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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法治村创建方案(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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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法治村创建方案(实用8篇)
2023-11-09 22:52:03    小编:ZTFB

方案是经过思考和分析后,制定出来供实施的计划和方法。方案的成功与否,除了取决于方案的可行性,也取决于相关人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请大家参考以下方案制定中需要考虑的关键问题和解决思路。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推进我镇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根据江川县创建“法治江川”活动实施方案和××镇“五五”普法规划及“三五”依法治镇规划的要求,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决定在全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市区)创建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依法治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做好法治××创建活动,对于促进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和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稳妥地推进创建活动。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推进我镇民主法治建设进程这一目标,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重点,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全面深化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司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坚持诚实守信、做到依法经营;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和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为实现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进行的法治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各部门、单位、村要重视此项工作,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促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的提高,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各单位、部门、村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坚持各项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性。要进一步完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扩大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施政,人大依法监督,政协依法参政议政。真正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各村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五)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广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镇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干部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健全学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和农民的普法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着力加强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拓展学法平台,传播法制文化,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充分发挥普法宣讲团的作用,培育法制文艺队伍,壮大普法宣传队伍,推动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业的规范化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整合司法与工会、妇联、老龄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

(八)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强化镇人大的监督力度,确保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加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促进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镇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九)依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要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教育收费、企业排污、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制假贩假、扫黄打非等各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依法进行集中整治,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效。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法治××”创建活动是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的重要措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动员部署,做好具体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村要按照镇“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镇规划的总体要求,认真。

总结。

长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提出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抓好创建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抓住重点,找准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与要求,提高创建水平,做到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参政议政的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枣庄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枣办发[2009]3号)要求,决定今年在局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增强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富强、和谐、文明新枣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干部执行力,努力创建“法治机关”。

三、方法步骤。

“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从2009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法治机关”建设活动。“法治机关”创建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7月)。

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召集各科室、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法治机关”创建动员大会,学习全市动员大会精神和《“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让全局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月)。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以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思想理念。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从岗位职责、许可审批、案件办理时限、案卷存档管理、执法责任、错案追究、行政执法回避及立案、取证、审理执行程序等方面,逐步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促进全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坚持用制度规范、约束监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是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在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的基础上,将学习成果和城市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企业的思想理念,切实抓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执法部门良好形象。

四是搞好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简报、信息和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效,全面做好“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中的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12月)。

各科室、分局要认真对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进行自查。重点查活动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活动取得的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各科室、分局自查的基础上,局“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创建工作作为各科室、分局及全体工作人员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这次活动的深入开展,局成立“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法治机关”创建工作。各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本着依据方案,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确定的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同时在创建中,要勇于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使“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成为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

二是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局“法治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及时了解各科室、分局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对存在有不依法办事、执法犯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查处,同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确保“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三

开展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区、加快法治海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中共xxxx市xxxx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xxxx区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意见》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法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管理水平。

二、基本目标。

紧密结合xxx区的实际,着力深化依法治区、建设法治xx,以切实可行的法治工作举措和更高更好的法治建设水平服务于实现海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促进提升地方发展承载能力、民生权益保障能力、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公民意识培育能力、地方综合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谐社区建设能力,走出一条符合时代要求、具有地方特色、促进保障科学发展的法治之路。

——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运作协调。公共权力运行协调规范、廉洁高效,利益表达、平衡机制民主健全,市场体制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社会保障、社会分配、公共服务等更加均衡,制度建设、供给与保障适应本地区发展需要,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惠及广大群众。

——生活方式健康开放、品质优良。市场环境公平公正,舆论环境开明开放,治安环境优化改善,消费环境和谐诚信,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创业创新、富民安民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更宜居住、更适投资、更利就业。

——地方资源禀赋有效利用、持续发展。空间布局、产业布局更加科学,土地资源使用和流转、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运转更加规范,人居环境质量更加提升。

