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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租赁合同(实用11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0 22:09:59 页码:12
农场租赁合同(实用11篇)
2023-11-10 22:09:59    小编:ZTFB

合同起着规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的作用,对于商务合作来说至关重要。写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互利共赢。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应及时沟通并解决问题。

农场租赁合同篇一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二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租赁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_________%(建议年增幅应不低于3%,或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应不低于10%)各年租金详见下表:

年度租赁单价(元/平方)月租金(元)年租金(元)

2、租金支付:乙方须在每月_________号前缴交当月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具收款收据。

3、签订合同时,乙方须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给甲方,该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满且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无息归还给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1、甲方违约,保证金双倍退还给乙方,本合同终止。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同时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的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固定设施、固定装修等(不包括生产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农场租赁合同篇三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租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甲方以现状(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 ;宗地编号: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

第五条 本宗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______年,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用地每______年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前缴纳____________元。 乙方以转账或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七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______‰缴纳滞纳金,逾期______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政府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九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_________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_______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第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依照下列第 项的规定生效。

(1)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业经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2.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本合同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在 省______市____________县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场租赁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甲方土地房屋地处,空厂院一座,院内有平房八间及建筑物和院内所有土地对外实行出租,乙方经考查后愿意租赁,双方就租赁事宜特订如下:

一、厂院坐落位置与面积:

本院坐落在土地段,东邻北大街,西邻,北邻,南邻,总占地面积xx亩。

二、租赁实物:

现坐落在本院内的一切土地的使用空地。临高速引线路有平房八间,石棉瓦空房三间及所有建筑物。

三、租赁、时间、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承包期为xx年零xx个月,自x年xx月xx日开始至x年x月xzxx日止。全院及所有门面房和建筑物每年租金为x元整(x元)。一年一交,每年在xx月xx日前交付当年租金。直到合同期满。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和承诺。

保证乙方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的人事安排和工作事务。除收取乙方租金外,不得加收乙方的任何杂项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赁金涨浮,如对外有任何纠纷甲方应出面调解。

附:门面房现租赁户所用的房屋及一切到期由甲方负责要回并交于乙方,以后的经营权及租金由乙方经营和收取。

五、乙方责任。

安全生产,合法经营,承包租赁期内的工商、税收、水电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租赁期内房屋等一切设施完整。

六、规定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生活需要,需建设房屋和改建时,可自行建设和改造,到期恢复原状。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政府征用土地,乙方建造的附属物及经济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的附属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应退还乙方交该年的剩余款。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因原因需转让时,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无权干涉,但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赶走乙方,如违反合同应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的所有租金。

九、在租赁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如果与二组,等人因此院内的一切纠纷,由负责解决,所造成的损失由赔偿。

十、本合同在未尽事宜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农场租赁合同篇五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 出租土地位置及面积。

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的土地(,东至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土地的面积为 亩。

二、 租赁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 月_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期均指公历日)。

2.2. 租赁期限届满,若乙方需继续使用出租土地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 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每年按 元/亩向甲方支付租金, 。

3.2. 乙方按年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以后每年于 月 日前付清下一年全年的租金。

3.3. 甲方应于每次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后 日内向乙方开具收据或其他有效凭证。

四、 土地交付。

4.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出租土地完整地交付给乙方。

4.2.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出租土地具有完全的占有、使用、管理、经营和收益的权利,甲方及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或干涉。甲方必须无条件保证乙方对出租土地的占用、使用、管理、经营和收益等权利。如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乙方对出租土地的使用,甲方有义务排除妨碍,保证乙方的权益。

五、 附属物。

5.1. 甲方同意将出租土地上现有的【*房屋、树木及其果实、变压器及配套电力设施、围墙、铁丝网、水井以及其他所有附属物*】(简称“附属物”,附属物清单见附件二)作价 元(简称“转让款”)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甲方按照本合同第4.1条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之日,附属物的所有权随即同时转移给乙方。

5.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款。

5.3. 为实现生产经营目的,乙方有权在出租土地上建造畜禽舍及进行其他配套工程建设。

5.4. 乙方在出租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种植的树木、安装的电力设施以及形成的其他一切附属物的所有权归属乙方,乙方对其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5. 租赁期限届满,出租土地上的建筑物、设备、电力设施、树木及其它一切附属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取得该等财产的,由乙方有偿转让予甲方,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

