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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旅行社租车协议(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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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旅行社租车协议(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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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租车协议篇一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此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凡未满12岁儿童与父母同住而不占独立客房者,酒店将不收取任何附加费,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1、团队自助早餐____元/人。

餐费已包括服务费。

每团住满全费16人,可获得半间双人房(标准房一个床位)免费优待,每团的免费房(床)最多不超过2间。

团队到达48小时前发来,抵离时间、团队、名称、名单及特殊要求等有关资料可被确认,在上述期限外如有游客增加减少等情况,酒店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接受与否。

1、贵社订房取消在客人抵达48小时内,24小时内通知,酒店将收取住房费的'20%;如贵社订房在客人抵达24小时内取消,酒店将收取预订房费的100%。

2、贵社对旅行团人数、房间数、抵离日期的变更须提前48小时通知酒店,如因气候、交

1、陪同、司机等房价,按照合同价50%收取,原则上2人拼房。

2、带团陪同和司机可享有免费早餐。

一切由贵社支付的旅游团房费和餐费,均需由贵社陪同签单认可,按要求我店会在每个团离店后发出会计通知单,请於______内付清。其他费用在离店前一并付清。如贵社对本酒店发出之付款通知单有问题时请及时通知我酒店以作处置。如有需要,本店可随时停止贵社寄帐之安排及要求贵社在团队离店前清付团费及其他费用。

上述房餐价均为实价,并无回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二

承租方:

出租方:上海云间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合作、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业务用车之事达成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特订立本合同。以下为合同条款:

0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中巴、大巴为主,轿车、商务车等其他车辆为补充的车辆租赁服务。02.甲方租车的用途:甲方单位经营业务需要的用车。(如甲方之:旅游、拓展、会展会议、婚庆、考察、机场车站接送等)。

03.乙方向甲方出租的车辆每车应配备司机名。

0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况卫生、良好,空调等设备齐全且能正常运作的车辆,并保证车辆行驶手续完备可以合法上路营运。

05.乙方应教育其司机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供热情、大方、良好的服务。

06.乙方驾驶员应恪守交通安全法,安全行车。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驾驶员违法驾驶,乙方驾驶员如遇此种情况,有权拒绝无理要求,并不承担任何后果。如果乙方驾驶员不得已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则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包括乙方:车辆、相关车辆租赁业务、罚金、人员拘留期间的薪资处罚等各方面的损失。

07.车辆出租任务及价格采用提前预约,一车一议形式。租车范围为松江区内。

用车价格:

45座以上(含45座):

37座:

29座:

08.甲方承租时,乙方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费用、司机的餐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09.乙方应根据甲方预约及要求,指派相对应的车型、车辆,按时到达甲方指定集合地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行驶路线停靠、上下客(违反交通安全法的除外),确保甲方正常用车。如乙方未能按约赶到,迟到30分钟以上进而延误甲方的,由此产生的调派车辆、机票、火车票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车辆租赁期间,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延误或其他损失(如堵车、他人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向相关保险公司、第三方责任人追偿,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遇以上情况,乙方车辆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需垫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甲方应尽早向乙方询问车辆任务安排状况,尽早向乙方确定用车,以便乙方进行合理调度。

12.甲方取消预定的车辆,应提前至少2天通知乙方,出发前24小时以内取消预定的,补偿乙方30%的车价。

13.如乙方车辆在甲方排定的用车任务结束后3小时内仍有其它出车任务的,应提前告知甲方以便双方配合。

14.如果实际用车线路与预约时确认的路明显不符或增加站点、线路的,乙方应首先尽力配合甲方完成用车任务,任务完成后,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要求适量增、减车费。

15.甲方临时需延长用车时间,但可能或致使乙方随后排定车辆的延误或取消的,则甲方首先应尽力协调,争取不导致乙方排定车辆的延误或取消,或尽力协助乙方调派其它车辆,如确实无法解决的,则应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乙方车辆,如果乙方因此产生损失的,则甲方需赔偿乙方的损失。另:如遇类似特殊情况,双方应互相谅解,选择双方损失最小的方案执行。

16.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谅的精神,协商进行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乙方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讼诉。

1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双方另行制订补充协议。

18.合同有效期为自订立之日起年。

19.甲方可根据乙方业务范围之便利,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委托乙方提供除车辆出租以外的服务,诸如:代办机票(个人或团体);代办车船票;代办各类旅游保险;办理景点门票;借用导游;组织旅游、考察等。具体事宜,一事一议,可另立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经办人:电话: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经办人:电话:日期:年月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三

