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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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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大全15篇)
2023-11-10 08:19:06    小编:ZTFB

一个科学合理的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分配精力和资源,实现最大化的效益。在制定计划前,我们需要先梳理目标,明确自己想要实现什么。拥有一个好的计划可以让我们更有信心和动力去实现目标。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一

屠龙根家庭,天津市河西区桃园街连荣里社区,家庭成员6人。这是以家庭档案反映河西历史变迁,丰富河西区历史档案的家庭。

屠龙根是抗美援朝老战士,参过战、立过功、受过奖。退休以来,一直在社区无私奉献,他既是河西宣讲团成员、又是桃园街宣讲团团长、街老年人协会会长,既是社区党委委员、关工委委员,又是楼长、巡逻队长,在区、街和社区义务地担任着20多项职务,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居民们都亲切地称他为“编外主任”。

屠龙根老人家里犹如一个家庭档案馆。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他们一家就收藏各种物件,工资单、水电收据、证件、票据、徽章……等1392件物品,被分类保存,形成了一份资料齐全、颇具规模的家庭档案,记录着60年夫妻生活的点滴故事。他们的家庭档案共计500余册,分为教育、家庭理财、保健、文化娱乐、工作创造、综合等六大类。其中,教育类包括各类学习毕业证、结业证、论文、著作、报告的稿件、剪报等,家庭理财类包括购物票据、煤水电气费收据、粮票、证书等,保健类包括就诊、检查、化验单、门诊挂号单等,文娱类包括相册、邮票及各种纪念品,工作创造类包括他的各类著作和在媒体上发表的稿件、志愿者义工聘书及各类荣誉证书,综合类包括户口本、书信、保存近50年的结婚证。

屠老的家庭档案不仅较全面地记载了家庭成员事务活动情况,而且反映了河西区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城市发展变化,2007年天津市档案馆在名为“天津-城市记忆展”的展出中曾开辟专馆展出了屠老的家庭档案。

获得荣誉:

屠龙根家庭被评为市级学习型先进家庭,屠龙根荣获市级文明市民、市级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市级老年健康之星、河西区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第一届河西区道德模范。

家训:

生活习惯注重礼仪,尊老爱幼传承子女,

夫妻恩爱白头偕老,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做人正直敬业守德,爱党爱国传递正能。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二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马桥乡赵家村的袁社锋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在乡镇调解员逯合安的帮助下,家里被濮阳市瑞龙面业有限公司拖欠4年之久的欠款终于有了盼头。

4年前,濮阳市瑞龙面业有限公司倒闭,附近村民在里面存的小麦没了着落,袁社锋家就是其中一户。

“面粉厂要真拆了,钱就没希望要回来了,得赶紧想办法。”这时,有人想到了调解员,他们时常走村入户了解村民的生活状况。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村民们找到了乡镇调解员逯合安。

“涉及几百户,欠款几十万元。”得知情况的逯合安,立刻联系法律顾问王彦娜,共同找到了面粉厂的负责人进行调解。情法并用,情理并谈,经过10天左右的沟通,负责人终于同意退还欠款,并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承诺在元旦前把欠款一一结清。

清丰县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以及精准普法与法律服务、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涉农行政执法等机制的推进,逐渐健全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各个乡镇和行政村全部建立起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

在清丰县,每个乡镇都有一个由7人组成的专业法律小组。分别为4名律师、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1名公共法务专职。

为防止公共法律服务流于形式,清丰县创新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协会,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每个乡镇配备专业的法律人才,同时还制定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办法,有效调动了法律顾问深入一线开展服务的积极性。

依托着乡村的法律顾问,清丰县培育起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管区为单位,每年为“法律明白人”组织不少于20次法律知识培训,构建起“法律顾问——普法员——‘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法律咨询体系。

2年多的时间,多层法律服务机制从点到面,共同作用,清丰县构建起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法治是我们一生都离不开的护身符,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尊法、用法”。我们这些未成年人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在生活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一旦违反了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不断的成长,也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这个世界时,有美好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有难过有阳光,同时也面对着社会中的不良习气。例如:某些青少年看到有人抽烟,也会学着抽烟,这是为什么呢?原因是青少年的好奇心十分重,看到别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觉得好玩,便也试了试,但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危害,这让他们从不良行为到一般违法,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所以说: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隐患要及时清除,以免酿成更大祸端。疾病应及早治疗,以免给身体带来更大的危害。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来说,我们要学会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我国对青少年、未成年人进行了特殊的保护,这种保护主要有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学校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所规定的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和学校保护等确实积极保护青少年,有效地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但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我保护,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

每个合法的公民都有生命健康权,我们要积极维护好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意识到生命健康对我们的意义。同时,还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

关爱成长,法治护航。让我们用法律保护自己,避免受到侵害。

**,男,1981年2月出生,汉族,民商法学硕士,现为**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副庭长。自**年参加全省法检系统公开招考考入**市**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在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一系列岗位上,一直兢兢业业、勤于职守,其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领导的认可、同事的好评。

当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现象突出,民事审判法官工作压力极大,加之基层法院晋升空间有限,部分年轻法官进入基层法院工作一段时间后,往往心生去意,寻求各种机会考入上级法院或党政机关,如何留住人才、避免年轻人才流失已成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同志是**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首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功底扎实,综合素质较高,以其实力参加各种选调考试均颇具竞争力,但其进入**区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安于职守,一心扑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多办案、办难案,从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得与失,从未动摇作为一个秉持正义的法官的职业理想,其敬岗爱业、全心全意服务基层的精神堪称年轻法官的榜样。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同志共审结案件800余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00余件,判决结案的案件无一当事人投诉、上访、申诉,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发挥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同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除能充分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外,还能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运用有效手段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从而使双方当事人均满意案件处理结果。例如,**市顺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因未与该校的驾驶员、行政人员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被15名员工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在审理该系列案件中,**同志查明,该驾校并未拖欠15名原告的工资,只是因为法律意识欠缺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15名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机械地就案办案,此系列案件很容易判决,但**市顺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可能因该系列案件产生的债务倒闭,从而引发更多的后继纠纷。于是**同志认为调解结案更有利于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但由于案件事实简单、法律规定明确,调解工作难度极大,**同志并没有轻易放弃,在自己多次召开协调会的同时,还邀请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协调,由主管部门领导向各位原告讲述行业用工现状、用工不规范的历史原因、如不能调解将对行业造成的冲击,最终促成了该系列案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满意,也获得了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的好评。曾有当事人致信院领导,称**同志为“人民好法官“,当事人童霞、黎细云等更是送来锦**,称赞其调判息诉的能力,感谢其扶残助弱的行为。除了办理好自己承办的案件外,作为所在庭室的副庭长,**同志负责撰写本庭的所有工作材料,负责审批一个合议庭的裁判文书,均很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其近三年把关审批的6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

**同志系全日制民商法硕士研究生,专业功底扎实,在办案过程中亦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很好地把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自如地驾驭庭审活动、正确地适用法律、清晰地写作法律文书,其司法能力在一线办案法官中较为突出,但他并没有就此裹足不前,放松学习,而是利用一切机会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完善自己的业务知识储备,以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平常无论工作多忙,他每个星期都要挤出一个下午来翻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以熟知新法律的适用情况以及典型案件的处理方法;。

**同志还注重业务调研,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探讨对策,形成文字材料以供领导参考,先后撰写了《我院涉农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及建议》、《浅论虚假民事诉讼的识别与规制》等业务文章,获得了上级法院及本院同事的好评。

**同志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他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始终体现了良好的党性、恪守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坚定地保持了人民法官应有的清正廉洁本色。进入法院工作来,他一直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上工作,所办理的案件的诉讼标的总额逾1亿元,但他从未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也从来没有因为审判作风问题被当事人投诉过,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展现了其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高尚的法官人格魅力和精湛的司法业务水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堪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办案标兵。

xxx,xxx岁,xxx县xxx镇xxx村村主任,xxx省农村“3.15”志愿者维权联络站站长,xxx县法治宣传志愿者。他xxx年正式开启法治宣传志愿者之路。从学习法律到宣传法律,调解纠纷到助残帮困,已30年,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每每听到身边有人说:“你确实帮百姓做了一些事”时,他就觉得值了!

