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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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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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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自己经验的提炼,让我们从中获取更多的智慧和教训。在写总结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总结的目标和重点。总结一下,情感表达是一门需要学习和锻炼的技能。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一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本站[]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课件下载[],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二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全力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政府和上级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属活水中学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由学校安全办公室、有关职能部门查实后报请学校处理。

第四条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校长负责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安全办公室依律对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条学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卫防范措施;

(四)完成政府、上级部门规定和布置的其它安全保卫任务。

第六条 学校安全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并明确学校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一)门卫、值班、巡逻制度;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三)涉密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保密管理制度;

(四)印鉴、财务资料和票据、现金、贵重物品、重要设备和物资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五)要害部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七)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八)突发公共事件的消息传递制度;

(九)主办、承办大型集体活动申报制度。

第七条 学校的要害部门或部位必须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装置,并根据需要组织人员值班护卫。

第八条 应定期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接到公安保卫部门安全、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限期内积极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第二章处罚

第九条 对违反学校安全保卫管理的行为,视性质、情节、后果和态度,分别给予下列处理或处罚:

(一)通报批评;

(二)赔偿损失;

凡在校外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学校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拒不服从学校处理或处罚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部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的;

(二)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整改或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处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扰乱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及生活秩序者;

(二)扰乱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所等正常秩序不听劝阻者;

(四)在宿舍、教室等公共场所攻击他人者;

(六)酗酒闹-事,不服从管理者;

(七)携带弹弓、汽枪或其它器械在校园内打鸟者;

(八)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者。

第十二条 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或私自存放爆炸、易燃、剧毒物品者;

(二)伪造各类票据、磁卡、证件等弄虚作假者;

(三)结伙滋事、制造混乱或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四)妨碍公安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执行公务,尚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民权利、损坏公私财物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罚款、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造成轻微后果者;

(二)偷窃、骗取、抢夺公私财物者;

(三)调戏、侮辱妇女或进行其它流氓活动者;

(四)利用语言或传单、信件、大小字报对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进行攻击者;

(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者;

(六)非法限制他人自由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者;

(七)故意破坏公私财物者;

(八)恐吓或以其它方式威胁他人安全者。

第十四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教职员工处以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行政处分;学生处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一)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或使用明火者;

(二)过失性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私接电线或违章用电者(违规器具一律没收);

做到学校安全保卫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校治安责任人)负责的治安保卫领导小组,下设两名兼为使师生有一个良好的教学 环境,做到学校安全 保卫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结合学校 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校治安责任人)负责的治安保卫领导小组,下设两名兼职安保人员。

二、校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应严格执行国家 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逐级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治安管理目标。

三、定期组织安保人员学习 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条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检查校内各项安全 措施落实情况,做好保卫工作 。

四、安保人员经常开展对班组教工进行遵纪守法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做好安全 防范工作,如发现不安全 因素和隐患,应落实整改或采取预防措施。

五、安保人员要全面负责班级安全 保卫工作,在早操、体育课、音乐课、集会、放学等场合要负责或督促同学关窗锁门,并经常向同学开展法制、治安宣传,使同学们增强法制观念和治安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学校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每学年对在治安保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三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分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并收集和健全工作资料台账。

校园保卫由学校政教处的保卫科组织实施。

1.强化门卫值班制,来访登记,阻止闲人随意进入校园,阻止学生上学期间擅自走出校门。

2.坚持门卫凭牌凭条对车辆及大件贵重物品放行制度。3.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器具、有毒物品进入校园。4.学校保卫人员及值日教师校园巡逻,观察人员动态,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及时发现、处置突发事件及安全隐患。

三、建筑及设施安全。

校园建筑及设施安全工作,由学校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1.定期对学校楼房或建筑物(包括结构、门窗及外墙装饰物、悬挂物等)进行巡视检查,以防跨踏脱落造成事故。

2.巡视基建、装修及其他施工现场周边,及时发现并协调排除可能给周边人群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

3.巡视校树、围栏、围墙,及时发现及处置安全隐患。

四、教学设施安全教学设施,包括体育活动等室外设施设备、教室及实训实验室等室内教学设施设备两大部分。室外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由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室内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由相关专业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是预防设施设备对人员造成的伤害及设施设备自身的安全。

1.教学设施设备安全,要坚持定期检查与平时观察相结合,及时处理隐患,建立检查处理的记录。主要检查内容是:

(1)物件放置的稳定性。(2)运行部件的可靠性。(3)电器设备漏电保护的有效性。(4)易燃易暴物品防火措施的有效性。(5)有毒药品安全存放的有效性。(6)门窗及关锁的牢固性等。

2.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树立防犯意识,严守操作规程,爱护设施设备。

五、饮水卫生安全。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保证提供合格的饮用水的设施,为学生提供充足、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2.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坚持喝开水,不喝生水。学校及有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水情况,防止疾病发生。3.参加社会实践劳动实习时,选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水源饮用和净化水源后饮用。

需购买桶装饮用水时,要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采购桶装饮用水。定期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对桶装水进行严格的感官检查(包括桶内水是否有杂质,是否混浊,有无沉淀物,封装是否严密,外体是否清洁等)。采购的桶装水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并放置在距地面10cm和材料上,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物的物质同库贮存。

4.学校加强饮水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从事供水管理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六、食品卫生安全。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经水源传染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总则。

1.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2、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一)组织机构。

成员:校医、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岗位责任人、卫生监督员。

(二)工作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食堂卫生管理。

(2)负责制订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不能对外承包,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指标。

(3)负责学校食堂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4)督促学校食堂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订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营养卫生的教育,科学引导学生注意平衡膳食,保障营养供给,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督促检查,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小组,有专人每天深入食堂检查一次以上,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2.食品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的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市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的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食品卫生管理职责。3.岗位责任人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三)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可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食堂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

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

(四)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七、用电安全。

1、人人都要有安全用电的意识:即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2、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学校电气设施的完好。

