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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职能简介(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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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职能简介(汇总9篇)
2023-11-11 23:24:10    小编:ZTFB

语文学习的目的是培养良好的阅读理解能力和写作能力。写一份较为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认真梳理并整理所需总结的内容。没有人能够百分之百地做到完美,我们只需尽力而为就可以了。

部门职能简介篇一

办公室:联系协会和各部门的枢纽,主要职能是上传下达,并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处理,例会安排和制度建设,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工作简报、协会刊物的编辑与刊发以及相关资料、物品、文件的收藏与保管,负责财务统一报账工作,组织各部门、干部的职能考评。

组织部:主要负责协调和加强协会与各服务队以及服务队之间的联系,指导和监督各服务队活动的开展和质量的提高,筹备委员会会议,举办服务队论坛等活动,促进服务队间的合作与交流。

活动部:主要负责协会各项活动以及志愿服务基地的有效运行。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建立具有影响力、代表性、导向性的精品志愿服务工作。保证全校志愿服务顺利进行。

宣传部:是全校志愿者活动对外宣传的窗口,对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优秀事迹、典型事例、志愿者活动及志愿者形象进行准确的宣传和报道。负责联系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组织全校志愿者制作别致、精彩的各类文娱节目,丰富全校志愿者的生活,并与办公室合作编辑刊发总队刊物。

项目管理部:负责全校志愿者及协会大型项目的策划与管理,并负责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和社会实践的宣传及管理。

信息部:负责全校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统筹实施时间银行项目,志愿维修电脑,并负责提供协会网站的相关技术支持,探索志愿者信息化管理模式。

志愿文化研究会:负责对志愿文化以及志愿服务理论的研究传播,组织全校青年志愿者培训工作,负责为协会、各部门以及各院服务队的活动提供咨询和策划服务并协助宣传。

外联部:负责协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交流,负责全校志愿者及协会大型活动的赞助,联络各级志愿者组织,扩大志愿者协会的影响力。

公关礼仪部:负责全校重要志愿服务活动及全校各种大型活动的礼仪接待,并负责导游、接待各界访客。

部门职能简介篇二

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创建于1994年,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多年来在院系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下,在历届会员及理事的共同的努力下,青年志愿者协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目前已成为全省最具影响力的社团之一。

协会自成立至今,始终以“奉献爱心、培养人才”为宗旨,奉行“为他人送一份温暖,为社会尽一份责任”的原则,立足学院,面向社会,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自身的知识优势和专业特长,为社会和广大师生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完善自己,发展学院,服务社会,弘扬新风,增强青年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理念。

往志愿活动的总结和提升!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这香味会弥漫良久,弥漫在每一个充满爱的角落。随着我院志愿者队伍的不断扩大,同学们都积极奉献自己的爱心,我们坚信青年志愿者事业的明天会更好。

部门职能简介篇三

(一)主席。

3、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全权监督相应部门所承办的大型活动。

(二)副主席。

1、协助主席开展各项活动,根据学生会的决定安排和落实各项工作活动的开展。

2、做好分管工作和内勤工作。、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关工作,支持主席的意见和决定,直接对主席负责。

3、分管相应职能部门,参加和指导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主席不在时,可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的相关职权。

办公室。

办公室作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攀枝花学院委员会的特殊部门,承载着内部建设和外部交流的双重重任,它扮演着纽带,桥梁的作用。从校学生会的整体利益出发,积极组织、筹备各种会议,协调并参与各项活动、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了解、沟通,以便加强合作,提高工作效率。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作为学生会对内的职能部门,旨在建设良好的学生会文化,营造高效率工作氛围,担当着学生会的规划者、监督者和培训组织者的角色。它坚持“团队、沟通、宽容、创新”的工作理念,致力于将学生会发展成为高效率、高凝聚力的团队,同时为每一位渴求上进的成员提供锻炼的平台,并且将以富有创造力的工作为学生会吸纳、储备、培训更多优秀人才。

监察部。

监察部作为攀枝花学院学生会一个以纪检工作为中心的部门,工作主要方向是对外和对内的监察,即对整个攀枝花学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察、考核。开展“三风”建设,保证评优的公正性,对晚自习进行考勤,维持校园周边环境的和谐。

