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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居住证(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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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居住证(实用20篇)
2023-11-09 21:13:42    小编:ZTFB

环境是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需要关注并总结环境对我们的影响。与他人进行交流和讨论,获得更多的反馈和建议。阅读示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写作规范和技巧,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广州居住证篇一

3、首次进入,需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或微信实名验证登录;。

4、登录后选择“申领居住证”即可进入广州居住证申领界面;。

5、在该界面阅读申领须知后,勾选同意并点击“开始办理”;。

6、在信息填写界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即可完成申领。

广州居住证篇二

广州居住证首次办理流程指南,主要针对在广州首次办理居住证的居民做出的办理流程指南。如果想看更多的请点击申请条件查看,衷心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简单的帮助!

【办理条件】。

1、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2、持本市人才绿卡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经核查属实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办居住证。

3、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4、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申领人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取得的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4、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证明材料种类如下: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的。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的,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流动人口可凭证明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等。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学生,提供其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填写《广州市居住证申领表》;

2、居委会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持《领证通知书》到居委会领取《临时居住证》。

我叫:____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暂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现在______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职业,请办理《居住证》。我保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

申请人(签名及捺印):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广州居住证篇三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2、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证签注。

广州居住证篇四

(一)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

(1)来穗人员到达广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对符合登记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居住地住址的来穗人员,登记居住信息后发放“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3)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可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二)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办理;。

(三)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自助申报移动终端入口请看文末“温馨提示”。

领取流程: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到申领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东省居住证》。

若是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具体领取事项可咨询现场办理工作人员或可查看受理凭证上面的信息。

注: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需签注一次。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内发放。

办理费用:

(1)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

(2)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1.《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原件正本(收取));。

4.身份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正本(核验),原件副本(收取));。

1办理广州户口。

办理广州落户的方式有2种,不同的落户方式所需要的条件、办理流程和资料都不一样,但是有一样是相同的,那就是办理广州落户都需要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广州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是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就读公办小学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各区的基础申请条件里,都需要父母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并且持证时间要连续1年以上。

3异地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过期需要换领或者遗失需要补办,如果不是在广州读书的来穗学生,要异地办理身份证,就需要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4申请港澳台通行证、护照。

除了登记在案的国家报备工作人员、本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来穗人员申请办理港澳台湾通行证和护照,都需要持有广东省居住证。

5申请公租房。

《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出台后,非广州户籍人员也可以申请公租房,规定以下两类人群:

1、来穗时间较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2、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可以申请,但是要求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其中第1类还要求有3年以上。

6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广州对技能晋升培训的补贴会根据证书级别不同以及工种(专业)不同,补贴在600-3500元不等,来穗人员也可以申请,其中居住证便是申请时所需提交的资料之一。

7机动车登记。

广州属于限牌城市,要在广州上牌需要满足政策规定的条件方可,持有广州本市居住证是必不可少的资料。

8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想要一边在广州工作一边考驾照的市外人士注意了,报考所需资料之一就是有效期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广州市居住证。

广州居住证篇五

现在多地实施办理积分入学需要居住证,大家如果在所在地没有办理居住证,要快点落实居住证办理工作哦!以下是分享给大家的积分入学居住证的重要性消息!

继国家和省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之后,近日,广州也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广州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并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还将探索制定以积分制为办法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公共教育政策。

严控人口规模重点吸纳高层次人才落户。

在户籍改革方面,户口迁移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意见》提出,广州作为超大城市,根据其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不断优化人口结构,逐步形成与广州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的入户政策体系以及非户籍常住人口市民化的政策体系,重点吸纳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落户。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的实际常住人口已达1600万,而根据此前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至,广州市域常住人口要控制在1800万人以内。

凭居住证可享受不同待遇。

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即:根据居住证持有人连续居住年限、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所、文化程度、缴纳社保、依法纳税、技术能力、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积分,阶梯式享有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住房保障服务、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权利。

这意味着居住证的功能更多了,含金量也更高了。

来穗务工人员子女上学或采用积分制。

据了解,去年广州通过积分入户政策入户广州的外来人口有4500人,而广州登记在册的外来人口超过794万人。

《意见》提出,要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

根据常住人口规模,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合理规划公办学校布局,足额拨付教育经费,继续加大民办学校补助力度,切实保障来穗务工人员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

《意见》还提出,要探索制定以积分制为办法的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公共教育政策。

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学也将采用积分制入学。

《意见》明确,将在市层面建立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确定1名市领导总负责,市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等部门积极参与,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并于今年底前落实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

在广州,很多人办事会用到居住证,比如户口、护照、通行证、小孩入学等等,那么,如何申办居住证?最新政策是哪些?办理时需要什么资料、在哪里办、如何补办?...扫描下方“广州本地宝”二维码,回复数字“2”即可在线查询居住证办理政策、申办、资料及办理流程等等相关信息,让你快速、便捷办理居住证。

