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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票发布公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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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票发布公告(精选16篇)
2023-11-20 03:43:31    小编:ZTFB

人生没有彩排,每一次的经历都是实打实的。学会借鉴和欣赏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以下是一些优秀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股票发布公告篇一

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20__年2月;法人代表:张山;经营地址:辽宁沈阳;注册资金500万元;其主要制造的产品是:铸件,20__年5月被评为一般纳税人。

本企业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5月31日止,共计收入___万元,销项税额共计___元,进项税额共计___元,查补税款50元,应交增值税___元,税负___%。销售废钢料__吨,出库钢板___吨,废料占成品钢板的___%。

从____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止,共计收入__元,销项税额__元,进项税额__元,应交增值税__元,期末留底税额___元,税负1__%。累计销售废铁料__吨,出库钢板原料__吨,废料占成品钢板的__%。经自查,在九月初出售废铁料__吨,每吨含税售价__元,含税收入额__元,不含税收入__元,销项税额__元。此项收入未开具发票,应在九月所属期内上缴税款。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月_日。

股票发布公告篇二

调整经营方向,从一九九六年起即转做饮料的生产与销售,经历了饮料市场从果汁到即饮茶再到乳饮料、功能饮料等转变的几次兴起与高潮;在此期间,为缓解饮料销售淡旺季对企业内部的压力,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源,从一九九八年起,公司又开始了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经过这八年多的奋斗,公司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开发能力不断增强,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反应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企业整体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均获取了长足的发展。当然,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近两年企业的总体产值与销量进展速度均在减缓,而利润却在下降。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从二零零_年起,___公司实行全质化管理,倡导“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全面推行”的运作方针,不断加强企业软硬件建设,顺利通过了iso9001:20__国际质量体系认证、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国际认证以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认证,为___公司参与国内乃至国际市场竞争增添了一支支有力的武器!

十年多了,风雨兼程,___公司还能够生存——据统计,中国企业,能够生存五年的,100家中不到10家——并积淀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实属不易!

十年多了,历经沧桑,___公司依然在市场的激流中飘摇起伏——而五年往往即造就一个品牌——并潜伏着许多的经营风险,实堪惋惜!

二、swot分析。

___公司的发展受外因和内因的作用,充满了机遇,也面临着威胁;具备优势,又不乏劣势——具体分析如下:

(一)环境中的机遇(opportunity)。

1、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中国,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国家加速西部大开发的步伐,使经济发展更趋平衡,这给国内众多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

将比“品牌大战”来临后要少得多,也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股票发布公告篇三

宁波高发(603788)10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向160人实施417万股股权激励方案,本次所授予的4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3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11.79元/股。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9日复牌。

公司表示,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4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数量41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0.6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05%;预留4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3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1%。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60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其中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朱志荣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6.52%;副总经理周宏获授10万股,占2.17%,其余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管理人员共158人,获授377万股,占81.96%。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11.79元/股,锁定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股份比例50%;随后每隔12个月再分别解锁30%和20%股份。

第三次解锁以2014年净利润为基数,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

在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西藏珠峰拟筹划资产重组9日起停牌。

西藏珠峰(600338)10月8日晚间公告表示,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0月9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哈投股份筹划资产重组9日停牌。

哈投股份(600864)10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0月9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上汽集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9日停牌。

上汽集团(600104)10月8日晚间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0月9日起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

股票发布公告篇四

国家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在此你知道关于国考公务员公告发布时间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国考公务员公告发布时间,希望大家喜欢!

本次国考共计招录3.71万人。

报名时间:10月25日-11月3日。

笔试时间:12月3日-12月4日。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试卷分为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需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2年12月4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2年12月4日下午14:00—17:00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22年12月3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跨省流动、利于顺利参考,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将考点选择为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等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

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中,8个非通用语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面试。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招录机关负责面试实施,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招录机关在本部门网站和考录专题网站上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部分招录机关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和测试内容、分值比重等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录机关负责体检和考察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机关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部分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实行差额考察。