生活部。

生活部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学生拓宽生活服务渠道,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生活氛围,代表广大同的学利益。它是学生处、公寓中心及学生会领导下的学生参与、管理与监督卫生工作的服务组织;开展卫生检查工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促进良好学习、生活环境的各种活动。

编辑部。

编辑部作为通讯社下管部门,承载着管理学生会网站和报道校内动态的责任。负责学院大小活动的新闻稿写作,同时反馈同学对活动效果的评价,以新闻人的姿态时刻关注校、院内动态。

宣传部。

宣传部是学生会各部门对内对外进行组织和开展活动的窗口。它坚持“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的原则,使广大师生进一步了解学生会工作。主要负责传递学校方针政策;做好对其他部门工作的宣传作用;开展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教育;学生会宣传条幅、宣传板报、宣传海报的制作工作。它是学生会各部门的枢纽,也是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亲密伙伴。

网络部。

网络部作为通讯社的下属部门,是学生会与其他组织最主要的网络交流平台。负责学生会校内平台、维护和管理;新闻的网上发布和更新;搜集校内外信息并及时发布;开展网上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反馈;培养网络技术人才和组织有关网络方面的活动和竞赛;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网络部开展工作。

阳光礼仪部。

阳光礼仪部是隶属于攀枝花学院校学生会的一个特殊部门。它活跃校园气氛,倡导树立新时代自尊、自立、自强的大学生形象。同时为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供礼仪性服务;秉承提高全校同学礼仪知识的宗旨,开展活动及讲座。关心女生成长,维护女生权益,展示女生风采,加强男女生交际,营造男女和谐的校园氛围;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

科技创新部。

科技创新部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指导思想,以“科研能力培训,创新思维培养”为主题,结合时代赋予的创新要求,积极协助学生会在同学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激发我校广大同学迎接挑战的主动性,激励我校同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广大同学的参与意识、学以致用意识和创新意识,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

文艺部。

文艺部作为学生会活动组织部门,本着“尽心为同学服务,办好每一台晚会”的宗旨,按照当代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了集知识性、娱乐性、群众性、艺术性的一系列活动。主要负责大型文艺活动;举办各类文艺讲座、专题讲座等,搞好文艺普及工作;定期督促各班文艺委员开展工作。旨在提高学生艺术修养,丰富校园文化。

体育部。

体育部是校学生会领导下的一个活动性部门,丰富和活跃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主要做好体育达标工作;策划、举办各类体育活动;提供对体育活动的组织和检查。号召全校师生增强体育健身意识,服务同学养成健康的体育锻炼习惯,强身健体。

外联部。

外联部是一个以对外工作为基础和重点的部门,为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资金等方面的筹备工作。通过对外交流,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扩大学生会的影响力;了解和收集外校学生会工作的信息;负责我院与其他学校和学院的相关活动的联系工作;为同学争取校外社会实践机会。

学习部。

学习部是一个具有特色和潜力的部门,以“创建良好的学习坏境,全面的提高广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宗旨,致力于提高我校的学习环境。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系列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广大同学的专业技能,同时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为广大同学创设一个优良的求学环境。

民族事务部民族事务部作为我校学生会的新兴部门,以“服务少数民族同学”为部门工作开展的核心,承担着搞好校内民族团结,丰富少数民族同学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对少数民族同学的思想教育的宣传和引导;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干部培养、教育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同学的各方面能力的培养;做好少数民族同学的权益维护工作。为构建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向上的攀枝花学院而努力。

传媒中心。

传媒中心隶属于主席团,下设二个部门:编纂室和企划室。企划室在学生会传媒中心的工作就是负责为校学生会新闻发布会写策划书,负责发布会的活动流程、主持、联系二级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协助编纂室完成杂志的编辑工作以及建立学生会与其他行业媒体之间的交流等。

编纂室包括了记者团和杂志编纂工作,记者团主要是编写学校大型活动以及国内外重大新闻的新闻稿并发布到校学生会网站,以及时、快速、便捷地为广大师生提供最新信息资源;杂志取名为《青春的旋律》用细腻、真实的笔墨记录我们个性、激扬的青春,为广大热爱文学的青年提供了一个平台。

