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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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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汇总14篇)
2023-11-13 04:54:29    小编:ZTFB

报告的写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思考,同时也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和数据。在报告完成后,要进行审校和修改,确保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无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一

第二十条已按《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卫生局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通知》(长人社发〔〕101号)有关规定享受了医疗救助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救助。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1〕101号)予以救助。

第二十一条城乡特殊困难低收入对象医疗救助办法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二

农村低保制度的推出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加大扶贫开发和社会救助力度的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活问题的重大举措。在2016年1月26号下午,我和我的小组成员林映宇开始了广东省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工作。

不得不说,低保制度实施至今,有很多贫苦农民从中受益,生活有了很大改观。“低保新政”犹如温暖的阳光照耀到贫困农民身上,为全国农村贫困人群拉起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安全网”。政府秉着务实的原则,将低保政策进行到底。

低保户每月都能凭借低保存折或银行卡到银行领取低保金,虽然低保金不多,但却能改变贫苦农民的生活,又缓和了农村的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历经3天的艰苦工作,我们完成了广东省城乡低保入户调查工作。在这3天里,寒冷和恶劣的天气条件也阻挡不了我们热诚的心。3天下乡走访调查,让我了解一些实际情况:

在受访村干部和群众中,不少人对农村低保制度法制性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党和政府的一项福利待遇,低保金是政府白给的,可有可无,可多可少,操作随意性大。有的干部在审核、确定低保名单中优亲厚友,没有树立“低保高压线”意识。群众的认识也存在误区,认识不够,很多有利于他们的政府政策,他们都不了解,例如临时救助。农村低保制度在全镇实施之初,保障标准较低,低保覆盖人群少,要求进低保的人数不多。而这两年,由于低保标准提高、低保制度外延的扩大,致使低保边缘群众和不该享受低保的家庭竞争参保。拿不到低保还被认为是没有本事,或者是和干部关系不到位。龙门镇今年被选为低保户调查试点,“人情保”“关系保”基本上不存在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是解决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基本生活。紧靠有限的低保金,难以解决低保对象诸如大病治疗、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预料的突发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

村干部作为一村之主,村子的团结与发展系于一身,积极为民工作的村干部才能团结农民,共同致富。低保户申请都要靠他们一手承办,他们做事认真、负责,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农村低保工作要想做的更好,还需要一些改进措施。

(一)加强农村低保政策的思想认识和学习宣传工作。镇村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低保工作长期性、重要性的认识。低保是政府对其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社会救济而不是福利,更不是施舍。村组干部要摒弃有自己为政府,为人民工作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就应该享受低保的想法。镇党委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知晓农村低保政策,让广大群众了解低保政策的诸多事宜。进一步理顺群众情绪,消除群众误解。农村低保是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主体和最后一道安全防线,作为龙门镇这样一个农业大镇,农村低保工作是关系到全镇的社会稳定、社会风气营造的重要问题,要真正做到“应保才保”,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才能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维护一方稳定。

(二)准确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防止“人情保”“关系保”,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低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包括因缺少劳动力、低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灾、因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及无法定抚养义务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要始终坚持申报对象公开、家庭经济收入公开、审批金额公开的原则,把农村低保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杜绝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混吃低保、骗吃低保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为使农村低保政策在贯彻落实中准确、公正,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的阳光普照全县贫困百姓,为保证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我市对2009年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多伦县属国贫县,全县总面积3773平方公里,辖2乡2镇,7个社区,64个行政村,398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1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6万人,农业人口6.9万人。

2006年全县启动农村低保工作,截至2008年12月有农村低保对象4578户,6388人;自2008年起,实施了农村低保分类施保制度,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情况将低保对象分为1、2、3三类。2009年1类低保保障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10%,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924元/人/年,增长到1200元/人/年;2类保障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70%,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600元/人/年,增长到800元/人/年;3类保障对象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20%,补助标准由438元/人/年增长到600元/人/年。同时,高标准、严要求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三类低保档案,加大了低保对象管理力度,狠抓了农村低保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健全乡镇、村级低保工作组织,规范了村委会接受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复查、张榜公示上报、乡镇核查公示、民政局抽查公示等一整套工作程序,使基层的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强化了动态管理运行机制,各乡镇组建了农村低保审核领导小组,全县64个行政村均设了民政协理员,大大提高了监管力度。

此次调查要求乡镇民政所和村级民政协理员共同参与、积极配合。首先全面宣传调查的目的、内容及检查方式,村委会提前合理安排调查时间和路线,充分做好迎查准备。其次民政助理和村协理员积极参与入户、寻访、暗访及低保户家庭生活状况、家庭实际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以备调查汇总时提供可靠证据。第三调查结束后民政所及协理员负责对未查户的复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调查组,对低保户进行核实认定。

理”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议定低保救助对象,结合实际拿出享受人员及类别调整方案。彻底解决上访和部分村干部优亲厚友的现象。经过6个月的普查,取消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836人,新增低保对象344人,农村低保人数由4157户,6294人,调整为4246户,5802人,占农业人口的8.4%。调查结果表明:随着低保工作的深入推进、低保户优惠待遇的增多、低保标准的不断提高,也引发出各种突出问题。

一是少数群众思想观念存在误区。部分干群对农村低保的意义、运行程序和管理方式了解不全面,理解不透彻。有的群众把农村低保误认为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部内容,对其社会功能寄予过高的期望,农村五保、身残、生病、天灾人祸、子女上学的都要求享受低保,解决不了就发出标准太低、覆盖面太窄的怨言。少数低保对象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少数群众不履行赡养和扶养义务,把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推向政府。

二是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定居政策的实施,城镇周边失地农民和进城定居农民因无固定收入来源,需要救助的人员越来越多,加之县级财力有限,县级配套资金不足,导致低保工作的范围和难度越来越大。

三是调查核实收入难,是实施“按标施保”政策的最大阻力。传统的入户调查工作方法无法准确核算家庭收入,一方面由于物价上涨、务工收入不确定和个体经营者收入不固定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的核定难以准确把握;另一方面,不如实申报,隐瞒家庭收入现象比较普遍;再者,有些小企业、小作坊出于对工人的情感,不肯如实告知他们收入的真实情况。诸多因素的制约大大地影响了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成效,低保对象进易出难、进多出少的问题普遍存在。只靠民政部门的微薄力量很难准确掌握家庭收入。

四是动态管理动不起来。各别村村两委班子干部因顾及老亲旧邻、涉及选举等问题,存在低保对象只进不出、或易进难出,新增好增、取保难取,出现动态管理动不起来的现象。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了动态管理措施。

第2/5页。

民政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到乡村户了解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状况,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及时纳入,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及时清退,并且及时掌握了低保对象致贫原因、基本信息和生活所需,使救助工作有的放矢,实施救助有理有据,分类调标合情合理,低保金额足额到位,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分类施保得以完善,使动态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低保工作更加“阳光透明”。民政局采取措施大力宣传农村低保申请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使村民知道“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鼓励困难村民及时申请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举报,严格了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的三级评议、审核、审批程序,确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更好的完善了低保信息网络管理体系,提高了低保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利于农村低保宏观操作,进一步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三、当前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存在“错保”的现象。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年龄保”现象普遍存在,个别乡镇为了便于操作,以年龄长者作为低保享受的硬性条件,严重歪曲了保障原则;二是保障对象属实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见不到本人,无法核实家庭收入、生活状况或无法确定是否足额领取保障金;三是“均衡保”成为村级低保工作人员充当“和事老”的万全之策,多表现为将低保指标平均分配到各组或各户,而不计贫富差别;四是低保终身制,低保对象脱贫不能及时取消,而继续享受,严重违背动态管理原则;五是出现了“继承保”,是保障对象已经死亡,有劳动能力的家属顶替死亡低保对象继续享受低保待遇。

2.存在“漏保”的现象。

由于农村低保制度启动较晚、宣传力度不够,个别困难家庭由于不了解农村低保政策、低保申请的条件及程序,而不能及时得到救助,造成漏保的现象。主要存在以下漏点,一是个别村民由于平时在村组寡言少语、足不出户,很少与他人或村组沟通,即使生活困难,在低保评议过程中,往往被排挤或遗漏,而不能被及时纳入低保待遇;二是由于暂时投奔子女或亲属谋生,低保评定时没能及时返回而被忽视和遗漏;三是村干部不准确掌握和上报贫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情况,在审核时无法得知或者高估申请人生活状况及收入,而得不到审批通过;四是由于“年龄保”影响,盲目认为享受低保就必须有年龄限制,使一些因病、残或子女上学造成家庭困难的家庭,享受不到低保待遇。

第3/5页。

3.家庭经济收入核定难。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低收入农户的隐形收入难以合理核定;二是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收入有相当的不稳定性,计算起来比较困难。

4.基层工作力量薄弱。

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不足,对低保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村级又没有专职工作人员,人员少、任务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对低保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管理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今后农村低保工作的对策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因此,结合此次农村低保工作调查,切实找出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要把农村低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加大投入,扎实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发展。

1.强化组织领导。

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一要加强领导。县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将农村低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及时指导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要健全组织。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村低保评议组织,加强对低保户的民主评议,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作用,加强对低保工作的监管,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

通过此次普查发现,加大了低保政策宣传。为了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政策、救助程序、救助标准的宣传,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督促基层严格执行好、落实好低保公开制度,对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家庭人数,保障金额等情况采取定期的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乡、村两级要设置相对固定的低保工作宣传栏、意见箱、监督电话,将申请低保的条件、所需材料、审核审批程序广为宣传,让广大农村群众全面了解有关农村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会普遍关心特困群众,支持推动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3.完善操作程序。

