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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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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优秀12篇)
2023-11-19 23:38:39    小编:ZTFB

总结是对一段时间内所取得成绩和遇到困难的回顾和总结。写总结时,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避免简单照搬他人总结的范文,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在总结时参考和借鉴。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为继续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根据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xx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计生组办[201x]x号)精神,我街道对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早安排,早布署,街道下发了《xx街道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分管领导范昌、蒋xx为组长,街道计生服务中心、卫监所、药检、公安、工商、医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全街道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销售网点进行了专项行动检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街道根据历年来市区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数次打击“两非”专项行动检查,成立由区人口计生局、街道卫生局、药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打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人员采取集中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的方式进行,听汇报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开展调查,检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

2、按制定检查表格,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染色体检验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严格按方案要求,制定检查表格,将“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标识纳入其中。

3、职责分明,各司其职。根据检查需要,把检查组分成两组,每组5人,分别对全街道各医疗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和药品零售网点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共清理检查了全街道的2个医疗机构(卫生所),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4、欢迎举报、接受监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导小组在全街道范围内向社会公示了打击“两非”和违法生育有奖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并在有关部门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的信箱,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一)检查情况:根据历时三个月的检查,各单位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b超室和妇产科的显著位置大部分都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检查未发现有“两非”行为。

(二)主要存在问题:部分卫生机构有的未统一使用卫生局要求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有的《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表》、《终止妊娠登记表》登记项目不齐全,还有的记录不规范,双签名不全,部分孕产妇联系不到等。从住院病历抽查看,在其本院做b超的孕妇,有的孕妇未在《孕妇b超检查登记本》上登记,有的孕妇b超检查登记漏登现象较为普遍。

加强对打击“两非”工作的督查,加强对b超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其执业行为,对打击“两非”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落实整改,发现问题依法严格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下午好:

下面由我为大家做述职述廉,20xx年以来,我所在市局党委和新厂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提出的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职责任务,继续坚持民意引领警务理念以“四进四访四联四助”和“百日会战暨集群攻坚战”等专项活动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打击、防范、管理、服务职能,全所群策群力,团结一心,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牢记从严治警的宗旨,实现队伍零违纪、零投诉。现作汇报如下:

一、多措并举,全力打击违法犯罪。

打击违法犯罪不仅是人民警察的本职工作,更是责任和义务,是兑现人民群众的承诺。20xx年全年,我所刑事拘留6人,移送起诉8人;抓获网上逃犯5人;行政拘留45人,重点打击涉毒、涉赌、涉黄人员。20xx年6月18日晚,我辖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案发后刑事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勘查,提取到一名可疑男性的dna,专案民警以此为突破口,有针对性采取走访摸排、信息研判,迅速锁定仙桃籍犯罪嫌疑人丁国付,并通过技侦手段进行定位。6月24日,民警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将其抓获,案件在5天内快速地成功告破。20xx年9月11日21日晚,在湖北省厅指派、荆州市局指定下,市局治安大队指导我所依法对位于襄阳市樊城区的涉黄场所“湘名流男士养生会所”进行查处,现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8人,抓获涉嫌组织卖淫人员4人。20xx年11月18日,我所接线报称,辖区蛟子村堤上“哨棚”内有人开课赌博。经核查属实后,我迅速向市局汇报,在市局的支持和指导下,当日19时许,我所联合市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横沟市派出所,一举将该赌博窝点捣毁,查获涉赌人员39人,其中吸毒人员3人,收缴赌资10万余元。

二、联企护校,全力服务新厂经济。

企业和学校,一个是新厂的现在,一个是新厂的未来,联企护校工作是派出所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严格落实一企一校一警制度。二是做好所企校联防,保证企业、校园内无涉黑、侵害案件发生。坚持对学校开展收缴管制刀具行动。

