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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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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大全9篇)
2023-11-09 17:16:47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回顾,对未来的展望。写作时,我们要注重细节的描述,使文章更加生动有趣。以下是一些项目总结的案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

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2017年3月10日,集团公司召开了安全培训工作会议,总结了2017年集团公司取得的显著成绩,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不断强化,这是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分不开的,也是集团公司狠抓安全培训工作的结果。

三和公司在过去的一年里,针对上级要求,结合实际,由公司主要领导牵头,专门成立了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分流、师资力量不足的实际情况,本着把师德、师能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专门抽调了经验丰富的专、兼职教师,增加教育投资,先后制定了安全培训管理、考核评价、目标奖惩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使三和公司的安全工作开拓了新局面。

三和公司工会、团委等组织紧紧围绕安全培训目标,广泛扎实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竞赛、安全宣教等活动,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矿山,深入人心,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正规操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训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比武,不断丰富教学经验,运用先进教学工具,增强教育、教学的直观性,促进了优良教风、学风的形成,为三和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7年是三和公司加快发展的一年,巍山煤矿的建设将使三和公司的安全教育任务越来越重。为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安全年的目标,针对巍山煤矿的特殊情况,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井下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专业人才比较缺乏,人才资源配置不均衡,技师和高级技师比例较低,加上煤矿生产的特殊性、复杂性、天然性等特点,要求必须建立综合素质高、安全意识强、安全技能过硬的高效能团队,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责任心强、专业化水平高的管理队伍和地质测量、采掘机运通、自动控制等方面的高素质人才。因此,我们要正确分析技术人才和职工队伍现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压力感,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紧紧围绕职工教育培训、人才选拔使用、高级工培养,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培训责任,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2、抓落实,定制度,加大考核力度

安全培训工作的好坏,重点在责任、根本在落实。我公司将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培训机构,选配专职人员,落实培训经费,加强培训管理,加快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实现工作正常化、制定化、规范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抓好井下作业人员和新工人上岗前的强制性安全培训。检查教育培训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不断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目标、监督管理、考核平价责任制和岗位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激励人、约束人的新机制。

3、加强机构师资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平,要突出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抓住培训薄弱点、特殊点和困难点,将区队、班组作为培训重点,增强针对性、实效性。要继续采取安全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教育形式,进一步充实和丰富培训内容。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做到有考核,有落实,有奖有罚。凡考试不合格、安全意识不提高的不准上岗。要重点落实新工人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师带徒、签订师徒合同、不给安全工作留下隐患。

2017年是我公司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切实抓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新发展,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协肥矿作出贡献。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全体员工,对各位领导莅临,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将今年以来***安全培训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以汇报。

今年以来,我矿***按照公司整体部署,在公司有关部室的大力支持下,在矿党委、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培训工作指示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充分发挥中心资源优势,加大对职工培训工作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措施,优化管理,注重实效,创新方法,努力构建大培训格局,持续提升了全员安全技术水平,促进了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上半年,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人,三级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人,从业人员培训*人,完成全年计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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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

到培训部已经有9个月时间了,在这不长的时间里,通过中心领导的关心和各位同事的支持,我与培训部一起奋力开拓,一步一个新台阶,使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今天,公司安排我作为部门的“爱岗敬业示范者”介绍一下经验做法。说句实话,介绍经验做法我真是不敢当,因为从我的工作业绩看,与其他同事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这里,我仅就我在培训部这段时间内的思想和工作与大家做一下交流,做一个汇报。

一、更新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

1意。

二、提升水平,促进工作专业性。

从我到培训部工作以来,培训部的业务主要是围绕拓展训练与企业中高层管理培训这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因此,在初到培训部的时间里,我着重对这两个方面开展了学习。一是抓住部门提供的各种机会开展学习。在开始的一个月里,光北京公开课我就在胡洋部长的带领下参加观摩了3趟,可以说那一个月的周六日基本都是在北京课堂上度过的;在学习拓展课程的过程中,脏活累活全是我的,跑上跑下也全是我的,教练吃早点时,我却要饿着肚子去9米高空挂装备,学员玩篝火时,我还要打着手电收拾拓展场地的每一个锁扣。二是抓住任何时间开展自学。每次开始拓展前,我都要拿着讲义看了一遍又一遍,将过程复习了一回又一回,生怕操作工程中出现差错;每天结束后,我也要逐步回味细节,总结得失。经过以上两种方式的学习,我的各项专业技术进步很快,专业知识也实现了基本的掌握。我要再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继续沿用两种方式,争取将业务做得更精更专。

三、开拓业务,促进业务成单率。

2议。因此,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能够为更多的企业提供培训规划服务,使其成为培育业务的下一个增长点。

四、团队合作,协助同事增亮点。

由于培训业务面对的群体大、范围广、事务杂,因此,加强团队的合作,对于培训业务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着实现“共创、共赢”的原则,在日常工作和业务拓展过程中,我强调要加强同事之间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不管是谁的业务也要当做自己的业务来做,在业务开拓和带队外出培训过程中,做到互相补台、互助合作,力求圆满的完成每一次培训任务,这样不仅赢得客户的信任,同时也锻炼了队伍,强化了团队意识,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凝聚了力量。

以上只是我在培训部工作期间的点滴个人体会,今天在这里与大家一起交流分享,也希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得到各位领导、同志们的支持与帮助,谢谢大家。

