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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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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优质8篇)
2023-11-11 21:29:06    小编:ZTFB

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或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在总结过程中,要注意逻辑性和条理性的展开,确保内容有序、清晰。为了更好地总结工作和学习的经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

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篇一

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所民警纪律作风建集中整顿活动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部署下,自7月中旬至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动员学习和认真扎实的查摆整改工作。活动中,我们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精心组织,静心学习,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剖析、扎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到达了学习提高的预期目的,也取得了整改工作的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景汇报如下:

打牢思想基础是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的主线,也是学习动员阶段的主要任务。为抓好动员学习工作,我所对纪律作风建设活动做到了精心酝酿,充分准备。一是组织准备。活动刚开始,我所汇报地方党委政府,成立了纪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派出所长担任副组长。由专人负责纪律作风材料的收集工作。二是方案准备。为使纪律作风整顿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我所精心布置,周密安排,制定了工作思路清晰、方法步骤明确、措施要求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我所还详细制订了纪律作风整顿行使历,从时间到资料,从方法到步骤都进一步予以了细化、量化,力求做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思想准备。7月16日,我所召开了纪律作风整顿动员会。经过动员,全所民警提高了思想认识,消除了厌烦情绪,增强了搞好纪律作风整顿的热情与信心,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使全所民警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进取投身到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去。

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决定着查摆整改是否到位。在学习动员阶段,我所为保证学习不图形式,不走过场,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根据县局的要求,明确要求每位民警尤其是派出所班子成员,必须写出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心得文章,必须有读书笔记。同时研究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学习方案,较好地解决了工学矛盾,确保了工作学习两不误。对民警的学习笔记所领导逐人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批示。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全过程中,查摆剖析是一个关键阶段,既是对动员学习成果的检验,又是整改建制的前提和基矗为开展好查摆工作,我所专门制订出“__派出所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查摆剖析实施方案”,从充分认识剖析阶段工作的重要性,到切实加强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撰写剖析材料,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使全所民警在查摆剖析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7月30日至8月6日,我所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辖区群众座谈会,同时发出了《纪律作风整顿征求意见表》共200份,为找准抓住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动真的来硬的。经统计梳理,在征求意见活动中,共征求到群众意见和提议共12条,群众对我所公安队伍的满意率为。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提议,我所原汁原味地反馈到了具体民警,为全所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撰写剖析材料,是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一项重要资料。为使民警开展好这项工作,我所要求民警要对照县局提出的治“慢”、治“混”、治“散”、治“满”、治“浮”、治“懒”、治“庸”、治“差”八个方面进行认真查找,由于查摆重点明确,剖析要求具体,全所民警利用业余时间认真扎实地撰写了剖析材料。个人定稿后,我所召开了民主评议会,对剖析材料进行集中评议。所内评议后,并将所有民警的剖析材料报县局备案。查摆剖析阶段种.种行之有效的做法,为下一阶段全面整改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矗。

在查摆剖析阶段,我所还按照县局的要求,组织民警开展了“做合格民警,让母亲放心”为主题的讨论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使我所民警对于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有了更新更深入的认识。

卓有成效的学习动员和认真扎实的查摆剖析、整改工作,使我所队伍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全所民警把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焕发出来的干劲和活力投入到公安工作中,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赢得了群众好评。具体表此刻:

(一)群众测评满意率高了。在作风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根本标准来抓。切实增强了全所民警为民服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进取性。在“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时,我所测评群众满意率为,而在这次纪律作风整顿群众满意率为,整整上升了3个百分点。说明我所纪律作风整顿确保了效果,激励了警心民心,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开展的教育活动是动真的,来硬的,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

(二)严格执法的多了。所有案件都能严格遵守法制员把关,办案单位负责人签字,法制科审核,再到局领导审批的四级把关制度,每个办案民警都能认真落实执法告知制度,处理决定送达制度。

(三)热情服务的多了。“窗口”民警接待办事群众都能够做到“一见面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句好话相送”,并且还有“首问民警”热情带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的“五难”现象已经基本销声匿迹。

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上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是为切实解决当前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成果,在加强公安队伍自身建设方面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经过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我们的体会是: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组织保证。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时间安排达4个月,标准要求高,工作任务重,要到达学习教育的目标,不辜负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厚望,就必须要有坚强的组织领导作保证。所以,我所在活动前期准备阶段,便及时将有关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情景向县局领导汇报,主动争取领导重视、关心和支持。地方党委领导的重视关怀,为我所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供给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不断进行思想发动,激发出民警的内在动力,是搞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基矗纪律作风整顿的实质是民警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教育中,民警没有进取性,是无法实现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目标的。所以,从一开始我们就把调动民警参与教育活动的进取性作为重要环节来抓。经过不间断的思想发动,使民警真正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厌烦畏惧心理,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要我搞纪律作风整顿到我要搞纪律作风整顿,完成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学习任务。

(三)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开门”搞教育。找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搞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前提。对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是最清楚的,仅有深入到群众中去,深入到社会各阶层中去,广泛进行调查研究,进取创造条件,营造宽松的环境,真诚“开门”纳谏,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把心里话说出来,把真实情景反映出来,才能找准抓住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四)敢于动真来硬,解决突出问题,是搞好纪律作风整顿的关键。人民群众看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是否取得实效,主要是看存在的问题找出来没有,找准没有,改没有改,思路清晰不清晰,看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没有,成效怎样,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没有,精神面貌怎样。所以,纪律作风整顿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队伍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来硬,才能到达学习教育的目的。实践证明,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否切实得到解决,是衡量纪律作风整顿是否取得实效,有没有走过场的一个重要标志。

(五)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是搞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必要形式。经过各种途径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展情景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主动理解群众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公安机关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更加理解公安工作,进取地支持、关心公安工作。同时,广泛地宣传报道,给公安民警自身产生了压力和紧迫感,迫使民警时时处处警醒自已,按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标准严格要求、规范自已的言行,逐步潜移默化,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抓好学习教育,促进公安工作,是搞好教育的根本目的。把学习教育同做好各项工作相结合,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十分及时,十分必要,不仅仅没有影响工作,并且促进了工作,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虽然我所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距离局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距离当前形势的需要还有必须的差距,还存在着民警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今后,我们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以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所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集中搞纪律作风整顿的时间毕竟是有限的,许多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全面解决,并且随着形势的发展,环境的变化,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对我们今后的公安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所以,要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我所领导班子成员成为工作、学习、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和开拓进取的榜样。