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坚持村、乡镇、县三级公示制度。三要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调整家庭经济条件有所变化的低保对象,做到低保对象该进则进、该出则出,低保金该增则增、该降则降。

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按照能进能出、能增能减的原则,用“造血”式的救助方式取代“输血”式的救助方式,协调劳动保障、科技等部门和社会多方力量采取送岗位、送技术等形式促进有劳动能力的城乡低保户上岗就业,通过劳动,脱贫致富,改变家庭现状,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完善与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就业、就医、养老等多种社会救助制度,形成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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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四

xx市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了《xx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制度》,扎实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思考。

从20xx年1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和城乡专项整治工作,对低保人员家庭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实际财产及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截止9月底,核查农村低保25113户29843人,动态净退出17200户20755人。对于应保未保新增户一一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层层审核,严格依照五个必须、九个不准甄别对象,按程序办理。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xx市委政府对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非常重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分别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以两办的文件下发,成立了市委副书记xx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xx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由镇(办、处、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二是积极组织动员。5月4召开了全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动员会,7月7日召开城乡低保等惠民政策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市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20个镇(办、处、区)党委书记、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参加,积极配合支持共同参与。

三是加强督办检查。成立由市委政府督查室、纪检、财政、民政等组成的督办检查工作小组,并在5月-9月对全市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督办期间发现问题,及时与镇(办、处、区)主要领导、民政分管领导及民政办主任进行沟通、整改,上下一体,合力做好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市民政局组建10个工作专班定期对联系镇(办、处、区)检查指导,积极帮助召开启动会,协助基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四是组织保障得力。20个镇(办、处、区)制定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驻点干部包干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作机制,从组织上保证按标施保工作的实施。

(二)严格政策,强化宣传。针对农村低保难以甄别,我们印制发放了3万份《致农村低保对象的一封信》给低保对象,对于应该纳入的和退出的对象做了详细分类,让低保对象对照五个必须、九个不准衡量自身是否保障对象或清退对象,且在主要街道、村(社区)张贴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政策标语,以镇(办、处、区)为单位举办现场会与培训班,广泛宣传低保等惠民政策。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利用媒体、报刊、网站、标语宣传低保动态管理做法,加强低保信息平台建设,力求政策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

(三)查找原因,突出重点。对按标施保工作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和突出问题,按照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家庭拥有汽车、非移民搬迁拥有两套(含两套)以上房产的、有退休金等家庭,死亡和外迁注销等类别,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在摸准底数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全面进行清理,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同时,认真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监督,严格把关。20个镇(办、处、区)及时做好整治工作基础信息采集、录入,认真整理汇总,实行村、镇、市三级核定,并在按标施保和专项整治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信访、设置举报电话,及时解决按标施保实施过程中纠纷和矛盾,确保无漏报与错报现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低保救助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做到一户一卡,每月资金按时到账,确保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保障。

(五)完善政策,确保成效。对于群众争着吃低保、要低保现象的原因是想享受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的根源后,我们积极完善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一是积极探索做好救急难的试点工作,加大临时救助资金投入力度。20xx年从以前30万元临时救助款增加到100万元下拨到镇(办、处、区)用作临时救助、救急难,对于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解决群众特殊困难,减轻专项整治的工作压力。二是加快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解决群众只有吃低保才能解决困难的思想偏差问题,转变基层对低保指标的错误认识。

(六)坚持标准,抓常管长。城乡低保涉及面广、任务重、群众期盼性高、风险大,层层把好程序关、理顺低保管理环节,是保证国家惠农济困政策落实的关键。一是按政策施保。低保政策的核心是以户籍、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确定对象。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低保,不能以某一群体来划线划档,不能将低保政策与其他政策捆绑执行。二是按标准施保。7月xx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要按照标准把对象审批准。通过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要做到让低保制度正本清源,把该保障的对象搞准。三是按收入施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我们研究制定了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的评估标准,收入核算评估标准确定了,按家庭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核定低保对象及保障补助。四是按程序施保。严格规范低保操作程序,做到入户调查核实收入、民主评议公平公正、公开公示高度透明,审核审批程序到位。

xx市属于xx山区贫困县市,由于南水北调移民面大,群众收入来源少、不稳定、变数大等原因,存在信息平台未互通收入核定不准确、基层力量薄弱动态管理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够群众认识有偏差和管理手段落后低保对象核定不准确等问题。

(一)农村低保对象的界定仍然难以规范。一是家庭收入难以核实。农村居民收人有其自身特点,使得在收入界定上存在一定困难,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造成对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核实。二是家庭成员难以界定。特别是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把有赡养能力的女儿(特别是出嫁)、(外)孙子女这类人员不计算为赡养义务人,采取人户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来申请低保,把法律规定应该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二)基层工作人员力量薄弱,核查工作难度大。在工作中,农村低保对象则由于人数多,地点分散,且交通不便,仅新增对象入户调查就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证,更谈不上每半年还进行一次的低保对象复查,这样的工作量已经是超负荷运转。同时,随着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以及其他配套社会救助等工作在数量和难度继续增加。原有力量显然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造成了不能及时掌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收入变化情况,形成低保待遇的常规化、工资化、终身化的现象。在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和专项整治过程中,因工作力量薄弱,大批低保对象取消,存在一刀切现象。

(三)群众在思想上仍然存在偏差。一是群众对低保政策依然认识不够。很多群众仍然会因病、因残和年龄大等原因要求低保,而不考虑低保条件,形成上访和缠访现象。二是仍然存在攀比现象。有些人没有吃透低保政策,对自己家庭生活状况缺乏正确估价,盲目的认为别人能享受低保待遇自己也能享受,要求纳入低保或者要求提高标准,若没达到目的,则认为不公平,进而到上级部门上访。三是农村居民文化素质不高,道德修养低下,相互嫉妒、嫉恨思想较严重。

按标施保工作评议过程中存在越贫越评不上、家族式拉票、相互选,把公平公正民主评议活动变成村民间拉关系评选活动,存在被评议通过的对象不一定完全符合低保条件。四是群众对低保判定标准有个体化差异化。评议中出现分歧,意见不一致。有很多人评议时认为自己或家族没享受低保,其他家庭也不能享受,非心目中对象评议上低保,有人举报上访吵闹指责某某不该享受低保,恶意蓄势带来不稳定,影响低保政策执行。

(四)信息化程度不高,工作手段落后。我市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信息核对中心,制定了《xx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暂行办法》,工作人员也已到位,信息核对运行不畅,社会救助与公安、人社、工商、卫生、住建等部门网络共享信息平台还未互通,对低保对象的家庭变动状况不能准确掌握,形成城乡低保核定存在三难。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家庭情况调查难、低保对象清退难。

农村低保重点在强化日常监督核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建议强化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一)加大农村低保制度宣传力度。一是不断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引导。采取会议、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宣传,将农村低保制度本质及内涵层层宣传落实到乡镇村组、社区,确保低保政策宣传面达100%,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到位,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农村低保救助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赡养老人看作每个人的一件善事、大事实践。三是加强低保公示制。加强公示制,低保对象实行常年公示,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定期清查低保中的边缘户,随时减退条件好转家庭人员,加大社会各界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理性甄别农村低保对象。甄别农村低保对象不限于其表面现象。实事求是调查了解全家、子女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衡量是否属于保障对象。部分农村居民房屋陈旧,家徒四壁,表面现象符合低保条件,实际子女在城区买房买车的,做生意,有固定工作等,老人因不习惯城市生活或不愿跟子女生活留在农村,这种叫隐形富裕家庭,按照家庭整体实际情况,子女有赡养能力,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老人,不符合低保条件。

(三)聘请低保监督员,多方参与监督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一是乡镇聘请低保监督员。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少事情多,一人多岗,无法全部精力投入到民政工作,对详实做好新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和老户核查有一定困难。以钱养事聘请民政工作人员,无资金渠道。建议聘请有责任人心、正义感的群众或乡镇干部职工为低保监督员,参加低保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在开会发言上对低保家庭收入、财产情况是否纳入保障范围提出意见。二是市县级民政部门聘请低保监督员。近年来,多部门关注低保政策实施,建议聘请人大、政协、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审批会议,多方参与监督低保政策实施,彰显社会救助公平性。

(四)规范农村低保办理程序,做到应保尽保。规范农村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查、公示环节,农村低保填写规范格式申请,写明子女身份信息、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做好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填报入户调查表;组织好民主评议会,做到公正、公平,首先宣讲政策,一一介绍申请家庭情况,确保低保对象准确,拟纳入低保对象必须村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上报乡镇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按30%入户抽查,将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对于享受低保家庭进行长期公示。

(五)加快建立居民家庭信息核对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数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完成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自动比对,确保数据信息科学准确。该机制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户籍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与救助工作相关的信息。准确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准确甄别农村低保对象,杜绝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等农村低保问题发生。从而提升城乡低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率。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五

申请对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即低保标准上浮20%)的子女,今年被录取高中(含职高)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可向吴兴区慈善总会申请。

今年被录取大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学生,一律向湖州市教育局(学校)申请,符合助学条件的市教育局将统一安排,本不会再接受申请。

可享受的帮扶政策:

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的标准为:高中(含职高)元。

城乡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标准为:高中(含职高)1000元。

2、吴兴区慈善总会文件关于开展贫困家庭少儿先天性心脏病二期救治活动的通知)。

申请对象:

一是户籍在本区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16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二是在吴兴区务工满2年,并签有劳动合同的外地民工家庭,随父母来湖生活的16周岁以下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

我们通过大学学习之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激发自己的学习激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样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工作做准备,参加假期的乡村支教活动,把我们学习书本的知识投身于实践中。

可享受政策:

这些年,随着国家和各地方的宣传力度的加大,以及自身或周围人的切身感受,大多数人对城市低保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也从最初开展时的不信任渐渐体会到其中的益处,特别是低保户们,在困难的时候感受到了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爱。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低保户对社区低保工作普遍持满意态度。管理低保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态度好,工作认真负责。

看了这么多,你是不是对目前的环境有些忧虑呢?对,环境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保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废弃电池和塑料袋要处理好;多植树造林,不践踏草坪;不污染水源。保护环境,我们责无旁贷!