——地方文化底蕴永续传承、内涵彰显。地方鲜明独特的物质和精神形态充分保持和展现,物质和非物质遗产有效保护和传承,居民精神、文化品牌、美好形象的塑造、构建和创新更加突出文化的意义指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产业发展符合现代城市的价值和取向,更加注重和充满人文关怀。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加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力度,坚持和完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制度机制。重点是建立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培训、法制讲座及政府常务会前学法等集中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使各级领导成为学法用法的表率。突出学用结合,努力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宪法法律知识融入到全区经济发展工作实践。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二)完善决策机制。积极适应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推动重大决策更加主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建立征求意见制度、公开听证制度、调研和协调制度、专家论证制度、法规和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等,建立形式多样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使立法和决策更加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更加体现公平正义。

(三)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快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建设,形成依法行政基本制度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动各项行政行为规范透明、廉洁高效。

(四)强化公正司法工作。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侦查、公诉、审判、执行等环节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指导和管理,切实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建设和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形式途径,健全符合形势任务需要、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司法审判和检察运行机制,提高创新发展水平。自觉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树立打防结合、权利保护、平等保护理念,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推进经济法治建设。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建立健全征信及信用服务监管平台,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力度。加快健全完善收入分配调节、促进创业就业、住房供应和保障、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建设、城乡公共交通、社会事业服务、新型社会救助等制度体系。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的行政和司法保护机制。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六)创新法治惠民举措。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下的维权机制,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维护弱势困难群体权益。深化司法救助工作,适应转型社会形势,积极完善民事司法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体系,规范和拓展司法救助行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深化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完善法律援助最低经费保障、受援人权益保障制度,探索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民生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等方面,着力提升服务监管水平,保障居民吃上放心食品,用上放心药品。

(七)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信访。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建立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各类专业性调解机构。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社情民意调查机制,对重大项目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探索刑事自诉、轻微刑事、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和解解决模式。

(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推进法治化管理,以重点企业,学校周边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活动。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积极构建企业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机制,引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律规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遵守道德规范。

(九)加强平安建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以社会治安和安全稳定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同类地区前列为目标,着力提高对潜在不稳定因素的防范能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预防和处置群体事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能力等四个能力。加快推进大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防控体系,推进基层科技防范,进一步加大严打整治力度,提高打击犯罪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切实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监管,全力遏制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及治安灾害事件等。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十)强化法治监督。着眼提高监督效能,积极深化拓展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纪检监察、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等。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监督,强化对民生工作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实践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深化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等各类监督形式。建立健全与网络社会相适应的舆论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

(十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职责和岗位责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权利义务统一、权力责任一致观念的培育为重点,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广场。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设普法专题节目,利用公益广告宣传栏(牌)、普法微博、微信进行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实践对培育法治文化、养成公民法律思维习惯的感召力、影响力和示范性。

(十二)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围绕融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主题,坚持“特色定位、错位发展”创建思路,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取得社会认可、人民满意效果。继续深化法治街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县(区)创建的基层基础。全面实施绩效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专业评估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对区域、行业的法治建设绩效进行全面考核和科学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区委对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实施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组织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考核内容,将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要充分发挥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经费保障,法治县(区)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划拨到位。

(二)健全协调运作机制。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实际,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促进和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以及人民团体要高度重视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各街道和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意见和方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法治县(区)创建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和基层,并定期将贯彻实施情况反馈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向区委报告。

(三)完善创新推进机制。加大制度建设和实施力度,强化依法执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基层自治制度等各项政治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创新,深化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民生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推动实现公共权力运行的科学、民主、规范、透明、高效。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重要基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不断健全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努力提升领导干部、执法队伍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识能力,提升法治县(区)创建的社会认可、人民满意度。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四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扎实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积极创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根据游仙区法治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学生法律素质和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改善学校校风、教风、学风,推进我校教育和谐、健康、优质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法治校园、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化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依法治定学校章程,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加强对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师生法治意识,构建依法领导、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实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使学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争取本年度使学校创建成为“绵阳市法治教育示范学校”。

三、主要任务。

1.管理制度体制完善。坚持校长负责制,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教师岗位职责明确,教职工各司其职。依法治定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质量、考评体系完善。有专门机构和领导负责依法治校工作,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2.办学行为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熟悉教育的基本法律、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的权利义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素质教育。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明确教育方针、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校风良好,学校教职工、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

