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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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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大全13篇)
2023-11-20 22:16:04    小编:ZTFB

诗歌是语文学习中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欣赏和创作诗歌可以培养我们的美感。采用逻辑清晰、条理分明的结构,使总结更易读和理解。下面是一些成功企业的经验总结和优秀案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一

学校决定建立卫生组长由郝新军担任,组员全体教师。

负责领导校长:郝新军统筹全校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划分各处各班的卫生区域,抽查卫生工作,制定全校的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布置检查,督促各处各班卫生工作以及评比总结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让人人知道卫生工作的重要性,知道卫生工作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均不可缺少的条件。

2、做到卫生工作层层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评比,并落实到人。

3、成立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卫生领导小组。

4、监管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时刻关注校园卫生环境和疫情防控工作。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二

1、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卫生“五四”制。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督促工作落实到位。

3、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

4、组织全体后勤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设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5、经常督促主管人员对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

6、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学生进行防疫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师生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7、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搭配,使学生吃到价廉、物美卫生的饭菜。

8、仓库内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流通、防潮、防火、防虫蛀,仓库内严禁吸烟。

9、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不准入库。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三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本方案,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临河九小食堂从业人员分工及制度

白案师傅:和面、压面,淘洗、消毒碗、筷,负责厨房墙壁、玻璃和大灶与三连池卫生

保管:出入库手续齐全,记录详实完整。早点分发

食堂从业人员着装整洁,卫生干净,每个工作日分工负责卫生清洁,每有一次检查不合格,责任区负责的责任人罚款5--10元,未经许可坚绝杜绝食堂工作人员拿取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二次发现予以解聘。

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扫。

工作人员排班表

临河九小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壮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2、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培训合格证或交部门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3、从业人员上岗后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感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直接接触顾客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4、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初级培训时(文章转载自: http:// 请保留此标记)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5、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临河九小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1.采购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变霉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

3.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货方索要本批次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5.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它非食品混装混运。

6.食品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入库,否则退回。

临河九小饮食卫生制度

一、食物的采购和验收

专人负责采购和验收。保证食物新鲜、无污染,绝不给儿童吃变质、变味的食物。

二、食物的储存和保管

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账日,应注意妥善储存食物,保持库房清洁,消灭老鼠。

三、烹饪

1.尽量保存食物中的营养素。

2.适合学生消化能力和促进食欲。

3.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要求,预防食物中毒。

四、炊事人员

1.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胸透、肝功)

2.个人卫生。

五、厨房

1.厨房的设计和设备达到规定标准。

2.环境卫生及食具按时消毒。

止外熟内生。

3.隔夜、隔餐桌、外购的食品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5.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洁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制作电信用原料要以销定量。

7.制作食品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食请保留此标记)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9.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10.应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食堂食品安全 校长第一责任人 制 度#e#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 完 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样适用于本镇内各公民办 学校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四

新华社北京1月26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现就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5.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6.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7.加强学校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8.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9.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二)学校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二、支持和保证校长行使职权。

(四)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就业和学生学籍管理。

3.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4.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6.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学校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

(五)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党组织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党组织书记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

(六)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成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不是行政班子成员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参加会议。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七)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会议决定的事项如需变更、调整,应当按照决策程序进行复议。

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四、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八)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必须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九)建立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要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对方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要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班子成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十一)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二)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选拔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秀党员干部担任学校党组织书记,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长队伍。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任期考核,推动学校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

(十三)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对优秀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健全“双培养”机制。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与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保障机制,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将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作为巡察监督、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和对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十五)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组织、教育工作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慎推进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通过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本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五

为确保学生营养计划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陪餐时能听取一定比例就餐学生的`意见。

3、校长随同学生一起就餐。负责对营养食品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

4、陪餐时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5、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

6、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陪餐制度(试行)。

xx县xx乡学区20xx年五月。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六

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明确学校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责任感,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工作氛围,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安全工作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三) 建立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与学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七)做好安全方面紧急情况下的总指挥工作。 

(八)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全系数。

第三条   书记 是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安全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加强各处室部门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

(三)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行为,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 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主抓学校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 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意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二)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 组织做好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 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学校各种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五) 落实校区安全值班工作,加强对各种执勤及巡逻人员的管理和检查,增强其工作责任心。

(六) 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七) 与辖区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八) 完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汇报、总结、调研执行、情况反映等专项材料。

(九) 接受并处理学校安全工作紧急情况信息。

(十)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安全工作总结。

第五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是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一)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 实验课和综合实践 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三)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五)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第六条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 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一)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安全。

(四)加强学校宿舍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五)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六)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第七条   德育 处 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利用宣传栏、板报、橱窗、广播站等,定期开展交通、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雷击 、逃生 等安全专题宣传。

(二)利用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对学生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负责抓好学生 祭扫烈士陵园、社会实践 等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

(四)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及时排查调处学生中的矛盾隐患,杜绝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重视对学生的自我保健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学生档案,落实帮教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做好与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工作,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消防逃生、紧急救护等应急演练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八)落实值周值日制度,督促指导值周值日人员做好课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九)加强对保安人员、门卫管-理-员、寝室管-理-员等岗位的管理和督查,落实安全责任。

(十)指导 班主任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八条   教务处 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主要职责是:

(一) 加强对任课教师的安全意识教育,制定落实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二) 监督检查上课期间学生安全和课堂教学纪律情况。

(三) 负责全校实验室、仪器室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实验室、仪器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药品要专人负责、严格按规程管理和使用。