持居住证明年起可享6项服务7项便利我市持有者已享多项。

我市目前107万余人持有居住证,但有效期内的仅有26万余人。

请注意自己居住证的有效期吧,别忘了续签。

东江时报讯记者蔡伟健12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居住证持有者可享受义务教育等6项服务以及办理出入境证件等7项便利。

昨日,记者经过梳理,该6项服务以及7项便利目前我市已有部分实现,比如说我市惠城区今年开始实施外来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其中居住证是重要积分项目。

再比如,我市已经全面开通省内居民凭有效居住证,在我市跨地市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

1持证享有入学积分。

针对居住证中提及的义务教育等6项服务,记者了解到,实际上今年秋天,我市惠城区已经实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有机会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措施。

据悉,今年秋天,惠城区全区13个镇(街道)均有可积分入学的学校(包括小学和初中),学位共有4583个,其中初中学位1326个,小学学位3257个。

据惠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异地务工人员逐年增多,情况也比较复杂,既有外来经商的,也有其他县区到惠城区长期生活工作的。

为了确保这些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更加公平地相对就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惠城区出台了《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

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积分项目包括居住证、社保年限、住房保障、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和加分奖励等6项。

在所有的积分项目里,居住证是分值最高的一项。

不过实际上,不少家长虽然在惠州居住多年,但并没有去办居住证。

根据积分入学要求,居住证的年限决定了分值的高低。

2享受社会救助。

除了义务教育服务我市已部分实施外,在社会救援方面,我市也根据居住证方面出台了一些措施。

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惠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持居住证的`外市户籍人员,遇到火灾、车祸等陷入困境的,均可以申请临时救助,最高标准为8000元等惠民措施。

3办出入境证件。

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已经全面开通省内居民跨地市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持有我市一年以上有效、且在有效期内《居住证》的本省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均可在惠州任一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这是记者在11月从市公安局获悉的信息,而这一便民措施无独有偶的符合了此次《条例》中提出的7项便利中的其中一项。

当然,目前,我市只能接受省内居民。

4机动车登记、领驾照。

至于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方面,在我市的异地务工人员早已可凭居住证到我市交警部门办理。

5享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记者了解到,我市早已实施了外市市民凭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其子女可在当地进行免费疫苗等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6享公共文化体育。

至于公共文化体育,我市极力打造公园建设以及公共体育文化设施,异地务工人员均可享受。

温馨提示。

“在我市办理居住证的市民主要是为了考取驾照、购买汽车、子女就学等几个方面。

”市公安局户政科陈警官说,自我市正式施行居住证取代暂住证后,我市目前107万余人持有居住证,但有效期内的仅有26万余人。

实际上,我市持有居住证的居民很多都不注意居住证的有效期,在新的政策发布后,请注意自己居住证的有效期吧。

陈警官介绍,目前我市居住证管理主要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居住证按有效期分为6个月、1年以及3年。

初次办理的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但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或有单位证明需要的,有效期可延伸至1年最多3年。

目前,市民办理居住证的业务主要由各县区公安派出所负责,但各县区可在《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大框架下,根据自身经济特点采取一定的惠民措施。

比如说,去年仲恺高新区居住证持有者的子女在仲恺高新区就读可减免一定的相关费用。

广州居住证篇六

办理材料。

1、《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住证;。

3、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番禺区市桥街流管中心。

地址:市桥街兴富路45号计生大楼(市桥派出所旁)。

电话:84873340、39996641。

番禺区桥南街流管中心。

地址:桥南街南珠路103号(桥南街办一楼)1号窗口。

电话:34617301。

番禺区东环街流管中心。

地址:东环街东星路100号(东环街政务中心)。

电话:34513526。

广州居住证篇七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

办理材料。

1、《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2、本人居住证;。

3、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等)。

办理流程。

1、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

2、填写表格;。

3、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番禺区市桥街流管中心。

地址:市桥街兴富路45号计生大楼(市桥派出所旁)。

电话:84873340、39996641。

番禺区桥南街流管中心。

地址:桥南街南珠路103号(桥南街办一楼)1号窗口。

电话:34617301。

番禺区东环街流管中心。

地址:东环街东星路100号(东环街政务中心)。

电话:34513526。

广州居住证篇八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根据申领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原件。

证明材料应当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住地址、在居住地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证明材料种类如下: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

(2)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居住地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等。

(3)连续就读证明包括:

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学生,提供其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备注:选择网上办理时按照页面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即可。

广州居住证篇九

还在找广州市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广州居住证暂行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第十五条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第十六条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第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二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但拒绝受理、发放;。

(二)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三)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四)将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五)篡改居住证信息。

第二十一条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居住证最重要的含金量,自然是其附带的各项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可以发现,根据“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已能够享受接近居住地户籍居民的服务和待遇。尤其是在广大流动人口十分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上,“国家版”居住证明确作出了政策安排。虽然这样的安排目前还止步于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涉及牵动人心的高考,但是希望还是有的,因为条例也说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广州居住证篇十