3.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组织,学校发展等重大决策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选先、表彰奖励等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向教职工公布。

4.教师权益受到保障。推行教职员工聘任制,受聘的教职工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聘任合同内容符合《教师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教师能够履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义务。对教师的处理处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5.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依法维护学生的人身、财产权利,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无乱收费行为。

6.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建立普法责任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认真贯彻国家和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法治教育成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学校按照规定开设法治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聘请法治副校长并开展活动。法治宣传教育有成效,学校依法办学,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四、组织领导。

法律顾问:于树海法治副校长:李平清组长:贾方玉(校长)。

副组长:杨廷明(支部副书记)。

组员:何加齐(副校长)何俊(副校长)张茗津(工会主席)魏加平(综治办主任)黄灿亮(德育主任)侯洪茹(教导主任)。

赵勇(教科室主任)班主任及道德与法治教师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治教育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主任具体抓法治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办、司法、公安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治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治专题报告会,逐步实现法治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创建阶段(2018年5月——2018年11月30日前)1、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开设法治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考试“五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治教育。

(1)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治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治副校长来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2)建立法治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升国旗、黑板报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2、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治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治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治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3、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学校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4、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老少互动”等法治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三)自评申报(2018年12月1日——15日)。

学校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完善自查报告和佐证资料向乡中心学校进行申报。

(四)考核评定(2018年12月31日前)。

区教体局组织专班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局党委根据考评情况进行审核评定,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学校命名表扬并授牌。

六、工作措施。

1.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

(1)全面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校领导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努力提高现代法治理念,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学校校委会成员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8次,教师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2)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治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广大教职员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每学期组织2次法治集中学习或法治讨讲座,按要求参加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97%以上,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法》等与少年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治教育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考试”五落实,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4)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全方位拓宽宣传教育空间,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开设法治宣传园地、“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依托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学校领导、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不断调动教职工学法的积极性。

2.建设法治学校,全面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增强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学校要转变管理理念,明确“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开展“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建立“法治示范校”建设的领导小组,完善“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网络,明确校内职能机构、工作岗位的职责与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方位开展“法治示范校”建设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发展。

(2)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健全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3)推进民主建设,完善民主监督。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明确家长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学校决策涉及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为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4)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学校要贯彻《教师法》,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学校要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5)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要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和其他人身权益;学校要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国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要坚持做到“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

3.加强创建工作领导,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效。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要不断深化“法治校园”创建以保障和促进教育科学发展重要性和全局性的认识,切实把“法治学校”创建工作摆在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位置来抓,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抓好落实。

(2)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法治校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其他领导为成员的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负责“法治校园”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学校工会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落实等相关事项。

(3)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学校要把“法治校园”建设工作各项内容落实到每位教职工,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在职责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出现重大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台帐,狠抓落实。依据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创建工作台帐,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成效地组织实施,注意收集创建活动的各种资料、照片、影像等,分类分项做好资料归档,为迎接上级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做好准备。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法治信息报送,积极挖掘、提炼、归纳“法治示范校”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形成良好的“法治示范校”社会氛围。

小枧置信小学2018年3月。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五

创建“法治单位”是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法治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实现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单位”目标。

三、创建标准。

(一)坚持立党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1、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

2、建立重大事务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高效便民,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依法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

2、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三)坚持执法为民,做到公正执法。

1、抵制各种权力对执法工作干扰,做到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2、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全体职员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2、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普及率达100%。

3、严格标准,确保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因有法不依、徇私枉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

四、工作任务。

1、以创建“法治单位”为平台,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治局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宪法的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教育工作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结合科技工作实际,重点加强科技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专利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江西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科技法制的贯彻和实施,形成全社会知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2、利用每年“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宣传栏、发放资料等载体普及科技知识和传递最新科技信息,将科技法律法规送进社区、送进企业、送到农村,引导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科技进步,营造社会法治舆论环境。

3、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和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领导干部自学法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4、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把加强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年度培训规划,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等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和法治实践活动。

5、严格科技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行动,突出预防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科技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创建“法制单位”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局党组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要全面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建设“法治单位”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指导。建立“法治单位”创建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继贤同志为组长、副局长赖道洋同志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进创建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完善综合保障措施。根据建设“法治单位”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确保必要的经费、人员,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六