自铁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铁西区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整治动员大会”后,我院积极参与配合,立即组织成立自查小组,对全院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四、社区帮扶困难群体。

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的采访,发现社区帮扶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不少。

1、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社区居民不配合的问题。

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是低保户,所以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会在每次活动时获得一些赞助帮助。当一部分人没有得到共建的商业单位所提供的钱物时,就会抱怨社区居委会不公平。有的困难群众在寻求社区居委会帮助时态度比较差,认为居委会为他们服务是理所应当的,应该替他们做好一切的工作。

解决方案建议:

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会有人想方设法加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的压力和难度。

解决方案建议:

据调查,我国现有盲人500多万,低视力近千万人,尤其是在儿童及青少年当中,患病率极高。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六

本文目录。

为了全面了解xx县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享受低保待遇状况,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县政协工会界委员活动小组于xx年第三季度开展了全县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低保状况大调查活动。调查期间,我组委员深入困难企业、走访困难职工,不仅了解到了这部分职工的生活状况,而且增进了与困难职工的感情。调查结束后,委员们对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思考,对今后如何落实散居社区(乡村)困难职工低保与帮扶工作提出一些新的想法。

我们这次调查范围函盖县属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共计20余家,涉及职工3600余人。调查显示,在这部分职工中,困难职工2600多户,占职工总数的72%。包括809户特困职工,82户单亲困难职工,他们绝大多数散居在全县各乡镇村组或城镇社区,普遍存在“三难”:大部分困难职工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就业技能偏弱,表现为就业难;部分困难职工家庭收入难以维持最低生计,企业的破产倒闭,单位无能力为职工交缴医保金,不能享受医保待遇,表现为就医难;由于原企业已停产或破产,养老保险金已欠缴多年,个人部分也无力缴纳,少数职工到退休年龄,退休手续无法办理,表现为退休难。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通过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劳务输出、扩大低保、实施帮扶等措施,使原有的一批困难职工摆脱了贫困,但是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我县传统产业陷入困境,部分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企业职工出现了失岗位减收入的势头。特别是有一批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不说找工作,甚至连申报低保所必须具备的文化知识也成问题,他们的沟通、协调、交流、表达能力太差,还存在走程序的困难,缺乏办手续的耐性,回乡或到社区后,又不主动向乡镇、社区反映情况,缺乏必要的联系,本来符合低保条件,但至今还未享受低保户的待遇。

我县县属破产、倒闭(或政策性关闭)、改制以及困难企业的少数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未能落实低保待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区(村组)人员编制少,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社会管理不到位,这是问题形成的社会原因,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职工自身存在的种种问题。

(一)依赖意识太强。职工们大都认为,在国有(集体)企业干了大半辈子,曾经做出过贡献,企业政策性倒闭或破产,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职工下岗,国家不会不管,总觉得主动向老家要粮食,向政府要低保,给工会要救济丢人。只要等就有希望,没有了进取心,生活态度消极,“自我造血”动力不强,这种不作为的态度和等靠要思想,使得自己该做的没做好,该得的得不到。

(二)观念转变滞后。调查显示,一些年龄偏大的下岗职工及子女就业意向调查的结果表明,99%的只想在本地求职就业,哪怕是本地月工资低也不愿外出谋业,疼儿惜女,爱妻难别,穷家难舍,扑不下身子,放不下架子,根本原因还是工人老大哥的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守旧的观念没有破除。思想观念上的落伍,自然也就形成了物质生活上的掉队,论文化不比农民低,论技术不比农民差,论能力不比农民弱,结果创业就业无能力,申请低保又无脸面,守着家人收获的依然是生活上的捉襟见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社会管理困难。近年来,一是由于城市拆迁、困难职工户流动等因素使许多困难职工已不能在原址居住,造成一个社区(村组)的管理对象分布在几个社区(或几个居民小组),不能适时调整;二是尚未改制(或已改制)企业的职工档案未(或未及时)向社区(乡村)移交,社区干部担心造成低保工作漏洞,出现骗保者欺骗组织的现象,给低保手续办理与低保管理增加了难度。

(一)思想要重视。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必须充分关注、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困难职工都曾经为国家建设和企业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为了支持改革,他们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离开坚守多年的工作岗位,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如果他们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在思想上对改革产生误解,对政策产生怀疑,以致情绪低落,破罐子破摔,牢骚满腹。如果忽视了这部分弱势群体,忽视了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在诉求渠道不畅的情况下,极易酿成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危害社会稳定。同时,改革开放的果实不能平等分享,就不能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温暖,就不会有全面的小康社会,更不可能构建好和谐社会。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诉求主渠道作用,反映他们的呼声,维护他们的权益,解决他们的困难,成为他们的代言人。

(二)措施要得力。切实解决职工困难,需要动真情,出实招。一要从建立公共财政出发,加大救助力度,努力实现“应保尽保足额保障”,为全县散居在社区(乡村)的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尽快落实低保待遇。二要充分发挥驻企业“双联”帮扶工作队与参联单位的作用,继续通过开展“一帮一”扶贫帮困活动,指导协助困难职工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低保待遇。三要建立部门合作联动机制。由企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经信、工会、民政、乡镇、社区等单位和部门,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在办理程序上提供方便,采取集中调查摸底、集中统一办理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散居困难职工办理低保手续,落实低保待遇提供便利。真正地把困难职工低保工程,打造成为深受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好评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三)政策要倾斜。在落实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低保待遇的同时,要适当兼顾我县县属国有、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分散居住的特点,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一是以社区为单位,允许困难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困难职工医保问题。二是最大限度地将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子女纳入助学范围,通过“金秋助学”等多项救助活动,让困难职工子女也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不因贫穷而辍学,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三是扩大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足额保障。减免散居社区(乡村)的困难职工中应退未退人员的养老统筹滞纳金,让困难职工切实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把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爱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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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爱民生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

工作计划。

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会派出了调查组,在黄志勇副主任的带领下,到了县民政局,听取了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股室的工作汇报,还分别在太保镇、禾洞镇、永和镇、小三江镇、福堂镇、吉田镇召开了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民政办和部分村委会干部、县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视,自始至终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是成立机构。县、镇分别成立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做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低保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实施方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对一些特困户还给予适当的倾斜,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强化管理。我县农村低保1997年4月正式实施,经过xx年的不断完善,农村低保总数达到3892户10296人,基本达到了应补尽补的工作要求;四是确保资金投入。为着力解决低保对象关注的实际问题,今年低保对象比去年2081户8330人增加了1811户1966人,人数增幅大,县政府在自有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解决了按县级30%配套资金240多万元,确保低保金按时发放给低保对象。大大加快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展。

具体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营造良好的工作平台。在抓好低保工作规范,业务指导,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责任,抓好政策宣传;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调查摸底审报、低保金发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会干部也积极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由于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极为重视,但仍有少数干部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县政府的事,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对政策宣传,正面引导不够到位,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争着要低保,特别是在每年9月份调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对象怨气连天,不愿脱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镇、县部门上访,给低保工作带来不小压力。

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做到严格把握政策,规范审批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低保对象得到了实惠。但由于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性收入难以确定,增加收入不稳定,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加上许多群众不积极配合,高收低报,造成调查情况有些失真,核实收入失准;二是低保成份复杂,人户分离情况较多。家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和掌握,加上又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给家庭经济收入测算带来困难,低保对象难确定。三是边缘人群难以区分。对于家庭人均纯收入的保障标准附近的农户,往往把握不准,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低保工作有效开展。

实行农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减轻贫困农民的生活危机,从而使他们能够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保障水平比较低,农村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够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村低保户虽然一时基本解决生活困难,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学或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贫,加上我县属少数民族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也越来越多,我县财力有困难,所需配套资金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情况,无法达到应补尽补。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资金落实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障,规范管理是根本,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监督。因此,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让更多的群众积极走出低保,切实把党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镇、村各级的共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把这项德政善举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准确界定家庭收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确定对象;三是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把关,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一是县政府要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高补助标准;三是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贫开发和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让更多贫困家庭脱离低保救助,脱贫致富。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xx年6月3日。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七

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xxxx年9月2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发。这个通知是从xxxx年初开始,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的。在此期间,李鹏总理作过两次重要指示。这两次重要的指示,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快起草国i务院的通知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xxxx年9月28日,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自xxxx年10月1日实行,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20xx年1月14日,民政部下发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提出将“深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切实解决部分应报未保问题”纳入重点民政工作之一。20xx年1月22日,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提出:“20xx年全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总人数要有较大的增加,缩小应报未保面,争取用比较短的时间彻底解决保障对象遗漏问题。”20xx年2月4日,中央在专门研究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安排问题的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各地党委、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把低保工作摆在突出位臵,反复排查摸底,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使这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第一阶段,用了7年的时间,城市低保制度完成了以点及面,在全国普遍建立的历史使命:最初,城市低保制度的创立表现为一些城市的地方政府与时俱进的政策创意和自发的行政行为,继上海之后,又有大连、青岛、烟台、福州、厦门和广州等东部沿海城市加入了有个性地创建制度的行列;1995年,这项制度为中央政府的相应的职能部门民政部所认可,并下决心在全国组织推广;xxxx年,这项制度再次上升为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在本世纪末,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县治所在的镇都要建立这项制度;到xxxx年建国50周年前夕,民政部宣布:全国668个城市和1638个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已经全部建立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xxxx年出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标志着这项制度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和长期的基本国策。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城市低保制度的发展进入了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城市低保制度首先用了4年的时间,突破了“资金瓶颈”,从而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在第一阶段的创建过程中,当时的政策取向是城市低保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这就造成了一个悖论:越是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地方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面临的城市低保对象越多,分担的低保资金也就越多。在这种政策背景下,城市低保制度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发挥保障城市贫弱群体最起码的生活水平的作用。当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县镇都建立起这项制度时,实际上只有281万城市贫困人口得到了救助。与当时学界和一些国际组织对中国城市贫困人口在1500--3000万的估计数相比,只占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

