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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大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1 03:44:22 页码:7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大全16篇)
2023-11-11 03:44:22    小编:ZTFB

合同可以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订立。在起草合同中,注意使用具体、清晰、简明的语言,以避免产生歧义。合同是商业合作的基础,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和保障作用。如何编写一份合同,是每个参与交易的人都需要了解的基本技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鉴于。

1.2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在中国清远合法注册、经营及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题资格,且在签署本合同时无任何法律障碍和重大事件影响买继续正常存续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为了有效完成活动项目,保障甲方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授权各自的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筹办活动项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

第三条委托事项。

3.1项目名称及活动方案:

时间:

主题:

地点:

活动对象;。

活动内容:

3.2承揽事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事务:

3.

2.1该项目整体策划、管理和现场控制执行工作,提供应急处理方案,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3.

2.2负责该项目场地布置,相关物品的采购、设计、制作以及运输。

3.

2.3安排1位项目负责人在现场管控,5人或以上执行人员进行现场布置、活动开展。

3.

2.4全程负责所有人员的安全,除大自然等不可抗因素外。

3.

2.5活动过程中所有费用的预先垫付(包含突发意外所产生的费用)。

3.

3.3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在活动期间进行服务,5人或以上执行人员进行现场布置、活动开展。负责响应我公司整个项目活动需求,每次活动的前期准备、沟通,做好沟通支撑。

3.4乙方保证在前,完成甲方委托的筹办工作,并提请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的设计方案、创意说明、草图、脚本、确认的样稿、样带等资料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如未能通过甲方的验收,则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意见进行重新调整,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再次验收。修改后的工作成果仍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视为乙方未能完成承揽。

3.6因验收不合格造成乙方不能按时交付的,视为乙方履行延迟。

第四条合同价格。

4.1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该费用为全部费用及税费,已经包括本合同所涉及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除非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总金额不能变更。

4.2上述合同费用为固定不变价,如须变更需根据乙方原报价及实际工作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4.3合同费用为含税价,已包括营业税等税项。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

第一种方式付款:

(1)甲方在乙方提交的服务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共计元。

5.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等额发票,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的条件下在30个工作日内划帐方式付清该笔款项。

5.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5.4甲乙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甲方户名:乙方户名: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柜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1知识资产:指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商誉以及由甲方开发经营销售用于“农场”生态工坊零售店经营的独特的经营理念。

1.2“农场”生态工坊:指乙方专门经营销售甲方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不排除甲方通过或生产的产品)的零售店。

以下简称“农场”生态工坊。

1.3授权地址:指经甲方确认并认可的乙方开设“农场”生态工坊经营店的地址。

1.4商业秘密:指所有关于“农场”生态工坊的资料和信息,该类资料和信息均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授权许可与开业手册。

2.1本合同授权地址。

2.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在授权地址经营授权业务。

乙方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条件接受并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第三条知识资产的使用承诺。

3.1甲方允许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店铺或柜台上使用“农场”生态工坊或甲方商标。

但应该在明显处标明乙方店面或柜台工商注册名称。

3.2甲方不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称等进行工商注册、对外缔结合约、或约定其他义务等行为。

第四条店址的选择,建设,变更及追加建店。

4.1乙方应该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完成“农场”生态工坊的装修、布置和形象的统一设计。

并于开业一周内将店面照片八张寄到公司总部,以便公司进行备档审核。

4.2因地理环境和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在。

2.1条规定区域内的店面时,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3乙方除。

2.1条款所规定的店铺外,需要追加新建“农场”生态工坊店铺或者专柜时,必须与甲方另外签定经销合同。

第五条开店费用。

5.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万捌仟捌佰元销售保证金,由甲方负责免费配送市场价值__________元的产品,以便乙方正常经营.此保证金后期返还,从第二次进货起累积进货__________元,返完为止。

5.2从第二次进货起店面将按各级店铺经销价供货,代理商将按代理价格供货。

第六条独立经营。

6.1本合同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独立法人或者工商个体户),双方之间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承包联营或者合伙关系,甲乙双方应独立承担与各自业务相关的经营费用和民事法律责任。

第七条支持与指导。

7.1甲方对符合条件的乙方无偿给予人民币捌仟元的装修费支持。

条件为:店面装修符合总部要求,销售保证金返完后累积完成提货定额人民币捌万元。

7.2为统一专卖店形象及保证工艺质量,专卖店内的员工牌、销售票据、水晶牌、开业等原则上由甲方统一制作。

第八条销售政策。

8.1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

8.2销售奖励支持:在销售保证金和装修费用返还后进货累积以五万元人民币为基数按6%返点支持!

