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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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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汇总8篇)
2023-11-20 12:17:15    小编:ZTFB

没有总结的经验是浪费的经验,我们应该及时总结并加以应用到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要点,以便更好地进行总结。这里有一些写作的技巧和经验,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篇一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案件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情况逐渐增多,但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本文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谈谈笔者对司法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的几点看法。

案例一: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返还欠款1000元,并向法院出具了由被告王某签名的欠条一张,王某矢口否认。原告张某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遂申请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交纳鉴定费用2000元。鉴定的结论是,此欠条的笔迹确实是被告王某的。

案例二:原告李某诉被告赵某返还欠款1000元,并向法院出具了由被告赵某签名的欠条一张,赵某矢口否认。原告李某为了向法院证明自己的主张,遂申请鉴定部门进行笔迹鉴定,交纳鉴定费用2000元。鉴定的结论是,此欠条的笔迹不是被告赵某的。

案例三:被告高某烧荒时,不慎把原告吕某果园里的数十颗果树烧毁,双方就原告的实际损失数额发生了争议。原告吕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高某赔偿自己的损失10000元,而被告高某认为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自己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最多只有2000元,只同意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原告吕某遂申请鉴定,鉴定的结论是,实际损失1500元。

鉴定费用到底应该由原告方承担还是被告方承担。一般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原告方要想使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理所应当的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合乎法律规定。仅依此法条,似乎鉴定费用要由原告方承担。但案例一中,如果鉴定费用由原告张某承担的话,张某虽然胜诉追回了1000元的欠款,却付出了2000元的鉴定费用。显然,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判决此类型的案件,会妨碍原告充分行使自己的诉权,使得判决显失公正。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引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认为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的一种,所以由败诉方承担鉴定费用。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其中并不包括鉴定费用。另外,案例三中,原告吕某最终部分胜诉,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原告高某也要承担一部分鉴定费用,这样有明显的不合理因素。

笔者认为,鉴定费用的承担应当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具体如下:

一、鉴定费用由被告方引起的,由被告方承担。案例一中,此鉴定费用只能由被告王某承担。因鉴定行为之所以发生,是被告王某不承认欠款所引起,被告有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的责任。

二、鉴定费用由原告方引起的,由原告方承担。案例二中,原告错认为欠条是被告赵某所签,原告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不利后果。

三、鉴定费用由双方引起的,应当区分情况:情况一:案例三中,原告吕某要求被告高某赔偿的数额明显高于实际损失,鉴定费用应当由自己承担。因为这里有“碰瓷”的嫌疑,在被告同意赔偿自己2000元损失时,原告仍然要求鉴定,此鉴定行为是原告所引起的,所以应当由原告承担。情况二:假如案例三中,鉴定的结果是原告实际损失10000元或10000元以上,那么鉴定费用就要由被告承担。因为,被告所想赔偿的损失数额明显低于原告的实际损失数额,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当然要申请鉴定,所以,此种情况下的鉴定行为是因为被告的行为所引起的,被告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不利的后果。情况三:假如案例三中,鉴定的结果是原告实际损失是2000元到10000元之间,那么根据各自对实际损失的错误估计,就要按照比例来分担鉴定费用。

综上所述,在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的承担如果遵循过错推定原则,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实现判决的公正。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篇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__事务的。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八条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告人_______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被告人_______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涉嫌盗窃罪被_______市公安局_______分局刑事拘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被逮捕,现__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已向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理由部分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被告人_______的精神是反常的,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为了对被告人_______负责,为了防止人民法院办错案,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人_______的精神状况,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篇四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资格:

(二)取得国家高等医学院校精神卫生专业或者医疗专业专科学历,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或者综合医院精神病科连续从事精神病临床工作7年以上,在精神病专科医院或者综合医院精神科再连续参与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精神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四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资格申请人,经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审核,报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批准后,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资格证书》:

(一)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

(二)在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或者三级综合医院的精神科任职;。

(三)医德高尚,遵纪守法;。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发生医疗事故未满五年;。

(三)服刑期间;。

(四)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篇五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医院,可以向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开设“司法精神病专业”诊疗科目:

(一)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或者设有精神科的三级综合医院;。

(二)设有司法精神病鉴定室、办公室、检查室、病案室等;。

(四)至少有一名具有精神科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

(五)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具有“司法精神病专业”诊疗科目;。

(三)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指定医院资格的医院,经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许可证》,成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指定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

第十一条未取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许可证》的任何单位不得开展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篇六

(四)遵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五)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