再到20xx年的151亿,20xx年173亿。随之,低保制度保障的人数也大幅度增长,从20xx年403万,增加到20xx年的1171万,20xx年的xxxx万,再到20xx年的2247万,20xx年的2201万。20xx年,截至到5月份的统计数字,累计支出低保经费77亿元,低保对象为2182万人。从20xx年起,城市低保支出稳定在150亿元以上,低保对象稳定在2200万人上下。于是,完善城市低保制度的重点走向了“配套措施”和“分类救助”。所谓“配套措施”是指为解决低保对象在医疗、子女教育、住房及冬季取暖(北方)等方面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所采取的配套政策。所谓“分类救助”是指对低保家庭中有特殊需要的家庭成员,如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人等采取的特殊政策。20xx年,民政部发出了《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xx年,民政部、建设部等联合颁布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民政部与教育部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发出了《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困难毕业生救助工作的通知》。从20xx年开始,民政部积极与其他相关的政府部门进行协商,总结、推广部分省、市的经验,着手探索和建立以城市低保制度为主体,以优惠政策和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相配套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争取为城市贫困居民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

20xx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在全国“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7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农村低保标准、保障对象、规范管理、资金落实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在年内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并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8月2日,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有关通知》,并首次下拨中央财政30亿元补助资金。组织开展一系列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活动,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这标志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已完成试点探索过程,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就此揭开了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后新一次“为民解困”行动的序幕。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常住户口居民实行救助的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维护和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推进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年底前各市、县基本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县农村低保制度是在20xx年11月开始实施的。由最初的不成熟,到现在逐步完善。毫无疑问,13年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不断地改进、完善和规范化建设,在城市低保制度发展的同时,农村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也有很大的发展。

实际上,最初提出“最低生活保障”这一概念,在农村更早于城市。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创立城市低保制度的过程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问题再次被提出。1996年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补助的制度”。同时,在这个文件中,也确立了“保障资金由当地各级财政和村集体分担”的筹资原则。此时,上海、北京、广东、辽宁等省市纷纷提出了“整体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政策设想。到20xx年,民政部官员披露:已经有15个省的xxxx个县市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对象为404万,约占农业人口0.4%,支出的低保资金为8亿元。为此,民政部发文要求各地对特困农民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并寄希望于中央给予农村低保财政支持。

但是,遗憾的是,20xx年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并未通过针对农村低保的新政策。此后,针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对象,农村低保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有了不同的“说法”:其一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福建、江苏、天津、辽宁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正以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领到低保证的有将近440万人,共支出低保资金12.6亿元。其二是中西部其余23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实施特困户救助为主,领到特困证的将近800万人,共支出特困户救助资金18.3亿元。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国农村共有需要救助的特困人口1972万,东部8省市领取低保证的和中西部23省份领取特困证的加起来合计共有1257万人,得到低保救助的占调查特困人口总数的64%。另外,全国还有255万“三无老人”得到了“五保”供养,其中有50余万老人在24000多所各类敬老院中安享晚年。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有关精神的推动下,20xx年,中央投入3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因此,民政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出台了《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943个县(市)实施了医疗救助,492万困难群众得到了实惠。

近13年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不断地改进、完善和规范化建设,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在中国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的社会政策都是“双刃剑”,优点与缺陷犹如一个钱币的两面。作为一项政策工具,随着我们对低保制度国际上称为社会救助制度(sociaaistancescheme)的理解越来越深刻,我们对这项制度的运用也就能越来越得心应手。因此,如今在讨论低保制度的现状时,我们可以清醒地从这项制度的优点和缺陷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与评估。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优点是:能够保证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低保制度的这个优点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在整个社会保障体制中,社会救助的立足之本,就是其与众不同的“须经家庭经济调查”的特点。这项制度设计了一整套相关的行政程序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直到确认其“确有需要”,亦即确认申请者确实因为收入过低乃至中断而不能维持其最低的生活水准,在这个前提下政府有关部门才能动用纳税人的钱来对其施救。同时,在受助者领取救助金的整个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会对其进行持续的追踪调查。一旦其收入超过救助标准,救助即告一段落。正因为有了这样严格的行政审查制度,纳税人的钱不被滥用才有了保证,从而也确保了在反贫困方面财政支出的效益最大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缺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缺陷也像其优点一样,也是显而易见的。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低保制度并不能帮助低保对象脱贫在国际上,低保制度或社会救助制度还有一个别称,亦即“收入维持制度”。此类制度的政策目标都是“维持”受助者最起码的生活水准。从这一点上说,这项制度本身是“被动的”和“消极的”,并不能帮助受助者脱贫。从中国的实践看,当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救助对象20xx年突破了20xx万大关后;20xx年再度上升,达到2247万;20xx年略有下降,2201万;20xx年上半年再度小幅下降,则为2182万。可以预计,如果不采取其他更加积极的政策,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低保对象的规模将稳定在20xx--2200万人之间。

2.低保制度需要大量的人工成本因为低保制度或社会救助制度都需要对申请者进行家庭经济调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的受助条件。在受助者享受低保金期间,还要对其进行追踪调查,以确认其在此期间没有因为从其他途径获得收入。一旦超过法定标准,就必须取消其受助资格。以上这些法定程序的进行,都需要大量的人工。从中国的实践看,在城市低保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巧妙地利用了遍布在中国城市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80017个(20xx年数)的社区居委会,动员起至少30--50万人的从事调查审核的“志愿者”队伍,所以只花费了极少的人工成本就使一个庞大的“低保机器”运转起来。在城市社区中,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几乎“零距离”的接触,这对于他们掌握对制度实施必要的信息非常有利。但与此同时,这种“零距离”接触也导致了两个的居委会干部不利的因素:一曰“优亲厚友”,二曰“身家性命受到威胁”。

3.低保制度容易同时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攻击低保制度的最初的设计应该是针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的,对于这些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社会群体,出于人道主义的思想和互助互济的传统的社会救助在社会上比较容易取得一致的看法。但是,当失业者他们是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就业机会的人也获准享受同样待遇时,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因为低保制度“养活穷人”的钱实际上来自于全体纳税人,于是,一部分纳税人对这项制度是否“养懒汉”变得十分敏感;而另一部分人又常常从人道的角度,同时对这项制度的行政程序中的“羞辱性”问题提出指责。这种同时受到两面夹攻的尴尬处境,常常使低保制度进退维谷,无所适从。从中国的实践看,在2200万左右的城市低保对象中,实际上70%上下是失业人员,而有劳动能力的要占到总数的50%左右。因此,自从低保制度实施以来,对这项制度“养懒汉”的担心颇盛,以至于地方上一度普遍采取所谓“虚拟收入”(对失业人员不管事实上有没有收入都按当地最低工资计算其收入)来设臵“门槛”,造成了大量失业人员被排除在外的“应保未保”的现象。而与此同时,又有从人道的理念出发,对严格的家庭经济调查和追踪调查进行严厉批评,在社会舆论中,在新闻媒体上,造成了对低保制度的负面影响。

1、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城镇低保:一是部分低保户想法设法隐瞒家庭收入;二是开具虚假证明;三是低保入户核查提供虚假住址;四是户籍制度改革取消非农户和农户的限制,统称为家庭户,这为以户口性质介定城镇低保带来难度。

农村低保:一是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二是部分村未暗农村低保审批程序进行操作;三是未户保障,存在“保人不保户”的问题和按人口总量派发低保“指标”的做法。

2、城乡低保总的思路是打造阳关诚信低保,坚持三评三示,采取户报、村(居)委会评议、乡镇(社区)审核,县审批的程序,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强化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的主体责任,实行定时审批,定期核查,加大责任追求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准确施保。

(1)、定时审批。

城乡低保审批实行每季度审批一次,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乡镇(社区)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乡镇(社区)申请手续报民政局,民政局在履行程序后落实低保待遇,要按照城乡低保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自下而上的三级评审机制,把好每一道关口,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该履行的程序一步不少。

(2)、推行民主评议和公开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村(居)委会、乡镇(社区)接到低保申请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开展家庭收入核查,并进行民主评议,防止把评议变成选举,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行为。申请人家庭收入和民主评议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乡镇(社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连同所有申请人申请书报乡镇(社区),民政局审核,村(居)委会不得拒绝受理或据不上报群众的低保申请。二乡镇、社区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在民政局统一制作的公开公示牌上公示。对低保政策长期公开和新增低保对象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正常公示,是公开县、乡镇(社区)监督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并有详细记录,促进低保工作公开、透明,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3)、明确责任。

