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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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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精选10篇)
2023-11-13 02:07:09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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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一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午时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景,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供给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供给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研究无请假的教师。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二

2、病假一个工作日扣2元(需出示病历或病情证明);请事假一个工作日扣10元(每月最多只允许3天);迟到:5分钟以内扣1元,5-30分钟扣5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论处;无故旷工者一次全扣,另加罚20元/次,连续及累计达3天以上者责令停课学习。

3、事假需事先调好课,学校不安排代课,病假需本人(危、重可亲属代替)亲自向校长或教导处或值周领导请假,学校安排代课,否则学校不予安排代课,若所任教班级无人上课便以旷课或矿工论处。

4、办公时间外出办私事每月累计时间折算为事假(30分钟以内/次不计);、上课时间无故频繁进出教室每次折算为迟到1次。

6、函授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得全勤奖,跨月只计一个月。

7、以上各项扣除累计可得负数。

1、教学奖20元/人每月,按个人工作量计算并入考勤中结算,每周五随机抽查2位教师常规,逢月底全查。

2、按时完成学科工作计划,不按时完成扣10元。

3、每月按时完成教案,不按时完成扣2元,以旧代新扣4元。

4、每月开展学生活动课2次并在手册上有记载,缺一次扣1元。

5、及时记载完成工作手册计(教学计划、教研教改,其中听课2节,全期不少于10节,集体备课1~2次,全期共6次),缺1次扣1元。

6、每月组织学生评定教师执行教学常规工作(是否按课表上课、作业批改是否及时、有无变相体罚和滥发作业等)情况以及其他情况(教师穿背心、拖鞋进教室,在教室吸烟接打手机等行为)并由学生评定出好、中、差三个等级,评差者扣除该项奖金,评比情况全校通报。

7、以上各项扣除累计可得负数。

1、私自调、换课发现1次扣2元,若导致责任事故由调、换课人负全责,课程一切以学校课程总表为准。

2、在课堂教学中,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5元。

3、变相体罚学生或滥发作业扣10元/每次。(以家长找到学校为准)。

4、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每次扣5元。

5、每月家访达到全班学生数的10%。

3、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任课安排、临时代课等)且无理取闹的,。

4、期末考试平行班单独设奖金100、80、70元三个等级,平行班科平均分相差悬殊大于10分者不得该项奖金,一、二年级以综合分评比;镇抽、调考成绩低于往届成绩每一个名次减20元,倒数三名不得该项奖金,另按一、二、三名扣除30、20、10元(有既往史不扣,但未持平者扣);镇抽考成绩高于往届成绩每高一个名次递增10元,前三名另加30、20、10元。

5、镇抽、调考成绩需要有成绩通报。

一、查堂领导要认真负责,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填写查堂登记并填写在公开栏里。

二、查堂分必要查堂与空堂查堂:每日第3、4、6节课为必要查堂,其余为空堂时间查堂(每日保证两次)。

三、必要查堂主要查上课教师是否迟到、早退与放鸭子,特别体育课教师不能脱岗;空堂查堂主要查是否按表上课、是否私自调换课、是否频繁进出教室等。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三

1、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应向组室负责人请假。

2、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室内安静,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

3、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各种用具应陈放整齐有序。

4、按时认真地做好本组室及走廊的卫生值日工作。

5、准时参加校、组室临时性会议,升旗仪式等,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6、教师子女原则上不擅进办公室,以免影响教师办公。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1、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子女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不准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相关电脑教师联系。

3、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组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5、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1、负责学校除教育教学、总务工作之外的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各处室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

2、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处理来。

3、负责上传下达,承担上下级和学校各部门的.信息联络工作,并把行政信息及时传达到各个处室。

4、制定整理学校有关管理制度,草拟学校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5、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并作好会议记录。

6、掌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相关情况及数字,准确填写各种表格。

7、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四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五

1.每月以15节为标准,初中、小学每节按18元计算,高中按20元计算。

2.按月发工资,满一月推后10日发工资,并扣除初中、小学老师30元,高中老师50元作为保证金。

1重担奖:每月以15节为标准,15—20节,多一节加10元;21节以上,多一节加8元。

3.进步奖:班级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者,每门奖励20元。

1.迟到早退5分钟者,不签到者,给予口头批评,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8元,连续出现3次者,按旷课一节课算。