3、为了保证用电安全,各班(宿舍)的电器设施如有损坏,一定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水电维修组,并保护好现场,总务处安排维修组派员处理,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4、当人的手湿或潮湿天气时,不要触摸开关、插座等用电设施,以免造成触电事故发生。

5、不准在教室(宿舍)内及楼道踢球、打球或打闹,以免损坏电气设备或损坏其它公物。

6、任何人都不得在教室(宿舍)内,私接电线和电器设备,若经教育后不改的报请学校作严肃处理。

7、不准用手去触摸拉扯电源线,不得挂凉物品在电源线上,以免损坏电线及出现触电事故。

八、校园消防。

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由学校政教处、保卫科、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南宁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四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撒把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即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1、树立全员护校思想,确保学校师生财产及人生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放《告家长 书》,与家长 及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职责。上班时间严守工作 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才能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录 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进入车辆要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或教学 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 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班主任 陪同或交给家长 接走,同时作好登记。

8、建立24小时巡逻制度。上班时间按规定到岗值班,巡查校园;放学后再对各楼层、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定时巡逻校园。各值班人员应按时作好交接-班记录,并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次全面安全 排查后,及时作好记录 ,及时作好隐患整改。

10、值班人员有权对进出校园的物品进行检查和询问,对有疑问的物品应立即查扣并迅速报告。

11、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或不能制止的要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必要时可采取一切措施。

12、门卫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制度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对造成责任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处理。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五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宙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存放。

7、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9、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0、电教中心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本规定的,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六

一、建立传达室来客登记制度,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影响教育秩序。

二、教师骑自行车进校后一律慢行,统一存放于车棚。

三、外来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校园。

四、学生到校后一律不准随便出校门,如确实需要必须由教师陪同。

五、学生到校后不准吵闹、追逐、乱扔东西、破坏公物及花草树木。

六、值周教师上岗要佩戴值周标志,认真维护课间秩序和安全,指导学生进行有益的课间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周教师上班要提前15分钟到校,放学后要巡视全校,检查各室安全保卫情况。

八、学校重点部位如校长室、电脑室、总务会计室、传达室、打印室、图书室和食堂等处要加强防火防盗,有专人负责。

九、体教职员工都要认真对待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学校安全。

十、学校校务会议成员要定期讨论、检查安全保卫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一) 为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校领导中必须确定专人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全校设置小组,在校党支部、校长领导下工作。校内各处、室、组、班设置保员1-3人,治保员为各处、室、组、班,主任及班干部,治保员在治保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工作。

(二) 门卫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师生在上课期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师生在上课期间不传呼电话;课间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并在规定时间返校;任何人携带物资出校门须经有关人员同意,门卫有权检查;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园。

(三) 教室、宿舍要按时关锁门窗;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教室里概不会客;宿舍里要严格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外人住宿必须到门卫处登记。

(四) 食堂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品和原料,做好消毒保洁工作,经常检查电路、炉膛残火和煤气罐,按时关锁门窗,加强值班保卫。

(五) 实验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并随时关锁,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定,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格保管,科学使用,室内应有劳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

(六) 财务室要严格现金管理,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会计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符合安全要求,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严格保管,财务档案妥为保存,不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七) 配电室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严禁违章操作,电工不得带电作业,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电路维修要经常化、制度化,并由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机器设备要加强保养,配电室闲人免进,要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送电,使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八) 广播室不准播放不健康的音乐和录音,自编内容要经过团委审查,宣传橱窗及板报不准书写、张贴政治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片,要加强检查,防止乱写乱画,造成不良后果。

(九) 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材料完好无缺。借用档案要履行借还手续;严禁涂改、圈画、批注、撤换档案材料。

(十)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及玩游戏等影响他人身心和工作的不良行为。?

好安全防范。

(十二)图书室内严禁吸烟,不得私拉电线及乱接电源,做好安全防水、防火、防盗工作。

(十三)医疗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按照医疗机制程序操作,做好药品检查工作,杜绝进假药、过期药品,严格执行校价格规定标准,做好校安全卫生和健康防预工作。

(十四)小卖部禁止购买劣质食品,做好进货渠道及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十五)后勤做好校园基建安全工作,制定基建安全工作制度。

(十六) 治保小组要经常组织检查,记载校内各处的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外人员来校滋扰;安排寒暑假学校值班事宜;加强节日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表扬奖励先进个人和集体,发现不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者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纪律处分。

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根据安全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和制定新的安全工作制度。

一、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制度由安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档案建立归档工作。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归档;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内容归档;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归档;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职能分工归档;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归档;学校安全案件发生处理和整改措施归档;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归档;学校安全排查工作情况归档;学校安全隐患记录归档;其它需要建档材料归档等,并单独编制学校安全隐患预警档案。

二、建立“预、查、防”为一体的安全预警制度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1. 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出师生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2. 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3. 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的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设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三、学生优先,生命优先制度学校安全制度规定,任何条件下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须以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为第一任务,所确定的处理方案必须体现学生优先,师生生命安全优先于财物安全的原则。一切设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师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和表现出极高的职业道德水准,不允许出现教师在任何突发事件面前出现自私自利行为,更不允许出现置学生生命于不顾擅自离开现场的逃脱行为。同时学校还规定在事故现场为保证学生和教师的生命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可以安排动用现场当时可用的一切手段进行营救师生和救险行为,以最大可能减少师生人身财产损失。

四、责任到人制度学校根据“预、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现的事故性质进行分工,使学校所有可能出现意外的设施和险情明确其责任人,实行全天候责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挡。

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值班、来客登记制度1. 门卫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负责校门口及其周围的安全工作。

2. 认真盘查外来人员,禁止闲杂人员入校。

3. 来校办事的外来人员要先登记,按规定认真填写有关内容,与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后方可出入。