三是不定时对企、校门卫岗进行监督检查,谨防安保人员擅自脱岗、离岗。四是积极化解企业劳资纠纷。对企业反映的劳资纠纷,我们本着主动介入、积极配合的原则,尽快妥善的解决,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秩序。五是全力护考。全力对每年的中考、高考进行护航,考试前后两天无间隙巡逻。

三、强化服务,全力赢取群众满意。

今年以来,我所全力向服务性职能部门转型。一是强化户籍窗口服务理念,转变思想作风,牢固树立“责任、效率、质量、荣誉”的岗位观念,自觉落实“政策上利民、方式上便民、工作中亲民”的总体要求,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赢得群众的信任。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我所在节假日正常开通窗口,办事群众从未吃过“闭门羹”。二是增设江北出入境窗口,20xx年8月,江北出入境窗口“落户”新厂,办理出境护照、港澳通等业务,极大地方便了江北群众,赢得一致好评。窗口自20xx年8月11日开设至12月31日期间,共受理393人,办理通行证286本、护照228本、续签55人次。三是积极主动送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为病人家属解决后顾之忧,为社会消除安全隐患。20xx年全年,我所送治涂罗发等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共7人,其中涂罗发自发病以来,家属因无法控制其行为便将其锁于铁笼内大5年之久,了解情况后,我带队配合家属将涂罗发送往市东方精神病院进行治疗,此事被多家新闻媒体报道。

四、廉洁奉公,全力当好人民公仆。

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在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自己的言行带动民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程序严格履行职责,坚持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凡事讲原则、讲纪律、讲制度,坚决不越红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凡是要求别人做得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遵纪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淡化名利,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让警察的形象在群众中得到提升。

在20xx年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一是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精深。二是不能做到学以致用,各种知识的积累还很浅薄,工作技能还很薄弱。三是不注重宣传,对典型案件、先进人物及典型事迹宣传不够。

20xx年,我所将在20xx年工作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主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去年工作总结,查漏补缺,好的方面继续加强,不好的方面及时改正。二是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为将新厂建设成经济强镇献上一份力。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自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会议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对打击“两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全面启动并实施了集中整治“两非”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计生、公安、医院、妇联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公告》等多个文件。与辖区内3家医疗单位和56家村卫生室签订《打击“两非”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计生专职主任及成员单位参加的打击”两非“专题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各自责任范围,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在专项活动期间,我镇出动宣传活动车辆15次,悬挂条幅2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100多条,发放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品5000多份,宣传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关爱女孩、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造成危害等相关内容,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通过宣传学习,使三家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排查摸底,专项治理;重拳出击,打击“两非”营造和谐计生。

1妊娠药物、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册、b超室管理制度等,并对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机构及药店要求限期整改。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范文1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晋卫办妇社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治理力度,使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为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就我局一年来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列为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打击“两非”行为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同时成立了**市卫生局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在全市医务人员中广泛宣传,尤其是组织妇产科、b超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相关文件,提高医务人员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认识,使其充分认识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性。

二是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按照我局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拥有b超的医疗单位,都建立了b超室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在人流室、产房、b超室等醒目位置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标志,警示医护人员,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计划生育技术准入。对所有妇科诊所的诊疗范围仅限于妇科诊疗,不得从事产科和计划生育手术。

四是严格规范b超的管理。对拥有b超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均在主管卫生局备案,对拒不备案的,予以封存设备。对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和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求在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两非”的警告标志。对孕产妇进行b超检查进行详细登记以便接受上级检查。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今年以来来,全市共查封黑诊所21家,查处无证行医30余人,查封b超机10台,责令整改超范围从事妇产科、计划生育手术的诊所27家。对典型案件给予了严肃查处。对经群众举报涉嫌鉴定胎儿性别的黄兴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查其有超范围进行b超执业活动和聘用无证护理人员的违法事实,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事实难以取证,依法给予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人民币xx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影像设备予以封存;对超范围从事进行药物、人工流产和非法开展手术的田士荣诊所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从事非法医疗活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予以没收;对超范围非法从事药物流产和人工流产的仁爱诊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xx元人民币,并将从事非法活动的药物和手术器械予以没收。