2.迟到早退20分钟者,给予严重警告,发现一次扣10元,月内累计出现2次者,罚18元,连续出现2次者,按旷课2节计算,属于严重教学事故。

3.旷课一节,工资加薪扣除,扣完为止。旷课连续2天者,工资扣除50%,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辞退,工资扣50%。

4.每位老师须有自己的教案,给学生安排作业和课堂笔记,随时抽查,发现一次不合格者,扣除工资的20%。

5.例会无故缺勤者,一次扣除8元,两次扣15元,予以严重警告处分,迟到者一次扣5元,两次扣12元。

6.发现一次,扣除工资5元。

7.辅导课按节计算,给予补贴,每节10元。

8.拒补服从调派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9.无故补参加培训者,没有工作总结者,按旷课算。

10.一学期未满者,按零工资算。

11.辞职须在2周前打报告,私自离职按零工资算。

12.原则上鼓励学生上辅导班,严禁老师在外单独辅导,若有例外由学校派遣专门老师进行辅导。

1、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教师需求数量,公布招聘信息及其条件。

2、个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申请书、简历各一份。

3、资格审核:需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及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主要审核身体状况、以往学习成绩和在校具体表现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填写《晨光家教辅导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4、面试。

(1)自我介绍:包括个人信条等。

(2)讲课30分钟:内容为预带科目教材内容,面试方式为班级授课制。

(3)面试时有3-5名评委,根据应聘者言谈举止及具体表现,给出综合成绩并提出意见。

6、办理入编手续。

注应聘条件:

1、性格开朗,责任心强。

2、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3、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板书整洁大方。

4、在其所在班级综合考评前十名。

5、学生会和班委会成员优先。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六

第一条外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族感情,互敬互谅,友好合作,和平共处。

第二条外籍教师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籍人员、外国专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居留工作及出入境等手续。

第三条外籍教师要自觉遵守外事纪律,不得利用工作或外国专家身份之便搜集、盗窃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利益的资料和文件。

第四条受聘在我院的外籍教师首先应对华友好、愿与我院合作。受聘的外籍教师,应有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教学、专业管理工作经验。聘请对象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第五条来我院任教的外籍教师必须遵守相关聘用的工作管理制度,服从学院日常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工、旷课。

第六条我院应尊重外籍教师的个人宗教信仰,但不允许外籍教师在学院任教期间进行传教、宣传宗教和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合的工作。

第七条未经允许,专职外籍教师不得兼任、接收其他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任何工作及从事以盈利为目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学院的专、兼职外籍教师(含专家)。

第二章工作管理。

第九条我院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主要应由所聘系、部负责,学院外事处和院内其它职能部门给予协助。所聘系、部为外籍教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单位。各系、部设立外事秘书,与学院外事处共同管理外教工作。

第十条外籍教师一旦接受聘请并签署合同后即与所聘系、部产生聘用关系,双方相互承担应尽的责任。所聘请外籍教师必须具有合法的工作许可证。专职外籍教师由学院外事处统一为其办理专家证,兼职外籍教师也必须具备我国外专局统一颁发的专家证,方可工作。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应该努力培养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提升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水平,营造学院的中外文化交流氛围。

第十二条外籍教师的教学时数,一般安排每周14-16节课左右,最多不超过20节课。未经同意,外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课时量。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事先征得所在系、部同意,报学院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外籍教师如有超工作量,由学院人事处按学院规定或合同规定核发超课时费。

第十三条外籍教师教学用的教材和教学资料由所在系、部提供。外籍教师应根据选定的教材上课。外籍教师所推荐教材和教学资料,凡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且有利于教学的,经系、部批准,应尽量采用。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应按时授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调课、缺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调课或停课,须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报批。如因病不能上课,应由相关系、部委托教学秘书填写调课申请单,办理调课手续,并且在病愈后及时安排补课。

第十五条外籍教师应该按照系、部的教学要求,参加与教学相关的会议。各系、部应及时向外籍教师介绍系、部的教学情况,认真听取并且采纳他们合理的意见。

第十六条各系、部对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式方法。鼓励外籍教师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教学改革。