一是村(居)委会负责对个人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整理,家庭收入的核实,民主评议工作,做好听证会议记录,负责村级低保政策的宣传,张榜公示,上报申请材料以及人员变动情况等工作;二是乡镇(社区)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入户核查,监督(居)会民主评议工作,低保家庭的审核和月度核查工作,三级联审联评,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等工作。三是民政局低保中心负责全县低保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建设,政策宣传落实呢,业务指导培训,低保金的审批和发放等工作。

(4)、建立核查队伍、完善核查机制。

建立专门核查队伍,成立城乡低保社会调查对,加强城乡低保定时核查机制和随机核查机制。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实行每月核查,强化乡镇(社区)、村(居)委会的主体责任,按照统一标准重新核查家庭收入,采取乡镇干部包村责任制和“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打造阳光诚信低保,最大限度保证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民政局城乡低保社会调查队不定期抽查,每年抽查新申请城镇低保家庭总数和已有城镇低保家庭总数的20%,农村低保每年抽查新申请和已有低保家庭总数的20%,对调查出的情况上报县政府主要领导,限期整改。

(5)、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实行一票否决,对群众反映的低保问题,村中低保全部停发,待调查核实后补发,并对反映强烈的村的低保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加强责任追究,要继续加强与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低保责任追究制度,对农村低保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不讲诚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展望。

毋庸臵疑,在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前景是被看好的,其做法也是与国际接轨的,所取得的成就也得到了国际国内专家的一致好评。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低保政策中的优点和缺陷是同时并存的:因为有家庭经济调查,才有社会救助制度,取消了这项前臵条件,社会救助就不成其为社会救助了(变成社会福利或社会津贴制度了)。但因为这个前臵条件的存在,如果执行不力,就会形成福利依赖,就会“养懒汉”;同时,如果执行过头,也会形成社会排斥,从而导致基层干群关系紧张,违背了实施这项制度是为了稳定社会的初衷。

正因为如此,应对策略应该是不要使低保政策在反贫困领域“单打独斗”,要与其他反贫困政策构成一个社会政策的“组合”,用其他更为积极的反贫困政策来抵消低保政策的副作用。目前,可以与低保政策相辅相成的其他反贫困政策有:社区组织、可持续生计、资产建设和劳动力流动。“社区组织”是指以社区为单位将低保人员组织起来,尽量争取为他们提供一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机会。在没有工作的时候,则进行学习、交流,也为社区提供一些志愿服务。这样做,可以避免他们因长期失业而导致的“边缘化”倾向,使他们回归到主流社会中来,达到“增权”的目的。“可持续生计”是指要帮助低保人员打破固有的“就业”观念8小时工作、按时上下班、按月领工资……而去尽力适应当前的社会现实。努力帮助他们找到一种既适合自己又可持续的谋生手段,这种“生计”大多与自谋职业相关。同时,政府的政策应该有利于帮助他们建立“可持续生计”,而不是在城市建设的旗号下,肆意破坏老百姓的生计。“资产建设”是指鼓励低保人员建立自己的金融资产个人发展账户。

低保政策不再“逼迫”低保人员在收入和财产方面必须永远处于“山穷水尽”的窘境;另一方面,也是干脆承认他们的收入和财产实际上政府机构也不可能查清楚这个事实,从而避免对抗和冲突。用指定的目标,譬如子女教育、发展可持续生计、治病……来引导他们向指定的个人账户中存钱,同时在他们动用这笔存款时,政府给与一定的配比。“劳动力流动”是指鼓励低保人员向有就业机会的地方流动,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

实际上,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不流动是没有出路的。以上的“政策组合”实际上是用低保制度来维持城乡贫困人口的最起码的生活条件,以达到安抚人心、稳定社会的目标;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又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寻找他们的“可持续生计”,建立他们的“个人发展账户”,从而走出贫困的困境。但是,遗憾的是,目前政府有关部门还没有意识到低保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在发现了低保对象在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冬季取暖等问题后,政策设计仍然按不断扩大救助范围的思路来进行。这使低保制度的“含金量”大增,从配套措施得到的实惠实际上已经超过了低保金本身。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不利于鼓励工作积极性的,反倒会造成“福利依赖”。

同时,也造成了基层的干群关系紧张,这样的发展态势对社会稳定不利。因此,我们应该考虑低保政策是否又到了一个应该“转向”的“拐点”。在农村,以经济开发为主要手段的扶贫工作的作用已经发挥到了极致,对现存的贫困人口一是孤寡残幼,二是“一方土地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的人口,三是自然灾害频繁的地方的人口实际上已经难以起作用,近年来农村贫困人口总是在2500--3000万上下徘徊正说明了这个问题。因此,更为明智的做法是用社会救助,亦即低保制度来接替。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八

尊敬的秘书工作镇民政办领导同志:

我叫x,男,汉族,出生于x年x月x日,这是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与实际不符,实际年龄现在是秘书工作岁,x市x镇x村x组人。联系电话:秘书工作。

我家现在3口人:我、我老伴,和一个未结婚的儿子。

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照顾,我本人一直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我12岁隐患风湿,因未及时治疗,造成终生残疾,双腿伸不开,只能手抱双膝盖往前挪。早在十几年前,经相关部门鉴定,我为二级残废,绥化市残联为我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书》。近年来,我又患了腰间盘突出(六节)、腰椎管狭窄、骨质增生等疾病,致使身心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我老伴叫秘书工作,汉族,出生于秘书工作年x月x日,现年秘书工作岁。小时候,她患小儿麻痹,也因未及时治疗,造成双腿不能直立行走。前些年,拄拐,走路扶墙,现在发展到了不能走路地步。经相关部门鉴定,她为三级残废,xx年9月秘书工作市残联为她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书》。近年来,她又患有脑胀痛时有昏迷等疾病,因没钱住院,现只靠药片子缓解病痛。第一次低保申报时,把她落下了,这次主要是为她申请低保待遇。

目前,我家有三间土房,有13.5亩地,这点地,也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我们老两口的生活都是未订婚的小儿子忙里忙外地照顾。由于家里收入极低,我和老伴身体残疾又疾病缠身,家里已欠下了47000元外债。说一家人始终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一点都不夸张。

以上情况,完全属实。希望领导核实并批准我老伴秘书工作和我能一同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同时,我也相信亲民爱民的'政府领导一定能体察我家实际困难,向我家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老两口都能享受低保,让我们共同感受党和人民政府惠民政策的似海深恩!

致以。

崇高的敬礼!

申请人: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九

为促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并到密水、阚家、大牟家、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部分低保户,召开了由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城乡低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全市共有14998户、26391人享受低保,其中享受城市低保的有1795户、3950人,占全市城镇居民人口总数的2%;享受农村低保的有13203户、22441人,占全市农村居民人口总数的3.5%。

(一)低保工作有法可依,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为加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救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政策标准、救助对象、违规低保查处等事项,严把入保关口、依法施保。市民政局对于各镇街区每个季度新增低保对象,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复核,确保低保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低保扩面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高密市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调度会、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措施,确保了城乡低保清查扩面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使低保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低保机关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印制了《低保对象须知》,发放到了每个低保户手中。同时,还翻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业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规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发放,让群众深入了解低保政策。

(二)审批程序运转有序,低保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核实既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对低保对象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市政府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对特困户、比较困难户和一般困难户分90元、70元、50元三档发给低保金,平均70元,防止了“一刀切”。对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或不易确定的对象每个季度入户核查一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不符合的则予以取消。二是张榜公示。对新增或调整的低保对象在报纸和网站上同步进行公示,并把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信息在报纸上进行刊登,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民主审批审核。农村低保工作,将初审权放到了各镇街区,对于新增农村低保家庭由村居、镇街区或中心社区进行评议、推荐、审核,由各镇街区政府或办事处审批。城市低保工作,由民政部门集中管理,在村居和镇街区评议推荐、审核的基础上,由民政部门逐户进行审核评议。

(三)低保标准逐步提高,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我市城镇低保工作从1997年启动,随着物价指数和消费水平的提高,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1000元即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336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50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170元,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工作从1996年启动,保障线由每人每年收入低于400元,调整为1400元,补助水平从开始时月人均33元逐步提高到目前的平均70元。财政部门将城乡低保资金作为重点民生保障资金予以优先足额安排,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通过涉农“一卡通”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确保了低保金发放更加安全、透明、快捷。20xx年全市预算安排城乡低保资金2043万元,比20xx年增加372万元,增长22.3%,是20xx年城乡低保金支出的4.2倍。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低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为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调查情况看,我市贯彻落实城乡低保制度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推进迅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一是部分低保户对低保政策了解不够,只知道自己是低保户,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的甚至连低保金发放多少,如何领取都不了解。二是部分被取消低保资格的群众,由于缺乏对低保条件、退保理由的了解,加上基层低保工作人员的解释说明工作不到位,使其存在不满情绪,激化了干群矛盾,导致信访。三是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因不明低保政策,加上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低保扩面工作的展开,出现争着“要低保”的问题,给基层低保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压力。

(二)拆户参保现象普遍存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在参加低保时,要整户推进,但从调查情况看,拆户参保现象还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对整户保缺乏刚性要求,缺少行之有效的督导措施,纵容了拆户保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基层低保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贯彻落实低保政策,只考虑到自身便于工作开展。

(三)低保程序操作不够规范。个别村居在办理城乡低程中,存在村居负责人大包大揽、评议过程不规范甚至缺失、入户调查走过场、评议结果张榜公示不及时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滋生了办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等现象。个别村居由于干群关系不和谐、村集体凝聚力不强、干部威信差,在低保户评选过程中问题突出、困难重重,低保工作不能正常开展,困难群众得不到应有保障。