8.3调货规定:乙方所进货品如有在三个月内严重滞销的,其产品及包装无损坏的,甲方允许乙方在5%的比例内调换货;调换货品的运费由乙方负责(被调换的产品若有配套赠品,则调换货的总金额应减去赠品的金额);超过发货日6个月以上的产品不予调换。

所调换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等值调换适合市场的产品和新产品(赠品、乙方指定产品、特定产品除外)。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为确保授权业务的统一性和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

9.2产品: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企业标准为准)及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的相关证件。

如售出产品经证实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则甲方予以调换并承担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运输费用。

9.3运输:产品运输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若因甲方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有关货物运输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收到乙方汇款后甲方保证在二个工作日内将货品发出。

9.4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经营授权业务必需的有关资料和“农场”生态工坊授权证书,并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向乙方提供最新的产品信息、促销赠品及资料。

9.5甲方将根据规定向乙方提供“农场”生态工坊选址建议、设计及装修标准图纸,并提供店面标准牌匾设计、招牌或者标志以供乙方店面装修参考。

9.6甲方权利: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遵守各项条款的情况下,由于乙方个人推广经营的原因,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另行发展加盟商开展品牌业务。

9.7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及工作人员提供经营管理的各种辅导和培训。

第十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0.1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使用甲方的知识资产。

10.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销售从事本合同明确许可“农场”生态工坊产品以外的授权业务。

10.3严禁将礼品包装系列产品拆开销售,严禁将赠品当作产品来销售。

由此被国家机关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或被消费者投诉的,甲方有权撤消乙方的经营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甲方授权的“农场”生态工坊的经营权。

10.5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本合同,且合同履行期未满一年者,乙方应该在甲方的监督下自动拆除所有“农场”生态工坊的标志,不得再以“农场”生态工坊名义经营。

10.6乙方不得对产品、产品的用途及说明书进行修改和变动,保证产品的整体形象。

10.7乙方不得散发非甲方确认或者提供的资料,确保甲方宣传的准确性,防止误导消费者。

10.8若是因为乙方的过错、过失或者故意行为造成任何第三方对甲方提起诉讼和赔偿,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对甲方进行行政处罚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无条件就甲方造成的损失直接全额赔偿给甲方。

10.9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定的区域代理商的市场管理,若与其有争议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10.10乙方应遵守一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甲方合同相关规定。

时间:__________。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

受托方:武汉聚品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人: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顺畅合作、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煎饼王子品牌招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乙方以专业的商业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专业团队,提升项目的市场价值,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确保本项目可持续性发展,最终达到双赢的局面。

第二条委托事项范围:

1、甲方为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并。

将品牌全权独占许可委托给武汉聚品阁品牌运营有限公司运营,在委托招商期间甲方不得将品牌系列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并附商标注册相关文件。

2、业务范围:无限制;。

3、委托期限: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共计2年,合作期满,双方协商可在期满前1个月续签2年;2年后可按同等条件无限次续约。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成立品牌运营项目部,本项目的运营,招商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办公设备、场地以及运营人员。项目招商所需要的广告费用、营销费用、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四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半。自起至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1。

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1。

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

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1。

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

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____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____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____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1。

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其它有偿服务费用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5号文件。

第十三条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

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服务合同篇10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乙方:____市律师事务所地址:电话:甲方因订立遗嘱事宜,现委托乙方为此提供律师见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订立遗嘱。

2、见证的目的:证明甲方订立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二、承办律师: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本所律师、律师为甲方办理委托事项。乙方所派律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代为办理委托事项,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师继续办理,甲方不得拒绝。特殊原因指承办律师因病或其它不可预料的情况发生。

三、律师见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见证费用,计人民币(元整)元。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前款中的费用仅指律师费用,不包括下列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办案费用,将包括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第三方费用,将包括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行政机关,其他专业机构或任何。

第三方收取的行政规费、专业费用及其他与前述费用在性质上相同或相似的所有费用或支出。

3、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条收取的律师见证费用和其他费用不予退还,包括乙方最终书面通知甲方不予见证。

4、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日内支付见证费用。

5、双方对费用支付的另行约定: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进行补充。

五、乙方为甲方提供见证服务,并保守因此而获知的甲方秘密。

六、乙方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见证,拒绝出具《律师见证书》:

1、甲方行为能力有瑕疵;

2、甲方无权委托;

3、甲方在委托见证事项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5、委托见证事项的事实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

6、发现甲方有违法动机或目的。若乙方认为不应予以见证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

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数额以__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事项收费金额的3倍为限。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v^中央^v^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经中宁县区卫生局研究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提供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管,不参与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的模式运营。

2.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协助乙方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行审定、构建。

6.对“妇幼保健院”所有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设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具体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及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管理费、招聘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别约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专项赔偿基金。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维修(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承担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承担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管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根据甲方要求无偿提供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加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约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项目、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部分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所有。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或因发生国家行为(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件均归甲方独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所有。“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局监督甲乙双方认真规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证当日起至20xx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卫生行政部门乙方公证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时间:时间:时间:时间: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六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

联系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委托招聘服务相关事宜,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1乙方向甲方提供优秀人才推荐、选拔、评定、录用服务等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推荐人才的具体要求以甲方填报的《职位需求表》为依据。

1.2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3合同金额为300元/人。

1.4乙方账户信息:

名称: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2.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汇报招聘进展情况。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提供候选人信息的或提供的候选人未被甲方聘用的,且甲方已完成该岗位招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停止该岗位招聘,已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回。

2.2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录用候选人。

2.3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包括:公司历史背景、经营规模及现状、发展前景等。

2.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职位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职位名称、薪酬福利、职位结构、职位发展前景。

2.5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候选人基本符合甲方提出的职位要求,甲方应尽快为候选人安排面试,并在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情况反馈给乙方。

2.6甲方在候选人被正式录用前,保证为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保密,不能将候选人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7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有与其他渠道此前所提供的资料重合时,在收到乙方资料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声明,否则应被视为获得认可。

2.8甲方需在接到乙方的人选推荐报告当日,给乙方签收确认,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明确告知乙方需要进行面试的人选名单,同时应在此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安排面试。甲方同意如果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虽在上述面试过程中未被录用,但自乙方推荐之日起180天以内甲方又重新录用该候选人,甲方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2.9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确定被甲方录用后,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告知乙方此候选人的到职时间、任职职位和薪酬待遇,乙方应为其进行严格保密。

2.10按时向乙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3.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职位需求做出职位评估,分析出该职位的人才分布、相关薪酬福利、寻访的难易程度,并提供给甲方已备参考。

3.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招聘职位信息后,指派专人负责为甲方提供服务。

3.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安排与候选人的面试时间、地点;并在甲方面试后针对面试情况与甲方和候选人沟通。

3.4乙方如实出具详细的候选人面试报告、背景调查报告、不得对候选人的资料加以隐瞒。

3.5乙方保证将采取适当的行为,以“书面指示”或“与其职位订立协议”的方式确保乙方所有的参与本合同工作的职员受本合同条款规定的约束,并服从合同的所有条款规定。

3.6将最佳候选人的个人资料提交甲方,资料包括详细个人简历和对其相关工作经验、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的评价。乙方应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的资料真实。

3.7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推荐甲方的职员工,本条款一直有效,不受本合同期限、效力限制。若违反本条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员工月税前基本工资的2倍作为违约金。

4.1甲乙任何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对方的任何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本合同也属于保密信息),否则应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发生的金额承担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4.2甲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求职意向、简历信息及联系方式,不得将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面试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用于任何与该候选人评估无关的其他用途。

4.3候选人到位10日内;如甲方解聘被录用人或被录用人主动离职,甲方应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由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招聘新人才替补,新人替补不再收取费用。

5.1协议签订时,甲方一次性支付300元服务费。

5.2支付方式:甲方在每一位候选人签订聘用意向书或收到入职电话后,乙方于每月15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日内付款。

5.3付款形式采用电汇、支票转账均可;付款日期以甲方发出支票或电汇底单上的银行印签为准。甲方每延期支付一天,乙方有权按应支付该笔服务费用金额的0。5%收取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该笔服务费用金额的50%。

5.4甲方支付服务费前,乙方应先提供等额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乙方提供发票无效、有瑕疵或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顺延付款日期,直至乙方提交的发票符合甲方要求。

因本合同履行和解释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委托标的标的物:位于________,面积|:平米。

第二条委托权限。

2.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行使完全的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行为,不得单方终止合同,更不得阻挠乙方正常经营或私自与乙方合作商进行交易,否则造成损失有行为人自行负担.