(二)抓好全所民警的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所民警的政治素质。要坚持“真抓、早抓、主动抓”的指导思想和“预防为主、教育为主、施教于先、执纪于后”的方针,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进取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经常分析队伍现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在队伍的管理教育和纪律作风上从严要求,敢抓敢管,抓紧管严,严格执纪,赏罚分明。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继续加大民警违法违纪的职责追究力度,对民警遵守工作纪律、上岗执勤、警容风纪、执纪执法等工作跟踪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汇报县局批评教育,并追究其相关职责,刹风肃纪,促进民警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公仆形象和礼貌形象。二是完善和深化警务公开制度,继续加大警务公开宣传力度,扩大警务公开知情面,适时进行警风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理解群众监督。

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是新时期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根本之举和长期任务。这次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虽然基本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只是一个良好开端,一个新的起点,今后的教育任务依然繁重,我所将按照既定思路,加大落实力度,保证各项整改措施得到切实贯彻执行,收到实际效果,从而将公安工作以及公安队伍建设推向一个新局面。

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篇二

汛期将至,为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防汛工作方针,落实防汛责任制和安全度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深化项目部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尽可能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做到“防患于未然”。2016年7月项目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的防汛设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重点检查防汛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在建各栋号楼面防水、塔机基础积水、用电设施是否完好、现场临时道路排水、材料库房搭建情况等,现将现场排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项目部成立了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负责项目部汛期安全工作的预防和紧急情况处理工作,使防汛工作有安排有部署的进行。

二、以重视、重视、再重视的精神状态做好防汛工作,认真执行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工作方针,把汛期安全工作做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部分,抓紧、抓好,长抓不懈,确保人员生命财产万无一失。

三、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事故的损失压缩到最低限度。

1、排查了防汛物资储备情况,材料库房备有抽水泵、雨衣、雨鞋、手电、铁楸等物资。

2、排查了施工现场用电设施、配电房、配电箱、施工机具线路,临时用电电源线等,结果都完好无损,无安全隐患。

3、排查现场临时道路的泄水通道,有堵塞现象,项目部已经安排人员对泄水通道进行清理,排除汛情隐患。

4、工地围墙基础无浸泡倒塌,在建各栋号楼面无渗水现象。5、9号塔机基础因处于地下室最低位置,每次下大雨后积水较多,安放有泵宝可自动抽水,积水可作为施工用水。

6、现场各水泥库房搭设均已垫高,无积水浸泡现象。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汛期安全教育,根据中交资阳投资有限公司文件精神,项目部立即开展了安全专题教育,特别是防溺水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项目部以责任区为单位,对各班组从业人员进行了汛期安全教育,增强了全体从业人员的防汛减灾意识。

五、项目部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发现重大险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准确无误。

总之,我公司项目部经过自检排查,从各方面都已做好了防汛抢险工作准备,努力确保汛期不发生任何险情。

为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分步对农村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到2020年12月底,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工作;2021年6月底,完成对各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23年底,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常态化建设管理制度。

各村居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并按照要求全面、准确的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第一阶段:重点排查(2020年12月底前)。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基本信息、审批手续情况、改造情况、是否改变用途、用能情况以及安全情况等,并把排查结果于12月底前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对于排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在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前提下,依法补办相关证照。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21年5月底前)。各村居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如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民宿、农贸市场、工厂、娱乐场所等)为重点开展整治。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或安全防范措施不达标的不得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阶段:全面排查(2021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同时将排查结果准确录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对于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第四阶段:全面整治(2023年底前)。各村居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特别是对改变用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建立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力争将房屋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纳入办理营业或开业手续的前置条件。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村居要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新增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排查、农房抗震排查等工作迅速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方案应明确整治重点、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各村居做好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即时将工作专班、整治方案和整治进度上报。

(二)安全评估鉴定。镇生态环境和建设局为各村居提供第三方检测鉴定服务。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即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果分类进行整治。

(三)落实主体责任。农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农村自建房鉴定为d级或整体危险的应拆除重建,鉴定为c级(局部危险)的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各个村居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应改尽改、一户一档原则,严控质量标准,整治后的房屋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确保使用安全。对拒不实施整治的产权人(使用人),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完善整治档案,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建档一户、销号一户。

(四)明确任务分工。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落实督查包保责任,将应当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根据排查结果分别牵头做好整治工作,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定期安全检查(鉴定或检测)和维护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区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大伟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整治工作等,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建立“镇级督导、部门包保、村居实施”工作推进机制,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包块指导。由镇政府成立督导组,挂钩包保村居进行督导、联系。各村居为实施主体,实行包干负责,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项目统筹、宣传发动、实施整治、完善档案等工作。

(二)加强综合保障。要充分动员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实排查整治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排查、鉴定等相关费用由镇财政给予补助,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督导组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坚决严肃问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各部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根据市安委会6号、7号文件精神,区安委会制发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各有关部门分别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月6日,召开了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近阶段全区安全生产情况。区管委会副主任周立军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家、省、市下发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要求,我区迅速成立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均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8月20日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5家,排查安全隐患53处,下达整改指令14份,停产整顿企业4家。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区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未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未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等违法行为。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经营场所未进行安全评价等重大安全隐患的4家氧气乙炔经销站责令其储销分离,禁止在经营场所储存氧气乙炔重瓶;二是责令区内正在经营的锦州市海洋渔业总公司第一冷冻厂等6家冷库企业进行本行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活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6家,责令整改隐患9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3份,停产整顿2家。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区交警大队、交通局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雨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下雨天气的交通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区安监局、规划局对全区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此外,我区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电力、港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区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区安委将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新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周全的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

3、要切实加强重要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和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海南州交警支队统一部署,贵德县交警大队迅速部署,扎实推进,积极投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可控状态,现将近期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一是先期召开筹备会。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明确各自分工和工作职责。二是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大队长吉星林任组长,教导员仁青本、副队长杨仁千任副组长,其他正式干警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三是定期召开推进会议。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大队制定落实了定期例会制度,根据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定期由工作小组领导召集各成员参加,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推进情况,拟定下阶段工作措施和计划。

二、深入调研,排查隐患。一是实地踏勘情况。大队对涉及到的危险路口、路段逐一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在分析各项事故数据的基础上,拟定了初步上报意向。二是邀请专业部门论证。为确保大队排查的交通隐患路口切实可行,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能取得实效,大队要求事故防范处专家对道路进行实地调研,逐一分析目前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探讨治理措施。三是综合分析上报。根据实地踏勘和专业部门论证情况,副大队长杨仁千2次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通过会议分析讨论,确定了2条危险路段6个危险路口。并详细分析主要隐患,拟定治理措施和治理目标,明确责任单位。

