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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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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大全18篇)
2023-11-20 03:20:51    小编:ZTFB

文学作品是用语言艺术的方式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创作成果。总结可以通过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展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写作上带来一些灵感。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一

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时统一按照学院要求进入校园。

学生返校后原则上不允许出校门,出校需要持学生处批准的假条(见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出校请假的规定+学生请假出入校门通行单),登记后出入,且入校时需测量体温。

在西区上课的学生由实训处提供学生名单和课程表,报保卫处备案。由相关人员统一带队登记后进出学校,且入校时需测量体温。

教职员工(含临时工)进入校园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通行绿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合格后登记进入校园。

各单位(部门)如有必要进校的.外来人员,要向保卫处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入校申请表》(见附件2)。保卫处按名单核实身份、测量体温合格后、持有健康绿码者方可登记进入校园。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二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类宾馆、饭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店、招待所、民宿等住宿业市场主体责任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做好信息采集和管理工作。强化酒店安全管理日报机制。进口商品应单独存放。

(二)实施分区分级管理。根据疫情响应级别,结合住宿业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针对来自市(州)内、省内、跨省、境外不同区域和低、中、高不同等级风险地区的住客、访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审慎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按照国家、省、市(州)各级防控疫情境外输入的要求做好防控并落实管理责任。对于承担为隔离任务的住宿企业,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机构的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划分、房间设置、医疗保障、封闭管控等各项措施。

(三)坚持群防群控。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所有企业经营者、服务人员、酒店住客、访客都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防控,做到不留死角。

(四)进行科学防控。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疾控部门的专业防控要求,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科学防控、专业防控;制订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防控到位,处置及时,信息收集要完整和可追溯。

三、具体防控措施。

(一)组织领导。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住宿企业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企业内的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疫情防控指导要求。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通过公告、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向进入酒店的住客、访客提供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与省、市(州)、县(市、区)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建立长效联络机制。

(二)人员管理。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三

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山东、吉林等地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事件,香港、上海感染人数居高不下,疫情扩散传播风险陡增,给校园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为保证孩子健康成长,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希望您配合学校做到以下几点:

一、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常消毒。

二、家长在等候学生时不要聚集在一起聊天交流,要保持安全距离。

三、学生上学、放学实行各年级错时接送,具体安排如下表。请家长准时接送,不早到也不迟到。

四、由于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比较拥堵,请家长接送孩子做到即停即走,车辆不要乱停乱放。如确实有必要停车,请停在校门口对面路边停车线内或小巷子中,并听从护村队、学校保安、家长护校队、值班教师指挥。

五、体温异常或有呼吸道疾病家长严禁接送学生上下学,如有上述症状请及时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亲爱的家长朋友,为了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让孩子们在春风和煦的校园里健康学习、快乐成长,让我们共同扎牢织密校园疫情防控网,共同担起疫情防控的责任,合力共建平安校园!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四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

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严格执行学生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学校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

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

1、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学校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

(4)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检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五

为增强学生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提高学生防病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各类新型冠状病毒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学生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学生疫情期间请假、销假制度:

1、学生外出请假统一按照疫情期间请假条的模版填写,具体流程:向班主任领取请假条--学生写明事由--班主任与家长核实--班主任签字--疫情期间学生离校需学生监护人亲自到校与班主任对接离校。学生返校后将经家长签名确认的假条交由班主任进行销假。

2、学生出现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按疫情防控预案进行隔离治疗,治愈后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信息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做好学生返校后身体状况的检查、统计工作。

3、疫情期间各班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教育,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按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六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工作,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全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安排2名值班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其中带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1名;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值班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值班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值班应急机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单位要确保值班人员信息准确,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私自换班和找人代班等现象。学校将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有关要求,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值班表,仅准许当天值班人员进出校园。

四、各单位须于3月31日16:00前将本单位4月1日至4月30日的值班表通过oa系统“报送两办材料流程”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或hnsfdxdb@。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七

