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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实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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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实用12篇)
2023-11-13 12:55:42    小编:zdfb

总结是对我们过去所做努力的肯定和鼓励,让我们更有动力继续前进。写总结时,可以适当运用一些具体的案例或事例,以增加可信度。希望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大家能够提高自己的总结写作水平和表达能力。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一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区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推进“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拓展了法律服务渠道,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了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

**全区**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基层工作实际,有效拓展线上法律服务渠道,通过镇街、村居、社区微信群,开展电话、微信走访方式,让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有效对接基层组织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通过村(社区)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的“桥梁”作用,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形式,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了基层矛盾,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为镇、村两级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基本形成。大力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保驾护航。

**为提高群众对于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细化考核、强化法律顾问到村入户开展走访宣传,截止12月底,全区法律顾问共计走访进***余人次。

**服务村(社区)级治理工作,法律顾问主动与村两委(社区领导)对接,按照“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灵活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共服务村(社区)级治理工作**件。

**积极推进“掌上律师”平台搭建。运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思维,打造“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辖区内**名基层法律顾问(律师)入驻平台,参与问题解答。群众一台手机即可足不出户享受法律服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突破传统法律咨询的瓶颈,“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触手可及,截止目前,推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余人次。

**推广使用“钉钉”软件。推行“钉钉”软件管理模式,用于基层法律顾问日常签到、日志上传、信息汇报等工作,实现基层法律服务智能管理、提质增效。截止11月底,法律顾问通过钉钉上传日志***件。

***工作措施。

1、全力推进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省、市要求,配备充实“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人员,目前,全区***名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全部和基层自治组织进行了有效对接,完全可以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2、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经费保障机制,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强化财务监督,实行财务公开,认真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避免各类不合理的现金支出,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切实保证基层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有效开展。

3、规范工作机制。司法所(**政法综治机构)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理顺职能、细化职责,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拓展和延伸工作内容。积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脱贫攻坚和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满意率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方面做好法律服务。

4、建立规范科学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探索采用综合考核与基层评价相结合、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数据上报和第三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由司法所(园区政法综治机构)严格按照《***关于改进和完善“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局“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本辖区法律顾问团队考评打分,基层评价由服务单位及群众对法律顾问满意程度进行评定。**局对团队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根据司法所、法律根问团队各自职责、上报的数据和工作资料进行随机抽查,积极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二

20__年即将过去,在区司法局和良渚司法所的关注和支持下,本村法律顾问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上按期完成各项法律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这一平台,以运用法律知识为导向,尽心尽责为村民提供服务,实现依法治村,为本村新农村建设发展贡献力量。现将20__年度本村的法律顾问工作做总结如下:

工作内容:

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讨论如何实施普法宣传。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工作内容:参与村委民主法冶建设工作会议,认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要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具体提出法制宣传的几点建议和方式:

一是充分利用村级党员活动中心这块阵地,对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先专项培训,再村级干部带领下面的组员进行培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二是开展法制宣传进农家。要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民免费赠送;创新法制宣传橱窗,结合本村实际,设立法制宣传园地,使广大村民抬头见法,随时学法。

三是开展法制文艺进农家。把抽象的法律法规编演为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节目;。

四是开展法律服务进农家。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解决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三

2018年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村(居)。

尊敬的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同行,下午好!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在2018年担任珠海市高新区鸡山、银星、唐家、唐乐4个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在珠海市司法局及高新区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所按期完成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服务平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尽心尽责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受服务社区及居民的信赖。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实现依法治村(居)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将2018年我所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提供日常法律咨询,预防矛盾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累计约2百余人,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居民对法律方面存有空白但生活中必须用法,法律顾问便在法律与居民间起到了二者的桥梁作用,具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群众日渐增强的法律服务需求,村居法律顾问的主动走访和法律意见能预防矛盾、减少纠纷,深受居民的信赖。

二、我所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普法宣传,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养成良好守法习惯。

