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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追偿债务起诉书(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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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追偿债务起诉书(精选14篇)
2023-11-19 18:13:00    小编:ZTFB

写作是培养语文表达能力的关键。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时,首先要明确总结的目标和主题。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一

委托代理人:北京昊庭律师事务所龚俊峰律师(如果没有委托人可以不写)。

法定代表人:马天宇职务:总经理。

电话:138012279x1,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供货款79054元;。

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口头约定由原告给被告供应维生素,11月29日,被告财务主管马兴营在入库单签字合计货款89054元,之前送货的被告给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今欠到维生素货款789054万正,右下角北京市太牛生物技术研究所,经手人:马兴旺,、11、29”,后被告支付10000元,合计共欠79054元,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拖欠的货款未果。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陆涛(手书写)。

20xx年11月28日。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二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首先简述借款产生情况,和借款相关证据的产生情况。以及约定还款日期等情况(没有的话不写)。

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仍拒不偿还,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三

根据年月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已在该决议作出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了公司债权人,并于年月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减资公告,同时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现就减资所涉及的债务清偿及担保情况作如下说明:

根据公司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偿付的债务为万元,截止年月日,公司已向要求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未清偿完债务的,应说明由公司继续负责清偿,并由提供相应的担保)。对于减资前的'债务,各股东以公司设立登记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公司章)。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

公司股东会(股东)确认意见:仅此确认,本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不含虚假内容,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责任。

股东签章(法人投资者盖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说明:

1、已落实担保的债务需提供担保证明,已和债权人达成偿还协议的需提交协议书。公司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应符合《担保法》的规定,建议采用以股东为保证人的担保方式。

2、公司无债务或已偿还债务的,无需担保人盖章或签字。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四

原告:×××,男,年月生,汉族,省县人,现居住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女,年月生,汉族,省县人,现居住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告: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计生征字(20)第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决定,现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以原告“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多生一胎”为由,作出向原告征收元的社会抚养费。

原告认为,被告无作出该征收决定的主体资格,且作出该决定的程序违法,实体上也没有法律依据。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县(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五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基本情况)。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公司破产。

事实与理由:

1、书写事实时可以参考要点:

1)企业基本情况。应写明企业性质,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登记核准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数额,经营范围和方式,产品的名称、规格,职工人数等。

2)企业经营情况。简叙经营生产情况,何时开始亏损,亏损情况,原因是什么,采取过何种扭亏转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

3)企业欠债情况。要写明主要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情况,共欠债多少元,所欠债务是否到了偿还的期限;拖欠税务机关税款多少元,亏欠本企业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等各多少元,内外共欠债多少元,企业所欠债款与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相比,前者数额已相当或超过了后者的数额。

4)破产还债,已征得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授权部门的同意。

5)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2、书写理由部分应说明事实已充分证明企业亏损严重,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具备了法定破产条件;若不采取破产措施,则企业亏损日益严重,将使企业以及债权人等受到更大的损失。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经营不善,到目前为止,已经严重资不抵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故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六

兹授权如下:现授权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为本人债务权行使代理人。

此次委托在_________与本次授权人产生的债务纠纷事宜中有效;负责追讨本人被债务人所拖欠之债务;其它符合债权人关系的合法行为。

授权人:

授权时间:

联系电话:

【二】。

______人民法院:

委托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

委托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

受委托人:,职务:,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

受委托人:,职务:,工作单位: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

1.代为代为一审诉讼、代为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上诉、转委托、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3.代为提出申请执行、签收执行法律文书。

委托人:

20xx年月日。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七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大写:******);。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上欠款的利息******;。

3、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同事、××)关系。截至××年××月××日止,被告累计向原告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现还款期限已届满,被告拒不还款。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xx市第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年××月××日。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八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李某返还原告杨某欠款xx元人民币及利息xx;。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月x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xx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x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故原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xx年x月x日。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

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原告×××,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东莞市××区××路××号××室。

