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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土中国读书感受(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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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土中国读书感受(汇总8篇)
2023-11-19 22:41:50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学习和工作体系。如何参与政治并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呢?最重要的是,总结范文只是帮助和启发,真正的总结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完成。

乡土中国读书感受篇一

大家就是大家,这么谦逊,这么年轻的时候为讲课写的稿子都能成书,还是经典的社会学启蒙书籍,真是让人再次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

对于中国的婚姻关系讲的很对,就是干事业型的,男女结合为的是传承血脉,抚育子女,而感情的波动对稳定婚姻关系不利。所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基础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乡土中国读书感受篇二

今天读了一本小书,书虽然小,但是很有启发。有一个词,叫醍醐灌顶,大概如此,本来有很多模糊的想法,经他一说,便清晰起来。

这本小书是《乡土中国》,属于中国社会学领域的名著经典。虽是经典,读起来却很轻松,因为这本书原是费孝通1946年在西南联大教书时的讲义,后来应杂志之约,改写成了系列xx,集合成了这本书。

费孝通在这本书里所做的,不是田野调差或者个案分析,而是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进行解剖。

中国历来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文化生长于这样的社会中,我们的行为和社会结构也受到这一条件的影响。虽然我们早已宣称现代化,但是还有很多传统的习惯残留在我们的生活细节中,读这本书,可以看到它们的由来和原因。

鲁迅总是批判国民性,可是光是批判并不管用,找出其中何以至此的原因,才更科学。标题不是噱头,如若想要了解中国,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形态,这本书确实帮助很大。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大概整理了每一章节的要点。

一乡土本色。

中国历来是个农业社会,老百姓大多靠土地谋生。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种地的人因为庄稼长在土里动不了,便常常定居一处。种地的.人聚居在一处,便有了村子。村子是中国乡下常见的聚居社群,这和美国很不一样,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中国甭管是三五户还是上千户总是聚村而居。

但是,这样的村子又往往是很封闭的,村与村之间来往很少,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形成了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很多乡下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远门。

正因为大家基本是固定的生活形态,便产生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土中国便是一个礼俗社会,根本用不上法律,大家都是熟人,知根知底,由传统形成的礼俗便起到了规矩的作用。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太需要抽象的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就够了。

二文字下乡。

在这一篇xx里,费孝通驳斥了“乡下人愚笨”的观点,他认为,乡下人和城里人的心智并无不同,不过是生长的环境不同,所需要面对和学习的知识不同,我们不能以城里人的知识去考乡下人,便认定他愚不可及,如果乡下人考一考你何时插秧,何时收割,可就要轮到你一无所知了。

对城里人来说,知识靠文字来承载,但是乡下人不识字,很多属于文盲。对此,费孝通提出了一个观点:乡下人不习文字,是因为在乡土社会中文字并没有什么作用。

文字是一种符号,语言也是,在乡下不一定非要把语言形成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一个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生活经验大多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不够用,需要文字这样的外在象征,但在乡土社会中,这一切是多余的。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到生活上的问题,他必然能在一个年长的人哪里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中,走同一条路,前人的经验可以发挥作。

乡土中国读书感受篇三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创作而成,内容以费老在西南大学和云南大学的所授课程“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构成,以中国的基层社会为大背景,涉及道德体系、社会治理、民风民俗等方面,深究中国传统社会特质,挖掘中华传统文化内涵。

其中令我颇有感触的,莫过于整个社会经过了生活大变迁、制度大变革,中国的乡土社会依然是一个安土重迁,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处于乡土社会的每个个体,无需刻板的法律规章来进行自我约束,人们依靠着长期形成的社会关系纽带来规范自我,一代又一代的长辈们通过生活经验累积在潜移默化中融入到每个乡土人儿生活的方方面面,最终形成习惯与品格。换言之,以一个人为出发点,其长期生存积累的生活智慧、道德规范通过关系纽带影响到了家庭内的其他成员,由小家到大家,由大家到大国。数人成家,万家成国,个人与国家之间是心心相通,密不可分的。