7、强化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设长效机制,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创建活动领导责任制。法治创建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上台阶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细胞工程。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防控体系,加强督办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严明工作责任。按照《石台县“建设平安石台”各地各部门主要职责》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谁主管、谁负责的创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配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活力。对创建工作不力,坚决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强化措施,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按照县综治办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保组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项治安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治安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的目标。

4、严格规范,不断夯实创安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县综治办关于创建平安单位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使创安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见实效。同时,要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建立规范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档案,制作统一的宣传板,实行创建活动月通报制度和创建信息报告制度。

5、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单位的意义和本单位创建平安单位的新经验、新办法,使创安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巩固我乡法治乡创建工作成果,平安乡党委政府根据实际要求,将法治环境与新农村建设项目及其他各项工作紧密地联系起来,认真开展法制乡创建工作,逐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法治管理水平得到逐年提高,推动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订如下计划。

1、在法治创建工作中,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认识到位,计划到位,行动到位,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充分尊重群众自愿原则在土地征用方面,平等地保护耕地和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如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必须经过人大、政协,充分讨论或请法律顾问,或经过法律专家咨询论证后方可依法履行职责。在用人方面,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尽可能把法治化管理水平高的人,选派到村委会任职,以加强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2、健全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按上级指示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听证和听取群众呼声,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律化水平,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3、促进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位,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市场主体服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并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4、强化政府法制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工作室的作用,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工作,及时修订,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与当前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及国务院有关三农问题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并有效实施重大事项和问题公示听证,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时刻准备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使我乡各项工作全面沿着法治化轨道运转给外来投资商营造一个优越的法治环境,使经济工作又快又好向前发展。同时法制工作室要对各村居村规民约修改把关,加强村务管理的监督。

5、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村居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巩固“法治平安合格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成果,努力提高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居)、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水平。深入开展法治创建主题教育,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中来,依法参与公共管理,在提高依法维权意识的同时,增强履行义务的观念,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质。今年我乡计划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1村(居),县级创建2-3村(居)。

6、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代理疏导工作。全乡9个行政村实行规范化村室,并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切实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问题排查制度,信访听证制度,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同时对借信访之名扰乱社会秩序者依法予以处理。

7、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处理三农问题,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乡容卫生、绿化、公用设施、交通等方面的管理力度,实现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8、强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重病人及高龄老年人,农村五保老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重点保障,努力维护失业下岗人员,农民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9、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监督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头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案件,一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决不手软。

10、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模式,加大我乡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体系。

弘扬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以关注民生为推进方向,以群众认可满意为标准,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全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速平安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档为doc格式。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法治城市方案的推出正是为了使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近期我参与了我所居住城市的创建法治城市方案的工作,通过亲身参与与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城市的重要性和对社会的积极作用。下面,我将就此主题进行探讨,并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创建法治城市方案明确了法律的地位和规范了社会行为。在法治城市建设中,我们注重了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居民培训、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途径,让每个居民都了解法律的存在,知道法律对于社会的重要意义。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的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通过这些措施,法治城市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居民的行为准则,进一步提升了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

其次,创建法治城市方案加强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法治教育活动的开展,我们提高了公民对法律的认识和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公民不再将任意的法律纷争私自解决,而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同时,公民也愿意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积极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这为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创建法治城市方案带来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效能提高。在法治城市建设中,政府不再是简单地制定法律规章的机构,而是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执行者。政府致力于服务大众,增强公信力,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与合作。同时,政府也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增加行政效能,减少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和治理能力。

此外,创建法治城市方案建设法治文化,塑造了法治城市形象。法治文化是法治城市的灵魂。在法治城市建设中,我们注重培养法治文化,通过法治主题的文艺作品、法治素质培养活动等,使法治意识深入人心,法治观念深入群众。在法治城市方案的推动下,城市形象逐渐焕发出法治的魅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才和投资,进一步推动了城市的发展与繁荣。