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进行法律讲座共20次。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生活处处彰显法律,《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更是社区法律讲座和宣传的重点。社区法律顾问根据《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在民事权利能力胎儿权益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定和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确认等法律问题上,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案例分析,通俗易懂地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另外,《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等亦是对居民进行法律讲座的重点。同时,村居法律顾问走进校园,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进行普法讲座,将校园暴力应对方法及暑期安全知识传授给学生们。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的各类主题讲座,让社区居民和学生们获益良多,增强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仰。

另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13次。针对《宪法修正案》、《非法集资活动》、《民法法治》、《扫黑除恶》、《禁毒宣传》等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随着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新区司法所紧随司法发展的步伐,携手社区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地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高新司法所及各社区与社区法律顾问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懂法、守法,良好有序的法治社区环境。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四

辞旧迎新又一年,在贵公司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我们完成了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工作,在这一年间,贵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防范。旧的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飘然而至,为总结工作,继往开来,更好地为贵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有效的规范管理及风险防范,现将过去一年以来的法律顾问工作从正、反面及建议进行总结如下:

一、从我所律师在2010年11月27日起至2011年11月26日的顾问服务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并取得的了较好的效果:1、帮助公司整理、制定《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加强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明确了公司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职责,使各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分明,业务井然有序;积极发挥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防了风险发生,至目前止未出现任何因合同约定不清、违约等合同纠纷。我认为公司在预防纠纷的发生上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以后合同的进一步履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积极参加公司的日常工作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解答、处理。预防了一些突发状况的发生,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稳步有序。

4、协助贵公司高层赴贵州省,丽江等地对购买设备及投资项目进行审查把关,在拟定合同时将贵公司的利益永远放在第一位,在条款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了以后面临风险的救济途径,使公司不会被陷入困境。发现了问题及时言正的向贵公司指出了可能存在的风险,使得贵公司在决择时有了更充分的考虑,使此次投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也取得了更多的主动权。5、参与贵公司的股权收购商业谈判,分析在可能存在的潜在商业风险,提出合理的建议并及时加以正确的处理,积极维护了公司的利益,预防了风险的发生。

6、对贵公司的应收账款及时进行跟踪、了解,针对久拖不还的客户及时向对方发出《律师函》进行追讨,向对方阐明利害关系,力争让对方尽快支付拖欠公司的款项。

7、妥善处理贵公司与。。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积极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通过我们的诉讼技巧,避免了诉讼的发生,为公司争取了利益最大化和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纠纷的纠缠。

8、积极处理贵公司与。。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沟通,对话,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好,最大程度的使公司资金尽快的回笼。

在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过程中,我们律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通过2010年度的法律服务,能清晰的看到通过我们律师多角度、全方位的努力工作,贵公司无论是经营管理环境、模式,抑或是公司的盈利能力都得到了显著的改善,而且从风险防范和控制角度看,通过我们律师的顾问服务,2010年度,我们的工作都有效地实现了贵公司风险防范和控制总目标,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明显增强。

二、当然,在2010年度的法律顾问服务中,我们也看到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具体有如下问题:

1、工作积极性仍需加强,贵公司与我所建立常年法律关系后,我所由陶应强律师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我所律师有时是被动服务,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是贵公司领导在工作中发现的,然而贵公司领导不一定熟知整个公司的法律制度,其中许多隐性的问题未能发现,可能就是潜在的风险,这点律师服务不到位,不深入。顾问的目的就在于发现潜在、隐性的问题,进而通过律师专业的知识预以防范,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顾问工作内容和范围不够深入。顾问律师虽然起草了《沥青搅拌料加工合同》、《沥青拌合料供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路面沥青铺筑工程承包合同》、《土地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合伙协议》《融资租赁合同》hellip;hellip;但由于律师未跟进合同的履行、实施,就算是一份好的合同但如果细节注意不够,仍然会产生纠争。贵公司的相关合同签订后由于都是非专业人员监督执行情况,应注意的事项和收集的信息可能不到位,可能达不到法律上的证据形式和效力的结果,这可能产生隐性的纠纷,以后律师应加强监督的力度。

3、贵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但在2010年的顾问服务中,律师未对公司的管理提供法律意见,这是一个大的方面,应当深入与领导层的沟通,加强对公司的治理。在财务上律师己未参与任何工作,或许存在与法律规定不一直之处。

