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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优秀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21:15:36 页码:9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优秀16篇)
2023-11-18 21:15:36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同时也是对未来的思考,它是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方向。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采用时间线、问题解答或者归纳总结等方式进行组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技巧,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发挥和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就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的项目展开合作。本着共赢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的合作框架协议如下:

(一)出资。

甲方出资金人民币。

_______元,占股_______%;

乙方以_______出资,占股_______%。

(二)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三)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一)甲方负责事项: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项目前期的商务、技术咨询工作,用心配合乙方进行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甲方有权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资料。

2、甲方配合及协助乙方做好投标中的商务工作,带给此次项目所需的资质文件等资料,甲方有权了解项目投标资料中的相关状况资料,并有权对标书中虚假、隐瞒的商务、技术应答及承诺予与拒绝。

(二)乙方负责事项:

1、针对此次合作项目,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做好客户公关工作,此项目所发生的公关应酬、标书制作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该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写工作,如需要甲方编写投标文件的,则要收取加班费______元。

3、乙方负责带给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投标的开标日前五天汇款到达甲方指定的账户上,否则,项目导致失败甲方概不负责。

4、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与这次合作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

5、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资质原件作为质押或担保用途,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后果。

6、第一次与甲方合作的公司,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最近的财务年度报表、公司简介和主要业绩、合作项目状况等复印件备案。

7、若此项目中标,乙方不得无故不与客户签定项目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若此项目中标后,乙方再与甲方签定该项目的详细转包实施合同。

1、甲方收取该项目投标总金额______%的作为利润。

2、该项目中除______%甲方应得利润外,乙方还要承担缴纳本项目所产生的税金,剩余的利润归乙方所有。

3、若此项目不中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资料费和咨询费用______元。

甲乙双方保证对本协议资料及有关事项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资料。不将因合作而知悉的对方信息用于项目外的用途;双方只披露有关资料予与务必接触和明白的员工,并保证本方员工不向第三方泄露;双方不得再与第三方签定与该项目业务有关的类似协议。

甲方带给的所有资质文件及证明文件,仅供本项目使用,未经授权,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带给和泄露。如有发现,且损害了甲方利益,将追究乙方的职责。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1、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乙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易法通律师风险提示5],各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时应首先检查相对方的身份,重点是有无代表企业或他人签订合同的资格。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二

合作项目:协议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战略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

甲方:深圳市捷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云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为合作共赢,开拓市场,本着共创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本协议是甲方及所属各合作伙伴(简称需方)采购属于本战略合作范围之内设备及备件的依据,也是乙方(供方)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条、本协议名词释义。

协议双方:协议双方是指签订本协议的甲方和乙方。

甲方:

乙方:

合同双方:是指签订买卖合同的供、需双方。

需方:甲方或甲方所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供方:

基准日:是指本战略协议签订日。

一、详细供货范围见附件二;。

二、供方供货周期不能满足需方的要求时,则需方不受此协议约束;。

三、扩大合作范围需通过甲乙双方签订新的协议;。

四、关键件或关键工序外协加工应经需方同意;。

第三条授信额度。

在本协议范围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给予甲方万元的授信额度。

总体应付帐款控制在此授信额度范围内。使用授信额度的需方的订货可以在该额度内得到付款方面的宽限,且设备加工制作及交货进度不受影响。如果需方因资金紧张需要先交货后付款,则使用授信额度的需方应与供方签订付款备忘。

第四条、价格确定原则。

三、甲方需要查阅乙方合同价格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合同原件;。

五、价格按照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周期为每隔半年(六个月),基准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严格执行本协议条款;。

2.协助解决供、需双方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需方签订买卖合同;。

2.乙方对设备的现场使用进行培训指导,避免因需方对操作要求理解不当,及操作方法理解错误而导致的设备损坏。

三、其他约定。

1.双方每年度应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与总结,对今后的合作商定改进的途径;。

2.双方每年度应就合作范围产品的技术进步、质量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研讨;。

3.每年度进行一次双方高层互访;。

4.根据双方的业务需要,修订、签署协议补充条款。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四、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万元时,乙方在30日内必须补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战略合作,本协议自动终止,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已签订的买卖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交纳时起至所有乙方向需方提供的产品所承诺的使用寿命到期。当有效期满后,甲方在扣除有关扣款及款项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