广州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凭借着它独特的魅力,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很多朋友在这里生活、工作和定居。我们都知道外地人口需要在当地办理居住证的,详情可以点击“申请书模板”查看更多相关申请书的模板内容参考喔。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力资源市场处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批后送市公安局制证,由市公安局通知申领人办理领取《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人力资源市场处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批后送市公安局制证,由市公安局通知申领人办理领取《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

广东省居住证是持证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一、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此外,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广州居住证篇十一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广州居住证篇十二

广州作为我国的一线城市,凭借着它独特的魅力,吸引了全国各地的很多朋友在这里生活、工作和定居。我们都知道外地人口需要在当地办理居住证的,详情可以点击“申请书模板”查看更多相关申请书的模板内容参考喔。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力资源市场处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批后送市公安局制证,由市公安局通知申领人办理领取《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人力资源市场处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批后送市公安局制证,由市公安局通知申领人办理领取《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

居住证是什么。

广东省居住证是持证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一、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此外,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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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住证篇十三

答: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证明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网址:),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待预审通过后(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会将预审结果以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人),在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

问:在网上申报具体如何操作?有什么要注意?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注册账号时应填写有效的邮箱,以便接收邮件通知;同时建议申请人在开始填报之前,整理、核对好所有纸质证明材料,并扫描或拍照(图片应为jpg、gif、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尽量避免网上填报时出现错漏。

问:提交申请后需要补充或变更材料,怎么办?

答:已经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的,如有要求在网上补充变更资料,应在9月12日前,按规定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于9月14日中午12时前,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和在受理期内递交补充变更纸质申请资料。

答:申请人最终缴纳社保时间以市人社局根据系统核查所得的结果为准,如果申请人8月份按时缴纳了社保,最终审核结果就会包括该月的缴纳记录。所以申请人在8月1日-31日提交申请时,不必有这方面的顾虑。

广州居住证篇十四

小编答:我是在广州番禺考的,我在考试前拿回了居住证,考试时考官很认真地检查了每个人的身份证和居住证,而且候考场的气氛很紧张。其实在你驾考报名的时候复印件已经存档,科目二考试只带着你的身份证去就可以了,不必担心。科目二的内容也非常好过,祝你好运!

广州居住证篇十五

1、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到实际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领居住证。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2、持本市人才绿卡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经核查属实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办居住证。

3、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4、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公众号办理:

1、使用微信搜索“来穗局”,并关注广州来穗局微信公众号;。

3、进入来穗通页面后,点击页面中的“居住证办理”即可进入办理页面。

小程序办理:

1、使用微信搜索“粤省事”或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后,在小程序主页中向下拉,点击常用服务中的“户政(治安)”;。

3、登录后选择“申领居住证”即可进入办理页面。

广州居住证篇十六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材料。

1、《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

5、居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温馨提示:

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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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居住证篇十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规范境内来沪人员《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办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境内来沪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

在本市就业、投资开业、就读、进修以及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的境内人员,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办《居住证》。

第三条(职责分工)。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居住证申办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住证》核定及相关证件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居住证》的受理和发放工作。

第四条(申办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后签字,同时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第六条(信息、材料移送)。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第七条(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

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

第八条(签发、制证)。

《居住证》由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公安部门应当在收到制作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第九条(领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居住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申请人领证时,应当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并缴纳证件工本费。

第十条(信息变更)。

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地住址、工作单位或其他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将变更信息提交居住证管理信息系统,由相关管理部门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挂失)。

持证人证件遗失的,应当由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件挂失手续。

第十二条(补办)。

持证人证件损毁,或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应当由本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件补办手续。

对符合《居住证》补办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居住证信息系统提出补证申请,由公安部门重新制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居住证》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证。领证时,应向申请人收取补证工本费。对《居住证》损毁的补证人,在发放新证的同时,应当收回其损毁的《居住证》。

第十三条(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可在60天内补办签注手续。

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当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部门核定符合条件的,予以签注。

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第十四条(注销)。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注销:

(一)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二)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三)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直接注销:

(一)持证人逾期60天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二)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第十五条(查询)。

居住证登记信息、个人积分可通过互联网或者持本人有效《居住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查询。

各政府部门和办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在为来沪人员提供服务时,可通过政务网或pos机读卡等方式,查询居住证登记信息、个人积分。

第十六条(信息交换)。

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教育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定期交换机制,分别提供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本市户籍人员基础信息、居住房屋信息、学籍和学历等信息;对能够通过比对方式核定的信息,可不要求来沪人员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交换居住证、积分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工本费)。

《居住证》的工本费,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广州居住证篇十八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广州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为了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

租赁合同。

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广州居住证篇十九

1、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员,可申报办理居住证申领手续。

2、持本市人才绿卡的;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半年的;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满半年的,经核查属实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办居住证。

3、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4、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广州居住证篇二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现在________________从事__________________职业,请办理《居住证》。我保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检举。

申请人(签名及捺印):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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