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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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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通用13篇)
2023-11-09 22:44:50    小编:ZTFB

合同可以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合同的编写应当务实,避免空泛和模糊的表述,保证合同的可执行性。小编整理的这些合同样本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总结而成的。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一

(1)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现(期)房(含自住型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俗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1份,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

(2)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的。

已购房申请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1份,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

2、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人全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5》1份。

3、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6》1份。

(2)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贷款合同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7》1份。

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审核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6个工作日内(征信审核3个工作日,资金支付到账3个工作日)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审核未通过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应在审核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

4、申请人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房价款总额,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8》1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

5、夫妻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提取时,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对应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提取限额可在房价款范围内自行确定。

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8》1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

二、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

1、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无法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提取开始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申请人能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开始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租房提取满一年的,需到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重新申请。

2、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夫妻一方已办理公租房提取或已办理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发票提取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9》1份。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提取的,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也不得超过月租金。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方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精神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缴存地是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就业地,贷款地是指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所在地,缴存地与贷款地非同一城市。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公积金中心)开展异地贷款合作,并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

第二章贷款政策。

第四条凡在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可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贷款地中心)申请办理个人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异地贷款资格认定、审批要件与贷款地中心的要求相同,职工不能同时分别向缴存地中心和贷款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异地贷款的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执行贷款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异地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的,按缴存地中心的提取政策执行。

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七条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地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办理流程:

(一)借款人应先到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领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件1),填写基本信息并授权武汉公积金中心冻结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其它使用申请,承诺只能用于异地贷款提取还贷和逾期扣划。

(二)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向贷款地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件2)(加盖业务专用章),并对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标注,暂时冻结其他使用申请。同时,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将已出具的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贷款地中心,由贷款地中心在其公积金系统里进行登记。

(三)借款人持武汉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及贷款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资料向贷款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八条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武汉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收到缴存地中心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的电子邮件,将相关数据进行核实(登录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官网或数据交互平台核实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缴存和贷款等情况)后录入公积金系统,标识为“异地贷款申请”。

(二)借款人持缴存地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及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资料向武汉公积金中心委托的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武汉公积金中心的受托银行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通过公积金系统和职工提供的贷款资料核实职工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的`,按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流程予以办理;审批未通过的,受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并在公积金系统中注明审批未通过原因,上报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由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处通知缴存地中心,缴存地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解除贷款标注。

第四章贷款偿还和贷后管理。

第九条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可每年凭借款抵押合同、还贷明细、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向缴存地中心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汇入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直至贷款结清。

第十条异地贷款产生的贷款收益归贷款地中心所有,贷后管理由贷款地中心负责,贷款风险由贷款地中心承担。

缴存地中心具有协助贷款地中心进行贷款催收和清收的义务,如因缴存地中心提供信息不实造成的贷款风险,由缴存地中心向贷款地中心一次性偿还该笔贷款未还的本金、利息及罚息,贷款地中心将相应贷款房屋抵押权利、债权一并转移给缴存地中心。

第十一条缴存地中心应确保异地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异地贷款的本金、利息及罚息。如借款人逾期六期及以上或因逾期造成借款合同被解除等情况,缴存地中心应在收到贷款地法院判决书及转账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将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到贷款地中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因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的贷款,一经发现,贷款地中心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201月1日起实行。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三

(一)非贷款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参加集资建房者或已购住房(房改房)但住房面积未达到90﹐的职工,凭有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无房证明或低于90﹐产权证原件、支取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明、房委办集资建房批文及审批表),在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上年度余额中不超过购房款的住房公积金。

(三)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完成交易手续后30天内,凭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协议、交易税费发票、无房证明或低于90﹐产权证原件、支取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明)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上年度余额中不超过购房款的住房公积金。

(四)非配偶缴存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凭有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无房证明或低于90﹐产权证原件、支取证明、身份证),可申请按各自所占购房款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提取的应首先办理提取登记手续。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农村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四

(一)有卡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申请人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已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二)无卡购房。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