供需双方按照本条约定的原则签订买卖合同,同时在甲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条款基础确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一、付款方式。

原则为预付款%,进度款%,提货款%,质保金%。具体付款额度由供、需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原则具体确定。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以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质量标准:按行业或国家标准加工制作,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按需方技术要求制作,如无国家标准,则经甲方认可采用供方的企业标准。

2、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3、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个月(从设备安装、调试、带负荷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算起)或货到之日起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返修的部件的质保期为返修合格后年。

三、交货周期、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设备监造(注:本条适用于需要设备监造的战略合作设备)。

2、乙方有接受第三方在需方委托范围内进行设备监造的义务,并为其提供方便。

五、技术服务。

1、安装、调试期间供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不少于人/小时的免费的技术服务,超出上述时间范围,由供需双方根据超时原因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2、质保期内供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不少于人/小时的免费的技术服务,超出上述时间范围,由供需双方根据超时原因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2、质保期满后,供方每年应提供不少于人/时的免费技术服务;。

4、供方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服务时,应提供图纸资料(涉及核心技术的图纸除外)、技术指导等解决问题的手段,涉及技术秘密时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署保密协议。

5、对于需方在用的同类产品存在技术难题时,供方应积极协助解决;。

7、其它公司产品出现问题得不到解决时,供方应积极协助需方提供解决方案、协助解决,8、技术服务时限要求:

供方在接到需方电话或书面技术服务请求的4小时内相应地做出电话或书面回复(非工作日12小时回复),必要时48小时内派人前往处理。供方以电话方式提供技术服务的,应于电话回复之日起5日内整理成书面材料交付需方存档。

9、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为公路、铁路或水路运输。供方负责免费运输。

10、其他约定。

11、本条未涉及条款按照附件一买卖合同条款执行。

第八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有效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签。

第九条、协议的解除。

一、有下述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需方有权解除买卖合同。

1.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

二、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条件1.需方严重拖欠乙方货款;。

2.不按乙方的指导使用、维护设备,造成乙方产品声誉严重受损;3.甲方有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与需方签订买卖合同或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签订买卖合同,每违反一次,向甲方承担万元的违约金,连续违反三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乙方违反与需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的约定,乙方除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战略协议。

四、由于对方原因导致提前解除战略协议的,三年内守约方不再与违约方签署此类产品战略协议和买卖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乙双方各持六份;二、本协议以打印体为准,涂改无效。

附件一:

买卖合同范本。

注:本合同范本采用公司下发的设备类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二:

技术性能、参数及供货范围。

一、设备分项价格及重量表。

二、设备供货范围。

五、主要零部件生产厂家、质量、寿命保证。

以上图纸资料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由卖方交到买方(合格证随发货提供)。

九、卖方项目工地气候条件附件三:

备品备件清单。

一、随机备品备件及主要工具清单(免费)。

二、两年易损件清单(不含在合同总价内)。

附件四:质量保证、重点件加工工艺流程及制造周期附件五:技术服务和承诺。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三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_________》(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_________》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________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________""中国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5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________________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甲方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200x0115》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30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壹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北京市东城区。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5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甲方分销乙方的______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甲方递交的______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______,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______;甲方要求的国内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_______。

4-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______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件一:《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为保障用户利益,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促进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所称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址注册及其相关活动的行业。

第三条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地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第五条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在提供互联网地址注册相关服务过程中,应自觉履行如下自律承诺:

严于律己,不欺骗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文明经营,不胁迫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诚信推广,不误导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严格管理,不滥用电话、传真、邮件骚扰用户。

年限自主,用户自主决定注册年限。

信息真实,真实提交用户注册信息。

快速反应,及时响应用户需求。

转移自由,尊重用户转移意愿。

第六条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为本公约的监督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公约成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为:

监督举报邮箱为:

第七条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可向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举报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也可主动监督检查公约成员的执行情况。如果是公约成员单位违反自律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曝光;如果是非成员单位违反自律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将予以通报或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第八条我国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定期公布加入本公约的成员名单。

