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大全20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23:06:00 页码:11
2023年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大全20篇)
2023-11-10 23:06:00    小编:ZTFB

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思考和总结的机会。写心得体会时,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注意用词的精准和恰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一

法院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机构,而法院的工作和运作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条例和规定。在法院的工作中,有两个重要的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这两个条例是法院工作的基础和指导,其内容和精神对法院工作的进行起着重要的作用。以下是我对这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刻体会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重要性。该法着重强调了个人权益和法律关系的平等和和谐,为公民和法人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保障。在我参与过的一起民事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在一起生活了多年,但因为一些琐事产生了矛盾,最终导致了双方不可调和的矛盾。根据该法的规定,我们在调解双方矛盾时,注重平等和公正,充分尊重双方的权益,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通过我与双方的沟通和协调,最终取得了双方的默契,使他们达成了和解。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该法对社会和谐和法律关系平等的重要意义。

其次,我还体会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该法主要是为维护公民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对政府机关行政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在我的工作中,我曾经处理过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是一名居民,被告是一所学校。起因是该学校在进行校园扩建时,未经居民充分同意,便进行了树木砍伐。根据该法的规定,我在审理本案时,重点考虑了学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及居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理,我发现该学校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便依法判决学校应对该居民进行合法赔偿。这个案件让我深刻认识到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合规,为公民提供公正和平等的行政服务。

此外,这两个条例体现了公正和法律的权威性。法院是公正的象征,法律则是公正的基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不仅为法院工作提供了指导,而且为社会提供了对公正和法律的认识与理解。在法庭上,我经常会遇到一些被告方试图逃避法律责任或者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然而,面对这些情况,我会坚持依法审判,确保公正和权威的体现。我相信,只有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性得以彰显,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深刻认识到这两个条例的完善和执行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越来越大,法律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条例的执行也需要法院工作人员的全力配合和努力。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我将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严守法律底线,全力推进两个条例的有效执行,为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性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而言之,深刻体会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对法院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这两个条例不仅为法院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更为社会稳定和公正提供了制度保障。只有不断加强对这两个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才能更好地履行法院的职责,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二

在认真参加了市局,县委开展的“两个条例”学教活动中,使我进一步对中央颁布实施“两个条例”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了解。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也同样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一严肃党纪,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反腐介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在建党83年,执政55年,共产主义运动100多年来所不断探索经验所提出来的,它对推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严格依据《党内监督条全(试行)》及贯彻《党纪处分条例》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行为。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同志的监督。不受利益的驱使,而做违反党纪的事情,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三

近年来,我国信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推进信访工作的创新和规范发展,我国相继颁布了《信访条例》和《信访办理条例》,这两个条例对于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信访权利保护、提升信访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是我对这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两个条例的颁布为信访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政策依据。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信访问题也日益复杂多样化,需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引导。《信访条例》规定了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处理、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信访办理条例》则详细规定了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包括受理、调查核实、协调化解和处理结果反馈等环节的具体规定,为信访工作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指导。

其次,两个条例重视保障信访人权益,增加了信访人的获得感。《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了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信访人享有提出信访申请的权利、受理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信访申请并进行处理的义务等。此外,《信访办理条例》还规定了信访人可以随时查询自己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提高了信访人对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这些措施的出台和实施,无疑给信访人带来了更多的权益保障,增强了民众对信访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再次,两个条例注重加强信访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信访办理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并配备相关的人员和设施,确保信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运行。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信访办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并严禁泄露、篡改信访材料等行为,保障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效提升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信访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最后,两个条例的颁布进一步促进了信访工作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衔接。《信访条例》明确了信访工作的主体责任,规定了各级政府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协调责任,突出了信访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信访办理条例》则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工作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调合作,提高了信访工作的整体效能。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有力推动信访工作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信访两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我国信访工作的创新和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我认为,信访工作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两个条例的颁布将有助于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加信访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信访工作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相信在两个条例的引领下,我国信访工作将不断创新,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国添砖加瓦。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四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是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途径,同时也是对法律威望和权威的尊重。近日,我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战略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时,不仅深刻认识到它们的重要性,还感受到了很多的收获和启示。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的学习体会进行详细的阐述。

第二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战略规划条例”的体会。

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战略规划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国土资源的重要性。条例中规定了国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特别是在土地政策方面,加强了对土地的保护和使用,从而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通过学习条例,我也获得了更多的知识和信息,使我更加理解国土资源的概念和内涵。在平时的生活中,我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国土资源保护、节约能源等理念,同时也会养成文明用地的好习惯。

第三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体会。

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过程中,我认识到环境污染对人们的健康和生活带来的危害。条例规定了环境保护税的适用范围和纳税对象,使实施环保税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有序化。通过学习条例,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的内容,总结出了实现环保地税“两高一支”目标的关键措施,提高了我在环保领域的意识和素养。

第四段:条例学习对我个人的影响。

学习这两个条例,让我意识到法制思想和法制观念的价值,特别是学习对于我个人具有很大的启发性。我将条例所涉及的题材和业务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理论水平,同时加强自己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更好地与团队合作和交流合作,推动公司发展。

第五段:总结。

学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是我提高自身素质和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学习过程中,我通过逐条的解读与反思,增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思考能力,获得了对相关领域的深刻认知和了解,同时也增强了对自然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关注和担当。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品质和能力,做好自身的工作,并积极践行着条例学习所传递出的思想和原则,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出最大的贡献。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五