5.6.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出租土地因国家或政府等原因被征收或征用的,针对土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林木、青苗及其它所有附属物的补偿金归乙方所有,针对土地本身的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租金及附属物(若有)的转让款。

6.2. 尽职尽责地维护、协调好周边环境,保证周边村组及村民不影响、不妨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6.3.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根据需要独立自主地确定经营项目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得进行任何阻碍、干涉和影响。

6.4. 提供道路、水、电、热、通讯、排水、排污等便利,确保乙方能够正常使用道路、水、电、热、通讯、排水、排污等,同时甲方须保证周边村组及村民不得阻碍、影响乙方正常通行、通水、通电、通热、排水、排污等,具体用水、电、热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期满前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6. 独立自主地从事畜禽养殖经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妨碍,干涉和影响。

6.7. 自甲方交付土地之日起,乙方有权对附属物、地上地下设施进行任意拆除、改造,有权处置地上种植物。

6.8. 根据经营需要,有权进行重新规划,重新建设,增加建筑物、种植树木及进行各种设施的安装和建设,地上建筑物、种植物、设施及其他所有附属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自主自行处理,有权对外转让或拆除,甲方不得干涉。

6.9. 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决定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转租给他人使用,而无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6.10.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及附属物的转让款。

七、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7.1. 甲方承诺,其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及附属物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有权将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及将附属物转让给乙方。

7.2. 甲方承诺,出租土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也不存在违反国家关于规模化养殖用地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的任何其他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有关畜禽养殖的规划和环保要求,完全满足乙方从事畜禽养殖经营之目的。

7.3. 甲方承诺,出租土地未被承包或出租给第三人,亦未将附属物向第三人出售,出租土地及附属物上未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性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发生的与出租土地及附属物有关的一切债权、债务或责任,由甲方承担。与出租土地及附属物有关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7.4. 甲方承诺其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原承包人的土地流转委托书见附件三),并负责将本合同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及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它相关手续,以保证乙方承租土地的合法有效性。如因甲方原因或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的,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附属物的转让款以及在本合同项下支出的其他一切费用。若由此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7.5. 为充分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优先权,甲方已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事宜向全体村民发布了书面公示,公示有效期内,甲方未收到任何关于主张优先权的请求。

7.6. 为保证乙方的租赁权益,甲方特此确认,本合同约定的土地租赁期限未超过该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整个租赁期限内能够正常使用出租土地。

7.7. 甲方承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除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人口增减等特殊情形外,不对出租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甲方保证及时取得新承包人关于同意土地流转的书面授权,以不影响乙方对出租土地的继续正常使用。

7.8. 甲方承诺,除非发生法律规定必须收回承包地的情形,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不会将本合同项下的出租土地收回;确需依法收回的,甲方保证及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以确保本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共同签署后,按约定条件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8.2. 若本合同第七条中所述甲方的声明与承诺与事实存在任何不符或甲方存在其他隐瞒或欺诈行为,以及甲方无法履行所述承诺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全部损失。

8.3.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违约赔偿及争议解决。

9.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做出的声明与承诺,或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9.2.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0.2.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0.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双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负责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农场租赁合同篇六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区,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____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七

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_______区,总面积约________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租赁时间共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____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_______元/亩,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________年至______年租赁费为_________元/年、亩。______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八

发包人:蔬菜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其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的'蔬菜科学研究所的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餐饮、休闲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承包甲方的食堂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南岸村三组蔬菜科学研究所南岸科研示范园内(具体场地及设施设备详甲乙双方清单)。其中:

a、承包场地:位于该示范园东北面,北至水沟(甲方用地红线),南至场内水泥硬化排灌沟、西至乡村公路、东至小溪(甲方用地红线),占地面积约20xx平方米,具体位臵以甲乙双方标画的红线范围为准,该四至范围内的一切设施及附着物(水塘、停车坪、果树等)在承包期内其使用权、管理权均归乙方所有。

b、食堂设施:甲方自建于其示范园内的砖木结构餐饮用房(含室内餐饮设施、用品)共两层及值班室上下两层,约500平方米,其中一层厨房1间、客房2间,二层包厢(包厢含卫生间)5间、用餐大厅1间、产品展示厅1间、室外露台1间。