根据职位需要,部分招录机关将对报考者有关心理素质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将对报考者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股票发布公告篇五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于8月3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37),公司股票自208月31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039),确认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5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5年11月25日、12月11日、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并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公告》(2015-043、2015-052、2015-061、2016-008);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3月31日披露了《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和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文件的通知,将行政许可类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一并纳入直通车披露范围,并实施相同的事后审核机制安排,公司在直通车披露预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31日起将继续停牌,继续停牌不超过10个交易日,待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并发布修订公告后另行通知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6年4月14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报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董事会。

2016年4月14日。

股票发布公告篇六

公司因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潮宏基,证券代码:002345)自5月6日开市起停牌。

205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5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潮宏基,证券代码:002345)将于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股票发布公告篇七

2023年国考共计划招录3.71万人,考生可于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登录进行网上报名。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2月4日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

文化。

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

分数线。

措施。

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市(地、州、盟)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其他市(地、州、盟)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

网络技术。

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招考简章》、《报考指南》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报考者对《招考简章》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

承诺书。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于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5日18: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7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10日0:00至11月15日24: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的咨询电话将于2022年11月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1月29日0:00至12月4日15: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股票发布公告篇八

上海建工(600170)3月25日晚间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4.46元/股的价格向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9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2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复牌。

预案显示,上海建工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合计不超过4827人,其中,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监高人员分别为董事徐征、杭迎伟、张立新,监事何士林、施正峰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林锦胜、房庆强、汤伟、叶卫东、卞家骏、朱忠明、秦宝华、蔡国强、龚剑、尹克定、李胜等共16人,合计认购不低于2500万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1.89%。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36个月。

上海建工此次所募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总资产规模为1422亿元,负债总额为1183.98亿元,资产负债率达到83.26%。公司表示,偿还部分贷款后,筹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现金净流量。

控股股东策划重大事项上海物贸28日起停牌。

上海物贸(600822)3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正在酝酿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8日起停牌。

拓普集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28日起停牌。

拓普集团(601689)3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8日起停牌。

哈空调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28日起停牌。

3月25日,哈空调(600202)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动,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8日起停牌。

公司控股股东工投集团承诺: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进展情况。

好莱客筹划股权激励和定增28日起停牌。

好莱客(603898)3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筹划股权激励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

股票发布公告篇九

通俗地讲就是:计划招录的人数和实际进入面试的人数出现了数量差。例如,某职位招3人,但是实际达到要求的只有2人,这个时候就要通过调剂报名来补充数量。

而这个调剂也不是谁都可以参加的,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二、调剂成功几率大吗?

首先要强调的是,没有进面,达到了最低分数线。但是不调剂,那肯定没机会了!

按照的理解,调剂成功几率有多大,要看你申请的岗位、时间、分数等各种因素。当你提交调剂申请后,仍然会有一系列的审核流程,一般按照各科目的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资格审查。

另外此次调剂,市(地)级职位调剂需求量最大,占到调剂总人数的66.54%,说明职位选择会更广,机会也更多。

这里要提醒的是:如果你符合调剂要求,一定尽快提交申请,按照资格审查的顺序,一旦人数足够,后面的申请就不会继续审查。

股票发布公告篇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一)本公司第二大股东“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本公司转让协议〉,a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境外法人股_____股,以每股人民币_____元(参照本公司经审计的、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_____元商定),总计人民币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b公司,股份类别由境外法人股变更为法人股。

(二)股份转让后,b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_____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a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股份转让后主要股东及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一)主要股东情况(前10位)。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股份类别。

1.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法人股。

2.b公司____________法人股。

3.______投资公司____________国有法人股。

4.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社会公众股。

注:持股数为20xx年_____月_____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数据。

(二)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略)。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a公司与b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b公司与本公司以及与本公司之控股股东______(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b公司不存在间接持股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票发布公告篇十一

2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发言人邓舸表示,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5月,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7月发布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在证券、基金行业推行合规管理制度。经过多年实践,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基本框架逐步形成,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但随着市场发展、行业情况和监管要求等方面的变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工作也表现出一些突出问题,有必要适应行业形势和需要,修订现行证券、基金行业的合规管理规则,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保障行业持续规范发展。