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村文体协会成立于2013年中秋节,现有志愿者成员500余人,是长期以来活跃在广大农村的群众文艺爱好者所组成的施展个人文艺才能从事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民间组织,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曾多次代表村里、镇里参加比赛,均获得优异的成绩。协会不仅仅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营造和谐友爱的村民氛围,建设内容包括各种集体性的文艺活动。同时,在宜居乡村建设中,宣传政府的政策方针,有效地感化、教育群众,影响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促进建设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环境整治等方面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下面,就**村文体协会的重要作用做以简要汇报。

一、搭建沟通平台,增强凝聚力。

为搭建群众沟通桥梁,增强凝聚力,**村文体协会于2013年举办了“**人大团圆暨问题协会成立大会”,并成功的邀请了从**走去出的各界成功人事参加此次盛会。到场村民达到2000余人,到场群众亲切的沟通交流,畅谈家长里短,其乐融融。通过此次盛会,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创造了健康的交往形式,拉近了村民之间的距离,增强了**村作为一个“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丰富业余生活,增强吸引力。

为满足广大群众随着生活水平而日益提高的休闲娱乐意识,增强群众生活质量,**村文体协会开展了多样形式的文体活动,让群众在闲暇之余能够娱乐身心、陶冶情操。自**村文体协会创立之初,便组织成立了一支业务舞蹈队,成员总计30人。发展至今,在**村文体协会的大力推进下,在群众的踊跃参与下,全村已有舞蹈队三支,秧歌队一支,还有自行车队、模特队等,人员囊括志愿者共计500余人。**村文体协会就像磁铁一样,吸引村民参与到活动之中,从而不断扩大业余文化队伍的规模。

三、采取多样形式,增强宣传力。

由于**村文体协会是我村村民参与率最高的一个团体。村委会抓住这一特点,不失时机地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正能量,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2014年盘锦市环境整治工作中,文体协会很好的发挥了村委会和村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宣传环境整治政策,带领群众美化社区环境。并多次举办活动,宣传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带领广大村民支持村里工作。去年,**村文体协会和村委会合作,成功举办了**村小年晚会。会上,对环境整治的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将这种正能量宣传到村里的每个角落。

四、创新文艺活动,增强执行力。

为丰富多彩的村民文化活动,壮大文体协会队伍。**村。

文体协会将村里各种文化活动场所利用起来,组织广大社区居民开办晚会、开年会等文艺活动,鼓励群众积极展示自己的才华。同时,倾听村民的心声,了解村民的思想动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去年末,文体协会成功举办了一场篝火晚会,为困难学生张冰募得15000元学费,发动多方力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成为他们的知心人。协会还在在村里发掘有热心、有文化潜能、有组织能力的优秀文化人才,引导他们加入文体协会队伍;加强村里文化人才的教育和培训,激发他们服务村民协助村委会的热情和积极性。

五、结语。

**村文体协会成立以来,不仅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还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生活丰富了,村里彻底杜绝赌博现象,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村民关系也融洽了。下一步,文体协会将继续带领村民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丰富大家的文化生活,强健村民身体,并且通过各种活动寓教于乐,提高村民整体素质,宣传正能量,使**村在宜居乡村建设的道路上更加稳定、和谐。

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2007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我镇的中心工作,结合本科室的工作职责、特点,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07年度工作情况及不足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与各村、企事业单位、超市(商场)、建筑工地等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级的安全责任。

2、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全年对危化企业、烟花爆竹经销点、超市、市尝建筑工地、出租房屋等事故多发场所进行了17次专项安全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业58家,建筑工地6处,市场5处,出租房屋37家,并对50家单位进行了复查。

通过各类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了大量不安全因素,使企业的安全基础工作得到了提高。我镇全年未发生各类重大事故。

3、开展联合检查,营造和谐气氛

“五一”、“十一”及党的十七大期间开展联合检查活动,4月29日和9月28日组织工商所、派出所、城-管、电管站、消防中队等职能部门对镇域内企业单位、废品收购站、人员聚集场所、施工工地进行了联合大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的稳定。

4、多举并进,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

4月份组织全镇范围内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后进行了书面考试,参加培训人员通过认真学习均通过了考试,发放安全生产培训证书78个。7月组织进行了“采育镇安全科普及工伤保险知识竞赛”。参加人员有企业员工,也有群众居民;有企业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也有企业普通职工。通过各项活动,使企业负责人进一步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了生产经营企业职工安全自我防范意识,群众安全素质得到加强。

5、开展职业病普查

为了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组织全镇57家企业参加了职业病普查,顺利的完成职业病普查工作。

6、安全隐患自查自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镇各企业、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之上,对危化企业、建筑工地、超市、学校等36家重点行业及领域进行了抽查。自查自改能够及时发现并且整改安全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7、预防煤气中毒和安全消防两手抓,确保冬季安全

(1)预防煤气中毒工作

为了确保全镇居民的安全过冬,召开了三次有关预防煤气中毒的工作会议,组织了三次专题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联合检查,对炉具生产与销售厂家、出租房屋与蔬菜大棚进行了重点检查;与各村签订《预防煤气中毒安全责任书》55份,督促各村成立了预防煤气中毒领导小组;制作横幅60条,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宣传挂历5000余份,宣传画2000余份,宣传图片400张。