三、通过2010年的服务过程我们看到了公司在以下方面需加强和完善,特提建意如下:

1、贵公司应注意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的权利、义务。

据本律师所知贵公司仅四名股东。虽然如此,但形式上的如法定的每年必须召开一次股东会、董事会,对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应当备案,便于审计或重大事项有据可查。2、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法原则,有限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原则是资本不变和资本维持。另根据《公司法》第167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律师建议:每年由执行董事制定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决议,将提取10%以后的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个人,明确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做到资产与注册资金相对一致即可。若股东长期不分配利润,将导致本属股东个人可分取的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一旦出现赔偿、解散、破产等情形,势必将本来可以属股东分走的财产,归入了公司,最终为公司承担了不必要的债务。3、加强财会会计的管理。

4、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法律意识的培训。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落实省厅、市局实现司法行政系统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决策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全力推进法治化建设水平,临潼区司法局由局长段永利主持召开了“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题会议,参会的同时有陕西骊剑、昭应两个律师事务所。

会议约定,法律顾问将为顾问单位在重大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出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经济合同、重要经济项目和重要法律文书,行政复议案件、重大信访案件和突发性事件,诉讼、仲裁活动,纠纷调处、项目谈判等非诉讼事务,工作人员法律培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资料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决策、管理和服务的法律咨询等九个方面的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开展代理或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活动等。临潼区司法局局党组领导重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并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搭建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坚决避免将法律顾问当作摆设的“花瓶”。

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律师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在工作中及时总结,及时沟通,完善服务。

段局长在最后讲话中强调了两点:一、认识重要性,增加自觉性。他结合自己多年工作实际,深入浅出的告诫大家“依法办事,走遍天下都不怕;违法办事,害人害己误工作”。要求律师主动与顾问单位对接,促进顾问单位依法开展工作。二、工作要规范,好事要办好。强调律师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和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为顾问单位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xxx骊剑律师事务所西安市临潼区政府决定从2012年4月初开始,抓住牵动全局的重点和关键,集中力量启动“五大战役”,力求在加快发展上取得突破。这“五大战役”分别是重点项目建设战役、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城市建设战役、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民生工程战役。对于这五大战役,已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体系,区领导也是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因此,当好政府的法律顾问,也就是要当好五大战役的法律顾问,对于五大战役涉及的法律问题,本着“法无禁止则可为”原则,切实抓好法律顾问工作。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作为各级行政机关,本来应遵守“法无授权则不可为”的有限政府原则,也就是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所作为,而不能脱离法律授权的职责范围行事。但是,如果作为法律顾问,坚持这条原则的话,“五大战役”的实施可能会遇到法律障碍,“先行先试”无法得到彻底贯彻,政府领导有可能会认为,律师所起的作用不是他们的法律顾问,而是前进的“拌脚石”或“拦路虎”,从内心里排斥律师,律师的作用就难以得到发挥。因此,在服务政府重点工作这一问题上,律师除了遵守法律之外,还应当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或者说政府灵敏度,要有大局意识,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二、参与重大事件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

——董为民昭应律师事务所近年来,由于群众抱着“信访不信法”和“小吵小解决,大吵大解决,不吵不解决”观点,往往选择非理性解决问题,而是到政府静坐、示威、拉横幅、拦轿车等激进方式,要求政府解决民事纠纷。对于类似的突发事件,一旦政府需要,顾问律师要及时介入,并提供法律服务,想方设法促进案件达成调解协议。

体性事件的发生,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发挥法律顾问靠前服务优势,引导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马超骊剑律师事务所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支公司期间,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坡地村八角庙组村民姚某某骑电动车回家期间,在中途被线路车826撞伤,花去医疗费元。事发后,本律师及时上报公司,考虑到受害人医疗费较大,协调公司先预付了姚某某10000元医疗费。期间,姚某某丈夫得知妻子发生交通事故后,多次在826线路车所挂靠的西安市临潼区第二运输公司及临潼区人民法院大吵大闹,以跳楼相威逼,使受害人及线路车司机双方的矛盾陷入了僵局。本律师作为保险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姚某某起诉于临潼区人民法院后,积极地将这起案件上报于西安市保险公司,市保险公司领导着重强调,一定要在保险限额内尽快全额赔偿。经临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826线路车车主及临潼区第二运输公司不服判决,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律师在开庭期间费尽口舌,好言相劝,积极化解了受害人与车主之间的矛盾,后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2012)西民二终字第0180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曹某某赔偿姚某某各种损失共计元。本律师所担任的法律顾问单位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了姚某某的损失120000元,使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当事人满意。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五