廉洁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发布,充分彰显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信心和决心。身为一名人民教师,同时作为一名党员,我自觉学习《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始终注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本职,清正自律,全心全意服务,诚心诚意办事,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通过学习,我不仅认识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同时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廉洁从教、自律为师”的真正意义。现将学习体会总结如下,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做出的决策也就不可能正确。许多东西只有静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心就不静,心不静,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因此,我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作为党员教师,还要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要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自己的职业,要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平台,为祖国输送栋梁之材的平台。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受得住来自方方面面的物质利益的种种强烈诱惑,不要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要为孩子们的一生着想,甘于清贫,一心为公,为人师表,只有这样,才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

二、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教师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能因学生的性别、民族、智能差异,家庭状况、学生及家长对自己的感情差别等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情感模式。这是教师道德和教师法规对教师的重要要求,它体现的是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矗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坎里;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三、追求完美,力求做到“精益求精”

民族的振兴靠教育,教育的振兴靠教师。可见,身为教师应深感任重而道远。在工作中,我们就要用心琢磨思考,要时常保持着精心、细心、尽心的工作态度,对待工作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着手,要把教育事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信仰,要用心去思考,用心去工作,力求做到完美、精益求精。在授课之余,还要不断加强学习,丰富自己的学识,勤于钻研业务,提升自身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只有这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古人云:“一日三省吾身”,要常常自警、自省、自我反思。常怀律己正己之心,常以先模人物的事迹激励自己,常以《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规范自己,常以反面角色的悲剧警醒自己,做到以上诸点,我们才能更好地坚守做人的准则,坚守人民教师的操守,坚守共产党员标准。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六

(一)党内民主的制度化。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3年,执政55年以来第一部自我监督条例。

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用什么来保证党的民主的发展?用什么来维护党的生命?就需要有制度,同时需要有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样的带有刚性的法规制度,来保护党内民主的发展,来捍卫党内民主发展的成果。因此十六大把党内民主由过去的手段论、目的论上升到生命论的认识,实际上它也就迫切要求这么一个刚性条例、制度条例的出台。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发,可以说他有五大功效,一是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第二,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第三,有利于加强党的纪律,第四,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第五,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条例的颁布是制度反腐,制度监督,制度建党的重要的里程碑。

这部条例有八大亮点:亮点之一:通篇贯穿“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根主线;第二,党内监督重在制度建设;第三,中央政治局如何监督等重大问题初步得到解决;第四,“一把手”成为监督重点;第五,重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第六,监督职责划分更为明确;第七,突出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第八,立足实际,操作性强。

实践反复证明,制度的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决定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民主是靠不住的民主,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

(二)党内监督条例关键在于落实。

任何一项。

规章制度。

都是一定范围内的行为规范。规章制度再好如果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最终自欺欺人。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以前我们党就有一系列规范党内监督的规章。这些规章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的是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也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党内监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部分党员干部在成绩面前骄傲自满;少数领导干部居功自傲抛开党的纪律、群众监督搞起了新的“一言堂”“家长制”;也有一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走上拜金主义道路千方百计规避监督以权谋私腐败堕落。反腐败斗争中的大量事实表明执行党的纪律不严党内监督有名无实是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重要原因。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要抓重点,一是重点对象,二是重点内容。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维护党内法规和中央权威、依法执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权利等。这些重点,是在总结以往党内监督特别是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确定的。抓住这些重点,就能带动党内监督的其他工作顺利开展,贯彻落实条例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还要抓根本,以发展党内民主来保证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条例以发展党内民主为主线,体现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条例,就应当抓住党内民主这个根本,引导、保护和发挥全体党员实行监督的积极性,真正在党内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确保党的建设生机勃勃,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二、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条例科学总结了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近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党纪处分条例》的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与时俱进、制度创新。它顺应时代要求,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应当根据情节给予党纪处分,以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在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时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以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重教育、重挽救的原则;它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以更好地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它注重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规定对于由有关职能部门先行查办的案件,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处理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以切实尊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方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者决定。

贯彻执行两个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首先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的要求结合起来。

第四,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纪处分条例》的情况,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七

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

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1、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2、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3、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八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发布实行。下面谈谈我学习后的一些认识。

通过认真阅读文本和听取省学习报告会,我深深地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是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监督条例》和《处分条例》是姊妹篇,前者着重于预防,后者着重与处罚。两个《条例》都出现了许多创新和亮点。

在《监督条例》中,首先,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作为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个委员会之一,不能等同于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有些人以前有模糊认识,一个原因是纪委的监督地位规定不清。按照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专司党内监督的权力。从领导关系而言,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地方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从职责划分而言,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关,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乃至查处违纪犯罪案件上有相对独立性。

其次,明确提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权力的架构是个“金字塔”,对权力的监督则应呈“倒金字塔”。权力有多大,对其监督的力也应有多大。如同汽车一样,动力越大,制动功能就越要强大,否则必然出事。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列为监督的重点,既是制约和预防,更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河北“案件”,从1995年起,在石家庄建委工作的科级干部郭光允就开始写匿名信,举报原河北省委书记的违纪和腐败问题。但他却因此被开除党籍,并在劳教所里度过两年时光。郭光允现在疾病缠身,除了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外,还有严重的胃病。这些病都和郭光允长期举报而受迫害有关。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当时受到有效的监督,如果举报人能受到有效保护,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大地又何以会出现这样令人悲痛和心寒的惨剧?!