部门职能简介篇四

海关总署。

【代码】131。

一、主要职责。

(一)进出境监管。

海关依照《海关法》规定,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管。

(二)征收关税和其他税。

海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

具。根据法律规定,中国海关除担负征收关税任务外,还负责对进口货物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查缉走私。

法律规定,海关是查缉走私的主管部门。中国海关为维护国民经济安全和对外贸易秩序,对走私犯罪行为给予坚决打击。我国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在公安、工商等其他执法部门的配合下,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缉私工作,对查获的走私案件统一处理。

(四)编制海关统计。

根据《海关法》规定,编制海关统计是中国海关的一项重要业务。海关统计是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负责对进出中国关境的货物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科学、准确地反映对外贸易的运行态势,实施有效的统计监督。海关总署按月向社会发布我国对外贸易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向联合国统计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机构报送中国对外贸易的月度和统计数据,数据发布的及时性居世界领先地位。海关定期编辑出版《中国海关统计》月刊和年鉴,积极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

【代码】1。

32一、主要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

(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七)管理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省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八)负责税务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直属院校。

(九)组织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

(一)办公厅。

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司。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流转税管理司。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四)所得税管理司。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五)地方税务司(农业税征收管理局)。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负责农业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组织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六)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部门职能简介篇五

公管系团总支设有团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职务,团总支主要职责是,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好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

公管系学生会,是公管系团总支属下的一个学生组织。学生会设有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宣传部、体育部等组织机构,以“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建设“组织优化、运行协调、服务热情、办事高效”的学生组织为目标。其作用是代表全系同学,搞好学生管理工作,充当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

在院系领导、老师及同学们的关怀和支持下,伴随着公管系的成长壮大,系团总支、学生会也在茁壮成长,在前进中日趋完善。我们坚信,在院系领导和老师的指导下,在全系同学的支持和努力下,公管系团总支学生会将打破传统、蓄意创新,迎来一个崭新的局面,公管系也将拥有她灿烂辉煌的明天!

(二)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

团总支副书记职责。

6.依据团总支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团总支成员进行考核;

7.做好团总支工作的指导与检查,撰写团总支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团总支秘书处职责。

1.各项会议的安排,做好会议记录;

8.负责团总支各项活动经费管理,包括经费预支和经费报销。

1.办理入团手续、组织关系接转、组织;2.负责团员统计、团费收缴;

6.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建档与考核工作;7.学院大型会议、讲座观众的召集、通知与考勤。

团总支宣传部职责。

5.对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活动进行宣传策划;6.运动会广播稿的撰写。

(一)学生会主席职责。

8.做好学生会各部门干部的思想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依据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核。

(二)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分工具体负责各部的工作,定期向主席汇报所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孙常英分管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外联部;康跃分管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信息部)。

3.具体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督促学生会各项活动的落实;

10.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及常务工作。

(三)学生会秘书处职责。

2.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有关文件、活动方案、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和编辑工作;

4.负责协调和安排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四)学生会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作通讯录、办公室值班表、签到表、各项活动、会议的考勤;2.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起草学生会的工作简报。3.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分学期汇编团学活动大事记。4.负责制作评选活动打分条,统计汇总参赛评比成绩;5.负责学生会各种档案材料的拟订和保管;6.负责办公室有关用具的管理。

(五)学生会宣传部职责。

1.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动员;

2.定期承办展板、写标语、办板报、宣传栏,布置系内晚会、比赛、会议的会场,要求各成员热爱宣传工作,有上进心,并有一定的编辑、抄写、美工能力;3.负责各班墙报、黑板报的检查评比;4.系内报纸、信件的领取与分发。

(六)学生会学习部职责。

4.了解和掌握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围绕学风建设开展助学活动,负责组建学习互助组;

9.负责组织我系部学生参加学院各种有助于开拓知识面的竞赛活动;10.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教学情况;11.指导和帮助各班学习委员开展工作。