六是与计生局、药监局共同制定了《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暂行)》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的信1件,责成xx区卫生局立案查处,已依法予以取缔。

七是积极与计生、药监部门配合,开展联合行动。今年6月和9月与市计生局、药监局在全市开展打击“两非”行为专项行动联合调查,共检查36个医疗计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22家,药店32家。责成xx区卫生局、印台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查处。

三、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有些医疗单位对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认识不足,甚至有的医务人员不清楚“两非”的具体含义。

二、个别医疗机构对取环、引产、流产的管理不规范,登记信息不全,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未要求引产对象提供计生部门规定的证明材料。

三、非法行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都处于地下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藏性,难以查处,给打击查处工作造成困难。

四、b超发生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是个体诊所,违法行为隐蔽不易监督管理。目前有专家学者提出不允许私人诊所拥有b超,但国家尚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所以在实践中无法操作。

五、执法人员不足。如市卫生监督处负责医疗市场监管工作的仅有2人,市卫生局医政科也仅有2人。全市登记在册医疗机构共1000多家,监管的工作量非常大,而监管人员共计十余人。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取缔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规范医疗机构的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在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规范开展工作。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卫生执法的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六、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打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局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总之,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将日常监督与联合行动重点检查相结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力量,使打击“两非”行为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并积极探索打击“两非”行为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打击“两非”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范文2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切实改善人口结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我镇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按照全市整体安排部署,我镇迅速召开了打非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文件,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整治领导组,部署了工作任务,在全镇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根据省、市、打击“两非”相关文件精神,我镇立即成立了由主管镇长亲自挂帅、计生专干、妇联、公安、村干部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5月25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计生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市卫计委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全镇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动员会议以后,我镇共组织大规模上街宣传5次,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我镇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于6月26日组织镇村计生干部和有关医疗工作人员重点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辽宁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母婴保健法》、《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采取制作宣传版面和标语横幅等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广泛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爱护女孩女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重大意义。让广大群众深知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充分认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从而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在镇计生办的带头下,从打击“两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重点对全镇卫生院以及个体诊所、药店进行专项检查,特别对使用超声诊断仪和有接生项目的单位重点整治进行全面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医疗保健机构是否落实b超使用管理制度,有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而终止妊娠的;药店有无非法销售药流药品的等问题。

我镇为了认真做好打击“两非”工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宣传制度。“两非”依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措施,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造成后果的按省卫计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镇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龙王庙镇未发现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等违法行为,打击“两非”是一个长期性工作。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根据《钦州卫生局关于加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就综合治理“两非”问题召开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

二、协调制度。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整体工作,各相关科室人员根据分工和工作要求,服从协调,各尽职守。

三、督查制度。不定期抽调有关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督查,检查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超范围开展流、引产手术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等行为,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对专项整治“两非”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科室和个人,其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提拔和晋级。

五、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关心、监督、参与打击“两非”工作,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相关案件的线索,经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举报“两非”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个人进行奖励。举报的内容为: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医务科举报。对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奖励首位举报人1000—3000元。

六、投诉举报制度。为调动群众参与整治“两非”活动的积极性,我院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777-6521036)。对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

五、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属政策外要求终止妊娠的,须经县计生局审批;属政策内要求终止妊娠的,必须经区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小组进行鉴定,然后由区人口计生局审批。开具全区统一印制的《准予终止妊娠施术证明》,孕妇持《准予终止妊娠施术证明》到区计生妇幼综合服务站或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手术。

六、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经医生、育龄妇女本人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

七、承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务人员,应在手术前查验、登记受术者身份证,以及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医学诊断结果或相应的证明。施行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县卫生局,并同时抄送县计生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定期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汇总,报县计生局。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

(一)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并在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指导下,监护使用。