三、滚动排查,严格监管。一是结合捉漏找差排查隐患。大队结合“优信号、纠差错、促长效”交通设施捉漏找差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配时,梳理排摸各类交通标志。对需要维护或完善的立即进行维护完善;对暂时无条件维护完善的,积极协调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完成。二是加强道路施工监管。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施工工地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占用车道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四、强化整治,广泛宣传。一是明确整治重点。大队根据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警力跟着时段走、跟着违法行为走,向危险路段倾斜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措施和勤务安排,采取白天与晚上整治结合、定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超载超员、危险品运输、酒后驾驶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队会同县司法局、路政执法大队在县客运站大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宣传“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守序有礼,文明出行”、“拒绝酒后驾驶、平安出行”等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法规。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大队依托“六进”工作机制,深入社区、寺院、农村、学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剖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等。

20xx年xx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及安监科指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控制指标,扎实开展工作。社区及辖区单位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态势平稳,有力地保障了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年初,根据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xx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消防防火责任书、消防安全承诺等。

今年以来,由于各地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频发,为了吸取教训,按照上级及街道安全科的部署,结合实际,xx社区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安全大检查,建立健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辖区单位从业人员和小区居民的安全认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为了及时掌握辖区单位、门面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xx社区采取不定期对辖区单位、门面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主动督促单位和门面房经营店时刻要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

6月初,社区组织辖区单位法人、安全员,参加街道集中进行的安全员培训,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了责任人安全认识。社区通过张贴宣传画报、发放安全消防防火宣传单页、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防火的重要性,全面提高辖区单位和小区居民的安全防范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对xx辖区内重点场所超市、烟酒店及废品购买站(无证经营户)要求所有店内第一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的落实,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及时掌握和巡查店内的安全隐患及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排除、有记录、有总结,同时也做好店内各员工及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让经营者和员工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同时要求重点单位每年至少要自行开展一次消防演练,加强自救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安全防范认识,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通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xx社区安全态势平稳。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的努力,但有些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实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尽心尽职努力工作,把xx社区的安全生产消防防火工作做细、做好,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促进辖区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此次专项行动小组,由乡安办牵头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开展,同时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隐患治理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在活动期间,组织各村及乡级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改能力。村级上报由连日来降雨引发的公共安全隐患2处,正积极上报并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检查组对全乡各行业领域及企事业单位检查时发现隐患2处,1处现场立即整改,1处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

我乡将继续认真宣传部署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精神,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动力,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为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委会针对我市季节性、气候性、行为性特点,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开展桥梁隐患排查整治,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站位。我市地处山区,各类桥梁设施总量大,部分桥梁建设年代久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桥梁的安全运行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组织实施。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实分工。加强各类桥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桥梁设施日常运营维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安全检查评估;危(旧)桥加固维修;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演练情况等。其中各级安委办负责加强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文化部门负责文保廊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旅游部门负责景区内廊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管辖范围内桥梁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属地政府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的同时,牵头负责辖区内无行业主管桥梁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是摸排安全隐患建清单。要深刻吸取桐庐县廊桥坍塌事件教训,对各类桥梁运行安全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特别是廊桥的排查,完善桥梁基础数据库,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同时要建立定期摸排机制,及时更新数据库。

四是强化隐患治理强落实。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经费筹措、保障措施,深入开展桥梁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治理工作。对发现安全隐患的,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用整改,全面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封闭管理。

五是严格督查检查实责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桥梁隐患治理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隐患治理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行为,严肃问责。市安委办也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为认真贯彻省交通厅、省高速公路公司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我司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根据2009年《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深海高速公路***段项目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和谐稳定。

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抓部署提要求、分管领导具体抓。多次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并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分管副省长刘海生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具体研究和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二是强化领导,制定周密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项目建设实际,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细化为安排部署、自检自查、督促检查、深入整改和巩固成果5个阶段。明确了7个施工合同段企业为隐患排查责任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

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省交通厅、省高指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安全薄弱环节。

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内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建设,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深入分析本单位、本部门、本岗位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针对性措施。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部署,我司从2009年5月底开始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截止11月底,全省共有45476个企业和单位参加隐患排查,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31024个,已整改127946个,整改率97.7%。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宣传教育,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肃事故责任查处,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好转。但是,福泉高速公路***段扩建项目正值最后攻坚阶段,施工单位易出现因赶工而忽略生产安全,我司高度重视,在抓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采取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经过上一阶段开展的系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程质量、安全总体上处于可控状态,无安全事故发生。

***高速公路***段各参建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还是比较重视,均能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均能按规定规范安全费用使用行为,安全费用均能专款专用,尚未发现存在挪用或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均能按规定配足专职安全员,并能按要求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总体上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可控状态。但同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从上级有关部门及日常工地检查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临时用电还不是很规范,违章使用倒顺开关,箱门损坏,配电箱随意置地;人工挖孔桩、深基坑,高边坡防护不到位;隧道安全逃生通道偏短等问题;责任单位均能及时整改到位。我司规定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工点安全达不到要求立即停工整顿,我司制定并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施工单位均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并及时上报总监办审批,总监办均能严格把关,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论证,确保***高速***段工程建设安全。

(二)落实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整改治理工作实效。

一是由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带队,对各项目路段总监办、施工单位进行针对性的督查,特别对省厅、省高指的检查反馈存在问题,整改反馈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各标段整改到位后有没有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整改责任人、监理单位责任人),检查有没有附整改前后对比的影像资料,对弄虚作假,搞文字游戏的给予通报,并限期按时整改到位,特别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加倍处罚,确保施工的安全。

二是由公司安办督查小组每天都进行巡查,做好巡查日志,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存在隐患等详细记录,并留下影像资料,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现场责令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下发现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对比扩建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台账,整改一项注销一项,确保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加强履约检查,确保安全要素投入。施工单位按合同承诺投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安全要素投入,以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督促监理单位保证兑现合同承诺的人员认真履约,尽心尽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加强劳务队伍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知识水平,保证工地现场和谐、稳定、持续生产;对履约不力,质量和安全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法人代表,对无明显改观的,按合同规定和信用考核办法处罚,并列入市高指挂牌督办单位,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同步实现。

四是督促落实各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现场安全检查每日不少于6次,根据“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的原则,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是定期由市高指从市有关单位抽调相对固定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每个月对***市在建的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检查并通报,提出整改措施,要求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我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如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六是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结合每个月的工地例会组织各参建单位、高速路政、交警、管线迁移等相关单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本月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下一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及要求。

七是加强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的管理水平。

八是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的用电,聘请一名专业电气工程师进行指导,并开展专项整治,使施工用电基本达到规范的要求。