(2)“119”防火宣传周活动

开展了“119”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定制了以“消防安全”为内容的宣传横幅100条;定制了消防安全宣传栏一套;定制宣传大篷车一辆,展板6块;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让大家真正认识到“走进消防,了解消防,人人参与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为本镇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监狱企业是适应罪犯劳动改造的需要而产生的特殊企业,具有特殊性。监狱企业又是社会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从内容和形式上具备了企业的基本条件,具有企业一般性质,特殊性不能否定一般性,研究监狱企业必须首先肯定其企业的一般性质。

(一)监狱企业是我国监狱系统组织罪犯进行劳动改造的最适宜的组织形式。一方面,它是最适宜的生产组织形式。“罪犯生产劳动不是无效劳动,也要出产品、出效益,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要组织生产就会有计划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物资供应和产品销售等活动,而这些正是企业管理的内容”。所以“监狱生产具有一般社会生产的共性,也必须纳入企业管理范围”我国的罪犯生产早在建国初期就已采用了企业的组织形式,1952年《第一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决议》中明确指出:“劳改生产从政治上看,是属于改造罪犯成为新人的一项政策,从经济上看是属于国营经济性质的特殊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狱生产与社会需求结合更加紧密,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只有采用更加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才能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监狱企业是最适宜的罪犯劳动改造组织形式。监狱企业把罪犯改造的劳动和创造价值的劳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罪犯提供了生产性、开放性和社会化的劳动岗位,使之在生产产品的同时,学习有用的技能,获取劳动的报酬,体味劳动的艰辛与收获,接受企业的制度和管理约束,时刻感受到社会化的工作环境,并通过产品销售实现其劳动的社会化。使罪犯既服从法律管制又经常接受各种社会规范,既是被监管改造的对象,又是社会生产者的角色,这对罪犯改变恶习,更新观念,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有用之才具有更为适合的作用。(二)我们不能因为监狱和企业目前的复合存在而否认监狱企业的性质和客观存在。监狱企业在组织和管理上与监狱是有本质区别的,是监狱无法替代的。在国家财政部1997年1月1日制定执行的《监狱财务制度》和《监狱会计制度》已经明确地把监狱和企业的资产、财务和会计工作区分开来。在财政部《关于制定(监狱财务制度)和(监狱会计制度)的说明》中明确指出:我国监狱与监狱生产经营单位属于不同的主体,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体现专政性质,而监狱生产经营单位是为组织罪犯进行生产劳动和改造的场所,是特殊性质的国有企业。”并指出:“监狱生产经营单位财务实行企业管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在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司法部1997年2月1日联合颁布的《关于监狱资产划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第一条规定:监狱资产划分为监管改造用资产和生产经营用资产,两部分资产分别按照行政单位、企业的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这说明监狱企业已经有了自己独立支配的资产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这是其作为企业的重要条件。(三)监狱企业作为企业的生产要素齐全,集合了以罪犯劳动力为主的各种生产要素,符合企业的基本条件。罪犯特别是有劳动能力的罪犯是特殊环境下的特殊劳动力,他们并不因为被收监而丧失劳动的资格,《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因此,全国的罪犯形成了庞大的劳动力资源,不加以合理的组织和利用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观点。监狱企业以罪犯为基本的生产者,其实是以特殊的形式雇佣的特殊的劳动力一在监狱企业中,与罪犯劳动力相结合的是“国家提供的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从而以合法的途径和形式集合了基本的生产要素,通过企业管理形成现实的生产力,为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和劳务,也为国家分担了一定的困难,这更符合国家组织罪犯生产劳动的初衷,同时也是监狱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本质所在。

(四)我们也不能因为监狱企业难以取得完全独立的地位而否认其企业性质。从监狱企业的自主程度上看,监狱企业是非完全自主经营的企业,而且仅凭其必须接受罪犯劳动力一点看,甚至永远不能成为完全独立自主的企业一人们往往从市场经济的规则出发要求把监狱企业改革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似乎不如此,监狱企业就不成其为企业其实,在很多企业管理学家研究的各种类型和性质的企业中,并不排除非完全独立的企业的存在。例如德国的企业管理学家施维策尔博士在同样把企业定义为“自主决策、自我承担风险l内社会的基本单位”的同时指出:“企业的自主程度可能会因企业类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他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企业,行业和行业之间,通过市场连接成有机体,存在着相互依存的多种关系,企业的自由度因此而受到其他单位和社会的制约,虽然在法律上企业依然保持其独立性,但实际上,企业在增加自主决策权的同时,却在一步步的丧失其独立性。”因此施维策尔博士指出:“这也不排除在例外的情况下,国家可以通过补贴的办法对企业出现的风险损失加以赔偿”监狱企业必须以罪犯为劳动力,必须受到监狱及其主管部门的干预或控制,甚至不能自由地选择市场,从而失去了部分独立性。同时,监狱企业也因此享受了国家和政府的预算拨款、银行低息或贴息贷款以及增值税先征后返等各种优惠政策,这都证明了监狱企业是非完全独立的特殊企业。

二、监狱企业的特殊公营企业性质。

监狱企业不是普通的国有企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监狱企业的性质与监狱的性质是密切相联的。监狱企业的主管部门是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狱管理机构,其投资主体是国家,因此监狱企业是由政府投资的,是属于政府所有的企业,而不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按国际惯例应该定性为公营企业。