(六)解答鉴定委托机关或者鉴定申请人提出的与鉴定结论有关的问题;。

(八)根据办案机关的要求或申请人的要求出庭作证;。

(九)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任何个人未取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人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

第五章鉴定程序。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和其他办案机关(以下称办案机关)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涉及需要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向盛自治区、直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或者申请。办案机关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可以直接向其他盛自治区、直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或者申请。

第二十条办案机关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或者有多个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可以向原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或者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其他盛自治区、直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或者申请重新鉴定。

第二十一条委托或者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应当提交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者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被鉴定人及其家庭资料;。

(二)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三)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四)知情人对被鉴定人精神状态的证言;。

(五)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案机关委托鉴定的,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鉴定人案件卷宗材料。已经鉴定过的案件的鉴定委托或者申请,还应当提交原鉴定结论。

第二十二条委托或者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具体标准由盛自治区、直辖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商同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精神疾病司法答定委员会在受理鉴定委托或者鉴定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机关或者申请人出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受理通知书》。

(一)委托机关或者申请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或者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不能按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

(三)未交纳鉴定费;。

(四)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签定委托或者鉴定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前的准备工作:

(一)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与鉴定委托人或者申请人约定鉴定日期;

(三)随机确定提供鉴定场所的指定医院;。

(四)随机确定鉴定人和鉴定主持人;。

(五)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鉴定组应由单数鉴定人组成,成员不得少于3人,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在约定的鉴定日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鉴定人参加鉴定。

第二十六条办案机关或申请人要求复核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鉴定组应由单数鉴定人组成,成员不得少于5人。

第二十七条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组应当从约定的鉴定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

第二十八条委托或者申请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单位或个人。被鉴定人、知情人,应当在约定的鉴定日期到约定地点参加鉴定,违反约定的,鉴定期间中止。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组在进行鉴定工作时,如认为鉴定委托人或鉴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足,可以向鉴定委托人或者鉴定申请人提出补充材料的要求。提出补充材料要求的,自提出补充材料的通知送达鉴定委托人或者鉴定申请人之日起,至补充材料提交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组之日止,鉴定期间中止。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需要其他学科会诊和检查的,自提出会诊和检查之日起至会诊诊断书和检查报告单签收之日止,鉴定期间中止。

被鉴定人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接受鉴定,致使鉴定无法进行的,鉴定期间中止。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篇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

大家好!

在这春意萌动,生机勃发的季节,我们在这里欢聚一堂,隆重举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揭牌仪式,这是我院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市司法鉴定领域中的一件大事,xx医院全体职工为此而欢欣鼓舞。在此,我谨代表院党委和全院职工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指导我院工作的xx市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鉴定所在成立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支持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前来参加揭牌仪式的各级领导和佳宾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是依托xx医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决定》精神,经xx省司法厅批准成立,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医类司法精神疾病鉴定机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法律服务,维护法律尊严,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严格遵守《司法鉴定管理办法》,执行省、市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各项规定,恪守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鉴定结论真实、可靠、合法。

本所的主要业务是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包括对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及其刑事责任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相关能力进行鉴定和评估。本所注册资金50万元,共有注册执业医师11人,其中主任医师2人,副主任医师4人,主治医师5人,均有丰富的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的`临床经验,并受过良好法医专业培训。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的成立,填补了我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空白。它的成功运作,必将推动本地区司法鉴定事业的全面发展,我们衷心希望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在各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中能够以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设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公正、科学、优质的鉴定服务,回报社会。

最后,我祝愿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宏业新开,越办越好!祝愿各位领导、各位佳宾身体健康、万事顺意!谢谢!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费用篇八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_____岁,农民,现住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___村。系被告人范________________之父。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并作出被告人范________________是否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结论。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人范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因故意杀人犯罪被拘留,随后被逮捕,现已被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一向遵纪守法的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突然犯了故意杀人罪,使熟悉他的人都为之震惊。他之所以作出这种事,是他有精神疾病的反应。范________________家庭有精神病史。他舅舅是个疯子,生活不能自理,靠沿街乞讨生活。他的姑姑是个精神病患者,居住在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号,经有关部门鉴定,被确认为精神分-裂症者,并发给了证明(其复印件附后)。而被告人____________,在生活中,也有精神反常现象。如常常在梦中惊叫而醒,两眼发直,长时间说话,会出现语无伦次的现象,更有甚者,他常常见周围无人时,就大声自言自语,所说内容,自己也不知道。

我们认为,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的精神是反常的,有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必要。为了对被告人范_______________负责,为了防止人民法院办错案,根据20__年11月16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特向你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告人范_______________的精神状况,委托有关部门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附:

2、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精神状况反常的证实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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