(四)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由于当前就业的多样性、居民收入的隐蔽性和不稳定性,导致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情况难以准确核定。如房产、储蓄、隐性收入和劳务收入等难以合理核定;老年人赡养费收入无法确定;粮食等实物收入难以货币化,加之有些单位受“老好人”思想影响,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从而出现有些申请低保的群众故意隐瞒收入混保骗保,也大大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压力和难度。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低保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城乡低保制度是一项惠及困难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一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要采取张贴标语、宣传栏展示、媒体报道等多种宣传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低保工作的认识。二是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要将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审批程序向社会公布,尤其要做好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宣传、教育和解释说明工作,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人员、各镇街区民政助理、各社区(村居)负责同志的城乡低保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尽快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城乡低保工作队伍。

(二)严格落实各项程序,完善低保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实施阳光操作。要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审制度、公示制度等,入户调查、公示、审核等程序要规范、严谨、透明,不能简化、走过场,实现真正的阳光低保。二是开展集中检查。建议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各村居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格进行集中检查,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村干部扣发低保存折、应退未退等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清退。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四是完善监督和约束机制。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指导,特别是评议阶段,要动员各个阶层的群众参加,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建立城乡低保信访受理制,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拓展监督渠道。

(三)变“输血”为“造血”,缓解低保工作的压力。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实现再就业的低保对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全力救助。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在给予其物质救助的同时,市政府及民政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扶持他们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要多渠道为低保户创造就业机会,加强对这些低保对象的免费工作技能培训,积极为其寻找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支持;低保户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市政府要优先推荐其就业;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低保户,要优先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通过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的付诸实施,限度地确保不出现“低保养懒汉”现象,使低保对象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尽快走出低保行列。

(四)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城乡低保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依法监督低保资金使用情况,防止各类挤占、挪用低保资金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民政部门要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按政策办事,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混保骗保等行为的发生,防止低保资金流失。建议由民政、财政、农业、统计等部门,开展城乡居民生产项目、经济收入等方面的调查量化,制定出台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较好地解决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的问题。各镇街区、社区等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也要立足自身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城乡低保的评议、推荐、审核等方面的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十

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二里桥社区位于湖城东大门,辖区面积约0.27平方公里,分为明都锦绣苑、锦东苑、航运一村、东方明珠、风雅蘋洲等5个小区,现有住户1886户,常住人口4190人,有低保户6户。航运一村等较老的小区无业或低收入的居民比较多。

1、吴兴区慈善总会文件(吴慈【2019】8号关于上报慈善助学对象的通知)。

申请对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即低保标准上浮20%)的子女,今年被录取高中(含职高)全日制学校的学生可向吴兴区慈善总会申请。

今年被录取大专以上全日制院校的学生,一律向湖州市教育局(学校)申请,符合助学条件的市教育局将统一安排,本不会再接受申请。

可享受的帮扶政策:

城乡低保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的标准为:高中(含职高)2019元。

城乡低保边缘户困难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助标准为:高中(含职高)1000元。

2、吴兴区慈善总会文件(吴慈【2019】4号关于开展贫困家庭少儿先天性心脏病二期救治活动的通知)。

申请对象:

一是户籍在本区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16周岁以下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二是在吴兴区务工满2年,并签有。

劳动合同。

的外地民工家庭,随父母来湖生活的16周岁以下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儿。

可享受政策:

城乡低保户家庭,按实际医药费总额,扣除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其中8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市中心医院减免,10%由患者家庭自负。城乡低保边缘户家庭,按实际医药费总额,扣除新农合或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部分,其中7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市中心医院减免,20%由患者家庭自负。经济条件困难的外来民工家庭,按实际医药费金额,70%由金洲集团慈善资金补助,10%由中心医院减免,20%由患者家庭自负。

3、二里桥社区2019年1月制定的社区民政。

工作计划。

l针对居民实际经济收入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家庭的迅查,审核上报,工作认真、细致、准确,及时将低保户的最低保障金额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l做好户口走访慰问工作,切实为困难户排忧解难,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l热心听取困难群体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对他们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求及时解决,并给与满意答复。

l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积极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组织社区志愿者对困难优抚对象进行帮助。

4、“爱心公益行”互助帮扶工程。

“爱心公益行”互助帮扶工程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共同发起,吴兴区民政局、吴兴区社管办协助参与,《湖州日报》提供独家新闻支持,以“帮困·助老·济贫”为宗旨,通过为社会爱心志愿人士(慈善义工)、困难群众和孤寡、空巢等困难老人搭建互动平台,吸引和整合社会爱心资源,倡导一种崇尚慈善、热心公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这些年,随着国家和各地方的宣传力度的加大,以及自身或周围人的切身感受,大多数人对城市低保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也从最初开展时的不信任渐渐体会到其中的益处,特别是低保户们,在困难的时候感受到了国家对困难群众的关爱。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低保户对社区低保工作普遍持满意态度。管理低保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办事,态度好,工作认真负责。

1、二里桥社区有一户低保户,全家共4口人。其中户主视力残疾1级,丧失劳动能力。其妻精神异常,无法工作。两个女儿,均为在校学生。家庭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其收入来源为出租所居住房屋其中的30平方米,所得收入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个家庭四人一月可获低保金为1268元。其两个女儿中,大女儿目前就读某大学三本,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多次帮助申请下,获得区残联助学金每学期4000元,四年共计32019元;二女儿今年考取某大学专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再次帮助下,获得区残联助学金每学期3000元,三年共计18000元。社区工作人员多次指导该困难户填写申请表格。为了减少该家庭成员的四处奔波,社区工作人员帮助这个家庭联系月河街道、残联等政府部门,并经常电话联系该户户主了解他们家庭的一段时间的状况及所需要的帮助。

2、2019年7月22日,我跟随社区主任和副书记来到二里桥社区的航运一村小区为一位患有精神疾病但家庭条件困难的社区居民进行募捐。航运一村是一个时间比较久的小区,该小区的房子归航运公司所有,小区居民没有房产证,故不可以用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七月十几号的时候,这位患有精神疾病的社区居民拿着菜刀追砍邻居,并扬言要点煤气罐。后被制止并被公安机关带走。因为某种原因,精神疾病的鉴定需要该居民自己掏钱做。但该户居民仅夫妻二人,无儿无女,因无固定工作,故家庭又没存款,无法自己出钱进行鉴定,也无法住院治疗。在这么一种情况下,社区工作人员到社区所辖的各个小区为该居民进行募捐。但募捐所得的钱远远不够鉴定所需,更别提后期治疗了。社区的几位主任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向有关政府部门筹集鉴定所需的资金。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获得了吴兴区政法委的资金帮助。

3、逢年过节,社区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都会走访社区的低保户和贫困居民,给他们送去过节的礼品、米和食用油等。在挂职期间,我也跟随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走访了几户困难户,并和贫困家庭的学生进行了交流,给予他们一些学习和生活的建议。据了解,二里桥社区有不少的共建单位,社区居委会会经常联系共建的商业单位给贫困居民提供赞助。二里桥社区居委会和共建单位会不定期进行一些活动,结对贫困居民,贫困居民会获得一些赞助,一般为五六百现金或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过年时会有驻湖部队、政府部门等单位的慰问,社区会安排组织贫困居民一起吃年夜饭等。各种慈善活动,社区居委会都会积极组织安排,使贫困人员感到温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还经常会将慰问物资亲自送到行动不便的居民手中。

五、社区帮扶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及建议解决的方案。

通过对社区工作人员的采访,发现社区帮扶工作中碰到的困难不少。

1、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社区居民不配合的问题。

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是低保户,所以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会在每次活动时获得一些赞助帮助。当一部分人没有得到共建的商业单位所提供的钱物时,就会抱怨社区居委会不公平。有的困难群众在寻求社区居委会帮助时态度比较差,认为居委会为他们服务是理所应当的,应该替他们做好一切的工作。

解决方案建议:

当碰到有一些居民抱怨不公平的时候,社区工作人员应该耐心向他们进行解释,告诉居民每次发放的量都是一定的,每户居民轮流获得,以得到社区居民的理解。其次,每次慰问活动发放钱物时要做好详细的登记,以防产生下次发放时重复发放的情况。

当碰到态度较差的居民时,社区工作人员要保持微笑和语言上良好的态度。耐心向该居民解释,并指导他们填写表格和办理手续等。让居民体会到社区居委会的耐心和认真的态度。

2、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

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隐蔽性,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会有人想方设法加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的压力和难度。

解决方案建议:

这应该加强低保的规范化建设,完善低保对象的评定标准。并严格按规定实行,争取做到应保即保。还应充分发动群众,落实举报监督的制度。

六、对于社区帮扶工作的个人建议。

1、在和社区里困难家庭孩子进行交流之后,发现不少的孩子会因为家庭贫困而感到自卑,在这方面,他们经常会因为无人可以交谈而觉得无助。社区居委会应该更多地关注这些孩子的心理健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社区居委会可以邀请一些心理老师不定期得给这些自卑的、需要帮助的孩子心理疏导和帮助。

2、我了解到不少家庭困难的学生,特别是高中毕业的学生和大学生希望在寒暑假时期通过兼职来为家里减轻经济负担。但是,当今社会比较复杂,而学生们还没有真正步入社会,都过于单纯,容易上当受骗,找一个安全并合适他们的工作并不容易。政府部门或者社区居委会在这方面可以为希望兼职的学生提供帮助。通过和共建单位的沟通联系,请一些信得过的企业商业单位为这些学生提供合适的勤工助学岗位。

3、社区干部和党员干部可以和贫困居民进行结对,通过频繁走访,消除贫困居民的心理顾虑,可以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得多了解贫困户、低保户的心理,了解他们生活中碰到的困难,及时为他们提供必要帮助。