(四)负责师生参加各类教学活动、教科研活动、外出竞赛活动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工作。

(五) 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   总务处 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的安全,其主要职能是:

(一) 落实后勤工作人员安全岗位责任,组织后勤职工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学习培训。

(二)加强校舍、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 定期维修保养,排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食堂、生活服务部等 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四)做好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设施完好、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五)负责校内车辆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做到停放有序,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 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制度、巡逻制度等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防偷盗现象和各种破坏活动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 密切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强警校共建,维护学校治安稳定。

第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 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 树立安全防范的意识,经常检查存放现金、票证的房屋门窗、保险柜和防盗设备,保证安全、牢固、有效。

(二) 现金、票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三) 会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银行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坚持按最低限额保存现金和票证。

(四) 向银行送存大额现金,必须申请由学校派专人专车办理。

(五) 注意防火安全,经常检查防火设施是否安全有效,禁止将火种带入财务室。

第十一条   班主任 是本班学生安全责任人,负责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教育,其主要职责是: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二)平时要加强教室等学生学习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采取措施。

(三)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化解学生间的矛盾冲突,预防打架斗殴等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六)了解掌握行为偏激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并建立档案,制定落实帮教措施。

(七)本班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要精心组织,亲自带队,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八)做好学生课间、午间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随时了解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九)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主动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情况,学校非正常放假、重大活动等信息要及时告知家长,学生非正常缺课、身体不适、发生意外伤害等要立即通知家长。

(十)万一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第十二条   任课教师 是课堂教学安全负责人,对本堂课教学学生的安全直接负责,并协助班主任做好各项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坚持落实讲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查明原因。

(二)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 实验 课、 综合实践 课等强实践性课程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

(四)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五)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六)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七)在本堂课以外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都必须及时处置、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值班领导 对值班期间学校治安情况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 工作日带班期间随时听取值班人员汇报,及时处理有关情况。

(二) 随时检查值班教师上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组织值班教师 检查学生早上到校、晚上放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出操、晚自习、就寝等情况。

(四) 带班期间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

(五) 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并反馈有关领导或部门。

第十四条   值日 人员 负责维护值周值日期间的学校治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早晨上学、课间活动、午间活动、傍晚放学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维护校园秩序,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不能处理的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领导处理, 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

(二)负责维护出操、食堂就餐、晚自习等秩序;协助 生管教师 管理学生就寝秩序,督促学生按时就寝。

(三)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24小时开通手机。把值班记录交政教处。

(四) 听从值班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

(五) 注意师生思想动态,及时搜集意见、建议,向有关领导汇报作出反应。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 负责学校师生保健卫生,其安全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二)根据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制定学校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完成年终卫生工作总结。

(三)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定期对学生进行全面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卡,负责学生健康卡的管理,并作好学生健康状况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青春期知识等卫生健康教育的宣传辅导工作,经常检查学生个人卫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督促检查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室卫生条件。按时检查、评比卫生情况。

(六)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工作。根据季节主动开展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防宣传工作,控制疾病的发生。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向防疫部门上报。

(七)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

(八)做好药品的采购和保管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按时结清各类医药费。

第十六条   食堂管理人员 负责师生用餐安全和食堂消防安全,其职责是:

(一) 严格把好三关:食品定点采购,餐具定时消毒,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二) 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三) 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四)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五)严格 按学校食堂卫生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六)定期对液化燃气、输气管道、锅炉、电器设施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使用。

(七)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栓等完好情况,并能正确使用。

(八) 每天下班前需检查液化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第十 七 条   门卫保安人员 主要安全工作职责有:

(一) 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值勤记录,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要勤巡查,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二) 对家长、客人及其他人进入校园办事要认真询问和登记,必要时要电话联系学校领导,核实并获准许后方可让其进入。坚决杜绝商人、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 督促师生进出校门时自行车须下车推行,协助做好师生自行车管理工作。制止与校活动无关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出门。

(四) 做好重点时段(上学 、 放学)师生进出校门的疏导工作。做好校门口的治安工作,及时处理并报告发生在校门口的突发事件。对需要紧急处理的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五) 经常检查校门的牢固程度,自觉做好维护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告后勤部门处理。

(六) 要注意个人素质形象,做到文明守岗,礼貌接待。

(七) 承担临时性安全工作。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 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 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四、各处室主任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教学 楼、档案室的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

(2)、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图书室、卫生室、油印室、学生档案室、音美教室及库房、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及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3)、教育处:负责住宿生宿舍、广播室、体育器材室、体育设备和各教学楼教室的安全。并负责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4)、总务处:食堂、会计室、配电室、木工房,门卫室、自行车棚等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到多媒体教室或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学校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6、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7、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五、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职责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的安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教育处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年级组长要安排好上午课间操和下午晚自习的楼梯值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年级组长、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教育处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体育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乒乓球室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处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5、放学前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音美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音美组安全管理全面工作,带头做好学校布置的有关安全工作,组织本组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有关精神。

2、及时查找和排除本组的安全隐患,每天下课后要关闭掉所有电器的电源,下班前要仔细检查音美教室及办公室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3、提高防火意识,与本组人员一起较熟练地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具的使用。

4、结合所负责的课程向学生积极渗透安全知识,如果发生火情或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积极采取措施。

八、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在本组内贯彻落实其他各处室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3、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4、随时查找和排除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5、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每层均有人负责东西楼梯口的疏散,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6、学生上实验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督促组内人员学会应对实验课上的一些突发情况:如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7、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如储存条件、双人双锁的管理等。