《办法》以《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为蓝本,吸收合并基金行业合规管理规定的有效内容,整合形成证券、基金行业统一的合规管理规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合规经营基本原则要求。针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项业务提出共通的合规基本原则,以增强原则导向,指导各机构规范经营,并为实践中加强监管执法提供规范依据,形成以合规管理为主线的监管规则体系。二是明晰全员合规要求,厘清各方合规管理责任。明确董事会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全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对全公司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合规管理组织体系。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在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配备符合条件的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和管理,并将子公司的合规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四是统一合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在专业经验和法律素质等方面对其提出较高的要求。五是提升合规负责人的履职保障。保障合规负责人的独立性、权威性、知情权和薪酬保障。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区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行为的情形,强化问责规定。

邓舸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办法》后尽快发布实施。

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证券公司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公司”)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合规管理。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树立全员合规、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第六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各项业务,应当合规经营,勤勉尽责,坚持客户利益至上原则,并遵守下列基本要求:

(一)采取必要手段,充分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收入、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二)合理划分客户类别和产品服务风险等级,确保将适当的产品服务提供给适合的客户,不得欺诈客户。

(三)持续督导客户证券发行行为,动态监控客户交易活动,及时报告、依法处置重大异常行为,不得为客户违规从事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提供便利。

(四)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督促工作人员勤勉尽责,防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超越权限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有效管理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防范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

(六)及时识别、妥善处理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切实维护客户利益,公平对待客户。

(七)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八)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扰乱市场秩序。

第七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负责提出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审议批准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合规报告;。

(三)罢免对公司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任免、考核合规负责人,确定其薪酬待遇;。

(五)建立与合规负责人的直接沟通机制;。

(六)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九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公司的合规管理要求,对公司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二)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

(三)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部门、分支机构、各层级子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合规管理要求,对本单位合规运营承担主体责任。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都应当熟知并遵守与其执业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其执业行为的合规风险,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合规风险隐患时,应当主动、及时向合规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设合规负责人,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本办法所称合规负责人,包括证券公司的合规总监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长。

第十二条合规负责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合规负责人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章程应当对合规负责人的地位、职责、任免条件和程序等作出规定。

第十三条合规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其他合规管理规章制度,按程序批准后督导公司下属各单位实施。

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明确合规管理的目标、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以及违规事项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法律、法规和准则发生变动,合规负责人应当及时建议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并督导公司有关部门,评估其对公司合规管理的影响,修改、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合规负责人应当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的合规审查意见。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自律组织要求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或报告进行合规审查的,合规负责人应当审查,并在该申请材料或报告上签署合规审查意见。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或报告中基本事实和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公司不采纳合规负责人的合规审查意见的,应当将有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五条合规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合规负责人应当协助董事会和管理层建立和执行信息隔离墙、利益冲突管理和反洗钱制度,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下属各单位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指导和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公司和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第十六条合规负责人应当定期不定期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合规负责人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同时,合规负责人应当督促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公司未及时报告的,应当直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有关行为违反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还应当向有关自律组织报告。

第十七条合规负责人应当保持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

合规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合规负责人应当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合规检查工作底稿等与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记录。

第三章合规管理保障。

第十九条合规负责人应当熟悉证券业务,通晓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诚实守信,具有胜任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聘任合规负责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人员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应当经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认可后方可任职。

合规负责人任期届满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免除其职务的,应当有正当理由,并在有关董事会召开10个工作日前将免职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合规负责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提出申诉。

前款所称正当理由,是指合规负责人本人申请,或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更换,或确有证据证明其无法正常履职、未能勤勉尽责等情形。

第二十一条合规负责人不能履行职责或缺位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由董事长或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代行其职责,并自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代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合规负责人提出辞职的,应当提前1个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在辞职申请获得批准之前,合规负责人不得自行停止履行职责。

合规负责人缺位的,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聘请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人员担任合规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设立合规部门。合规部门对合规负责人负责,按照公司规定和合规负责人的安排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合规部门承担的其他职责不得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明确合规部门与其他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各内部控制部门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为合规部门配备足够的、具备与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不得低于公司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

合规负责人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直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应当配备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和管理。