九是加强交通安全组织,主动与***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沟通协调,每月邀请***高速交警支队、福泉路政大队参加工地例会,***高速交警支队、福泉公司及路政大队能及时对施工中遇到的交通安全组织问题予以专题研究,在审批程序上做到方便、快捷,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十是督促各项目部认真抓好每十天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大质量通病、安全通病的整治力度。

十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监管,防止安全专项费用挪用或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

十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和监督力度,防止检查走过场,搞形式,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各高速公路项目圆满、顺利地竣工。今年以来,共排查安全隐患386条,发出整改通报、通知书5份。

十三市吸取事故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省高指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规范施工,要求各标段、监理单位认真落实业主和上级的要求,强化提高每十天安全、质量的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督促各标段、监理安排安全员加强巡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特别对高架桥架桥机等特种设备,要求必须采取日检制度,一上班就要对架桥机等特种设备的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架桥机等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包括路面的运料车辆上高速公路都要每日一检,确保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安全),使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目前,我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正处于全面深入地进行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问题。一是少数施工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认识不到位,把专项行动当成阶段性任务来完成,后期有松劲情绪。一些隐患在检查时得到整改,但过后又重复出现。二是一些重大安全隐患还没有全部整改到位。三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尚不完善,有些制度制定了但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下一阶段除了对已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人员、资金、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外,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接受上级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察组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专项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全局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提高我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1、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各单位广泛的相互学习交流,积极推广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

2、继续结合冬春季安全大检查、第二轮安评等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积极结合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经验教训,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可控、在控、能控。

3、积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体系,将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4、加强设备技术改造,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用电安全宣传,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保持稳定。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坚决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势头,根据海南州交警支队统一部署,贵德县交警大队迅速部署,扎实推进,积极投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力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可控状态,现将近期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一是先期召开筹备会。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明确各自分工和工作职责。二是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由大队长吉星林任组长,教导员仁青本、副队长杨仁千任副组长,其他正式干警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三是定期召开推进会议。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大队制定落实了定期例会制度,根据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定期由工作小组领导召集各成员参加,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推进情况,拟定下阶段工作措施和计划。

二、深入调研,排查隐患。一是实地踏勘情况。大队对涉及到的危险路口、路段逐一进行了实地踏勘,并在分析各项事故数据的基础上,拟定了初步上报意向。二是邀请专业部门论证。为确保大队排查的交通隐患路口切实可行,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能取得实效,大队要求事故防范处专家对道路进行实地调研,逐一分析目前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探讨治理措施。三是综合分析上报。根据实地踏勘和专业部门论证情况,副大队长杨仁千2次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进会,通过会议分析讨论,确定了2条危险路段6个危险路口。并详细分析主要隐患,拟定治理措施和治理目标,明确责任单位。

三、滚动排查,严格监管。一是结合捉漏找差排查隐患。大队结合“优信号、纠差错、促长效”交通设施捉漏找差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交通信号配时,梳理排摸各类交通标志。对需要维护或完善的立即进行维护完善;对暂时无条件维护完善的,积极协调县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完成。二是加强道路施工监管。大队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施工工地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占用车道施工工地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四、强化整治,广泛宣传。一是明确整治重点。大队根据交通违法的特点和规律,坚持警力跟着时段走、跟着违法行为走,向危险路段倾斜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措施和勤务安排,采取白天与晚上整治结合、定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超载超员、危险品运输、酒后驾驶和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队会同县司法局、路政执法大队在县客运站大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宣传“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守序有礼,文明出行”、“拒绝酒后驾驶、平安出行”等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法规。三是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大队依托“六进”工作机制,深入社区、寺院、农村、学校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不断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剖析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驾驶人在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下的驾驶注意事项等。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辖区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我局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10月份以来,大队共排查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5处,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87起。

一、加强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力度。大队积极加强与安监、交通、公路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地毯式、拉网式事故隐患点段排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所有省道、县乡道路、村道曾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工作。

二、强化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完善和规范。大队要求各中队对辖区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清理,进一步予以规范和完善,科学、合理地设置限速、禁行等标志。设置明显的停车标志,施划停车线。同时进一步加大城区违法停车的管理和查纠力度,对沿街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实行强化整治,扫清道路交通障碍,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四、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大中型客货运车辆超速行驶、超员超载及驾驶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纠、从严处罚。二是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及协调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道路农用车载客、报废车辆和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扣车辆,从严处罚,全面改善农村道路的交通环境。

在接到省厅总队决定后,大队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一是班子及时对如何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和部署。二是召开了全体干警会议,及时传达了公安部刘副部长和省委孟书记的讲话以及总队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的决定和方案。三是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科、室、中队和个人的相关责任和工作要求。四是成立了以大队长黄晓勇为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交通秩序的副大队长戴仕坚担任主任,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布置和监督检查。

开展集中整治以来,根据总队要求,我们重点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治。一是重点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违法超车、会车、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至目前为止,共查处超速,起超员和起疲劳驾驶,共查获辆无牌无证机动车,处理违法超车、会车、占道行驶共起。二是对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和摩托车加大了整治办度。期间大队与相关部门一起对辆客车,辆货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进行了安全大排查。同时加大了对摩托车超载、超速和不戴安全头盔的检查处罚力度。期间,共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辆。三是加大了辖区206、316国道、省道和主要县道的巡逻、监控力度。期间累计出动警力345人,出动警车92辆次,使国道、省道和县道24小时不失控。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必须首先抓好宣传教育。按照省厅总队的要求,着力抓了社会、客运场站,国省道及农村公路沿线、中小学生和交管窗口的宣传。据统计,在上述场所,共悬挂张贴有“决战七十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相关内容的横幅、标语共21条(其中16条永久式),张贴挂图36幅;设立了集中整治专栏2个更换内容2次;播放交通安全知识和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累计160个小时,在当地广播电视台刊播稿件5篇,撰写稿件在省、市级报刊发表17篇,并在县有线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期间大队还派出民警深入到县城和农村中小学校,为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知识课共20场次,接受教育的中小学生有32500人。同时还向社会和中小学生发放《交警服务手册》2000余份,发放了《道路交通安全漫画集》100本世纪末,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学习笔记2000本,散发宣传画60幅;宣传科、办公室还打印了中小学生交通知识“三字经”60多份在农村小学张贴。上述举措,使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受到一次全面广泛的教育,做一个文明驾车人,做人名文明行路人的意识大大增强,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整治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