3.乙方对外经营期间,若实际对外经营单价高于经营定价的,高出部分属乙方收益,应视为委托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就此所要权利.

4.委托期限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日。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鉴于乙方有完善的经营资质、经营品牌及经营管理经验,并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因此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以自己名义对外经营管理、签订各项经营合同、收取各项费用、出具各项票据。但经营定价部分收益的法定及合理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收益以乙方实际对外签订合同收益为计算依据.

3.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过程中乙方不承担该房的维修。

第四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文本。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购买的兰桂坊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委托标的。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毕交房手续并将有关该房的完整文件及材料交于乙方后三年止。

1、乙方将该房在委托期限内的所有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转移给甲方并不再需要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也即乙方在委托期内不再享有该店铺的任何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甲方在委托期限内享有该号的所有收受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购房契约的约定时间及时与开发公司办理该店铺的交付手续,并在办理该店铺交付手续后十日内将该店铺相关文件及材料完整的交给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期正常使用该店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乙方购买该店铺的房款总额的向乙方收取延迟交付违约金,直到乙方向甲方交付为止;乙方办理权证费用及拿店铺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100天内需办理完毕产权证交由甲方统一保管,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在该店铺的收益权和转租于他人的权利及其它经营权利,否则给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3、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决定该房的使用方式,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4、在委托期内,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在不影响该店铺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该房进行重新布局、装潢和改造,无须另行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的同意。

5、委托期限内因该店铺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其它任何与经营管理有关的费用。

7、委托期满后,在甲方支付给乙方该房的租金不低于元/年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的同等条件继续将该店铺委托给甲方经营,且乙方需出具与房租等额的发票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五、合同到期。

1、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到期后,若乙方不再委托该店铺的经营,则甲方应该在委托期限到期后二十天内将该店铺及该店铺权证一起交还给乙方,交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该店铺经营户撤场时的格局交还给甲方。

2、乙方在移交该店铺时,应结清该店铺移交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如违反本协议需按照《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总价的20%在一周内赔偿对方的损失。

2、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他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经由法律程序解决。

七、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九

甲方: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话:传真:

乙方: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1、该商铺座落位置:                。

2、该商铺总价款     元整。

1、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算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双方约定: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1、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方式收取;。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    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    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经营合同范文节选!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商铺坐落位置:(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万元。

购房合同号: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年月日时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时止。

1、甲方在委托经营期间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收取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双方约定:

回报利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年月日)起每满三个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个半月为结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含税)。商铺经营回报利益计算方式如下:

商铺经营年回报利益=商铺总房价数×7%。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

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

2、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十一

委托人:

受托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委托人将本公司业务委托给受托人经营。为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经营范围受托人必须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依据法律和行业规定开展业务,不得做其它用途,不得向第三方转包。

第二条委托经营期限从签约之日起计算,租期_年。

第三条佣金采用固定加浮动佣金形式。受托人第一年交给委托人租金__万元,于签约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后年份佣金均在上一年基础上向上浮动__%,并在每满一年期限时交付下一年度佣金。

第四条相关费用委托经营期间,委托人承担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资质方面的费用(包括因公司资质原因需要的资质人员费用)。

第五条人员聘用受托人自聘人员,其薪金、福利及有关费用由受托人负责并直接支付。受托人需按国家法律规定与自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解约委托经营期间,如受托人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或严重违法经营,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与解除本协议或不予续约的责任。

委托经营期间,如委托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托人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其他约定委托人即有业务联系全部交给受托人,并积极向受托人介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咨询业务。

为保证公司资质验审等需要,如委托方需要公司咨询成果,受托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八条生效及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约定,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的一方发出的终止协议通知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20__年__月__日。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十二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姓名: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场地位于()场地面积()平方米。月租金()元,其他费用()。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的教学点,全权交由乙方代为经营,甲方提供学校资质等一系列办学所需证件和中心内的产物使用权,物品包括()。从合同生效日起中心的运营事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运营。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自签订合同期起,乙方有权使用教学点中的一切物品(办公用品,家电,生活用品等)。