当前严峻的抗疫难题,是国家大考亦是人民自考,考验国家的治理能力,也考验着每个人的人性品德。众志成城争跃进,万家移石断中流。感恩许许多多坚守在抗疫一线的战士们,用瘦弱的身躯支撑起我们整个社会的国泰民安。生长于斯而感于斯,识人情事故而不世俗,情系小家,情系国家。

乡土中国读书感受篇四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_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乡土社会即熟人社会,有自己独有的特点。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_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任何人不得侵犯。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_力量。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_帮助。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贪污_因此而多了不少。“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自私自利。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体现。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_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熟人社会重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_谴责。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_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书感受篇五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中国》。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展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展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开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奉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确实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展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构造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根底上对中国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中国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详细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中国》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近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平实生活有了一个根本的,深刻的了解。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中国》解释了中国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中国的基层,但现代的中国社会也是有基层开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乡土中国读书感受篇六

改了方向之后选择的一本“小书”,之所以称之为小书,是因为感觉和费孝通老师毕生的研究著作比起来,这本不过是一个随记整理一样的册子,而作为社会学大家,他的这本书业内很多业内学者拿来精读、分析;由此的“乡土社会”的研究也有各路学者发表过不同意见。作为政治学本科生,感觉社会学知识并未掌握多少,因而书的体会也多停留在“深有所思”这个层面。

所看的版本一共有十四个章节。

第一章乡土本色。

这里作者应该是大体介绍了他对乡土社会的理解——乡土中国即所谓大部分地区社会都带有“泥土”性质,无论是现实里农耕业千年的传承,地域的跨越,还是情感上“落叶归根”“出国带一抔家乡的泥土”等的体现,人们对土地的感情历时已久。而由这些所引发的,是乡村为主的中国社会带有的特色,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文化、政治、伦理等特点。

第二、三章论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

这里通过对文字在乡下的缺失,引出乡下固有的生活环境、交流方式、文化传承等,是受其自身局限所致。一方面乡下的人们群居,重农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世代几乎固守在一个地方,所面对的人几乎固定,熟络的人们仅凭声音就能认出是谁,那么语言就已经足够他们进行交流。再者,文字本身所带有的局限性——脱离了具体语境其含义大不同也使得可以配上动作神态的语言交流更实用也更省事(一般来说文字有时就是辅佐记忆的功能,但简单的乡下生活并不需要过多的记忆,因而文字需要也就较少);另一方面,乡村中的礼仪、规矩、常识多是一辈传一辈,学而时习就可以应付变动不大的社会生活,那么就更不需要文字了。

第四章差序格局与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这两章应该是涵盖了整个乡土社会的特征——外在的差序格局与内在私人伦理道德。所谓外在的差序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西方有着团体意识——比如国家是契约的产物,因而国家维护的是让渡出自己权利的整体人民,而在对外上,国家是维护整体安全、财产不属侵犯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先有了整体意识,再有维护自己私人权利的观念。或者说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私人权利,不得不树立一个整体。而在中国,人们没有这样的意识(并不是说我们强烈的认识到自己是中国人,国家不可侵犯这一类)。而是我们的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水波纹般一层层推出去,这是外在的格局,即家—国—天下这样延展;而维系其中的力量是什么呢?不是我们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向西方那样),而是多以和自己关系的好坏、对自己利益的增减去判断。在这种看来,有的人的行为的自私的,但从他自己来讲,他是为了他自己的“公”(小到三两个朋友的交际圈子,达到自己的家族)。这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而这也造成了国、家的界限有时候不明确,因为这要依靠于自己所能波及的范围、自己的判断、能力的大小等。

有人提出过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美德,但具体下来,也要依靠不同私人道德关系来具体说仁是什么,这使得美德有时候也成了有条件的产物。