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集中警力投入路面管理,严格管控。全大队85%以上的警力在路面,同时,各科室相关人员也经常深入一线,协助路面警力。机关放弃了周日休息,一星期工作六天,进行七十天攻坚。二是科学安排警务,调整白天和夜间的不同时段的警力安排,做到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三是加大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期间,有两辆外省长途大客车均超员100%被查扣,除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外,都依法从严处罚及时进行了卸客转运,并给予了公开曝光处理。五、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与县“百日攻坚”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有机结合。

金溪县委、县政府为全面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出了“百日攻坚”工作意见,同时,也向交警部门相关工作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为此,大队领导对此十分重视,除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外,还与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紧密结合,除开展上述有关工作外,还抓了公交站台的设置和公交车违规随叫随停的整顿工作,派出警力对县城车辆乱停乱放,占道为市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与有关部门配合安排县城货车停车场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大队长黄晓勇还被县政府委派担任县城交通秩序整顿工作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做好交通秩序、农贸市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管控工作。

集中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与总队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差距,主要为:宣传教育还存在投入不足,农村一块力度不够;由于宣传教育存在不足,有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对交警依法执法存有歧见;国省道平交路口设置还不健全,因资金困难一时无力承担等。存在上述不足,有待今后通过扎实工作来加以克服和改进。

我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为核心,在12月18日中午接到城关镇派出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知书后,学校及时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为创造平安校园打下扎实的基础。

学校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曹小革任组长,所有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为组员。落实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校师生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我校教职员工清醒地认识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旧的隐患消除后,新的安全隐患仍会随时出现,学校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突出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改。

2、学校派专人及时新增添5个灭火器,更换教室部分已坏插座。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对外来人员进校联系工作实行登记检查制度。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对学校校舍走廊护栏、疏散通道及上下楼梯处加注警示标志,严禁杜绝学生攀爬和伤亡事件的发生。

3、学校确定每周值周员为轮流保安员,进一步加强课间活动督察、强化晚上值班巡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加强冬季用电和取暖安全管理,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设备。及时检查用电、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取暖安全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取暖和烘衣物要小心谨慎。

5、学校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的特点科学合理、认真组织好教学活动,防止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再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消防安全教育形式,努力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力量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整改中做到一个环节落到实处,不留死角,树立正确的安全观。

我们将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是xx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占地126万公倾,建筑面积20.7万平方米。有教职工373人,设48个专业,涉及文、管、农、工四大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

晋升高校以来,学院在省教育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项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成绩显著。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前段时间开展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院的自检自查工作,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主要职能处室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的进行学院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责任的要求,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同时,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安全工作不落实或玩忽职守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和领导干部评先晋级的资格。

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按照省教育厅、省农委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要求,学院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应急预案,内容涉及安全、防火、饮食、卫生等诸多方面。适时的开展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使学院的管理更加完善,体制也更加系统。国际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要求各个职能部门要有明确的分工,工作要有记录,要有完备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允许违规作业和越权行事。涉及范围较广,针对性较强,所做的工作也是全方位的。

按照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火灾隐患排查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学院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面部署。对学院可能存在火灾隐患和安全弊端的单位、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将排查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此次排查的重点是: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实验楼、教学楼、办公楼、俱乐部、图书馆、锅炉房等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应急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张贴是否全面,应急救援装置是否完备、可用,安全警示系统是否完好等方面。除此,对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具有侵蚀性的化学药品仓库和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的单位也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

近期,我乡受强降雨的影响,部分村、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汛及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汛期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乡提出五项措施,认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乡专门召开会议,针对辖区内汛期安全状况,专门研究制订了具体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任副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到了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明确了目标和任务,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排查除险,突出重点,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进入六月份以来,我们对全乡各行政村中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中小学校和各个路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了逐个登记造册,对存在的隐患进行了重点监控。

一是根据我们山区县地质灾害点多的情况,我们组织各乡镇和土地部门进行了大检查,对我乡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乡、村、屯三级“人盯点”责任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严密监控,保证一但发生险情能及时疏散群众,并将险情及时上报。同时和各乡镇、村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并在危险区域设布置警示线。

二是对我乡危房实行乡、村、屯三级“人盯户”责任制度,同时紧急疏散还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险。在危房附近设立警示线,严禁群众接近。

三是对全乡出现不同程度的边坡塌方、路基塌方、路面塌方和山体塌方的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布置警示线,提醒过往行人、车辆注意安全。

四是要求地处边坡的学校安排教师24小时值班,并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疏散老师学生。

三、完善预案,落实措施。

我乡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汛期的特点,修订了处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道路交通应急预案等。成立了乡级抢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相关单位责任。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预案学习活动,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对防汛重点部位进行了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确定了下一阶段的防汛任务。同时对地质灾害区所在乡村村民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到家喻户晓。认真落实防汛物料号备和抢险队伍组建,明确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了抢险演练,增强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加强群众对汛期易引发的各种灾害的认识,通过开设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向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防汛、防灾意识和抗灾、减灾的自救能力。

五、加强值班调度工作。

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按时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掌握雨情,认真分析天气变化形势。出现较大汛情时,主要领导亲自上岗值班,掌握动态,靠前指挥,做到决策、指挥到位。重大汛情、险情及时上报。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监管,做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年农业行业领域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了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

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篇三

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一支重要力量。基层一线公安工作事务繁多庞杂,既需要正式编制的执法者开展警务工作,也需要大量警务辅助人员予以协助。但同时要看到,目前,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若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不但会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声誉和执法公信力,还会被群众诟病,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对这类问题,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 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辅警队伍教育整顿,关键是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并剖析问题根源,切实解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不足,提升队伍战斗力。笔者结合交管工作实践、综合汇总多地信息发现,公安交管部门辅警队伍作为一支有力协助交管工作的队伍,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后勤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少数辅警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作为、乱作为;部分辅警思想觉悟不高,纪律观念不强,自我约束不强,对待工作不够主动、对待警令敷衍完成,交往关系复杂;部分辅警法治意识不强、道德防线不牢等,严重损害辅警队伍和公安交管队伍形象,影响了公安交管事业健康发展,亟待通过教育整顿,进一步解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教育整顿 打造高素质辅警队伍。

公安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辅警队伍管理状况,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对辅警队伍开展教育整顿,着重解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管理规范、辅助有力、纪律严明、保障到位的辅警队伍。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本单位辅警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查摆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紧密结合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及时召开辅警教育整顿动员大会,认真对标对表,查找本单位辅警队伍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

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组织辅警认真学习规范辅助执法执勤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辅助执法各项要求;组织辅警参与民警日常的政治理论、警示教育学习,做到同学习、同教育;组织辅警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警规警纪,深刻剖析辅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开展问题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要深入查找辅警队伍在宗旨意识、履职尽责、遵纪守法、辅助执法办案、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律意识、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照镜子”的方式,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辅警全面自查、互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及整改清单;各单位要逐项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做到认识不提高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根源挖不深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