(七)学生会文艺部职责。

5.及时了解掌握同学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做好反馈工作;6.指导和帮助各班文艺委员开展工作,加强我系部优良学风建设;7.承办各种文艺晚会和联欢晚会(中秋晚会、元旦晚会、大学生艺术节);8.加强与兄弟系、社团的文艺交流,增进友谊。

(八)学生会体育部职责。

5.负责各体育团体的组建、培训与管理,组织各类系队参加院内体育赛事;6.指导和帮助各班体育委员开展工作;7.为同学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争取、创造条件。

(九)学生会生活部职责。

8.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宿舍的各种实际问题,与院宿管部、本系其他部门加强交流、增进了解、搞好配合。

(十)学生会外联部职责。

1.加强与外校的联络与合作,组织校际交流活动服务于同学。

6.加强同校内及校外新闻媒体的联系,扩大我校影响力。

(十一)学生会社团部职责。

1.根据学院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开展适宜的社团活动。

4.承办系内社团活动,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如:迎新晚会,大学生艺术节等,5.活动条幅的制作与悬挂。

(十二)学生会纪检部职责。

5.配合学院、系部的各项活动,记录出勤情况、维持会场秩序等。

3.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联系宣传部等部门及时报道系团总支、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做好网上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度;4.负责学生活动摄、录像工作。

公共管理系团总支。

二o一三年三月十日。

部门职能简介篇六

学生会外联部是学生会下设的一个对外交流的窗口部门,本着学生会“规范、高效、和谐、发展”的宗旨积极开展对校内外的联络工作。外联部以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着学校和企业的渠道;建设和维持与优秀企业间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学院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在学校内部,充当着学生会与其他各大校级组织联系的纽带。外联部作为一个双向的部门,我们的主要工作在于做好为学院各个活动拉赞助的工作。加强外联部与院内外其事业单位及个人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密切关注社会信息,发掘各个行业有兴趣到高校宣传或乐意赞助学生活动的商家,洞察商家合作意向,及时收集信息,了解学院与商家各利益所在和共同需要,并以两者的结合点为出发点与赞助商进行双向沟通。同时积极与其他高校进行交流与合作,扩大我们的社会影响力和活动开展的社会效应。于与各团体,机构,企业建立良好关系以增进了解加强合作,把社会信息引入我院,把学院的特色活动推广到社会,达到丰富广大同学课余生活,扩大同学们的视野,加强同学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交流的目的;向外推出化工学院良好品牌形象。并肩负着学院内部各机构的联系协调工作,更加完善全面地沟通信息。部门主要工作:

1、联系校外的一些单位和企业,负责院学生会举行大型活动(运动会、迎新晚会等)的赞助及对外宣传工作,在活动过程中竭尽所能与赞助商形成双赢,与商家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2、加强学院学生会与其他校级组织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帮助学院学生会开展对外联络工作。

3、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开展切实可行的外联工作。注意经验交流并及时反馈信息,给校内工作以借鉴。

4、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使学院外联工作规、有序的进行。

5、完成学院、团委、老师和学生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联部。

部门职能简介篇七

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和编辑工作;;完成学校以及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学生会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学生会工作.1、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时向主席团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学生会的工作。

2、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各部的工作。

3、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学生会办公室的日常管理,起草学生会的工作简报。

4、负责协调和安排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5、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

6、检查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7、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与班级间的联系。

二、组织部。

1、协助学校学生处抓好全校学生的纪律教育,进行统计,并做好评估工作。

2、负责学校各项大型活动的纪律秩序维护工作,做好各班表现记录。

3、每周可对全校班级的纪律、出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送学生处审核。

4、负责学部晚自习考勤的监督和抽查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部的纪律检查工作。

6、根据需要召开各班班长工作会议。

7、配合值周老师负责每周检查记载纪律情况;

三、学生会宣传部职责:

1、宣传时事政治,组织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反映学生的思想实际和意愿,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2、负责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办好黑板报、宣传栏,要求各成员热爱宣传工作,有上进心,3、并有一定的编辑、抄写、美工能力。

