有关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并上报甲方所需的有关资料;

9).工程未移交前,乙方负责管理和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移交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承担保修期限内的缺陷修复责任和费用。

九、保护环境与职业健康: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场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所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确保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身心健康免受损害。

十、施工安全与文明生产

1、严格遵守项目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乙方在前施工合同的同时应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2、严格按照业主、监理、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落实,对本工程或其他工程造成影响,由此而引起需增加的一切工程措施和安全措施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作业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置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用品,并对其使用人员的人身伤亡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4、乙方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管辖权限内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的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合理的措施,负责做好施工区范围内和居住区的日常治安保护工作,并防止其职工发生任何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6、严格遵守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所有安全保护装置、机构的齐备、完好、可靠。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

十一、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灾害: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无法预料的不可抗拒的灾害或特大自然灾害等,甲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经济损失赔偿,乙方应积极配合。赔偿后,双方根据赔偿的实际情况协商补偿;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乙方不予减免的责任: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方法、措施以及施工资料的审查与批准,或对甲方的确认批准,或对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检查和检验,并不意味着可变更或减轻施工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十三、合同解除

当乙方的工程施工进度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的要求,或不能完成甲方的周生产计划及月生产计划,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调节施工任务,直至解除承包合同,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单位施工。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并按照自行完成投资的10%承担违约金。

十四、其他

1、乙方必须达到工程要求的资质等级及相关要求;乙方负责此项工程施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拥有与工程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和施工经验;

2、在缺陷责任期内,若出现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责任和发生的修复等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损失。

3、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口头承诺无效。

十五、违约争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协议条款,不得违约。如出现违约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十六、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安全监测项目承包单价列表

2、有关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3、项目部有关管理办法;

4、经业主和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5、招标技术文件。

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的责任或义务均已履行,协议自然失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噪声管理制度范文(精)二

为解决市民集中反映的各类噪声污染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通过创卫国家技术评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领导关于在十堰城区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解决各类噪声污染问题为目标,以产生噪声污染单位为治理责任主体,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综合执法,严治重管,狠抓落实,坚决遏制城区噪声污染日益加大的势头,积极探索加强各类噪声污染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关于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的通知》(环发〔〕210号)。

(二)范围:城区内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包括建筑施工类噪声、餐饮娱乐噪声、超市空调主机噪声、铝合金加工噪声、物流运输噪声,社会生活类噪声、汽车鸣笛类噪声等。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2年8月5日至8月10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城区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分工制定噪声污染治理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宣传教育。

(二)全面治理阶段(2012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各职能部门依据分工制定长效管理措施,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0日)。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一)环保部门职责

1、负责督促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固定设备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噪声的整治;

2、负责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

3、负责整治宾馆、饭店、酒家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油烟排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4、负责整治商业经营性场所及文化娱乐场所的营利性卡拉ok噪声;

5、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进行监测。

(二)公安部门职责

1、负责对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管理;

2、负责查处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行为;

3、负责查处城市市区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行为;

4、负责查处家庭室内发生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行为;

5、负责查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音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产生噪声的行为;

6、负责查处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噪声;

7、负责查处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以及停车场产生的噪声的行为。

(三)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职责

1、负责整治无固定经营场所流动噪声和违规占道经营的扰民噪声,如夜市摊点噪声等;

2、负责整治停车场、汽车配货场等生产的噪声。

(四)市政园林部门职责

负责整治土石方开挖、装载、运输产生的扰民噪声。

(五)工商部门职责

1、协助相关部门整治商业经营场所、铝合金加工及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对无证经营的单位、个人吊销营业执照;

2、负责整治集贸市场产生的噪声扰民。

(六)文化部门职责

1、协调相关部门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标造成的扰民噪声;

2、严把新建经营性文化节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关,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单位、个人吊销文化许可证。

噪声污染专项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切实解决各类噪声扰民问题。各产生噪声的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此次治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搞好整改,规范经营行为,还市民一个清静的城市环境。

关于噪声管理制度范文(精)三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9、

10、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

4、

5、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噪声管理制度范文(精)四

当前,我市生活噪声污染环境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为加强对全市城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治理,给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问题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深化城市建设管理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让市民群众满意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城区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减少和降低生活噪声对市民工作、生活的干扰和影响,促使产生生活噪声源头的单位和个人自觉减少和控制噪声,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宁、轻松、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二)在城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的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音量过大、严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像器材;

(三)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的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四)露天营业场所经营和流动商贩使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

(五)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养犬或者其他家庭室内声音过大造成噪声干扰周围居民;

(六)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场界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

(七)机动车辆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八)其它影响居民生活状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室内装修、商业活动等产生的噪音污染。