第二条承包期限。

自20年11月18日起至20年4月30日止,共计12年6个月,租赁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承包金。

1、本合同承包金标准按时段分别计付: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的承包金以20xx元包干。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计12年,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承包金为30000元(即30000元/年),20xx年4月30日以后每年的年承包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年(即12年的总承包金共计426000元整)。

2、本合同承包金每年支付二次(即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的第一个工作周支付),承包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3、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高承包金。

第四条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支付本合同保证金1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该保证金自20xx年5月1日起作为乙方承包金,在乙方应交纳的承包金中抵扣。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缴承包金,依法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

2、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负责协调周边村民、村组委及上级管理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合法的正常经营。

3、负责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保证水电供应正常(发电机及自留井无偿为乙方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营业期间门卫室由乙方共同使用。

4、负责协调当地关系,协助乙方在进该所的主马路(郴州至华塘公路)入口处建设牌楼一座;营业期间负责腾空所内停车场,保证该停车场仅为乙方经营使用;负责协助乙方向村民租赁土地等用以扩大经营,给乙方扩大经营提供方便。乙方需在其承包场地内开垦鱼塘、菜圃;搭建塔楼、包厢、围廊;硬化停车场等,甲方应积极支持并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营业期间,甲方的果蔬基地及养殖基地等向乙方及其顾客免费开放,为乙方实现自助式、体验式休闲提供方便,有偿提供菜地及相关技术支持。甲方所种植(养殖)的果蔬及畜牧产品按市场价优先供应给乙方,其价格按市场价考虑一定比例的优惠;乙方顾客需采购甲方所种植的果蔬及畜牧产品由乙方负责向甲方采购结算,乙方向顾客的销售、定价及收款由乙方负责。

6、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期该所范围内经营乙方同类产业,不得与第三人以租赁或与第三人合伙等方式提供乙方同类服务。

7、甲方在该所内所开展的种植、养殖、科研等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在承包期内甲方不行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8、以甲方名义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乙方为该经营实体的法人代表,负责该实体的经营管理与利益分配等。

9、负责对房屋及其设备设施按期进行检查、修缮,以保证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如需乙方维修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10、对承担因前期建设及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及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相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按期支付承包金和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负责的税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经营期内乙方有权扩大经营,并在期承包场地内进行改扩建。乙方改动或扩建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经营期内其顾客在甲方非承包范围内的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相关规定。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科研和生产。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进行其他违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能支付或拒绝支付承包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甲方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承包手续。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投入的资金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及经营设施等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承包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承包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

农场租赁合同篇九

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市路号的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乙方于每年月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范文房屋土地租赁合同范本(一)(2)由搜集自网络或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关于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合同范本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农场租赁合同篇十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就养殖场租赁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于 ,面积约10亩。

第二条:租期叁年,自20xx年8月6日至20xx年8月5日。

第三条:租金为第一年壹拾贰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按市场行情调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交清当年租金,以甲方收条盖章为据。

第四条:租赁期间养殖场发生的水、电、气、电视收看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间内房屋及资产设施、设备等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拆除,若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毁损,应当负责恢复原状。

第六条: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场地作为养殖生猪,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本合同转让若未经甲方同意无效。

第七条:乙方在租期内,母猪若出现死亡、遗失等由乙方按1:1的比例赔付甲方同等重量的母猪,两年后乙方在本场选留后备母猪进行更新换代,合同终止时能繁母猪数量不得少于现圈存能繁母猪数量;公猪若出现死亡、遗失等由乙方赔付杜洛克同等重量公猪一头。

第八条:租金用途:每年租金必须首先偿还贷款及利息,其次用于按入股额退还股金,不得自行分红、座支抵扣任何费用,否则本合同无效。

第九条: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条:鉴于养殖行业特殊,乙方必须全面遵守国家环保法和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若因乙方原因被相关部门处罚,乙方自行全额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房屋维修、设备维护等费用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合同期满,若乙方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十三条:若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若甲方出售该养殖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或协商所养当批育肥猪至出栏为止。

第十四条:租赁合同期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还属于甲方的资产、设施设备和经营管理权,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是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叁方各执一份。经过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农场租赁合同篇十一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_______区,总面积约________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租赁时间共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____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_______元/亩,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________年至______年租赁费为_________元/年、亩。______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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