2.申请人的收款账户须为建行、招行、中行三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三)异地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4.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四)本市购房。

1.办理提取业务前已经完成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

2.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两年以内;。

3.提取原因为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4.在票据的有限期内只能申请一次提取。

7.凭购房合能提取公积金吗?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五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南宁市。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该房屋已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产权证书,所有权证号为字第______号,所有权人为。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按国家和南宁市有关规定执行,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定金支付。

甲、乙双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乙方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付款:

1、因该房屋需办理结清银行欠款手续,甲、乙双方约定于欠款银行同意结清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将第一笔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转入该房屋的专用扣款账户用于结清该房屋贷款。

2、乙方于甲、乙双方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当日将第二笔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支付给甲方。

3、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向公积金管理处申请公积金贷款,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直接转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一)甲方应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该房屋交付当日,甲、乙双方均需到场。待该房屋交付完毕后,甲、乙双方应签订《物业交割单》。

(三)该房屋交付前,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_____水、电、煤气、物业、有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交付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后,因该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_____水、电、煤气、物业、有线等,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交付时,甲方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的单据。

第七条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无抵押、无查封、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责。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交付时符合国家规定。

3甲方应及时提供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峻,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二)乙方义务。

1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付定金。

2提供该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时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峻,并保证在办理过户交易手续时按时到场。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支付定金后,若甲方悔约,不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同意按上述定金额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购买该房屋,则无权要求返还已付定金,该定金归甲方所有,双方对此条款均无异议。

(二)若甲方逾期交付该房屋,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均应按该房屋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甲方悔约条款处理。

(三)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应按逾期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将乙方已付房款退还,并按本条第(一)款中的乙方悔约条款处理。

(四)在办理过户和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单方延误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损失,则视为延误方违约,按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处理。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丙方则应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退还。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提交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而申请的政策性专项贷款。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四条为保证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对象与缴存对象一致、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贷款抵押担保。

第五条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为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监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贷、结算和管理。

第六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融业务由公积金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承办,并与承办银行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公积金中心按照委托协议约定,检查监督承办银行公积金委贷专户资金的使用情况。承办银行须定期向公积金中心提供有关业务资料。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住房的产权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

第八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以及偿付贷款的能力;。

(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六)具有购买住房的备案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七)具有规定的最低首付自有资金;。

(八)同意用拟购买的住房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办理抵押。

第九条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须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或判决书,单身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房备案合同;。

4、购房规定的最低首付自有资金证明(指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二)再交易住房(俗称“二手房”,下同):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或判决书,单身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房地产买卖契约》和缴纳契税的发票;。

4、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需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的,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现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或判决书,单身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5、已缴纳契税的发票。

7、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四)建造、翻建住房: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或判决书,单身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申请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须为出让;。

4、县(市、区)以上的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纸;。

6、提供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1.5倍的住房进行房屋抵押;。

7、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其它类型住房(上述四类外,职工解决自身居住,购买经适房、限价房及拆迁还房等):

1、合法有效的居留和身份证明;。

2、婚姻关系证明(指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或判决书,单身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合法有效的房屋取得手续的纸质材料;。

4、规定的自有资金证明:。

经适房及限价房需提供规定的最低首付自有资金证明(指首付款发票或收据);棚改房及拆迁房需提供被改造或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十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一)拟购商品房必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约的项目合作楼盘;。

(二)再交易住房和现房须在《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申请;。

(三)建造、翻建住房的,房屋建设进度须达到公积金中心的要求;。

(四)房屋产权人如有除借款人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共有人,须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函并办理公证方能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以借款人所占房屋份额核算。

(五)房屋共有人中如有未成年子女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六)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地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其账户性质为“正常”,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为乐山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需提供公积金缴存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部、办事处)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出具的时效性,限定在办理贷款申请时的三月之内。

4、申请人须提供收入证明。

第十一条职工公积金帐户已封存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计算可贷额度;账户启封并重新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二条贷款额度。