xxx一直把维护农民利益、关爱弱势群体作为崇高事业,长年奔波在农民维权第一线。多年来,他累积调解处理各类纠纷4000余起,为农民挽回损失500多万元,曾被誉为“消费包公”和“九亿农民的维权代表”。由于得到了多人的肯定,声名远播,求助他的人络绎不绝。几年前,xxx等一行十多人来xxx挖煤,因煤矿倒闭,要不回血汗钱,他收到xxx的维权请求后,就多次找煤矿老板谈心交涉,讲情讲理讲法,一个星期内帮助xxx一行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又如,xxx年6月,村民修建的水泥路被超载货车司机多次压垮,村民们多次围堵,于是,超载车辆司机组织几十名驾驶员与地方近百名群众发生争吵,造成交通堵塞几小时。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对驾驶员进行《乡村公路条例》宣传,建议群众保持理智、依法维权,事件得到平息。后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在此路旁依规设立了限超标志。超载司机减少了违法收。

入,时常威胁xxx,甚至扬言要杀死xxx。但在xxx一个多月的普法宣传下,司机们也被他的赤诚之心打动,答应遵规守法,共同维护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他乐意帮助别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安定。在维权和调解纠纷中,他始终坚持一个原则:不吃当事人一餐饭,不拿当事人一分钱。

他几十年的维权路并非一帆风顺,也曾遭人威胁,受人白眼。这也使他明白老百姓维权不能全靠他个人的力量,还要依靠党和政府的支持,更要依靠群众自身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高。于是,他毅然走上义务普法的道路,当起了地方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雁。

他每年拿出家庭收入的40%用做普法维权,助残帮困。为方便宣传,他购买了四台专用宣传维权车,每年印发6000元以上的法律手册和宣传资料,每年资助法律竞赛活动物质奖品5000元左右,开设维权宣传网站每年花费3000多元。30年来,个人花费约60多万元。他还先后自费编印《农民实用法律条文读本》、《消费者必读》、《经营者义务》、《农村消费》、《农民法治维权手册》等农村普法读物和书刊6万多册,全部免费赠送村民。他还创办了全国首家省级农村“3·15”消费维权网站,组建了消费维权志愿者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经常率领大家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多次组织农民进。

行集中法律培训,创建了微信普法新平台。通过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援助,大大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从无数次的矛盾纠纷化解中,他意识到广大农村迫切需要更多“法律明白人”。他争取当地政府与部门的支持,用30年维权过程中经历的事例和发生在村民身边的案例在邻近各村开展法律讲座。xxxxxx年至今,他先后组织村、组、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了“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法律就在您身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做家庭法律明白人”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与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近100场。先后开展《宪法》、《民法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xxx省乡村公路条例》等专题法律讲座60余场。在沙坪、龙坳、苏溪等与娄底市边界进行讲课时,还一并解决了多起历史遗留纠纷。

30年的义务普法和维权历程中,他xxx年至xxxx年连续被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为“光彩之星”,xxx年被全国总工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评为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佳志愿者”,xxx年获中国消费者协会“3.15”荣誉奖章,xxxx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单位授予惟一“3.15”贡献奖,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评为“十大新闻人物”,2006年被评为xxx省“十。

大法治人物”和“xxx省助残先进个人”,xxxxxx年获全国首届网络“3.15”十大维权新闻人物奖,xxxxxxxx年6月荣登“中国好人榜”,xxxxxxxx年获“xxx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xxx年获全国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等多项殊荣。

xxx同志长期在普法一线工作,作为xxx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在分管普法工作期间,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xxx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勤学善思,勇于探索,树立普法的新理念。

xxx同志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带头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方面的能力,用自己的行动引领大家学法、守法、用法。xxx同志始终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建章立制,普治并举,探索普法的新路子。

xxx同志以制度建设作为切入点,在xxx市建立起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普法组织网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市级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创新全市普法宣讲机制,建立普法宣讲课题库,首创“菜单式”法制宣讲新模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治微电影拍摄及巡演,努力使法治精神贯穿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让社会普遍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建立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全市人均普法经费达到城市1.5元、农村1元,较“五五”普法分别提高了50%和30%,有效促进普法深入健康发展。

打造品牌,彰显特色,取得普法的新成效。

xxx同志长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有着丰富的法制宣传工作经验,赋予普法教育鲜活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感染力。在法律进机关中,积极开展机关干部法制培训,落实机关法律。

顾问制度,积极打造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品牌。在“法律进学校”中,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全市19所市直属学校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进法治学校创建。在法律进乡村中,设立了44个乡镇法制辅导站,建立了4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44支法制宣传队伍,制作了331个村级法制宣传栏,培养了2680名“法律明白人”。在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中,建设法治主题公园2个,法治小广场3个,法治长廊18个,建立法制宣传窗、法律图书室长廊218个。在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中,组织志愿者队伍,为下岗职工、闲散人员、回归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法律进单位中,推荐优秀律师为各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xxx同志分管普法工作期间,xxx市法建办获全国普法先进单位,xxx市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城市,xxx市司法局获全省普法先进单位。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法治示范县、1个省级法治示范乡镇、2个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呈现出崭新面貌,他用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本色。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三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马桥乡赵家村的袁社锋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在乡镇调解员逯合安的帮助下,家里被濮阳市瑞龙面业有限公司拖欠4年之久的欠款终于有了盼头。

4年前,濮阳市瑞龙面业有限公司倒闭,附近村民在里面存的小麦没了着落,袁社锋家就是其中一户。

“面粉厂要真拆了,钱就没希望要回来了,得赶紧想办法。”这时,有人想到了调解员,他们时常走村入户了解村民的生活状况。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村民们找到了乡镇调解员逯合安。

“涉及几百户,欠款几十万元。”得知情况的逯合安,立刻联系法律顾问王彦娜,共同找到了面粉厂的负责人进行调解。情法并用,情理并谈,经过10天左右的沟通,负责人终于同意退还欠款,并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承诺在元旦前把欠款一一结清。

清丰县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以及精准普法与法律服务、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涉农行政执法等机制的推进,逐渐健全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各个乡镇和行政村全部建立起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

在清丰县,每个乡镇都有一个由7人组成的专业法律小组。分别为4名律师、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1名公共法务专职。

为防止公共法律服务流于形式,清丰县创新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协会,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每个乡镇配备专业的法律人才,同时还制定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办法,有效调动了法律顾问深入一线开展服务的积极性。

依托着乡村的法律顾问,清丰县培育起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管区为单位,每年为“法律明白人”组织不少于20次法律知识培训,构建起“法律顾问——普法员——‘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法律咨询体系。

2年多的时间,多层法律服务机制从点到面,共同作用,清丰县构建起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积极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队伍面向农村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打造富有特色的法律服务新农村的模式,结合我镇实际,指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营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城乡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为目标,确保到2020年底,全镇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培养目标和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培养目标

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具体做到:崇尚法律,带动家庭成员认真学法,依法维权。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具体做到:掌握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參与社会治理。

(三)主要职责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积极学法。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带动家庭成员学法。

(2)自觉尊法。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严格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

(1)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

(2)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当好法律服务的联络员。及时为当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4)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5)当好社会事务的监督员。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四、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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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农村“法律明白人”,由乡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课时以上,2020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8月份举办,时间每期1天,参加人数50人,以后每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4月。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实行县级集中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以上,2020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8月和11月各一次,时间每期1天,每期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具体培训人员到时另行通知),以后每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4月和8月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8月份,每期一天,以后每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4月,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

5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统一在乡镇四楼会议室参加,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实行县级集中轮训,具体地点,根据上级安排,另行通知。

六、培训内容和方法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法律十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组织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民政等部门,针对农村多发、易发的交通、医疗、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土地流转、涉军、农民工薪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方式,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开展现场观摩教学。分级分类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微信群、qq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训的覆盖面。

七、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司法所为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安排部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二)加大宣传力度。培训工作中积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以繁荣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积极总结、推广各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尽职尽责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先进事迹,形成家家户户积极参与、广大村民争当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日常督查指导。司法所将切实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各村(社区)积极配合,组织相关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培训工作过程出现的不足以及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由司法所总结培训工作经验、亮点,进行推广,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五

了解人,汉语词汇,拼音是m&iacutengb&aacuteir&eacuten它被解释为一个通情达理的人,一个头脑清醒、知识渊博的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现就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四个新永修”,全面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18年底,全镇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15%以上;到2019年底,全镇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村总数的30%以上;到2020年底,全镇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的目标。

1.统一组织,多方共育。镇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统筹各方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以3年为期,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实现全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