4、加强社区与大学和中学的合作。发动更多的学生志愿者来从各方面帮助社区低保户等贫困人员。也可以请更多的学生志愿者来帮助社区工作人员处理低保贫困人员的工作。目前来说,我认为学生志愿者与社区的合作还不够多。学生志愿者的力量非常巨大,通过合作,可以减轻社区工作者的工作压力。

总结。

通过在二里桥社区一个月的挂职实践学习,我深刻理解了社区公共民生中帮扶工作的不易和贫困居民生活的艰难。公共民生工作,特别是贫困居民的帮扶方面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考验社区工作人员的。对于这些工作,社区工作人员需要有良好的态度,耐心细心地为贫困居民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十一

村低保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农村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自2007年全面开展的农村低保政策实践,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具体实际运行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缺陷。这主要体现群众对低保的认知度较低,低保保障水平还不高,欠发达地区资金缺乏,“搭便车”现象严重,“假冒者”行为被漠视,监督管理不到位,低保对象界定执行模糊等诸多方面。必须认真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时间:2012年8月6日。

地点:****************。

一:调查情况简介。

2012年8月份,我来到*******进行社会实践。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多次走访,对主管民生方面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采访,以及翻阅了大量的政府对于贫困人员的帮扶文件和帮扶工作记录,对贫困居民的生活状况及所获得的帮扶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完成了这份调研报告。

调查地点:***********。

调查对象:村庄贫困居民及低保户。

调查目的:了解国家低保政策在农村的推行情况以及分析低保政策对农村贫困居民的影响,分析低保政策施行过程中的不足并且为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

调查方法:文献调查法,访谈法。

二:调查内容。

调查过程:

对象一:访谈一低保户,全家共5口人。其中户主年事已高,其母亲年龄85岁,常年卧病在床,其妻子精神异常,无法工作。两个儿子(不务正业)正准备结婚,需要盖房子。家庭住房仅为一个三间小瓦房,其收入来源为户主种地,所得收入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个家庭五人一月可获低保金600元。其家庭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在镇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民政工作人员多次指导该困难户填写申请表格。为了减少该家庭成员的四处奔波,镇民政工作人员帮助这个家庭联系民政局,残联等政府部门,并经常电话联系该户户主了解他们家庭的一段时间的状况及所需要的帮助。

对象二:***有低保村民,全家共4口人。其中户主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两个儿子,均为在校学生。其收入来源为其妻子在工地打工,所得收入不能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其整个家庭四人一月可获低保金为1000元。其两个儿子中,大儿子目前就读某重点大学,在工作人员的多次帮助申请下,获得企业助学金每学期4000元,四年共计32000元;二儿子今年考取某大学,在工作人员的再次帮助下,获得企业助学金每学期3000元,三年共计18000元。工作人员多次指导该困难户填写申请表格,帮助两个孩子顺利走进大学校园,圆他们的大学梦。

对象三:****有一低保户,但是走进其家里发现家里还是比较富裕,各种家用电器都很多,吃穿住行在农村中算是中等,但是为什么会是低保用户呢,调查显示主要是因为户主是村委会主任,所以导致家中情况不实,从而引起国家低保政策出现阴影。

对象四:****有一村民,全家一共三口人,有一儿子。一家人身体都比较健康,但是其户主前几年出了车祸,虽说现在身体好了,但是看病时已经花光了全家的积蓄,现在正在家干农活,其妻子在小工厂打工。但是他孩子正在上大学,每年需花费很多钱,家中的每年收入无法支付其各种学费。但是他家中的情况达不到申请低保的条件,因此无法得到国家的帮助。

对象五:****有一户虽说家庭条件达到了国家的相关要求,但是因和村委会成员和有关村民有长期的家族的矛盾,为人处世不是很好,所以相关人员一直没通过其低保的申请,导致其低保问题一直没有落实。

3.2012.8.5—2012.8.6为期两天时间访问镇上民政部门。

a:低保政策的相关文件:

(一)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1、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必要的维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拆迁安置购买、修建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2、好逸恶劳,有承包田(地)且有劳动能力但不耕种的。

3、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行为或者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4、家庭拥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6、弄虚作假骗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b:关于城镇居民享受低保的相关数据。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1、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居民不配合的问题。

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是低保户,所以不是所有的困难群众都会在每次活动时获得一些赞助帮助。当一部分人没有得到共建的商业单位所提供的钱物时,就会抱怨村委会不公平。有的困难群众在寻求村委会帮助时态度比较差,认为村委会为他们服务是理所应当的,应该替他们做好一切的工作。

解决方案建议:

当碰到有一些居民抱怨不公平的时候,工作人员应该耐心向他们进行解释,告诉居民每次发放的量都是一定的,每户居民轮流获得,以得到社区居民的理解。其次,每次慰问活动发放钱物时要做好详细的登记,以防产生下次发放时重复发放的情况。

当碰到态度较差的居民时,工作人员要保持微笑和语言上良好的态度。耐心向该居民解释,并指导他们填写表格和办理手续等。让居民体会到村委会的耐心和认真的态度。

2、低保准入把关难度大。

申报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很难掌握,如果他们通过隐报、瞒报等掩盖自己的实际家庭收入,审核部门无法鉴定。而很多专项救助,比如医疗救助、廉租房救助、法律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线电视费减免等,只有低保对象才有资格享受,因此会有人想方设法加入低保行列,从而增加了低保的压力和难度。

解决方案建议:

3.乡村社会“权力异化”

乡村社会权力异化会导致乡村政权环境的变异,集中表现为一般农民与村干部关系较为平淡,但同时存在并行不悖的“熟人社会”。“熟人社会”正如一张权力的关系网,基层干部是村庄社会中的特殊角色,他们是国家政府的权力末梢,甚至可以说是村里社会环境的“当家人”,但同时在市场经济社会环境中,他们又是追逐自身利益的“经济人”。他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熟人社会”网中的人,比如自己的亲戚家属、上级干部的亲朋故旧、村里有头脸的人等。村组干部为了笼络住他们的心,往往主动采取利益安抚的办法来争取他们的支持。于是,低保就成为了权力变质下的资源。村组干部有可能通过控制低保资源的分配和使用,建立或巩固私人关系网,并从中扮演“赢利型经纪人”的角色。

4.缺乏激励约束机制。

解决方案建议:我国农村低保政策实践中存在的“搭便车”现象严重、“假冒者”行为被漠视等诸多问题,是由于乡村社会“权力异化”等多种深层原因造成的,必须有的放矢地采取努力运筹制度的规划和实施、尽力彰显施行的严谨和严明等对策措施。

四、调查总结。

我们以关注民生,出尽城乡和谐的总体要求,结合所学专业实际,通过开展民生会谈,宣传走进农家院等活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战略部署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让村民了解更多的国家惠民政策。实践调研活动圆满结束,让我们走进群众家庭,了解了现今的农村状况和农民思想活动,锻炼了自己,宣传了自己,宣传了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深入学习领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承和发扬了大学生勇于实践的光荣传统,树立和落实了科学发展观。这是一次实践活动,更是一次人生经历。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十二

4月15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路线教育征求群众意见会议。会上,部分来自基层人大代表反映农村低保存在着低保程序不到位、保障对象不准确、低保政策不落实等问题,请求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监督。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们意见,当即决定组织专班对代表们的意见进行调查了解。调查组选择了经济状况、人口数量中等偏下,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较强,低保对象覆盖面较广的涂家垴镇南阳村作为样本进行调查了解,形成了该调查报告。

南阳村位于梁子湖区涂家垴镇东南部,全村现有12个自然湾11个村民小组,有村民296户1347人。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年收入3660元。截止到2014年4月,全村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5户94人,人均补助水平为117.4元。其中,一类对象2户2人,占享受人口的2.1%,人均月实际享受额480元;二类对象8户12人,占12.8%,人均月实际享受额223.3元;三类对象47户80人,占85.1%,人均月实际享受额93.5元。在册55户低保对象中,家庭总人口为148人,实际享受低保人口94人。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标准进行救助,以满足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这一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区增加低保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村低保规范管理,为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广大困难群众的普遍赞誉。然而,通过对南阳村的调查了解和综合分析,我们感觉到农村低保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离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

(一)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还较严重。就在我们进入南阳村村委会了解情况过程中,一位大嫂笑嘻嘻问村干部是哪里来客时,村干部说:“是区里来帮助我们解决低保问题的领导”。该大嫂说:“哦,那你还有些关系啊,把他们都搞来了”。一位普通老百姓朴实话语中透露出的群众眼里低保工作形象,让我们心头一紧。而在具体调查中我们更是了解到,该村在册对象中有5户家庭明显不符合条件,有的还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富裕户。据经办人员反映,他们中有的是领导干部亲戚,有的是区、镇干部的朋友关系,有的是到相关部门闹访缠访对象。他们通过打招呼、下指示要求村里借假评议、真盖章等途径纳入了低保。

(二)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现象还较突出。应保未保、应补未补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未能及时纳入。据村里反映,该村有6户主要劳动力重病(癌症),丧失了收入来源的家庭没有享受低保。二是在册对象中“撒胡椒面”。南阳村在册农村低保对象55户94人,而这55户中实际家庭人口为148人。这些享受人口只占家庭总人数的63.5%。我们也粗略统计了在册对象,真正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的只有29户51人,有26户54人未纳入享受低保人口。按照低保政策,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共同生活家庭人口应全部纳入低保范畴。三是在册对象搞“平均分配”,该提高的享受额度的未及时提高。该村低保对象中,凡是2人享受低保的,不管困难程度如何,基本上统一按照90元左右平均安排,未能体现“特困重保”的要求。