甲方(村/社区):乙方(律师事务所):丙方(司法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根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样本)》、珠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珠司〔2016〕18号)及有关规定,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村居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2)为甲方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为甲方社会管理和经济、民生等方面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每年2次以上;

(7)参与甲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4)为甲方辖区内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2)主动为甲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和企业提供普法讲座;(3)协助甲方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甲方的法治文化建设。5.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包括:

(2)协助甲方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甲方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

6.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7.协助做好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二)服务方式和要求。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六

(一)贯彻落实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督促落实本辖区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的协议签订工作。

(二)做好对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进度与成效。

(三)督促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完成规定的坐班、走访及法治宣传任务。

(四)组织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单位开展组团式法律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制定法律服务清单;督促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提供咨询、审查合同、修改村规民约、参与纠纷调解等工作。

(五)按规定对辖区内法律服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报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六)确认审核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业务平台上的资料录入工作。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和支持下,***区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推进“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拓展了法律服务渠道,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了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

**全区**个村(社区)均配备法律顾问,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基层工作实际,有效拓展线上法律服务渠道,通过镇街、村居、社区微信群,开展电话、微信走访方式,让法律服务更为便捷,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有效对接基层组织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通过村(社区)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的“桥梁”作用,以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形式,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了基层矛盾,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为镇、村两级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基层治理明显改善;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基本形成。大力加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平安东昌、法治东昌建设保驾护航。

**为提高群众对于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细化考核、强化法律顾问到村入户开展走访宣传,截止12月底,全区法律顾问共计走访进***余人次。

**服务村(社区)级治理工作,法律顾问主动与村两委(社区领导)对接,按照“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法律服务项目清单,灵活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共服务村(社区)级治理工作**件。

**推广使用“钉钉”软件。推行“钉钉”软件管理模式,用于基层法律顾问日常签到、日志上传、信息汇报等工作,实现基层法律服务智能管理、提质增效。截止11月底,法律顾问通过钉钉上传日志***件。

***工作措施。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工作方案,保障落实专项经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市156个村(社区)配备2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纠纷,为进一步推动法治四会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四会市市委书记袁鹏然同志、市长曾泰同志分别在20_年8月对《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欧爱民同志亲自抓工作落实,亲自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并于20_年9月20日主持召开了四会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明确分工,落实部门责任,为我市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障。

(二)保障落实专项经费。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20_年四会市十项惠民实事,确定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贴标准为每村每年10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责50%,本级财政负责50%,我市156个村(社区)的经费为156万元,本级财政负责的78万元于20_年10月份落实到位。

(三)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为顺利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全力协作,密切配合,全面贯彻落实省有关通知精神,确保工作如期于20_年9月底前全面铺开。全市13个镇街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由分管综治领导具体负责抓工作落实,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定的基层基础。

(四)抓检查督导,强化工作落实。市司法局前后两届主要领导莫荫云同志、梁晨同志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极为重视,亲自到各镇街调研摸底实际情况,听取镇街主要领导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以日常检查督促为抓手,强化工作落实,全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司法局坚持每季度召集本市圣禾、兴会、国政、志江、君亮等五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总结好的做法,研究分析薄弱环节,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每月定期深入到各镇街、村(社区)进行检查督导,听取镇街、村(社区)及群众意见,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在基层一线取得实效。今年三月份,市司法局对我市13个镇街156个村(社区)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半年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放了第一、二期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补贴。