再次,首次规定了党代表的监督权利和责任,从而为全面深入推行常任制找到了最佳切入点。按照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监督权,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改变了过去要求党员和党代表履行义务多,而保障其行使权利少的状况,结束了各级党代表一会几天就终止其使命的历史,这对发展党内民主具有重大的意义。

最后,将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并总结的监督办法和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制度。条例第三章用10节的篇幅,分别对10项监督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巡视、询问和质询等,则成为制度监督的创新和亮点。比如巡视制度,既有利于解决“同体监督”软弱无力和“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又有利于克服少数“一把手”腐败过程中“事前基本没有监督,事中基本难于监督,事后基本不是监督”的弊端。又如,实行述职述廉制度,可经常使领导干部明白其权力的来源,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与以往相比,我认为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纪律作为处在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之间的一种规范,应当起到拾漏补缺,弥补法律和道德之间空当的作用。在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的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操作性。

其次,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重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九

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行为、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在区纪委的统一部署下,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街道工委委员和社区党支部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并进行了分析讨论。大家一致表示,一是模范地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这两个条例,各支部党员开展以学习这两个条例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二是要率先垂范,遵守好、执行好两个《条例》。单位领导应虚心接受大家的监督,希望通过大家的监督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和加强自己的作风建设,更好地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学习两个《条例》,本人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我们工委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

第二、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给单位带来发展,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单位就不可能持续稳定发展,就可能危害社会,危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

第三、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单位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充分发挥工委会的作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要进行公示。

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每年开好工委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四是建立和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要依靠法律法规来规范权力主体的行为,保证权力始终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有任何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程序制约的法规体系建设,保证权力行使的公正性。加强维护监督权力的法制保障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权力滥用惩处的法制体系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只有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才能产生更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正式颁布实行了,近期以来,在分局党总支部的组织引导下,我参与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讨论,感受颇多,1月15日,又再次聆听了局领导的《准则》和《条例》专题党课,对《准则》和《条例》的内涵有了更深的认识,现根据学习情况,结合具体工作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准则》、《条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行为规范。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都作了较大修改,特别是《准则》全文只有短短8条280余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深刻,且言简意赅。归纳起来,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范围扩大了,以前的廉政准则侧重于领导干部,而新准则扩大到全体党员。二是内容更精练了。新《准则》突出了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新《条例》将纪律分六大纪律,着重列出负面清单,且内容清晰,层次分明,一目了然。三是首次提出了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中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是首次提出,确保了规范领域的全覆盖。总体来看,新《准则》和《条例》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规范,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必将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得到明显促进。

二、《准则》、《条例》与“三严三实”要求高度契合。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员的行为规范,特别是《条例》划定了党员的高压线,任何党员特别领导干部必须在《准则》和《条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而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同样是在新时期为我们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准则》、《条例》和的“三严三实”要求是有机统一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从内容来看到,都是立德向善,是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党员应该怎么做,能够怎么做。二是从效果来看,都要求党员强化道德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只不过《准则》、《条例》内容更广泛,“三严三实”要求更具体。应该说“三严三实”是对条例的具体化,立体化,要真正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就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做到“实”。

三、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必须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深厚感情和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坚定意志和集中表现,它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和精神意志,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升华,共产党人只有心中树立了这种信念,才能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才能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才能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才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理想信念不坚定,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在金钱和名利的诱惑下,就会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导致腐化堕落,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贯彻好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就必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需,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摒弃杂念,一心工作,才能如《准则》要求,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三是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工作是我们党对每个党员的一贯要求,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现实体现。要立足本职,创造一流业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做好三点:第一点是要勇挑重担。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特别对别人不愿做或“费力不讨好”的事,我们要主动承担,不埋怨,不抱怨,这是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的具体体现。第二点是要有责任心。责任是人性的坚守,是人品的升华,责任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素质。在工作中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仅是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做人的起码要求。只有每个人都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才能推动工作的快速发展、和谐发展。第三点要增强自身的工作本领。本领是做好工作的首要前提,要勤学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对待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握一个好字、一个高字:即工作质量要比其他职工好,工作效率要比其他职工高。这两个方面做好了,职工信服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更加突出了,这是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最有效方式。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准则》、《条例》要求,坚持“四个”必须,从严律己,扎实工作,老实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推动公路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日,我在学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察工作条例时,深感其对于提高党的纪律建设和机关工作效率至关重要。通过学习这两个条例,我深刻领悟到了其对于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的重要规范作用,现将我的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段:了解巡视工作制度、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制定了巡视工作制度和巡视实施的流程,为巡视工作提供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性规范。在学习巡视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巡视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实施的一项全面监督,是巩固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的有效途径。只有全面深入地开展巡视工作,才能为实现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在巡视工作中,我们也必须要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我们不能仅仅关注形式,而要注重实效。特别是在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建设方面,更要做到深入实际、注重实效,力求取得最优质的工作成果。

第二段:加强机关纪律约束、切实落实机关作风建设。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察工作条例对党内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加强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在学习这个条例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加强机关纪律建设、切实落实机关作风建设,是促进党组织健康发展和机关工作高效运转的关键保证。只有进一步强化机关纪律制度建设,推动机关作风转变,才能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

第三段: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激发工作动力。

学习两条条例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作为党员干部,要以更加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自觉接受各种监督和批评,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和敏锐意识,发挥好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加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段:推动有机衔接、协同合作。