甲方:佛山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旅行社条例》于20xx年5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旅游团队的接待质量,甲、乙双方秉承合作精神,达致共赢的宗旨,就旅游业务的接待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同意选择乙方为团队旅游目的地的接待社,并委托乙方的团队在到达旅游目的地后,安排游客在交通、餐饮、住宿、景点游览、导游服务、娱乐休闲等方面的接待工作。

二、乙方为甲方确认行程计划时,必须将安排的游览项目的游览时间、购物场所的名称及停留时间、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列明,并确认。

三、乙方在接待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执行,并根据甲方的接待要求,适时适当地安排交通工具,餐饮服务,住宿安排,行程景点游览,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接待要求,由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团队抵达前通知乙方,由乙方确认并逐项落实。

乙方所安排的交通工具、司乘人员、餐厅、住宿、景点、导游等,必须持有或拥有合法的资格证件,符合国家旅游法规和交通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接待期间,乙方必须保障客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为之做好防范工作。乙方必须依法购买旅行社责任险。

五、接待期间,接待内容(包括交通工具、餐饮标准、住宿地点、住宿标准、景点增减、购物点增减、导游、司乘人员更换等)不能随意改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变更接待内容的,应征得全体游客的同意,并签名确认,乙方知会甲方。客人擅自离团或主动离团的,乙方应立即知会甲方,未发生的费用应从团赞中扣除,已收取团费的,应退还给甲方。

六、团队购物的次数,地点不得超过双方确认的安排。不得强行带客人购物或强制性另外加项收费。

七、发生投诉时,应视不同阶段,不同性质分别处理如下:

1、在接待期间,客人就接待内容提出投诉,乙方应及时作出调整、处理,涉及团费的增减等费用收支的,乙方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作出调整,期间乙方必须安抚游客的情绪,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2、行程结束后产生投诉的,由甲方先行调解处理,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于两天内提供乙方在接待期间就接待内容及质量方面的书证、票据及其他材料。

3、经甲方或有关部门调查,投诉属双方共同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应根据调查结果或双方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其中乙方应承担部分,甲方可从团款中扣除。

4、经调查,确认投诉属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先行垫付赔偿的,甲方有权从团款中扣除。

5、因乙方不按《旅行社条例》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客人投诉的,一切赔偿费用按《旅行社条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按商定的期限、方式、帐户结清团款,结算方式、期限,根据各团队不同情况,由甲方以传真或网络通讯等方式知会乙方,并于乙方对帐确认团款金额后,以银行结算方式支付团款。

团队结算,乙方需提供《费用结算通知书》.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团款发票至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财务人员三个月内结清综费。

九、甲方委托乙方代订长途交通票款的,甲方按双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票款。乙方需另行指定收款帐户的,须提供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财务章的委托书原件,不具上述的,甲方有权拒绝另行指定的帐户。乙方代订交通票据的费用,在乙方交付相应票据时,由甲方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l、乙方未按甲方接待标准为游客提供服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正;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乙方擅自提供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待人员、交通工具及游览接待项目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乙方擅自变更接待内容的,甲方有权提出纠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或引起投诉且责任确认归于乙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游客擅自离团,乙方未知会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因乙方的接待质量问题引起投诉两宗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本协议中说明的赔偿款项,甲方均有权从团款中予以扣除。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就责任及赔偿等方面的追索权。

十一、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发送的接待计划、接待人员名单、财务单证等,均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十三、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xx年03月01日起到20xx年03月31日止。甲乙双方需提前解除协议或变更协议条款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

协议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长合作期限的,应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十四、本协议在签订、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依本协议第十三条约定。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协议正件和传真件(含提到的所有往来文书、资料)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依法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及购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复印件,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提供。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四

鉴于,公司(以下简称转让公司)是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基于其掌握的技术针对项目投资注册的全资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营期限为年。甲方有意将其所属的占%股权的转让公司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转让公司故此,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转让公司名称为公司,注册资本万元(无形资产占%),评估价值万元,涉及土地平方米,涉及员工安置人,涉及银行债权万元,住所地:,经营范围:。

二、员工的安置:

本合同公司转让时所涉及员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一并由乙方接收。

四、土地使用权使用方式。

五、公司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预支付甲方%转让价款(包括20%定金,适用定金规则)。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转让价款后,

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

六、产权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100%转让价款后,转让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约定在一月内办理相关产权交割手续。

七、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乙方承担。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

本合同共页,附件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产权交易机构备案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五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合作,甲乙双方经地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有效期: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