8、督促组内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9、兼有配合校内其他部门的灭火责任。        

九、实验室生物教师安全职责

?     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     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教师承担,如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学生承担。

?     学生进行实验过程中,在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时,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     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诉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     在使用乙醇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醇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醇的丢失。一旦发现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成中毒事故。

?     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     十、实验室化学教师安全职责

?     化学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化学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掀起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     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教师承担,如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学生承担。

?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实验,教师要提醒学生做好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学生应采取有效的自救、自护措施;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做好疏散等补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     要加强对强酸、强碱和剧毒化学药品的监管,每次实验的化学药品应一次用完,防止因管理不严而造成事故。一旦出现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     对易碎的实验器皿,应告诫学生轻拿、轻放、轻搅动、防止因器皿破损而造成划伤、烫伤或腐蚀等事故。一旦出现意外,教师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隐患。

十一、实验室物理教师安全职责

?     物理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     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教师承担;如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学生承担。

?     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代替的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代替是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     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断路、短路的情况,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连锁事故的发生。

?     使用汞做各类实验时,应防止容器的破损和汞的飞溅。

?     在进行力学等各类实验时,应告诫学生防止所使用的导轨、配重登物品坠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     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室,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教师负责最后的总检查。

?     十二、电教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电教组负责人要对整个电教组管理的电教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对电教设备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防泄密防病毒。

2、新设备要按照安全规范安装,培训使用人安全正确使用。

3、负责本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新教师要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培训。

4、定期检查所属各部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解决隐患。

5、密切注意网络安全问题,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做好防范工作。对网站及学校资源服务器要严加保护,严防黑客侵入。注意做好数据备份,防止损失。

6、对在计算机教室上课的教师要进行教育,上课期间要打开疏散口,出现突发事件要帮助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7、电教中心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并组织协调本组成员组织好救护工作,保证设备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三、图书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室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图书室各部位的安全:书库、教工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及各办公室;

4、经常自查图书馆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十四、生活教师安全职责

1、管理教师要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按时上下班,认真交接-班。有问题尽量在本班中解决,实在没处理完的,换班时要及时向下一个班的老师交待,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值班人员要严密注视大门口进出人员情况,防止非宿舍人员进入宿舍。搬进搬出东西要查问。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险情及时排查,要防患于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宿舍中的各个门、窗、床及各种公共设施情况要经常检查,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晚上熄灯后常抽查人数,对未归宿同学的情况仔细进行查询,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掌握疏散办法,遇有紧急情况,必须迅速疏散学生,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在哪个班出现的问题有当班老师负责任。

3、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好务。学生有病或生活、学习上有其它困难,值班老师要热情给予帮助,并尽力为其解决问题提供方便。

4、检查督促工作:早晚按时开关门锁及电闸,按作息时间吹哨,督促学生按时上课,按时回宿,严格检查就寝情况。

5、学生离开宿舍后,值班老师要逐个对宿舍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情况评定出成绩登在记录本上,并在评比栏上进行公布,以备“评先”时提供条件。老师对差宿舍的值日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限时重新搞卫生。

6、教师要大胆管理,认真负责。学生在宿期间,值班人员要常巡查,密切注意学生的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天在检查卫生的同时,还要注意各室内有无安全隐患。对于不按学校规定与要求做的同学,要提出批评并监督其改正,每班老师要各负其责。

7、宿舍中的各种设施(水、电、暖、门、窗、床、柜等)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后勤联系进行修理。

十五、医务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起医务室的安全工作。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及时消灭隐患。随时完成上级领导的指定性工作。

3、加强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疫情,并做好传染病的应急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转移。

4、对食堂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每餐都要留有样品,以备化验检查。校园内一但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群体现象即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立即上报领导,并及时进行抢救工作,同时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以最快的时间把中毒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十六、食堂监管员安全职责

1、         在总务领导下,负责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         负责传达学校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3、         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4、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5、         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规范操作者行为,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         负责监督食堂原材料供货渠道,肉类、蛋类及副食调料要有检验证明或食品合格证明。

7、         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8、         负责监督承包商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         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十七、会计室财务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财务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会计制度,完成上级部署及学校的财务工作。

2、负责向会计室全体人员传达学校的安全精神和指示。

3、负责对会计室所有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监督出纳员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按照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正确填制会计凭证。

6、每天下班前负责监督检查财务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

7、监督出纳员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的存放,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做好库存现金的防盗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收费期间对所收款项,及时存入银行,定期与银行做好账目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8、按照《会计档案》的规定,做好凭证、帐簿及银行印鉴的管理。做好帐本的防火、防盗工作。每月底定期对微机中的数据及原始资料进行备份,以防会计信息丢失。

十八、门卫负责人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我校的各项安全规定,自己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不怕苦、不怕累,并和其他门卫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和要求他们做到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要及时组织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领导提出的安全要求精神,并切实做到每周开一次会。

3、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也经常对其他门卫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更好的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十九、车棚负责人安全职责

1、自行车管理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2、到岗后要注意巡视,检查自行车停放、上锁和车牌情况,整理摆放不齐车辆,发现未按照学校要求存放的自行车,自行车管理人员要进行登记,反馈到年级和教育处。对于未锁的自行车,要收存钥匙并妥善保管自行车,除查明车主进行登记上报外,还要对其进行教育。

3、自行车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偷盗自行车现象的发生。若因擅离职守,发生自行车被破坏、丢失等情况,一律由自行车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4、坚持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病、事假提前请假。