第九条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五

甲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

合同。

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释锐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释锐授权代理,则不得以释锐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释锐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释锐相应损失。

2-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才正式受理新的业务清单。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释锐相关产品分销管理和流程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2-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1、2-3-2应客户的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但是乙方必须保证不能低于公开市场统一价进行销售,避免损害合作伙伴的利益。

2-3-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第三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3-1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2-1-4款规定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3-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包含了年费续费。

3-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2-1-3款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5-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5-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5-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5-4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附则。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六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_________》(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_________》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________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________""中国________"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________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5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________________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甲方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________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200x0115》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中国________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30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壹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北京市东城区。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分销商品,享用乙方会员网店资源进行网络分销,并承诺按乙方提供地址按时发货;乙方负责介绍分销商品并促成交易成功。

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甲方供应的分销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分销商品须与甲方事先所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正式合作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相符。

3、在保修期内,甲方的售后服务细则及标准,需通过产品说明书或售后服务保修卡等形式向用户有效传达。如遇特殊情形,保修政策可双方另行协商。

4、因分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可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甲方确认后,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乙方。

1、交货地点:甲方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运输方式;采用快递方式,运输费乙方承担。

1、对帐周期:每月1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号。

2、结算方式:每月______号双方确认对帐单;每月__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上月实际销售的货款。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发货请求时,在一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推动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3)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乙方予以改进,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4)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改动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5)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随意修改甲方产品。因此而造成甲方版权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通过不断完善、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提升其会员数量。

2)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4)乙方确保不单方面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料、做与网络分销无关的事宜;

5)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以无故干扰乙方的分销工作。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以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甲方递交的有关资料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情报。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经营秘密及有损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方泄漏甲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辖。凡由于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九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5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赌博游戏、“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6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7甲方分销乙方的______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甲方递交的______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______,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______;甲方要求的国内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_______。

4-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______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十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甲乙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1、授权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鹿茸、鹿茸片、鹿鞭、鹿胎膏、鹿肉、鹿尾、鹿筋、鹿心、鹿胎、鹿模型、鹿肾、鹿皮等产品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______商标及所代理和______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地区包括(____________地区)。

2、承诺

(1)甲方保证自签约协议之日起,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协议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______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______商标及所代理和______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______鹿产品经销部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鲜冻货)。

(2)甲方所拥有的______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3)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1)乙方需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区)的______鹿产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3)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4)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冷藏设备以及市店面装修及门市装潢,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人民币____元的进货保障,即给予乙方人民币____元的铺底产品。甲方如有违规,乙方有权扣留部分铺底产品;如有严重违规,乙方有权扣留全部铺底产品。

1、合作开始,乙方的首批订购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给予乙方______个月时间的试销期。

2、试销期满,乙方需完成最低月销售额人民币______元。

3、乙方连续______个月未完成最低月销售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乙方须结清所有甲方货款,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协议终止。

1、价格说明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具体价格以市场行情为标准,根据产品市场情况或其它原因(原料上涨或下跌等),代理价或建议市场价若有上涨或下调,甲方须以书面通知作价格更改,并出具相关资料等有证明性的材料,如属事实,乙方须予以配合。

(3)因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双方不得要求补差。

2、订货方式乙方需以正式书面订单形式,详细列明订货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期等,特殊包装需特殊说明,订单上订货人需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前______天传真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并回传后,方可作为有效的订货凭证。

3、交货方式甲方在接到经确认的乙方订单后,必须保证订货品按书面约定的日期完好的到达(由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病疫等因素产生的影响除外),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周期性供货以及大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周期性补货以及临时小额订单所需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方式乙方按定货的款额把款汇给甲方,如甲方货物质量不符,乙方有权退换货物。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所有条款,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有效期。

2、试销期乙方达到规定销量,协议自动生效。

3、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解决,若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4、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______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本协议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十一

1.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2.甲方授权乙方网络销售,不得线下实体销售(有实体店的必须签订区域代理合同书),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如擅自线下销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利视情节要求乙方赔偿或罚款。