第六章家族与第七章男女有别。

细化到家庭所带有的乡土特色。家的宽泛含义,从纵向来说,一般都是父系家属的纵向延伸,从横向来说,是家庭多为事业型组织(为了更好的从事生产,也带来了两性关系的弱化)。如果家大业大,那么需要人手就多,很多亲戚都会纳入家族的范围。这还引发了两性关系的保守、拘谨。除了干活、大概夫妻间也没什么可以交流的,男女有别的强烈的约束力大概也是由这因素吧。

第八章和第九章礼治秩序、无讼。

这里从整体开始讲述维持乡土社会中的秩序所用的力量。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而在于维持秩序所需要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乡土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同,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而礼依靠的是传统(社会历代积累的经验),人只要从上一辈那里继承并经常练习,读书笔记摘抄,便可以使用。传统在变动不多的社会里几乎百试百灵,而这也获得了人们的崇敬感,从而成为了人们自觉服从的事物。而在这里,符合传统与否也成了人们辨是非很大的依据,即所谓的“父老乡亲评评理”。而与依靠事实、证据、既定条文的法律不同,很多事情理说得过去,但不合法也是要被制裁。诉讼的解决方式和可能出现的不合“正义”的结果让人们对诉讼、律师等持有偏见。此外,现有法律的西方观念“人人平等、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等,也和传统社会里比如“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等伦理观念相差甚大。因此诉讼在传统乡村人民眼里成了丢人的事(就像日常中常说谁和谁都闹到法院去了,真是家丑外扬啊或者丈夫杀了妻子的情人,在乡亲看来是正义,但法律要制裁。)这也是是现代司法普及到乡村所面临的困境——如果只做到了制度、设施的普及,很可能是破坏了传统的伦理秩序来不及修复,又面临法律带有的弊端。

第十章无为政治第十一章长老统治。

这是乡土社会特有的两种统治方式,大抵形成了统治者的无为统治和乡村基层自有的长老统治。关于权力的两种看法:横暴权力(依靠暴力、经济利益维系,偏重于社会冲突方面);同意权力(侧重于社会合作,用荣誉和高薪来维持),而乡土社会的稳定使其横暴权力无处可使,而同意的高薪荣誉等依赖于被征服者的生产剩余,这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相冲突,过分争敛引发起义等活动,因而统治者学会了“养民”,以维系统治稳固。在财富剩余过多时加重收取,然后暴动,武力解决,如此循环。而“天高皇帝远”的中国。天子无力够到的地方,也有自发的秩序,这就是“长老统治”。被教化者要学习先于它存在的规矩,不是来自上述任一种权力,而是来自于幼长之序所决定的上辈的权力。这就是长老统治。这两者形成了乡土社会特有的中央、地方分决平时不影响的双轨统治方式。

第十二章血缘与地缘。

血缘关系决定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最稳固,也很少有人质疑。地缘关系是血缘关系的投影,(如籍贯多是取自父亲),血缘为主的乡土社会的活动限制了人们的活动(如熟人买卖不可做),而要改变这限制,最重要的是改为以地缘关系为主的活动方式,使得支配人们行为的首先是理性,而非感情。

第十一章名与实的分离。

长老统治下所进行的教化在表面上是不可违背的,但受到社会发展的冲击,有些传统也会过时,那么为了维持稳定,后代是表面的顺从,而在实际中可以为其进行“注释”,即融入符合新场景的内容等。这就造成了乡土社会里名与实的分离,即传统的遵守是面子的事。这应该也是迎接新时代发展,乡村所不得不调整的困境吧。

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读后感:欲望是自觉的,为了生存而满足的,乡土社会里的欲望经过文化熏陶,迎合了其中的人们生存的需要。而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可能依靠一成不变的传统满足自己,于是人们探索行为和目的的关系(什么样的行为可达到目的,而不是自觉地跟着欲望走),人们探索这种情况下的生存条件,不是仰仗原有文化已筛选过的不用探讨的规矩等。于是欲望转化为理性的需要,是分析的结果,不是自觉的。这也是日后的中国发展农村应注意的问题吧(如何改造)。不再详细探讨。