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和督察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们也提高了协同合作的意识。机关领导和基层党组织都是巡视和督察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他们之间需要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共同提高考察和检查的质量和效果。因此,我们要不断探索巡视和督察机制的完善,增强各级党组织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形成跨机关、跨地区、跨时期的全面覆盖和协同治理。

第五段:充实纪律信仰、提高党性修养。

总的来看,学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察工作条例,不仅让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进行巡视工作的意识,加强了机关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并激发了团队成员的工作动力。更重要的是,这两个条例让我们的纪律信仰和党性修养得到了增进,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决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督察工作条例所要求的纪律监督和督察责任,积极推动巡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的管理水准和工作效率。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人民的利益诉求也日益增加。为了有效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这两个条例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我对这两个条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以下是我总结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信访。

信访是一个充满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社会现象,它涉及面广、人数多、关系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认为信访是一种矛盾错综、直接参与的行为,需要以法律手段加以引导和调解。信访既是人民行使监督权和参政权的表现,也是政府换届、干部任免、项目决策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正确理解信访的性质和重要性,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基础。

第二段: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这些原则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导。首先,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其次,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处理信访事项时要关注民生、关心民意,做到公平公正、爱民为民。此外,信访工作还要坚持依法引导、分类处理原则,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解决不同的信访问题。在实践中,我们应当深入理解和贯彻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确保信访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三段:信访工作的改进措施。

为了更好地落实信访工作,我国继续完善信访工作的防范机制和处理流程。首先,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和风险评估,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信访事项升级。其次,加强信访工作的协调联动与信息共享,提高处理效率和准确性,让信访群众得到及时的回应和解决。最后,加强信访工作机构的能力建设,培养专业化、规范化的信访人员队伍,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质量。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国的信访工作将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增强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段:信访工作中的问题与挑战。

在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其次,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漏洞和机会进行信访敲诈。此外,信访工作组织机构分散、协同效应不强,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必须深入剖析原因,加强协调合作,制定更加科学和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段:个人的改进思考。

在参与信访工作的实践中,我意识到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我应当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态度。首先,我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和宣传信访工作的政策法规,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其次,我要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通过理性沟通和有效引导,尽力解决信访群众的矛盾和问题。最后,我要坚持诚信原则,保持行业的公信力和信誉,树立信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推动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

总结起来,信访两个条例为我国的信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规范,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我对信访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未来,我将继续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态度,为信访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为确保法院的正常运作和司法公正,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法官法》两个条例,对法院的组织结构和法官的行为规范进行了具体规定。通过学习和研究这两个条例,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职能的重要性和法官道德修养的必要性。

首先,法院组织法的修订,对于加强法院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具有积极意义。修订后的法院组织法对法院的层级和职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构建“一庭三院”的组织模式,即案件由一庭审判和三院检察、评估和执行完成,从而实现了司法审判的专业化和分工化。这种组织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审判效率,加快案件审理进程,还能够减少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提高司法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新的法院组织法还强调了法院人员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法院审判人员的职位设置、配备比例及院长和副院长的选拔任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样的规定不仅能够避免职位的空缺和冗员现象,还能够促进法院的管理和运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其次,法院法官法的出台,对于规范法官的行为规范具有重要意义。法官是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审理案件、法律解释和司法权执行的重要职责。法官的廉洁、公正和独立是司法公正和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新的法官法对法官的职业操守、行为规范和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规定。对于法官的行为准则、激励约束、考核评价、纪律追究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从而保证了法官的行为规范化和规矩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的法官法还对法官的廉洁从业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法官应当保持廉洁从业,不得从事和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等行为,对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法官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这样的规定能够更好地净化法官队伍,保证司法权的公正行使和司法机关的权威性。

然而,任何法律条文都需要从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提高。要想真正落实法院组织法和法院法官法的精神,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要加强对法官道德修养的培养,提高法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素养。通过加强法官的培训、经常性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确保他们具备处理各类复杂案件的能力和素质。其次,要改革和完善法官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确保任用的法官具备良好的法律精神和职业道德,避免不适任和不称职的法官进入法院体系。此外,建立健全法官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法官的考核和监督,对于优秀的法官进行嘉奖和晋升,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法官进行处罚和纪律处分,保证法官队伍的干净和政治素质的过硬。

最后,以法律为准绳,使司法不断完善和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社会应当加强守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促进诚信守法和依法行事的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强对法院的监督,建立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司法服务机制,提高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认可度和满意度,确保司法机关的威信和权威。

总之,法院组织法和法院法官法的出台和修订,对于加强法院的组织结构和规范法官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这两个条例的学习和研究,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职能的重要性和法官道德修养的必要性。但要真正落实和贯彻这两个条例的精神,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为建设法治社会和维护司法公正而奋斗。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条例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法规,严格遵守条例对个人和社会都有重要的意义。最近,我学习了两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条例的重要性和自己做出身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努力。

第二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体会。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我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未成年人更容易被邪恶的网络世界所诱导,罪犯更容易利用未成年人的易受欺骗性进行犯罪。我们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教育和引导,让未成年人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正确的价值观念。

第三段: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的体会。

“家和万事兴”,和谐的家庭关系是每个人的愿望。但是,现实却并非如此,有时家庭中也会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仅会对家庭成员造成身体、心理的伤害,还会对家庭的和谐产生不良影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让我感受到了家庭暴力正在受到全社会的重视,而家庭成员也应该有权利和义务去反对和预防家暴的发生。在实践中,我们可以通过呼吁家庭成员了解家暴对家庭和个人的危害,学习如何识别并有效应对家暴,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条例对我的启示。