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队伍管理。要针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和时限,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强辅警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辅警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辅警,要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对辅警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找准症结、立整立改;要采取谈心提醒、一对一帮教、办班学习等多种方式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切实督促辅警遵纪守法,养成良好作风。

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要及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开展教育整顿情况全面了解、跟踪检查,对部署不到位、查摆不全面、措施不得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民警辅警,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认真总结教育整顿成效和经验,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无违纪违法的部门,结合绩效考评给予表彰。

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篇四

近年来,xx大力推进辅警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辅警队伍是公安机关第二警队的思想,从健全机制、规范招录、教育培训、从优待辅“四个坚持”方面规范、健康管理辅警队伍,从从严管理的基础上,正面激励辅警工作热情,提高认同感和归属感,确保队伍健康稳定成长。

着力解决辅警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责任落实、疏通引导,逐步规范了辅警队伍管理。一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在xx党委研究部署下,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xx成立辅警管理办公室,实现了政治处辅警管理办公室总扎口,各用人单位日常管理的两级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xx公安xx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起草了《xx区xx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细则》、《xx区xx警务辅助人员晋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层级晋升制度,进一步明确辅警的职责职权、管理办法、行为规范,提供了制度遵循。二是责任落实,强化考评运用。配套出台《xx公安xx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考核细则》、《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并不断优化绩效考评制度,通过月考核、季评定、年度综合评价等机制,严格奖惩措施,分等次评价结果定期写进个人档案,建立起辅警工资与岗位职责、工龄和考核结果正向关联,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并跟薪酬工资、职务职级晋升相挂钩,使全体辅警人人有压力,个个有担子。三是疏通引导,管理延伸到位。按照管理责任到人,各单位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起分管领导、专管民警和辅警骨干的层级管理网络,强化责任捆绑,逐级落实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参照民警队伍工作模式,专人负责辅警的人事、党建、团建、考核、训练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结对谈心谈话,明确带辅民警,积极、正面引导辅警,因人施教,及时掌握辅警的思想状态和精神需求。

着力解决辅警招录标准、条件不一的问题,提高准入标准、规范录入制度。一是理顺招录口径。根据编制情况统一定编,通过单位推荐和社会公开招聘的双模式开展辅警统一招录工作,联合人社等相关区属职能部门,严格参照民警报考程序设立招录辅警队伍标准,严把源头,严控招录组织实施工作,外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全程负责出卷、阅卷、裁判等重要环节,保证了“公开、公平、公正”,辅警办成立以来每年组织xx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招聘工作,为xx输送了xxx余名优秀辅警。二是建立档案管理。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设立人事档案室,建立一人一档制度,并利用钉钉人事信息平台,强化队伍科学管理的数据化支撑,同时建立组建线上层级管理钉钉群和“辅警之家”工作群,加强全天候实时交流沟通,及时掌握辅警心理和工作动态。三是做好岗前培训。针对新晋辅警组织开展保密教育、规章制度等岗前培训,并联合用人单位对新招录辅警进行为期xx天的试岗实训,并同时设立试用期,规范聘用程序,让新录辅警尽快熟悉情况、适应岗位、融入工作,也在源头上确保了辅警队伍的素质和队伍的纯洁性。

着力解决辅警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提高队伍“免疫力”,全力助推辅警队伍核心能力提升。一是统筹培训计划。坚持贴近岗位、贴近专业、贴近实战、贴近应用,根据xx年度教育训练工作计划,系统规划全年辅警教育训练工作,从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业务技能等环节入手,规范训练内容,统一考核标准。积极对接市警校作为辅警培训基地,争取专项经费有力保障培训住宿、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二是开展多形式培训。注重政治培训,思想教育,先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十九大忠诚保大庆”“。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同时坚持“文化育警”思想信念,建立xx线上宣传群和主页“xx”专栏,规范信息报送,多渠道加强辅警文化宣传引导工作,积极组织辅警人员开展“辅警主题教育征文”“辅警的故事征文”等活动,并加强对辅警突出事迹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和表彰,在市局原有表彰奖励的基础上,xx每年推选出年度“二十佳”辅警称号,潜移默化中稳定了队伍思想,提升了队伍思想能力。三是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各类辅警逐一界定岗位和职责,对不同岗位辅警开展实战培训。每年组织开展两期为期x天共计xx人的辅警骨干集中封闭式培训班,通过“一份问卷一次轮训一轮座谈”,切实增强调解纠纷管理水平岗位技能和自身防护等能力,形成“骨干带全队”集聚效应。各警种根据各自业务工作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基础视频作战窗口服务巡特警体能执法辅助等业务条线的辅警岗位技能比武和体能竞赛,锤炼队伍,砥砺作风以武促练。

“像关爱民警一样关爱辅警”,xx把着力点放在改善辅警待遇和从优待警上,从思想、工作、生活全角度关心关爱,积极营造“家的感觉”和“心的港湾”。一是落实待遇保障。按照“政府出资保障、公安使用管理”的用人模式,2020年经过xx党委多次和区属相关部门对接研究,落实了2019新晋及内部优化提升辅警员额,保障了人均保障经费xx万元,其余人员xx万元的标准。同时xx给辅警人员确认了薪资结构标准,实施动态调整,落实“五险一金”,帮助办理工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后顾之忧。二是落实关心关爱、表彰奖励机制。建立辅警健康档案机制,每年组织一次体检;对标民警,开展走访慰问”、“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生日慰问”等活动,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因公负伤辅警,完善抚恤等工作;组织获得县处级以上荣誉的辅警与xx获奖民警同标休养;通过积极争取,近年来组织了xx名辅警参加了区总组织的疗休养活动。不断加大典型建树,提升辅警职业荣誉感,促进全身心投入公安事业。。三是推行职业化机制。整合协警、文职、协管员、业务临时工等队伍纳入辅警办统一管理,统一奖励标准,根据科学管理和职业要求,创新实施岗位和职位双层层级管理及晋升机制,突破职业“天花板”,由低至高设置九类职业层级,并于工资待遇挂钩,最高档层级工资达到xx元/月,拓宽了职业发展空间。同时联系了xx大学专门开设xx辅警学历提升班,让更多的辅警人员提升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篇五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篇六

弘扬辅警公安正气,召开全体辅警会议从四个方面抓好公安辅警队伍建设,严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辅警队伍形象。