2、客房价格优惠价(每间,夜)。

客房优惠价。

房间类型门市价优惠协议价(含早)旅行社特惠价(不含早)备注。

标间间/元228元/间218元/间。

单间间/元228元/间218元/间。

套房间/元688元/间618元/间。

说明:

a、房间可免费宽带上网和拔打内国电话;。

b、一次15间以上送一间陪同房;。

c、团队房费免收10%服务费;。

d、国家法定黄金周及观潮节等节假日房价另定。

3、乙方入住甲方酒店,可享受二十免一的优惠,即团体每满二十人免一个床位,以此类推。

4、乙方订房须提供:团队名称、房间类型、用房数、抵离日期、订餐内容、会议室及娱乐预订,返程车、船、机票预订、停车数量,陪同姓名、性别、人数、联系电话。乙方订房预订以乙方的文字资料(包括传真件)为准。

5、如乙方需专用车辆,甲方提供租车服务,价格另定。

6、若变更或取消预订,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

7、若乙方团队在预订内提前离店或推迟抵店,乙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饭店柜台门市价收取相应的费用。

9、乙方如变更或取消预订的早、中、晚餐,须在用餐24小时前通知甲方,否则将按原订人数和标准缴纳甲方100%损失费。

10、乙方如临时增加房间,甲方在用房紧张的情况下(用房高峰期),视实际用房情况而定可否给予增加。

11、付款方式:

a)乙方预订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须于团队到达前预付或团队到达时现付给甲方;。

b)如乙方以外币或其他形式向甲方支付费用,须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执行。

1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认为有需更改或变更之事,须以文字形式共同确认为准。

13、协议房房价,乙方有保密的义务,若因泄漏房价造成甲方损失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甲方有权取消该合作协议。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甲方执行本协议具体部门为酒店销售部。

甲方:茶海之心大酒店有限公司。

传真:

总机:

地址:

联系人:

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

传真:

电话:

地址:

联系人:

开户银行(户名):

负责人签名(盖章):

签字日期:20xx年x月xx日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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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租车协议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3.甲方的所有权转让行为已经得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

上列各方就转让_____旅行社所有权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1.转让方。

____宾馆(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2.受让方。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董事长。

第二条标的物。

2.所有权系甲方所有;

3.所有权性质为_____资产;

4.转让方愿意将_____旅行社所有权进行转让,乙方愿意受让甲方之所有权,但不包括房产及任何有形资产(资产清单见附件一)。

第三条标的物的地理位置和现状。

1.详细的地理位置:现有的经营场所为________。

2.占地面积:约________平方米。

3.详细的资产情况见附件一。

第四条转让价款。

1.甲乙双方商定旅行社作价人民币____万元。另外原甲方支付给____市旅游局的旅游质量保证金人民币____万元。

2.该价格包含: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转让款后,必须向乙方开具全额完税发票。

第五条转让的实现方式:

乙方要求的转让是将旅行社的所有权更名为乙方公司,经济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以体现权属的完全转让,并且这种转让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将旅行社的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的人担任。

第六条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

(2)保证所转让资产无任何负债及其他法律瑕疵;

(3)负责办理本次产权转让的审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保证将与旅行社有关的合同中的权利一并转移给乙方。

2.乙方权利义务。

(1)保证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款;

(2)保证按时接收旅行社;

(3)配合甲方办理本次产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

第七条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万元转让款(包括在合作意向书中已经支付的定金____万元)。

2.甲方在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余款付清。

3.乙方同意在转让手续完毕后分3期将旅游质量保证金付清。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转让款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全额完税之发票交给乙方。

第八条旅行社的移交时间。

旅行社的移交时间为甲方收到乙方的首期款后____个工作日内。

2.旅行社移交后,乙方负责旅行社的经营管理,甲方不得擅自进行干预。

第十条旅行社的移交的手续。

旅行社的移交包括全部法律文件原件的移交。

移交时,甲方必须办理完毕所有的转让手续。移交的法律文件和资料原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办理旅行社过户手续的时间:

甲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旅行社所有的转让手续。

第十二条移交前后风险的承担。

旅行社移交前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必须妥善管理,保证按时的移交旅行社。旅行社正式移交给乙方后,风险随之转移。

第十三条旅行社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自行负责原来旅行社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甲方保证对原有债权债务负责(原有的财务状况要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第十四条旅行社原有职工的安排。

甲方负责自行处理与原有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合法受让产权,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1)甲方转让的所有权未经合法的许可和授权;

(2)所有权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2.甲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办理完毕转让手续,每延迟1日,须向乙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延迟办理超过_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要双倍返还定金。

3.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支付转让款,每延迟1日,须向甲方支付转让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收取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七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经过双方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协议附件。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构成部分,届时将作为旅行社的交接依据。

第十九条协议执行中出现问题的处理。

协议执行中如有问题,应该书面知会对方,寻求双方认同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的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的生效条件是:甲方的产权转让得到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经过股东会通过产权转让的决议。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