乡土中国读书感受篇七

我得到了社会学系的同学的推荐,阅读了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作为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泰斗,虽然费先生已故,但他的思想仍然对学术界和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我对费先生怀着敬重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完毕后,我深感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它更是一部近代中国社会的缩影和哲学书。每一句话都富含哲理,令人深思和回味。我不禁感慨民国时期学者治学之严谨。书中分别探讨了以下主题: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私人道德、家族亲友、男女关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地缘、名实分离以及欲望需要。尽管知识有限,我将从熟人社会这个方面来阐述我的读后感。

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私人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将人们紧密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因此,可以把熟人社会形容为“关系社会”或“背景社会”。在乡土等“熟人社会”,法律并不适用,因为“大家都是熟人,相互打个招呼就可以解决问题,还需要更多的话语吗?”只有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在更大范围内活动,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对方,都是陌生人,所以为了解决问题,需要遵循明确的程序,需要签署协议和合同,因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基于此,费孝通先生总结了熟人社会的一系列特点,包括私人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地缘等。

正是因为“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词汇,有些人将其称为“关系社会”或“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处理事务多个人之间的熟悉度和感情深度有关,关系越亲密,被核心成员利用实现其“利益目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在这种社会里,责、权、利的界线往往比较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公共事务中也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不公平现象。

费先生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但是,并不一定是熟悉程度来判定是否可信,真正能够产生信任感和推动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为无形和有形的“内部机制”存在和制约,人际关系使得面子、信任和规则成为熟人社会内部的恒定规则。

中国一直都是一个十分重视人情的'社会,在“礼尚往来”的观念下,有时候甚至是将礼仪看得比法律更加重要,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现在,在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看到熟人社会的影子——从为子女安排就业到寻求医疗帮助,从买票买号到行政审批,从聚会到组织地方社团。事实上,熟人社会在中国农村社区里已经无所不在,托人和寻求人的帮助已经非常普遍。因此,熟人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能让人们感到放心轻松解决问题的地方。

然而,在现代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成为了一大阻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律的作用,把“契约”换成了“关系”,用“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严格约束,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面临更多的挑战。通过“关系”进行的干扰以及“人情网”,使得制度执行时常常能够受到影响。其次,这种模式淡化了竞争的激励效应,用亲情、友情等来管理企业、管理国家以及管理社会,导致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缺失利润动力和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做法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败坏社会风气。因此,“熟人社会”如果过度发展,将会腐蚀法制社会,破坏市场经济,瓦解和谐社会。

费先生认为,只有当社会变迁使人们变成陌生人的时候,法律才有必要产生。法律规定了契约和制度,通过规定的制度和规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信任。在这样一个“生人社会”中,熟人社会也会因此被打破。不过,仅仅通过社会自身的发展来打破熟人社会只会是漫长而不可预知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并不需要民主和法制,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制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因此,要打破熟人社会,首先我们就必须实现民主和法制。要实现民主和法制,我们必须要有透明的制度,要制定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健全有力的监察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让建立关系网成为可能。

重写后的文章如下: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中,公共权力一方面被部分人视为可以为所欲为,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商品化;另一方面,则为图谋个人私利的人提供了机会,他们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满足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需要政府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割断公共权力与熟人社会的联系,使公共权力不能和不敢被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实现公共权力用于处理公共事务的理想。

再次,应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的个人权利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如果没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权利得到保障,他们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无法建立起“陌生人社会”。政府应该重视公民权利的保障,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向公民们保障他们的个人权利、良好的社会地位和高质量的生活,以构建一个公正、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书感受篇八

另外,据费先生所说,在差序格局的社会里人们总会存在着私的念头,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并且除了为了个人那一块,我们都可以说是为了一个“公”去牺牲其他的利益。似乎都是“大公无私”的,但实际上我们总会披着“公”的外衣去实现最终的私欲。

