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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兼并融资合同(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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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兼并融资合同(实用8篇)
2023-11-20 07:00:08    小编:ZTFB

合同的保密性和权威性是确保合作双方都能信守承诺的重要保证。编写合同时,需要注意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遵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可以在撰写合同时进行借鉴。

企业兼并融资合同篇一

甲方(委托人)。

乙方(被委托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就下列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如下:

1、乙方向甲方提供融资信息咨询;并负责寻找能解决甲方资金需求的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联系安排甲方与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或出资人方直接见面洽谈。

2、乙方促成甲方与经办的银行或相关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经办的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以甲方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另外确定,同一银行系统或信贷机构视为同一经办方)。

1、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经办的银行或资方或出资人的要求为准,必须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需要满足的条件以经办的银行或资方的具体要求为准。

乙方自年月日至为甲方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以甲方提供符合银行或资方要求的文件材料开始)。

1、在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和经办的银行或资方签署借款合同的;

乙方最终的融资额度以资方实际投放款金额为准;

2、佣金比例: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的融资居间服务,甲方认可含乙方居间服务费为乙方实际贷款额的x%,借款期限为20xx年xx月xx日。

3、支付方式:

经办的.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资金到甲方账户当日内,甲方应按与经办的银行、信贷机构或出资人借款实际总金额,将服务管理费的全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0.3%每天)。

1、甲乙双方往来过程中所接触的信息资料,双方都有保密的义务,若有泄密的,应该赔付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操作双方人员不得留电话号码和通信地址,不得主动打听乙方所介绍人员及企业信息,不得将此合同过程以任何形式展示或泄露给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拍照、传真、扫描、展示、复印等),不得将乙方执行此合同的过程、细节及内容等泄露给第三方。

1、若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失真属于违约行为,因此造成经办以后或信贷机构贷款程序终止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xx万元违约金。

3、若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xxx元违约金并足额向乙方服务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兼并融资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通过自身服务向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融资,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5%作为中介服务费。(融资总额是指甲方与投资方达成的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等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1.委托项目名称:

2.项目的融资渠道:引进外来资金。

第二条乙方主要责任是。

为甲方寻找、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方;真实反映投资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力争促成甲方与投资方成交;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和资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和投资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按乙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资料备三份。

第四条本顾问协议的合约期为90天,到期后根据双方意见可续约签约期内,该项目融资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后,与投资方接洽谈判时,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和投资方的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甲方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应向乙方加付2‰的违约金。

第六条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的咨询服务,根据具体服务项目,费用另议。

第七条乙方不得隐瞒投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投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兼并融资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定的买卖合同及甲方与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____电脑服务中心签定的系统工程安装工程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融资合同如下:

1. 付款方式采用买方信贷方式,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______学校作为承贷主体向银行借款,用于甲方的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借款总额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整 )。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由乙方负责为承贷主体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2.甲方应向承贷主体分期还清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每期还款比例、时间依据承贷主体与农行保定市支行签定的借款合同为准。

3.甲方应承担借款(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利息、可能产生的罚息等责任。由于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4. 甲方在未向承贷主体还清 “校校通”建设用款前,甲乙双方应按还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设备所有权,逾期不能还款,甲方应付剩余设备金额 _____%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发生丢失、损毁等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应付金额。在甲方全部还清“校校通”建设用款后,设备所有权即全部转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签字,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确认,并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确认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经济合同法》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企业兼并融资合同篇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 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 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 佣金与费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 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目标投资人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订,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付佣金。

企业兼并融资合同篇五

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定的买卖合同及甲方与______电脑有限责任公司____电脑服务中心签定的系统工程安装工程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融资合同如下:

1。付款方式采用买方信贷方式,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______学校作为承贷主体向银行借款,用于甲方的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借款总额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整 )。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由乙方负责为承贷主体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2。甲方应向承贷主体分期还清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每期还款比例、时间依据承贷主体与农行保定市支行签定的借款合同为准。

3。甲方应承担借款(办公自动化或“校校通”建设用款)利息、可能产生的罚息等责任。由于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4。甲方在未向承贷主体还清 “校校通”建设用款前,甲乙双方应按还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设备所有权,逾期不能还款,甲方应付剩余设备金额_____%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发生丢失、损毁等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应付金额。在甲方全部还清“校校通”建设用款后,设备所有权即全部转归甲方所有。

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签字,保定市教育信息中心确认,并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确认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兼并融资合同篇六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商铺和商品房等等房产作为抵押融资的项目提供全程融资居间服务,开展全程融资。融资目标为人民币,融资成本控制在月息,期限壹拾贰个月。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认真地为甲方推荐资金方,并及时沟通情况,全程负责融资工作。

2、乙方协助甲方和资金方做好融资方面的工作,协助考察、签约以及资金到位。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融资居间服务作为报酬。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合同约定的相应高质量居间服务。

2、甲方应给乙方出具项目融资授权委托书,按照资金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并密切配合项目考察、谈判、签约等等融资工作的需求。

3、甲方与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资金到账即认定为融资成功,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融资居间费。

第四条:融资居间费。

1、融资居间费的计算标准:

以甲方实际融资额的即为本次融资的居间费用,对此,甲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比例支付融资居间费用。

2、融资居间费的支付办法:

甲方与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后,资金到账当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融资居间费用。甲方未按时支付融资居间费的,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罚金。

第五条:诚信保密条款。

1、委托期内甲方未与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资金未到账的,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居间费用。