(二)医疗保健机构要有专人专帐保管。

(三)详细登记购买终止妊娠药品情况。

(四)每月核对一次终止妊娠药品出入库数量,并记录核对情况。

(五)严格遵医嘱发药。

(六)终止妊娠药品处方应专门保管。

(七)药房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登记,要记录发(取)药时间、妊娠妇女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主管医师、药剂师。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管理制度。

1、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见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

2、如为非医学引产的,按国家《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执行,同时,要做好的有关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3、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要取得自治区专家组集体审核。经诊断,确需终止妊娠的,由实施机构为其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并通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4、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并有两名医护人员签名。

5、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和《计划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一)无生育证妊娠妇女、需施行人工终止中期(妊娠14周以上)妊娠手术的,由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为其出具《人工终止妊娠批准证明》。

(二)已领取生育证的妊娠妇女,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人工终止妊娠;

1、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2、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4、有县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情形。

(三)妊娠14周以上的《人工终止妊娠证明》须由审批人员签名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b超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严禁利用b超对大月份的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

二、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须经自治区卫生厅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把所使用的b超机进行登记,把厂家、经销公司、型号、管理人员等列表登记上报县卫生局。

四、各医疗保健机构的b超机必须指定使用和保管人员,其它人员一律不许擅自使用b超,b超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五、b超检查的所有孕妇要进行专册登记。

六、b超工作室要在醒目处有“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字样。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b超诊断仪、染色体检测技术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检验科、遗传室、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严禁采用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广西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关于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

二、对怀疑胎儿可能为性遗传疾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经国家卫生部的《产前诊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鉴定。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从事b超诊断、染色体检测技术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b超室常规胎儿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所进行的孕妇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

五、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终止妊娠登记、统计、报告制度。

一、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对终止妊娠的妇女姓名、年龄、住址、终止妊娠方法以及施行终止妊娠的医务人员要进行列表登记。

二、对大月份(14周以上)的终止妊娠妇女要登记其身份证号码。

三、各医疗保健机构每月的10日前要把本单位上月施行的终止妊娠的名单分早孕、中孕、晚孕三个阶段的情况分别统计上报县卫生局。

四、施行终止妊娠的单位要每月自查一次,对漏登漏统漏报的要及时补上。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婴儿出生、死亡的统计报告制度。

一、活产新生儿出生后,其父母应在一周内将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分娩地点报村民委员会,并出示《出生医学证明》。

二、新生婴儿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及时出具《婴儿死亡证明》,《婴儿死亡证明》须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出具。以上机构应建立婴儿死亡档案管理制度,填写《婴儿死亡报告卡》,明确婴儿死亡的原因,加盖机构公章。新生儿父(母)应持死亡证明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报告。

三、新生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以外地点死亡的,其父(母)应当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报告。

四、各医疗保健机构应按月将辖区内的婴儿出生、死亡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按妇幼保健信息管理要求逐级上报。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

2010年1月10日。

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1、对分娩女婴或残疾婴儿并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报告科主任和医院领导。

2、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

3、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认真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必须做到: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抱婴儿或还婴儿时,须在母婴分离情况记录薄上填写清楚抱(还)婴的日期、时间、母婴分离原因,并有医护人员和产妇或婴儿父亲双方签名。

4、婴儿出生时立即在婴儿病历上盖上婴儿脚印,出院时必须由母亲在病历上加盖母亲拇指印,而且必须进行《婴儿出院产科登记》后经当班护士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院。除产妇死亡或昏迷神志不清情况下由父亲签字认领外,单亲母亲和发生产妇死亡的情况时,才由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认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无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随意认领婴儿。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1、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检验科、遗传科、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严禁采用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别,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保健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关于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

2、对怀凝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经国家卫生部门的《产前诊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按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鉴定。

3、b超室常规胎儿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所进行的孕妇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

4、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引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弃婴处理制度。

1、医院内周边发现弃婴时,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及时转送社会福利部门收养。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提供弃婴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会人员提供弃婴。