其实,当我在看关于这一些内容时,我总会产生一个想法:那就是西方社会似乎也存在着一种另类的差序格局,只是他们的关系网更多的是依靠朋友来推延出去的,而不像我们的亲属关系,地缘关系等。或者可以说是这种靠关系的现象并不是只存在于中国社会,只是中国社会因为传统的影响更为的突出罢了。至于文中说的中国人很自私,各人自扫门前雪或者是损公利私,其实这在哪儿都有这个坏毛病,只是说西方因为有团体的传统要好一点,还有就是西方的社会制度更趋于完善,能更好的指导人们的行为。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保持者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泥土造人的传统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骨子里流淌着的东西。“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先生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里要有家法,夫妇间要相敬如宾,妻子要三从四德。在乡下,通常都是男的和男的在一起,女的和女的在一起,孩子们又在一起,这是性别和年龄造成的距离。中国人在感情上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

费孝通先生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是主动的,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相比之下,法律是强行限制人的行为的,而道德是整个社会所支持、默认的。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有些还没有严重到会受法律的制裁,却必定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即我们俗话说的良心的谴责。

费孝通先生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最后,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费孝通先生已经仙逝,作为一个既没有乡村生活经历,也没有文科教育背景的人,对大师的理论做了一些揣测,请费先生原谅这种无知无畏。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情况和所以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今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伤心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应该怎么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因为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因为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相信土地就可以,相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费孝通是一位我们耳熟能详的社会学大家,他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誉。在国外,费孝通以《江村经济》闻名于世,但我认为他在20世纪40年代完成的一本名为《乡土中国》著作更深入人心,更能被我们中国人所接受。记得我大一刚开始上《社会学概论》的时候,颜士之老师就在课堂上给我们介绍许多对我们学好社会学以及本专业的各类社会学大家以及他们的书籍,当老师说到费孝通先生的时候,着重地为我们介绍了他写的《乡土中国》,也正是因为受老师的影响,我去认真地阅读了这本著作,读后我才知道费孝通先生的见识之广以及对中国内在结构分析的透彻,直到现在想想也让我深有感触。

《乡土中国》这本著作既反映中国的实际状况,又是具有很强理论深度的著作,在中国的学术界具有比较大的影响,成为许多学者研究中国问题的必读书。费孝通先生的生花妙笔更令《乡土中国》中的文章精彩纷呈,通过阅读《乡土中国》这本著作,可以加深我们对中国社会的重新理解和认识。《乡土中国》虽然仅有十四篇文章,但是却描绘出了生动而贴切的中国传统形象,对很多问题费孝通先生他以精辟的见解和恰当的比喻做出了通俗易懂的解释,这也使得能够让更多的人很好的理解先生他的观点。

费孝通先生在本书的开头,就为我们讲解“什么是乡土本色”这一问题。从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费孝通先生的见解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以前一般听到城里人说“乡下人很土”时,我们作为乡下来的人总是会感觉城里人在藐视嘲笑乡下人,心里很不是滋味。

但经费孝通先生这么一说,这“土”字用得好啊,我们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说我们“很土”或“土气”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们乡下人和城里人本身就所处的地方和接受的教育程度不一样。其中有些城里人认识知道的东西我们乡下人却一点都不懂,也是不足为奇的。这不,在乡下不是有很多东西城里人也不认识知道吗?这是非常公平的,因此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正符合了今年两会通过的《选举法》中规定在选取人大代表的时候,城市人和乡下人拥有了相同的权利,也就是所谓的同票同权,不再是以前那种不公平的情况了。有些人说虽然我们在制度上到达了这一目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定会存在很多的弊端,但是我认为中国能跨出这一步已经很不错了,接下来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边实行边解决。

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是一个“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社会,是一个规则暗含的社会,是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社会,是个生活成员之间互相了解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熟悉产生信任,因此乡土社会没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虽然现在在中国这些现象有些削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是很深刻的,就拿“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这句话来说,无论是城市和农村,如果我们想做某件事,我们首先想到的并不是自己该怎么去完成,想到的而是自己可不可以找熟人来帮帮那个忙,因为我们清楚有熟人的话那就会变得容易一点,常言道熟人之间好办事呀!这些意识已经深入我们的脑髓,在我们心中已经深深扎根了。其他的几点我就不展开讲述了,我相信大家已经很了解了,乡土社会就是这样带给我们并不需要法律的社会,他就求的是“人治”、“礼治”!