(一)贷款成数:首套房,首付不低于二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三成。

(四)倍数、系数及最高贷款额度由市公积金管委会授权公积金中心另行拟定,在乐山住房公积金网站上公布。

(五)借款人的具体借款金额由公积金中心审定。

第十三条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金额时,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可同时向承办银行申请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承办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向借款人发放。

第十四条贷款年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并不得超出借款人的法定退休时间。

再交易住房的贷款年限与房屋建成年限相加不得超过35年。

第十五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性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息;还贷款期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已发放的贷款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六条贷款申请。借款人及配偶到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或下属管理部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和《谈话备忘录》,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

第十七条贷款受理。公积金中心贷款受理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资料,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其贷款申请。

第十八条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审核,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书》,贷款资料转承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予发放贷款的,说明原因并将相关资料退还申请人。

第十九条贷款发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借款人到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公积金中心复核同意后,出具《同意划款通知书》,将贷款资金划入承办银行的委托资金账户;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贷款资金划入方式如下:

1、商品房贷款必须划入出卖人帐户;。

2、再交易住房、现房及其它类型住房按照《划款约定书》划入约定账户;。

3、建造、翻建住房的,借款人办理抵押鉴证后,原则上划入承建方帐户。

其中再交易住房、现房、建造、翻建住房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借款人必须办理房屋抵押鉴证。

第五章贷款项目管理。

第二十条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合法的建设主体;。

(二)合规的建设、销售手续;。

(三)良好的财务资信;。

(四)项目工程进度及销售状况达到公积金中心要求。

第二十一条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合作项目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公积金中心派专人实地查勘核实,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后,双方签订《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协议》。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公积金中心及公积金贷款人的合法权益,房地产开发单位必须为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提供期间连带责任担保,并向公积金中心交存贷款额5%-10%的保证金,作为期间担保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单位为购房借款人提供担保的期限为:从贷款发放时起,至该笔贷款落实抵押责任或全部结清时止。

第二十四条《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前,购房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达到《借款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时,公积金中心可以依据《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协议》规定,从房地产开发单位缴存的保证金中划转保证金清偿借款人贷款本息。房地产开发单位应依据协议要求及时补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合作协议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借款人所购房屋抵押手续,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将该笔保证金退还给房地产开发单位。

第二十五条贷款保证金由公积金中心专户存储,制定具体的《贷款保证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六章贷款的回收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可采用月均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自主选择。

还款方式在贷款发放后不得变更。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逾期归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计息标准计收利息。

第二十八条对收回的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承办银行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的约定,划转公积金中心。

第二十九条借款人在按期还款满一年后,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可以提前部分还本一次,也可以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七章房屋抵押管理。

第三十条借款人需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担保,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抵押,依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公积金中心和承办银行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二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并签定相应的变更协议,如需变更抵押登记的,还应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三条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和支付相关费用后,借款合同终止,承办银行将抵押物权属证明等文件返还抵押人。

第九章贷后管理。

第三十五条对逾期贷款进行分类管理,其分类标准为:

(一)正常贷款: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借款人累计违约2期(含)以下,并属于偶然情况。

(二)关注贷款:借款人累计违约3期;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经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情况。

(三)次级贷款:借款人累计违约4-5期;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对外借款、变卖资产等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可疑贷款:借款人累计违约6期(含)或连续违约3期以上;贷款人、担保人已要求借款人处理抵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五)损失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处理抵押物后仍不能清偿贷款;借款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第三十六条公积金中心应制定相应的贷后管理办法,对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实行专人管理按月报告的工作制度。

(一)在公积金提取中,经核实有过虚假骗领行为的,五年内不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期间,有过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在贷款结清后五年内取消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

(三)申请了公积金购房贷款后经常逾期还贷,经公积金中心多次催促后仍不按期履行还贷义务,被依法进行了强制处置的,终身取消其公积金购房贷款资格。

第十章违约及处置。

第三十八条下列情况属借款人违约:

(一)借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凭证不真实的;。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