二十、配电室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对全校的电器设备进行安全维护;

对配电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做好对全校师生安全用电教育;

发现电器设备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发现有不安全用电者立即制止;

学生宿舍是否有违规接线或不应使用的电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全校的用电线路进行巡视;

做好对配电室防火设备的安全检查。          

二十一、木工安全责任人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方针。

2、         生产场地材料要垛整齐。

3、         木材料和易燃品要隔离,以防火灾。

4、         要每天巡视一次教室,以防学生校内玩火。

5、         要坚持每天施工场地,保证室内无刨花。

6、         坚持半年一次检查消防器材。

7、         无培训者严禁上机械(电锯、电刨等)。

8、         做到文明维修,一修一清。

9、         工作时不准打逗嬉闹。           

二十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一、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学校责任造成师生死亡、火灾损失在5万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等,要依次追究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校长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关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副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发校长基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三、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与必要的行政处分,扣罚校长基金,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七

遵照党的十六大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在中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党工委的组织和指导下,我们课题组采取面上自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座谈交流以及专题研讨等形式,分别对全区78所学校贯彻落实校长负责制的现状进行调研。拟通过本次调研,全面了解各校贯彻实施校长负责制的情况,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对策,推进基层学校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

一、现状与评价。

现行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从20世纪80年代进行试点到90年代正式实施,经历了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近4年多来,按照修订的校长负责制四个配套文件的精神,我区各基层学校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全面实施,稳步推进,把贯彻落实校长负责制作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要求和有效途径。实践证明,这一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学校领导体制的完善和依法治校运行机制的建立。

我们从问卷调查中了解到,我区在贯彻落实中高度重视和比较重视的学校占96.5%。各基层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包括支委会、校务会、行政会、教代会、党员组织生活以及工会干部会、全体教师大会等不同形式组织学习宣传,其覆盖率达100%。调查显示,“法德并举,民主理校”已成为绝大多数校长办学的宗旨。84%以上的党支部书记认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应体现在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以及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这两件大事上,71%的工会主席反映平时党政工领导主动与教代会代表进行沟通。这表明我区各校的管理模式与格局已经形成,目前总的运作比较正常,并已取得初步成效。这主要是因为比较好地处理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1.正确处理“1+3”的关系。

校长负责制并非只是三句话(即“三个板块”),还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来实施校长负责制。我区注重局级层面上的管理,既放权给基层,让校长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同时又进行宏观上的指导和监管。在落实“三个板块”职责分工中,突出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校长的关键作用以及教代会的保证作用,并从两个方面着手:(1)充分发挥组织的功能。对基层学校从阶段性过程管理和督查到年终办学水平的考核和评估,从抓干部中心组的学习教育到政风行风建设,从工会教代会的民主评议干部到干部正常交流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三个板块”各自的作用。(2)不断促进个体素质的优化。通过举办支部书记岗位实务培训、党政干部“解放思想,推进黄浦教育新一轮发展”专题学习班、党政干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班以及工会干部培训班等途径,进一步提高党政工干部的个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目前我区在实施校长负责制中,校长对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的态势已充分凸现出来,且在工作中的民主意识和大局观念进一步得到增强。

2.正确处理行使权力与制度监督的关系。

由于校长比较多地是靠权力因素进行管理的,这种权力需要有一定的制度和机制作保证。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50%以上的人认为班子建设首先要解决制度和机制问题。目前几乎所有基层单位都把建章立制放在突出位置,相继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特别是在重大问题决策、领导班子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有些学校还拟订了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并写进了学校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制度来执行。有些学校详细梳理了工作条线,制定了比较全面的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加以落实。还有不少学校在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等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已形成良性运行机制。

3.正确处理中心与核心的关系。

在贯彻实施校长负责制中,对前面所说的“三个板块”,即“三驾马车”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我们已形成这样的共识,即校长是贯彻实施的重点和关键,因而也就成为行政管理指挥的中心,而并非“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不分主次。同时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不可淡化和削弱的,因为中心离不开核心,否则就会失去支撑而影响整体合力的发挥。

中心与核心的另一层意思是党组织要动员、组织一切力量,使各部门和组织紧紧围绕中心任务而展开工作。区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基层组织要为建设黄浦教育“精、特、优”的大目标、大中心而发挥应有作用。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学校都能较好地协调好党政关系,绝大多数党政工负责人认为校长和书记既是中心与核心的关系,又是一种互补关系。我们还了解到在日常管理中,校长主动与书记通气商量的占63.1%,除此则通过支委会、行政会或书记主动向校长了解情况等途径来沟通。这说明校长的民主意识比以前增强了。目前我区各基层党组织都确立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党建工作指导思想。有的支部还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即注重党建的内涵发展,使围绕中心向融入中心转变。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的贯彻实施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尽管已历经10多年的实践,取得了一些经验和体会,但面上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在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和具体做法上还存在差距,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大问题:

从问卷中可得知,对校长负责制的涵义在理解和认识上存在差异,书记层面总的比较好,但在校长和工会主席层面上比较模糊,具体反映在有36.4%的校长和26%的工会主席都认为校长负责制就是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有些人简单地认为在学校中说到底还是校长说了算,校长是一把手,书记是二把手。有些人则凭借习惯、感觉、经验行事,对四个配套文件读得不深,领会不透,执行不力,在一些方面还存在偏差和误区。如对校长和书记角色认识的偏差、校长在全面负责中独断专行的管理倾向以及书记“无所作为”的心理障碍等都给校长负责制的贯彻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带来了整体推进中的不平衡性。