4. 接好电话,做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学校负责人。

5. 值班记录本要认真填写,细心交接,妥善保管及时更换。不得丢失, 缺页,乱涂乱画。

6. 不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学校公共财产出入校门。

二、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 校内活动。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教学常规管理规定。班主任每天要对教室内各种设施巡查一遍,发现不安全问题,当天通知总务处主任,及时维修、整改。

2. 校外活动。班级组织校外活动要先请示政教处。经政教处同意后,方可行动。并认真准备好各种安全措施。活动结束后要到政教处汇报活动情况。

3. 班主任要经常与学生谈心、当好学生的心理咨询医生。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与学生谈心,与家长沟通交换意见,报告政教处。

4. 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学生病假请假制度》、《学生事假请假制度》、《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5. 每学期针对学生安全问题,开好1 —3 次主题班会。办好班级安全专题板报。组织好收听、收看安全教育节目。

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制度1. 对于学校各重点部门,工作人员每天离校前必须将报警器打开,关好门窗、落锁。每天到校必须将报警器。检查一遍,发现故障及时解决。

2. 总务处确定专人每学期两次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更新。对每件消防器材应有编号,每次检验要有记录,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3. 学校设施安全,由总务处每天进行常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 定期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安全状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警钟长鸣。

教学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 教学设施由各分管人员认真保管、维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总务处整修。不安全的器具,对学生有危险的器具,任课教师应立即停用。确保学生安全。

2. 教学仪器中的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单独保管、单独存放、单独建帐。教务处定期进行检查。

3. 危险品、易燃易爆仪器及物品的添购,需由实验管-理-员每学期初造计划,说明使用情况,库存情况,添购数量,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审核后执行。

4. 教务处每学期两次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仪器中的不安全器具、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立即报告校长。

5. 各实验室、教学楼、办公楼,要做好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人员疏散方案。对实验室管-理-员定期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学习。训练应急操作动作,明确应急对策方案。

6. 各实验室、保管室每月要有安全自检记录,保证教学设施完好、安全使用。

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使用电器管理,本着既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服务教学,便于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一、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安全使用电器第一负责人。对本处室、年级、班级的电器使用、管理负总责。

二、电器照明要树立既服务教学,又节约用电的原则。每学年可根据季节变化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三、切实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或随意使用电器( 空调、电扇、插座、电暖气等……) ,如需启用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教工办公室空调及电暖器,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闭。

五、学校每天将对各办公室、班级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及校园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要切实树立安全压倒一切意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各种集会、集体活动要严密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二、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班级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确保用电安全。空调等电器在外出时,要随时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四、要妥善管理好办公及个人物品,尤其是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五、门口要加强值班,凡外来人员一律要与所会见的处室、教师先行联系。经同意后,再让进入。凡本校教师出入一律执工作证。

六、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小组,每两人一组,轮流值班。对学校进行24 小时巡查,确保安全。安全保卫小组所有成员均有义务协助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七、加强领导带班与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尤其是中午、晚自习放学时门口的值班。凡有突发事件出现时,要及时与带班校领导联系。

消防安全措施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人要了解本负责区域防火各部现状,严格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增强消防责任意识。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

四、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记火警电话(119 ),爱护消防设施,增强消防意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五、不得在办公场所焚烧物品,办公及仓库内不得乱拉电线,对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

六、各仓库、图书馆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消防员要达到“三懂、三会”。

1 、懂责任区火灾危险性,会及时报火警。

2 、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

3 、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级火灾。

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一、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应设专人管理。除借书者,阅览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书库、阅览室、资料室严禁吸烟和夹带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要随用随关。要经常检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内消防设施,管理者要学会安全使用。

四、书库、阅览室、资料室钥匙应设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书刊出库。

五、要每日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书库、阅览室、资料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把室内检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做好防火、防尘、防盗、防蛀、防霉、防湿工作,使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七、对不符合入室手续和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学校夜间安全保卫制度一、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后应检查各教室、办公室、实验室等处的门窗、电器是否关闭,并锁好各楼的大门锁。

二、按时打开和关闭报警器、路灯,并检查有关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每小时在校内巡逻检查一次,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巡视。

四、接好电话,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及时通知领导。

五、夜班期间,原则上人员只出不进,对确需进校的人员、车辆要做好记录。

六、任何人无领导批条,不能携带公物出校。

七、值班期间不准睡觉、会客,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治安防范安全检查制度为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加强学校的治安防范工作,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治安防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健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有领导牵头,有专人负责。

三、各专职责任人实行每月排查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形势,根据时间、季节、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对检查出来的治安、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记录、汇总,并报告学校安全工作小组或校领导,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有针对性地对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要制定出整改措施,把整改结果记录上报。

六、对每次不安全因素的检查情况,要认真登记,并要妥善保存。

“预、查、防”一体的安全预警制度学校将在各种条件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造册归档,并制订相应排解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经常查阅预警档案并就预警内容及时提示领导。主管安全工作领导要定期查阅学校安全预警档案,及时督导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一、预:就是预设在各种情况下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意外伤害事故,制订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查:根据预设安全隐患和上级要求,或在特定情况下,对学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或对相关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进行硬件隔离,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协助解决。对查过的设施要求绝对安全。

三、防:根据预设和排查情况,对可能由学校内部因素或外部环境因素引起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防范。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实验室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特制定如下实验一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用水、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的电、水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并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谢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三、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不准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的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定进行实验。

五、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程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

六、坚持安全防洪检查制度,及时发现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为确保学校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经学校研究,在学校实行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

一、对本部门师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二、积极抽调得力人员参加学校义务消防小组。

三、定期进行本部门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四、制定本部门用火、防火险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改善消防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依据以上条款,学校按年进行检查、监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部门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学校领导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上、下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为充分保障广大学生的安全,严防上、下楼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学生上、下楼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如下:

一、总务处应对楼梯、走廊等处的照明、扶手、玻璃设施定期检修,保证楼梯、走廊正常照明、设施完好无损。

二、政教处及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下楼时应靠右慢行,严禁拥挤、推搡、打闹现象的发生,应教育学生不能沿扶手滑下。