第十七条外籍教师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由学生参加的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对教学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可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对工作表现不良者,应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促其改进;对表现恶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可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学院或系、部如有大型活动,可以邀请外籍教师参加,并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外籍教师。

第十九条学院内任何部门或教师如因工作或教学需要与外籍教师见面,应事先与外籍教师约定。

第二十条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但不准进行宗教宣传活动。在教学中一般性的涉及宗教背景和有关知识的介绍,不应简单地视为宣传宗教。在教学中,如遇有政治观点上的分歧,应区别不同情况和性质,妥善处理。应正面阐明我方观点,予以解释,但注意不要强加于人。对故意攻击、挑衅性的政治问题,应当批驳,并及时向学院外事处和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一条我院师生与外籍教师要友好相处,互相尊重,取长补短,加强合作,共同搞好教学工作。学生要勤奋学习,尊重外籍教师,积极配合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完成他们布置的作业。对外籍教师的意见,应通过主管部门转达,商讨解决办法。参加学习的教师和学生要遵守外事纪律,内外有别,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第二十二条学院和外籍教师都应认真履行合同,受聘外籍教师合同期满,方可离任。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应首先完成教学任务,由本人提出申请,征得所聘系、部和外事处的同意,方可成行。各相关系、部每学期向学院外事处报备一次外籍教师聘用情况,学期中间外籍教师若有变动,要及时向学院外事处报备。

第三章住宿管理。

第二十三条外籍教师住在学院公寓内。学院负责提供其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配备。

第二十四条外籍教师必须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房间内设施有问题时,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解决。

第二十五条保持公寓楼内安静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得酗酒闹事、斗殴打架,不得大声喧哗或高声播放音响,以免妨碍其他人的休息。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公寓楼内组织任何大型聚会,公寓内如需进行小范围娱乐活动时应该控制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二十七条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和线路。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外籍教师个人的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存入银行或妥善保存,以免失窃。

第二十八条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严禁乱动配电箱、消防器材等,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酿成火灾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外籍教师外出或在外留宿时,需提前2个工作日向学院外事处说明去向、事由和拟定返回时间。返回后需在12小时内向学院外事处登记外出住宿地点并出示车票凭证。如过超过拟定时间返校,需提前电话通知。如发现外出未报住宿登记,公安机关将会进行行政处罚。罚款由外教自付。

第三十条外籍教师如需出境,需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学院外事处,并说明预离境时间、事由。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在学院外事处。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七

学校教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压倒-切,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教育为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1、加强校园出入管理。门卫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制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内,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学生因故中途离校的要有班主任的离校出门条。要按时开关校门。

2、值班教师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管理和巡查,防止偷盗、破坏、打架、师生伤害等事件的发生。督促学生遵守《安全行为规范》,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安全行为规范》的行为。

3、汛期或意外灾情等期间值班教师要全日值班。

4、班主任老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应急、自救和自我保护常识的辅导。下午放学后班主任应在本班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

5、每天值日教师应按时到位在规定的搂层值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课外锻炼时间,组织者和班主任老师不得离开活动场地。检查学生是否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事等。

7、各班要成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班级安全措施的落实。班主任要督促本班安全员检查教室按时上锁,落实防盗措施。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8、组织劳动和实践活动的活动主持人和班主任,在开展活动前向学生讲清劳动要领和安全事项等,在工作笔记本中作好书面记录,在此项活动期间主持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巡视和检查,及纠正不良或不正确的行为。

9、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错失而造成的安全问题由过失教师负责。

10、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场所及活动器材等不得使用。谁同意使用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11、教师在开展教学等活动期间应打开门、窗。

12、须组织户内和户外教育教学等活动的,班主任、教师等相关活动的直接组织人必讲清要领、注意事项及发生意外时的应急办法并配备相应的预防措施等,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并做好书面记录)方可开始行动。

13、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教师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中毒、防特、防水、防雷、防震、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14、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上下班交通安全要切记。