3.统一标准,分类培育。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

4.统一管理,注重实效。坚持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遴选、培养、使用同步推进,平台搭建、制度完善、氛围营造一体化加强,并注重在农村法治实践中培育,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

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能通过培。

训掌握和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能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普通“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杜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能够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及培训、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

1.村民自荐。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

2.组织遴选。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并上报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党员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退伍军人、工商户、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每次安排12个课时以上的内容。

4.考核上岗。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考核合格后,由村委会做好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镇领导小组做好备案,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县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考核合格后,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镇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全镇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底数,完成全镇各村“法律明白人”村民自荐、组织遴选、建档立卡等工作。

(二)素质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9年12底)。拟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考核,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素质。在培养选点上,选定1-2个村先行示范带动,村村铺开,实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继续开展培养对象系列培训和传、帮、带工作。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中期督导和选聘考核工作。

(四)检查总结阶段(2023年1月-12月底)。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对培养合格的对象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一)建设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利用大礼堂、会议室、活动室、祠堂等平台,在每个村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讲堂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

(二)开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每个村要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三八”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栏可安排“法律明白人”负责管理,宣传内容做到经常更新。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建设法治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长廊、法治主题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

(三)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各村要动员各方力量,

广泛开展“法律书籍进农家”赠书活动。完善农村法律书籍配备,确保农家书屋配备法治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治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完善法律图书室(角)管理制度,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法律图书,方便农民学法用法。

(四)用好一个网络培训平台。建立镇村两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微信群、qq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训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五)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以“法律明白人”为主体,从村民中挑选熟悉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宣讲或表演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各村委会建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明示法律顾问信息,明确工作制度,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位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镇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履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科学调度,有序推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注重奖惩。要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坚持正向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优秀农村“法律明白人”、优秀“法律明白人”骨干评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以增强岗位意识和荣誉感。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总结、推广各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成就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广大村民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保障,完善机制。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全镇科学发展、法治梅棠建设、综治考评体系。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给予充分保障,将培养工程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7月19日,荔波县人民法院女法官支部到帮扶联系村小七孔镇绿林村正式启动“法律明白人”培育计划,绿林村村支两委、人民调解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到场参加。

启动仪式后,由女法官支部资深法官杨世萍为参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杨世萍从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务用工、土地权属、邻里关系等方面,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阐述法律规定,不时穿插群众身边时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内容丰富,生动易懂,在场人员认真聆听学习。

培训会后,杨世萍与到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解答法律问题,群众积极提问,并表示今后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希望法院多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会后,荔波法院驻村干部张毅对参会人员提出三点建议:一、严于律己,自觉规范日常生活言行、社会交往;二、宽以待人,与家人、邻里、朋友等和谐相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共建美好家园;三、参会人员要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对法律心存敬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荔波县法院发挥法院职能,结合脱贫攻坚战略,率先开展以法律宣传助力脱贫攻坚的“法律明白人”法治扶贫计划,通过基层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法律培育,以“身边人”的身份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千万家,达到普法宣传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效果。

荔波法院将不断拓宽法律宣传途径,将法律知识向更宽、更远的基层延伸、普及,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通知》(衢市司发〔2019〕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在全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构建培训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为农村培养一批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做到“两个80%”,即实现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律明白人、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助力打造全国基层治理最优区奠定基础。

所选拔的“法律明白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5.及时收集村(居)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居)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区司法局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完善实施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关于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利于工作、便于操作的实施计划,进一步谋划和安排好整体工作,突出做好调查摸底、资料准备、责任分解、工作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要落实培养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情况、职业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起培养对象的初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卷。二是要优化培训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拟定培养对象法律素质提升计划,聘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培养对象分期分批进行法律专题培训,每年要制定计划组织集中学法活动,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应不少于4次,参学率达到90%以上;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应不少于2次,参学率达到80%以上。新任村“两委”干部全员接受法律培训。司法局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法律培训计划,每年组织集中轮训不少于2次,精心培养法律实用人才,推动构建完整的培训流程体系,实现培训计划周全、师资完备、课程实用等目标(见附件3)。三是建立学法平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礼堂、祠堂、远程教育室、农家书屋等阵地,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开展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为培养对象学法提供平台。区司法局将建立法律培训讲师团队伍,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其他行政事业涉法业务部门等人员参与,不断优化培训的师资力量,培训计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宣传,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创新民主参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决议、民主议事,对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法可依的建设性建议。三是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基础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在法治精神、法治要求的基础上,将情、法、理有机地融入调解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例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四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司法所所长、村级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四)健全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评选。按照村推荐、乡镇审查、区级审核、市级命名的程序进行操作。评选出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在所在行政村落实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二是大力扶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要关心帮助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发展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乡村,鼓励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三是优化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从“法律明白人”中选取优秀代表,担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工作。四是动态调整。在行政村公布“法律明白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畅通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日常工作、群众评议、法律测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整。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培养对象认定考核机制,适时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年底将对“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一)精心组织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各行政村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督导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法律明白人”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做到“培养一个、带动一片、造福一方”。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培树典型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成功经验、工作创新、典型事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推广各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琚立新、徐燕华。

联系方式:3838052。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14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14年5月10日——6月30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组织部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抓好培育工作。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深入农村调查摸底,按照条件选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协调社区管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定并实施法制培训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培训计划报送县委法治办。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切实督促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六

谭xx,男,汉族,1997年12月入伍,在北京市总装备部特种工程技术安装总队服役,历任战士、学员、班长、排长,在部队期间,刻苦训练,政治素质过硬,多次获得优秀士兵、团嘉奖、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三等功、航天基金奖,2014年5月退出现役,同年6月份转业到房寺镇政府工作。于2015年3月任管区书记至今,工作中兢兢业业,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管区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全镇前列,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在2017年工作中获得德州市嘉奖,2018年带领南店管区获得禹城市“干事创业好团队”荣誉称号,所在管区连年被评为“先进管区”,在平凡的乡镇基层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

南店管区是谭xx来到乡镇工作后的第一个管区,在这个管区,他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成长,完成了从一名热血军人到一名优秀乡镇干部的转变。

南店管区辖10个行政村,总人口4100人。以前,南店管区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基层组织软的“穷管区”、“弱管区”。谭xx任南店管区书记后,他带领管区一班人通过广泛征求民意,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了“苦战五年,建成农业强区、经济大区”的发展定位;确定了“壮士断腕,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突出发展和稳定主题,把握结构调整和两区同建主线,以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管区全面发展的具体工作思路,立下了“三个誓不罢休”的誓言,即三年内开创不了新局面,干部群众得不到实惠誓不罢休;排名上不去,两区同建工作扭转不了局面誓不罢休;工作搞不好,社会不稳定,综合面貌没有大的突破誓不罢休。

抓发展、保稳定,首要就是抓干部,抓队伍。在抓队伍工作中,南店管区实施了“三定、三评积分管理”,干部活力得到有效激发,经济发展得到有效保障,使两区同建等各项工作都走在全镇前列。谭xx带领各村“两委”干部通过积极学习培训,深入领会相关政策知识,组织管区党员干部到先进管区、兄弟乡镇学习,使干部综合素质大幅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极大转变,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意愿明显增强,全体干部都掀起了发展经济的热潮。在工作之余,还严格执行管区学习制度,坚持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做好学习记录,每人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读书笔记、学习体会或者调研报告。

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彻底扭转了管区的被动局面。2017年底,南店管区成功进入房寺镇“前五强”。标志着南店管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18年,谭xx又带领南店管区党员干部审势度势,按照新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重新确立了“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第一要务、把务实为民作为第一要求、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环境、把工作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抓重点,创亮点,出精品,作贡献”的工作思路,立足管区实际,紧紧抓住两区同建、干部作风建设、乡村文明不放松,向更高目标强力冲刺。

谭xx紧紧围绕管区“更好更快发展”这一主题,突出党建主体地位,狠抓管区精神文明,为管区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凝聚力和不竭精神动力。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他们坚持每周三集中办公,落实支部书记签到制度,坚持每月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并留存好影像资料。督促各村支部书记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在狠抓党员干部教育上,他们落实了目标化、规范化、民主化“三化管理”和“双向承诺”目标责任制。另外,他们在管区自身建设过程中,他们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后进班子整顿过程中,因村施治,对战斗不强、班子不健全的九圣堂、张梨村,采取“内举”、“回清”的办法配强支部班子;对村霸横行、干群关系紧张的乱子窝,他们采取行政、法制、调整综合手段综合治理;对经济薄弱的村,采取党政班子结对帮扶的办法;在强村培植中,注重培养典型,先后培养南店、小刘等5个经济强村,桥头孙党支部在全市率先领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地入股、按股分红,在全村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把群众从土地解放出来,实现了集体和农民双增收,打造成为禹城市的红旗典型,得到禹城市委组织部的高度好评。