电话:139××××××××。

被告×××,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东莞市××区××路××号××室。

电话:136********。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大写:******);。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以上欠款的利息******;。

3、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同事/××)关系。

截至××年××月××日止,被告累计向原告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现还款期限已届满,被告拒不还款。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东莞市第**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九

债务纠纷大多数都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纠纷案件,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债务纠纷,我们大多数的人的会选择起诉,那么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债务纠纷起诉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

借款合同。

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xx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xx月4日。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决定。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十

原告: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告: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即你想让对方承担什么责任,想解决什么问题)。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要说清事情的经过,和你根据什么提出的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十一

(对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向本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申请人的申请理由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和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第二百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申请人破产还债(或驳回申请人破产还债的申请)。

……(准许破产申请的,写:“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驳回破产申请的,写:“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十二

一、解决公司债务纠纷,具体来讲可以采用以下规则:

1、灵活约定仲裁。

在合同签定时,如果面临标的大、对方履约诚信差、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严重等情形时,一般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具有的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经济性、独立性的特点以及一裁终局的规定,就可以使我们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

2、适当采纳公证。

在合同签定的时侯,也可以通过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书具有比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更高的证据能力,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一般无须审查就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一方违约时,由于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对于不履约的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巧妙选取代理。

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因此为了保证诉讼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必要的时候选取一定的代理机构,对于债务的解决也具有润滑和加持的作用。但是代理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来说可以灵活选取,如可以打包一并代理,也可以分拆部分代理,通过这种灵活处理,可以有效的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4、适时申请支付令。

当双方是金钱债务纠纷,并且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的时候,债权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法院向对方当事人发送支付令,在规定时期不履行时,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缺点是一旦对方提出异议,就要进入普通诉讼程序,所以具有不确定的因素。

二、采用诉讼追回公司债的成本。

1、时间长。

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案件在立案时先进行立案审查,在符合立案条件时人民法院立案庭再受理,在交纳诉讼费用后,才正式立案。从立案到开庭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而一审可以在立案后6个月内审结,即使运用简易程序也可以3个月内审结;如果当事人要提起上诉,进入上诉后二审在3个月内审结。另外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还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再审。就执行而言,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最后给付期限到来后双方都是法人的申请执行的时效是6个月,一方或者双方是自然人的是一年。可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债务纠纷,一般都面临久拖不决、旷日持久的局面,劳财费力,得不偿失。

2、成本高。

虽然国家对诉讼费用又进行了减免,但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法院标准不一,收取比例一般畸高。特别是象我们这样地域偏远、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和标的较大的时候,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更是增加了成本,并且面临的是一个不可确定的结果,在委托律师进行代理的时候,还得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两相综合,在债权利益久久不能得到实现时,无异火上浇油、雪上加霜。

3、阻力大。

对管辖地不在本地而在异地诉讼的时候,由于对方当事人具有“主场优势”,特别是来自各种有形无形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使得本来一些普通的民事争议,被蒙上了神秘的面纱,诉讼过程的异常艰难,诉讼结果的难以执行,都会使债权人劳神费力,成本陡增。

4、举证难。

象我们林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历史遗留问题,加之当初合同签定的不规范、管理的不完善、原始资料保存的不齐全导致证据的遗失或灭失,或者证据的证明力不强、证据的取得的形式存在瑕疵等等,诸如此类,导致了诉讼败诉风险的加大,也造成了诉讼成本的增加。在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的支配下,如果证据意识不强,存在上述疏漏或问题,更会导致举证难度的增加、败诉风险的提高。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十三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被答辩人:**。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欠款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一、本案系企业之间因业务往来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本案原告却以自然人**作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本案的被告主体资格明显不适格,因此被告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所称的团款,是指两个旅行社(**旅行社与**旅行社)之间因业务往来而发生的费用,而旅行社是依据《旅行社条例》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因此,两个法人之间的欠款纠纷的诉讼主体是法人,而原告向自然人主张债权明显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必须要有适格的被告,本案以自然人为被告,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第一款的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此被告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讼。