2.决策问题。

校长在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应行使决策权,党组织则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这一认识和实践比较清楚了。但在如何决策、如何参与决策以及如何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等问题上认识和做法不够统一。从问卷调查中可以看出,决策上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还比较欠缺,对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在操作上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性,特别对涉及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把握得不够准确,对诸如招生工作、基建工作、财政预决算等方面问题,党组织参与比较少。在如何正确处理支委会、校务会、行政会、党政联席会、教代会等方面关系上,各单位在具体理解和操作上不太一样。需要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的、可操作性的程序和规则。

3.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干部的选拔、培养、任用应以谁为主,是书记还是校长,是支委会还是校务会,在具体操作时还不够清晰,这涉及以下几方面关系:

(1)“干部任用条例”与校长负责制配套文件的一致性。

(2)党管干部与校长聘任的统一性。

(3)民主推荐与组织调任的协调性。

(4)学校推荐与上级审批的连续性。

(5)校长提名与党组织意见的同一性。

在党政一把手的选拔和配备上,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不能完全兼顾到干部职级、学校规模、年龄结构、能力素质、学科特长等要素,存在强校长、弱书记的现象,或是党政班子的协调性、平衡性、互补性方面还不够理想。有一些基层学校党政干部的个体素质还有待于提高,民主集中制意识还有待增强,个别单位还存在党政班子的不协调现象。

4.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问题。

目前各学校在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已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但对照文件精神,总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教代会代表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意识还有待于增强。从问卷中了解到,教代会代表提案内容比较多地集中在重大改革措施、结构工资方案、教工福利等方面。综观我区贯彻实施校长负责制的实践,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校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各基层学校须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以保证学校依法办学的健康发展。

二、内涵与升华。

年10月,由上海市教育党委和市教委共同参与制定的《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以及三个配套文件,全面深刻地阐述了校长负责制的本质、内涵以及实施主体各方的职责、任务、要求和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我们从调查中感觉到,通过自查、问卷到座谈、研讨、交流这一系列途径,调查对象包括其所在学校的有关人员对校长负责制内涵的认识和理解有了升华,正进入到一个新的认识境界。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和理解校长负责制的内涵和实质,更进一步领会和掌握四个配套文件的主要精神和基本要求,我们才能全面贯彻实施并取得新的实效。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健全,教育立法也在不断完善之中。1995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30条规定:“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同时明确规定了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的地位理应成为《教育法》所规定的学校依法享有的9类权利的主要法定行使者。这些规定给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国家在相关的行政法规中也对中小学校长负责制作了明确的定论。19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地方党组织及教育行政部门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上海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暂行规定》、《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等,都确定了校长负责制的根本方向,使中小学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

2.校长负责制是一种整体性、结构性的体制。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关于校长负责制的本质和内涵可概括为四句话:上级领导是前提和条件,校长负责是关键,党支部是主导和核心,教代会是保证和监督。由此可以看出,校长负责制是一个完整的结构性概念,它由四部分组成,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四位一体,缺一不可。一是首先要强调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是在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这一大前提,即上级领导部门负有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的职能,要积极宣传,加强管理,总结经验,指导实践。二是校长负责制最主要的实施主体是校长,他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对上对下负责,处于学校行政管理指挥的中心地位,是依法治校的组织者和主要责任人,必须依靠学校党组织和全体职工,树立民主管理、民主治校的意识,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三是学校党组织应成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校长负责制的组织者,注意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主导地位,能起到上级党组织所不能起到的特殊作用。四是教代会作为实施校长负责制的主体之一,担负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是校长负责制这一系统工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应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起好保证监督作用。

3.校长负责制是学校管理体制的基本形式。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是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的体制保证,在实践中显现了三大优点:(1)有利于校长对行政工作的全面负责。由于校长负责制是非领导制,这就避免了过去在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所带来的“两张皮”的弊端,更有利于校长依法治校,管理到位。(2)有利于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前提条件就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特别强调了上级党委的领导和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这一思想政治的保证作用,更有利于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3)有利于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校长负责制四个配套文件对校长民主决策、党组织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倘若加之于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政治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则更有利于民主办学、依法治校。

4.校长负责制四个配套文件是学校内部管理的实施纲要。

四个配套文件构建了学校内部管理体系,确立了学校整体管理的实施纲要和行动纲领,体现了全面性、指导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1)四个配套文件内容全面、内涵丰富,具体规定了校长、党组织和教代会“三个板块”各自的职责、任务、要求、组织落实和实施办法等,具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之效能,其结构严密,内容完整,是一种很好的管理体制。(2)四个配套文件主题鲜明,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对“三个板块”的要求,既有总则,又有细则,还有附则,条理清楚,一目了然,有助于实施主体各个方面的贯彻落实。(3)四个配套文件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坚持与时俱进,明确提出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树立创新意识,体现了时代性和发展性。(4)四个配套文件重点突出,详略分明,既是工作纲要,又是具体规则,比较贴近实际,较容易对照和落实,如决策程序、议事规则、校长、书记的任职条件、职责任务和教代会的职权等规定,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发展与对策。

校长负责制是一个整体性、结构性的管理体系,它的实施需要三大支撑点:一是团结协调的领导班子,二是和谐宽松的民主政治氛围,三是严格规范的制度保证。具体实践中拟抓住以下四个环节:

1.抓关键----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实施校长负责制,领导干部的个体素质至关重要。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首要和长期任务,其中政治理论学习是思想建设的核心。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理论学习的组织管理和教育指导,抓好干部中心组学习,健全和完善已有的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要注重提高领导干部的个体素质和增强班子整体合力的统一,特别要把提高党政一把手的个体素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在实际工作中,书记要成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模范。校长要增强民主意识,包括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等。教代会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其中关键是校长要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否则就会出现主观武断,甚至校长一人说了算的偏向。在干部培养方面,要建立干部导师制和协作块,进一步发挥经验丰富、有成就的优秀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同时发挥教育党校、党建研究会、校长联谊会等组织的作用,努力培养一批一流的优秀干部。

2.抓基础----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体系。

基层学校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应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自我监督三个方面。作为区教育局这一层面责无旁贷地负有对基层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在具体落实中应建立正确的导向机制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要定期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协同区教育督导室有计划地深入基层进行调研、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指导,并注意总结和推广班子建设中好的经验。在监督管理上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估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上级领导巡视制度、调研制度、与基层干部谈心制度以及民主评议等制度。

区教育局要有针对性地平衡干部队伍,拟通过干部交流、轮岗锻炼、转岗换岗,特别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使校长和书记互换岗位,这样做有利于领导班子建设,也给党政关系带来了新的平衡。校长要不断增强党的意识,认真接受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书记要紧紧贴近中心抓党建,支持和监督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应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由书记牵头严格监督,规范管理,有序操作,拟通过必要的教育和反思,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方面素质。同时要按照校长负责制四个配套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已有的校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评议、廉洁自律等监督制度。在建立监督保障体系中应注重领导干部个人的自我监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示自己,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具有可操作性的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民主听证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年终述职报告制等制度。

3.抓难点----完善权、责、利相统一的校长职级制。

近几年来,随着校长职级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对校长(书记)综合能力和水平的评定提供了依据,同时也给教育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带来了新的难题。目前校长职级制的具体贯彻和操作尚未形成权、责、利三者的协调统一。为此:(1)简政放权。根据《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所提出的“逐步扩大中小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规定,区教育行政部门多一点宏观调控,大胆地简政放权,让校长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真正享有决策权、指挥权、用人权、财经权。要为校长创设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而不要直接插手学校的具体事务而干预学校的正常运作。这是实现“两制”统一的关键所在。(2)依法建制。在依法放权的条件下,要按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岗位责任制,要充分体现责任制线条清晰、职责分明、容易对照、具有可操作性的特点,切实保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三个板块”的协调运作。真正做到“三个板块”之间在职责上分,在目标上合;在工作上分,在思想上合;在制度上分,在关系上合;在作用上分,在机制上合,进而形成规范、高效、和谐、务实的管理体制。(3)待遇到位。在实施校长负责制和校长职级制以后,校长的责任增大了,应充分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区教育局拟根据校长(书记)的职级高低和考核结果,划定相应的岗位职级工资和奖惩标准,提高广大校长(书记)待遇。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应加强宏观调控,及时总结经验,对校长职级制的评定和运作尽快纳入正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充分调动广大校长(书记)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细则”

要贯彻落实好校长负责制四个配套文件精神,关键靠两条:一是组织执行者,二是保障机制,这在前面已作说明。要落实和保证其贯彻实施,有必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贯彻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应反映校长负责制的本质和内涵,即前提+负责+主导+保证、四位一体化的结构性体制。只有充分认识理解其内涵,才能准确把握校长负责制的本质特征。

(2)“实施细则”应体现实施主体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为便于记忆和操作,可进行必要的梳理,使“三个板块”职责清晰,任务明确,落实到位。

(3)“实施细则”应确定校长、党组织和教代会三者的关系,明确他们各自的地位和作用,使之在贯彻落实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统一。

(4)“实施细则”应理顺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具体操作方法。要区分决策中一般问题、重要问题、重大问题以及涉及方向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的界限,决策要始终贯彻民主性、自主性、发展性的原则。

(5)“实施细则”应明确校长负责制的实施途径和监督保证机制。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和运行机制,真正体现权利和义务、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一致性。

(6)“实施细则”应强调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性和均衡性。特别对校长和书记人员配备、基本条件和素质要有明确的要求,要注意党政班子的均衡性、协调性和互补性。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八

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场内(店内)的食品及出租柜台进行日常检查。

二、食品安全员定期要对店内环境和条件、库存食品、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下架,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予以改正,并做好登记。

三、食品安全员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环境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行为,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四、检查的内容。

(四)标签标识,检查场内销售的散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4、散装食品是否按照要求加贴标签,销售人员和场地是否落实“两罩一套一帽”;

(六)仓储情况,检查是否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是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贮存场所保存记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检查实行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销售者是否定期对屠宰厂(场)和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相关信息,是否查验种植养殖基地食用农产品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票据等。

六、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披露的涉嫌存在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的,要立即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七、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一般问题的要要求销售者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要及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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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服务员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同样适用于本镇内各公民办学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十

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食堂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是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员(事务长)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负直接、全面的责任;学校总务主任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学校分管后勤的校长是第三责任人。

二、学校校长要监督总务处、食堂管理员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岗培训。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卫生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三、食堂管理员应制订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应有记录并存档。校长要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食堂管理员应确定食堂工作流程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负责人。