在抓好党的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在乡村文明工作中,完成了旱厕改造、桥头孙科技示范基地等工程。在10个村积极开展“家风家训”传承活动,以家风带村风,以村风带民风。每年定期开展“感动房寺”十佳人物、十佳孝子、十佳媳妇、十佳婆婆、十佳家庭“五个十”评选活动,教育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风尚,使全管区家庭和、民风淳、村风正、村容镇容美的文明管区,形成了各业兴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原地踏步必然挨打。谭xx始终把两区同建和农业结构调整作为管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把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当做推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

一是不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供电管理,10个行政村均完成了低压线路改造。改善农村交通,新修柏油路15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加强林网建设新植树1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0.6%。五年来,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达50多万元,扩大改善灌溉面积2600亩。实施小农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区耕地全部实现旱能浇、涝能排,为农业结构调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综合效益。管区两年共发展大棚51个,南高彩虹湾无公害蔬菜远销北京、天津等大型批发市场,该基地生产的荷兰熊峰授粉西红柿供不应求,现已成功注册商标,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竞争力。该村支部书记高庆国,又借机发展蔬菜采摘,用乡村旅游带动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做大做强。根据镇党委政府“以旧村拆迁换发展空间,以大拆迁促进大发展”的工作思路,2018年10月下旬,在拆迁指挥部的带领下,启动南店、南高、南张、堤李桥4个村庄814户旧村拆迁工作,通过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入户走访等前期大的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经过管区、村支部的共同努力,4个村仅用了五天完成了村民的搬迁,完成搬迁后4个村又用五天完成了拆迁并全部通过验收,真正实现了无震荡拆迁,创造了房寺速度,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为解决解决“群众搬迁、谁来种地”的难题,他们又积极筹划党支部领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打造集党建示范、电子商务、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等于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区。

按镇党委的安排,坚持每季度每个村为群众办理一件实事,督促村支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已完成办理实事26件,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坚持组织管区成员和包村干部入户走访、真实调研,率先在全镇开展包村干部集中培训,灌输管区先进工作理念,营造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让机关干部感受南店管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文化,为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共完成入户走访600余户,调查出基层问题200余件。如南店村村民刘某,向我们反映旱厕改造问题,经多次实地查看,确实存在工程施工不细致、后期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为此,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为群众登门解决问题,使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另外举一反三,在村内扎实开展大排查活动,梳理类似问题12件,全部在第一时间解决,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也很好的稳定了村内局面。进一步整治了农村道路和村庄的环境卫生及脏乱差现象,对主要河道及违章建筑进行清理。积极动员各村保洁员及党员的积极性,共清理河道1500米,有效的保障了农业生产,加强了农村水利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如期完成,为农村老人养老和看病难等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几年来,谭xx同志退伍后,始终不忘军人本色,始终情系百姓群众,始终扎根基层奉献,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了当代退伍军人的优秀品质,实现了一名退伍军人的人生价值,他的事迹也得到了广泛认可。面对成绩,他总是朴实地说:“作为一名军营里出来的兵,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七

**,男,1981年2月出生,汉族,民商法学硕士,现为**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副庭长。自**年参加全省法检系统公开招考考入**市**区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在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一系列岗位上,一直兢兢业业、勤于职守,其工作获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领导的认可、同事的好评。

当前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现象突出,民事审判法官工作压力极大,加之基层法院晋升空间有限,部分年轻法官进入基层法院工作一段时间后,往往心生去意,寻求各种机会考入上级法院或党政机关,如何留住人才、避免年轻人才流失已成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同志是**区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首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法律功底扎实,综合素质较高,以其实力参加各种选调考试均颇具竞争力,但其进入**区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安于职守,一心扑在民事审判岗位上,多办案、办难案,从不计较个人利益的得与失,从未动摇作为一个秉持正义的法官的职业理想,其敬岗爱业、全心全意服务基层的精神堪称年轻法官的榜样。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同志共审结案件800余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400余件,判决结案的案件无一当事人投诉、上访、申诉,无一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发挥了良好的表率作用。**同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除能充分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外,还能根据个案的特殊情况,运用有效手段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从而使双方当事人均满意案件处理结果。例如,**市顺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因未与该校的驾驶员、行政人员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而被15名员工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在审理该系列案件中,**同志查明,该驾校并未拖欠15名原告的工资,只是因为法律意识欠缺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15名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机械地就案办案,此系列案件很容易判决,但**市顺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可能因该系列案件产生的债务倒闭,从而引发更多的后继纠纷。于是**同志认为调解结案更有利于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但由于案件事实简单、法律规定明确,调解工作难度极大,**同志并没有轻易放弃,在自己多次召开协调会的同时,还邀请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领导参与协调,由主管部门领导向各位原告讲述行业用工现状、用工不规范的历史原因、如不能调解将对行业造成的冲击,最终促成了该系列案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满意,也获得了驾驶员培训主管部门的好评。曾有当事人致信院领导,称**同志为“人民好法官“,当事人童霞、黎细云等更是送来锦**,称赞其调判息诉的能力,感谢其扶残助弱的行为。除了办理好自己承办的案件外,作为所在庭室的副庭长,**同志负责撰写本庭的所有工作材料,负责审批一个合议庭的裁判文书,均很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其近三年把关审批的6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重审。

**同志还注重业务调研,对审判过程中遇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的成因进行分析,探讨对策,形成文字材料以供领导参考,先后撰写了《我院涉农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问题及建议》、《浅论虚假民事诉讼的识别与规制》等业务文章,获得了上级法院及本院同事的好评。

**同志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他面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始终体现了良好的党性、恪守了法官的职业道德,坚持做到心不动、眼不红、手不伸,坚定地保持了人民法官应有的清正廉洁本色。进入法院工作来,他一直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上工作,所办理的案件的诉讼标的总额逾1亿元,但他从未收过当事人一件礼品,从未办过一件人情案、关系案,也从来没有因为审判作风问题被当事人投诉过,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同志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展现了其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高尚的法官人格魅力和精湛的司法业务水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高效”的司法理念,堪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办案标兵。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八

孟德斯鸠曾在《论法与精神》中写道:“必须要有一个社会准绳,去约束行为,从而和社会的某种精神理念所契合”,这里所说的社会准绳就是法律,精神理念就是承载法律的道德。

“法”之一脉,渊源流行。罗马从《十二铜表法》到《公民法》,虽说还有许多弊端,但它们为后代法律提供了种子,从而使它得以茁壮成长,能慢慢演变为如今体系比较完备的法律。无论是法国大革命、英国光荣革命、美国独立战争,还是中国商鞅立柱求法、韩非子法家学说,各代王朝的更迭,都伴随着法律的光辉,正如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更不可一日无法”。法律,融入了民族的血脉,锻造了社会的骨骼,在永不停歇的历史长河里流传,传承精神的火焰。

法,立国之根本。倘若国家无法,则终会沦为荒蛮社会,而我们也只能是野蛮人。而若国家动荡,社会不宁,假使没有强有力的手段贯彻法律精神,那它也只是一纸空文罢了。五代十国时期,堪称中国最黑暗时期,草莽,平民,乃至土匪都能够割据一地,成为皇帝。群朝并立,纷纷扰扰,人民的哭声似乎已窒息,而那法律也被深埋。难怪欧阳修在编五代史的时候,不禁把笔掷地,骂道:“乱贼匹夫尔”。经历了那个动荡的时期,人们才重视法律对自身的保护,统治者才会切实把法律看作根基。

而观现代,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做出的各种不法行为层出不穷。毕淑敏曾说“到底是孩子们的错,还是这个社会中毒已深?”青少年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或许他们是受社会污浊的染缸影响,丧失了本心。社会作为人类共同居住的环境,理应弘扬法律,让法律在人们心中扎根,严惩不法分子,给大家营造一个法治社会。

德以承法,法以传德,两者密不可分,又各司其职,只有有机结合,才可创建和谐社会。

狼火烽烟染丹心,何见江山一片晴?