三、班主任、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好升旗、间操、学校重大集会、放学时的学生上、下楼安全,每层楼南北楼梯的左手、右手班级和正对面班级的当堂任课教师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班原则上应由正副班主任负责整队下楼进入操场,结束后整队有秩序的回班。

四、每节课后,由每层楼南北楼梯的左手、右手班级和正对面班级的当堂任课教师负责该节课后的学生安全疏导工作,对拥挤、推搡、打闹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对偶发事件应妥善处理。

五、东教楼学生上、下楼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美术班的辅导教师,特别是要关注特长学生晚上上课前后的安全工作。

六、冬夏两季,各教室、办公室要时刻注意空调等安全用电,以免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校风纠察队的值周教师要认真巡查晚自习下课时学生的下楼安全,督察记录楼梯安全有关责任人的到岗情况。

八、对在疏导、督察工作中脱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师,追究相应责任。

九、对在楼梯上追逐打闹的学生将从严处理,并于班级量化管理制度挂钩。

十、本制度自宣布之月起实施。

学生校门口出入及外出请示制度为维护学校应有的良好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校门口出入制度:

一、门卫要杜绝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学生家长送饭、送物品,由学生到门口领取,出租车和其他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内(市教育局除外),要进入学校必须由学校领导同意。

二、外来人员来校办事,须先和会见人联系,经同意后到校门口办理出入手续。

三、严格门口值班,要按学校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出入。学生若离开学校,必须由班主任教师亲自送至校门,并填写离校说明。

四、认真做好学校门口人员出入登记工作,并保存好记录。

防止楼梯拥挤伤亡事故安全预案近年来,全国中小学校发生了多起楼梯间拥挤伤害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为充分保障广大学生的安全,杜绝类似事件在我校发生,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进一步健全学校校风纠察队安全巡查制度,要做到学生在,老师在,领导在。

二、总务处负责对校内各处楼梯、走廊等处的照明设施,定期检修,始终保证楼梯正常照明,对楼道、楼梯设施要保证安全通畅,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三、政教处及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上、下楼时应靠右慢行,严禁推搡、打闹,使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不在楼梯间打闹,不开导致同学紧张的玩笑;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由靠近楼梯正在上课班级的任课教师负责该节课后的学生安全疏导工作,该教师是当时学生上下楼的安全责任人。

五、一旦发生拥挤并造成事故,现场教师要立刻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立刻将伤者送至校医室进行救治,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值班领导。

六、若情况紧急,应启动《学生伤害事故紧急处理预案》。

七、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老师追究相应责任。

八、对在楼梯上追逐打闹的学生将从严处理,并对该班班主任老师提出批评。

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对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发生伤害事故时,应立即通知校卫生室应采取应急措施。

二、校医首先密切观察学生的生命体征,有生命危险时即呼120 ,并做好相应的急救,对不可以处理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校领导、班主任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校医在做好相应急救措施的同时,陪送伤害学生到医院 进一步救治。

四、校内发生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五、班主任做好伤害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并定期随访。

六、对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参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实施办法为了实现依法治校,创造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和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1. 坚持开足开齐法律课,以课堂法制教育为主阵地,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

2. 政教处与法制副校长联系,每年举办两次法制教育讲座,争取放两次法制教育录相片、成人模拟法庭。政教处、团委要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说法用法”评论征文活动,要求各班学习园地有法治德治内容。学生干部培训要加入法治教育内容。

3. 班主任培训要以法治教育为主,提高班主任用法艺术和能力,探索“学校承担指导家庭教育责任”的途径,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 学校要办好家长委员会,建立定期同家长联系制度,要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家长、学校和权利和义务,形成依法育人的合力,提高教育和预防效果。

5. 要创办法制教育活动室。

6. 依法治校领导组要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整体布署,及时研究预防学生违法犯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鼓励和表彰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

二、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学生违法犯罪1. 深入开展“关爱”教育,严禁歧视后进生或迫使学习差的学生出班、转班、转专业、回家;发现这种情况,要按制度依法追究责任;2. 教育学生必须按照《教育法》规定,履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等法定的义务。

3. 鼓励学生戒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

4. 建立“留校试读教育制度”。对因严重违法违纪必须处以开除学籍的,且留在学校不会危害其它学生及学校安全的,学校与被帮教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帮教责任制。政教处为实施帮教的组织机构,班主任、教师为帮教的组织者和责任人。建立帮教制度和档案,每学年教师应完成一个帮教任务,要签订帮教责任书,帮教教师要想法关爱感化学生,并记录好帮教者的转化、成长轨迹,以便总结,进行科研之用。

5. 政教处要与法制副校长保持密切联系。搞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治理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6. 团委要经常进行“告别三室一厅”教育,开展“拒绝毒品”、“远离赌博”等活动,增强学生免疫力。

7. 对学生中的违法案件,该司法介入的要主动、及时请司-法-部门介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凡故意隐瞒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 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制定计划,明确工作部门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实行目标管理,加强过程管理,加强考核,结果与个人目标考核成绩挂钩,与评先、晋级、奖惩联系。

9. 对不重视该项工作,不依法办事,玩忽职守,导致学生辍学流失、违法犯罪的要按照制度追究责任。

学生紧急疏散预案一、基本原则为了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精神,一切要从确保教育系统稳定,创造良好环境,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 的方针,我校认真组织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有组织、有秩序进行宣传,为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彻底保证校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特制订规章制度如下:

二、规章制度

1. 定时定点对教学楼专人负责,维持秩序,防止拥挤。

2. 对各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3. 在对师生进行强化训练和基本技能操练的基础上,制定班主任责任制,即当发生特定重大事故或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学生疏散工作,任课教师协助班主任进行工作。

4. 班主任、任课教师(最后一节课)必须与学生同时离开教室,做到万无一失。

5. 保障楼梯道的照明,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 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到人。