灵山县妇幼保健院2010年1月10日。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五部委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保障社会性别平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卫生系统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我院特制订本方案:

一、“两非”即: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二、指导思想:

以__在_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以《_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我院坚决按着国家、省、市整治“两非”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成立整治“两非”领导小组。

组长:樊钟明。

副组长刘天阳。

成员:李冠。

四、工作安排宋红梅毛东波。

1、在b超室、计划生育门诊、产科等相关科室醒目位置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标志。

2、对b超室、妇产科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有关整治“两非”的法律、法规。

3、妇产科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必须严格按照医院和个人母婴执业许可证的技术范围开展工作。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七

今年自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把整治“两非”工作作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的重要内容,狠抓日常监督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内部管理,采取了集中整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不断扩大侦察线索,加大打击力度,形成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工作机制。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来曾多次组织召开有关科室会议,部署整治“两非”行动,研究治理措施,成立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制定了《东郭中心卫生院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开展性别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治理整顿的职责。

通过利用广播印制、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治理“两非”的法律法规。并在b超室、妇产科门口、街道、各村卫生室显目处张贴警示标语,公开承诺对举报核实者给予奖励。从而起到了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浓厚氛围。

严格查处利用b超机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产科医生不履行凭证引产制度、随意为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及其他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对b超机、终止妊娠药品和引产手术的管理,按照《两河镇卫生院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推行孕妇b超检查、引产和分娩实名制。强调医务人员在为孕妇胎儿b超检查、引产手术和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b超室外要求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在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张贴禁止非法进行胎儿鉴定的醒目标识。并认真、完整、准确地分别在统一制作的《孕妇门诊就诊信息登记簿》、《产妇住院信息登记簿》、《孕妇b超登记簿》、《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登记簿》上如实填写,不得马虎潦草和漏项。严格执行在为孕妇胎儿检查b超时,必须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实行双人开机、双人检查、双人登记制度等,并按要求妥善做好病历归案处理,随时接受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严格终止妊娠药品管理,要求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明确规定禁止b超开展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管理程序和技术规范执行,认真做好孕、产妇的信息登记工作,坚持凭证引产、凭证取环制度。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对医务人员尤其是妇产科和b超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防止违法事件发生。

2.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规章制度,做到在醒目处制度上墙,警示标语上墙,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

3.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尤其是加大打击“两非”行为工作力度,以严厉打击黑诊所、无资质行医人员为重点,大力整治超范围执业,对于违法事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夫追究其刑事责任。

4.规范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的管理,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完善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治“两非”行为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

6.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整治“两非”行为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我院将加强与计生、药监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形成集中打击的强大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总之,通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规范了我镇医疗机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震慑了“两非”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人口出生性别比的协调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团结。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亲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近年来,现将我院打击“两非”工作做一汇报。

成立了组织机构。

按照《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知》我院领导非常重视,并成立了以薛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成员,负责全院禁止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监督管理工作。

二、结合上级部门各项要求,制定了我院的规章制度,同时制定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文件,并由医务科督导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管理。

行举报,奖励举报者现金2000元。由于认识明确,管理严格,到目前为止未发现“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九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关于xx年全县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做到周密布置、落实工作安排,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优化市场环境为目标的"三打两建"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净化了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现就我镇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为确保"三打两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切实成效,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结合镇实际,成立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专门的工作办公室。同时,还制定了"三打两建"行动方案,通过方案确定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指导精神,明确打击重点,布置了详细周全的工作步骤,确保"三打"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不定期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在每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之前召集负责具体某项行动小组开会,专门研究讨论行动的方案和实施步骤。要求相关人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做好"三打两建"的每一项整治行动。