(四)借款人拒绝或阻扰贷款人对抵押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五)与他人签定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六)借款人涉及借款合同的财产遭受扣押或没收的;。

(十)借款人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

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十一)违反本贷款细则或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一)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和支付相关费用的,公积金中心可授权承办银行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和税收外,受偿其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或其担保单位负责偿还;剩余部分退还抵押人。

第四十条贷款当事人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向乐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贷款档案管理。

第四十一条公积金贷款档案由贷款运行部门和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并在贷款发放后一个月内整理完毕,建档立案。

第四十三条市中心城区当年新增的公积金贷款档案由贷款运行部门整理完毕后,于次年的3月底之前移交市中心档案室管理。区(市、县)的公积金贷款档案由管理部确定专人进行管理和保存。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在公积金资金不能满足公积金贷款需求时,公积金中心可以实施《个人公积金贷款排序发放暂行办法》。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七

201月,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1283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04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07亿元。

截至年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0.74万亿元,提取总额6.15万亿元,缴存余额4.59万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6.70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11万亿元,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缴存余额)为89.5%。

北京64.8亿再推丰台区两宗地面积合约4万平方米。

4月14日,北京国土局挂出两宗地块,分别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1地块、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7、d-08地块。值得关注的是,这两宗地块均为挂牌出让,总起始价为64.8亿元,总建筑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1地块位于丰台区卢沟桥乡,将以“临时三通一平”形式供地,用地性质为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土地面积3.58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26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1.6亿元,竞价阶梯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d-07、d-08地块也位于丰台区卢沟桥乡,将以“临时三通一平”形式供地,用地性质为其他类多功能用地,土地面积7.39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2.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3.2亿元,竞价阶梯为万元整。

据悉,两宗地块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起始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5月17日;挂牌竞价起始时间为2017年5月4日-5月18日。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八

昨天,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国管公积金同时表示,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国管公积金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2月14日起暂停受理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申请,目的是为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自住房。

国管公积金强调,购房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这意味着,该政策不妨碍购房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如果额度不够,也可以选择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

到底什么是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个入住房贷款政策性贴息,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对符合资金中心贴息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由资金中心在批准的贴息额度内,按照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差向借款人补贴利息。

业内人士表示,通俗地说,就是公积金贷款是有上限的,如果购房人的贷款总额比较多,就可以到相关的商业银行贷款,其中对商贷和公积金贷的利息差由公积金方面贴息解决。

比如一共贷款200万元,而公积金只能批准80万元,那么就200万元整体先去银行贷,其中80万元在还贷中则由公积金方面贴息。

暂停贷款政策性贴息会影响多少人?记者了解到,涉及的购房者不算多。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发布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看,截至2019年底,累计发放政策性贴息13079笔,贴息额度45.77亿元。

但申请贴息贷款相比组合贷款,更简便,手续也少得多,并且会节省一些费用。但并不是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可以办理贴息贷款,只有指定的商业银行可以办理贴息贷款。

同时,也不是购买任何楼盘都可以办理贴息贷款,比较适合申请贴息贷款的项目主要为中档的商品房项目。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过去一段时间,从中央到地方,去库存新政频出。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我国商品房代售面积7亿平方米,达到历史的峰值。其中,住宅占63%。根据中国社科院给出的数据,这些库存去化时间是23个月。

这样的背景下,中央去年底提出了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要求。此前,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三亚五个城市以外,国内其他城市都已取消限购政策。

自2019年以来,全国已有超50个城市发布了不同程度的购房补贴政策,这次中央定调,更多细化政策将随即出台。当然,去库存也是分类施策。

央行、银监会春节前打响中央政策第一枪,就是针对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是25%,而且可以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也就是首付比下调。

近几天,地方又纷纷研究出台相关的房地产政策,楼市去库存方案的制定正在加速,可能有更多政策会落地。江西南昌日前正式出台文件,全面下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以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来降低成本去库存。

江苏方面,4号由银行业形成统一的意见,苏州市区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40%。南京一些县级市和吴江区等执行首套最低20%,二套最低30%的新政。这也是对中央政府的一个响应。