待得重法出天日,悠悠清风伴我行。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九

创新普法形式、弘扬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传播无限正能量,这是刘x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者始终坚持的工作方向。

她坚持以打造“法治儒林和谐社区”为目标,以“一月一主题”为主线,以“法律十进‘七五行’”活动为载体,开展“助力创城法治先行儒林在行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法治同行”等具有主题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辖区“全民参与普法,居民自觉守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她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积极倾听基层群众对法律的需求,通过开展“法律门诊我来选”村居法律顾问坐班机制,让广大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暖心的法律服务,更直接、快捷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并以更强有力的“法治声音”鼓励、引导居民积极通过法律平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她全程参与区级法治宣传阵地“悦安居法治文化园”的建设,从前期选址、路线设计、内容规划到形成具体方案、建设安装都积极主动参与其中。使以往“摆摊式”普法变为“陪伴式”普法,让居民在闲庭信步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十

了解人,汉语词汇,拼音是m&iacutengb&aacuteir&eacuten、它被定义为一个理解理性的人,一个头脑清醒、知识广博的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用法水平,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按照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12月1日至15日,平城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各个乡、街道对150余名“法律明白人”开展此次培训活动。

在水泊寺乡培训会上,讲师首先对开展“法律明白人”工作的意义和职责等进行了讲解,让大家对“法律明白人”工作有了更透彻地了解,对任务要求也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细致地把握。随后,讲师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用以案说法的方式,把与基层人民群众相关的交通事故纠纷、土地纠纷以及继承关系等常见的法律纠纷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剖析讲解,同时,结合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并进行解读。

培训会后,培训学员与讲师进行了互动交流,了解了当下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和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会议要求,各参会人员要认真学好法、用好法,把学习到的法律知识真真切切地运用到日常生活和实际工作中去,努力提升自身法律素质,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服务群众。

其他各司法所按照计划均在有序推进培训中。通过培训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社区“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也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明白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为其更好地带动身边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普法阵地,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推动我镇普法工作健康有序纵深发展,针对我镇农村偏远山区居民分散、普法力量薄弱的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培养法律明白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巩固农村普法阵地,培养普法骨干,壮大普法队伍,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达到农村普法形式多样化、政治建设法治化、生态建设规范化、说话办事文明化、生产发展科技化、农民生活有文化,农村文明程度和法治观念普遍上升,镇村社会生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村小组至少培养2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60%以上为目标。

坚持从少数到多数、由点及面的原则,稳步开展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各村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利用路灯杆悬挂法治宣传牌,利用宣传长廊的橱窗出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宣传手提袋、宣传扇、宣传画,利用宣传车走村串户进行宣传,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知道当“法律明白人”光荣,形成人人想当,个个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氛围。

2、精心挑选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对“法律明白人”的人选要精心挑选,可采取村民自荐和组织挑选、考核的方式,以组为单位,按照要求选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分户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其中,村“两委”成员要全部纳入骨干“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发动农村党员、干部、教师、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等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带头报名,并且标准要更高,要按照“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要求去落实,以此带动广大群众争当“法律明白人”;一时选不出“法律明白人”的特殊家庭,要指定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村组干部为代理“法律明白人”,确保村不漏户,户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3、培训教育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由镇综治办牵头,整合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组建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开办农民法治学校,由县普法讲师团、镇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镇、村、组干部对“法律明白人”进行法治培训。其中,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所包村组“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不少于12课时,一般“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不少于6课时。法治培训的教材以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编撰的“法律明白人”知识读本为主,内容要简单实用。对外出务工的“法律明白人”,可利用其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返乡时集中培训,平时也可采取定期发送法治手机短信、建立“法律明白人”微信群、qq群等灵活形式进行远程培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业务实训。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每年组织1-2次“部门法规送法下乡”活动,就本单位的专业法律向“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和授课。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时,应积极邀请相关“法律明白人”骨干参与联调,通过业务实训提升“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能力。每年培训结束时,镇综治办、司法所要对“法律明白人”组织必要的考试。从县普法领导小组建立的“法律明白人”试题库抽取部分试题进行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直到合格为止。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结束前夕,各村要对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进行总结,报镇综治办、镇司法所。司法所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1、切实加强领导。镇推广“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已经成立,镇党委书记亲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司法所。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的整体规划,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大领导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明确职责分工。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主体是镇政府。镇政府必须把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人、财、物要予以保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相关人员各负其责。镇综治办和司法所成员单位要勇于担当,明确职责。镇综治办负责全镇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总协调;镇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典型推广,推动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发挥法律人才优势,积极组织政法干警包村进户结对子,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集中力量把所包村打造成“法律明白人”示范村;督促中小学开设法治课,推进法律进课堂,使中小学生从小就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宣传部门要加强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宣传,在主流媒体多上有影响力的稿件,信访部门要加强对群众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打造法治信访;工、青、妇组织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四联四进四帮”活动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事观念。

3、建立责任制度。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要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推广“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年度综治工作考核、“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效果差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14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14年5月10日——6月30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组织部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抓好培育工作。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深入农村调查摸底,按照条件选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协调社区管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定并实施法制培训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培训计划报送县委法治办。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切实督促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

在全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构建培训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为农村培养一批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做到“两个80%”,即实现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律明白人、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助力打造全国基层治理最优区奠定基础。

所选拔的“法律明白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5.及时收集村(居)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居)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区司法局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完善实施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关于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利于工作、便于操作的实施计划,进一步谋划和安排好整体工作,突出做好调查摸底、资料准备、责任分解、工作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要落实培养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情况、职业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起培养对象的初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卷。二是要优化培训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拟定培养对象法律素质提升计划,聘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培养对象分期分批进行法律专题培训,每年要制定计划组织集中学法活动,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应不少于4次,参学率达到90%以上;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应不少于2次,参学率达到80%以上。新任村“两委”干部全员接受法律培训。司法局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法律培训计划,每年组织集中轮训不少于2次,精心培养法律实用人才,推动构建完整的培训流程体系,实现培训计划周全、师资完备、课程实用等目标(见附件3)。三是建立学法平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礼堂、祠堂、远程教育室、农家书屋等阵地,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开展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为培养对象学法提供平台。区司法局将建立法律培训讲师团队伍,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其他行政事业涉法业务部门等人员参与,不断优化培训的师资力量,培训计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宣传,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创新民主参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决议、民主议事,对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法可依的建设性建议。三是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基础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在法治精神、法治要求的基础上,将情、法、理有机地融入调解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例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四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司法所所长、村级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四)健全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评选。按照村推荐、乡镇审查、区级审核、市级命名的程序进行操作。评选出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在所在行政村落实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二是大力扶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要关心帮助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发展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乡村,鼓励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三是优化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从“法律明白人”中选取优秀代表,担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工作。四是动态调整。在行政村公布“法律明白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畅通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日常工作、群众评议、法律测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整。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培养对象认定考核机制,适时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年底将对“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14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14年5月10日——6月30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组织部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抓好培育工作。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深入农村调查摸底,按照条件选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协调社区管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定并实施法制培训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培训计划报送县委法治办。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切实督促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现就在全镇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加快建设“四个新永修”,全面打造现代化产业新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到2018年底,全镇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的15%以上;到2019年底,全镇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村总数的30%以上;到2020年底,全镇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的目标。

1.统一组织,多方共育。镇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统筹各方资源,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统一规划,稳步推进。坚持培养力度、推进速度和使用程度相协调的原则,以3年为期,统一设定总体目标,细化年度推进计划,实现全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全覆盖。

3.统一标准,分类培育。从农村实际出发,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并统一设定准入条件和主要职责。

4.统一管理,注重实效。坚持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遴选、培养、使用同步推进,平台搭建、制度完善、氛围营造一体化加强,并注重在农村法治实践中培育,实现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效益最大化。

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能通过培。

训掌握和运用基本法律知识,能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普通“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杜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能够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4)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及培训、考核上岗的程序,确定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

1.村民自荐。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

2.组织遴选。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并上报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党员干部、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退伍军人、工商户、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每次安排12个课时以上的内容。

4.考核上岗。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全民共学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考核合格后,由村委会做好登记造册、建档立卡,镇领导小组做好备案,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县农村“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侧重为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考核合格后,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8月)。镇成立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召开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全镇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底数,完成全镇各村“法律明白人”村民自荐、组织遴选、建档立卡等工作。

(二)素质提升阶段(2018年9月-2019年12底)。拟定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批次对培养对象进行培训考核,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素质。在培养选点上,选定1-2个村先行示范带动,村村铺开,实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月-2022年12月)。继续开展培养对象系列培训和传、帮、带工作。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中期督导和选聘考核工作。