三、应急措施预案1. 由在场的老师立即采取稳定措施,保持现场的稳定。

2. 把受伤学生及时送入校医室,进行初步治疗。

3. 及时向值班领导做详细汇报,如有必要则上报市教育局有关部门。

4. 由值班领导向学生家长及时联系。

5. 做好事故记录。

体育设施对学生造成伤害预案为了落实上级下达的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精神,确保学校体育设施的安全性,让学生既受到了锻炼,又安全不出事故的方针,我校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规章制度预案1. 由体育老师每天对设施进行检查。

2. 需要维修的及时上报,由专人维修,并记录在案。

3. 对设施有裂痕或松动、有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更换。

4. 定期保养,定期对所有设施加固。

5. 如有学生做器械活动,由专职教师及时到场、讲解,并做示范,做好保护工作。

6. 保护学生做活动时出现的每一个伤害动作。

二、排除应急预案1. 由当课教师做好应急处理。课外活动时出现意外,在场其他学生应及时报告给值班教师处理。

2. 一般事故。如属情况十分轻微且能做出明确判断,可在学校校医室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并拨打120 求助。

3. 加强教育,让每位师生都了解事故出现后的紧急处理办法。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七

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交接手续,24小时不断岗。要认真填写每日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三、监督学生出入大门时的情况(学生凭证或校徽出入),安保人员要认真审查学生出入证的真伪,对无证学生进校门时,安保人员暂不允许其进校门(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年级处领导处理)。学生因事、因病出校门时,必须持有《走读生病事假申请单》、《住宿生病事假申请单》,检查签字齐全,并做好登记,否则不得出校门。

四、保护好学校监控设备,没有学校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准动用、操作学校监控设备。安保人员不得利用监控多媒体进行打牌、听歌、看视频等娱乐活动。

五、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人员、醉酒人员、精神病患者、行为异常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内。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并做好传呼工作。

六、接待来访人员必须使用普通话和文明用语,先问清事因,然后与被访人员或有关人员联系。经同意的,出示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学校;来访人员出校门时,安保人员要验收、留存访客单。

七、外来机动车辆需要进入校园时,安保人员要进行询问登记,并向相关领导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让其进入,并引导车辆停放位置(塑胶跑道、天井教学区严禁停放机动车辆),车辆出校,礼貌检查。教师、校长车辆及外来领导检查出入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两侧立岗、敬礼。

八、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来访家长车辆一律有序停放在校门外两侧的杨山路边,桥上严禁停放;引导领导、教工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九、自行车、摩托车和小车进出校门时提醒减速行驶,引导车辆按规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十、认真做好各类邮件、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挂号信、包裹单要认真登记和投送。做好校办的考勤协助工作。

十一、负责打扫并保持警务室周围30米以内及学校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洁卫生;负责大门及宣传栏、欢迎牌的卫生;负责打扫并保持警务室卫生清洁,大门口及周围有散发、张贴广告的要及时制止、及时清洗。制止学校门前三包区域摆摊设点。

十二、值班人员不得召集闲杂人员在值班室闲聊,不得脱岗、睡岗,在岗值班时不得下棋、打牌,不得看电视、电脑。

十三、值夜班要搞好校园巡夜工作,必须确保一人不睡岗,保持一人不间断的巡视校园各处。节假日及学校重大活动时要增加次数或增加岗位人数。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其中一人要不定时的对校园内四周栅栏进行安全巡查。

十四、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负责开、关景观灯、路灯、校园内夜间照明灯、校园轮廓亮化灯和其他夜间防盗灯及防盗报警系统;晚自习结束后全面巡视检查学校各室的门窗、电灯、空调、水龙头等有无关好,如发现未关好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学校行政汇报。特别是恶劣天气出现前。

十五、安保人员必须着装上岗,配备齐全。在接洽外来人员、学生、家长等时不得抽烟。应起身出门耐心咨询,既要展示开中安保人员的文明素质高,服务意识好,又要不卑不亢。如遇矛盾应和平化解,不得训斥、冷淡、故意刁难来访人员及全体师生。如遇寻衅滋事者或强行闯入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派出所电话或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十六、学生上、放学时要站在大门口立岗。在每周五下午放学及学校重大群体活动时,应增加保安人员确保校门口及怡园广场、桃园路口等处师生的安全,及时、有效地驱赶有倾向性的闲杂人员,制止学生冲突等。

十七、爱护值班室内外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报告,不得影响工作。

十八、制止学生、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对事件进行记录,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德育处反映。

十九、学校和保安大队要定期对安保人员人员进行培训。安保人员应持证上岗(公司和个人的基本信息材料、上岗资质等学校要备案),并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要有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警惕性。

二十、以上各条校安保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将对安保人员进行考核。学校将拿出所付待遇的8%--10%进行年终考核(违反以上各项岗位职责人员每项扣五十元奖励优秀安保人员)。对于服务意识差,工作不能尽责尽职的同志,学校将给与批评教育;对于批评教育后不改的,学校将及时予以清退。

二十一、以上各条经双方领导确认、签字后,予以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无事故,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确保集体、个人财产不受损失,特订本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教育、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二、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负责,组员由中层干部、班主任组成。

2、教师实行轮值制度,列表上墙,明确责任。

三、学校要经常性组织人员对房屋、门窗、宿舍、厕所、围墙、球架、旗杆、水电、楼梯等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

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落实到实处。针对防交通事故、防电、防水、防火发生、防中毒,要经常性利用会议、广播进行教育、宣传、训话,并要做好记录。

五、校内活动:学生集体集队、上操、上课、搞清洁活动、外出参观等教师必须到场,维护秩序和安全;落实责任,如教师应到场而未到场,发生事故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六、班主任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不搞危险的涉及安全的活动;不玩危害个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险品(发现的要及时收缴),不到危害安全场所。

七、对教师食堂、学校商店要进行监督,严防食物中毒。

八、对学校各处室门窗关锁、保卫责任到人,财产损失经济责任追究到人。

九、未经学校批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开展活动,校内职工如随意牵引外人对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物产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