总之,参与创建法治城市方案的过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治城市方案的推出确实带来了社会的积极变革和改善。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法治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是公平正义的基石。只有在法治的指引下,社会才能更加稳定和谐。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机制,就能够创造出更加美好和谐的法治城市,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村法治村创建方案篇八

计生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启动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纲要》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全国健康城市两个总目标,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是否有效满足居民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坚持以民为本。以满足群众的健康需求、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约束控制公权力为原则。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提供均等、便利、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促进健康人群、健康社区、健康城市的全面发展。

(三)坚持建设为主。将创建工作与卫生管理服务有效衔接,达到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惠及群众、促进健康的目的。

(四)坚持统分结合。以法治为核心、以创建为手段、以满意为目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统筹“平安医院”、“诚信单位”、“文明单位”等各类创建,分类实施,整体推进。

三、创建目标。

通过法治创建活动,建立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规范执业行为,化解违法风险,营造法治执业环境,推进法治卫生进程,为法治城市创建贡献力量。2016年区卫计局、区综合监督执法要达到创建合格标准;其他乡镇卫生院积极参与创建,2017年要全部达到创建合格标准;2018年,继续巩固提高,为。建成省级法治城市目标提供支撑。

四、创建内容。

(一)依法执政。党委(支部)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依法履行医疗卫生服务职能;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日常办事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征求法治机构意见、干部任前考法、在职述法等制度;建立党委(支部)依法决策的工作程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系统和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领导和支持人民团体与社会组织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建设法治机关;推进职能转变,落实简政放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科学民主水平;落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保障决策合法性;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体系;重视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切实解决依法行政中突出问题,建立主动纠错机制。

(三)依法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全面履行基本卫生计生服务职能,依法提供及时有效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职代会等职能作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合法有序,行业行为自律规范,社会服务功能配套,作用显著。

(四)法治宣传。深入开展法治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健全普法。

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全民诚信守法;党委(支部)中心组织学法,领导干部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教育纳入公务员学法和继续医学教育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推进行业、单位依法治理;建立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发挥服务窗口法律宣传职能;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公益普法;健全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完善处置机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领导责任制。

(五)法治队伍。充实执法机构干部执法档案,对学法、执法、守法情况如实记载,全程留痕;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学理论和应用人才培养使用;完善单位内部法治机构,充实法治队伍;各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机构健全,对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有力。

(六)综合监督。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种监。

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贵、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义务清单,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七)法治成效。制定法治建设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保障有力,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重大问题,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能力全面增强;大力发展卫生计生事业,集中解决群众重大关切的问题;重点推进卫生精准扶贫,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全胜;依法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妥善解决失独、病残和手术并发症等计生关怀服务问题,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在全卫生系统主要开展“五个法治创建”活动,即创建法治机关、法治监督、法治医院、法治疾控、法治血站,其他卫生计生单位法治创建参照执行。各单位法治创建基本标准见市发文附件,每年酌情动态调整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区卫计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我区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局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科,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工作,将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列为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医疗卫生改革和事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履职担当,落实自身创建责任。建立自上而下法治创建工作“抓一把手,一把手抓”的领导责任体系;形成自下而上群众自发推动创建的氛围。

(三)落实督导考核。建立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了解、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区卫计局将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视情况由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进行“约谈”;对忽视创建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制度追究责任。年底区卫计局将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绩效的主要指标。

(四)强化人才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充足的创建经费和办公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加强队伍建设,配齐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

六、实施步骤。

法治卫生计生创建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局将通过不定期综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对各单位法治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并督促落实。

(一)动员学习阶段(2016年7月)。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卫生计生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制定具体的法治创建工作方案,组建领导机构,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责任,倒排完成时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8至12月)。各单位按照创建要求,对照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7年1至2月)。各单位根据责任分工,综合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对相关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对照任务分解和法治创建标准开展自评,自查报告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各单位通过创建自查,符合条件的,申报验收。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3至12月)。全面考核验收,配合创建国家级法治城市,着力攻坚,把巩固成果、展示亮点、查找差距、集中整改和迎接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整合起来。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严格考核,对法治品牌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五)提档升级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认真总结创建法治卫生计生系统的经验和成果,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再接再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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