灵口镇庙湾小学。

20xx年2月25日。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八

xxxx学校校本培训制度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发展,我校的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也随之开始。培训抓转变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在搞好常规教学工作的基础上,抓好对课改的管理和教师校本培训工作,以研促教,以研促训,使课改实验能稳步向前推进。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本培训领导小组”,以分管校长为常务组长,负责学校校本培训组织、管理、服务、教学、教研、科研资料积累等项工作。

2、学校教务处要把推进课改作为中心工作,为课改服好务,负责教师学科培训、教研、科研组织管理工作;要搞好课题研究,及时搜集、总结、报道、推广学校、教师在课改中的经验,积累、整理课改相关资料。

3、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课改,让社会、家长、学生了解课改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努力争取社会、家长、学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4、建立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对工作中涌现的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课改过程中的优秀成果进行及时推广。

(一)努力转变观念树立“五个意识”意识决定行为,观念指导课改。增强使命感,强化课改责任意识,逐步树立“五个意识”,努力完成课改实验任务。

1、要树立课程意识,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课程不仅是文本课程,更是体验课程;再只是知识的载体,而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求新知识的过程。教师要创造性地变被动地使用教材为主动地挖掘教材,成为课程的开发设计者。

2、要树立开放意识,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走进社会,走进生活,拉近与社会、生活的距离,让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空间,教学策略等呈现开放性,注重科学和生活的有机整合。

3、要树立综合意识,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渗透到教育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让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成为学生发展的双翼,在广泛的学科渗透、熏陶、体验和积累中增长知识。

4、要树立评价意识,让每个学生能体验到成功和快乐。评价既要关注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发现和发展了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的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要使评价从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主对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转变为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

5、要树立情感意识,尊重学生富有个性的情感体验和思维方式;尊重学主的人格,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重视情感、意志、动机、信念等人格因素的价值与学生情感互动,心灵沟通,共同发展。

(二)认真开展活动,落实各项措施。

1、按规定开齐课程。按规定使好课程教材,教者要深入理解教材,把握编者意图,体会教材特点,灵活运用教材。在课改教学新理念指导下,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生基础性的学习能力。

2、上好体育实践课,搞好校本课程开发,增强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满足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培养学生创造性的学习能力。学校以教师为主体,争取家长、社区人士的参与,结合本校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运用校本课程。要在积累延伸或开发性资料的基础上编写,收集学生开发性阅读材料。

以《课程标准》解读为主要内容,结合教材,以教师实施新课程,操作新课程为目标,主要解决在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为主的学科性培训。要本着“边实践、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精神,落实好平时的分散培训,在过程中为广大教师提供示范、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搜集材料,供教师们学习和讨论,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4、大力开展以学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建立以校为本,自下而上的教学研究制度。

要开发课程资源,以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教师要形成互动教研,教学反思,课后案例分析的习惯。

(2)教师要认真开展好“八个一”活动:每课写一次教学反思;

每周一次集中教研,探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每学期向学校提供一个典型教学案例分析;

每学期上一节研讨课;

每学期写六篇学习《课标》或专业理论学习的心得体会;

每期至少写一篇课改研究论文;

每人建一个班级学生成长记录袋;

每学期订好学科实验计划,计划内容的制定,可从学情分析、教材的理解、教学目标、教学策略、教学进度五个方面入手,计划要简明实用。

(3)形成课改例会制度,搞好集体备课工作。集体备课时间要保证,每周活动一次,每次不少于一节课,要人人参与,讲究实效。集体备课主要解决老师们在钻研教材中的困惑和疑问,交流处理教材的方法,探讨如何创造性使用教材,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中出现的点滴问题。

(4)大力开展“一课多教”“一课三研讨”的教研活动,研讨时要谈理念、谈观点、找问题、讲困惑、提建议。

5、改革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师观念转变的载体,是新课程实验的关键环节。教学中,教师既要让学生获取知识与技能,又要帮助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倡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性的学习。

6、走“科研兴校”之路,教师要强化搞课改就是搞科研的意识,紧紧围绕课改深入研究实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通过科研提升教师的认识水平与研究能力,使教师在实践与理论的对接中逐渐实现教学行为的转变。学校要通过调研,将课改的关键点,困难点纳入教育科研内容。在课改实验过程中解决教师面临的具体问题。教师要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总结,写出经验论文,积极投稿。