(四)检查总结阶段(2023年1月-12月底)。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对培养合格的对象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一)建设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利用大礼堂、会议室、活动室、祠堂等平台,在每个村建立一所“法律明白人”讲堂,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讲堂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进行集中系统培训,做到培训计划、对象、师资、教材、课时、场所“六落实”。

(二)开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每个村要在农村人口聚居、人员流动大的位置设置一个以上的固定法治宣传栏,结合“三八”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法治宣传栏可安排“法律明白人”负责管理,宣传内容做到经常更新。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建设法治电子显示屏、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长廊、法治主题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

(三)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各村要动员各方力量,

广泛开展“法律书籍进农家”赠书活动。完善农村法律书籍配备,确保农家书屋配备法治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治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完善法律图书室(角)管理制度,聘请“法律明白人”担任管理员,不断充实更新法律图书,方便农民学法用法。

(四)用好一个网络培训平台。建立镇村两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微信群、qq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训的可及性和覆盖面。

(五)组建一支法律志愿者队伍。以“法律明白人”为主体,从村民中挑选熟悉法律知识、具有一定宣讲或表演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各村委会建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明示法律顾问信息,明确工作制度,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政府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位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镇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履行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科学调度,有序推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注重奖惩。要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将其遵纪守法、业务培训、尽职尽责等,纳入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坚持正向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优秀农村“法律明白人”、优秀“法律明白人”骨干评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以增强岗位意识和荣誉感。对不认真履职,甚至违法犯罪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证书。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镇“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利用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总结、推广各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成就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广大村民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保障,完善机制。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全镇科学发展、法治梅棠建设、综治考评体系。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给予充分保障,将培养工程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紧扣“平安温泉、法治温泉”建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法律进祠堂”成果,围绕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到2018年底,全镇各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镇各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镇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各村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主要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为所有农户的户主,对于“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农村“法律明白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培养对象由村委会从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五老”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除却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农村“法律明白人”要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要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自觉覆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要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份、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动又和谐有序。

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由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对该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全面系统地培训。培训教材以新修订的宪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全省“七五”普法统编教材)以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为主,内容简单实用。由镇牵头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或qq群、由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牵头建立该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或qq群,并邀请镇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或qq群,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的鲜活案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实行县级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依托即将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

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的人选由镇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镇领导小组备案,并由镇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经培训考核的,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后正式上岗。建立“法律明白人”科学考核机制,将“法律明白人”守法、学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纳入考核。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并实施激励。实施“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法律明白人”证书。对条件成熟、利于培育成村民及时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育使用。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7月-8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提升全镇各村村民的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村村民户数和户主学历、就业等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建档等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创建微信群qq群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2020年9月)。按照年度培养计划的部署,分期、分批、分层次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利用互联网、送法下乡、执法中普法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普法,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和微章。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0月-12月)。总结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镇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及日常工作。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村,负责指导各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其他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各村制定相应工作培养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夯实保障基础。要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重要渠道,把法律人才资源开发与日常组织管理结合起来,把选拔培育与实际使用结合起来,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镇上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镇上下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十一

近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马桥乡赵家村的袁社锋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在乡镇调解员逯合安的帮助下,家里被濮阳市瑞龙面业有限公司拖欠4年之久的欠款终于有了盼头。

 4年前,濮阳市瑞龙面业有限公司倒闭,附近村民在里面存的小麦没了着落,袁社锋家就是其中一户。

 “面粉厂要真拆了,钱就没希望要回来了,得赶紧想办法。”这时,有人想到了调解员,他们时常走村入户了解村民的生活状况。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村民们找到了乡镇调解员逯合安。“涉及几百户,欠款几十万元。”得知情况的逯合安,立刻联系法律顾问王彦娜,共同找到了面粉厂的负责人进行调解。情法并用,情理并谈,经过10天左右的沟通,负责人终于同意退还欠款,并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承诺在元旦前把欠款一一结清。

 清丰县通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以及精准普法与法律服务、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涉农行政执法等机制的推进,逐渐健全了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各个乡镇和行政村全部建立起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

 在清丰县,每个乡镇都有一个由7人组成的专业法律小组。分别为4名律师、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1名公共法务专职。

 为防止公共法律服务流于形式,清丰县创新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协会,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每个乡镇配备专业的法律人才,同时还制定了严格的绩效考核办法,有效调动了法律顾问深入一线开展服务的积极性。

 依托着乡村的法律顾问,清丰县培育起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结合“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管区为单位,每年为“法律明白人”组织不少于20次法律知识培训,构建起“法律顾问——普法员——‘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法律咨询体系。

 2年多的时间,多层法律服务机制从点到面,共同作用,清丰县构建起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形成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十二

谭**,男,汉族,1997年12月入伍,在北京市总装备部特种工程技术安装总队服役,历任战士、学员、班长、排长,在部队期间,刻苦训练,政治素质过硬,多次获得优秀士兵、团嘉奖、优秀共产党员、个人三等功、航天基金奖,2014年5月退出现役,同年6月份转业到房寺镇政府工作。于2015年3月任管区书记至今,工作中兢兢业业,敢于吃苦,乐于奉献。管区各项工作一直走在全镇前列,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在2017年工作中获得德州市嘉奖,2018年带领南店管区获得禹城市“干事创业好团队”荣誉称号,所在管区连年被评为“先进管区”,在平凡的乡镇基层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

南店管区是谭**来到乡镇工作后的第一个管区,在这个管区,他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成长,完成了从一名热血军人到一名优秀乡镇干部的转变。

南店管区辖10个行政村,总人口4100人。以前,南店管区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基层组织软的“穷管区”、“弱管区”。谭**任南店管区书记后,他带领管区一班人通过广泛征求民意,深入调查研究,明确了“苦战五年,建成农业强区、经济大区”的发展定位;确定了“壮士断腕,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突出发展和稳定主题,把握结构调整和两区同建主线,以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管区全面发展的具体工作思路,立下了“三个誓不罢休”的誓言,即三年内开创不了新局面,干部群众得不到实惠誓不罢休;排名上不去,两区同建工作扭转不了局面誓不罢休;工作搞不好,社会不稳定,综合面貌没有大的突破誓不罢休。

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彻底扭转了管区的被动局面。2017年底,南店管区成功进入房寺镇“前五强”。标志着南店管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18年,谭**又带领南店管区党员干部审势度势,按照新发展理念和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重新确立了“把农业结构调整作为第一要务、把务实为民作为第一要求、把和谐稳定作为第一环境、把工作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抓重点,创亮点,出精品,作贡献”的工作思路,立足管区实际,紧紧抓住两区同建、干部作风建设、乡村文明不放松,向更高目标强力冲刺。

谭**紧紧围绕管区“更好更快发展”这一主题,突出党建主体地位,狠抓管区精神文明,为管区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提供凝聚力和不竭精神动力。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他们坚持每周三集中办公,落实支部书记签到制度,坚持每月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并留存好影像资料。督促各村支部书记做好三会一课记录。在狠抓党员干部教育上,他们落实了目标化、规范化、民主化“三化管理”和“双向承诺”目标责任制。另外,他们在管区自身建设过程中,他们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在后进班子整顿过程中,因村施治,对战斗不强、班子不健全的九圣堂、张梨村,采取“内举”、“回清”的办法配强支部班子;对村霸横行、干群关系紧张的乱子窝,他们采取行政、法制、调整综合手段综合治理;对经济薄弱的村,采取党政班子结对帮扶的办法;在强村培植中,注重培养典型,先后培养南店、小刘等5个经济强村,桥头孙党支部在全市率先领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地入股、按股分红,在全村推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把群众从土地解放出来,实现了集体和农民双增收,打造成为禹城市的红旗典型,得到禹城市委组织部的高度好评。

在抓好党的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

精神文明建设。

在乡村文明工作中,完成了旱厕改造、桥头孙科技示范基地等工程在10个村积极开展“家风家训”传承活动,以家风带村风,以村风带民风每年定期开展“感动房寺”十佳人物、十佳孝子、十佳媳妇、十佳婆婆、十佳家庭“五个十”评选活动,教育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新风尚,使全管区家庭和、民风淳、村风正、村容镇容美的文明管区,形成了各业兴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原地踏步必然挨打。谭**始终把两区同建和农业结构调整作为管区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坚持把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当做推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