本人(这里本人是指甲方)自愿参加天子生态旅游区漂流项目,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完全了解和理解贵旅游区接待人员所告知的注意事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适合参加漂流项目半程漂游玩。

2.如本人未按贵旅游区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或隐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在游玩途中突发老年易发疾病(心脏病、心肌梗塞等),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旅游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本人清楚的知道,我的安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和取决于我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我同意和保证,如果任何时候我认为是不安全的,那么我会立刻中断游玩的进行。如我在游玩中发生各种疾病和伤害,甚至死亡,我同意放弃追究和要求赔偿的权利,同时永远免除此次游玩单位乙方的赔偿及法律连带责任。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

乙方: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九

租赁车辆数量:总费用:

车辆类别: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资料名称见附件)。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与甲方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月(天)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0%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3倍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二)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0%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3倍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三)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5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2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七)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甲方人员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一)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二)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三)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青岛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

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具有国家旅游局认可的旅游资质。

(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事项。甲方自行安排的内容由甲方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及风险,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在线预约完成后,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将自行承担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服务均为自由行产品。请甲方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甲方应明知并自觉遵守,由此所产生的责任自负。

(五)甲方就本协议的委托事项已作详尽了解,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

(一)甲方在线或电话预约等方式向乙方表明委托事项,以“江苏出发吧旅行社有限公司”预定流程中的订单信息为准;甲方提交的其他书面委托事项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在实际实现了委托事项后(完成签约),乙方按照本协议的委托及服务义务履行。

(二)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对甲方委托事项中涉及的目的地、日期、标准、项目、安全须知等已作如实详细说明和报价。

(三)甲、乙双方对本委托协议委托事项及服务费用已达成共识。

甲方在出发前提出解约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下述时间的计算不包括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及特殊产品:

(1)出发前72小时(不含第72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10%;

(2)出发前72小时至24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30%;

(3)出发前24小时以内(不含第24小时),按订单费用总额100%;

(5)业务损失费不足100元的,按照100元收取;

(一)甲方在线或电话委托提交订单后,支付全款或预付款时签订本服务协议。甲方对要求乙方办理各类委托预定服务中提供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真实性负责。

(二)本协议的委托事项以“江苏出发吧旅行社有限公司”预定流程中的订单信息为准;双。

方确认:乙方不安排领队、导游服务。

(三)鉴于乙方仅向甲方提供委托服务,甲、乙双方本协议时,除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外,其余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或后向乙方索取的其它信息介绍或资料仅作为甲方参考,乙方对参考信息及资料不提供服务,也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已知晓:如遇酒店,景区门票等费用调整时,同意乙方按调整后的价格结算。

(五)乙方特别告知甲方:

1.乙方不接受70岁以上人士和孕妇报名,对于甲方隐瞒身孕且因为身体原因造成的伤害乙方不承担责任,且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意外伤害险也对孕妇旅游伤害不做出任何赔偿。

2.甲方作为成年人,已明确知晓户外部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游泳、高速摩托艇、攀岩、蹦极、滑雪、高原旅行等)为高危娱乐,在充分考虑到自身条件后才自愿参加;并自愿承担参加上述活动而发生任何事故可能造成的任何后果。

3.甲方应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等活动。若违反,后果自负。

4.乙方提示甲方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甲方已明确知晓。

5.甲方在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出行的,须由监护人书面同意。

(六)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本协议的委托事项义务后,因不可抗力或天气、罢工、飞机、火车及轮船等一切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行程时间变更的,乙方不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七)委托过程中,第三方所提供的赠送活动及相关赠品,甲方若不接受,则视为自愿放弃,费用不予另退或抵扣。

(八)甲方确认,本人是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仔细确认阅读详细了解了全部条款内容,本人才自愿签订本委托协议。签署本服务协议的甲方代表人,对自身的代理权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负责将本协议内容转告未签名同行者的责任。

(九)此协议自甲方付款全部应付费用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一

乙方:

为答谢旅游界朋友对-----的支持和厚爱,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拟在本年度组织游客送给------旅行社,甲方保证乙方所组织的旅游团在旅游范围内享受最低价格待遇。

二甲方要严格按照乙方要求,服务质量标准,实事求是的做好报价工作,所报价格要有市场竞争力。

三甲方要安排产管必须环境好,卫生条件好,价格合理的旅游定点餐馆,严禁克扣餐标。

四甲方安排的宾馆必须符合报价标准,设施新,地理位置较好的正规酒店。

五甲方安排的导游员必须是具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经过培训业务熟练,有一定经验,礼貌,热情,讲解清楚的文明的导游员。

六甲方接到质量以客人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有异议必须在团队结束前及时提出,甲方将积极协调解决。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行程计划安排承诺,不得随意更改行程,如有特殊变化必须经过客人的签字同意,方可执行。