从2013年3月20日起至4月20日,利用1个月的时间进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后进入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一)动员部署(3月20日至3月22日)。各单位立足辖区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生活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3月23日至4月16日)。各单位要集中警力,协同配合,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纠此类问题。同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建制(4月17日至4月20日)。总结噪声污染治理经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扰民问题,也是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已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整治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日常工作,不断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接警、核查和处理,切实有效减少各种社会生活噪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认真履职,主动管理。治安管理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日常社区走访、巡逻执勤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查,有效打击噪音扰民现行违法行为。对辖区内产生噪音的商业网点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噪音污染源,逐一安排专人负责落实防噪音措施,对“不放心户”要指定责任区民警现场监督,确保不再发生噪音污染问题。要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模式,抓住乱鸣喇叭问题突出的重点路段、时段,严查机动车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要立即出警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制止,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置,坚决杜绝对群众报警和110指令推诿扯皮现象。各派出所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环保、文化、工商、行政执法、街道等部门,做好娱乐场所、商业街道、居民小区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及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三)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在整治工作中,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行动的始终,边整治,边教育,边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采取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要积极会同当地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听劝阻、制止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固定证据,严格依法惩处;对拒绝、妨碍、阻止、干扰执法或暴力抗法的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着眼长远,完善机制。通过专项整治,积极探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措施,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控制生活噪声污染的能力,严防污染情况出现反弹。按照职责分工,文化娱乐场所(凌晨2时至上午8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附近居民正常休息,由公安机关负责管辖,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违反规定的,按第四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接到此类报警,要先行予以制止,然后移送文化主管部门查处。

(五)加强督促,确保实效。各单位要把整治城区生活噪声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市局将组织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辖区内发生社会生活噪音扰民问题被群众投诉或经市局组织人员核查属实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内容。

(六)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大张旗鼓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法律责任,教育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上午9:00将上周整治情况通过市局文件收发系统报送到治安管理大队,重要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

关于噪声管理制度范文(精)五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

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

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

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

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

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

防盗栅栏等。

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

建筑垃圾。

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

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噪声管理制度范文(精)六

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由建设单位制定,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对本规约内容认可。本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其效力及于以后的物业买受人。

第三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   (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共同生活、和谐相处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和房屋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的功能使用物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一致或房屋使用说明书中未列明的,按照规划部门核准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时,除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外,并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维修、更新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照国家、本市的相关规定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相关制度,文明饲养宠物、燃放鞭炮等。

第九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车辆行驶和停放方面,遵守以下规定和约定:

(一)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二)机动车辆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和练车;

(三)机动车辆按规定的车位(停车区域)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消防井盖、绿化等场地停放;

(四)按照规定或约定交纳车位使用费;

(五)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

(六)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车辆保管协议;

(七)     。

第十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还遵守以下规定:

(一)    ;

(二)    ;

(三)    。

第十一条  (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外,不得从事下列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损坏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楼梯、扶栏、走廊、大堂、地下室、平台、天台、外墙、屋面、道路、绿地、停车场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

(三)擅自拆除、移装、占用或损坏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消防、体育、建筑小品等物业共用设施。

(四)在公共场所晾晒衣物(预留的固定晾晒处除外)。

(五)在非指定位置堆放、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六)在本物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七)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随意悬挂、张贴、涂鸦或刻画。

(八)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九)高空抛洒物品(对高空悬挂、搁置的物品应妥善管理)。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  (物业的维修养护)

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维修养护物业:

(一)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不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阻挠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四)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五)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先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确实无法通知到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和其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sp;   。

第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业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缴存、使用、续筹本物业区域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维修项目提出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经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列支范围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十四条  (共有部分的收益归属)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所得利益应当单独列帐,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改善共用设施设备,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每半年向业主公示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饰装修时,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签定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并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相关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及时恢复;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业主应在 时间段内,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超标噪声的施工。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有部分。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四)业主因房屋装饰装修或其专有部位中发生渗水等问题影响其他业主安全、正常使用物业的,业主应及时予以修复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关责任人要及时予以赔偿。

(五)商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得随意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如需悬挂招牌、招贴广告和宣传画的,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物业整体形象,不得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六)为保持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建设原貌和整体美观。同意按照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七)如需在房屋建筑的外墙上安装遮阳篷、防护栏、晒衣架、花架、鞋架、封闭阳台等的,应按照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安排的式样、规格、颜色进行施工。

(八)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应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并符合相关安装规范,不得违反房屋安全使用规定、破坏楼宇外观、侵害其他业主利益。

第十六条  各业主同意,物业服务收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七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专项服务、有偿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应当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标准进行公布。