(一)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有什么区别?第一,国有企业只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而公营企业是各个国家都有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特定涵义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是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共唰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组织彤式,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基础。公营企业又称政府企业。1980年,欧洲共同体在其法规指南中对公营企业的定义是:政府当局可以凭借它对企业的所有权、控股权或管理条例对其施加直接或问接支配性影响的企业。严格地说,在非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出资办的企业不叫国有企业而叫公营企业。资本主义国家有的只是公营企业,而在社会主义国家则既有由国家即中央政府代表全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又有由各级政府出资兴办的公营企业。因此,公营盎业是世界各国都有,是各个国寡的共性,而国有盎业则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有,是社会主义的特性。我国一直将本应独立的公营企业包括在国有企业范围中,是产权不清晰的突出表现。

第二,国有企业的设立主要是在竞争性行业,而公营企业的设立主要是在非竞争性行业。改革国有企业关键是要使国有企业具有市场竞争力,不参与竞争并不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求。如果说国有企业被迫退出市场,那就意味着这种公有制经济形式,最终不能同现实的市场经济相融合。而如果要求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那实际上等于取消国有企业这种组织形式的存在,与公营企业相混淆,只有公营企业才会出于政府调节经济或公共与公益目的退出竞争性领域,只在非竞争性行业发展。

第三,国有企业的改革要求是政企分开,而公营企业的基本性质是政企不分,公营企业是政府直接控制的企业,由特殊性调整,市场的定位是特殊法人。在日本,政府设立一家公营企业,同时制定一部专门适用于这家企业的法律,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政府对企业的控制权力,特别是规定政府直接任命企业的主要领导人。政企不分才是公营企业,公营就是要发挥政府的作用,这种作用是明确进入企业内部的。而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是要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要切断政府对企业的直接控制。

第四,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只归中央政府代表国家掌握,而公营企业的所有权分别掌握在出资的各级政府手中。公营企业分为中央公营企业和地方公营企业,中央公营企业是中央政府出资兴建的企业,地方公营企业是地方政府出资兴建的企业。国有企业虽然设在各地,地方政府却没有所有权,只能有中央政府授权的代理产权,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来源主要是国有企业自身的积累,也可以是明确的由中央财政作出的代表全民利益的追加投人,而公营企业的资本金就是直接的各级财政拨款。

(二)为什么监狱企业应定性于公营企业?第一,监狱企业的资本金是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企业的所有权是政府权属性质的而非全民性质的,这是由我国监狱生产的法定保障体制所决定的《监狱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须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这表明监狱生产的保障主体是国家,由于我国监狱履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管为主的管理体制,所以这里讲的国家是指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将监狱,劳动教养所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列入中央和地方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单立户头并视财力情况逐步有所增加,中央分配到各地的这两项投资,各地应根据本地财力情况予以配套安排”这说明监狱企业的投资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接照法律和国家政策进行的,且多数是省财政投资的,按照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监狱企业当然属于投资的政府所有。它与由中央政府代表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是有根本区别的,而与其他国家政府所有的企业具有同样的属性,即政府权属性。因此是公营企业。

第二,监狱企业是为改造罪犯提供场所和手段设立的,其特殊的政治目标决定了监狱企业不仅为政府所有而且受政府的直接控制。监狱企业和监狱是随着我国监管改造事业的发展相伴产生的,可以说它们都是我国监管改造事业的机器,它们共同隶属于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下设的监狱管理局。当监狱企业和监狱的资产财务和会计工作分开以后,监狱企业虽然有了独立财产并独立核算,但在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层次都不可避免地受到监狱管理局和监狱的控制。一方面,监狱要代表政府即监狱管理局行使主要控制权,如对监狱企业劳动力的使用、经营领域的选择、干部的使用等;另一方面,人民警察对罪犯生产过程的监管更是必要和直接的。此外监狱企业在资本的追加、经营结构的重大调整、主要领导人的任命等方面都必须受监狱管理局的直接或间接控制,这些情况既反映了监狱企业的本质要求,又说明了其具有公营企业的本质特征。

第三,基于以上对监狱企业的认识、可以把监狱企业重新定义为:监狱企业是为了,罪犯劳动改造的需要,由政府投资和控制的公营企业。在进入市场经济以后,监狱企业大面积的亏损,出现生存危机,也恰恰反映了监狱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种种不适应,这正是公营企业的主要弊端。

三、明确监狱企业的企业性质和公营企业性质的重要意义(一)监狱企业是企业的认识可以使我们扫清认识上和观念上的障碍,从监狱企业的实际出发在企业管理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长期以来,许多监狱企业的管理者从监狱企业的特殊性出发,怀疑和否定监狱企业的企业性质,抱怨监狱企业的企业存在,丧失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影响了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而面对监狱企业的客观存在,只有做出现实的选择,才能摆脱被动的局面。

(二)把监狱企业定性为公营企业对监狱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战略指导意义。

第一,监狱企业改革应以产权清晰为突破口。按照我国省管为主的体制,大部分监狱企业是各地方政府财政投资的,监狱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的关键就是将监狱企业从现时的国有企业中分流出来,将其产权明确为所属政府所有,还其公营企业的本来面目,地方政府可以以监狱管理局为主行使其对监狱企业的所有权,所有者的身份直接处置和运作监狱企业,而不是原来的代理中央政府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从而可以提高地方政府的管理积极性。

第二,有利于我们对监企分开的改革进行重新认识和把握。一方面,把监狱企业改革成为自主经营的企业不是公营企业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在监狱管理局的控制下,为了监狱企业管理的需要,实行适度的监企分开还是必要的,即按照《监狱财务会计制度》和《监狱资产划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把监狱和监狱企业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相对分开,使监狱企业相对独立。