学习这两个条例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合格公民应该有的责任,我们应该从日常生活中做起,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我们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行动实践,增强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和家庭的保护意识,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工作中来。同时,我们也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会法制意识,让每一个人都遵守法律,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第五段:结论。

在学习这两个条例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法律和生活的密不可分。它们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引导我们走向正确的社会方向。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继续深入学习,坚定自己的行为规范,通过自己的努力,回报社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后,我们工会支部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大家认为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为广大人民谋利益敢于自我监督的魄力和勇气,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结合我们两区前不久召开的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两个《条例》有颁行将对我们这个开放区域打造高效、廉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廉洁的行为,从事最开放的事业”,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落实“执政为民的目标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我仅就个人学习的情况谈谈体会,我认为两个《条例》有三个关键之处:一是围绕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做到了标本兼治,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二是对党章的一个重要补充,它内容上涉及广泛,分类细致,对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既是广大党员干部自律的一面镜子,也是党员之间相互监督的有力依据。三是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突出了共产党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优良品质,贯穿着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走的是群众路线。:。

通过学习使我理解到,两个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正值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要与我们两区的实际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落实两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按照中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坚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三项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过改革把廉政导向和利益导向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要结合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的态势,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绝不能姑息手软。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要紧紧抓住教育、制度和监督三个环节,教育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名利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六

根据矿业公司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条例学习要求,现就本人一年来在履行岗位职责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自我剖析和述职,不妥之处请大家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

一年来,在公司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理解和大力支持下,结合党员廉洁自律学习活动,通过自身的努力,本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政策理论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政治修养进一步增强,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严谨扎实,很好地完成了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协管科室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法纪、组织观念,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决定,毫不动摇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做到政治鉴别力敏锐,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严谨,思想道德品行端正。同时,做到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加强系列重要讲话及报告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与学习,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的学习,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到不脱离群众,不脱离实际,工作思路敏捷,协调能力得当。

在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方面。积极主动协助主管和分管领导工作,工作中不越级越位,不抢功论好,不争名夺利,任劳任怨履职,尽心尽责担当,最大限度地做好副总工这个参谋助手,按时按量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公司年度工作重点目标,积极主动协助主管和分管领导的技术管理工作。

在廉洁自律方面。认真履行党章,力求做到清廉、清白、克勤克俭,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工作上坚持做到顾全大局,无私奉献,勇于担当,广泛团结同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观念,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集体的事不做,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公司关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做到了重品行、讲纪律、讲原则、讲廉洁、做表率。一年来未发生任何违背组织原则、组织纪律的事情和违法违纪的现象。

作中将更好的取长不短,改进缺点和不足。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达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二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的实效。充分发挥好自身懂业务、熟路径的优势,努力实现工作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成效。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增强为公司服务宗旨意识。正确的对待利益观、权力观,虚心接受意见建议,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到工作事业不浮于面上、流于形式。四要加强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做到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勤勤恳恳干工作,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能力与防线,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抗得起诱惑。在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上带头做好表率,做人、做事、用权和交友要守住底线,坚决抵制歪风邪气,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在工作生活和政治生活上带头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做到政治理想信仰不变、立场不变、方向不变,尽心尽力把技术管理工作做好。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七

近日,我有幸参与了学校组织的关于信访两个条例的学习活动。通过学习和交流,我对信访两个条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就此展开阐述。

首先,信访两个条例的出台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作为一个庞大的发展中大国,人民群众的利益纷繁复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而信访两个条例的出台,能够规范和指导信访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它为信访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信任和安全感。通过学习信访两个条例,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它们对社会的积极推动作用。

其次,信访两个条例加强了信访工作的权益保障。信访工作的核心是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信访两个条例明确了信访工作中各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了信访工作的公正和权益保障,真正做到了听民意、解民忧、促发展。它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高效的平台,真正实现了百姓有事、干部有责,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三,信访两个条例的出台促进了依法治国的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信访两个条例的出台,强调了依法办理信访事项、依法履行职责。它不仅进一步加强了信访制度的法治化建设,也为信访工作提供了稳定和可靠的法律依据。通过学习信访两个条例,我不仅对信访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更加明确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四,信访两个条例的出台激发了普通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信访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信访两个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同时强调了普通群众在信访工作中的重要性。它倡导了大家积极参与信访,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信访两个条例,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责任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信访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更加坚信,信访工作只有更好地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履行为民服务的宗旨。信访工作是治理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的vital困难和心愿。而信访两个条例的出台,为信访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也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与正义的期待。信访工作的持续改革和完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学习,了解信访两个条例的精神和要求,为信访工作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而言,信访两个条例的出台给我们提供了更为完善和规范的信访工作基础。通过学习和了解,我认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意识到信访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信访两个条例的学习让我深感法治社会的必要和重要,更加关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会继续加强学习,同时积极参与到信访工作中,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八

通过两天的集中学习,大家总结交流了工作,查摆了问题,畅谈了今后的思路、打算,对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作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矗这种学习方式很好,今后要长期地坚持下去。下面,我就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创新的问题以及做好下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思想政治建设是领导班子建设的灵魂,是解决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方向、政治立尝政治纪律及领导班子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等整体功能问题的关键。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建设,努力把药监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当前,我们的工作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食品药品体制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药品监管点多面广,稍有疏忽,或工作不到位,就会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甚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又面临着执法经费紧缺、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不足、办公条件差、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困难与问题,给我们这支队伍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们能否经受得住考验,不辱使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关键在干部,关键在各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观念、作风和精神状态,加强机关和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显得尤为迫切。我们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记所担负的重任,切实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全系统树立起五种精神:

一是团队精神。”兄弟同心,其力断金”,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干部,团队精神是一个单位、一个集体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前提,是发挥单位整体功能不可或缺的基矗所以,各单位必须要树立团队精神,要有全局思想、大局观念,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与理解,多看别人长处,少议别人的短处,要有容人容事的雅量,互相谦让,互相包容,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为干部职工做团结的榜样,协作的表率,凝聚职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地开展工作。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不断增强班子的团结和活力。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严禁搞”一言堂”,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对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要借鉴”三讲”教育的做法,严格程序,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地开好民主生活会,使班子的团结建立在坚实的思想基础之上,切实提高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要对班子团结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于仍然不听劝告,继续我行我素、闹不团结、闹分裂的,要给予严惩,必要时就地免职,甚至调离药监系统。

我们系统是一个新系统,经过两年多的磨合和锻炼,已构建起了一支基本能胜任工作的队伍,但由于人员大多从业务单位调入,行政意识不强,协作观念淡薄,要教育他们提高大局意识、协作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弘扬爱局如家的思想,倡导局兴我荣、局衰我耻的精神,关爱单位发展,呵护单位的声誉,为维护系统形象作出自己的努力.

二是敬业精神。敬业精神是对自己所选择的职业的高度认同和热爱,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化,是发自内心的持久的动力,是职业素质、职业精神的表现,是一种做事做人的境界,是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可靠保障。敬业精神,是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联系在一起的,是和诚实守信、质量效率联系在一起的。可以说敬业精神是事业成功的源泉。敬业精神是社会竞争的需要、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自己生存的需要。我们所肩负的职责是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和安全药品,这一职责艰巨而神圣。只有树立起良好的敬业精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才能切实履行好。

三是学习精神。”业精于勤而荒于嬉”,每一个成功者为胜任工作,总是千方百计调动自己的聪明才智,补基储查资料、练技术、攻难关,为学而做,做中求学。学识和业务的不断进步,必将使其获得成功,这是水到渠成的必然规律。当今社会生存竞争日益激烈,无坚实的知识基础和过硬的业务素质,必将被淘汰”下岗”。现在很流行一句话”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所以建立学习型班子,学习型队伍是当务之急.我们系统尤其要注意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实践.有些同志总认为讲马列主义是空谈,不学政治,不懂政策,认为学习业务知识就行了,缺乏必要的理论水平,关键时候把握不了自己,容易犯错误。

四是不怕困难,勇于负责的精神。食品药品执法监管,是一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这要求我们药监队伍要有不畏困难、不惧危险、勇于负责的工作精神,敢于碰硬,不怕打击报复,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决不能畏首畏尾,为不法者的嚣张气焰所吓倒。

五是互相负责的精神。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就象一个家庭,需要相互负责,相互支持,相互提醒.对那些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下乱说,捕风捉影,添油加醋的同志要严肃批评,要教育职工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营造相互信任,团结干事的氛围。没有团结就没有稳定,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还讲什么”三个代表”。请同志们倍加珍惜团结,所有法规规章都是调整利益关系的,当个人利益不适合大局时,请同志们一定要以大局为重,一个好的氛围靠大家共同营造。

(二)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

水平和思想素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12字工作方针,是我们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以”监督为中心”,就是依法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实施科学、公正、高效的监管,扬优汰劣,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监帮促相结合”坚持了发展是第一要务,不仅重视监督职能的行使,而且强调在监督中帮促、在帮促中监督,在管理中促规范、在规范中促发展,还要发挥监管部门熟悉政策法规、了解行业发展现状的优势,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决策、市场开拓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与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真正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和本质。要着重在学习的系统深入上、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下工夫。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贵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学风,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条例的学习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与自己的思想实际结合起来。各单位要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当作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抓紧抓好。

(三)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领导水平。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坚持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紧扣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展开,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驾驭全局的能力,宏观分析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成效体现到提高监管水平、促进行业加快发展上来。面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形势和任务,敢于实践、敢于探索、敢于突破、敢于创新,才能在思想上有新的解放,理论上有新的提高,实践上有新的创造。

二、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决定性的资源。我们要在全系统树立起学习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药监队伍。各单位要按照州局拟定的人才培养规划,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根据工作需要全面分析,需要什么人就培养什么人,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行政工作一靠质量、二靠效率,二者相辅相成,没有效率的质量是无效的,而没有质量的效率是缺乏生命力的,尤其是机关科室要注意熟悉基层工作,掌握常规数据,不要成为传达员,要走出办公室深入到一线去指导,只有在实践基础上制定的方案、文件才具有可操作性,不要闭门造车。要增强服务意识,对基层和一线同志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指导,成为基层有力后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证。工作中要做到慎独、慎欲、慎权,严以律已,做到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不为时尚所惑、不为积习所蔽、不为浮名所累,成为人民喜爱的公务员。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监管水平。