第五章  物业出租和转让

第十八条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当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和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转让物业时,本临时管理规约对物业继受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业主出租或者转让物业后,应当将物业出租或者转让情况和通讯方式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九条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纳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以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门号;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以依法: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附件,自物业第一买受人签字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书见附件),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规约由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各持一份。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建筑区划及物业构成附图

2、建筑区划物业共有部分明细

3、基本情况

4、承诺书

一、开发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所在地:

(三)法定代表人:

(四)联系电话:

(五)通讯地址:

二、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

(二)注册所在地: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四)资质等级:

(五)联系电话:

(六)通讯地址:

三、物业买受人的基本情况

(五)座落位置:幢      [座][单元)联系电话:

(七)通讯地址:

本人(单位)已详细阅读并理解开发建设单位制定的本《临时管理规约》,同意遵守本规约内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特签署本承诺书。

姓  名:

年  月  日

关于噪声管理制度范文(精)七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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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关于噪声管理制度范文(精)八

知识目标:了解现代教育技术中与声有关的知识的应用。

本事目标:经过观察、参观或看录像等方式,从有关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中获得社会生活中声音利用方面的知识。

情感目标:经过学习,了解声音在现代技术中的应用,进一步增加学生对科学的热爱。

重点:了解现代教育技术中与声有关的知识的应用。

难点:掌握声在社会中的应用。

多媒体设备

新课导入

启动课堂

复习噪声的产生、等级以及控制过程。

进入新授课:

1、声音的利用在人类生活中是十分广泛的。让学生展示课前经过网络或者图书馆搜集有关声音利用的资料。

2、请同学们列举所搜集到的有关声音利用的资料。要求在同学发言时,其他同学仔细听,不要对同学的发言作评价。

3、对学生的回答给与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并将学生搜集到的有关声音利用的例子分为两类:“声与信息”和“声与能量”。

(一)声在医疗上的应用

1、中医诊病经过“望、闻、问、切”四个途径,其中“闻”就是听,这是利用声音诊病的最早例子。

2、利用b超或彩超能够更准确地获得人体内部疾病的信息、医生向病人体内发射超声波,同时接收体内脏器的反射波,反射波所携带的信息经过处理后显示在屏幕上、超声探查对人体没有伤害,能够利用超声波为孕妇作常规检查,从而确定胎儿发育状况。

3、药液雾化器

对于咽喉炎、气管炎等疾病,药力很难到达患病的部位、利用超声波的高能量将药液破碎成小雾滴,让病人吸入,能够增进疗效。

4、利用超声波的高能量可将人体内的结石击碎成细小的粉末,从而能够顺畅地排出体外。

(二)超声波在工业上的应用

1、利用超声波对钢铁、陶瓷、宝石、金刚石等坚硬物体进行钻孔和切削加工,这种加工的精度和光洁度很高。

2、在工业生产中常常运用超声波透射法对产品进行无损探测、超声波发生器发射出的超声波能够透过被检测的样品,被对面的接收器所接收、如果样品内部有缺陷,超声波就会在缺陷处发生反射,这时对面的接收器便收不到或者不能全部收到发生器发射出的超声波信号、这样就能够在不损伤被检测样品的前提下,检测出样品内部有无缺陷,这种方法叫做超声波探伤。

3、在工业上用超声波清洗零件上的污垢、在放有物品的清洗液中通入超声波,清洗液的剧烈振动冲击物品上的污垢,能够很快清洗干净。

(三)声在军事上的应用

1、现代的无线电定位器——雷达,就是仿照蝙蝠的超声波定位系统设计制造的

中国大陆超视距雷达助力反航母作战

很多动物都有完善的发射和接收超声波的器官、蝙蝠通常只在夜间出来觅食、活动,但它们从来不会撞到墙壁、树枝上,并且能以很高的精确度确认目标、它们的这些“绝技”靠的是什么?

2、声纳

根据回声定位的原理,科学家们发明了“声纳”,利用声纳系统,人们能够探测海洋的深度、海底的地形特征等。

声呐探测海深和鱼群

(四)声在生活中的应用

超声波加湿器

理论研究证明:在振幅相同的条件下,一个物体振动的能量跟振动频率的二次方成正比、超声波在介质中传播时,介质质点振动的频率很高,因而能量很大、在我国北方干燥的冬季,如果把超声波通入水罐中,剧烈的振动会使罐中的水破碎成许多小雾滴,再用小风扇把雾滴吹入室内,就能够增加室内空气的湿度、这就是超声波加湿器的原理。

探究作业

1、回顾本章所学,自我整理知识体系。

2、预习下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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