第三,有利于我们对监狱企业的经营领域进行重新选择和调整,按照公营企业的特性和各国公营企业主要以非竞争性领域为主的惯例以及监狱企业的特殊性,今后,除目前少数经营较好的监狱企业,大多数逐步向非竞争性领域进行调整,其产业领域应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领域。对此,国家应有宏观政策,地方要有长远打算,结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可把部分公共事业、基础设施产业等交由监狱企业经营,这样既可以发挥监狱企业的作用,又可以减少监狱企业的亏损第四,监狱企业是企业中的一个特例,也是公营企业的一个特例,中央和地方要针对监狱企业制定关于监狱企业的特殊的法律或管理条例,以约束监狱企业的经营并保护其合法权益。此外地方政府应有计划地按《监狱法》对监狱企业进行投资和扶持,落实投资保障体制。相信经过各级政府良好的控制和经营,一定会在完成罪犯劳动改造任务的同时,完成一定的经济任务。

四、监狱企业立法的必要性监狱企业既已成为一个特殊的市场主体,它不同于普通企业,这是肯定的,当然不能直接适用其他类型的企业法,它能适用《乡镇企业法》吗?不能!它能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法》吗?不能!它能完全适用公司法吗?不能!监狱企业能否不适用任何法律、法规,任意发展呢?更不能!因此,监狱企业立法应当是必要的,也是急迫的!关于监狱企业立法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监狱法》并未对监狱企业做出相应的规定。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各领域的立法风起云涌,《监狱法》也是在此历史背景下出台的,监狱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监狱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的道路,过去依靠政策羁押罪犯的模式正逐步转变为依法羁押罪犯。然而,对罪犯的劳动改造毕竟涉及罪犯如何劳动,其劳动成果如何交付,《监狱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监狱立法将监狱经济这一块遗留在外。第二,我国监狱企业无法可依。在不适用普通企业法时,我国监狱企业几乎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企业内部组织管理、企业与监狱之间的关系、企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都处于没有法律予以规制的无序状态。监狱企业的老总就是监狱长,监狱长既是国家公务员,又是企业老板,是真正的红顶商人。一定程度上,这些红顶商人有党纪而无国法,极易滋生腐败现象。由于无法可依,没有法定的国家倾斜政策、优惠政策,部分政策不到位的企业就可能面临窘境;而已经在市场中掏得第一桶金的监狱企业由于缺乏法定的上缴比例、利润使用的渠道,企业一经赢利就滥发工资和奖金,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一旦效益稍差,监狱企业工人工资就直线下降。第三,无法把握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合理分工。监狱的羁押罪犯职能与监狱企业改造罪犯的职能是不同的,监狱与监狱企业的混同,一方面是人员的混同;另一方面是职能的混同。目前,不少地方的监狱企业,其管理人员,尤其是中高级管理人员大多为监狱人民警察,或者是专门负责生产经营的人员挂有警督、警监等头衔的“两栖人”,他们在监狱企业管理中,将监管犯人的方式方法带到企业管理中来,甚至用同一方法管理企业中的普通职工;在对外关系中,常常出现穿着警服签合同的现象。所谓的职能混同是指,监狱企业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实质上承担了羁押任务,这正是近年来罪犯常常出逃、逃避惩罚的关键所在。上述理由应当足以成为《监狱企业法》起草的理由。2监狱企业立法的可行性编辑第一,我国监狱经济改革的理论探讨为立法奠定了理论基础。近年来,我国关于监狱经济、监狱生产、监狱企业的学术探讨已经有了长足进展。部分话题已经相当深入,有的专家甚至开始进行制度设计的探讨。其中,有些专家提供了几种方案供参考,即设立中国监狱工业协会,组建专门的省级监狱产品经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可以考虑由中国监狱工业协会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监狱产品的经济实体;可以考虑监狱管理局下设监狱企业集团公司,可以考虑在司法厅(局)下设监狱集团公司,也可以在经贸委下设监狱企业集团公司。[1]这些理论探讨直接触及到监狱企业的管理体制问题,立法中最大的难点在于体制的不顺,如果不管不顾现行体制,立法的风险很高。不少专家对监狱改造体制的关注,为监狱企业立法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我国目前司法领域立法已经有相当积累,为监狱企业立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我国目前司法领域颁布的法律有《监狱法》、《律师法》、《公证法》及司法人民警察适用的《警官法》,上述法律及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对监狱企业立法而言,能够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监狱企业才可能避免走更多弯路。第三,我国特别形态企业立法逐渐增多,可以为监狱企业这种特殊的企业立法提供立法模式的参考。我国企业改革走过了20年的历程,企业立法积累了相当多的成果,在上文提到的立法之外,学者开始关注特别形态企业立法,如邮政、军工、铁路、金融、文化产业等等。“这样就使得对特殊企业的定位不明,该特不特,这种‘特’,是由它们的政策性、管理性、非竞争性等社会和法律的要求所决定的。在不该特的方面,却发生了‘特’,这样特,是因为适应竞争性、市场化的要求的普通企业法实际上不能对其进行有效调整,故而在设立、组织、财务和运作上,放任行政操作,不能纳入企业法治轨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脱法状况。”[2]监狱企业立法一定要搭这些特殊形态企业立法的车,至少不能落在后面。3监狱企业的出路与对策编辑一般意义上,监狱与企业似乎是联系不到一起的两个陌生概念。《辞海》中语: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禁罪犯的场所;企业是从事商品和劳务的生产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而目前的所谓监狱企业,就正如上述所言要“面对双重目标的矛盾。一方面,作为监狱改造与惩罚罪犯手段的载体,惩罚与改造罪犯是监狱企业必须遵循和完成的社会目标,而追求经济效益又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且不论其双重职能是否能够协调发展,其“监企合一”体制本身就根本性的弊病,尤其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化的今天。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目前的监狱企业实际上是承担着“公共物品”提供的职能。服刑人员的强制劳动,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对犯罪行为的惩罚,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间接的教育服务。虽然强制劳动应当仅是教育服刑人员的手段之一,但也无法避免将劳动本身作为改造目的实际社会需求。在此情况下,监狱企业还需要按照一般的劳动生产的要求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劳动岗位、劳动场所、劳动资料等)因此,在探讨监狱企业如何发展的时候,就必须将其纳入公共产品组织的改革大背景之中。