药监系统自组建以来,对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价廉,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同。但也存在有些同志创新意识不强,因循守旧,打不开局面.只有我们坚持创新的原则,创新思维,创新机制,创新管理,才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好地做好监管工作。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创新源自于深厚的理论积淀、准确的政策把握和丰富的实践积累,创新的目的是有效地指导实践。我们要坚持源于实践、指导实践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创新工作思路、创新监管机制、创新管理方法,努力开创药监事业新局面。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领域,提升药监部门的威信与地位。大家都说”有为才有位”,只有将我们的工作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竭尽所能,急党委政府所急,想党委政府所想,解人民群众所需,才能得到普遍的认可,树立我们在老百姓眼中的形象,提升我们在当地的威信与地位。

二是创新监管机制,延伸监管触角,提高监管水平。药监局是新成立的单位,人手少、经费紧,虽然各级各部门克服很多困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我们监管工作大多还停留在事后监督与处罚上,事前监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得不是很好,监管的方式方法手段还比较单一,监管效果不理想。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延伸监管网络,提高监管效果和水平。1、构建市场信用体系,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新世纪是诚信社会,市场经济是道德经济,信用经济,信用具有不可恢复性,一旦企业信用缺失,将被市场淘汰出局。可以说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我们要充分利用信用管理手段,将市场监管与信用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推进企业诚信经营,促进企业自律意识的提高,逐步建立起以”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形式的长效监管机制。要探索建立企业信用分类、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披露、失信惩戒等管理制度,多渠道收集企业信用信息,为每个企业建立一个”经济户口”,除涉密信息外,其余信息均在公众网上发布,让企业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使失信者无立锥之地,诚信者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以收到扬优汰劣的效果。2、树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做好日常的教育引导工作,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管。我们对违规违纪企业,不仅有监督处罚的职责,还有纠正和教育的责任、引导与服务的义务。要改变以往重处罚轻教育的观念,树立处罚与教育并重的监管理念,把监督关口前移,做好企业的教育与引导工作,提高企业的自律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企业道德意识、诚信意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3、构建反应灵敏,行动快捷的监管网络,延伸监管触角。监督执法涉及面非常广又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是难做好的,必须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质监、新闻媒体等部门联系之间协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实现信息的互换与共享。在继续完善聘请监督员、信息员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标准药房的建设等形式,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

三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效率。目前,我们推行一整套行政审批管理方式,虽经多年实践,已较成熟。但是,随着《行政许可法》的施行,我们的这套管理方式,就显得很不适应。我州人口少、药店不多,门诊部所混乱,监管范围大,执法成本高,要探索出一套适合我州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模式。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做好地县级机构改革工作的思想准备。地州市局机构改革方案,省局已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报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大家要事先做好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待改革方案审批下来,马上就启动改革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改革任务。

(二)全力以赴抓好gsp认证工作,确保完成年初所定的任务目标。今年是gsp认证的最后一年,目前时间已经过半,而我州gsp认证任务仍非常艰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派出机关到企业去做具体的帮促、指导,不要以会议贯彻会议,我说你做的优越感去指挥企业。gsp认证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如果多数企业通过不了认证,被依法关停,不仅影响人民群众的消费需要和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而且严重影响药监部门形象。

因此,下半年要着力抓好:1、对需认证的企业进行排队分析,对认证人员采取一些硬措施,实行包干负责制,把对企业的帮促服务任务明确到具体科室,落实到具体人员,大力提倡主动上门服务,千方百计地做好对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对于不愿放弃的企业一定要想方设法达到认证,对指导不力的领导及员工,有责任的工作人员要予以相应惩罚。2、尽管时间紧、任务重,但必须坚持”认证标准不降低、认证时限不延期、认证政策不走样”的原则,从严把关,不允许无原则的降低标准。3、对在限期内确实无望通过认证的企业,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提前将关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深、做细,该关停并转的坚决关停并转。

(三)抓好”两网”建设。开展农村”两网”建设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是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农村发展要求,从根本上保证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药监工作的水平,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两网”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两网”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在供应网络建设上,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法律规范的原则,在政府的引导和协调下,让市场配置资源,鼓励大型批发企业采取投资新建或收购、兼并当地企业的方式,设立区域性配送中心,鼓励连锁药店进入农村,鼓励单体药店加盟连锁,逐步完善供应网。药监部门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明确布点、确定合理数量规模,既不能指定一家,造成垄断,也不要设立过多,造成无序竞争。对于企业要求进入较多的县,可以采取竞标方式,确定进入的企业。要积极做好对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尽量减少开业前的时间准备过程。

在监督网建设上,要正确处理监督网建设以专为主、以协为辅的关系。专,就是药监系统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队伍。协,包括三个层次: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乡村两级医疗管理队伍;社会监督队伍,即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专协结合的农村药品监管体系,就是要在进一步强化主体功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协管力量的作用。为此,要加强药监专业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药监人员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懂监督技术。健全技术监督体系,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监督效率。建立农村药品质量监测网,开展经常性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省局要求,市局和分局的药品监督人员人人要会快速检测,人人会药品抽样。

(四)强化内部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建立键全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人,力求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采取有效激励机制,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营造出争先恐后、奋勇当先、团结务实、负重拼搏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

缺乏有效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能自我警醒、自我约束的政党,终将丧失生机。对建党83年、执政55年的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必须大力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建设。