二、被告对原告负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

退一步说,两个旅行社因业务之间发生的团款纠纷而引发的债权债务关系,假使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被告(自然人)来履行偿还的义务,也已经因以下原因履行完毕:

1、原告与被告之间因互负债务而抵销了总债务之中的一部份。

既然原告因两个旅行社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向我方当事人(被告)主张债权,也就是企业之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向自然人主张债权,对方(原告)就是承认了这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而原告于2月28日借给被告10000元(一万元),被告一直没有进行清偿的这笔债务,这也是自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

因此,两个债务之间的性质是一样的,理所应当的可以进行抵销。

2、被告用现金已经偿还了另一部分。

被告已对原告进行了四次付款。

从原告收到被告的款,并写下的四张收条给被告,我们不难看出被告告已经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偿还了原告35000元的债务。

3、原告对被告剩余的所有债权已经转让给了***旅行社,并且被告已经履行完毕了此笔债务。

在债权转让账单及情况说明的这组证据中我们不难看出,本是原告欠***旅行社的款,而由我方当事人(被告)来偿还的,并且原告(**)也同意从**欠款中扣除。

因此,原告实际上是把对被告的债权已经转让给了***旅行社,并且被告已经向***旅行社将此笔债务(65700元)进行了清偿后,原告对被告的债权就已经散失了。

债权债务本身是具有相对性的,被告向***旅行履行债务,是因为***旅行社从原告那里取得了对被告的债权。

被告本没有向***旅行社履行债务的责任,正因为原告对被告的债权已经转让给了***旅行社,被告才向***旅行社支付了65700元。

因此,原告已因债权转让的原因,而散失了对被告剩下的所有债权的主张权。

此致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

答辩人:**。

20xx年6月16日。

债权债务答辩状【2】。

答辩人针对被答辩人起诉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需要说明的基本事实。

1、答辩人于7月13日接到法院电话通知,要求答辩人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件;。

3、答辩人于7月14日委托律师前往法院领取诉讼文件,得知:

答辩人于7月7日就答辩人拖欠其房屋按揭贷款二万多元已经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答辩人支付高达五万元的律师费及诉讼费。

4、答辩人于7月16日收到被答辩人于207月10日向答辩人发出的逾期贷款催收函,要求答辩人自接到本函通知之日其三天日内归还所欠的贷款本息。

根据上述事实,答辩人认为:

1、被答辩人没有理由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答辩人是以个人名义为公司购买办公房,在被答辩人处办理按揭贷款,由公司财务人员办理归还事宜。

由于公司并不是按每月款项支付,而是一次付几万元,却实存在疏忽大意未及时支付的现象,但并不存在不支付按揭款的事实。

去年底,由于付按揭款的存折已登记满,无法反映存款及扣款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要求我本人亲往银行更换存折。

由于我工作繁忙,忘记了此事,公司财务也因为没及时掌握信息而耽误了支付按揭款的时间,造成拖欠二万多元的事实。

但被答辩人并没有及时通知答辩人按时履行还款义务。

当答辩人第一时间意识到有可能拖欠按揭款后,马上存入了几倍于欠款(十万元)的金额。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在没有善意通知答辩人的情况下,为了二万元的欠款,就诉讼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答辩人支付高于欠款几倍的律师费、诉讼费不是诚实信用的按约定行使诉讼权利。

没有理由和事实可以证明双方合同的目的不可以实现。

被答辩人借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赚取利息,即便是答辩人拖欠了被答辩人的款项,答辩人也为此支付了高于利息几倍的'滞纳金,被担保人并没有丝毫损失。

2、被答辩人不依法定权利要求解除合同,有利用诉讼手段收取高额律师费,恶意造成答辩人额外损失的嫌疑。

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约定或法定解除权的时候应当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据此,被答辩人不经通知便直接起诉到了法院要求要解除合同,显然不是依法、善意行使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规定。