(三)政策执行还存在偏差。在调查中,我们翻阅了南阳村低保档案,查看了公开公示栏,询问了部分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但从调查看,不少方面政策执行走样。表现在:一是调查走访、民主评议不规范。在该村,我们没有看到调查走访记录,民主评议也是流于形式,碰了一下头就上报。二是公开公示有名无实。在该村,我们没有看到低保对象相关情况公示,谁保了、保多少,群众不了解、不知情。据悉,区民政局虽然为每个村定制了公示栏,但有些地方公示栏不翼而飞,有的公示栏破败不堪,有的公示栏空空如也。三是部分政策没落实,如低保对象分类救助政策。据农村低保分类救助政策执行较好的西山街道和樊口街道统计,一般享受分类救助政策的户数占比22%左右,而南阳村仅有1户1人享受到该项救助,占比仅为1.8%。

(四)人均保障水平还偏低。数据显示,南阳村55户低保对象中,人均补助水平为117.4元。对比市民政部门2014年4月份统计数据:华容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4492户7071人,月发放资金141.01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99.42元,鄂城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7308户12193人,月发放资金200.02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64.05元,梁子湖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4023户6817人,月发放资金104.81万元,人均补助额为153.75元。2006年我市启动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经过7次调整,低保标准从最初的7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240元。低保是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实施差额救助的制度,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困难的家庭,其低保补助水平应该越高。从对南阳村调查情况看,部分困难家庭实际补助水平明显偏低,对困难家庭来说仍是杯水车薪。

分析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条件的限制,也有在主观方面的原因。

主观上:

一方面,因种种原因,有的工作人员敷衍应付,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如有的对人情关系的,不调查、不公示,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确定为低保对象。另一方面,有的嫌工作难做,又得罪人,采取拖延态度。工作中不愿意动脑筋,对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就业情况的核查不及时,采取简单平均,草率估算,随意填报,导致对低保对象变动情况掌握了解不够准确,动态管理没跟上,该退出的没有及时清退,该进入的没有及时纳入。

客观上:

一方面,低保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影响了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随着低保工作范围的延伸,除了城乡低保外,又新增加了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项工作。这些政策覆盖范围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区、镇、村三级的救助工作量和工作难度空前加大,并呈继续加大之势,原有力量已不能适应现有工作需要。拿区里来说,仅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管理低保业务(包括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每月仅家庭收入核查都应接不暇,更不用说对于全区近万规模的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了。在超负荷运转状态下,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有时不得不采取应付的方式。

另一方面,基层低保工作经费短缺,就连代垫的调查工作车费等都难以解决。在这种条件下,工作人员宁愿坐在办公室估算猜测也不愿意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可以说,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工作经费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低保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一)迅速开展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复查。把农村低保复查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解决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予以立查立改的重要举措来落实。针对低保对象不准确,关系保、人情保现象严重的实际,要尽快组织人员开展低保对象复查工作。通过复查将不符合条件的清退出去,将应报未保的及时纳入进来。

(二)规范运作程序,强化规范管理。低保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政策要求高,单就市级各类管理规定的文件就有20余份。因此,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单位严格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调查的方式方法、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资金发放等环节要规范运作,同时,在低保对象配套救助政策方面要及时落实到位。

(三)加强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低保公示,充分发挥低保公示栏和镇、村宣传公示阵地作用,严格实行新增对象“三榜公示”、在册低保对象常年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对象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积极发挥政府、舆论、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由于大量的具体工作在乡镇一级中进行,因此要特别注重在乡镇设立低保工作站并配备相应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低保工作。区政府要尽快按照2004年市编委关于我区低保工作机构编制批复精神落实低保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可在区内部调剂解决。在财力允许范围内,要保障低保工作经费投入,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十三

县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爱民生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计划安排,5月中旬,人大常委会派出了调查组,在黄志勇副主任的带领下,到了县民政局,听取了局领导班子及有关股室的工作汇报,还分别在太保镇、禾洞镇、永和镇、小三江镇、福堂镇、吉田镇召开了人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民政办和部分村委会干部、县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和意见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效明显。近年来,县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非常重视,自始至终把此项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民心工程来抓。一是成立机构。县、镇分别成立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做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基层落实”的低保工作格局;二是狠抓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建设实施方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对一些特困户还给予适当的倾斜,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强化管理。我县农村低保1997年4月正式实施,经过xx年的'不断完善,农村低保总数达到3892户10296人,基本达到了应补尽补的工作要求;四是确保资金投入。为着力解决低保对象关注的实际问题,今年低保对象比去年20xx户8330人增加了1811户1966人,人数增幅大,县政府在自有财力困难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解决了按县级30%配套资金240多万元,确保低保金按时发放给低保对象。大大加快了农村低保工作的进展。

2、部门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具体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营造良好的工作平台。在抓好低保工作规范,业务指导,多元救助等方面做好大量卓有成效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责任,抓好政策宣传;集中人力、物力做好调查摸底审报、低保金发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村委会干部也积极配合,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由于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确保了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1、宣传不够深入,认识不够到位。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极为重视,但仍有少数干部群众对农村低保工作认识不足,认为农村低保是县政府的事,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对政策宣传,正面引导不够到位,部分处于低保边缘的群众争着要低保,特别是在每年9月份调整低保期,一些低保对象怨气连天,不愿脱保,有的埋怨村干部有人情保,到镇、县部门上访,给低保工作带来不小压力。

2、收入核定难,动态管理难以到位。近年来,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办法》,做到严格把握政策,规范审批程序,使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低保对象得到了实惠。但由于农户外出务工或临时性收入难以确定,增加收入不稳定,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加上许多群众不积极配合,高收低报,造成调查情况有些失真,核实收入失准;二是低保成份复杂,人户分离情况较多。家庭隐性收入难以调查和掌握,加上又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给家庭经济收入测算带来困难,低保对象难确定。三是边缘人群难以区分。对于家庭人均纯收入的保障标准附近的农户,往往把握不准,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低保工作有效开展。

3、低保农户收入渠道不宽,农户返贫现象突出。实行农村低保制度最根本的目的是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减轻贫困农民的生活危机,从而使他们能够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但由于受目前经济条件的制约,农村保障水平比较低,农村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扶持扶助政策不够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农村低保户虽然一时基本解决生活困难,但又可能因病,因子女上学或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而重新返贫,加上我县属少数民族贫困县,农村低保对象覆盖面也越来越广,进入低保行列的低保户也越来越多,我县财力有困难,所需配套资金增幅大,明显产生资金保障与人数增加失衡情况,无法达到应补尽补。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资金落实是关键,完善制度是保障,规范管理是根本,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监督。因此,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农村群众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低保观念。让更多的群众积极走出低保,切实把党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2、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农村低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县、镇、村各级的共同努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努力把这项德政善举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准确界定家庭收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信息,合理确定对象;三是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把关,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

3、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低保的扩面力度。一是县政府要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是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提高补助标准;三是争取上级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低保家庭的扶贫开发和优惠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让更多贫困家庭脱离低保救助,脱贫致富。

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20xx年6月3日。

低保调查报告范文通用篇十四

农村低保重点在强化日常监督核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建议强化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

(一)加大农村低保制度宣传力度。一是不断加大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引导。采取会议、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灵活有效的宣传,将农村低保制度本质及内涵层层宣传落实到乡镇村组、社区,确保低保政策宣传面达100%,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怀宣传到位,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农村低保救助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推进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弘扬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赡养老人看作每个人的一件善事、大事实践。三是加强低保公示制。加强公示制,低保对象实行常年公示,增强农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定期清查低保中的边缘户,随时减退条件好转家庭人员,加大社会各界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监督力度。

(二)理性甄别农村低保对象。甄别农村低保对象不限于其表面现象。实事求是调查了解全家、子女家庭收入财产情况,衡量是否属于保障对象。部分农村居民房屋陈旧,家徒四壁,表面现象符合低保条件,实际子女在城区买房买车的,做生意,有固定工作等,老人因不习惯城市生活或不愿跟子女生活留在农村,这种叫隐形富裕家庭,按照家庭整体实际情况,子女有赡养能力,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老人,不符合低保条件。

(三)聘请低保监督员,多方参与监督农村低保政策实施。一是乡镇聘请低保监督员。乡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少事情多,一人多岗,无法全部精力投入到民政工作,对详实做好新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和老户核查有一定困难。以钱养事聘请民政工作人员,无资金渠道。建议聘请有责任人心、正义感的群众或乡镇干部职工为低保监督员,参加低保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在开会发言上对低保家庭收入、财产情况是否纳入保障范围提出意见。二是市县级民政部门聘请低保监督员。近年来,多部门关注低保政策实施,建议聘请人大、政协、纪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为低保监督员,参与低保审批会议,多方参与监督低保政策实施,彰显社会救助公平性。

(四)规范农村低保办理程序,做到应保尽保。规范农村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查、公示环节,农村低保填写规范格式申请,写明子女身份信息、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做好申请家庭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填报入户调查表;组织好民主评议会,做到公正、公平,首先宣讲政策,一一介绍申请家庭情况,确保低保对象准确,拟纳入低保对象必须村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上报乡镇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民政部门审批。民政部门按30%入户抽查,将符合条件按程序纳入,对于享受低保家庭进行长期公示。

(五)加快建立居民家庭信息核对平台。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管理平台,整合民政、公安、人社、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数据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完成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自动比对,确保数据信息科学准确。该机制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户籍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与救助工作相关的信息。准确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准确甄别农村低保对象,杜绝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等农村低保问题发生。从而提升城乡低保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低保对象的精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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