对教师的评价重在看发展、看变化,不把教学成绩作为唯一的标准。教师要积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记录下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各种变化、发展和进步。

(一)强化理论学习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针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动态和学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基础教育改革的文章,使全体教师明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了解当前教育科研与教改新动向,更新观念,逐步使其养成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习惯,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1、教师职业道德和执教规范:如《教师法》学习与辅导、《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宣讲、优秀教师事迹演讲、“廉洁从教”、“文明执教”案例分析与讨论。

2、教师职业技能和教科研方法:如教师基本功训练与比赛,教师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评,教研方法讲座,课题研究方法案例分析等。

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如课改专家讲座;

各科《课程标准》学习;

校内课改经验交流会;

教学行为反思辩析会等。

4、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与学习。

跨学科的综合性教学研究活动、校级“优质施教”说课、评课活动;

由学校组织的教材教法研讨会、教材比较分析会;

优秀教案评比。

6、青年教师培养:如师徒结对活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座谈会、青年教师论坛等。

(二)强化能力训练能力训练重点放在培养与提高教师适应新课程的能力、教学能力,教科研能力、教师基本功和活动课组织能力上。

(三)突出岗位竞争根据各级继续教育培训进程,有机地开展课堂教学评比、教案评比、硬笔书法竞赛,教师课件制作展示。

四、培训措施。

1、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迟到或旷会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外出学习调研的教师应按时参加会议,并记录详细过程,回校后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3、外出参训的教师向本学科或本年级组人员传达会议内容,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4、参训人员每次培训后应及时写出心得体会,交教科室存档。

5、教研室每年对参训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记入年终量化考评。

根据教师的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情况,学期末进行全面考核,由校长、主管校长、主任和教研组组长一起统计考核结果,记入档案,优秀者给予奖励。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九

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书面请假由校长签字审批后交教务处统一调课。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校长签字审批。

三天以上一月以内者须到教育室批准。超过一月者由教育局批准。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考勤计有公假、事假、病假、就诊、调休、迟到、早退、旷缺等情况。

1、凡开会、继续教育外出学习、进修、读书、社会工作、计划生育为公假,子女家长会或亲子活动每学期最多享受一次二小时。公假一般以请柬和通知等证明单为准,由教导主任签单离校。没有书面通知的,由教导主任视情况而定,公假离校时需交出公假单。公假一般不影响工作,由本人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如有影响,一天以内或一天以上由校长决定。

2、事假需事先或及时向校长请假,一般应不影响工作。事假以天计(不足1天计作半小时),一天及以上的。事假由校长签名审批。

3、病假需及时或在病愈上班的当天,主动向考勤人员提供病假单,病假单无法及时提供的,需立即通知校长和教务主任,以便工作安排。从教职工的健康考虑,学校鼓励教职工量力而行,不提倡带病工作(无论是否持有病假单)。如教职工患比较严重的心血管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和传染病,则应及时看病或遵医嘱休息。教职工病假期间如来校上班,病假随即终止,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

4、每次活动及教育教学工作迟到一次(5分钟之内)扣除0.5分。超过5分钟的视为事假,10分钟以上视为缺旷。

5、各种假在月终公布时尚未办理请假手续的';需经批准的假而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的;各种假(包括公假、病假、就诊)凡名不副实的,以旷缺论。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1、旷课一节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2、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扣0.5分,超过10分钟按旷课记;请事假一天扣0.5分,3天以上每天扣1分,旷会一次扣0.5分。业务学习一次及各种教学活动不到扣0.5分。请病假和公假不扣分,特殊事假为一周时间,超出一周按事假计算。学校安排教师代课根据绩效考核代课标准10元每节计算。

1、全年病事假(公假除外)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级;

2、全年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不确定考核等级,不得参与当年的职称晋升。

运用培训考勤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考勤旷工在一天以内者,扣量化积分2分,考勤旷工超过两天,但不超过三天者扣量化积分5分。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篇十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xx县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x教发【20xx】38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汪清一中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旷职

(一)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道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最多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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