虽然说费孝通先生对乡土本色阐述的非常深刻,而且我也非常认同先生的观点和见解,但是我要说的是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差序格局”这一名词,我经常会在看到一些社会想象的时候就会想到“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具体“差序格局”是怎样一个概念,那就让我和大家来分享一下吧。

中国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不同于西方“捆柴”那样是一种团体格局,而是一种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差序格局”,这是先生相对迪尔凯姆的“有机团结”和“机械团结”而提出的概念,而且非常符合中国国情。费孝通先生把中国的社会结构比喻作“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连晕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一圈,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不一定相同的“。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每个网络的中心也各不相同。

中国的差序格局具有一种伸缩能力,这要看那个中心的势力如何来决定的,这一点我们是很容易理解的,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存在着许多家族,这次我们就拿民国期间的四大家族来说吧,想必大家都知道这四个家族在当时的势力是非常庞大,几乎可谓是手可遮天,那么以这四个家族为中心会向外扩大的地步和影响就会大,而且以中心势力的远近可以来划分不同的人际格局和亲疏关系,也就产生了很多边缘势力。这样解释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看出这其中的差序格局所具有的伸缩能力了。

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是因为这种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为中心势力的变化而改变。儒家考究的是人伦,因此在《乡土中国》中费孝通先生将”伦“的定义解释为”从自己推出取得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力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他认为孔子先是”承认一个己,推己及人的己,对于这己,得加以克服于礼,克己就是修身。顺着这同心圆的伦常,就可向外推了。“孔子的道德体系里绝不会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否者的话这其中的差序格局的就没有意义了,它只会依着需要而进行推广和缩小。

明白了这个能放能收、能伸能缩的社会规范之后就可以明白了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私“的问题了。中国的”私“就好像”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对于中国人来讲,私和公是相对的,因为在差序格局里,站在不同的圈子上看,公和私是会转换的,这也是我在差序格局中了解比较深刻的一点,对我而言很有启迪作用。

到此,我已经对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中的感悟讲的也差不多了,但这些只是本人的一些拙见而已,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不要见怪!对于本书中其他的内容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即使有也没什么好说的,因此在这我也就不讲废话了。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可以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的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中看出。同时,我认为他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容易让大多数人所接受。再者作为农村孩子出生的我而言,读起他的书来感觉倍加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最后我感到阅读费孝通先生的这本著作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对乡土社会有了更为深刻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因此我建议看到这篇文章的人能够去看看这本《乡土中国》,它一定会带给你很多惊喜,让你从中受益良多的!

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在老师的领导下,我选择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来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由于时间关系,我只读了本书的第一章,在此就第一张谈谈我的感想吧!费孝通先生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很同意,因为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在中国,从女娲用造人的神话故事开始,到历代的引起社会轰动和反思的农民起义,都与泥、与土,分不开。“土”,是中国人的根,是中国人身上的烙印,是中国人血液里流淌着的精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我们小时候就能朗朗背诵的诗,其实就能说明曾经中国社会以农民为荣,尊敬、崇拜他们。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潮流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

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初闻乡土中国这个题目,我暗想它或许是专门研究农村风土人情的纪实文学,所感重在“乡土”,以为还有“时尚中国”之类与它相互补充,组成一个圆满的研究中国社会的一个体系。看完之后对这种认识作了进一步的更正,乡土中国不是孤立的某一个部分,比如农村,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传统中国总体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总轮廓。

关于这一点,需要做进一步的澄清,作者在序言中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的理解是,作者是在基层农村社会的载体上对中国传统社会文化的一种抽象,从而提炼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乡土性”,这种乡土性不只是在乡村,而是放之中国而皆准的。在这本书中,作者都是在论证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和它的表现,从抽象到具体,从理论到实证经验,都是试图在简短的文中引导我们整体上把握我国的乡土本色。