同时这也不遵循是民事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体现,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具有诚实、守信、善意的心理状况,不损人利己,不规避法律,而被答辩人在要解除合同时却是能履行通知义务而不去通知。

能履行协助义务而不去协助,就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答辩人支付律师费,利用签订合同时的优势地位取得的权利,要求答辩人高额的诉讼费及律师费。

被答辩人是在先起诉后通知的情况下,要求答辩人支付借款的本息,按照被答辩人的这种法,答辩人就是在收到到被答辩人的通知前,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还要支付被答辩人在之前起诉而为此所支出的律师费的。

此种行为显然有悖诚实、信用原则,人们法院不应支持这种诉讼行为。

3、被答辩人所主张的律师费用明显过高。

退一步讲,即便是答辩人要支付律师费,49800元的律师费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按答辩人欠被答辩人按揭款23000元计算,49800元的律师费是欠款的200%多。

若被答辩人按照答辩人正常拖欠二万多诉讼,其律师代理费根据《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应该不到元,若按照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所主张的诉讼标的,律师代理费也应该约为16000元。

综上所述,由于被答辩人的工作人员没有履行职责,没有尽到先行通知的义务,才有本案的诉讼。

而错误的诉讼及不合理的诉求是被答辩人造成的,人民法院依法不应该支持。

以上事实和答辩望人民法院核查认定,并慎重考虑,依法驳回原告不合理的诉讼请求。

此致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追偿债务起诉书篇十四

甲,女,xxxx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370。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乙,男,1969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兖州市,身份证号370。

原审被告:丙,男,xxxx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兖州市,身份证号370。

原审被告:丁,女,xxxx年6月30日出生,汉族,住兖州市,身份证号370。

原审被告:戊,男,xxxx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兖州市,身份证号370。

上诉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不服兖州市人民法院(20xx)兖商初字第36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上诉理由:

一、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审法院认定:“被告丙丁系夫妻关系,其向原告借钱60000元,属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被告甲虽没接到原告借与的现金,但其在借条‘借款人’处签名的行为,视为对偿还债务的志愿加入,应与丙丁共同承担偿还原告债务的责任”是错误的,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原审法院仅仅依据本案唯一证据“借条”就认定了当事人双方的借款合同成立并判决原审被告丙丁及被上诉人承担偿还责任,而《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结合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相关精神,可以看出出借人应对存在借贷关系、借贷内容以及已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根据上述规定,被上诉人同时应当提供将款项交付给上诉人的情形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其并没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因此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更何况原审法院也认定上诉人没有收到被上诉人的现金,但原审法院却做出了与该认定相互矛盾的判决,且通过原审法院20xx年1月11日的庭审笔录明确记载“被告:‘……以后发生的事,包括借条、借款数额、房产证的抵押我都不知道’?‘原告你把60000元钱交给谁来’‘我交给丙丁了’”,与20xx年7月16日的庭审笔录同时记载“被告:‘……当时让我签名时他们没给我借钱的事,我也没看见原告给被告钱。’原告;‘打借条时,在丙家里,……当时就把钱给丙丁甲’”的可以看出,被上诉人就是否交付该借款、交付给谁前后陈述相互矛盾,庭审笔录中的交钱的地点与诉状中的交付地点也不一致,因此其陈述前后矛盾且没有任何证据能够加以证实,法院不能采信。其中在20xx年1月11日的庭审中被上诉人明确已经放弃该批借款的利息,而原审判决却判决被上诉人同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因此,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错误。

二、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的审理应当适用《合同法》第210条、211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及利息的有关规定,而原审法院却错误的适用《合同法》第206条、第207条的规定,显然原审法院本末倒置混淆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与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这两种法律关系,从而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三、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应裁定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原审判决书第1页载明,“被告丙丁经本院公告送达诉状、传票等法律文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通过该处载明可以看出原审法院已经认定原审被告丙丁处于下落不明状态,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原审法院在借款人下落不明、案件事实无法查清的情形下径直作出了判决,该程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故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应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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