宣传期间,将成立"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行动方案的文件发放到有关干部手以及相关机关单位负责人手中。及时接收县"三打"办编写的每期工作简报,并向各村(居)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同时,镇行动小组在路线上共拉起了10条宣传"三打两建"的横幅,并沿路张贴了100多条有关开展"三打两建"的标语。全镇27个村(居)不甘落后,积极响应镇政府的`号召,分别在各辖区内张贴"三打两建"的标语10条以上,共计300余条。镇"三打两建"办公室负责编写工作简报,发布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沟通,确保政令畅通。镇党委政府以"严打、快打、真打"的决心和态施,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大造"三打两建"舆论声势,营造了打击整治的浓厚氛围。

我镇将此次"三打两建"行动定义为贯穿xx年整年的经常性工作和不定期开展突击行动的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xx年2月至3月上旬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

(二)xx年3月至5月为情况排查阶段;。

(三)xx年3月至11月为打击整治阶段;。

(四)xx年12月至20xx年1月为考核验收阶段。每一阶段的工作由镇"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各专项行动整治小组贯彻落实,做到统一部署、分组行动,统分结合。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十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平衡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们医务工作者的重要职责。自去年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严抓实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和同志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去年市委、市政府、卫生局开会部署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以后,我院立即成立了由一把手院长亲自挂帅、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集中整治“两非”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市局专项整治活动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熟悉,研究部署全院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使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得以稳步推进。

二、加强宣传,狠抓教育。

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能否落实到位,要害在于对相关医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如何开展,为此我们进一步认真强化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到逢会必讲,对上级每次会议精神、每份文件及时传达到位,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去年7月份,市委、市政府及卫生局召开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后,我院随即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院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开展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召集b超室、妇产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全体人员,对上级会议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强化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盐城市举报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奖励办法》等文件规章,以及《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充分熟悉到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在这项综合治理活动中,广大医务人员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教育,相关科室人员全部主动作出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不随意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书面承诺,并在医院大厅张贴公示。同时,医院在b超室、妇产科门诊、人流室、产房、手术室等相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禁止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警示标志,把打击“两非”的氛围营造得浓浓的,让每个人把打击“两非”这根弦绷得紧紧的,形成一股强大的高压势态。

三、立足治理,严格检查。

在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强化对相关科室落实上级集中整治“两非”专项活动相关措施情况的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积极响应上级有关规定,对妇产科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严格治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执行,非凡是今年以来,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已严禁施行14周以上妊娠终止手术,并对门诊、病房、手术室等场所层层落实,层层把关,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工作做到位。对本院b超运行情况进行审核,操作人员进行确认登记,14周以上孕妇作b超检查前,必须有领导审批,检查时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场,并双签名;妇产科禁止对14周以上的中期妊娠进行引产手术;对终止妊娠药品进行清理汇总,登记造册,必须由妇产科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方可取药、使用;同时,妇产科、b超室、药剂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与医院签订了整治“两非”专项活动工作责任状。

通过学习、教育、落实责任,我院绝大多数人充分熟悉到这项活动的严厉性、紧迫性,能自觉地参与这项活动,并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尽管如此,9月28日市公安部门来我院调查情况,反映我院个别人员躲开政府、主管部门及医院的层层监督,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不顾,避开医院领导和群众的目光,私下进行非法引产,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我们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积极响应上级有关部门对此事件的公正处理。这次事件的发生说明,我们在学习、宣传、思想教育上仍有待加强,要使每个人承诺与所为一致,治理还上不够严密,主要是对夜间值班人员监管不到位,痛定思痛,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做好今后的工作,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四、健全制度,长效治理。

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为了使整治“两非”工作得到长效治理,我们制定了《孕妇b超检查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治理制度、《流产药物使用治理制度》及《非医学需要鉴别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明确规定,如发现相关科室人员存在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负责人下岗三个月;当事人调离岗位,暂停执业资格一年,扣发当年的浮动工资,造成后果的按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抓长效治理,使整治“两非”活动能起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为我市能保持人口出生性别不失调,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一