树立良好形象为重点,以集中教育为手段,以提高素质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保障,以“努力工作,树立形象”为工作理念,召开辅警人员专门会议,进行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通过所领导与辅警之间、辅警与辅警之间的谈心交流,掌握辅警人员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增强了辅警人员的思想觉悟;通过对全体辅警思想认识的严格要求,切实让辅警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根本上摒除辅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价值取向不正确、服务态度不端正、自身形象不好等现象,让每一位辅警都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岗位固然平凡,但辅警岗位光荣、责任重大,确保每位辅警都能够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细化考核办法,采用固定考核与灵活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工作动力,对于每位辅警的工作实绩、行为规范等都纳入考核,与年终工资挂钩,对成绩优秀的辅警进行奖励,对综合排名靠后的辅警予以通报。做好工作,不仅是为了考核,更是为了优化工作质量。用考核来督促,增强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业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执行辅警管理规定,公安局辅警工作绩效考核,以此来落实责任,明确纪律,对于违反通风报信、殴打、侮辱群众、殴打、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挪用、侵占涉案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参与赌博、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等规定的,将按照市局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规范个人行为养成,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到遵纪守章,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其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使辅警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力争以新的面貌,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为打造一支英勇顽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品牌队伍,要求辅警从管理制度、执法执勤、工作纪律、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外,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明确责任,抓住每个环节,定期对辅警人员在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服务群众和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排查,对于排查出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症结所在,及时予以整改。

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篇七

在遵义县公安局全局上下如火如荼地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坚持执法为民、树立良好警风”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一名辅警,我冒昧地谈谈我对遵义县辅警队伍管理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我是2008年5月由当时的三渡派出所教导员吴必金同志介绍,到三渡派出所任辅警的,在这之前,我于1993年至1997年先后在虾子派出所、三渡派出所担任过联防队员,在这些年的工作中,我深刻地体会到,遵义县公安局的整体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些可喜变化的过程中,我也看到一些与发展不协调现象——辅警队伍的管理!

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了解、近距离接触人民警察最多的无非是我们(基层单位)的执勤巡逻、窗口服务、接处警以及安全防范、治安检查等,恰恰这些业务也是辅警参与最多最广泛的业务,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好辅警队伍,无疑是“树立良好警风”一个重要环节。然而,当前我局的辅警队伍在这方面做得还很不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整体形象欠佳。

现在的辅警队伍,一部分是前几年由遵义县综治办统一招聘的“专职治安巡防队员”,这部分人员主要是分布在各基层派出所,一部分是近两年县局招聘的辅警,主要集中在局机关和交巡警等部门,这些人员的着装几乎可以用五花八门来形容,臂章有“治安”、“综治”、“警察”,或者干脆没有臂章,号牌有“xj0000”、“x00000”、“520000”“za0000”、“fj0000”等,老百姓眼花缭乱,分不清谁是谁,有一次一位群众问我,为什么南白的警察和你们的不一样?搞得我哭笑不得。当然,就全国来看,这种现象不是我们遵义县一家才有,但是,要树立遵义县公安局的良好形象,把遵义县公安局打造成贵州公安的名片,那这种现象就不容乐观了,最起码不严肃,直接影响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印象。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辅警人员来自不同领域,有着各自不同的背景。这些人当中,绝大多数能爱岗敬业,能把“管理社会、服务群众”当着自己的事业和目标,积极履行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但也有少部分人员抱着得过且过思想,由于没有专门的统一的制度约束,个别辅警人员仅仅是把这个工作当成“副业”,上班吊儿郎当,下班为所欲为。出入娱乐场所的有之,参与赌博的有之,甚至违法违纪者有之。客观上讲,首先由于辅警的工资待遇低,社会地位不高,造成相当一部分人员没有荣誉感;其次工作成绩没有与工资收入挂钩,就觉得干好干坏一个样,作风懒散,干事拖拉,而且辅警人员来自不同的招聘单位,工资待遇不一样,这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直接打击了工作的积极性,没有责任感,工作中相互推诿,甚至相互拆台;第三即使在工作中干出了成绩,也没有相应的奖励制度,让很多想干事能干事的人员心灰意冷,没有成就感,不愿意主动干事(这种情况正在好转,2010年度县局表彰了一批优秀辅警,着实让勤奋者看到了希望!);第四由于辅警队伍是由政府招聘组建而业务受公安机关指导,没有设立专门机构统一领导,人员隶属关系模糊,成员缺乏归属感。

三、

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公安机关对辅警的培训教育很有限,辅警的工作技能基本上都是靠单位民警或资历较老的辅警传帮带,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负责内勤的今天跟张警官学一样,明天李警官要求的不一样;协助辖区民警搞治安防范的除了巡逻其他一概不问;负责窗口业务的遇到群众咨询其他问题就一问三不知;负责接处警的方式方法单一,开展工作被动;另一方面多数辅警不去主动学习业务知识,这就导致了辅警人员工作效率低下,也极大的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由于地方经济的差异,各地辅警的装备基本上都是自行解决,经济条件好点的乡镇,可以有更多的财力解决装备问题,这还得看地方政府重视与否;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辅警人员根本谈不上装备,就辅警人员最基本的着装而言,也处于尴尬的境地。条件好的单位,解决一部分,或者同单位的民警赠送一部分,巡逻就靠一支手电筒,处警就着一身制服,成员没有安全感,工作效益大打折扣。在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的背景下,这种现象既不利于辅警人员的自身安全,也不利于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

诚然,我县的辅警队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应该肯定的是,这支队伍对维护社会治安、创建平安遵义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为遵义县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不容抹杀的。只要加强了这支队伍的管理、提高了这支队伍的素质,在新的历史时期,它将继续为遵义县的发展做出更好更大的贡献!

陈立勇。

2011年6月13日。

公安辅警队伍管理总结篇八

面对日趋繁重的交通管理任务和日益复杂的交管新形势,因交通民警警力严重不足,警务辅助人员大量招录应运而生。多年来,辅警队伍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办理车驾管业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以及后勤保障、文秘管理、计算机管理等非执法性日常事务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更是因对辅警疏于监管,导致违法乱纪问题发生,引起群众诟病,也严重影响了交警队伍的整体形象。为贯彻落实党在新时代的建警治警方针,笔者结合大队辅警队伍现状,就如何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和管理,打造新时期下人民满意的交警队伍提出几点浅见。