五、库房管理负责人:胡文辉,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及搬运。

六、原料采购负责人:胡迎春,原料采购严格把关,不得向没有与学校签订,《食品原材料定点供应协议书》和《食品原材料供应质量安全承诺书》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七、厨房负责人:彭升阳,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烂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摄氏度。严禁生熟交叉,生熟容器要标识,剩余食品要冷藏。

八、洗消间负责人:刘利燕,餐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清四消毒五保洁。

九、食品卫生管理员:邱有志,监督管理食堂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十一

校长助理是校长的助手和参谋,贯彻校长治校决策和办学理念,协助校长抓好教学教研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并能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学校办学理念制定学校课程计划,确保学校常规教学的实施。

二、制定并实施学校教学教研工作计划,组织教师业务学习,指导教师高质量实施必修课、选修课教学,更新教育理念,加强科组建设,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总结推广教学经验,形成学校特*。

三、指导和检查教导处制定、实施工作计划,督促教导处落实其隶属教务室、图书馆、油印室及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抓好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发挥教学辅助系列设施的整体功能,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四、指导和检查教研工作,实施教研工作计划。校本教研与立项课题和校级课题相结合,抓好课题研究及结果的形成,鼓励教师积极撰写论文。

五、加强教学质量*,督促教导处对教学活动的检查和指导,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培养良好教风、学风,提高教学质量。

六、抓好体艺工作,督促各*队的训练,指导综合实践活动及竞赛辅导的开展,努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七、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所兼任课程的教学质量。抓好主管年级的常规工作。

八、协助校长做好招生和毕业班工作。抓好新教师招聘工作。

九、完成校长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分管学校教学工作。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教学全过程管理,制定并。

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教学大纲,教材内容、教学计划,有目的地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听课、评课活动,帮助教务处抓好课改工作。注意发现和培养教学骨干,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督促和检查教务处开展工作的情况,随时检查全体教学人员的教学情况,提出奖惩意见。协助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等各功能室工作。协助校长审定每学期教导处安排的三表;协助校长于开学两周内抓好学科教学计划;根据教改的实施要求和教育工作实际,协助校长调整教育教学计划,妥善安排人员力量。协助校长做好其他工作。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十二

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安徽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加强监督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自营。

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省教育厅工作指南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校长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

学校食堂谁来经营?工作指南明确,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采用承包、委托经营或选择供餐单位供餐,应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有条件的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孩子在学校吃得好不好,家长也可以亲自尝一尝。我省工作指南提出,学校在校园安全信息化建设中,应优先在食堂食品库房、烹饪区、备餐区、专间、留样区、餐具饮具清洗消毒区等重点场所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方式,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中小学和幼儿园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陪餐人员要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并建立台账。

省教育厅工作指南还提出,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受委托经营方或集中配餐的企业,学校应依法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

不采购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在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省教育厅明确,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应建立食堂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向师生及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在食品采购方面,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学校食堂使用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不得采购、使用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以及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活畜禽等。

另外,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不应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等。使用禽蛋前,应清洗禽蛋的外壳,必要时消毒外壳。

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

在学校吃饭,孩子们洗手了吗、浪费粮食咋办?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学校食堂应对用餐人员数量、结构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遏制餐饮浪费。

同时,加强学生就餐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陪餐领导要提前到达餐厅,指导做好开餐准备。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学校食堂应设置洗手池,配备洗手液,严格执行餐前洗手。

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制度篇十三

近年来,丹寨县教育工委、县教科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理论之本,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带动引领,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努力建设高质量的丹寨基础教育体系,助力乡村振兴,县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丹寨县教育工委、县教科局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党员教师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总书记这个核心作为最大的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有力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跨上新台阶。

一是切实夯实学校党建工作的思想根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执行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党建工作的重大策略,教育工委、县教科局明确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作用,明确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正确把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科学内涵,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校长的权利,理顺关系,提高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可操作性。明确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又保证校长充分行使行政指挥权的原则,准确定位学校党组织、党组织书记、校长的职责和权利。

二是切实完善学校党建工作的制度保障,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为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提供根本保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领导分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经费预算、基建采购项目、教育收费等重大问题和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由学校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坚决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建立和规范议事制度,完善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明确支委会、党员大会、校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职能定位、出席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专家论证、民主评议等制度,努力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完善教职工参与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是切实抓好学校党建工作的班子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带头学习和实践,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的标杆,做社会主义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学校党组织抓好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重点、见实效。进一步把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作为评价班子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拔和配强学校领导班子。

四是切实抓好学校党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管理,确保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到实处。县教育工委、县教科局加强对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的领导,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要求,细化具体任务,认真抓紧抓好。建立联系学校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不断探索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发现新典型,总结新经验。对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开展督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创新实施党建带业务、书记带班子、党员带教师、优师带弱教的党建引领“四带”工程,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头脑,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强化理论之本,有效**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和“两张皮”难题,实现了党建与业务两手抓双促进,推动了中小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党建带业务,思想领航促业务提升。坚持以党建为统领,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抓好“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政治理论学习等制度的落实,定期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听取党建汇报,做到程序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成效保证,不走过场。统筹抓好党建带工建、团建、队建和妇建等工作。扎实开展学校社团建设,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丰富学生业余生活。坚持把规矩挺在前,推动法纪意识和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通过党纪国法教育和党内有关制度的落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党员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营造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争做遵规守纪和廉洁自律表率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功能,推动党员先锋模范扎根业务各领域。坚持党员教师“亮身份做表率”示范活动,推动教育教育重点工作高效实施。要求党员教职工要戴党徽亮身份进校园、进课堂,以业务和管理的高标准落实,驱动广大教职工对党员身份认可,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2021年以来,共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3000余人次,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40个党支部,打造丹寨民族高级中学文科支部等13个示范党支部。组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411人次,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森林管护区”创建,开展党风廉政专题会2次,干部任前提醒约谈30人次,干部职工常态化集体约谈8次290余人。