二甲乙双方在诚信原则的基础上,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优质服务。

三甲乙双方遇到特殊情况,并造成经济损失,要尽力协商,在分析责任的基础上,定出比例,进行补偿。

结算方式:。

甲方以一团一结,绝不欠款的接团原则接纳团队。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该又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旅游质检部们投诉,也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如果双方还不能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年度促销奖励政策:

甲方对乙方实行年度促销奖励政策(年终结算):。

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营许可证复印印件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二

承租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合作、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接甲方业务用车之事达成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以下为合同条款:

0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中巴、大巴为主,轿车、商务车等其他车辆为补充的车辆租赁服务。

02.甲方租车的用途:甲方单位经营业务需要的用车。

(如甲方之:旅游、拓展、会展会议、婚庆、考察、机场车站接送等)。

03.乙方向甲方出租的车辆每车应配备司机名。

0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况卫生、良好,空调等设备齐全且能正常运作的车辆,并保证车辆行驶手续完备可以合法上路营运。

05.乙方应教育其司机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供热情、大方、良好的服务。

06.乙方驾驶员应恪守交通安全法,安全行车。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驾驶员违法驾驶,乙方驾驶员如遇此种情况,有权拒绝无理要求,并不承担任何后果。

如果乙方驾驶员不得已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则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包括乙方:车辆、相关车辆租赁业务、罚金、人员拘留期间的薪资处罚等各方面的损失。

07.车辆出租任务及价格采用提前预约,一车一议形式。

租车范围为松江区内。

用车价格:

45座以上(含45座):

37座:

29座:

08.甲方承租时,乙方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费用、司机的餐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09.乙方应根据甲方预约及要求,指派相对应的车型、车辆,按时到达甲方指定集合地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及行驶路线停靠、上下客(违反交通安全法的除外),确保甲方正常用车。

如乙方未能按约赶到,迟到30分钟以上进而延误甲方的,由此产生的调派车辆、机票、火车票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车辆租赁期间,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延误或其他损失(如堵车、他人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向相关保险公司、第三方责任人追偿,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遇以上情况,乙方车辆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需垫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甲方应尽早向乙方询问车辆任务安排状况,尽早向乙方确定用车,以便乙方进行合理调度。

12.甲方取消预定的车辆,应提前至少2天通知乙方,出发前24小时以内取消预定的,补偿乙方30%的车价。

13.如乙方车辆在甲方排定的用车任务结束后3小时内仍有其它出车任务的,应提前告知甲方以便双方配合。

14.如果实际用车线路与预约时确认的路明显不符或增加站点、线路的,乙方应首先尽力配合甲方完成用车任务,任务完成后,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要求适量增、减车费。

15.甲方临时需延长用车时间,但可能或致使乙方随后排定车辆的延误或取消的,则甲方首先应尽力协调,争取不导致乙方排定车辆的延误或取消,或尽力协助乙方调派其它车辆,如确实无法解决的,则应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乙方车辆,如果乙方因此产生损失的,则甲方需赔偿乙方的损失。

另:如遇类似特殊情况,双方应互相谅解,选择双方损失最小的方案执行。

16.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互谅的精神,协商进行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乙方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讼诉。

1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双方另行制订补充协议。

18.合同有效期为自订立之日起年。

19.甲方可根据乙方业务范围之便利,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委托乙方提供除车辆出租以外的服务,诸如:代办机票(个人或团体);代办车船票;代办旅游保险;办理景点门票;借用导游;组织旅游、考察等。

具体事宜,一事一议,可另立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旅游团队接待用车的质量以及用车安全,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安全生产,互惠互利、诚信经营的原则,就旅游团接待用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的资源

乙方必须是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具备合法旅游客运、旅游包车客运资质的企业。乙方承诺并保证所提供的旅游接待车辆均符合旅游营运安全法定标准与保障人身、财物安全的标准。乙方在签订协议书时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资质证明:企业《道路营运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车辆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营运证》、以及法定要求机动车辆保险单(乘客座位责任险、第三责任险)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以上文件复印件真实可靠;如乙方提供虚假的证书与凭证,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并承诺,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间,其维持前项资质与要求。

二、 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1. 甲方保证在日常的业务中,在同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的车辆:逢黄金周或其他重大接待时,乙方有义务优先保证甲方的用车计划。

2. 乙方必须建立完整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用于接待的旅游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在团队接待前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故障运行。乙方确保车辆驾驶员系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由丰富驾驶经验及符合车辆驾驶资质的人员,并持有上岗证。