业界普遍预计,未来,有关方面继续出台宽松政策的可能性比较大。全国两会召开后,包括户籍、公积金以及税费方面的相关政策都有可能择机陆续推出。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空调两台(型号:),热水器(型号:),浴霸(型号:),饮水机(型号:),音响两台(型号:),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乙方(买方):(印)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十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一)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二)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四)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五)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六)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七)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九)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十)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十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十二)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十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十一

b.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c.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2、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b.职工持审核批准手续到银行窗口取款

c.职工将提取回单交单位。

一次性付款

(1)购房合同

1、房管局备案且签订日期在一年以内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或共同买受人的需提供亲属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人。

(2)房产证

1、房产证(填发日期在两年内)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配偶或共同买受人的需提供亲属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人。

贷款方式

(1)公积金贷款

3、提取配偶或共同买受人的需提供亲属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人。

(2)商业贷款

2、贷款银行出具《提前还款申请书》;

3、提取配偶或共同买受人的需提供亲属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人。

职工根据购房付款方式提供相应的资料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审核,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夫妻双方有一方来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时,被委托人需持两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加盖指印和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委托书原件。

凭归集科审核后的《绵阳市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及第三步相应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提取住房公积金:

2、偿还贷款:持转帐支票按规定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业务。

4.由缴存人本人或受委托人携带审核通过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及提取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返回办事处办理提取业务。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十二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此次“公积金新政”将公积金申请条件放宽,不仅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还对多项收费予以取消。这让广大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更加便利或享有更多实惠。

河北七海认为此次公积金的改革和央行房贷新政形成一套组合拳,将会刺激需求,尤其是首次置业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常存在一些误区,下面就让七海带你来学习一下吧!

准备贷款购房时要考虑的问题

在准备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进行购房前,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哪些情况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除此以外,河北七海建议在准备贷款购房前还应该做好计划与心理上的准备。

首先,是否贷款购房需要对自己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其一,要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作综合评估,经济实力包括存款和可变现资产两大部分;其二,投资者还需要对家庭未来的收入及支出作合理的预期。此外,投资者还要注意自己的还款能力和可贷额度,这是决定可贷款额度的重要依据。

其次,河北七海觉得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选择组合贷款方式较为有利,公积金贷款尽可能多,商业贷款尽可能少。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远比商业性贷款要优惠。此外,首期付款也不要把手头的现金用完,不过这也需要和个人承受能力相结合。

再次,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三种:其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这种方法只适用于期限在一年之内的贷款,基本不太适合房贷;其二,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方法的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适合稳健投资者;其三,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限把贷款本息平均分为若干个等份,每个月还款额度相同,适合资金不太充裕的投资者,初期的压力较小。

注意事项一:准备好贷款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还有一件事也很重要——了解清楚贷款要求。

据悉,公积金贷款不是人人都能申请的,只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定期限,且账户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才有申请资格。另外,在贷款额度、期限上,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也有一定的差异,借款人一定要弄清楚。

注意事项三: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剩余款项可使用商业贷款

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各种因素限制(比如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等等),所以有时难免会出现借款人获得的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的情况,这时很多人会选择放弃公积金贷款,继而选择商业贷款。其实,大可不必如此,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以考虑组合贷款,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方式。

注意事项四:按时足额还款

一、公积金缴存职工具备下列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1.具有本市户口(包括暂住证、居住证);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正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个人自住住房,并具有相关资料及证明;

5.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7."二手房"贷款,申请人须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3个月内申请公积金贷款;

8.申请人必须符合中心签发的其他相关信贷政策法规。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资料

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婚姻证明;

(3)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购买住房首期付款发票;

(5)《商品房购销合同》;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2.购买二手房须提供资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婚姻证明;

(3)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房屋转让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

(6)《土地使用证》;

(7)《契证》;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须提供的资料:

(1)规划、土管、建设部门批准文件;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证》;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大修住房须提供房屋鉴定部门出具鉴定书;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4.单身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未婚人员须要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5.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借款人应注意的事项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已设立抵押权的房地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逾期付息或逾期还贷,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罚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好处多,利率更为优惠。今日,淘钱宝来讲一讲其中的注意事项:

1. 自由还款为“日对日还款”,即放款日为当月某日,还款日即为每月某日。如果该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在当月最后一天还款。例如:1月31日放款,2月28日还款。

2. 如果借款人不慎将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者存折丢失,那么借款人必须携带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及时到申请贷款的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3. 借款人的贷款全部还清后,要到办理贷款的管理部领取还清全部贷款的证明。

公积金购房合同范本篇十三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方言)针对供给侧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意见》明确提出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目标。在去产能方面,将全面完成“十三五”压减产能目标,到2020年底,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174万吨;压减落后煤炭产能约991万吨。在去库存方面,工业领域以煤炭行业为重点,将通过加大外销和鼓励省内电厂加大用量等举措,达到基本产销平衡;房地产领域将逐步消化商品房存量,力争到2019年底,商品房库存周期明显缩短,商品房去库存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

《意见》提出,在去标杆方面,我省将切实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加快推进住房和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十三五”期间信贷投放保持年均19%左右的增速,力争实现直接融资3500亿元。

人口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实现与全国一道步入小康社会目标。

《意见》明确,我省将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牵头部门和相关市州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重点工作。

10大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

积极培育产业发展新动力。发挥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造合成材料及精细化工、新型化工材料、铜铝合金及深加工、镍钴新材料及电池材料、稀土功能材料、能源装备、智能装备、特色中藏药、生物医药、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10条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链。到2020年,10大产业链总产值达到1万亿元,成为全省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同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实施养老床位和健康服务产业千亿元行动计划。构建“235”布局的重点旅游景区体系。

实施陇原创业创新千亿元产业行动。

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陇原创业创新千亿元产业行动计划。实施“互联网+制造”行动计划。加快机械、电子、汽车、轻工、纺织、食品等行业生产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建设兰州新区、金昌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化项目。到2020年,创建10个国家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个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

加快培育消费新领域。深入推进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农村消费升级行动、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汽车消费促进行动、旅游休闲升级行动、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教育文化信息消费创新行动、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绿色消费壮大行动、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等“十大扩消费行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城市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配套建设,以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形成新的消费热点。

对“僵尸”企业加快破产,坚决淘汰。

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坚决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对技术较先进、管理较好、通过扶持能够脱困的特困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对产品有发展潜力的特困企业,通过产权、债务重组等途径,降低债务负担,支持其尽快脱困;对产能过剩、经营困难、丧失竞争力的“僵尸”企业,加快破产,坚决淘汰。

统筹规划企业“走出去”发展布局。

支持企业“走出去”。针对中亚、西亚国家产业特点和市场需求,统筹规划我省企业“走出去”发展布局。重点与中亚西亚等国家开展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项目合作,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保障“天马号”、“兰州号”和“嘉峪关号”等国际货运班列稳定运行。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

着力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短板。重点抓好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医疗救助、劳务输转、社会保障、教育脱贫等工作。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15%。到2016年底,争取开工建设兰州至张掖三四线、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敦煌机场扩建、平凉军民合用机场等工程。

土地出让金逐步向土地使用税过渡。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全面落实国家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免征小微企业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住房交易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为棚户区改造、重大交通水利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和战略性产业等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购电交易,探索土地出让金逐步向土地使用税过渡。实施物流企业营改增税负返还政策。

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

多措并举去库存。推动建立煤电联动机制,倡导企业在同质同价前提下优先使用省内产品。加大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力争2016年全省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和异地贷款政策,为农民工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建立“绿色通道”。完善供地机制,建立城镇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使房地产供给有效对接需求。扩大租赁补贴范围,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并租赁住房居住的家庭,与户籍人口家庭同等对待,按标准逐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全面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改变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生态环境容量行政指令性分配方式,引进更多的市场机制进行配置。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省属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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