3.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商品给乙方,乙方在自己的网络商城进行网络分销,乙方须按照甲方所定制的统一网络价格标价(短期特殊促销期除外,但促销期内的标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促销标价)。

4.供货方式分两种:________________一件代发(甲方承诺按乙方提供的地址按时发货)。

乙方直接购进迷你音响20台甲方赠送一台。

二、双方的权责。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2)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应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从而提升商品交易量。

(2)乙方必须尊重和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认真配合支持乙方的分销工作。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销售本公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授权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协商处理。

(6)乙方在制作广告宣传内容时,应按工商部门规定不能将"美国或澳洲生产"与_________音响合并宣传,如乙方私自使用造成有关部门罚款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乙方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规定,按照甲方规定的网上标价进行线上销售产品,不能随意变动。特殊情况下,乙方可以根据甲方对每个产品的上下浮动的规定进行营销,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浮动比例,不得低于网上规定标价和规定的最低促销价,否则乙方需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三、售后服务。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________________外观无损及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整机一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三年内有限维修。

注意:________________1.购买日以购货发票日期为准(无购货发票以生产日期为准)。

2.质量问题不包括用户个人对音质、音色等的主观异议。

3.包换、保修服务只限于一般使用下有效:________________外观损坏及一切人为损坏(例如用户自行拆机、进行不适当的连接使用、接入不适当电压的电源、未依说明书使用等)、因运输及其他意外而造成之损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非经本公司认可之维修和改装等均不在包换、保修范围内;维修服务适当收费。

4.对已停产型号产品的服务本公司仅做功能性修复(外观可能与原产品有异)。

5.保修服务不包括外壳、说明书、包装。

四、货款支付。

1.乙方选择一件代发的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相关事宜的规定。

a.每次订单实行款到发货原则,当乙方收到顾客的订单后,乙方按订单的实际金额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中,当甲方收到货款后再按指定地址发货。

b.快递费用均由顾客(或乙方)自己承担。

c.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支付宝付款(可以采取"即时到账付款"或"担保交易付款")、其他付款方式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选择直接在甲方进货方式货款支付、运输保险等相关事宜的规定。

a.甲乙双方交易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结算价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价格表执行。

b.甲方交货地点为甲方深圳仓库。甲方负责代办乙方所订购货物的运输事宜,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收货时支付。乙方要求不加货物保险的情况下,所造成的运输方面的不良后果或丢失将由乙方自己承担。

c.如果乙方指定运输公司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向该运输公司追讨保险赔偿。在处理事故过程中,甲方尽全力配合和支持乙方,乙方收货时应认真检查所有外包装箱的完好无损,如发现包装箱破损应在运输提货时开箱检验。

五、协议违约责任和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协议内容。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非违约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甲方产品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遭受第三方追索,由甲方负责处理及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合理损失。

4.合同终止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自动作废,此后如乙方继续使用_________品牌的字样宣传经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壹拾万元。

六、其他。

1.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此协议有效期为1年,协议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分销商品,享用乙方会员网店资源进行网络分销,并承诺按乙方提供地址按时发货;乙方负责介绍分销商品并促成交易成功。

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甲方供应的分销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分销商品须与甲方事先所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正式合作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相符。

3.在保修期内,甲方的售后服务细则及标准,需通过产品说明书或售后服务保修卡等形式向用户有效传达。如遇特殊情形,保修政策可双方另行协商。

4.因分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可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甲方确认后,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乙方。

1.交货地点:甲方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运输方式;采用快递方式,运输费乙方承担。

1.对帐周期:每月1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号。

2.结算方式:每月______号双方确认对帐单;每月__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上月实际销售的货款。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发货请求时,在一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推动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3)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乙方予以改进,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4)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改动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5)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随意修改甲方产品。因此而造成甲方版权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通过不断完善、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提升其会员数量。

2)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乙方确保不单方面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料、做与网络分销无关的事宜;

5)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以无故干扰乙方的分销工作。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以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甲方递交的有关资料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情报。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经营秘密及有损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方泄漏甲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辖。凡由于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十三