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旅游接待车辆,必须是属于乙方登记备案在册的符合旅游营运资质要求的旅游营运车辆:如乙方在车辆安排过程中提供非乙方的车辆用于接待甲方团队。乙方必须事先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能用于接待,且向乙方提供车辆的旅游汽车公司应与乙方签订有至少在资质及有关人身,财务安全保障方面与本协议书相同标准与要求的协议。乙方有义务将此等公司的与相关资料报备甲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要求而提供非营运资质或不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车辆用于接到甲方的旅游团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车款,直至解除本协议,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刑事、民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日向乙方预定拟使用车辆。甲方以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预约,在预约单中注明拟使用车辆型号、乘坐人数、服务要求、团队行程,如甲方行程发生变更或取消应及时通知乙方。

5.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价格,双方约定的车辆使用价款(以下简称用车费用)含过桥过路费、同车费、高速公路通过费、驾驶员费用等。甲方团队长途如由高速公里路段必须行驶高速公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低服务标准,团队在外过夜驾驶人员的住宿费原则上由甲方负责。

6.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业服务标准做好旅游团队的接待工作,经双方确认用于接待的车辆、用车时间、车型、车况,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时不得更换、顶替。乙方提供的接待车辆在接待过程中不得套团或换车,遇黄金周或旅游旺季、重大接待任务期间乙方车辆调度紧张时,乙方应事先将有关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视实际情况配合乙方调整接待计划:经双方确认的团队,如乙方违反以上约定造成团队投诉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 乙方的司机应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持证上岗,上团时应着装整洁、文明接待:接待过程中如遇到乙方车辆、驾驶人员原因印发的里才有团队投诉,双方应及时沟通,经查实属于乙方责任的,由此引发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再团队接待过程中乙方驾驶人员未能按照行业规范提供接待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并弥补损失。乙方车辆驾驶人员与乙方之间的雇佣关系,不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发生任何改变。乙方车辆驾驶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和承担,并且不因此影响本协议书所述用车费用的计算与支付。

8. 乙方应按照营运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教育驾驶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并严格审核驾驶人员的资质,高速单程600公里以上路程,乙方应派两名驾驶员,驾驶员必须在规定时速内驾驶,不得超时驾驶,疲劳驾驶,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9. 乙方应全权负责提供的车辆正常安全营运,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的原因或甲方以外的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伤亡是由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驾驶员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遗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

10.双方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双方的管理制度共同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团队的接待质量,遇到有任何问题应及时报告双方调度人员,由双方调度人员协调处理,如是甲方人员未按行业规范提供履务的,乙方驾驶人员应及时通过乙方向甲方投诉,经甲方查实后,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11.乙方不得私下给甲方操作人员回佣、好处或以其他形式贿赂甲方操作人员,甲方一经发现乙方以不正当方式争取业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所致损失由乙方承担。

12.为确保接待质量,甲方的团队未安排购物的,不得到购物点购物:有安排购物点的团队按行程计划执行,团队购物点的安排必须是甲方计调人员制定的购物点,双方的随车工作人员不得安排团队进入非甲方制定购物点购物,如违反约定造成的损失由双方相关人员承担,在接待过程中,双方的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增加甲方派团单以外的旅游景点和其他旅游项目,如遇客人临时提出增加景点或其他旅游项目,团陪人员应率先各自告知双方调度人员备案,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方可执行。

13.甲方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在规定的条件与期限内及时将用车费用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前述费用的符合法律要求的幷经甲方认可的正式租车发票。

三、 操作方式:

1. 甲方工作人员以传真方式向乙方传去派车单,乙方须及时在派车单上回复,确认车型、车号、司机姓名、联络电话和用车费用。

2. 乙方调度人员:

联系电话: 传真:

四、 结算方式:

1. 乙方须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幷经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结算。

2. 结算方式为月结,乙方结算人员应再每月底凭与甲方确认的跑扯淡与甲方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前述正式发票。甲方将于乙方对账无误后一个月内凭前述正式发票将费用准入乙方账户。

五、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根

据自身经营情况或本协议的履行情况,在必要时解除本协议。乙方特此予以同意,并放弃就此对甲方的补偿或赔偿请求,单尚未结满的用车费用应及时结付完毕,甲、乙双方特此明确,本协议书的签订与履行,不构成也不应被理解成双方之间存在合伙关系,不能成为被要求共同或连带承担责任的一句。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后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本协议执行时间2011年 至 为期 年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湖南职工国际旅行社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旅游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简介:湖南职工国际旅行社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许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缴纳足额旅游质量保证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创办于1988年,隶属于湖南省总工会。公司一贯坚持“诚信服务,客户至上”的方针,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成为全省旅游业唯一连续23年零投诉单位,曾六次获得全省最值得信赖旅行社称号,“消费者满意服务单位”称号等。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甲方将乙方定位职工疗养旅游推荐单位,并积极向职工推荐和宣传乙方的旅