2.乙方在中心拥有自主权,决策权。开展与教育一系列的相关的培训班,教学点等。3.乙方独立处理一切该教学中心经营相关的一切事务,同时与甲方其它经营点没有关联,独立经营。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乙方以学期()月为单位与甲方约定合同时间,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保证费用无变动)房租每年递增一百,甲方不得提前解约,或在未得到乙方确切的续约意向之前不得提前与其他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否则也视为违约。(乙方无论续约与否都应提前至少十五天告知甲方)。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生效日起,保证该校(中心)债务结算已结算清,乙方不承担合同生效日之前的所有债务与费用。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营业额的10%的费用,按月结算。除此之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3.乙方承担由合同生效日之后的所有的该校运营费用(房租,水电,教务,材料,运。

4.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在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经营营业额10%的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履行,若逾期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费用,甲方有权按自逾期起按月营业额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

3.在本合同执行期中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项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中心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形式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十三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用途。

胯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个月,自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年息为‰,按季收取利息。贷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并按逾期后的利率档次重新确定借款利率。

第三条、还款期限。

胯款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本金及利息。

第四条、争议解决办法。

各方同意,因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俩份,各方各执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胯款方:贷款方:

年月日年月日。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十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v^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标的。

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位于济阳县城纬二路197号的六福国际商业广场(以下简称商业广场)段号之房产(以下称商铺)全权委托乙方对外经营及管理。

二、委托管理约定。

1、为使商业广场尽快实现繁荣,甲方委托乙方对商铺进行招商及相关运营管理。乙方通过进行招商、运营管理及相关投入以培育商业广场,由此产生的推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业管理公约》,甲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3、委托期届满,甲方可转签合作协议或提出自营申请,但甲方应于托管期满之三个月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须做相关登记,并备案存档)。

4、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5、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三、商铺经营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经营商铺期限五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因甲方原因(开发商原因除外),造成商铺无法按期交付的,后果由甲方承担,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以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进行计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必须保证受让方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并补签相关交接手续。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业广场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4、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或转让时,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保证抵押或转让行为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6、甲方对于乙方在授权经营期内严重损毁物业行为有权制止,如经营户须对商铺进行改造或装修,在不危及商铺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阻扰。

7、对乙方在管理经营过程中而付出的招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管理经营经期限内,甲方不再对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8、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六福国际商业广场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4、乙方有权在经营期内将物业租给他方并获得收益;

5、乙方有权将甲方所委托经营的商铺以自己的名义租赁给他方;

6、因甲方阻碍乙方或乙方同意的商铺使用者使用商铺时,乙方有权依法追究甲方对乙方和商铺使用者造成的损失。

7、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经营该商铺的所有收益归乙方所有。

8、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9、在委托期限内,乙方有权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在外墙、通道等公用部位设立广告牌、灯箱等宣传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2、甲方在托管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有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权利予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合作,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托管关系,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及相关其他损失之责任。甲方如有违约,乙方则有权中止、解除托管关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交接物业,则甲方应在规定的交接日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或毁约应向乙方支付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是本协议。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应经乙方同意方可抵押或转让。甲方有义务使抵押权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使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该商铺购置价款的43%的违约金。

5、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或委托期做出相应调整。

6、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损毁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住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十五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v^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通成世纪广场的铺位在委托经营期限内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

商铺坐落位置:(基本情况以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示为准)。

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商铺使用面积:平方米商铺总价款为:万元购房合同号: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于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乙方可以聘请国内外商业专家和专业零售不动产管理公司合作经营管理;。

2、乙方有权自行确定、调整商铺的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3、在保证甲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独立处理一切于商铺经营有关的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本合同约定商场铺位的委托经营期限为:年。自乙方正式营业(不包括招商期间的四个月试营业时间)年月日时起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时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2、商铺的回报额及支付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按签定已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的回报额,即按购房合同金额的7%支付年租金。商铺经营回报利益届时由甲方自行凭本委托经营合同书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银行的帐户或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指未办理按揭的)。

3、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在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应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因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委托经营所得(租金所得)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的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9、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10、商铺的财产以外保险,由甲方出资投保,受益人为甲方。

11、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移行为时,其产权受让方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个工作日内仍未支付的,自第六个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个月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万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2、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失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失、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结果为准,按〈投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合同期满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间,乙方会同有关方面召集商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合同委托经营期满前三个月就以后的重大经营决策和合同续签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委员会洽商确定。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书面补充约定为准。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开发商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铺委托他人经营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v^中央^v^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精神,促进临床与保健工作协调发展,发挥社会力量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经中宁县区卫生局研究同意,报区政府审定,同意中宁县妇幼保健站(甲方)委托北京恒骏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力关系,遵守优势互补、平等诚信、互惠互利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中宁县妇幼保健院地址面积。