最近,党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党内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党的纪律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认真学习两个《条例》,在实践中加以贯彻落实,也成为当前党内的重要任务。一是要端正态度学。要从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深刻理解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的重要性;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大意义,把学习两个《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二是结合实际学.两个《条例》系统总结了党内监督和党内纪律建设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充分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要求。学习《条例》,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广大党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的实际,来把握《条例》的重点,促进对《条例》内容的深刻理解。首先要放下架子,摆正位置,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党内不存在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坚持公开性,在公开的内容上,不是”我公开什么,群众了解什么”,而是”群众最想了解什么,我公开什么”,把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毫无保留地进行公开。同时作为领导在自身要求上不能等同于一般党员,必须从严从高要求自己,做出表率。其次要放下包袱,敢于求真务实,敢于自我否定,敢于解剖自己,自我否定缺点错误。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职位越高,对人民的责任越重,与人民的利益关系越大,越要加强自我改造,越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能只为个人的名位利禄打算,争功诿过,文过饰非。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敢于求真务实,基本的一条,就是要为人民的利益随时坚持真理、随时修正错误,对自己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哪怕是小缺点、小问题也决不放过。只有常怀律己之心,严格要求自己,才能诚恳听取批评,主动接受监督,真正做到求真务实。最后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决不能成为停留在口头上的空洞口号。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三是要注重实效学。要把学习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要以此为契机,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纯洁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工作水平。确保《条例》严格执行的关键在于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能否做到以身作则,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模范遵守各项监督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能否做到带头增强纪律观念,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同志们,两天的中心组学习就要结束了,时间虽然很紧,但收获很大,收到了提高理论水平,交流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的效果。这种学习非常好,以后继续坚持下去。我们所肩负的任务艰巨而神圣,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全新的工作理念和精神面貌,全身心地投入到药品监管工作中,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十九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和基本遵循,既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又是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执政兴党的“治本之策”。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党员两个条例。

心得体会。

吧。

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后感悟颇深,《廉洁准则》虽然只有短短的8条,但它全面贯彻了党的执政精神,传达了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的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还没能加入中国共产党,但我会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部分党员干部意志力薄弱,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贪污腐败的不良现象。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要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同时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材相结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坚定自己的整治信念。

二、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

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当前,自身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

三、廉洁奉公,坚守思想防线。

作为公职人员,应该时刻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应该时刻记住触碰这些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应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做一名真正做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公职人员。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6月18日,**局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制度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黄强书记主持了学习。在家局领导阮瑞文副局长、但乃越副局长、王秀峰副局长参加了学习,并畅谈了学习体会,同时也分别对学习贯彻法规提出了明确要求。黄克艰、秦仁金、吉兵、王乔贵等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积极发言,交流了学习体会。

大家一致认为,《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举措。两项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抓好法规的学习,扩大学习培训的覆盖面,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学精学透、全体干部职工要普遍了解,确保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得到领导干部的自觉参与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要加强对长航系统各单位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工作的指导检查,确保两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好两项法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情况,特别是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

黄强书记强调,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一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这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纪检、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两项法规制度,重点在学习教育、舆论宣传、集中培训上下功夫,发挥好党校的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发挥好政府网站的舆论宣传主渠道作用。三是做好贯彻实施两项法规制度的准备工作。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加强调查研究。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贯彻落实两项法规制度中的经验,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要通过抓好两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长航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

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篇二十

我是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最近我们学校法学院组织了一次参观法院的活动,并要求我们撰写一篇关于“法院两个条例心得体会”的文章。这次参观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让我对法院两个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对法院两个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想从《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条例》谈起。在参观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法院人民陪审员是法院审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明确了人民陪审员的基本条件和选拔程序,如年满23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且是具有健康身体的公民。对于选拔程序,条例规定了单位推荐、个人申请、考试和面试环节。这个条例的实施,使得人民陪审员的选拔更加公平、公正,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能力和素质。

其次,我想谈谈《法院审判广播电视直播的实施办法》对于法院公开审理的意义。参观中我们了解到,法院审判广播电视直播是一种对外公开审理的方式,它可以让群众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观看庭审活动。这个实施办法是为了保障庭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司法运行的规范化水平。实施办法规定了广播电视直播的范围、程序和要求,确保了庭审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种公开审理的方式,既使得当事人和群众可以全程观看庭审活动,也能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促使其更加严谨公正地办案。

进一步深入参观中,我们了解到法院的两个条例在实践中还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在人民陪审员管理方面,尽管条例规定了人民陪审员的年龄、学历和健康等基本条件,但是实际选拔中还是会面临到一定的困难。有些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狭隘的观念,导致有些条件更合适的人无法被选拔;同时,也有一些人在个人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蒙骗了选拔人员。这些问题都需要人民法院更加严格地把控选拔程序,确保人民陪审员的按照规定条件正常选拔。

在实施法院审判广播电视直播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一些地方法院对于直播过程中的技术设备、信号传输等方面缺乏足够的支持,致使直播效果不理想。此外,一些庭审中的细节也受到了媒体的夸大和歪曲,导致一些当事人或许对于自己的案件进行过度报道,影响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因此,法院在实施庭审直播时,除了要加强技术设备的支持,还需要对于法庭活动进行更加精细的把控,以保障庭审活动的公正性和正常进行。

总的来说,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条例和法院审判广播电视直播的实施办法都是为了提高法院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通过参观法院并对这两个条例的了解,我深刻认识到了法院的工作不仅依靠法官的专业知识和判断力,也离不开人民陪审员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明白了通过广播电视直播公开审理对于司法透明和公正的重要性。我相信,通过不断完善这些条例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式,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在未来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