二、在第一章中,作者主要阐释中国社会乡土性的来源,从农业社会的经济基层到相对稳定的集聚地,从对语言等文化的依赖到封闭的社区,我们可以感受到深植与中国人心中的“安土重迁”的思想。在农业社会里,自给自足是常态,因而人们彼此之间对外交易的需要,原始社区的`相对稳定和封闭,为熟人社会即礼俗社会的形成创造了条件。

第二到第五章主要是谈论我国古代乡村社会存在的问题,一为“愚”、一为“私”,但是作者的观点是辨证的。第二到三章费老谈到对文化下乡的看法和文化对于乡村的需求,从而引发了对“愚”这一问题的思考,此时我想到了晏阳初先生提出的中国农民“愚、穷、若、私”的通病,“愚”被晏阳初先生放在平民教育运动突破口的首要位置,费老此书也以对“愚”的辨证分析为突破口,不管他们关于此的观点如何,至少我们可以看出民智和教育在我国社会的改进方面发挥着多大的作用!

第四到第五章从农民的“私”开始分析,在这里费老提出了他最著名的论断:中国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呈现出差序格局。这一点是在中外的比较分析中发现的,他用一个比喻加以比较:西方社会基层结构仿佛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中国社会基层结构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西方社会是“有机的团结体”,而我国社会是“机械的团结”,一个崇尚个人主义,而一个崇尚自我主义;一个靠法理来限制欲望,而一个靠道德来规制行为;一个是团体格局,一个是差序格局。这是因为在西方的社会里他们在传统的商业贸易中形成了良好的交流和信任基层,基于需要他们可以彼此组合,各取所需,当作为一个团体时,他们内部的组合和对外利益的维护都是有相应的规则来明确表达的。而在传统的中国,商学不发达,交流和互信的机制不发达,从而只有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来处理人际关系,但是由于在长期封闭的农业社会里,由自己到亲人到朋友乃至其他,人与人的关系存在很大的伸缩性。相比而言,西方国家是以普遍稳定的规则运用于所有的团体,而我国传统社会的“面对面的社团”是以道德维系着的、不稳定的。因为私是人的本性,仅靠道德自觉是不够的,即使在理想的乌托邦,那里也有因贪婪而被虐待的奴隶。总的来说,这一部分是乡土中国的基础部分,后文都是在此基础上不断向前推进的成果。

第六到第八章主要讲我国传统社会的几种典型的人际关系,着眼点是中国传统基层社会里的家族内成员关系、男女关系、和权力结构的上下级关系。首先,在家族内,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婚姻不是感情的简单连结,而是家族拓展社会关系的方式,如果一段婚姻是一个家族不需要的,他的意义完全可以被忽视。婚姻除了上叙功能,主要的还是生育功能,这一点在费老的家庭社会学著作《生育制度》中有详细解释。还有,我国的家庭是单系的,以男子为家庭的主轴,这是男女在社会分工上的迥异导致的,然而,家庭的“主心骨”意识过强反而导致了家庭与家庭间的相对疏远。

说到这自然转到了男女关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男女的界限是划得很清晰的,因为在过去手工业和商业还没有独立出来时,社会分工不发达,男主外女主内几乎是普遍的家庭生产模式,所以事业分工代替了情感和性的需要,因为在那个近乎“小国寡民”的社会里,秩序和稳定被看得很重要。最后,我们要接触的这个主题是对社会秩序的关注了,在中国这样一个向来重视伦理和等级的社会里,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得关系表现的很是微妙,在西方很多著作里我们可以知道政府权力的来源是人民权力的让渡,但是这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是未被发现的,传统的中国社会是“礼俗社会”(也称作熟人社会)。从儒家经典里我们可以找到这些论据,人们宁愿相信人的“善治”(说到底是人治),而无法在差序格局里找到一个平衡点,建立一套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的规则来维持社会秩序(即法理),这也是差序格局对我国社会治理影响的体现吧。