公共产品组织的普遍特点与问题:

第一,多元性价值取向性。公共产品组织一般都存在多种价值取向。即一方面最大程度的利用本身的资源来服务社会公众,直接的或是间接的;另一方面还要保障自身的经济效益用以可持续性的发展。例如,邮政、电信、电力、交通等公共服务既要为社会公众提供最好的服务,同时又要确保自身的经济效益,否则也难以实现其社会效益。因此监狱企业不可避免的即要保证实现改造、惩罚罪犯的社会目标,又要将企业的经济效益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

第二,国家资本的垄断性。由于公共物品的特殊提供,其业务一般为国家垄断。监狱企业便是特殊的国有企业,在监企合一的背后更有着国家垄断的影子。而这种垄断仅表现在资本性质上,而非行业领域。第三,政策影响性。国家通过政策调控来影响公共产品的供求扩大或缩小。从一般公共产品的政府定价就可以明白,国家政策性因素的主导地位。监狱企业在改革中的产品定位、价格定位、劳动力价格的定位,应当都受到政府的指导和保护。

第四,生产效率的低下性。在我国,公共产品大多是国有国营的,并基本处于相对或绝对的垄断之下。因此,其内在的经济扩张动力与外在压力明显不足。与一般的企业相比较,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低下。目前的监狱企业也普遍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其主要原因也在体制与经营机制等方面;虽然因其特殊的“用工”制度,有的监狱企业活得还不错,但这也只是一种掩盖的假象而以。

因此面对公共产品组织问题,世界各国都有过不同的尝试。在监狱与监狱企业的改革管理上,同样也发生着变革。

新加坡议会通过了《新加坡矫正更生公司法》,组建新加坡复员技训集团(简称score公司),作为国家批准的法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经营全国监狱生产,负责各监狱的生产项目、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和技术管理;负责对罪犯的培训;为刑满释放人员介绍职业;协调私人企业在监狱内设工厂,安排罪犯劳动。国家给予score公司不少优惠政策。

80年代后期,加拿大监狱局成立监狱局劳动服务公司(简称corcan)来管理监狱劳动。这样通过更透明的社会成本、更具商业化的财务管理、更易于与私人企业建立关系,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反映能力更强和以更靠近私人企业的标准来培养罪犯的职业技能。corcan已开始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改革,以便向更多的部门提供更多的产品和劳务服务。同时,corcan还在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主的帮助下,以比以前更系统的方式去开拓新市场。corcan是监狱局的下属机构,但它基本采取市场模式来运作,它与联邦监狱之间并没有从属关系。作为一个专门公司,corcan通常只是为罪犯提供职业培训和工作机会,并负责产品的生产设计和市场销售以及运营盈亏。corcan还有一个由商界人士、工人代表和市民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在corcan内部,为了方便对不同产品和服务种类的管理,设有农业、建筑业、制造业、纺织品和劳务等5个管理处。可见,新加坡与加拿大等国监狱生产的改革模式事实是将专门从事生产经营的部分独立成为一个特殊的企业,而直接受监狱行政管理机构的领导,与各监狱之间没有直接的关联。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谓“监企分开”的模式。但这类企业不仅仅涉及各类产品生产,更将对服刑人员出狱后的就业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作为重要业务职能。近日司法部长张福森在调研监狱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时强调,监狱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通过改革实现“全额保障、监企分开、收支分开、规范运行”,最终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监狱管理体制。某些地方的改革已经先行:2003年11月通过政府注入1.4亿元资金,重庆市正式剥离了各级监狱企业,其中中央财政7100万,重庆地方财政7100万。按照改革计划,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将原本负责生产经营的内设机构分离出来,组建成重庆市渝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市监狱管理局管理。各监狱将负责监狱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机构分离出来,组建为渝剑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渝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改革之后,人员彻底分开。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机构及人员整建制地划转到监狱企业。监狱所需的行政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监狱业务费支出等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家全额保障。监狱经费支出以及监狱警察的工资收入与生产收入脱钩。企业利润主要用于自身的企业拓张、再生产等。

从重庆监狱企业的改革来看,其一监企分离已由应然到自然;其二监企分离后的财政支付转移是国家财政制度改革大背景下的必然;其三监狱与监狱企业如何协调管理服刑人员是分离后的主要问题。结合目前已经进行的改革,笔者就有关监狱企业分离后的某些预测性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对策,以供参考。