游产品(具体旅游产品定期由乙方专人向甲方提供),甲方可致电通知乙方或职工自行前往乙方选择疗养(旅游产品),以团队或散客形式出游。

2、乙方承诺守法经营,绝对不为甲方职工空开旅游支票(以杜绝职工空开发票

回厂报销费用),如有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为疗养(旅游)推荐单位的资格。

3、乙方为甲方职工以团队或散客的形式出游提供价格优惠,具体优惠:

针对线路在公开报价的基础上给予汽车团9折,飞机火车团9.5折优惠。(公

开报价可参照职工国旅官网或同类型的旅行社,如亲和力,华天、海外等) 甲方职工在报名时,须向乙方出示工作证或介绍信等证件。

4、为支持甲方实行企业鼓励机制,在甲方的旅游金额达到1万元后,乙方将为

甲方提供1个省内旅游路线品质游免费名额,达2万元后,乙方将为甲方提供1个国内省外旅游路线或港澳路线品质游的免费名额,达到4万元后,将提供1个出境旅游(限亚洲)品质游的免费名额。

5、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火车票、飞机票代订业务,保证甲方享受旅行社订车订

房同等折扣优惠。

6、乙方在甲方职工疗养(旅游)之后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客户”,

项目为:“学习考察费”或者“旅游费”。

第二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0731-85120269 日期: 日期:

协议编号:

甲方:成都有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合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房要求:乙方客人入住甲方酒店,房价可享受协议价:

房间 类型 挂牌价(元/间.天) 旅行社特惠价(元/间.天) 备注

高级单间 780 240 含单早

豪华标间 980 260 含双早

豪华单间 1180 280 含双早

阳光大床房 1380 300 含双早

阳光双人房 1280 290 含双早

商务套房 1980 600 含双早

豪华套房 3880 998 含双早

此协议价格根据淡旺季及团队订房量可进行调整;

团队退房时间为12:00

二、说明:

1、所有房间可免费宽带上网;

2、10人以上(含10人,同时不低于五间付款房间)成团;

3、团队房费免收服务费;

7、若变更或取消预订,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

12、付款方式:

a、乙方预订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须于团队到达前预付或团队到达时现付给甲方;

1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6、甲方执行本协议具体部门为成都有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营销部;

17、本酒店网址: #url#

您可在网上浏览酒店最新活动信息,也可以在网上直接进行散客预订;

三、本协议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1 日止。

酒店简介:成都有客酒店是一家以中国文化与法式风情相融合,以艺术、美学为创新的高端酒店。

拥有风格雅致的各类客房169间,可供100人同时就餐的自助餐厅和多功能的大小会议室等,设施齐全,装修豪华、典雅,为客人提供宾至如归的个性化优质特色服务。选用全球知名的麦克维尔中央空调、芬兰的通力电梯及电梯管理密匙系统、飞利浦液晶电视、wi–fi无线网络系统、按五星级标准配置的床上用品。

甲 方:有客酒店(盖章) 乙 方:(盖章)

签定人: 漆晓波 签订人:

电 话:15882256656 电 话:

传 真:02886895008 传 真:

日 期:2011年12月 日 日 期:

地 址:成都春熙路北段新街后巷子10号 地 址:

甲方:威海包包旅行社

乙方:威海若华宾馆

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客房协议价格(rmb元)(如协议价格出现变动,以双方传真确认为准)。

附注: 以上价格均为净房价,早餐有5元桌早,10元自助早。

l 团队含义:同进同出5间(含)以上为团队接待。

l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均不再有任何附加费如服务费等。

2、非特殊情况下,甲方提前一周左右以传真形式向乙方酒店进行预订,乙方接到预订后,视客房预订情况30分钟内给予回复确认;客人如有特殊情况没能按时到达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预订客人不能顺利入住,乙方应负责在本酒店内不提高价格给客人升级入住。

5、如乙方预订已满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将客人安排至同星级酒店,佣金由接待宾馆照常返还。

6、甲方客户入住酒店时,乙方总台按甲方传真所指定的协议价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费。房费差价(佣金)归甲方所得,每月凭双方的传真件进行核对结算,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提供的帐号中,乙方佣金差价税8%。

7、甲方的结算时间为----现结,结算方式为---现金。

8、双方如有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而导致异议或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以上条款双方均已同意,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合同有效期

甲方:威海包包旅行社 乙方:威海若华宾馆

盖章 盖章

签署人:张云 签署人:菜采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四

乙方:分公司负责人:

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组建旅游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注册分公司,乙方经营期限甲方不作具体限制,但乙方违法、违规操作且不听劝阻时甲方将单方终止协议(附:违规操作是指本协议第四条所规定内容)。