十、不允许不明身份人员带领学生离开校园。

十一、对发生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损失事故,师生都有责任维护,视情节轻重,对见义勇为者实行表扬奖励。对懈怠、旁观者进行惩处。

十二、因故、因事请假或值日值班,严格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清责任。

十三、对外学区学生的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与驾乘人员和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八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是关系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绝对不能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做到防患于未然。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为使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除不安全因素,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门卫制度

1、总务处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2、门卫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盘查。

3、学生在规定在校时间内,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老师的准假证明。

4、来客来访者必须持有关证件或讲明事由,登记后方可进入。

5、学生在校期间,校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会见学生。

6、车辆携带物品出门,须经总务处的同意方可放行。

7、严禁校外闲散人员、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内。

8、按学校作息时间开门、锁门;按规定开关校园报警系统。

9、保证校门内外卫生整洁。

10、放学后、节假日,严禁无关人员在校内活动、玩耍。

二、防火制度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经常进行预防火灾事故的思想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2、严禁在校内和家属楼院、公共场所放置易燃物和倾倒液化气残液,液化设备定期进行检修。学校用房禁止存放液化气瓶。

3、严禁学生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玩火,不准在室内生火做饭和使用电炉。

4、实验室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专柜放置,并经常进行检查。

5、定期对校内照明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

6、定期对校园网络、微机室、图书室等进行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7、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只能专物专用,不能移作他用,做到定期检查。灭火器药品要定期更换,保证有效使用。

8、各种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地方,容易发现,便于取用。放置地点合理,保证安全和完好。

三、防盗制度

1、经常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防盗意识。学校教职员工要对子女包教育、包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2、建立校内纪律监督岗,严格把关,加强防范。每天对校内学生纪律进行检查,对内外勾结盗窃学校和师生财物的学生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各处室要把治保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加强治安工作的宣传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学校的档案室、财会室、电教室、保管室等应加固防盗设施,加强防范力度。

4、严格门卫制度,对出校车辆要进行停车检查,对自行车要严格看护。

5、学校备用金,应按银行规定金额留存,教职员工办公室不得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被盗。

6、下班时各办公室、教室都必须关好门窗;教学楼、实验楼都必须由专人按时锁门,开门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

7、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责任到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逻,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发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部门,以确保学校的安全。

a、在校长领导下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b、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重大节日前领导小组负责布置学校各方面保卫工作,确保节日安全。

c、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室场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d、加强防火、防盗经常检查灭火器、消防栓、门、窗、锁等。防止事故发生。

e、健全门卫、节假日值班制度,加强教师宿舍的管理,未经校长批准,外来人员不得在校留宿,凡留宿人员须做好出入时间登记工作。

f、如发现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开会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或口头报案。

g、加强教工食堂和师生饮食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危害师生身心健康。

h、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杜绝不安全事故出现。

i、各室场责任人要做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放管理,严格检查。保持室内清洁、通风、以免仪器设备物品损坏。专用室做到“开门不离人,人离关好门”。各室场要做好电源、电器的管理,防止触电和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发生。

j、经常对全校的线路开头、插座、电器设备、体育器械作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k、凡玩忽职守或违反制度的责任人,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要罚款损失款的10%。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九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制定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是并不可少的,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希望能帮助到您。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品、消防、生产、校内设施(宿舍、教学设施等)、集体活动、健康卫生等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奖惩并重、共同防范。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校内外活动及校内外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六条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依照本规定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学校党委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七条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

第八条负责安全管理的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实验规程。

(三)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

第九条具体分工原则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政治稳定工作的传达、部署、组织落实等工作,负责安全保障体系和危机处理应急系统。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宣传审核安全,负责网络及各类媒体的舆情安全管理工作。

(三)团委:负责对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团委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团委管理的各社团组织和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四)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总体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上课学生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全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

(五)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工作处组织的集体活动安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负责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各类设施及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负责配合各学院处置学生外出和在校伤亡事故有关事宜。

(六)保卫处(党委保卫部):负责校本部校园范围内的政保、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和户籍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校园范围内的总体安全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工作,制定并严格实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七)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等公共基础设施、校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汛防风等安全管理。负责校园食堂及其设备设施和食堂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后勤管理处牵头签订合同的相关单位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校医务室医药卫生、防病防疫等安全管理。负责在校园内施工的各类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定学校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后勤服务安全管理。

(八)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内的各类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图书馆内的消防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图书馆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多媒体、网络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网络及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体育学院:负责校内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在体育课授课前或授课后,负责检查体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确保校内体育设施完好,负责体育活动、体育教学的安全管理,负责体育器材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

(十一)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办公楼、实验室等区域内的具体安全管理,包括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学院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

(十二)其他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四)防盗、防骗、防抢、防伤害教育。

(五)用电安全教育。

(六)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七)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八)劳动及日常外出活动安全教育。

(九)集体活动安全教育。

(十)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组织消防逃生演习等。

第十二条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十三条加强对驻校工程队和其他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在协议、合同中明确有关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责任以及违约责任,日常管理中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和协议的行为要严格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五条各单位安全工作分管责任人、安全工作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且考核合格。特殊工种的岗位从业人员需持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上岗。

第十六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性质划分交通区域。做到施工区域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适当隔离,根据需要设置专门的步行道路区域。

(二)交通主干道要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如限速、禁鸣、分道线等。

(三)机动车道要设置合理、适当的减速装置,限制校内机动车辆的行驶速度。

(四)切实改善校内的交通环境,如路灯照明、斑马线、清除遮挡司机视线的绿化等。

(五)严格进行日常管理:交通高峰时段,一些主要路口要及时派人员到现场维持交通秩序;加强校门门卫的管理,工程车、外来车辆进出校门要严格实行进出登记制度。

(六)校园道路应保持畅通无障碍,道路施工应事先报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审批,施工现场应设置隔离带,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道路设施日常管理,及时消除影响通行安全的隐患。