一是不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农村供电管理,10个行政村均完成了低压线路改造。改善农村交通,新修柏油路15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公路。加强林网建设新植树1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0.6%。五年来,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达50多万元,扩大改善灌溉面积2600亩。实施小农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区耕地全部实现旱能浇、涝能排,为农业结构调整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综合效益。管区两年共发展大棚51个,南高彩虹湾无公害蔬菜远销北京、天津等大型批发市场,该基地生产的荷兰熊峰授粉西红柿供不应求,现已成功注册商标,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竞争力。该村支部书记高庆国,又借机发展蔬菜采摘,用乡村旅游带动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做大做强。根据镇党委政府“以旧村拆迁换发展空间,以大拆迁促进大发展”的工作思路,2018年10月下旬,在拆迁指挥部的带领下,启动南店、南高、南张、堤李桥4个村庄814户旧村拆迁工作,通过召开党员、群众大会、入户走访等前期大的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经过管区、村支部的共同努力,4个村仅用了五天完成了村民的搬迁,完成搬迁后4个村又用五天完成了拆迁并全部通过验收,真正实现了无震荡拆迁,创造了房寺速度,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为解决解决“群众搬迁、谁来种地”的难题,他们又积极筹划党支部领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打造集党建示范、电子商务、现代农业、观光旅游等于一体的乡村振兴示范区。

按镇党委的安排,坚持每季度每个村为群众办理一件实事,督促村支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已完成办理实事26件,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坚持组织管区成员和包村干部入户走访、真实调研,率先在全镇开展包村干部集中培训,灌输管区先进工作理念,营造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让机关干部感受南店管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文化,为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共完成入户走访600余户,调查出基层问题200余件。如南店村村民刘某,向我们反映旱厕改造问题,经多次实地查看,确实存在工程施工不细致、后期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为此,积极联系上级部门,为群众登门解决问题,使群众反映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另外举一反三,在村内扎实开展大排查活动,梳理类似问题12件,全部在第一时间解决,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也很好的稳定了村内局面。进一步整治了农村道路和村庄的环境卫生及脏乱差现象,对主要河道及违章建筑进行清理。积极动员各村保洁员及党员的积极性,共清理河道1500米,有效的保障了农业生产,加强了农村水利建设。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征收工作如期完成,为农村老人养老和看病难等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几年来,谭**同志退伍后,始终不忘军人本色,始终情系百姓群众,始终扎根基层奉献,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了当代退伍军人的优秀品质,实现了一名退伍军人的人生价值,他的事迹也得到了广泛认可。面对成绩,他总是朴实地说:“作为一名军营里出来的兵,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十三

丁x,广德县新杭镇彭村社区人,这是一位奉献在调解一线长达20多年的老党员,不仅能够通过自觉的党性锻炼严格要求自己,更能把法治精神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去,成功塑造了和睦的家庭形象和负责奉献的人民调解员的形象。

他积极地带领全家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争当法治家庭典范,做大家学习的榜样,营造了新时代法治家庭氛围。同时,丁锋同志也利用自己在工作中的特点,积极投身于人民调解中去,将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推广到广大群众中去,通过自身的优秀形象,在群众中树立起具有影响力的声望,烘托起文明和谐的乡风和家风。

丁***自1997年担任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共调解婚姻、家庭、赡养、林地承包、物业管理等各类民间纠纷达几百多起,成功率达99%以上,使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林地纠纷等一系列问题得到化解,筑起了法治社会的第一道防线。

丁***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是他的主要工作内容。人民调解是走在法律手段上的先锋和卫士,丁锋同志将调解工作放到生活中去,将矛盾扼杀在萌芽状态的做法,正是法律服务社会的特性的珍贵诠释。默默奉献,积极探索,勇于承担,不计得失,正是这样的精神和态度,造就了具有声望的人民调解员形象,促进了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十四

xxx,xxx岁,xxx县xxx镇xxx村村主任,xxx省农村“3.15”志愿者维权联络站站长,xxx县法治宣传志愿者。他xxx年正式开启法治宣传志愿者之路。从学习法律到宣传法律,调解纠纷到助残帮困,已30年,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每每听到身边有人说:“你确实帮百姓做了一些事”时,他就觉得值了!

xxx一直把维护农民利益、关爱弱势群体作为崇高事业,长年奔波在农民维权第一线。多年来,他累积调解处理各类纠纷4000余起,为农民挽回损失500多万元,曾被誉为“消费包公”和“九亿农民的维权代表”。由于得到了多人的肯定,声名远播,求助他的人络绎不绝。几年前,xxx等一行十多人来xxx挖煤,因煤矿倒闭,要不回血汗钱,他收到xxx的维权请求后,就多次找煤矿老板谈心交涉,讲情讲理讲法,一个星期内帮助xxx一行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又如,xxx年6月,村民修建的水泥路被超载货车司机多次压垮,村民们多次围堵,于是,超载车辆司机组织几十名驾驶员与地方近百名群众发生争吵,造成交通堵塞几小时。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对驾驶员进行《乡村公路条例》宣传,建议群众保持理智、依法维权,事件得到平息。后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在此路旁依规设立了限超标志。超载司机减少了违法收。

入,时常威胁xxx,甚至扬言要杀死xxx。但在xxx一个多月的普法宣传下,司机们也被他的赤诚之心打动,答应遵规守法,共同维护公路的畅通和安全。

他乐意帮助别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安定。在维权和调解纠纷中,他始终坚持一个原则:不吃当事人一餐饭,不拿当事人一分钱。

他几十年的维权路并非一帆风顺,也曾遭人威胁,受人白眼。这也使他明白老百姓维权不能全靠他个人的力量,还要依靠党和政府的支持,更要依靠群众自身维权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提高。于是,他毅然走上义务普法的道路,当起了地方群众学法用法的领头雁。

他每年拿出家庭收入的40%用做普法维权,助残帮困。为方便宣传,他购买了四台专用宣传维权车,每年印发6000元以上的法律手册和宣传资料,每年资助法律竞赛活动物质奖品5000元左右,开设维权宣传网站每年花费3000多元。30年来,个人花费约60多万元。他还先后自费编印《农民实用法律条文读本》、《消费者必读》、《经营者义务》、《农村消费》、《农民法治维权手册》等农村普法读物和书刊6万多册,全部免费赠送村民。他还创办了全国首家省级农村“3·15”消费维权网站,组建了消费维权志愿者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经常率领大家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多次组织农民进。

行集中法律培训,创建了微信普法新平台。通过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法律援助,大大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从无数次的矛盾纠纷化解中,他意识到广大农村迫切需要更多“法律明白人”。他争取当地政府与部门的支持,用30年维权过程中经历的事例和发生在村民身边的案例在邻近各村开展法律讲座。xxxxxx年至今,他先后组织村、组、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了“百行德为首、万事法为先”、“法律就在您身边”、“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做家庭法律明白人”等为主题的法治宣传与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近100场。先后开展《宪法》、《民法总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xxx省乡村公路条例》等专题法律讲座60余场。在沙坪、龙坳、苏溪等与娄底市边界进行讲课时,还一并解决了多起历史遗留纠纷。

30年的义务普法和维权历程中,他xxx年至xxxx年连续被国家工商总局、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评为“光彩之星”,xxx年被全国总工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评为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佳志愿者”,xxx年获中国消费者协会“3.15”荣誉奖章,xxxx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单位授予惟一“3.15”贡献奖,被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评为“十大新闻人物”,2006年被评为xxx省“十。

大法治人物”和“xxx省助残先进个人”,xxxxxx年获全国首届网络“3.15”十大维权新闻人物奖,xxxxxxxx年6月荣登“中国好人榜”,xxxxxxxx年获“xxx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xxx年获全国十大“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等多项殊荣。

xxx同志长期在普法一线工作,作为xxx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在分管普法工作期间,他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xxx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勤学善思,勇于探索,树立普法的新理念。

xxx同志作为法治宣传工作的分管领导,带头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文件,自觉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工作思路,不断提升其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方面的能力,用自己的行动引领大家学法、守法、用法。xxx同志始终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路子,不断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建章立制,普治并举,探索普法的新路子。

xxx同志以制度建设作为切入点,在xxx市建立起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普法组织网络体系,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市级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创新全市普法宣讲机制,建立普法宣讲课题库,首创“菜单式”法制宣讲新模式。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治微电影拍摄及巡演,努力使法治精神贯穿各个领域,各个环节,让社会普遍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建立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全市人均普法经费达到城市1.5元、农村1元,较“五五”普法分别提高了50%和30%,有效促进普法深入健康发展。