二、乙方组建分公司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为乙方组建分公司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分公司所有财产属乙方所有。

三、甲方须为乙方提供一切办理分公司所需要的资信证明、文件及材料,并为乙方提供一切方便。

四、乙方注册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国内旅游、入境旅游。非总公司代理授权的出境旅游乙方不得自行接待。乙方不得将分公司注册其他经营范围。

五、乙方组建分公司后,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切业务的、技术的等方面的支持,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必须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

七、乙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需要招聘员工,但员工名册及人事安排须报总公司备案。

八、乙方不具备法人资格,无权对外签定经济合同(旅游业务合同除外),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九、甲方根据乙方需要为其提供组团旅游合同,乙方亦可在当地旅游局购买旅游合同,乙方必须将旅游合同归档备查,不得缺少。乙方按月向甲方呈报财务和业务报表。

一、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乙方须合法使用发票并合法纳税。

十二、乙方在操作汽车旅游团时必须使用具有资质的合法的旅游车辆,不得使用车况不好、风险较大的车辆从事旅游客运。

十三、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财务独立核算,总公司不参予分公司任何分红以及提成。

十四、第一年作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扶持,将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元(小写:********元)质量保证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提供的指定帐户,如终止协议时甲方必须将旅游管理部门退还的****万元(小写:*******元)保证金汇入乙方账户。其他事宜甲乙双方在第一年末期前两个月协商另定。

五、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签定补充协议。

十六、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需要备案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甲方旅游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______乙方简介:贵州百事通行社有限公司是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经营许可,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缴纳足额旅游质量保证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门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是重庆海外旅集团旗下品牌“旅游百通”分子公司;旅游是中国十大旅行社集团,分子公司遍布全国22个省市,是中国组团游客量最大的旅行社。公司一贯坚持“诚信服务,客户至上”的方针,始终牢记“让旅游回归美好”的'服务宗旨,多次荣获最值得信赖旅行社和“贵州十佳旅行社”称号等。

1、甲方将乙方定位职工旅游指定单位,并积极向职工推荐和宣传乙方的旅游产品(具体旅游产品定期由乙方专人向甲方提供),甲方可致电通知乙方或职工自行前往乙方选择旅游产品,以团队或散客形式出游。

2、乙方承诺守法经营,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按双方约定履行接待事宜(详情双方另行签订旅游合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为旅游推荐单位的资格。

3、乙方为甲方职工以团队或散客的形式出游提供价格优惠,绝不高于旅行社相同产品价格。(公开报价可参照同类型的旅行社相关报价),甲方报名时,须严格按乙方要求提供身份证、护照等旅游所需相关证件和资料。

乙方在甲方职工旅游之后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客户名称”,项目为:“学习考察费”或者“旅游费”。乙方提供旅游发票后,甲方财务需在叁个工作日以内结清团款,团款可电汇、支票或者现金方式结算。

第二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提起诉讼。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六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从事旅游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组团方式。

行程共计(含在途时间)。

出发日期

出发地点。

结束日期

返回地点拉萨上海。

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单飞十日游游览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玩时间。

往返交通。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用餐次数。

自选项目名称。

自由活动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导游服务。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同意。

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盖章)住所: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营业场所:

乙方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编:日期: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七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本合同其他事项。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项目以及其他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四、旅行社委托组团的,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五、在填写本合同第二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准确、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出现“准x”、“相当于x”等模糊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选项目应安排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安排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八、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

投诉电话:

上海市旅游局地址:

质量监督电话:

国家旅游局地址:

质量监督电话:

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

合同编号: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八

甲方:

本人,自愿要求参加。

从年月日止。本人已完全了解和理解贵社接待人员所告知的注意事。

项,并根据对高龄人群的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亲友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本人。

能够完此次旅行并按期返回。

2.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或者隐。

瞒自身健康的真实情况,在旅途中突发老年易发疾病(心脏。

病、心肌梗塞等),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以及发。

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

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

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

由本人承担。

4.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者其他原。

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

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且由领。

队、全陪、全团游客及本人签字!

5.本人已就比承诺告知了亲友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务。

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亲友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亲友,本人及本人亲友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生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甲方旅游者签字:乙方旅游社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哈尔滨武仁冰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国、内外冰雪艺术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司拥有多名国家认证的一级雕塑大师,并获得多项国内外冰雕、雪雕奖项,并名列前茅。

旅行社租车协议篇十九

租赁车辆数量:总费用:

车辆类别: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资料名称见附件)。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与甲方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月(天)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违约责任(一)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0%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3倍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二)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0%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3倍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三)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5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四)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2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七)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甲方人员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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