(七)加强校园停车管理,合理设置停车位,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清理乱停车辆,确保校园道路通畅。

第十七条加强饮食卫生管理,规范食品加工流程,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防食物中毒、传染病以及投毒破坏行为的发生。

第十八条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出售、储存等环节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采购食品必须索证,严把食品质量关。严禁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

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身体检查。不得聘用传染病原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经营。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管理。各单位危险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要求开展实验研究工作。各种危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品的领用、消耗,各单位应随时登记。危险品的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统一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第二十一条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各单位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第二十二条保卫处是学校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部门,负责对学校的建筑设施根据建筑性质、使用用途等拟定和细分防火等级,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针对不同情况制订防火规定和防火方案,并配备消防器材,指导和监督使用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完好状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与培训,组织防火演练,制订防火应急预案。对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进行消防安全审查、竣工验收等。

管理员每天对疏散通道和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各单位不定期的对各自办公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师生员工应急疏散演练。

第二十四条加强教学、行政和生活用建筑物的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学习、生活环境。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进行。凡未经质检和消防安全部门验收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不得使用。

第二十五条后勤管理处应定期对教学、行政和生活用建筑物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楼、危墙、危厕等)应立即报告分管校领导。凡经区(市)以上建设部门鉴定的危房(c级和d级),应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缮计划和方案报有关部门,尽快修缮、加固或翻新。因校舍改建、扩建、改变用途等引起超载变化或超过设计年限的,应书面上报分管校领导,及时予以处理。应加强对电器、电源、电网及散热器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电线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第二十六条体育器械、运动场所、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第二十七条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的管理。组织教职工参加的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为原则。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习、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集体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

第二十八条实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写生、考查及各类实习、见习、实践、社会公益活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在校内组织的各项学生集体活动,在校内外组织的教职工参加的集体活动,活动组织单位为活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人,活动组织单位需事前提出申请,经该活动的学校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并报保卫处备案后方可实施。对安全隐患较大的活动,保卫处有权制止活动的开展。学校在教学计划外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应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在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足够的教师带队。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大型活动必须事前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第二十九条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

第三十条加强集体活动车辆管理,机动车辆应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聘用无证和技术不良的司机,严禁超载运行。如遇风、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按规定必须停运的,应坚决停运,杜绝发生恶性的交通事故。

第三十一条凡在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教室、体育场、体育馆等校园公共场所举办文艺演出、放映电影录像、进行体育表演或比赛等活动,必须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大型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好场内外秩序,保障活动的正常进行。举办大型文体活动,主办单位负责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组织实施,并经有关校领导批准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进行,主办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第三十二条对学生自发组织的各类活动,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要按规定审批,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引导,避免开展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十三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以及心理疾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十四条加强对体育课教学等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

第三十五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告知学生及其家长、老师,并按规定不安排其进行相关活动;对被发现因心理、精神问题而不能进行正常的学习、生活的学生,应按规定的程序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同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配合家长对相关学生进行后续的监护、治疗。

第三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学生服用药品的有关规定,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学校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同时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并密切注视学生有关不良反应及副作用发生。

第三十七条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的管理。保卫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加强巡查工作。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第一时间向主要校领导和保卫处报告,并积极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三十八条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办公室、教室等场所,各单位应防止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第三十九条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夜不归宿和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成员,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第四十条加强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需占用校道或学校场地进行各种活动(如学生社团活动、各种宣传、经商等),必须经相应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报学校保卫处备案方可进行。

第四十二条加强校园治安巡查,做好治安和法制宣传,努力降低校园案发率,严厉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安全。有案件发生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及时侦破案件,尽可能挽回损失。

第四十三条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检查本单位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根据本规定制定安全事故的危机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职责,成立应急队伍,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等。

第四十五条建立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对教育教学、科学实验等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学科研等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四十六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有关单位应定期对校舍(含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卫生药品、化学试剂、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开学前、恶劣天气之前等,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各单位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应立即整改。

第四十七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每学年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学校将安全工作作为管理、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实施奖励。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所在单位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学校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

第四十九条发生师生员工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主要校领导。

第五十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有关责任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五十一条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第五十二条重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启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和各级领导、有关人员按预案行动,负责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进行紧急处理。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各有关单位安全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规定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本规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未履行管理职责、管理不善,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本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校内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未按本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七)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八)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碍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第五十四条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和责任人,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认定,报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十

组长:昝兴超副组长:郭家生成员:王丽芳。

李海峰李红霞李水娜赵芬玲裴玉杰刘巧芬王润霞。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校舍校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领导:建立护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和教导主任任副组长,统一负责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治安和校舍校产管理。

二、职责落实:护校工作由校长统一安排,总务主任具体落实检查,保卫人员值班负责。各办公室、各设备仪器室、各教室分别由责任人按时关锁门窗;住室及教职工私有财产一律自行负责。

三、轮流值班:学校值班分上课期间和假期两类分别安排,轮流值班。(具体按值周和值日职责要求执行)。

四、经常检查:一是校长随时检查护校人员是否工作到位,二是负责具体护校值班人员要随时检查校舍、校产情况,外来人员流动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五、赏罚分明:

(一)对在护校工作中认真负责,维护治安,敢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工作不负责,或伙同外人共同行为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经济损失的,一是批评教育,二是根据造成的损失罚10—100元或扣罚所损失部分30%-80%的损失费。对放假(学)后不关锁教室、办公室及其它功能室的人员造成校产损失的一次罚款2—10元。

西村小学护校队。

队长:昝兴超。

成员:郭家生。

李海峰。

西村小学保安及护校队职责。

二.加强校园巡逻,发现校园内不安全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处室和领导;

四.发现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器材、危爆物品进入校园,立即没收;

九.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西村小学外来人员。

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学校登记制度:

1、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并填写会客单。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3、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4、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为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强化学校管理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家长接、送学生只能在校门外,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入校。