其一,法律规制的缺位。目前的《监狱法》既无对监狱与监狱企业管理相关规定,也没有对监企分离后的事项有相关的规定。因此,在这方面存在着法律空白点。而相关政策支持,也仅是带有原则性的指导,虽说这是改革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但就监狱企业这一特殊的企业而言,应尽快摸索出相应的运行模式并将其中成功的部分上升到法律阶段。

其二,产权结构与管理模式的探讨。

从重庆当前的改革来看,应当可以预见到其他地方的监狱企业改革,尤其是产权结构方面的改革,将必然采取国有资产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离的模式。即原来的具有行政管理权责的机构与参与市场经营的机构相分离。

但就监狱企业的特殊性和目前国有企业运行的情况来看,即便是分离也会带来行政管理机构对母公司的干预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干预,从而影响企业的运行效率。由于产权结构的单一化,在增加融资渠道,拓宽监狱企业融资瓶颈和改革监狱产品的“身份”等方面都会遇到和原来一样的困难。因为监企分离后,首先得益的是原来的监狱管理,使其更加符合《监狱法》的要求。而对监狱企业而言,只不过是正了企业的名称而已,同时仍然需要面对市场经营中的风险和困境。因此,分离后的监狱企业更加需要更多的政策机制和法律保障:

1、改造原有的产权机构变原来的单一持股制为多元持股模式。在产权设定明晰的前提下,应该将部分优质的产权进行上市交易。应当鼓励私营成分的介入,从而扩大原有的持股形式。进而在融资、生产、销售等环节上获得一般企业的平等地位。同时也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国有企业受行政干预过多的弊病。笔者同时认为,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私营化的监狱企业也是完全可行的。

2、监狱企业的管理人员的建设。

监企分离后,必然是导致人员的相应分流,或者在监狱行政机构中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监狱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后者往往又缺乏直接面对市场进行开拓的经验和能力,也就是说监狱企业目前普遍缺乏合格的职业经理人。但应当看到,在监企分离后,监狱企业具有较充分的人力资源调配的权力,完全可以引进和加大力度培养合格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这一点对任何企业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监狱企业而言。因为除一般劳动力较其他竞争对手较低的优势以外,监狱企业缺乏其他明显的市场优势。

目前现存的国有企业,很明显的具有天然行业垄断性或资本规模扩张性;而在一般充分竞争性或低资本性的行业中已经很难找到国有企业的踪影。因此监企分离后的,监狱企业更加需要具有优势的职业经理人来为企业的发展打拼。

3、监狱与监狱企业协调。

监企分开的做法并非监狱管理领域中的独家创造。实际上,在其他的一些多元性价值的行业中,相关的分离工作也在逐步的展开。特别是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将更加有力的推动各个行业的“政企分离”、“事企分离”。也就是说,将同一领域中的营利活动与非营利活动通过多组织的形式分开。这种改革方式在许多国家的一些领域中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然而,当多组织取代了单一组织,单组织多目标的协调问题变为多组织的协调问题。而新的协调成本也需要重新的估计。对以非经济效益为单一目标的组织而言,这一协调成本可能会更大。因此监企分离后,监狱与监狱企业间关于服刑人员的协调,监狱管理机构与监狱企业之间的管理关系。

4、国家政策与法律的保障。

sa8000规则的出台,就是针对企业劳工制度的。监狱企业似乎可以因为其特殊性而具有相应的例外,但是这种例外却不具备现实的法律或者政策的保障,而在市场经营中显得苍白无力。即便是所谓的以国家采购的方式来解决一部分的监狱企业产品的政策提议也不具体实质的法律效力。

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进一步贯彻实施“人才兴企、科技强企”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工作的管理力度,扎实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文化、业务技能素质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为了加强对职工培训工作的领导,我们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有工会主管领导负责,各单位工会主席参加的领导小组,由公司工会主要负责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研究培训工作内容,提供学习教育资料,督促检查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及协调工作。同时在原有基础之上进一步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制度,为搞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

近几年来,我们以建设“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加快各类专业人才为重点,不断提高职工文化、专业技术素质,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1、开展管理人员培训。每年年初制定了管理人员基层经理政治理论培训工作计划。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做到每周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一次,以十六大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党章、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知识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为主,分散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和讲课、辅导、事迹报告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培训。使培训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促进了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2、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县劳动部门有关持证上岗的要求,近几年我们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职工岗位技术培训,仅2003年就组织310名职工参加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高中级培训班。年前,已有72人经培训考核取得中高级烹饪师等技术职称。今后还将陆续进行中级服务员、面点师和中级烹饪师的培训。

3、开展了岗前培训和短期培训班:我公司规定,凡新上岗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为此各单位对新招职工均进行了岗前培训,使职工熟悉掌握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后上岗。2003年组织对长岭饭店、小螺号饭庄40多名新招职工进行了岗位适应性培训。与此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每年组织他们参加县培训中心举办的公共知识培训班,并组织参加由县各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知识培训,仅2000年至2003年,就有71人次参加并通过了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

4、开展了技术练兵和技术比赛活动。为激励职工不断学习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近几年来,我们每年都组织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技术考核和技术比赛。由各基层企业每季组织一次练兵和考核,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技术考核技术比赛。在各单位组织技术考核和初赛基础上,选拔出选手参加公司的大赛。大赛分理论考试和实操技能两部分,自2002年开始在中餐和客房服务员中增加了英语口语考试项目,通过两年的实践,参赛职工的英语口语会话能力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截止去年我公司已连续举办了8届技术大赛。2004年1月,我们公司新风大酒店、燕春饭店、新城服务楼、凯思大酒店4家单位组队参加了全县中餐烹饪技能大赛,全部获得大赛金奖。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赛活动,推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有效提高了职工专业技能水平。