二是书记带班子,支部领头促教育党建业务融合提升。推行书记校长“一肩挑”,明确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班长”角色定位。各级党组织书记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统筹协调、上下沟通、密切配合。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从政治、辩证、历史、发展、关键、细节、实绩等多维度培养使用干部。准确把握干部成长规律,严慈相济加强培养。积极推荐、使用和激励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对新任职或年轻干部对加强培养教育,注重严管厚爱,授之以道,敢于批评,做到包容不纵容、用长不用短、人尽其才。坚持制度管人,注重化解矛盾、协调配合。

三是党员带教师,党员领跑促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把优秀党员教师用在副校长、处(室)主任、教研组长、课题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等重要的岗位上,认真开展“四亮”“我是党员,向我看齐,为党旗争光添彩”、党员“名师工程”等党建载体。成立“教学质量提升党员先锋队”和“乡村教育振兴先锋队”,在教研教改、校本研修、学校管理、控辍保学、后进生转化和义务活动中,发挥好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传帮带提升业务。党员教师积极帮助普通教师补短板、强弱项、提素质,在教学技能、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党员教师主动作为,做好的“传帮带”,当好“精兵”,带好“新兵”。涌现出王进军、王绍邦等一批州级“名校长”和王青、徐俊等“名教师”。

四是优师带弱教,骨干领衔促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以组团式、集团化、互帮互助组、“1+n”、“n+n”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校内优秀教师、校际优秀教师在本校的辐射带动和引领指导作用。优秀教师通过经验交流会、成果分享会、课堂教学技能展示、专题研究报告等形式,展示个人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比、学、赶、改、超”的行动自觉。鼓励弱教教师诚心查找自己的短板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多与优秀教师分析问题根源,建立专业思想,寻求**难题办法,从本质上创新变革,虚心求教,勤于反思,多向沟通,不断拓宽和深化专业知识结构,认真研究教学方法和技能、表达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教师发挥作用和成长成材。各基层党组织在研究制定各类激励机制时,在一定程度上向优秀教师倾斜,对帮助效果突出的优秀教师和成长进步较快的被帮助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增强广大教师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自信心,进一步激发教师干事创业、悉心钻研和安心教育的激情,“弱教”蜕变成“强将”。

丹寨县教育工委、县教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思政工作精神,把思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推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走深走实。

一是聚焦党史进校园,突出红色基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思政课,积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校园、进课堂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清明节“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祭英烈”主题教育活动、“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的“六一”儿童节活动、烈士纪念日党史宣讲活动,以及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红色经典传唱、讲述红色故事、办红色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传承和弘扬革命历史优良传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二是聚焦队伍建设,提升育人能力。重视教师在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中的主导作用,紧紧围绕“六个要”标准,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全县中小学全体思政课教师集中培训,邀请德育专家和优秀思政教师到场讲座,解读新时代思政课教师职业素养和要求,指导思政课课堂教学和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建设等。加强新时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题内容进行交流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对照十九大以来***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要求以及师德师风失范的突出问题,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大剖析。以案为鉴,认真梳理和深刻检视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用力抓好问题整改。全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教师队伍。

三是聚焦活动载体,增强德育实效。开展劳动教育进课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城关一小、金山小学等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周边荒地开垦等30多处劳动教育基地,马寨小学、烧茶小学等学校充分利用本地资源联办万达扶贫茶园劳动实践基地、贵州茅台(丹寨)蓝莓劳动实践基地、金泉街道松茸劳动实践基地等,开展喜闻乐见的特色劳动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提高学生的劳动技能,培养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精神。

抓好团队、社团活动。积极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学习实践活动、“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建队日活动、“我和国旗合个影我与祖国共成长”活动、“红领巾争章”等活动,整合学科内外、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培养少先队员的强烈的仪式感、时代感和责任感,主动抢占精神高地,为青少年成长打好“人生底色”。

深入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组织“墨香书韵,诗意童年”亲子阅读、“诵读红色家书,传承革命精神”家庭阅读、“小手做家务,劳动最光荣”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家庭之间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不定期组织开展家长培训讲座,为倡导和谐家风,引导平和家教,树立良好家风而不断努力。

四是聚焦思政课堂,激活创新能力。转变教学观念。大力推荐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政课教学模式,巧用多媒体等教学设备进行课堂教学,教师讲授与学生讨论、活动相结合,讲授法与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等形式,努力让思政课堂实现互动式、启发式教学,提升思政课育人效果。

立足课堂,创新教学。以“把思政课上成学生喜欢的课程”为基础目标,实施全县中小学思政课创优行动,打造思政精品课。每学期至少1次以上的专题思政课教学研讨活动,通过开足开好思政课,用好思政课统编版教材,精选教学案例,创新教学方式,不断挖掘、提炼“思政元素”,凸显学科的综合性、实践性、活动性、开放性,充分发挥思政课的德育功能。

教研互助,资源共享。开展“班主任经验交流”“班队会观摩课”“德育沙龙”、送教到校、名师交流等活动,从德育教育、校园文化建设、思政课模式等方面进行学习和交流,形成县域内优势互补、教研互动的新局面,积极探索课程思政与德育实践一体化育人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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