(一)食堂工作人员须经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并持“健康证”方能上岗。上岗后,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定期体检。

“四勤”:勤洗头、勤洗澡、勤洗工作服、勤理发。女员工不准浓妆艳抹和披头散发;男员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三)厨房内严禁吸烟、吐痰。不得在食物或餐具、厨具附近咳嗽、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或咳嗽,要背向食物或餐具、厨具并用手帕等罩住口鼻,随即洗手。

(四)工作前、便后,均要彻底洗手。

(五)感冒、皮肤有外伤或患传染病症时不准上岗。

(六)认真学习并遵守食品卫生有关法规,并自觉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和按程序操作。

二、食品。

(一)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生食与熟食、海鲜与肉类,必须分开加工、分开清洗、分开存放。

(二)易腐食物或原料,应贮藏在摄氏零度以下冷藏柜内。

(三)蔬菜用流动清水漂洗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调味品放在专用调味车内,用后应随即加盖。

三、用具。

食堂所有用具均应摆放整齐、干净,清洗责任分类落实到人,用后立即清洗和凉干,不得外借他用。卫生标准如下:

(一)所有的不锈钢器具,均应保持内外光洁。

(二)工作台、架柜上摆放的东西整齐有序。

(三)冰柜、电饼档、蒸饭车、炉头、炉台、水池、消毒柜等固定用具,每天最少要清洗两次,即,餐前、餐后各清洗一次,保持无油迹、无杂物、无异味。

(四)铰肉机、刹菜机、和面机、各类刀具等,每次用后,均应从内到外彻底清洗一次,不留残物。

(五)餐具,清净后要放入消毒柜内,第二天开饭前十分钟取出放在取菜窗口前的台板上。

(六)各个用火、用电、用气、用水部位的清洗,均要在关闭的状态下进行。油、气、电、水、火各个部位用后要立即关闭,下班前食堂负责人要复查一次,确保关闭。

四、室内环境。

(一)餐厅、厨房、走廊地面要勤拖洗,保持无污迹、无积水、无杂物。

(二)墙壁、天棚无污迹、无蜘蛛网、无吊尘。

(三)玻璃窗、灯具、吊扇洁亮、无灰尘。

(四)下水道每天用适量开水冲洗一次,保持无污物。

五、监督检查。

主管部门:集团办公室。监督检查责任人:集团行政助理。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对没有达到上述要求的,将参照卫生管理办法给予处罚。

本制度自20__年6月9日起施行。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八

要求:

1、住校生一日三餐一律在学校食堂用餐,午用餐后12:40回寝室午休,12:50关宿舍门,2:00开宿舍门。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园内闲逛和从事体育活动。

2、通校生中午在家午休,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园内闲逛和从事其它活动。

3、晚餐时间,附近居住的通校生可凭政教处签发的临时通行证回家用餐其余通校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

二、晚上10:50关校门、关住校生宿舍门,晚10:40关两侧校门,周六晚6:30——周日午2:00两侧校门关闭。

要求:

1、住校生应在晚10:50之前回宿舍寝室,若因打开水或洗澡回寝室时不得超过11:05,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园内闲逛和从事其它活动。

2、通校生按时回家,不得在校外逗留,不得在校园内闲逛和从事其它活动。

三、住校生从星期天晚到校至星期六放学期间不得出校门,若因事须凭班主任签发的政教处假条,经政教处核实方可出校。

四、星期六晚不回家的住校生要遵守作息时间,遵守住校生纪律,不得进网吧玩电子游戏等不健康活动。

五、全体同学上课时间不得出校门,若因事须凭班主任签发的政教处假条,经政教处核实方可出校。

六、全体同学在胸前左上方佩戴好校牌出入校门、教室、宿舍等校园各个场所。

七、全校同学要讲文明、懂礼貌,着装和头发要适合中学生,自觉接受学校教职员工、管理员、保安的询问。

八、全校同学要认真遵守以上各条,违反学校规定的同学将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九

各系(部)/校区:

为落实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学院四校区内体育馆、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库房等场所的防控管理和日常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自即日起,教务处对学院教室、实验室、实训室及校内实训基地等教学场所实行巡查日报制度。各系(部)/校区做好本单位所属上述场所巡查工作,从疫情防控的大局出发认真检查,实事求是上报,出现瞒报、漏报、误报等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清河校区、北苑校区还需要填报公共教室日常巡查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

对本单位管理的教室或实验(训)室进行日常巡查,根据要求填写巡查报表,做好每天巡查记录。

二、封停管理。

各系(部)/校区管理的实验(训)室,目前未使用的,进行封停,上贴封条。

三、使用申请。

疫情防控期间,教室、实验(训)室必须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四、使用要求。

已在用的教室/试验(训)室公用物品、教学品须根据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卫生消毒工作方案》进行消毒,做好每日卫生消毒记录;每天至少通风两次,每次通风30分钟;到岗人员一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全面掌握人员行动轨迹,确保“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教务处。

2020年3月11日。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

1、根据《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自2月27日起停用指纹考勤机,改用人工纸质版签到的方式。请各部门员工上下班在部门进行手工签到签退。部门负责人每周签字确认。

2、原4级以上无需打卡员工,也需要到岗后找当日的mod,测体温,上下班签到,便于追踪。

3、每日8:00-20:00员工通道入口处测体温做登记,体温正常,方可上班;其余时间员工通道关闭,此时间段上班员工从大堂进入,测温通过后,方可进入酒店上班。

4、首次返岗复工员工必须填写“复工职工防疫承诺书”后方可上岗。请各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并收齐后交由人力资源部。

5、所有上班员工在部门继续做好体温登记,上班期间如有身体乏力、干咳、发热等不适正确请立即主动告知当日值班mod,做好筛查工作。

6、所有上班员工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错峰用餐,办公室尽量保证员工座位之间距离2.5米。

7、各部门根据酒店运营情况合理安排员工轮岗。

8、员工法定假日加班、病假、事假、夜班需录入landa系统,才能计算工资。

9、各部门每个月21日将带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手工考勤交给人力资源部。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一

疫情防控期间,门卫值班人员在执行《保卫处大门管理制度》的同时,必须同时执行以下规定:

1、上岗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身体异常及时报告,不安排上岗并进行自我隔离;

7、不配合查验证件、不配合测量体温与不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出校园。

8、值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点问题坚持及时报告原则,不服从管理擅闯和寻衅滋事者,第一时间告知保卫处和派出所。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二

为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严防死守,杜绝疫情发生,特制定如下防控值班制度。

1.严格实行带班制度,每小组由一组长带班。

2.每天早八点至晚八点,两人坚守岗位,穿志愿者标志外衫,佩戴袖标。

3.值班期间校外人员一律禁止入内。校内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测量体温。

4.值班时,对校内人员加强管理,杜绝互相扎堆、聚集。

5.值班人员要做好新冠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6.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三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的疫情管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第一条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需上报体温、病情,并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做好跟踪记录。病事假须填写“教职工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由本人、部门主管、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后,报教导处存档后方可离开工作单位,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部门主管处销假,销假情况由部门主管报教导处备案。对经批准请病假、事假的人员,教导处要根据其不在岗时间、原因、批准的期限等情况,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对病假人员要留存病历复印件),定期联系,防止出现管理失控现象。

第二条尽量减少教职工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或单位指派外出参加会议、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确需外出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教职工请公假,应提前十个工作日由部门主管填写外出学习审批单及行程路线,由学校审批,报财务室上交教体局。

第三条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教职工需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内(含5天),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四条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需请病假5天及以上者,须提供病历卡和医院医生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病历、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医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请病假30天以上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指定胶州市人民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特殊病种可以到特殊医院,但事前须经单位许可)。被确诊为高度伤残、严重精神病以及需要长期病休的重症病人,本人如无法提供后续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可以出具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