2、委托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项目融资的任何信息等相关事宜,否则既是违约,按违约处罚。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自应支付之日(资金到账日)起十五日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融资居间费,乙方在主张权利时可要求甲方按应付全部融资居间费的三倍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愿意放弃所有对违约金有异议的相关抗辩权。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西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简称第三人)融资万元人民币事宜提供居间服务,包括为委托方提供机会与第三人进行接洽、谈判。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第三人,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融资方面的沟通工作。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即应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2、虽没有签订借款合同,但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借款的;

3、居间人履行了居间义务,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了其他协议的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按照委托方实际从第三人取得的借款总金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费用(该居间费用为税后费用),对此,委托方予以确认,并愿意按照该比例支付居间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一旦符合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委托方应立即足额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第三人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第三人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费。

2、如果委托方以其朋友个人或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协议,居间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第三人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第三人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第三人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委托方的违约责任:委托方未支付居间服务费,居间方可要求委托方按应付全部居间服务费的3倍支付违约金,且委托方愿意放弃所有违约金过高的相关抗辩权。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一旦下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仲裁失败方还应承担成功方因此产生的律师费和差旅费,律师费和差旅费按重庆市司法局有关规定的上限计取。

第九条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居间方: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兼并融资合同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万元(以投资款项实际到达甲方账户为准)。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方,协助甲方与投资方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尽力促成甲方与投资方签定投资合同。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为委托期限。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则本协议自动解除。若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投资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投资方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投资方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尽力促成甲方与投资方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投资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投资方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委托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投资方签订正式投资合同但投资方资金未到达甲方账户,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费用与佣金。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投资方的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实际数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当日即须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账户。

第九条、解除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00元。

2、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方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5%的违约金。

3、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1%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居间方):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企业兼并融资合同篇八

交易号:-5bbg916执行代码:yhbg3c1218签约地址:中国深圳。

甲方(投资方):香港鑫海投资发展公司乙方(项目方):四川黄成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为发展教育、环保、医疗、交通能源、水库港口高新技术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甲方诚意为。

乙方项目安排融资款项,乙方诚意为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具保函即b/g担保票据,作为项目融资抵押品。甲、乙双方同意在中国成都市内共同注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由甲方引进项目建设资金作为项目投资资金。为此,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保证有能力安排世界首50名银行以美元为币种的款项,并保证此资金来源是良好的、清洁的、合法的、与犯罪无关的资金。

二、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的全权代表(详见附件三)安排款项。融资得到的资金保证用于开发中华黄氏高能电动车制造项目使用(详见项目清单)的建设,不准用于军火及犯罪行为有关的交易。三、担保品条件:

1、担保品名称:由中国交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开出上银行系统网的b/g保函(bankguarantee)。

2、资金总额:壹拾亿美元。

3、期限:一年零一天(366天),该b/g到期自动失效。4、保函面额:每张面额贰仟万美元。

5、保函受益人:甲方是该保函的受益人,到期由甲方平仓还本(见附件二)。6、过款率:银行保函(b/g)面额的百分之百(100%)。7、年息:零(不付息)。

8、操作费:百分之二(2%)按每批过款额之后由项目企业方返回甲方。9、开证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成都分行(需中国五大银行省一级分行以上)。10、操作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11、保函性质:可转让,可分割,不可撤销的,到期无条件保兑的,经开证行总行确认的,可通过swift查询和传送的。

12、交易方式(见附件四):银行对银行分批多证运作(banktobank通过swift进行)。四、操作程序:

1、甲、乙双方在中国深圳签订本合同书。甲方提供操作银行坐标,乙方提供开证银行坐标及授信额度函(见附件一)操作程序(见附件五)所列文件。

2、本合同签定后的16个银行工作日内,乙方通过开证银行开出上述内容的银行保函(b/g)的《有能力开证通知函》(见附件二)或正本b/g的副本,以swift方式传迅约甲方操作银行查询并同时将副本复印件fax给甲方备查。

3、甲方操作银行收到《有能力开证通知函》或b/g正本的副本,甲方经银行对通过swift查询无误后(见附件六),向开证银行swift方式发出《银行付款承诺函》。

4、乙方开证银行收到《银行付款承诺函》经查询无误后即分批开出保函,每批保函数额不少于伍亿美元为一证。同时将分批保函(b/g)正本的第一复印件以swift至甲方接证银行和fax给甲方备查。

5、甲方操作银行收到分批b/g正本的副本经查询无误后依照协议过款率分一批过款,a、第七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15%;b、第二十一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30%;c、第六十个银行工作日支付b/g面额的55%。甲方分批应付的金额以swift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每批保函总面额的资金到位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开证银行将分批保函正本用银行专迅通道送达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甲方指定帐户,直到延续到合同所签订的融资总额度为止。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自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在15天内不上报开证银行总行属违约,双方应绝对负责,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谁违约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守约方有权利追究违约方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违约方至少赔偿守约方按b/g面额的2%,给守约方1%及其它有关各方面的中介1%,此违约的赔偿金额2%,不需通过国际律师的协助,任何时候均有效。

2、甲、乙双方包括相关直接或间接人员均应绝对保密,不能泄密对方有关资料,必须严格遵守icc500/600的有关不欺诈、不泄露、及跨越对方关系的规定。3、本合同受中国香港和伦敦法律的约束。4、本合约自生效之日起,30天之内有效。

六、如有关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合同书、协议书、备忘录均视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七、本合同以中文为准,正本共七份,甲方3份;乙方4份;见证方持副本壹份均具有法律同等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投资方):香港鑫海投资发展公司乙方(项目方):四川黄成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chiching乙方法定代表人:managingdirertor。

二00年月日二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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