合规管理人员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职务。对兼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合规负责人所占权重应当超过50%。主要业务部门、规模较大或者业务较复杂的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人员应当专职。

第二十五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将各层级子公司的合规管理纳入统一体系,明确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的合规管理事项,对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对子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子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符合母公司的标准。金融监管机构对有关子公司合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从事另类投资、私募基金管理等活动的子公司,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选派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合规管理人员。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保障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保障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和调查权。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召开董事会、经营决策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合规负责人要求参加或者列席的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合规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有权根据履职需要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调阅有关文件、资料。

合规负责人有权要求公司有关人员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向为公司提供审计、法律等中介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

第二十七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负责人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负责人、合规部门及本单位合规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负责人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

第二十八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对合规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当就其履行职责情况书面征求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的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可以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建议公司董事会调整考核结果。合规负责人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中的排名应当不低于中位数。

合规部门及其合规管理人员由合规负责人考核。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合规部门及其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时,不得采取其他部门打分、将考核结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业务直接挂钩等方式,影响合规部门及其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收入总额应当不低于公司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时,应当由合规负责人对其合规管理的有效性、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专项考核,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负责人依法开展工作,组织行业合规培训和交流,并督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为合规负责人提供充足的履职保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送上一年的年度合规报告。合规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和各层级子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合规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三)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

(五)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要求或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年度合规报告签署确认意见,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注明自己的意见和理由。

第三十一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内部有关机构和部门或者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得少于1次。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的全面评估,每3年不得少于1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现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隐患的,可以要求公司委托指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责令定期报告、责令改正、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公开谴责、暂停部分或全部业务、暂停核准新业务或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等行政监管措施。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采取公开谴责、责令更换或者限制其权利、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三十三条合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参加培训、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情节严重或者未能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报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公开谴责、责令更换、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

第三十四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通过有效的合规管理,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告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理;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可免予追究责任。

对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合规负责人已经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制止和报告职责的,免除其责任。

第三十五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合规负责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可以提高对系统重要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规管理要求,并可以采取增加现场检查频率、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工作等方式加强合规监管。

前款所称系统重要性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是指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公司内部经营活动可能导致证券基金行业、证券市场产生系统性风险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证监基金字〔2006〕85号)、《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同时废止。

股票发布公告篇十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金轮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xxxx年6月12日、13日、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xxxx年6月8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调整减持计划的公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xx投资江苏有限公司预计自xxxx年6月14日至xxxx年1月14日(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减持金轮股份股票不超过8,773,327股,即不超过金轮股份总股本的5%。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调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调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xxx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金轮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xxx年6月15日。

股票发布公告篇十三

各交易商:

经交易中心研究决定,现就2017年春节放假休市安排通知如下:

1月27日(星期五)至2月2日(星期四)休市,2月3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为周末休市。

休市期间,交易中心暂停交易、交收申报及资金划转等,请交易商提前妥善安排资金、交易、交收等有关事宜,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xx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股票发布公告篇十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xxxx年6月12日、xxxx年6月13日、xxxx年6月1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董事会对股票异动的分析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深圳市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xxxx年6月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xxx网”披露了《关于筹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为完善员工激励体系,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研究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2、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出现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公司筹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风险提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顺利实施的原则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和论证,并征求员工意见和相关后续确认工作,且该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尚存在不确定性。待该计划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明确的持股计划草案,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在此过程中,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面临着政策、利率、经济周期、流动性等诸多不确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xxx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xxx年6月15日。

股票发布公告篇十五

为了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xxx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晋城市“治污降霾、守护蓝天”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就开展整治扬尘污染专项行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晋城市主城区、北石店区、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整治时间:20xx至20xx年。

三、整治项目:

1、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2、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

3、运输车辆抛洒污染。

4、露天烧烤污染。

四、具体内容:

1、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3、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4、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5、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

6、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7、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

8、在整治范围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五、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责令停工整治。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按日连续处罚。

2、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责令停业整治或予以关闭。

3、严禁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4、在整治范围内露天烧烤的,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

六、执法保障:xxx门对在整治活动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监督举报电话:

晋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xx年4月1日。

股票发布公告篇十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县(区)级及以下机构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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