二、创新举措,多渠道服务基层。

(一)协调联动,协助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我市要求律师针对不同利益范围的案件要区别化解,对涉及普通群众个人利益的咨询可现场即时答复;对涉及村集体间利益,应先与当地村(社区)委员会工作人员沟通,听取意见后再答复;对涉及到村委之间或镇街利益的案件,应先与当地镇街、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全面客观了解后才发表法律意见。我市要求法律顾问按照《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群体性案件(事件)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二)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由律师每月定时到村(社区)坐班,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制作发放宣传卡片,我市共制作发放宣传卡片2800余张,律师的宣传卡片上标记有律师姓名、所属律所、办公室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等内容,方便群众联系律师寻求法律建议;三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群众咨询的问题,统一交由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由各司法所印制“致村(居)民的一封信”,派发到每家每户,向群众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形式、时间等情况,派发份数超6300份。二是采取媒体宣传,20_年5月8日通过电视台报道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扩大村居法律顾问的影响力。三是采取平面宣传,由各镇街党制作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2条、宣传栏不少于1版。四是组织律师参与现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意见。

三、服务基层,工作成效明显。

我市全面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从20_年10月至20_年6月底,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935次,其中主要包括接受咨询1391次、审查合同75宗、调解纠纷62宗、上法制课和法律培训298次,服务对象达7429人次。律师通过进入村(社区)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参与调解,法律培训等专业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能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促进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来,驻村法律顾问介入处理多宗群体性矛盾纠纷,其中涉及有外嫁女分红、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承包协议纠纷等。例如,下茆镇江明村委会下辖六个村民小组将水田租给村委会,村委会又将之发包给某企业,且承包期长于与六个村小组的租期。现村小组要求拿回土地,某企业要求继续履行协议。这宗涉及群体利益与合同权益的纠纷在驻村律师龙川的介入下,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一宗涉及多个村小组,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案件,通过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和调解后,迅速得到化解和妥善处理,也开创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当地党委政府出谋划策、解决基层群体案件的先例。

(二)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养成信法守法好习惯。驻村法律顾问为各村(社区)上法制课共251次,开展法律培训47次。除了日常律师自选主题的法制课外,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节日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向广大群众普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各个村委一致的好评,各村(社区)均表示相关的普法活动,能提升村(居)民的法律知识和意识,使其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这对农村的法治精神文明建设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规范村规民约、协议合同的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法律顾问共为村(社区)及群众出具法律意见书29份、代书32份。各村(社区)在草拟各类民事协议(主要是水田、鱼塘和林地的承包协议)和制定各类村规民约的时候通常语言不够规范,或是某些条款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埋下隐患。通过驻村法律顾问出具意见书及代书的形式,规范了协议文件,杜绝了日后的法律隐患。

他们认为,我市自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大部分的挂点律师能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事务,为村(社区)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协助调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使群众不出村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大大减少了村(社区)的矛盾纠纷,非常受群众欢迎。

四、存在问题。

(一)偏远乡镇由于壮年人口几乎都打工外流城区,乡镇长期留守的是老人、儿童居多,因此在宣传工作及法律培训的普及面、效果等都大打折扣。

(二)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村(社区)群众还不太了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加强管理,督促律师依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职责,做好村(社区)与律师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继续坚持每月到村(社区),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优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三)继续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使法律服务深入人心。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九

市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为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市(20__年至20__年11月)全市13个乡镇3个社区94个村,根据法律顾问制度相关要求,法律援助律师3名,分别担任5个乡镇35个村的法律顾问,8个司法助理员分别担任9个乡镇3个社区70个村的法律顾问,签订了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同时,发挥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所建立辖区内乡村法律顾问微信群14个,保证群众就近可以获得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并在微信群中开展法律政策知识的宣传。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法律顾问机制分为两部分:一是由法律援助律师担任了部分乡镇和村级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的优势,依托司法助理员在履行司法所职能职责同时担任本辖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并实行全免费法律服务,对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援助律师和司法助理员通过法律进村、进户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坚持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使其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用粗暴蛮干等简单方法处理问题,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代书等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依法为乡、村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相关法律合同,法律文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切实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帮助。三是通过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发布科普小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解答咨询等业务,引导群众正确提高法律意识,在疫情期间做好防护意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今年1-11月底基层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法治宣传180余次,开展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本地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

三、经费保障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相关制度、经费保障等办法,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为化解矛盾、社会稳定发挥发挥积极作用。二是积极争取招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引进社会律所,充实律师资源,为本地区的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十

尊敬的领导、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同行,下午好!