第五条教职工凡需一次性请病假15天以内(含15天),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内(含30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病假1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六条教职工因特殊疾病、身体健康原因需要长期休养的(持有第四条证明材料),经检查确实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休养的,由本人填写特殊疾病休养审批单、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病假期满,身体康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必须及时上班。病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病残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除外)超过2个月的,要报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减工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病退。

第七条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请婚假,由学校审批,可享受婚假七天。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结婚者,不再另给婚假。婚假期间如果提前返校参加工作,按加班处理。

第八条教职工请产假,需带子女出生证明,到妇委会核定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2016年山东省最新规定执行,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需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九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第十条国家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和经单位审批的公假均可视为正常出勤,事假、病假等按未出勤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系虚构、伪造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对待,对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单位应按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同时视情况追查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休病假期间有从事经营性活动、到其他单位有偿工作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病假并依据政策严肃处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在编教职工自愿离岗从事其他活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病事假期间待遇规定:

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全额发给基本工资。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80%计发。

因病休养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病假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得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到岗工作超过两个月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教导处是落实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书面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每月汇总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按月累计公示、备案。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和销假记录由教导处妥善保存,作为长期档案保存。学校根据《胶州市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将病事假管理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职称、评优等直接挂钩,要加大考勤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依据国家和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逐个通过,间隔1米以上,消毒—测温—扫码—登记,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4、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5、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6、对其他原因进入校园的非本校教职工,在消毒-测温-扫码-登记后,还要登记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保安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不允许东游西逛。

7、对不服从管理办法、强行进出的人员的一律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8、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五

为使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严防死守,杜绝疫情发生,特制定如下防控值班制度。

1、严格实行带班制度,每小组由一组长带班。

2、每天早八点至晚八点,两人坚守岗位,穿志愿者标志外衫,佩戴袖标。

3、值班期间校外人员一律禁止入内。校内人员做好出入登记,测量体温。

4、值班时,对校内人员加强管理,杜绝互相扎堆、聚集。

5、值班人员要做好新冠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6、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7、凡缺岗迟到,工作怠慢松懈,造成失误的,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追责。

根据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新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发展工作,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全校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须安排2名值班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其中带班领导1名、值班人员1名;各职能部门和直属、附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值班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细化值班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值班应急机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各单位要确保值班人员信息准确,并坚决杜绝擅离职守、私自换班和找人代班等现象。学校将严格执行校园管控有关要求,按照各单位上报的值班表,仅准许当天值班人员进出校园。

四、各单位须于3月31日16:00前将本单位4月1日至4月30日的值班表通过oa系统“报送两办材料流程”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六

为了有效应对疫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原则上,疫情防控时期,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老师、科员一律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向校长说明。

教师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由年级留查;一份交教务处备案;一份交门岗留存。老师凭条出校,门卫见条放行。没有请假条,一律不得出校。

1、疫情期间,所有在校老师、科员请假,一律由主管校长审批。

2、请假返校后,应及时到教务处销假。

1、对于未写请假条而私自离校的老师,处理方式:

一、按学校规定给予值班门卫相应处罚;

二、除按正常期间请假制度处罚外,取消该老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由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研究后做进一步处理。

2、若教师因急事、急病等特殊情况无法事前请假者,要及时以通讯形式告知主管领导,并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把请假条交主管领导审批并交教务处备案。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七

一、工作时间:8:30~17:3012:30~1:30为用膳时间,某些岗位因工作及业务情况另定工作时间,但需报人事部备查。

二、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确因工作关系不能签到者,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任何员工不能代替别人打卡,一经发现,扣发当天工资。

三、外勤规定员工外勤必须高效率办事,不得无故逗留,闲游在外,确因工作耽误须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告之。

四、迟到/早退规定迟到/早退5分钟内口头警告;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每分钟扣款一元,累计计算;多次迟到/早退经教育不改,给予解聘。