打造品牌,彰显特色,取得普法的新成效。

xxx同志长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有着丰富的法制宣传工作经验,赋予普法教育鲜活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感染力。在法律进机关中,积极开展机关干部法制培训,落实机关法律。

顾问制度,积极打造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品牌。在“法律进学校”中,全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全市19所市直属学校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推进法治学校创建。在法律进乡村中,设立了44个乡镇法制辅导站,建立了4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了44支法制宣传队伍,制作了331个村级法制宣传栏,培养了2680名“法律明白人”。在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中,建设法治主题公园2个,法治小广场3个,法治长廊18个,建立法制宣传窗、法律图书室长廊218个。在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中,组织志愿者队伍,为下岗职工、闲散人员、回归人员、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法律进单位中,推荐优秀律师为各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加强对顾问律师的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

xxx同志分管普法工作期间,xxx市法建办获全国普法先进单位,xxx市被评为全省普法先进城市,xxx市司法局获全省普法先进单位。成功创建1个国家级法治示范县、1个省级法治示范乡镇、2个省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呈现出崭新面貌,他用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了一名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本色。

村级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篇十五

了解人,汉语词汇,拼音是m&iacutengb和aacute&编辑n、它被定义为理解真理、头脑清晰、知识面广的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关于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通知》(衢市司发〔2019〕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在全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构建培训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为农村培养一批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做到“两个80%”,即实现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律明白人、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助力打造全国基层治理最优区奠定基础。

所选拔的“法律明白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5.及时收集村(居)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居)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区司法局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完善实施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关于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利于工作、便于操作的实施计划,进一步谋划和安排好整体工作,突出做好调查摸底、资料准备、责任分解、工作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要落实培养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情况、职业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起培养对象的初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卷。二是要优化培训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拟定培养对象法律素质提升计划,聘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培养对象分期分批进行法律专题培训,每年要制定计划组织集中学法活动,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应不少于4次,参学率达到90%以上;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应不少于2次,参学率达到80%以上。新任村“两委”干部全员接受法律培训。司法局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法律培训计划,每年组织集中轮训不少于2次,精心培养法律实用人才,推动构建完整的培训流程体系,实现培训计划周全、师资完备、课程实用等目标(见附件3)。三是建立学法平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礼堂、祠堂、远程教育室、农家书屋等阵地,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开展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为培养对象学法提供平台。区司法局将建立法律培训讲师团队伍,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其他行政事业涉法业务部门等人员参与,不断优化培训的师资力量,培训计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宣传,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创新民主参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决议、民主议事,对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法可依的建设性建议。三是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基础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在法治精神、法治要求的基础上,将情、法、理有机地融入调解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例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四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司法所所长、村级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四)健全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评选。按照村推荐、乡镇审查、区级审核、市级命名的程序进行操作。评选出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在所在行政村落实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二是大力扶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要关心帮助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发展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乡村,鼓励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三是优化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从“法律明白人”中选取优秀代表,担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工作。四是动态调整。在行政村公布“法律明白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畅通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日常工作、群众评议、法律测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整。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培养对象认定考核机制,适时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年底将对“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一)精心组织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各行政村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督导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法律明白人”评选条件,开展评选工作,做到“培养一个、带动一片、造福一方”。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培树典型抓落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总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成功经验、工作创新、典型事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推广各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广大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琚立新、徐燕华。

联系方式:3838052。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普法阵地,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推动我镇普法工作健康有序纵深发展,针对我镇农村偏远山区居民分散、普法力量薄弱的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培养法律明白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进一步巩固农村普法阵地,培养普法骨干,壮大普法队伍,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服务,达到农村普法形式多样化、政治建设法治化、生态建设规范化、说话办事文明化、生产发展科技化、农民生活有文化,农村文明程度和法治观念普遍上升,镇村社会生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底,实现每个村小组至少培养2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60%以上为目标。

坚持从少数到多数、由点及面的原则,稳步开展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宣传发动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各村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利用路灯杆悬挂法治宣传牌,利用宣传长廊的橱窗出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单、宣传手提袋、宣传扇、宣传画,利用宣传车走村串户进行宣传,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让“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群众知道当“法律明白人”光荣,形成人人想当,个个争当“法律明白人”的氛围。

2、精心挑选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对“法律明白人”的人选要精心挑选,可采取村民自荐和组织挑选、考核的方式,以组为单位,按照要求选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分户登记造册,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其中,村“两委”成员要全部纳入骨干“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要发动农村党员、干部、教师、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等在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带头报名,并且标准要更高,要按照“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要求去落实,以此带动广大群众争当“法律明白人”;一时选不出“法律明白人”的特殊家庭,要指定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村组干部为代理“法律明白人”,确保村不漏户,户户都有“法律明白人”。

3、培训教育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由镇综治办牵头,整合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干部、法律工作者等,组建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开办农民法治学校,由县普法讲师团、镇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镇、村、组干部对“法律明白人”进行法治培训。其中,包村政法干警和“四进四联四帮”连心小分队队员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所包村组“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骨干“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不少于12课时,一般“法律明白人”培训全年不少于6课时。法治培训的教材以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编撰的“法律明白人”知识读本为主,内容要简单实用。对外出务工的“法律明白人”,可利用其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返乡时集中培训,平时也可采取定期发送法治手机短信、建立“法律明白人”微信群、qq群等灵活形式进行远程培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业务实训。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每年组织1-2次“部门法规送法下乡”活动,就本单位的专业法律向“法律明白人”进行讲解和授课。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时,应积极邀请相关“法律明白人”骨干参与联调,通过业务实训提升“法律明白人”骨干的能力。每年培训结束时,镇综治办、司法所要对“法律明白人”组织必要的考试。从县普法领导小组建立的“法律明白人”试题库抽取部分试题进行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直到合格为止。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结束前夕,各村要对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进行总结,报镇综治办、镇司法所。司法所将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1、切实加强领导。镇推广“法律明白人”领导小组已经成立,镇党委书记亲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镇司法所。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法治建设的整体规划,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大领导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明确职责分工。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主体是镇政府。镇政府必须把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人、财、物要予以保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相关人员各负其责。镇综治办和司法所成员单位要勇于担当,明确职责。镇综治办负责全镇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总协调;镇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和典型推广,推动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发挥法律人才优势,积极组织政法干警包村进户结对子,着力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集中力量把所包村打造成“法律明白人”示范村;督促中小学开设法治课,推进法律进课堂,使中小学生从小就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宣传部门要加强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宣传,在主流媒体多上有影响力的稿件,信访部门要加强对群众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打造法治信访;工、青、妇组织要积极组织志愿者等参与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四联四进四帮”活动重要内容,组织机关干部走村入户帮助培养“法律明白人”工作,增强农民群众依法办事观念。

3、建立责任制度。要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各村、各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要制定客观、科学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将推广“法律明白人”工作作为年度综治工作考核、“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效果差的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紧扣“平安温泉、法治温泉”建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法律进祠堂”成果,围绕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到2018年底,全镇各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镇各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镇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各村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主要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为所有农户的户主,对于“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农村“法律明白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培养对象由村委会从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五老”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除却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农村“法律明白人”要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要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自觉覆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要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份、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动又和谐有序。

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由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对该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全面系统地培训。培训教材以新修订的宪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全省“七五”普法统编教材)以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为主,内容简单实用。由镇牵头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或qq群、由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牵头建立该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或qq群,并邀请镇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或qq群,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的鲜活案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实行县级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依托即将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

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骨干的人选由镇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镇领导小组备案,并由镇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经培训考核的,由镇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报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由其颁发有关证书和微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后正式上岗。建立“法律明白人”科学考核机制,将“法律明白人”守法、学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纳入考核。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并实施激励。实施“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法律明白人”证书。对条件成熟、利于培育成村民及时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育使用。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7月-8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提升全镇各村村民的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村村民户数和户主学历、就业等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建档等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创建微信群qq群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2020年9月)。按照年度培养计划的部署,分期、分批、分层次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利用互联网、送法下乡、执法中普法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普法,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和微章。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0月-12月)。总结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镇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及日常工作。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村,负责指导各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其他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各村制定相应工作培养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夯实保障基础。要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重要渠道,把法律人才资源开发与日常组织管理结合起来,把选拔培育与实际使用结合起来,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镇上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镇上下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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