当前,我县道路通车里程达5019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3万余辆,驾驶人数量超过18万名,机动车保有量居全市第二、驾驶人数量居全市第三。大队现有民警35人,事业人员6人,辅警115人,管理任务与管理力量之间悬殊巨大。从人员结构来看:辅警人数占大队总人数的73.7%;从年龄结构来看:辅警队伍中18-25岁的23人,占辅警总人数的20%,26-39岁的71人,占辅警总人数的61.7%,40岁以上的21人,占辅警总人数的18.3%;从文化结构来看:高中及以下学历的49人,占辅警总人数的42.6%,大专学历的65人,占辅警总人数的56.5%,本科学历1人,占辅警总人数的0.87%;从从业年限来看:未满1年的10人,占辅警总人数的8.7%,1-3年的39人,占辅警总人数的33.9%,3-10年的47人,占辅警总人数的40.9%,10年以上的19人,占辅警总人数的16.5%。从岗位分布来看:窗口服务24人,路面勤务58人,事故处理11人,文秘内勤15人,指挥调度5人,司勤2人。

总的来说,辅警队伍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呈整体年轻化,思维活跃,学习新知识、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二是文化程度不高,思想认识、思维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三是从业年限10年以下的占了83.5%,人员流动性较大,队伍稳定性有待提高。

(一)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当前,各地辅警招录工作大多归口于公安局和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进行招录,招录条件较为宽泛,对学历要求及岗位适应能力要求不高。加之辅警队伍流动性过大,为便于日常工作开展,往往会对招录程序进行简化,未严格执行招录标准,直接导致被录用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良莠不齐。

(二)收入付出不成正比。作为交警队伍中最重要的一支辅助力量,辅警队伍发挥了辅助执法管理和服务的作用,日常工作强度高,纪律要求严格,但无论是政治待遇还是经济收入都与民警相差甚远。久而久之,势必造成心理失衡,影响工作积极性。更有甚者会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铤而走险,既伤害与群众间的感情,又损害交警队伍整体形象。

(三)队伍的稳定性不高。辅警属于“合同工”性质,被戏称之为“临时工”,但其工作压力、工作强度以及工作风险都与民警相当,高强度工作与低工资福利必然催化人员迅速流动,难以留住优秀人才长期从事交通辅助管理工作。部分辅警职业荣誉感、认同感较低,认为工作没有前途或前途渺茫,缺乏应有的进取心,继而心浮气躁、作风飘浮,影响了自身发展和队伍整体形象。据统计,近三年来,从大队离职或被辞退的辅警共有59人,其中既有新招录人员承受不了工作强度而离职,也有培养成熟的业务骨干因待遇差而离职,人员流动性巨大,给日常管理增加了难度。

(四)监管制度落实不好。一方面个别辅警法纪意识淡薄,岗位责任意识不强,认为纪律规定是为了约束民警而制定的,部分辅警甚至存在“管严了、犯错了,大不了走人”的心态。另一方面日常监管制度落实不好,对迟到早退、接听非工作电话等日常性问题的处理上往往点到为止、避重就轻,影响了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导致个别辅警身上不同程度的存在作风散漫、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队伍整体形象。

(五)综合能力有待提高。新招录辅警基本是录用后即分配,分配后即上岗,未经过系统性的教育培训。业务知识尚可通过随岗学习快速掌握,但思想观念的转变、日常行为的养成、纪律要求的遵守需经专题学习和强化教育,否则容易出现思想偏差。且大多数辅警主动学习意识不强,不善于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以及主动思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均有待提高。

(六)观念转变不够彻底。近年来基层公安交警部门越来越重视民生,为民排忧、为民解难已成为工作发展的大趋势,但在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中,个别民辅警思想认识转变不彻底,没有摆正身份位置,存在特权思想,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2020年,我队共收到省厅、市局动态测评不满意评价92条,市民热线工单211条,书记县长信箱21条。这些数据说明: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我们的工作成效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尚未满足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完善管理制度。梳理现有制度,结合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并有针对性地填补制度空缺。完善合同签订、岗位职责、培训考核、日常监管、奖惩激励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监督和退出机制,严格违法行为处理,依据日常管理情况逗硬执行续签、解聘、处分处理等手段。

不忘初心。

”主题教育为导向,努力培树“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警察核心价值观。二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坚持每月对全体辅警开展一次涉及路面勤务、事故处理、车驾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系统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考试,着力解决少数同志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相关内容把握运用不好、业务水平相对滞后等问题,不断提升全体辅警的业务水平,努力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需要。三是开展内部轮岗交流。定期对各部门辅警进行较大范围的工作对调和轮岗交流,互相学习不同交通管理岗位的业务知识,促进队伍整体工作能力及综合素质不断提升,铲除岗位腐败滋生土壤。

(三)突出精细管理。一是实行清单管理。结合岗位职责,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对照清单对各岗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纳入绩效工资实施范畴,最大限度地调动辅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定期分析研判。每周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每月召开一次队伍状况分析研判会,针对队伍存在的问题,组织全体辅警从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深入分析,认真查摆和分析个人在遵守纪律、精神风貌、服务态度、执勤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广泛学习讨论和剖析交流,在思想深处产生触动和警醒,增强自身遵章守纪和为民服务意识。三是加强日常督查。不定期对各单位内务秩序、警容风纪、警车停放管理、路面执勤执法活动、窗口服务、驾考工作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杜绝发生执勤执法和窗口服务不规范、驾考徇私舞弊等问题,推进队伍建设与交管工作同步发展。

(四)严格风险防控。一是以制度管人。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交通违法案件办理、辅警队伍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治警。二是加强动态监管。明确专人对各岗位执勤执法、服务群众及驾考工作音视频进行巡查,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民辅警违规违纪行为。对风险岗位及监管人员实行捆绑考核,压实监管人员责任。三是严格逗硬处理。严格落实《四川省公安机关从严管理队伍六项规定》《四川公安队伍管理“七凡七必”规定(试行)》《交通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安全防护规定》《四川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勤务辅警执勤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对违反管理制度的根据《厅规》予以记分,情节严重的一律作出组织处理,违法违纪的一律报局纪委处理。

(五)强化保障激励。一是实行定向招录。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定向招录,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录人民警察,既打破了辅警与民警之间的身份壁垒,打通了辅警晋升渠道,又留住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人才继续从事交管工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将辅警的装备、服装、培训、考核、优抚以及“五险一金”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优化薪酬结构,建立岗位工作年限和薪资级别相挂钩的薪酬制度,严格落实考勤、通报、评优等一整套管理制度,在制度化管理的前提下积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在实现同岗同酬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有层次的薪酬标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从而保障从事辅警工作年限长、岗位表现优异的辅警得到更大的经济利益,促进辅警队伍稳定和长效发展。三是丰富警营文化。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警营文化活动,培养辅警的集体意识和团结意识,优化辅警的“精神家园”,为辅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提供强力保障,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生活环境,实现警营上下团结奋斗、拼搏奉献的良好氛围,为交警队伍建设注入强大的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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