现如今,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_____、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_____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_____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9 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 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 甲方分销乙方的______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_____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 甲方递交的______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______,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______;甲方要求的国内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4-1 依据规范和《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3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_______

4-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______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年,并以此类推。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_____、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

乙方:

日期: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十四

甲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络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2-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1-9与释锐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2-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1-12甲方如非释锐授权代理,则不得以释锐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释锐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释锐相应损失。

2-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2-2甲方递交的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软件应用托管业务,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才正式受理新的业务清单。

2-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2-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2-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2-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2-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释锐相关产品分销管理和流程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2-3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2-3-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1、2-3-2应客户的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但是乙方必须保证不能低于公开市场统一价进行销售,避免损害合作伙伴的利益。

2-3-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2-3-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1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2-1-4款规定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3-2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3-3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包含了年费续费。

3-4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2-1-3款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5-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5-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5-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5-4因上述5-1、5-2和5-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贸易,甲乙之间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以达成的供销双方的销售代理协议,必须共同遵守。

1、授权。

甲方同意将自己代理的:鹿茸、鹿茸片、鹿鞭、鹿胎膏、鹿肉、鹿尾、鹿筋、鹿心、鹿胎、鹿模型、鹿肾、鹿皮等产品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甲方将拥有“______”商标及所代理和“______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试销期满,甲方正式向乙方颁发区域代理《授权书》。地区包括(____________地区)。

2、承诺。

(1)甲方保证自签约协议之日起,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再在该地区内发展其它经销商,不在该区域内进行所代理产品的销售工作,如乙方发现应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协议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______”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______”商标及所代理和“______梅花鹿产品”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______鹿产品经销部”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若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向乙方1:1退换货(不包括鲜冻货)。

(2)甲方所拥有的“______”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3)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甲、乙双方商定。

2、乙方。

(1)乙方需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区)的“______鹿产品专卖店”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3)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4)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出现经甲方确认存在的质量问题:与封样不符、与质检报告不符,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退货或者更换,因此而造成的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5)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1、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甲方负责向乙方免费提供冷藏设备以及市店面装修及门市装潢,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以保证在乙方所属区域内的正常销售。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同系列非甲方供货产品,如违约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违约两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资质,由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书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系一家经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局核准注册,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票据代理业务,贸易,互联网金融产品等合法公司,秉承“诚信、共赢、联合、创新”的理念,依托公司管理团队拥有的丰富社会资源和专业投资优势,开拓广泛的投资渠道,构建社会资本与产业结合的直接高效投资平台。公司具有强大的专业资产管理和业务创新能力,与银行、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密切,联合发行与管理众多金融产品。乙方系一家地方金融办公室,属于地方金融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金融法规及产品宣传、引导、协调、执行等工作的政府金融机构。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帮助企业理顺银企对接合作,为企业投融资出谋划策,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国家各项法规政策的地方金融监管职能部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长期深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本着“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双赢互利”的原则,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优质、高效为当地企业服务。降低企业投融资成本,始终坚持服务企业的原则。

2、甲乙双方建立合作新模式,实现地方金融办,金融机构平台,企业三方互通机制,乙方为甲方提供具有金融产品需求的企业,甲方在金融办督导协调过程中给企业优质服务,甲方所服务的企业信息及时反馈给金融办,同时企业也积极反馈甲方的服务信息,金融办及时建立信息档案综合评价甲方服务水平,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的水平。

3、甲方可以通过自身的p2p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与企业实现无缝对接,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进本地区各项产业的大数据化,数据产业化进程,提高当地金融办创新服务能力。

4、甲方服务内容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过桥,信用证议付,p2p,众筹股权,融资租赁,抵押贷款,股权投资,新三板,企业债,城投债,私募债,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

5、乙方向甲方推荐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企业,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内部信贷审批制度的规定,对乙方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提供融资方案,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协助企业完成各项需求。

稳定性和成长性方面的动态信息。

7、为保证甲、乙双方更稳定的合作关系,甲方每月及时将最新金融产品信息传递给乙方,包括服务企业融资信息,双方在约定时间内召开联席会制度,及时查找自身的优缺点,更好的服务企业。

8、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双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9、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有其它可以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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