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在20__年担任珠海市高新区鸡山、银星、唐家、唐乐4个社区的公益法律顾问,在珠海市司法局及高新区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下,我所按期完成各项法律顾问服务和法律活动,通过法律顾问服务平台,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尽心尽责在为居民提供法律援助、公益法律宣传、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深受服务社区及居民的信赖。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实现依法治村(居)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将20__年我所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所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提供日常法律咨询,预防矛盾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累计约2百余人,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导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风气。居民对法律方面存有空白但生活中必须用法,法律顾问便在法律与居民间起到了二者的桥梁作用,具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法律顾问进一步满足群众日渐增强的法律服务需求,村居法律顾问的主动走访和法律意见能预防矛盾、减少纠纷,深受居民的信赖。

二、我所村居法律顾问积极普法宣传,增强居民法律意识、养成良好守法习惯。

社区法律顾问为各社区进行法律讲座共20次。新颁布的《民法总则》与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生活处处彰显法律,《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更是社区法律讲座和宣传的重点。社区法律顾问根据《民法总则》修订的亮点,在民事权利能力胎儿权益的保护、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定和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权确认等法律问题上,结合司法实践、通过案例分析,通俗易懂地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总则》的法律适用。另外,《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等亦是对居民进行法律讲座的重点。同时,村居法律顾问走进校园,有针对性地为学生进行普法讲座,将校园暴力应对方法及暑期安全知识传授给学生们。村居法律顾问进行的各类主题讲座,让社区居民和学生们获益良多,增强了对法律的认识和信仰。

另一方面,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共13次。针对《宪法修正案》、《非法集资活动》、《民法法治》、《扫黑除恶》、《禁毒宣传》等举办相关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随着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新区司法所紧随司法发展的步伐,携手社区法律顾问,及时有效地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高新司法所及各社区与社区法律顾问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懂法、守法,良好有序的法治社区环境。

村居法律顾问多次参与邻里关系纠纷、财产权益纠纷等基层纠纷调解,实现矛盾就地化解。村居法律顾问作为“第三方”独立于当事人,且因其专业水平容易获得居民的认可与信赖,因此调解的成功率大大增加。其中,村居法律顾问曾为鸡山社区一起因火警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调解,开始双方对赔偿数额互不让步,对立情绪不断加强。村居法律顾问了解情况后主动出面帮助调解,与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及娴熟的职业技巧协助计算赔偿方案,协助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的调解意见,得到当事人的高度认可。该案中,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和服务基层促进和谐的责任担当。

一举多得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可以说是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引导群众消除对司法程序认知的盲目性,使群众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提升全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推进社会法治建设向更深层次发展。

四、我所村居法律顾问为社区审查、修改、起草民事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

村居法律顾问为社区决策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居委会民事经济合同进行审查把关,并出具法律意见。比如:唐家社区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由于合同标的额高达25万,征询村居法律顾问意见,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就《项目采购合同》提出法律意见,并根据双方的合意对合同进行修改;同时为唐乐社区修改《技术服务合同》从而确保社区的利益。

村居法律顾问除了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应各居委会的邀请,为居委会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意见,提高居委会依法管理和服务公共事务的水平,协助居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比如:村居法律顾问担任顾问期间曾为鸡山股份合作公司处理有关鸡山村旧村改造项目的法律事务。

六、目前,村居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存着基层组织工作深入度不足、政策性文件掌握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针对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我所将一方面鼓励村居法律顾问主动学习,把工作做实做细。另一方面进一步对村居法律顾问进行专项培训,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对村居基层组织法律知识和政策的掌握。

综上,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不仅是响应了国家全面依法治国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深入群众中为民服务的重要途径。我所将进一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驻点律师的作用,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及法治宣传工作,依法依规解决问题,做好人民群众的“私人律师”,履行好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责,实事求是,大胆实践,有效突出工作新颖效果与宣传亮点,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继续贡献力量。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十一