2、按照学校的规定和作息时间,准时开、关校门。

3、学生进出校门,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有序进出。

4、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须持班主任证明,并登记方可离校。

5、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出入校门购买零食等物品。

6、外来办事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回执单”,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7、拉运物品离校者必须出示有关证明,门卫进行检查登记后方可离校。

8、出入校门的车辆,必须执行登记制度。

9、静校后学生必须离开校园。

10、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内打球,或开展其他活动。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十一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及师生员工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相应的安全保卫领导班子。

二、所有安全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协助值班领导管理好校园内的相关的安保工作。

三、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每学期要开展一次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班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以“安全、保卫”知识为主题的班会,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四、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好安全器材及相应设施,确保有备无患。

五、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设施及校舍、宿舍等的安全性,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严禁在校园内追赶、打闹、骑自行车横冲直撞等,提倡做一名文明学生。

七、防止外人对校园的干扰、滋事,及时协调、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

八、搞好晚间巡查、防火、防盗,对事故隐患要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九、切实做好安全用电,按章用电,有事找电工,经常检查各用户的用电情况,定期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及用电器,以免酿成火灾。

十、实行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的“一票否决”,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安全保卫工作。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十二

一、为了维护三厂初中 全体师生的教学、教研、生活秩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中小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 、临时工和进入校园内的暂住人员、流动人员。

三、内部保卫部门工作和校园秩序管理遵循以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理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按照职责划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学校保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校园实施安全、消防管理。

五、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六、学校保卫人员要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保卫工作要接受派出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门卫、值班、巡逻及守护制度

一 、门卫制度

1、学校设立门卫传达室。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凭证件出入,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应由被访者签字方可注销,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门卫上岗值勤要按要求着装,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对态度生硬或不听劝阻者要耐心说服。出入校门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地服从门卫的管理,严禁刁难门卫或寻衅滋事。

3、门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禁漏岗、脱岗。

4、门卫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门卫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

5、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6、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并按照路线行驶。门卫要认真检查装载物品有无出门证明、是否与证明相符。

7、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由传达室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放行。无牌照机动车、农用车、出租车和载客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8、骑自行车进入校门时,要下车推行。自行车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随意停放。教师 私家车进入校门要缓行,按序停放。

9、教职工外出要履行门卫登记手续。教职工开车外出也要下车办理登记,否则视无手续,作旷职处理。行政人员因公外出登记在专用记载本上。

二、值班、巡逻和守护制度

1、传达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行政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门卫的值班、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门卫值班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明报送部门或个人、内容及接收时间。

5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并做好笔录。重大问题要即时向校长汇报。

6、门卫人员对校园实行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做好巡逻记录。

第三章  校内重点部位的保卫制度

一 、校内重点部位指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办公楼、财务室等部位。

二、全天放学铃响后,要及时告诫学生迅速离校,每天关闭楼门后,要认真检查本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后勤保卫人员。

三、严禁非我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内重点部位。

四、要指定专人定期对重点部位的门、窗、锁、水、电、气等进行检查、维修。

五、存放高档物品的部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专人负责保管。

2、健全存放、保管及使用制度。

3、安装防盗设施。

4、节假日安排值班守护。

六、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随便到教学楼、实验室及图书馆等地玩耍。

七、非教学时间临时使用教室,要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从重点部门携带贵重物品外出要出示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留该物品。

第四章  消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

二、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各部门要配合总务处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伍,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凡校内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必须事先由总务处报区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核。

五、消防器材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按照学校大型设备采置办法购置,定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六、严格遵守用电规定。除校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七、严禁在熄灯后使用蜡烛照明。

八、严禁在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库房、变电房、油库、气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

九、教学楼、图书室、学生食堂、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时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

十、学校要定期向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9、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0、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1、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2、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3、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4、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十三

2009.9。

为了进一步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平美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是学校各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部门负责人负责制,部门负责人必须把安全保卫工作和普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与部门工作“五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

二、切实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把普法教育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学生有读本,教师有教材,同时开展每日一法、每月上一节法制课。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纪守法,做到不参与赌博,不吵架斗殴,不进入“三厅两室”活动,不观看黄色书刊和黄色录像,不做违法违纪的事。

三、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并切实履行各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

四、各部门要加强要害部位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要害部位要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班级要设立安全员。各部门要经常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消除隐患。

五、要积极做好“双差生”的教育拯救工作,“双差生”转好率达到95%以上。

六、严格事故请示报告制度和郊游请示审批制度。今后各部门若发生意外事故必须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凡组织师生外出郊游,必须拟出具体行动方案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七、学校实行二十四小时护校轮值制。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

八、建立值日教师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值日教师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放寒暑假,组织行政、教师轮值护校。

九、大门、楼梯铁门定时开关。上课时间和静校时间,不准外来人员到校活动。各科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和关好门窗。

十、各部门〈班级〉要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迎接学校及上级检查验收,哪一部门不合格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篇十四

1、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的安全。

2、每学期初,学校发《告家长书》,与家长即时沟通、交流。

3、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按照门卫制度履行门卫职责。上班时间要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值班室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得干私活。

4、凡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亲友来访,先联系并取得同意后再登记,方可进校。进出校门时间必须记载清楚以备查阅。

5、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并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到指定位置停放。

6、进入校园进行公务、联系业务和文化交流等活动,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7、进入学校的学生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需持班主任证明方可外出。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准会客。

8、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打更人员定时对校园巡逻。

9、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每月一大检。

10、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落实财物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对财物和门窗进行检查。

11、传达室人员有权对带出校门的实物进行查询,有些物件带出校门需凭处室负责人的证明单,否则不予放行。

12、中午值班人员要注视学生进校门,严禁有人进校滋扰。

13、打更人员按时开锁学校各教学楼大门。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日记,向下一班交接本班的值班情况。

1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门卫规定的人和事,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15、传达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性、警惕性,坚守岗位,对不执行本门卫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1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建立治安保卫工作机构1、学校专设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长任命,由校长直管或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专管,。安全主任必须服从管理,严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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