21世纪以进入科技信息化时代,只有终身学习,不断学习,才能提高对学科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才能顺应时代潮流,跟上社会发展步伐。为此我们在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同时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成人院校学习,要求各基层单位为职工学习尽力提供方便,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2001年底公司党委研究制定了延庆县服务公司《关于在职干部参加成人教育有关问题的规定》,鼓励在职干部参加成人教育,凡经过单位允许参加学历教育、职称考评的,单位给予报销一定的费用。目前,全公司已取得大中专以上学历的干部、职工80人,参加各类成人高校在校学习的干部、职工30人,分别占职工总数的13.3%和5%,文化专业水平有了较快提高。

1、专业队伍迅速壮大,技术实力不断增强。截止到目前,全公司共有高中级技术人员238名,已达到职工总数的63%,其中,高级技师6名,技师34名,占专业队伍总数的16.8%,高级师107名,高级以上专业人才占专业队伍总数的61.8%。几年来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在近几年市县技术大赛上,酒店共有40名技术人员取得了团体和个人金、银、铜、优秀等奖项,为我县赢得了荣誉。

2、有效促进了技术创新和经营结构调整。近几年我公司在开展技术培训同时大力组织开展了以争创名特、创新菜点为特色的技术创新活动,仅2003年就推出创新、特色菜点300多种,以质量上乘、风味独特受到了广大顾客好评。与此同时,在企业内涌现了一批市、县级经济技术创新标兵,自2000年以来,公司内被评为市劳模1人、市经济技术创新标兵6人、市经济技术创新班组2个、县经济技术创新标兵5人和公司技术能手10人。

3、有效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提高。我公司各单位通过开展争创优质服务活动全面推行了服务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亲情化服务,成为延庆县服务窗口的旗帜。2000年至2002年我公司就有新风大酒店、燕春饭店两个单位连续三年荣获首都文明单位、首都卫生红旗单位、县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成为政府采购用餐会议定点单位。新风大酒店餐饮部、燕春饭店二楼包桌组还荣获了市、县级青年文明号,新风大酒店被评为县级学习型企业光荣称号。

4、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由于公司培养了一批适应现代化管理的人才,新风大酒店、燕春饭店等在财务管理、客房管理实行了计算机管理,特别是新风大酒店在服务公司系统基层单位第一个实现会计电算化管理,成为县级会计二级达标单位,有效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同时提高了企业管理质量和水平,2002年先后开展了创绿色餐饮企业活动、iso9001质量认证工作,并且顺利通过验收,成为我县第一家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国有餐饮企业。使企业经营管理由传统的管理方式向现代化、科学化管理迈进了一大步。

5、有力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由于我们坚持人才强企的发展战略,使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03年全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105万元,其中主业完成3617万元,完成利润37.2万元,上缴税金297.4万元,人均年收入11083.75元。

以上是我们过去几年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和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培养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大对在职干部、职工的的培养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水平,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为我县产业化和城市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2004年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化“三为主”工作方针,坚持依法管理,搞好优质服务,做到与时俱进。

作为计划生育成员单位,我们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审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工作中,认真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制度。我们在审查时,一律要求出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签署的对拟评优评先单位和个人的审定意见,凡拟评单位和个人的违反计生政策的,坚决取消其评先资格。

二是在人才市场管理中,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们在办理、审批外来、外出人员聘用手续时,有效证明核查率达到90%以上。同时,针对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工作、居住地较为分散,联系较为困难的情况,,我们从今年以来,加大对这一部份人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登记,要求人才交流中心及时清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未持证明的,限时叫他们办证。从今年2月底开始,我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已多次深入流动人口住地,清查他们的婚育证明及孕情、出生等情况,对没有婚育、生育证明的,我们及时向桂溪镇镇中居委及桂溪镇计生办作了汇报,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处理。

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我们和县计生委一道,在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计生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从而形成能上能下、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同时,强化了对人口计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加大对计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调动了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我局的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添措施,搞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使我局计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各乡镇派出所:

为切实加强梁河县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根据《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深化构筑梁河县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决定召开梁河县各乡镇派出所消防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2月23日下午14时30分。

二、会议地点。

梁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参会人员。

四、会议议程。

1、县公安局周毕廷副局长进行动员讲话;

4、实地消防检查指导;

五、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关闭或置于震动状态。会议结束后,各乡镇派出所到大队防火办拷贝最新法律文书模板。

梁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年度培训工作汇报材料篇九

《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员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我厂应当履行的职责,至2月10日已对各位生产工进行了培训,共向其发放试卷进行考试。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

我们利用讲座对职业卫生方面的知识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培训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2、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3、岗位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和隐患辨识。

4、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

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方法等。

通过职业健康培训,使我们的员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同时也看到部分员工对职业卫生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今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广大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健康平安的工作,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我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等法律法规。公司通过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员工的职业病防范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重点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监测,加强劳动保护,按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有效的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维护了职工的权益,确保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企业的安全和谐健康发展。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公司在2017年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都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尽管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等方面进一步努力工作,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为职工的健康和公司发展做出新贡献,将职业卫生工作做的更好。

重庆耐迪机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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