五、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权限两天;5天以上需副总经理批准。

六、旷工规定当月旷工一天记小过处分,旷工两天记大过处分;连续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各部、各属下公司每月21日将考勤情况上报给人事部。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各公司可综合自身的情况、项目特点、项目所在地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制定。

疫情期间管理办法制度篇十八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今年秋季学期处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特殊时期。科学谋划、部署安排秋季开学和秋冬疫情防控工作,是全国教育系统最重要的任务。教育部要求确保安全开学、正常开学、全面开学。

各地和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本校实际,统筹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把教育教学秩序恢复到正常的课程安排、正常的课堂学习、正常的校园生活;在满足开学条件的前提下,各个地区、各类学校、各个年级、各个班级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安全”“全面”“正常”是教育部部署此次特殊时期开学的几个关键词。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意味着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疫情防控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而不能因疫情防控影响开学,以及开学后的正常教育教学安排。

这一要求是有针对性的。过去几个月,疫情对各地学校教学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停学停课是根据当时的疫情形势采取的必要举措。而现在,我国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社会生产生活已逐步恢复疫前秩序,而全面复课也是恢复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可以说,学校全面恢复教学,条件已经完全具备。

但当前还有一些地方,以从严防控为名,不愿意让幼儿园以及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开学,这并非真的“从严”,而是推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后,要紧绷疫情防控的弦,这没有错,但是,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以及社会发展非常重要。长期的居家学习,对孩子的成长并不利。需要照顾在家的孩子,也让一些双职工家庭头疼。

另外,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一直关门,已经导致部分机构破产倒闭,一些员工失业。学校教育的全面恢复正常,是社会经济发展恢复正常的重要方面。

部分高校也存在准备让部分年级开学后不到校学习的想法,理由是要减少校园人群密度,对这些学生进行在线教育。虽然在线教育具有补充线下教育的作用,但毕竟不能替代校园学习生活。长期进行在线教育,尤其是需要实验的课程教学采取在线学习方式,会影响教学质量。再说,我国的疫情防控环境,已让学校有安全开学的条件,学校没有理由还不开学。

而开学后如何做到疫情防控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平衡,对学校的管理、教学也是挑战。

当前,有一些地方要求开学后中小学生都必须戴口罩,幼儿园、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这些措施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此前,在4月份进行开学复课时,浙江就明确学生在校园里可不戴口罩,只要求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戴口罩,在校期间备好口罩。理由是,“由于浙江省对每个学校的开学条件建立了逐项确认制度,加上严格实行健康码+测体温校园准入,还有每日健康监测的一整套机制。所以在教室保持适当通风的条件下,总体说来,学生可以不用戴口罩。”

必须承认,全天戴口罩,对学生来说,要做到是比较辛苦的,也会一定程度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因此,是否要求戴口罩,需要科学论证。

教育部今天也对部分高校一刀切“封闭管理”进行回应,表示新版《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有两个主要内容:一是严格做好校门管控,二是学生非必要不外出。“这既不是封闭式管理,也不是不准出来。同时,高校教职工要与学生同等管理,一视同仁。此外,对于十一假期学生能否外出离校,需要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反对一刀切。”

其实,更有效的管理方式,是纳入社区管理,社区实行怎样的管理方式,学校就进行怎样的管理方式。否则,学生在校园外不戴口罩,进校园戴口罩,教师可进出校园,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这会让疫情防控陷入形式主义。

笔者注意到,有的学校为应对防控检查,主要是告诉教师和学生在上级部门来检查时注意配合,而非一直坚持某些防控措施,因为坚持这些措施,确实会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

开学后疫情防控,不在于形式,更重要的在于提高教师、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比如勤洗手,使用公勺公筷,注意如厕卫生等。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加强对学生的生命教育、生活教育、生存教育,把疫情防控融入到正常的教育教学中,成为全面育人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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