自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会议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对打击“两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全面启动并实施了集中整治“两非”违法行为的专项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计生、公安、医院、妇联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公告》等多个文件。与辖区内3家医疗单位和56家村卫生室签订《打击“两非”工作目标责任状》,并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计生专职主任及成员单位参加的打击”两非“专题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明确各自责任范围,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大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在专项活动期间,我镇出动宣传活动车辆15次,悬挂条幅20条,刷写固定宣传标语100多条,发放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品5000多份,宣传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关爱女孩、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造成危害等相关内容,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严重后果和社会危害性。通过宣传学习,使三家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打击两非是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从而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为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排查摸底,专项治理;重拳出击,打击“两非”营造和谐计生。

我镇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分包责任制,对二胎生育对象的孕情监测,建立了包保责任制,实行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全面落实二胎全程跟踪管理,镇计生办把持二孩生育证育龄妇女分包到人,确保包村干部、村计生专职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有三人为每个持二孩生育证育龄妇女提供全程管理服务。为持二孩生育证对象提供政策宣传和孕情访视服务,杜绝“两非”行为。截止目前,排查医院三所,私人诊所及药店100余家,走访群众1000余户。在检查中,检查组工作人员详细查看了相关医疗机构及药店的《执业许可证》、手术登记册、手术记录、终止妊娠药物、孕产妇b超检查登记册、b超室管理制度等,并对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机构及药店要求限期整改。

打击两非工作总结汇报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以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精神和“7·11”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经城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06年7月下旬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两非”专项活动),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行为,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和谐西乡塘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集中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要求是:(一)掀起一次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高潮,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依法查处一批“两非”案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加强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提高农村孕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

(四)加强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的管理,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及药品管理。

(五)通过打击“两非”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机制和各项制度,标本兼治,形成合力,使我城区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肖志钢中共西乡塘区委书记。

黄丽娟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黄展邦中共西乡塘区委副书记。

隋有实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李志军中共西乡塘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陆永龙西乡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陶仕珍西乡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项群英西乡塘区财政局局长。

农乃作西乡塘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段道卿西乡塘区卫生局局长。

冯燕宁西乡塘区教育局局长。

姚长明西乡塘区司法局局长。

韦娇青西乡塘区民政局局长。

方家钦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梁翠榕西乡塘区统计局局长陈盛祥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梁秋平西乡塘区建设局局长。

惠子成西乡塘区市政管理局局长。

梁结珠西乡塘区文化和体育局局长。

谢雪莲西乡塘区总工会主席。

李东红。

黄英玲。

廖兴科。

郭明钦。

覃军。

陈润聪。

徐正军。

林拓。

黄鸿。

梁小明。

覃卫文。

莫滨。

黄志贤。

邝涤。

何史年。

黄泽强。

王国佳广西农垦国有金光农场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陶仕珍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协调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活动,以及负责日常工作,设立举报电话:2621312。

三、明确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活动有重大突破(一)查处的重点对象。

3.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4.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胎儿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5.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等。

(三)专项活动的重点地方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突出、举报线索多的镇、街道办事处。

四、认真抓好“四个环节”,确保专项活动不走过场(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

1、尽快形成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强大的宣传攻势。宣传、文化、信息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健全的优势进行宣传,要开展圩日计生宣传活动,利用山歌、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监局第8号令《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广泛开展学习宣传“7.1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94号)精神活动,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以及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让广大公民了解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2、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

(1)调查核实孕情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资料;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查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市场,重点检查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看是否有违规经营的情况。

通过调查摸底,找出案情线索。对符合生育条件规定,尚未生育的妇女,实行跟踪管理和随访服务。

(二)立案调查,依法依纪处理阶段。

l、要根据调查摸底、群众举报所得的线索,按照职责法定的原则,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有嫌疑的,按有关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2、有关当事人是党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有关当事人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经调查取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行政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2006年8月31日以前,由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镇、街道办事处,要说明原因,限期整改,专项检查结果将作为2006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等4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4〕54号)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加强相关县(区)之间的区域协作,互相支持。专项活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文明执法,防止由于行政执法不当引发恶性案件。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了案件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在全城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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