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考核细则(试行)。

根据xx镇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需求,结合《xx镇聘请村(居)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应每年度根据法律服务工作量、实际效果、群众满意度等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法律服务费用挂钩。

二、考核主体。

三、考核时间。

镇政府每年12月初开始村居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考核。

四、考核内容及所占比例。

考核内容包括: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出席率、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四个方面,所占比例分别为20%、10%、40%、30%。具体内容如下:

村居法律顾问是否每月定期1次前往服务村居现场办公,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律宣传。

(二)应村居邀请参与法律保障的出席率(10%)。

应村居邀请,村居法律顾问需积极参与村居群体性或疑难矛盾纠纷、经济项目(动拆迁项目、土地流转涉及10户村民或面积在101亩以上或年租金3万元以上的、经济合同标的5万元以上的签订等)、资产处置(5万元以上资产处置)、制定村规民约等活动的法律论证、法律文书审查,提供有关法律保障。

(三)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实际成效(40%)。

1、法律顾问参与的经济项目、资产处置等无重大损失(占20%);

2、因动拆迁等产生的社会矛盾化解有力,每年递减20%以上(10%)。

3、村居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80%以上或者或者协助制作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10份以上(10%)。

(四)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30%)。

为村居民对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委托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由村居委组织进行)。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共分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90分—80分)、合格(80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并根据考核等级支付合同规定的考核服务费用。其中,优秀档次全额支付考核服务费;良好档次按80%支付;合格档次按60%支付;不合格档次不支付考核服务费用,并调换考核为不合格的法律顾问。

六、考核细则的解释。

该考核细则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七、考核细则的实施。

该考核细则自法律顾问进村居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根据东营市司法局《关于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意见》(东司发„2011‟40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区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建立覆盖城乡的基层法律顾问服务体系。现就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服务和保障“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构建以法律服务队伍为实施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新体系,促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等化、一体化,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任务:到2011年底,实现村(居)聘请法律顾问100%的目标,促进法律顾问与农村合同监管工作、调解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到2012年底形成比较完备、运转协调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基本满足村(居)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实施主体、服务对象和服务形式。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主体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以及部分司法所干警。

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村(居)集体组织、村(居)群众以及在辖区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

-2-。

(居)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协助处理村(居)集体组织和居民的涉法事务;配合村(居)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并反馈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及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意见建议。

法律顾问承担涉诉业务及需要投入较多精力的非诉讼业务时,可以收取费用,但收费应适当予以减免,其他服务应一律免费提供。

三、主要内容。

村(居)法律顾问主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活动,真心实意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具体做到“五个结合”:

(一)村(居)法律顾问与农村合同监管工作结合。围绕农村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发包、小型工程招投标等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起草、审核重大合同,参与项目谈判,规范村级经济行为。

协议的,由法律顾问引导当事人走诉讼渠道解决。

(三)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村(居)法律顾问要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对经济困难、符合下列事项的村(居)民提供法律援助: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而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对法律顾问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原则上顾问单位发生的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顾问负责办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都能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四)村(居)法律顾问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律顾问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帮助完善村(居)“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协助起草、审核和修改村规民约、规章制度、法律文书,帮助开展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

-4-。

法律顾问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开展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联系密切的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使其转变观念,重新做人,顺利回归社会;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教、帮困扶助活动。

四、工作要求。

-5-。

考。五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股室联系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制度。督查指导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帮助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年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完成情况与包片联系的局领导班子和股室同奖同罚。

(二)加强检查考核。区司法局制定考核奖惩细则,把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列为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机构和司法所年度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年底对司法所及法律顾问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年终通报。对工作突出的法律顾问上报市司法局进行表彰,对年内顾问单位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重大治安案件、越级上访事件,法律顾问参与调解、诉讼不及时的,或迟报、漏报、瞒报顾问单位重大信息的,或因服务质量差,引起顾问单位及群众严重不满的,区司法局将据实上报市司法局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

特别是加强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技能的培训,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为“黄蓝”国家战略顺利实施、维护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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