甲方提供中宁县大楼一幢(甲方二楼办公用房除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砖混结构三层)和中宁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一块,用于乙方开办中宁县妇幼保健院。

二、合同期限。

十五年(20xx年起至20xx年止)。

三、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管,不参与乙方的经营,实行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的模式运营。

2.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执业必备证照。

3.负责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等定点单位的相关手续。

4.协助乙方办理“妇幼保健院”对外宣传广告审批手续。

5.协助乙方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妇幼保健院”的科室设置进行审定、构建。

6.对“妇幼保健院”所有药品、消毒和一次性耗材的准入证件的审查。

7.收取乙方一定的管理费,用于甲方卫生事业经费。

四、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负责“妇幼保健院”的硬件建设和日常运营。合作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医药卫生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执业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具体见本款第7条)。

2.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3.“妇幼保健院”建成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乙方对其业务和其他工作所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负有全责,(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产生的债务不能清偿或不能及时清偿时,负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十日内一次性向甲方行政主管部门(中宁县卫生局)财政专户缴纳20万元人民币,作为“妇幼保健院”的运营风险,即专项赔偿基金。专项赔偿基金用于解决“妇幼保健院”在医疗事故、民事纠纷、拖欠的管理费、招聘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中可能涉及的补偿、赔偿或处理纠纷所产生的实际费用。甲乙双方在协商使用该专项基金后,乙方应于30日内一次性补足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逾期乙方按20万元每天5%的标准给甲方支付违约金。特别约定,若20万元专项赔偿基金不能按上述规定时限内向甲方交纳,则本合同不能生效,如若30日内连续发生医疗民事纠纷等,则应于事故或纠纷等发生之日起7日内补足专项赔偿基金。

5、合理支配该“妇幼保健院”业务收入。乙方负责整个大楼的水电、卫生、房屋维修(甲方办公用房除外)及承担各类证照、审验证照的一切费用。承担医疗纠纷或事故的赔偿和业务广告费等相关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后续费用等。

6、每年分两次向甲方财政专户缴纳管理费,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具体缴付数额和方式是:

(1)第一年至第五年:

每年20万,即在第壹年至第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0万元。

(2)第六年至第十年:

每年30万元,即在第陆年至第拾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15万元。

(3)第十一至第十五年:

每年40万元,即在第拾壹年至第拾伍年内的10月15日前和4月15日前分别缴清半年管理费各20万元。

7、开展的业务按中宁县卫生局批准的“中宁县妇幼保健院”执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和时间执行。

(1)内科;。

(2)妇产科;。

(3)儿科;。

(4)五官科;。

(5)泌尿外科;。

(6)随着业务发展,需要增设科室,由乙方上报区卫生局批准;。

8、根据甲方要求无偿提供全区乡村技术人员培训,并无条件选派甲方确定的乙方专家、工作人员参加中宁县妇幼保健工作的下乡检查、指导、上街宣传、义诊等公益性活动。

五、其他双方约定事宜。

1、以上方或单方名义申请的项目、资金、设备等属于国家投资部分划归甲方国有资产帐户,乙方对医疗设备仅有使用权,如属乙方公司投资,则产权归乙方所有。专项赔偿基金合同期满如数归还乙方。

2、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或因发生国家行为(新政策、新法规的颁布或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另一方不负责赔偿责任。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不得将“妇幼保健院”的任意一个科室或部门承包或变相承包给其他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甲方不得以本“妇幼保健院”名义开办同类机构。如有违反视为重大违约,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不得以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外的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由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承担。

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时,合同期间甲方单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用于“妇幼保健院”运营的物、资料、档案文件均归甲方独自所有;除此以外(含在正常运转中因工作需要乙方以“妇幼保健院”名义购置的各类设备等)归乙方所有。“妇幼保健院”的固定资产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清单为准,合作期间内因“妇幼保健院”的运营而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自承担,概与甲方无关。

4、合同期满的资产处置按本同第五条第1款和第六条第3款的约定处置。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须本着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在本合同履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效力等同于本合同。(后附中宁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xx年第40次)。

九、生效时间。

中宁县卫生局监督甲乙双方认真规范履行本合同。本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xx年公证当日起至20xx年公证之日的前一日终止。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中宁县卫生局各持一份,中宁县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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