4、对学部有关政策精神及学生会工作进行各种宣传。

5、对团总支、学生会各类活动进行宣传策划。

6、积极参加学院各类宣传比赛,为学部争光。

7、适当开展学部范围内的宣传比赛。

8、根据学生会各部门实际需要,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

四、学生会学术文化部职责:

1、培养勤奋、严谨的学习态度。

2、督促全校学生做好期中、期末的考前复习。,科学的组织各类学习竞赛、知识讲座、演讲赛、辩论赛等,活跃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第二课堂,拓展同学的知识面。加强我学部优良学风建设。

3、了解和掌握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负责学部早自习学习情况的监督和抽查工作。

5、负责开展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和考研等考试的宣传备考工作。

6、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

7、负责组织我学部学生参加学院各种有助于开拓知识面的竞赛活动。

8、指导和帮助各班学习委员开展工作。

五、学生会文艺部职责:

1、带领全校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娱乐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焕发青春活力,促进身心健康。

2、组织同学开展内容健康、艺术性较强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不断提高我学部文艺水平。

3、负责组织我学部学生参加学院的各种文艺活动。

4、举办全学部性的文艺活动,不断发掘和选拔文艺人才。

5、及时了解掌握同学对文艺活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做好反馈工作。

6、指导和帮助各班文艺委员开展工作。

7、承办各种文艺晚会和联欢晚会;

8、加强与兄弟系、社团的文艺交流,增进友谊;

六、学生会体育部职责:

1、发动组织我系同学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组织各项体育比赛,引导同学锻炼身体,增强体质。

2、记录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时间、地点、人员及获奖情况和班级综合成绩。

为同学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争取、创造条件;

3、早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系内各项健康有益的体育赛事;

5、组织各类系队参加院内体育赛事;

6、指导和帮助各班体育委员开展工作。

七、学生会外联部。

1、在主席团的领导下主要以拓宽院、校际交流工作为主题,以增进校企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2、旨在向外展示学校学生的真我风采,努力提高我校学生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同时外联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服务于同学,外联部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同学,为了一切的同学,为了同学的一切”。

3、外联部代表学校与各大院校保持及时的交流与沟通。

4、外联部拉赞助的工作应该是长期、持续的,平时应多注意校园周围的商家和与学生生活相关的商家,本与其保持密切联系。

八、生活部职责:

1、认真做好各班级教室个卫生检查工作,定期举办卫生竞赛;

3、协助学生工作处抓好宿舍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及文明宿舍评比等工作;

4、做好每月一次的班级班费台帐检查工作。

5、定期召开个班级学生代表座谈会,针对食堂等地方的提出适合的建议和要求等,整合之后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方案。

九、科技实践部。

1、负责我系共青团的学术科技工作,帮助大学生利用第二课堂进行科技创新精神的培养;

2、研究制定我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经常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

4、负责组织我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种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

5、负责指导学生学习科技知识和进行发明创造活动的开展;

6、负责组织精品学术科技讲座,传播先进文化,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

7、组织、实施全校学生开展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

十、青年志愿者协会。

行调查,根据反馈的情况,相应地进行调整,力求在良好的氛围中提高自身的素质。

(2)对校内外宣传青协的宗旨,服务活动、宣传青年志愿者服务精神。

(3)组织开展日常活动和主题活动:在校内应积极发现公益活动内容。不定期在校外服务点进行公益服务活动。

(4)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外界进行各项活动的交流,增进青协成员与社会的接触和实践机会。

汽车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0-9-29。

部门职能简介篇八

组织部的话会是一个很严谨的部门,学生会组织部就是要组着各种各样活动的部门,小到平时的例会组织,大到学生的组织,都是一个学校学生会管辖内的事情。

(三)负责业余团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五)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档为doc格式。

部门职能简介篇九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发布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信访、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

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8.管理和组织编辑局重点宣传材料;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

5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发布、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信访、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访、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国家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

1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布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发布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发布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发布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

2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发布。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

4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

5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对外可使用委信访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周恩来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七)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机关服务中心是外交学会所属事业单位。“中心”的宗旨是为机关的对外和对内工作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机关职能活动的顺利开展。业务范围:为机关的外事活动、行政工作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负责管理车队、食堂、招待、和物业,兼管北京万国交流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