第八章,把前面两个关系提升了一个层次,由中观引导我们向宏观层面来探索乡土中国了。

余下的几章,是马克思.韦伯的理想模型在乡村社会学的运用,具体表现在: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后面第九章到第十四章主要从静态结构和动态功能角度分析的,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为我们比较全面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特色,是全书的高潮。无讼是这个社会治理方式的理想境界,是人治向法治前进的目标,使人可以诉诸法理却可以使社会无讼,这是社会治理的最佳途径。首先,对于同意权力,它是一直以和平协商方式规定双方权力和义务的契约,但是我国古代脆弱的小农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不明显,贸易也很少发生,所以同意权力缺乏成长的土壤,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很少有,即使是在现在,农村中当选村干部的基本上都是那些家族比较大的人。

其次,对于横暴权力,是一种依靠暴力剥夺他人权力为己所用的过程,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这是主要的一种权力,当然,这是一种极为极端的情况,一般的状态是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并存,我们也不能武断的说孰优孰劣,但显而易见随着社会变迁,同意权力更适应现代这个社会。再次,对于长老权力,这是存在家庭内微观主体的一种权威,在现在农村里,我们发现很多村里都存有一本厚厚的族谱,族谱里面记载着村里从落户到现在每代人的名字和生平,由每个村里最年长的人掌管,在非行政性的集会里,这个年长者往往会发挥领导者的作用。他是作为一种裁判者,一种权威存在的,但又不是法定权力的执行者,但是往往在乡土中国里,这种权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里体现着传统社会一种“柔和的等级制”。另外,在第十三章中,提出了另外一种权力,时势权力,这是冲突论在社会生活中的运用,前面几种权力都是建立在社会稳定和相对孤立静止状态情况假设之上的。而这种权力强调社会变迁和动态的一面,这个时候的权威在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发挥着精神导师和英雄领袖的作用。时势权力很好的把静态的社会结构和动态的社会功能结合起来,从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血缘造成了一个封闭的无组织的“社会圈子”,而地缘则慢慢的使人从这种禁锢中解放出来,人的流动带到了财富的流动,促进了社会流动,使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状况全面优化。这让我联系到后来得“业缘”关系,从血缘到地缘再到业缘关系,人际关系呈现出一种更加规范化、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的趋势。

最后一章,全面的向我们表达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迁的内在动因,人因需要而结群,也因利益而分化。

三、以上是我看乡土中国的主要思路和夹杂其中的一些感想,总的来说,乡土中国这本书在那个时代创作出来,对当时的社会学研究肯定是有很大的帮助的,然而,领略了它对中国社会的解释力,我又觉得它的影响也是跨时代的。书中援引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文学名句,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内心敬仰不已;看过费老的人生简介,知道他因为田野调查失去爱妻,积累了很多的调查资料,作为一个求学者,这些都是莫大的激励。还有很多的营养是从费老的序言和后记中获得的,他在西南联大时的很多创新和治学作风对我有很多的感染。不仅是他的乡土中国,还是他的学术风骨,都是将是我在大学旅途中的“贵客”。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最近一个多月的休整,感觉思想上收获很大。重新用经济的眼光读完《红楼梦》和《战争与和平》,心中隐隐希望读到对中国整个社会环境的解读,这时遇到费老的《乡土中国》,真有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啊!

人们在谈论问题时,尤其是社会、文化、历史等宏大课题时,意见不容易统一,整天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地争来争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学养不同,思维和思想境界差异太大。你站在海拔600米的山峰与海拔6000米的人说话,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

所以,如果以后有一个发明,就像红外测体温仪器一样,朝你脑门一照,立刻把你归到哪凉快哪去那类才有意思,免去了很多无谓的争执。当然,那样也会有人大骂精英歧视一类的话了。

总之,读罢《乡土中国》,对中国问题似乎有了些更加清醒的认识,原来混淆的一些问题也清晰一些了。

我就摘录一些划红线的部分吧!其实整部著作都值得一读再读。

1、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2、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与我们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关心,熟视无睹。我们的记忆也是如此,我们并不记取一切的过去,而只记取一切过去中极小的一部分。

3、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

4、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

5、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6、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7、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

8、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于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9、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清算”的需要也增加了。

10、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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